金融资产负债率范文

时间:2023-06-26 1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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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负债率

篇1

关键词:金融工具 资产负债率 监管 影响 央企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改革不断深入,国资委在进行股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对其直属央企的财务监管力度。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中央企业分为主业处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和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对不同功能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合理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施科学的分类考核,征求意见稿中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仍保持不变。除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任期经营业绩基本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指标作为国资委对其直属央企财务状况监管的红线,仍然是最为重要的指标。因此,央企财务部门仍然将资产负债率的控制作为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

由于目前央企形成了以控制资产负债率为导向的财务管理目标,因此,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在为央企提供金融服务时,其产品设计方面也突出了降低资产负债率这一主题,使央企财务报告账面上所体现的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但是这些银行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工具在降低企业时点资产负债率的同时,是否能够真的给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带来良性循环,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降低资产负债率金融工具简介

在论证央企通过使用金融工具降低资产负债率来满足监管要求的合理性之前,应该对目前银行金融机构为央企提供的降低资产负债率金融工具进行简单的梳理。银行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传统业务是不同期限组合的贷款以及增信业务。这些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往往会体现为负债类的科目,从而造成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不断上升。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银行金融产品不断的国际化接轨,我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了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创新产品设计,构建了能够为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的金融工具。该类金融工具的本质特征仍然是债权,但是通过结构化的设计能够暂时计入股权或者通过抵减企业负债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目前使用最为普遍的金融工具包括如下三种类型。

(1)永续债模式

永续债指的是不规定到期期限,除公司破产或有重大财务事件外,债权人一般不能要求清偿,但可按期取得利息的有价证券。在国际上,永续债是国际市场上成熟的融资工具,以金融机构发行为主,占比在90%上下。2013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长期限含权债务融资工具,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40%,且与其他债券品种独立核算。发行方式可选择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永续债属于创新产品,其核心特征如下。

1、兼具股权和债务特性

债券之名,权益之实是永续债产品的特点。发行人可以灵活设置发行条款,选择发行具有权益属性或债务属性的永续债。根据2014年财政部制定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发行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主动选择将发行的永续债记为权益类科目,若发行人将永续债记为权益,投资方应与发行方分类一致,但投资方不能参与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因而永续债可在不摊薄股东权益的情况下,提高发行人资本比例,或补充项目资本金,降低负债率。

2、已发行永续债基本没有次级属性

由于永续债具有一定的权益属性,偿债顺序一般在普通股之前,普通债务之后。但从目前发行情况看,大多数发行方案均明确约定永续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此种安排下,即便永续债记为权益类科目,其法律属性依然为普通债权,不具有在破产清算时的次级属性。

3、周期长,通常附加发行人赎回权及利差调升机制

4、多有利息递延支付安排

发行人可在发行条款中约定递延支付利息的条件、方式和信息披露安排,符合条件的递延支付利息不构成债券违约,发行人未来也不具有强制性支付义务。但一般约定,永续债的发行人如在付息日前1年内向普通股东分红、减少注册资本或向偿付顺序劣后于该永续债券的证券进行任何形式的偿付,则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递延支付利息的约束条件越多,发行人选择递延付息的几率越小,其债务性就越强。

5、票面利率较高,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由于永续债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及融资需要,主导确定永续债的存续时间及付息安排,因此发行人愿意支付的票面利率相对同期同类型的普通债券而言较高,与同期限同类型同评级的普通债券相比,发行价格平均高30-120BP。

(2)结构化融资工具

结构化融资工具主要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实际融资需求,通过自身渠道优势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通过结构化的分层设计为企业提供股权加债权的混合融资产品。由于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信贷业务受监管规定约束,其创新空间较小,因此通常在结构化融资工具中以理财资金运用的模式作为产品设计的基础。目前比较典型的模式详见图表。

银行选取央企下属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募集理财资金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股权加债权的混合投资方式投资于目标子公司。采用组合产品,是因为仅向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分红及股权回购需按年依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或项目到期日一次性支付,不能满足理财资金按期实现收益入账的业务要求。同时加入债权产品,可以有效解决上述股权投资按期向理财投资者支付收益问题。原则上,债权投资是为了弥补整个产品的收益而设定,因此债权投资部分的额度测算主要依据于整个产品在产品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整个产品额度扣除债权投资部分的额度即为产品的股权投资额度。银行所募集的资金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作为LP与GP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将资金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向央企本部或下属公司进行借贷。其中GP为央企下属公司与中介机构合资设立的公司。

由于央企下属子公司通过受托管理中介机构所持GP股权,从而使央企集团取得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六条及第八条,央企集团可以将有限合伙企业财务数据合并入集团合并报表。具体会计处理方式是GP以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投入有限合伙企业的资金在合并报表中与有限合伙企业计入实收资本的资金相抵消,专项资产管理计划(LP)出资计入央企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集团合并报表权益部分余额。此外,央企集团本部或其他子公司向有限合伙企业拆借资金,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认定为集团下属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五条,在合并报表时集团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项目可以相互抵消,从而不计入集团合并报表负债科目。央企集团将本笔融资用于归还对外借款可以降低其负债科目部分。综上,通过该类结构化融资工具央企集团既增加权益部分余额又降低负债部分余额,达到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的。

(3)保理模式

篇2

债转股对企业的收益最大,反应也最强烈。不少企业简单地认为债转股实质上就是减免债务,把它当作国有企业最后的晚餐。有关债转股的文件下发以后,企业纷纷跑向有关部门游说,不惜一切手段争取把自己列为债转股企业。这些现象反映了我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不合理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在各种融资成本中,股本融资成本是最高的,债务成本是最低的。其原因有:第一,债务成本税前支付,企业实际支出债务成本为:贷款利率 (1-所得税率)。第二,对投资者来说,债务资金投资的风险小于股本资金,债权人要求的投资报酬率低于股东要求的投资报酬率。第三,债务奖金的筹集费用小于股本资金。

有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仅有20%,净资产收益率连续3年小于6%,已失去配股资格。按市场规律办事,企业需要优化资本结构,再筹资必须加大负债资金的比重。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企业也争取到了债转股的指标,减免了大部分债务,股本资金比重进一步加大,资产负债率几乎为零。很多企业长期以来资产收益率始终低于债务资金成本,是造成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而并非完全由于资产负债率过高造成。据统计,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1980年只有18.7%;1990年上升到58.4%;1995年已过77.5%。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统计数据表明:平均来讲,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85%,德国公司是63%。按国际惯例,资产负债率的警戒线是60%~70%,超过次警戒线,企业将面临市场的多变性而承担极大的风险。

从理论上讲,当企业资金利润率高于债务资金成本时,应保持高的资产负债率;当企业资金利润率低于债务资金成本时,就保持低的资产负债率。由于市场风险及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的经营业绩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在宏观经济萧条时期,或企业成长周期的低谷期,企业资金利润率低于债务资金成本,这是较低的资产负债对企业有利。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会有以下3种情况:第一,企业息税前利润大于债务利息,企业利润大于零,股东权益资金虽然有收益,但股东权益资金收益的一部分补偿了债务利息,资产负债率越高,补偿越大。第二,当企业息税前利润等于债务利息时,意味着全部资金收益都补偿了债务利息,股东权益资金收益为零。第三,企业息税前利润小于债务利息,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出现亏损。从亏损的原因分析,主要是企业资金利润率和资产负债率两个因素造成。在宏观经济繁荣时期,或企业成长周期的高峰期,企业资金利润率高于债务资金成本,资产负债率越高,股东权益资金收益增长越快。

二、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缺乏资金使用效率的约束机制

企业不愿运用财务杠杆,增大资本金的投资收益率,与我国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上市公司资金使用的约束机制有关。与股本资金相比,债务资金成本支付的约束是刚性的,股本资金成本的支付缺乏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可以通过统计数据说明。1994年,40%上市公司给股东发放现金股利,7%的上市公司不分配;1995年~1996年,30%发放现金股利,30%的上市公司不分配;1997年~1998年,23%的上市公司给股东发放现金股利,56%的上市公司不分配。不分配的公司越来越多,超过了半数。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不分配的动机是资金积累用于再投资。被有些公司的管理层处理为免费使用的资金,股本资金成本为零。则没有企业愿意冒着财务风险使用债务资金。

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在企业经济运行中违背资本结构的经济规律,片面追求高股本资金结构,正面看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负面看却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成本。反映出我国企业缺乏资金使用的约束机制。其主要原因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最具现代企业性的公司是上市公司。公司的治理结构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组成。由于中国国情,很多上市公司的主要大股东是原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及上市剥离出去的原国有企业,这些大股东的股票是不能上市的,同时这些股权也不属于个人,属于国家所有。绝大多数能流通的国有法人股及法人股控股的上市公司感受不到股东的压力。依然由政府任命的公司经理们努力经营的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经营者追求高收入、高在职消费,同时又以未摆脱政府干预为理由推托责任。大股东只关心股票上市及配股时的股票价格表现。一旦将流通股股民的资金圈到手,大股东不再关心如何实施科学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将股东的财富增值最大化。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滑坡严重,股份制改造并未带来国有企业经营素质的整体改善,国有企业原有弊病仍然存在。1994年以前的上市公司1994年底净资产收益率为14.6%,到1997年仅为4.85%;1995年上市的公司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9.22%,到1997年下降到12.49%;1996年上市的公司当年净资产收益率为21.99%,到1997年下降到11.99%。

另外,上市公司经理实际控制着上市公司的经济资源。理论上,公司股权转让、重大投资、股利分配、资金筹集要有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实际操作中,经理可以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操纵股东的表决。更有伪造股东大会决议者。由此可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表面上已采用了西方发达国家股份制公司的治理结构,但实质上是对国有企业改造基础上形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虽然已向前大大迈进一步,但仍具有旧经济体制的痕迹。

三、金融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

篇3

一、问题提出

2006年2月,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由原来的16项具体准则变为38项具体准则。在新《企业会计准则》新增加的内容中,关于金融工具的相关具体准则成为本次准则修订的一大亮点,本文关注的核心内容是新准则关于金融资产的定义及重新分类。新会计准则将金融资产主要分为四类,分别是: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损益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和传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鉴于衍生金融资产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发展的有限性以及数据获取的不完全性,本文所研究的金融资产仅指传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笔者把这类金融资产统称为金融资产投资,并把各类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关系称为金融资产投资结构。金融资产投资结构是一个复杂的组合体,企业的内外条件或环境的变化,都会使企业金融资产投资结构发生变动。而金融资产投资结构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收益能力、生产规模、生产能力以及企业所面对的风险。

综观国内、外关于资产结构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作为资产结构的一个新的领域,到目前为止,还很少有人对其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往往都是在研究资产结构的过程中被附带提及。而关于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与业绩相关性的实证分析还没有任何文献表明已进行过研究。

二、本文的研究过程

(一)样本与研究方法

1.样本选择以及数据的来源

为了满足截面分析的需要,使结果更有说服力,笔者在选择样本时剔除了数据不全的公司与ST、PT公司, 将2005年在深、沪两市上市的所有A股公司共1177家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

2.研究假设

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1)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是完全真实的。

本文研究的数据来源于CSMAR国泰君安上市公司财务资料数据库,笔者认为是真实可靠的,信息质量不会影响对问题研究的结果。

(2)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与公司业绩之间是线性相关的。

(3)货币资金比率与公司业绩表现为正相关的关系。

(4)应收账款比率与公司业绩表现为负相关的关系。

(5)长期股票投资比率与公司业绩表现为负相关的关系。

(6)资产负债率与公司业绩表现为负相关的关系。

(7)金融资产规模与公司业绩表现为正相关的关系。

(8)行业因素对业绩不构成显著影响。

3.研究方法、模型设计与变量设定

本文采用EVIEWS统计软件,通过建立以下多元回归模型,并用最小二乘法检验了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关系,使研究结论更具有说服力。由于金融资产投资结构直接决定企业的总资产收益率,所以笔者使用总资产收益率这一指标代表企业的业绩指标。

ZR=C +β1CA+β2SI+β3AR+β4LS+β5LB+β6AT

+β7AD +β8RA +β9SIZE +ε

其中: ZR=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总额

C=常数

β=自变量系数

ε=误差项

CA=货币资产比率=货币资金/总资产

SI=短期投资比率=短期投资/总资产

AR=应收账款比率=应收账款/总资产

LS=长期股票投资比率=长期股票投资/总资产

LB=长期债权投资比率=长期债权投资/总资产

AT=应收账款周转率

AD=资产负债率

RA=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SIZE=金融资产总额对数

(二)研究结果

本文运用EVIEWS统计软件使用逐步回归法对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与公司业绩的相关关系进行简单的最小二乘法分析,得出的结果如下:(见表1)

表1

从以上的分析结果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中的短期投资率(SI)、长期债权投资率(LB)、应收账款周转率((AT)、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RA)的t-统计量值均低于2,说明它们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表现得非常不显著。

笔者使用逐步回归法对模型进行修正,得出的结果如下:(见表2)

表2

AR=-0.078837+0.060864CA-0.276961AR-0.132101LS

-0.057649AD+0.018814SIZE +ε

从表2可以看出,在删掉短期投资率(SI)、长期债权投资率(LB)、应收账款周转率((AT)、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RA)后,模型的统计检验效果有了较大的改善。总资产收益率(ZR)对货币资金率(CA)、应收账款率(AR)、长期股票投资率(LS)、资产负债率(AD)、金融资产规模(SIZE)的回归模型最优。

进一步对CA、AR、LS、AD和SIZE五因素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进行检验,得出的结果如下:(见表3)

表3

CA AR LS AD SIZE

CA1.000000 -0.082166-0.103542 -0.1607920.119130

AR-0.082166 1.000000-0.018687 0.1299510.117233

LS-0.103542-0.0186871.000000 -0.0476100.184389

AD-0.160792 0.129951 -0.047610 1.000000 -0.039243

SIZE 0.119130 0.1172330.184389 -0.0392431.000000

由表3可以看出,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明显低于20%,没有明显的共线性关系,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再使用图示法对模型进行异方差检验如图1所示:各解释变量都在很窄的一个范围内随机变动,因此模型不存在异方差现象。

最后使用Goldfeld-Quandt方法对模型再次进行异方差检验。在Sample菜单里,对样本按SIZE变量进行排序后,用OLS法对前441个样本进行回归得到的残差平方和结果是:1.928414,对后441个样本进行回归得到的残差平方和为1.221862,从而得到F-统计量=1.221862/1.928414=0.63361。查F分布表可知,在给定显著性水平α=0.05时,得临界值F0.05(435,435)=1.11,比较F=0.63361< F0.05(435,435)=1.11,则接受原假设,表明随机误差不存在异方差。

由于该模型采用的是截面数据,因此没有对其进行自相关性的检验。

以上的回归结果显示出:在给定显著性水平α=5%时,回归方程总体上是显著的(F-统计量=60.72289)。在以总资产收益率来衡量企业的经营业绩时,货币资金比率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系数为0.060864,t-检验值为2.613038>2,说明该影响是显著的,货币资金比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同假设(3)相符;应收账款比率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系数为-0.276961,t-检验值为11.37585>2,说明该影响是显著的,应收账款比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同假设(4)相符;长期股权投资比率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系数为-0.132101,t-检验值为4.035409>2,说明该影响是显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同假设(5)相符;资产负债率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系数为-0.057649,t-检验值为9.907113>2,说明该影响是显著的,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同假设(6)相符;金融资产规模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系数为0.018814,t-检验值为2.946777>2,说明该影响是显著的,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同假设(7)相符。并且根据参数的大小可知:影响的显著程度顺序为AR>LS>CA>AD>SIZE。

(三)原因分析

1.我国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比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是由于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资产流动性大小与资产的风险大小和收益高低是相联系的

货币资金作为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资产的弹性程度。在合理的金融资产投资结构下,货币资金比率越高,资产的弹性也越好,总资产的周转速度越快,企业越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应对市场紧缩,掌握生产的主动权越强,其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小,企业的业绩也就越好。

2.我国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比率与企业的经营业绩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是由于应收账款对企业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其利用得当可以扩大企业的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从而带来更多盈利;而利用不当则会使企业负担较高的资金机会成本和大量坏账,进而降低企业总的收益水平。我国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占用比例越高,经营风险越大,经济效益虚拟化越严重,所实现的利润不是建立在货币化基础上的现实利润,企业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越大,业绩反而越差。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应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篇4

财务杠杆又称融资杠杆,不管企业的营业利润多少,债务利息和优先股的股利都是固定不变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加时,每1元利润所承担的固定的财务费用就会相对降低,这为普通股股东创造出更多的价值。这种举债经营的方式对股东收益的影响,称为财务杠杆,它是指由于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存在着固定的债务利息和优先股股利而导致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幅度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幅度的现象。

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额/变动前的普通股每股收益)/(息税前利润变动额/变动前的息税前利润)=每股收益变化的百分比/息税前利润变化的百分比。

1.2 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权融资而产生的财务杠杆效应,使得在未来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增加了由权益资本承担的额外风险,使企业的净资产下降。如果企业营业情况良好,投资回报率大于负债利息率,则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投资收益率小于负债利息率,则面临财务杠杆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破产,这种不确定性就是企业运用负债所承担的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的高低主要由财务杠杆系数的高低决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息税前利润提高,则权益资本的收益率会以更快的速度提高,企业可以得到财务杠杆的正效应,亦称财务杠杆利益;如果息税前利润率下降,那么权益资本利润率会以更快的速度下降,从而风险也增大,会出现财务杠杆的负效应,亦称财务杠杆风险。财务杠杆系数越大,权益资本的收益率相对于息税前利润率的弹性就越大。

1.3 资本结构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资本的价值构成及其比例关系,是企业一定时期筹资组合的结果。合适的资本结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财务杠杆利益,使企业的权益资本获得更高的收益率。

1.4 最佳资本结构

最佳资本结构是使公司价值最大或股价最高的资本结构,亦即使公司资金成本最小的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能使企业充分获得财务杠杆利益,降低财务风险和资本成本。因此,要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就要合理安排资本结构中负债的比例,对风险和收益进行充分全面的权衡考量。

2 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

2.1 负债结构不合理

负债结构是指上市公司借入资金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等。一般来讲,负债期限结构中应根据生产经营中不同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短期、中期、长期负债,并保持适当的比例,避免因负债期限不合理而导致的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和缺口。从近期上市公司的负债金额上看,我国上市公司总体上流动负债水平偏高,占负债总额的70%以上,极大地增加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2.2 资产负债率较高

资产负债率体现在总资产中负债的比例是多少。国内上市公司在筹资方式上,外部筹资的比例很高并且在外部筹资中更倾向于债权融资,股权筹资进程缓慢,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此外,长期以来形成的单一融资体制造成了国有企业负债过高的情况,使得企业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加大。国内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形成优化资本结构的意识,通过提高负债水平的方式盈利,很难利用财务杠杆,获得利益,反而加大了财务风险,使企业缺少盈利的可持续性。

3 从财务杠杆效应视角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为了解决企业较高的资产负债水平以及缺乏经济效率的资本结构问题,要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方法,合理安排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例,利用财务杠杆,提高公司价值,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具体方法如下。

3.1 加大股权融资的比重

对企业而言,需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并形成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创造价值,提高公司资信,为增加股权融资打下基础。增加股权融资在资本结构中的比例,能够直接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此外,股权融资需要发展更加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彼此形成风险约束和利益制衡机制,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3.2 债权转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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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债权转股权是以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这不是将企业的债务变为国家资本金,不是“贷改拨”,更不是将企业的债务一笔勾销,而是把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来的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一、高负债的危害,债转股的意义

国有企业背着沉重的债务包袱进入市场,面对市场的风风雨雨显得格外的步履维艰。经统计,在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中,资产负债率超过65%以上的公司有102家,其中资产负债率在65%至80%的有81家,资产负债率在80%至100%的有17家,资产负债率超过100%的有PT渝汰白、ST白云山、PT农商社等4家。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公司中,ST公司和PT公司占绝大多数。

过高的负债至少具有以下危害:一是影响企业经营业绩,侵蚀企业净利润,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一部分老企业甚至每年的生产利润还不足以抵付当年的债务利息。渝汰白就是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1998年底,该公司负债高达12亿元,尽管目前企业产销两旺,但每季度二个多亿的产值所获取的利润连利息都难以还清,更不用说还本了【注】;二是导致了银行坏帐率的提高,容易形成金融风险。这些不良资产对国有专业银行向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转变构成了双重障碍,三高的负债率也往往成为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最大的障碍,有意进行资产重组的企业将望而却步。

通过债转股可以较好消除以上的不良影响,债转股对国家、企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方面都有深远意义:

对于国企来说,实施债转股,一是有利于优化企业资产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符合债转股条件的企业,可以重分利用这一大好机遇。

二是有利于企业降低利息支出,降低成本,从而提升利润水平,实现产业升级,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对于大中型企业。重点项目来说,有利于尽早达产达效。例如,上市公司实施债转股后,许多企业的每股收益将发生较大变化。

三是可以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后,有助于企业适度分权,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有效的科学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对于银行来说,债转股的顺利实施,可以盘活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加快不良债权的回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必将对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很大一部分体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不良资产上,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与国有企业不良资产的处置,在很大程度上可说是解决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对那些债务负担较重、但仍有市场前景和潜力仅是资本金不足的国企实行债转股,无疑是盘活不良资产,促使资产尽快流动,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是比较贴近我国实际情况的得力措施。

债转股为企业二次腾飞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强调“阶段性持股”,且由于国有企业的融贷上对银行债务的高度依赖和由此形成的高负债率,从债权入手,实际上是解决国企机制问题,建立资产管理公司是第一步。如果指导思想不是解决企业深层次的问题,就很可能会事与愿违了。对于债转股企业一定要在转换经营机制上下功夫,债权转股权不是万灵的。如果企业不从根本上改变旧有的经营机制,不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债转股将成为一种数字游戏。虽然帐面上暂时会变得好看一些,但长远来看,仍难从根本上摆脱产品竞争力低下,效益滑坡,亏损加剧的泥潭,步入吃完财政(拨)吃银行(贷),吃完银行,吃股民的怪圈。债转股仅是风险从银行转移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本身并不能化解业已存在的风险,将风险转为效益的工作主要还是要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完成。管理公司必须将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植入企业,敦促其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或有的放矢地提供投资银行服务,从而提高其持股企业的赢利能力和企业偿债能力,促使企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二、债权转股权的途径

如何改变国企的困境,产权置换、股权转让等风靡一时的形式在国企三年攻坚战的第二年,对大部分国企来讲已显得药不对症,目前提出的债转股就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来的。理论上有具合理性,它属于债务重组的一种方法。但具体操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且方式较多,各有利弊。

企业如何进行债权转股权,可以设计出很多具体操作方案,但我认为,每一种方法只有符合企业实际和我国国情才算好方法,国家组建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几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以此作为投资主体,通过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实施债转股。下面我们就此做一些讨论。

完全资不抵债的公司债权全部转为股权,并对流通股股东溢价增发新股,从而对债权人作补偿。债权人将其所有债权转化为股权,相当于公司的净资产完全由债权人出资形成。理论上公司应成为债权人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中,原非流通股可以全部更换为债权人所有,但流通股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为债权人所有。因此,债转股相当于债权人将高于自己的全部权益摊薄到流通股股东手中。这与债转股维持债权人不受损失的原则相悖。因此相应要求流通股股东做出补偿,其补偿方式可以以高于面值的方式溢价增发新股,以溢价部分弥补债权人的损失。如琼民源与中关村的重组模式设计。

债转股与上市公司和控股母公司之间的资产重组相结合。由于上市公司债转股动作会涉及到上市公司股权的变更以及股本规模的变化,运作程序比较复杂。具体的运作模式可以这样设计:上市公司将其债务剥离到控股母公司,母公司可用自身相对较好的资产抵债,或是上市公司的债务和资产一起剥离给母公司,留下空壳后将控股权转让,剥离至母公司的债务按债转股的方式操作。上述操作不会造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操作便利,同时还会和壳资源的保护相结合。如成量股份的案例即是按此种模式操作的。

债转股与增发新股及股份回购相结合。管理公司债转股的目的不是作为一个战略投资者,而是为了盘活不良债权,因此它不可能长期成为债转股公司的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部分原负债率相对较低的公司,在经过债转股和增发新股之后资金相对宽裕,债转股上市公司有可能对这部分由债权转化而来的股权实施回购。资产管理公司藉此套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成为企业的阶段性持股股东。阶段性持股意味公司最终目的是要将股权脱手,退出投资领域,收回投资。股权退回的渠道,可以有转让、回购、上市等。其中,向第三者(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转让可能会成为其持股退出的主渠道,因为符合上市条件或具备回购能力的企业毕竟是少数。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因为债转股的影响已远远超越了为国企和银行解困的范围,而涉及到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领域。退出也将给广大上市公司提供极大机遇。

参考文献:

[1]陆正飞.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1996(2).

篇6

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较不论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是在财务报表结构和内容方面有很大的改变和突破,财务分析是基于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分析,所以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对财务报表分析必然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文仅对新会计准则中涉及到杜邦财务分析体系中的财务数据项目的变化对财务报表分析的项目进行初步探讨。

(一)资产负债表的变动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的变动对财务分析的影响主要从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变动和资产负债表结构两个方面来分析:

1.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变动。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的列示重在遵循真实性、重要性,充分反映企业资产公允价值的原则,单独列示一些旧会计准则中不存在或者没有单独列示的项目,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等,这些项目的增减变动直接影响着杜邦财务分析法的应用。

2.资产负债表结构变动。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项目应根据流动性与非流动性列示,先列报流动性强的资产或负债,再列报流动性弱的资产或负债,充分体现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财务分析中的一些指标提供了更加合理的计算基础。

(二)利润表的变动对财务分析的影响。

利润表的变动对财务分析的影响主要从利润表的列示项目变动、费用采用“功能法”列报、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单独列示三个方面来分析:

1.利润表列示项目变动。

基于我国企业多元化经营的日益增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划分不明显甚至无法划分,新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不再区分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这些业务产生的收入、成本统一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反映。这一规定符合我国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收入的准确确认。

2.费用采用“功能法”列报。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费用的列报不再采用“成果法”,应采用“功能法”列报,即按照费用在企业所发挥的功能进行分类列报,分为从事经营业务发生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并将营业成本与其他费用分开披露。

3.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单独列示。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对直接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要单独列示,所以利润表中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单独列示,在应用杜邦财务分析法对企业财务报表分析时一定要考虑它们对相关比率的影响。”

二、新会计准则下杜邦财务分析体系介绍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以净资产收益率为主线,将企业某一时期的经营成果、资产周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成本费用结构以及资产营运状况全面联系在一起,层层分解,逐步深入,构成一个完整的分析体系,它能够较好地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所有者权益回报水平,及时帮助管理者发现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利用杜邦财务分析法进行综合分析可把各项财务指标间的关系绘制成杜邦分析体系图,如图1所示:

图1 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从图1得知: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周转能力、成本费用结构以及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结构等指标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一个相互依存的系统,只有把这个系统内各个因素的关系安排好、协调好,才能使净资产收益率达到最大,从而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杜邦财务分析体系中涉及了一些新会计准则中新增加或单独列示的项目,比如: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其中:净利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在计算收入总额时,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要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投资收益,在计算成本费用总额时要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及投资损失。又如: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其中:资产总额=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在计算资产总额时,要考虑新会计准则中单独列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开发支出、商誉等科目。一般而言,流动资产直接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变现能力,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和长期发展潜力,两者之间应有一个合理的结构比率。

三、新会计准则下杜邦财务分析法的应用

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石油化工企业,主要生产烧碱、氯、氟和聚氯乙烯等系列化工原料及加工产品。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07年度企业会计报表,以下是该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具体见表1:

表1:基础数据表单位:元

基于以上基础数据,按照杜邦财务分析体系计算各具体指标,结果见表2:

表2:杜邦财务分析各项指标

下面结合该公司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的各个指标计算结果,分析新会计准则下杜邦财务分析法的实际应用情况:净资产收益率是一个综合性财务分析指标,它是衡量企业利用资产获取利润能力的指标,由于它充分考虑了筹资方式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影响,因此它所反映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能力、财务决策和筹资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该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从2006年的0.0094增加至2007年的0.0102,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是总资产收益率与权益乘数共同作用的结果,下面对净资产收益率进行具体分解分析:

(一)对总资产净利率的分析。

由图1及表2得知:

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权益乘数

2006年:0.0094=0.0051×1.8293

2007年:0.0102=0.0043×2.3878

经过分解得知,净资产收益率的增加是公司全部资产利用情况(总资产净利率下降)及资产对负债的保障程度,即资本结构的改变(权益乘数上升)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继续对总资产净利率进行分解:

总资产净利率=营业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

2006年:0.0051=0.0124×0.4142

2007年:0.0043=0.0119×0.3576

经过分解表明,总资产净利率的下降是营业净利率下降及总资产周转率下降共同作用的结果。下面继续对营业净利率及总资产周转率进行分解:

(1)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2006年:

0.0124=25 989 193.13÷2 091 172 004.74

2007年:

0.0119=28 258 168.94÷2 368 690 040.24

该公司净利润及营业收入2007均比2006年有所提高,由于净利润增加的幅度(8.73%)小于营业收入增加的幅度(13.27%),所以营业净利率2007年与2006年相比反而下降了0.0005。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成本费用过高,其中营业成本增加360 829 071.28元,期间费用增加64 290 103.63元,执行新会计准则后2007年资产减值损失为39 344 205.00元。

(2)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2006年:

0.4142=2 091 172 004.74÷5 049 193 971.48

2007年:

0.3576=2 368 690 040.24÷6 623 106 140.17

从上式得知公司营业收入、资产总额2007均比2006年有所提高,营业收入增加13.27%,小于资产总额增加的幅度(31.17%),所以总资产周转率2007年比2006年下降了0.566,这个数据充分说明总资产利用不充分,另外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非流动性资产增加使得总资产利用率下降,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3 828.35万元,开发支出为96.9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14亿元,商誉为2.74亿元。

总之,通过以上的分解分析总资产收益率下降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成本费用的大幅度增加导致净利润增加幅度远远小于营业收入,以致营业净利下降0.005;二是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增加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开发支出、商誉等单独列示的资产,非流动性资产远远多于流动性资产,较多非盈利性资产最终导致总资产周转率过低。

(二)对权益乘数的分析。

由图1及表2得知:

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2006年:1.8293=1÷(1-0.4533)

2007年:2.3878=1÷(1-0.5812)

经过分解得知,权益乘数2007年与2006年相比增加0.5585主要是资产负债率增加所致,权益乘数反映了财务杠杆对利润水平的影响,权益乘数越大,企业负债程度越高,债务偿还能力越差,财务风险程度也就越高。下面对资产负债率进行分解分析: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006年:

0.4533=2 289 013 072.86÷5 049 193 971.48

2007年:

0.5812=3 849 269 242.61÷6 623 106 140.17

由上式得知,资产负债率2007年比2006年上升0.1279,这反映该公司资产对负债的保障程度增大,企业的资本结构有所变化,但是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总体水平不高,公司没有充分利用好财务杠杆这把双刃剑,在负债经营方面过于保守,特别是流动负债过低。从企业经营角度来说,虽然企业财务风险程度较低,但是资产负债率过低导致权益乘数不大,最终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过低。归根结底还是会损害股东、投资人以及经营者的利益,所以企业经营者应审时度势,在进行借入资本决策时充分估计预期利润和潜在风险,权衡二者利弊,作出正确决策。

四、结束语

篇7

所谓债转股,是指在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国家开发银行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继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华融、长城、东方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又获准组建。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并经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符合债转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一是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环保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符合“两则”要求;四是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五是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落实并得到地方政府确认。一般来说,债转股适合于因为资本金不足而造成亏损的企业,而由于其他原因亏损的企业则并不在债转股之列。被选择为债转股试点的企业,首先必须要有好的项目支撑。因此,一些近年来承担国家最近三个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建设的企业,有希望入选债转股试点名单。债转股除了企业性质的规定外,还有转债也要受到限制,主要为1995年底以前形成的逾期呆滞贷款。

据有关资料统计,要求实行债转股的企业户数约500家,资产总额3585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80.3%,其中长期负债:882亿元。从500户企业中已经分两批向商业银行推荐了300户企业。已率先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几乎都是相关行业的大型龙头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市场前景广阔。

2.债转股的运作程序

从目前几家国有企业债转股实施方案看,债转股的程序大体如下:

(1)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通过双向选择,由国家经贸委提出初步名单,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到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市场销售、企业管理等情况,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符合条件的债转股建议名单;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建议名单内的企业经过独立评审,确认实施债转股名单;

(3)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确认的企业债转股的条件、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有关专家形象地把债转股涉及到的上述一笔资产(1995年底以前的呆滞贷款)、三道程序,五个条件称为“一三五战略”。企业只有完全进入“一三五战略”,才有可能实现债转股。

债转股实际操作的第一步,是由商业银行按账面值将其不良债务(假设为100元),转到资产管理公司名下,资产管理公司承诺日后付给银行100元现金。第二步,资产管理公司将这100元债务转为100股每股面值1元的国有股,然后以股东身份对该企业进行重组,通过改变机制扭亏为盈。第三步,资产管理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向战略投资人出售该企业的股份,如果总售价在100元以上,资产管理公司即可支付给银行100元,银行再用这100元偿还储蓄者的存款。如果该企业的股份在市场上卖不到100元,比如说只卖到70元,财政部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就必须拿出30元,补足100元交给商业银行。

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在于消灭自身。要使银行的股权最终变现,必须建立有效的退出渠道。退出的方式不外乎转让、回购、上市等。债转股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卸掉债务的国企能够真正脱困,银行的债权能够真正变现,这一重点政策才算得到最好的落实。

3.债转股的历史使命及意义

从国家经贸委负责人的谈话可以看出,进行债转股的企业是我国近年来在建设过程中国家未注入资本金、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对这些企业债转股要突出三个重点:解决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的问题;支持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企业尽早达产达效,促进产业升级;促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里有条件的企业扭亏和转制。可见实施债转股,肩负着巨大的历史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因改革措施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体制性因素,存在着大量的呆坏账,且不良资产的比例相当高,构成了金融系统运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使金融秩序受到严重损害。用债转股的方式来化解银行不良金融资产也是国际通用的做法,是近十几年来的金融创新方式。债转股是从剥离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开始的,商业银行的经营由此获得了发展空间。不良资产的剥离,解开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枷锁,释放了商业银行已经积聚了多时的经营力量,它们将甩掉包袱,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2)降低企业债务,增强企业实力。债台高筑早已使国有企业苦不堪言。据资料显示,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平均资产负债高达80%。负债高、资产不良、资本金严重不足、潜伏着严重的财务危机,已是横亘在石化企业面前的第一大难题。如茂名30万t/a乙烯项目总投资171亿元,贷款、债券达98%,自有资金仅2.13亿元,严重缺乏资本金,项目建成后马上面临着还款的压力,尽管正常年收入可达70亿元,1998年仍亏损20亿元;同样,中原乙烯、天津乙烯、安庆睛纶、南化己内酞胺、九江化肥、广州乙烯等等项目建成之时,即是亏损之日,有的至今难以投产。这是由于长期以来,国家作为所有者,却不给企业资本金,让企业做“无本生意”,致使企业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旧体制形成的不良贷款一天不剥离,国企就无法轻装上阵。国务院已原则批准《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的若干意见方案》,企业可以将部分原有国有银行贷款转为股权,立即降低利息支出。估计此项政策可解决国企数千亿元的债务,还本付息的负担陡然减轻,企业家们经营的信心倍增。

据悉,目前与各家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转股协议的企业,实施债转股后其资产负债率将由117%至69%不等,降至40%至20%左右。债务减轻,实力增强,这对企业今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上海焦化有限公司从原建设银行借贷的10.45亿元贷款实施债权转股权,负债率可降到27%左右,仅每年减少利息支出就达:亿多元。即将实施债转股的茂名石化公司,届时其负债结构将趋于合理化,资产负债率将降为28%,沉重的利息和债务负担大大减轻,每年可减少财务费用7亿多元。

实行债权转股权,对石化行业而言,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虽然石化企业经过“七五”、“八五”技术改造后,技术设备和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技改资金来源于信贷资金,从而使这些企业从完成技改之日起就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不少企业处于微利、亏损或虚盈实亏状态,造成了企业设备闲置、效益低下、资源浪费。因此,实行“债转股”,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石化集团首批转股金额302亿元,成功实施后,当年即可减少财务费用30亿元左右,使这13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当年即可实现利润,从而行业的亏损面、亏损额将大幅下降,企业的生产、竞争能力将明显增强。

(3)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产权结构,引进投资者,实现多元化投资主体。债转股与企业分立重组同步进行是其特点。银行的不良贷款转为股权后,国有独资企业就转化为多元投资企业,最少也是国家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两个投资者,有利于国有企业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实现规范的公司制改造。

例如全国化肥行业第一家债转股企业贵溪化肥厂,债转股总额为89358万元,由信达公司、江西省投资公司、江西省石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按不同比例共同持股,并组建新的股份公司。根据债转股方案,贵溪化肥厂分立为两家公司(暂称为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主体生产设施、生产用地及绝大部分流动资产进入股份公司,其余资产转入有限公司。实行债转股后,该厂通过剥离辅助产业,减员分流,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可望顺利脱困。股份公司今年即可实现扭亏为盈,基本达到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初步预计明年完成上市工作。版权所有

同样,实施“债转股”将有助于石化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石化企业在国有产权主体下,投资主体虚置的现象比较普遍。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后,有助于企业适度分权,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有效的科学决策和监督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且,“债转股”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开展资本运营。企业可以利用这个喘息的机会,进一步剥离辅助产业,减员分流,调整组织结构,进行资产重组,以石化为主业构造一个全新的由多方参股的股份上市公司。

(4)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在债转股过程中,对结构调整、压缩过剩生产能力、调整当前的供求失衡形势有重大作用的企业,显然在优先考虑之列。债转股后,企业不再由于没有资本金而依靠欠债经营,其经营成果不再被捆在付息上,企业成本降低,企业可以以此为契机,有进有退,放手一搏,以市场为导向,淘汰旧的生产能力,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快传统产业的结构升级,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资源优化配置等。

(5)有利于证券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国有企业是上市公司主体,其沉重的债务包袱,对证券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据1998年年报统计,沪、深两地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65%的有102家,其中在65%~80%的有17家,在80%~100%的有17家,超过100%的有4家。这些企业如实施债转股,必将大大提高业绩水平,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从而给整个股市带来好消息,从而有助于上市公司利用证券市场开展资本运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增长。

4.债转股的局限性

实行债转股,对于企业和银行来说,是一件双方相互得利的好事:可以盘活银行的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又可以支持国有企业脱困,加快改革。但是,债转股不能解决企业和银行的所有问题,负效应似乎难以避免:

(1)只能解决建行、工行、农行、中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和金融风险依然存在,还需要研究解决办法。主要是对1995年底以前的银行不良贷款实行债转股,在此之后银行内部形成的不良贷款依然留在银行内部。

(2)债转股并不能代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国企的问题也绝不单单是负债率高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更不是一项债转股措施就能全部包容的。市场问题、内在机制问题、设备老化问题、人员负担问题以及产权结构不合理问题、外来竞争加剧等等,各种问题纷繁复杂,而债转股只能在减轻债务负担方面,在改革与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等方面有一些作用。只有建立有效的督导机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责、权、利分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股权多元化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通过制度创新、减员分流,提高企业赢利能力,避免再走回低收益、高负债的老路。

(3)债转股的风险仍然存在。按制度规定,银行不可以经营实物资产,不能拥有企业的股权,只能经营货币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种变通的方式,但不管如何变通,实际潜在的风险不可能变通掉。并且,现在的不良债权部分远大于银行的自有资产,使银行运行过程中风险大大增加。这些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需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避免之法。债转股仅仅将支付本息的责任从商业银行转到了财政部,如果国家股不能保值增值,在市场上卖不到100元,国家就得进行财政补贴。由此可见,“债转股,,预示着国家财政的巨大责任。只有企业搞好了,才能按时分红,金融资产公司阶段性持有的股权才能出售。所以,企业、银行、资产公司都应规范操作,切实降低风险。

(4)债转股之后,企业的经营压力并没有减轻。债转股并不意味着国家把企业的烂账认下来,只是将企业负担暂缓了而并没有真正降低。对企业而言,债务包袱是暂时“卸下”而非“甩掉”,债务不可能“大赦”,账单是自己的,今天不付明天付,而且可能付得更多。在企业破产时,资产清盘要首先用于清偿债务,所有者只能拿到最后的剩余。这就决定了股东对回报(股息加资产升值)的要求高于债权人对回报(贷款利息)的要求,使用股本资金的成本高于借贷成本。国家可以容忍短期内对国家股的低回报甚至无回报,但从长远来看,股本回报一定要高于贷款利息。收益与风险对称,股本金成本高于借贷资金成本,这是一个无人能够改变的市场经济基本原理。

篇8

(一)流动比率。现行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一般认为流动比率为2 1比较合理。但上述计算公式应该做适当调整:

1.从流动资产中扣除:超过12个月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它可能收不回来而成为坏账损失;用于购买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的预付账款,因它从动态看是长期资产;超储积压12个月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存货,因它具有“长期资产性质”。

2.在流动负债中:减除预收账款,因它是库存商品的等价交换,一般以商品偿还;加上或有负债(如债务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产品质量保证、其他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义务等)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若企业未核算预计负债,还应加上或有负债很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否则,不予考虑)。

改进后,流动比率=(流动资产-超过12个月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购买长期资产的预付账款-积压12个月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存货 )/(流动负债-预收款项+或有负债很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二)速动比率。现行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一般认为速动比率为1 1比较合理。但上述计算公式应该做如下处理:

1.在速动资产中:减去超过12个月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减去用于购买长期资产的预付账款;加上有价证券变现净值超过账面净值部分,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是“速动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

2.在流动负债中:减除预收账款;加上或有负债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

改进后,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超过12个月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购买长期资产的预付账款+有价证券可变现净值超过账面价值部分)/(流动负债-预收账款+或有负债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三)现金比率。现金比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动负债,一般认为现金比率≥20%比较合理。但对上述计算公式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现金=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并且将历史成本计量的“现金等价物”调整为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减去不可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或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加上“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2.在流动负债中:减除预收账款;加上或有负债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

改进后,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不可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或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现金等价物可变现净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流动负债-预收账款+或有负债可能增加流动负债的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及其缺陷与完善

(一)资产负债率。现行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在40%-60%比较合适。但对上述计算公式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在资产总额中:减除固定资产清理(借方余额)、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项目,因为它们实质是企业的费用,不属于资产性质。

2.资产负债率越高,企业总体债务越重,长期债权能力越差。若投资收益率大于利息率,说明企业有较强的扩张能力和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反之,企业净利润率下降,利息费用将由股东权益来弥补,导致无法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因此,要重点审核借款人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是否远大于借款利息率。

改进后,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清理-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二)产权比率。现行产权比率=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1-资产负债率,一般认为产权比率在60%-40%比较合适。对上述计算公式应该注意:

1.在资产总额中:减除固定资产清理(借项)、商誉、长期待摊费用等项目。

2.产权比率表明所有者权益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它与资产负债率相匹配。产权比率越高,表明自有资本占总资产的比重越大,长期偿债能力越强,银行长期信贷资产越安全。当预期投资收益率远大于借款利息率时,产权比率适度小于50%信贷风险仍属可控。

改进后,产权比率=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清理-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三)利息保障倍数。现行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一般认为利息保障倍数≥5倍比较合适。对上述公式应在利润总额中:

1.减除“应收账款”期末增加数,因为应收账款对应的营业收入并没有形成现实的偿债能力;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因为它不属于企业现实的费用或支出(如:计提的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而是一种会计职业判断或估计的损失。

2.加上“资产减值损失”,因为它不属于现实的费用,如: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

改进后,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应收账款期末增加数+资产减值损失)/ 利息费用。

(四)新设“长期资产负债率”指标。长期资产负债率=非流动负债/能够偿债的长期资产,其中:长期资产=非流动负债+股东权益。 1.长期资产负债率是非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占能够偿债的长期资产的比重。其中,能够偿债的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2.一般认为,长期资产的2/3以股东权益购置、1/3以负债购置为宜,最高不超过50%。若负债购置超过50%,意味着长期资产占用长期负债过多,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较差,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信贷风险审核时,还要特别注意企业以新债还旧债的“拆东墙补西墙”行为。

(五)新设“长期权益比率”指标。长期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中投资在长期资产上的部分/能够偿债的长期资产。

1.长期权益比率,是所有者权益中投资在长期资产上的部分占可偿债长期资产的比重。

2.一般认为,所有者权益约1/3用在流动资产上,约2/3占用在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上。长期权益比率最好不要低于50%或高于70%。若低于50%,表明长期资产中用长期负债购置的超过一半,信贷风险较大;若高于70%,说明企业筹资能力较差或盈利水平较低。

三、提高企业

偿债能力分析准确性的基本途径

(一)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要求借款人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是目前多数银行惯用的做法,很少预测未来企业偿债能力。应该研究债务资金形成、使用、偿还过程,实施负债资金动态分析。负债资金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资金流循环的质量,从而影响偿债能力。因此,结合现金流量分析企业偿债能力符合谨慎原则。企业有稳定可靠的经营现金净额作保障,其偿债能力才是真实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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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证券化概述

资产证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它起源于美国,最初应用于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之后迅速扩展到其他领域。许多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以及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国家都采用了这项金融创新技术,并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1.1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及运作原理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原理有三个:第一,资产重组原理是指发起机构或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PurposeVehicle——SPV)为成功发行证券,采用一定的方式和手段,对纳入资产池中的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与组合,从而实现资产收益的重新分割与重组,使之符合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要求。第二,风险隔离原理的核心内容是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通过将基础资产的风险和其他资产风险的隔离来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从而给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带来收益。第三,信用增级原理是指在发行证券之前,由SPV运用一定的手段对将要发行的证券进行整体的信用增级,这样可以提高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级别,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并且还能降低融资成本。

1.2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一般包括:证券化资产的剥离和重组;组建特殊目的载体;发起人与特殊目的载体签订交易合约,将资产组合中的标的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信用评级与信用增级;特殊目的载体在经过信用评级后,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特殊目的载体用发行证券取得的收入向发起人支付价款;实施资产管理,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特殊目的载体向证券投资者偿还债券。

2资产证券化的会计确认处理

资产证券化不仅给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给会计领域提出了问题。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主要是发起人对证券化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即发起人将资产转让给SPV,应确认为真实出售将其从发起人报表中移除(表外确认),还是确认为一项融资担保保留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表内确认)。对于这一问题处理,在国际上经历了三种处理方法。

2.1风险报酬分析法

风险报酬分析法具体做法是:当发起人实质上转让了与资产相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时,证券化交易被视为销售,证券化资产将被停止确认并移出资产负债表,通过证券化所募集的资金则作为转让资产的收入,同时还要确认相关损益;但若发起人仍保留转让资产实质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收益时,证券化交易被视为担保融资,证券化资产仍继续在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一项资产,通过证券化所募集资金被确认为发起人的负债。

风险报酬法强调只有当与某项金融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实质上发生转移时,出让方才终止确认该资产。但是随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日趋复杂,大多数情况下风险和报酬并非全部转移。风险报酬法带有明显的形式重于实质倾向,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确认基础具有较大的主观意向性,易于被人为操纵。

2.2金融合成分析法

金融合成分析法的核心在于控制权决定资产的归属,而且承认金融资产和负债能分割成不同的组成部分。此法将已经确认过的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问题与金融资产的转让合约所产生的新的金融工具的确认问题区分开来。只要资产证券化交易发生后,发起人放弃了对所转让基础金融资产的控制权,资产证券化交易就可认为是销售交易,所转让的基础金融资产就应该终止确认;反之,资产证券化交易发生后,若发起人并没有放弃对基础金融资产的控制权,则可认为是融资活动,其所转让的基础金融资产就要继续保留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

2.3后续涉入法

后续涉入法以“没有后续涉入”作为销售确认标准,抛弃了现行基于“控制权转让”的终止确认标准。它要求只要转让方对被转让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存在任何的后续涉入,不考虑其后续涉入的程度,与后续涉入有关的这部分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视为担保融资;不涉及后续涉入的那部分资产则应终止确认,视为销售。与以往的概念不同,后续涉入法下的被转让资产被视为可以分割的单元,并对每个细分的单元考察其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因此,一项资产转让可能导致一部分资产被终止确认,另一部分资产则未被终止确认。这一做法使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与其控制权的转移达到统一,更加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要求,更能反映其实质。

3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对财务和税收的影响

3.1财务影响

资产证券化会计处理可以分为表外处理和表内处理两类。这两种确认方法将带来不同的财务影响:表外处理将流动性较差的证券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的同时确认损益,通常可以降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其资本结构,有利于发起人再融资,且有积极的财务影响;表内处理将证券化资产保留在资产负债表内,将获得的资金确认为借款,通常会提高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利于发起人再融资,具有消极的财务影响。

实践中,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在于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变为现金收入,且多数公司关心财务报表的负债水平,希望保持适度的财务杠杆比率。而金融机构为提高资本充足率,也希望减少风险资产的总额,因此发起人都倾向于将证券化作为销售处理。

3.2税收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涉及的税种较多,包括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如果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真实销售”作表外处理,发起人将确认相关的损益。我国税法规定发起人对确认的收益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确认的损失可冲抵应纳税所得。发起人向SPV转移资产作为销售资产处理应征营业税,并按购销合同税率征收印花税。因资产证券化业务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对其征收营业税将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证券化融资的成本优势。另外,如果将资产证券化作为“担保融资”来进行表内处理,发起人不确认损益,从而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另外,发起人向SPV转移资产属于转移质押资产,可以不用缴纳营业税,但应按借款合同税率缴纳印花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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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不良资产的概述

(一)金融不良资产的概念

金融不良资产(Non—Performance Loans,NPLs)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主要表现为不良贷款和以物抵贷资产,以及资产处置过程中由于对部分不良贷款实施了债转股、或以资抵债等形成的资产。从总体上看,此类资产具有分布广、质量差、权利瑕疵较多、有一定的处置价值等特点。

(二)金融不良资产的分类

金融不良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实物类资产、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等。(1)实物类资产。该类资产主要是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由法院裁定或双方协商,由债务人将其具有处分权的财产转让给银行,以抵偿其全部或部分债务。另外,这类资产还存在权属不明确、资产形态不完整、基础资料缺乏的特点,具体评估时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较多。(2)股权类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国家经贸委推荐的部分企业实行了债转股。对股权类资产的评估一般是在债转股成立新公司时,对企业拟进入新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计算资产管理公司所占股份及分红的依据。(3)债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初步统计,约占其运作资产的70%以上。在商业银行剥离前,按照国际五级分类标准,这些贷款多为次级、可疑甚至损失类,资产管理公司接收后,处置这类资产时面临着财产直接支配权小、市场操作性差、不确定性因素多的现实状况。

二、影响因素的一般分析

各因素的影响机理如下:

(一)企业规模

企业的规模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指标,规模可以代表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的实力等方面。可以预期一个企业的规模越大,其融通各项资源、调剂各类负债的能力会增强,同时规模越大的企业相对来说其信誉也更有保证,从而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也会相应增大。一旦发生还贷压力,其可采取的筹资途径也可能有多种,资产管理公司对该类企业的NPLs的回收率也应该较大。

(二)企业债务保证能力

企业的债务保证能力可以有多种指标进行衡量,最常用的当属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越高,一定资产所担负的债务压力就越大,企业还债能力就越差。同时由于企业的负债来源可能有多种途径,对特定的某一债权人来说,资产负债率越高,对自己的保证程度就越差。所以可以预期,资产负债率与NPLs回收率之间应成负相关。此外,在企业处于非持续经营时期,企业现有资产的变现价值就成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基础。当然其全部变现价值并不一定都会用于偿还某个特定的债权人,但二者的关系还应当是成正相关。所以我们同时也预期企业的偿债能力与NPLs回收率之间成正相关关系。

(三)银行放贷谨慎程度

银行放贷的谨慎程度严格说是与银行管理体制及其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联的。这种谨慎性不仅表现在对贷款企业的选择、项目的评估以及后续的监督管理上,还表现在对既定企业与项目的贷款数量上。贷款数目越大,银行应该越谨慎,各类风险管理措施也应越严格,这样不良贷款发生的概率就应降低,即使发生了不良贷款,其损失也应该较小。所以,我们可以合理预期,贷款本金越大,其回收率也应该较高。

(四)企业所有制差别

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以国有制企业为主体,银行也基本都是国有,尤其是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对应的银行都是国有体制,受传统体制影响,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在银行贷款服务方面一直受到歧视。但是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的关系一直不是纯粹的商业化关系,且由于二者各自的预算软约束,企业对银行是能贷则贷,银行对企业则是重贷轻收。

三、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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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 年3 月21 日,证监会正式颁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与之前的《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其较大的变化是限制上市公司(商业银行除外)发行优先股时设置可转股条款。文章认为优先股的可转股条款对优先股的发行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优先股转股制度对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经营业绩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文章建议保留优先股可转股制度。

【关键词】优先股 上证50 非商业银行成分股 可转股制度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①。优先股通常具有固定收益、先派息、先清偿、权利范围小等特征,其与普通股、债券等其他证券在资本属性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从发行人的角度综合来看,与债券相比,优先股具有不需偿还本金的优势,但融资成本较高;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具有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可防止公司控制权分散的优势,但定期支付股息将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国务院于2013年11月30日国发〔2013〕46号《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证监会于2013年12月13日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2014年3月21日颁布正式稿(以下简称《试点管理办法》)。优先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与此同时,2014年3月17日,财政部制定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发行和持有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统一规范,为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铺平了财会方面的道路。

一、限制优先股转股的负面效应分析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试点管理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对转换条款的限制,从而使优先股相比债务融资工具不再具有优势。笔者认为,限制优先股转股,具有以下负面效应。

(一)无法优化资本结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试点管理办法》对于优先股转股条款的限制将使公司仅负有“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②,在此情况下,优先股符合金融负债的确认条件,在会计报表列报中将作为金融负债。与债务融资相比,同样无法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二)融资成本上升

由于转换条款的设置,赋予优先股股东可将所持有优先股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使其能够获取普通股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因此,是否含转股条款将对优先股的股息率产生重要影响。《试点管理办法》限制上市公司发行带有转换条款的优先股,将导致股息率的明显上升,而股息率的上升将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是否选择采用优先股这种创新的融资方式。特别是对于一些财务状况较好的上市公司,因其信用级别相对较高、市场融资渠道多样,可以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获得对公司更为有利且成本更低的资金。

二、上证50 非商业银行成分股缺乏发行优先股的内在驱动力

《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其普通股为上证50 指数成分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由于后面两种情况为非经常情形,笔者重点对上证50 成分股③ 进行了研究。这50 家上市公司中有10 家上市公司为商业银行,剔除这些上市银行外还有40 家上市公司,这些公司遍布有色、机械、能源、交通、地产等传统行业。经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上证50 非商业银行成分股的资产负债率中位数为58.29%,净资产收益率中位数为11.80%。

由于这40 家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中位数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如果发行不能转股的优先股,则需全额确认金融负债,和债务融资相比,没有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势。

根据对美国优先股股息率的统计分析①(见图1),不含转股权的优先股股息率基本在6% ~ 8% 的区间波动,故预计国内发行的不含转股权优先股的股息率较高。同时,从这40 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中位数来看,净资产收益率与优先股的股息率差额较小,所以对于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中位数的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收益贡献有限。由于无法优化资本结构,股息率水平较高导致融资成本上升,这40 家上市公司发行不含转股条款优先股的驱动力不足。

三、优先股转股的模拟案例分析假定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A 公司,假设其2013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表1 所示。

现假设不考虑2013 年普通股股利分配,且2014 年A 公司原有经营项目情况不变。

A 公司2014 年拟公开发行100 亿元优先股用于某重大项目,在不考虑优先股股息的情况下,假设该项目的年收益率为15%,即2014 年预计收益15 亿元。现分别根据是否含可转股条款设计两套发行方案。

(一)发行方案1——不可转股

公开发行100 亿元无固定期限优先股,股息强制分配,固定股息率7%(同期同等条件下发行的永续债利率为7%),股息可累积,不可转换普通股。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关于金融负债的定义,A 公司没有赎回本金的义务,但在有可供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采用固定股息率且股息可累积,即发行人负有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因此该优先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A 公司在发行时需将未来偿付金额的现值确认为负债,后续按摊余成本法计量并按实际利率进行摊销。由于该优先股股息率与同期同等条件下发行的永续债利率相等,因此优先股发行时的现值为100 亿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亿元)。

A.优先股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 100

B.每年股息分配(100×7%=7 亿元):

借:财务费用 7

贷:银行存款 7

(二)发行方案2——可转股

公开发行100 亿元无固定期限优先股,股息强制分配,固定股息率4%,股息可累积,可转换为普通股(满足“固定换固定”条件、同期同等条件下发行的永续债利率为7%)。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合同条款中包含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发行方普通股的约定(例如可转换优先股中的转换条款),该条款将影响发行方是否没有交付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或者是否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因此,企业发行各种金融工具,应当按照该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运用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原则,正确地确定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会计分类,不得依据监管规定或工具名称进行会计处理。”

本方案与方案1 相比,由于设置了转换普通股的条款,且满足“固定换固定”(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换取固定数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的),因此该转股权应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本方案下A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属于复合金融工具。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金融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面值)”科目,按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与金融工具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科目。相关会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亿元)。

A.优先股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

应付债券—— 优先股( 利息调整)(100-100×4%÷7%) 42.85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面值) 100.00

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 42.85

B. 每年股息分配[(100-42.85)×7%=4]:

借:财务费用 4

贷:银行存款 4

(三)优先股发行对A 公司财务指标影响的对比分析

在两种发行方案下,A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表2 所示。

说明

(1)方案1 :资产总额1 008 亿元= 发行前资产900 亿元+ 发行的优先股100 亿元+(项目收益15 亿元- 财务费用7 亿元)

(2)方案2 :资产总额1 011 亿元= 发行前资产900 亿元+ 发行的优先股100 亿元+(项目收益15 亿元- 财务费用4 亿元)

(3)方案1 :权益合计408 亿元= 发行前权益400 亿元+(项目收益15 亿元- 财务费用7 亿元)

(4)方案2 :权益合计453.85 亿元= 发行前权益400 亿元+ 优先股权益价值42.85 亿元+(项目收益15 亿元- 财务费用4 亿元)

(5)方案1 :负债合计600 亿元= 发行前负债500 亿元+ 发行的优先股100 亿元

(6)方案2 :负债合计557.15 亿元= 发行前负债500 亿元+ 优先股负债价值57.15 亿元

通过上表对比,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方案1、方案2 与发行前相比。

(1)从资产负债率来看,发行方案1,即不含转股条款的情况下将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明显上升;而方案2,即含有转股条款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因此含有转股条款将更好地发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作用。

(2)从净利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来看,无论发行方案1 和发行方案2,这三个指标都较发行前有一定上升,因此在项目净收益率大于股息率的情况下发行优先股将提升公司的价值。

2.方案1 和方案2 相比。从净利润和每股收益来看,方案2 较方案1 的上升幅度更大,因此方案2 对公司的价值推升力更大;同时方案2 的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低于方案1,因此转股条款对净资产收益率有摊薄的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要提高优先股作为融资工具的应用范围,需保留优先股的可转股制度,不能简单予以限制。笔者对优先股未来试点结束后正式推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放开对转股条款限制。《试点管理办法》的出台,更多地是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及维护市场稳定的角度出发。在试点期过后,如何在正式管理办法中兼顾发行人的利益,将关系到优先股是否能真正推广出去,特别是放开对转换普通股条款的限制。对于可转股制度对净资产收益率的摊薄影响,应通过其他的制度安排来进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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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现金持有量是财务学研究的重要问题。现金持有较多,企业的流动性较强,但是盈利性较差。企业应该持有多少现金量,哪些因素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这是学者所关心的问题。现金持有量和企业的筹资活动密切相关,而企业筹资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最优资本结构的确定。本文将资本结构与现金持有量联系起来具体研究财务杠杆,资本内部结构如何影响企业的现金持有量。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已有文献研究现金持有量和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得出不一致的结论。杨兴全、孙杰(2007)研究发现公司现金持有量与资产负债率、银行性债务、净营运资本负相关。而刘小雨和孙玉甫(2011)研究制造业上市公司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因素,发现资产负债率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黄唯怡(2013)研究发现公司现金持有量与资产负债率总体上显著负相关。资产负债率较高和较低的公司,其现金持有量与资产负债率显著负相关,中等资产负债率水平的公司,其现金持有量随杠杆率的增加而增加。这表明,资产负债率和现金持有量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的U型关系。因此,本文提出如下:

假设1:资产负债率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U型关系。

此外,本文还具体研究了资本内部结构与现金持有量之间的关系。例如,企业在日常交易活动中占用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的资金而形成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等商业信用负债。商业信用负债的资金成本低,财务风险小。企业商业信用负债的比例越高,表明企业能够占用利益相关者的资金越多,企业的现金持有量也就越高。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2:

假设2:商业信用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正相关关系。

银行长短期借款和发行债券是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这类资金的成本较高,财务风险较高。企业如有较多该类负债,还款压力较大,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较低。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3:

假设3:银行借款和债券类负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负相关关系。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本文的样本选取了中国A股上市公司2010至2015年数据,剔除金融业和综合类行业。样本数据来源于国泰安金融数据库。

2.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表1列示了本文所用的变量。本文的因变量是现金持有量。对现金持有量的度量有两种方式:一是用现金的相对指标,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总资产的比例;二是用现金的绝对指标,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取自然对数,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负值的数据予以剔除。

本文的自变量有4个,分别是资产负债率、商业信用债比例、银行借款比例、券类负值比例。商业负债指的是企业在与其客户和供应商交易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资金占用,主要包括赊购原材料所形成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以及预售产品所形成的预收账款。银行借款包含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和借款期限在一年之内的短期借款。债券类负债主要指发行公司债券所形成的应付债券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

此外,本文在模型中还加入了一些控制变量,包括:净营运资本、资产规模、现金流量、盈利能力等。

本文的实证检验模型如下所示:

模型的变量定义详见表1。

四、实证结果分析

1.描述性统计

表2是描述性统计的结果。由表2可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总资产的比例均值约为19%,来自银行借款的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5%。A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均值约为46%,在总负债中,商业信用负债的比例约为41%,债券类负债的比例约为3%。净营运资本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4%。净资产收益率的均值约为4%。各个变量的标准差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2.多元回归分析

注:括号内为t值,*代表p< 0.10, **代表p< 0.05, ***代表p< 0.01

表3实证检验了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现金持有量之间的关系。由表3可知,Lev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A股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同时,Lev平方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A股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其现金持有量之间呈U型关系,即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增加,现金持有量呈下降趋势,但当资产负债率达到某一水平时,现金持有量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增加而增加。

商业信用负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当企业具有较好的商业信用时,可以适当占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资金,形成较高的现金持有量。银行负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当企业向银行的负债较多时,企业的现金需要偿还银行借款的利息和本金,导致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较低。债券类负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与国外的研究结论相反。这可能是由于在我国发行债券的公司都是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这类公司的偿债能力很强,现金持有量较高。

净营运资本与现金持有量呈负相关关系。当企业日常运营占用的资金较多时,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较低。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其现金持有量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企业盈利水平较高时,现金持有量较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但结果并不显著。

五、结语

本文实证研究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与现金持有量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与其现金持有量呈U型关系。信用负债比例和债券类负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正相关,银行借款负债比例与现金持有量之间负相关。本文的结论为了解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持有现状提供了参考,也为研究上市公司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因素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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