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09: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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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为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节约工程建设资金,减少建设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必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和项目投运后的效益评估与分析,正确评价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水平。下面我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谈谈个人的一些体会:
一、 进行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的必要性。 二、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的原则。
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投资项目,其风险程度、外部环境和不确定因素也不同,应当采取相应的效益评估与分析方法。真实反映项目的投资效益是项目投资效益分析与评估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在项目评估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投入与产出的观念。评价时不能只考虑项目的直接投资,还要考虑相关投资,大型项目还需考虑主体项目的配套是否同步建设,以发挥综合效益,产出必须大于投入,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是项目投资的最终目的,
2、建立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不同时段其资金的时间价值是不同的,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及行业平均收益率来计算项目的投资净现值和投资收益率,以正确反映项目的盈利能力,评估其投资风险。
3、建立项目机会成本及边际收益的观念。机会成本就是投资本项目放弃其他项目投资的损失,边际收益就是考虑项目建设所需材料和设备及生产稀缺的主要原材料和主要产品由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引起的价格波动对投资成本和经营效益的影响,这对于选择投资项目决策时十分重要。
4、建立合理的判断标准。在进行投资审计效益分析与评估投入与产出时,应以国内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还应考虑供求关系、销售运输方式、建贷利率、营销方式等因素对投资收益的影响程度。
5、要考虑投资风险。任何投资决策都有风险,一般来说项目投资风险越大,投资收益率越高,我们要通过趋势分析进行概率测算,估算项目投资实际存在的风险水平。
三、投资审计效益评估与分析。
运用专门的投资效益评估与分析方法,对项目投资经济指标、批准根据的合理合规、概算执行情况、建设进度及综合生产能力、投资收益率及投资控制效果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分析其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促使全面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一)、项目投资经济指标审计。
通过计算项目净现值、现值指数、内含报酬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及投资偿还期等经济指标,审查投资效果是否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经济指标值,来判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可研报告编制的正确性。
1、复核净现值。根据已完项目投产后现金流入量和实际投资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计算该项目实际净现值,如果净现值为正数,该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量现值大于现金流出量现值,表明该项目投资实际报酬率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
2、复核现值指数。根据已完项目投产后现金流入量与实际投资额,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计算其现值指数,如果现值指数大于1,该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量现值大于现金流出量现值,表明该项目投资实际报酬率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同行业收益率。
3、审核内含报酬率。内含报酬率是指使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零的贴现率。根据已完项目投产后现金流入量现值与实际投资额现值,计算其实际报酬率,判断实际报酬率是否大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同行业投资收益率。
3 审计的职能、作用与服务对象 《会计法》虽然要求企业会计人员如实记录企业各类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对以后的资产运营进行核算,所提供的会计报表要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但是,由于现代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财会人员属经营者1是分离的,经营者是为所有者管理企业的;同时还存在着企业与债权人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经济、职权上的关系.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自利益上的不毁 为平衡各种关系,通过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来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是十分必要的=审计的职能就是为股东、债权人及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检验会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企业账册及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数据只要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则应予以确认;否则,便如实进行披露,由有关利益者对会计工作提出纠正意见或决定 总之.审计是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手段,审计原则是依据有关财务、会计准则与制度检查会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所以,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企业各类资产的价值不~ 定是现值,而更多的是历史成本。
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虽相互独立却又相互联系,虽相互区别但并不相互排斥。
(一)联系。两者的联系在于:第一,行业性质相似。均作为独立第三方采用受托有偿的方式开展业务,面临较高的职业风险,被社会公众赋予了很大责任。第二,职业道德准则的基本要求相同。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都必须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第三,财务审计提供事实判断,资产评估提供价值判断,但两者业务性质交叉,在方法、技术、程序上可相互借鉴并相互提供业务资料。
(二)区别。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目的与作用不同。财务审计履行鉴证职能,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发表意见以提高其反映信息的可靠度,并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建议,制约违规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资产评估则是要明确资产数量、质量和价值,为资产的交易、投资等提供价值尺度或谈判平台,为资产的重组和优化提供开价依据,确定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份额,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等。第二,标准、依据不同。财务审计对资产的计价原则以历史成本为依据,资产评估则以效用和市场价值为依据。第三,方法体系不同。财务审计通过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判断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常采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技术方法。资产评估则是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对象、目的、环境不同,确定适当的价值基础并相应选择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评估方法。
二、如何衔接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对审计行业也造成了一定影响,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一直是业界思考的问题。在IPO改革的趋势下,只有衔接好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合理分工协作,才能使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分工协作。在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财务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应包容审计结果。对于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账面价值,而实际价值则由资产评估确定。当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人参加审计过程,若资产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人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二)时间顺序
关于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时间顺序,笔者认为没有固定模式,应结合具体环境、业务对象和实际情况等综合考虑。
1.审计在先,评估在后。资产评估首先要利用真实、准确的反映了企业会计要素的会计资料,而会计资料只能是经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所验证的企业会计报告。因此,当某些评估数据的取得需要依赖财务审计时,应先进行财务审计,后进行资产评估。例如,对于债权债务项目,应先通过审计查明有无账外或虚假的债权债务,以免评估时漏评或错评。
2.审计、评估同时进行。特殊情况下,一些业务需要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相互配合,同时进行。例如,当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都涉及到固定资产和存货项目时,一般可同步、联合进行盘点核实,以降低成本。
3.评估在先,审计在后。当企业进行改制时,表现为资产评估在先,财务审计在后。其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都是在资产评估之后编制的,评估结果对改制企业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会分别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对审计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思考
我国的中介行业走过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路,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客观要求。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相辅相成又相互独立,在未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过程中,能否正确把握两者的关系对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强调两者的协同,但不能相互代替。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在经济学基础、经济职能、技术方法以及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等方面均可相互协同,但绝不能相互代替,以防止关联交易,避免中介业务从记账到审计或资产评估等业务均由一个中介机构或同一人一包到底,避免产生影响公平、公正的事件。但我国现阶段的一些机构仍存在“分工不分家”、“挂羊头卖狗肉”、审计与评估业务相互兼容的现象,这会影响独立性,非长久之计。因此,应更明晰的划分两者的业务范围,发挥两者应有的职能。
(二)发挥专业化分工优势,拓展业务空间。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有着各自的专业化分工优势,若形成优势互补,将能更好的进行业务合作,拓展彼此的业务空间。例如,在进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资产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时,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可以形成具有融合性的互为先后的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这也是资产评估参与审计业务、拓展评估业务空间的一个新领域。
“十二五”规划在论及企业改革、国企改革时明确提出,要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核心是产权改革问题。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化和攻坚阶段,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推进国有企业的战略调整,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国有资本存量。资产评估作为企业改革改制、产权转让的关键环节,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国有企 业在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实现产权多元化应是评估行业关注的重点。这对评估行业来讲,既是传统业务又是新的机遇。中国的评估行业是伴随国企改革应运而生的,在新一轮产权改革中,评估行业要应时而动,深入研究企业改革的新要求,提供一体化、全方位的鉴证、咨询服务,助推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二、企业“走出去”对评估需求日益增多
2011年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实施十周年。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企业“走出去”需要评估行业“走出去”,特别需要高层次的专业人士提供智力支持,提供更多的“走出去企业”和“企业走出去”服务,延伸国内外服务链条,为企业对外并购战略、尽职调查服务、投资项目评估、境外资产管理等提供专业报告或意见。
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引出新市场
近年来,特别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资金规模加大、渠道和方式增多,企业取得和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否规范,效果是否达到预期,财政部门非常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支持企业并非包揽一切,而是要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和“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源,形成放大效应。要在提高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同时,强化对企业乃至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强化绩效评价非常必要。作为财政工作的延伸,资产评估等中介行业应承担这一重任。这一市场空间将会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大。
四、企业内控评价对评估行业提出新要求
从2008年起,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要求,2011年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已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十二五”期间将在更多大中型企业施行。这个体系要达到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目标,必须建立内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必要的制度安排,确保内部控制规范落到实处。内控的核心是风险评估,这应该成为评估行业的增长点。与传统的一次性评估业务不同,这一业务是经常性的,也是评估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面。资产评估行业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评价,以第三方介入的形式为企业内控情况提供客观公允的评价,为监管部门或上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五、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认证需要资产评估行业支持
风险基础审计(risk-based auditing)是指审计人员以风险的分析、评价和控制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搜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的一种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已经取代账项(交易)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成为当今审计的主流。如何在实务中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或从整体上规划风险基础审计是风险基础审计研究的课题之一。结合审计理论与实务,本文提出了建立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的要求,并引入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为风险基础审计的应用提供便利。
一、建立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的要求
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应反映风险基础审计与账项(交易)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的区别,即风险基础审计的特征。因此,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符合以下要求。
1、风险基础审计的开放性特征
风险基础审计的开放性特征反映在应用模型风险输入变量上,即风险输入变量水平随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风险变量本身却是不变的。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应明确风险变量要素。
2、风险基础审计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
这里的认识规律是审计人员对其审计客户风险的认识规律。审计人员对审计客户风险的认识一般经历这样的过程:初步评估风险-根据初步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并执行审计计划-根据计划执行结果再次评估风险-根据风险评估差异修正并执行审计计划。风险基础应用模型应反映审计人员的这一认识规律。
3、风险基础审计注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风险基础审计的质量保证和效率体现在审计方法的选用上。风险基础应用模型应体现审计方法的选用原则。
4、风险基础审计可以满足审计目标不断演变的需要
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相对于审计目标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即改变审计目标只是改变了应用模型中风险输入变量的水平,但不会改变风险输入变量本身。
二、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
1、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图(见图1)
2、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解析
(1)风险基础审计风险成因。风险基础审计的审计风险成因与审计目标和审计报告使用者密切关系。
①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应了解的要素之一,只有了解审计目标才可能找到影响审计目标实现的要素。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就审计客体的公允性表示审计意见。
②审计风险及其成因。审计客体中包含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导致使用者作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如果审计人员就这样的信息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便构成了审计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研究使用者的决策对审计客体错报或漏报的敏感程度。风险成因分析是风险基础审计的起点。
(2)风险基础审计风险来源评估。
①来源三要素。风险基础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要素构成。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与审计客户相关,审计人员无法控制,只能进行评估。检查风险却可以通过审计人员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来降低,但检查风险无法根除。在风险评估阶段,审计人员主要是评估可能的检查风险。
审计人员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评估应落实到财务报表认定层面,审计人员据此设计审计程序,以降低检查风险进而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审计规划阶段的风险评估对其后的整个审计工作都具有关键性指导作用。
②风险评估是审计策略的构成部分,风险评估程序是审计计划的内容之一。
③风险来源三要素是风险基础审计的风险输入变量,风险基础审计的审计计划编制和执行与输入量有直接关系。
(3)风险基础审计风险的应对。审计人员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计规划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审计规划包括确定是否接受委托、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三部分。
①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审计人员根据基于对审计道德、准则和法规要求的考量和风险初步评估水平决定是否接受委托。这是一个客户筛选过程,是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一环。
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如果审计人员决定接受客户委托,应与客户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人员应确保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得到恰当的理解。
③审计策略。审计策略规定了审计方向,描绘了审计的预期范围和执行,为审计计划的制定提供指引,包括了解审计客户及其环境、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估。根据以上要素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审计工作合作及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及其事项等要素。
④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包括三部分,计划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计划的进一步(基于计划的风险评估程序),针对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其他为遵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程序。
分析性测试、细节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取决于基于风险评估的审计方法的确定,在低风险领域使用综合审计方法,在高风险领域使用主要证实法。无论什么方法都要对重要项目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任何项目都要对其编制技术进行测试。
在风险基础审计中,分析性测试程序的使用会产生分析性测试风险,细节测试程序的使用会产生细节测试风险,这是检查风险的两个组成部分。
(4)审计复核。在风险基础审计的审计复核阶段,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果与审计规划阶段的风险水平进行对比,判断审计结果是否与计划的风险评估水平一致、根据风险评估水平设计的审计程序是否可以将检查风险水平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如有必要修改审计计划则执行修改后的审计计划。
(5)审计报告与归档。根据与审计客户的沟通情况确定审计意见类型,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取得或编制的各种审计工作底稿按要求归档。
3、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特征解析
(1)审计目标―审计风险成因分析―风险基础审计风险输入量。审计目标和审计报告使用者决定审计风险成因,风险成因决定风险基础审计的风险输入量水平,但不会改变风险基础审计风险输入变量本身。因此,该风险基础应用模型适应未来演变后审计目标审计的需要。
(2)风险基础审计输入量。在风险评估阶段,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评估水平是进行审计规划的输入量水平,审计计划据此编制;在审计复核阶段,审计执行结果与风险评估水平的不一致将导致审计人员修改审计程序并执行修改后的审计程序,直到审计结果与风险评估水平一致为止。该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体现了风险基础审计的开放性特征。
(3)审计方法――综合法与主要证实法。审计规划阶段的风险评估为综合法和主要证实法的选择奠定了基础,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既保证了审计质量又提高了效率。当然,这两种方法的有效性取决于风险评估的恰当性。
(4)风险初步评估―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复核―风险再评估。风险初步评估―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复核―风险再评估的循环可以纠正审计规划阶段输入量水平的偏差,这种对输入量水平的修正会随着审计进程的进行、审计人员对风险的认识加深而不断进行,符合审计人员对风险的认知规律。
三、风险基础审计在实质性测试中的应用
除根据规划阶段评估的高风险水平设计并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外,审计人员还应遵循风险基础审计的另一原则,即在整体实质性测试程序设计层面重点关注资产、费用有无被高估、负债和收入有无被低估现象的存在。
1、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规律研究
(1)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规律表(见表1)。
(2)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要正确解析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就必须依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进行核算。
资产高估对负债、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影响
①资产被高估与负债被高估的关系。负债是资产的来源之一,负债与资产可以同时被高估,如对经营性收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值入账会导致资产和负债同时被高估。
②资产被高估与收入被高估的关系。收入的实现必然导致资产增加,收入和资产可以同时被高估,如同时高估应收账款和收入。
③资产被高估与费用被低估的关系。少计提资产损耗或少提资产准备会导致费用被低估、资产被高估。
费用高估与资产、负债的关系
④费用被高估与资产被低估的关系。多计提资产损耗或多计提资产准备会导致费用被高估、资产被低估。
⑤费用被高估与负债被高估的关系。企业多计提准备会造成费用、负债同时被高估。
收入被低估与资产、负债的关系
⑥收入被低估与资产被低估的关系。实现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会造成收入被低估,同时资产被低估。
⑦收入被低估与负债被高估的关系。从预收款中不转或少转已实现的收入会导致负债被高估、收入被低估。
负债被低估与资产、费用和收入的关系
⑧负债被低估与资产被低估的关系。少计或不计因负债而增加的资产会导致负债、资产同时被低估。
⑨负债被低估与收入被高估的关系。未实现收入的预收款确认为收入会导致负债被低估、收入被高估。
⑩负债被低估与费用被低估的关系。少计提或不计提相关准备会造成负债和费用同时被低估。
2、高估与低估测试的原理解析
从实质性测试程序设计整体角度观察,资产、费用被高估与负债和收入被高估测试涵盖了资产、负债、收入和负债项目中每一个项目的高估和低估测试。
(1)资产被高估与被低估测试。审计人员根据资产借方记录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资产是否被高估。审计人员执行针对收入和负债可能被低估而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资产是否被低估;设计并执行费用可能被高估的审计程序可以检测资产是否被低估。
(2)费用被高估与被低估测试。审计人员根据费用借方记录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费用是否被高估。审计人员执行针对负债是否低估的测试程序可以检测费用是否被低估。
(3)收入被低估与被高估测试。审计人员根据收入的完整性认定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出收入是否被低估。审计人员根据负债项目可能被低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检测收入是否被高估;根据资产可能被高估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检测收入是否被高估。
(4)负债被低估与高估被测试。审计人员根据负债可能负债被低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低估;根据收入可能被高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低估。审计人员根据资产可能被高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高估;根据费用可能被高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高估。
【参考文献】
一、企业并购审计概述
(一)并购审计的界定 并购即兼并与收购(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 and 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并购的涵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并购指目的是在于获取或意欲获取目标企业经营控制权的行为;广义的并购则泛指企业间各种目的的并购行为,既包括为获取控制权的并购,也包括仅为获得投资收益而进行的部分股权或资产购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中国加入世界经济大舞台的成本与风险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占领更多的份额,而并购往往是国内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方式。现在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通过并购企业可以达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迅速实现低成本扩张,实现股东的财富最大化。与新设企业、走内部成长道路的传统途径相比,并购能够迅速扩大企业规模,节省开拓市场、培养人才的时间,形成生产、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某种方式通过并购等资本运营手段发展起来的。但在并购的过程中,企业往往也会面临很大的风险。我国并购的成功率很低,并购中常会出现一些不等价交换、隐形并购、非法转移财产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工作酒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并购审计简单的讲就是对企业并购业务进行的审计,是就企业并购的原因、能力、价格、并购处置方案等方面的审查,以确认并购行为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在对并购企业进行审计时主要会涉及到审查企业并购活动是否依法进行、企业并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是否真实可靠、验证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理、真实可靠等。通过对并购企业进行审计,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的行业状况、发展前景、资产总额、盈利能力等信息,从而做出是否并购的决策以及为收购方拟采取的收购方式提供依据,这些都可以有效的降低并购风险。同时,审计人员通过对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进行估值和鉴定,可以为收购方制定合理的收购价格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有利于降低并购成本,保证并购双方的合法效益,促进并购活动的迅速进行。由于企业并购是一项高风险的资产重组活动,审计可以说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但这也不表示企业在并购中实施了审计工作就能保证并购成功,保障并购各方的利益。而目前我国企业并购业务中仍存在着大量会计信息失真、独立审计失败、资产评估不实、大量国有资产被低估贱卖以及由此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等普遍问题。这些都充分说明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并购审计从理论到实务还远远滞后,并购审计质量不高,亟待从各方面进一步加强,以便更好的发挥审计在企业并购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国内并购审计研究由于我国并购业务的历史较短,所以对并购审计的研究也并不多,对此主要的研究成果如下:谢盛纹(1998)认为,企业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并购方既可能获得成功,也可能走向失败,并购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一个或几个企业的命运,有些甚至会影响到一个行业。为了保证成功并购,并购方应该加强并购审计,修订和拓展并购审计的性质和范围,切实做好对目标企业的评价工作;张建军(2001)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我国加入WTO的日益迫近,企业兼并、重组已成为壮大我国企业规模、增强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使企业兼并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主要从深化改革,强化审计监督方面谈了谈企业兼并审计的迫切性和对策;杨雅梅、张丽明和张晓光(2002)指出,在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为被并购企业确定企业价值、为并购方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而且还是并购成功的基础。因此,在明确资产评估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企业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现存问题,进而提出企业并购的资产评估标准和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刘芳、刘海潇(2005)认为,企业兼并实质上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是一项财产重组活动,它会影响国家、企业、职工等的经济利益,并会带来社会震荡。为此,审计机关有权利和义务对企业兼并实行有效的监督,注意企业兼并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沈征(2000)从企业兼并的理论基础和实务运作方面,重点分析和论述企业兼并中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对企业兼并会计与审计架构的建立进行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
二、企业并购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现已颁布实施的《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并购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是仍存在不健全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相关的会计准则规范和审计准则规范不完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已有的准则规范不再适应现在的经济活动,有待更改;二是有些准则规范对同一经济行为的规定不一致,有待协调;三是应有的准则规范未制定,有待增补。如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两种,会计准则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没有规定企业在并购时究竟应该采取哪种方法,很显然,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不同,对并购企业的经济、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并购成本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购买法下确认商誉,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较高,但是并购成本也高,而权益联营法却不将成本与净资产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会计信息相关性低,但由于权益联营法理论上不要求对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故并购成本通常低于购买法。我国尚未制定企业并购会计准则,在并购实务中也主要是参照《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的解答》,这些规定都没有考虑股权交换合并,只在合并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合并可以使用权益联营法,但实践中已有企业并购使用权益联营法的实例。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利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财务报告进行影响,完善相关会计准则势在必行。
(二)资产价值评估不规范企业并购是以产权变更为特征的特殊经济行为,并购中必然会涉及到企业资产的变动、资产的有偿转让等问题。并购方需要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而审计人员在审查过程中,不但要了解目标企业现有资产的整体状况,还要了解某些单项、具有核心生产能力的资产的价值;既要对现有资产进行定量分析,准确估算其现实价值,又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结构、投入产出能力、资产运营状况进行详细的定性分析、评价,从而能够为并购方提供公允的产权价格标准,并以此来确定合理的并购价格。但我国的资产价值评估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产评估市场不完善。资产评估业是社会公正性中介服务行业,在企业并购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发展来看,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自1989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几十个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企业在发生改制重组、合资合作经营、股份经营、承包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拍卖出售、破产清算等经济行为时,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可是,由于大家都看好了这块发展领域,乱办资产评估机构迅速形成一股热潮。同时,也形成了资产评估业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在整个评估业,除国有资产评估之外,还有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专利评估和矿产资源评估等分别隶属于各个部门的评估机构,他们各自为政,直接参与评估业的管理,各部门又有各自有关的评估文件。至今,这种混乱的局面和多头管理状态仍未梳理清楚。政府行政干预,不同部门的多头管理,均与要求独立性的资产评估业相悖,某种程度上妨碍了资产评估市场化进程,从而造成资产评估业的违法违纪。
(2)资产评估范围不明确。在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前,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评估的范围将会决定评估工作的组织和评估方法的选择。不同形式的并购,资产评估的范围是不同的。在整体并购的情况下,应将企业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全部包括在内,按现行法规要求,应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在部分并购的情况下,资产评估的范围则只包括一项或几项资产。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企业为了快速完成并购工作,或是为了尽快将劣势企业的资产向优势企业转移,一般都不按规定进行,很难做到对上述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并且常常只重视对有形资产的评估,忽略了对无形资产(尤其是商誉)的评估。这必将会影响并购交易价格的确定,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资产评估机构都应该明确资产评估的范围,不要漏估任何对企业有价值的资产,保证并购工作顺利进行。
(3)资产价值难以准确确定。资产评估机构应该对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以保证并购各方的切身利益。但是在企业并购中,被并购企业资产的价值经常很难被准确的确定,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往往只重视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无形资产的评估,这样就难以准确地确定企业资产的价值。有数据表明:过去许多企业并购都是在粗略的并购审计下进行的,且偏重于企业“硬资产”的审计。这种并购成功的“企业联姻”概率为50%。据美国管理协会的调查报告,在并购审计实施的早期约有25%的并购企业在十二个月内产量减少;约六分之一的并购企业丧失其市场占有率;四分之一的企业获利能力降低。并购后企业发现并购成本并不是为并购企业而支付的,相反,大多数花费在并购后企业解决并购审计中未能发现的无形资产评估上。由于对无形资产价值确定不准确,也使得国有企业在被并购时进一步加剧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如在外资上市公司收购国有企业时,国有企业往往不够重视营销网络、土地使用权、租赁权、特许专营权、专有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低估、漏估这些无形资产,使得外资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行收购,造成国有资产直接流失。这些都足以表明并购企业对无形资产审计是至关重要的,否则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价值不能准确确定。
仅就商誉来讲,我国有些企业经过长期的稳健经营,在市场上占有优势,信誉较好,盈利能力超出行业平均水平,如果不对这类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确认,必将导致并购价格的不准确。因此,在并购评估中,应当注意目标企业是否具备超额的收益能力,且这种超额收益是否具有持续性,以此来判断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商誉。在具体操作中,评估人员可以比较企业历年的平均利润率和行业利润率,如果目标企业历年平均利润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且这种趋势能够保持下去,评估人员就应根据企业预期的超额收益和获取超额收益的期间,按一定的折现率使用收益现值法对企业的商誉价值进行评估。此外,产品品牌、技术工艺、企业名称等也属于无形资产,往往在几十年的生产经营中形成,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市场也有很强的竞争力。一些外国企业认为中国市场存在巨大潜力,但运用国内企业市场意识、品牌意识和对无形资产评估意识不强的弱点,低价收购国内企业的股权、品牌或专有技术,排挤甚至吞噬了苦心经营的民族品牌。品牌的逐渐流失,实际上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流失,甚至可称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对此产生的直接后果是阻碍了国内企业健康成长的道路,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对于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来讲无疑也是一种损失。在出售国有企业时,只对有形资产进行评估出售,而未考虑土地使用权、商誉、专有技术、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以至造成交易中国有无形资产流失严重。
(三)缺乏具有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审计人员导致审计质量不高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极其结果的优劣程度。审计质量包括审计结果的质量和审计行为过程的质量。在企业并购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地检查与评价目标公司,尽可能地搜集充分的审计证据,使审计结论能全面地反映目标企业的实际情况。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外部与内部原因的影响,审计人员的审计质量不高。在审计中,往往会遇到以下问题,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审计质量。一是审计独立性不高,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有待加强。在企业并购审计的过程中,有些审计人员不能很好的遵循职业道德,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干扰。这些干扰有来自审计人员工作时涉及其个人利益的干扰,如感情、金钱等,也有因受到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密切关系的影响,如审计人员与并购企业有着密切的或长期的个人或职业关系时,审计人员可能就会不加怀疑地接受客户声明书和观点等。这些都会导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不高,从而影响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使他们不能客观、公正的对并购企业进行审查,审计独立性受到削弱,以至使审计质量不能达到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二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并购市场中的行为日益复杂化,企业并购审计不仅包括并购中的审查,还要对企业并购前、后的情况进行调查、审计,同时,还涉及财务报表审计、合规性审计和效益性审计。在并购审计的过程中通常还会用到非常规的审计技术与方法,这些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决定了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工作质量的高低又与审计实施人员相关业务水平、综合能力有关。实施并购审计不仅要求审计人员掌握审计知识和技术,更要熟悉与企业并购活动有关的知识和技术。目前我国的审计人员虽然在不断地为自己“加氧”,专业素质和技能都有所提高,但是,能够根据并购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完成并购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还较少,大多数审计人员专项审计能力还较弱,与并购审计相关的业务知识较欠缺。这必将影响企业并购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不能保证企业并购审计良性效益的发挥。
三、企业并购审计完善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审计准则 针对企业并购审计中法律法规、制度准则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与企
业并购相关的会计、审计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反面应尽快制定专门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以形成健全和完善的企业并购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上应尽快制定针对并购业务的具体准则,以便更好的对业务的确认、计量、分析等进行具体规范,这样可以保证企业并购的顺利实施,以免使企业在并购时利用会计法规、准则上的漏洞来进行非正常交易、粉饰企业的业绩。同时,在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时,既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也要兼顾我国国情,就如在制定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时,应区别不同类型的企业,考虑知识经济的影响,严格区分购买法与权益联营法的适用条件,即保持互斥关系最为合理,也就是说,一些公司并购符合权益联营法的适用条件,就只能采用权益联营法而不能使用购买法;反之就只能采用购买法,这样才能较好地杜绝公司管理层在并购时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操纵利润;另外,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的较低要求,适当降低权益联营法的应用门槛。总之,要充分发挥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作用,避免出现无序局面。我国以基本审计准则和具体审计准则为主体的审计准则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指导某些特殊事项的具体审计准则还不够完善,就如规范企业并购审计的具体准则还没有制定。环境变化了,审计准则却没有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这必将影响其作为衡量审计责任的最高标准的地位。因此,企业并购审计准则的制定是迫在眉睫的事,要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确定与其相关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从而更有效的对我国并购审计工作进行规范。
(二)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为能独立、客观、公正的确定并购企业的交易价格,使企业并购合理、有序的进行,防止并购中国有资产流失,我们首先应该积极建立一个充分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各项监管体制,使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监控相结合,对资产评估机构履行社会职能进行规范和引导,尽量减少评估业的多头管理和行业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其次,资产评估人员在对并购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确定合理的评估价值类型和评估范围,这就需要评估机构全面分析企业资产的构成情况,对企业价值有贡献作用的资产要做到一项也不漏评,尤其是无形资产,要对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认真核查资产,对于重要资产,必须认真进行现场勘察,全面掌握其情况;被并购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评估作价,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确认,并依此进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处理。被并购企业的产权转让底价,应以审批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为依据,综合考虑被并购企业职工、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等因素后给予合理处理;再次,应该加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和业务素质培训,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评估人员自身也应深入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努力创造新的评估方法,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环境。
在资产建设全过程的各个阶段都应实施风险评估,根据调查编制《风险评估情况表》,对存在高风险的工程建设领域进行辨识,并在审计过程中加以运用。通过评估了解和确立相应的审计风险,实施相应的审计策略和审计工作方法。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应当突出对重大投资决策、重要时间节点、关键控制环节、重点建设项目和存在重大风险领域的审计。经过梳理形成资产建设全过程管理的13个环节,加以评价控制。要注重兼顾工作效率及效益性,通过筛选审计工作切入点,合理地配置审计资源、安排审计时间。做到详略得当,高风险的项目和环节重点审计,其中包括立项审查、概算审核、初设会审、施工抽检、招标监督、决算审计和审计评估等环节。
二、总分析审计策略的针对性,构建资产建设全过程分环节操作体系
审计应及时跟进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评价和咨询作用,不断优化工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并且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构建规范的分环节操作体系。审计运用的具体主要内容见表1。对重点项目事先进行风险评估,动态优化项目库存量运用风险评估调查结果,动态地开展工程项目库优化工作。在公司相关的管理层、执行层和实施层分三个层面开展风险调查。公司管理层指公司领导,也是项目建设中的决策者。对这个层面主要评估项目建设的需求性和导向性;执行层指专业管理部室,在这个层面主要评估项目立项的可行性和规范性;实施层则是指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单位,对此层面主要评估潜在受托单位的供货和承建的质量及完成能力。要依据风险评估调查结果,并结合公司的当前情况,以及前期各项工程项目的完成和运营实际,联系中短期发展计划,动态地不断优化公司工程项目库,并拟定相应项目审计计划,跟踪做出审计评价。落实资产建设关键节点的审计监督,实施分层规范管理对确定的建设过程关键节点进行现场监督,监督分为自检、专业检查和审计抽检三个层面执行。每到关键节点,首先由施工单位自行检验,结合工程签证单或隐蔽工程记录单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检结果表。第二层面的专业检查则由工程监理和公司专业管理部室负责,审定工作记录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出专业意见。审计部门负责抽检,主要审查工作记录单的合理性及规范性。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其中专门规定了重大隐蔽工程施工前就必须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开展现场勘验,从而在制度层面保障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审计部门也要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监督和鉴证的作用。
三、验证资产建设过程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两级管控开展测试
审计结论的形成需要确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所以该环节是审计运用的关键节点,直接影响到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根据审计运用操作体系要求,首先要实施符合性测试,即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测试样本进行验证,以了解各个阶段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通过运用观察、询问、审查和穿行测试这四种方法测试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执行有效。对符合性测试阶段所形成测试工作底稿,要进行综合评分,低于预定标准分的,视为不满足符合性测试要求,则需开展进一步的实质性测试,切实核实管控效力。主审要依据测试和审计情况,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报告,按照“三级复核”后下发审计意见书,达到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质量,节约工程资金,保障项目经济运维,发挥资产效益的审计目的。整改落实促进资产建设全过程管理,评估优化实现项目阶梯提升被审计单位要按照审计报告所提出的管理不足和问题,逐项梳理排查,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整改落实,并改进相应的管理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为下一个环节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同时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反馈审计部门,形成闭环管理,巩固该环节的审计成果。大型单体资产进入运维期后要实施修理费成本和运行成本分项核算,并跟进审计。分析成本费用之间比例的合理性,关注项目投运后发生修理的最短周期,以作为评价资产项目建设质量依据之一。审计部门在资产项目运维期满一年后进行审计评估,包含建设完成情况评估、财务指标评估、营销业务评估、生产能力评估四大方面,形成评估报告,为以后科学决策工程项目筹建提供依据,这样环环相扣、逐项推进,总体优化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
四、资产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审计运用的实施效果
近年来,安徽省巢湖供电公司积极探索电网资产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审计运用,制订审计方案、深入现场、分阶段实施跟踪审计,扩展了审计范围,形成了应用闭环,取得了良好的审计效果。
(一)增强国家专项工程的规范性,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进入“十二五”以来,国家更加注重电力在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电力工程,加大了投资力度。电网资产项目的建设规模大、数量多、时间长。特别在特高压工程和农网完善、改造升级等国家重点专项工程资产建设全过程管理中进行审计运用,在过程中分环节审计监督,及时纠偏扶正,改善管理,促进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专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加速施工进度、提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了审计的作用。巢湖供电公司多个资产建设项目获得安徽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红旗奖,审计运用管理成效显著,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被评为安徽省电力公司2012年度审计管理先进单位和巢湖市内部审计先进单位。
(二)完善审计流程实现监督前置,大幅提升管理效益
实施了全过程分环节的审计评价,制定规范化的管理目标,将审计的监督职能与咨询职能合力并用,把以前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促进审计工作融入工程建设业务流程中,促使公司相继出台了《电网资产建设审计管理办法》、《农网改造工程管理流程》、《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明确了在过程管理中审计的职责及权限,与管理部门齐力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工程审计的作用也由传统的造价控制转变为包括规范管理行为在内的整体提升,将单一的审价效益转化为综合管理效益。
(三)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强化了全寿命周期管理
通过有效的审计运用,巢湖供电公司也取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2011年和2012年经过决算审计就直接节约工程投资962万元和1279万元。通过合同审计和设计招标环节的审计,促进节约工程投资1637万元。准确核实公司资产价值,及时转资投运发挥资产作用,确保资产管理账、卡、物一致,同时加强运营维护期的修理费工程管理,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使用标准成本作业模板,有效控制运维期维修成本,不但进一步强化了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也充分体现了审计在电网资产构建中的经济效益。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公司 No:0000001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02
北京立达建筑审计事务所 No:0000003
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04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No:0000005
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06
兴业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07
北京中机审计事务所 No:0000008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09
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 No:0000010
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11
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12
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13
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14
广州资产评估公司 No:0000015
天津审计事务所 No:0000016
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 No:00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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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资产评估中心 No:0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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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下行周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规模急速扩大,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国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改制工作的顺利完成,为金融资产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随着各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陆续成立,国内金融资产公司数量已迅速增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力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特的历史使命,决定了他们的健康有序发展,关乎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秩序的稳定。近年来,监管部门更加注重对金融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督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规范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除四家金融资产公司之外,各家省级金融资产公司均成立时间不久,规模还相对较小,业务发展尚未成熟,尽快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其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当前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缺失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很多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不能够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及虚假信息,或者审计人员自身素质和道德问题带来一系列金融资产公司风险损失和经济社会不良影响。内部审计作为金融资产公司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务必做到切实有效的加强金融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财务、资金、业务运作中的违规行为以及管理制度的薄弱环节与漏洞。
二、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的主要风险
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是指内部设计部门或者内部审计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金融资产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一系列违规行为、信息造假行为或其他有损金融资产公司和经济社会正常有序运行的各种潜在风险。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常见的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客观环境风险
当前金融资产公司业务繁杂,各项经营与财务信息冗杂,尽管互联网技术日益成熟带来大数据分析工具提供了内部审计的准确性,但是互联网工具应用让信息的传递与复杂性无疑加大,现有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技术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经营环境,当前审计法律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系统的审计机制缺失都会增加内部审计判断失误的风险。
制度风险:金融资产公司往往会建立一套相对完整的内部审计机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的金融资产公司经营业务、财务状况、资金流动进行清点盘查。良好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金融资产公司减少会计舞弊、信息造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立不健全,会给经营人员留下很多违规可能性,而审计人员很难在一个不够健全的审计机制里做到防微杜渐,从而造成金融资产公司业务审计报告的重大失误。制度风险是我国当前金融资产公司甚至是各大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缺乏审计质量监管机构和完善的会计披露与审计标准。
信息风险:内部审计部门扮演的角色往往是对其他部门工作的检查、纠正与批报。对于很多部门来说,内部审计的存在会给他们带来很大压力,因此具有较强的抵制情绪,虚假信息资料和伪造数据报告等都会给内部审计带来很多信息失真问题。因此,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十分重要。而另一方面,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往往完全独立于各个部门,缺乏较好的渠道和制度保障去获取所需的审计原始资料,很难从整体上把握金融资产公司各个部门的基本运营情况,因此在内部审计中出现重大纰漏问题就十分常见。
法律风险:我国尽管已经陆续出台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金融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但是总的来说法律效应还比较弱。对于很多审计规范和标准尚无完善的界定说明,内部审计相关问题的处理也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因此内部审计的报告也没有得到良好的执行。正因如此,往往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不会十分重视审计质量,抱有应付了事的心态。
方法风险:内部审计工作是一个系统的问题识别、评价与管控的过程,因此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科学性十分重要。我国并未针对内部审计制定完善的执业规范,各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方法以及程序各不相同,因此就方法本身来说就有很多潜在风险。此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金融资产公司的转型发展,业务范围、经营产品以及资金流动更加繁杂,传统以基础账务为主的内部审计方法已经不满适应当前需要。在金融资产公司业务运营线上化的今天,以传统抽样审计技术来进行内部审计就必然存在众多漏洞,互联网经济时代需要更为全面系统的把握企业经营的各项活动中的潜在风险。
(二)内部审计的主观风险
内部审计的主体是金融资产公司审计部门的各位审计人员,因此审计人员自身的职业技能、职业道德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内部审计风险。
执业素质风险:执业素质风险包含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财务与审计知识水平,从业经验、操作能力等方面欠缺导致的一系列审计判断失误问题。审计人员的基础财务与知识储备不足,会造成基本常识判断的失误,而我国当前诸多金融资产公司内部的审计人员整体素质并不高,识别风险,判断正误的能力较低。此外,大多数审计从业人员缺乏良好的计算机技术应用,面临复杂的审计问题,难以做到及时有效的取证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处理以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使审计工作变得主观定性化,而专业性的缺乏进一步降低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职业道德风险:职业道德是任何行业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而对于金融资产公司这种关乎社会经济发展命脉的机构来说,职业道德的缺失将会是十分严重的事情。实际上,很多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缺失是由于审计人员利益导向与被审计部门相关利害关系者的私下勾结蒙混过关或者刻意隐瞒、虚假报告,或者受到权威力量的压力而不能坚守原则,违反审计规范,带来严重的后果。此外,审计人员工作作风浮夸、不踏实,使得审计工作不够深入,对于应当发现和揭示的问题没有发现和揭示,从而产生审计风险。
三、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防范策略
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是防范各项经营业务风险的重要一环,如何控制内部审计环节的风险显得十分重要。当前我国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欠缺、审计人员素质不高以及审计风险防范技术不够等原因,因此应该着重从这几方面下手逐步构建良好的L险规避系统。
(一)确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模式
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将审计风险观念应用于审计过程的一种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型的企业内部审计模式应用对金融资产公司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已经受到国外众多金融机构的广泛关注,它依据整个行业内风险发生概率来对审计的对象、内容、时间与审计标准进行制定,与此同时必要的审计项目风险评估与投入产出效率分析在整个审计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质量保障性与经济效益性。与传统的账目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相比,风险导向模式更为先进科学,也更加全面,对整个审计过程中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也更为有效。因此,我国金融资产公司面临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应该充分发挥风险导向型内部审计作用,保障内部审计的高质量、低风险与经济效益。
(二)重视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主要是指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机制中确立良好的内部审计监督与风险评估机制,并对于各项审计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从而识别和找出重点风险因素或者潜在的隐患,在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应该通过可能性评估、风险因素测试和平衡矩阵,以风险发生的概率为基础来评估风险发生的潜在影响,进行风险度量,采用不同的方法对风险进行排序,将风险评估过程中所搜集的信息综合分析,并尽可能量化各风险因素,按风险水平的高低对金融资产公司的拟审计对象进行排序,确定内部审计的先后顺序。
与此同时,内部审计风险评估除了要做好被审计项目的风险评估,还应该确立自我评估机制。由金融资产公司其他监管部门做好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一方面有利于及时采取措施挽回由于内部审计失误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有利于审计部门自我检讨,建立风险案例库。
(三)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规范内部审计机制
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检查、咨询部门,内部审计结果的质量对金融资产公司能否有效认识和发现风险,采取恰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十分重要。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部门能够独立的行使职能,不受外界权威、利益诱惑等的影响出具客观真实的审计报告,准确直观的评价金融资产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程度,发现金融资产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与缺陷,并发挥审计的权威性,审计结果报告应该得到重视和恰当的应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各金融资产公司应着重推进内部审计规范标准制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与操作流程,确立审计工作的重点工作,树立正确的审计意识并逐渐确立一种审计文化。此外,良好的审计工作实施务必需要良好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护航,这需要行业或者国家相关部门做出更多的司法推进。
(四)优化审计人员职业素质
金融资产公司应该重视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从业标准的不断改进,提高其准入口槛并实行从业资格考核制度,对考核通过的人员颁发该金融资产公司的内部审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还可对多次审核中审核不达标的相关内部审计人员采取岗位调离等措施。其次,还要注重审计人才培养,通过继续教育或者公司组织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鼓励内部审计人员提升自己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跨专业人才吸收来补充内部审计工作中短板,这样有利于人员结构多元化发展,根据自身不同的专业优势从而促进内部审计的更好的发展。最后,职业道德培育是一个持续的话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需要得到金融资产公司管理层的重视,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培养十分重要,必要时在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中做出更进一步的完善,强化其对审计人员工作的规范性。
五、结论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然进入金融混业经营的时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器,应更加注重内部审计管理,防范内生的金融风险因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尽快确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模式,加强内部审计风险评估,推进立法和行业标准制定,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此外,也要注重金融资产公司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有效的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内部操作风险。
参考文献
2006年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新的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被摆到重要位置。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拟就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一、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
我国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目的的客观要求,因为历史成本比较可靠和客观,同时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十分广泛:第一类,明确要求必须要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包括IAS 41规定的生物性的资产、IAS39规定的金融工具、IFRS2中以股权支付的报酬。第二类,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包括存货(IAS2)、资产减值(IAS 36R)、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和无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LAS 36R、38R)、为出售而持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和终止经营(IFRS 5)等准则。第三类,可选择采用公允价值入账,包括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无形资产(IAS 38R)、投资性房地产(IAS 40)准则等。
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其中采用公允价值的内容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第2号、第3号、第4号、第5号,第7号、第8号、第10号、第11号、第12号、第15号、第16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23号、第24号、第27号、第31号、第37号、第38号,及涉及公允价值的第1号等。可见会计准则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不可分割的。一提到会计准则就会使人联想到公允价值,会计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使资产评估有更大的用途,更广阔的前景。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随着会计理论的发展,资产评估理论也应该与之衔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需要从资产评估角度分析公允价值及明确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内容:
首先,有大量市场参加者的市场价格是最好的公允价值参照,是公允价值的良好发现机制,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提供了公正、公开的保护。反之如果存在外在干预将导致偏离公允价值,而最终可能导致交易某方拒绝接受的后果,并可能产生纠纷。即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
其次,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密切联系。第一,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历史成本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是指取得资源时的原始交易价格。在初始确认时,如果是公平交易,已收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通常被认为是公允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新起点确认时,历史成本就不能认为是公允价值了,即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公允价值。第二,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有时为了重新确定一项资产的价值即新起点确认时,不可能进行现实的市场交易,只有参照同类或类似的资产(参照物)加以确认,假设该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是公允交易价格,这样才能表现其客观公共性,故在这种情况下的现行成本就被看作是公允价值。第三,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与现行市价有相同之处,反映的都是资产的未贴现的价值。但是现行市价是假定现在脱手而实际未发生销售费用,可变现净值着眼于未来。所以说,如果期限比较长的话,它是不能反映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但只要时间较短、物价稳定,一些短期的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实现净值亦可视为公允价值。第四,现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公允与否取决干预期的现金流量、时期和贴现率三个因素。现值分为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和以特定个体计量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其中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指在现金流量、时期和贴现率三个因素被普遍认同的基础上所确定的现值。只有以公允价值作为唯一计量目标的现值才与公允价值一致。即一定条件下,现值是未来公允价值的体现。
三、财务报告中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中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规定对于厂场设备可以采用成本减折旧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如果采用公允价值,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通常通过评估手段根据市场证据确定,该评估通常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师进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通常是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如果由于厂场设备的特殊性,缺乏市场证据支持,则可以运用收益途径和重置成本途径估算公允价值。
我国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采用其他估值技术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四、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的实施方式探讨
(一)借鉴国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的实施方式
在英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公司中,评估师(测量师)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公司会计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根据评估报告和创业会计师的处理发表审计意见,彼此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专业合作关系,不仅保证了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也界定了各自的专业责任和法律风险。在欧洲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1978年7月欧共体制定的第四号法令,即公司法。该法令第七章第35条规定了为财务报告目的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的规则,对欧洲地区评估与会计业的发展影响深远。在此基础上,欧洲出现了以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的专门评估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评估师,比、法、德、樊和爱尔兰发起成立欧洲固定资产评估师联合会。同外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家,虽然有这些专家,但审计的过程中是不能为客户进行评估的,这是由于独立性原则的问题。基于这一原则,虽然会计师事务所有评估专家,但不能自己做评估。一般会计师事务所会要求客户先提供评估的结果,然后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个结果进行审计。客户会请专业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对于这样的专业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会从审计的角度给予评价。审计准则要求,当会计师事务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时,审计人员要评价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人员并且需要和评估专家交流,以确定评估目的以及评估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是否合理,对所采用的数据也需要进行测试。对于有些复杂的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了解这些评估专家的工作时一般都要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专家,让他们和客户所聘用的评估专家进行沟通。
目前的会计准则下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公允价值,表明会计和审计工作需要更多的评估专业的支持,对评估的需求越来越大,评估行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我国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方式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