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认定范文

时间:2023-06-27 09: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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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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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量资产的清查确认准

实践中,存量资产的确认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之一,其表现有三:一是数量上的差错,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均要全面清查盘点存量资产,账实完全相符不能说没有,但绝大多数单位存在盘盈盘亏的现象。审计时,仅查清长短数量并不很难,难的是因管理制度不完善,不易确认是谁的责任,离任者应负什么责任。二是存量资产报废的确认。离任审计时,经全面的清查核效,往往提出相当数量的固定资产和存贷需要作报废处理,审计人员既不具备对需要作报废处理资产作出质量鉴定的知识和技能,也没有批准作报废处理的职权,而接任者又常常纠缠于这个问题,不作报废就不签字认可,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三是存量资产价值的确定。主要表现在企业离任审计中,对企业时间较长的存货、或因质量问题,或因技术更新而造成的无形损耗,或因市场变化等诸多原因,交、接双方为存货的实际价值争议不休,而审计人员只能审查其库存成本是否准确,在未实现销售之前,难以确定其实际销售价格,是否需降价长降价幅度,能造成多大损失等。

(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认难

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实行适当抽紧的政策,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往来频繁,金额增大,而且拖欠时间相应较长,企业只要把债权债务挂在帐内,并经核查组清查,就属于正常状态,即使三年以上的应收款,也应单独列帐,尽力催收,但离任审计时,由于企业交接双方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债权债务的态度也各异,离任者希望各种应收款项一笔也不作坏帐处理。且信誓旦旦:如自己还在任,一定能够收回来;接任者往往提出对超过三年或其他特殊因素的应收款项要作坏帐处理。而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既无时间、也无人力对提出的大量有争议应收款项逐笔清查核对,故难以认定。

(三)未入帐的费用或收益确认难。

在离任审计实践中,几乎每个企业都存在未入帐的费用或收益。这些费用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有关人员预支款项或垫支办理有关业务,尚未结算;第二种是实际已经发生,但未支付款项也未挂往来;第三种是支出不合理或其他原因,主管负责人未批准报销处理等。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变的情况下,这些帐外经济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活动的运转,会入帐处理,而离任审计时,企业交、接双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对这部分帐外经济事项所持的处理态度也不同,再加上有关费用特别是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等,给审计认定造成很大困难。

(四)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认定难

在市场条件下,往往发生一些当期甚至近期无结果,却可能后期损益的经济活动事项,成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如有的为他人担保,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及要承担多大的连带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时,交、接双方都要求审计机关予以认定,而审计人员又难以提出准确的结论。

二、审计

(一)建立双向责任制,以书面形式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组的责任,即被审计单化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向审计组提供的呆坏帐、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损失、帐外费用或收益等资料真实、有据;审计组长写出书面保证,保证按市计方案规定和审计操作规程进行审计,谁违反了承诺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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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原因分析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够高,审计手段不够科学

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主要是依靠审查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来发现和查证经济责任问题的。但是由于相关资料并不能够直接或者完全反映问题,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常常存在着审计时间跨度较长、审计内容较多、审计范围较广等特点,加之审计问题复杂、审计任务综合,上面这些都对审计人员的审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跟素质要求相比较,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受到自身工作能力、审计经验、审计任务的复杂、审计面广等问题的干扰,而且审计手段不科学都会造成审计问题处理不得当,发生审计失误进而产生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审计风险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合理科学地对原任责任跟现任责任、个人责任跟集体责任、主要责任跟次要责任、短期责任跟长期责任、直接责任跟间接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问题的原因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因素,同时也有管理者集体决策失误的因素。而且在界定个人作用因素大小等方面也存在着困难,常常使得责任难以区分。由于决策失误或者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以及追究过程中,在界定追究何种责任时也缺少金额标准的界定。

3.审计对象以及审计环境的复杂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在当前形势下,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成分正在进一步调整,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上述这些新的问题都给经济责任审计增加了难度,使得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以及审计内容更为多元和广泛。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对象的广泛性以及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审计的难度,极易造成审计人员错误判断审计结果,进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能力的建议措施

1.有效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综合素质,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规避提供可靠保障

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参与者,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大小。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职业素养,提高审计专业技能,走审计专业化发展道路对于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审计机关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氛围,依靠专业培训及时更新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逐步建立学习型的审计机关,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向着审计专业化道路发展,掌握包括经济、计算机、会计、审计等各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为经济责任审计活动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

2.严格规范审计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建立并完善审计监管体制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检查的实施过程和标准,对于审计方法和审计流程进行明确定义。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评估方案,避免因为主管或者客观原因的变化而造成的审计风险的变动,充分利用常规审计的审计结论,在审计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完善常规审计状况的编写。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对于跟之前审计结论不同的地方,及时编补和延伸复核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实施方案,上级管理部门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切实保障监督效果和管理效率。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考核制度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建立成果统计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审计成果的准确性和价值性。要对审计成果进行公开,公开审计报告,公开审计带来的政府绩效,公开被审计单位审计过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是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不能真实反映责任者的真实情况而出现的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财务信息把握不准确,做出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出具不合理的评价或审计报告,引起不良后果。具体表现在审计准备不充分,风险确定不准确,风险估计过小,责任认定与处罚不合规。在审计前期,不能深入被审计单位调查研究,不能有效识别财务风险。在审计前期,应当明确审计重点,加强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要深入分析财务面临的各项风险,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资金收支要严格审计,及时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

4.明确相关责任的界定

要明确前任与现任的责任界定,把握任期这一关键因素,前任的功过不能在本任期内体现,现任的经济责任不能推给前任或后任者。要明确区分集体与个人的经济责任,属于集体决策的要归属于集体,属于个人自己错误决策的要归结于个人责任,要通过审核相关经济事项和经济凭证以及会议纪要等。关于管理责任与直接责任的认定,要通过领导分工来确定,对于直接分管的要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于其他领导分管的要负相关领导责任。要区分舞弊与错误的界定,如果个人未获取私利、公共财产未造成损失,是无意识的则可认定为错误,如果行为是经过相关策划,对公共财政造成损失,个人获利则被认定为舞弊。对于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则负有客观责任,对那些主观故意的损失要负主观责任。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要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在审计报告中,对于这些责任要明确,不可混为一谈。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全新的、特殊的审计模式,具有涉及内容广、审计难度大、审计过程复杂、对事与对人双重审计的特征。本文分析了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随后对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能力提出了相关建议。总之,随着国家反腐的深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必将朝着高层次、多角度、广内容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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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是对其经济责任评价的主要内容。一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二是基本建设的投入及效果,三是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发展及民生资金的落实效果。

(二)任职内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一是有哪些重大经济决策事项。二是做出决策的制度、程序和效果。任职期间是否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是否遵循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决策事项的执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并分析对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三)财政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情况

通过对任职期间的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揭示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了解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审查其所在单位财产的保值和增值情况,包括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及资产流失情况等。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其真实性、效益型与合法性,从而对领导干部不能完成的相关指标的责任进行明晰。最后,还应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评定。主要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中的重大事项;非税收入收缴和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款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的执行情况,执行有关经济决策、财经法规、内控制度及日常财务管理情况等。

(四)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

这主要是指领导干部是否能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行贿、受贿、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其他与经济责任有关需要审计的事项

包括未纳入上述审计内容但属本地经济工作重点及组织、纪检监察等机关委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重要问题等。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存问题

(一)审计人员无法满足审计需要

审计人员应具备多方面的素质,除了财会知识以外,还包括宏观的经管知识等,还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熟悉程度,具备初步的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及综合分析的能力。当前,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不够全面,这些都对审计工作持续开展造成限制。此外,审计工作技术性很强,难以通过短期、简单培训增加审计人员的队伍,提供合格的审计人员。从目前我国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审计人员编制情况可以知道,审计力量难以满足审计任务需要的情况十分普遍。很多被审计干部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往往也存在错误认识,对审计工作存在排斥现象,影响审计人员的调查取证及资料的收集。

(二)审计工作流于形式

虽然我国相关规定中对与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进行了界定,但对其的解释比较笼统,且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往往会造成实际的审计工作中会出现责任认定不明确、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主观责任与领导责任间区别不清,这些都会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进行。此外,审计人员在认定经济责任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选择性,容易过分夸大干部功绩,避免涉及负面事实,导致审计结果往往报喜不报忧,难以正确指出领导干部的决策失误与等情况。另外,对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考察干部是否称职的重要的方式,目前很多审计工作都是在领导干部离任以后进行的,这就会造成评价结果与干部任免的脱节,使得经济责任的审计容易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其评价、管理和监督作用。

(三)审计结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终结阶段,审计机关会根据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内容提出审计意见,并做出审计决定,将结果告知相关部门,对审计机关,这是完成委托审计的过程。但实际情况往往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能切实执行,或是不能完全执行,拖延执行等,这些都会削弱审计权威性,减弱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提升审计工作效能的途径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从如下方面进行解决和完善:

(一)完善经济责任的审计机构

建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来说据有很多的益处。审计机关不需要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小组,可以有专人负责审计活动,这些人员就有更多的时间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计算机等其他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解和学习,这些都能够更好地满足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此外,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可以传达出这样的信息: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与监督形式,被审计干部应该重视审计工作,并积极配合。

(二)关于审计手段与方法的改进

审计手段与审计方法的改进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比如建立以内控制度和风险导向作为基础的审计制度,并通过计算机工具进行辅助,通过这种手段与方法的改善,能够对审计的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起到切实有效的作用。

(三)创新经济责任的审计方式

经济责任的审计必须坚持审计后离任或离任-审计-任职的原则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犯下的错误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并对不规范、不合理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从而顺利地保护国家财产,达到审计工作与干部的任免相挂钩,从而建立有效地人员聘用的机制。

(四)加强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综合性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之一。需要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财会意识和计算机技能等,为了更好地满足审计工作的具体需要,应对审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以便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完善他们的知识体系,从而及时地对复合型人才进行吸纳,充实专职审计人员的队伍,从而加强我国经济责任的审计队伍建设。

(五)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

法律环境对于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意义重大,只有更好的法制化程度才能促进审计效能的充分发挥,对于当时不适应我国国情的一些法律法规应进行及时调整,以便充分发挥法律发挥对于审计工作的有效保证,从而充分建设出能够充分发挥效能的审计体制。保证审计工作有法保障、有法可依。

(六)建立相对完善、公正、标准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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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基础模式;研究

一、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理论基础

充分了解和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运营效率,对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减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经济审计模式的原则、特点、关键点等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在模式的制定、实际运行、评价以及其他各个环节中都需要遵守《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还需要遵守公正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以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只有这样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高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其价值实现最大化。相比其他形式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审计目的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的结合,是为制约和监督权利运行服务。第二,审计对象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由人而事,这种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将人和事进行有机的结合。第三,审计程序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立项时,审计机关会在征求干部监督部门意见后列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召开由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审计进点会,被审计者在进点会上要对任职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报告,并由参加会议的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审计组会征求被审计者的意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审计内容特殊性。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沿着财政资金走向,更多关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性、决策内容合法性及决策结果效益性,关注对下属单位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由上述对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和特点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构建和运行的关键点就是在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和特点,结合各地实际,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二、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一方面对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不断完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相关的计划和管理。对基础审计机关来说,每年审计项目计划中法定项目、省(市)定同步项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经济责任项目。若年度中领导干部人事有所变动,经济责任项目计划也会随之改变,难免影响审计监督的效力和审计项目质量。第二,审计评价质量不高。尽管各地都出台了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及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受审计人员惯性思维影响,没有正确辨别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异同,评价还是围绕着单位财务收支合规性,没有将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个人存在的违规违纪等问题作出正确评价,且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也有些将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纳入评价,审计评价随意性较大。第三,准确界定责任尚有难度。虽然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具体解释,但在实际操作中准确界定每一项责任尚有一定难度。有些问题既可以定为直接责任,也可以定为主管责任,有些问题可以定为主管责任,也可以定为领导责任,造成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问题定责结论就会不同,增加审计风险。第四,审计结果运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规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对审计结果未能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的转化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三、经济责任审计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一项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相关的调查研究从经济审计的计划管理、评价体系、责任界定及成果转化等四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模式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如下所述:第一,搭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模块。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电子数据库,具体内容除了基本信息外,还要将以往年度审计开展情况、问题审计整改落实等信息输入数据库。二是通过与其他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结合,整理出问题归集库,为项目计划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分类轮审制度。根据被审计者经济管理权限和财政资金使用规模的大小,对被审计者实行分类轮审审计管理制。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可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三是在制定计划时要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资源,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及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相结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单位重复进点审计。第二,建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修订有关制度规定,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引领作用。对照《规定》要求,分析和研究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有关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探索建立分类别、分部门相对规范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审计责任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二是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四权一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体系,其中要针对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突出各自的审计评价重点。三是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借鉴和吸纳联席会议各部门考核评价标准和意见,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和规范。第三,编制定责实务指南。经济责任是由领导干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产生的,这就要审计机关正确判断领导干部该应承担的责任是经济责任还是非经济责任;根据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参与特定事项的管理等情况,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要分清是领导干部主观因素还是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失误而应承担责任。根据以上界定步骤,结合近年来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责实务操作指南,将哪些问题列入定责范围、应承担哪种责任、责任认定的审计取证要求等编入指南,供审计人员参考。第四,搭建提高审计成果平台。审计机关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支持率,同时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让有关领导和部门掌握,促使党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审计结果报告应作为一份不可缺少的内容进入干部档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考核制,促进被审计人员和单位整改纠正问题,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束语

总之,探究和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模式不仅能够使目前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的缓解,而且还可以不断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新的干部竞争机制的形成。同时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与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见,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的研究和完善我国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是审计机关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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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由于目前多数国有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优化整合、精简管理层工作人员时,内部审计机构出现了人员减少、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受到人员不足、审计人员工作经验缺乏、内部审计规范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在行业系统内部抽调部分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相对集中的审计组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至关重要。这里主要对审计组的工作程序、原则、责任等进行讨论。

一、审计目标的确定

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与经营管理责任性目标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目标,总目标往往非常宽泛,不容易被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员工所理解,为使审计目标对具体审计工作的执行具有指导性,需要对审计的目标进行分

解,以便审计人员围绕具体目标直接收集信息和证据。

(一)审计具体目标。审计具体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有助于审计人员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收集的证据。一般说来,审计具体目标必须根据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对于经济责任的相关认定和审计总目标来确定。

(二)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对于经济责任的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对于其经济责任所做的明示或者承诺。一般包含以下五类:①存在或发生;②完整性;③权利和义务;④估价和分摊;⑤表达与披露。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目标。一般应分为总体合理性目标和其他具体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目标两类。总体合理性目标是指审计人员须先根据所掌握的有关被审计单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全部信息,评价其具体的反映结果,即账户余额和发生额的合理性;其他具体目标包括: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估价、截止、机械准确性、披露、分类、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人员应紧紧围绕具体审计目标收集审计证据。将这些证据累积起来,审计人员就可以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任一责任认定是否正确下结论。再将对每个认定的结论综合起来,审计人员就可以对整个经济责任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与经营管理责任性目标进行评价并发表审计意见。

二、审计工作计划的确定

审计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变化过程、经营规模、经营政策、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财务审计机构及其工作组织、重大经营政策决定、重大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变动情况以及以前年度内外部审计情况等。

(二)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的制定。审计范围一般应限于审计期间的有关事项。凡是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有关和可能对审计组做出专业判断产生影响的所有方面,均属于审计范围。

审计策略是审计组根据确定的审计范围,选择能够达到审计目的而应当实施的最有效的审计程序的基本思路和组织方式。例如,根据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风险的初步评估,决定是否进行内部控制测试,等等。

(三)确定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通过对会计报表的分析性复核以及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风险的初步评估,审计组在审计计划中凭借专业判断和审计经验,确定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实质上是鉴别各类经济业务和各项会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重点审计领域应包括须经被审单位主观判断的会计事项(如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有异常波动的会计报表项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非常薄弱的会计报表项目、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产生直接且重大影响的会计报表项目、会计报表截止日前后发生的大额或异常经济业务、长期挂账项目(如逾期应收款项、呆滞存货等)以及与关联者的业务往来等。

(四)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组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状况和经济运行情况,运用审计经验和专业判断,选择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或总资产等作为计量基础,确定重要性总体水平,并分配于各会计报表项目。重要性水平通常表示为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或总资产的一定百分比,并据此确定重要性金额的额度。

除此之外,审计组还应根据已了解的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评价,对审计风险做出评估。

(五)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当审计组需要利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时,应侧重考虑其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其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六)确定经济责任指标、调整原则和范围。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的认定和评价,审计组应选择恰当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项目。具体应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指标评价、企业经营增长情况评价、资产权益积累情况指标评价和资产质量评价指标等方面。同时,原则上应将计算基础设定为在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形成的经营成果。在计算以上评价指标中应剔除非正常经营条件下所产生的影响因素,如会计政策的较大调整、非正常经营收支、处理前任遗留问题等等。

(七)把握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审计组应对各种审计程序的实施时间及进度做出规划。特别是,审计组要明确有时间限制的审计程序(如现金盘点、存货监盘、函证等)何时实施。同时,对审计全过程各个级别的审计人员所需工作时间应做出合理预计,并及时督促审计人员完成所承担的具体工作项目。

三、审计组的组成、协调工作

审计组在审计期间应做好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包括:

(一)合理调配审计人员。在调配审计人员时,应考虑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业务能力及责任意识。

审计人员是内部审计的实施主体,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的行为主体,审计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基本保证。特别是对于牵涉到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审计的人员首先应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与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或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时,有关审计人员应当主动回避;其次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

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选择有良好职业道德、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审计组组长。由审计组组长根据业务需要审慎确定业务主审并选择合格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必须认识到只有认真把好参审人员关,才能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往往出现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通知书所准备的资料不能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遇到这种情况时,审计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针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基础差、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情况,审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去收集整理所需资料,向被审计单位明确指出其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果被审计单位刻意强调各种客观理由,拒绝提供或拖延提供有关资料,审计人员特别是带队组长应进一步协调好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包括与被审计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座谈,分析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动机和实际情况,找出关键的问题,然后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所必需的资料。如果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了解不够,审计组可派部分审计成员提前介入被审计单位,尽快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为开展审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四、加强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在审计项目实施时,审计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应包括:

(一)周密安排审前准备工作,积累基础资料,做好审计实施方案的质量控制。审计前必须对被审单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采集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数据等信息,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分析,掌握被审单位领导干部的经营与管理业绩,搜索有价值的审计线索。

(二)收集在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开展的各类内外部常规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充分利用以前审计成果,判断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明确本次审计的重点。据此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方案,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考虑、目标明确、内容详细、分工具体,并使每位参审人员都充分了解审计的目标、内容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审前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做好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审计证据是形成审计结论的直接依据,是能否对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做出正确评价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是已证实的审计事项,必须与事实相关联、能够可靠地反映客观事实、反映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经营和管理的真实状况。审计人员获取的各种形式的证据,都应紧扣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经营管理业绩,作为反映事实的第一手材料。

(四)强化督导、复核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对审计工作底稿应实行逐级复核审查制度,应由主审、组长分别签字复核。成立审计管理工作组对审计的全过程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复核,并向现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支持,以便发现审计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和潜在风险,从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住审计质量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

(五)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经济责任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它既是具体审计项目质量的集中体现,又是对审计工作质量的检阅;不但事关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利益,而且关系到行业利益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因此,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最重要的环节,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为准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既要进行一般的定性分析,也要进行定量分析,以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要划清责任,是非分明,避免主观臆断和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要慎重结论、恰如其分,避免言过其实做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切忌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及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

(作者单位:蚌埠市房地产管理局蚌山区分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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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链式审计”的方法运用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从履职入手定思路,从责任入手查问题,从行为入手取证据,从人和事入手做评价”的审计思路,链式审计方法的运用核心应从“责任”入手,即:责任到哪里,审计到哪里,围绕“一条主线”、沿着“两条路径”、把握“三个环节”开展实施,即:以履职过程为主线,沿着决策过程和内控机制的两条路径,从决策、执行、效果三个环节充分把握责任的形成及责任界定。在选择审计的切入点时,由于高管人员的责任事项主要涉及由其直接决策或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所以,链式审计方法应从“决策审计链”开始切入,按照决策从上至下的传递环节进行查证,从决策、执行、效果三个方面判断其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具体运用上应选取被审计对象直接决策或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实质性验证,主要验证重大决策事项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益性,同时结合其业务经营发展状况进行对比映证。在重大决策事项样本选择上应以综合分析和问卷调查为基础,通过审阅党委会、办公会、贷审会等会议纪要和相关业务经营分析报告、风险分析报告,全面、综合分析被审行业务发展特点和被审人履职中的亮点,从宏观层面和治理层面揭示业务经营和发展中的不足,继而较快锁定审计重点。同时,有针对性地编制贷审会、财审会等决策执行情况调查表,交由被审计行相关部门进行全辖核查,审计人员根据反馈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中发现具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从中选取样本。在实行“行政管理链”审计时,除查阅相关部门职责、岗位分工文件、授权文件外,还要多方面开展访谈,通过与各层级干部员工的分层访谈,从不同层面了解被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部门和岗位制约情况、部门间协调情况、廉洁从业情况等。通过对公文流转的审计,则可以比较直观地查证被审行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审计样本确定后,各条线业务审计应按照“业务流程链”开展,对审计发现问题按照业务环节和授权范围介定责任,在开展业务流程审计之前,应结合其战略方向和业务发展特点,对条线业务进行总体分析把握,做到有的放矢,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分析成因,合理界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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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过度投资所引起的地方债务激增,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央政府为了控制金融风险,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叫停不少违规或的融资方式。结果却不竟如人意,地方政府为了规避中央政府的政策限制,在融资方式上不断推陈出新,但融资成本却越来越高。从财政融资、城投债、国开行软贷款到商业银行、PE、BT回购,甚至有些政府在资金链紧张时,采用高利贷的方式进行短期补救。若非有利可图,地方政府不会不顾一切的想要筹集足够资金进行投资。地方政府是由地方官员组成的,在地方政府非效率的投资背后往往存在着地方官员的利益。因此,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的治理应该从地方官员治理着手。

地方政府的非效率投资起源于官员个人的利益,而官员的个人利益通常在于个人的经济利益和政治晋升两个方面。政府投资具备同时满足官员这两个方面需求的条件。首先,在政府投资中资金流量巨大,官员可以寻租、设租的机会太多,而且收益颇丰。其次,我国的政绩评价与GDP增长率挂钩,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之首,且见效最快,符合官员在较短的任期中取得较大的成绩的需求,也为官员的政治晋升增加了政治资本。在政府投资领域,动辄需要国家投入数十亿的资金,官员有责任保证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在缺乏经济责任监督的情况下,官员缺乏履行责任的动机,而更多的是考虑自己个人的利益。因此,有效提高政府投资效率需要从官员经济责任的落实着手。

官员的权力需要得到约束,不能为了私利而滥用。为此,我国建立了一种针对官员个人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机制,即经济责任审计。刘家义(2102)认为国家审计要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作为国家审计的一部分,经济责任审计如果要成为国家治理的工具,我们希望它的治理作用不仅局限在对官员腐进行问责,而且能对官员的行为起到更深远的影响。由此,本文所探讨的重点是:通过对官员权力的约束,经济责任审计能否起到抑制官员在政治晋升与经济激励导致的政府非效率投资的作用。

本文的余文结构框架如下:第二部分是制度背景、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的提出;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实证检验结果;第五部分是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二、制度背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我国现有的官员晋升机制对地方政府投资的影响

中央政府希望通过用晋升激励的方式促进地方官员努力去实现组织布置的政治任务。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的政治目标,往往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即政治目标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个方面的具体目标的有机组合,例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充分就业等多个方面。但在实际工作中官员很少做到兼顾,而会过于偏重发展经济,而忽视医疗、教育等基础领域的投资。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决定官员晋升的政绩标准是地方经济的增长水平。自改革开放到现在,经济建设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中心。相应的,中央政府在评判地方政府官员的执政能力时,也会主要考虑他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所以官员的晋升更多的是与GDP增长率挂钩。因此,重点发展经济既符合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期望,又能使地方政府官员获得仕途上的晋升,对于官员来说既名正言顺又兼顾个人利益。但官员实现个人利益的路径和组织实现其政治目标的路径并不完全一致。GDP增长率只是一个产出值,而没有考虑到投入的资源。官员只是通过加大投入的方式增加产量,并不是有效率的投资。其次,官员的任期有限,官员需要在任期内就取得显赫的政绩,所采取的决策往往需要立竿见影。注重长期效益的投资,尽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在地方与中央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难以被发现,或者它的发现具有较强的滞后性,地方政府官员难以在任期内获得它给自己仕途带来的好处。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时,最常用的方式就是加大地方投资。投资,尤其是地方政府主导的基础建设投资,相比于出口和消费能更显著、更快速地拉动经济增长。从地方投资的主体来看,主要分为是地方企业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包括地方政府控股的地方国有企业投资)。民营企业在很多的投资领域面临的“玻璃门”的局面,表面上规定民营企业可以进入的领域,实质上却又重重关卡。地方官员为民营企业在投资领域设置关卡,一方面是怕被扣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帽子”;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官员让政府及其控股的国有企业参与投资更为得心应手。但与民营企业投资相比,政府投资的政治性更强,相应的会缺乏提高投资效率的动机。地方官员更多的是考虑投资所拉动的GDP的增长,而非投资的长期效益。此外,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下,很难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真正的刚性预算约束。因此,往往很容易导致过度的投资,导致产能过剩,在浪费了大量资源的同时,却得不到合理的效益。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官员在政治晋升的激励下,会主要采用地方政府投资的方式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但我国目前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在现有的行政体制下,无法保证地方政府投资的效率,因此往往会导致资源的浪费,甚至地方债务的激增。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理论假设1:

H1:地方政府官员晋升激励强度越大,地方政府投资效率就越低。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官员治理作用对地方政府投资的影响

从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定位与作用来看,约束地方官员滥用权力是其根本目的和任务。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乃国家审计产生的首要前提,促进和保证主要领导干部受托经济责任得以全面有效履行是国家审计的首要目标(蔡春,陈晓媛,2007)。由于政府官员既有政策的制定权与决策权,又有市场的管制权与公共资源的支配权,当权力得不到充分监督与制约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寻租行为,使资源配置偏离效益的轨道,社会福利水平下降。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也是解决权力寻租问题的制度性保证。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者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查、评价与鉴证来实现对领导者权力的约束和监控,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最基本的条件。

随着审计的层次不断提高,审计的内容不断深化,国家在查处领导干部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刘英来,2006)。李江涛(2011)的实证研究表明,国家审计力量越强,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越大,越能够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促使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节约使用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因此,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地方政府官员任职期间投资决策及投资效果等情况的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能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督促地方政府官员进行适度的融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理论假设2:

H2:政治晋升激励下的官员机会主义行为对地方政府负债的影响受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约束。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力度越强,越有可能抑制政治晋升激励下的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

三、研究设计

(一)检验模型

本文用于检验假设1和假设2的基本模型如下:

模型中涉及的变量有:

1.被解释变量

本文采用“边际资本产出率”(ICOR)来衡量地方政府的投资增长效率,即边际资本产出率=经济性投资增加量/GDP增加量。具体而言,选择地方政府GDP增量作为衡量经济产出的指标,选择地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的年度增加量作为衡量地方政府经济性投资增加量指标。从理论上讲,该比值越低,说明投资的产出效应越明显,投资效率越高。

2.解释变量

基于本文讨论的内容,本文选取以下主要解释变量:各省份实际GDP增长率(GDP)、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AMOUNT)、经济责任审计处罚人员数量(DIS)、预算软约束(BUD)和市场化指数(DCREDIT)。

为检验假设1和假设2,本文借鉴张军等(2007)的研究,采用人均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率(FDI),即本年度人均外商直接投资与上年度人均外商直接投资的比值,作为官员晋升激励程度的衡量指标,比值越高,激励强度越大。借鉴王翠琳、蔺全录和李莉(2015)的指标,本文可以量化的年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AMOUNT)作为衡量指标,查出的问题金额越多,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力度就越大。借鉴李江涛(2009)的指标,本文采用经济责任审计处罚人员数量(DIS)作为衡量指标,处罚人数越多,说明经济责任审计处罚力度越大。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金额和处罚人员数量本文选取前一期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数据,因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处罚对于领导干部的威慑力在下一期才能体现。根据本文的分析,官员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的影响受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约束,因此本文在解释变量中加入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的问题金额与晋升激励强度的交叉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处罚力度与晋升激励强度的交叉项来把握这种作用。

根据已有文献,控制变量包括预算软约束(BUD)和金融市场化指数(DCREDIT)。本文采用政府预算外收入与GDP的比值来衡量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的程度(方红生和张军,2009),采用樊纲等(2011)编制的“金融业的市场化”指数衡量金融市场化程度(DCREDIT)。考虑到时间的影响,本文还控制了年份(Year)。

(二)样本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29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2005-2009年的外商直接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预算外收入、金融市场化指数以及相关审计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外商直接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经济责任审计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审计年鉴》,预算外收入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年鉴》,金融市场化指数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报告》。此外,本文还对样本做了如下处理:(1)因为数据的原因剔除了、新疆两个地区;(2)对于年鉴中没有披露的数据,本文按照遗失值进行处理;(3)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Winsorize处理,小于1%分位数与大于99%分位数的变量,令其分别等于1%分位数和99%分位数。经过筛选最终选取了121个样本数据,所有的数据处理采用stata12统计软件。

经统计可得出,各省份地方政府投资效率的反向衡量指标ICOR的平均值为4.49,最小值为1.88,最大值为29.04,说明各地区地方政府投资效率的差异显著。FDI的平均值为1.18,最小值为0.55,最大值为2.12,标准差为0.453,说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AMOUNT)平均值为11.786,最小值为1.7,最大值为23.1,标准差为5.188,说明各地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差异较大。经济责任审计处罚人员数量(DIS)的平均值为19.206,最小值为3,最大值为35,标准差为6.095,说明各地区的审计处罚力度差异较大。预算软约束和金融市场化指数的平均值分别为25.824和8.713,标准差分别为13.098和2.050,说明各地区的预算约束程度与市场化进程都有着较大的差异。

四、实证检验结果

表1报告了模型5.1和模型5.2的回归结果。FDI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政治晋升激励下的官员的行为会降低地方政府的投资效率。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在短时间做出政绩,会通过大量的投资拉动地方经济的增长,同时会造成政府投资的低效率。AMOUNT与FDI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金额越多,对地方官员的监管越严格,就越能抑制地方政府的非效率投资。DIS与FDI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经济责任审计的处罚力度越大,对官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威慑力就越大,从而防止了官员滥用权力,抑制了官员进行非效率投资的冲动。BUD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预算软约束的程度越大,地方政府投资的效率就越低。预算的约束力越差,官员就越容易获得更多的资金进行投资,而对投资的效率就越不会顾忌。DCREDIT的回归系数为负,但并不显著,说明地方市场化进程的水平对于地方政府的投资约束并不显著。

注:括号内为t值;***是在0.01水平上显著相关;**是在0.05水平上显著相关;*是0.1水平上显著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2005-2009年中国29个地区的年度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地方政府官员晋升激励强度和地方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强度及处罚力度对地方政府非效率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官员晋升激励强度与地方政府的投资效率负相关。但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激励对地方政府投资效率的影响受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约束。地方审计机关的强度和处罚力度越大,越有可能降低官员晋升竞争对地方政府投资效率的负面影响,进而提高地方政府的投资效率。结果表明,地方审计机关可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监督官员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的作用,并借用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的处罚起到对官员的威慑作用,抑制官员借用职权谋私的冲动,提高地方政府的投资效率。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责任审计对官员在地方政府投资中的责任认定提供依据和评判标准。(2)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处罚信息公开化,并更详细的披露地方政府官员在地方政府投资中的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作用。(3)培养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壮大经济责任审计的队伍,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强度。(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蔡春,陈晓媛.2007.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审计研究1:10-14

[2] 樊纲,王小鲁,朱恒鹏.2011.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度报告.第1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6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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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常态下对农村财务收支审计的影响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环境下,在当前形势下,政府倡导服务型政府管理体系构建,通过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权力干预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激发市场经济活动;同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发展机遇,通过制订一系列金融政策和市场政策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村经济是中国经济的基石,基层干部要树立严格自律的形象,并要求农村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公正廉洁自律,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工作要求,严于律已、严于修身,学做结合,做好农村经济发展的引领工作。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要从严治党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要做好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基于此,本文对新常态下农村财务收支审计问题进行了研究[1]。

二、新常态下对农村财务收支审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经济责任的认定困难。农村是我国的最基层组织,是政府组织机构的最基层机构,村级基层政府组织通常由基层村民自行选举产生,集体“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的“四权”(审批权、使用权、分配权、收益权)在村干部手中,村(社区)“三委人员”更换快,新官不清楚、不理旧账问题突出。并且一些会计中心在账务核算中并未实现收支两条线,社区也未配置相应稳定的报账人员,大多由指定的临时人员担任。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村干部即负责政务,又负责财务这种模式显然是不符合财经纪律要求的,加之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加大了滋生个人腐败问题的可能性。从当前审计角度看,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经济责任认定不明确,很难明确经济主体责任人[2]。

2.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一些区域对村级政府机构的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未配备专业审计人才,导致专业审计人员数量少,现有的部分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欠缺,审计能力有限[3]。

3.审核内容单一、审计标准模糊。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农村财务收支的审核内容也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一些区域审计人员仍按传统的项目开展审计工作。我国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审计经验不足,对财务收支审计无标准的体系,审计标准模糊,主观评定因素较多,审计结果不客观。

4.国家审计政策落实困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专项资金,很多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存在专项资金与项目不匹配、专项资金应用不合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加之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在财务管理上不专业也不到位,导致国家审计政策在村级基层政府组织中的落地困难[4]。

5.审计结果应用不足。在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审计中,归纳性提取出审计意见,并明确了评价标准,但是对于审计结果应用不足,一些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并未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对于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财务收支工作并未做进一步的完善,并未将日常的财务收支工作与审计结果相挂钩,开展整改工作。

三、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路径

1.转变审计思想,发展审计内容,明确责任主体。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干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在审计实践中,要转变审计思想,明确审计责任主体。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干部要切实担责,担当起经济审计的主体责任,积极作为,完善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管理,避免财务收支审计问题的出现。

2.做好财务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农村财务和审计人员的管理思想和专业素质,促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明确审计负责主体的权限范围。明确负责主体的权限范围,让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有明确的依据,并做好相关制度的执行工作。

3.明确审计标准,丰富审计内容。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做好定量评价,按标准进行统一的财务收支问题审计,让审计定性评价结论具体量化有依据。

4.及时反馈审计成果,配合部门工作整改。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审计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并配合部门做好落实整改的跟踪督导工作,确保农村财务收支审计政策落实到位。

5.做好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的细化和量化,具有可操作、可实施地,将审计评价结果计入个人人事工作档案中,与个人业绩挂钩,以便将审计结果充分与村居领导干部的个人业绩、升迁相挂钩,作为今后人事调动的参考。

四、结论

经济发展新常态环境下,要做好村级政府组织的财务收支公开与监督工作,促进村级政府组织财务收支规范化管理,为村级基层政府组织培养专业审计人才,做好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对于一些村级政府组织的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等行为要严肃依法处理。总之,要建立起服务型政府组织,完善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加强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财务管理,做好农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推进财务收支情况的信息公开与监督工作,确保村民的知情权,推进村级基层政府组织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师高康,胡辉.新常态下村级财务管理须常抓不懈――基于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调研[J].中国农业会计,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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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5-0111-02

1 前 言

审计整改是审计后续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帮助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被审计单位和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强化审计整改,一方面可以借此减少各种风险、控制漏洞、治理缺陷,另一方面还可以将一些有价值的审计信息作用于单位的内部控制活动,从而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因此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

2 内部审计整改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六五四台经历了从1995年的更新改造到西新工程二期、三期,每个项目投资额都达到了国家审计的范围,期间十年财政部先后三次委派北京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台的工程项目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的审计,他们提出的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一针见血,审计结论专业、到位、通俗易懂,通过和他们的业务沟通和交流,开阔了思路和眼界,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从那以后才懂得审计整改起到了对被审计单位各项工作梳理作用,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会人员、内审人员的以后工作的指导意义。但在目前形势下审计整改意见面临很多的困惑:

(1) 一些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对审计整改意识弱化甚至空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时有发生。在实践中,有的审计单位对象认为审计报告送达后,此项审计工作已经结束。认识不到位,未将审计整改放在重要位置,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对象都在同一单位,有碍于熟人、朋友、同事的情面,怕得罪人,有为难情绪。有的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表面上赞同审计的意见或建议并承诺予以整改,但事实上却对审计整改的事项拖延、推诿。目前存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常常发生滞后现象,不能发挥为组织部门选拔提供依据的作用,这种客观事实更加弱化了被审计单位执行整改的意识。

(2) 通过审计整改对问题的责任追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抵触情绪。一些业务部门的干部职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就是查问题、找麻烦。审计部门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后,审计披露的问题会影响部门和个人的评价和考核,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分,甚至触犯法律等,同时还要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在组织实施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的过程中,有些规章制度可能理解得不够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时不够准确,不通俗易懂,很自然地会使被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不支持。

(3) 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缺乏开展责任追究所必需的专业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工作关系到被审计者的评价和考核,涉及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纪检监察制度等,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对业务能力要求很高的工作。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一方面应该对所审计的业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明白问题发生的来龙去脉,能够确定应该负主要责任的关键点和人物;另一方面应该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目前大多数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形同虚设,由于大多数内审人员都是兼职的,既没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不经常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也缺乏实务经验和必需的专业知识,经常被单位领导忽视其工作职能和职责。尽管近几年内部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新的提高,但是与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4) 对内部审计整改的标准和效果缺乏评判依据。实践中,对审计整改不到位或走过场的单位、部门,缺乏相应的处理手段,没有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对未严格执行审计建议或决定的被审计部门,有指导督办的责任,却无作出处理或者提请作出强制执行的权力,整改的决定权仍在被审计单位或部门手中。

(5) 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审计整改的机制尚未形成,在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很少单位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分管人事的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财务、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在审计整改的督办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现阶段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深,整改程序不顺,效率不高,内部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配合还待有效加强。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不仅仅是审计部门和被审计部门的共同责任,还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财务,组织人事、资产管理、后勤等部门的参与及协调配合,使审计整改的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强。

3 有效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3.1 改变观念,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要提高认识,将违规问题纠正,管理问责与督促被审计单位将审计和整改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内部审计部门应注重服务和帮助业务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使其意识到审计工作是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者,从而提高审计整改的自觉性。要探索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整改责任制,建立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管理部门等参加的审计整改机制。提高单位各级领导和职工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为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在内部审计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单位的经济“卫士”和“参谋”作用。

3.2 要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办机制

在审计发现问题要进行适度的参与,发挥职责赋予的检查、评价、建议和报告的权力。被审计单位要逐级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抓好整改。业务管理部门要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从制度上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约束,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内部审计问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把它作为衡量整改工作是否符合标准的重要内容。另外要建立审计整改责任移交制度,实施审计整改工作激励奖惩机制,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3.3 提高审计意见或建议的操作性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与体现。内部审计部门要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在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认定和提出处理建议的过程中尽量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保证审计发现问题责任落实和追究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审计报告中文字、措辞的运用要准确到位。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情况,切实可行。内部审计部门要深化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时限,细化整改的相关内容,制定整改任务进度表,增强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的信心和操作性。

3.4 适度进行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整改

审计整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一个连续性的工程,在公告审计结果的同时,适度公开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是推动审计整改的有效途径。排除保密项目和工程,可以借鉴住房审计结果公告的做法,尝试在一定范围内逐步推行审计结果以及后续整改进度的公告制度。可以先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整改的情况先进行分类汇总,再以情况通报或者简报等方式向内部公众公告。这样做既满足公众知情权,又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也增强了审计透明度,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

3.5 开展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

这样做有利于了解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是否得当,效果是否显著,确保审计成果的落实。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对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进行定期审计回访,如发现被审计对象未执行审计整改的,应查明其原因,并督促其整改与落实。同时积极对被审计部门或个人进行“帮促”工作,帮助他们加强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对整改效果明显的部门或个人可以通报表扬,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认真做好督促工作甚至通报批评和处理,以提高审计权威,确保审计整改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苏珊·斯维茨尔.后萨奥时代的内部审计报告[M]. 王光远,译.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

[2]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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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勘单位;资产管理;对策

1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长期形成的惯有观念,地勘单位现行的管理理念、机制、方法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改革发展要求,特别是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1.1事企双轨制加大了资产管理难度

①地勘单位在组织架构上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方式,在组织结构、产权关系、资产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分配机制等方面与现代地勘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经营及资产管理的要求。长期以来事业、企业相互牵制,事企产权不明、管理主体缺位以及人员交叉等现象,增加了资产管理的难度。②地勘单位生产经营中的资产要求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购置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办理。这种行政管理模式不适应地勘单位市场化经营的需要,特别是野外现场施工对特种设备和安全生产设备等资产购置的灵活性受限,处置资产的自主审批权限和额度低。

1.2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弊端

地勘单位目前执行的是财政部1996年颁布的《地勘单位财务制度》、《地勘单位会计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地勘经济的发展,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如资产的计价、处置,减值,收入确认、成本核算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已经不适应地勘单位对资产管理的要求,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

1.3缺乏健全的内控机制

一是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意识淡薄,重市场运作、轻经营管理,重生产管理、轻财务管理;二是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在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三是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确;四是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管理知识缺乏,管理手段方法落后。

1.4基础工作薄弱

一是资产分散管理,资产的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三个环节相互脱节;二是资产无偿占用,投入产出不挂钩,配置不公平,承担的任务与占用的资产不配比;三是资产记载不完整、更新不及时、资产处置随意、长期不清理或清查流于形式,造成资产不实、家底不清。

2地勘单位资产管理对策

国有地勘单位在发展地勘经济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以资产管理为突破口,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把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作为管理重点。

2.1完善制度,构建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①实施“两条线”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地勘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要求,在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基础上,按照不同资产属性,对事业和企业资产分类管理。②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被考核单位重视并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强化和充实资产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根据资产占用情况,合理确定投入产出比例、节余收益及上缴额度,加大资产投入产出考核力度,扭转被考核单位单纯为完成经营考核指标虚做收入、少摊成本及盲目投资的现象。③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无论是管资产,还是管人、管事,都应明确各自职责,不留管理盲区,加强责任认定,对因违法违纪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等过错行为造成的资产损失,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做好责任认定工作,并追究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④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审批和报告制度。经营单位涉及矿权流转、土地使用权运作、引进资金以及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重大地质成果也应按权属规定统一管理,统一运作。⑤创新资产管理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新观念,按照地勘市场运行机制要求,推动经营管理创新、财务管理创新、资产管理创新,以价值管理、绩效评价、风险管理、战略决策为重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2夯实基础,提升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

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对于清理出的不良资产,依法依进行规清理;二是强化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已处置核销的尚可使用的实物资产,按照“账销案存”的办法管理,减少损失;三是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开展理财活动,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四是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从合同签订、工程结算、款项清收等各个环节建立可行有效的控制和激励措施,加强客户资信管理,加大清理和追索力度,减少应收账款新增比例;五是加强资质、地质成果、矿权、土地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盘活资源,发挥效用;六是强化项目的论证和投资管理,理顺投资实体的产权关系,规范利润分配,加强对外投资和收益的管理,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投资收益;七是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实现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收益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动态管理;八是加强资产的购置、使用过程和结果的分析评价,通过对资产财务指标和设备管理考核指标的分析,发现资产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九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2.3强化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①强化内部审计。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以及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完善资产管理的关键业务环节的内部审计制度,对重点项目、重大资产等“三重一大”事项跟踪分析,建立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内部审计体系,同时,强化以资产经营责任制、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为重点的内部审计,由内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重大投资、大额资金的支付及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动态跟踪和重点监督。②是借力外部监督。转变观念,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单位经营活动开展各种审计和评价,提出改进和强化管理的建议,聘请外部监督机构参与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使监督检查贯穿到资产管理的全过程。

3结语

面对新形势,地勘单位资产管理还有许多新课题。地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行业生产经营和组织机构特点,创新管理,建立起适应时展,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效资产管理模式。

作者:李凤荣 单位:甘肃煤田地质局

参考文献:

[1]杨华.新时期下地勘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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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基本现状

截至2009年底,我国中央企业境外单位资产总额40153.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8445.4亿元。境外资产的平均净资产报酬率为13.4%,平均总资产报酬率为9.1%。上述数据仅是中央一级境外国有资产情况,加上地方层次境外国有资产,我国境外国有资产价值总量十分巨大。

近年来,境外国有资产非正常的经挤现象值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商务部门等国家机关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驻外企业管理决策人员在重大项目投资、海外并购、与国外公司合作等方面,不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也没有相应措施保障,导致决策失误;

2.驻外企业违反规定,擅自决定从事期货、期权、外汇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

3.驻外企业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越权进行对外担保或没定抵押;

4.驻外企业负责人以私人名义在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它经营活动而不依法依规向国内有关部门报告等;

5.驻外企业管理人员通过贪污、受贿等方式,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或者挪用公款从事违法活动;

6.驻外企业对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研究不够,也不注重依法经营和规范经营,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触犯了所在国的法律;

7.驻外企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对所在国政治、经济方面的突发事件缺少应急能力或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三、构建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理论框架要点

根据我国国情,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加强审计监督越来越重要。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其动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拥有境外资产的国家或者地区法这样,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机关不能直接审计境外国有资产。不仅如此,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对境外资产审计有可能涉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事项。为此,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应该谨慎从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外交、外事问题。所以,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对境外国有资产直接审计存在一定局限性。

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其在国内的母公司或者投资单位或相关组织主要以内部审计方式对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内部审计依据主要是2004年8月30日施行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国或者境外资产所在地区或者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需要注册会计师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由我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资产所在机构,依法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对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其依据更是较为复杂,大多数是依据资产所在地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依据并非十分明确。

(三)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结果的运用

按照中国《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境内投资单位应对境外机构中方负责人进行任期审计与离任审计。境内投资者违反国有资有管理和境外投资法规、制度,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恶劣影响的,财政部门可根据不同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建议监察、审计部门立案审查。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境外国有资产日常是组织内部审计,政府审计部门负责事后审计或者专案审计。现实中的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也按此规定得到执行。一般情况下,审计需求程度决定审计结果运用程度。在有效审计需求不足的环境中,难以考虑运用审计结果。如果审计结果运用较少,审计委托者得不到审计带来的收益,其审计需求自然就减少。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特别是在境外国有资产审计这一个特殊审计系统中,较少运用审计结果,甚至不用审计结果,境外国有资产流失的金额、速度、影响程度等都将会远远超过境内同类国有资产流失。不仅如此,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公众等,运用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结果,其难度也都较境内国有资产审计高,甚至难于利用。一些不当行为甚至犯罪行为,责任难于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极有可能因等问题而几乎“望洋兴叹”,或者寄希望于未来。这样,还有可能引发少数的“学习者”,以至于上千万元、亿元、甚至更多的国有资产处于潜在风险中。为此,各类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结果运用在理论上和实务中都必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五、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现状分析

(一)审计内部系统分析

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出现审计需求强烈程度不高,审计目标局限性较大,审计依据不充分、不准确,其主要原因是审计系统内部原因。

1.境外国有资产审计人才缺乏是制约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有效推行的关键所在。

2.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环境复杂多变、相关被审计人员配合程度难以测度,造成审计风险较高,影响审计人员和组织积极性、主动性。特别是在审计业绩考核力量的作用下,更是不容忽视尚未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3.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标准的确定相对较难、审计证据收集受到限制、审计决定执行则更难。

4.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适用范围较为有限。中央企业、地方企业能够涵盖大部分,但是未能对境外国有资产实施有效规范。例如,我国行政单位、国有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对外投资形成的境外国有资产,尚未有明确的类似的控制性规范。

5.我国以境外国有资产为载体的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充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6.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涉及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问题,影响审计执行过程、审计结果运用等。

(二)境外国有资产及其管理

境外国有资产的形成、保有存在以及收回到国内或者转移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涉及到财政资金收支、金融资产财务收支、财务报告编制及其对外审计报告出具、有关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认定与解除等多个方面。无论是资产形态还是价值量的计量还是时间跨度都比国内资产更加复杂。例如,著名中央企业的中远集团的全球网络覆盖了五大洲,航线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个港口,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公司和办事机构,在海外设立区域公司,对所属区域内的中远境外企业进行统一管理。截至2006年底,中远集团的境外资产已经占其总资产的一半左右。中国海运集团在全球90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香港、北美、欧洲、东南亚、西亚五个控股公司;境外产业下属90多家公司、代

理、代表处,营销网点总计超过300多个。这些中央企业资产分布十分广泛,总量十分巨大,跨度遍布全球,对其管理、对其审计,非同境内国有资产。在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方式、管理目标、管理水平、管理结果不尽人意时,加强内部审计、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必须的,然而实施这些审计是有难度的。

六、我国境外国有资产审计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范围、发展形势以及审计现状和原因,作好现阶段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工作可采取下列政策。

1.对我国境外国有资产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例如,境外国有资产是经营性资产还是非经营性资产。资产形态是实物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境外国有资产存在的目的是什么?形成境外国有资产的决策权在哪里,监督管理机构如何设置?是否科学有效?等等。

2.督促有关审计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审计署决策布置。正如,刘家义审计长在2010年全国审计工作报告中所言,将加大对境外机构和境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作为审计机关的主要审计任务。

3.切实将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战略,作为审计目标之一,不能为完成任务、业绩考核而以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为重、为主。

4.审计方式,宜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等结合,形成综合审计。特别是境外国有资产外部审计更要用这一方式。境外国有资产面临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条件,与国内同类型审计项目相比较,审计环境更复杂、更难以控制。审计主体面临的审计风险可能更大。无论是对审计组织还是审计委托者,审计成本、相对国有同类项目则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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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信息技术在内部审计领域的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都在大力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较好的成效。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在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工作较传统内审有了较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幅提高了内部审计质量、效率和覆盖率

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是对银行内部的财务活动和银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分析,涉及范围与深度较广,工作量较大。由于传统内部审计中人工手工作业的原因,内部审计主要是采用审计抽样的方式。在应用信息技术之前,蒙山农村商业银行各分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抽样比例在12%到25%之间,不足1/4的审计抽样比例意味着较多的审计盲区和较高的内部金融风险。而应用信息技术后,依靠计算机强大的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现在的内部审计工作已经实现的100%全覆盖,同时内部审计的时间也大幅缩减,由原来的一、两个月缩减到了两周内,审计数据处理的准确性也大幅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覆盖面都大幅提升。

(二)提示传统内审无法发现的潜在风险

在内部审计领域中采用信息技术对于降低商业银行金融风险也具有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由于内部审计覆盖面的增加,大幅降低了审计盲区,减少甚至是完全消除了由于审计范围不足而未发现的财务风险;二是由于信息技术应用使得各个关联体系之间实现了信息交互,对于涉及关联体系间的风险能够通过强大的信息技术进行数据筛查。蒙山农村商业银行已经采用技术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筛查出大量的多头贷款,目前已经及时采取了措施,进行清理和控制,大幅减低了金融风险;三是对于信用不佳的贷款人加强了管控。通过信息技术,蒙山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建立了现有用户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了信用分级,对于信用记录不佳用户的贷款申请进行了严格审查。定期进行历年欠息记录、贷款核销、诉讼费、坏账核销、抵债资产、贷款不良等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筛选分析,各支行采取采取清收已核销贷款或提前收回新发放贷款等措施,收到较好效果[1];四是在存在借据合同法律风险的经济往来中,对于符合借据合同规定的行为使用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核对与筛选,并采取及时的措施,要求责任支行立即整改,化解其风险。按照管理要求,借款借据发放日和到期日应在合同期限内,借据合计金额不能超过相应合同金额,对公借款人和保证人不应在营业执照到期或注销后借款或作保证[2]。

(三)及时发现违规违法的人为操作

通过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蒙山农村商业银行对所辖内部重要职务人员的个人账户各项信息进行了审计分析,筛查有无出现利用工作职务通过个人结算账户与客户之间违规进行业务往来的情况。据统计,我省农村商业银行2010年来连续两年通过采集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相关数据,利用计算机审计手段,对全省81家行社的新增不良贷款进行了审计[3]。通过数据分析、成因剖析、风险评估和责任认定等,提示出授信管理不规范、部分信贷从业人员“主导”转贷掩益资产质量甚至充当资金中介、非法牟利等需重点关注的风注区域和薄弱环节[4]。及时查找并处理了各类信贷风险,规范了金融业务管理。

三、金融信息技术在内部审计领域应用中的不足

虽然通过在商业银行内审工作广泛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并非尽善尽美,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存在偏差

近年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已是大势所趋,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较高,在资金投入上较为充足。但是目前有一部分商业银行对于内部审计信息化认识仍然不够全面科学,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对于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难度预计不足,对于信息化的内部审计工作又期望过高。具体表现为,在建设过程中过多地强调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甚至是超过了审计工作本身,重视设备和技术的购入,错误地认为采用信息技术后,内部审计工作就一劳永逸了。在设备购入后,如何将其同商业银行的自身内审需求进行融合却是一知半解,既不革新现有的审计方式方法以适应于计算机系统,也不调整系统设置使之真正作为有效平台,真正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的少之又少。这种主次不分甚至是本末倒置的认识是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不足的思想源头。

(二)审计监督方式一成不变,不能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要求

目前,商业银行日常业务的信息化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基本都采用计算机系统完成。但是在内部审计工作中,虽然信息化的投入建设力度较大,但是却存在着高投入与低产出的怪圈。为了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各商业银行都加大对设备、技术的资金投入,使得内部审计成本的攀升,但是其实际利用率却较低。由于审计监督方式一成不变,仍然以手工操作时一样,因此很难适应信息化后计算机系统的要求,使得具体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实践仍然停留在较低水平,甚至还存在着应当采用信息技术处理的环节仍然采用人工处理的方式,计算机系统主要还是用于办公自动化、数据收集检索等层次,设备各项功能的使用率低,造成高投入低产出的怪圈,导致资源的浪费。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不合理,造成不同资源紧缺与闲置

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盲目跟风,一味追求系统的先进性,在系统建设前忽略了对系统与银行自身内审工作实际的考察调研,缺乏科学地规划,使得在系统建设完成后,发现某些设备的紧缺和另一些设备的闲置,紧缺的设备直接影响了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的正常运行,而闲置的设备造成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四)信息化环境下的现有综合内审人才不足

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审工作已经基本实行了信息化,但是在具体管理的人员仍然是传统内审环境下的审计专业人员,他们对于计算机知识较为欠缺,甚至可以说是完全不了解。同时内审人员难以熟悉业务系统的访问控制技术、相关的系统配置方式和访问控制日志[5]。这一点也直接影响了内部审计工作从传统手工向信息化发展的步伐,即使勉强做到了计算机操作,其操作水平也较低,同时由于计算机专业知识,在实际的信息化作业中工作人员对于审计信息的认识和分析能力也会进一步降低,不利于审计工作的深度开展,这样反而提高了信息化环境下的内部审计风险。此外由于自身对于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的生疏也容易导致一部分内审工作人员“往回走”,在应用信息化系统的过程中,暗地里对于内部审计的核心工作仍然进行手工操作,使得信息系统的应用程度低,并没有真正达到提高内审水平的目的。

(五)信息环境下的内审队伍建设力度不足

除了上述现有内审人员自身计算机系统知识不足,对于信息化的适应能力不强外,商业银行不重视新时期内审人才队伍的建设也是阻碍其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现有内审人员综合能力的不足是绝对存在的,但是大多数商业银行却只重视系统的开发建设,在设备与技术上投入加大,对于现有内审人员的培训提高认识不够,力度不足。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在内审人员的招聘过程中,仍然以审计专业人才为主,并没有调整人才选拔思路,招进来的人仍然是只懂审计不懂计算机。这一点使得本来就不高的人员综合技能止步不前,信息化系统建设得再好都难有用武之地。我们应该看到,金融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关系到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的大局,直接体现着我国金融内部审计的水平。在现阶段只有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内部审计水平才能进一步更好地保障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长效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信息化程度的相关对策

针对上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信息化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逐个击破,尽早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扩大审计的范围与深度,更好地完成内审工作经济监督的职能。

(一)树立正确的内审信息化建设观念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是有人的意识决定。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不仅关系到内部审计在信息化环境下的发展,甚至关系到内部审计在信息化环境下的生存[6]。因此在内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商业银行应当首先转变自身的思想,树立正确的内审信息化建设观念,要做到足够重视,不仅是要对信息化建设对于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有足够的重视,而且要对自身信息化建设中的难点、重点有足够的认识。不仅是商业银行的相关领导、信息化建设带头负责人要有足够的认识,而且包括内审人员在内的商业银行的全体人员都要对其有足够的认识,树立起内审信息化建设的正确观念,认清各自的责任,商业银行内每个人都要对于自己在内审心喜欢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二)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制度建设

加快制度的建立健全能够推动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和实用性。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制度与规定,如政府审计曾出台了《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社会审计也曾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只提出了“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对于其具体操作并无准确和详细规定。因此商业银行在自身内部审计的信息化建设中,一定要在遵守政府相关的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参考其他银行的成功经验与教训,尽早地制定出符合自身内审工作实际和信息化建设目标的制度,对于信息化建设的整个流程、阶段性目标、人员职责、信息化水平考核方法等都要进行详细的规定,促进内审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化。

(三)加快信息化环境下内审人才的建设力度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信息化不仅需要人才,而且是离不开人才。在内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中,商业银行应当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建设力度,一方面对现有的内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增加其计算机相关知识,加快内审人员对于信息化工作的适应速度,同时在培训中增强内审人员对于内审工作信息化趋势的认识。另一方面,适当引进同时具有审计和计算机技能的综合性人才,在内审人员的引进中,注意考察其综合实践能力,促进人才队伍的快速建设。引进复合型人才不仅本身能够促进信息化环境下内审工作水平的提高,同时也能对原有的内审人员做好指导示范,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外部环境。此外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实用性,培训方法的多样新,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操作、考核等综合手段,尽快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水平。

(四)大力推行非现场审计模式

目前非现场审计已经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我国中央银行中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非现场审计是建立在现代信息处理和传递方式基础上,通过全面、连续、实时地监测审计对象的各种数据和资料,依据预定的程序来分析、评价和监测审计对象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风险状况的一种审计方法[7]。非现场审计不但能够发现银行以及下属金融机构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同时也能有效控制各类人为操作的欺诈、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建设非现场审计对于审计工作的范围与深度都有质的提升,这离不开信息系统的建设,只有将内审工作信息系统中各类子系统进行准确的权限设置和数据交互传递,同时使用信息技术提高内审数据录入的准确性、程式化,并建立起审计数据库,才能真正达到上述功能,加强事前预测、事中监督和事后分析的水平,降低审计成本,从而提高内审工作的实效。

(五)加快建设审计信息系统安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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