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09: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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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区残联共承担三项民生工程项目,分别是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项目和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建设项目。其中前两项为省定项目,后一项为市增项目。为保证民生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区残联专门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针对三个项目分别制定了工程实施方案,并明确了专人负责,落实了配套资金。截止到10月31日,三项民生工程已全部顺利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项目:符合享受低保和残疾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全区共923名,其中非农业户口564人,农业户口359人。共发放救助资金47.64万元。在审核过程中,按照规定进行了社(村)居、街镇和区三级张榜公示;在审核和公示结束后,各街镇分别为每个享受救助人员按照三证一本一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所有档案资料;10月底,在省、市区三级政府财政资金配备到位后,于11月初,全部打卡将全年个人享受的全额救助资金发放至个人低保帐户,并注明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资金”。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工程:年我区任务数为130人。全年我区在9个街镇进行了筛查工作,共有367人被确诊为白内障,最终经术前检查185人参加手术,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任务数,且术后患者普遍感觉手术效果良好。我区今年的白内障手术定点医院为安徽省立医院,区残联积极配合省立医院的专家进行登记摸排和筛查工作,全区共有5000多白内障患者或疑似患者参加了筛查,并为确诊患者及时安排了病房和手术。我区的群众对此项民生的实施较为了解和满意。
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点)建设项目。此项民生工程为市定项目。我区年任务为9个,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今年我区采取完全与卫生部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的办法,所有站点均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选点过程中,重点依据中心位置和硬件设施的配套,特别对无障碍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卫生部门重新按照标准进行了改造。在站点选定和器材配备到位后,组织了各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康复站点的专职人员,参加了市残联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康复协理员的培训,同时要求各康复站点建立了专门的康复档案和软件资料。目前,9个康复站点已全部投入使用。
今年我区残联在民生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投入了较大的精力,把民生工程作为中心工作进行落实,区政府也进行了大力的支持与帮助。一方面在资金上予以充分的保障,在年初即将民生工程所需资金下拨至区民生工程专户,另一方面加大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我区涉残民生工程多次在安徽电视台、电视台、《》报上等媒体上进行报道宣传。
为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
长为组长,区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区涉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区残联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民生工程项目和实施。区涉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涉残民生工程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区残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街镇具体工作的开展,并协调联系区直各相关部门,以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区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并解决相关问题,区残联领导小组深入各街镇走访、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各街镇民生工程的具体实施。
(二)严格落实政策,明确救助范围
依照省市残联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的必须是贫困重度残疾人。区残联要求各街镇严格按照享受低保和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人员划定救助范围。为本着对广大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在换发二代证的等级鉴定工作中,率先对全区低保范围以内的残疾人进行鉴定,如在鉴定过程中,原二级以上,本次鉴定为二级以下的,以老证考虑,今年仍然纳入救助范围,如原先为二级以下,本次鉴定为二级以上的,以本次鉴定结果为准,纳入救助对象。在整个鉴定过程中,我区共有179名原二级以上人员本次鉴定为二级以下,43名原二级以下人员,本次鉴定为二级以上,均享受了救助。另外,对本次鉴定为二级以上人员,原不享受低保但家庭生活存在困难的残疾人,依照市民政局有关文件,依照政策适当进行了扩面,以便纳入救助范围。
(三)认真审核资料,加强档案管理
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残联要求各街镇对申请救助
人员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对低保证和残疾证的审核中,区残联要求各街镇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的查验、审核。对残疾证采取老证和新证并用的方法,重点审核老证。在确定救助名单后,区残联布置各街镇规范建档,做到一人不漏,档案齐全。对每个救助人员的个人申请、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及审批表做到归纳整齐,一人一档。同时,对所有公示材料,拍照留存,街镇集中保管,以备查验。
(四)注重宣传引导,保证公开透明
为使广大残疾人对该项民生工程的政策规定有一个全
面的了解,区残联多次召开各街镇村居有关工作人员民生工程专题会议,对各项民生工程的政策规定进行解释说明。区残联还根据区民生办的安排,发放了三千多份“民生工程政策明白纸”,让广大群众特别是残疾人朋友对民生工程的政策规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确定贫困重度救助名单后,按照村(居)、街镇和区三级公示原则张榜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残联纳入救助名单。
(五)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发放
区民生办、区残联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有关民生工程
项目资金管理发放的规定,专门在区财政局设立了民生工程资金专户,对所有涉及民生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区残联于上半年按省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救济数量申报了区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资金,并划入民生工程专户,统一由区民生办管理。在10月中旬,省市残联配套资金到位后,报区政府批准,按各街镇救助名单人数和标准分别转入各街镇,各街镇民政部门通过低保一卡通,全额发放。整个资金划拨,发放规范有序及时。
二、存在问题: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原则,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促进残疾人阳光康复行动的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具有特色、体系完备、服务有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争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十二五”末,有适应指征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基本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内容和实施对象
(一)项目内容
“助明”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符合条件的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符合条件的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助听”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实施人工耳蜗手术、验配助听器,为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且已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给予处理器升级。
“助行”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上肢、下肢、特殊假肢),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安装矫形器、适配无障碍生活辅助器具、实施抢救性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实施机构康复训练。
“助医”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和住院补助。
(二)实施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或18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残疾人和白内障患者全额享受补助或补贴。
2.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30%补助或补贴。
3.残疾人“助明、助听、助行、助医”康复项目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在执行国家、省有关康复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市卫生、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所需的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资金以财政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主,鼓励社会捐助,市和县(市)区共同负担。根据不同地区的财政状况和工作绩效,市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市对余姚市欠发达乡镇、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各补助50%,其他县(市)区各补助30%。
四、工作要求
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是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逐年制定工作计划。要认真对照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工程的实施。要广泛宣传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
(二)统筹康复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现有的医疗保险、医疗和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要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目标。要结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逐步实行“居家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特殊康复服务,对按要求定期上门完成康复指导任务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适当补贴。要加大康复机构建设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医疗报销定点范围和工伤康复医疗体系,将康复医学科室的设立作为各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定级的重要标准,将康复站(室)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内容。积极引导民办康复机构参与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对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从事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康复机构,各地要视情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要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优秀的康复学科带头人和康复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三)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管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并实现脱贫致富为目标,突出统筹城乡发展主线,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天经济区发展机遇,大力推进“五百扶贫行动”,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贫困户安居工程、十万贫困户增收工程、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外资扶贫工程、社会扶贫工程六大扶贫工程,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制度,深入持续突破西山,带动南部秦岭山区、西部关山山区、北部乔山地区三大区域、十三个重点板块扶贫开发,加快解决集中连片贫困问题,努力提高全市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环境水平。
在认真搞好集中连片移民扶贫新村建设的同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十二五”期间,力争基本解决5950户25500人“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年重点解决全市三大区域十三个板块1000户“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
二、原则方法
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先行试点、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以镇村为单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在原址改造和集中安置相结合,科学选址、安全实用、统一规划、分户建设,户均建房面积50平方米左右。
三、重点任务
今年首先解决十三个重点板块的“三无户”安全住房问题,具体是太白县西部秦岭高寒山区,凤县秦岭深山区,渭滨区后山地区、金台区六川河地区、麟游县西部丘陵山区、陇县关山山区、千阳县北部深山区、区西部山区、凤翔县北部沿山旱腰带、岐山县北山旱腰带、扶风县北部乔山旱塬区、眉县秦岭沿山区、高新区秦岭台塬区。
四、建设户型
根据“三无户”家庭实际情况,以经济、安全、实用、美观为原则,控制规模,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房屋设计要做到防震、避灾、避险,节能环保,水到锅头,土炕改吊炕,结构、色泽体现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三无户”住房建设要适当集中,每个县区要建设适量的10户以上的集中居住点,便于基础设施配套。户型分为三类:
1.属单人单户不符合进入敬老院的“三无户”,每户建一间半,设计面积30平方米左右。
2.2—3人的“三无户”,每户建两间半,设计面积50平方米左右。
3.4人以上能落实亲友帮扶资金的“三无户”,每户可建三间半,设计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三种类型建房参照图纸附后)
五、资金来源
按照城乡统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三无户”建房面积平均每户控制在5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700元造价,单户总投资3.5万元左右。工程项目实施由县区政府负责,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组织实施。
1.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每户补助1万元。
2.列入扶贫部门千村移民搬迁工程项目的农村“三无户”优先安排补助,按照建房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宅基地整理费,特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
3.规划、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要向农村“三无户”集中,每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与全市“三无户”建房同步实施,中省户均补助7900元。
4.建房“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残联部门每户补助5000元。
5.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纳入发改部门计划,给予政策补助。
6.农村“三无户”遭受自然灾害的,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
7.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安排每户不少于2000元的配套资金。
8.组织动员社会帮扶、亲邻帮助等给予资助。
通过以上项目资金整合,保障农村“三无户”安全建房所需资金。
六、工作职责
1.市扶贫办:负责制定、下达全市农村“三无户”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对工程进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资金落实,做好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工作。
2.市规划局:将年度“三无户”建房计划纳入危房改造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3.市残联:对农村“三无户”中属于残疾人的,落实建房补助政策,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4.市发改委:对属于异地扶贫搬迁和退耕还林地区的生态移民搬迁范围的农村“三无户”,优先纳入计划,给予建房补助,做好检查指导工作。
5.市民政局: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农村“三无户”,按规定优先给予建房补助。
6.市财政局:及时落实市级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
7.市国土局:对农村“三无户”安全住房建设宅基地选址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指导,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宅基地,免收宅基地使用费。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规划局、民政局、残联、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农村贫困地区“三无户”安全住房工程建设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市、县扶贫办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2.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调查摸底确定的“三无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组评议推荐,村委会审查,村民代表会议评定,对初步确定的“三无户”进行公示,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定后报县上审批。
3.明确方法。宅基地由乡村统一划定,统一规划。按照户建为主、评估公示、基层帮助、亲邻相助、政策扶持、政府补助,尽快启动、尽早入住的办法和要求做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