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 10:05:3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固定资产管理类别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192-01
前言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我国的医疗卫生行业面临着体制改革,医院开始加入到市场竞争的行列中,对于医院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的固定资产是其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直接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改善,公立医院中固定资产所占的比例也在日益增加,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成为医院财务人员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
公立医院是指由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与其他的私立医院相比,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也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出现了新的变化。
1.固定资产权属
由于公立医院自身的性质,其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而资产的管理权则归属于政府的财政部门,因此,对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该遵守国家财政部门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管理的严谨性。
2.固定资产分类
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可以分为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以及其他固定资产四个大的类别,每一个类别又包含有多种设备。例如,专业设备抓哟是指为提供医疗服务而直接使用的设备,如CT仪器、各种治疗设备等。
3.重点管理类别
针对固定资产的金额构成,建筑物和专业设备占据的比重最大,运用帕累托分析法,可以对固定资产的重点管理类别进行划分。例如,在某医院中,专业设备占据固定资产总额的84%,则为重点管理类别,A类管理对象,而一般设备仅占据15.5%,因此为B类管理对象。这样,可以清晰地了解固定资产的价值和重要性,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
二、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管理
首先,在设备的购置方面,没有一个详细而统一的规划以及决策分析,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导致部分设备出现重复购置的现象,又或者盲目购进先进的医疗设备,而没有充分考虑患者的需求以及医院自身的能力水平,设备长期放置,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然后,对于固定资产缺乏完善的管理。目前许多公立医院都设置有总务、医疗器械、财务等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管,但是由于管理职责不明确,在管理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调配和相互之间的沟通,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一直处于混乱状态。
2.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励的背景下,医院的管理人员往往只重视医院医疗技术以及医疗质量的提升,在财务管理方面将目光一味放在资金管理上,而忽视了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仍停留在卫生部制定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上,存在很大的滞后性,可操作性也相对较差,导致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低下,从而影响了医院整体的管理水平。
3.监督考核不到位
在进行固定资产的构建时,一般在立项阶段都会出具相应的理想依据以及效益预测论证报告,但是在构建完成后,在管理方面缺乏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没有对相应的责任进行落实,造成固定资产权责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管理的有效性。
三、公立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强化措施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体制改革,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医院管理中得到了应用。为了适应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解决公立医院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固定资产进行强化管理。
1.推行全面管理
首先,要对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合理调配,实现协调统一管理。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是十分复杂的,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切实保证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其次,要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参与意识,增强主体管理意识,对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管,改变传统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只用不管的现象。然后,要做好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对于医疗设备等处于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要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切实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提升管理的水平。
2.强化制度建设
要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对固定资产进购置前,需要进行相应的评估和论证,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出具相应的论证报告,为投资决策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在进行购置的过程中,要结合设备的重要性,分清轻重缓急,确定相应的购置计划,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购置的现象。减少资金的浪费。
3.实施绩效考评
要将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不定时对其进行检查和考核,运用现代化的成本管理理念,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使得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于固定资产充分重视起来。
结语
总之,在公立医院中,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直接关系着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经济效益,相关人员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切实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促进医院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为提高城际铁路运输效益和效率,加强城际铁路的专业化管理,目前新建城际铁路均实行委托运输管理。城际铁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委托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将城际铁路运输设备设施、运输移动设备委托国铁和国铁控股等具有较高铁路运输专业管理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铁路运输企业进行管理。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下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城际铁路公司作为委托单位拥有投资所对应的铁路设施、设备及相关资产,国铁和国铁控股企业作为受托单位按《委托运输管理协议》约定将城际铁路资产按专业分别下达到所属站段,由站段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使用和进行日常管理。固定资产是城际铁路公司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城际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在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下,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某城际铁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浅谈几点建议。
1.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城际铁路建成运营后,城际铁路公司的管理体制由基建模式转向运营模式,运营管理处于起步阶段,固定资产管理按照“统一核算、归口管理”的原则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核算,工程部门管理建设的线路,车站房屋、建筑物资产,技术装备部门管理购建的信号设备、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起动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等资产,物资部门管理采购的仪器仪表、工具及器具、信息技术设备等资产,征地拆迁部门管理沿线征拆的土地、物业等资产,综合部门管理其他管理用固定资产。国铁和国铁控股企业所属站段按专业管理类别对受托管理的运输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和使用、日常维修、保养。根据城际铁路公司目前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部门职责以及委托运输管理后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固定资产核算不完整
城际铁路通过初步验收后,由于各种原因,线路正式开通运营后一直未能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资产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建账资料的整理、审批,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要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处理,由于没有竣工决算和正式验收,只能根据工程预算或者工程实际成本对固定资产按分类进行预估入账,根据资产类别按分类折旧率和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于征地拆迁费用办理结算滞后,征拆取得的土地等物业无法分摊或者单独计入固定资产。签订《委托运输管理协议》后,跟运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大部分已经交付受托单位管理使用,资产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已经分离,城际铁路公司对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的现场情况不熟悉,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资产台账的管理,由于对固定资产没有全部按明细进行核算,部分固定资产无法建立卡片,只能按资产类别笼统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实际没有全面掌握委托管理固定资产的明细情况和现实状态,对整个委托运输管理和生产经营情况的掌控带来很大不便。
1.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城际铁路公司将固定资产委托管理后,由于《委托运输管理协议》中没有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条款,委托单位也没有与受托单位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更新改造、验收交接、转移使用、日常维护、定期清查、损失报废等管理流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双方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托管的资产在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上不完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晰。与运营相关的固定资产委托给国铁和国铁控股企业后,实际由国铁和国铁控股企业的所属站段对受托管理的运输资产进行使用、日常维修和管理。国铁和国铁控股企业往往重视自有资产的管理和考核,不自觉的产生 “内外有别”的意识,忽视或者放松对受托资产的管理,站段与委托单位没有直接管理关系,对受托资产的管理自上而下的形成“外单位的资产,跟我没有关系,管理好坏都一样”的消极思想,因此要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力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就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机制,制定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树立和调动站段管理受托资产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1.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
由于托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分离,相关管理和考核机制不健全,城际铁路公司无法实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按各自需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从不同角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但从管理情况看,委托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与受托单位固定资产台账没有经过相互核对,不一致的问题突出。固定资产发生使用状态变更,一般由城际铁路公司的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动态变更的实际情况办理相关手续,并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由于受托单位只负责资产的实物管理和使用,不负责资产的会计核算,容易出现不及时、不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提供固定资产变动信息,导致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不到位。受托单位在托管城际铁路运营资产的同时,也管理着自身国铁或国铁控股铁路的运营资产,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存在将城际铁路的运输移动设备在未告知委托方的情况下,无偿用于国铁或国铁控股铁路的现象,严重影响托管资产的自身使用效率。城际铁路公司每年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于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日常沟通协调少,管理部门衔接不上,资产清查基本没有落实,委托单位无法发现已毁损、遗失的资产,无法了解应报废、已闲置的资产,对受托单位资产管理的漏洞不清楚,这对受托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带来极大风险。
2.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2.1加强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2.1.1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是准确、完整核算铁路建设期间形成固定资产的重要先决条件,城际铁路公司要加强对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财务部门根据竣工决算对已按分类预估入账的固定资产和其他未入账资产进行调整和核算,准确计提折旧,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完善各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核对,确保账卡物相符。
2.1.2积极运用铁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铁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是铁路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之一,是铁路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和计提折旧的重要工具。城际铁路公司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将铁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尽快运用起来,在系统中建立固定资产基础数据,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及时完成资产动态处理,完整登记资产大修记录,按时进行资产折旧处理,准确进行凭证编制,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会计变更,熟练运用资产统计查询功能,提高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效率。
2.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委托运输管理模式下,城际铁路公司要理顺固定资产管理关系,明确管理责任,就需要因地制宜的与受托单位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细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并建立和完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与考核奖罚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激励和约束。在管理流程上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预算制度,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制度,固定资产移交、处置制度,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在管理考核上建立健全科学可行的管理考核体系,对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和使用效率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固定资产考核指标,对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管理人员责任心及业务能力以及账实相符率、维护成本率、资产利用率、资产闲置率等指标进行定期考核,使固定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责可究,使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2.3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2.3.1对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实行预算管理。为规范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需要对购建、更新改造项目实行预算管理,明确纳入预算管理的资产范围和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的职责权限,保证项目资金来源和用途,对项目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在预算管理程序上,实行建议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管理、调整预算管理、应急项目预算管理,项目的立项、勘察设计、概预算审查、招投标、实施等建设管理工作由受托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执行,工程结(决)算由委托单位按预算规定办理,委托单位对受托单位的建设管理过程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不定期检查和后续评估工作。
2.3.2强化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要按专业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动态反映固定资产购建、移交、使用、维修、调拨、拆除、报废、价值变化等情况、并定期进行相互核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购置的固定资产验收交付使用,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根据“新建(购置)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和其他结算资料办理交接手续,委托单位列账建卡。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受托单位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理由书”,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由委托单位列账处理。拆除、报废固定资产,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鉴定,由受托单位编制“固定资产拆除、报废申请单”,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由委托单位列账处理。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保管地点发生变更,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确认,由受托单位编制“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及保管地点变更申请表”,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由委托单位调整固定资产账项。委托单位要积极运用铁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时完成资产动态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2.3.3加强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管理。为保证受托管理的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城际铁路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明确受托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年度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受托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清查盘点可以结合设备检查和春、秋季鉴定进行,移动使用的受托固定资产应重点检查,确保可移动的固定资产设备不被挪用至其他线路。固定资产清查小组由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的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受托单位的固定资产保管、使用部门组成。各个部门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将各自的账、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进行核对,根据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清查盘点发现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或者闲置的,各个部门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二)有利于正确核算学生培养成本,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随着高校法人实体和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成本――效益观”逐渐被高校普遍接受和认同,合理确认和计算学生培养成本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而目前学生培养成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其中设备购置费是指当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支出,将当年的购置费用全部直接计入学生培养成本,容易造成学生培养成本忽高忽低,培养成本失真,不利于高校之间及同一高校不同期间的成本分析比较。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后,将学生培养成本中的“设备购置费”替换成“当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即:学生培养成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当年应计提的固定资产+修缮费等,将更加科学、合理地测算学生培养成本,进而为国家制定学费标准和增加教育投入等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有利于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目前,高校固定资产购置时采用实报实销,购置时直接确认为支出,使用时不计提折旧、不核算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造成盲目投资、重复购置现象严重;而各个使用部门也只考虑本部门的利益,不考虑全局利益,造成固定资产闲置、使用率低等现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成本后,将会改善固定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的局面,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面临的问题
(一)对已有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由于高校存在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如何对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成为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工作。长期以来高校不计提折旧,不核算使用成本,使得高校不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又加上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多、种类杂、规模大,而高校管理方法相对比较落后,各个部门协调度不够,一些资产因人为的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也没有办理报废手续长期挂账等,导致资产管理部门和核算部门之间存在账实不相符,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现象。如何彻底清查资产,实现账实相符,为后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供可能,也为日后资产合理配置、资产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界定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在此定义下,是否所有的固定资产均需计提折旧,如何界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范围成为第二个要面临的问题。
(三)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 由于目前我国高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的选择为正确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带来新的难点。
(四)“累计折旧”和“资产折耗”明细科目设置标准的确定如何选择设置“累计折旧”和“资产折耗”明细科目,既可以满足资产管理类别的要求,又可以满足折旧费用的用途分析,充分体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意义也是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面临的问题。
三、高校实现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解决对策
(一)组织资产清查,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之前,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在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固定资产清查活动,因固定资产编号是唯一的,可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设计如表1所示的表格,完成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相符核对工作,最终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关系,规范固定资产的分类,核实各部门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原值及使用现状,合理确定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残值、剩余使用年限、报废毁损等情况,进而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完成与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总账核对相符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应根据相关文件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对清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做好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基础工作。其中,对已报损、没有实物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后,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冲减的会计调整,即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对已报废、毁损、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除按上述办法冲减外,还应将清理净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此部分非应税收入转入“应缴财政专户款”,会计账务处理为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贷记“其他收入”。
(二)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一般来说,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不使用和不需用的不应计提折旧。在参考了大量的资料文献后,在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对象以类为宜,即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文体设备,这些设备计提办法比较成熟,预计使用年限、预计报废残值易于确定,操作性强。而对于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资产,在高校特定的环境里,可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但不宜计提折旧,原因在于:高校若将大量大批的办公桌椅等家具列入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势必增加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因其价值一般也较小,与成本效益原则相悖;而图书服务对象是教职工和学生,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耐用时间也较长,本着成本效益的原则也可不用计提折旧;文物及陈列品,因其具有文化或历史价值,有些文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有增值的空间,不用计提折旧。高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将图书、文物及陈列品作为“文物文化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这样的创新处理较合理,依照这样的思路,土地、家具在取得时发生的支出,可直接列作费用。
(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恰当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高校固定资产种类较齐全,固定资产的功能、用途、使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应区别各类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采取相应的折旧方式,而对于折旧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固定资产的分类及属性、受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影响的方式和速度,并结合科技发展等多重因素,根据上文所提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进行归纳,详见表2。
(四)合理设置及核算二级科目,充分体现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如何分配,关系到计提折旧的重要意义能否实现,笔者认为可以进行如下设置:资产类科目“固定资产”、资产备抵类科目“累计折旧”和费用类科目“资产折耗”是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的三个重要科目。由于用途的不同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中“收入费用表”填制的要求,建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二级科目按照对应固定资产类别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而“资产折耗”可设置“教学资产折耗”、“科研资产折耗”、“后勤资产折耗”、“行政资产折耗”、“其他业务资产折耗”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这样既可以满足资产管理类别的要求,又可以满足折旧费用的用途分析,充分体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高校通过多渠道筹措的资金不断地转化为教育资产,特别是高校固定资产的存量逐年增大。国家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高校的资产管理,逐年加大监管力度,监管范围涉及高校资产的清查、评估、收益、处置、分配等方方面面,通过理顺体制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审批管理和规范运行程序等加强对高校资产的监督,促使高校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对高校来说,无论资产管理的环节和程序有多复杂,最终目的都是要在确保高校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资产效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在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如何更加有效地提高资产使用效能则成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关注点。由于高校实验实训设备仪器复杂多样,其资源配置和使用管理的难度较大,信息系统的应用将成为实现资产效能提升目标的重要手段。因而,找出影响资产效能的因素,借助于信息化手段实现资产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监控与评价则成为促进资产有效使用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也是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提升高校资产效能的有效途径。
一、基于信息化提升资产效能的构建思路
财政部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中着重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提出了全面风险管控要求,旨在促进企业在保障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产效能。尽管该指引主要针对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但其管理思路存在较大的共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完全值得借鉴和参考。因而,高校资产管理应当在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的基础上,着重围绕影响资产效能发挥的主要因素和主要风险,查找资产管理漏洞,确保资产管理处于最优化状态。由于高校资产的构成中固定资产约占80%左右,所以,本文对资产效能提升的研究重心侧重于固定资产,并针对其促进效能提升的实施策略提出以下构建思路:
(一)提升资产效能的切入点应始于资产配置环节
高校资产能否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充分发挥效能,首先取决于其配置方案的可行性,也就是说资产效能管理系统的构建要重视资产配置环节的功能设计,要能够通过系统功能来分析其用于教学、科研或其他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其中,硬件条件应涉及现有同类设备利用率情况,拟购仪器的先进性、适用性、性能价格比以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以及配套的硬件条件和安装使用的环境、基础设施、辅助设施等;软件条件应涉及使用人员配备及技术力量,日常运行、维修保养费用的投入及落实方案、使用保管责任、使用操作规范、维护保养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投入使用后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以及配置使用后的校内、外共享共用方案,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应产生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测等等。
(二)完善资产监控与评价机制是促进资产效能提升的关键控制点
资产的效能有三层含义,其一是指资产本能所具备的效力,其二是指在应用中的利用效率,其三是指在应用中发挥的功效。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高校大都在理顺体制、规范程序、完善记录、保证安全上做了大量工作,管理重心主要放在保证资产效能的第一层含义上,而对资产的实际利用效率和功效发挥方面的管控还不够深入。因而,实现高校资产效能最大化的关键控制点,必须实现对资产效能的监控,并以此作为衡量资产效能发挥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寻求有效的改进措施和管理办法,从而促进资产效能不断提升。
(三)实现资产使用过程的动态管理是资产效能监控的有效途径
目前高校对资产的监控侧重于资产自身状态和信息变化情况的管理,如资产验收登记、分配使用状态、转移处置状况等,但对资产使用过程和利用程度的动态监控尚属于空缺。因而,通过对资产使用过程的管控来构建资产效能监控系统,通过系统功能获取资产实际使用的基础资料,实现对资产使用效率的常态化评价与分析,从而积累足够可靠的管理经验数据,这不失为对资产使用效能监控的有效方法。
(四)建立资产效能评价标准体系是衡量资产效能的重要依据
资产效能的发挥受资产配置效果、资产利用效果以及资产维护管理效率等共同因素的影响,而判定这些影响因素好坏的依据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必须建立一套衡量资产效能的评价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应当包括采购配置标准、使用运行标准和维护管理标准,每类标准可设定相应的权重系数,以实现分类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功能。由于各高校因学科和专业不同而资产的类别有所不同,且同类资产也可能因使用方向不同而配备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应结合高校各自资源状况与学科专业的特点来制定具体的评价标准。其中,采购配置标准以定量标准为主,确定单个类别资产允许配置的型号、档级、价格、定向用途及人均配备数量等标准;使用运行标准应以实际工作量为主,按资产群组明确相应的定额人机时数,以及按类别资产确定定额使用寿命等标准;维护管理标准可采取定量与定性标准相结合的办法,明确类别资产的定期保养维护时限,制定保管制度、操作规范等制度建设标准,以及责任落实、资产清查、资产考核等管理规范标准等。
(五)以强化管理提升资产效能依赖于有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从高校资产使用现状来看,以强化管理手段促进资产效能提升是较为现实的选择。通过对管理运行机制和程序的优化,发挥资产管理部门统筹、引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来促进资产使用效能全面提升,而这一管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息化手段的支撑。本文构建基于信息化提升资产效能的出发点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效能管理系统。
二、资产效能管理系统的功能设计
根据基于信息化提升资产效能的构建思路,要通过规范化的程序管理来推动资产管理的科学化,促进资产效能充分发挥,应该搭建一个集资产过程管理、使用效率监测和效能评价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即构建高校资产效能监控管理系统。以固定资产效能管理功能需求构建的该系统框架,可实现的功能有:资产基本状态信息、资产配置与采购、资产使用状态监控、资产共享共用、资产效能评价五大功能。具体功能描述如下:
(一)资产基本状态信息功能
该功能的作用是落实保管责任到人,随时了解保管或使用人员变动情况、资产存放场地的条件以及资产自身的资料信息等,为统计分析资产基本情况及其他功能模块提供基础数据。其设计构想是以使用部门为主体,以存放场地为单位,详细反映资产组群的管理责任人、保管人、使用人或借用人的身份、学历、职别、职称及其他兼职身份,资产存放场地的详细位置、使用面积、管网装配、用电负荷、室内布局及场地使用功能,资产的数量、型号、价值、功能、用途、使用年限、购置时间等基本信息。
(二)资产配置与采购功能
该功能的作用是实现资产配置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实现资产采购过程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加强资产配置的可行性,提高采购效率。其设计构想是以资产配置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采购项目为单元,通过预设配置和采购标准来实现对超标资产的预警,从而达到对配置与采购过程的控制。申请部门要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从申购原因、选型理由、运行条件、经费保障、管理措施,使用效率、资源共享和效益预测八个方面提置申请,资产配置职能部门可组织由国资、财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的论证小组进行现场考证和可行性论证后,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该配置申请方可生效。经过会议批准的配置项目可据会议纪要等文件向采购部门提置方案,采购部门则按照采购方式审批、市场考察、招标组织、中标公示、签订合同、验收安装、交付使用、款项支付、追加评价、质保金支付等流程予以执行,这一流程每一环节的状态信息可以即使更新,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询和跟踪资产的配置与采购的全过程。
(三)资产使用状态监控功能
该功能的作用是对资产组群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掌握资产利用、闲置、毁损、维护、报废,了解利用率低下的真实状态,为加强使用部门的管理和进一步分析资产使用效率提供基础数据。该功能的设计构想是以使用部门为主体,结合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检测办学条件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划分资产管理类别和使用监控范围,对资产组群的使用目的、对象和人次,使用的时间、机时和操作步骤,设备明细、频次、损坏及维护检修,消耗材料的名称、用量以及维护成本等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从而获取资产使用的动态信息,使用部门据此可及时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国资部门可据以对资产使用效能分析评价,通过管控结合促进资产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按照重要性原则,该功能将监控点放在公共用房和教学仪器设备两个方面,其中公共用房包括教学行政用房和公寓宿舍,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计算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实验室等。
(四)资产共享共用功能
该功能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搭建学校层面的资产共享平台,促进利用能力不足的公共房屋和处于闲置期的教学仪器设备在校内不同的部门、二级学院和系部之间的进行合理流动使用,在有关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也可将资产剩余使用能力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同时,基于无界化的组织文化理念,促进校内外资源的充分共享共用,提高资产的综合效能。该功能的设计构想是以使用部门为主体,利用资产使用状态监控的统计分析结果,向校内师生提供空闲资源或设备的查询、预定等服务,并对共享共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
(五)资产效能评价功能
该功能的作用是对资产配置、使用、管理效能的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实现评价结果的透明化,为资产统筹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积累管理经验、完善改进措施和办法提供依据,促进资产效能不断提升。该功能的设计构想是以资产统筹管理部门为主体,对资产基本状态信息、配置与采购、使用状态监控及共享共用结果的统计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对所设定的评价指标的计算和比对,对资产配置绩效、管理效果、使用效率、共享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价,获得资产实际效能情况的反馈信息,以此衡量高校内部资产管理的成效,同时,也成为制定下一阶段资产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基于信息化提升效能的资产管理体系构建
对高等院校来说,在多年的管理实践中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形成了各自的管理模式,在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管理流程等方面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体系框架,但多数高校注重对资产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研究和实践,对以完善内部控制为目标的基于信息化的资产管理体系研究还不够深入,因而,构建完善的高校资产管理保障体系十分必要。无论信息化手段如何先进,要实现资产效能的充分发挥,仍然要以构建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为前提。本文认为应构建以内控体系为主线的较为系统全面的资产管理体系,遵照系统系、协调性、整体性、效率性和制约性的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覆盖资产全过程管理的前提下,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运行体系、决策体系、论证体系、评估体系、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八个方面来搭建高校资产管理体系框架,并结合各高校实际情况完善相应体系的构成内容。
综上所述,促进资产效能的提升是高校资产管理的重要目标,涉及到高校教育活动的方方面面,在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体系的前提下,强化资产的统筹管理是根本出发点,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是基本思路,探索研究资产使用监控与评价的方式方法是十分有效的途径。本文立足提升高校资产管理水平,深入思考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资产监控管理的新思路,以此促进资产效能的充分发挥,对创新高校资产管理新方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S],2010
[2]李杨.高校资产管理现状分析及发展变革[A].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6):108109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强化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建立起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我省劳教工作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局机关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外,都要采用方便、快捷的方法及时、如实公开。具体要求是:
(一)注重针对性。要把干警职工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政务的重点内容,突出权力运行过程的主要部门和环节,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可信度。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程序必须合法,结果必须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保证时效性。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保证时间上的衔接和延续性。
(四)讲求操作性。要形成一套严格规范、方便快捷的操作程序,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真正让群众对局机关的建设和发展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群众对各项的监督。
二、机关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类公开的内容
1、局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
2、机关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投诉途径等重要事项;
3、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司法部令和局有关劳教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人事类公开的内容
1、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2、公务员选拔任用条件、程序、结果;
3、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条件、程序、结果;
4、招录公务员条件、程序、结果;
5、公务员、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条件、结果;
6、公务员奖惩类别、条件、程序、结果;
7、警衔评授、晋升、降低、取消的条件,办理程序及结果;
8、干部、职工的工资晋升、福利政策和执行结果;
9、医疗政策的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
10、队伍规范化建设管理规定和执行情况。
(三)财务基建类公开的内容
1、财务、基建管理规定;
2、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3、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4、工会会费、党费、团费的收缴、使用情况;
5、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接待费使用情况;
6、医疗费使用情况;
7、基建工程资金安排、设计监理和招投标等情况。
(四)行政管理类公开的内容
1、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固定资产购置、大宗物品采购情况;
2、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维修和报废情况;
3、车辆管理规定和公务用车情况;
4、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5、深圳调遣中心、珠海办物业收益使用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
(一)社会公开。在省政府网站设置“省劳教局”门户网站,主要公开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局机关概况、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局机关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相关政务规章制度、办事指南;政务综合信息等。
(二)机关公开。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内部行文、局域网设立政务专页和会议公开等形式,公布第二条所列四项内容中除向社会公开外的其他政务事项。
政务公开具体范围、形式与时间见《局机关政务公开运作一览表》。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要求
(一)公示或公开程序:公示或公开的内容由各职能部门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供,临时性的工作随时提供。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公布。公开或公示内容统一由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及时更新。
(二)公示或公开时间:对应当公开、公示的事项,除特别说明外,在作出公开、公示决定后一周内予以公开或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突发性、临时性的可视具体情况确定公示时间。
(三)公示或公开要求:公开的程序与内容要相适应。法规、政策类的内容采取相对固定的形式公开,经常性的工作在事前、事中、事后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更新。对涉及干警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要及时听取干警职工的反馈意见适时回应。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保障
(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纪委负责监督实施。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向和启政委任组长,施红辉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为组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审议局机关政务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和形式等。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由办公室、监审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政治处、计财处、生产处、机关服务中心、工会等部门派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具体处理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