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28 1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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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篇1

引言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

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并有着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看,可分为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生产运营等各个阶段;从专业技术角度看,项目建设涉及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燃气、电讯,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从所消耗的资源看,需要劳动力、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建筑设备、建设资金等,工业项目更需要专业化的生产设备。由于社会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一个工程往往需要众多的单位参与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建筑安装、材料设备供应及其他工程咨询等活动,小型项目可能需要十几个参建单位,大型项目往往需要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个参建单位。这些单位从各自的角度和各自的利益出发,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就成为维系这些参建单位,调节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纽带。

一 我国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首先在合同签订上,“阴阳合同”、“口头协议”、“私下合同”等屡禁不止。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现实,造成业务承揽上的激烈竞争。不少承包商经常为了迎合业主,委曲求全地签订不正规的合同。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许多合同风险.导致合同履行纷争不断。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不按合同办事。在项目实施中遇到利益纠纷时,许多承包商往往不是按照合同条款寻求问题的解决,而是抛开合同,依靠“关系网”、人情网”等来“摆平”事情。

合同条文不规范、不严谨: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和条款都比较多,其中用词不当甚至错误的问题难免发生,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实际合同拟定中,承包商往往是根据示范文本革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常需要几经确认。这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最后的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条款相差很远,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重施工阶段合同管理轻设计阶段合同管理;设计阶段是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但实践中设计阶段合同管理却不如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受重视。设计方往往对投资控制、工期、投资增加和浪费漠不关心,仅考虑工程项目的可靠性、安垒性、实用性,导致工程项目投资加大,另外,由于设计质量差,造成施工无法顺利进行而需要补充、变更,修改设计等,从而导致投资增加、工期拖延。通过合同管理解决设计阶段普遍存在的上述问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工作,特别是现在建筑业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因此,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那些素质高、知识面宽广、具有垒局把握能力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工作。而目前在我国这样的人才依然很缺乏,这直接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 合同管理措施

建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门或设置法律顾问,来统一审核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这是由企业法律顾问职责、任务所决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同时,该办法也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与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懂法律、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外语的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同管理队伍。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实行合同实施监督: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篇2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这是由合同在现代建筑工程中独特的作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成熟,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及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我们要对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而且我们对合同的管理不仅仅是在开始时,在整个工程项目的过程之中都有合理的进行。要及时的跟进,而且要系统的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此外,要对合同实施全方位的管理,不仅要将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进行合理的管理,还要将一些变化及时的处理。这样才能防止损失的发生。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变更的重要性

工程变更涉及到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签证记录、签证记工单等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实效性是反映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合同中应对工程变更的发生作出明确的界定,对变更后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作出明确的约定。

(1) 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必须真实,即真正发生了原设计或原招标文件中所没有的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承包人自己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并明确检验方法。承发包双方管理人员应做到诚实信用,加强责任心,在工程变更资料中真实地反映变更内容的部位和范围,并具体说明这些变更是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所提出的。防止在工程变更中以小充大,甚至无中生有的现象发生。

(2) 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是指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程变更资料的会签程序,只有完全符合会签手续的工程变更资料才是有效的。由于大部分工程变更都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增加,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变更必须有造价人员的签字。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谁有签字权,谁没有签字权,更没有约定造价人员的签字权,这是很容易使工程造价失控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计算,是一个很专业的技术工作。对工程变更的内容,造价人员应预先进行测算和分析,当分析结果发现工程造价增长较大时,造价人员应及时向发包人反映,取消变更或者找出替代方案,以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只有合同中对工程变更资料的有效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才是有据可行的,才能避免“干了再算”的被动管理现象的发生。

(3) 工程合同应约定工程变更资料办理的时间限制程序和违约责任,即变更资料的时效性。工程建设是一个期间很长的过程,施工的内容也复杂多样。对发生变更的工程牵涉到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办理变更资料,将会损害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带来合同纠纷。现在许多工程都有到竣工验收时才集中办理签证签字手续的现象,这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是极不正常的,往往会有很大漏洞产生,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的失败。

二、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一)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成本管理部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二)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施工企业特点,公司层面应设立合同管理专门部门,项目部层面应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合同分级管理制度就是要明确公司层面及项目部层面合同管理人员不同的职责。公司层面合同管理主要职能应体现在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制订统一的合同范本;指导、协助项目部依法签订合同,办理合同签章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及时将履行完毕的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整理并移交档案室存档。项目部主要是对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对合同条款与合同对方进行谈判,合同价款、合同合法性报公司层面审核;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合同的履行或变更。

2.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还应实行审查、批准制度。即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送交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再报请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这样,通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靠。

3.印章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的合同专用章是代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签订合同的凭证。因此,企业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要有严格的规定,要建立合同使用登记记录,合同专用章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保管、签印,实行专章专用,尤其不准在空白合同上加盖印章。凡外出签订合同应由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员与办理签约的人一同前往签约。如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利用合同专用章谋取个人私利,应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三、合同风险管理防范

(一)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二)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

工程施工的情况是千变万化的,再标准的合同也难免会有漏洞,找出漏洞并加以补充,此可减少合同双方的争执。另外合同双方争执的起因往往是对合同条款理解的不一致,分析条文的意思,就条文的理解达成一致,才能为索赔工作打开通道。

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

界定和确认工程项目所承担的风险是什么,风险影响程度大小,才能找到对策和措施去控制风险,规避风险。

3.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主要是加强合同交底工作:项目经理部对所有的合同均进行交底,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与个人。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对项目各部门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协调各部门的联系,这样可加大合同管理。

(三)加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

合同控制指承包商的合同管理组织为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的全面完成及各项权利的实现,以合同分析的成果为基准,对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及纠正的管理活动。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合同控制的首要内容是对合同实施情况追踪,追踪的对象如:具体的合同事件:包括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分包商的工作:对分包商的工程缺陷提出意见,提出警告,责成他们改进。

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跟踪:他们是否及时下连命令,做出答复,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追踪工程的总体情况:如整体工程的秩序如何,已完工程是否通过验收,有无大的工程事故,进度是否出现拖期,计划和实际成本有无大的偏差等。通过追踪收集、整理,能反映出实际状况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如进度报表、质量报告,成本和费用收支报表等,将这些信息与工程目标,如合同文件进行对比分析,对偏差进行处理,进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派遣得力的管理人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采取更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新技术;可以采取经济措施对工作人员进行经济激励;最有效的措施是合同措施,如找出业主的责任,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如发现业主有意不支付工程款,发生合同亏损,要及早确定战略,采取各种办法,减少仓己的损失。

结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人要增强市场意识、法律意识、合同意识、管理意识、经济效益意识,更关键的是要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并学会科学的防范和控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闫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山西建筑.2004.

篇3

一.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工程的管理者多数将工程造价管理放在工程的施工阶段,这是因为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以及施工原料等所占的造价比重远远高于工程的项目合同。因此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往往得到不应有的重视。然而事实上,工程项目的决策是否正确以及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可行,都将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整体造价。

在工程的设计阶段,往往需要业主、设计人员、造价控制人员的密切配合,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符合标准的工程。首先,在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要根据工程的具体使用性能以及业主的相关要求,同时结合着工程的造价管理要求,设计出合理的方案。其次,造价控制人员要及时的将工程的造价信息传递给设计人员,使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能够准确的把握工程的整体造价。最后,业主要及时的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使设计人员能够准确的掌握工程今后的使用性能。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合理的方案。

二.招标、合同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工程的施工方必须通过工程招标来取得该工程的施工权。而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首先,工程管理方要把好评标关,选出合理低价的中标单位;其次, 推行工程担保和索赔制度;再次,建立诚信体系,规范招标投标双方的行为;最后,限制分包、杜绝转包,强化项目法人负责制。而在评标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在我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了评标的两个条件:一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标标准;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工程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合同中经济责任条款以及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管理。在签订此类条款时我们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合理规避风险,防范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和索赔。比如,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采用固定价款合同的比较多,而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这样合同双方都能接受。从而为解决今后的经济纠纷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三.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整体的造价控制中,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比重约占工程整体造价的60%-70%,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除了涉及到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同时还涉及到施工原料等资金投入,由此可见,加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对工程整体的造价管理有着重要作用。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中,主要有以下控制途径:

1.合同控制

在施工的过程中,合同在施工方与工程建设方之间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同时还能对合同双方起到一定的约束。与此同时,在工程的整体造价控制中,合同还起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其主要表现在:首先,作为工程的造价管理人员,必须充分的熟悉合同中的条款,并对其进行灵活的运用,以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经济纠纷,造价管理人员能够充分的利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从而避免经济索赔的发生。其次,在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时,造价管理人员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其提出相应的索赔,不仅能减少自身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的造价。

2.签证控制

工程项目的签证,不仅关系着工程建设单位的成本投入,同时还关系着工程今后的责任划分,因此,就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签证的过程中,能够将工作彻底的落实到工程的施工环节,并按照相应的规定,对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的检测及核实,同时,对一些隐蔽工程以及变更工程,都要进行实地检验、落实,在确保其达到相关标准后,予以签证。在签证的过程中,首先,施工方往往会因为一些不利因素的影响需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此,在对变更工程签证的过程中,要求其必须得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造价控制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予签证,且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关的经济责任,由施工方全权承担。其次,在对工程中的一些隐蔽工程签证时,工程的造价控制人员应及时的与工程的建设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对这些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在确定之后予以签证;反之,则不予签证。

3.实施控制

工程的实施阶段在工程造价的总体控制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在工程的实施控制途径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施工方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进行施工,严禁为了赶工期而不断增加施工人数。其次,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施工安全常识以及施工技术能力,尤其是施工现场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由国家相关部门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因违规操作而使机械受损,导致工程的施工成本增加。此外,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原料的采购以及新型施工技术的引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程的整体造价,因此就需要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人员能够切实的将工作落实到实处,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便最大限度的降低自身企业的投资。

4.项目竣工审计阶段的控制

项目竣工审计阶段包括竣工结算、试运行效果评估以及保修回访等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后一环。在竣工审计阶段,不仅要审核是否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还需要审核是否按照实际情况结算。这就需要造价管理人员能认真做好审核结算工作,根据合同、工程预算书、定额等,审核工程变更、材料替换等内容;认真核对工程条款,核实工程量,检查各项费用的计取;考核投资效果,判断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分析工程造价控制的整个过程,为类似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积累经验。

总结: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整体的造价控制,不仅影响着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施工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同时还直接影响着工程今后的投入使用。因此,需要工程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能够充分的认识到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不断的学习、引用先进的管理模式,真正做好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从而为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结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党自力.浅析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全过程造价控制[J].新疆电力技术,2010,(03)

篇4

一、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地位

市场经济是法治契约经济,因而必须要有合同来作为多方谋求自己利益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约束保障。对于工程项目来说,合同规定其有关造价、质量、工期、反腐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目标信息,并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因而合同管理毫无疑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没有合同约束则项目整体目标难以实现;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没有依据,难以形成规范、快捷、高效率的建设环境。不可能实现建设项目快(建设速度快)、优(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高(质量标准高)、廉(廉洁自律)的目标。具体而言,首先,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只要一提到项目,就必须要有合同,双方才能够确立各自的项目要求和进度计划。合同管理由此控制着整个项目的节奏和进度;其次,合同管理本身所具有的职能往往构成的项目本身的多处管理环节的规定职能。一般而言,合同管理是由合同资料、合同分析过程、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部分组成,这些部分往往构成了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子系统,甚至在工程项目宏观管理上的重要指导环节,很多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实际到技术、经营、法律等环节,容易出现的纠纷,往往需要回到合同管理中去寻求依据;最后,合同管理的一些特殊职能,往往成为项目管理中处理各种信息关系的突破口。如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这些关系往往定位一种工作流程关系,也是一种工作职能关系,规定着整个项目管理的流程与信息关系。

二、当前工程管理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意识淡漠

这是比较前提性的问题,即合同双方都缺乏法律意识或合同意识,将合同片面的理解为形式化产物,在履行上自然缺乏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从目前所实施的公路建设施工合同范本来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都是用来约束发包方的,其中大量的条款是对承包方义务的强化和集中提醒。相反,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偏少,尤其是关于业主违约、需要赔偿等方面的规定非常模糊,并缺乏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制裁处罚办法。而且伴随着公路建设竞标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非平等的合同条件等问题频发,也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诸多困难因素,加之承包商严重匮乏自我保护意识,索赔意识淡薄,必然造成合同索赔难以进行,受损害者往往是承包商。另外,违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义签订合同或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有些不法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备相应建设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资质参加工程投标,并以不法手段获得承包资格,签订无效合同。

(二)人才匮乏,素质不高

人才是项目管理中的最大的影响因素,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尤其是公路建设,合同管理涉及了较多的内容和较为广泛的专业面,必须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的项目管理人员来支撑。然而一定数量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却匮乏专业技术人员并管理合同的人才储备,以及合同管理人员缺少专业培训,甚至将合同管理简单化的理解为一种事务性工作。还有的合同,负责人直接拍板并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缺乏基本的重视。一旦发生合同条款方面的纠纷,一些必要的法律支援的空白的。同时,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涉及到专业的土木工程技术知识,而且还涉及到法学、管理科学和经济学等专业学科,因而合同管理工作自然是这些知识系统的有机结合与综合运用。目前公路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参加专业管理的年限较短,缺乏必要的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相关知识,根本谈不上心应手、游刃有余的工作。

(三)制度建设滞后,约束机制真空

当前公路工程项目整体上趋于不规范的混乱状态,纠纷四起,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归根结底是制度真空。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签合同很容易,合同管理程序却不明确,以及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准入与评估步骤。另外,还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这就是约束机制真空的问题,即在工程合同管理中仍没有完全跳出以言代法、以政代法的圈子,缺乏强有力的法制手段。特别是近两年,公路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公开不公正,有的地方过分的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非法中介活动、内部监理的弄虚作假等问题,给公路建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统统归结为约束机制的真空。

三、合同管理优化的建议对策

(一)加强对承包商的“准入”机制的管理

合同管理的优化,首先就是优化合同的双方,尤其是承包方的资质,即“严把质量关”。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宏观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数量与质量,根治当前公路建设市场上过度竞争衡与供求失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价压级。这就需要各级建设部门尤其是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其规范、健康发展。

(二)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上岗管理

这是优化合同管理的核心所在。强化和提高专业管理人员的素质,自然会对整个管理起到支配性提升。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科学选拔、集中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自然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科学化成效的重要创新举措。加强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转变观念,特别是增强法制观念和科学理念,建立一支精于业务、高于素质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本文认为可以尝试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实行执业“注册”制度,进行业务化管理。

(三)全面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交通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进一步维护承包商的合法利益。立法是力度的最大保障。应建立健全公路工程监管理组织机构,不妨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由司法机关、公证机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成公路建设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的同时,亦应加大对业主和监理的监管力度,逐步克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保护合同各方的权益,促使合同各方公正的履行合同,真正做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参考文献:

【1】赵日江,浅谈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J].交通建设与管理,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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