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的法律法规范文

时间:2023-06-29 0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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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的法律法规

篇1

入世五年来,我国忠实地履行入世承诺,逐年按计划降低税率,按入世谈判确定的进度放松对贸易的管制,一些领域的改革速度已经超出了入世承诺。同时,我国成功地渡过了入世的五年过渡期,入世时不少人担心的国内产业大范围受冲击的后果没有出现,国内需重点保护的产业蓬勃发展,抵御风险的能力迅速增强。我国正致力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与自由贸易是一脉相通的。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充足,大部分产品相对成本低廉,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比较优势。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一些行业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行业仍不具备与国外相应产业进行短兵相接地竞争的能力。如果我国放弃适度的贸易保护,我国的一些产业可能将面临灭顶之灾,一些新兴产业或尚未建立起来的产业可能无法正常建立和发展。为了尽快形成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保护体系,特别是要对部分幼稚工业加以必要的保护。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尽快修订对外贸易法律

为全面履行入世承诺,适应入世过渡期后面临的新形势,急需迅速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来管理我国的对外贸易。首先应对现行《外贸法》进行必要的修订。现行《外贸法》是我国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一部基本法律,于1994年颁布。12年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经营主体和经营市场更加多元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对外贸易领域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其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实际需要。WTO不少规则允许各成员方为维护公平的贸易环境采取适当措施。WTO成员,特别是美、欧、日等均在其外贸立法中以各种形式列明这些措施,以增强其保护本国企业和市场,开拓海外市场的能力。与此相比,我国外贸法显得过于原则,手段不足,可操作性不强,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抵御形形的贸易壁垒。此外,为了应对进口可能对国内市场和产业的冲击,我国先后颁布了新的《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等,这些法规中的不少内容已经突破了外贸法,急需修改外贸法,使这些条例有上位法依据。新完善的法律首先应当成为适度的贸易管理法。既要加强政府对外贸发展的宏观调控,维护公平、有序的贸易秩序,又要充分保障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权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充分体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建立健全公正透明的贸易管理制度;要从法律上进一步建立和 完善我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从而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应针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新形势,建立健全我国有效的贸易防御和贸易救济措施的法律体系,防止进口产品对我国造成的市场扰乱或产业损害,以保护我国国内产业的利益。同时,我国还应继续抓紧清理涉及对外贸易管理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

要通过立、改、废建立和保持一套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增强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当前,政府行为法治化方面的要求突显出来,简言之就是立法要公开、透明,执法要公正、公平。与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有关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等还需要进一步调整。我国承诺,所有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或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实施或执行前,均应对外公布,不公开的不予执行;在执行前应留出一段时间以供向主管机关提出意见;与技术标准和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还要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或给成员提供磋商机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应在指定刊物上公布,并且应该容易获得。

三、进一步改进执法手段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立法无序、执法不严,出现问题相互推诿的现象仍然存在。为理顺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避免交叉和重复。只有各部门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处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结果。为做到这一点,要克服“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倾向,在现有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商品明确各部门管理范围,由多头管理向有序管理转变。由于外资企业在进出口许可制度上的优惠已经逐步减少,需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清理,使之尽快过渡到“国民身份”,进而取消由商务部单独对外资企业实行特殊政策管理的规定,把外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按照进出口商品属性,统一纳入进出口许可制度的体系中,不再“独树一帜”。要进一步实现贸易便利化,应通过法律法规的调整, 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管理思路,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手段,在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上统一管理对外贸易,形成“政府部门建立平台,执法部门使用平台,第三方运行平台”的模式,实现网上发证和建立许可证件的“电子底账”,实现行政执法的“严密”和“高效”。

参考文献:

[1]刘萍屈广清: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关系的法理学思考[J].政法论丛,2005,(02)

篇2

一、我国对外贸易中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传统型外贸向电子商务外贸转型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抓住机遇发展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对我国外贸企业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出路。商务部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调研工作,外贸司也参与到电子商务有关政策的制定上。此前,商务部《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明确将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提供政策支持,以及对重点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自国六条,原本低调的外贸电子商务吸引了各方的注意力。不少业内人士都承认外贸电商风景一片独好,正是外贸电子商务发展如火如荼之际,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市场的良好好形势,都为外贸的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有利条件。但是,电子商务仍然属于发展初期,很多条件和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技术上仍然存在不足,物流和税收还不能完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电子商务的应用给我国对外贸易带来的机遇

敦煌网CEO王树彤认为:传统企业触网,正从一个不断量变的积累过程走向一个质变的积累过程。在全球B2B市场,跨境电子商务也有值得关注的优势。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指出,在全球非常活跃的跨境电子商务,包括向美国、德国、澳洲、中国以及巴西,在2013年这些跨境电商交易额是1050亿美元,到2018年会有3070亿美元,有300%的增速,这些国家里面中国的增速最快。

(一)对市场开发起了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每年都突破新高,在这种经济形势下,运用电子商务的中小型企业的生存状况远好于传统模式的企业,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中,运用电子商务发展对外贸易可以给企业开辟一条新的出路,减少企业的损失。互联网具有无界限性,在运用中减小了有形和无形的壁垒,没有地域和文化的限制、没有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差别等这些条件的约束,更加增强了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了我国外贸企业的业务量的提高。

(二)对资源起了优化作用

电子商务中ERP的使用在资源优化方便起到了很大作用。提高库存周转率,减少库存投资;减少延期交货,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误期率,提高销售部门的信誉;缩短采购提前期,缩短采购时间,节省采购费用。

(三)使交易流程简化

电子订单的使用,解决了文件传输中实时传输的的问题,在合约签订中也节约了时间。电子商务的支付形式得以简化,电子支付系统通过银行或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使支付流程更加简化。各种相关单证在网上使用可实现瞬间传递,节约时间,降低错误率,而且通过网上办理业务,可以减少人工参与,不限制工作时间,提高处理业务的灵活性,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

三、电子商务给我国对外贸易带来的挑战

(一)交易安全的挑战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一直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电子商务是利用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的一种新型形式,互联网具备的开放性,如何在开放的环境下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保证商业秘密不被窃取,是发展电子商务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从目前国际情况看,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过快,其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还跟不上,对于各个国家来说,支付方式和结算手段的缺失都影响着交易的进行。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所需要的银行的电子支付水平不高,安全性差,还未能承担电子支付的角色。

(二)诚信的挑战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企业得以发展的根基,电子商务对商家的信用要求更高,完善信用体系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当务之急。目前在电子商务对外贸企业的诚信问题主要体现在出口商家缺乏诚信和国外客户缺乏诚信,出口商家中很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不保障售后服务,夸大广告效应,这些都将减少客户对外贸企业的信任,阻碍我国外贸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外贸企业缺乏对国外客户的了解,订单又都是在网上完成,很容易造成贸易纠纷,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关系。

(三)法律法规滞后的挑战

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很多相应政策及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网络,本身就具备这不安全性,因此发展网络贸易必须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因为外贸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需要涉及交易双方、工商管理部门、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和跨地区跨国家的贸易,这就需要加强电子商务法律建设。法律的缺失会带来很大的风险,法律法规的建设不容忽视。

四、改善电子商务在外贸企业运用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安全体系

安全体系的建立需要从技术角度和体制、法规建设角度来完善。一方面要开发出保证系统可靠性的技术,保证信息的可靠。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对电子商务安全进行综合治理,加强金融企业安全防范水平,完善和增强安全认证中心在电子商务安全防范中的作用。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建立不仅需要企业的重视和诚信观念的树立,还需要政策及法规的制约和管理,政府应加强引导与监督,来平衡各方利益。我国的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和全球电子商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中的信用缺失问题需要国际各国给予重视,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综合评价电子商务参与者的信用等级。

(三)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

篇3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到来,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频繁,频繁的贸易不可避免需要沟通。随着经济贸易往来的频繁,以及经济格局发生的变化,跨文化沟通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现象和经济影响也逐渐受到经济研究学者的重视。跨文化沟通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文化差异,而文化差异又包含了许多方面,如文字语言、文化背景、历史内涵、地域差异等,这些也都是影响国际贸易之间的关键因素。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及成立亚投行,不仅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经贸之间的地位也使得中国在国际经贸中更加具有话语权,近年来,中国的经贸业务迅猛增加,对外经济总额也逐年上升,新的对外经贸结构格局逐步形成,已经逐步从过去的中国制造向现在的中国创造转变,对外贸易结构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这些新的国际贸易特点也使得跨文化沟通有了新的变化趋势。

一、跨文化沟通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文化差异给国际贸易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以中国对外经济为例,由于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不同差异,使得在对外贸易初期,跨文化沟通一直是制约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一是中国文化与西方经济文化的文化冲突给国际贸易造成了一定的障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国际贸易往来,如中国人在经商过程中讲究综合思维和中庸态度,往往是“先谈原则,后谈细节”,这和英美的务实文化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异,西方国家更加注重的是服务的质量和商品的细节,而对于原则性的东西,西方人往往没有太大的意愿。尤其是西方国家中的德国,一向是以细节著称,严谨的态度使得他们在经济谈判中更加注重对细节的处理,而中国文化的综合思维和中庸思维则可能成为妨碍其中经贸环节的障碍;辩证来看,文化冲突和文化差异促使贸易不断发展,技术不断革新,如中国提出的创新观念就是在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对技术和经贸形式进行创新,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语言沟通是影响国际贸易的另一重要因素

国际贸易往来不可避免的是语言的沟通,由于中国思维方式和语言特点与西方语言有所不同,因此在语言沟通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语言沟通不畅,或者翻译过程中出现与交易国家语言文化偏差,就会导致在商业谈判中造成一定的误会或形成晕轮效应,从而使得经济贸易谈判谈判破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跨文化沟通中的价值观念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价值观念是人类主观评判的标准之一,也是决定善恶的标尺。价值观念和一个国家的道德文化、历史背景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容易受到宗教、利益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如当今国际贸易中伊斯兰教国家与其他宗教的价值观念差异,决定着伊斯兰教国家和其他非伊斯兰教国家经济贸易的成败。因此,价值观念对于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取舍有着紧密的联系。再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观念都是以利益为前提,经济贸易就是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因此这直接决定着他们的贸易形式、谈判风格和贸易种类;而中国一直讲究利益共存和平等协商,因此在商业谈判中一直讲究的是和平谈判和协议为主,以互惠互利为基本出发点,兼顾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些决定了中美两国在经济贸易过程中,跨文化沟通时需要综合考虑两国的价值观念。

(四)法律法规对经济贸易的影响

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它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经济贸易的行为准则。任何经济贸易形式都必须考虑到经济交往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得到被交易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认可,才能实施下一步正常贸易,除此之外贸易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国家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兼容的情况。相比较西方而言,中国的法律法规还处于不断健全和完善的阶段,而西方国家已经基本构建起比较成熟的法律体系,这就使得在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在西方国家有法可依的贸易条款,可能在中国并不存在;或者在西方国家通用的经济贸易准则在中国并不适用等情况。跨文化沟通中的法律法规既可能给经济贸易造成一定的阻碍,同时也是保证贸易正常有序进行的保证,在法制化的今天,任何经贸形式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约束,这样才能保证贸易的正常化,避免经济贸易矛盾、经济贸易冲突和不正当的竞争。因此对待跨文化沟通的法律法规,需要辩证看待,充分认识中国在法律体系建设中的不足,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二、新形势下跨文化沟通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跨文化沟通在经济贸易前期可能是阻碍经济贸易的主要障碍,但随着文化的融合、文化趋同、沟通的频繁以及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跨文化沟通在经济贸易后期会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一)文化的融合和文化的趋同是经济全球化的助推剂

文化的融合和文化趋同使得各国际贸易国家在谈判准则、价值观念等方面找到共同点,从而促进商业谈判的成功和提高国际贸易业务量,提高国际贸易的成功率。此外,文化的融合和文化的趋同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助推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会促使经济贸易文化呈现多样性,更能从贸易双方中找到利益共同点。

(二)信息全球化为跨文化沟通和国际贸易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普及,各个贸易国家沟通也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形式也更加方便快捷;信息化也为各个贸易国家互信提供了良好的开端,使得各个贸易国家能够借助互联网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情报,从而更能通过了解一个国家的背景、历史、价值观念、法律法规等来降低交易的失败率,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和交易的效率。可以说信息全球化为跨文化沟通和国际贸易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总而言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的推进,跨文化沟通对于国际贸易的副作用会逐步减小,取而代之的是业务量的增加和交易额的上升,但就目前趋势来看,跨文化沟通对国际贸易还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强化对跨文化沟通和国际经贸之间的动态研究,进一步探索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让跨文化沟通成为国际贸易的桥梁。

作者:张春玲 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篇4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052-02

一、低碳经济与电子商务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已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其概念首次出现在2003年英国的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使低碳经济进入更多人的视野,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发展低碳经济的热潮。世界上的发达国家正试图利用此次全球多重危机中的机遇,通过低碳经济创新所形成的新的竞争优势,把那些还在“高碳经济”发展道路上行进的发展中国家远远抛在后面。

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及电子技术为手段,以信息网络为载体,以商务为核心,把原来传统商业模式中的各项活动转移到互联网上来,打破国家与地区有形无形的壁垒,使生产企业达到全球化、网络化、无形化、个性化。与传统商业模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低能耗、低排放的特点,突破了时间、空间与能源的限制,因而符合低碳经济理念,更具有发展低碳经济的潜力。

二、电子商务促进国际贸易方式的变革

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其商务模式主要有在线展览、电子采购、网络商品交易、网络贸易、在线支付等。与传统的贸易方式相比较,电子商务在步骤上更简单,帮助外贸企业改革国际贸易流程,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缩短了国际贸易的时间和距离,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实现了国际贸易活动的无纸化、简易化、信息化、智能化和全球化,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流程管理模式,是国际贸易方式划时代的变革,

随着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外贸企业的竞争环境发生新的变化。信息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信息要素成为劳动力、资金、技术三大传统生产要素之外的至关重要的新的竞争要素。外贸企业如能在信息竞争上取得优势,则会提高其获得市场份额和争夺利润的核心能力。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成为新的竞争规则,速度己成为企业赢得竞争的关键。另外,电子商务环境催生了“虚拟联盟企业”,并迅速成为新的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其出现促使外贸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由单个企业的竞争转变为基于整个供应链的竞争,电子化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竞争方式也转向更深层次的合作式竞争,即为竞争而合作。

三、现代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化、网络化浪潮的推动下,电子商务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进行竞争与创新的有力手段。在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贸易的实践中,存在以下一些代表性问题:

1.电子商务立法尚有滞后与不足。在虚拟社区中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其交易平台、交易形式等与传统商务活动有很大区别,商业关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如电子证据、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合同生效时间、电子签名认证等的确认,都对现行的传统的民法、商法提出了挑战。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已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相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该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行却是滞后的。我国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率先公布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拥有法律效力;2005年4月1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才开始实施。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除上述提及之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其他完整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实际操作中,网上交易纠纷的调解,电子支付安全,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包括欺诈仿冒、盗窃、网上证据采集及其有效性,隐私权保护,与纸介质书面形式的法律如何衔接,争端发生后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职责进行公平、合法解决问题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与不健全,导致消客户、企业之间引发很多纠纷,也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2.网上交易流程的安全性尚待提高。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传递,电子商务使得外贸业务没有国界并到处充满贸易商机。能否在金融系统交易与交付中保证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完整性、可靠性及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实现其潜在价值的重要前提。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和网络技术发展的限制性,网上交易可能随时面临着来自于企业、消费者、银行或金融机构、软件供应商、黑客、电脑生产商等各种不同群体的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风险,引发一系列安全性问题。如商业机密的泄露与窃取、商业信息的篡改与破坏、身份的冒用滥用、网络钓鱼式攻击等等。其中,核心及关键问题便是在线交易付款的安全性,这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管理和法律的问题。有些用户不愿进行网上交易,正是源于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不完全信任。因此,能否构建安全可靠的在线支付制度,直接关系到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各方的利益,也是用户所关注的焦点,这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问题尚未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如没有强大的网络防火墙,银行的电子储蓄系统密码一般仅能设立6位数字等,这些薄弱的技术防范措施给电子商务在外贸领域内的进一步应用产生了较大的制约。

3.外贸企业的网络建设与应用仍处较低水平。在应用与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相对于国内传统企业,我国外贸企业一直走在前列。虽然我国绝大多数外贸企业都连接了国际互联网,但企业对电子商务的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基础阶段,应用领域非常局限。信息化建设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据有关资料显示,信息化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国外中小企业通常为3%左右,而我国中小企业此比重超过1%的不足30%。外贸企业的信息化投入主要用于缴纳入网费、购买硬件、基础设施方面,用于日常维护及业务的咨询费用很少。信息化基础的薄弱,直接导致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尚处于较低层次。我国外贸企业一般通过内联网进行企业内部的信息查询,但多数企业对内部网络建设不够重视,建设缓慢且业务管理网络化比例低,一些企业甚至还处在单机与互联网相连阶段,相互之间信息闭塞,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在外联网的使用上,外贸企业通常是利用国际互联网广告来宣传企业及产品、进行一般的信息查询、通过邮件收发相互联系,多数局限在网络推广与营销的低层面上。而利用网络传输订单、完成国际贸易整个交易流程,真正实现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只占少数。目前这种“在线洽谈,离线交易”的特点,反映出我国外贸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实现商务往来的能力和层次急需提高。

四、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外贸企业在应用电子商务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以解决。

1.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体系。近年我国已颁布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出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进行了规范,促进了电子商务健康良性的发展。但是,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其稳健有序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要以下述两个方面为重点方向:一是为适应新形势要对现存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二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新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必须具有以下法律功效:能有效地规范交易的流程与行为、能切实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能清晰地界定所属的责任。建议参照联合国国际委员会制定的统一通用规则――《电子商务示范法》,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与国际法保持一致的比较规范与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将电子商务的活动过程通过法律加以规划引导,力求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组织各方参与对话与协商,倾听各方的意见与建议,保证法律法规的合理、透明与公平。其次,法律法规不仅要适用于目前情况,更要有灵活性和前瞻性,对新情况、新问题可以修改和补充。最后,电子商务政策既要与国内诸如在电信、竞争等方面的政策相协调、不互相抵触;又必须能够与国际接轨,这样才能站在更高的层次切实保护电子商务活动中我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网络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网络安全涉及到每个商家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减少网上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安全。首先,应建立需要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思想,提高对其重视程度的认识。个人用户要养成定期修改密码等安全上网的习惯,企业用户应建立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服务体系以防数据被窃取、伪造和破坏。其次,我国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在中央层面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组织,领导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职能,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约束进行电子商务贸易的商家和消费者。最后,加快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强化网络技术创新。我国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上相对落后,一些核心技术尚未掌握,对信息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应加大对科研教育的支持与投入,进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开创行业内培训与资格认证机构,加强国内外经验技术交流,及时掌握国际上最先进的安全防范手段和技术措施,从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主的、高水平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体系。

3.提高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与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电子商务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生活、文化带来了巨大变革。在参加国际贸易的众多主体中,企业是最重要的支柱力量,占有最核心地位,而企业能进行高效电子商务活动的保障就是必须具备高端的信息化水平。因此,加强我国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首先,政府应充分引导和促进企业观念的转变,提高企业的电子商务意识,推广成功运用电子商务的企业经验,提高其示范作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作为外贸主体的企业应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信息化投入在销售收入中的比重,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包括信息及信息处理模型、统计技术等完善的信息系统,加强基础网络及网站建设,以此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企业获得持久的发展动力。与此同时,外贸企业还应大力提高国际互联网的综合应用,不仅利用其基本功能完成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更应充分利用其商务功能,参与各种电子商务活动。完善的电子商务不仅包括网上宣传、网上洽商,还包括网上签约、电子支付、无形产品和服务的网上交割、网上售后服务等环节。要想实现电子商务的信息化与贸易实务的有机结合,需要企业去挖掘或培训既精通电子商务操作与又熟悉国际贸易实务的复合人才,这样才能在中高级层面上全方位地开展及应用B2B的电子商务,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协同式电子交易,使其完全达到商务的功能,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本论文为辽宁省教育厅科技研究项目资助:W2014042)

参考文献:

[1] 刘凤伟,成宇.电子商务与低碳经济.山东纺织经济[J],2011(1)

[2] 王玲莉.低碳经济背景下中国贸易结构转型研究.社会科学辑刊[J],2012(3)

[3] 孙宁.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现代经济信息[J],2013(1)

[4] 王谛.国际贸易方式的创新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国经贸学术版[J],2010(6)

[5] 吴妍琳.电子商务对外贸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D],2009

[6] 张淑平.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D],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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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被定义为经济活动中涉及到实体流动的物质资料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行有机结合。物流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使物流法律制度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物流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与物流活动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飞速发展,我国的物流业已初具规模,但相应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有一定的滞后,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物流法,我国现行的调整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散见于关于物流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各种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中,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物流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有规范不协调从总体结构上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而系统地调整物流法律关系的部门法。现行的物流立法涉及众多部门,中交通、铁道、航空、内贸、外贸等等,而这些法律法规过于分散,缺乏系统性,甚至各个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不协调和冲突现现象,这就使得物流法律法规的指导和规范作用难以落到实处。

2、现有规范不完整从完整性上来看,不少物流关系没有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和规范,物流业仍有不少法律真空地带。物流业发展迅速,现代物流业务已经远远超出最初的仓储运输,而对于出现的新业务和新问题,原有的物流法律法规没有对其进行调整和规范。比如对于物流标准化问题,我国目前只颁布了《国家物流术语标准化规定》,而对于其他各个方面的标准则无规定。

3、法律规范效力层次低从法律效力上来看,我国现行的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强。现行很多物流法律法规多是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和颁布的,大多是一些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规范性不强,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4、物流立法相对滞后从时效性来看,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随着经济体制、管理体制以及市场环境等的变化,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已大为不同,但由于现行的一些物流法规还是从原计划经济体制中延续下来的,所以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适应我国加入wto 以后物流国家化发展的需要。

二、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框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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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在全球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稳步上升,我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很大的发展。尽管如此,我国服务贸易与世界整体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服务贸易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1.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

首先,我国服务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在世界各国中名列前茅,且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不断上升。

其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服务贸易有了很大发展,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同时,我国服务贸易各业的运行机制也正在不断改变,这些为我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2.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程度不断地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目前,我国已对外商不同程度地开放了一批以前禁止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包括航空运输、商业、房地产等。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部分服务贸易业已初步具备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

3.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的结构构成中,占比重最大的是旅游、运输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是中国服务贸易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察赋优势部门上,而全球贸易中发展迅速的金融、保险、现代商贸、管理咨询、电信和邮电等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出口比重很低,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为外商所占。

4.服务贸易整体水平较低

首先,我国的服务贸易不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其规模均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整体水平较低。和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都是不相称的。

其次,改革开放后,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市场在不断地开放。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开放的程度较低,与发展中国家相比,也不及一些发展中国家。

5.服务贸易法规不健全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很多法律法规,但仍然满足不了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霭要,目前,还有很多法律法规需要加紧制定。

同时,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我国管理对外贸易的国家行政机关,在服务贸易法规建设方面,主要负责拟定服务贸易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但它的管理较为僵化,灵活性差、与行业、部门管理相互交叉,又易引起矛盾。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管理实际上是粗放型的管理,其管理水平低、效率低,最终导致了服务贸易效益低。

二、促进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服务贸易发展打下基础

首先,应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人,特别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用事业,以及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

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技术、知识密集型行业,如信息业、咨询业,各类技术服务业等。同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各种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行业发展,提离第三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服务贸易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力度,引进竞争机制,处理好开放和保护的关系

首先,要进一步开放我国的服务市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引进竞争机制,通过开放来提高我国服务业的总体水平和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其次,要尽量减少或避免服务市场开放对我国服务业带来的冲击。对某些尚处于幼稚状态的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要加以适当保护,促使其尽快发展并逐渐地对外开放;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服务业,国家也应给予必要的保护。

3.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大对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持保护

首先,政府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服务业提到与工业、农业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加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对人力资本及科技方面的投人,为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

其次,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对市场准人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和优惠条件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深人研究并合理利用WTO“保护措施协议”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多方寻求法律、法规的支持。

4.优化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加快产业化进程

首先,要继续巩固和发展我国服务贸易中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以增加服务贸易的出口收入。规划和安排服务业发展的总量目标和结构目标,最终达到以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为主,劳动力密集型服务出口为辅的目标。

同时,要推进部分服务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改变服务领域过分依赖政府投人和国家垄断的现状,对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行业要逐步改为多元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区分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把可以产业化经营、商业化运作的服务领域改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

5.加强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

首先,应充分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之既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又不违背国际服务贸易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制定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规范化和法制化。

其次,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应加强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为国家管理对外贸易的最高行政机关,应与国家计委一起制定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以及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对外贸易的法律法规,协调找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

参考文献:

篇7

低碳经济的发展,对于我国外贸领域的发展及自身架构都有较大影响,会影响我国外贸经济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我国的外贸发展,要与低碳经济进行紧密结合,并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适应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与大方向,走新型的外贸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我国外贸经济才会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对于我国经济整体发展才会具有促进作用。

一、低碳经济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挑战

在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针对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面对了一系列的问题及挑战,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第一,低碳技术落后。在全球市场经济中,发达国家一般具备大量资金及先进技术,低碳技术的发展得到了很好地应用。我国目前科技水平较低,能源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程度的污染情况,大多数外贸企业并不具备较高的现代化生产水平,新型技术的引进率和利用率相对较差。在低碳经济的发展环境下,很多发达国家不愿输出低碳技术,使得我国想要引进相关技术面临很多困难,对我国外贸应用低碳技术形成严重制约。

第二,低碳立法缺失。我国外贸在发展过程中,相关的低碳立法出现严重缺失。我国目前虽然在低碳经济与环境保护方面制定了相关法律,但是还是呈现出严重的缺失状态。我国很多外贸企业在进行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注重低碳技术的应用与环境保护,很多政府部门为了外贸企业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对此状况不闻不问,甚至对一些污染较强的外贸企业的发展进行鼓励。

第三,服务贸易不足。在外贸经济中,服务贸易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咨询、旅游等内容,服务贸易具有很强的低碳型特征,并且能够带来较好的经济收益,对于发展外贸经济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国在发展外贸经济的过程中,服务贸易发展严重不足,水平较低,竞争力相对较差。

二、我国外贸在低碳经济环境下如何发展

在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之下,我国外贸想要得到合理发展,就需要在多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我国外贸在低碳经济环境下需要在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一)制定完善法规

对于我国外贸经济来说,在低碳经济环境下的发展,首先需要相关的部门制定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外贸经济只有在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指导下,才能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时候,相关部门首先要掌握和分析我国目前存在的能源问题及环境问题,要重视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的时候,要将低碳经济的发展作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一项基本性战略措施,将低碳经济纳入外贸发展的日常规划中。

我国某市是外贸发展的重要城市,外贸经济是该市的经济支柱,该市为了使外贸经济在低碳经济环境下得到合理发展,专门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法规。该市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法律的时候,主要考虑了低碳经济与外贸经济之间的关系,为低碳经济在外贸经济中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此外,该市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还注重法规的宣传工作。该市利用传统纸媒与新兴电子媒体,宣传低碳经济环境下的外贸经济,提高所有人对其的认识,树立起相应的节能意识,引导低碳环境的营造。由于该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外贸经济呈现出很强的低碳型,成功实现了合理转型,带动了该市经济的整体发展。

(二)引进低碳节能技术

要想使我国的外贸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较强的低碳特征,还需要引进和应用新型的低碳节能技术。我国目前虽然外贸经济发展情况较好,已经是世界上重要的贸易大国,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不能被称作贸易强国。究其原因,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外贸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没能及时引进新型的低碳节能技术。我国应该认识到低碳节能技术的重要性,在外贸经济发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还可以邀请具备专业技能水平的技术人员来到我国进行交流。此外,我国要积极与发达国家之间就低碳节能技术进行积极沟通,引导我国外贸企业应用新型的低碳节能技术,解决我国外贸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应用低碳节能技术的现状。在积极与发达国家进行沟通的同时,我国也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低碳技术的自主研发,为我国的外贸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只有积极引进低碳节能技术,我国的外贸经济才能在低碳经济的条件下得到合理发展。

(三)让企业“走出去”

我国外贸经济想要合理发展,适应低碳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趋势,还需要我国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外贸企业“走出去”。我国可以引导外贸企业在发达国家进行符合实际的投资,这样可以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数量的能源和资源。与此同时,外贸企业“走出去”,还符合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外贸企业加速对外开拓,可以吸取到发达国家优秀外贸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思想,并且可以吸收到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经验。因此,我国只有鼓励外贸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才能真正使外贸企业得到合理发展,其与低碳经济的联系也会更加紧密。这样,我国外贸发展才会日趋合理,体现出很强的低碳型特征。

(四)转变外贸产品结构

要想使我国外贸发展具有很强的低碳型特征,就需要及时转变我国现存的外贸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自身的技术含量与整体质量。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产品加工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对于污染情况比较重且经济增长不明显的对外贸易,要进行严格的限制。同时,要及时应用环保性质较为明显的技术,来增强外贸产品加工的综合实力。此外,我国要积极生产和开发科技化程度较高的外贸产品,不断提高外贸产品的自身附加值,让外贸产品不只是“中国制造”,更要向“中国创造”方向进行转变。最后,我国还要积极发展外贸服务业。目前,全球经济市场处于新的发展时期,带有低碳性质的外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相对较好。我国相关部门应该认识到这一点,严格把控外贸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方向,对外贸服务业的内在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积极的优化。这样,我国外贸服务业才会得到合理发展,对于我国外贸事业的低碳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我国外贸产品的内在结构才会得到真正转变,这对我国发展低碳特征的外贸经济有重要影响。

结语

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体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还能有效解决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能源不足情况。在低碳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之下,我国外贸经济想要得到合理发展,就要针对低碳经济采取强有力的发展措施。我国外贸应当在发展中改变传统的高碳现象,对出口产品进行精加工与深加工,加大科技投入,以此进行合理发展。(作者单位: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 杨昌荣.聚焦低碳经济方式促进我国外贸绿色发展[J].港口经济,2010(07).

[2] 马常娥.低碳经济与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J].江苏科技信息,2010(10).

[3] 于鹏,李丽.低碳经济条件下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政府管理视角[J].国际经济合作,2010(12).

篇8

一、前言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可以用于海洋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河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等。此外,集装箱运输能够实现“门到门”运输,具有简便、迅速、安全与经济等特点。由于集装箱在很大程度上的优越性,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下,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普遍采用集装箱运输方式,同时集装箱运输也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虽然我国的集装箱运输发展较晚,但其发展速度很快,目前,我国的上海港已经成为世界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冠军。由此可见,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对外贸易运输的发展,外贸运输能力的增强又为对外贸易的扩大提供了保障。

二、集装箱运输的发展阶段

(1)萌芽期。从1801年至1966年,这一阶段欧美发达国家最先尝试陆上集装箱运输,英国、美国、德国与法国都相继进行了简单的尝试,二战中,美国开始利用集装箱运输一些军用物资。直到1956年,美国一家轮船公司通过在甲板上装载集装箱进行海上试运,@标志着海上集装箱运输方式的开始。

(2)成长期。从1966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起初,集装箱运输从美国沿海运输向国际远洋运输发展。然后,随着世界各主要航线集装箱运输的开展,出现了第二代集装箱船和集装箱运输专用泊位。集装箱运输在这一阶段发展迅速,技术管理水平不断的提升,企业设备也逐步的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3)成熟期。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在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下,集装箱硬件设施方面的完善,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集装箱法律法规方面体系的健全,使得集装箱运输在全球得到普及,结合世界各国家对外贸易运输体系的形成,各种运输方式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国际贸易的任务,为全球国际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三、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1)集装箱运输的优点。推动包装的标准化;有利于开展多式联运;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加快车船周转;提高了装卸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节省货物运输的包装,简化理货手续;减少货损货差,提高货物运输的安全与质量。

(2)集装箱运输的缺点。需要大量投资,资金来源困难;转运不协调,增加相应的费用;受货载限制,货物流向不平衡,影响经济效益;受运输条件限制,不能充分发挥“门到门”运输优势;各国集装箱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制约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我国集装箱港口的发展趋势――集约化

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未来的发展趋势是集约化,港口分布更为合理,将形成北、东、南三大集装箱枢纽港群。北部:以大连港、天津港和青岛港为主;东部:以上海港、宁波港为主;南部: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主。

五、集装箱运输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集装箱运输信息管理日趋现代化与柔和化。现代物流是信息化的产物,信息管理的现代化与柔和化是发展现代物流的技术保障,我国集装箱多式联运的信息管理建设为发展现代物流的信息系统奠定了夯实的基础,在当今国际贸易发展全球化的趋势下,物流的快速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其他各个国家的货物贸易。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集装箱运输EDI标准体系,通过EDI系统能够传送最广泛且全面的整个集装箱运输市场的信息来源,大大的节省了贸易双方的市场调查分析时间,为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强了与现代物流一体化发展。现阶段,我国已经在多个地区发展了越来越多的集装箱多式联运节点,发展成现代物流节点的先发优势。同时,多式联运中覆盖全国范围的交通网络也已经成为发展现代物流的运输保障体系。政府在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过程中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为现代物流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平台。我国通过不断的优化集装箱多式联运,加强了其与现代物流的一体化发展,实现了货物更加方便快捷的运输,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3)集装箱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由于在集装箱运输过程中通常存在责任期间、适航、滞箱、海难事故以及设备交接等问题,这便需要世界各个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贸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的按照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甚至对人身财产方面的威胁。比如,著名的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便对关于甲板上装载集装箱一事作出了具体的要求,而我国的《海商法》也对此制定了相关的规则,从而更好的便于运输的管理。正是由于集装箱运输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制约了某些国家的违法行为,为国际贸易市场营造了公开、透明的货物运输环境,大大的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各国贸易的发展与合作。

(4)集装箱运输对提单与贸易术语的影响。由于在采用集装箱运输时,海运提单的种类繁多,操作比较复杂,结汇单据在银行流转的时间较长等原因,而集装箱运输的装卸效率与运输速度比较高,因此往往会出现提单未到收货人不能提货的现象,导致时间的大量损耗和效率的低下,不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目前,在国际贸易中常常在集装箱运输时使用海运单,海运单没有物权凭证,有效的解决了收货人收到货单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此外,我国在集装箱运输中,常常采用FCA、CPT与CIP三种贸易术语,货物发生的损失由买方承担,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茅甄.集装箱运输实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姚新超.国际贸易运输[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

篇9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仍为出口的主要特征,出口产品大多属于资源消耗较大、污染较严重产品。我国这种粗放型的外贸发展模式,消耗了我国大量的能源,导致我国资源日渐贫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据环保部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单位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我国每增加一个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产出的固体废物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每增加一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是发达国家的5倍以上,据统计我国每增加一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6倍、日本的7倍之多。此外,加工贸易比例重大也给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据统计年鉴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加工贸易出口总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2.1%。但是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绿色技术型产业十分落后,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这不利于我国生态环境。

(2)进口"洋垃圾"严重威胁

我国生态环境2007年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曾报道过:在欧洲被称为欧洲垃圾集装箱的英国,每年都将大量的废物垃圾倒入我国,已经造成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我国某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而更出人意料的是,英国大型出口洋垃圾不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英国环境问题,还给英国相应的企业带来额外的巨大利润。2012年12月,英国《每日日报》报道,由于被中国拒绝,几百吨的生活垃圾被运送回英国。再如,西班牙出口到我国的果汁包装集装箱由于含有残留果汁,聚集了5.5万多只苍蝇;荷兰出口到我国的30个集装箱中,共发现近800吨的走私城市垃圾;另外日本大多企业也为了降低自己在日本处理废物垃圾回收及加工的费用成本,将收集来的废旧塑料等废物垃圾卖给我国企业来处理。更触目惊心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高达5亿吨之多,而其中70%以上都经各种途径运入我国。近年来,走私"洋垃圾"入境问题并未得到遏制,频频发生在我国各地区。"洋垃圾"的跨国入境,不只是给我国垃圾处理增重负担,而且还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3)发达国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我国转移

首先,由于我国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法规比发达国家宽松且不完善,我国一些企业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对产业转移的质量重视程度不够,为了加快经济增长盲目的接受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只看数量上的快速增长,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忽视了提高产业转移的质量问题。相反,目前发达国家由于环境法规及环境意识,更加注重节能减排,这使得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一些在本国禁止使用、销售的工艺落后型、污染严重的产业向我国转移。其次,由于我国目前发展过度依靠资源环境和廉价劳动力优势,国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制造业,而我国由于核心技术等的缺乏,造成我国制造业目前高投入,高能耗,低利润。例如,近年来我国珠三角地区FDI流入量得到迅速增长,珠三角生产规模随着不断扩大。然而,由于FDI流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额流入珠三角给珠三角经济带了新活力的同时,也使得珠三角许多地区"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大幅度的增加,珠三角环境污染日益严峻。

2我国对外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1)逐步完善环境政策,加大执行力度

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含调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及防治生态环境污染等内容。但是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仍然不够全面,不够完善,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法律法规。并且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存在一些标准不明确,甚至于与国际惯例某些条款不统一等问题。面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状及我国环境污染现状,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内容及标准,制定与国际环境标准相一致的、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及其相应的执行标准、惩罚力度等。例如针对前面提到我国进口洋垃圾现状,我国可以严格制定禁止和限制"洋垃圾"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细分"洋垃圾"的分类标准;明确违法进口"洋垃圾"的企业的处罚标准,并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执法人员责任标准及相应的徇私惩罚。

(2)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

一方面,我国应加强对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并紧密跟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技术,并通过对先进科技技术和工艺装备的引入,吸收先进的核心技术,以提高对外贸易的技术含量,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进一步升级。另一方面,在日益呼吁倡导节能减排,我国也应该鼓励企业研发节能降损、资源高效循环再利用技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技术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此外,我国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向中高端产业延伸,并加强环境的保护,引导加工贸易向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转型,优化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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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在我国出口贸易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仍为出口的主要特征,出口产品大多属于资源消耗较大、污染较严重产品。我国这种粗放型的外贸发展模式,消耗了我国大量的能源,导致我国资源日渐贫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据环保部公布数据显示,我国单位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我国每增加一个单位工业生产总值所产出的固体废物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每增加一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是发达国家的5倍以上,据统计我国每增加一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6倍、日本的7倍之多。此外,加工贸易比例重大也给我国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据统计年鉴相关资料显示,2012年加工贸易出口总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2.1%。但是我国加工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绿色技术型产业十分落后,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这不利于我国生态环境。

(2)进口"洋垃圾"严重威胁

我国生态环境2007年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曾报道过:在欧洲被称为欧洲垃圾集装箱的英国,每年都将大量的废物垃圾倒入我国,已经造成严重污染,并严重威胁我国某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而更出人意料的是,英国大型出口洋垃圾不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英国环境问题,还给英国相应的企业带来额外的巨大利润。2012年12月,英国《每日日报》报道,由于被中国拒绝,几百吨的生活垃圾被运送回英国。再如,西班牙出口到我国的果汁包装集装箱由于含有残留果汁,聚集了5.5万多只苍蝇;荷兰出口到我国的30个集装箱中,共发现近800吨的走私城市垃圾;另外日本大多企业也为了降低自己在日本处理废物垃圾回收及加工的费用成本,将收集来的废旧塑料等废物垃圾卖给我国企业来处理。更触目惊心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高达5亿吨之多,而其中70%以上都经各种途径运入我国。近年来,走私"洋垃圾"入境问题并未得到遏制,频频发生在我国各地区。"洋垃圾"的跨国入境,不只是给我国垃圾处理增重负担,而且还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3)发达国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我国转移

首先,由于我国市场准入标准和环境法规比发达国家宽松且不完善,我国一些企业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对产业转移的质量重视程度不够,为了加快经济增长盲目的接受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只看数量上的快速增长,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忽视了提高产业转移的质量问题。相反,目前发达国家由于环境法规及环境意识,更加注重节能减排,这使得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将一些在本国禁止使用、销售的工艺落后型、污染严重的产业向我国转移。其次,由于我国目前发展过度依靠资源环境和廉价劳动力优势,国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我国制造业,而我国由于核心技术等的缺乏,造成我国制造业目前高投入,高能耗,低利润。例如,近年来我国珠三角地区FDI流入量得到迅速增长,珠三角生产规模随着不断扩大。然而,由于FDI流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额流入珠三角给珠三角经济带了新活力的同时,也使得珠三角许多地区"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大幅度的增加,珠三角环境污染日益严峻。

二我国对外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

(1)逐步完善环境政策

加大执行力度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含调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问题及防治生态环境污染等内容。但是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内容仍然不够全面,不够完善,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法律法规。并且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存在一些标准不明确,甚至于与国际惯例某些条款不统一等问题。面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状及我国环境污染现状,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内容及标准,制定与国际环境标准相一致的、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及其相应的执行标准、惩罚力度等。例如针对前面提到我国进口洋垃圾现状,我国可以严格制定禁止和限制"洋垃圾"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细分"洋垃圾"的分类标准;明确违法进口"洋垃圾"的企业的处罚标准,并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执法人员责任标准及相应的徇私惩罚。

(2)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

一方面,我国应加强对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并紧密跟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技术,并通过对先进科技技术和工艺装备的引入,吸收先进的核心技术,以提高对外贸易的技术含量,实现出口商品结构的进一步升级。另一方面,在日益呼吁倡导节能减排,我国也应该鼓励企业研发节能降损、资源高效循环再利用技术,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技术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此外,我国需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向中高端产业延伸,并加强环境的保护,引导加工贸易向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转型,优化我国加工贸易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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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现状

据中国商务部的调查统计,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增长率为35.48%,占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5.89%;2015年我国股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企业超过20万家;而据商务部测算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从2008年的0.8万亿元增长到6.5万亿元,占整个外贸规模的19%,年均增速30%。以上数据表明,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作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新模式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相较于我国低迷的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具有优化国际产业链、加快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等作用,由此看来,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发展中是我国未来参与国际竞争的制高点,起着拉动经济新引擎的作用。然而,比较世界各国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的能力,明显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是走在世界前列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虽有快速发展,但总量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少,且在国际上总的占比较小。且像天猫国际、京东海外购、聚美急速免税店、唯品会、一号店等等,这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巨头也面对重重困境。而且我国大部分企业依靠电子商务在开展国际贸易的做法单一,仅只是广告、信息、进行电子查询,然而很少有企业能完成网上商务洽谈、签订合同、交换文本及单证,网上支付等一系列工作。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仍处于不断发展完善的全新交易模式,在被国际贸易广泛应用,并促其迅速发展的同时,同样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一)缺乏完善的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系统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例如支付宝、余额宝、贝宝、财富通、99bill-快钱、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云网、环讯IPS、微信钱包等,虽然在我国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被广泛使用,但在国外应用并不普遍,且世界各国的电子支付方式都各不相同,国内外通用的电子支付工具也不多,导致支付和结汇环节一场繁琐。

(二)我国的跨境物流发展滞后

依托跨境物流将包裹送到消费者和终端市场手中,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才有可能继续进行。但我国传统跨境物流,转运物流价格高、时效慢。且一直存在种种弊端,如配送时间长、包裹无法全程追踪、不支持退换货,甚至会出现清关障碍、包裹破损、丢包的情况,售后服务难和退换货难。我国跨境外贸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国际物流发展却还没有跟上节奏,势必会带来很多隐患。

(三)供应链不稳定

海外商品供货渠道不稳定,价格难以控制,供应链长,环节复杂,各地区文化和商业环境有差异,打通各环节难度大。

(四)跨境电商对传统企业的冲击,易使我国的国际贸易形成蹩脚之势

一方面是跨境电商规模的持续扩大,另一方面是传统零售业绩一路下滑。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3.4万亿元,同比增长31.4%。但根据东方财富数据,截至4月9日,A股零售板块已经公布业绩的29家上市公司中,16家营业收入出现下滑,占比达55%,净利润也大降。无疑跨境电商对我国的传统企业造成打击和威胁,传统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仍占相当大的一部分,此涨彼消的困境会制约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

(五)欠缺专业人才

跨境电子商务需要复合型人才,其应具备英语交流、网络营销与策划、国际支付、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专业知识,还应懂得运用相关搜索引擎,了解多过文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然而,在我国,这种复合型人才存量不多,有经验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又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来不及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与培训进行调整,故产生巨大的人才缺口。这样一来,便会制约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

(六)相关的法规、政策不完善

1.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经济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中也缺乏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现行的法律条文无法规制。且跨境电子商务衍生出许多问题,如通关、商检、退税、结汇、消费者权益、交易纠纷、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健全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我国的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健康发展。2.管理机制需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目前以中小额交易为主,且B2C电子商务市场的产品准入门槛较低,导致大量低附加值、无品牌、假货仿品充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这些问题涉及到海关、国检(检验检疫)、国税(纳税退税)、外管局(支付结汇)、商委或外经贸委(企业备案、数据统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但目前我国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仍存在一些各自为政、扩张权限、重复监管的问题。且我国企业的管理理念更新速度不如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速度。

三、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系统建设

政府应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支付,推进跨境外汇支付试点,支持境内银行拓展境外业务。多为企业提供优惠措施。支持我国的电子支付手段向欧美等先进国家看齐,支持我国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各国交易方式对接。此外由于各国的消费方式不同,加之涉及国际交易中的货币兑换等问题,我国还需加强电子支付工具的建设,企业要尽量做大国内支付工具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并努力在国际电子支付中占据重要份额。我国消费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尽可能多的使用我国的各种电子支付软件,应在使用过程中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搭建跨境物流体系

国家应开展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物流大通道,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物流基础基础设施,发展智慧物流,推动物流产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以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领域的供给侧改革,让运输不再遭遇“囧途”。尽早规划建设尽可能完善的跨境物流体系,并加强海外仓建设。还应简化国与国之间的检验检疫等通关环节,加强管理创新,在通关环节给予更多鼓励和支持。此外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应抱团到国外建立海外仓,避免承担单个建仓的高额成本。加快我国国际性跨境物流大企业的建立。

(三)打造建议稳定供应链

企业应积极与海外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了解当地的文化、市场环境、货物的供应流程,寻找受国内消费者所青睐的海外商品,与对方建立良好的供货渠道,并以合适的价格达成协议。

(四)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我国要加强跨境电商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全方位、高效发展,打造智慧化全产业链,有利于彻底改变我国传统外贸企业被动环境,企业应积极做好体系完整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建立数字化工厂、实现智能化生产,促进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等全产业链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有实力的国际性品牌。

(五)加强人才的培养

政府应鼓励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培养掌握商业经营管理和信息化应用的综合型高端紧缺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实用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进高端复合型电子商务人才。其次,企业要学会将拥有传统外贸经验的人才注入电子商务,一方面可以为企业在报关、报检、租船、订舱等常规外贸流程提供帮助、提供包括退税、融资在内的金融服务和售后服务,另一方面可以加强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改进和优化,有助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高等学校可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的教学,尽可能多地开设与跨境电子商务有关的课程,建立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开展与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拥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个人应努力提升技能,适应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1.国家应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加强对互联网环境的监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企业和个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是应遵循电子商务法律条款,且应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支持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善。2.国家应推进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服务。坚持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并举,防止措施失当导致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发展中走歪路,丧失发展环境。政府和企业应创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国家、企业和专业人才之间要尽可能更多地开展相关讨论工作。

四、结束语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贸易产生着日益突出的作用,在目前全球经济发展普遍放缓,传统国际贸易发展缓慢的环境下,它展现出拉动我国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优势,同时,对促进我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目前,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存在着模式问题、管理体制问题、安全与法律问题、人员素质问题等各方面问题,这需要我国政府、企业和专业人才的共同探索和研究,加快完善电子商务之一新兴业态,让其真正发展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新引擎、新优势、新形式。

参考文献

[1]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中国与全球化,2014.

[2]蔡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分析及建议[J].电子商务,2015.

篇12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04-0046-07

一、引 言

外贸、投资、内需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在近几年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国的外贸进出口增速趋缓,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1]。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1~2013年这3年间,外贸进出口年平均增速不足10%。2011、2012、2013年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分别为人民币1.6万亿元、2万亿元、3.1万亿元,增速分别为33.05%、34.17%、32.12%,远大于同期外贸进出口增速[2]。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将其作为实现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转变的重要手段,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研究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是中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发展重要转型的战略理论支持。本文以两个市场(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理论为依据,建立整合型电子商务物流模型(UTEC),分析不同行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物流绩效环节影响因素,针对制造业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重点剖析,为政府在制造业跨境电子商务政策制定上提供建议,并对解决制造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面临的瓶颈提出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实证研究

冯芸等[3](2008)针对电子支付环境中的洗钱行为研究其识别方法和监管措施;杜勇等[4](2010)运用模糊数学模型和德尔菲法建立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人员素质综合评价矩阵,帮助企业甄选信息安全人员;李文等[5](2011)在信誉理论基础上,结合Dirichlet概率分布以及“差评敏感”原则,提出了一个适用于电子商务的信誉评估模型;李立祥等[6](2012)采用Lagrange乘子法和超边际分析法从交易、支付、物流服务分工的角度建立电子商务模式决策模型;余乐安[7](2012)构建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预警指标体系,并建立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模型,并根据实证结果给出不同的预警管理对策;李菁苗等[8](2012)在引入的电子商务信用理论基础上,利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模型,为B2B电子商务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一种科学、简便的信用评价方法;王林等[9](2014)在借鉴国外技术接受模型(TAM)和整合型科技接受模型(UTAUT)的基础上,建立电子商务绩效测评模型。

(二) 研究评述

伴随着结构方程模型和层析分析模型的应用,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实证研究开始从全流程进行研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绩效评价主要以跨境物流的绩效作为评价标准,包括跨境营销、跨境支付、通关、法律法规等对物流的影响分析,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企业的研究比较少,主要是因为调研的成本较高、科学评测模型的建立比较困难。基于此,本文在商务部调研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整合型电子商务绩效模型(UTEC)进行实证研究,重点分析影响不同行业跨境电子商务因素的区别,为制造业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模型与假设

本研究将跨境电子商务的流程整合为营销、支付、通关、物流4个流程,伴随着这4个流程的是法律法规和技术应用,营销环节因为其所在的平台和国别文化差异,无法进行科学的计量,本文的研究暂时将其剔除,在以后的研究中会重点分析。绘制跨境电子商务的流程图(如图1),从流程图上可以清晰看到,跨境物流是跨境电子商务的最终环节,跨境电子商务的绩效最终反映在跨境物流环节上。

本文在拉詹两个市场理论的基础上,借鉴杨坚争[10]提出的世界市场虚拟化理论,提出整合型电子商务绩效评价模型(下文简称:UTEC),研究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跨境物流绩效影响因素,概念模型如图2。本文将围绕次模型图设计问卷,并收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探索影响跨境物流绩效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法律法规的制定涉及到跨境电子商务的营销、支付、通关、物流、售后等诸多环节,协调市场主体的商业行为,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监管部门,包括:海关、工商、税务、卫生等[11]。法律法规的制定对支付、物流、通关等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12]。建立下面3个假设:

H1a:法律法规(F1)对跨境支付(F3)有显著的正效应;

H1b:法律法规(F1)对跨境物流(F5)有显著的正效应;

H1c:法律法规(F1)对电子通关(F4)有显著的正效应。

科技发展所带来技术革命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体现在营销、支付、通关、物流等方面,需要将技术应用放到国家战略的层面进行布局,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跨境电子商务所带来的跨境支付与通关革新了传统跨境物流的流程[13]。建立以下3个假设:

H2a:技术应用(F2)对跨境支付(F3)有显著的正效应;

H2b:技术应用(F2)对跨境物流(F5)有显著的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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