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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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概念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8-0076-07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概念,发端于20世纪的80年代,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世界级企业巨头寻求成本最小化冲动下的全球性业务外包,由此衍生出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一直以来,供应链管理集中于物流和信息流层面,到20世纪末,企业家和学者们发现,全球性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以及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边”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分工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接包企业劳动力“成本洼地”所带来的最终成本节约。由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始了对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价值发现过程,国际银行业也展开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需求。供应链金融随之渐次浮出水面,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金融创新

本文拟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实体经济背景入手,讨论从财务供应链管理向供应链金融的演变过程,最后对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与外延给予学理上的界定。

一、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体经济背景

1分工的演变与制造模式的变化

最近二三十年来制造模式发生的一些重大变化,产品的生产过程往往需要经过若干工序,如果把这些工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则可以形成一条从原材料到中间产品再到产成品的产品链。按照迈克尔•波特的观点,每一道工序都是一个价值增值的环节,因此,产品链本身就是一条价值链。就某一个产品而言,其生产过程往往需要不同的人分工完成,生产的分工正是基于产品链(价值链)上的不同环节来展开的。严格地说,这种分工可以以两种形式展开:企业内分工和企业间分工。所谓企业内分工,就是整个产品链的各个环节在一个独立的企业内部完成,企业管理层通过命令机制将不同环节安排到不同的班组、车间和部门来实现,这种情形通常也被称为“纵向一体化”。所谓企业间分工,就是整个产品链的各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企业独立完成,不同企业之间乃至整个生产过程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来协调[1]。

传统上,受市场交易成本的制约,产品链的绝大部分环节是在一个独立的企业内完成的,除了原材料需要到市场上进行采购之外,大部分中间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以及最终产品的组装完成,乃至销售,都是通过企业的集中管理来加以控制。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产的分工模式开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分工从企业内转向企业间。过去,企业间的分工往往以产业或产品为界,而最近三四十年来,一个产品的不同生产工序在多个企业间进行分工协作已经成为分工的新潮流。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分工类型在整个产品链中的分布情况取决于两者进行转换时生产收益和交易成本的动态变化。制造模式的变化既有市场需求方面的考虑,也是基于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首先,随着技术进步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大批量生产的单一产品渐渐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用户的定制化需求越来越强,品种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提高品质、增加品种和缩短推向市场的时间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过去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在适应这种变化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其次,70年代以来所出现的以下因素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1)远洋运输和航空运输成本的下降;(2)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3)基于WTO体系的国际贸易自由化过程;(4)以模块化为特征的技术创新模式的重大变化[2]。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导致更多的企业间分工交易变得有利可图。

企业间分工使得过去行业内大而全的企业可以集中资源,专注于自身最有优势的领域,而将其他环节通过生产外包或全球化采购渠道,交由的中小企业来承担。这种模式不但有利于发展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通过不同生产环节的空间再分布来利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从而尽可能降低整个产品链的生产成本。

在过去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其主要的手段是通过标准生产流水线进行大批量、少品种的规模化生产。这种生产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福特汽车公司。但是,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结构的多样化,企业间分工趋势的强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兴起,市场竞争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断推出适应不同用户需要的新产品,谁就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大规模定制”成为许多世界级企业努力实现的生产模式。以汽车行业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的汽车行业已经按照这种新的制造模式组织生产(见图1所示)。

2供应链管理的兴起

分工与制造模式的变化导致贯穿整个产品链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在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下,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集中在单个企业的管理层手里。但是,一旦生产环节分配到多个企业,就需要有一个核心企业来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协调,因此,一种新的生产管理实践在最近20年便应运而生,这就是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所谓供应链,它是一个相比于传统企业内部产品链更为复杂的系统,它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是一个范围更广的企业结构模式,包含了所有加盟的节点企业,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经过链中不同企业的制造加工、组装、分销等过程直到最终用户[3]。(见图1所示)。

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导致传统的管理出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资源管理的范畴从单一企业资源扩展到了社会资源,凡是处在同一供应链不同环节的企业都有可能基于市场交易展开合作,因此,每一个企业都要尽可能地与自己具有共同市场利益的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来解决终端顾客的具体需要。鉴于资源管理超越了企业的边界,显然,供应链管理对于社会制度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不完善的环境导致的组织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将扼杀这一新制造模式的优势。二是现代信息技术成为管理过程的基本依赖手段。为了实现看板生产(just-in-time)和精益生产模式,许多企业在采购、库存、资金管理方面都越来越多地借助于各类管理软件(尤其是ERP软件)和电子网络平台。而为企业之间的交易提供支持的物流公司、金融机构也通过各类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电子货单、网上支付等电子化服务手段、甚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来提高物流和金融管理的效率。

3全球贸易的增长

企业间分工代替企业内部分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外包与采购活动,其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全球经济的贸易总量快速增长,而且,全球贸易增长速度呈现出高于生产总量增长的态势。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关全球贸易的统计数据,1973―1990年,全球制造品的贸易增长速度大约是全球生产总量增长速度的18倍,而1990―2005年,这一数字更是提高到了大约23倍。

相比于传统贸易,以供应链为基础的贸易在产品结构、单笔交易量、交易频率和支付方式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别。

首先,从产品结构上看,传统贸易主要以初级产品(包括农产品、石油和矿石等原材料)和最终产品为主,而制造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零配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比重非常低。而供应链贸易的情况恰好相反,中间产品在其构成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由于供应链贸易的迅速发展,制造品中中间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持续上升,从而导致整个制造品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由二战前的40%上升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70%以上。

其次,从单笔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上看,为了适应看板生产和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核心企业在管理上力争降低采购库存的同时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单笔订单采购数量下降、采购周期缩短、交易频率提高的特点。据统计,2004年企业间单笔贸易交货价值只有50年前的40%左右。

最后,从交易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上看,传统贸易主要采用信用证(国际贸易)和支票(国内贸易)等支付方式,为了保证信用,购买方企业必须要在相应银行的账户上留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而在供应链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往往保持较长的合作关系,对对方的信用状况比较了解,而且,由于交易频繁,反复开立信用证变得非常不方便,因此,赊账贸易正在越来越多地被采用,双方往往在交易一段时间后再集中进行结算。根据咨询公司Killen 和 Associates(2002)的估算,如果供应链贸易采用传统支付方式,那么,全世界的企业将多搁置5 000亿至10 000亿美元的资金,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运营成本[4]。

二、财务供应链管理在提高供应链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1供应链生产模式对财务成本的影响

供应链本身包括三个“流”:需求信息流、货物与服务流、资金流。需求的力量是使整个供应链充满活力的驱动力,它以订单的形式从下游企业层层上传;物流是生产过程依次延续的基础,它以各种中间产品和产成品的形式从上游供应商往下游传递。而资金流则是供应链得以循环维系的最关键之处,如果供应商不能及时获得回款,则必然影响其下一阶段的生产,从而使整个供应链中断甚至崩溃。供应链管理的难点就在于如何使三“流”尽可能做到有序衔接。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是前两个流,而表现最差、受关注最少的则是资金流。这一状况已经影响到了供应链制造模式的整体成本和运营绩效,从而必须引起所有采用这一生产模式的企业的重视。

和传统纵向一体化制造模式相比,供应链模式有可能大大提高了整个生产过程的财务成本。财务成本的增加来自两个方面:第一,由于更多的生产工序是通过市场来协调,因此,从原材料采购到中间产品生产,以及最终产品被消费者购买的过程中,贸易总量和交易频率都提高了,企业为了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就必须准备更多的现金,从而带来了运营成本的上升。第二,当前赊销模式已经成为供应链贸易中主要的交易模式,该模式通过延缓买家的付款时间,表面上固然降低了作为核心大企业的财务成本,但是,却将资金需求压力推给了上游的众多中小企业,而按照传统的银行信贷实践,这些资金需求迫切的中小企业被认为属于高风险的贷款人,因此,需要支付更高的资金成本(甚至可能因为银行的信贷配给而根本得不到贷款),从而带来整个供应链资金成本的上升。根据Hartley-Urquhart(2006)的估算,戴尔(Dell)公司比其上游的合同制造商Flextronics公司在市场上融资的成本(发行公司债的利率差)要低280个基点或28%。另一个例子是,零售业巨头沃尔马(Wal-Mart)比其非投资级的供应商之间的平均资金成本差要大于64个基点。

2通过财务供应链管理降低产品成本

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简单的赊销实际上是下游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挤压,其表面上延长了购买方的应付账款天数,但实际上却增加了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成本,并且可能导致供应商延迟购买原材料,缩减在生产存货,相应地也必然推迟对购买方的交货,从而给整个供应链的持续运营带来很大的风险。这样一种简单的转移资金成本的做法无疑是把上下游企业置于利益的对立位置,而没有真正体现同一供应链之上的企业本身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原则。因此,解决问题的办法显然也不能强调缩短买家的付款期限,因为这反过来又损害了买家的利益。

由此,供应链管理便引入了“财务供应链管理”的概念

所谓财务供应链管理(financial supply chain management,FSCM),就是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不同企业之间的资金筹措和流动统筹安排,合理分散资金成本,从而实现整个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小化。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主动权显然掌握在核心企业手里,然而,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改善财务供应链管理,在尽可能保证购买方的延迟支付期限的前提下,又能够让供应商尽早取得货款,以解决其资金压力,就必须要借助于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正是适应了解决该挑战的需要。供应链融资是银行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如果借助供应链融资方式,例如,尽管买家的付款期限不变,现在供应商在开票后几天内便可从金融机构得到大部分货款,则前面所讲的供需双方的资金矛盾就能得到缓解。

Aberdeen集团在其提供的《供应链融资基准报告》一文中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实例:ATJ是一家在英国和爱尔兰拥有90家连锁店的快速时尚零售商,过去,其亚洲的供应商通常在当地银行从ATJ提供的信用证中提取预付款,但是这样做的前提是必须给予ATJ 20%的价格折扣。现在,ATJ邀请其供应商利用供应链融资服务,这样,供应商在集装箱装船离开码头时即可从融资服务者哪里获得70%的货款,等到货物进入英国仓库时再得到剩余的30%。要做到这一点,ATJ必须向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传递供应商的信息,以便其准确地评估融资风险。使用供应链融资服务后,供应商可以挽回5%―15%的订单价值,而且ATJ本身也可以通过享有5%―10%的折扣率来分享这笔节约的价值,从而实现了双方的双赢局面。

然而,根据Aberdeen集团的调查,即便在发达国家,运用供应链融资来改善财务供应链管理的做法也并不普遍,目前已经这样做的企业只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3%,表示错过了机会,目前正在制定和考虑可行方案的企业占56%,还有31%的企业在这方面仍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同一个调查,Aberdeen集团发现,购买商(通常是核心企业)关注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原因分别是:“降低最终产品成本的压力”(77%)、“相互深化的财务往来压力过大”(55%)和“降低端到端供应链中的整体融资成本”(45%);供应商关注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原因分别是:“降低最终产品成本的压力”(50%)、“降低端到端供应链中的整体融资成本”(36%)和“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生产、无法安排工作和无法达到需求商要求的存货量”(32%)。由此可以看出,降低整体供应链的融资成本,从而降低最终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要求,已经迫使发达国家的企业对通过供应链融资改善其财务状况问题日益变得重视起来。

Aberdeen集团的调查还发现,尽管过去许多购买商在改善自身财务状况方面往往采用“延长支付期限”、“增加使用记账式赊账”和“提前支付折扣”等方式,但是,鉴于这些方式并非符合整体供应链利益的最佳战略安排,因此,它们开始转向其他更有效的方式。那么,有哪些供应链融资技术可以帮助改善供应链财务状况呢?大多数正在积极寻求供应链融资可行方案的购买商认为,未来最好的新融资方式是“通过第三方为‘供应商管理库存(VIM)’提供融资”(见图1所示);而大部分供应商则认为,未来最好的新融资方式是“保理”、“第三方提前应收账款贴现”和“金融机构的存货融资”(见图2所示)。

三、供应链金融概念的界定

1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在财务供应链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从被调查企业正在考虑实施的供应链融资计划来看,改善供应链整体财务状况离不开作为第三方的金融机构。那么,如何界定金融机构的具体功能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供应链融资业务相比于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存在什么区别,需要进行哪些变革呢?

我们首先需要界定贸易融资的概念。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向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帮助贸易双方实现交易的融资方式,它是一种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相结合的银行业务模式。对银行而言,在风险控制有保证的前提下,贸易融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资金运用方式,可以给银行带来两方面的收入,即手续费和利差,有时还可产生汇兑收益和外汇交易费用等。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融资(也称为结构性贸易融资)已成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甚至专业的公司、福费廷融资商等金融机构向贸易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流程设计随着创新而不断丰富[7]。但其中融资所需资金主要还是由银行提供。目前,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种类日渐丰富,银行像一个金融百货公司一样为贸易的双方在贸易的不同阶段,针对交易方不同的需求提供多达数十种的贸易融资产品。仅以基于出口或进口,以及属于传统产品还是新兴产品为分类标准,有如下的主要品种(见表1所示),每一种产品在不同的银行针对不同的交易条件还会衍生出很多子产品。

本质上,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金融机构首要的角色定位无疑是供应链融资的资金提供者,这一点和传统贸易融资并无差别。但是,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形成的基础贸易交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沿着产品的供应链将生产商、供应商、第三方物流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分销商以及消费者联结在一起,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乃至供应链相互交叉形成的供应网络中的资金流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管理,提高整个供应链中流动资金的效率,从而为供应链各方提供了多赢的融资解决方案。显然,供应链融资要比贸易融资复杂得多。因此,它在产品设计、风险大小和风险控制方面与传统贸易融资存在很大差别。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贸易融资和供应链融资具有共同的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银行授信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再单纯强调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财务指标,转而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购买方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因此,按照新的信用评估方法,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远比传统方式要高。

第二,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操作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因此,贸易融资业务具有封闭性、自偿性和连续性特征。封闭性是指银行通过设置封闭性贷款操作流程来保证专款专用,借款人无法将资金挪作他用;自偿性是指还款来源就是贸易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连续性是指同类贸易行为在上下游企业之间会持续发生,因此,以此为基础的授信业务也可以反复进行。

然而,供应链融资又有一些不同于传统贸易融资的特点,主要体现为:

第一,从融资产品来看,在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中,信用证仍然占据主流地位,在此银行用自身的信用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在供应链融资中,由于交易双方基于长期合作所产生的了解与信任,对银行信用中介的需求降低了,赊销贸易成为主要的形式,因此,供应链融资产品是要在存在大量赊销的前提下去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要,从而保理业务、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资产支持型贷款成为了主要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第二,从融资风险来看,供应链融资比传统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以存货质押融资为例,传统贸易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其产品价值比较容易通过市场价格得到体现,而且当出现信贷风险时也容易通过担保物品的销售来收回贷款。但是,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因此,不容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容易在市场上变现。

第三,从风险控制来看,传统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针对各个交易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所以,供应链融资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

除了发挥供应链融资中介的作用外,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方面还可以提供若干中间业务服务,包括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和贷款承诺等,在涉及国际贸易的领域还可以提供货币和利率互换等金融创新服务。借助人力资源优势,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咨询既可以专门针对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帮助它们合理安排应收账款账期结构与数量,缓解它们通过赊销扩大销售规模的冲动,也可以针对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帮助它们分析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能力,提出降低整体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优方案并协助其实施。应收账款清收往往是商业银行公开保理业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于缺乏清收其债权能力的中小企业而言尤其具有价值。贷款承诺则非常适应供应链交易比较频繁的特点,可以满足供应商数量有限、期限较短且反复出现的借款需要。

因此,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中的整体定位应该是财务供应链管理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这一定位包括两层含义:首先,金融机构能够针对某一条具体的供应链,就其财务成本最小化问题提出最优的融资方案,该融资方案对象不但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还包括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其次,为了实现该融资方案,金融机构不但提供资金融通,而且也提供包括各种服务在内的中间业务,换言之,它必须具有开发一系列产品与服务来满足不同企业需求的能力。在财务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着重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结成战略共同体,借助资金、人力资源和商业网络优势,运用多种产品与服务来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

2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及其有机构成

众所周知,金融是指人们围绕货币、资金和资本资产所从事的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完整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主体和金融制度。我们可以基于对金融的上述理解,相应地给出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即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

第一,从广义上讲,供应链金融是指对供应链金融资源的整合,它是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者为供应链资金流管理提供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在静态上,它包含了供应链中的参与方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资金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动态上,它倾向于指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供应链管理的参与者(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充当组织者,为特定供应链的特定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财务管理解决服务。供应链金融活动必须能够实现通过整合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各方创造价值,降低风险的作用。

第二,从供应链金融具体产品来看,它主要是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类产品,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贷产品,如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也包括对购买商的信贷产品,如仓单融资(供应商管理库存融资)、原材料质押融资。此外,还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比如购买商向供应商提供的“提前支付折扣”,供应商向购买商提供的“延长支付期限”等产品。除了资金的融通,金融机构还提供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等中间业务产品。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目前还不断有新的产品被开发出来(如表2所示)。

第三,从供应链金融市场来看,根据上述产品列表,它基本上属于短期的货币(资金)市场,其供求双方或者是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和工商业企业;或者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

第四,从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来看,它大致包括以下四类主体:(1)资金的需求主体,即供应链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2)资金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发性银行;(3)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支持型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担保物权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等;(4)监管机构,各国的银行业务监管机构设置不一而足,在中国,目前主要是指各级银监会。

最后,从供应链金融制度来看,它涉及三方面的内容:(1)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担保物范围与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中不同权利的优先顺序,等等。(2)司法体制,包括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的判决机制、裁决公正程度与裁决的执行效率。(3)银行业务监管制度,包括监管的具体方法、对象、政策等方面。

以上方面结合在一起,便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四、结束语

本文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的实体经济背景入手,详细分析了全球性生产外包和供应链生产模式的兴起对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所提出的挑战。为了降低供应链生产的财务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供应链核心企业产生了进行“财务供应链管理”的需求。适应这一新的需求,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在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基础上开发出一系列满足企业展开“财务供应链管理”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最终,基于这些单元产品,金融机构开始创新出一整套解决财务供应链管理问题的集成方案,从而形成了供应链金融这一新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和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前者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而后者则可以充分利用该金融创新更好地实现自身的融资需求。

参考文献:

[1] 卢锋产品内分工[J]经济学季刊,2004,(1)

[2] [日]青木昌彦,安藤晴彦模块时代:新产业结构的本质[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

[3] 马士华,林勇供应链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

[4] Killen a,d AssociatesOptimizing the Financial Supply Chain (FSC): How CFOS of Global Enterprises Are Succeeding by Substituting Information for Working Capital[DB/OL]wwwkillencom/whitepapers/indexhtml

[5] Hartley-Urquhart,RolandManaging the Finance Supply Chain [J]Supply Chain Management Review,2006,(9)

[6] Aberdeen GroupSupply Chain Finance Benchmark Report[R]2006

[7] 纽行结构性贸易融资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作用[J]国际金融研究,2001,(3-4)

篇2

金融创新投资大主线是笔者下半年坚决看好的大主流,前几期的文章中多次提出上半年炒手机游戏概念股、下半年进入炒作金融创新概念股的观点,本周终于得到市场的积极响应。互联网大会本周召开,互联网金融成为新热点话题,相关概念股经过几周的蓄势整理后,本势突破整理平台,主升浪完美展开。以上海钢联、上海物贸、生意宝、深圳华强为首的电子商务四大天王荣登周涨幅龙虎榜;以物产中拓(钢铁电子网站)、三普药业(电缆宝商务)、三泰电子(金融电子产品服务商)的电子商务新三剑客的涨势也不让老龙头,更是连续涨停受投资者追捧,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概念股成为本周最吸引人眼球的热点品种。

新兴产业投资大主线上,传统行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为传媒、智慧城市、手机游戏等新兴产业成为一种时尚,二级市场也以连续涨停表示欢迎。江苏宏宝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1名交易对方拥有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连续6个一字板,稳坐本周涨幅头把交椅;大地传媒公司以28亿的总对价,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下属的图书发行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集团将实现整体上市,受其影响公司股价连续3涨停。此外,本周以紫光股份、佳讯飞鸿为代表的智慧城市概念股、以朗玛信息、中国软件、新国都为代表的信息消费概念股、以汉王科技、中京电子为代表的智能穿戴概念股、以富春环保、燃控科技为代表的环保概念股本周的涨幅也很不错。

涨价概念股掘金起波澜。据媒体数据表明中国经济正摆脱滑坡局面,这为大宗商品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拉动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上扬,本周市场主力机构深度挖掘和轮番炒作涨价概念股。本周市场以常铝股份为龙头的有色金属概念股、以美锦能源、安源煤业为代表的煤炭概念股、以金浦钛业、中钢吉炭为代表的小金属概念股、以天龙集团为代表的松脂概念股、以双象股份为代表的合成革概念股涨停连连,为稳健投资者提供了最佳获利良机。笔者上期推荐的涨价概念股中,本周市场表现最为出彩的就是染料概念股安诺其的连续两涨停,周最大涨幅达到30%,此外稀土概念股也小有涨幅。

展望后市大盘的走势,从技术上看,创业板指数高位筑顶迹象十分明显,处于补涨阶段的主板、中小板市场也略显疲态,上证指数反抽60季度线2136点未果,指数已呈背离式上涨。从基本面分析上看,国债期货和IPO启动的方案本月总会浮出水面,市场将真正面临更大的考验。综述,笔者认为市场的波段性大调整已经来临,再次建议投资者空仓等待新股大机会,耐心等待九月底、十月初的大调整低点出现的买入良机出现。

展望下周市场热点,笔者在谨慎看淡市场的大前提下,短线看好小额贷款和生物识别概念股。笔者认为金融创新是下半年投资的大主线,而中国首家小贷公司鲈乡小贷实现海外上市“零”的突破,其创新意义更为重大,同时近期也有民营银行设立开放的新闻,小额贷款概念股或将成为弱市中的亮点。

篇3

房地产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融资都有问题。金融的支持不再是简单的资金支持,更多的必须跟资源紧密结合在一起。过去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选择都是银行信贷,很多公司不愿意牺牲他的股权,让大家共享他的收益。所以说,金融业的创新,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未来房地产只有两种类型:一类是金融地产,一类是地产金融。

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十年

前一个十年,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黄金十年。现在是进入调控后的十年,是重新再发展的十年。未来房地产业必会改变发展模式,更多地与金融融合在一起。

在过去的十年,大部分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是以住宅开发为主,而且都是以销售为主,这种模式是一个高周转的开发模式。随着未来十年商业地产、产业地产在开发比重当中的逐步提升,它们要得到大量的发展就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因为这种可开发的模式并不是一种高周转的模式,而完全是一个持有收益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大量发展商业地产、旅游地产、产业地产,也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可以说“金融业绑架了房地产”。房地产行业真正的转型就是如何摆脱完全是银行信贷支持的产业,最终变成地产基金支持的行业。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金融创新对房地产业的推动作用,将迎来房地产业的又一个十年发展。

金融创新的定义

什么是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金融创新的内涵

宏观层面: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组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付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中观层面:金融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大多数关于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均采用此概念。

微观层面: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风险转移创新型;增加流动创新型:股权创造创新型。

金融创新的分类: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金融组织创新。

金融创新的内容及方式

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工具创新指金融业能为各种信用形式的演变和扩展而适时地创造新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动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征的有价证券、汇票、金融期货等交易对象。金融工具的创新是金融创新最主要的内容,它是所有其他金融创新的基础。如,金融工具创新导致在传统金融产品和一般商品期货的基础上产生了金融期货,主要有利率期货、货币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

金融市场创新。金融市场创新指金融业通过金融工具创新而积极扩展金融业务范围,创造新的金融市场。欧洲证券市场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的证券公司首先在伦敦的欧洲债券市场,然后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国际证券交易,其他国家纷纷仿效。到了80年代,随着证券交易的国际化和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业不仅可以从事跨越国境的股票交易和债券交易,而且也可以在其他国家发行本国的债券与股票,基本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证券市场。欧洲票据市场是在原有的欧洲银团贷款市场和欧洲债券市场的基础上形成的,把信贷和债券流动结合起来,具有短期银行信贷和流动性有价证券的双重属性。

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制度创新是指在金融组织或金融机构方面所进行的制度性变革。它既指各国金融当局调整金融政策、放松金融管制所导致的金融创新活动,如建立新的组织机构、实行新的管理方法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也包括金融组织在金融机构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金融创新与房地产行业发展

篇4

内涵是事物本质属性的综合;外延是指所指事物的数量、范围等。因此,金融创新的内涵和外延就是事物本质属性和它的数量及范围。

一、对金融创新概念的不同表述

(一)金融机构的观点

《近来国际银行业的创新》中对金融创新的界定,被认为是最权威定义。其认为金融创新的概念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新的金融工具;二是证券化、表外业务重要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三种金融创新的趋势,这两部分是相互作用的。其认为任何的金融工具都可以是不同特性的组成。这些特性主要又包括价格收益的风险、国家的风险、流通性、可交易性、等。每一个金融创新工具都是把其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特性进行捆绑,因此,金融创新的过程就是对已有的特性进行解绑,再与新特性进行捆绑的过程。例如,作为创新的票据发行便利,实际就是中期信用短期化,或者说用短期信用方式实行中期信用,同时它又分散风险,使原来由一家承担的风险。

美国纽约Barlno’s Educational Series Inc.出版的《银行辞典》认为,“支付制度促进银行及一般金融机构作为资金供求中介作用的减弱或改变”这个过程就是金融创新。金融创新由信用的创新、风险转移的创新、流动性增加型的创新以及股权创造的创新这四个基本类型组成。

(二)专家学者的观点

熊比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表达的核心观点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就是创新。创新的过程就是将新的生产要素进行新的组合,并且运用到生产活动当中去。后来的学者将熊彼特的创新进一步归纳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以及组织创新(这里的组织创新可以看成初期的狭义制度创新的一部分),即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市场创新、金融资源创新和金融组织创新。

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为基础,国内外学者又对金融创新做出新的定义。

1950年,希克斯和尼汉斯共同提出交易成本创新理论。他们将货币的需求与交易成本相联系,试图寻找能够定义金融创新的结论,从而得出“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交易成本,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应不同需求而生,交易成本的变化也会对需求产生影响;改善金融服务的重要手段就是降低交易成本”这样的联系,因此,其认为金融创新的最主要形式就是交易成本降低的过程。

美国经济学家凯恩(E.J.kane)在1984年提出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此理论认为市场为了逃避政府的经济管制,从而进行的金融创新,但是当金融危机发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政府加强管制时,市场会进行新一次的金融创新。

米歇尔莫兰(Michael Moran)从另一个角度对金融创新进行定义,其认为金融创新有其经济的一面,于金融创新相关的是所有权的变化和交易的变化,这些变化涉及结构的变化和行为管制的变化。所以,金融创新可以是一场管制的创新,这里管制的创新实际上就是金融体制的创新。

《金融创新的发展》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的金融学者威廉L西尔柏,他认为金融创新的动机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了减少外部对这种经济组织的影响,而采取的“自卫”行为。这一学说也被称之为金融企业的“逆境创新”。

大卫・里维林(David 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是这样定义的,即金融创新包括采用的各种金融工具、出现的新兴金融市场和提供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这个定义包括工具的创新、市场的创新及服务方式的创新这三个方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的作用日益显著,我国的学者也开始关注金融创新并且对其做出定义。

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认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金融创新的实质是各种创新的因素重新排列,相互组合,这一观点的来源主要是根据熊彼特理论,主要的目的是降低成本,进而提高市场的利润,他们的观点中金融创新的概念是广义的,认为金融创新的过程即是整个宏观的金融发展史,每一次金融创新都是推动金融发展史的因素。

饶余庆教授的观点与其相似,也认为在金融发展史中已经存在金融创新。比如,货币的发明与应用,中央银行的设立等,这一观点与陈岱孙等观点相似。

徐进前将金融创新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金融创新指7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的自由化,出现的金融业方面的改革;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以信贷银行出现以来,无论是整个银行业务的发展,金融市场的改进,还是支付业务的发展,金融体系的改革,乃至货币制度的改革都是金融创新。可见,从时间跨度来看也同样与前两种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

陆泽峰先生在其著作里对各家有关金融创新表述进行分析,做出这样的表述:“伴随着人们对于金融活动的理解加深、金融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对金融创新的定义也在不断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对金融创新的分类上。”因此,他认为所谓的金融创新就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化的新工具、新的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新的体制。

二、对不同表述的分类及评价

对于以上观点,无论是机构亦或是专家学者,无论是国内亦或国外的表述,都有交叉之处,因此,笔者将上述观点按照表述所根据的不同角度,分为以下三种,即以金融创新的目的为视角,以金融创新的动因为视角和以金融创新所包含的种类为视角。

(一)以金融创新的目的为视角

以金融创新的目的为视角,即以人们在金融创新时所希望达成的目标为角度,对其进行定义。其中,典型的代表就是希克斯和尼汉斯对金融创新的定义,他们将货币的需求与交易成本相联系,认为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就是金融创新过程。美国经济学家凯恩(E.J.kane)提出来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政府管制。虽然以上的两种观点由于所处时代的经济大背景不一样导致金融创新的目的描述不一致,但都是以金融创新的目的为视角对金融创新进行定义的。

(二)以金融创新的动因为视角

以金融创新的动因为视角,即用金融创新现象所出现的深层根源为视角,对金融创新进行定义的观点。主要的代表美国著名的经济和金融学家威廉L西尔柏在1983年5月发表了《金融创新的发展》一文,就是以动因为视角对金融创新进行了定义。

(三) 以金融创新所包含的种类为视角

国内外的机构学者对金融创新的定义,分歧与交叉之处多在于对金融创新所包含的内容到底是什么,有哪些种类的金融现象可以称为金融创新有异议。因此,在这一类对金融创新的描述中,笔者根据金融创新的种类包含多少不同又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一,金融创新应包含所有金融变革的产物。更多的中国学者认可这种观点,例如上文所述的陈岱孙、厉以宁教授,饶余庆教授,徐进前等,这种观点认为金融创新的时间持续很长,认为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变革都是一次金融创新,如此看来,金融创新所涉及到的范围将非常广泛,包括了手段、产品、市场、管理、制度等各个方面。由于范围广泛,从而研究对象包罗万象,既有宏观的金融制度和金融管理的创新,也有微观的金融市场、业务、工具的创新,既有金融理论的演变突破,也有金融实践领域的产品实物。因此,这种类型对金融创新的定义描述了金融的内涵和外延。

类型二,金融创新应包含某几种类型。这一类对金融创新的定义多是在熊彼特对创新的五种分类基础之上,选择并且排列组合进行归纳,将金融创新的定义进行表述。陆泽峰先生将熊彼特认为的产品划分在新工具类中,将工艺技术划分在服务类中,将组织制度表述为体制。大卫・里维林(David 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是这样定义的,即金融创新包括采用的各种金融工具、出现的新兴金融市场和提供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近来国际银行业的创新》中对金融创新的界定也是不仅包括微观创新,也包括了宏观创新。

类型三,金融创新仅包含某一种类型。这种观点一般受时代的金融背景或者实践基础的影响深刻,仅关注某一种形态的金融变革,并且仅称其为金融创新。例如,国际清算银行和《银行辞典》,都是有很强的金融实践为基础,站在银行业的角度,对金融创新的定义中仅包括金融工具,银行的支付手段的创新变革。阿诺德希尔吉(Arnold Heertje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广义上的金融创新是指所有的金融变化过程,狭义上的金融创新则是指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对金融工具的运用。

三、结论

从上述国内外的机构,学者对金融创新的不同表述中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金融创新的时代背景不同,会导致金融创新的动机、目的以及采取的金融手段的差异,从而对金融创新的表述存在差异。例如,1960年代金融大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多采取规避管制的金融手段,因此有了欧洲债券,欧洲没有,出口信用,自动转账,混合账户等一系列的创新内容,在这一时期金融机构的创新多是以规避管制为目的,为了谋取更高的利润而开展金融创新活动。1980年代,随着制度经济学的流行以及防范风险的创新目的,各国的金融机构对金融制度,组织,管制等方面进行了改制,这也是金融创新的重要的内容。因此,不同时代背景下对金融创新的定义也会发生变化。

第二,对于金融创新内涵和外延的分析,不仅要从宏观纵向把握,也要有微观的观察的意识。如果仅有宏观的认识,笼统的认为所有的金融变革都是金融创新,那么会使对金融创新的研究范围过大,可望而不可及;但是也不能只注重金融工具的创新,也应该顾及到金融创新的其他角度。因此,对于金融创新的研究不能只注重一方面,要微观与宏观兼顾,相互联系的看待。

第三,虽然学者们对于金融创新的具体描述各有千秋,但是,究其核心观点是具有异曲同工之处的,即金融创新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金融业的机构降低成本为获取更高利润,其本质是创新性,开拓性,前所未有的活动。

第四,随着世界金融领域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于金融创新的表述应该抱着开放性的心态去定义,金融创新的内涵可能是不断变化的,外延是不断的扩大的,任何时代的学者都不可能完全准确的预测未来金融行业的创新点,因此,对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只要是符合其所存在的金融背景之下的创新现象,就是对金融创新的合理表述。参考文献:

[1]陈柳钦.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的影响试析[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2(1):21.

[2]段世德.后危机时代中国金融创新的国际借鉴与路径选择研究[J]. 湖北社会科学,2012(1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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