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 0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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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规模较小、进度要求时间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项目规模大、进度要求时间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因素多,合同类型选择有局限性,这类项目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1.2项目的竞争情况
市场上愿意承包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多,建设单位拥有较大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而且利于建设单位造价控制。如果市场上愿意承包项目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
1.3项目的复杂程度
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则意味着:①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单位可选择的余地小;②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实施风险较大。承包商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相反,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建设单位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1.4项目的单项工程明确程度
单项工程的类别比较清楚,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已经明确,但实际工程量并不确定,宜选择单价合同。如果两者都不满足,则不能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
1.5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是指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差意味着项目面临的风险大、确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准确预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一般业主对于基建并非很专业的人员,在合同条款签订上难免因疏忽而出现纰漏。合同范本分为协议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将工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说明,因此合同签订时,一般只需要对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细加研究,按照专用条款中列出的骨架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细化,就能签订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为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文件。承包商在银行开取保函时,视其在银行的信用额度向银行提交的与保函金额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证金。一般在合同开始执行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与预付款金额一致的预付款保函或者为合同价格5%~10%的工程履约保函,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对进度工程量的结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没有按照约定实施合同内容,而建设单位不能对承包商进行有力的控制,建设单位将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执行保函制度为建设单位更好管理项目提供了条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内容建设单位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要求,使损失得到补偿。
2.3采用施工总承包负责制
大、中型工程项目,宜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从结构分解角度来讲,将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让各参与方进行竞争。表面上看有利于造价控制,但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交界过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不利于项目有效管理。
3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注意的问题
3.1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关心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个详尽的计划。基本原则是:支付的工程款总额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预算额,并且预付款的比例也不宜过大,在20%~30%较为合理,一方面满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费,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过多的工程资金,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过于松懈。
3.2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
施工过程中,施工签证是在所难免的,建设单位对签证要认真核实签认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定额中活口费用的签认一定要慎重。认真核查项目该不该发生,为什么发生,责任方是谁。对于不属建设单位责任,都不予签证。对活口费的概念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活口费是定额制定时无法统一标准而实际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费用,不要让活口费成为承包商增加费用的借口。
3.3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买方占主导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单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强时,承包商常常会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及其它与承包商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种体现,承包商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赔成功是不易的,这就要求承包商加强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也要加强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商原因产生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另外各方也要加强索赔的管理能力。
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设单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工程中,双方未就合同条款往往未就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规定,将会导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纠纷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每一条款进行严密的审查,确保条款严谨,尽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订立法律意识不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3.5加强合同及文件归档管理
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合同签订后要对其进行妥善的管理。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在经过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之后,在进行决算时很多问题要依靠相应记录来解决。因此,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由专人负责到底,同时要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制作付款申请单、合同台账、付款情况明细表等。及时更新合同付款、变更、附加等内容,实时掌握每一项合同的情况,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履行一项内容、支付一笔款项都加以记录,实现动态管理。
本文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实践,从承包商的角度出发,系统地总结了实践中涉及到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准备管理和签订后的实施管理,重点介绍了在合同管理中比较重要的索赔管理。围绕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和效率,保证合同的实施,结合实际案例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实施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研究。
一、合同管理在国际承包工程建设中的战略意义
对外承包工程施工经营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己成为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在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具体来讲,合同管理在对外工程承包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其次,合同管理本身所具有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它由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组成。它们构成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最后,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如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看作是工作流,即工作处理顺序关系,又可以看作是信息流,即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一)签约前合同的管理及相关问题分析
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两项主要任务是:争取中标和通过谈判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这两项任务均非易事。下面主要从签订一份比较理想的合同的角度出发,讨论投标阶段、合同谈判阶段的管理问题。
1.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投标阶段又可分为两个阶段
(1)资格预审阶段
能否通过资格预审是承包商能否参与投标的第一关,承包商申报资格预审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积累资料。资格预审的内容实际上即是公司的现实情况,特别是财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因而应在平日即建立一个供资格预审专用的信息库,将有关资料存储在内并及时补充完善。
2)在投标决策阶段,即在进行市场开发调研阶段,要注意搜索信息,如发现合适的项目,应及早动手作资格预审准备,并应及早针对该类项目的一般资格预审要求,参照一般的资格预审评分办法(如亚洲开发银行的办法)给自己公司评 分,这样可以提前发现问题,研究对策。
3)做好递交资格预审表后的跟踪工作,可通过人或当地联营体伙伴公司跟
踪,特大项目还可依靠大使馆的力量跟踪,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补充资料。
4)资格预审时,对如果投标中标后要采取的措施(如派往工地的管理人员、投入的施工机械等)能达到要求即可,不宜作过高、过多、不切实际的承诺。
2.投标报价阶段
以下从合同管理角度讨论投标时应注意的事项:
1)写一份投标备忘录。
2)订好联合体(简称 JV)协议。如果和外国公司或国内公司组成 JV 投标时,一定要事先认真订好 JV 协议,包括 JV 各方的职责、权限、权利、义务等。
3)要设立专门的小组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包括业主提供的原始技术资料、数据是否够用,是否正确,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本公司的技术水平能否满足要求,有哪些技术方面的风险等。
4)投标时要有专人或聘请当地律师研究项目所在国有关法律,如合同法、税法、海关法、劳务法、外汇管理法、仲裁法等。
5) 投标报价时一般不能投“赔本标”,不能随意设想“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
6) 投标时一定要有物资管理专家参加。因为一个工程项目中,物资采购占费用的很大份额,物资管理专家参加可保证物资的供应并在物资采购这一重要环节中大量节约本提高效益。
(二)合同实施时的管理及相关问题分析
1.施工进度计划的递交
合同管理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首要任务就是编制进度计划。一般的,承包商在投标时应递交一份进度计划,作为业主评标时评定承包商是否在投标阶段己经充分认识到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相关工作。一旦签定施工合同,按合同条款递交的进度计划则是对投标时的修订,目的在于经济而有效的利用人员、设备等资源,确保合同的圆满完成。
2.合同履行分析
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任务是使自己圆满的完成合同责任。而整个合同责任的完成是靠在一段时间内,完成一项项单位工程和一个个工程活动实现的,所以合同目标和责任必须贯彻落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各工班以及各分包商的具体工活动中,承包商的各职能人员和各工区都必须熟练掌握合同,用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工作,以合同作为行为准则。
(三)索赔管理及其相关问题分析
对外承包工程的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一项内容,而且是一项非常关键的环节,在当今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容量增大、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它又是承包商是否顺利完成工程,同时获得客观利润的重要影响因素。索赔管理的成功与否,一方面依赖于对每个合同要求程序的规范,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优良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作为后盾。可施工的不施工,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履行,一味地认为“索赔和变更”就是无条件和无理由的可以获得赔偿和使工程盈利,都是对合同精神的歪曲,必须在索赔管理中加以避免。“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只要求权利的义务”,这是对过去的总结,也必将是对以后索赔工作的要求。索赔实质上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在项目实施阶段,当发生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施工风险等意外困难时,项目成本大幅增加,可能大大超过投标时的计划成本,因而应该重新划分合同责任,由业主和承包商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费用,对新增加的项目成本进行重新分配。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项目合同工期,或其它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对公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研究,本人认为要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要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含义、有关关系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合同的常用条款,特别要熟悉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的精髓。
参考文献: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1]李太成,申明亮.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变更研究[J].湖北水力发电,1999(2).
[2]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3]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中图分类号: F5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及特点
在工程建设中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业主的委托,然后对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的设计。所需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承包。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体系。与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和开车等环节的相互脱节现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参与方涉及到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们均以合同关系为纽带相互协作,使得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合同管理任务的双重性
总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强与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发包人的身份,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这使得工程总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双重性。
2、合同参与方多,管理的风险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资质与能力的限制,总承商需将自身资质与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来实施,这就增加了项目的参与方,过多的参与方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性,使项目的管理风险也明显提高。
3、合同的管理过程复杂
从总包项目合同的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除需加强对总包合同的管理外,还需要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管理。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建议
1、合理确定合同范围
在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标范围,而拆迁工程列入工程总承包范围,这给总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征地与拆迁都具有工作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它们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再加上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设计调查深度不够等原因,造成项目开工时间未定,工程数量和拆改方案无法明确确定,到真正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时,实际拆迁工程数量和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应将征地、拆迁工程都不列入招标范围,其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负责实施。此外对于初步设计阶段不能确定的工程量,比如岩溶处理等,也可以采用调价总价合同,分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对于非包干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价,有效减少成本风险。
2、工程节点划分及节点验工计价
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下的节点计价方式,计价节点一般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点进行设置,节点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进度计划,划分清楚、节点大小适中。如某项目桥涵工程节点设置为:基础、承台、墩身、托盘顶帽、垫石支座、架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轨道工程设置为:底砟、面砟、道床、铺轨、道岔、附属工程等;基础房屋工程设置为基础、主体、装饰3个节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将合同总价分配到各节点,按照节点验工计价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项。根据铁路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及工程总承包的特点,采用节点验工计价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验工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业主与总承包商都非常有利,节点计价直观有效,既保证了业主对工程款的严格管理,又减轻了管理协调工作量,对于总承包商来说解决了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阶段的量差计价问题。
3、加强资金管理
在EPC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很大的资金压力,面临业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赔双重压力,所以加强资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对一项EPC工程来说,项目运行过程中资金状态应保持现金流始终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时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影响。为了达到资金管理的目标,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结合施工组织安排,编制详细的资金利用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2)督促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执行,制定合理的审核办法,缩短审核周期。(3)根据工程节点进度和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计价结算工程款,做到不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和违反合同约定。
4、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项目工期、造价和质量的重要基础。EPC工程为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招投标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只完成了初步设计,并没有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待开展施工时,工程范围和技术标准可能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承包方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因此铁路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界定工程范围、职责范围,并且应注重积累铁路总承包合同条款经验,制定有利于铁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范本,减小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适当对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转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条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总价合同,总价包死,将二、三类设计变更纳入到风险包干费中,通过合同条款对分包商构成约束,有效控制成本风险。合同签订后,要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总结自身的经验教训,完善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法,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消除风险,保证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并且最终形成适合铁路EPC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
5、加强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在工程建设往往建设时间比较长、施工过程比较复杂,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发生违约现象,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做好关于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问题。总包单位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证据要以书面或图片等形式为主,并尽量留有业主或在于监理签审的关于合同违约事实的相关意见。然后对其违约证据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以此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要其时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两个方面,即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包括文档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使用和移交等环节。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档案管理和项目验收备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规范和文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总承包项目结束时,要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指合同执行完毕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以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项目部全员参与的活动,应重点对合同的分包方式、签订、相关方的责任划分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审,并将评审中总结出的改进经验运用到下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概述
在任何经济活动中,要取得盈利,必然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里的风险是指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它如果发生,就会导致经济损失。一般风险与盈利机会同时存在,并成正比,即经济活动的风险越大,盈利机会则越大。
由于承包工程的特点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承包工程风险很大,范围很广,这往往是造成承包商经营失败的主要原因。在现代工程管理中,风险管理已成为衡量承包商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2. 承包工程的风险
承包中常见的风险有如下四类:
2.1工程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2.1.1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
2.1.2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
2.1.3承包商的技术力量、施工力量、装备水平、工程管理水平不足,在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例如: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组织措施存在缺陷和漏洞,计划不周,报价失误。
2.1.4承包商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
2.1.5在国际工程中还常常出现对当地法律、语言不熟悉,对技术文件、工程说明和规范理解不正确或出错的现象。
2.2业主资信风险
业主是工程的所有者,是承包商的最重要的合作者。业主资信情况对承包商的工程施工和工程经济效益有决定性影响。属于业主资信风险的有如下几方面:
2.2.1业主的经济情况变化,如经济状况恶化,濒于倒闭,无力继续实施工程,无力支付工程款,工程被迫中止。
2.2.2业主的信誉差,不诚实,有意拖欠工程款。
2.2.3业主为了达到不支付,或少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在工程中苛刻刁难承包商,滥用权利,施行罚款或扣款。
2.3外界环境的风险
2.3.1在国际工程中,工程所在国政治环境的变化,如发生战争、禁运、罢工、社会动乱等造成工程中断或终止。
2.3.2经济环境的变化,如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经常出现,而且影响非常大。
2.3.3合同所依据的法律的变化,如新的法律颁布,国家调整税率或增加新税种,新的外汇管理政策等。
2.3.4自然环境的变化,如百年未遇的洪水、地震、台风等,以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
2.4合同风险
上述列举的几类风险,反映在合同中,通过合同定义和分配,则成为合同风险。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风险条款和一些明显的或隐含着的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
3. 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分析
3.1承包合同风险的特性
合同风险事件是指合同中的不确定性。它有两个特性:
3.1.1合同风险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但一经发生就会给承包商带来损失。风险的对立面是机会,它会带来收益。
3.1.2合同风险是相对的,通过合同条文定义风险及承担者。在工程中,如果风险成为现实,则由承担者主要负责风险控制,并承担相应损失责任。所以对风险的定义属于双方责任划分问题,不同的表达,则有不同的风险,则有不同的风险承担者。
3.2承包合同风险的种类
具体地说,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可能有如下几种:
3.2.1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一般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条款,常见的有:
⑴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例如某合同规定,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则在这个范围内的工程量可能增加是承包商的风险。
⑵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如对通货膨胀、汇率变化、税收增加等,合同规定不予调整,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⑶业主和工程师对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在国际工程中,合同和合同条件常赋予业主和工程师对承包商工程和工作的认可权和各种检查权。
⑷其他形式的风险型条款,如索赔有效期限制等。
3.2.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没有将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面表达清楚,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
3.2.3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不严密。承包商不能清楚地理解合同内容,造成失误。这里有招标文件的语言表达方式,表达能力,承包商的外语水平,专业理解能力或工作不细致等问题。
3.2.4发包商为了转嫁风险提出单方面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
3.3合同风险分析的影响因素
合同风险管理完全依赖风险分析的准确程度、详细程度和全面性。合同风险分析主要依靠如下几方面因素:
3.3.1承包商对环境状况的了解程度。要精确地分析风险必须作详细的环境调查,大量占有第一手资料。
3.3.2对招标文件分析的全面程度、详细程度和正确性,当然同时又依赖于招标文件的完备程度。
3.3.3对业主和工程师资信和意图了解的深度和准确性。
4. 合同风险的对策
对合同风险一般有如下几种对策:
4.1在报价中考虑
4.1.1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
对风险大的合同,承包商可以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为风险作资金准备。
4.1.2采取一些报价策略
在国际工程中,许多承包商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
4.1.3在法律和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书使用保留条件、附加或补充说明。
4.2通过谈判,完善合同条文,双方合理分担风险
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文,使合同能体现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
4.2.1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予以详细地具体地规定,防止意外风险。
4.2.2使风险型条款合理化,力争对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性条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独立承担风险。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准时开工,则同时应规定,业主在规定日期内为承包商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的入关办好各种手续。
4.2.3将一些风险较大的合同责任推给业主,以减少风险。当然,常常也相应地减少收益的机会。
4.2.4通过合同谈判争取在合同条款中增加对承包商权益的保护性条款。
4.3购买保险
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一般在招标文件中,业主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
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4.4采取技术的、经济的和管理的措施
在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采取技术的、经济的和管理的措施,以提高应变能力和对风险的抵抗能力。
4.5在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
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这是一个很好的,也是被广泛采用的对策。
4.6其他对策
4.6.1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
4.6.2与其它承包商合伙承包,或建立联合体,共同承担风险等。
结语
通过对工程承包合同中荐在风险的分析探讨,能使承包商有效地对合同风险进行管理,从而规避风险、管理风险,尽可能地取得盈利机会。
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当然是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种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不合格的合同主体。
2.合同条款不平等。工程承包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鉴于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的特点,个别业主常常倚仗着僧多粥少这一有利的优势,对承包商蛮不讲理,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业主部门。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强加种种不平等条款,赋予业主种种不应有的权力,而对承包商则只强调应履行的义务,不提其应享有的权利。承包商如果在拟定合同条款时不坚持合理要求,则会给自己留下隐患。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反映只有靠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但有些合同由于一些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一些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还有些合同对承包商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笼统地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合同内容不完备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使得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合同,由于这些国家过分强调独立自创,通常不愿意沿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条款,而他们自己制定的一些法规或合同条例往往很不完善,遗漏事项颇多。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常常找不到合法依据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制订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保证。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二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选派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学习深造,委托培养这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精确度、技术性很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近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许多成就,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在交通建设领域也成果丰硕,全国高速公路、铁路网基本建成。问题也随之出现,数十万的筑路大军面对日益萎缩的市场,接下来该往什么地方走,成了全行业最关心的话题。庆幸的是,国际工程市场正逐渐扩大,需要大量技术人才参与到国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国际工程承包涉及门类的广泛性、分布地域范围的广阔性、接触不同民族文化的多元性、以及不同货币汇率的多样性 ,在机遇出现的同时,面对的问题就更多更复杂。作为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管理好合同就显得极其重要。合同管理的范围涵盖了某项承包工程所覆盖的全部领域,包括主合同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单元及子项工程以及主合同派生的各分包、采购、运输、保险、融资、劳务、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许可等各类合同。经营企业就是在经营合同,执行合同就是经营活动的主线。企业尽力以合同的方式寻求获得最大利益,同时保障企业尽量少的承受风险。
二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合同签订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项目信息阶段开始孕育到签订合同,即合同前阶段,都应该属于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因为这个漫长的孕育阶段为合同条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此阶段,我们应该重视信息收集、条件培育、感情基础培育。合同管理需要跟随项目的生命周期,不可间断、中止,与上述时间和空间范围要吻合,要符合实施工程项目的管理规律。综合有利条件优化管理,明确目标,可将合同工期分解,将合同要求及责任义务与项目阶段的划分有机结合。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一般由几个部分构成,主要包括招标信息管理、现场考察、投标书制作、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四个过程,其中投标书制作与合同谈判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
1招标信息管理
招标信息的采集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整个国际工程承包的第一步,率先抓住国际市场上最有价值的招标信息就成为我们赢得一个完美开局的头等大事。招标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取:
① 从招标广告、相关专业机构的信息公布、专业刊物等公开信息中筛选出适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的信息。
② 通过政府部门、企业等国际社会服务机构获取适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的信息。
③ 在国外设办事处,从办事处建立的关系网中探取适合本公司业务范围的信息。
④ 在当地设立机构,让机构不定期的回传当地最前沿的招标信息。
⑤ 与海外大使馆建立联系,获取信息。
⑥ 关注竞争对手与合作伙伴,从他们那里获得招标信息。
⑦ 对海外市场周密调查,结合其国情,提前规划出该国切实需要的项目,为他量身订做出适合的各种建设方案,最后提交给该国的相关部门,帮他融资做买方信贷,从而在该项目中获取更大的话语权。
2现场考察
在招标文件取得后,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是十分重要的。在此过程中,合同人员需全程跟随,了解各项有利于承包商的条件。考察项目包括:
① 项目现场情况,针对线路工程,路途自然条件等;
② 当地市场是否可以得到项目需要的资源以及其价格水平;
③ 影响项目运输的交通情况;
④ 该地区在未来政局是否有大变化;
⑤ 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描述不清晰的地方,确认现场具体情况;
⑥ 当地货币是否稳定等。
3投标书制作
在投标书制作阶段,需要合同人员从专业的角度对招标文件进行讲解。预算人员依据招标文件对工程造价进行计算,避免由于预算人员对于招标文件的领悟程度差异,可能会出现的漏项、重项等失误。商务合同条件是否苛刻、支付条件、风险分担是否合理等,合同人员都必须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去。对招标文件中以下各项应特别注意:
① 多长时间的投标期间;
② 投标保函额的大小。当投标保函额过大时,需要防范业主通过诈骗赚取投标保函;
③ 投标资格有无特别限制或优惠;
④ 工作量、技术难度大小以及技术标准的高低等。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做到不盲目投入到自己企业不能胜任的工程当中。
⑤ 业主的信誉、经济实力、评标标准以及外部监理等。
通过对这些关键点的考查,避免公司陷入工程泥潭。
4中标后的合同签订
中标后,合同人员即将面对的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其中涉及工程款支付、索赔、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调价标准等,此时业主占主导地位。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要是非分明,在重大问题上,把握住原则,避免为后期工程进行埋下无处可避、无法转移的重大隐患。承包商必须把握的条款主要包括:
① 工程款支付条款。作为一家承包商,如果业主在这个条款上,设置的陷阱过深、过于复杂或过于苛刻,并且坚决不同意修改时,承包商可以以强压手段进行谈判,比如提出“退出”。
② 仲裁条款。对于我们国际项目承包商而言,仲裁条款是把利剑,关键时刻可以斩断使我们窒息的锁链。包括仲裁院的选择、仲裁模式的选择、仲裁程序进入条件的选择等。
③ 变更条款。实际工程中,经常会出现工程师的纠正指令与变更指令混淆,以纠正指令进行变更活动的情况。
④ 逆编者译条款。当双方出现由于合同的歧义而引起分歧、争端时,合同解释应背离编写者的意思。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
合同管理要靠管理机制和体系,主责部门和主责人员是执行者。一般项目部自己的合同工程师,当然要对项目经理负责。为避免由于能力的局限及情况的复杂,引发重大损失,公司应通过加强普通项目人员的管理,让员工都熟悉合同、了解合同、掌握合同,以便能在工作中掌握主动,抓住每一次索赔的机会,创造更多利润。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学习班与工程进行中的变更索赔两项。
1合同管理学习班
普通工程管理人员直接接触工程一线,对项目一线情况的动态变化最为了解,他们能够最充分的理解合同,掌握合同赋予承包商的权利,对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工作范围有着比较清楚地认识。当业主企图以变更指令要求我们完成合同规定之外工作,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获得额外的利润,避免出现干了活,没有计入工程量,或者付出多,回报少的情况,白白丧失了本该属于承包商的利润。
此外,当工程计量、计价等出现争端,数额过大,最后不得不采取仲裁决定胜负时,由于我们一线管理人员,人人都有合同意识,不给业主留下把柄,并为公司以后的索赔创造条件,保留证据,保证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2工程进行中的变更索赔
随着工程的进行,对于一个承包工程的合同而言,风险是不可能完全规避和防范的,各种风险存在是常态。这就要求我们时刻准备应对风险,把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甚至是把风险转化成创造利润的机会。这就需要我们有很好的变更索赔意识及非常好的变更索赔能力。FIDIC合同规定,承包商索赔必须在索赔事件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索赔通知,否则丧失索赔权利。如果由于承包商人员由于对自己的业务范围认识模糊,不能及时提出索赔,很可能会丧失索赔机会。
四项目完工后的合同管理
项目完工后,合同管理工作并没有结束,最后的一些工程结算、验收、资料的提交等都需要按照合同执行,并且此时最容易出现争端,只有前期很好的理解合同,才能避开那些容易发生的争端。但是,当涉及到承包商核心利益的争端发生,必须采取措施,聘请法律顾问,全民参与索赔,迅速整合索赔资料。
此外,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变更索赔事件的整理,总结这个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合同管理人员应把此被动条款与工程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并存档,对于成功索赔的款项,也应该详细分析并存档,从而建立一个合同条款库。把这些条款与工程实例详细列出,供全公司合同管理人员交流学习,从而从根本上迅速提高整个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极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着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固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制度网格: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3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项目合同的概况
由于EPC项目是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EPC合同是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的简称。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在实践中,对于此类项目,业主宁可支付相对较高的费用,也期望在合同中固定价格、固定工期,并保证项目成功建设,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和自己分担的风险具有更大的确定性。EPC合同正是FIDIC在理解、承认并尊重业主的这种愿望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的。
二、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阶段
项目前期阶段组建项目投标团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定,主要工作有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分析研究与沟通,合同文本及报价文件等的审查工作,对合同文件逐条审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中规定存在合同条款偏差,为中标后的合同谈判打好基础。
中标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为了尽可能的减少项目执行中不必要的争端,合同谈判前,将合同草稿送审相关部门,合理采纳各部门意见。主要做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分析有利因素、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
1、主要有利因素
1)项目产品定位高、运输便捷、获利能力强、可实施性高。
2)项目投资方履约能力强、人际关系好,容易沟通。
3)该项目技术成熟、公司各专业设计人员齐全。
2、主要风险及规避措施
1)风险一:原材料、设备涨价风险;措施:尽早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2)风险二:业主付款手续比较复杂;措施:及时制定相应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专人和业主沟通。
3)风险三:项目总工期短;措施:严格按照制定的详细可行进度计划执行,及时纠正偏差。
4)风险四:当地工农关系复杂;措施:由业主牵头,双方派专人与当地政府及时沟通解决。
合同条款别注意的几个方面是:工作范围、供货范围、技术协议、竣工试车及验收条款、工程量计量方法、工程款支付、总体进度要求、工程/合同变更、不可抗力、保险以及HSE等。最终该总承包合同参照FIDIC条款和国内施工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及与业主商定的合同条件形式达成了共识,签订了合同,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
三、项目实施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以后进入合同实施阶段,组建项目部,其中合同管理部在这一阶段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项目分包、采购合同及合同变更等管理纳入计算机管理,建立合同台帐。
1、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首先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实施依据是合同,所以在合同交底时组织了项目执行的各部门主要人员到场,明确合同要求,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重点内容主要有工作范围的确定、总体装备水平及输入输出产品要求的工艺方案的确定、工程量计量方式、与业主合同界面的划分、变更条件及程序、试车及产品验收要求等的交底,特别强调的是合同承包范围项目设计优化的原则和细节,再结合前期对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此项目的分包合同涉及到技术服务、采购、施工等类别,设备采购有国内、国外设备,从弱电到高压供电、从非标加工到整机采购,种类繁多,要按照程序文件进行管理。
1)根据项目总体工期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分包及设备采购计划,招标文件和技术规格书。
2)对分包商进行综合审查,参照以往合同执行情况,提交合格分包商名单,确保分包合同的顺利履行。
3)根据批准的分包计划,按程序安排分包招标活动,聘请专家、联系纪检审计人员,按程序审批合同手续。
4)与批准的分包商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
5)合同价款的支付和货物的催交,按照支付程序通知财务部门,落实支付情况,对合同货物进行监制、中检、催交,保证合同货物能够按计划到达现场。
四、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工程建设过程较长、较复杂,容易产生违约现象,所以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是合同管理中处理最多的工作。
1、违约定义依据
一方是否违约是依据合同对该方的工作要求定义的,所以项目部应首先组织研究、理解合同中对双方的要求。
2、违约证据收集
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尤其是书面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违约证据应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物证的原则”。应尽量为书面、图片等直观形式的证据,应保存好原件,并应尽量保证是有监理等第三方予以见证违约事实的资料,如签审意见,提高违约证据的有效性。总承包项目部在与业主的联系文件中加入了监理审核栏,通过监理见证事实。
总承包单位面对的违约事件较多,应注意全面收集证据。收集完后应分析证据的有效性,对证据进行分类,对重要的证据应加强保管,尽量采用存档的形式保管,有利于保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的效果。违约证据应全面反映违约行为,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提高违约证据的有效性。
如为了全面规范地收集物资合同履约情况,笔者设计了“××项目物资供方人员现场服务记录单”,将系统调试过程中物资供方人员到场指导及消缺情况予以记录,将时间、事件、人员情况形成统一格式的书面记录,并由相关方签字确认。本表格应在设备厂家工代服务结束或阶段结束后办理,主要由项目物资部人员落实填写,各方会签确认后交项目物资部存档。
3、合同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都有履行抗辩权,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抗辩权是对抗辩权人的一种保护措施,应合理有效利用。对于总包合同,总承包方可能遇到总包合同款支付无保障问题,这时要应用不安抗辩权。
4、索赔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诉讼具有时效性,通常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FIDIC合同条件中一般规定索赔通知于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如未能按时提出索赔,就失去了就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力。所以,当发生违约事件或变更通知时,项目部一般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通知。
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一、 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根据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大部分工程的招标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对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者需要进行复核,这不但直接影响到投标报价以及中标的机会,更为中标后竣工决算审计提供依据。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当投标人大体上确定了工程总报价以后,可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某些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提高报价,而对某些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降低所填报的单价,因为固定单价合同是以实测工程量及投标所填报的单价结算工程款的。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更应该特别引起重视,工程量估算的错误可能带来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因为总价合同是以总报价为基础进行结算,如果工程量出现差异,可能对施工方极为不利。对于在复核中发现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错误,应要求建设方对于工程量予以更正,如果建设方不予更正且对投标人不利时,投标者可在投标报价说明中注明:工程量清单中某项工程量有较大偏差,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投标报价还应与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紧密结合,尤其是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力需用计划及新工艺、新材料等内容。如果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出现偏差,审计单位可能在最终决算时核减相应偏差的费用,直接影响最终决算额。
二、合同谈判阶段合同管理
在合同谈判阶段最应重视的条款为价格调整条款和合同款支付条款。
(一)、工程承包范围、内容
在合同中,承包范围和内容非常重要。很多实例表明,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和招标文件范围存在偏差,承包人可就这些内容与发包人进行讨论,并争取明确为: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这将为施工中工期和费用索赔打下坚实基础。
(二)、合同价款调整条款
对于工期较长的建设工程,容易遭受货币贬值、通货膨胀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给承包人造成较大的损失。价款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的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
无论是单价合同或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是否调整和如何调整合同价款。合同计价方式及价款调整方法共同确定了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价格,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经济利益。在工程实践中,因经济发展、通货膨胀等原因,导致费用增加的几率远远大于费用减少的几率,因此价款调整条款成为合同谈判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发包方、承包方争议最大的内容。但越是这样,越应在条款中详尽明确的阐明,避免在合同实施中产生纠纷。
(三)、合同款支付条款
合同付款一般分为四个阶段:预付款、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在施工中上述付款很少出现因支付不及时而支付承包人利息,因此该条款对承包人的经济效益、成本及进度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合同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于1999年12月24日颁发了修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大部分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管道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均使用此合同文本。该合同文本分为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其中,专用条款因是合同双方商谈的结论性文字,使其成为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及解决争议的依据。
(一)、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的责任中最重要的有: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施工所需水、电、通信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合同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共道路的通道及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主要道路,并满足施工需要,保证畅通;提供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办理施工许可及其他施工所需的申请批准手续;协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等。
在工程实践中,很多现场不具备或不能满足以上条款的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后会要求承包人来完成部分工作,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承包人应尽可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并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提出费用索赔及工期索赔。
(二)、合同计价方式及调整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主要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人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当采用可调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那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举例说,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字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
所以在施工中,工程变更、洽商及现场预算外经济签证的收集整理以及确认,是合同经济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增加工程量,利用投标时技巧性的不平衡报价,才能增加项目管理的收益。对于可调价格合同方式,除了上述因素外,材料、人工、机械价格的调整及政策调整也是项目部多关心和收集的材料。对于收集到的材料,项目部应登记造册,并完成编号、编码,确保在传递和结算中不漏一项、不丢一张。
2、总价合同方式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或包死价合同。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或者说没有设计变更时,业主给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两种。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投标期间相对宽裕,投标人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虽然在投标时承包人考虑了一定风险,计取了风险金,但仍然避免不了出现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情况。为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发生重大工程变更,累计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或者其他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因此需要在合同约定重大工程变更的含义,累计工程变更的幅度以及何种特殊条件才能调整合同价格及如何调整合同价格等。
许多财政投资的项目多采用这种合同模式,其目的就是为了控制财政预算支出,所以除非发生重大变更,否则合同价款极难调整,承包人对待此类合同应慎之又慎,在项目管理中也应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加快进度,降低物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可调总价合同是一种相对的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对承包人而言,风险相对较小。
对于建设周期在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可调总价合同而非固定总价合同,同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人工费及材料费的上涨;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国家或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等。
3、成本加酬金合同
一、分包合同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工程协调。合同中需明确所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以及为承接工程所承担的相关任务,对于各专业的工程界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划分跟合理的搭接。(2)价格协调。总包合同的报价中包括了分包合同的报价,分包报价水平直接影响到总包合同的造价以及竞争能力。分包合同是在总包合同签订后才进行签订的,因此,分包商应该积极配合总包商进行总包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双方的最大利益。(3)时间协调。分包合同要像总包合同一样,明确有关分包商工作的时间期限以及工程中合作部门间的时间关系,明确工程延误后的所有责任问题。(4)技术协调。分包合同中应该明确指出各分包队伍的具体工作职责及该队伍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确保工种间的技术协调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完成。(5)风险协调。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往往都会有风险的存在,一般总承包商会将自身和容中的风险分摊在分包单位上,所以分包企业应该认真分析分包合同,为工程开展和面临的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此外,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工程内容的变更等问题,随之而来的将是合同变更,分包商需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在工程出现问题而需要索赔时,为确保双方利益,分包商需要全力协助承包商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前,除了认真了解分包合同之外,还要仔细了解工程施工的某些相关部门及单位,比如其他分包商,要了解分包商的大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以确保工程开展过程中能够良好的配合,确保施工进度,还有材料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一定要降低工程风险,保证工程的整体进度。
二、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需要监督和控制的有施工成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分包合同展开的,是一个全面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因此,施工监督过程便是分包合同的履行和管理的过程,需要分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中,需要认真分析合同,认真做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1)业主。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商会有同业主打交道的时候,在同业主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要同业主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为后续合作打好必要基础。(2)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对整个工程方案的和施工效果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工程的变更同设计部门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因此,分包商应该格外重视设计部门,同时还可以通过设计部门对施工进行优化,方便工程的顺利进行。(3)监理。监理,是负责管理整个施工工程的预算、进展速度等问题的部门,分包商同样需要认真对待。(4)其他分包商。搞好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对工程的开展同样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部门间的合作,工作的协调开展,对项目实施同样至关重要。由于分包商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涉及到业主、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多方面人员,又要时刻因对工程中项目变更、内容变更以及设计变更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特点便是动态性。
三、工程施工中的索赔问题
一是工程变更。这是最容易引起纠纷和索赔的问题之一,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出于某种原因对承包方提出修改、减少或增加部分工程量。二是工程延误。在工程项目进行小部分变动时,工程变更的设计图和相关资料业主没有按时交付承包商,造成工程延期;业主或监理人员要求改变原合同施工顺序,造成工程延期。三是工程停工。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纠纷引发的索赔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不能按时提供分包商关于工程施工的所需材料、设备及施工费用等。第二,总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像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第三,总承包商对分包商提出了有关分包合同内容外的额外要求。如果是工程中出现的不太严重的问题,分包商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继续保证工程进度,双方尽可能的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将损失降到最低。内部索赔问题,真正需要的不是盈利,而是重在解决目前所碰到的问题。
工程分包在提高工程效率,提升工程质量方面做出了突出的的贡献,对于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分包合同的具体实施展开分析,希望能够给今后的工程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我国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