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计量范文

时间:2023-07-02 0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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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计量

篇1

2、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篇2

一、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其中,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确定租赁资产的折旧期间应依租赁合同而定。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作为折旧期间;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选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因此,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所以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例如,基本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未使用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等。

3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例如,固定资产使用强度比正常情况大大加强,致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替代该项固定资产的新产品的出现致使其实际使用寿命缩短,预计净残值减少等。此时,如果不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必然不能准确反映其实际情况,也不能真实反映其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因此,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应相应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例如,某采掘企业各期产量相对稳定,原来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年度复核中发现,由于该企业使用了先进技术,产量大幅增加,可采储量逐年减少,该项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已发生重大改变,需要将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发生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企业发生的一些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能涉及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如对某项机器设备进行检测时,发现其中的电机(未单独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将其拆除,重新安装了一个新电机。在这种情况下,当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成本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导致固定资产成本重复计算。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2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篇3

(一)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由此可知,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取得方式下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包含的内容构成会有所不同。如对于外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二)其他计量属性为辅在新准则颁布后,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在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基础上,也涉及其他计量属性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现值计量的运用。其一,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此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购买价款确定,而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其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即在对固定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摊时,需要以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分配标准。此时,运用了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二、固定资产后续及终止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二)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探讨

(一)历史成本为主、其他为辅的计量属性是适应现实的必然性要求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

篇4

固定资产是每个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基本因素,也是单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如何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的计量、折旧以及它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其效能,对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单位的竞争力,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满足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确认条件是指: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主要包括购买、自行建造、融资租入等,取行的方式不同,初始计量方法也不相同。

1.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等。有时,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有可能会延期支付,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项物资,应按实际支出的购买价款、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企业采用融资租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仍然属于出租人,但由于资产的租赁期基本上包括了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租赁资产所能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采用与自有应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一),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预计有形损耗或无形损耗;3.法律或者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二),固定资产折旧范围,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各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计提的折旧,应当根据用途分别计入当期损益,管理部门计提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计提的折旧计入销售费用,未使用固定资产,其计提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不同的折旧政策直接影响产品和劳务成本中的折旧成本的多少。即使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 折旧政策的改变都会使企业在同一期间的可分配利润金额有所差别,从而影响企业分配。为了更好的调节企业中各方的利益,我们必须采用合理的办法,来对企业进行合理分配。

做好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是重要中最重要性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提高企业领导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会计法》规定:“负责人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单位领导必须认真执行好《会计法》,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起到带头作用,这是解决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

2.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由于职责不明,有些企业没有明确的手续,致使固定资产流失;早该报废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的反映。企业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不能定期清查、盘点,造成固定资产账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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