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 0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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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内部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主要是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为形成新的企业用人机制,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依法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能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应当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企业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要有记录。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确保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良好绩效,才能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做好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是企业稳步发展的根本[1]。
3企业外部合同管理
3.1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当事人的合法资格及合同的主要条款;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履约能力;监督当事人对不能即时清结的经济往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督促、检查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检查变更或解除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检查无效合同和利用合同违法的行为。
3.2合同的订立的审查
企业订立合同应注意审查以下内容。第一,订立合同应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人经手,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欺诈。第二,合同文本尽量由本方提供,如对方提供,则应更加严格审查,尤其是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陷阱。合同落款应标注签订日期,并加盖骑缝章。第三,合同履行是否全面,是否会导致企业诉讼风险、利益受损;慎重对待合同纠纷,妥善处理。
3.3定金合同的审查
定金合同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使用频率高,应当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在经济往来中,使用定金担保合同的履行是重要手段。定金法则具有特殊性。买方向卖方交付定金时,在当事人一方着手履行合同前,买方可以将其定金抛弃,卖方可以将其定金加倍返还而解除合同[2]。对于定金用语上,一定要注意,不能把“定金”写成“订金”“。定金”是法律专用术语,发生特定的法律效力。而“订金”则是一般日常用语,不发生“定金”法则。有的合同当事人,为日后毁约留后手,特意将“定金”写成“订金”。对于没有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的当事人而言,容易埋下隐患,终将吃亏上当。此外,定金兼具担保方式与违约责任两种属性,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性质,若无特别约定,定金性质为违约定金。由此可见,定金与违约金都是针对违约行为的,若二者并用,一则有悖于违约金的补偿性,使违约金具有了惩罚性;二则会造成非违约方的不当得利。所以,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3]。
3.4合同附随义务条款的审查
随附义务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以买卖合同为例,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出卖人应将关于买卖标的物的法律上的种种关系告知于买受人。这也就是出卖人的告知义务。如果出卖人占有某项书据,应将该书据交与买受人。二是,标的物的危险,在交付前,已应由买受人负担的,出卖人于危险转移后,标的物交付前,如为标的物支出费用而属必要的,则应根据委任的规定,属于非必要的,应依据无因管理的规定,向买受人请求偿还。这也就是买受人之费用偿还义务[4]。
3.5合同争议条款的选择策略
争议解决方法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如何设置争议条款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合同争议解决方法分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对于争议不大的纠纷,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般即可解决。对于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提交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的弊端在于,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靠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觉履行。第三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从广义上讲,可以分为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育仲裁等类型。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后两种仲裁形式属于行业性仲裁。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民商事仲裁方式。民商事仲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采取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选择商事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优势在于,商事仲裁一裁终决,快捷高效。并且,商事仲裁不公开审理,媒体也不能公开报道,这样就有利于保护合同争议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3.6建立合同备案制度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涉及签订各种合同事宜。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备案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经办人或管理人。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应当设置法务部,配备专门的法务人员进行合同的日常管理。重大合同则需要上报企业高管审批。企业的全部合同都应该在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归口管理。
3.7建立重大合同公证制度
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公证以自愿公证为原则,以法定公证为例外。法定公证事项又称为强制公证、必须公证,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企业发生不动产的买卖、分割、转让、抵押、拍卖和出租等重大利益变动行为时,最好以公证的方式签订合同,以减少合同纠纷和欺诈。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公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合同总类繁多,其中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涉及营销的收费合同和供用电合同,一类是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不但合同的种类繁多,而且数量也多。这势必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合同管理工作也难免存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公司合同管理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管理的模式问题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一般采用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而当前公司合同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部门,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
(二)合同管理的制度问题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合同没有归口管理,合同专用章使用比较混乱,合同管理没有纳入考核等等。
(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审查制度执行不严
合同谈判、审核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合同经办人是否有授权;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这三个矛盾在合同生效前如未尽到注意义务,合同生效后很可能产生更大的矛盾。
(四)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管不足
在合同产生的前期阶段,企业往往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合同履行监控不足经常体现在:一是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二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没有进行跟踪,不能够利用合同管理这个手段对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两个方面:
1、对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制度。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在实际中是有相当的困难的。建议合同章由专人保管,各类合同在需要盖章的时候,需在合同章保管人员面前当面加盖。
2、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由于公司的业务部门多、涉及面广,因此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某个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建议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签订权限,以及相应合同的负责人,并且不定期检查合同台账,做好监督。
(二)切实把好合同签订审核关
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确保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充分发挥公司法律专职的作用,为合同管理增加一道“专业知识”的防火墙。公司的固定合同版本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一要选好人员,二要组织好在职学习,三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企业应当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企业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等,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目前在某些电力工程建设中存在虚假招投标的现象,资质文件内容缺乏真实性。某些单位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不正当利益,从而使自己获得了利益。因为虚假招投标的出现,导致招标方与投标方关系紧张,不和谐,不仅损害了一方利益,还不利于电力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投标管理目标模糊
招投标工作中,相应人员的管理目标不明确、管理界限不明晰。部分电力工程在招标中通常采用综合评分的形式,这种方法很难达到公平。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缺乏对经济指标的充分分析,自身的工作能力有限,无法对对方的经济实力、综合能力、技术创新程度做出有效评价,招投标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因此导致招投标管理不利情况的出现。
3.招投标制度不完善
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部分人员对本职工作掌握的不够,同时自身的专业技术受到限制,不能有效发挥出招投标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同时现行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内容不够细化,不能发挥出管理制度的指导作用,管理制度内容不够规范,相应的条款内容不合理,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影响到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还对整体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二、电力招投标合同管理的优化对策
1.打击内定现象
虚假招投标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投标人员内定,向对方提供了虚假的信息、资料,为避免内定情况的发生,要严厉打击内定现象,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先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目标及管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确保招投标工作的有序进行。某电力工程严厉打击招投标内定,对招投标工作人员提出更为严格、专业的技术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招投标工作及时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内。及时确定招投标管理内容,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在监理合同管理组织时,不断提升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心,促进招投标管理模式的进一步优化。
2.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
当前电力工程招投标中主要采用这两种方法:综合评标法、最低价中标法,相应人员应积极掌握评标方法,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方的专业技术、综合能力等进行分值权重,以科学、公正的方式核实投标方信息。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严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为确保投标方完成工作的基本能力和资格,要求投标方及时出示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有企业章)、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企业简介,传真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上资料真实、齐全才能有效获得投标资格。同时对投标方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综合实力、组织能力等作出科学评定,有效提升投标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在考评对方实力中,积极采用综合评标法来进行评标,及时核实评标信息的真实性,只有这样方可更好地保证评标结果的严肃性。
3.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
建立并健全综合评标管理制度,对现行的评标制度进行及时补充与完善,积极体现评标管理制度的细化。进一步改革综合评标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手段,体现竞标的合理性,有效避免不正当、恶意竞争等事件的出现,公正的考评企业的信用程度,同时结合相应的经济指标、技术能力等,展开对企业的深入调查,保证整个招标过程透明化。及时处理竞争单位的各项经济指标,采用公开化方式,进一步完善评标制度。健全招标工作与承包相结合管理制度,将招标工作与承包任务有效结合,从而发挥出这两者的优势,在此基础上,不仅提高了招标工作的时效性,还促进了整体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规章制度完善,不断提高公众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和谐、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公众的诚信教育和守法教育,以规章制度有效约束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将企业身份、工程质量、服务能力等信息记录,并加大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力度,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严格招投标合同管理,认真编制招投标文件,更好的保护双方权益,加强招投标人员培训,有针对性地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及时核实中标人文件内容的实质性,对于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条款及时提出,并进行有效修正,以合同共赢方式,有效增强招投标合同的约束性和法律效应。
4.强化领导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方式中一种常见的形式,其在企业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已经逐渐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管理及科学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一、简述企业合同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在企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与诸多企业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发展的关系,由于在合作过程中,势必会出现相关决策上的分歧与不可确定的问题,为使其合作更进一步的发展,则需建立相应的文件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合同具有多方性效应,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建立避免了企业之间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导致生产活动受阻或者终止现象,从而为企业相关经济活动正常实施提供有力保障。鉴于以上所述,合同的重要性就在于对相互联系的企业之间对其权利进行规定,同样对违反规定所需的具体赔偿措施也会做出规定。总而言之,合同的建立有利于多方利益的保障,进而对企业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得以对企业相关活动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保证相关单位的履行有效性,很大程度上避免相关合同纠纷问题的发生。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相关企业管理人员虽然已经逐渐意识到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管理及科学生产经营的重要性,然而在具体的企业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管理意识与相关管理知识严重不足,致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出现合同纠纷及违约等合同问题,就合同管理所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能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约人资质不具备签约条件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相对人的资质审查工作特别重要,其企业规模,单位资质,信誉等级等方面的调查对于合同主办部门及其主要,然而在实际签约过程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足、专业素养不够,导致与具备签约条件的主体进行签约有可能致使合同无效,对合同主办部门造成一定的损失。
2.合同内容不完整
在合同管理人员编制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其专业素养不够,内容上存在诸多问题,对相关内容表达不具体,致使相关企业对该内容造成误解,从而产生不利于合同实施的后果。另一方面,合同内容表述过于简单,过于宏观,不详细、不科学,很容易造成双方出现合同纠纷。
3.审核阶段流于形式
合同的签订离不开合同的审核阶段,通常在合同签订前,需进行经济,技术及法律的三方审核,从而确定合同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合同内容中所涉及到的技术,相关领域等客观因素确定合同的审核部门相关人员或部门。然而审核部门在审核同时,通常对合同所涉及到重要内容未提出相关审核意见,致使合同正常履行受阻,出现合同纠纷,无法及时解决。
4.签订合同当事人未取得合同授权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由合同法人进行签订工作,然而一些企业往往未取得法人授权就进行合同签订,致使合同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就会出现处理困难。
5.企业在合同履行中未行使自己应当行使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具有抗辩权,不可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等,然而诸多企业并不会及时履行。
三、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策略
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的培养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上述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各级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不够,因此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的教育与培养,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纠纷索赔案例的讲述,使其明白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一旦发生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来增强其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从而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做到更加专业与谨慎,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2.建立专业的合同订立机构
建立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鉴于合同本身特征的特殊性,订立合同与企业内部生产管理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需建立职业的合同订立机构。在其构建组成上,可以由企业法律顾问及法律部门共同制定,使其更具有专业性及法律性。
3.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各个企业的发展规划与生产经营管理模式都存在差异,因此应建立不同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共同协作,法律部门作为合同签订检查的统一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则需配合该部门的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汇报工作,形成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4.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作在合同管理的每个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应切实做好控制工作,对合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避免较大问题的出现。这就需要认真审查双方单位的资质,在签订合同人上,对除法人外的授权书进行仔细审查;在合同内容编制上,应做到事无巨细,内容表达清楚无误。最终由相关法律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批,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完整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对于企业稳定发展及正常经营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只有内容严密完整的合同,才能具备科学的管理手段,降低违约现象的发生率。科学的合同管理对企业与市场顺利对接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的自身利益得到了有力保障。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会使得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作者:罗娅萍 孙慰 单位: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1]王艳玲.试析工程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2012,06:43.
一、前言
煤矿资源是工业生产离不开的重要资源,同时煤矿企业作为煤矿资源的管理和开发部门,肩负的责任重大。煤矿企业在社会上存在的方式是特殊的,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煤矿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不同。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重要的管理组成之一,在煤矿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煤矿企业的每一项生产都伴随着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签订也是保障合同双方利益的关键,因此只有做好合同管理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管理的有效性。但是企业的生产特点决定了很多煤矿企业长期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只关注煤矿资源的产量而对经营状况不重视,导致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对煤矿企业造成的损失不可估计,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二、分析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合同的管理方面不规范。随着合同管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广大煤矿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因此,相应的煤矿合同管理制度及组织开始建立。但是纵观整个煤矿企业,并没有做好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工作,存在的问题突出,容易给煤矿开采工程带来一定的困难和影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缺乏专业人员管理。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从而避免出现问题,引发纠纷。对于合同的有效性管理工作来说,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的参与,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甚至很多煤矿企业根本没有设置针对性的管理部门,只是由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也就是一人身兼数职,合同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其他部门管理人员来兼职的,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精力,大大降低了合同管理的效率,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效果不尽如人意。在合同管理人员上,有的人员并非是专业管理和法律专业毕业的,而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半路出家,导致实际的学识和能力无法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2)合同拟定缺乏专业性。同其他企业一样,煤矿企业的合同拟定也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负责这个部分的工作,但是在实际的情况当中,很多煤矿企业合同的拟定都是由业务员自己来进行的,因此容易出现考虑不周到和条款制定不合理的情况,导致所得到的合同缺乏专业性,不能很好地推动合同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果。试想在合同的拟定过程中,如果都是一个人独立完成的,那么从行为性质上来说就相当于自己拟定合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这样的拟定程序本身是无效的,并且拟定过程也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具有说服力和客观性。(3)煤矿企业对合同的拟定工作不重视。很多煤矿企业对合同拟定工作不重视,由于煤矿企业本身属于生产类型的企业,所以很多煤矿企业的通病就是只重视生产,错误地认为只有促进煤炭开采量的提升才是煤炭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对于合同管理没有重视,甚至把关于对合同的管理错误地认识为盖章。在这种错误观念的影响之下,人们在合同管理中投入的各方面资源过少,从而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2.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鉴于合同管理对促进煤矿企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很多煤矿企业也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规定,使其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指导的作用,但是很多管理规定只是流于形式,没有从根本上落实。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就是规章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没有联系煤矿企业的实际,仅仅是从理论基础上考虑问题,势必会导致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社会实际,甚至在执行过程中根本不能促进企业的良好管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态度过于随意,缺乏严肃性,对于合同的签订工作不够重视,同时本身缺乏法律意识,对于一些细节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处理能力,容易使得合同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甚至有些煤矿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将顺序颠倒,没有签订合同就进行业务的开展,然后再找个时间补充签订合同,这样容易在出现纠纷的时候难以进行维权;或者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损害企业的利益,借机中饱私囊,在合同签订的环节做了一定的手脚,严重损害整个煤矿企业的利益。(2)缺乏专业的监管部门。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离不开专业的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他们能够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发挥促进的作用。但是分析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可以发现,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的双方都不是非常了解合同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缺乏专人来进行监管,只是盲目地进行合同的签订,而对于合同中所涉及的款项、货物等没有深入的了解,对于合同签订后如何促进合同更好地履行,缺乏专业的认识,从而导致在合同条款的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要求来进行,最终出现违约的现象和纠纷。一些合同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因此,就合同签订中的一些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整理出来,就容易导致合同中的事项根本无法履行,导致合同成为一纸空文和摆设,不能发挥出本身应有的作用和效果。(3)合同签订内容不统一。合同的签订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象的变化非常大,因此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很难达到有效的统一。但是受到合同签订对象及签订水平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合同的条款及信息不完善的情况,甚至合同的拟定错误丛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合同的法律风险。此外对于不同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合同内容也存在着差异和变化,因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调整和加强。
三、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有效性的策略
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社会的不断发展,煤矿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管理,做好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发展的程度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各项工作的要求和维权意识都比较强,因此也会对于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因此,煤矿企业必须不断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增强,依据法律法规办事,这样才能促进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鉴于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结合具体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策略,促进煤矿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增强。1.合同文本形式需要统一。现阶段的煤矿企业在拟定合同的时候缺乏统一规范的文本形式,导致合同管理增加难度,同时也为广大煤矿企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所以广大煤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生产实际,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使得拟出的合同能够既严谨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利益,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人为操作导致的错误出现,一旦合同双方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促进纷争的有效解决。对于合同文本形式的统一,不同类型的合同所对应的合同类型是不一样的,因此不能用一类合同的文本来作为万能的模板,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合理的调整。2.促进授权和委托制度的落实。煤矿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需要充分结合自身的生产以及经营的情况,由负责人向企业的相关领导提出申请,领导需要就具体的申请进行缜密的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需要将整个合同的签订过程授权给相关的法律机构全权,保障合同签订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够确保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矿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通过授权或者委托方式来进行合同签订的单位或者个人,更要通过制度的落实来确保这部分工作得到比较好的实行。3.促进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分析煤矿企业的合同管理过程,合同的签订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如先开展业务后签订合同,在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等),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广大煤矿企业需要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养,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障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不断完善和进步,促进煤矿企业健康良好发展。只有煤矿企业从根本上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才能确保管理人员培养的有效性,使煤矿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关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问题上,要对培养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更新,使其能够符合当前工作发展的需求,切实推动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得到提升,推动工作的开展,减少不合理合同管理事件的发生,推动煤矿开采工作的更好进行,为该行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作为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需要广大煤矿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想要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需要煤矿企业立足于自身生产实际,分析自身在现代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不断促进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得到呈现,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事项,推动行业的合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升行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贺林.煤矿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管理观察,2014(08).
[2]刘涵.浅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内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审计,2016(05).
其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由于员工在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时,对劳动合同的责权利认识不够,认为自己在企业已工作多年,劳动合同只是履行一个手续罢了,未能真正理解劳动合同的含义,未能真正认识到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其二,劳动合同期限的分布不合理。劳动合同期限在劳动合同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不同期限的分布决定着不同的管理办法。签订的中长期劳动合同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占比例过高,大中专及年轻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
其三,管理不到位,水平待提高。1995年《劳动法》实施,由于国家的有关配套文件还未完善,因此当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文件依据不是很全面,对劳动合同的约束力认识不够,管理不到位,造成企业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此外,有的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还停留在依靠手工台帐管理的水平,管理内容仅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常规管理,未能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强化员工的合同意识。劳动合同签订后,要适时对员工进行政策宣传,使员工理解劳动合同制的真正含义,从根本上扭转员工的意识观念,通过员工身边发生的具体事例进行分析说明,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员工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增强员工维权的意识。
克服思维定势的影响。长期的固定工制度对员工的要求是:要做用人单位一块砖,东西南北任挑选;要做企业的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拧,由此形成企业管理者要求员工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组织调动的思维定势。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后,对于员工的流动,不再是被动服从,员工的流动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操作,以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效率,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劳动合同管理作为目前劳动人事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必须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具体规定,加强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合同期限短期化,控制增量,提高员工素质。通过劳动合同期限对员工产生心理压力,可促进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选择劳动合同限期类型主动性。劳动合同短期化是目前的趋势,劳动合同短期化后为企业和员工的双向选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企业新招聘的员工,如果是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的简单劳动岗位,企业初次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只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根据员工一年来的业绩来确定是否与其续订劳动合同,也可把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行劳务派遣,让大众化的员工能进能出,控制增量,提高员工整体素质。
合同期限长期化,增强企业凝聚力。虽然劳动合同短期化是目前的趋势,但也不能片面追求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在执行过程中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于国有企业成立时间较长,大多数劳动者都1995年固定工转制时的员工,这些员工大部分是企业成立时的元老,企业工作年限长达十余年,在1995年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与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为这些员工正式退休时间。再者从国有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具体期限上看,反映出劳动合同期限与员工文化程度成反比,员工文化程度的高低基本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素质水平,因此在劳动合同的管理应根据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长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只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而未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它并不是过去固定工的延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与以前的固定工概念混淆,通过加强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的约定,实现动态管理,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之一者,企业就可以终止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其劳动合同。由于大多数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由于在企业工作的时间较长,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对这些员工的管理事关企业生产安全和稳定,员工队伍的稳定,对于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重塑主人翁意识,增强企业凝聚力。通过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可为员工发挥主人翁作用创造良好的基础,尤其是从事科研工作的技术骨干,必须与他们签订长期稳定的劳动合同,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在初次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中寻找企业所需的核心人才,并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素质较好的员工,也可考虑与其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
有了长期劳动合同做基础,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企业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强化激励约束条件,用量化的经济指标来衡量员工不同的能力和价值,在企业内部建立能力优先机制,提高员工对工作、生活的幸福感,只有提高员工幸福感,让员工快乐地工作,才能更有效地激励员工,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关键词
企业;合同管理;问题
在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的过程中,合同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能否对企业进行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是决定企业能否继续存活下来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我国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且进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企业不仅面对着国内企业的挑战,还会受到国外企业的威胁,更加体现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不过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下面就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
一、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对合同签订对方的信用情况进行忽略
在企业与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双方的企业在进行交往的过程中经常是使用企业中的一个项目部或者是其中的一个办事处的名义来进行企业间的交流以及合作的,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下,有些企业名下的办事处或者是项目部没有签订合同的权力,因此如果这些机构签订了法律条约,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因此就会使企业之间的合作出现一定的问题,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合作。因此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应该对合作的企业进行调查,在调查的过程中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方企业的营业资格以及所具有的资质等内容,另外对签订协议的部门或者是个人也应当进行深刻的调查研究,尽量避免合同在签订以及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二)所签订的合同的文本内容不符合规范
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即是一些企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深程度的调查以及了解,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过于草率,这就会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具有的文本以及内容并不符合相应的规范以及要求,甚至出现所签订的合同文本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所签订的合同中所编制的合同文件在表达的过程中不是那么严谨或者是表达的内容容易引起他人的误会,就会使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议。另外,还有一些合同条款中对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描述的不是特别准确,这就导致企业的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逃避应当履行的责任,使企业的信用受到一定的伤害。还有一些合同由于编制人员的疏忽没有对违约的相关内容进行描述,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会使合作的企业一方在出现违约现象的时候不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加大了企业的成本投入。
(三)合同在归类的时候发生错误
另外,相关的人员在对合同进行分类管理的过程中,由于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不是那么的精通,或者是在工作的时候粗心大意,经常会出现将合同的类别划分的不准确的现象,另外,两种类别差异不大的合同在进行分类的时候也经常会出现一次错误。如果合同在编制或者是管理的过程中分类出现错误,那么合同的履行者就不用履行实际应该要履行的义务以及责任,就会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议,影响合作项目的正常的运行。
(四)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签订合同的人员不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如果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签订合同的人员不具有执行合同的法律权利,那么久经常会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出现失效的现象,从而影响到合同的执行。如果两个相互合作的企业在签订的时候不能够及时发现合同的签署人不具有相应的法律能力,那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就经常会出现一些合同的纠纷,并且相关的企业让不具有法律责任的人来签订合同条约就会使企业或者是企业中的相关部门出现无权或者是超过自身的权限进行的现象,不仅会影响到企业之间的信任程度,同时还会影响到合同的执行。因此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相关的企业必要对合同的签署人进行调查,请具有法律责任的管理人员来签订相关的合同条款。
(五)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监管的力度不大
合同在签订以后在相关单位对其履行的过程中要请相应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如果监管的力度不够就会使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监管的力度不够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对变更的合同监管的力度不大,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因为企业在收到变更的合同以后,相应的监管机构并没有及时的监督相应的企业来履行变更后的合同,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材料相关的人员处理的也不够严谨。另外,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的监管人员并没有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这就会导致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相应的单位不能够使用合同来对相应的单位进行管理以及控制,这种现象在建筑企业中出现的比较多。除此之外,合同的履行人员对合同的认识不清晰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在履行的过程中,相应的单位对合同的条款的认识不够,就会使企业的利益受到很严重的影响。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由于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一些相关专业的人员为了能够使合同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尽量少的出现问题,就对合同在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经过分析对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如下的总结:
(一)各级管理人员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不足
首先一个原因就是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对合同的认识并不是十分的全面。这里所说的相关的管理人员对合同的认识不全面主要是指在合理管理的过程中,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合同中的项目收集的论据并不是特别的充分,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时候并没有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深层次的调查就签订了,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生一些纠纷。虽然现在一些企业的领导已经在重视对合同的签订,但是在履行的过程中投入的内容还不是太多,合同纠纷还是会经常出现。
(二)相关的从业人员具有的法律意识不够强烈
在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经常会导致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就是企业中相关的业务人员对合同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所应用的法律知识并不是十分的了解,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就没有意识到合同中具有的法律责任,经常会使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阻碍。除此之外,相关的人员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没有明确法律责任,如果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相应的人员就要对其负责,因此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必须要格外的注意。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统一、不独立,管理人员不专业
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是在最近的几年才在企业中设立法律机构的,因此企业中法律部门的发展还不是十分的成熟,在企业的法律部门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就是在进行管理的时候管理的部门没有经过统一,这就会导致合同文件会经过很多部门,因此出现问题的概率就会比较大。另外,在企业中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部门并不是一个单独成立的部门,因此这个部门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兼顾其他的工作,这就导致在工作的过程中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的不是特别的细致,并且合同管理的人员也不是十分的专业,所以合同出现问题的概率也就会相应的增大。
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事务管理机构
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要在企业中建立一个合同管理的管理机构,并且在这个发律师事务管理机构中要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并且法律顾问应该有法律专业的人员来任职。另外还要对企业中存在的法律事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并且要鼓励每一个人都能够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另外还要在企业中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公司中的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要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另外,还应该在企业中设置一个法律事务办公室,在企业中建立法律事务工作室的主要目的就是对企业中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的管理,并且对合同中的文件进行检查,在确保合同中不存在问题以后再让相应的人员对合同进行签订,并且还应该在这个法律办公室中建立一定的考核机构,使用考核制度就能够使在法律办公室中工作的人们有一个竞争意识,就能够使工作进行的更好。
(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另外,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应该在企业中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的制度,使合同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并且在企业中建立合同制度能够使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更加的准确。企业中建立合同的管理制度主要就是对合同的管理模式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履行、变更以及解除等进行全面的管理。由于在最近的几年企业中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因此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因此在企业中建立一个完善并且科学的制度能够使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更少,也能够使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最少的问题。在最近的几年,我国的一些企业已经在企业中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通过在企业中建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就能够使合同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责任更加的明确,也能够减少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还有一点十分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因为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的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履行有着十分直接的影响。对合同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主要的培训的内容就是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岗位的培训以及业务的交流,甚至还有一些企业将对合同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送往国外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以及合同管理的经验,通过企业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就能够使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并且还能够使工作人员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实现更好的效果。另外,企业通过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能够使合同管理人员具有更强的法律观念,使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范来进行,并且能够使所签订的合同在执行的时候能够比较顺利,不会对企业的利益产生太大的影响。
四、结语
综合上面文章的论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企业与企业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对合同的管理是保证合作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的工作,因此在企业中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就要提起十分的重视,另外,在对企业中的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的发现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通过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证合同能够顺利的执行。
作者:王博 袁墩慧 单位: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3.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4.
[3]苏号朋、孙玉荣、曲宗洪、王晓慧.合同法学.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12.
[4]张经.合同管理(上下合同法与合同管理新教材).北京:中国工商出版社.2015.
[关键词] 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
近年来,我国学者将国外先进的项目合同管理思想引入国内,并根据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为我国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客观条件。本文以某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对当前施工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研究,从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实际出发,对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改进和完善进行探索和研究,以提高企业目前的项目合同管理水平,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1油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研究目的
近年来,油建公司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建设“国内一流的油田服务企业”为目标,牢固树立“站着做人,跪着服务”的服务理念,凭服务拓市场,以质量求效益,靠品牌赢信任,经营收入逐年提高,创利水平不断攀升,保持了良好的企业信誉,实现了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已发展成为集钢结构制作安装、压力管道安装和压力容器制造、钻探机具制作为一体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企业,为新疆和全国各大油田提供了专业化的服务。2012年度,完成经营收入9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5亿元。
成绩虽然取得了,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油建公司处于新疆这个全国欠发达地区,且由老国企转型发展,在经历人员买断,资产重组等重大变革后,人才匮乏,管理制度模式断层严重,不能够很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人员,且不具备法律专业等相关知识技能,持证上岗率极低,且管理方式陈旧,从而造成项目管理难度大,经营风险居高不下。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项目合同管理没有跟随企业发展的步伐和新时期的管理要求。基于油建公司的管理现状,尤其是项目合同管理现状,本选题《油建公司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研究》,是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对油建公司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剖析影响企业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等主要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采取制度化、信息化、动态化等管理模式,加强对合同管理整个过程的控制,建立激励与内控风险约束机制的措施。从而为油建公司的经营风险规避提供一些合理化建议。
2 油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研究意义
首先,从理论上讲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的地位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二)合同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活动的准则;(三)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四)合同是协调并统一各参加建设者行动的重要手段。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对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进行的管理。如何提高一个企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经营效益、规避经营风险,首要做到的就是需要做好项目合同的管理。
其次,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研究对油建公司的发展具有现实性指导意义。合同管理的优化模式能够促进企业的管理成本降低,提升企业盈利水平,规避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可避免的各类损失,对每一个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油建公司更是具有现实性指导意义。油建公司在项目合同的管理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管理方法不科学、机制不健全、程序未理顺、措施老旧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油建公司项目管理水平较低,企业竞争力不强、人力、财力的损失和浪费。此课题的研究将对油建公司平稳、快速的跨越式发展起到重要所用。
3 油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己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管理之所以没有列入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的PMI管理手册,并不是合同管理不重要,而是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FIDIC条款的每一条,都是必须落实到合同中去的,按合同文字说话早已成为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习惯。
国内项目合同管理,已逐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发展,各类法律、规章逐步建立,合同执行情况也较以往时期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但我们还需清醒的认识到,国内的合同管理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存在人情、习俗、惯例等等非正式契约化的操作情况。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与涉外项目的操作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尤其是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
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新兴同时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参考文献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这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遗漏的部分往往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只有从合同而无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未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结果施工企业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3.应当签证确认的未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常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建筑企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但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起诉时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期,无法挽回损失。超过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6.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并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选拔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义
(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要被制度所束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企业之间竞争的公正性。要想使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长期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就要用合同、权利、义务去规范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利益,体现合同权威性。此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执行及履约情况严重影响的项目的整体效益,施工企业想要取得理想的利润,需要合同双方遵循合同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因此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手段。同时,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及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二)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一些施工企业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纷纷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工程的市场竞争中去。由于海外市场的特殊性及业主执行合同的异常严格性等原因,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尤显重要。一些企业的通常做法是将合同管理变为单独的管理分支或增设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挑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此外,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精通法律法规、施工流程及方法。只有熟悉施工技术、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施工企业的核心是各施工项目,每个项目的经营情况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而在项目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其核心要素,在工程协调工作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关乎项目的经营情况,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与此同时,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合同管理也同其他管理工作相互配合,使项目管理变得有序可行,最终提高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忽视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及规范性,甚至觉得合同不过是一张纸,只需保存好,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缺少追踪调查。另外,在合同管理中,授权管理与分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流程与审核环节没有确定,这在很大程度影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合同文本问题
在施工企业所签订一些合同中或多或少的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工程保险的承担方没有标明、缺少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或误工赔偿计算原则等问题。所以,施工企业应充分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严把合同用词,避免概念模糊、表达不准确的语句在合同中出现,能够有效地减少契约风险的发生概率,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缺少合同管理人才
在国外施工企业中,工程师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且专业化程度高,是一项系统性与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合同管理需要有较强的管理手段,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运行规则。但是就我国现状来讲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相对稀缺,合同管理通常都是由某个专业的业务人员监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缺乏处理问题的综合知识和方法。
三、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要想优化合同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健全工作报送制度,企业各部门及项目要按时把一个时间段内的关于合同的执行情况整理下来并报送给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更为了解合同内容,能够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更好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优化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和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合同交底,阐明重要条款及细节。
(二)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承发包双方是工程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两方,合同地位应该的平等的。但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承包方在合同商谈阶段处于劣势,合同的重点往往是规范承包方的责任义务。对于发包方的约束条款非常少,一旦发包方在这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而合同中针对发包方违约的责任的阐述模棱两可,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尽合理,使得一旦出现争议分歧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所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力度,彰显合同的规范性、公平性,借助合同范本来约束承发包双方的履约行为,降低违约风险。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管理行为本身,这种管理行为需要人的具体实施,因此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常用的做法有如下几种:(1)聘请综合素质强的管理人员。企业选用科学的招聘形式来挑选综合素质强的合同管理人员。(2)定期组织培训。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状况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在职学习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提升。(3)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外出进修。施工企业要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投入大量培育资金来提高管理技术,对技术较强的员工派出进修,学习新型高端的合同管理技术。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的一个点,在合同管理阶段,将合同义务和权力分散在每个部门,在由本部门去执行这些义务和权利,将工作落实到位。施工企业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不仅可以更好地融合企业市场和运营,还能从根本上提升市场地位,使企业权利不受到伤害,获取高额利润。
参考文献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念
合同管理主要是为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确保三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义务和权利得到明确,以最终形成高质量、能够满足业主需要的工程。从广义上来看,合同管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过程:在招标过程中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授予合同、对前期合同加以谈判、签订中标的合同、支付中间计量、索赔以及对工程管理的洽商、工程的变更等等。
1.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作为施工企业的最高行为准则,不仅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的依据,还是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一项重要的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企业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合同法制观念得以牢固树立,合同义务自觉履行的意识得以提高,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得以提出,合同的履约率得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也会随之得以大大增加,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确保。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合同管理始终贯穿着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并直接关系着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企业中的一系列活动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过程就是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过程。为此,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也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2.现阶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工程合同管理的信用性不强
在当今的社会,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任何企业、任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来讲,信用都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是彰显自身名誉的主要评价依据,在反应到工程合同管理上,信用建设更加是一种举足轻重的手段。但是,在当今社会信用的缺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严重威胁这合同双方的合作诚意,在的威胁不仅在于对合作诚意上的巨大破坏,而且在它的背后隐藏的是对合同信用机制建设的影响。
2.2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工程合同管理改革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合同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的职能分配不明确,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在工作管理中存在义务不明确,执法职责不清,配合不力的不良现象。在工程合同管理的中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不能规范各级的管理机制,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就目前的权利而言只有招商权,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缺乏详细的实施措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既无财政的自主制权,又无物质保障权,同时,有的承包人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2.3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合同信用制度不完善,工程不能顺利实施。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合同的信用制度没有形成体系,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至差异很大。工程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一些应急的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可能造成工程建设的被动。
3.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对策
3.1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从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到工程施工招标,其中涉及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等,全过程都程序化管理,规范市场。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具体可以从下面三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
(2)组织好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有多种形式,如短期培训,讲座等;
(3)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得,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3.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为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行政管理部门应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维护发包方和承包商双方的合法利益,培养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相关法律的执行,并对出台的法律法规做出详细和标准的解释工作。规范工程款结算方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技术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等工程特性,就合同价款的确定形式、工程款的结算方式,采用强制性规定,严格控制按里程碑完成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减少合同欺诈和垫资承包的可能性。
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3.6做好工程合同的履行评价
工程合同内容多,涉及法令、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也较长。工程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反馈,既有经验又有教训,应认真做好工程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规范化;通过对工程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工程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工程项目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4.结束语
工程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合同的管理,所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应仅仅围绕这个核心来进行,工程的合同管理对于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以及建设行业的长远、健康、有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在对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重要性进行认识的基础上,应在实践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的新方法、新技巧的探索,以解决新问题,确保参建各方都能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成功进行风险的规避,确保工程建设活动能够得到顺利开展。
事业单位是我国建设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在事业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与其他事业单位展开积极的合作关系,这就需要合同的参与。这是保证合作双方经济利益和履行责任的重要保障。但是从事业单位展开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来看,其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对单位的高效工作造成限制的负面影响,还需要其在未来建设中进行不断改善和加强。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意识低下
从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来看,相关人员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受到事业单位自身认识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人员大多意识低下,认识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将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明确和研究,往往到了归咎责任的时候才提高重视程度,为单位的建设发展带来了阻碍作用。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
合同管理需要设置一定的合同管理机制,对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但是从其实际的发展情况看来,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制基本都没有被建立,即使一些单位建立了相关机构,也难以将工作和责任进行具体落实。
(三)缺乏管理人才
我国在培养管理人才方面,大多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或是财务管理等,就合同管理来讲,我国还缺少专业的培训规划。而且,从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来看,大多事业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才都是由其他部门转过来的,并非专业人才,其对合同中所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不能进行有效的把握,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不足
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内部控制工作对其进行支持,从而能够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1]。但是实际发展中,这样的内部控制还不够到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利于单位的建设。
(五)缺少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主要是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从而保证管理人员将各县工作进行有效完善,提高管理效率的过程。一旦这样的监督机制不能被有效建立,则难以保证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程度,从而限制行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发展对策
(一)提高内部控制重视程度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均具有法律依据,这样,合同才会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进行操作。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那么,就应当健全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这八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其一,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其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其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核制度;其四,建立完善的合同范本制度;其五,建立完善的法人委托制度;其六,制定完善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其七,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其八,建立完善的合同法规学习制度。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均能积极的参与到其中,保证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中的项目部是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的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作用就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掌握第一手资料。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在项目部设立起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该部门应当及时的对合同的信息进行反馈[2]。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当与项目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使所有有关的工作人员均了解合同的流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这样,就能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对合同实施的过程进行管理中有章可循,以合同为依据,对每一个步骤进行管理。合同管理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中的责任明确的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头上,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当使各个部门了解到自身的职责,以及工作范围。使这些工作人员对履行合同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并且在每一个环节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对每天的工作进行日结,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使其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依法管理”这一前提。在合同中制定的每一个条款都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3]。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任何疏漏,都需要事业单位独自赔偿。与此同时,还会造成双方关系破裂的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双方合作的结算。项目部门建成以后,这个部门中的所有人员都应当了解合同中的全部规定,并且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的头上,做到分工明确,使项目能够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落实。当项目开始以后,在每一次的洽谈中,事业单位都要对所沟通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生成书面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双方签字后才能归档。文件归档的主要作用就是方便日后的查证。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情况[4];若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出现变动,则应当互相交涉证据,避免日后出现矛盾。比如:项目的设计出现变化,那么,事业单位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就是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工期以及造价的影响程度。其次应当考虑的就是设计的变化对其它因素的影响。这时,甲乙双方就应当委派专门的人员认定合同中出现的变更情况,有效的避免双方结算时出现纠纷。若项目的进度受到影响,且不是乙方造成时。事业单位应当与甲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制定并保存相关的材料。对影响项目进度的原因,以及程度进行详细的记录,生成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以后归档保存。总之,在项目实施期间,就是应当对每天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若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则事业单位应当慎重的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在合同进行过程中,其难易程度不同则实施的期限也不同。当项目的施工时间较长时,实施期间则会发生很多变化,这时,事业单位就应当全面的考虑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变化条款,从而制定出完善的应对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事业单位应当重视结算。事业单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将合同的具体实施分为几个阶段,并针对这些阶段进行分期结算。若项目全部完成后,双方发生了争议,那么,双方之间就应当进行及时的协商,这个过程需要审计部门的介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5]。事业单位应当将项目的结算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从项目刚开始进行时就应当将项目划分好阶段,避免工程完成时出现纠纷。
三、结语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析的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从实际问题进行出发,对相关工作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从而保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此工作能够被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控制,提高事业单位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建立一定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为单位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梁洁雯.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J].新经济,2016(27):109-109.
[2]梅.加强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5(20):3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