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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人才激励—— 一个由来已久的激励难题
杰出的人才,包括杰出的经理人、技术人才和营销人员,他们无疑是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本。他们不应当是企业的雇员,确切的说,应该是合作者。迈克尔波特曾说,如果大家在同一变量下竞争,那么水准都会提高,但不会有公司走到前头。走到前头并保持领先优势——创建竞争的优势——是战略的基础。战略是要使你自己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这并非只是把正在做的事做得更好,而是要把正在做的事做得与众不同。这件最应当值得做的事是什么呢?就是发掘企业独特的人力资源,创建企业独特的竟争优势。以经理人为例,界对经理人的激励的已经比较多了。有人认为,这可以通过高工资、低分享来实现。但学认为人是“理性”的人,人的行为是为了追求个人效价的最大化,这也是人之所以被激励的原因。委托-理论告诉我们,企业往往被“内部人”所控制,是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双方对市场、经营、财务等信息掌握的不对称。“高工资、低分享”是有弊病的,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家没有创造高业绩的动机,而且带来了资本和劳动的非合作性博弈,将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比如灵活的经理人可能会利用职权调控信息以获得更高利润分享,或携商业秘密而另觅高枝,这都将对所有者极为不利。查尔斯汉迪认为,新的财富源泉是才智,而不是土地、金钱、原材料或技术。它是人的头脑和技能。所谓公司属于向其投资的资本家,公司的职员仅仅是这些所有者的工具的模式在当今已经不适用了,在将来也决不会适用。它根本不是正确的概念。如果我们不修改公司法,我们将看到股票交易变成大的赌场,而不是任何经济的合理基础。我们必须修改,从而使资本家真正成为资本家,而不是所有者。即,他们就像抵押权人,他们对公司的资产拥有某种最终担保,但是他们无权告诉人们该做什么。他们有权要求自己的投资获得合理的回报,这是他们仅有的权利。过于强调资本雇用劳动显然不可取,如同方竹兰所预测的,人力资本的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相同的观点还见北大教授王跃生的文章《论当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融合的趋势》。国内固定年薪制使业绩对经营者的激励接近为零,除非道德因素和个人特性使然,纯粹理性的经理人是得不到激励的。从西方企业实践来看,似乎期股制是解决的好方法,还有黄金降落伞退休计划,但它们都过于着眼于长期,短期激励力度不足,甚至连宝洁公司的总裁埃德阿尔兹特都曾对此表示失望。笔者认为,应当基于对经理人经营业绩的考核,实行浮动年薪制和股份期权相结合,以解决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方式各自的弊端。但进一步,除非是企业的所有者,真正的经营者能拥有多大股份呢?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当形成一种合作性博弈,而在传统按股分配方式下,经营者不拥有股权或拥有很少股权,一种激励方式的真正奏效恐怕应依赖于主观的认定(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对经济刺激的敏感程度),这取决于当事双方——经理人和所有者所进行的友好博弈,这里夹杂着更多的和不确定性。对传统按股分配而言,棘手的是经理人的股权份额何以增长,特别是在经理人拥有股权份额较小的前提下,他对企业独创性的贡献仍不能得到体现而受到较少激励。此外,经营者年薪虽然浮动,但业绩(指群体业绩比方说公司的利润)和分红不直接挂钩(分红所得与业绩之间没有一个直接的乘数)也是一个问题,这也将促使经营者采取其他不利于企业的手段以弥补其损失。本模型也即基于此而提出,其目的不是为替代现有激励组合方案,而只是试图能够对特定情境下的激励作出一种补充和修正。
二、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提出
2.1 兄弟公司案例 兄弟公司股权设置如下:哥哥97%,弟弟3%。近两年,哥哥经营男装一直不景气,弟弟的女装却盈利了200多万。以前不管经营好坏,哥哥和弟弟都恪守彼此股权比例按股分红,谁也不多拿,谁也不少拿。但又过了一年,眼看哥哥的盈利还是没有好转,弟弟说要么根据他的贡献提高分红比例,要么就分开,二人为此闹僵。在公司股份设置的实际操作中,有这么两种倾向:一是公司高管通过职权便利,与普通员工包括前面所提的优秀技术人员和营销人员的持股差距过大,根据公平理论,后者的积极性不易调动起来,也容易产生一股独大,使公司成为家天下,侵犯其他内部和外部股东利益;二是高管和普通员工的股权比例都很小,甚至没有股份,公司股份完全由外部股东持有。在股利的分配上,按股分红,红利不与实际业绩挂钩,大家同股同权。可以认为,这种按预先出资额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新的平均主义,在此意义上,红利已经不是激励,而是与不同个人地位相称的待遇,是一种按级分配,而非按绩,其不合理性显而易见,如同上面兄弟公司的案例一样。
2.2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即是在预先划定每位员工所享有的静态股权比例(初始股权比例)的基础上,按照其所负责业务(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税后贡献率超过其初始股权的部分进行的直接计算,是一种按资分配与按绩分配相结合的方法。这种动态股权分配比例每年都根据所有员工当年的贡献计算一次,是一种直接对当年业绩的回馈,而不能延续到下一年使用。该模型分配的计算公式如下:①动态股权比例=[(负责项目的净利润\公司所有项目的净利润-该员工的静态股权比例)×所做贡献的分配率+静态股权比例]\全体员工动态股权比例之和。②某员工应享有的净利润=公司净利润×该员工当年的动态股权比例。③公司净利润=公司当年各项目的总净利润-当年发生的期间费用。如果用R/
n 表示某员工动态股权比例,Rn表示某员工静态股权比例,Pn表示该员工当年负责项目的净利润,∑Pn表示公司当年所有项目的净利润,∑R/
n 表示全体员工当年动态股权比例的总和,r表示股东大会通过的当年贡献分配率,则为:R/
n =[(Pn\∑Pn — Rn )×r+ Rn ]\ ∑R/
n ,∑R/
n 和 ∑Rn 均为常数1,则动态股权比例 R/
n 的计算公式为:R/
n =(Pn\∑Pn — Rn )×r + Rn 。还按上例计算如下:在弟弟的当年业绩分别是0万、10万、50万、100万四种情况下,弟弟的股权为3%,假设所有项目的净利润∑Pn为100万元,r经兄弟协商为30%,则弟弟、哥哥二人的动态分配比例为如下集合:(2.1%,97.9%),(5.1%,94.9%),(17.1%,82.9%),(32.1%,67.9%)。而此前不论何种情况,即无论弟弟和哥哥是否努力,他们的分配比例始终为(3%,97%)。由此可知,如果股东之间只是简单按股分配,明显是股份份额大者获益,对于作出杰出业绩但股份份额小的经营人员则不能实现有效激励。由此产生的结果可能是大股东乐于“搭便车”,没有激励,而作为经营者的小股东因其业绩不能充分与其分配挂钩,也没有激励,这便形成“三个和尚没水喝”的局面。但实行动态激励以后,作为经营者的一方尽管出资额小,但其利益仍可以得到较大保障,并且直接与其业绩挂钩,从而可以实现较大短期激励,这一强化效应还会对公司第二年的业绩产生积极。下面我们再将兄弟二人的静态股权比例调整为(40%,60%),其他条件不变,则在以上假定的四种情况下,弟弟和哥哥的动态分配率又变为(28%,72%),(31%,69%),(43%,57%),(58%,42%)。与调整前相比,调整后的激励力度更有较大改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及按资本分配的原则得以较好地体现。但关键是,在客观现实中经营者的股权份额并不可能实现“掠夺式”地剧烈增长,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能“温和的”双赢吗?本文以下的论述将回答这一疑问。
2.3 应付股利转增股本 为了缩小经营者和所有者对合理股权配置认识的差距,在企业利润分配方面,可以构建经营者更高股权比例激励的自动转化机制,来缩小二者在此方面的分歧并使经营者对未来的期望发生改变而更能感受到公平。原则上,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皆应分配给员工,确因流动资金不足等原因只能分配部分利润的,未分配的部分也应留待以后年度再分配,以维护员工应享有的权益。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营运资金的来源应当是员工投入的资本金,而非应归属员工的利润,因而在会计上可以作为负债处理,但应在规定时间里予以偿还,还可以将应分而未分的利润按面值转作员工股本,使其静态股权比例发生改变。通过计算不难得出:若经营者业绩率上升(即Pn\∑Pn大于Rn)时,静态股权比例上升;若业绩率下降(Pn\∑Pn小于Rn)时,静态股权比例下降;若业绩率保持应有水平(Rn)不变,则静态股权比例维持不变。这便仿佛一道“软约束”,巧妙解决了经营者“温和夺权”的问题,有利于构建经营者长期激励机制,大股东还可通过调节利润转增比例来解决现通和防止股权过分震荡。三、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适用范围、优点及尚待
3.1 适用范围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不是作为一个单独的模型而被提出的,它是建立在传统按股分红基础上的分配模型,是一种对传统分配模式的改良。正基于此,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存在有其广泛的意义。它不光适用于股份制等意义上的大公司,而且适用于合伙企业、个体企业等传统意义上的小公司;不仅对企业经理人的考核和分配激励可以使用,而且对于企业的其他人员的激励,例如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也同样适用。一个实际的例子如海尔对其技术开发人员的激励。为了鼓励技术创新,海尔给予其技术人员的工资并不高,但尤为有意义的是,当海尔的技术人员研制的新产品上市后,从其销售利润中,技术人员可以获得约10% 的提成。如果某产品的销售利润有几千万,那从事该项产品研制的技术人员或攻关小组的收入就可以达到几百万。这种利润共享且分配额与工作业绩直接挂钩的做法极大地促进了海尔技术水平的革新。据有关媒体报道,海尔每年推出的新产品、新技术高达数百项,而其集团内的百万富翁也已达到数百人,并且还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其中的相当部分是其一线的技术人员和营销经理。现在海尔的这种做法也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尽管这种利润的提成方式与动态股权激励的原型并不完全相符,但它从另一个侧面——即让员工通过工作业绩参与企业利润分享的角度,验证了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正确性。动态股权激励的本质特征就是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双赢,通过不断的动态合作性博弈实现企业业绩和个体效价的持续良性。另外,动态股权激励模型还可适用于行政、事业等单位的附属企业,甚至虚拟股份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中也有广阔的空间。
3.2 优点 动态股权激励模型的优点是克服了传统按股分红不能和员工股东业绩挂钩而带来的激励弱化的缺憾,其原因是传统的按股分红实际上是一种待遇而不是激励。股份制能把所有的人凝合成一个群体,但是却并不能保证群体中的每个人都能尽力地去工作。尽管人能成为企业的股东,如果其经营业绩不能很好地与其收益挂钩的话,即使只是部分地挂钩(如实行效益工资),他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激励,相反,他更可以通过对企业经营情况全盘的掌控,从各种途径而得到成本更低的更好的报偿,即使是针对大股东而言采取的非法手段,但比较他所获取的业绩,他认为这也是一种相对的公平。基于杰出经理人对企业非凡的重要性,有时企业的外部股东也就只有寄希望于经理人的职业道德了。这样就在内外股东之间形成了零和博弈,委托人仍然是委托人,人仍然是人,这种合作困局如果无法自动破除,企业真正的所有者——控股股东不得不花费大力气来监控内部人,从而导致高昂的监督成本,甚至不得不亲自过问企业的是是非非,这便给经理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决策带来了障碍,由此也给他们之间的信任关系蒙上了阴影。如何能够促进职业经理人自动自发,为实现企业的最高目标奉献自已的一切,特别是在已实行管理层参股的企业,引入动态股权激励模型让其能够分享自己的贡献也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3.3 待研究的问题 在知识的今天,动态股权激励模型所改进的只是传统的单纯按股分配不尽的方式,它虽有助于形成对企业和各种类型组织的各类人才更为合理的激励,但是没有确切的研究表明它能够根治管理层信息作假等败德行为。对于任何实行产权多元化的企业而言,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健全的内外监控制度始终是让正确的激励措施发挥作用的保障。此外,它的局限性在于,其关于业绩的定义是指那些能够被量化的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指标,是一种现金衡量上的净流量,而非对绩效所定义的一般标准。关于项目的定义则是指那些细分得不能再细分的项目,是不可以被重复的。其最适用的情境是对单个具体项目的分割研究和操作,而对于那些层级较多、项目嵌套而管理层和技术层又普遍参股的大公司其具体操作的可行性还需进一步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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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基金项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的政治协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4720144025B)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鲁彦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共管理系讲师,国家行政学院2014级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公务员教育培训等;卓惠萍,山东省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性别、公共治理。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4-0014-02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诞生以来,对当代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均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要厘清人们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理解并不是一件易事。基于对国外相关文献和国内认知现状的简要述评,本文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内容结构做了一种简约化的分析与概括,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其对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启示。
一、众说纷纭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本质上是“后现代主义”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化,而后现代主义又是和“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理解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困难恰恰在于,在“现代性――后现代主义――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这个逻辑链条上,要明晰每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非常困难。拿后现代主义来说,仅就其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维度而言,就涵盖了以格里芬为代表的“反现代”、“超现代”,以吉登斯为代表的“高度现代”、“晚期现代”、“反思现代”,以及利奥塔为代表的“反元叙事”。而且极端后现代主义者从根本上就认为我们对任何事情都无法认知,能够讲清楚的就不再是后现代主义。对这种近乎不能言说之物,清晰与共识性的界定自然是种奢望,异议与争鸣成为常态。
从文献回溯角度看,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滥觞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1992年美国学者White在《美国公共行政评论》上发表的《Taking language seriously: toward a narrative theory of knowledge for administrative research》一文被认为是最早的相关著述。该文主要论述了行政语言对于公共行政理论建构的重要性,认为理论是这些旨在描写事实的语言式的命题而形成的网络。此后,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开始蓬勃发展,并形成一种潮流。这些学者在对以美国为背景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进行批判性考察和反思的基础上,以新的视角看待现代公共行政无法解释或解决的难题,基于后现代主义发展出了一种区别于现代公共行政传统的新范式。
从国内相关文献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这一术语的使用看,其内容绝大多数都来自福克斯与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以及法默尔的《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两本书。某种程度上,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已经被等同于“福克斯、米勒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或“法默尔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再或是二者的综合。也有少数研究者,是从一个更宽泛的角度,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理解为“后现代的公共行政理论”或“后现代主义的行政理论”。由于后现代主义内部流派纷呈,这种广义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自然有更广阔的内容。这种理解更符合“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字面含义,遗憾的是,这方面有限的一些著述却又常常陷入后现代主义的概念泥潭,而未能有效地对之加以整体性勾勒与呈现。
二、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主张
有人认为,关于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存在所谓以解构为中心和以建构为中心两种不同研究路径:解构路径代表人物是法默尔,强调对任何假定的“唯一正确的解释”都提出质疑与否定,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应聚焦在摧毁传统的、封闭的、过于简化的、僵化的行政理论思维模式;建构路径则以福克斯和米勒为代表,强调通过话语分析、公共能量场理论框架作为公共行政新视角和新语言,建构新的公共行政范式。这种分类看到了最具影响力的两位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学者在研究主旨和侧重点上的差异,自有一定道理。然而,解构和建构本就难以完全区分开来,对既有之物的解构本身亦是一种未有之物的建构,而对未有之物的建构也往往意味着对既有之物的解构。福克斯和米勒对公共能量场理论框架的建构,同样也是以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和解构为前提的,而法默尔在解构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基础上,也在进行后现代治理框架的建构。(如果说《公共行政的语言――官僚制、现代性与后现代性》侧重的是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解构的话,那么其后来的《杀死国王――后传统治理与官僚制》和《多视角的公共行政通过多透镜的理论与实践》两本书,则主要从事的乃是对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和建构工作。)可以说,二者在哲学基础以及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和解构上是一致的,其差异更多是在对作为现代公共行替代物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建构上。基于这种认识,笔者认为,在一种简约化层面上,我们不妨将整个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内核结构归结三个组成部分,即作为共性的后现代主义哲学基础和对现代公共行政的批判,以及作为个性的各具特色的后现代公共行政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主张包括:
1. 要实现公共行政理论建构之哲学基础的后现代转向
后现代主义从现实背景上讲,缘自对现代工业文明负面效应的反思与回应,其理论缘起则是对现代主义纯粹工具理性的否定和对西方传统哲学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逻辑中心主义的解构。作为一种精神和价值模式,后现代主义具有解构、去中心、非同一性、多元论、反对元话语和元叙事、不满意现状、不屈服于权威和专制、不赞成既定的制度、不沿袭陈规旧俗、摆脱权威、突破旧范式和不断创新等特征。不同学者眼中的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各有差异,但之所以都能纳入后现代公共行政这一范畴或曰标签之下,说到底乃是由于其都认同和坚持后现代主义这一共同哲学基础。其中反对以逻辑中心主义为基础的实证科学理性、主张小型叙事和建构日常语言的公共行政理论,更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哲学基础的核心内容。
2. 要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进行质疑、批判、解构
基于后现代主义哲学基础,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合法性、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进行质疑、批判和解构,是整个后现代公共行政学说大厦得以建构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石。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理论、韦伯的官僚制组织体制、工具理性主义的效率取向价值观、企业家政府精神、乃至环式民主治理模式甚至权威性话语等,无不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要批判和解构的标靶。在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看来,正是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这些内容和特质,应该为现代公共行政实践中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信任危机、价值危机和合法性危机等一系列问题来负责。
3. 要寻求公共行政问题的后现代解决方案
寻求公共行政问题的后现代解决方案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最终目的和价值归宿,也正是这方面的差异造就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内部的流派。麦克怀斯特在回顾公共行政理论简史后,在质疑其合法性的基础上,提出以话语分析来突破和超越现代公共行政理性留下的狭隘空间。法默尔将后现代主义理解为一种心灵模式,从行政语言角度出发,在从特殊主义、科学主义、技术主义、企业精神以及解释学等方面对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局限性进行了阐释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后现代解决方案的四个基本关注点即想象、解构、非地域化和他在性,后来他又提出后现代治理的概念,并主张从复合学科视角审视公共行政。福克斯和米勒则以行政话语理论为基础,在对环式民主、主义和社群主义进行批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能量场框架,强调公共行政话语的正当性和话语方式。而弗雷德里克森和登哈特夫妇,则分别注重通过对公共行政精神的反思和新公共服务模式的建构来解决当下公共行政问题。
三、对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1. 在政府改革理论基础中加入后现代主义思维
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主张的公共行政理论哲学基础之后现代转向,赖以产生的土壤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工业文明社会结构的后现代化,而我国无论是社会发展阶段还是政府改革所面临的问题都与之有很大的不同。但国情的差异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视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影响。事实上,与西方社会的平面多元化不同,社会转型期和发展不均衡使得我国社会结构上同时具有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特质。我们能够也应当站在(下转第41页)(上接第15页)后现代的高度,对我国当代的公共行政模式进行深刻的审视、反思和重构,后现代主义思维应成为我国政府改革指导理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 增进政府现代性的同时认识到公共行政现代性的限度
我国政府改革有自身的特殊性,我国的政府改革在相当程度上仍是要解决政府现代性不足的问题,这决定了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仍是指导我国政府改革的主要思想武器。但正如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所述,很多公共行政问题在现代公共行政框架内是无法解决的。我们在增进政府现代性建设的同时,也应对公共行政现代性的限度有清醒的认知。
3. 借鉴后现代解决方案推进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
借鉴后现代的解决方案推进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说法,乍听之下未免给人一种时空错乱之感。其实这只是不同语境概念的使用带来的错觉,因为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所谓的“现代化”,并非后现代哲学语境中的“现代化”概念,它是对我国政府治理改革要实现的良治状态的一种指代而已。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需要借鉴各种理论资源,其中自然也包括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或许我们可以从后现代解决方案中汲取如下灵感:以多元的思维、质疑的建构、微观的叙事背景,来重构民主、自由、公正等政府治理价值维度;深化人本主义价值理念,尊重多元价值和多样生活,强调个人自由选择;摒弃封闭禁锢的话语思维,改变单向传达的话语途径和直线式的官僚话语控制,规范公共话语场域,以公共能量场思维模式来改革和重塑我国政策网络和政策议程;重视和重塑政府管理的公共性本质;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建立服务型政府等。
参考文献:
公共部门如何更好地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是现代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现代社会中,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追求两个目标:一是价值目标,即公共服务的供给如何最大程度地体现公共性、民主性,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平公正;二是效率目标,即公共服务的供给如何最大效率地获得实现。如何实现上述两个目标之间的协调平衡,一直是公共管理的重点和难题,也是公共产品供给面临的难题。
一、传统公共行政:祛除价值,追逐效率
1、“政治-行政”二分的理论视野
19世纪末,伍德罗•威尔逊提出了“政治-行政”二分原则,将决策性领域与事务性领域分开,决策性领域实现民主性要求,事务性领域实现效率性要求。这样,政府的民主性要求和效率性要求归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这样,政府行政的价值目标便被隔离在了实际的行政事务之外,效率目标成为行政领域追求的唯一目标。二者之间的矛盾得以缓解。公共行政成为价值祛除的领域,效率是公共行政的唯一目标。
2、传统公共行政的理论原则
公共部门如何实现效率目标?对于任何组织来说,效率目标实现的首先要求具有一定行动能力。在提升行动能力方面,韦伯的理性官僚制模型成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最为经典的的解决方案。 其核心观点有:
1)等级:按权力自上而下排列成严格的等级层次结构体系,每一个下级机关在上一级机关的控制和监督之下,同时,由下到上又有着申诉和表示不满的权力。
2)分工:在职能专业化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分工,组织内部各单位及个人都有固定不变、明确规定的工作范围。在分工基础上,有明确划分责权的规章制度。按系统的劳动分工确定机构和人员的职责领域。为了履行这些职责,提供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3)规则:通过书面文件来施行严格的现代化管理,组织活动是由一些固定不变的抽象规则体系来控制的,这个体系包括了在各种特定情形中对规则的应用。指导一个机关行为的规则包括技术性规则和行为准则两个方面。任何组织和任职者都不能滥用其正式的职权,只受有关准则的指导,但合法权力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行使。
4)职员:职员要通过专业的培训,理想的职员要以严格排除私人感情的精神处理公务,没有憎恨和热爱,也不受感情的影响。注重职员知识和能力。每个机构都通过竞争性选择来招聘人员,根据技术以及非个性的标准确定职位候选人,基于资历、成就或两者兼而有之进行晋升。
在上述威尔逊和韦伯范式下,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主要原则有:
1)价值中立:传统公共行政的首要要求是远离政治价值;公共部门和行政组织中的职员被要求公私分明,超越个人好恶和感情;
2)理性原则:官僚组织模型从组织到个人都浸透着理性主义的色彩。韦伯研究了公共部门的复杂性,发现了科层制中的理性原则。自上而下的严格设计的科层结构,每一组织中包含的众多的详细理性原则、操作规定。
3)技术原则:职能分工和专业化是韦伯范式下传统公共行政的核心要素之一,官僚体制中的各组织必须明确分工,各有各的工作范围和职能;技术知识和技术能力是任免和考核官僚体制中成员的唯一标准。
3、以“机器部件”为理论假设
政治-行政二分视野下传统公共行政的核心特点就是行政组织的“非人格化”,在威尔逊和韦伯的范式下,“这种体制从最好的意义上说,也只是一架精密的机械力学机器,每个齿轮、杠杆和螺丝钉都各得其所地固定在那里。甲齿轮转一圈,乙齿轮按设计转两圈,多一秒少一秒的角度都不行” 。这台机器的开动权在于政治领域,但一旦开动起来,它就能够完全合乎规则地自在运转。而行政组织中的“人”的因素(职员)也必须具有“非人格化”特征,职员就像是机器上的齿轮或者螺丝,无情无欲、兢兢业业地完成着组织赋予自己的任务。
4、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局限
尽管韦伯的官僚制模型设计精妙,并在整整一个世纪内成为公共行政的至上宝典,但官僚制度从来就没有像韦伯自己所设想的那样,真正成为既能被严格控制又能顺利完成公共行政目标的“机器”。传统官僚制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就由理性的实现政府政策的公共服务机构变成了无效的、腐败的、臃肿的、压迫性的社会镣铐。其主要弊端体现为:(1)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低下,对市场信号和公众要求反应缓慢;(2)行政成本过高,财政赤字严重;(3)官僚机构臃肿膨胀;(4)行政官僚的腐败行为层出不穷;(5)公职机构和人员思想僵化,责任心下降,创造力缺乏;(6)官僚机构似乎已经失去控制等 。
上述种种弊端,似乎都能够用一个词来表示,“效率低下”。作为解决效率问题而出现的传统官僚体制最终又因为效率问题而趋于崩溃。官僚体制甚至已经成为了“低效率”的同义词 。在以等级官僚制为基础的传统公共行政出现危机之时,一场全新的公共行政改革运动逐步兴起。这就是20世纪末席卷了整个西方世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二、新公共管理运动:改造政府,提高绩效
1、“政府-市场”二分的理论视野
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行政部门是作为传统公共行政官僚制效率低下弊端的解决方案提出的。新公共管理仍然处在传统公共行政价值祛除、追逐效率的视野内。如果说传统公共管理的效率指的是最大限度地“完成”或“实现”既定目标,那么新公共管理将效率的重点放在收益率上,即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收益。
为了解决绩效问题,新公共管理将“市场”引入了公共行政领域。在公共经济学中,政府与市场作为两种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机制或制度安排,二者之间的组合状况直接影响着资源配置的效率。新公共管理将属于“私”的市场领域引入到公共产品的供给活动中,希望市场因素应该能够像公共经济学中那样与政府因素有效结合。
2、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理论原则
关于新公共管理的基本主张,第一个提出新公共管理概念的胡德将其概括为七个方面 :(1)放手给专业管理;(2)明确的绩效标准和衡量;(2)更加重视产出控制;(4)将公共部门分解成更小的单元;(6)强化公共部门的内部竞争;(6)重视企业式的管理风格;(7)强调资源运用上的克制与节约。除此之外,美国专栏作家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提出的十项主张也被认为是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宣言 :(1)掌舵型政府;(2)社区导向型政府;(3)竞争型政府;(4)有使命感政府;(5)绩效型政府;(6)顾客导向政府;(7)有事业心的政府;(8)有预见的政府;(9)分权式政府;(10)市场导向政府。
新公共管理的主要建立在下述三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
1)市场机制的引入 。首先,市场在正常情况下以竞争机制为基础;其次,市场给消费者做出决定的权力,即以顾客需要为导向;第三,市场以分权而不是集权为主要原则;第四,市场将资源与效果直接联系起来,重视成本收益比;第五,市场能够以价格信号的形式传播瞬息万变的信息,能够对迅速发生的变化反应敏捷。
2)“委托-”机制。为使政府与市场在公共服务中统一起来,新公共管理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引入了“委托-”机制。也就是说政府要通过合同或契约将公共服务中的部分具体行动委托或外包给部分私营机构。用奥斯本和盖布勒的话说,政府应该是“掌舵”而不是“划桨”。
3)绩效管理。新公共管理要求政府能够获得最大收益,这就要求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的诱因来改善财政状况,如开创基金、留成分红、创新基金、使用者付费等等方式。
3、“经济人”的理论前提
之所以收益刺激成为公共行政提高效率的良方,是因为新公共管理理论认识到:政府组织不可能是韦伯所设计的冷冰冰的机器,而是以“人”为核心要素的组织。因此,人不可能成为传统公共行政所要求的齿轮或螺丝钉,而是活生生的有欲有求的生命体。可以说,新公共管理的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动因就在于在政府官僚组织种重新发现了“人”的价值。
新公共管理在宏观经济学发展和兴起的基础上,受到了包括公共选择理论等理论范式的深刻影响。其对“人”的基本假定是:任何个体行为者都是“经济人”,即都是理性的,都努力追求自己效益的最大化。
4、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局限
新公共管理改革在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大多数西方国家展开,在短短的20多年中风靡全世界 。新公共管理改革为旧的官僚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极大地改变了传统行政机构的办事方式和行为效果。但是,人们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置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佩龙、戈尔、德利昂和特里等人对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批评尤为严厉。张成福将这些批评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人性认识的偏颇;(2)管理主义所导致的公共行政价值的偏颇和公共行政在民主治理过程中正当性的丧失;(3)市场基本教义和对市场机能的不当崇拜;(4)向私人部门学习的自我解构与公私管理的混淆;(5)不恰当的“顾客”隐喻。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质疑声中,以登哈特夫妇为代表的新一代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
三、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兴起:价值回归,兼顾效率
1、“国家-公民”二分的理论视野
如果说,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在政治-行政的二分视野下以效率为追求目标的话,那么新公共服务理论将民主价值目标重新纳入其理论视野。
对民主价值目标的重新关注与当展起来的公民社会理论息息相关。公民社会理论认为,社会作为公民与国家的中介,它组织和教育公民参与政治,致力于改善国家制度和公共政策,推动国家的有效治理以及民主、自由、平等等基本价值的实现。而国家则在承认和尊重公民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同时,积极参与公民社会,为其提供外在的法律保障,对其进行必要的、有限度的干预、调节和支持。
新公共服务理论使公共行政研究进入“公民-国家(行政)”的理论视野之中 。在这一理论视野下,公民作为一个积极的正面因素进入到公共行政中,能够与公共机构进行良好的互动。透过这种互动,双方能够较好地抑制各自的内在弊病,使行政机构和公民都能够摆脱“经济人”的基本困境。
2、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主要原则
登哈特夫妇将新公共服务的理论来源总结为四个方面:(1)民主公民权;(2)社区与公民社会模型;(3)组织人本主义与新公共行政;(4)后现代公共行政 。
新公共服务的上述理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基本的原则:
1)公共性。新公共服务要求行政机构和公务员以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为目标,这就需要着重关注公民并且在公民之间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公共行政机构还必须创立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责任。
2)参与性:登哈特夫妇指出,公共行政项目可以通过集体努力和合作过程得到最有效、最负责的实施。也就是说更多的参与和协调是在多元社会中获得整体性的途径。新公共服务理论对社区参与的重视就是力图通过更多的参与获得更多的信任和协作。。
3)服务性:登哈特夫妇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出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的基本理念。服务依然是公共行政领域的核心内容。不过,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服务”有着全新的内涵:“越来越重要的是要利用基于价值的共同领导来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和满足他们的共同利益需求,而不是试图控制或掌控社会新的发展方向。”
(三)对“公民”的重新重视
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新公共管理的扬弃和发展从根本上说是由于对于人性假设的改变。新公共服务理论这样看待“人”:“公民看起来会超越自身利益去关注更大的公共利益,进而会采用一种更加广阔且更具长期性的视野,这种视野要求公民了解公共事务、有归属感、关心整体并且与命运危若累卵的社区达成一种道德契约。” 这种公民是一个积极参与和偶尔牺牲个人利益的有道德的共同体成员。新公共服务认为,这种具有道德要求的公民精神需要通过公民教育来实现,而广泛的直接的公民参与就是公民教育的最好方式。新公共服务理论视野下的“人”既不是追逐私利的“经济人”,也不是为全体而牺牲,而是在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中获得自我实现的公民。
四、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发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拥有数量庞大的公共部门和事业单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治理超大规模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在我国公共行政体制转型和探索的过程中形成的历史结果。多年来,我国公共行政体制和公共服务相关机构的改革进程缓慢,至今仍无明显成效。政府公共行政机构和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结合西方公共服务理论的发展,我国公共部门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改革,有许多方面可以借鉴:第一,引进市场机制,将公共部门至于市场的多元环境中,不断提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这就意味着,要以顾客需要为导向,同时注重分权而不是集权。第二,注重绩效观念,我国公共部门的改革要逐渐从单一注重提升行动能力的视野中,转移到重视成本-收益率,降低成本,提升效益,特别要降低对公共资源的浪费。第三,进一步推进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型,公共行政的重点是服务而不是管理,同时,注重服务理念不简单意味着强调服务意识,正如新公共服务理论所指出的,更重要的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和满足他们的共同利益需求。第四,公共产品的供给要特别注重公民权益保护和稳步发展公民参与。
参见彼得•布劳和马歇尔•梅耶:《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马戎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17-20页。
参考文献:
1.参见马克斯•韦伯:《韦伯文集》,韩水法编,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第322~374页。
自19世纪末传统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它就追求一个有效的、经济的、协调的行政管理系统,把研究的重点放在高层管理机构以及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中,旨在寻求如何利用可用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传统行政学的代表人物包括威尔逊、古德诺、韦伯等。作为西方行政学的鼻祖,威尔逊在《行政学之研究》中明确提出,组织的有效性和效率是行政学的根本,政治与行政二分,行政不参与政治的制定,政治不参与行政的执行,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了效率,可适当牺牲民主[1]。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中指出,行政在国家意志与政策的执行中,只要求合乎技术标准并追求最高效率。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认为科层管理的任务在于有效地调动组织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及全体人员的行动,达到管理目标的良性实现。官僚制是一种强调效率的管理制度,为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提供有效的工具,促进组织的合作与控制,而行政学正是要根据这些精神来分析和研究政府,对政府实际运行中的一切不合乎技术理念和技术标准的方面提出改进意见[2]。传统行政学主要特点在于效率成为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最高标准,即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管理效果,研究政府效率和节省开支,以便为社会提供高效率的服务。这就说明在此阶段,钟摆(传统行政学)处于中间点(效率与公平)的左侧,偏向效率优先。
二、从效率转向公平的行为主义时期:重返政治价值20世纪30年代末,行为主义研究方式盛行,行为主义理论学派在思考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着眼于行政活动中人的要素。先是,梅奥和罗特里斯伯格等人以工作环境与行为的关系进行思考,发现了人员的心理对于工作效率提高的重要意义。接着,麦格雷格提出Y理论,对人性进行肯定的评价。然后,赫茨伯格提出“双因素理论”,表明保健因素与激励因素对工作效率的影响。1947年,达尔发表《公共行政学三个问题》,指出公共行政学必须研究社会需要的价值和目的,将自身建立在某些明确的目标及价值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公平、正义等伦理问题。尽管行为主义学派研究的最终的目的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但是他们已有意识的批判二分法,主张重返政治价值,这就表明钟摆(行为主义理论)开始围绕中间点(效率与公平)摆动,逐渐由注重效率慢慢向注重公平过渡。
三、注重公平的新公共行政学:行政不能背离政治价值基础
人类进入20世纪后半叶时,整个世界几乎处在一种急剧变革和纷扰不安的状态,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但科技发展造成当代规范系统的混乱。面对社会出现的种种变化,现代政府已无法再用过去的管理模式来控制局势和解决问题。在此背景下,1968年,新公共行政学应运而生。新公共行政学是一种运用现象学方法、本土方法论、符号互动论以及解释学和批判理论等新的研究方法的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行政学的特点就在于它把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与公共目的,并赋予它极其丰富的内涵。(正如弗雷德里克森所说:社会公平强调政府提供服务的公平性;社会公平强调公共管理者在决策和组织推行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社会公平强调公共行政管理的变革;社会公平强调对公众要求做出积极的回应而不是以追求行政自身需要满足为目的;社会公平还强调在公共行政的教学与研究中更注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以实现对解决相关问题的期待[3]。新公共行政学认为,以增进社会公平为基本价值准则的公共行政应关心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研究如何发展公共政策,从而促进公共利益,遏制政府自身的利益扩张。新公共行政学的产生是西方特别是美国公共行政学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同时,它也说明新公共行政学的产生与发展成功完成了从注重效率到注重公平的蜕变,钟摆(新公共行政学)处于中间点(效率与公平)的右侧,偏向公平优先。
四、注重效率的新公共管理时期:市场化与企业化
1980年后,新公共行政学的影响减弱,取而代之的是影响更为深远的新公共管理学派。新公共管理学将新公共行政学的主张发扬光大,强调改变传统公共行政价值取向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价值定位,确立了效率优先的目标。1980年至1990年的新公共管理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奥斯本、波利特、波兹曼等。奥斯本在《改革政府》中提出企业家政府理论,倡导用“企业家精神”来克服政府官僚主义并为政府改革开出了10种“药方”。波利特则认为,管理“显然是一种与资源流动的控制密切相关的活动,其目的在于实现既定的目标”,而这些目标“绝大部分是用经济学的语言——产出、货币价值来界定的”。由此可见,新公共管理注重管理而不是政策制定,强调绩效评估和效率,通过引进市场的契约理性使公共部门产品和服务市场化,以此提高行政效率。新公共管理以实现经济、效率、效能的“3E”理论为价值导向,效率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观。公共管理的效率体现在组织取向与结果取向两个方面。组织效率,即在组织内部通过优化配置组织资源来实现效率;结果效率,即把对效率的关注点从组织内转移到组织外,从而实现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效率。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组织效率和结果效率在政府管理中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改革措施的施行要兼顾组织效率和结果效率[4]。这一时期理论的特征是重新将效率的单一价值取向提到了至高的位置。无论是市场化取向、分权理念还是引入私人企业的管理方法,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政府的效率。这就说明新公共管理理论重新确立了效率优先的目标,在此阶段,钟摆(新公共管理时期)处于中间点(效率与公平)的左侧,偏向效率优先。
西方行政学说自初创以来,不断深化与拓展理论,其内涵愈加丰富。按照美国行政学家乔治·弗雷德里克森的观点,大致可将公共行政学发展划为两大阶段,以下就是由为您提供的论西方行政学说发展。
以1968年的密鲁布诺克会议为标志,将在此之前公共行政理论统称为传统公共行政学,而在此之后直至20世纪80年代的理论称为新公共行政学。而在新公共行政学之后,又分为两个时期,新公共管理时期与公共治理时期。但贯穿西方学说发展的始终是,其理论总是围绕着效率与公平做有规律的“摆动”,在管理效率取向与政治公平取向的交替中平衡发展,符合钟摆规律。传统行政学注重效率,讲求政治与行政的二分;处在传统行政学与新公共行政学间的行为主义时期则批判二分法,主张重返政治价值,体现了从注重效率到注重公平的摆动;而新公共行政学则注重公平,主张行政不能背离政治价值基础。
一、注重效率的传统公共行政学:政治与行政的二分
自19世纪末传统公共行政学诞生以来,它就追求一个有效的、经济的、协调的行政管理系统,把研究的重点放在高层管理机构以及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中,旨在寻求如何利用可用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古德诺在《政治与行政》中指出,行政在国家意志与政策的执行中,只要求合乎技术标准并追求最高效率。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则把提高行政效率的着眼点放在处理好组织内的合作问题,认为科层管理的任务在于有效地调动组织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工作及全体人员的行动,达到管理目标的良性实现。官僚制是一种强调效率的管理制度,为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提供有效的工具,促进组织的合作与控制,而行政学正是要根据这些精神来分析和研究政府,对政府实际运行中的一切不合乎技术理念和技术标准的方面提出改进意见[2]。传统行政学主要特点在于效率成为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最高标准,即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多的管理效果,研究政府效率和节省开支,以便为社会提供高效率的服务。这就说明在此阶段,钟摆(传统行政学)处于中间点(效率与公平)的左侧,偏向效率优先。
二、公共行政发展中对于两种理性的选择
(一)古典公共行政选择了工具理性。1887年威尔逊发表了其重要论文“行政之研究”,这标志着行政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被从政治学中破茧而出。行政学自诞生之初,就是将公共行政实务定位为一个操作的技术领域。威尔逊在这篇经典论文中指出,建立行政学之主要目的在于探讨:“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和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1](p1)可见,威尔逊对行政主要内容以及建设行政学之主要目的给予了高度的概括,即研究采取何种高效率的技术工具去执行属于自己、并且能够做好的事务。“工具理性的主要标准在于效率”[2](p41),他的对行政旨要的期待,其实就是对马克斯•韦伯所描述的“工具理性”的追求,抑或是倡导“工具理性”引领公共行政发展。这使得作为公共行政实务理论的公共行政学,从诞生就开始逐渐摒弃政治学的纯粹的规范性研究。由古德诺所发扬光大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的理论,亦认为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政治不要干扰行政,行政只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领域,而应以追求“效率”为核心。这与威尔逊对行政旨要的概括如出一辙,甚至比威尔逊更为彻底的将公共行政的价值理性抛得更远。事实上,将政治与行政完全分开是不可能做到的,在行政实务中也是没有必要的。政治无时不在影响着行政,行政也从来都无法完全无视政治的影响,而仅仅专注于“效率”主义。马克斯•韦伯所构建的官僚制组织结构,被其冠之以“理性”之名,他认为建构在理性基础上的官僚制能够以职业化与专业化的优势克服资本主义建立初期“政党分赃”所造成的政府动荡和低效。马克斯•韦伯认为官僚制能够解决政府低效的弊病,是一种最佳的“理性”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服务于行政的执行,能为行政的执行带来高效。由此可见,韦伯在行政问题上也是个“效率”主义者,这也契合了他自己提出的“工具理性”的价值趋向。但事实上,韦伯所构建的“理性官僚制”一方面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组织的效率;一方面却从一开始就在制造着的弊病:组织的冷漠、行为刻板、机构膨胀……。早期的古典行政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同时期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的影响。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源于以利润为追求目的的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企业的管理方法自然要以“效率”为导向。因为效率越高,获得的利润越丰厚。在这种“效率”主义管理思想的影响下,古典公共行政理论自然也就沉迷于以效率核心的工具理性之中。在古典行政理论指导下的当时的公共行政,自然也是工具理性导向的。传统公共行政学理论与实务对于工具理性追求的狂热,有其现实的时代背景。这一时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处在生产高度发展,急剧工业化、城市化的阶段,人们关注“高效率”带来的物质迅速增加,逐渐被“技术”带来的“效率”所征服,政府也不例外。工业化进程的迅速推进,不可避免的为社会制造了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并且新问题较之以往更为复杂和严重,这样引发了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为了应对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不得不逐步放弃“守夜人”的身份,更多的去运用合理性的工具去解决眼前的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稳固自身统治的合法性。这时的政府的行政行为,正如弗雷德里克森所言,它所追求的是以下两个问题的答案:“一是如何以现有的资源提够更多更好的服务?二是如何花费最少来维持来服务的水准?”[3](p68)。
(二)新公共行政学派呼唤价值理性的回归。对工具理性的倚重,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迅速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如:社会分配不公、人文价值的丧失等,这并不利于整个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出现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对资本主义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人们开始对以效率和经济为中心的传统公共行政提出质疑,认为其有局限性,并对其提出了挑战。建构于理性官僚制与行政二分原则基础上,以效率中心主义为依归的古典公共行政理论渐渐显露出其理论难以解释实践、理论难以指导实践,甚至误导实践的弊端。一大批学者开始反思公共行政领域以“效率”为核心的工具理性霸权所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发起了新公共行政运动。“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目标和基本原理是对行政机构进行有效的、经济的和协调的管理,新公共行政学把社会公平加入到传统的目标和基本原理中。”[4](p68)新公共行政学将行政学研究与实务由专注于“效率”为核心的工具理性,导向了对社会价值的重视。因为,人毕竟不是冷漠、无情、贪婪的纯“经济人”,人更应是充满各种人文理念与情愫的“社会人”。相对于对物质的渴望,人更愿意去追求“人性”的关怀。新公共行政倡导价值理性,即是看到了工具理性过度膨胀带来的人文精神的流失这一恶果,从而呼吁行政学研究与实务应更多的导向“价值理性”,更多的关注人类发展的终极目的:民主、公平、公正。其中,以沃尔多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最为突出,他们毫无例外的指责古典行政理论之不足,主张行政学价值理性的回归,他们认为,公共行政应当首先明确方向,然后才能追求效率;否则,在方向不明的情况下,片面追求效率,很可能会导致“政府之恶”。这里所说的方向,即是价值理性的各个维度,如民主、公平、公正等。随着“新公共行政”运动的发展,传统公共行政的以效率和经济为中心的思想也便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批判。在批判与吸收的基础上,新公共行政把社会“公平”等价值理性提升到了公共行政的重要地位,强调把社会“公平”等价值理性作为现代公共行政发展的价值核心。它突破传统公共行政的理论,对政府行政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新公共行政的崛起及扩展,反映出行政学领域出现“工具理性”的迷茫,亟待“价值理性”回归,为公共行政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但新公共行政在倡导公共行政“公共性”回归的同时,并没有给工具理性一个很恰当的位置。这是公共行政健康发展所不希望看到的。因为,我们需要通往终极价值的桥梁,这个桥梁就是工具理性。新公共行政学派似乎忽略了这一点,而只是为人们要重视“公平”等价值理念大声疾呼,从而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
(三)新公共管理在两种理性间作出了平衡。20世纪70年代后,肇始于英国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被冠以“管理主义”之名,与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不同,新公共管理思想以现代经济学和企业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注重借鉴工商管理技术、引入市场机制,不强调利用集权、监督以及加强责任制的方法来改善行政绩效;而是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新公共管理的效率取向使得公共行政学的理性选择,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又从新公共行政所倡导的价值理性回归到了工具理性。但是,新公共管理并没有在两者之间作出取舍,而只是在重心上向工具理性倾斜了。因为,经历了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行政阶段,新公共管理更清醒的看到无论是工具理性抑或是价值理性,都无法成为推动行政健康发展的唯一力量,行政理论与实务需要在价值上同时重视两种取向,而不是倚轻倚重。工具理性是公共行政终极宗旨的手段或途径,价值理性是公共行政的最终依归和工具理性的努力方向。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曾在很长时间里都在争论公平与效率的孰先孰后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也即对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谁更应成为时下发展价值依归。
三、未来公共行政对理性的选择
【关键词】
公共管理;钟摆效应;公平;效率
公共管理,译自英文“PublicAdministration”,因而,有的学者也将其译为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等。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以来,公共行政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获得了快速而长远的发展。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科。1991年在美国举行的公共管理学术研讨会是其产生的标志。自此之后,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分析其同组成了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三大方向。王乐夫等人认为:公共管理学是研究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规律的学问。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可以互相替代,但公共管理并不能替代公共行政的全部[1]。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核心关系主要有三对: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其中,公平与效率是政府处理自身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前提,是三对关系的核心。
一、相关概念
(一)钟摆效应钟摆,原指时钟机械的一个部分,通过左右摇摆产生动力以转动齿轮,进而使指针匀速转动以指示时间。后来,学者将这种现象运用到政治学研究领域,用以解释某一阵营在一次选举中获胜后,会因为选民不想一党独大的心理,而使得该阵营在下次选举中容易失败的政治现象,即钟摆效应(PendulumEffect)。在公共管理学中,同样存在以“公平”与“效率”为两端的钟摆效应,“公平至上”还是“效率至上”的问题总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被反复讨论,并各占上风。
(二)公平与效率对于公平,较一致的观点是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判断和行为规范,在这种价值判断及行为规范下,公民基本上能够实现权利、义务、经济、机会等各方面的一个相对均衡。因此,公平不是绝对的平均、平等,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某些方面公平还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心理感知,很难被量化。效率,属经济学范畴,是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效率可从宏观及微观两个方面去理解。宏观的效率是指整个社会的资源是否得到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社会财富是否因此而得到增加;微观的效率则是指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效率是可以被量化的。公平与效率,二者相辅相承,既对立又统一。公平需要效率来保障,而效率则需要公平来体现。但同时,公平与效率又难以共存在。就公共管理而言,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效率。因而,公共管理的目标总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徘徊。也因此,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也成为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核心关系。
二、公共管理理论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的钟摆效应
自1887年美国学者威尔逊发表文章《行政管理学之研究》一文,标志着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发展以来,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公平或效率至上的讨论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个阶段主张政府工作的科学管理,提倡效率;第二个阶段为新公共行政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政府的职能在于社会职能,强调公平;第三个阶段为新公共管理理论阶段。这一阶段主张发挥市场的作用及政府优化,强调效率;第四个阶段则是新公共服务理论阶段。这一阶段的主张再次回到公平。由此可见,公共管理理论关于公平与效率的讨论大致经历了“效率—公平—效率—公平”的过程,并将公平这一主张延续至今。
(一)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强调行政的独立性,追求行政的有效性。其代表人物为威尔逊、韦伯和泰勒。威尔逊提出了政治—行政二分的观点。他将政治与行政割裂开来,认为政治的重点在决策,而行政则是执行,行政可以独立于政治之外。这一主张为公共行政学的建立提供了必要性。韦伯的学说为公共行政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框架。他认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且其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下级服从上级的合法性。因而,官僚制是实施统治是合理的形式。科学管理之父泰勒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则为公共行政科学化、技术化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人的理论学说共同推动着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并使得公共行政开始着力于专业化、普遍化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的研究,且将研究重点放在了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及权力的合法化。这些研究或主张最终都使得公共行政往效率的目标前进。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虽然在推动管理科学化、权力合法化方面作出了较多的贡献,但在老问题还未解决新问题又不断出现的社会局面下,则显得无能为力。在民众对政府的质疑声中,新公共行政理论提出了政府应承担社会责任,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目标应是公平。
(二)新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行政理论的代表人物以美国行政学家沃多克、弗雷德里克森等人为主。1968年9月,在锡拉丘兹大学明诺布鲁克会议中心举行的以寻求公共行政发展方向为主题的研讨会,标志着新公共行政理论的开端。弗雷德里克森的《走向一种新的公共行政学》一文及其著作《新公共行政学》,以及新公共行政理论代表著作《公共行政的精神》等,集中体现了新公共行政理论的观点。新公共行政理论认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过多地强调权威与效率,没有承担起社会责任,也没有对公民需求加以考虑,于是造成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对立。鉴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强调公平与民主,认为政府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应对公众负责,应考虑公民的需要,并以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为最终目标。基于此,新公共行政理论主张行政机构应进行相应的变革,建立一种有回应性、参与性的民主行政机构。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公共行政理论更注重“公共”二字,其对社会公平、政府社会责任、民主行政等价值的追求,使得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多,极大地推动了公共行政学的发展。遗憾的是,新公共行政学并没有在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进程中成为主导范式。一是由于其自身缺乏概念和理论上的连贯性;二是由于其倡导的社会公平、社会责任等,过于理想化。但在后续的研究中,其对“公平”的追求仍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管理至上的“新公共管理”学说是近现代以来指导欧、美地区政府改革的重要思想。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奥斯本、盖布勒等人为代表,在其著作《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一书中,详细的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与主张。新公共管理理论,常与“企业化政府”“、后官僚体制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行政”等词、句紧密相联,可见其主张、学说与市场紧密相联。但与公共选择理论关注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主张以减少政府干预、发挥市场作用来解决问题的观点不同的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关注的重点仍是政府公共部门的内部。该理论主张通过市场机制来完善公共组织部门的管理。管理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是新公共管理蕴涵的两大基本理念。管理的自由化要求公共组织减少烦琐、不必要的规定、约束和制约,让管理者来管理;管理的市场化要求公共组织引进竞争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并借鉴市场化的管理手段优化公共组织的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张,具体表现在十个方面:第一,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第二,社会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第三,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第四,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第五,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第六,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第七,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第八,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第九,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第十,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改革。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学者们根据欧、美等地进行政府改革的实践,总结其经验而形成的思想。它将政府从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中解放出来,转而担任公共服务促进者、购买者、参与者或监督者等多种角色,在大大提高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的同时,对缓解政府财政危机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因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欧、美等地的政府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但新公共管理理论仍遭到较多的争议,尤其是其引入竞争机制的观念使得较多的学者认为这会对社会公平、正义等带来损伤。而在众多的批评声中,主张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重新定义政府角色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开始占据有利地位。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代表人物以罗伯特•登哈特夫妇等人为主。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及执行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既非划桨也非掌舵,而是建立一些具有整合力、回应力的机构,以向公民提供服务及放权为主要工作职责。其主要观点集中在七个方面:第一,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第二,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第三,在思想上要具有战略性,在行动上要具有民主性;第四,为公民服务,而不是为顾客服务;第五,责任并不简单;第六,重视人,而不只是重视生产率;第七,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重要。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反思和批判的基础上,它虽然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容进行了批评,但同时也保留了其优秀的部分。新公共服务理论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政府改革方面所存在的重要意义,但同时,它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补充、修正。新公共服务将公民参与、公共利益等纳入公共管理的范围,并对政府的角色给予了重新的定义,将政府定位于战略管理的地位,从而拓宽了公共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并将政府从细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对公共管理进行宏观规划,使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具合理性、有效性,更贴近公民的需求,更接近“公平”这一最终目标。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新公共服务理论在考虑公平的同时,对于效率同样给予的重视。
1968年,英国第一个公共行政专业的学士学位在Sheffield多科技术学院被授予,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英国已经有8所多科技术学院可以授予公共行政学士学位①。虽然公共行政专业主要是为了培养职业公务员,但当时公共行政专业的学科基础仍建立在社会科学之上,以政治学为主,辅助以社会学、经济学、法律和社会政策分析等,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多学科交叉的特点[1]。与此同时,一些传统大学也开始设立起类似于公共行政的专业。传统大学的公共行政专业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从政府研究的角度设置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典型的如Kent大学和伦敦经济学院,另一种是从公共政策和管理分析的角度设置的相关专业和课程,典型的如Aston大学和Birmingham大学。第一种类型偏向于政治学,第二种类型则已经开始倾向于经营和管理科学传统②。1979年以后,伴随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政府开始要求公务员具有私人部门的管理风格和管理技术,要求公务员更像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公共管理者,而不是行政官员。公务员需求的变化直接冲击了多科技术学院和部分传统大学中公共行政专业的学科基础,使之开始由以社会科学为基础转向以经营和管理学科为基础,并且更为关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的应用。新的课程,像经营战略、管理学、营销和财务管理等逐渐取代了传统的社会科学课程而进入公共行政专业的课程设置。在多科技术学院公共行政专业学科基础转换过程中,英国“商业和技术教育委员会”(BTEC)起了关键性作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为了协调和监督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英国政府建立了两个委员会,1973年建立了技术教育委员会(TEC),1974年又成立了商业教育委员会(BEC)。公共行政教育隶属于BEC。1983年,两个委员会合并,成立了商业和技术教育委员会。BTEC采纳了与一般商业教育更为一致的公共行政教育观点,使公共行政成为BTEC商业和金融课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并由BTEC下属的商业和金融分委员会负责。正是在BTEC的直接干预和支持下,当然更重要的是响应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新型公务员的要求,职业技能训练取代社会科学知识成为公共行政课程的核心部分,公共行政教育更进一步体现出“通用技能”的要求和“学科交叉”的主题。BTEC曾对“通用技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通用技能”是包括自我管理和开发、与别人一起工作、沟通、管理目标和解决问题、应用计算、应用技术、应用设计、创造在内的技能。BTEC要求其所属的多科技术学院的课程都必须围绕提高这些技能来设计。虽然英国传统大学并不受BTEC指导,可以自行设计课程,但由于BTEC在英国职业化教育中的权威性和巨大影响力,这使得传统大学中的公共行政课程也从强调理论知识和社会科学基础转向强调技能和经营管理基础。一场席卷整个英国教育系统的“技能运动”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这场运动中,无论是多科技术学院还是传统大学的公共行政专业都更趋向于应用性和操作化,在课程设置和教学中,管理的自主性、效率和成本—收益分析成为永恒的主题③。正是这场“技能运动”促成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英国大学中公共行政专业的彻底转型,也即由公共行政转变为公共管理。
1991年英国还有8所多科技术学院和5所传统大学授予公共行政学位,但到1997年,英国竟然没有一所大学再单独授予公共行政学位,在现有的16家进行公共部门研究和学位授予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公共行政学位已经被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两种学位所取代[2]。虽然公共行政专业向公共管理专业的转型是一个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就已经开始的过程,但真正的突变却发生在1992年,这一年新的高等教育法案允许多科技术学院像传统大学一样自行决定专业和课程设置,提供高教产品,这使得相当一部分多科技术学院(包括授予公共行政学位的8所多科技术学院)得以升格为大学,人们习惯上称之为“新大学”。从1992年至1994年的两年间,几乎所有的公共行政学位名称都消失了[2]。从公共行政裂变而来的公共管理专业,在核心课程设置中更体现了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学科特征,如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决策科学和公共经济学等成为公共管理专业首选课程。即使在公共政策专业,技能导向也越来越明显,学科基础也更倾向于经济学,尤其是公共选择理论[1]。英国大学公共部门研究的专业和课程在20世纪90年代的重组,公共行政专业向公共管理专业的转变,究其原因,除了来自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直接影响,以及由其引发的20世纪80年代“技能运动”和90年代高等教育放松管制的影响之外,来自英国大学商学院的竞争和冲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多科技术学院和传统大学中,一直没有专门的公共行政硕士学位(MPA),相关的硕士学位专业和课程要么隶属于政治学或政府学系,授予文科硕士学位(MA),要么隶属于商学院,授予理科硕士学位(MSc)或MBA[3]。20世纪80年代席卷英国高等教育的“技能运动”,不仅影响到公共行政的学士学位课程,也直接影响到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萨切尔内阁支持公务员取得MBA学位,而不是与公共行政相关的硕士学位[2]。在这样的背景下,政治学或政府学系中与公共行政相关的MA学位的规模日益萎缩,而商学院中相关的硕士学位尤其是MBA课程却急剧增加,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英国大学商学院大量提供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类MBA课程,其名称为“公共部门MBA”(PublicSectorMBA),甚至像Birmingham大学的公共政策学院,它所授予的硕士学位也是MSc和MBA,而且尤以MBA占多数,竟然和商学院完全一样。而且,在课程设置上,英国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课程也非常接近一般MBA课程。
例如,Aston大学商学院公共管理系硕士学位核心课程包括:组织行为学、战略管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组织变迁管理、营销管理、公共政策、客户服务和质量管理、应用研究方法;而Birmingham大学公共政策学院的硕士学位核心课程则包括:治理和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营销管理、信息管理、政策分析。Aston大学和Birmingham大学的公共管理教育在英国大学中非常具有代表性。Aston大学是英国最早、也被认为是最为成功的在商学院中创办公共管理教育的大学之一,而Birmingham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则是英国乃至欧洲最著名的公共管理教育机构。从这两所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的核心课程设置上不难看出,英国公共管理教育的技能导向和非政治化色彩,其课程已经很难与一般MBA课程区别开来。某种意义上说,在研究生教育层次上,正是大量公共部门MBA阻止了MPA专业在英国的出现,反过来,也进一步限制了公共行政专业的发展空间①。因而,英国大学商学院大规模培养公共部门MBA也是促成公共行政专业20世纪90年代最终转向公共管理专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英国,由公共行政教育演变而来的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教育相比,其显著差异体现在四个方面,即:(1)更强调实践导向,而非理论导向;(2)更注重政策实施的管理和评估,而不是政策制订;(3)从社会科学基础转到工商管理基础;(4)由重视知识到强化技能[1]。伴随专业和课程设置的转型,公共管理教学方法与公共行政相比也有明显不同。传统公共行政教学倾向于单向式教学,以教师和知识为中心,而公共管理教学则强调双向沟通式教学,以学生和问题为中心,更注重未来公共管理者所需要的技能、实际公共管理的活动过程及其所需各种实用技术(如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的教育。因此,公共管理教学方法较之公共行政则更为灵活多样,已不限于单纯的课堂教学和讨论班。像商学院其他工商管理课程一样,在公共管理教学中,案例分析也处于核心地位,除此之外,还包括实地调研、实习(如三明治课程,其中包括一年到实际部门的实习)和计算机模拟等。目前,在英国大学的公共管理教育中,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灵活的教学模块和跨专业的联合或荣誉学位,已经构成其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教育的鲜明特色,公共管理教育在英国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未来致力于公共服务的学生。
二、英国公共行政研究传统及其危机
英国公共行政研究传统的形成要早于大学公共行政专业的出现。20世纪初,英国公共行政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领域是由Webb夫妇建立的,他们的经典研究工作是关于英格兰地方政府的系统研究。Webb夫妇具有实用主义形式的关于外在于政治过程的政府职能的研究工作,长时间主导着英国公共行政的研究风格[4]。在Webb夫妇的积极倡导下,1922年,英国皇家公共行政学会成立(RIPA),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和咨询组织,旨在发展作为一种职业的国民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并推动公共行政研究。RIPA创立的第二年,英国著名的《公共行政》杂志创刊。RIPA的创立和《公共行政》杂志的创刊,标志着公共行政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领域在英国建立起来。RIPA早期主要致力于三个领域的工作:其一,运用案例研究探索和提升公共行政的职业实践;其二,将政治学、经济学和历史学理论引入公共行政研究,以便建立公共行政学科;其三,研究所有民主国家中公共行政所应遵循的原则[5]。为此,RIPA定期举办各类演讲和会议,与国外学术机构建立联系,支持个人研究,并与大学保持密切联系[6]。RIPA对于维系和促进英国早期公共行政研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直到20世纪50年代,英国公共行政研究的规模都十分有限,真正从事公共行政研究的学者也很少,研究主题主要是对英国政府的历史描述和运作现状的批评,研究方法多采用历史案例分析,即通过历史史实来刻画和分析政府组织结构、职能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7]。进入20世纪60年代,英国公共行政的研究状况发生了很大改观,整个60年代都被称为是英国公共行政研究的黄金时期,几乎所有英国政治学领域的著名学者此时都从事公共行政研究,如D.N.Chester、W.J.M.Mackenzie、S.E.Finer、W.A.Robson、A.H.Hanson等都活跃在公共行政研究领域[4]。在这个时期,英国公共行政的学术领域被定义为是研究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制度安排,换句话说,就是将公共服务看作由政府供给的产品,重点研究政府的制度结构和决策过程,它的学科基础是政治学。概括地说,这个时期英国公共行政研究的主要特征是:(1)集中于研究作为政府组成部分的公共服务;(2)相信政府“计划”可以弥补市场失败;(3)捍卫作为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科层制[8]。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英国公共行政研究领域的范围开始得到拓展,其主要推动力量是来自组织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两个学科的迅速发展及其向英国公共行政领域的广泛渗透[7]。
组织理论和它的分析工具在英国的本土化发展工作主要是由Aston大学的DerekPugh教授和他的同事们完成的,他们由此创建了组织理论学科发展史上世界闻名的Aston纲领和Aston学派。Aston学派早期的工作主要集中在1963年至1969年这段时间,他们运用大样本的制造业企业组织和其他类型组织进行比较研究,创造了一套组织理论中非常重要和基础性的概念及其测量方法,如规模、专业化、集权、规范化、标准化等等,用它们对组织结构进行测量,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权变组织理论。Aston学派后期的工作是将权变理论运用于英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和管理研究,开创了英国公共行政领域研究政府组织结构和行政管理过程的先河,并为英国公共行政领域中研究范式的转换创造了条件[9](p.90)。英国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公共政策研究深受美国的影响,研究内容集中于政策过程而不是政府正式的制度安排,更强调在政策形成和传递过程中的组织和个人网络分析,同时也更为关注政策内容和结果评价以及与提高政策质量相关的各种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公共政策研究的学科基础已经不局限于政治学,经济学尤其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概念和方法开始进入政策分析领域。英国早期的政策研究主要集中于个案分析,如著名的清洁空气法案研究等,有名的政策研究机构包括Birmingham大学的地方政府研究所,Bristol大学的城市化研究所,Leeds大学的公共卫生和健康研究所等[7]。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英国的公共政策研究开始形成自己的特色,典型的如政策评价、政策网络分析等至今在国际上仍颇具影响[10]。英国的公共政策研究起初虽然并不是隶属于公共行政的一个分支学科,但它的研究领域却与公共行政多有交叉,并在客观上起到了拓展公共行政研究领域的作用,同时也为该领域引进了新的理论和方法。在英国,组织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在拓展公共行政研究领域的同时,也使得基于政治学范式的公共行政面临潜在的危机。盖瑞和詹克森(Gray和Jenkins)曾经指出:“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研究的替代者的威胁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多元主义时期,这个时期很多学者通过运用决策理论、组织理论和政策分析来研究英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这种学术努力又恰与地方政府正致力于战略规划、预算改革和公共服务战略管理的努力相一致。此时,学者和实践者都相信通过运用战略管理、结构重组进行有效改革,可以创造出更具响应性和说明义务的行政单位,并发展起更好的人事管理系统。正是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公共行政研究范围扩大了,其中不仅包括政治学者,还包括组织理论家、经济学家和其他管理研究专家。然而,也恰是从这时开始,传统的基于政治学范式的公共行政研究开始消退,而基于经济学和管理学范式的公共管理研究得以迅速发展。”[11]
胡德(Hood)也认为:“英国公共行政从70年代已经失去了其在公共部门研究中的统治地位,产生危机的原因就在于公共行政范式理论和方法的弱点。在公共行政研究中,真正的理论建构相当有限,通常所用的研究方法是历史案例分析,而且这些研究经常是建立在精明的常识而非明确的理论基础之上,这导致它极其易于遭受来自公共选择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的攻击。”[12]虽然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英国公共行政研究已经面临其他学科诸如公共选择和公共管理的挑战,但它的真正危机还是来自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变化了的世界需要新的理论。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改变了政府行政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改变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重组了公共组织体系,政府已经不再是公共服务的垄断者。这使得公共行政范式在变化了的世界面前显得无所适从。传统的公共组织科层制模型是建立在等级制、规则和普遍有效性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随着政府职能的分散化和公共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正日益面临严峻挑战。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一些新的治理模式,像内部市场机制、竞争定价、合同外包等,正在不断涌现出来,公共组织的性质、目标、结构和相关利益领域也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些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新现象和新问题,都迫切需要给予新的理论说明,而公共管理研究范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涌现出来,并开始成为传统的公共行政研究范式的替代者。另外,从英国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经费来源———“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ESRC)20世纪80年代所资助的两个重大研究项目中也不难发现从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研究范式转换。这两个项目分别是“政府间关系研究”和“政府与产业关系研究”。政府间关系研究是依据政策、职能和活动领域的变化探索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关系的新形式,并由此寻求对政府间关系、政策制订、实施和说明义务的新理解。政府与产业关系研究则是建立在政府间关系的框架上,探索不同类型组织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新型关系及其相关的政策网络形式[7]。可以说,ESRC所资助的这两个重要研究项目都远远超出了传统公共行政的研究范围,相反,却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用武之地。
三、英国的公共管理研究范式
20世纪80年代英国公共行政研究的持续危机,到90年代终于酝酿出一场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研究的革命,也即范式转换。公共管理研究范式在英国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研究中取代公共行政范式的标志性事件,是存在了70年的皇家公共行政学会于1992年7月因破产倒闭而寿终正寝[6]。在20世纪90年代初英国的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研究中,公共管理就正式取代公共行政成为主导研究范式。英国的公共管理研究有两大理论支柱,即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7]。管理主义的前提假设是私人部门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在公共部门同样适用,为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引入私人部门的管理。基于此,管理主义强调授权、职业管理、明确的标准和绩效测量、结果管理、货币价值、客户导向等等,这恰好为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的3E标准(即节约、效率和效益)给出了合理性说明。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是强调作为传统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科层制失败而不是市场失败,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市场竞争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基于此,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化、合同外包、准市场和消费者选择,这为英国公共部门私有化、政府职能化作出了理论注解[13](p.47)。无论是管理主义还是新制度经济学,都已经不再将公共管理看作仅仅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也不仅仅等同于是单纯公共部门的管理,而是将其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整个过程中由各种不同角色所组成的复杂网络的治理,这些角色包括国家、区域和地方政府,政治和社会集团,压力、行动和利益集团,社会志愿组织,私人和商业组织等等。因此,公共管理研究实际上并不局限于研究政府做什么?公共部门做什么?公共管理研究致力于全面分析公共服务是如何供给的。基于这样的研究出发点,横亘在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政府和市场、政府和其他公共组织之间的那些传统界限开始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具有高度整合性的公共服务供给网络。在这个网络中,治理(gover-nance)成为核心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6-0164-01
一、罗森布鲁姆的多元行政观
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必须服务于公共利益,公共行政较少受制于市场力量,公共行政基于公众的信任来代表运作。他分别从管理途径和法律途径对公共行政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分析。
在罗森布鲁姆看来,时至今日,公共行政研究的管理途径已经发展成为两种派别,传统管理途径和新公共管理途径。他分别从组织结构、对个人的观点、认知途径、预算、决策、行政责任与行政伦理等诸方面对公共行政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无论是传统管理途径,还是新公共管理途径,二者更多地体现则是管理的效率问题。
同时,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研究的法律途径主要是将公共行政视为特定情景中应用法律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他看来,法律途径的公共行政强调的是法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价值:首先,程序性正当法律程序;其次,个人应享有的实质权利和法律的平等保护权;最后,价值公平。就法律途径来看,不太重视成本效能。罗森布鲁姆也分别从上述几个方面对公共行政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从罗森布鲁姆法律视角下的公共行政不能看出,这里更多的体现则是公共行政的公平和正义。
二、效率与正义的相关分析
(一)行政效率是实现公共行政绩效的第一选择
韦伯的理性官僚制是适应工业社会的行政模式,以理性和逻辑为基点,对产业革命初期的个人专制、裙带关系、主观武断等进行管理的做法进行了批判。官僚制的精确、迅速、明确、持续性、统一性等特性提高了政府解决问题、实施政策的效率,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体现了效率第一的特点。官僚制成了资本主义在产业革命时代所推崇的效率的代名词。效率成了行政价值链条的终极目标和追求,引导着政府的一切行动,提升了同时代资本主义的发展速度。
伴随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得一度被推崇官僚制模式面临诸多困境,其表现主要有:人员过分程序化,失去创新能力,机构重叠,决策权威过度集中,造成管理恶性循环,降低组织效率等。由于官僚制模式的弊端得存在,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理论界的其他学者提出了新公共管理这一新模式。新公共管理模式把经济学理论和私人企业管理理论为作为理论基点,引入自由市场的竞争运作机制,接受商业部门的管理技术,执行消费者取向的政策制定标准。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理所当然的是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应该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可以根据服务的内容和特点、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把服务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
(二)正义是公共行政合理有序运行重要保证
公共行政是以宪法、法律为基础,为积极实现国家的目的而进行的整体上具有同一性的和连续性的国家活动。公共行政主要体现的价值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程序正当性;二是每个人都应平等地享有实质权利;三是社会公平正义性。有的理论家认为,社会价值的充分实现,公共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是关键。他们所关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 政府权力有意促成的价值在实现过程中不至于被颠覆,因此有必要对政府权力行使依法进行合理的控制。这主要是由于现代政府公共行政活动主要体现着宪法和法律规范的具体化,是法律条文规范与社会现实生活联系的桥梁,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是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公共行政权的任意使用将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为了防范公共行政权的任意扩张,制约公共行政的随意性,西方国家主张以积极的行政控权理念来取代传统消极的行政法治思想,对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进行合法有效的法律监督,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公共行政对个人合法权利的非法、违宪侵害,避免民众对政府信任的缺失。
三、效率与正义的关系
(一)效率与正义关系的统一性
公共行政学鼻祖威尔逊认为:“应该全面、系统地研究官僚及其实施法规命令的具体程序,其信念主要来至于乐观主义哲学和科学技术对现实生活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这种信仰。他认为政府和法律像其他科学一样,合理有序地运用能够成功地解决社会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他们工作的动力就是提供组织与管理技术,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强化行政管理的效益和效率。”即更好地体现效率与正义存在技术设计上的统一性。效率的权威来自于宪法和法律以及依据其制定的各种制度和规定,从而保证公共行政正当、有效实施。正义具有时空性,不合时宜的正义并不能很好地体现公共行政价值。因此必须及时有效地将民主、公正等价值见之于公共行动之中,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
(二)效率与正义关系的不协调性
公共行政正义价值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个人合法权利的充分享有上。不依据宪法法律来行使公共行政权力势必会导致权力行使者的专横、武断和凭个人意志行使的“人治”行政,应当充分运用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来保证个人合法权利的实现。但是,行政管理事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和行政环境的可变性,使得原本的法律不能充分反映社会生活的全部和公共行政活动本身可能产生的所有影响,法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的滞后性,不可能完全体现现实行政的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的运用行政权力采取适当措施处理所面临的各种复杂情况,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得能够更好地体现出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
参考文献:
[1]丁煌.寻求公平与效率的协调与统一―――评现代西方新公共行政学的价值追求[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White(1926)的《公共行政学导论》和Willoughby(1927)的《公共行政学原则》使公共行政学者都相信公共行政存在着指导行政现象的科学原则;MaxWeber(1978)的《论官僚制度》探讨了现代组织原则与规范,发明了层级制。Gulick、Urwick(1937)等人的《行政科学论文集》,深入探讨了法约尔管理过程与管理原则。首先为古典管理学派,该学派主要关注行政效率,寻求为行政管理提供一系列方法与技术,为提高行政效率而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科学研究及组织工作。该学派为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Taylor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提高管理理论的科学性。Taylor(1911)在《科学管理原则》中提出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原则,并指出:“科学管理原则普遍适用于各种人类活动”。科学管理理论强化了人们对消除浪费和提高效率的关注,从而成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追求。其次为行政管理学派,该学派从管理实务出发,建立了一套管理理论和规则,作为管理者的行为准则。HenriFayol的主要贡献是开创了组织研究领域,拓宽了科学管理的研究领域。Gulick对行政功能和组织的规范与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一体化组织原则与行政七职能理论。JamesD.Mooney提出了组织四大原则,即协调原则、层级链原则、职能原则和职员原则,结合组织与原则分析。最后为官僚制度学派,Weber的管理制度理论的产生与其历史时代有着直接的联系。Weber的官僚模型有着高度结构化、标准化、非人格化、理想形态等特征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能够达到最高程度的效率,因而是对人类行使权威的最理性工具。
(二)公共管理“理性”质疑的流派
20世纪30年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派理论受到了挑战。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把组织视为机械形式,把人当机器,只是片面的追求组织结构和法律、法规的遵守。这是传统公共行政学不可推脱的缺点。理性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反对;二是认为行政原则本身存在逻辑矛盾。JohnM.Gaus(1950)在《公共行政》精辟地论述了当时的情形:“现时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也就是政治学理论”。这把原本认为政治与行政分离的传统理论又纠缠在一起。社会系统学派从系统、整体性等社会学观点来研究管理,摆脱了传统行政管理理论的缺陷,并试图改造传统的权威概念、创造出一种协调合作精神。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MaryPFollett(1937)最早系统而深入地研究行政管理过程中人的问题,他通过对群体的心理因素的考察来分析作为民主群体基础的“协商一致”机制的性质。理性决策理论学派代表人物Simon(1988)把管理行为分为“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并把管理研究重点集中在“决策制定过程”的分析。既丰富了管理学的思想,也揭示了管理的本质特点。理性决策模式提供了分析决策问题基本思路,同时也强调“理性”是指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益的理性。
(三)公共管理多元化扩散流派
20世纪60年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利用和发展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客观上造就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理论的应用和发展,拓宽了管理思维,也促进了管理现代化,更是给行政科学注入了新血液。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科学成为了一门融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也就从纯理论转型到结合应用的研究。系统论认为任何组织都同其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拓展了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公共管理对于公共性的理解也从官僚制度和政府机构发展转变为注重公共利益,即政府与社会其他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注重组织工作环境对公共组织的影响力,政府被置身于社会外部大系统中,公共管理从制度定义发展为规范定义和组织定义。系统管理学派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中各种系统的运动规律并据此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其代表人物有L.VBertalanffy、TalcottPar-sons和JamesE.Rosenzwig等。其核心观点是不同变量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一个变量的细微变化可能引起其他变量的重大变化。这种非线性关系增加了人们对组织认识的复杂性。受系统理论的影响,任何组织都被视为相互关系之中,任何变量都可能对其他变量产生影响。行政组织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必须持续地与环境产生互动,并在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中处于动态均衡状态。行政生态学派,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各种环境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最早提出行政生态的学者是哈佛大学教授JohnM.Gaus。其追随者FredW.Riggs10余年后提出了行政生态类型的发展连续体。行政生态学借用“结构-功能”方法来分析行政行为及其与环境的关系,为公共管理学开辟了新的领域,使其摆脱了那种抽象地讨论行政原则的纯理论作风,用生态观点来考察行政是正确的认识路径。
(四)公共管理价值重塑流派
历史与科学的局限性导致了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迷信于管理的技术手段,而抹煞了人性存在的意义、价值、自由等内涵,也导致了公共管理学的价值危机。20世纪60年代,以DwightWaldo等为首的新公共行政学派,除了致力于民主行政的推动,还大力提倡社会正义、自由、民主等价值,这也就突破了科学实证主义的限制,走向了人文精神与价值的复兴之路。Waldo(1971)在《走向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的序言中指出,“新公共行政学产生于‘事态严峻、情势紧急’时代”,它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新公共行政学派的主要观点在于:第一,由单纯的法理或制度性研究方法向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转变;第二,抛弃“政治-行政”二分法,把政治或政策与行政看成是政府管理中的连续或交融过程,开始重视政府管理中的政策问题研究;第三,公共管理学由以效率研究为核心转向更关注公平、责任和伦理等行政民主性价值取向的研究。GaryWamsley的《黑堡宣言》发表,奠定了黑堡学派的政府再造的独特观点。其强调,行政价值的重塑与社会变迁的推动都需要由“集体持有的价值、认知、态度以及行为等”改变,行政人员与官僚体系共同努力才能提高行政绩效。
(五)公共管理思路创新流派
任何思想流派的发生,除了寻找之身的历史、传统等渊源之外,时代的风云际会也可能成为其产生发展的土壤。公共选择学派、新公共管理学、新公共服务、治理学派等学派的出现与不断探索,极大丰富了公共行政学的内容和方法论。公共选择学派将经济学的理论用于非市场的决策之中,它认为国家机关亦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参与利益的竞逐。公共选择学派以个人自由主义为基础,关注个人利益,将人类社会分割为两个市场: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受自生自发秩序的制约。该学派对于公共行政的启示主要体现在:扩大公众参与;最大化行政职能分权化;简化行政程序与层级节制;彻底将公共行政经济化,并进行可行性评估,而不是以“公共物品”或社会公正为衡量基础;对于公共部门的扩张、行政裁量以及公共组织的目的进行严格的控制;削弱公共部门的领导角色,将其界定为专家或技术人员。20世纪70年代末期,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受到公共政策学科范式和企业管理学科范式的影响而在新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上形成。它更重视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公共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理分析。新公共管理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核心,采用经济学理论和私人部门管理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的知识框架。如:更加关注绩效-激励的行政模式,建立绩效导向型的制度、结构与管理等行政原则;建立了关于政府设计和行政改革的国际对话和比较机制;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其他先进概念框架的综合与启发性使用。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和现实求解,主要是针对新公共管理的缺失而提出来的一种理论。该理论指出,一味的放任政府治理走向市场化与竞争化将导致公共利益与公民尊严的丧失,并试图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和实践工具来弥补这种趋势所造成的恶果。它提出通过由公民与政府双方的共同治理来提高治理的质量,并带给社会更高的收益,这些都体现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进步。
意义及启示
公共管理流派纷争,其主线主要集中在下面三部分:
(一)政治与行政
公共机构的任务,即政策的制定必须由政治家来完成;而行政者则贯彻执行这些政策措施,即所谓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尽管有学者对于政治与行政是否能分离表示怀疑,但二分法使得人们可以撇开政治条件与政治因素来把握行政的实质与意义,促成了对政治与行政边界的认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部门改革发展使得政治与行政的边界日益模糊,主要是因为公共部门采用了众多的组织形式,政治势力日益渗入行政领域。政治与行政界限的模糊导致责任处于游离状态,使得传统的政治价值难以追寻,并产生了许多问题。
(二)公共与私人
【正文】
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23(C)-0240-01
一、对古典公共行政理论的批评。在比较新的公共行政理论中,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多是一种否定的态度。这里的传统公共行政或古典公共行政主要以泰勒、威尔逊、韦伯为代表。他们分别是科学管理原理、行政学、组织管理学的重要开创人。对其否定的依据是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寻求机械效率忽视了人性,威尔逊的政治行政两分法与现实中的行政管理相去甚远,韦伯的官僚制是不民主、低效率、文牍主义的。形成这种观点有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1、忽视了古典理论形成的背景。2、把作者的部分文本与全文割裂开来去看。这两个方面的误读往往是相互联系的,最终导致对原作者观点不甚客观的看法。
二、古典公共行政理论的核心内容。泰勒的科学管理是从对工厂基层观察开始的。泰勒所要解决的是基层工人磨洋工、敌视管理者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泰勒试图通过科学的计件工资制、工时研究、职能工长制、动作研究等来提高工人工作的能动性,以尽可能少的投入来获得高回报,以此来提高工人和工厂主的收入。泰勒认为科学管理的本质在于劳资双方的合作,通过合作给劳资双方带来收益。[1]把泰勒思想的应用到公共行政中,最为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对工作的研究克服公务员磨洋工,使其工作更有效率,使其更好的与政府机构合作以更好地服务公众等,这才是泰勒科学管理的本质。韦伯思想的重要性被人发现比较晚,一个很有可能的原因是其思想往往并不具有直接应用价值。韦伯所要构想的是理想的组织结构――官僚制。放在更为宏观的视角去看韦伯的组织理论,我们会发现韦伯往往试图以理性的精神去构建社会事物的理想的“型”。这与柏拉图的哲学思想有相似之处,认为存在一个理念的完美的形而上的类型,以此来审视现实中的事物。如在韦伯的宗教思想中认为有理性精神的基督教新教是一种理性的完美的宗教,以此来审视其它宗教。理性的官僚制同样也是韦伯所设想的组织机构的理想状态,如稳定的层级结构、正式的考试录用、固定的薪酬,个人不能占据组织中的岗位等。官僚制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其官僚制对现代的行政管理有直接的借鉴意义,但更为重要的是韦伯对组织机构思考的一般方法。根据环境的需求用理性的精神构建理想的官僚制,以此来对现实中的组织结构进行改善。组织的外部环境是时时变化的,理想的官僚制也是不一样的,重要的是如何以一种理性的精神构建一种理想的官僚制来指导实践,这也是韦伯组织管理理论最为核心的部分。大型而复杂的组织开始出现时,韦伯首次对其进行了总结,也因此其组织理论具有深远的意义。相比泰勒和韦伯,威尔逊对行政学这门学科的影响更为直接。他第一次界定了这门学科的研究目标、研究范围、研究方法,提出了一些行政学的基本命题如政治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民主与行政、政府与公众、文官制度与行政等。泰勒所面对的是企业,其目标往往容易界定。而政府的目标并不是很容易界定,所以威尔逊把界定政府目标作为其研究对象。政府一般不面临市场竞争,其重要目标是在民主的舆论与行政效率之间取得平衡。[2]同时,他们也有内在的一致性,即用科学理性来代替经验性的混乱――行政管理研究的目的就在于把行政方法从经验性的试验的混乱中拯救出来,并使它们植根于稳定的原则之上。[3]
三、古典行政理论的现代价值。古典公共行政理论奠定了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他们所讨论内容的许多方面都有许多相关专著出版,许多争议也围绕着早期的公共行政学思想,如1、政治行政是否能够两分?2、官僚制是否是一种过时的模式?3、行政管理的质量是否与公民参与的程度成反比?4、标准化的行政操作是否是对人性的背离,不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5、政府与公众舆论是否永远是对立的,怎样能使民众与政府团结一致面对共同的问题?这些是古典公共行政理论现代价值的直接方面。回到他们试图解决的公共行政问题,对今天我们思考公共行政有重要的启示:1、科学管理原理:怎样实现公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合作,最终以最俭省的方式实现共同的利益?2、官僚制:怎样以理性的精神构建现代社会的官僚制,在一个知识经济、网络化、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时代,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官僚制的类型是什么样的?3、威尔逊的行政学思想:现代政府的职能是什么?怎样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实现这种职能?面对不断变化的公共行政环境,我们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在不断变化,中国与外国也会有或多或少的不同。
综上,我们可以把古典公共行政理论的现代价值归结为三个方面:1、提出了公共行政学的基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2、他们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对当今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3、对古典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继承是今天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基础。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
作者简介:郭随磊,汕头大学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2009级,研究方向:行政学理论政府间合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