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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2-0009-06
〔基金项目〕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
〔作者简介〕谢 地,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佳丽,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吉林长春 130012。
一、高投资的生成机理
长期以来,在拉动我国经济的“三套车”中,投资的作用一直引人注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不言而喻,尤其金融危机以来,中央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在为救市提出的以4万亿投资为首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中,大部分资金流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如2009年交通运输支出同比增加98597亿元,增长663%。〔1〕此间中央财政多次出现赤字,尽管赤字率仅为06%,远低于国际公认的赤字率为3%以内的安全比重,但因政府支出乘数效应带来的新一轮CPI上涨却令人担心。而资金向公路、机场等建设的流入虽然可大规模吸收劳动力,减少失业,维护社会稳定,刺激消费,但依赖高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这显然是短视的、不可持续的。如果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做一分解,1996-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投向城镇的平均占848%,该比例逐年攀升,由最初的767%攀升至2009年的863%;投向农村的资产由最初的233%一路跌至2009年的137%。且投资热实际“热”在城镇,“冷”在农村,而高投资率在带来高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加剧了经济增长的波动性和资产泡沫化,增大了通货膨胀风险,造成经济结构失衡尤其是产业结构失衡,以及对资源消耗和环境保护的巨大压力,强化了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造成该种顽疾的主要原因:
从宏观层面看,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的不利影响,继1998年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来,中央政府重新启用了积极财政政策,并配合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这一短期调节手段,扩大投资规模、启动内需,维持经济的短期增长,实现保增长的任务。2008年推行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三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四次下调利率;2009年采取“扩需求、保增长”的货币政策;2010年仅第10个工作日银行贷款就放了1万个亿。长期形成的这种“投资主导型”经济增长模式往往具有自我扩大趋势,对投资效率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造成一定的抑制。这种状况虽不一定完全由财政货币政策引致,但与宏观调控政策导致的内需结构扭曲并非全无关系。且政府过多介入生产领域,很容易走入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怪圈,不仅对私人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还要靠压低居民收入实现,进而导致消费不足。
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参见2011年3月14日11:06,.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93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的成立。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之后,由于党政机关与金融类企业脱钩,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不再作为金融类机构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转而成为当前的非金融类企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中大量民营经济的兴起,以及其对融资需求的不断扩大,1998年后,江苏、山东、安徽等地方开始出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的试点。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正式发文提出在全国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正式启航。在发改委和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牵头主管十多年后,于2010年2月,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决定成立由银监会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部及联席会议。至此,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长期以来低门槛、监管乏力、运营不规范等原因形成的混乱的融资担保业市场,开始进入了一个整顿、规范的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国纳入规范整顿范围的机构数量为9192家,已完成规范整顿的为8732家,规范整顿合格的为6473家,全国共发放经营许可证5888张。但实际上,目前全国在工商局系统以担保字样注册的企业数量仍然高达1.9万多家。显然,规范、整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特别是,未来这些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前景何在?到底采取哪种经营运作模式,才能既适应国家宏观政策监管的需要,又适应市场需求,从而保持持续发展壮大的生命力,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索研究。
[中图分类号] F8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1-0162-03
[作者简介] 罗大哲,中基亚洲投资首席金融顾问,研究方向为金融学。(北京 100011)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也由于经济周期性的波动和经济体制的转型等原因,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出现了巨额不良资产,极大地影响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90年代在东南亚出现的金融动荡,甚至诱发了个别国家的政治危机。为防范和化解金融体系内的不良资产风险,各国际组织和各国的金融管理机构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在处置该国国民储贷协会(S&L)不良资产中的良好表现,使其所代表的特设资产处置机构模式被视作高效率资产处置的典范。9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运行周期波动以及改革的深入,中国银行业在规模扩张同时也暴露出万亿规模的不良资产问题。1999年开始,中国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等4家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随着中国银行业改革进程推进、治理水平提升和经营效益改善,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将面对新剥离资产日益减少、传统业务收缩的新情况,因此,必须认真思考和应对下阶段如何发展的命题。,对国际主要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机构转型、退出等机制进行分析、总结,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与针对性,顺利、平稳地实现相关机构的体制和机制变迁。
一、各国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转型或退出方式
由于不良资产的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处置机构的渊源等具体情况不同,世界各国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退出方式也存在较大差异,但我们经过分析后认为,各国的总体政策取向仍是具有一定共性的,简单地可概括为以下三类:一是关闭清算;二是由政策性机构向商业化转型;三是几家同类型机构合并为一家继续经营。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各方式之间界限并不绝对,可能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明显界限,比如,某些国家选择几家资产处置机构合并可能是为了专注政策性处置,也可能是后来政策性机构商业化转型的前奏,甚至可能是最终关闭这类资产处置机构的序曲;而某些政策性机构向商业化转型后,有的机构仍伴有政策;即使是被关闭的某些机构,其不良资产处置功能并未彻底退出,在国家的金融体系内,不良资产和风险机构处置功能仍可能通过某种方式得以存续。
(一)关闭。关闭不良资产特设处置机构的策略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资产管理公司关闭后,不设存续机构;其二,尽管资产管理公司被关闭,但仍设有存续机构,并保留部分人员管理剩余资产。
1.资产管理公司关闭后人员并入母体机构――以RTC为例。当上世纪80年代美国储蓄贷款协会陷入危机时,承担金融稳定职能的美国存款保险体系(FDIC)立即承担了重组工作,其附属清算功能在此期间发挥了主要的作用。1989年8月成立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1995年12月31日结束运营。在RTC营运的七年间(1989-1995),RTC效率极高地处理了747家问题储蓄贷款机构,处理问题资产总值达4025亿美元,处理成本约875亿美元。到RTC关闭时,剩余77亿美元资产(账面价值)移交FDIC的清算部门继续处理,参与资产处置的人员重新回到FDIC,其中大部分人员并入FDIC的清算和破产管理部继续负责清算问题银行、担当倒闭机构的破产财产管理人和清算人。
2.剩余资产转给清算留守机构后直接关闭――以Dana-harta为例。由于受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马来西亚国内银行业不良贷款规模和比例快速上升,1998年上半年,该国贷款不良率一度达到11%-12%,1998年8月,马来西亚成立国民资产管理公司(Danaharta),以管理、清算银行不良资产为主要职责。中央银行为Danaharta提供了15亿林吉特的初始资本,但Danaharta尽量少地使用公共资金,主要依靠商业化和市场化运作。Danaharta在2005年底完成使命被关闭,存续资产由Prokhas托管。关闭后的Danaharta遗留了28.8亿林吉特资产。
(二)由政策性资产机构向商业化转型
1.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兼营的情况――以KAMCO为例。KAMCO的前身是成立于1962年的“成业公社”,最初是作为韩国产业开发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存在,只负责处理该银行的不良债权。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拯救陷入困境的企业,减缓金融危机对韩国国内金融系统的冲击,韩国国会特别立法扩大了成业公社功能,规定其可以接收和处置国内银行和企业的所有不良资产,还明确其将作为永久性的资产处置机构长期存续。从1998年底开始,成业公社以各种方式对政策性接收的银行坏账进行处置,到2000年基本处置完毕,剩余部分大多为来自大宇集团的产业类不良资产,对这部分产业类资产,成业公社更多地采用重组等“精耕细作”的方式进行处置。
2000年1月1日,成业公社正式更名为韩国资产管理公司,公司定位强化了商业化业务, 2004年,经过韩国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许可,KAMCO进一步扩大商业化业务范围。它可以购买企业重组债权并进行再投资,促进企业结构调整,提升被重组企业价值。从此,KAMCO属下的多个股本基金,可以对企业投入新的股本金,或进行债转股,通过下设的产权交易所,该公司还可以把拟拍卖资产和实物处置工作日常化。2005年,KAMCO投资海外市场的计划也得到政府支持。KAMCO可能将首先选择与亚太地区国家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合作来开发周边国家不良资产市场,输出资产管理和处置业务经验。
2.彻底转型为商业化机构――以瑞典资产管理公司为例。Securum和Retriva通过在内部设立下属的专业子公司来管理不同类型的资产,如工业资产管理子公司、房地产资产管理子公司等,由于瑞典经济很快在1993年下半年恢复增长,加之Securum和Retriva运作措施得力,到1996年底,瑞典已成功解决了不良信贷资产问题,在1996年7月,瑞典政府开始逐步取消对国内银行的担保。此时,Securum和Retriva剩余资产中房地产类资产的价值开始凸现,于是,瑞典政府安排这两家公司合并,成为一家商业性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Venantius,并将剩余约100亿克朗的资产(主要是房地产)注入。合并后的Venantius不久即完成其他类别的资产处置,并彻底转型为房地产投资持股公司,同时兼营商业化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三)合并国内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一个国家内部存在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则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中,难免会出现功能重叠、利益冲突,因此,有些国家在对待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功能转换问题时,也会从机构间首先实现充分协作、提升效率的角度出发,选择将若干家同类型机构进行合并作为过渡方案。
以泰国为例,该国实际上设有多家处置不良资产的特设资产管理公司,如建立于1997年的官方金融部门重组局(FRA)、建立于2001年的泰国资产管理公司(TAMC)及更晚建立的、源自曼谷银行资产处置机构的曼谷资产管理公司(BAM)。早先的设计方案中,泰国政府确定由职能最接近政府机构的FRA首先接管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并进行公开拍卖,然后,泰国国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Radhanasin银行作为FRA主要买家,购买FRA拍卖的较优质资产,实现“好坏分离”。
FRA前后共收购了约20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大部分较好的资产通过交易实现了价值,但无人应拍购买的资产却沉淀下来。2001年开始,泰国政府将这部分质量较差的资产交由具备政策性金融机构背景的TAMC处理,这之后,TAMC又陆续接收了200多亿美元资产,合计共持有了300多亿问题资产。由于TAMC和BAM之间存在职能定位重叠的问题,同业之间也形成了不健康的竞争局面,因此,泰国银行管理当局决定合并TAMC和BAM,使之协同工作,加快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二、国外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转型的经验
从来自国际间主要国家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来分析,无论转型或是退出,抑或是选择合并,各国的具体政策措施都与特设机构的定位、资产特征、市场需要等三个因素紧密相关。
(一)机构定位对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影响。
1.定位类型I:快速处置不良资产的机构。如果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成立目标是为了快速解决不良资产问题,即资产管理公司被定位为快速处置机构,且该国内部不良资产市场规模经过处置后明显缩小,则该国资产管理公司往往会被关闭。
2.定位类型II:注重对资产进行整理和重组的机构。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时,除了具有不良资产处置职能以外,还被赋予投资、重组和管理所接收资产的功能,并且,该机构所接收的资产如果经过日后有效且耐心的重组能够显著提高收益,则政府可能选择将原有政策性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进行转型。
(二)所处置的资产特征与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前景关系密切。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资产对其前景也有很大作用。如果其所持有的部分行业景气前景向好的不良资产,经过有效运作能够凸现出重组价值,且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时又来自体制外,政府没有过多参与,则借助资产或经营的机遇,资产管理公司可能会获得长期存续的机会,并得以强化商业化职能。
(三)不良资产市场发展前景决定着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前途。资产管理公司是关闭还是转型的前景归根到底取决于市场的实际需要。如果一国国内或者周边的不良资产市场业务机会多且具有参与价值和可能,则也意味着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方向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能性,反之则不然。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对于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本身金融体系仍较脆弱,尽管不良资产经过剥离后,国内银行等金融机构体系内的不良资产占比有明显下降,但未来仍面临不确定的问题前景,这样,专门处置不良资产和参与金融机构整理的资产管理公司的存续期就可以长些。
(四)机构合并只能算作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在定位、资产、市场的三重约束下,资产管理公司会被政府要求转型或者退出,对于一些国家选择合并多家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情况,我们认为,合并尽管可能出于多种考虑,但是,仍应只被视作一种过渡性制度安排。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启示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以往的政策、市场等环境因素都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已到了需要明确下一步转型、重组或退出等改革思路的时候。如前所述,定位、市场和资产情况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影响极大,作为转型国家的中国也拥有自己特殊的经济和市场条件,这就决定了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途径一定不能简单照搬其他国家的方式,而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经验借鉴。
(一)中国仍然需要特设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目前,我国国内尚有万亿元以上的不良资产存量,由于金融体系改革难点尚多,来自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部门的不良资产增量发展趋势尚难以判断,新的不良资产可能仍会出现。特别地,由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特殊融资结构特征,如果银行体系因为不良贷款问题出现风险,则可能使整个中国金融领域都受到影响,从现实需要出发,中国的不良资产市场也需要国有性质的专业化队伍。在此基点上,转型发展应成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下阶段发展的趋势,而在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处置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也随之成为必然要求。
(二)存续资产管理公司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过去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综合运用国家赋予的回收手段,专业化地实施了债务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多类型业务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损失并有效地提升了不良资产价值。事实证明,在降低中国银行业的交易成本以及进行标准化处理方面,特设处置机构具有明显优势。
利用好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营中形成的经验,借助资产管理公司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宏观上有利于国家的经济体系稳定,中观上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微观上也有利于中国不良资产市场体系的完善。
(三)“分类改革”应成为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核心策略。在转型发展的前提下,现有的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体制也需要进行适当改进,在这方面,分类改革可考虑作为基本策略。我们认为,在对现有4家机构职能高度重合的局面进行调整后,应以强化存续机构的资产重组和风险防范职能为改革方向,增加商业化业务种类,保留部分必要的政策,打造符合中国经济和金融体系需要的、活跃于不良资产及周边业务服务领域的金融机构。“分类改革”的重点是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进度、处置业绩和管理水平出台有针对性的转型指导政策。首先,应选择适当时机对目前4家公司参与同一个市场造成业务高度重合的情况进行纠正,对处置业绩较好、管理水平较高,且已经完成政策性现金回收任务的资产管理公司应逐步转型成为主营不良资产批发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融入存款保险体系,成为担负问题金融机构的清算职能的重组部门,完善国内的金融风险预防体系。另一方面,在所有资产管理公司均完成剩余政策性业务后,积极为资产管理公司整合和向商业化运营转型创造条件,适当扩大经合并后存续机构的业务范围,同时完善商业性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机制和业务整合。使商业化机构产生“协同效应”,并逐步成为按市场化原则运作的,具备不良资产处置、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多种金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金融企业。通过转型发展和分类改革,在中国金融领域形成政策性、商业性资产处置机构并存的格局清晰、业务独立、各负其责的局面。
目前,文化产业的投融资还存在一些问题,文化产业多元投融资体制亟待完善,以破解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难题,为河南区域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一)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缺失
现阶段的政策性投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满足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如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通过补助、贴息、奖励三种形式,支持有产业基础、有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产业或产业项目,但资金数额有限,难以满足众多中小文化企业的需求。
(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渠道单一
河南省文化产业的重点企业,多数是由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形成的,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支柱产业,政府投入仍占相当比重,在企业的发展中,融资的渠道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运用证券市场融资的大型文化企业仍是凤毛麟角。吸引外来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在扩大发展规模上,融资渠道也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
(三)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不畅
河南作为文化大省,有一系列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常常遇到融资渠道不畅的问题。由于融资平台搭建尚不完善,文化企业又缺乏专业的融资团队和融资理念,多数文化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银行借贷为辅,利用其他融资方式获得资金的文化企业为数较少。
二、解决河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困难的建议
(一)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
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议、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制定文化产业投融资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发展文化产业的资本市场准入政策,加强文化产业政策与投融资政策之间的协调,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政策细则,确保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之间的衔接,提高政策的协调配合与执行效率。
(二)完善文化产业政府投资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财政投资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额度,通过政策性投资对有产业基础、产品优势、市场潜力的文化企业提供投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或产业资本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同时,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还应建立对投资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评估,确保财政投资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建立发展文化产业政策性银行
建立文化产业政策性银行,对于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证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需要有政策性银行支撑,支持健康向上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需要有政策性银行跟进,促进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扶持新兴文化产业的兴起,支持文化产业规模发展。
(四)构建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
加强银企之间协作,为文化企业构建融资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完善文化产业融资政策与政府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衔接,建立文化产业融资平台,建立文化产业重点优质项目数据库,提供金融专家为文化产业的咨询服务,组织召开各种形式的银企洽谈会,促进金融机构与文化企业的双向对接。
(五)加强文化产业融资市场管理
在构建文化产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同时,要加强文化产业融资市场管理,规范融资市场竞争。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后备文化企业的上市安排,优先办理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以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参股控股等方式的融资,推动风险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者给处于创业阶段、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