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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因此评价报告的质量尤为关键。影响评价报告质量的因素很多,从评价方法上看:有评价工作组评价和委托中介机构评价。对于评价工作组评价,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部门(单位)开展的评价,都是抽调与项目有关的专家或人员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评价,客观上使评价结果“报喜不报忧”。因此,要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第三方评价是方向、是重点,即委托中介机构评价是主要选择。浙江省从2006年始,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做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为配合全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多次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详细了解该项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积极推荐相关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2006年,省财政厅下发了《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条件、工作内容、评价程序、委托协议、委托费用、回避制度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省资产评估协会及时把相关信息向行业进行传达,配合省财政部门举办全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培训班及专题研讨会,加大全省资产评估、会计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该项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已逐渐进入良性运行的轨道,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绩效评价的专业胜任能力逐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对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该项工作的信任感增强。可以预计,今后我省将有越来越多的财政支出项目需要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来进行评价。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218家中介机构入库,其中专营资产评估机构23家,兼营资产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195家,2010年,全省共有98家中介机构参与了338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左右(其中,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收入约300万元,市县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收入700万元左右)。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参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不仅拓展了资产评估的业务领域,锻炼了资产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能力,评价报告的质量也得到了逐年提高。现将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做法作一介绍,与同行探讨。
二、浙江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规范制度
2006年,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并从2006年起着手建立和完善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2008年,省财政厅制定了《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规程》,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操作流程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在具体实施评价时,严格按工作流程进行操作,填写绩效评价工作底稿,以规范有序地开展评价。
(二)加强培训
绩效评价不同于审计,中介机构审计侧重于财政资金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把审计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描述清楚,并提出相关建议。而绩效评价不仅评价财政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更主要的是评价项目实施各环节相应人、财、物的支撑及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项目实施绩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因此绩效评价范围更广、要求更高。为提高中介机构的业务操作能力,浙江省评协和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采取业务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专家讲解和中介自身现身说法相结合、案例分析与工作要求相结合的方式,先后4次共8期,对中介机构近2000人次进行了培训。邀请绩效评价工作做得好的机构针对接受委托任务后如何组织实施评价、如何把握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有关内容,在培训班上作了系统的、现身说法式的讲解。2010年,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在认真整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如何撰写评价报告”为专题进行讲解,得到了学员的充分肯定。
(三)提高评估工作质量
绩效评价目的在于应用,促进部门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管理和财政支出的绩效,推进财政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因此评价工作的质量是关键点、是生命线。为切实提高中介机构评价工作质量,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1.站准工作角度。部门(单位)是政府具体公共职能的受托人,也是公共资金的使用人,因而他们对公共资金的使用效果负有责任。根据受托责任原则,部门(单位)理应对委托方——政府负责,加强对本身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评价来促使其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中介机构评价也应对政府负责,无论是财政部门委托,还是部门(单位)委托,中介机构都应站在政府角度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这一点非常关键,在每次项目委托、培训班或座谈会时也都被反复强调。
中图分类号:F224.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081-02
一、现行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其存在的不足
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目前有三种较为常用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价格法和收益现值法,但都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从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中,扣减其各项损耗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的主要缺点是重置成本的确定缺乏客观性。在重置成本数额确定过程中,往往会带有一些主观因素。再者,如果无形资产评估的是交易价值而被评估的无形资产适用时间已经很长并是独一无二的,则成本法就不太适用。因为买主通常是对无形资产的效益感兴趣,而不是对创造无形资产的成本感兴趣。同时,重置成本法未能体现无形资产所具有的超额获利能力。
市场价格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可比类似资产(可比参照物)的异同,并对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价格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有两个缺点:(1)无形资产市场交易活动有限,市场狭窄、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2)可比性差。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参照物资产与被估资产的差异即可供比较的相关指标和技术参数很难搜集并且很难在价值形态上量化。
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现值法存在的不足如下:(1)收益额的预测带有很大的主观性;(2)收益期的确定比较困难。无形资产损耗的价值是确定无形资产收益期的前提。由于无形资产的损耗抽象难确定,显然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比较困难;(3)折现率的确定。实践证明不可能存在一个统一的适合各类无形资产评估的折现率,各个企业可能采用不同的折现率来适用自己的情况,从而使评估结果缺乏可信性。
二、基于期权理论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一)期权的定义及其分类
期权是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执行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通俗的讲,期权是一种预期的约定的权利,该权利赋予持有人以固定价格将来买进或卖出资产。
按照合约授予期权持有人权利的类别,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大类。
看涨期权是指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的权利。其授予权利的特征是购买,因此也可以成为“买入期权”或“买权”。
看跌期权是指期权赋予持有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固定价格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其授予权利的特征是出售,因此也可以成为“卖出期权”或“卖权”。
(二)无形资产的看涨期权特性
企业购入无形资产,目的是进行后续投资获取投资收益。为无形资产付诸实施所支付的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的投资总额,就是这种特殊标的资产的约定价格。该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标的资产的约定价格时,企业就投资获利;当预期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标的资产的约定价格时,企业就放弃投资。这些就是典型的看涨期权的特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具有看涨期权的特性。
2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提出的以下几点建议,希望对今后国有企业的股权价值评估有所帮助。
2.1优先选择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克服资产基础法的一些弊端,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较为困难,尤其是像人力资本、品牌价值和商誉这样的帐外无形资产,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漏估、定价不准和虚假评估的现象。无形资产的流失具有很大隐蔽性,客观上无形资产流失了,在财务报表上却不能发现对应的数字变化,在管理现场也不会发现少了一些实物。这样,很容易就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收益法较好的体现了企业各方面资产的价值和公司的运营特征与生产要素的完整构成,考虑了无形资产尤其是帐外无形资产对企业股权价值的影响。
2.2关注少数股权问题随着国有企业的放开和发展,少数股权现象越来越普遍。在运用收益法对国有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时,一般为估算企业的整体股权价值,因而在评估时应对少数股权的价值予以扣除。少数股权价值在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中也具有一定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
2.3结合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对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予以加回或扣减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评估时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并予以修正。国有企业一般存在较多的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在运用收益法时要注意对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予以加回或者扣减。
一、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原则
(一)成本效率原则。评估机构介入公司并购,并作为独立于并购双方的经济主体,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在评估方法选择时,评估机构需要考虑各种评估方法在时间,物质以及人力成本等方面的耗费,在合理的法规框架内对评估方法做出选择,使其符合并购双方的要求,保证所用方法低成本高效率。
(二)风险规避原则。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的风险是指由于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对目标企业的价值作了不当或错误的判断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是由于数据处理不当的内部风险,也有可能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干扰。因此选择评估方法时要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分析可能产生的评估风险。
(三)客观公正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在选择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角度,根据目前市场上采取的数据对目标企业进行客观分析,避免从个人的角度主观臆断,排除市场利益对机构的干扰,贯彻平等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方法选用情况分析
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价值评估方法逐渐由单一方法向同多种方法转变,价值评估中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比例已逐渐从2009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85%。在我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的情况占了绝大多数,而市场法的应用比较少,但其比例在逐渐提升。目前对我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评估方法选用情况的基本分析如下:
(一)运用资产基础法的比例较高,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任将持续。通过对我国价值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发现资产基础法已经成为价值评估中使用最广泛并且最重要的方法,究其原因,归于以下几点:
(1)相比于收益法和市场法,使用资产基础法时评估参数更易选取,并且方法简便,在论证检验时更适合操作,因此评估机构在资产基础法和其他方法并无的多大差别的情况下,更倾向于选用资产基础法。同时,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还会过滤掉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对评估过程的干扰。
(2)我国特殊的政策层面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体系的发展最早源于国有资产管理,我国目前的很多重大的公司并购中都能看到国有企业的身影,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方法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验证性和可复核性一直都是国有资产管理非常强调的问题,使用资产基础法便能使得这一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3)使用资产基础法的宽松性。由于使用资产基础法的条件比较宽松,不像收益法和市场法所要求的那么严格,所以较多的公司在并购中只能考虑使用资产基础法。
(二)收益法正在越来越多的使用于各种公司并购的价值评估中。在2012年的公司并购案例中有半数以上的公司采用了收益法评估公司并购中的企业价值。究其原因,是由于目前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由后股权分置时代向全流通时代的迈进,我国上市公司不再单单关注公司的既有资产,而是对于并购时能否吸收优质资产,这些优质资产未来的盈利能力如何。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便能很好的从并购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着手揭示企业的增长潜力,符合投资者和公司管理者的期望。
(三)市场法在我国的市场上还有待发展。市场法是一种最简单、有效的评估方法,因为在评估过程中的数据资料均直接来源于市场本身,但是市场法需要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本市场,并且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所以目前虽然市场法在我国企业评估中并没有作为一种主要的方法使用,但是我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法将会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资产评估方法。
三、我国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时出现的问题
纵观我国近年的公司并购案例,公司并购时选取的价值评估方法都能符合自身的条件,并比较准确的评估公司的价值,但是有部分公司在选择方法时却出现了一些问题:
1、评估方法选择不当。不同行业的企业资产性质、主营特点以及核心业务不同,所以在对其进行资产评估时侧重点便不同,因此需要恰当的选择评估方法。传统制造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可在评估中通过资产基础法反映企业资产的当前构建成本,并通过收益法验证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保证并购时资产评估的合理性。如果对房地产企业采用市场法评估,便会得到偏离目标公司公允价值的结果。
2、有多种评估方法可行时只是用单一的方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机构在满足市场法或收益法应用的条件下却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四、公司并购中价值评估方法选择的展望
(一)评估方法选择的市场化
风险基础审计(risk-based auditing)是指审计人员以风险的分析、评价和控制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搜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的一种审计方法。风险基础审计已经取代账项(交易)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成为当今审计的主流。如何在实务中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或从整体上规划风险基础审计是风险基础审计研究的课题之一。结合审计理论与实务,本文提出了建立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的要求,并引入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为风险基础审计的应用提供便利。
一、建立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的要求
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应反映风险基础审计与账项(交易)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的区别,即风险基础审计的特征。因此,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符合以下要求。
1、风险基础审计的开放性特征
风险基础审计的开放性特征反映在应用模型风险输入变量上,即风险输入变量水平随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但风险变量本身却是不变的。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应明确风险变量要素。
2、风险基础审计符合人们的认识规律
这里的认识规律是审计人员对其审计客户风险的认识规律。审计人员对审计客户风险的认识一般经历这样的过程:初步评估风险-根据初步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并执行审计计划-根据计划执行结果再次评估风险-根据风险评估差异修正并执行审计计划。风险基础应用模型应反映审计人员的这一认识规律。
3、风险基础审计注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风险基础审计的质量保证和效率体现在审计方法的选用上。风险基础应用模型应体现审计方法的选用原则。
4、风险基础审计可以满足审计目标不断演变的需要
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相对于审计目标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即改变审计目标只是改变了应用模型中风险输入变量的水平,但不会改变风险输入变量本身。
二、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
1、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图(见图1)
2、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解析
(1)风险基础审计风险成因。风险基础审计的审计风险成因与审计目标和审计报告使用者密切关系。
①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前应了解的要素之一,只有了解审计目标才可能找到影响审计目标实现的要素。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就审计客体的公允性表示审计意见。
②审计风险及其成因。审计客体中包含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导致使用者作出错误的经济决策,如果审计人员就这样的信息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便构成了审计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审计报告的使用者,研究使用者的决策对审计客体错报或漏报的敏感程度。风险成因分析是风险基础审计的起点。
(2)风险基础审计风险来源评估。
①来源三要素。风险基础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三要素构成。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与审计客户相关,审计人员无法控制,只能进行评估。检查风险却可以通过审计人员的实质性测试程序来降低,但检查风险无法根除。在风险评估阶段,审计人员主要是评估可能的检查风险。
审计人员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评估应落实到财务报表认定层面,审计人员据此设计审计程序,以降低检查风险进而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审计规划阶段的风险评估对其后的整个审计工作都具有关键性指导作用。
②风险评估是审计策略的构成部分,风险评估程序是审计计划的内容之一。
③风险来源三要素是风险基础审计的风险输入变量,风险基础审计的审计计划编制和执行与输入量有直接关系。
(3)风险基础审计风险的应对。审计人员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计规划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审计规划包括确定是否接受委托、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三部分。
①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审计人员根据基于对审计道德、准则和法规要求的考量和风险初步评估水平决定是否接受委托。这是一个客户筛选过程,是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一环。
②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如果审计人员决定接受客户委托,应与客户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人员应确保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得到恰当的理解。
③审计策略。审计策略规定了审计方向,描绘了审计的预期范围和执行,为审计计划的制定提供指引,包括了解审计客户及其环境、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估。根据以上要素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审计工作合作及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及其事项等要素。
④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包括三部分,计划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计划的进一步(基于计划的风险评估程序),针对财务报表认定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其他为遵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所需要的程序。
分析性测试、细节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取决于基于风险评估的审计方法的确定,在低风险领域使用综合审计方法,在高风险领域使用主要证实法。无论什么方法都要对重要项目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任何项目都要对其编制技术进行测试。
在风险基础审计中,分析性测试程序的使用会产生分析性测试风险,细节测试程序的使用会产生细节测试风险,这是检查风险的两个组成部分。
(4)审计复核。在风险基础审计的审计复核阶段,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结果与审计规划阶段的风险水平进行对比,判断审计结果是否与计划的风险评估水平一致、根据风险评估水平设计的审计程序是否可以将检查风险水平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如有必要修改审计计划则执行修改后的审计计划。
(5)审计报告与归档。根据与审计客户的沟通情况确定审计意见类型,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取得或编制的各种审计工作底稿按要求归档。
3、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特征解析
(1)审计目标―审计风险成因分析―风险基础审计风险输入量。审计目标和审计报告使用者决定审计风险成因,风险成因决定风险基础审计的风险输入量水平,但不会改变风险基础审计风险输入变量本身。因此,该风险基础应用模型适应未来演变后审计目标审计的需要。
(2)风险基础审计输入量。在风险评估阶段,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评估水平是进行审计规划的输入量水平,审计计划据此编制;在审计复核阶段,审计执行结果与风险评估水平的不一致将导致审计人员修改审计程序并执行修改后的审计程序,直到审计结果与风险评估水平一致为止。该风险基础审计应用模型体现了风险基础审计的开放性特征。
(3)审计方法――综合法与主要证实法。审计规划阶段的风险评估为综合法和主要证实法的选择奠定了基础,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既保证了审计质量又提高了效率。当然,这两种方法的有效性取决于风险评估的恰当性。
(4)风险初步评估―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复核―风险再评估。风险初步评估―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复核―风险再评估的循环可以纠正审计规划阶段输入量水平的偏差,这种对输入量水平的修正会随着审计进程的进行、审计人员对风险的认识加深而不断进行,符合审计人员对风险的认知规律。
三、风险基础审计在实质性测试中的应用
除根据规划阶段评估的高风险水平设计并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外,审计人员还应遵循风险基础审计的另一原则,即在整体实质性测试程序设计层面重点关注资产、费用有无被高估、负债和收入有无被低估现象的存在。
1、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规律研究
(1)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规律表(见表1)。
(2)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要正确解析高估和低估对会计报表要素的影响,就必须依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进行核算。
资产高估对负债、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影响
①资产被高估与负债被高估的关系。负债是资产的来源之一,负债与资产可以同时被高估,如对经营性收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值入账会导致资产和负债同时被高估。
②资产被高估与收入被高估的关系。收入的实现必然导致资产增加,收入和资产可以同时被高估,如同时高估应收账款和收入。
③资产被高估与费用被低估的关系。少计提资产损耗或少提资产准备会导致费用被低估、资产被高估。
费用高估与资产、负债的关系
④费用被高估与资产被低估的关系。多计提资产损耗或多计提资产准备会导致费用被高估、资产被低估。
⑤费用被高估与负债被高估的关系。企业多计提准备会造成费用、负债同时被高估。
收入被低估与资产、负债的关系
⑥收入被低估与资产被低估的关系。实现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会造成收入被低估,同时资产被低估。
⑦收入被低估与负债被高估的关系。从预收款中不转或少转已实现的收入会导致负债被高估、收入被低估。
负债被低估与资产、费用和收入的关系
⑧负债被低估与资产被低估的关系。少计或不计因负债而增加的资产会导致负债、资产同时被低估。
⑨负债被低估与收入被高估的关系。未实现收入的预收款确认为收入会导致负债被低估、收入被高估。
⑩负债被低估与费用被低估的关系。少计提或不计提相关准备会造成负债和费用同时被低估。
2、高估与低估测试的原理解析
从实质性测试程序设计整体角度观察,资产、费用被高估与负债和收入被高估测试涵盖了资产、负债、收入和负债项目中每一个项目的高估和低估测试。
(1)资产被高估与被低估测试。审计人员根据资产借方记录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资产是否被高估。审计人员执行针对收入和负债可能被低估而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资产是否被低估;设计并执行费用可能被高估的审计程序可以检测资产是否被低估。
(2)费用被高估与被低估测试。审计人员根据费用借方记录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费用是否被高估。审计人员执行针对负债是否低估的测试程序可以检测费用是否被低估。
(3)收入被低估与被高估测试。审计人员根据收入的完整性认定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出收入是否被低估。审计人员根据负债项目可能被低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检测收入是否被高估;根据资产可能被高估设计和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检测收入是否被高估。
(4)负债被低估与高估被测试。审计人员根据负债可能负债被低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低估;根据收入可能被高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低估。审计人员根据资产可能被高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高估;根据费用可能被高估设计并执行审计程序可以测试负债是否被高估。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2月20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会计制度的改革,资产评估业务也迅猛增加,对此行业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出现很大缺口,资产评估专业应运而生,它以会计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利用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逐步从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中脱离,根据其资产评估行业特点自成一套专门的理论基础和方法体系,独立成为一个应用性、综合性极强的专业。
一、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教学中的问题
我国资产评估专业发展起步较晚,在教学内容上大多引用国外的理论和方法,而自成理论方法体系并不完善,在教学培养目标、教材和教法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这导致了该专业培养出的人才并不能真正适应企业的需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过于宽泛模糊。国家教育部对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是必须具备经济、管理、法律、资产评估等方面的知识,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能在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或企业单位、金融证券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机构等从事资产管理及财务税收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资产评估专业的学生通过学校教学培养应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资产评估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关资产评估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资产评估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内外关于资产评估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惯例、了解资产评估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六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这些要求是针对全国所有开设资产评估专业的高等院校提出的,对于资产评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要求过于笼统,既没有突出资产评估的专业特色,也没有体现出地域性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要求,从而导致多数高校在课程设置上都是单一的以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为主干课程,较少依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优势开设特色课程,这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个性和形成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二)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的要求,列入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大多数高校资产评估专业在课程设置时都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而真正得以实现的仅体现在理论教学方面,对于实践教学部分仍局限于案例教学、分组讨论等校内的简单模式,毕业实习只需提交一份实习报,并没有真正的对学生的实践情况给予跟踪评价,导致学生的实践课程流于形式,毕业之后不能立即上岗。而目前用人单位对应聘的人员要求至少有一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特别青睐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的应聘人员,一般都会对有评估师资格者的人优先考虑。部分高校意识到用人单位的需求,单一的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开设课程,致使高校教育流于培训教育形式,但是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要求参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关5年工作经验,所以在校大学生不能参加专业资格考试,这些规定使应届大学毕业生进入两难的境地,给就业进一步带来了难度,如何调节这一矛盾正是现在高校资产评估专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缺少真正适用于教学的教材。目前,资产评估专业教材大体分为两类:一种是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用书,一种是作为高校资产评估专业用书。第一类教材侧重应试教育,主要围绕5门考试科目选用教材,并没有把资产评估作为一门专业来培养学生,导致学生不能从根本上了解资产评估这一学科的发展、造成理论基础的薄弱,这对学生将来的职业生涯和资产评估行业未来的发展都带来不利影响;第二类教材就比较繁杂,不同的版本也很多,缺乏统一的理论思路和方法模式,部分教材还存在内容不完整、方法公式错误等问题,而配套的习题案例都是以注册资产评估师练习册为主,并没有适用于教材内容的学生用配套习题,实训教材更是少之又少。
(四)教学方式方法模式单一。资产评估专业大多仍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结合随堂的练习为辅。课堂教学主要是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的接受学习,这种教学模式单一,教学过程难免枯燥乏味,就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改革建议
要想改变资产评估教学的现状,关键是要彻底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调整实践教学方法、改变资产评估教学模式角度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新要求,培养的本科学生不但应该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理论水平,而且还应该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以就业为导向,紧贴区域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人才的需求,结合各高校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既要考虑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学科特点,夯实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的教育,同时又充分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在大学第一、第二学年注重专业基础教育,在大学第三学年进行专业个性化培养,为学生量身订做反映自己核心竞争力的职业技能课程,形成自己的优势和特色,在大学第四学年将学生推荐给适用的企业进行实习,切实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同时,结合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使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能够较好地提升个人能力,要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与素养和宽厚、扎实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知识及技能,不仅系统掌握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资产评估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与技术、熟悉中国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与准则;还要具有本学科领域较强的信息检索、搜集、识别、判断和利用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决策的能力。
(二)调整课程结构,加大实践课程比例。在课程设置上,转变资产评估仅仅围绕建筑工程评估、机器设备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的传统内容教育思路,进一步拓展课程范围,增加金融资产评估、旧机动车评估、税基评估、矿业权评估、珠宝鉴定等资产评估专业课程。可以在大学第一学年开设《经济学》、《管理学》、《外语》、《计算机》、《法律》等学科基础课程;在大学第二学年先后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资产评估原理》、《国际评估准则》、《国有资产管理》、《机械设备原理》等专业基础课程,同时增加课内实验教学比例;在大学第三学年开设《房地产估价》、《无形资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鉴定》、《证券评估》等有针对方向的专业课程,部分课程可以作为专项实训课程,在校内或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在大学第四学年坚强学生参与实践能力,鼓励并推荐学生到注册资产评估事务所、金融证券企业、资产鉴定拍卖行业去实习。真正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落到实处,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相互结合的内容、途径与方式,增加实践教学比重,对课内实验、实习与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合理配置实践教学资源,科学规划实践教学活动,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引入企业共同建立实验基地,构建符合各学科专业特点的实践教学体系。
(三)鼓励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编著有针对性的实用性教材。组建教材编写小组,鼓励多年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和具有多年资产评估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教材的编著工作,形成一套适用经济发展及高校教学使用的统编教材。虽然资产评估专业教材比较繁杂,但是资产评估基本理论方面的主要内容无外乎有三部分: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方法和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在不同类型评估客体的应用;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及评估准则等内容。传统教材编排是以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的基础,围绕资产评估评估客体(如:机器设备、房地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源资产等)进行专项评估。由于资产评估客体较多、差异性也很大,仅局限三种评估方法通用于各种评估客体在运用上有些牵强,同时因为方法的重复也会使学生觉得内容枯燥。将资产评估理论和应用进行分离,是目前资产评估专业教材编写的一大挑战,将资产评估教材分成资产评估原理和资产评估应用两大系列。资产评估原理系列主要由资产评估的历史沿革、形成发展、基本理论、基本方法、评估程序、法律法规准则等部分构成;资产评估应用系列根据不同的评估客体各自独立成书,方法的应用应根据三大基本方法和各客体的特点选择派生出具体的评估应用方法,还包括资产评估报告的撰写等教材。为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还需编写适合高校校内实习的资产评估实训教材、校企合作实习基地的模拟情境案例汇编、资产评估软件的配套说明教程等等。
(四)转变传统教学思路,实现教学模式多样化。改变单一的教学模式势在必行,在完善资产评估教材和课程设置的前提下,改善教学方法才能真正将专业知识传授学生,以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工作,不仅可以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还可以增加学生动手、动脑、团队合作的能力。针对专业教材和课程改革的思路,对于基础理论知识采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对于专业基础知识可以采用课堂教学加校内模拟实训的形式进行,建立校内实验室,如:财务管理、证券投资等课程可以应用EXCEL软件进行实务操作;对于专业课程采用实验室教学和校企合作的实习基地的形式进行,如各专项资产评估可以应用资产评估软件进行案例教学,房地产估价和珠宝鉴定课程可以在夯实理论的基础上,带领学生真正到相关企业完成案例资料搜集、评估、分析、撰写评估报告等工作。同时,做好各类不同课程的考评标准系统,基础理论课程采用期末笔试加平时成绩的评价方式;专业基础课程采用笔试加实习成绩的评价方式;专业课程采用案例分析的评价方式;专项评估课程采用分组合作综合评价的方式。
总之,资产评估教学改革应致力于培养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厚基础、精操作、懂创新、重团结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以会计为基础,经管交融、文理渗透,突出资产评估专业特色,培养学生掌握资产评估方向的主要理论和方法,能够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灵活处理日常业务,以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毕业后,能够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内部评估部门、评估咨询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资产评估相关部门工作,进一步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二、资产评估相关影响因素
资产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够准确,进而给兼并企业带来潜在风险。资产评估的效果取决于三方面,即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评估方法的有效性、以及并购环境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煤炭企业资产评估的独特性在于煤炭资源的存在。煤炭资源占煤炭企业资产的相当大部分,对其价值评估存在的风险包括:储量方面的风险,矿产品价格风险,经营风险,经济风险(如汇率、利率、通货膨胀等)。其中经营风险和经济风险分别来自于并购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属于企业管理水平与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此处不做深入研究。本文着重从信息准确性和评估方法有效性两方面出发,对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的资产评估问题做出研究。
(一)信息不对称状况的改进 在并购过程中,被兼并企业可能存在故意隐瞒损失信息的情况,或者夸大自身的价值和收益信息,使得相关重要的定价信息得不到充分、准确的披露;同时就我国的资产评估环境而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较多虚假成分,以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企业进行兼并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兼并企业对目标企业资产价值和赢利能力无法准确判断。并购估价过高,势必造成并购企业经营收益降低,使企业增长缺乏权益基础,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为了改善煤炭企业并购中信息不对称与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一方面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它是目标企业价值评估最重要的信息来源之一,对其进行合理使用是资产评估风险防范与控制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注重表外资源,表外资源对于目标企业资产评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表外融资和某些重要信息没有在财务报表内反映而引发的风险。
对我国煤炭行业而言,在资产评估实务中,企业还应要求原矿方代表、参与兼并重组的人员、资产评估机构、中介审计机构四方签字,明确责任;对无法下井核实的资产,如果原矿方可以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评估机构作出可以评估的决定后,方可评估,否则应推迟这部分资产的评估。通过采取以上种种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资产评估风险。
(二)资产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本文着重分析以下两类: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
(1)资产基础法。以资产为基础的评估模式又称账面价值调整法,是评估企业价值最简便的方法。该方法认为:企业价值是企业所有的投资人对于企业资产要求权价值的总和。资产基础法的基本评估思路如下:一是流动资产。对货币资金及流通性强的资产,按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预付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账面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二是非流动资产。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如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房屋、井巷等固定资产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其中重置全价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三者之和。三是负债。清查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四是企业权益价值=总资产评估价值-总负债评估价值。从资产基础法的思路来看,其合理应用有赖于三个前提条件:资产的重置成本和变卖价值容易估算;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密切相关;企业的绝大部分价值由其所掌握的自然资源组成(智力资本比重较小)。所以,现阶段,资产价值基础法是我国煤炭企业并购活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价值评估方法。
(2)收益现值法。收益法即按照收益途径、采用DCF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该方法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然后选择合理的贴现率(IRR),将未来的现金采用收益现值法的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只要在这些条件下,估值结果才能具有较好的客观性。鉴于我国煤炭行业目前的客观环境,为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降低财务风险,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除了根据并购目的和目标企业的实际状况以外,还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来提高评估准确程度,得出不同的结果,然后进行综合分析,降低评估风险。
三、唐煤公司资产评估实例分析
本文以2009年6月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案例进行资产评估风险控制分析。
(一)兼并企业背景分析 在进行评估前,兼并企业首先研究了唐煤公司的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状况、组织架构以及企业优势和风险分析,并统计出其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2)优势及风险分析。一是优势。在国家煤炭产业政策下,山西淘汰小煤窑势在必行。而根据唐煤公司目前已实现机械化采掘和陈家沟矿采煤方法改革即将实现综采的情况,企业已不在关停之列,再加上重组其它煤矿后,公司储量将会大大增加。这些因素必将使唐煤公司有较大的发展前途。二是风险。包括安全事故风险和成本价格风险,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当前面临的经营环境风险较大,在危机导致的煤炭产量下滑及价格走势不佳的背景下,成本上升令人担忧。
(二)评估前提、限制条件及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是唐煤公司截至2009年5月31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对象为唐煤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准日是2009年5月31日。
(1)评估限制条件有:本次评估所采用的储量数据,是依据企业提供的地质资料和储量核实文件,其准确程度评估人员无法确认;由于企业的长短期借款合同和入账凭证提供不齐全,账面余额中只有部分得到银行和信用社函证回复。
(2)本次评估遵照相关法令原则,依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且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在企业价值整体评估的收益法中,收入、成本费用等指标,是直接以近三年的实际经营财务指标为基础,对未来一定经营期限内的收入、成本费用等作出预测,这样其评估结果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就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而言,资产基础法的结果相对更具可信性。
四、结论
通过以上理论及实例研究,本文发现:对于信息不对称及信息失真状况,企业应聘请信誉优良的中介机构及权威专家,合理使用财务报表信息并注重表外资源,明确参与资产评估各方的责任,提高评估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对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企业应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得出不同结论,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提高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观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收购山西大同新荣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这三年的运营状况,不得不承认,经过细致入微地资产评估,企业大大降低了财务风险,此次收购可谓是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成功的案例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唐煤公司净资产为人民币17,264.91万元,且资产基础法下,唐煤公司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9,076.12万元。2012年3月28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能源”)收购进出口公司持有的唐煤公司80%股权,这一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中煤能源做强做优煤炭主业的发展战略,增加公司优质煤炭储量,提升公司煤炭产量,这也进一步验证了2009年并购中资产评估的科学严谨性。
并购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在并购过程中向被兼并企业支付与实际不符的高昂费用,就一定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目标企业的每一个财务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以及科学专业的评价。本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现实意义,相信通过本文的结论和实例参考,我国煤炭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并购中的资产评估风险,实现并购的良好开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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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宁:《资产评估问题浅析》,《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16期。
[3]刘新峰:《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
[DOI]10.13939/ki.zgsc.2016.03.022
1 引 言
资产评估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资产评估业已显示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我国资产评估在这些年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例如理论研究滞后的问题,因此,加强评估理论的研究,完善评估理论体系是我国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证。
资产评估和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业一样,其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并非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资产评估具有深刻的经济学基础,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背后,有着经济学理论的支持。
2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中重要的经济理论,是整个现代产权理论大厦的基础。交易费用是指企业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洽谈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1937年,科斯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的思想,后来威廉姆森系统研究了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理论使经济学获得了对现实经济问题的新解释力。
3 交易费用理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解释
3.1 资产评估产生的经济学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提出“契约人”的假设,认为人能达到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在无法直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时,只能转而追求交易成本的最小化。人们在进行交易时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包括无法确定资产的合理或公允价值,因此交易方有必要采取措施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而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实现价值发现。交易方在这种条件下只能是自己主动寻找资产价值相关信息,或者寻找一些了解并愿意出售这些信息的人去购买信息。这样对资产进行评估产生一种客观需要。
另外,可以从资产本身所展现出的客观特点来认识对资产评估的需求。交易的标的千差万别,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资产的异质性将更加明显。由于资产自身的特点以及市场的需求不同,不同资产的交易频率也有很大的区别。交易越频繁的资产其市场价格信息就越趋于真实,也易发现。而交易频率低的资产,当事人无法直接从市场获得相关价格信息,如果不借助于专业的评估,则无法做出合理的决策。因此,资产的专用性越强、交易频率越低,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协调确定资产合理价值的成本就越高,对资产评估这一成本更低的安排的需求就越强。反之,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协调确定资产合理价值的成本就越低,对评估的需求就越弱。
总之,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获得有关资产价值的信息是需要成本的,这就是产生资产评估需求的经济学基础。
3.2 交易费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影响
在判定交易成本时,我们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市场机制获取资产价值信息,或者通过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信息的搜寻。理性的交易者会比较两种方式的交易成本,选择成本较低的方式,因此对评估潜在需求是否能够转化为真实的需求,取决于交易者对这两种方式的成本比较。
资产评估机构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有关资产的信息,并在其中进行活动。资产评估机构搜寻信息必须支付成本,包括开始搜寻信息前有一定的先期投入成本。因此,交易者委托资产评估服务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为代价。
如果是交易方自己搜寻价格信息,其所负担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为信息搜寻时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等;间接成本则是信息搜寻过程中的待成本及资金或商品的闲置成本等。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自发确定价值的交易成本和进行评估的成本费用,随着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的不确定性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市场机制成本的增加在达到一定交易难度后要快于进行评估业务的成本的增加。
因此,评估行业必须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才能得以更好地发展。
4 交易费用理论对资产评估行业成本控制的分析
4.1 资产评估活动成本
不管是交易双方自己获得资产交易信息,还是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获得信息,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这部分就是交易费用。资产评估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的成本主要包括事前成本、事中成本和事后成本三个方面。
事前成本主要是指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前准备工作的前期投入,主要有:项目申报费用。该费用指的是在项目申请评估立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合同讨价还价成本。该费用是指就评估范围、评估收费标准等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过程的费用。讨价还价确定的成本费用是评估方意愿支付评估价格与资产占有方意愿接受价格之差的函数。两者的意愿价格相差越大,交易成本越大;信息搜寻成本。信息搜寻成本指的是搜集市场上资产交易、产权交易信息以及资产评估所需信息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此成本受市场的大小、信息技术程度的影响;资产核查费。资产核查费是指在资产核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用类型的资产其核查费用也不尽相同。
事中成本主要为价值评定成本,即评估的主要进行阶段所花费的费用。价值评定成本与所采用的评估理论方法、评估人员的能力水平等相关,资产评估人员的技术越高,成本越小。
事后成本是指评估主要工作完成后,评估报告的撰写、审核和保存的费用。主要包括:评估报告制作费。制作费是指制作评估报告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相对较少,也比较固定,对整个交易成本的影响不大;评估结果审核费;存档费用。
4.2 资产评估交易成本构成及控制分析
资产评估成本即上述成本的总和,有时由于评估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可能会与上述所列成本有些差异,但是基本上资产评估包括了以上成本。
在上述总和中,项目申报费用、评估报告制作费、评估结果审核费和存档费用这几项成本相对固定,变动影响不大。
合同的讨价还价成本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信息的掌握程度,各自对交易价格的定位,此项成本不易减少。
信息搜寻成本受市场大小及信息技术程度的影响,市场大小是固定的,但是我们可以将信息技术应用到此环节,构建数据库,降低信息搜寻的难度。
资产核查费,受资产的具置、使用状况、交易频率、评估方占有的资料等的影响,不同的资产其核查费可能差别较大。例如森林资源资产由于相对分散,核查费较高,企业内部固定资产核查难度就较小,费用较低。
价值评定成本,与评估技术以及评估从业人员资质水平有关。评估技术越成熟,评估过程就更简单易行,可以通过构建评估模型,减少评估环节,降低总的评估成本。同时可以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知识储备,这都是可以操作的。在对评估对象选定评估方法的时候,可能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一般会选择比较容易实施、成本较小的评估方法。成本效益原则在资产评估中也具有价值。在实务中,由于成本的限制,我们有时并不需要采用最优的方法,由于条件的限制,有时只能采用次优的方法,这是现实状态。另外,可以开发一些新的实用的评估方法,比如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批量评估方法,它是在评估三大基本方法与财产特征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数理统计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评估技术,具有节省工时与成本较低的优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资产评估交易成本产生影响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信息搜寻成本、资产核查成本以及价值评定成本,这就是降低交易成本的突破口,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降低这些成本,从而大大降低资产评估交易成本,给资产评估带来更大的优势,促进评估业的迅速发展。
5 结 论
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可以对市场经济国家中资产评估功能的发挥和资产评估行业的产生和发展进行经济学的基础分析,并有针对性的降低资产评估的交易成本,这对我国资产评估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并且有助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经历快速的外延式增长之后,认真思考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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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了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填补了国际空白
无论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以及国际评估准则,都没有针对实物期权评估的指导和规范。本指导意见的制定,不仅有利于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有利于促进各国和国际评估准则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二)创新了评估方法的运用,有助于合理发现特殊收益形式资产的价值,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企业和各种资产的价值来源于未来的现金流量或收益,除了市场法和成本法,目前主要通过未来收益折现的方法来评估价值。未来的收益可以分为波动的和或有的两大类。波动的收益可以用常规的收益折现方法评估。或有的收益是实物期权,理论上不能用收益折现方法评估,只能应用期权定价方法来评估。所以,制定实物期权评估方面的准则,推广实物期权评估方法,有利于促进和规范实物期权评估方法的应用,提高评估过程和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有利于更全面地评估企业及有关资产的价值,特别是其中资产拥有者灵活选择的价值,有利于发展和提高评估技术,完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三)拓展了评估服务范围,有助于促进评估行业服务市场需求
随着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创业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和网络公司越来越多。这些公司的价值与公司有形资产的关系不大,与公司目前业务的未来收益关系也不大。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各种无形资产的作用和价值,包括各种技术专利以及文学、艺术和娱乐作品等。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作为一个发展基础或平台,蕴涵着丰富的未来发展机会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于这类公司及其有关资产的价值评估应该采用期权定价方法评估理论。中评协考虑了新兴市场的需求,适时制定了本准则项目,不仅满足了市场对评估服务的需求,也引领了相应的评估业务。
(四)顺应了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为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交易服务
通俗而言,实物期权或资产的或有收益就是资产未来运用中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期权定价理论在价值评估领域有巨大的应用潜力。目前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为新理论的应用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只有充分利用资产定价理论成果,从制度、方法与能力等多方面加强自身的功力,才能适应这种经济条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制定本指导意见,正是为担当起理所应当的历史责任所做的必要准备。
二、本指导意见的主要创新点和难点
由于国内和国际上都还没有实物期权方面的评估准则可供借鉴,本指导意见的编写可以说是全新的任务。本指导意见的主要难点和创新点包括实物期权的概念、分类和评估参数的估计等几个方面。
(一)关于实物期权的基本概念
包括“实物期权”名称提出者Myers、期权定价模型的创立者Merton以及其他权威学者和文献中都没有给实物期权一个全面而确切的定义。研究者多是根据自己的研究对象或领域定义实物期权。比如,常见的说法有实物期权是与金融期权相对的概念,实物期权是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资产的期权,等等。
我们通常接触较多的期权类型包括金融期权和商品期权。金融期权以股票、债券、外汇、期货、股票指数等金融产品为基础资产;而商品期权以石油、各种成品油、各种金属以及各种粮食和农副产品等大宗商品为基础资产。由此可见,以实物资产为基础资产的期权是商品期权,而非实物期权。确定无疑的是,金融期权和商品期权都不是实物期权。
与金融和商品期权相比,实物期权的最大不同是“天然存在”。除此之外,实物期权作为一个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就是“只有权力而没有相应义务”或“可以而不是必须”的期权特征。因此,本指导意见第一章第二条按照这样两个特征来定义实物期权,即“附着于企业整体资产或者单项资产上的非人为设计的选择权”;并进一步解释为“现实中存在的发展或者增长机会、收缩或者退出机会等”。
(二)关于实物期权的分类
对实物期权分类的界定,一方面有利于识别实物期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选择正确的模型评估期权。本指导意见在第三章中通过实物期权的主要类型说明了实物期权的评估对象。
关于实物期权的种类,至今为止得到认可度较高的有两个版本,一个是Richard A. Brealey和Stewart C. Myers(2007)在其国际流行财务课本“Principles of Corporate Finance”中的分类,即分为增长期权、退出期权、等待期权和经营期权四大类。另一个是Trigeogis(1996)对实物期权的分类,即分为七类:延迟投资期权、改变规模期权、转换用途期权、放弃期权、增长期权、分阶段投资期权和复合期权。
Trigeogis的七类实物期权除了复合期权都可以归并到Brealey和Myers的四类中。本指导意见本着便于理解和评估操作、删繁就简的原则,将Brealey和Myers的四类实物期权作为分类的基础。在这四类实物期权中,经营期权相对数量多、价值小,对评估结果没有大的影响,为减少评估难度和工作量,将经营期权从评估对象中排除。在其余的三类期权中,等待期权有些情况下与增长期权类似,保留下来容易造成混乱和重复考虑。因此,从易于理解和操作以及稳健原则考虑,将等待期权也从评估对象中排除。
复合期权是有相互关系的期权组合,即期权上的期权,其评估比独立的单个期权要复杂得多。从方便理解和操作、减少不确定性以及稳健原则多方面考虑,本指导意见通过规定实物期权评估程序,在第一步期权的识别中强调严格筛选,最终选择出不可忽视的重要期权,再进入后续评估步骤,将复合期权的价值评估问题予以排除。
这样,只保留了增长期权和退出期权作为评估的重点考虑。具体而言,增长期权是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投资和资产,从而扩大业务规模或者扩展经营范围的期权。退出期权指在前景不好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理价格即没有明显损失地将部分或者全部资产变卖,或者低成本地改变资产用途,从而收缩业务规模或者范围以至完全退出经营的期权。可以理解,这样的“指导意见”有利于减轻学习和掌握实物期权评估的难度,也有利于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实物期权业务时的评估操作,进而有利于评估结论的稳健性和可靠性。
(三)关于实物期权评估参数的估计
实物期权的主要评估模型是布莱克—舒尔斯模型和二项树模型。因此,要评估识别出的重要实物期权,就要估计这两个模型所需要的有关参数,包括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价值、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和无风险收益率等。根据传统方法评估的经验可知,最终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依赖于模型的运用,也依赖于这些参数估计的质量。
要确保实物期权评估参数估计的正确性,还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正确确认实物期权标的资产即实物期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为此,本指导意见在第十五条即强调,识别实物期权时就应该明确实物期权的标的资产。第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标的资产即实物期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增长期权是买方期权,其标的资产是当前资产带来的潜在业务或者项目;退出期权是卖方期权,其标的资产是实物期权所依附的当前资产。”
在此基础上,再说明实物期权评估的各个参数及其估计的要求。这样,就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实物期权提供了完整而清晰的思路。在实物期权评估所需的五大参数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价值和无风险收益率的估计可以沿用目前资产评估中的方法。所以,估计上有特殊性和难度的参数主要是波动率、行权价格、行权期限。为此,本指导意见第十七条以及附录中有具体说明。可以想象,估计出五大参数数据,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就可以得到实物期权的价值了。
(四)不必评估的实物期权
鉴于实物期权评估的难度,本指导意见本着应用方便和可行的指导思想,规定了若干不必评估实物期权的情况。这些规定分散在各章中,梳理总结如下:
1.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有实物期权,但没有较为重要的实物期权,即实物期权价值不大,或者实物期权执行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忽视;
2.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重要的实物期权,但由于基础信息、资料方面的限制而无法估计评估所需要的参数,或价值变化过于复杂而无法应用期权评估方法;
3. 待评估资产中包含重要的实物期权,也具备评估相应实物期权的条件,但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认为不需要评估资产中包含的实物期权。
在待评估资产中包含有重要的实物期权,期权执行的可能性很大;具备评估相应实物期权的资料、信息和技术条件;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也同意或认为需要评估资产中包含的实物期权等这些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就应当评估相应的实物期权。
三、未来展望
实物期权是许多单项和整体资产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由于期权定价理论研究的突破,实物期权评估在投资决策等领域有越来越广泛的应用。随着科技进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随着人们对实物期权的认识,公司发展和并购中将有越来越多的实物期权需要评估,实物期权评估将成为评估行业的重要业务之一。
评估行业从单纯评估资产价值到兼营管理咨询将是行业和机构从小到大、不断升级发展的必由之路;未来管理咨询的发展潜力也许会超过评估业务。实物期权其实代表着相应资产运用的未来设想。因此,对整体或单项资产中实物期权的评估将促进企业或资产持有方的长远战略考虑,也有助于加强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咨询功能。
一、当前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1)成本法。成本法又称资产加和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而言,具体是指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算的评估价值加和并扣除各种贬值因素后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在市场上找出若干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企业,以参照企业的市场交易价格及其财务数据测算出价值比率,通过分析、比较、修正被评估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比率和评估值。(3)收益法。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是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将评估对象的预期获利折算成现值,用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三种评估方法的比较分析
(1)评估原理的比较。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现行构建成本,如果投资对象并非全新资产,投资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扣除各种贬值因素以后的构建成本。市场法依据的是替代原理,即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购置某项资产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市场价格。收益法评估技术思路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投资者在购置或投资于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货币数额不会高于所购置或投资的资产在未来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从评估原理上讲,三种评估方法都是科学的,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和验证。(2)评估方法的前提条件。市场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二是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三是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3)评估方法的局限。成本法是对单项资产的加和,成本法使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无法对不可确指的资产如商誉进行评估。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参照物的选择和各种因素的调整难度较大。首先,评估对象和参考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往往不尽相同;其次,对价值比率的调整是运用市场法极为关键的一步,需要评估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技术能力。收益法需要预测资产未来收益、资本化率、受益期限,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影响资产预期客观收益的主客观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具有的行业风险、地区风险、企业自身风险,以及评估对象获利时间的长短。成本法直观、确定、容易理解,相对于市场法和收益法,其客观依据较强。市场法通过市场比较来确定评估价值,是最直接、最具有说服力的办法。资产的价值在于其未来为拥有者或控制主体带来的收益,所以收益法也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方法,特别是利用收益法估算的企业整体价值中包含了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商誉的价值。
三、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的选择的实质。第一,资产评估中的基本方法与具体技术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片面地把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当作资产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人为将资产评估方法限制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方法的范围内。比方成本法中也利用费用折现的方法确定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收益法中也通过市场比较确定资产合理的收益额、收益期限和资本化率。第二,对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的资产进行评估,其价值应该是客观的,评估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为各种方法的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括了一个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综合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恰当适用的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评估技术方法所涉及到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我们必须强调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是资产评估技术思路与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各种具体评估技术方法,以及各种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各种经济技术参数选择的统一。
2.评估方法的选择。(1)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如处于困境中的企业、收益具有周期性特点的企业、经营状况不稳定以及风险问题难以合理衡量的私营企业就不适合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2)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在选择和运用评估方法时,如果条件允许,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如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不仅要确保满足各种方法使用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还应当对各种评估方法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做相应的调整,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楚,关于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实际上是专业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条件约束下的资产或模拟条件约束下的资产的价值进行理性的分析、论证和比较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做出有足够理由支持的价值判断。任何将评估方法选择和运用的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都是不正确的。
参考文献
[1]温蓓.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商誉评估[J].中国资产评估.2006(10)
一、从评估理论角度分析是否应考虑房地产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根据替代性原则,在进行资产交易时,购买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按市场标准重新购置或构建该项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已经使用过,则应该从重置成本中扣减使用过程中的自然磨损、技术进步或外部经济环境导致的各种贬值。因此,成本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和资产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将重置成本扣减各种贬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
由此可知,在使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时,企业拥有的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应与购买者该时点在市场上购买该资产所付出的成本相同。购买者所付出的成本不仅包含了购买者在该时点实际支付的对价,还应包括购买者购买了该资产后,在拥有该资产时未来所会发生或可以抵扣的成本。如果一个房产市场价值为1亿元,该房产企业账面成本为2000万元,那么从理论角度分析:
情形一:假设这是一家以出售房产为主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从市场上购买该房产所付出的实际成本为1亿元的对价及今后在出售房地产时可抵扣的1亿元成本(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成本计算基础)的权益;如果购买者是通过购买该企业股权获得该房产,则购买者对于房产实际付出的对价为1亿元成本及未来在出售房地产时可抵扣的2000万元成本的权益。从付出成本需要对等的要求而言,评估时应考虑将未来获得的可抵扣的税收成本权益不同而带来的差异进行扣减。
情形二:假设这是一家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该房地产是其生产经营的场所。其从市场上购买该房地产所付出的实际成本为1亿元的对价及今后每年可享受的250万元(假设按40年折旧)房地产折旧税前成本列支;如果购买者是通过购买该企业股权获得该房产,则购买者对于房产实际付出的对价为1亿元及今后每年可享受的50万元房地产折旧税前成本列支。同样从付出成本需要对等的要求而言,未来折旧税前成本列支的差异应在评估时得到充分的考虑。
由此,笔者认为从理论角度分析,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房地产评估增值所带来的税收问题应在评估中得到考虑。
二、从评估案例实践角度对房地产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的分析
同样根据企业经营性质的不同分两种情形进行分析:
情形一:假设这是一家以开发出售房地产为主业的公司。企业账面将房地产列入存货科目,开发成本2000万元,评估值为1亿元,假设企业无其他资产,企业账面净资产为2000万元。如果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则在考虑企业现金流时,企业出售该房产带来的现金流=房产出售价格-房产出售带来的各类税费(如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假设这些税费为3000万元,则企业出售房产带来的现金流为5000万元,在不考虑折现的情况下,企业净资产为7000万元。如果我们在资产基础法中不考虑房产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则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为1亿元。在对房产市场价值认定相同的情况下,两种方法的评估差异巨大,而这种巨大差异造成的原因显而易见是由于在资产基础法中未考虑房产评估增值带来的税收问题所致。因此笔者认为,在对以开发出售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其企业价值时,对于房地产增值部分应根据税法充分考虑其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收,作为房产评估值的扣减项。
资产评估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指出:“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评估报告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美国评估准则(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简称USPAP)在评估报告准则中提出:评估基准日是确定价值意见的基础,评估报告日则表明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市场和资产状况的评价是未来的、现行的还是历史的角度。因此,针对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之间的关系,存在追溯性价值评估、现行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②。在评估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进行的是现行价值评估,对于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及可能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的探讨,有利于加深对评估报告准则的理解,保障评估报告准则的有效实施和提高评估报告质量。
一、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内涵
我们可以从理解评估实践中两个十分重要的日期――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报告日的内涵入手,来了解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的具体内涵。
由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所处的宏观经济条件、面临的市场情形以及自身的状况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资产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在实践中,我们只需要知道被评估资产在特定的某个时点的静态的价值。而无须知道资产连续的动态价值,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定某个时点。来判断评估对象在该时点所处的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这个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它是确定资产状况、市场条件、资产价值等的基准日期。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当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相同时,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就是现行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早于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追溯性价值评估;比如,在现实中常遇见的联营法律纠纷中需要确定联营双方投入的资产的比例,这时就需要对联营双方联营时投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又如,委托方或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他评估师在过去的某个时点出具的评估报告有异议,此时评估师就需要对报告中的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以对前边的评估报告的结论进行复核。再比如,涉及遗产或继承税等的税基评估等等,都需要评估师对资产做追溯性价值评估。当评估基准日晚于评估报告日。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则是未来价值评估。比如,开发商需要抵押贷款进行项目融资时,用以抵押的标的是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此时就需要评估师在充分的调研掌握足够多的现有数据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甚至是规划中的工程的未来价值进行合理的推测估算,从而对相关当事方提供合理的专家咨询意见。再比如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确定现金流预测期期末价值时,需要评估师对企业预测期期末的价值进行合理的未来价值评估。
二、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美国评估准则指出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评估。我国在资产评估准则中并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即意味着所有类型的资产都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我们知道追溯性价值评估、未来价值评估与现行价值评估的划分是由于评估基准日的选择不同,并不关乎资产的具体类型,但是是否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评估也可以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值得我们进行探讨。
从理论上讲,除了动产和不动产之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无形资产、企业整体资产等也像动产和不动产那样在过去的某个时点或将来的某个时点具备价值,并且也可以用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一种或多种,对他们在该时点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所以从理论上说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是成立的。
在实践中,根据资产评估不同的特定目的,我们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并选择评估基准日,通常会有以下五种情况,我们分别依次进行分析。
情况一:估算被评估资产(除动产不动产之外的其他类型资产,如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下面四种情况相同,不再做同一表述)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现时价值。这就是资产的现时性价值评估,评估界对此无争议,不做讨论。
情况二: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应当尽可能多地搜集相关资料,以对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资产的状况、当时的市场条件等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并参照当时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做出合理的判断。
情况三:估算被评估资产在过去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同样的需要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进行人为的“历史还原”,但不同情况二的是,评估师必须假设还原后的资产处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情况四: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面临当时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信息资料、恰当判断趋势的基础上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等进行合理的预测,并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估算。
情况五:估算被评估资产在将来的某个时点但面临现在的市场条件的价值。这种情况下,评估师在充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合理预测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并假设已预测状况后的被评估资产处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使用当前的价格标准、法律条文等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
对于情况四,由于评估结果反映的是被评估资产在将来某个时点当时的价值,在实际评估实践中并没有什么应用,因此并不多见,所以这仅是理论上的分析。对于像无形资产等其他类型的资产而言,虽然情况二、情况三、情况五依赖于更多的假设,所需要的技术手段也更复杂,结论的限制条件也更多,但是它们的最终结果都是评估师对特定情况下资产的价值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一种合理评估。
通过以上分析,无论从理论方面考虑还是从实践层面讲,本文认为对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既是合理的又是可行的。
三、追溯性价值评估与未来价值评估中应关注的难点问题和对策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得知从理论上来说,对不同的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和未来价值评估都是能够实现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类型的评估又与现实性价值评估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体现在其复杂性和操作上的困难,下文将予以进一步的探讨分析。
(一)在实践中,追溯性价值评估有如下难点
1.对于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日期间的资产的状况以及市场情况等,它们实际已经发生,评估师等相关人员也已经知道。若评估师采用收益法等方法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追溯性价值评估时,评估对象相对于评估基准日的未来收益该如何准确地确定?
2.由于评估基准日可能相距评估报告日久远,待评估资产的状况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评估师应该如何有效地收集评估所需要的资料,并对资料怎样才能做出合理的取舍?
当然如果评估师能够找到评估基准日附近其他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以此来作参考来取舍或许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情况。
3.由于评估基准日距离报告日较远。市场状况可能已经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收集到的资料数据可能满足不了评估基准日后的某些时点,这就需要评估师确定一个截止日期,那这个截止日期应该如何合理地确定。
(二)在实践中,以常见的用在建工程作为标的进行抵押贷款为例来说明未来价值评估的难点
为了更好地给相关当事方贷款决策提供咨询意见,评估师一般要对在建工程未来价值做出两种不同的评估:在建工程完工时价值的评估和在建工程达到稳定使用率时价值的评估。为了完成这两种未来价值评估,评估师可以同委托方一道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基准日,对同一在建工程做出两个不同的未来价值评估,以服务于不同的评估目的。
1.由于评估的是在建工程未来某个时点的价值,在建工程在评估基准日时的状况(包括完成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各种实体经济特征等)、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当时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价格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等该如何合理有效地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