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评估范文

时间:2023-07-04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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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篇1

1.2地形地貌评估区地貌属丘陵地貌,沟谷相对平缓,丘顶标高为155.32~170.53m。地面标高约为120m,总体上地形坡度为15°~20°左右,地势为北东高南西低,东西两侧低。北侧为沟谷,东侧、南侧为稻田。山体植被发育中等,以桉树及杂草为主(照片1)。

1.3地层岩性评估区内出露地层为第四系残坡积层(Qel+dl)和泥盆系中统信都组(D2x):1)第四系残坡积层:裼黄、灰黄色,碎石粘土,厚度0.3~2.0m,局部达3.0m,土体结构松散。2)泥盆系中统信都组:岩性主要为灰白~浅紫红色中厚层状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为主,夹页岩、泥质灰岩、白云质灰岩,局部夹1~3层赤铁矿。

1.4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4.1地质构造融安县地处南华准地台桂中—桂东台陷桂中凹陷的罗城褶断带[2],构造线多呈北东、北北东向。区域构造主要受控于北北东向三江~融安断裂与南北向长安~东起断裂。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无断裂通过。

1.4.2区域地壳稳定性融安地区无超过地震烈席为Ⅴ度的地震[3],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4]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抗震设防烈度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05g,反应谱周期为0.35s,区域地壳稳定性好。

1.5岩土层特征根据地层及岩性特征和物理力学性质,将评估区内岩土体划分为两大岩组,即均一结构土体、较坚硬的碎屑岩夹碳酸盐岩岩组类,岩土体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见表2。

1.6水文地质条件评估区地下水类型有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6]。松散岩类孔隙水分布在第四系残坡积层中,有明显的季节性,水量贫乏。基岩裂隙水赋存于细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等基岩层的裂隙中,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受地形和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水位埋深小于10m,年变幅2~5m,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1.7人类活动评估区范围内主要是当地农民进行耕作和植树造林,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建设用地范围内基本保持原始地形地貌特征。故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2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经现场调查,评估区内未发现有边坡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险性小。

3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3.1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3.1.1基坑崩塌拟建场区北东部为观察场地,整平标高为152.00m;南西部位综合业务楼及附属设施用地,整平标高145.00m,两个整平标高场区之间以台阶过渡,其基础开挖深度约在2m左右。基坑的基坑壁边坡岩性从上至下均为第四系残积层、填方土体或小~中等风化砂岩层。由于土体抗压、抗剪能力弱,且受雨水影响后其性质可能有一定变化,凝聚力降低,形成高陡边坡后其稳定性差。在外部因素如雨水等的影响,其有可能引发基坑崩塌,必须加以注意防范。

3.1.2边坡崩塌、滑坡人工开挖边坡均为岩土边坡,而人工填筑边坡均为土质边坡。人工开挖边坡最大高度为10.5m,开挖坡度在10°~15°。故其引发挖方边坡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人工填筑边坡最大填筑高度约为17.0m,填筑坡度在10°~15°,岩土结构相对松散,在工程进行时降雨易渗透入岩土体裂隙内,使上覆的土体的平衡体系遭受破坏,填方地段如果填筑高度过高、土体的压实度不够、临空面坡度过陡,也非常容易造成土体失稳,形成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故预测填方区引发填方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3.2工程建设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评估区未发现有地质灾害,不存在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

3.3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3.3.1边坡崩塌、滑坡人工开挖边坡为岩土边坡,结构相对紧实。在降雨时,虽然雨水从岩土体裂隙渗透,但预测开挖边坡遭受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填筑边坡如果填筑高度过高、土体的压实度不够、临空面坡度过陡,容易造成土体失稳,特别是在雨水侵蚀的作用下,预测其可能会遭受填筑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威胁到建筑的安全。

3.3.2地基不均匀沉降开挖区遭受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填方区虽经过分阶回填并夯实,但若长期在雨水的渗透和浸泡及土体自重、拟建建筑物重力作用下依然有遭受地基不均匀沉降的可能性,从而引起建筑物变形,地面下沉,影响建筑物使用的可能性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

4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4.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参考《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1],将评估区划分为两个危险性区,一是分布于建设用地填方区,即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危险性中等区(Ⅱ);二是建设用地开挖区及未填方的评估区,崩塌、滑坡、地基不均匀沉降危险性小区(Ⅲ)。

4.2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估根据《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1],将评估区划分为建设用地适宜性基本适宜区和适宜区两个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其建设用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其建设用地适宜性为适宜。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本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有可能引发和遭受的地面、坡面泥石流,边坡崩塌、滑坡和地基不均匀沉降等。针对上述灾种,提出防治措施如下:

5.1崩塌、滑坡1)水是引发边坡失稳的重要因素,坡顶采取排水措施,边坡顶部应设置截水沟,要做好边坡顶部及周边和坡面的截水、排水工程,防止雨水渗入边坡土体。2)对边坡脚应采取挡拦设计,以确保安全。3)雨季要加强对边坡的监测预警工作,以便对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及时预报和采取防治措施。

5.2地基不均匀沉降1)在进行填土时应分层进行碾压夯实,并应达到相应的压实标准。2)做好地表的截、排水工作,以防止地表水下渗使土体软化引发不必要的地质灾害。3)做好地表的硬化工作,防止地表水渗入土层。

5.3基坑崩塌1)场区平整开挖施工时,严格按设计坡率进行开挖。2)在进行基坑的开挖时,应严格按基坑设计进行放坡施工,当场地受限制不能放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加固,如进行锚喷加固或排桩等进行加固。同时,基坑边上禁止堆积土方,挖土应及时清运,及时施工。3)基坑开挖时要做好该场区地下水的防止、截排水工作,避免大范围内地下水水位下降。

6结论与建议

篇2

1地质环境条件

评价区地处中纬度北亚热带季风带,四季明显,夏热东寒,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区域地表资料表明,评估区内分布的地层从老至新依次为元古界(Pt)、奥陶系(O)、志留系(S)、泥盆系(D)、石炭系(C)、二叠系(P)、三叠系(T)与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Q4al)。

根据不同的地下水类型和含水介质,区内地下水可以分为松散介质孔隙水含水岩组、基岩裂隙水含水岩、碳酸盐岩岩溶含水岩组和组三大类。松散介质孔隙水主要分布于江汉平原区和丘陵坡地、沟谷内,含水层的岩性主要为粘土、亚粘土、细砂、砂砾岩,水位一般地表以下4.0~6.0m,埋深较浅;地下水的赋存同周围水文地质单元以及江(河)水联系密切,和江(河)水呈互补的关系,即枯水期地下水补给江(河)水,丰水期河水补给地下水,另外孔隙水的赋存条件受气候及人为因素影响,主要接受大气降雨和江(河)水补给、排泄路径主要为江(河)水、人工抽水及大气蒸发。

碳酸盐岩岩溶含水岩组主要为灰岩、白云岩,分布于丘陵地貌单元内。地下水的赋存条件与岩溶发育密切相关,受岩溶发育程度影响。

基岩裂隙水含水层岩组主要为粉砂质泥岩、石英片岩等,分布评估区丘陵单元内。地下水的赋存条件与局部岩体的裂隙发育密切相关,受裂隙发育情况控制。地下水动力条件一般介于前述两种水文地质单元之间,主要通过降水补给,向地势低洼或河流排泄,另外该含水层也是群众主要的饮水来源,人工抽排水也是一个主要的排泄途径。

2地质构造

经分析,本区主要受到区域青峰—襄樊—广济大断裂的影响,青峰—襄樊—广济断裂是区域内规模最大的一条巨型断裂构造带,扬子地块与秦岭—大别造山带的分界线。该断裂自东向西总体呈向北凸出的弧形,构成著名的淮阳弧的西翼。在地表上,常由一系列逆冲断层组成,在剖面上呈叠瓦状产出。不同地段表现形式不同,随州三里岗—房县青峰一带多为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特点的多条断层平形展布,断面既有南倾,亦有向北倾斜,以向南倾居多,从而构成了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特征断层的复合。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1:400万》(GB 18306-2001),评估区域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对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均为0.35s,参照表2-1可知道,区域处于地壳相对稳定的地区。

3主要岩土体类型及特征

根据区域资料结合本次项目组搜集的资料,可将评估区内岩土体按其工程地质特性可总体划分为以下四类;①第四系(Q);②灰岩、白云岩;③泥岩、炭质页岩、千板岩、砂砾岩;④白云母石英片岩(Pt);根据野外地质勘查资料,该区基站主要岩土工程特性评述如下。

4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评估区地貌形态主要有三种类型。其一为堆积平原区,地形平坦开阔;其二为侵蚀堆积垄岗区,地形舒缓起伏,岗间洼地较发育;其三为剥蚀构造丘陵区。

评估区地质条件较简单,所建移动发射塔基站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粉质粘土、二叠系碳酸盐岩、志留系粉砂质泥岩和元古界石英片岩,地表未见规模较大的落水洞、溶洞、漏斗等岩溶现象,未发现岩溶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现象。因此,总的来说,该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不发育。 转贴于

地质调查表明,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和河流冲刷。垄岗地带地形起伏,由于人类活动,加剧了地质条件的恶化,导致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河流冲刷主要发育在河流附近。

①滑坡及崩塌。垄岗地带人工开挖形成边坡,但地形高差起伏不大,边坡高度一般不超过10m。②河流冲刷。评估区跨越的河流主要为汉江。现场调查发现河流对两岸阶地有一定的冲刷,不断破坏两岸农田。

5结语

研究区处于平原阶地,地质环境简单,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为弱发育,地质灾害灾害程度危害小。谷城县属于丘陵山区、地质环境相对复杂,但是区内地质条件较简单,岩土体工程性质良好,因此可地质灾害灾害程度危害小。综合分析,本次评价区的地质灾害发育程度为弱发育,地质灾害灾害程度危害性小,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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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原则、方法分析

地质灾害的评估,一般要遵循相应的原则:①在对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时,如评估危险性大、中或小时,应根据国土资源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进行;②“区域间的相异,区域内相似”,应考虑放到地质灾害可能对在建或拟建项目的影响及危害程度,并考虑到环境、地质之间的差异,以灾害危险性程度作为区分依据;③在评估相同地质区域时,隐患和灾害并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在对危险程度进行评估时,应坚持“救急不救缓、就重不就轻”的原则,正确划分出危险性的等级与分区。对地质灾害进行评估应以原则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出现的灾害、分布及等级,并结合量化指标中的分布长度、密度及灾害影响到的人数等因素,再采取预测、现状分析及综合等方法实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

2.评估工作的级别与范围界定的相关分析

评估区工作级别和范围的界定,除了要结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重要性、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地质灾害种类等进行。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时,评估范围不应局限于建设用地范围内,既要明确界定评估区中对工程产生影响的潜在地质灾害的分布范围、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必要时还要扩大评估范围。比如,在公路等线状地质灾害评估,应灵活理解评估范围两侧500m至1000m的技术要求,某些地方可能需要在1000m以上,一些地方又可能太宽等。总之,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评估范围。

3.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划分

在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把握评估尺度的活动中,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的确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贯穿于现状评估、预测评估、拟定防治措施等过程的重要环节。在不同的地区与城市,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的划分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故在实际操作中应集合工程实际分析。在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划分时,应从多个方面进行,如工程现状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工程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等。划分等级可分为简单、中等、复杂这几个层次,从而可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关系作出较全面的反映。

4.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具体评估方法

4.1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在评估范围中,主要是出现在项目施工所在地,也可能是影响到施工项目而存在的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充分论证,并结合具体情况深入分析,然后在滑坡、周围泥石流等灾害

4.2现状评估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时,应以掌握大量地质专业性知识为基础,再采取专业的评估方法,对危险性的现状进行有效评估。在对地质灾害进行现状评估时,应在掌握足够多的资料上进行。比如,对区域内的气象、地形、水文、地震构造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除此之外,还应对该区域内在建或拟建工程项目也进行评估。在对区域评估有了更全面、更详细的了解后,才可对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等作出更科学的现状评估。

4.3综合评估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性评估时,应紧密结合预测及现状评估结果,然后对区域内的潜在隐患分布情况,或是区域内环境差异的分布评估啊,才可实现对地质灾害的综合性评估。除此之外,还要对区域内的适应性作出评估,划分区域级别时,可分为适宜、相对适宜、适应性较差等,而地质危害的危险性则可分为大、中、小等级别。

5.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与建议

5.1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地质环境,减少或预防地质灾害导致的损失。所以,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并付诸实施,以起到防治地质灾害的作用。防治方案中应强调防治重点,并根据区域内发生或潜在的灾难种类、级别等,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均较强的防治措施。

比如,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或是区段,应逐点、逐段制定防治措施,但要注意结合拟建工程的特点及布局进行。在工程地质灾害的防治技术中,种类较多,这就要求从多个方面采取防治措施。第一,这就要求从各个方面对人类的工程活动进行规范,并根据现行规范委托资质较高的单位及人员开展地质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活动。同时,还要加大对区内工程施工场地的评估与监测,包括对地形、地质灾害的监测。第二,结合拟建工程的具体特点,并将液化指数、液化等级等指标也列入考虑范围,然后合理选用地基处理措施或结构措施,如削方、灌浆、挡墙、竖井桩、锚位墙、同填、碎石桩法等。第三,所选用的工程防治技术应易操作、易实现,常用的一般是优先推荐的技术。

5.2地质灾害防治的建议

5.2.1关于滑坡

对于滑坡的防治,应优先考虑避让。一般采取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避让时,如果不能绕过滑坡区域时,则要充分考虑到滑坡的类型、规模及其他原因。在采用工程治理防治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如设置挡土墙设施、设置排水系统、更改滑坡体等。在进行深挖方作业时,应尽可能不在滑坡体前缘部分进行。

5.2.2关于不稳定斜坡

在某些区域中,存在着较深的沟谷,高陡边坡出现的频率较高。所以,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应尽量将路基段改为高架桥,或适当侧移以避开高陡边坡。若遇到高陡边坡不能变更避让,应在施工中注意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如对开挖深度进行严格控制、合理设置坡型、加固等,以保证陡坡的稳定性。

5.2.3关于崩塌

对于崩塌的防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要快速、准确地完成对崩塌部位或是存在崩塌风险区域的处理,以免日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出现质量隐患;②加强对不稳定后壁陡边坡的治理,预防继续崩塌而出现的威胁。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如果有切坡坡度较大且开挖量较大的挖方工程,应密切留意潜在的危险。对于在建的工程项目,应结合治理规范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5.2.4关于泥石流

篇4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发育程度逐渐加重,我国越来越重视地质灾害的评估和防治工作,国内不少学者在这一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柳源提出了常见坡面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刘希林等对泥石流危险范围预测模型进行了具体研究。唐川等对城市泥石流风险评价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宋光齐探讨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及分布范围进行预报预警。高华喜等利用GIS平台对滑坡灾害风险空间进行预测,对滑坡危险性进行了空间预测与区划。梁国玲等应用GIS平台,建立地质灾害区划模型,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和依据。李向全等运用模型库技术理论,成功地研制了地质灾害预测评价模型库系统,为探索地质灾害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技术途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涉足地质灾害和大部分领域。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将理论成果充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研究深度、宣传和群众重视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2.1对地质灾害危害性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测工作并不重视,并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预防工作落实到专职机构和人员。在实地勘察时,没有对隐患点逐个排查,在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导致所编制的报告与野外情况不符。报告编制不实导致无法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治规划和预警预防方案。

2.2研究区域范围不够

目前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开展只在明显灾害隐患点或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而轻视该范围以外的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事实上,地质灾害的发生一个复杂的关联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由多种因素综合而形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扩大调查范围,这样才能精确的对地质灾害进行防范治理。

2.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在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对于评估工作的规范标准不统一、编制材料审查不够严格、防治工程落实监管不够、治理施工监督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实施。

3、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3.1加强宣传,提高重视

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在基层单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要在基层单位建立群防群测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对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排除,降低地质灾害危害。

3.2加强资料管理,规范相关技术规范

原始资料是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野外调查不细,导致原始资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野外调查资料审核验收的力度,规范原始资料的管理制度。对于所编制的报告和规划要组织专家到野外进行实地踏勘,依据野外实际情况对报告进行验收和评审。对于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应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依据常见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制定比较适用的技术规范。并依据监测和调查不断更新,对于新增类型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提出相应的评估、治理方案。要更加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先进的监测预报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预测的精确度,在防治施工方面,改革施工技术,推行先进的技术方案,有效的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3.3加强区域管理

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区分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布的划分范围,设立明显的标志,如警示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以免加剧诱发地质灾害活动。如必需开展建设工程活动,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后,先期修建防护措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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