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企业流程范文

时间:2023-07-05 15: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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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企业流程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厅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饭店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

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于餐饮合伙协议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几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署时间:

描述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年:从 至 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篇3

小型餐厅合作协议书1合伙人(甲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戊方):姓 名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餐厅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__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餐厅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餐厅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餐厅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餐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餐厅,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餐厅,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小型餐厅合作协议书2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格兰仕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餐厅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餐厅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__餐厅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__餐厅餐厅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__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餐厅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__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__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__餐厅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餐厅内、餐厅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__餐厅专业指南》);餐厅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__餐厅专业指南》及附件;

3、餐厅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__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__,开发适当特色的__新菜系;

4、餐厅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餐厅内张贴乙方有关__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__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餐厅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应在餐厅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餐厅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__餐厅”,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餐厅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__餐厅,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餐厅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__餐厅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小型餐厅合作协议书3为了共同开发“美乐滋”市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以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美乐滋”加盟店

一、“美乐滋”加盟店是提供汉堡、炸鸡、饮料制作及销售的经营实体,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开发的`技术、形象管理等统一系统。

二、乙方为甲方第47加盟店。

三、乙方为甲方“奥麦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术、配方比例、商标图案,及形象设计等无形资产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甲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所有的后厨设备、儿童乐园及原料由甲方统一配送,以确保品质要求,更加巩固“奥麦客”品牌的质量,获得更大的利润。

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义务相互提供货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购买的原物料,甲方应确保货源充足及价格合理,不得恶意断货或限制供货数量,抬高价格制造障碍。

三、甲方须保证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术操作及腌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须保证乙方经营期间的可靠技术,开业培训至可胜任为止,继续保证今后经营中给予技术加强培训指导。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货款后及时配送所订的货物。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系统管理的培训及具体操作流程管理资料。

六、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合同内,约定商业区的经营资格。(周边一公里内不再开设第二家美乐滋加盟餐厅)。

七、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定后积极配合乙方各项筹备工作。

八、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所需的相关的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对外具有合法独立经营资格,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导,由甲方提供相应材料自行筹备办理加盟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和经营方式规范加盟店,保护、发展“美乐滋”品牌,使用“美乐滋”为招牌设计主题字样,不得变更“美乐滋”的商标图案及颜色。

三、乙方准时招收员工及管理人员到甲方直营店接受培训。(接受培训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保证让全体职员按照总店标准课程培训)。

四、合同签字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内收加盟费人民币叁万元整;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费伍万元整(经营面积若与所报面积不符的,超出的面积按伍万元加盟费加收)。同时支付生产区专业平面布置图设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签定后乙方工商名称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加盟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五、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提供备案证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按总店统一装修设计广告灯箱、餐厅门面、后厨布局,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加盟资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须按第一条的约定的经营地区经营,任何形式的变更经营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约定地区,增开经营场所,支持第三方经营等)都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七、乙方应妥善保护加盟店的技术,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复制、传播甲方技术、配方比例等相关资料,否则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八、乙方违反合同或提出结束合同时,乙方则必须拆除所有与加盟店商标图案相关的招牌及字样设施,不得继续保留,否则将被视为侵犯知训产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若违约,应全额退还乙方加盟费,并赔偿其筹备该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若违约,限消加盟资格,加盟费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签定合同: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处签字和带下划线部分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三、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意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小型餐厅合作协议书4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餐厅合作协议书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路的合家欢餐饮店全权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动资金¥__________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利润分成:合作期内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每月15日前结算并进行分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

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3、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

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4、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

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5、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

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7、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2、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3、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

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4、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5、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6、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2、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4、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政府行为、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篇4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兴起的主要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信托、证券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信托法》的颁布和实施,规范混乱的信托市场的同时,也对信托业务实行了严格限制。分业经营条件下,我国对融资行为的规范和限制,以及对投资行为的规范和限制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存在留下了法律制度的空间。我国私募快速发展的制度因素主要有:

(一)有限合伙制是目前私募选择的最佳存在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制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私募成为的询价对象

目前可参与新股发行询价和配售的对象限定为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QFII等六大类。证监会出台《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允许主承销商推荐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扩大询价及配售投资者群体。从机构投资者资格及券商业务战略关系来考虑,阳光私募可能成为参与IPO网下询价和配售的新生力量之一。证券发行的询价与配售制度是私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三)创业板上市制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助于私募的退出。私募基金的投资主体是符合《办法》条件的发行人,也就是说私募的投资对象也是创业板上市的对象,这样的制度安排为私募获利和退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另外,《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条例》、《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为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状况和市场影响力

(一)我国主要的私募基金机构

根据陈伟波汇编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手册》中的数据整理:

(二)我国目前私募基金资金规模

根据宏源证券网站获悉:第四届私募基金高峰论坛近日传出信息,目前,我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已超过1万亿元,其中信托私募管理规模逾400亿元。预计未来5年内,国内信托私募将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2009年,中国私募基金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在300个非结构化产品中,70%成立于2009年;信托产品有275个,完成发行156只,数量比2008年增长逾75%。截至目前,全国私募基金规模已达1.1万亿元规模。

三、私募股权投资的制度安排

(一)私募基金的设立

私募基金的设立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根据现行税务法规,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可以避免双重征税,提高出资人的投资收益。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私募的运作模式

普通合伙人搜寻符合投资条件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专业团队从产业发展前景、经营管理能力、现有财务状况、经营与上市合规性、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等尽职调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审核通过的投资项目报告书抄送至基金出资人。召开合伙人大会进行表决。

四、我国对私募股权投资的监管不足

(一)混业经营条件下分业监管模式的不足

私募基金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比如IPO前期、IPO询价、增发股票、上市公司重整重组等各个阶段,这些阶段的监管都还不充分。我国私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外汇,对外汇流动的管理也不是很严谨。私募的产品形式主要是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这些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都存在监管不足。

(二)私募基金信息的不透明性体现的监管滞后

私募基金信息的不透明性、设立条件的宽松性、投资范围广泛性、运作模式的灵活性给我国目前的监管带来了很大难题。私募操作的灵活性和迅速性。“灵活性”是指私募基金设立方式可以选择多种模式;投资对象的灵活,可以投向实体经济,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迅速性”是指私募运作周期短,一般是1~3年,而且在投资节奏上也是非常迅速及时的,一旦决定了投资项目,资金将迅速到位,私募退出也是迅速决断。

(三)私募基金高杠杆性运作体现高风险性,而监管未对杠杆比例实行限制

私募基金的另外一个重要的特点是“高杠杆性”,注册资本是200万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私募基金可以操作上亿的资金规模,这样的高杠杆操作是私募的极大的特点。监管机构对于私募基金可以操作多大的杠杆倍数未作明确规定和限制,也许这将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颗“定时炸弹”,会给金融市场带来极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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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饭店合伙合同模板最新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厅合作经营合同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合同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 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篇6

遗憾的是,截至7月,市农业银行还未发放一笔小额担保贷款。

发放 难如人意

“秦皇岛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情况,在全省来说还处于相对靠前的位置,但是我们对目前的这种状况并不太满意,因为推进速度有点缓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科负责人薛敏说。

在薛敏看来,推进速度的缓慢主要基于2个数字:从去年9月至今年7月,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共计51笔,贷款金额108万元;这51笔贷款108万元金额的小额担保贷款全部产生于市区,4个县的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还没有一个能够贷到款项。

实际上,站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立场看,他们实在有理由对这两个数字不满。因为我省再就业考核目标中有一项要求,即万人下岗再就业职工中应当有2%拿到小额担保贷款,按比例计算,秦皇岛市今年至少应为200人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但目前的数字仅为51笔,即便是这51人,还包括去年3个月的工作成果。

早在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联合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意在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条新的成本相对低廉的融资渠道。

业内人士指出,小额担保贷款最适合三类下岗失业人员:第一类是已经开始着手创业,但尚有资金缺口的下岗失业人员;第二类是有微利创业项目但缺少启动资金的下岗人员;第三类是计划合伙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且,根据“办法”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根据人数适度扩大贷款规模。

同时,笔者综合从市商业银行、人行秦皇岛中心支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得到的消息,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获得,创业项目的进展,至少可获得银行、劳动等各部门的多项支持:免费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贷款利率执行人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年利率为5.49%,按季付息,贷款2万元,每季利息为274.5元,两年共计2196元;贷款期限为2年,到期后如本人申请展期而担保机构又同意担保,可再延长1年;对从事微利项目,如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复印打字、理发搬家等项目的,在申请人付完利息后,年底时财政部门将予以贴息,即将2196元的利息全部返还……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来说,小额担保贷款无疑是创业过程中的“助推剂”。在小额担保贷款的资助下,他们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开创出一片新天地,将自己的经济状况由弱势变为均势,甚至是强势。

问题在于,假如一切都如想象中那么完美,银行的贷款为何迟迟难以发放呢?

门槛 难以逾越

“现在,从运行一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来看,申请者反映最多的就是反担保问题。”薛敏说:“问题是,现在能否降低反担保的门槛呢?”

其实,反担保问题自小额担保贷款一面世就如影随形,一直困扰着业内人士。

按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在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要求出具担保。为解决这一担保问题,市财政拿出500万元成立民翼担保公司,为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然而,与此同时,民翼担保公司这500万元担保资金还必须承担保值增值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民翼担保公司又要求申请户提供反担保,而反担保的条件是房产抵押、股票债券存折或者公务员工资担保。

这中间的流程可以简化成这样:如果民翼担保公司不提供担保,你就无法获得这2万元的贴息小额担保贷款,但如果你没有相应的房产、或是股票债券等进行反担保的话,民翼担保公司很可能不会为你提供担保。

“能最终拿到贷款的人,应该说是比较幸运的。”薛敏说。

薛敏的这句话也可以转化成这样的句子:从开始申请到最后拿到贷款,中间的手续太繁琐了。

笔者手中有一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其背后等待盖章审批的单位就有5个之多。而笔者从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得到的小额担保贷款程序上看,手续则更加繁琐,申请者除要提供审批表外,还要提供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取得的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个体经营营业执照,从事种养殖业需有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申请人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等。

虽然手续繁琐会吓跑一些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者,但更令业内人士担心的是“反担保制度”,这才是贷款取得的真正障碍。

房产是下岗失业者的安身立命之所,除非迫不得已,绝不会拿它作抵押。更何况,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住所产权并不归自己所有。股票、债券存折抵押更是让下岗失业人员苦笑:若有这笔积蓄,我们又何必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呢?

能否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些门槛限制?银行界的人士面对这一难题,同样是一肚子苦水。

风险 尚难避免

“秦皇岛商业银行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作出了很大努力,并专门把商业银行的太阳城支行作为办理的窗口”贾新宇说。“但是,我们发放的这几笔贷款中,已经出现了欠息状况。”

贾新宇提供的材料显示,截止到今年6月底,已有2人拖欠利息,而据他估计,以后随着时间推移,欠息率可能会越来越高。

业内人士已经对欠息发生原因进行了分析:一是刚刚创业,手中没钱;二是有人误以为这是政策性财政补贴,还款主动性不强。

“因为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为2年,第一批贷到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第二年才会完成清本还息,因而这批贷款者的还款情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小额担保贷款下一步的走向。”姜涛说。

姜涛是中国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科负责人,由人行所担负的货币政策和工具的运用及其实施的职能全部集中在这个科室,而小额担保贷款则是其中的职能之一。

姜涛认为,假如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的贷款模式来做,这51笔贷款一笔也不可能批出去,因为这样做的风险太大,收益又太少。

篇7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 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 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餐厅合作经营协议参考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 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 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 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 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 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合伙合同协议书格式

沈某聪,男,汉族,198*年月日出生,现住(简称甲方)

范某跃,男,汉族,198*年月日出生,现住(简称乙方)

一、合伙组织名称:重庆鸡公煲,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余英坊**幢**号,合伙项目:饭店。

二、合伙方式:每人出资11、5万元,共同经营管理

三、合伙职责:

甲乙两方作为饭店合伙执行人共同负责、经营,合理分工。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投资姓名投资方式投资数额所占比例

沈某聪现金11、5万元50%

范某跃现金11、5万元50%

2、出资日期

甲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xx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乙方分三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截止20xx年8月18日双方认可甲方已向酒店投资8万元整;20xx年11月30日前应再投资2万元;剩余1、5万元在20xx年12月底投资到位。

五、劳动管理:具体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六、财务管理:具体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由甲乙两方共同负责。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开支并留足下月流动资金后,按照投资比例对当月所获得的利润进行分配。

2、亏损负担:甲、乙双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因装修酒店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各人承担,酒店开业后因经营不善所产生的亏损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在当月进行弥补和分担。

八、合伙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九、退出合伙的条件:经对方同意协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担合伙义务。

十、合伙期满后的财产处理:如双方仍同意继续合伙经营再另行签订合伙协议;如一方不同意继续经营,应当在十日内对酒店价值进行评估,并按照合伙期满时酒店评估价格值的一半在评估后十日内支付给对方;如双方均不同意继续经营可以按照酒店转让价格进行平均分配。转让不成时造成损失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违反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反投资约定不能按期投资,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应投资余额5%的违约金。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违反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投资款。

4、免责条件:不可抗力造成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均同意凡因本协议条款发生纠纷提交德清县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8

五分院: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检察官

合川区检察院:检察院在代表心中不再神秘

永川区检察院:办案安全又文明

渝北区检察院:荣誉凝聚了检察官的心血

云阳县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让代表赞叹

秀山县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受好评

丰都县检察院:演示网上公诉办案流程

巫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凌霜傲雪展英姿——记重庆市第二届“十佳女检察官”张劲松

兰香自悠远——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崔昆兰一

淡妆浓抹总相宜——记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贲华

“打黑除恶”中的感动

触目惊心的大博弈——重庆市开县移民迁建领域窝、串案侦破纪实

“三级预警”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公正清廉的检察队伍

两车相撞 搭乘者伤亡 侵权赔偿谁担责——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共同侵权”

用保管在私人账户上的公款购买基金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看是否公款私用

熊某等人私分抗旱资金能否构成贪污罪——关键看熊某等人从事的是公务还是劳务

云阳县院: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调研基层检察工作

一分院:举办信息化应用知识竞赛

万州区院: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

九龙坡区院:积极应对网络犯罪

涪陵区院:深入区商务局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綦江县院:促进国有大型企业建设资金安全使用

开县院:专题片成为干部廉政教材

彭水县院:建立基层联络站

石柱县院:网民可定期“约见”检察长

身法心儒 路漫且艰——《中国的品格》发微

杏花烟雨话清明

难忘那盏煤油灯

蛙的乐章

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正式启动

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围绕“亲民爱民为民”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围绕科学发展 推进“四化”建设 加快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全国一流目标

探寻刑事和解之路

奉献铸检魂——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干警小记

飞扬的青春——写给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双十佳”平安卫士

抠门的好“管家”——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行装科科长邢继才

“架桥”的人

平淡中的色彩——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员熊良

与自己赛跑的大个子检察官

“租房局长”现形记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挪用有“字号”的个人合伙收入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关键看个人合伙经营的性质

从盗窃罪的法益出发谈该罪的判断路径

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关键看电动车的最高时速

巴南区院 积极开展“唱、读、讲、传”活动

黔江区院 连续15年获“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

大足县院 实行“安全责任卡”成效显著

市院职侦局 召开学习罗东宁同志座谈会

忠县院 检察舆情联络工作效果好

永川区院 开展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

丰都县院 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课开在庭审现场

红言三字经

七月之歌

篇9

两难现状难以解决

“艾珺AJ”的突然过世引发的争论让一则名为“网店是否可以成为遗产”的帖子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这则发表于2010年10月19日的帖子在当时就“我们的淘宝网店是否可以留给下一代或别人”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其中,ID为“谁说我不帅”的网店店主回复:“我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账号是我妈妈的名字。这个店铺我们是以家庭为单位在经营,本来店铺是正常经营的,结果现在因为妈妈的事情,已无法经营下去。”ID为“yejie586”的网店店主回复:“网店是实名身份认证的,死了身份证注销了,所以算不上遗产。”ID为“bobohf”的网店店主回复:“这个问题淘宝和支付宝会考虑吧,功能和服务都是慢慢完善的。”

此事件发生并引起热议后,8月20日,淘宝网发出声明:“对于遗产归属转移问题,我们遵循司法部门的判定,只要继承人根据司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继续经营网店。在此之前,为保证消费者正当权益,对已知的自然人突发身亡的相关店铺,淘宝网会先行冻结,一旦继承动作完成即予解冻。”

《中国计算机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停香。“由于涉及到淘宝店主信用的问题,所以淘宝网规定不允许将网店转让。淘宝店主信用由店主本人经营积累,如果轻易转让,会对以往的信用评价体系起到不良影响。”停香告诉记者,“这次的淘宝店主猝死事件也引起了淘宝网的强烈关注,而且我们也会尽量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只要店主家人能够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本和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资料,淘宝网就会依据法院判决积极推进继承事项。”

对继承权确认后的流程,淘宝已经有了相应的预案。“淘宝网会协助更换淘宝店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信息,另外,也会协助更换原来绑定的支付宝所登记的银行卡账号信息等。”停香的介绍表明,淘宝网在网店的继承方面,确实做了一些积极探索并且已经给出解决方案。

然而,这种解决方法还是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例如,该网店因这一段时间经营中止所流失的客户该如何找回?这段时间的营业额损失如何补偿?尤其是,一些淘宝网店背后,可能是一个公司在进行运作,而淘宝网店只能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又将带来什么样的纷争?

记者调查时发现,很多店主对淘宝网的实名认证规则表示担忧,认为这是将来淘宝网店继承的主要障碍之一,尤其是多人合伙或公司的网店更是如此。但是,他们也承认,如果不实行实名制,将带来更大的财产安全隐患。因此,在目前的规则下,这些问题很难被很好地解决。

近百亿元虚拟财产期待正名

中国网络发展十余年,已经成为全球网络产业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突破5亿,达到5.13亿,全年新增网民5580万。逛淘宝、挂QQ、刷微博、玩游戏已经成为网民必不可少的休闲娱乐方式,所以,淘宝网店、QQ账号、微博账号、网游账号等都存在继承、离婚分割和合伙经营导致所有权归属方面的问题。

2011年,由王姓女子丈夫车祸引发的QQ账号继承问题可谓是互联网上的一枚炸弹,直到最后,腾讯仍坚持QQ账号所有权归腾讯公司而没有同意该女士的继承要求。国外也曾发生过网游账号的继承纠纷。据调查,一个五位数的QQ号价格在3500元以上,2009年甚至有一位“炒号者”声称将“99999”的QQ号卖出了30万元的高价;2011年12月新浪游戏公布的游戏账号价格排行中,《征途2》的216级的刺客系账号以30万元的交易价格位居榜首;“网店是否可以成为遗产”的作者“da164721953”告诉记者,虽然淘宝开店免费,但是淘宝的很多工具都要付费。也就是说,你想开好网店,就必须得花钱,而且花的还不少;虽然电子邮箱的金钱价值无法估计,但是有些商务专用的电子邮箱包含很多商业机密和人脉关系,也可以说价值颇高。总而言之,很多网络的虚拟资产存在很高的价值,这就更加坚定了人们继承这些财产的意愿。

除了淘宝,其他互联网企业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和离婚分割的态度是什么样的呢?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和离婚分割做出规定,新浪微博还未出台明确的措施,但是对于特殊案例会有特殊考虑。比如,动车事件中的幸存者小伊伊的父母生前记录小伊伊生活的微博并未关闭,供人缅怀。网易游戏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表示,目前,游戏账号、装备等虚拟遗产是否可以被继承,国内还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用身份证资料判断用户账号的归属,如有用户去世,其家人用其身份证等资料就能找回账号并继续使用。

虚拟财产需要法律保护

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律师顾问赵占领认为,淘宝网发出的声明有在转移责任的嫌疑。“淘宝网发出的声明只是在回应社会舆论对其的指责,而且有把网店继承问题的重心转移到法律问题的嫌疑。因为从法律角度讲,现在还没有哪则法律对网店、QQ账号、网游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归属做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就算“艾珺AJ”的家人按照淘宝网的声明走司法程序,也很难如愿拿到法律判决书。

篇10

一、O2O餐饮模式兴起的背景

随着移动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一词被总理在国务院讲话中提出,O2O模式已经在方方面面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餐饮业自然也不例外。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餐饮行业O2O市场规模达到943.7亿元,相比2013年增L了51.5%。全国餐饮行业O2O在线用户规模达到1.89亿,超过中国网民的三分之一。从这组数据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餐饮商家对于O2O模式还是持认可态度的。除此之外,投资餐饮O2O也颇受资本市场信赖,众多第三方餐饮外卖O2O企业已经获得多轮融资。仅2014年一年,中国餐饮O2O市场规模就达到了975.1亿元,占餐饮行业总体的比重为3.5%,预计2017年餐饮O2O市场将突破20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当然餐饮行业和O2O模式的融合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特别是在中国餐饮行业绝大部分都还是中小型企业的情况下,信息化程度普遍偏低,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应用互联网方面的技术,再加之他们观念僵化,这些都是制约互联网与餐饮业融合障碍。而且餐饮企业近几年一直面临着“三高一低”(房租、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持续升高、利润持续降低)现象的困扰,整个行业自上而下要求转型升级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了帮助这些中小餐饮企业能在移动互联时代当中不被淘汰,我们做了一些调查,也得出一些结论,希望可以帮到他们。

二、调查数据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O2O模式究竟对中小型餐饮企业有的经营方式带来了哪些影响,让O2O模式更好的融入的餐饮行业中去,促进O2O运营方式的不断创新,我们特意选取成都市几所高校周边的中小型餐饮企业为例进行了走访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73份。

从调查问卷所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中小型餐饮企业还是以个体经营为主,因为接受我们调查的店铺有87.2%都是以家庭或者朋友合伙经营的个体商铺,剩下的12.8%为连锁餐饮企业。这些店铺的老板大多都是通过O2O平台的宣传了解到餐饮O2O这种发展模式大部分商家从O2O平台的宣传中看到了有利可图的地方,还有一部分商家认为其他店铺都加入了O2O我们也不能落后,当然也有少数商家认为没有原因,只是想试一试。这些店铺有92.7%都加入各种形式的O2O平台,如美团,百度糯米,饿了么等。他们除了开通到店堂食可以手机支付的形式以外,还有67.9%的店铺拓展了外卖业务。由于中小餐饮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本不低,很少有店铺把重心放在团购上,绝大多还是把重心放在外卖上面。自从加入了餐饮O2O模式,有74.1%的商家认为他们的消费者从人群到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余商家表示保持不变,没有商家认为顾客有减少的趋势,可见O2O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商家的认知度。在拓展加盟O2O模式后,这些餐饮企业虽然要在原有的成本上面支出额外的包装材料、加入平台手续费、人工、折扣费等,又增加了很大的成本,但从总体上来说,约有54.8%的商家的收入情况在增加,39.2%的商家的收入情况与之前相比大体持平,仅有个别少数在亏损。87%以上的商家表示愿意继续采用这种方式并且保留自己的实体店铺。通过对商家的采访中,51.7%的店主表示收入虽然是在进一步的上升,利润的增长并没有像想象当中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只是能勉强填补为了加入O2O餐饮模式所支出的费用。店家还表示加入O2O平台的手续费过高,申请加入的流程过于复杂,办理证件太多以及活动补贴太少,如果O2O平台在这些层面能够有所改变的话他们将更愿意加入。

三、O2O模式对中小型餐饮企业经营方式的影响

中小型餐饮企业引入O2O经营模式从某种角度来说应当是一种被动行为,多数中小型餐饮企的拥有者都被当前“互联网+”的大形势所影响,他们既害怕被同行赶超,又害怕被这个时代淘汰掉,不愿落伍才被动加入的。这种经营方式的改变并非出自经营者本身意愿,所以内在驱动力不足,也找不能和自己原有的经营方式相结合,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我们认为商家要想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就应当改变自己的态度,积极地去面对新鲜事物。尤其大多数的中小餐饮企业都是家庭式的,家里面的年轻人对互联网一定都不陌生,操作起立也极易上手,不妨就将O2O模式这一板块交由家中的年轻人打理。另外我们也建议加入O2O的餐饮企业可以形成一个网络讨论社区,大家就可以把自己企业与O2O模式融合时所遇到的棘手的问题拿出来一起讨论,这样一来大家相互介绍经验可以避免一些共性的问题,如果是O2O平台的问题,大家一起反应,话语权也更强,可以督促平台尽快改进。

篇11

筹建一个小公司需要涉及许多重要步骤,如果您一开始就想让事情顺利进行。筹建公司的时候总会有试验和错误的因素

但哪一种形式最适合您呢?

为您的企业选择最适合的所有制结构:独立经营(个体企业)。您应该在决定之前考虑清楚哪种所有制结构适合您面临的具体情况。选错了所有制结构会使您承担不必要的开销和风险,而没有处理好某些实际问题可能会导致您与合作伙伴或同事关系不睦。前面已经提到,个体经营适合于很多初期不需要大量投资、技能——如木工、瓦工或自由撰稿人等——和商业头脑同样重要的职业。个体经营不会妨碍您在业务繁忙的时候雇用员工,但是它有利于您对自己的生意牢牢掌控,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打理。

今天,对企业家来说有多种业务实体可以选择。和其它事物一样,每一种业务实体都有利有弊:

个体户:

绝大多数人开始经商时都会选择个体企业。他们自食其力,自负盈亏。财务支出可以通过在家办公来降低到最小程度。这种方式可能会有些孤单,但是虽然没有同事,您还有顾客。在同一城市的商务人士经常参加诸如英国商业理事会之类的组织或类似于国际商业网络的网络团体,在这些地方他们可以结识其他境况与自己非常相似的人。与其他经商者探讨您所遇到的问题,如果他们不是您的竞争对手,可能对您会有帮助。

成为一个个体户是开始做生意最容易的方式(尽管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您需要在行动之前寻求专业咨询的帮助)。一旦您通知了政府机构您想从事个体经营的意愿,您可以立即开始自己的生意(取决于您的工作需要的特定许可证)。

作为一个个体企业主,您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从而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响应,而且您可以完全控制企业的业务和会计。但是,如果经营失败,个体企业主需要负责偿还所有债务。考虑哪种公司组织结构最适合您完全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您开始为自己工作,哪怕您已经递交了报税单,还是必须在国税局注册为个体户。对于特定行业(如建筑行业)来说,还有一些例外和特殊规定。

从根本上来说,您的业务收入计入您现有的个人收入,所以您的会计工作非常简单。与名称的字面含义一致,您个人将对经营中发生的全部债务负责,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不必如此。关于财务,您需要每年向国税局提交资产自评表并对所有的商业交易和帐目进行准确、及时的记录。您需要缴纳基于全部收益的所得税和基于部分收益的社会保险金。亏损可以抵消其它收入的税款。国税局会在您创建公司后的4月份发给您一份资产自评报税单。国税局会根据报税单对您可能需要支付的任何收益相关(4级)的社会保险金进行评估。

即使您在筹建阶段已经注册为个体户,您也没有自动进行增值税的注册。您通常不需要进行增值税注册,除非您的营业额在任意12个月内达到某个界限或者您希望这么做。

个体企业的优点:

最简单、经济的组建形式

灵活性——不需要注册或填写文档

较少的法律约束

较少的社会保险费用

应付税款只有所得税并可分两期支付。

收益可以随时支取且无须考虑预扣所得税问题

个体企业的缺点:

个体企业主是公司的全部。

无限责任:个体企业主对公司全部负有偿还责任

可能的缺点是融资困难,通常只局限于使用个人存款或消费信贷

适用的国家优惠政策和减税比较少

组织结构很脆弱

某些公司不会使用个体公司提供的服务,尤其是需要在承包的方式下

税款和社会保险金直接从您当年的收益中扣除,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纳税计划的余地有限

成为一个个体企业主对很多做小生意的人来说是一个合适的选择,但它并非总是最佳方案,因此我们建议您和会计师或其他的顾问商量一下您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可以在运营出问题时降低公司主管的个人责任,而个体企业主需要对经营中的损失甚至破产负全责。另外,在某些行业的一些领域,拥有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提升企业形象,给人一种更加专业的印象。

在您开始贸易前,您必须决定采用什么样的贸易结构。贸易结构取决于您的企业类型以及您对企业未来发展的规划。个体经营与有限公司,哪个是最合适的方式?

两种形式各有利弊。

一旦您的企业在财务方面出现困难,有限公司可以保护您的个人资产。

传统上个体经营者必须自行进行抵押评估,也就是说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虽然听上去不错,但是利息远没有竞争力,通常比一般抵押贷款的利息高1%至4%。

所有的公司都要遵守一定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涉及健康和安全:如商标法、数据保护法、劳动法等。

除了法律的要求,良好的健康和安全措施可以提高您在客户、当地社区、特别是您的员工中的形象。如果您雇用了五个或五个以上的员工,您需要准备一份关于员工健康和安全政策的声明并安排政策的执行。

在您开始贸易前,您必须决定采用什么样的贸易结构。贸易结构取决于您的企业类型以及您对企业未来发展的规划。我们有一系列的指南和计算器帮助您完成这个流程。您也可以预约我们的咨询顾问。

为您的企业选择最适合的所有制结构:特许经营

很多商业组织,如饭店,通过让别人买进其商业模式来发展壮大。他们通常提供设备、原材料、培训和一个知名度高的企业名称。您为所有这些服务付费并靠您自己运营一个分支机构来获利。

在小企业创建过程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步骤就是决定是否开展业务。每年,成千上万的潜在企业家都会面临这个困难的抉择。因为创业涉及到风险和很多工作,许多新企业主选择特许经营的方式而不是白手起家创建一个全新的公司。

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或广告标志的所有者与希望将上述标志用于商用的个人或团体之间的法律和商业关系。特许经营处理双方在经营中的方式、方法。通常情况下,一个加盟商出售由授权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并且满足授权者的质量标准。特许经营建立在授权者和加盟者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授权者提供业务上的专业指导(市场计划、管理指导、财务辅助、选址、培训等),这些指导在其它情况下不会对加盟者透露。加盟者为特许经营注入了成功必须的企业精神和动力。有两种基本的特许经营形式:产品/贸易冠名特许经营和商业模式特许经营

在最简单的形式中,授权者拥有名字或商标并将使用权卖给加盟者。这种方式被称为“产品或贸易冠名特许经营”。在复杂一点的形式中,“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两个角色之间涉及到更广泛的不断发展的关系。商业模式特许经营经常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选址、培训、产品供应、市场计划、甚至协助融资。

准备创业时需要考虑的要素

公司名称:一开始,您就应该决定您的公司名字。公司可能与您自己的名字同名,尤其当您进行个体经营时,例如“某詹姆斯,广告顾问”。您可以决定给公司冠名,还可以加上公司标志。如果是有限公司,那么公司必须有一个自己的名字。

办公地点:一些组织(有时被称为企业事务机构)出租场地给小公司。一些组织还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包括接待员、文字处理工具以及办公设备(如影印机)的使用。

个体经营之路:

通常您开创自己的事业最好的方式是在业余时间创业,同时还从事其它工作(理想化的兼职方式)。这会让您在赚钱谋生的同时能够试试水的深浅,建立供应商和客户网络。如果您开始时在家办公,这能让您在有一定眉目之前避免租房的费用。

有时一群刚离开学校的毕业生会合伙创业。这种方式使您能够利用每个成员个体的技能。很多人会在获得初期经验和/或在大公司经过专业培训后选择自主经营:这在某些诸如会计和专业服务等领域非常普遍。一种享有较大组织的支持和优势的自主经营形式是特许经营——详见下面章节。

您可以为自己工作的职业:

网站设计师、程序员、IT顾问或SEO顾问、数据库或Web开发顾问、程序员、设计师理发师、美甲师、婚庆、专业摄影师、独立电影制作人、自由记者、或翻译、招聘顾问、技术或专栏作家、艺术家(聚会、庆典、节日)图形或图片设计师、剧场、展示公司制作人、执行制作人(聚会等)电视制作人、剪辑师、快递员(汽车、自行车等)、经营商店、经营旅店、或独家私人驻地、经营饭店、咖啡厅、面包店。展出组织者、簿记和会计、法律顾问、外文、文学教师、自由翻译员、或口译员、健身教练、健身俱乐部、塑身中心、或瑜珈中心、按摩和水疗中心、辅助临床医疗师、营销推广、国际婚庆中心、航空和旅游机构、室内外设计与家具、蛋糕和饮料、园林设计与家居花艺设计、礼品和珠宝居室与办公室、保洁婴儿看护。

检查:您的工作是否适合个体经营?尽快发现是否适合个体经营对您来说非常重要。您可能会为没有及时告知我们您的决定而付出代价。(规则是:过了开始进行个体经营自然月的月底您还有3个自然月的时间通知国税局,之后您可能不得不为此支付罚款)。下列问题可以帮助您决定就业状况;请仔细阅读后选择最适合您的情况的链接。这些问题只是简单的指导,没有涉及所有情况。它们仅供参考,在撰写时反映了赋税和社会保险金状况,但并不影响您自己争取改善赋税或社会保险金的权力。

如果您对下列的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通常意味着您是位个体经营者:

您是否在做生意时有决定权?

您是否在生意中承担风险自己投资?

篇12

3.1 要搭建专业的团队

既然是大面积蔬菜规模种植,就不是男劳动力一个人的事、也不只是夫妻两个人的配合。一个专业的蔬菜种植团队,除了投资人,更重要的是至少配备以下5个方面人员组成团队。

①有专业栽培技术人员带队种得出高产优质的蔬菜;②有真正懂植保的技术人员看得懂病虫害用得好农药激素又不超标(不少栽培专业人士是具备植保功力的);③有懂现场管理的专业人手组织高效的田间生产(有些栽培专业人员也是具备管理素质的;④有市场营销人员提供什么时候卖什么菜、怎么卖,才能帮助决策种什么品种;⑤最基层的田间农场农民工要人手充足、随要随到,且要有基本的种植经验,同时要对农民工进行有效管理,还要进行有意识、有章法的培训,帮助农民工成为合格的蔬菜种植者。

过去5~10年,我国农村请工的工资节节攀升达3倍或更高,而且还会面临农忙、节假日用工荒的问题。另一方面,菜价不涨反降,大面积规模种植的难度可想而知。

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必须得有岗有人、有职有责、有考核有绩效挂钩。这是搭建开始种菜的“人和”平台。

3.2 要有公司制度

大面积蔬菜规模种植,意味着较大资或大资金金投入,意味着有采购、有生产、有销售、有后勤、有员工队伍、有系统管理。如果合伙经营、股份合作还要有公司章程、投资分红规则甚至要有退出机制。这都需要先制定游戏规则,就是公司制度和各种相关管理规则。所以说,大面积蔬菜规模种植,需要商业运作的流程,要运用公司经营的模式做企业。

现实中常常有亲戚、朋友“打伙”种菜。本来比较合理的应该是不同类型人才互补“打伙”,但实际中常常是“资金打伙”或“技术打伙”,合伙人构成同质化,要么决策分歧,要么分工分歧,要么技术分歧、或者分配分歧,出现钱没有挣到就“散伙”的情况也就在所难免了。

这种优质的企业机制的搭建是开始种菜的另一种“人和”平台。

3.3 要占有地利

种菜必有土,无土栽培也要地。选地是搭建大面积蔬菜规模种植的“地利”平台。

选地并不复杂,但是很关键,光、热、水、土要合理协调,天然具备最好,或者能够用人工设施改良,做到光照充足、温度适宜、灌水排水便利、土壤健康酸碱适度、轮作或休耕统筹安排、农资进入和蔬菜运出方便。还要根据大致要种植的蔬菜品类进行选址,才能避免选址失误带来投资失利。

3.4 要会看天时

“天时”也是大面积规模种菜的重要平台。一是年度季度什么品种的蔬菜好卖,尽可能避免跟在别的基地后面追品种。二才是看什么气候节令适合种什么品种。三是如果有实力多利用人工设施(棚室和冻库),在气候异常或在市场景气与否时调整蔬菜上市时间,而不是看别人种什么菜好卖挣钱多就跟上去。当然,单品种蔬菜区域性季节性种植也是可行的,但是涉及到产地品牌的创建,需要行政引导或大型财团的大资金打造。

所以种菜的老司机都会有一本账,记录当地甚至更大区域的气候气温,记录大范围蔬菜市场的价格动态,以做到效益最大化。

3.5 要有基地品种定位

蔬菜品种很多,在准备卖菜的市场范围,要有自己的品种定位。

首先要根据基地面积规模,确定几个卖菜有量的品种、或者量不一定很大但是有价格优势的品种。如果不是订单种植,品种单一固然不太好,但是品种太多、种得太花就不容易种得专业。聚焦在几个品类品种上面,年年季季反蜕产,摸清摸透品种的种植技术,把这几个品种种精,种出产量,种出品质,去市场卖菜时就会越来越顺手了,效益才能提上去。

同时还要选择正规种子公司推广成功的优良品种,宁亏地不亏种,千万不能图种子便宜。现在一年到头全国各地各种蔬菜种子交易会展示会比比皆是,都是基地种植去看品种认公司的好时机。当地种子市场有不少种子推广经销商,经过这些年的历练,也越来越专业和成熟。基地和种子供应商多走动、交朋友,有利于真正认识种子公司、了解蔬菜品种、把握年度季度蔬菜市场走向,有利于买到好品种,有利于决定种下卖得出去的好品种。

3.6 品种安排要有梯次

开始种菜了,先要有合理的规划。一个基地老板告诉我,有2 000多亩地,想向我买2 000亩地的耐热尖叶莴笋。我告诉他不敢一次性卖这么多种子,怕菜不好卖以后没种子生意做。问他为什么不把1 000亩种莴笋,

1 000亩种番茄呢?如果1 000亩都种茄子,为什么不种500亩早春大棚茄子、500亩莴笋,卖了菜后,换地再种500亩秋茄子、500亩秋冬莴笋呢?这样子是不是更安全呢?

如果新进入蔬菜种植行业,最好还要缩小单品面积进行试种,成功了再扩大单品规模,路才能走得更稳、更长。

3.7 一定要用新颖可靠的种植技术

蔬菜种植发展到今天,实用技术很多:穴盘基质育苗培育苗齐苗全的壮苗,嫁接育苗预防土传病害,地膜覆盖减少病虫草害发生,大棚温室调节生长期温度,喷灌滴灌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无土栽培防病高产,土壤改良再造良田,土地轮作杀病灭菌,生物防治低毒低残留,生态循环综合利用(菜地的蔬菜茎叶作饲料,养殖提供生态肥料等循环)等等,都是种菜高手喜欢用的好招。

现在的种植专家,说少不少,说多不见得多。一定要舍得花钱请真正的内行,一定要配备专业种植能手,放权放手,加上绩效考核,基地才能创造财富。

3.8 要建立种植风险预警机制

我们的大面积蔬菜规模种植,严格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君欲取之,必先予之。想要赚钱,先要用钱,先要舍去立马赚钱的快富心态,立足长远,要做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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