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安全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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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安全论文

篇1

 

公司的股权激励,是指激励的主体授予激励对象以股份形式的现实权益或是潜在权益,目的在于激励经营者或是员工的工作,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重要的激励和约束工具,股权激励是公司员工全面薪酬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目标趋于一致。

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房地产企业所占的比例较大,从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风险较大、市场化程度高、人才竞争激烈,所以这些企业较多采用股权激励方案。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一般都是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封锁期后激励对象方可获得股票,而且还必须在满足考核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行权获得收益,所以房地产上市公司采取股权激励方式也是为了稳定经营团队、留住和吸引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核心设计要素分析

股权激励能否真正激励经营者为提高企业的绩效努力工作,实现其目标,关键在于股权激励方案各个要素设计的合理性。

1.激励对象

通常来说企业管理论文,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的公司雇员,包括公司的高层经理人员和其他对公司发展有着直接影响的关键员工,如核心技术人员,营销骨干。

2.激励方式

国际上最常见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股改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模式,应当“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

3.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一般较低或者为零,行权价格的制定没有特定的标准。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规定,股票期权持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购买或卖出本公司股票。在行权以前,股票期权持有人没有任何的现金权益,行权过后,其个人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市场价之间的差价。

4.行权的绩效条件

通常使用的股票期权注重股价与会计收益的直接挂钩。倘若激励对象的收益完全由股价来决定,其操纵股价的动机就会增强。为减少股价提高带来的收益的不合理性,应更多地使用会计指标衡量经营者的业绩。现在,上市公司设立的行权指标多以财务指标为主。上市公司也可采用更为严格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设定成适合于其本身的绩效考核指标。

5.激励期限

激励期限是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有效时间长度,通常由公司在规则之内自主设置。一般来说,行权期越长,激励强度越弱,但有利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行权期越短,激励强度越大,容易引致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为了兼顾长短期激励效果,公司通常选择分批行权的安排,同时,可因受益人的具体身份及情况而有所不同。经理人员一般在受聘、升职和每年业绩评定后授予股票期权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6.授予数量及比例

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要考虑公司究竟应该向激励对象提供多少数量的股票。股票授予数量直接关系到激励对象的未来收益,直接体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而且,过多或过少的数量均对企业不利。

二、我国房地产行业股权激励实践

1.数据来源与样本选取

沪深两市的数据全部来自巨潮咨询网。由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不时会发生变动,本文参照了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选择的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

在证监会2011年4月15日的中国上市公司行业分类表中,属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行业的企业一共有143家,其中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详细披露股权激励方案的房地产企业有17家。综上企业管理论文,本文共研究17家房地产企业的17个股权激励方案。这17家企业是:万科A、荣盛发展、泛海建设、名流置业、福星股份、中粮地产、深长城、广宇集团、阳光城、新湖中宝、华业地产、金地集团、苏宁环球、南国置业、中国宝安、卧龙地产、万业企业。

2.房地产企业股权激励各要素设计情况

(1)激励对象

表1 房地产企业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数量

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

中层管理人员

业务骨干

17

5

6

15

100.00%

29.41%

35.29%

88.24%

篇2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Feminis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研究范式,是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研究的理论后果。国际关系中的批判理论(Critical Theory)与其他学科中的女性主义(Feminism)理论共同培育了国际关系中的女性主义。它借鉴生物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女性主义为研究视角,以社会性别(gender)为核心分析范畴,通过将性别问题引入国际关系研究,揭示国际关系的男性特征,致力于发现隐藏在主流(mainstream)理论及其实践背后的国际关系真实图景。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带来这样一种清新的观念,即国际关系学及为国际关系提供理论素材的世界政治都是性别化的;生别是构成国际关系及国际关系学的基本要素。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历经两个10年,呈现出阶段性特点。第一个10年主要是批判主流范式特别是现实主义学派的男性特征(masculinity);第二个lO年围绕性别和国际关系的关联与主流范式展开争论和交流。从理论的主题看,第一阶段致力于将妇女与妇女问题引入国际关系研究,第二阶段则更多地尝试从完整性别而非单一性别的角度理解国际关系,建构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的理论体系,推动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走向成熟。

一、批判:揭示主流文本背后的性别故事

在学术研究中似乎一直存在这样的传统:以普遍性压制乃至取代特殊性。就两性关系而言,男性被定义为自我(self),用以指称主体性、普遍性;女性被定义为他者(other),用以表示非主体性、特殊性。排斥妇女及女性特征是传统思想、话语和理论基本的结构性原则。这一传统延续至国际关系学就是主流理论挤压女性主义等边缘理论。面对主流理论的围堵、排挤,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要获得生的权利,为自己争得学术发展的空间,就必须抓住主流理论的致命缺陷——性别缺失予以重击。自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学以来,女性主义学者致力于通过两条路径反映国际关系中的性别图景:一是通过“添加妇女(adding women)”,揭示男性及男性特征如何造就了性别化的国际关系;另一则是追问“妇女在哪里(Where are the women)”发现作为“国际关系中被掩藏的行为体”,的妇女。这两条路径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知识计划。从主流范式的角度看,女性主义与人们的传统认知是不和谐的,它要求质疑并颠覆主流范式的核心假定,寻求听到沉默者,发现隐而不见者,呈现出主流文本背后的真实图景。因此,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最首要的功能是批判性的,其批判的矛头直指主导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主流范式——现实主义,揭示主流话语的性别倾向。

长期以来,国际关系被认为是与性别无关的,性别议题从未出现在主流理论的视阈之内。从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产生、发展看,似乎只有一种性别——男性——可以界定国际关系。国际关系的过程与行为是由男人操控的,其理论是由男人设计的,由此得出的观点由男性思维及男性模式的支配,妇女和妇女问题是处于国际关系之外的。现有的理论范式不可能体现并增进妇女的利益,也无助于提升妇女的地位。通过确立男性的主导地位,以及忽略妇女的贡献及议题,国际关系理论及其实践呈现出片面性和男性气质特征。声称与性别无涉的国际关系,实则是高度性别化的,主流理论实为男流(male stream)理论。女性主义作为一个来自边缘的视角,对于分析世界是有价值的,它使我们看到了从中心视角看不到的东西。对此,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为自己确定的首要任务就是以女性主义视角解读主流范式的性别意蕴。

国际关系学的基本范畴及理论假定是由现实主义确定的,现实主义范式首当其冲成为女性主义批判的对象。女性主义认为,现实主义的前提假定、基本概念、理论进路、最终结论都是包含性别隐喻的。现实主义理论形成及推论的过程完全受男性与男性特征主导。从自然状态到国家,以至国际社会每一个环节的设计都在不断摒除女性的地位和作用,最终成就了具有女性缺席特征的国际关系理论。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指出,在现实主义的叙事模式中,故事与其背景间的依存关系被抹杀了,故事所赖以存在的背景隐而不见。现实主义(也包括新自由主义)将国际无政府状态作为其叙事的基本前提和立论的基石,以此为逻辑起点推衍出了理性、权力、暴力、自助和战争等一系列核心概念与重要结论,并最终搭建起理论大厦。无政府假定是现实主义推衍出性别化理论体系的根本,发现国际无政府状态的性别特征对于揭示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性别特征具有决定性意义。质疑无政府状态意味着对主流理论的本体论发起挑战,进而对其理论体系进行整体性的颠覆,改变主流叙事模式。女性主义理论认为,国际无政府状态是国家产生前自然状态在国际社会中的表现。传统政治理论中,国家作为政治生活的核心是男性的领地,女性则处于私人领域——家庭之中。而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作为国内政治的延伸是与女性无关的。在此意义上,国家造就的国际无政府状态根本上是男性造就的,其前提是女性的缺席。女性的缺席是现实主义叙事的潜在背景,在现实主义的叙事中,它被隐藏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之后。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沿着现实主义理论生成的逻辑,逐一检视后者理论构成的每一个环节,以破解现实主义性别中立的神话,还国际关系以本原。女性主义认为,在基本概念的设计上,主流范式呈现出典型的男性气质。用以支撑现实主义的基本概念,如国家、安全、权力等都是性别化的:国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国际关系中的安全、权力通常都被赋予国家这一主体之上;现实主义的国家观念是以男性为基础建构的,国家是理性人的化身,本质上是力量的体现;依照现实主义逻辑,理性的国家要谋求自身的生存、发展,权力就显得异常重要,而权力无非体现了一种力量对比关系,实质上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衡量力量的主要指标在国际政治中被界定为能直接征服他国的军事力量,即武力;国家间利益的冲突性决定了追求各自利益的国家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本国利益,而解决冲突的主要手段也是最终手段就是战争。理性、暴力、权力、自助与战争等都与传统观念中的男性特征相关联,或是用以表示男性特征的。

在对国际关系的正统理论——现实主义进行性别批判之后,女性主义并不甘于这种挑战者的地位,从学术边缘走向中心,建立对国际关系学的性别分析,推动国际关系研究视角的多元化、多维度成为女性主义的学术使命。

二、论战:与主流范式的争鸣与对话

众所周知,国际关系学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几次重大的学术争鸣和对话。正是在学派的冲突、争论、对话、融合的基础上,才有了今天国际关系学的蓬勃发展。但这几次论战是在认同现实主义范式的基本逻辑或分析框架下进行的,争论集中于学科的边缘地带或停留在哲学层面,从而遗漏了许多能够反映国际关系现实的重要信息。因此,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产生以前,“国际关系学内缺乏真正的、规范的争鸣与对话”。而女性主义一经介入国际关系领域,即开启了国际关系学真正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是以主流范式批判者的身份出现的,批判是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首要的、根本的特征。在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它更多的是集中力量对主流理论进行批评。这导致在女性主义与主流理论之间出现了一道鸿沟,两者之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对话,出现了两套话语体系言说各自理论的局面。这一方面是由于女性主义在发展的初期阶段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系统的理论,未能引起主流理论的足够重视;一方面是因为操持学科话语权的主流理论拒绝将尚嫌稚嫩的女性主义作为对话的对象,排挤女性主义。无论从女性主义自身成长的角度,还是从学科发展来看,学派间互动性的相激相争都是十分必要的。女性主义将自身的价值定位在超越批判,建立真正意义的学术争鸣与对话,在女性主义与主流范式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而从主流理论的角度看,它们是兼容其他学派合理性的产物,这种兼容性使得主流范式不可能长期漠视新的学术流派和新的思想观念。因此,面对女性主义势头猛进的批判,主流理论开始反思、自省并做出回应。在主流理论与女性主义理论的争鸣与对话问题上,后者无疑具有处于弱势。在大多数社会科学中,女性主义都面临着被该学科的主流范式认可、接纳的问题。国际关系学的历史发展表明,不同时期国际关系学被不同的理论范式所主导。这意味着,一方面新学派与新方法须经主流范式的认可方能取得“合法”的学术地位,另一方面,新学派与新方法会催生新的理论范式。

主流范式与女性主义的争论目前主要集中在三方面:(1)性别与战争、和平之关系,即是否必然是“男性进攻,女性和平”,最终归结为“社会性别差异是生物意义的,还是社会建构的”之争;(2)女性主义理论的议题是否可以成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主题;(3)女性主义的方法论是否能够经受科学的检验,女性主义可否构成一种理论范式。

主流范式认为,女性与男性对待战争的态度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是由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造成的,不可改变。一个女人统治的国家将会在充满暴力与争斗的国际社会中处于危险的境地,在当今国际政治中并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这成为主流学者反对女性参与国家外交事务,排斥女性从事国际政治研究的理据。女性主义则认为所谓“进攻的男性”与“和平的女性”的刻板印象是社会化的结果,与生理性别并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男人制造了战争,女人缔造了和平。将战争或和平与某一性别种类简单连接起来是主流理论的惯用逻辑,它导致主流理论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简单主义的窘境。在研究议题方面,主流范式是国家本位主义的,女性主义更倾向于个人主义。个人安全是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研究的主题,它关注战争期间的个人,特别是深受战争之害的妇女和儿童。在他们看来,国际安全问题的根本不是国家而是个人,个人在价值上优先于国家。主流范式认为,国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主体,国际社会的无政府性状决定了国家利益是国家行为的基本准则。女性主义所提出的研究议题在主流范式那里一直都是作为高级政治和外交的附属而出现,不符合国际关系的“真正”议题,是边缘化的,距离现实世界遥远,难以为人们所理解。造成两者研究议题差异的根本是女性主义与主流理论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不同。对于女性主义而言,方法论问题比研究议题的合法性问题更为紧迫。主流范式或根本上否定存在所谓女性主义方法,或承认女性主义方法的存在,肯定将性别及性别问题引入国际关系视阈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又指责女性主义未能很好地适用于微观经济学和理性选择的方法,对国际关系而言是非科学的,进而根本上否认存在所谓女性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这是传统思维模式对女性主义的误读。女性主义研究建基于多样性的“真实世界”,催动国际关系对微观层面的关注,描绘隐藏在国际关系议程背后的真实图景,强调从实践,特别是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实践出发建构理论。在女性主义看来,国际关系并非只是与国家相关的,“个人的亦是国际政治的”。国际关系研究应沿着自下而上的路径,着眼于个人的日常生活政治。主流分析的失误就在于,它忽视了国际关系的微观层面,抹杀了国际关系与性别之间的关系,陷入了狭隘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框架。女性主义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的独特性,以及它从边缘视角对国际关系核心问题的审视,使得女性主义无法契合国际关系原有的社会科学理论模式,而成为一种全新的理论范式。

时至今日,随着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学术影响益隆,主流范式与女性主义的学术地位由原来的极不对称逐步向平等对话迈进,女性主义所指出的主流范式中存在的问题开始引起后者的重视,女性主义学派的学术地位开始逐步得到主流范式的认可。

三、视野扩展:从“妇女问题”到社会性别

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论价值在于引入性别问题,揭示国际关系在貌似性别中立面纱之下的男性特征,通过使国际关系“性别化”,以期最终改变性别化的国际关系。“对于相信妇女与国际关系间存在某种联系的人来说,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妇女,而真正的问题是社会性别。”这意味着,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使命有二:首先是在男性主导的国际关系中加入女性及女性问题,赋予男性及男性特征主导的同际关系以女性特征;二是超越单一性别(男性或女性),使性别问题从边缘到中心,成为国际关系的核心议题。

国际关系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常常是缺乏性别视角,主要反映男性观点、思维和模式的。国际关系研究在其概念中排斥大多数妇女的经验,一方面是因为妇女在传统国际关系中的缺席,另一方面是因为国际关系理论是男性思维活动的产物,是建基于男性视角的。国际关系界定对妇女经验的排斥,导致了学术研究过于关注冲突、无政府、权力等议题,限制了国际关系研究的领域和学科边界。女性经历与男性经历的差异,女性视角与男性视角的不同,使我们有必要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引入妇女及妇女问题。为了改变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排挤、贬抑女性的历史与现实,早期的女性主义致力于将被传统理论所忽视的另一性别——女性带入国际关系,并发现潜藏在传统国际关系中的女性。妇女及其经验被传统上关注权力、竞争的公共领域,以及关注代表人类经验的男性观念隐而不见,通过追问“国际关系中妇女在哪里?”,为何我们这个学科关乎的主题与妇女的生活经验相距如此之远呢?”,女性主义对传统国际关系构成了有力的挑战。这一阶段女性主义特别关注“妇女问题”,侧重以女性个人的视角及经验理解国际关系,从与妇女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出发研究世界政治和国际行为,还女性在国际关系中应有的地位。对于只反映男性特征的国际关系及其理论而言,女性主义对妇女和妇女问题的引入增加了国际关系知识的载体。也正因其对妇女问题的关注,女性主义被误解为是关于妇女的学说,似乎它只是关于人类的一半——女性的理论,而作为女性主义理论的核心范畴,社会性别则被指责为妇女的同义语,这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

正如女性主义方法批判主流范式时指出的,仅从一种性别的视角,以单一性别的经验打造理论是有缺陷的。主流理论的根本问题就在于仅从男性视角来认识国际关系,如果反对、摒弃男性视角及男性特征的同时,却单纯从女性视角认识国际关系,无疑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仍然难以全面地认识国际关系,同样会陷入狭隘本体论的困局。为了避免重蹈主流理论本体论狭隘主义的覆辙,女性主义方法明确否定了这样一种观念,即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所追求的就是或应该是将妇女引入国际关系学。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认识到,自身的目的不应局限于仅仅在现有理论框架内“添加(adding)”妇女问题,在由男性特征界定的诸如公共领域、军事、理性、政治认同、客观性、“经济人”等范畴中简单地“添加妇女”,而是要彻底地改变主流理论的思维结构、理论架构,改变主流文本的男性假定前提及其性别化的内涵,从根本上颠覆、改写国际关系理论,最终达到自我实现之目的。

在将女性及其视角引入国际关系之后,女性主义学者认识到性别需超越于“妇女问题”来看待,不能简单地视妇女为特例,更不能将性别直接等同于妇女,而应该质问女性特征和男性特征如何共同造就了性别化的国际关系,性别问题如何塑成了该学科的概念、思想和机制。这标志着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进人了第二个发展阶段,开始走向成熟。女性主义所谓的性别不仅包含女性,也是关于男人和男性特征的,只有全面地对待性别问题才能切中国际政治的核心。而恰恰是在有效添加妇女和妇女问题,弥补了主流研究的性别缺憾基础之上,女性主义国际关系才能超越这些局限,进而研究由妇女和男人共同参与的世界政治、经济进程。这一时期,女性主义开始正确看待、评价主流范式,对其理论贡献予以了肯定,并开始寻求与主流范式的沟通、对话。在女性主义者看来,无论单纯从男性的角度,还是仅以女性的眼光,其所见都是有限的、不全面的。这个世界是由男性和女性两种性别构成的,单纯从任何一种性别视角观察世界所得到的都是片面的认知。同时女性主义视角也不能完全涵盖其他研究视角,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并不是要从根本上全盘否定主流理论或既往的国际关系研究,而是致力于为人们提供认识世界的另一条路径,使人们看到主流理论所未见的或忽视的事实。

四、面向未来:构建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研究体系

一个学科中一种理论范式从萌生、成长到最终成熟大致要经历三个阶段:(1)确定独立的研究议题:(2)对主流理论进行批判、吸纳;(3)开辟独立的研究领域,对本学科产生重大影响。就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而言,这三个阶段表现为:(1)性别问题被引入国际关系研究的视阈;(2)对现有理论范式的性别缺失予以批判;(3)女性主义国际关系学成为国际关系学中的独立研究领域,形成完备的研究体系和独特的方法论,对整个国际关系研究产生重大影响。女性主义之于国际关系尚属新生事物。女性主义介入国际关系研究,在国际关系领域进行“圈地”不过二十余年的历史。相对于主流范式,女性主义仍处于边缘地带。

历经对主流范式的批判并与后者展开激烈的争锋,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国际关系学界的地位基本得到认可,但女性主义走向成熟与进一步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三:一是进一步消除主流范式对女性主义理论的轻视、误读,弥合与主流范式之间存在的鸿沟;二是搭建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自己的研究体系框架,确立系统的研究议题;三是弥补方法论的不足,建立适用于国际关系研究的女性主义方法论。客观地讲,女性主义理论能否在国际关系领域稳步、健康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主流范式的关系状况,而主流范式对女性主义理论的指责多起因于后者在理论与方法论建构方面的缺陷,因此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女性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对后面两个问题的关注与解决的程度。

女性主义者往往抱怨,在国际关系领域主流范式对女性主义的理解相当狭隘,对女性主义富有改造、创新作用的理论洞见却视而不见。传统理论家指出,女性主义理论的问题在于,它没有为分析国际关系提供一个复杂的理论建构,它极不严谨,缺乏一个具有内聚力的、有组织的框架。国际关系学是一门探究国际关系实质和发展演变的基本规律的学问。国际关系理论作为对现实的抽象,不仅要对国际关系现象进行客观的描述,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对国际关系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对于社会科学而言,为人们答疑解惑是其基本功能之一。而女性主义理论陷入了过于关注世界政治环境和世界政治研究是可以改变的这个怪圈,重描述轻解释,重批判轻建构,没有为指导全面的分析提供解释性的理论工具。

篇3

一、地缘经济学界定

地缘经济学(geo-economics)是在冷战结束后出现的颇有新意的国际关系理论。当然,有看法认为,地缘经济学是研究一国经济发展与地缘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是关于国家利益、经济现象和地缘关系的科学”。还有看法认为,地缘经济学是基于地理因素考虑争取国家利益的战略或政策。爱德华·卢特沃克(EdwardN。Luttwak)强调“地缘经济学是一种战略,对军事对抗起缓冲作用”实际上,从目前地缘经济学的发展情况看,它既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也还不足以构成一门科学。它还远不是主流国际关系理论所探讨的主要话题,它需要“一个明确、规范的定义,特定的研究内容,可供证伪的假设,而这一切有待于进一步的思考”。地缘经济学又称“后地缘政治经济学”,具有显著的政策色彩,它强调地在有限空间内争夺相对受益的竞争性政策,可能引起人们关于贸易保护主义上升的担心,使其发展陷人窘境;同时,从纯粹学术角度看,将地缘经济学拘囿于战略或政策层面是不科学的。因此,将地缘经济学称之为一种国际关系理论是恰当的。确切地讲,它应是国际政治经济学所探讨的理论范畴。

1990年,美国国防部高级顾问、华盛顿战略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的战略专家爱德华·卢特沃克在海湾战争前的一次国会听证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地缘经济学理论。按照他的看法,冷战的结束使世界进人了地缘经济时代。在1993年出版的《面临危险的美国梦——如何阻止美国成为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并在工业霸权争夺战中胜出》一书中,他进一步指出,随着冷战的结束,国家间的竞争已经从过去的政治和军事舞台转移到了经济舞台。国家间的竞争模式已经变为通过国家调控、参与来占领世界经济版图,提高目标市场的占有率。这种竞争新模式就是地缘经济学。美国兰德公司政治研究部主任所罗门指出,贸易、金融和技术的流动变化将决定地缘经济时代的力量现实与政治,抢先启动的区域性贸易集团将在21世纪的经济和贸易竞争中占据优势。L5乔治·华盛顿大学政治学和国际关系教授亨利·诺(HenryR.Nau)在《美国衰退的神话》一书中提出“权力经济学”(Powernomics)概念,认为地缘经济时代的国家目标依然是权力,经济活动应该围绕权力开展。只不过,这个权力更多是以经济来定义的,例如市场占有率、金融、物价和就业机会等。我国学者普遍认为,这种以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取代军事对抗和政治关系作为国际关系主轴的理论为地缘经济学。即便将地缘经济学定位于学科上的学者在对其定义时也跑不出三个因素:地缘关系、经济手段、国家利益结合上文,笔者认为,地缘经济学较科学的定义应是:以民族国家行为体为主导,以地缘因素为地理基点和政策辐射点,运用国家干预色彩浓厚的战略经济手段获取国家利益和权力,夺取地缘经济时代领导地位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二、地缘经济学的理论内涵

在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世界相互依存趋势日益加强,各国面临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问题普遍增多。而冷战的结束也为各国政治精英谋划治国方略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环境。在政治、军事等“高级政治”的作用相对淡化的同时,经济、生态等“低级政治”的影响却愈加突出。决定一国国际地位的不再是武力,而是以经济实力为基础、以科技力量为先导的综合国力。过去的那种以对抗、冲突为主的竞争模式将让位于以协调、合作为主的非零和思维。但是,作为理性的自私的民族国家行为体追逐相对受益的本性不会因此改变。那么,民族国家如何在变换的时代特征下寻求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呢,这便是地缘经济学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冷战结束预示着地缘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竞争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内容

冷战的结束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战争和冲突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全球面临的最大威胁已经从核战争危险转向经济危机和生态破坏,“高级政治”让位于“低级政治”。在特定的空间范围内由于资源的稀缺,所有国家的本性还在于争夺相对利益。但是在地缘经济时代,国家间竞争的方式却是经济竞争取代军事竞争,“所有官僚机构发现的地缘经济作用的结果和由利益集团控制的地缘经济的结果,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案例中虽然各式各样,但是,从根本上讲,国家将按地缘经济的方式行事”。

(二)国际关系行为体增加,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争夺经济优势

企业、组织乃至个人都可以参与到地缘经济中来,而且在地缘经济时代,它们将和国家更密切地结合起来,它们将以“地缘经济”的名义寻求来自政府的支持,如果它们是“朝阳产业”或“民族工业”,将更有可能获得支持。此外,国际层次的区域性国家组织、贸易集团、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也将在地缘经济时挥重要作用。地缘经济学的目标并不在于将国民的生活水准提高到最高程度,而在于本国在世界经济中优势地位的获得及维持,其中,“竞争力”是最主要的工具。衡量权力的尺度是通过高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获得的。凭借决定性技术优势占领未来市场的能力以及获得进入新兴市场的机会比控制实际领土更为重要。国家参与地缘经济争夺的方式是多样的,如产业政策、贸易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经济外交等。“由国家提供或引导的产业投资资本等同于传统战争的要素——‘军火’,国家支持的产品开发等同于‘武器’的变革,国家支持的市场干预取代了在国外军事基地的‘外交影响”’。

(三)美日欧之间的竞争是地缘经济时代国家间竞争的主要内容

地缘经济学是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国际背景下产生的,它的一个核心观点就是认为世界正在逐步发展成为三个相互竞争的经济集团:(1)日本率领的环太平洋地区;(2)美国领导的西半球经济区;(3)以德国为中心的欧洲经济区。“在未来的竞赛中,三个经济霸权中的每一个都倾向于超过其他两个。无论哪一个实现了这种超越,都会位居领先,都会像英国主导19世纪,美国主导20世纪那样,主导21世纪。”为了维护美国经济和政治利益而重新制定贸易政策成了克林顿政府经济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体现在减少日本贸易顺差,要求日本“自动出口限制”、“志愿出口配额”,甚至要求日本进行经济改革和体制改革。

(四)不是所有国家都拥有实施地缘经济政策的能力,也不是所有国家都愿意这样做

只有属于“世界事务的核心舞台”上的国家才有实施地缘经济战略的能力。因为只有这些国家之间才能真正摆脱传统战争的威胁,也只有它们才拥有实施地缘战略所必须的有效的官僚体制和行动能力。另一方面,处于“世界政治的死水区”的第三世界,它们担心更多的依旧是地区冲突、战争威胁等传统的地缘政治问题,它们或者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追求地缘经济战略,地缘经济不是这些国家政府考虑的问题。地缘经济学就其本质来说是发达国家的国际关系理论,是研究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而不是发展中国家之间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三、地缘经济学的理论特征

(一)地缘经济学是经济/生态政治学的发展

经济/生态政治学(eco-politics)是根据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变化,依托国际政治经济学而产生的。代表性著作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海沃德·奥尔克教授所著的《全球经济/生态政治学》,其主要观点是:(1)国际关系从地缘政治学转向经济/生态政治学,目前迫切的任务是改革国际经济体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适应冷战后经济和生态政治因素增长的需要。(2)冷战后,军事威胁减弱了,东西方意识形态对抗也相对削弱;战争不可取,实力不可无,经济与生态将成为实力的主要构成部分。(3)影响国际安全的因素,不仅有政治的和军事的,更包括经济的和生态的因素。以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的安全体制是20世纪末到21世纪国际新秩序的主要内容。

地缘经济学的创始人爱德华·卢特沃克认为,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了地缘经济时代,国际关系从地缘政治学向地缘经济学发展。其理论主张是:(1)意识形态的差异已不如以前那样重要;(2)按地缘政治标准划定的对手或敌手,在地缘经济时代可能同时是贸易伙伴;(3)对全球的最大威胁已从核战争危险转向经济危机和生态破坏,国际关系中“低级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第一次明显地超过“高级政治”(军事对抗和核威慑)。这一转向“开拓了超越国界的、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新时代”。可以看出,经济/生态政治学为地缘经济学的出现准备了条件,地缘经济学采纳了经济/生态政治学诸多观点,它只不过在经济层面上的着墨浓厚了一些罢了。

(二)地缘经济学是新现实主义理论

新现实主义是在对传统现实主义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仍旧认可传统现实主义所坚持的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的冲突和竞争模式;国家对权力、利益和安全追逐的理性自私属性等基本原则。它纠正、完善了传统现实主义若干不合时展的缺陷,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理论界占据主导地位的主义派别。它在强调国家行为体是主要国际行为体的同时,还点明了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它在强调相对收益的同时,还说明了合作、协调获取绝对收益的可能性;它在强调军事安全攸关国家生存的同时,还阐明了经济安全对国家的至关重要性;最为重要的是,它发展了传统现实主义的权力——安全观,认为权力不再是最终目的,权力是获取利益、保障安全的手段,这使其不再像权力政治那样极富进攻性而具有了某种自由主义式的协调性、融合性,为自身理论的发展开拓了视野。

地缘经济学认为国家所有的经济较量都是国家利益驱动的。只不过,地缘经济学强调的是国家经济利益,它的实现表现在就业人口扩大、市场扩张和产品出新上。地缘经济学强调国家的经济权力和国家的经济安全。为了本国的利益,国家要追求财富、权力、市场和工作机会,任何对本国国际经济地位进行挑战的国家对本国的经济安全都会构成威胁。地缘经济学认为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冷战后主要是竞争和对立的关系,特别是经济上的竞争与对抗。地缘经济学尽管赞同非国家行为体已成为国际关系中的重要一员,但仍旧把主权国家作为研究冷战后国际关系的主要对象。可见,地缘经济学是以新现实主义为指导的,它是新现实主义在经济层面上的变种。说的严格一些,地缘经济学是国际政治经济学中新现实主义学派的一员。

(三)地缘经济学是经济民族主义理论

经济民族主义是民族主义的一种重要形态,又称新重商主义、经济现实主义和国家主义。学术界在经济民族主义的定义问题上存在多视角问题。罗伯特·吉尔平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或如最初所称的重商主义)是由近代政治家的社会实践发展而来,主张政治是重于经济的第一位因素,经济民族主义是国家建设最基本信条,它主张市场要服从国家利益,政治因素确定(或至少应该)决定经济因素”。肖夏娜·B·坦赛从政治主张角度认为“经济民族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这样一种愿望:在世界经济体制范围内掌握本国的经济命运,以及本国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决定谁可以开发自然资源,谁可以参与各经济部门的活动”。即还有一种观点从区域角度出发,认为经济民族主义即为东亚国家或地区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陈峰君对东亚经济民族主义的定义是:把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并赶超先进发达国家作为全国全民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在经济建设中的杠杆作用,力图使之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为一体;在思想领域中利用东方儒家文化中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精神;简言之,倡导“经济兴国”。

上述定义存在明显失误。它们并没有阐明经济民族主义(尤其是当代经济民族主义)的重大特征和实质,而且具有概念界定的理论局限和地区偏见。经济民族主义的定义离不开民族主义的本质属性: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尽管有各种各样不同的定义,但往往都被界定为一种以民族感情、民族意识为基础的纲领、理想、学说或运动。”经济民族主义所追求的全部便是权力和财富,这还是经济民族主义所认同的民族利益。笔者并不赞同经济民族主义对政治权力的追求第一于经济利益的追求这种说法,反之亦然。经济民族主义通过国家权力来增进民族经济利益,又运用经济实力来获取国际社会权力。经济民族主义将两者放任等值的位置,没有必要分出高下。当代经济民族主义具有自由主义和重商主义的双重特征。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历史范畴,当代经济民族主义已不再像重商主义、李斯特历史生产力理论、凯恩斯贸易超保护理论等早期经济民族主义那样极富侵略性了。

在强调相对收益的同时,它并不排斥绝对收益,竞争、冲突是其主要思维,但协调、合作也被采纳。在经济全球化和相互依存趋势的作用和推动下,经济民族主义走出民族国家领域樊篱,将触角伸至国家周边并不断扩大外延,形成了扩大的经济民族主义——地区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是一个中性概念,这不仅是对民族国家本身存在理性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和非理性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而言,而且也是对第三世界经济民族主义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民族主义分别对旧有国际秩序的破坏和维护而言的,这分别是积极的经济民族主义和非积极的经济民族主义。因此,经济民族主义是否可以这样定义:出于忠诚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在全球范围内追逐增进民族利益的权力和财富。要求国家权力制定并实施符合这一考虑的经济战略和经济政策,保护、壮大民族经济并为民族经济的对外扩张赢取市场和资源。竞争、冲突是常态,合作、协调不可无,参与符合民族利益的区域一体化,争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世界经济机制和秩序。经济民族主义是民族国家内部利益集团相互博弈而产生的理论、主张、方针和运动。

地缘经济学要求国家运用公共权力推行战略经济政策,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培养国家经济竞争力,争夺世界经济优势。在强调国家干预这一点上与经济民族主义毫无二致。地缘经济学强调国际经济关系的地缘性。国家或地区间由于地域上的邻接性而产生地缘经济关系,当它们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些经济体就会汇合成新的更大的经济体并产生经济超常规发展现象。地缘经济学将世界经济划分为三个彼此竞争的区域经济集团,它们之间的联系和运动将对世界经济的结构和性质产生深刻影响。地缘经济学的地缘性观点可以为扩大的经济民族主义提供理论支持。地缘经济学强调更多的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竞争和冲突,关心更多的是相对经济收益,但它本身并不排斥合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两个地区之间由于经济产业结构、资源结构上的差异性,而通过互通有无、取长补短来共同促进发展,形成互补关系。地缘经济学的合作观点可以很好地解释当代经济民族主义对绝对收益的认可。

四、地缘经济学的启示

(一)冷战后国际经济斗争的目标是抢夺在世界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成功的希望则是在高科技领域

如果一个国家首先控制在生物工程、电子计算机、电子通讯和新材料等领域中的专利权,它将不会受限于传统工业产品的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赢取较大优势;高科技经济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外溢效应不仅存在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报酬递增特点。还可以优化、升级国内产业结构,以乘数效应拉动国民经济健康增长。如果我国在高科技产出领域中,哪怕只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占有主导权,带来的成果,则可以用滚动发展的办法推动中国经济走向繁荣。这里最关键的因素是发明高科技专利的科学家是否属于中国,而现今中国羁绊人力资源创新的最大障碍恐怕便是体制的臃肿,因此,民族富强和国家昌盛需要的关键步骤便是富有生机的制度及机制催生出的高科技人才。

(二)冷战后国际经济斗争直接表现为跨国公司、企业和个人在国际经济上的斗争,而实质是国家间、政府间、政策水平间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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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体系乃系国际关系学界运用于分析国际关系的逻辑出发点,系指两个及以上国家之间有足够的交往,一国对其他国家决策产生足够影响而促成某种行为时所发生的体系。[1]国际体系具备的诸要素:体系范围、结构、单位行为体、行为体之间的互动、规则及支撑体系的经济因素与文化因素。本文从国际法视角阐述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变迁。

一、国际关系的体系观

国际关系学界存在结构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等三大国际体系观,各自将国际关系置于国际体系内进行分析,各自论证方式不同,结论也不一样,分别形成的各自体系对应为:结构体系、制度体系和文化体系。

(一)国际体系的属性认识

结构现实主义的国际体系属于单向的静态体系,一方面,国家间的互动不会对国际体系造成影响,只是国际体系对国家间的互动产生作用,谓之“单向”;另一方面,国家之间并不会自己互动,而是由外力(如国家权力)来推动他们互动,谓之“静态”。自由制度主义认为权力结构对国际体系的重要影响,但主要强调“进程”,从成本-利益角度来论证,将合作互动具体落实为“制度”形式。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认为是通过行为体人为改变的,而非天然存在的,国家利益和制度都只是通过观念建构起来的。

(二)对“互动”的理解

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内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与单元无须分开,处于单元层次,行为体运行的动力来源于外部力量,每个国家被比喻为球台上的一个球,当球杆打出之后,球与球之间在外力的作用下发生物理性的互动,并产生某种结果[2]。因此,它认为国际体系内不可能存在合作,即便是有合作,也是程度极低的合作。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深受行为体自身的权力影响,但各行为体之间的互动仍然对于形成国际体系产生重要作用,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更多是不考虑权力因素通过合作来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合作将产生各类制度规范,进而发挥约束行为体行为的效力,同时使得行为体对其行为产生预期。建构主义所认为,行为体之间不断的实践活动将首先消除私有观念,形成共有观念,最后产生社会性的观念结构,谓之“文化”,或以“共同体”之概念来表达。[3]这一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始的共同体、上升的共同体和实现行为体的彼此认同,三个阶段均基于共同观念而建立起来的共同遵守的规范则是互动的主要方式。

二、当代国际体系的要素变迁

按照秦亚青教授的观点,国际体系在发生延续与变革,他从国际体系本体和要素两个方面对国际体系展开论述,认为体系本体依旧没有发生质变,但体系要素却发生了变革。[4]国际体系本体上还是以为原则、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为体系在运行,但国际体系诸要素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革。

(一)行为体:单一国家向多元主体转变

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建立后,单一国家都一直是国际体系内部唯一行为体,但以联合国为代表的一大批组织在二战之后纷纷成立并在国际社会事务中发挥越发重要的作用,尽管这些组织目前难以取代国家,但长远看来,国际组织有可能具备不亚于民族国家的地位,特别是在诸多需要国际组织参与的领域,比如军事安全、恐怖安全、经济危机的处理等方面,已经超越了一国的能力范围,甚至若干个国家的合作也难以解决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诸多国家共同联合开展。国际组织可能成为诸多国家利益诉求的共同载体,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发挥其重大作用。另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在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愈发明显重要,当然也就包括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了,尤其在人权方面,个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概言之,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社会,单一国家作为国际唯一主体的局面将被多元的国际主体共同支配的现实所取代,而多元主体的行为必将给国际体系带来更多且更复杂的影响。

(二)结构:硬实力与软实力并存

国际关系理论谈及结构,实质是指结构现实主义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所强调的政治权力是一直以来支配国际体系的硬实力。结构现实主义就是将权力在国际体系内的位置排列看作是国际体系最重要的方面,认为权力是决定国家行为与其在国际体系内位置的唯一重要因素,硬实力对国家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甚至决定了一国的对外行为,霸权国家就是实例,20世纪以来,美国取代英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作为支撑,尽管有一段时间因为苏联的出现,使得国际社会呈现均势局面,但这同样是源于二者拥有其他国家没有的军事力量。经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认识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巨大灾难和痛苦,不约而同弃战转向将经济发展作为各自的首要战略目标,日本和欧盟的经济实力在战后得到了巨大发展,各自藉此成为世界多极化的一极。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约瑟夫•奈教授提出软实力一说,[5]他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实力都归为软实力范畴,与硬实力并列成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将发挥超越硬实力的作用。经济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也在发生微妙变化,二者可以相互影响和作用,自由制度主义为此还创造出“国际政治经济学”,就是强调国际政治与国际经济之间的密切关系。

(三)互动:能力与频率提高

全球化促使互动能力得到极大地提高,而互动能力的提高也使行为体之间的互动更为频繁。互动的程度首先与科技环境是密切相关的,它是支撑互动的基础。互联网和高科技打破了传统的地缘界限,前者实现了虚拟空间的自由交流,后者使得地理空间上的交通变得更加顺畅和便利。人们之间的交流互动频率不断增强,社会的流动性不断增强,国际交往更加广泛和深入,互动愈加频繁,国际社会趋于融合,以往国际所呈现出的碎片化正在逐步整合,在行为体的作用下,世界被勾勒出一幅宏观层面的国际体系图,这可以被看作是一个不断在进行过程建构的结果,并且这一结果在未来的时间里将因持续与行为体的实践活动互相作用而不断发展。互动的目的就在于解决某些问题,其结果可能表现为冲突,也可能表现为合作。比如,经济上的互动,欧债危机和美国次贷危机都显示出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彼此之间需寻求更大程度上的合作,在这个过程当中,互动是相当频繁的。互联网时代的文化传播日新月异,各国文化的互动结果则可能表现为冲突。建构主义认为文化就是观念结构,文化的融合实质上就是其所强调的共有观念,行为体实践与其观念之间的互构其实就是一种互动,观念在行为体的实践互动过程中趋于统一与融合,即为共有观念。

三、国际法对国际环境治理体系的影响

英国学者莱德利•布尔提出国际社会概念,认为国际体系进一步发展就是国际社会,视乎是否出现基于共同观念所遵守的国际法律规范。从环境治理角度切入,探讨国际法律规范在当代国际体系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全球环境治理目标实现唯有依靠国际法予以规范达成。

(一)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法

国际体系变迁是一个进程(process),意为国际体系中的个体或曰单元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6]自由制度主义认为国家通过制度合作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将国际制度定义为“一系列围绕行为体的预期所汇聚到的一个既定国际关系领域而形成的隐含的、明确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7]建构主义所强调的进程是国家通过主动建构国际体系观念结构的实践活动,行为体交往的初始行为通过互动产生了主体间意义,在形成共有观念基础之上产生社会性的观念结构,因而形成共同的规范、规则和程序。二者无一例外强调运用规则、原则和程序来保障国际体系进程的实现和维系国际体系的运行。在国际体系互动进程问题上,借鉴过程建构主义理论得出结论[8]:国际体系乃过程建构的结果,而过程建构将孕育国际法。过程建构主义的基本理论取向是社会性过程理论,强调社会性建构作用,认为社会性是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要素,该理论假设之一就是坚持国际社会进化的原则,认为国际关系的运动是变化的,是行为体的能动作用使然,同时相信国际体系的变化是朝着更加符合人类期冀的方向变化,也就是朝着进步的方向变化,而这种变化正是一个不断地通过主体间的实践活动来建构的过程,或曰过程建构。在其看来,过程就是指产生社会意义的持续的实践互动关系,其重要作用在于孕育规范。既然规范是行为体广泛接受的适当行为的准则,那么,规范的孕育和形成动力之一,就是来自过程本身,就是说,规范不仅是行为适当性的标准,而且也是规范参与者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过程使得规范得以塑造实践者,也被实践者所塑造。过程的运动既意味着规范通过行为体的社会性实践被持续不断地建构和再建构,共同利益不断地被生产和再生产,也意味着这些被建构的规范和规则反过来对过程的持续又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国际法对环境治理体系变迁的功能

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国际社会在体系变迁中运行不免失序,国际法无疑是使之更加有序运行的有效路径。国际关系学对于国际法概念界定,主要从国家行为体的角度将其概括为一种行为准则,分为限制性法律规范和构成性法律规范,前者主要体现为限制,后者则首先体现为构成。当代国际体系已非沃尔茨时代的单一政治体系,经济、文化等方面已经或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宏观国际体系内部已经或正在建构更多的子体系,纵横交错,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宏观体系秩序的混乱与无序。国际法的产生、传播和发展已经与国际体系的运行形成了不可分离的紧密关系。国际法之于国际体系的作用可谓不可或缺。一方面,多元主体使得规范化趋势增强。当代国际主体的多元趋势源于全球性事务的日益增多,并且处于不断膨胀的过程。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所形成的以民族国家作为单一国际主体的国际体系正在变革,国际组织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深层次反映出全球性事务的大量涌现,民族国家作为国际体系的唯一行为体已经难以应付这些全球性事物,比如恐怖组织威胁、环境污染、经济危机等问题,都是当代所出现的新问题,覆盖面及其广阔,甚至延伸至全球范围,影响整个世界,这些问题涉及各国的政治、经济等方面,如不加以处理或者处理不当,势必给各国造成深远的消极影响,既然一国无力处理好这些全球性事物,只有通过国际组织来解决,在世界无政府的背景下,各国所组成的国际组织只能依靠相互合作来维系,而合作的重要载体就是国际规范,无论是基于经济学的成本利益考量,抑或基于共有观念的成形考虑,规范都将通过制度化和社会化而得以实现其效能,国际组织在当中将充当规范制定、执行和监督的平台作用,使得国际社会能够依此作为其行为的预期和指引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问题的互动由国际法保障实施解决。在国际体系理论中,互动是体系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互动亦是为了解决某一问题。正如上文所言,全球性事务需要行为体之间的频繁互动,无论是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抑或建构主义(包括西方建构主义和秦亚青教授所提出的过程建构主义)所倡导的规范建构,都以互动作为国际体系的重要内涵视之,各国不同程度地发展多边关系,互动结果是各方寻求彼此都予以承认或是遵守的共同规则来加以调整和协调,此即国际法。如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就是范例,为解决目前及未来所面对的国际性事务,组织内部的各国际组织也分别相应地制定规范性条约来保障通过互动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像核安全问题,联合国及其相应的内部组织制定相应的规制核行为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限制全球核危机爆发及保障因核试验而带来的战争危险。再如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组织,其内部各成员国所制定的各类多边协议或者是适应性不一的规范性文件,都在不同程度地保障国际经济互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也能够在规范的指引下寻找到解决各类经济问题的途径。本文以环境治理为例,建构具有普适性的国际法,以此为基础和依据,各国互动显其意义。1.无政府状态下环境问题的产生国际体系的变迁并未实质改变其本体,即国际社会仍旧处于无政府状态。全球环境问题却愈发严重,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在客观上给人类带来危害的程度和广度前所未有,问题的解决显然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无政府状态下这就陷入了集体行动困境中,各国愿意搭便车而非主动采取行动来解决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国际社会并没有一个凌驾于各国政府之上的国际政府像国内政府那样采取强制性措施统一解决问题,各国从其本国利益出发,观望之态者甚于主动为之者,诸如气候减排这类环境合作的困境就在于国家认知其主动减排的成本将远远大于收益,最佳方案就是搭便车,等待获取其他国家主动减排所带来的公共收益,美国对待气候变化的政策较为消极的原因便是实例,其认为如果该国主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尽管可能有所收益,但相对收益会较小,而其他国家可能从中获取更多的相对利益,这严重不符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不应该为了主要是其他国家未来世代的利益而让国民承担大量的成本[9]。2.要素变革下的治理路径:建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环境治理得到不断加强,国际环境条约数量和缔约国数量不断增多,[10],尽管并非所有的条约及缔约国都能发挥效力和遵守条约;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代表的政府间和非政府间环境组织在环境治理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归因于国际体系主体多元化的结果,国际组织功能发挥愈加明显;公民对环境问题的认知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环境问题的全球治理。国际体系变迁中的多元主体趋势有助于冲破传统国家利益的枷锁而使得环境问题得以治理。在上述言及的相当数量国际环境条约中,臭氧层治理方面的国际法所发挥的实效性最强。1987年制定的《损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被普遍认为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国际环境协议,该议定书先后经过五次修改,已有190个缔约国加入和批准,协议实施后,共有超过85%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被淘汰,科学家依此预测到21世纪上半期,臭氧层将会得到恢复。[11]臭氧层国际协议的实施成功,证明国际法在臭氧层治理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效,从法律实施的有效性角度看,《蒙特利尔议定书》不仅使得缔约国履行相应义务,而且能够通过该议定书解决南极上空臭氧空洞问题,说明此议定书是有效,也证明包括臭氧层在内环境问题解决最佳方案只能是缔结具有普适性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本文从国际法角度来探讨当代国际体系的变迁问题,以全球环境治理为例,基于法律的稳定和预见等特征在其调整社会关系的优越性考虑,认为国际社会有与国内社会相类似的方面,而建立在观念共享或成本收益上的国际法在调整国家之间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方面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定纷止争、奖罚分明,使得国际行为体对其行为产生预见性,保证国际体系朝着稳定和有序的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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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亚青.国际体系的延续与变革[J].外交评论,2010(1):1-13.

[5]约瑟夫•奈教授在1990年在其论文<软权力>、<世界权力的变革>及其著作<必定要领导———正在变化着的美国权力的性质>中提出和阐述了软权力概念.一般被界定为三方面的要素:价值标准、市场经济和西方文明,其重点在于社会联系、经济相互依存和国际组织机制对国家的影响.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392-393.

[6]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7.

[7][美]基欧汉,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65.

[8]过程建构主义乃我国学者秦亚青教授所主张,他认为国际关系学派中应有中国学派的位置,中国传统的哲学思维是“关系”,这恰恰是国际关系三大流派所共同缺失的,主张借鉴主流建构主义,将“过程和关系”植入国际关系理论中,提出一个过程建构主义的理论模式.秦亚青.关系本位与过程建构[J].中国社会科学,2009(3).

[9]JodyFreeman,AndrewGuzman.气候变化与国家利益[J].公法研究,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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