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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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1)-0069-05

服务贸易是指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流活动,用以为彼此提供服务。如今,在全球的主要发达国家,其经济重心发生了倾斜,逐渐开始向服务业转移,服务业在这些国家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发达国家之中,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据的比例逾越了60%,甚至有一些国家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据的比重几乎逾越80%。部分国家这一比重甚至接近80%。研究服务贸易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有着现实的意义。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自改革开放迄今为止,我国的服务贸易蒸蒸日上,博取了长足的进步,规模及领域也在持续的扩展,年平均增长速率达到17.7%,远远赶超了世界服务贸易年平均8.4%[]的增长速率。1982 年,中国的服务贸易总额仍暂处于下风,以 44 亿美元的数值落后于发达国家,而2015年到达7130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由1980年的0.6%,增加到2015年的15.4%。尽管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始终持续着增长,但其发展的品质、服务贸易的总额、以及占全球的百分比同发达国家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与稳稳站立在世界服务贸易之首的美国相比,2014 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中,仅仅占据了4.52%,而美国则达14.36%,是中国的3.17倍。在世界排名前10的服务贸易国家里,发达经济体占其中之8。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凭借其亘古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跻身服务贸易全球化的历程,扭转着列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分工地位和经济利益分配格局。这些现状都体现出当下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相对滞后,在我国经济总量中所占据的比例相对发达国家来说仍然略低,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结构有待优化,服务质量亟待实现向更高的层次的飞跃。

二、我服务贸易发展的劣势分析

从整体上来看,中国服务贸易与海外交流的程度愈发密切,服务贸易市场的发展进程愈发迅猛,也获得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令国人引以为荣的成就。然而,不可避免的,我国服务贸易在前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不足,这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我国服务贸易整体质量不高,发展迟缓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打开了一扇使人欢欣鼓舞的新大门,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骄人的发展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服务业仍呈现着前进速度相对迟缓的状况。一方面体现在服务贸易仍主要集中在几个传统的服务业上,如交通运输、旅游、劳务输出等劳动密集型或资源禀赋占于上风的行业;另一方面我国服务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持续增加,然而若与发达国家作对比,仍旧存有相当之大的差别。在2015年,中国的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5%,第一次超过50%,但仍远远低于美国的比例80%。入世后,我国服务贸易在整个对外贸易活动中(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比重从2001年的12.36%下降到2005年的9.82%,从2009年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到2015年增长至l2 .36%,中国服务贸易占据的比例始终不高。而由服务贸易的出口情况观之,2003年服务贸易出口占据的比例为11%,2014年减到了8.52%。与货物贸易所占的比重作对照,中国的服务贸易算占据的份额是比较小的。因此,从总的进出口量和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占据的比例来看,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程度比较迟缓,这也预示着我国未来服务贸易的发展道路还很遥远。2007―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和比重均超过10%,其中2009年和2013年分别达到11.49%和11.48%。纵向比较,有了值得骄傲的进步;然横向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未能赶上其发展脚步,说明我国服务贸易还具有很宽广的提升空间和机会。

(二)我国服务贸易布局不合理,地区发展差异较大

目前世界服务贸易正向着技术、知识密集型的目标演进,与科技相关的服务业和以高科技术为技术措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在不断增加。而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长期以来是以劳务工程承包、远洋运输等劳动密集型部门等传统服务贸易项目为主,现代服务贸易领域起步较晚。我国的三大传统服务(旅游、建筑服务和运输服务),在2014年的进出口总计为3765.5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62.6%的比例,亦存在一些低比例的高附加值服务,如金融、保险等;从服务贸易地域发展情形来看,北京、上海、广州等东部沿海城市以绝对优势走在前列,GDP比重的75%为北京的服务贸易所占据,中部和西部的部分二线或三线城市服务贸易所占比重非常低,甚至在一些西部地区所占比重不到10%。从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状况来看,2015年出口方面,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分别占出口总额的19.47%、26.53%及8.04%,而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广告宣传分别占出口总额的0.44%、6.67%及2.19%;进口方面,运输、旅游和建筑服务分别占进口总额的33.77%、30.49%及1.55%,而计算机、金融和信息服务、广告宣传分别占进出口总额的0.29%、1.60%及1.18%(如图1、图2所示)。我国这类以传统行业为主的服务贸易结构已经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发展脚步。而发展步伐处于当今世界前端的知识和资本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例如金融、保险、咨询等技术、在中国才刚刚开始萌芽,发展整体质量较低下,竞争力水平略低,因此导致现代服务业贸易在中国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对世界水平而言,始终处于劣势,高附加值和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贸易结构有待进一步得到转型和改善。

(三)服务贸易管理方法和手段相对滞后

我国服务业的管理体制、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方面,关于服务业国际贸易政策和规章制度方面,中央和地方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服务业相关的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情况不够明确。举例来说,存在着中央、地方多头管理、统一贸易政策实行的难度很大、有关职能部门在职务上应尽的责任不够明晰、交叉重复、交叉分散行政等现象和问题。以地方政府文化产业发展为例,相关部门包括宣传办公室、文化局、广电局等,协调难度大,管理上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固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部门种类丰富,应有尽有,也委实面临较为分散和多头经营管理的局势,但关键环节是要完善协调机制,不得仅仅局限于各自部门的利益,这样不利于服务贸易的良性发展。另一方面,海内服务贸易行业在一定程度出现了制约竞争的商业做法,如存在一些行业的垄断现象,一些服务业长期依靠垄断而获得角逐的优势,这不仅是对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损坏,还直接或间接致使这些服务行业的效率不高、缺乏竞争力、创新能力明显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受到阻碍,从而制约了服务贸易布局的调整和健康的发展。

(四)服务贸易专业人才不足

现代服务业很大程度上属于人才的竞争,并且已经逐渐开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转换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这就愈来愈需要大量专业基础深厚且素质水平较高的专业人才。以中国的汽车服务行业举例说明,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原国企车队的修理职员加入我国汽车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这些从业职员年岁较大,致使知识结构无从注入新内容;另外一些投身于我国汽车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是由新设的4S企业而来,人员知识布局与人才结构的不甚合理限制了汽车服务业的迅速成长。由于汽车行业的相对快速发展和相关培训的不足,也造成了汽车服务行业专业人才的匮乏。我国在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上占据了相对来说较大的优势,只需要经过简易而并不复杂的培训,即使文化素质及水平一般的服务提供者也可上岗。从业员工素质一般不高,受教育程度也普遍处于低水平,条件限制下,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服务活动。因而外向型及复合型人才在服务贸易领域内明显缺失,特别是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的高端人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削弱了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五)我国服务贸易制度条例亟待健全完善

近年来,为了使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得到健全,我国加速了立法的进程,在此过程中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触及服务贸易范畴的重大法律及法规,如《海商法》、《商业银行法》、《广告法》《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保险法》及《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这对于开放而整齐划一、竞争有秩序的服务贸易规范化管理体系的构建发挥了举足轻重的效用。然而,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服务贸易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小觑的差距。首先,我国服务贸易的立法尚未水到渠成,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这一工作还未大功告成。一些相关领域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些许服务贸易领域还存在着法律空白点,一部分重要的服务部门存在较严重的法律短缺现象;另外,已然存在的一些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部分服务贸易法律法规比较模糊和空洞,缺乏具体实践的意义,这使得服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失去了法律依赖和保障。这就要求国家、同时也要求政府和公司企业都要进一步调整规划与完善,从而使国际竞争力愈来愈高。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我国还尚未建立起一个以对外贸易法为中枢核心的、统一、配合得当的立法体系。

三、推动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提升我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首先,服务业市场准入的程度要扩大和放宽,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进入这些行业提供服务和参与竞争的权利应得到许可;同时降低服务业的进入成本,为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摒除窒碍。其次,有步骤地把工作中心放在支持重点服务行业上,主要包括五大类:一是生产服务行业。在目前第一、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仍然占有很大比重的情况下,应引导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融合,积极发展生产型服务业,例如科研与咨询机构、第三方物流等,由此可以为生产型企业供给技术技能与咨询支撑;二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备先导性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服务业,主要囊括交通运输、教育科研事业和公共事业等,;三是市场前景辽阔,规模较大、收益较高的服务业,此类服务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不可分割。例如保险、金融及通讯服务业等等;四是兼备能耗较低、技术含量较高和附加值较高等特性的服务业,如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五是持有竞争优势强,资源禀赋,并且足以鼎力拉动经济发展的服务业,如旅游和会展业等;六是积极踊跃发展特色服务贸易模式,如上海辐射长三角地区并融合制造业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浙江传统和新兴服务贸易协调发展,创建了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并行的模式,北京建立了为带动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升竞争力水平,撑持“总部经济”的模式,天津以生a业为突破口解决服务供给不足困境的模式,大连“官助民办”软件外包模式为服务贸易模式的发展开辟了新的上升空间,深圳为服务贸易发展另辟蹊径,创新供应链服务为中枢的战略平台等。

(二)加快布局调配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中国现代工业发展所需的生产业发展进程相对落后的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削弱了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建议政府引导加速服务业由消费向生产的转化,使生产得以从企业内部得到分离,从而推进服务业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国既要努力追赶发达国家水平,又要同发展中国家竞争,前赴后继地扩大具备比较优势的传统服务贸易出口,要与积极地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同步,着重强化计算机及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国际物流、保险、金融、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出口能力,引导我国服务贸易各行业均衡发展,使资源逐渐向具有多样化、高效率、低成本特点的高端服务贸易靠拢,构筑一个以供给链服务为核心的整合型对外贸易全程服务平台,通过为中小型服务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使外贸交易成本下降,鼓励发展第三方服务业,使我国服务贸易层次得到提升,也使对高端服务日益提升的需求获得满足。同时,进一步重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使服务贸易在提升经济层次、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协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企业融资体制,以相关政策来给予规范和引导,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与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从而促进发展的步伐。

(三)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方法和手段

首先,将政府的引导与市场的调节有机结合。从一方面讲,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完善服务业市场的准入制度,维护我国服务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对于新型服务业的关键支撑和发展,政府部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实行有利于其发展的战略,鼓励服务标新立异,调动服务贸易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需遵守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律。市场在服务贸易范畴资源配置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这一作用应得到充分发挥,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应依据市场需求的动态变更进行调整。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扶持,增强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手段,在现代化服务业的关键支撑下,选择一批潜在优势或实力的企业,通过鼓励税收政策、政府采购等方式来进行定向扶持;进行定向扶持;并通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节奏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对非国有经济涉足和参与服务业的竞争加以鼓励、加快各类企业联合重组来抓紧培育有中国特色的跨国企业集团等方式来提升服务贸易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使服务贸易发展与货物贸易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建议服务贸易发展与货物贸易发展相结合,坚持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偕同发展的战略方针,使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发挥货物贸易总量优势,带动服务贸易发展;使服务贸易高附加值优势得以施展,货物贸易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得以提升,货物贸易价值链得以延伸。最大程度上追求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拉动作用。最后,服务贸易的总量增长应与其结构的优化相结合。我国服务贸易总量增加速度较迅猛,然而服务贸易部门间发展不协调,如在建筑,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方面持有异常突出的竞争力,而在新型服务贸易部门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文化等方面较为薄弱。建议促进服务贸易各个部门的协调稳定发展,实现服务贸易总量的逐渐增长,使我国服务贸易在世界舞台上的竞争力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注重服务贸易人才的大力培养

为从速改善我国高质量的服务贸易人才适用性差且人才匮乏的现状、解决国际竞争力较弱等问题,建议加大对人力资本及科技、教育方面的投入,鼎力扶植各种层次、各种门类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育工作,特别是服务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建议多管齐下,实现高校、企业和培训机构三方共同参与的机制。一是在高等教育中增强培养服务型人才的意识与观念,引领学生改变择业就业观念,勉励学生积极投身服务贸易行业的同时,根据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和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细化专业方向的培训,动态设置各类专业课程,以栽培国际服务贸易复合型人才为宗旨,注重专业知识和英语能力的提高,培养能适应全球化经济、信息经济、数字经济、虚拟经济、网络经济、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等高质量人才,不但要在理论知识、外语使用和服务技能达到要求,同时,还需要熟知和把握先进的管理知识,熟悉服务行业的宣扬与推广。二是相关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学生的实习训练基地,还可以将其业务融入高校的服务贸易专业课程,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培训课程体系,提升培训层次和水平;在对现有从业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上,既要包括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和相关WTO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又包括对所从事行业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快培育高端服务贸易技术人才,进一步创立激励机制,大力创设和构建国际服务业人才队伍,减少高端服务贸易的流失。三是踊跃地大力引入当前我国紧缺型的服务贸易高端技术人才,设立服务外包高质量人才的引进战略,拓宽引进渠道,坚持开展“海外引智”工程,多渠道、多方式地引进能顺应全球化发展潮流的服务业专业性先进人才。聘请海外出类拔萃的杰出服务贸易人才归国进行全方位指导或开展讲学活动,议定各类优惠制度及政策,提高对国际服务业尖端先进人才的吸引力,加大力度引进国外谙熟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并且具有多年从事服务贸易经验的高级项目经理、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竞争力水平的提升提供保障。

(五)加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建设

因服务贸易触及到服务业的各个行业,建议逐渐完善和落实该行业和其他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转变当前以部门规定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途径的情势,落实以法律为重的行业规范体系的建设,进而为服务业发展奠定法律基础,加强规范力度,贯彻使服务贸易真实彻底地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策略。同时,由于服务贸易属于无形贸易的这一特点,使得对服务贸易的管理控制不能简单地依靠关税或配额等手段来进行,而是要依靠适应的贸易体制和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调控。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已进入一个全新的提升阶段,面对着愈发激烈的国际市场角逐。因此,建h继续完善服务贸易体制和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行业的竞争秩序和为服务贸易的稳步前进营造尽善尽美的政策环境。包括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贸易宏观管理体系,以落实统一和协调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方针和集中管理,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和部门协调部际委员会机制等。在不违背世贸组织各项协定和协议的前提下,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取得的服务贸易立法上取得成就的宝贵经验,例如澳大利亚建立“圆桌会议”制度举措,使其成为联邦政府服务贸易无可取代的权威的经验。另外,统筹协调发展服务贸易,防止多头管理的紊乱局势出现,加强对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已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修正和增补,从而适应服务贸易长足发展的需要,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体系,使其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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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s Service Trade and Suggestions

QIN Yifei

篇2

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的不断发展,世界服务贸易由原来以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转化,而这一变化使得作为传统服务贸易的运输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但运输服务贸易一直是我国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输服务业也是我国现阶段要关注的重点行业。随着国家“中部崛起”与“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许多西部地区的原材料和东部沿海地区产品的运输要经过湖北,使得湖北与东部、西部的一些省份的联系更加紧密;同时,湖北的产品也可以更多地销往西部地区,这都极大地刺激了社会经济对运输业的需求,而这也为湖北交通运输业发展物流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此,研究湖北运输服务贸易的现状,找到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湖北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十二五”时期湖北运输服务业的发展情况

湖北省地处我国中部地区,具有承接东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十一五”时期湖北交通运输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首先,湖北省公路水路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四纵四横一环”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国省干线公路优质环保,农村交通变化翻天覆地,水运振兴工程取得历史性突破,公路水路运输生产持续增长;其次,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体系全面完善,筹融资能力显著增强,交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行业重大改革平稳有序,交通规划和法制建设更加科学规范。

“十二五”时期,湖北交通运输进入新一轮大建设、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而且到了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交通运输结构的转型关键期,也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成长期。为此,湖北省政府制定了推进湖北交通跨越式发展、构建全国重要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目标,以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振兴湖北水运、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提高交通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希望全省交通运输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了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计划投资3059亿元,其中高速公路1850亿元,普通公路850亿元,港航工程269亿元,综合运输枢纽及交通物流工程90亿元。到了2015年,湖北要力争实现100%的县市通高速公路,100%的县市通国道,100%的县级以上城市通一级以上公路,100%的建制乡镇通国省道及二级以上公路,10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武汉城市圈各县市要实现15分钟上高速公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基本实现30分钟上高速公路;全面实现“村村通”,真正做到农民群众出家门、上车门、进城门;实现铁、水、公、空、管等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内河航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湖北“得中独厚、得水独厚”的交通区位优势真正充分发挥,使货畅其流的现代交通运输全面适应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湖北运输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运输服务贸易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传统项目,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的突破,运力结构进一步优化,因而我国运输服务贸易发展很快。而这些年湖北省政府一方面重视传统服务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重点鼓励、扶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湖北运输服务贸易在总量上不断增加,但逆差在不断扩大

2009年以来,湖北省围绕确立的服务贸易发展的总体思路,紧紧抓住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以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区为抓手,以培育壮大服务贸易企业主体为重点,与各级商务部门一道有序推进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全省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2009年湖北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已达到了23亿美元,同比增长22.1%。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为90279.7万美元,同比增长31.2%;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了139721.4万美元,同比增长13%。2010年湖北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了30亿美元,同比增长41.30%。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为95472.76万美元,同比增长30.67%;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了204592.53万美元,同比增长46.90%。而2011年湖北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更为迅速,全年服务贸易总额已经超过40亿美元,同比增长38.09%。其中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41144.53万美元,同比增长53.61%;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268021.87万美元,同比增长31.11%(具体数据见表1、表2)。

表1、表2反映了湖北省服务贸易的全貌。从总额来看,湖北服务贸易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特别是运输服务贸易作为传统项目在总量上不断增加,但同时也看到运输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2009年受经济危机的影响,湖北运输服务贸易总额只有19488.9万美元,同比下降22.3%。其中,出口3712.6万美元,同比下降2.9%;进口15776.3万美元,同比下降39.7%,运输服务贸易逆差为12063.7万美元。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0年湖北运输服务贸易总额近35952.45万美元,同比增长84.51%。其中,出口5967.11万美元,同比增长60.88%;进口29985.34万美元,同比增长90.06%,运输服务贸易逆差为24018.23美元。表2中的数字显示,2011年湖北运输服务贸易总额43550.12万美元,同比增长22.75%。其中,出口5573.93万美元,同比下降1.6%;进口37976.19万美元,同比增长27.38%,逆差为32402.26万美元。从这三年的数据来看,湖北运输服务贸易逆差从2009年的12063.7万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32402.26万美元。

2、湖北运输服务贸易逐年增加,但所占比重并不大

从表1、表2中可以看到,湖北在十大类服务贸易进出口项目中均有贸易量,但是服务贸易发展是不平衡的,结构也不合理,更没有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品牌。支撑全省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是商业、建筑及运输等传统服务行业,传统服务贸易在数量上仍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全球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金融、保险、文化、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行业,湖北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从表3中我们可以看到,运输服务贸易在湖北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并不是太大。2010年,湖北运输服务贸易在整个年度湖北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只有11.98%,与占比较大的商业服务与旅游服务差距较大,商业服务占比有44.05%,就是旅游服务占比也有24.07%,而运输服务只是与建筑服务持平。到了2011年,这个数字还有所下降,降到10.64%。这说明作为湖北传统服务贸易项目的运输服务贸易尽管进出口总额、运输出口与运输进口都呈现增长的态势,而且增幅还比较大,但在整个年度湖北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不大,这意味着湖北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对湖北服务贸易总体发展影响不是很大,也就是说运输服务贸易对湖北服务贸易发展贡献不够。

三、发展湖北运输业与运输服务贸易的建议

1、完善政府与企业沟通机制,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与支持。政府要加大对运输服务贸易,特别是运输服务出口贸易的支持,优化发展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的环境。目前,湖北缺乏运输服务信息交流平台,企业与政府、国际市场之间存在信息障碍,而企业信息获取渠道的不通畅直接导致了运输服务市场自身调节作用失灵。因此,湖北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应该进一步完善行业信息基础设施,加强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建设省级数据中心,大力推进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行业(领域)信息化重大应用工程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利用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交通系统运行效率。

2、调整运输结构,发挥湖北水运优势

货物贸易进出口对物流运输的需求很大。湖北虽然拥有较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如公路网络不完善、等级偏低、水运航道条件差等。而运力不够恰恰是制约我国也是制约湖北国际物流运输竞争力的“瓶颈”。湖北要改变此种局面,必须加强国际运输服务的基础建设,提高湖北国际运输能力和竞争力。此外,我们要充分利用湖北的水资源,振兴湖北水运。按照“畅通大通道、建设大港口、发展大运能、培育大企业、完善大枢纽、构建大物流、集聚大产业、保障大安全”的思路,全力建设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便捷高效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3、采用国际先进经营理念,提高服务品质

作为传统产业,运输服务业经营已经成为定式,长期忽略服务品质而单纯追求价格低廉,使湖北运输服务企业一度陷入经营困境。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国外更多的运输服务企业进入我国运输市场,凭其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服务质量,给我国运输服务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因此,湖北运输服务企业一方面要引入国际先进经营理念和设备技术,以提升湖北运输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另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的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的力度,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运输服务。

4、国有运输服务企业与中小运输服务企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

近年来,国有大型企业依靠国家信用吸引资本投资,很快发展壮大起来,同时国有大型企业又因实力较强,盈利较多,职工待遇优于中小运输服务企业,能够吸引大量人才。而中小运输服务企业则由于缺乏资本支持,发展令人堪忧。但是如果运输服务被大型国有企业垄断,这种发展模式并不利于行业发展,因为运输服务国际竞争优势需要同业竞争才能得以凸显,行业发展需要多家企业“百花齐放”。因此,湖北应该在推进国有大型运输服务企业发展符合在湖北投资外商企业出口运输需求的高新运输服务的同时,为广大中小运输服务企业提供更深更广的参与国内及国际运输的机会。让中小运输服务企业与大型国有运输服务企业加强沟通交流,鼓励国有运输服务企业与中小运输服务企业合作,以提高双方的运营效率。

5、培养运输人才,促进湖北运输服务贸易发展

我国虽然人力资源充足,但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劳动力却很稀缺,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较低、竞争力弱,而这正是我国服务贸易可持续发展的薄弱环节。要想提升湖北运输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减少贸易逆差,做大、做强国际运输企业,就需要有大量的各类各级专门人才。为此,湖北一方面可以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际货代协会、中国交通运输企业协会、中国船东协会等组织加强职业培训、职业认证、职业技能竞赛等,进行人才培育。另一方面大中专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办好物流运输专业,加强订单培养,加强实训教学,为国际运输服务企业输送更多更好的人才。另外湖北运输服务企业还可以“请进来、走出去”,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选派自己的员工外出进修、举办企业内训、组织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提升员工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注: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十二五’时期湖北发展服务外包的竞争优势与路径选择”的阶段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2G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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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问题 对策 分析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7(a)-0164-02

当下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心逐步由制造业转向兴起的服务业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在各个国家的贸易水平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中国发展服务贸易有利于促进各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及物流、信息、金融、保险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加速我国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为我国提供高质量人才和更多的就业岗位,实现GDP快速增长。自“十二五”规划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收支成果显著,服务贸易总额一年比一年增加,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和位次都有显著提高。然而,与其他服务贸易强国相比,当下中国的国际服务业发展仍存在着许多瓶颈问题有待解决,此文章中简要分析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研究现下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分析相应的对策,能够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科学发展提供更多的实质性保障,推进服务贸易向更深层次发展,减少贸易逆差。

1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1.1 服务贸易总额不断上升

我国自实行“十二五”规划以来,服务贸易的发展进程加快。商务部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5年,中国服务贸易额依次为3 624、4 190.9、4 706、5 396.4、6 043.4、7 130亿美元,由此可看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不断上升。

1.2 传统服务业仍占主体地位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进程加快,为了适应新经济时代的需求,我国服务业需求逐渐向广告宣传、电影音像、计算机等服务贸易领域转变,但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仍主要聚集在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领域,高科技新兴服务业与之相比仍存在不足。新兴服务产业发展劲头不足,我国传统服务业格局转化困难。

1.3 贸易逆差呈明显扩大趋势

我国服务贸易在发展中多呈现出进口大于出口的逆差状态。近几年,服务贸易逆差扩大的趋势愈加明显。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从2007年至2014年逐年上升,2013年中国成为全球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2014年比2013年增长35%,虽然2015年较2014年有所减少,但整体趋势明显扩大。

2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国内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发展服务贸易要优先发展服务业,服务业的加速发展能够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改革近40年来,服务业发展成果显著,进出口总额逐年增长,长期在世界服务贸易额中居前位。但与部分国家相比,国内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层次仍较落后。

(1)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偏低,虽然我国服务业的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高,但与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巨大差距。根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15年,发达经济体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大多达到70%~80%,而中国才仅占50.5%,不仅如此,一些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大约高达60%。由此看出,中国的服务业不仅仅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落后,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显不足。

(2)服务业进出口存在差额,自21世纪以来,中国越来越重视发展服务业,服务贸易总额逐年增长,但进出口总额之间的差额也越来越大。根据商务部服贸司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仅一年间服务贸易逆差就增加了358.9亿美元,相比2014年进出口差额进一步扩大。

2.2 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法规不完善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真正颁布一部具有系统性的服务贸易基本法律,我国与服务贸易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主要参考《对外贸易法》。但其关于服务贸易规范的具体内容较少,缺乏威慑力。不同法规之间相互冲突,与国内服务贸易的现实需求不符,企业间垄断性强,甚至与国际惯例冲突等问题,致使服务业发展动力不足,阻碍了中国服务贸易在世界市场的公平竞争,使国内企业处于一种尴尬局面。

2.3 高附加值或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贸易发展爆发力小

近几年来,虽然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步伐超越了部分发达国家,但受我国自身政治、经济、文化等基础因素的影响,中国服务贸易还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其中运输业和旅游业就约占据我国际服务贸易的半壁江山,而深受世界各地公民所喜爱的知识产权、电影音像、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占的比重较低,中国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发展还处在稚幼期,爆发力小,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2.4 服务贸易发展地区成绩差异大

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发展在东部海岸港口区域,西部内陆地区所占比重低,东西部发展有失平衡。虽然近年来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逐渐由沿海向内陆地区延伸,但其延伸的贸易范围多是沿海地区逐渐舍弃的资源密集型或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相对应的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业还未大幅度的延伸往内陆地区,整体看区域发展不平衡,总体水平偏低。

2.5 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缺乏

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和大量资金投入,人才资源对服务贸易的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还较缺乏专业人才,就业人员多从事一些对专业知识要求较低的服务行业,而具有代表性的核心技术服务业如互联网、通信、设计等行业便存在着专业人才不足,不利于中国发展高附加值与高科技的服务贸易成果,严重阻碍了中国服务贸易向世界各国扩展的进度和多元化发展的水平。

3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策

3.1 提高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层次

我国应该积极提高服务业的开放层次,投资发展多元化服务业,逐步扩大市场开放程度,发挥市场优势,吸引外商投资,并且利用跨国公司对本国服务业的积极影响,促使其不断提高产品的品质与创新能力,向更高的服务层次迈进。在不断扩大贸易市场开放程度的同时扩大国内服务业的需求程度,来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水平与层次,实现我国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3.2 完善服务贸易的法规建设,保护服务贸易的发展

中国应加快服务贸易的基本立法步伐,遵循国际服务准则,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适当地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服务立法,制定出一部适应我国国情与经济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基本法规。除了加快基本法规建设之外,还可多出台一些促进和保护政策,定向扶持外向型企业,采取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出口型服务贸易企业在海外积极扩张,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和方便通道,带动和保护服务贸易的深层发展。

3.3 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新时期世界经济格局的转变,国际服务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世界各大服务强国之间的贸易竞争也开始由传统服务业转向新兴服务业。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额依旧是靠传统服务业支撑,要与世界经济需还不同步,就必须在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重视电影音像、广告宣传、金融保险等附加值高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与投资,调整产业结构。另外,鼓励传统服务企业创新与转型,提高服务贸易技术档次,升级产业结构,扩大自身的发展空间,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4 协调区域发展,提高竞争力

我国要实现服务贸易的稳定发展,需要保持国内各个地区的协调发展,缓解东西部收支不均衡,带动整个国家的贸易水平大幅提高,积极鼓励高科技服务贸易企业逐步转向中西部地区经营并建立分公司,为西部地区培养专业人才与提供先进技术,带动服务贸易额总体增长。同时,西部地区借助自身的资源优势积极与国际服务接轨,吸引外资,利用外商来实现自身的贸易发展。

3.5 注重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

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利于技术改革与创新、新的服务项目研发、服务贸易向外延伸和提高竞争力等。各个服务行业更需要重视培养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服务贸易的发展需求,整体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严格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守在贸易中发生的商业机密的专业人才。另外,国内需重视教育力度,建设学习服务贸易专业知识的学校或机构,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增加专业人才的市场供给。

4 结语

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内能够直接为我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有利于提高国民消费水平,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对外能够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增强综合国力。要积极应对国际服务贸易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除了上文中的对策以外,还要重视制度的安排和政策的导向,保护刚起步稚嫩服务企业的发展,减少国内企业如移动、联通、电信等行业的所有制垄断。积极落实“十二五”的政策规划,主动转变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调整服务结构的战略性,大力发展高科技服务业,把“中国制造”逐渐转变为“中国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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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11(C)-0278-01

引言:旅游贸易与货物贸易相比较具有天然的创汇优势,因此我们有必要清楚的了解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的促进旅游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贡献。本文就从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旅游服务贸易的现状

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总规模(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的7.69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的1007亿美元,同时,我国旅游服务贸易总收入也从1978年的2.63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458亿美元,增长幅度超过174倍。

我国从2009年开始旅游服务贸易首次出现了逆差,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2009年逆差规模为40亿美元,2010年逆差进一步扩大到91亿美元,我们应对旅游服务贸易的逆差引起重视,因为一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长期逆差,而旅游服务贸易一直占中国服务贸易的很大比重,也是中国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中国要扭转服务贸易的长期逆差状态,旅游服务贸易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市场不规范,监督水平有待提高

我国旅游立法滞后,立法体系尚未形成,立法层次低,现行的旅游服务立法全部属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范,还有一些是地方性法规和内部规定,这使得这些法规的法律效力下降,对旅游市场的约束力较低。导致了旅行社违规现象普遍,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不仅损害了游客的合法利益,而且有损我国国际形象。主要表现在强买强卖、随意加收费用、更改旅游路线、欺骗顾客购买质次价高的旅游纪念品收取回扣等现象上。

(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落后,自主创新意识薄弱。我国旅游企业经营手段落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开发旅游市场的能力不强,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而我国从事旅游服务贸易的企业却未能利用信息技术及时捕捉市场信息,以及宣传旅游服务项目和产品,这使得企业成本高,效益差;旅游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意识薄弱,旅游产品开发没有规模效应,存在“撒胡椒面”式投资开发导致旅游产品雷同等浪费现象。

(三)旅游资源开发过度,保护力度不够。我国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是有的地方资源开发不合理,不考虑本地实际情况和资源优势,盲目采取大力招商引资的办法予以开发,缺乏科学统一的规划,人造景观水平低,不注意景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使景区的整体旅游价值下降。有些旅游区的发展存在短视行为,只顾旅游收入的增长,不重视区内配套的环保卫生设施建设,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也影响了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对策

(一)健全旅游法规,强化行业管理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旅游立法力度,并根据WTO规则补充、修订和完善现有的旅游服务立法,建立起完善的旅游法律体系,规范旅游市场行为,约束国内旅游企业的行为。全面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旅游者的消费环境。这样才能从整体上提升我国旅游企业管理和经营水平,从而促进我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提升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自主创新意识

现代科技对旅游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旅游企业要积极引进和运用高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如目的地信息系统、饭店管理系统、计算机预定系统、销售现场系统和银行结算系统等,增加服务的科技含量,提高效率。另外企业还要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增强其竞争力,吸引更多游客旅游。

(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大对旅游相关基础设施的投入。制定合理规划,重视区内配套的环保卫生设施建设,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处理废弃物,尽快达到国际标准,一方面保证了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改善了旅游环境,有助于吸引更多游客。

(四)加大旅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力度

国际旅游业不仅需要一支在理论知识、外语运用和服务技能上达到相当水平的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同时还需要大批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懂得现代旅游业发展规律和特点,熟悉国际旅游和善于旅游宣传促销的管理人才,要建立和健全旅游人力资源的开放和管理机制,改革现行旅游专业教育体制,使旅游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机制更加健全。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贸易学

作者简介:陶玲(1988― ),女,汉族,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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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服务贸易因为具有环境污染小、能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等优点,成为了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新亮点。最近几年,在世界经济的发展推动下,国际间的经济交流合作日益频繁,服务贸易发展迅猛,发达国家甚至将服务贸易作为主导产业,对其发展进行大力度支持。国际经济竞争的重点也由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已占至各自国家GDP的10%以上。

入市十年来,中国的服务贸易虽然起步于20世纪的80年代,但是进步非常快。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006年的3.6%增长到2012年的5.25%,世界排名由第八位上升到第三位。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从1998年的265亿增长到2012年的4715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了20%,这一增长幅度已远超货物贸易的增长率。2006—2012年,中国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服务和货物进出口总额之和)的比重一直在10%左右。尽管中国的服务贸易发展速度很快,但一直处于“不平衡”状况,服务贸易进口大于出口,逆差日渐扩大。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服务贸易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集中在附加价值比较低的行业,对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必须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提升中国参与国际竞争层次的重要抓手,促进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

二、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1、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偏低

一方面,服务贸易总额水平偏低。2011年、2012年我国的服务贸易总额占贸易总额分别为10.3%、10.54%,低于同期世界的平均水平18%。同时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也比较低,2011年仅为5.2%,2012年为5.0%。另一方面,服务贸易的结构水平偏低。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是我国服务贸易的主体。这两项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50%以上,但也是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因素。2011年,我国运输服务业的贸易逆差达到449亿美元,占服务贸易逆差总额的81%;旅游服务在2011年产生的逆差达241亿美元。这说明了我国在国际航运和旅游方面的竞争力比较低。受欧债危机和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不景气,国际市场需求锐减,直接导致对运输和旅游的需求减少。最后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知识和资本密集程度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在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仍然偏低,而此类服务贸易已占全球服务贸易的一半。2011年和2012年知识和资本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仅为20.7%和20.8%。这个反映了我国在知识与资本密集型的服务贸易仍然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

2、服务贸易法规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后

我国到目前都没有一部完整的有关服务贸易的法律,虽然已经颁布了《对外贸易法》、《保险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并不系统,不完整。有些服务行业尚无立法或欠缺配套法律,如旅游业、电信业;在碰到国际服务贸易纠纷时,国内的政府部门依然采用从上至下的文件、通知等红头文件来解决矛盾和纠纷。这样必然会存在相互冲突、相互重叠、相互闭塞等问题。已颁布的法律又比较宽泛,没有相应的配套法律条款,可操作性差,如《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目前制定的法律不够健全,很多还与国际规定相冲突。如中国有关贸易权的规定明显与《中国入世协定书》不符;中国对金融行业的保护也存在着与中国入世时签订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相冲突的问题。由于我国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国际化程度不高,无法对需要加以保护的服务行业进行保护,同时也易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纠纷。

3、缺乏高素质、高技术型人才

近年来,我国一直推行高等教育扩招政策,大学生的入学率也提高到了25.95%,但是这个比率仍然比较低。教育水平的落后导致了新兴服务行业所需的知识技术型的高层次人才的缺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权费、金融服务等知识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型服务贸易的发展。缺乏高素质人才,传统服务部门无法提升竞争能力,现代服务部门无法更好的发展,导致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一直处在低端。

4、服务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不同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距。东部沿海发展水平要高于中西部地区,呈现西低东高的状态。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最发达的是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浙江,这些地区的经济比较发达,地理位置占据优势,服务贸易总额名列全国服务贸易的前列。而西部地区如青海、云南、、贵州等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为落后。

5、服务业开放程度低

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低,许多行业仍是垄断行业,或保持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金融、电信、民航、铁路、信息服务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门槛较高,开放程度相当低。如2009年,通讯服务、计算机及信息服务、金融出口额在我国服务贸易总出口量中的比重分别为0.9%、5.1%、1%。

三、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

1、优化服务业的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

建筑、旅游、航运等传统服务产业依然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能够吸收大量的人口就业,应该保持并促进原有的优势。但是这些行业都是低附加值的领域,服务产品替代率高,需求价格弹性大,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此应大力培育和发展知识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提升产业结构,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增强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政府对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给予财政、税收、信贷、物流等方面的鼓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的发展。提高中国企业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竞争能力。

2、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大力发展服务业,缩小地区差距

经济发展水平与服务业发展水平存在着依存关系。因此要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中西部地区与服务业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进行经济融合,通过交流和合作,来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与服务业的发展,同时也能实现共同发展,互利互惠。

3、扩大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提升国内服务贸易水平

降低电信、金融、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打破垄断,不断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加强行业竞争,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提高国内服务水平,扩大我国的服务出口。同时逐步改善我国对服务业的过度保护和行业垄断的形势,创造良性的竞争环境,从而提高我国的服务贸易水平。同时我国需要在商业存在、境外消费、跨境交付及自然人流动等方面提高开发程度。

4、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

一方面,扩大教育投入与培养人才。政府应扩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与加强对服务人力资本和技术的投资,为发展服务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高校也应该根据自身的教育现状,紧跟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建立和调整相应的专业,有计划地增设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紧缺专业,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熟悉和精通服务贸易的会计师、金融家等国际服务贸易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我国存在着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管理和专业人才收入低的问题,影响服务贸易业的发展。为此,应建立服务贸易人才培养机制,对服务贸易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短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同时采用人才管理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的服务行业的管理和专业人才,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注入新力量,提高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的水平。

5、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要尽快完善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统一的管理协调制度。政府应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不违背国际法则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建立健全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提高服务贸易领域的透明度、服务贸易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一个管理规范、制度严谨的良好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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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后,发达国家对中国的贸易歧视和各种非关税壁垒得到有效克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贸易保护水平显著下降,市场开放度逐渐加大,服务产业的资金限制、地域限制等逐渐放宽,这为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服务进出口总额保持较快增长,世界排名提升

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按国际收支口径统计,不含政府服务,下同)达4705.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3%;超过世界服务进出口平均增幅10.3个百分点,占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5.6%;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0.8%,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

2012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三位,位于美国和德国之后;出口居世界第五位(前四位依次为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进口居世界第三位(前两位为美国和德国)。

(二)高附加值服务进出口增势迅猛

高附加值服务中的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广告宣传、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出口快速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17.8%、18.6%、18.2%、122.5%、40.1%;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金融服务、通信服务进口增势显著,增幅分别为20.7%、158.4%、38.6%。

传统服务进出口占比提高。传统服务运输和旅游在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达58.8%,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旅游进出口总额首破1500亿美元,居各类服务之首,同比增长25.6%。运输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247.7亿美元,位居第二,同比增长7.5%。

(三)对主要贸易伙伴服务进出口呈现平稳增势

2012年,中国香港、欧盟(27国)、美国、东盟和日本为我国前五大服务贸易伙伴。我国与上述国家(地区)实现的服务进出口额超过3100亿美元,占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的近三分之二。香港继续为我最大服务出口目的地、进口来源地和顺差来源地。中美双边服务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我对美服务贸易逆差规模进一步扩大。中美服务进出口总额为415.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2%,增幅回落11.8个百分点。其中,我对美出口122.8亿美元,同比增长8.4%;自美进口292.3亿美元,同比增长9.5%。中美服务贸易逆差规模继续扩大,由上年的153.7亿美元增至169.5亿美元,同比增长10.3%。

二、我国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和问题,结合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态势和特点,并通过对我国服务贸易行业竞争优势进行分析,本文就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强化人才兴业战略

第三产业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产业,中国的服务业水平不仅落后发达国家,也落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中国如果想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提高本国的第三产业水平。第一,加大基础投入。在国内,服务产业大部分是作为实体产业的附属产业而存在的,服务产业相关的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而现代服务产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大对服务产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使服务产业真正作为一个主体产业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并存并与之有机结合,真正实现国内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第二,注重服务业人才引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随着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必然造成对人才的大量需求,而人才是真正能够让产业充满动力的因素。因此,通过多渠道引进人才,通过各高校设立专业和培训机构培养人才,通过多层次培训人才来解决服务贸易人才的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结合竞争优势合理调整结构

首先,运输行业是我国服务贸易结构中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项目(平均比重为25.9%),同时也是我国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但是运输又是竞争劣势比较大的一个行业,因此对运输行业要进行内部结构的有机调整,对运输行业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实行硬性管理,提高运输行业的信用。而旅游行业是我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服务贸易中的主要项目,对旅游业应该主要扩大贸易规模,加大旅游业的宣传力度,以提高我国旅游业的国际形象力为主要路径。

其次,保险服务和专利权费是我国贸易劣势最大的两个行业,但是占服务贸易份额比重小。保险服务要加强引导和管理,培养竞争机制,加速保险行业内部结构的调整;而专利权费需要加强国内的自主创新水平,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发投入。

另外,建筑服务是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之一,而计算机、通讯服务、和咨询是近十年我国发展较快和竞争优势较大的行业,因此对这四个行业应该加大投入,扩大贸易规模,进而缩小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

(三)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

提高服务贸易开放度的目的在于引进竞争机制,真正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国都自卫。为了吸取国外先进的服务理念,加强管理,我国应该与各国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拓展贸易自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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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198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为55.79亿美元;进入20世纪90年代,它以年均近20%的速度增长,2003年突破1000亿美元,2004年达到1345.67亿美元。但通过对各年度服务贸易进出口数据进行分析,我们发现无论从总体规模还是从进出口结构上,我国服务贸易都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特别在入世后3年多时间里,市场开放的重点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入世对我国整个服务贸易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我国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1995年~2002年,我国服务出口总额中,旅游服务一直居于首位,其比重由27.6%升至36.5%:金融服务所占比重一直在19%左右;运输服务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7.1%降为19%。而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兴服务业则是明显的弱项,1995年这类产业在服务进口额中所占比重为22.9%,2001年剧增为52.4%,是使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日益增大的重要因素。

2.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严重滞后,虽然近年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与服务贸易广泛的内涵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目前我国尚没有一个关于服务业的一般性法律,已有的规定主要表现为各职能部门的规章和内部文件,不仅立法层次较低,而且缺乏协调,从而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立法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3.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较低,贸易逆差逐年增大。贸易竞争力指数(TC指数)是指某国产业或产品的进出口差额与总额之比,即TC指数=(出口-进口)/(出口十进口);如果TC指数大于零,表明该类商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TC指数小于零,则表明该类商品不具国际竞争力;指数为零,表明此类商品为产业内贸易,竞争力与国际水平相当。

4.服务贸易开放程度较低。我国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从1998年~2000年服务业各行业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比重的三年平均值来看,超过10%的只有房地产业,为13.2%;超过5%的只有社会服务业,为6.1%;其他行业都很低,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3.3%、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2.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为0.2%、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为0.2%。

目前我国服务业对外资的开放度已经超过我们的入世承诺,如分销业中的零售业和海洋运输等;“但在世界范围内比较可以看到,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规模较小,不少西方国家(如法国、英国、意大利)近几年的服务贸易开放程度都超过了10%,而中国还处在6%~7%左右。”

三、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对策

1.扶强保幼,增强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加大对优势行业的扶持力度,利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相关规则保护不具有优势的行业。国内政策可以适当向旅游、运输和建筑等优势行业倾斜,使之产生规模效益而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充分理解GATS精神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内需求较大而处于比较劣势的行业根据李斯特“幼稚产业理论”制定有关政策加以保护,以促进我国服务业均衡发展,为服务贸易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2.运用“走出去”战略,优先抢占国外服务业市场。我国服务业市场虽然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但我们还应看到自已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服务产业,如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拥有自已的独特优势。可运用“走出去”战略将优势资源向更广阔的市场传播,以带来更丰厚的利润。同时,抢先占据市场的制高点,大力开拓自已拥有资源优势的国外服务业市场。改善服务业内部结构,使其发展符合现代化和信息化趋势

3.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投资,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鼓励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贴息或补助,以更多地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银行要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积极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发放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4.优化服务业企业组织结构。增强大企业实力,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和大集团。促进企业联合重组,实行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新型业态。放手发展中小企业,鼓励经营方式灵活、服务品种多样、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发展,满足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5.运用人才战略,引进国外与培养本土的优秀服务贸易人才。一直以来,我国在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就始终面临着人才匮乏的现象。人才是知识的载体,具有创造无限价值的能力。尤其是高素质的高级金融、贸易、保险、管理、咨询等领域的人才。这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地束缚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可以采取从国外引进优秀人才以及吸引海归派的加盟,同时,不断对本土具有良好资质的人才加以利用,有条件的可以送往国外进行培训,学习西方先进的经营理念以提升本国服务贸易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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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1.049

1 GATS框架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内涵

1.1 GATS框架的内容

GATS的全称是“服务贸易总协定”,源于美国在1982年的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的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并在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上被正式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终于成功缔结的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并首次将教育纳入服务贸易的范畴。根据服务贸易提供的方式不同,GATS对服务贸易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跨境交付指服务经过跨境,被提供者提供给另一边界内的消费者。其特点在于服务本身跨越国界,而没有人员或物质的流动,类似于一般的货物跨境贸易,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存在着地理上的界限。如美国的教师通过互联网为中国的学生提供教育服务。

境外消费指服务强调服务的消费者跨境享受服务,服务提供者在本国境内给另一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在境外消费中,服务和服务的提供者都没有移动,只有服务的消费者实现了跨境移动,如美国学生来到中国留学。

商业存在相对于境外消费,服务的提供者产生了跨境移动,消费者并没有移动,它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到东道国去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服务。商业存在的人员不受国界限制,通过自然人流动的方式来提供服务。如中国在美国开设孔子学院。

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类似在于服务的提供者移动到服务的消费者的境内提供服务,但它并不涉及商业投资行为。如美国的公民来中国当英语老师。

1.2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定义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作为一种国际服务性贸易,其目的在于实现经济增长,手段是高等教育的输入与输出,主体是独立的两国之间。高等教育服务与其他服务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既具有共性又具有个性。首先它们都要遵循GATS的宗旨:“通过贸易谈判,逐步取消一切限制进入服务业市场的措施,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普遍适用最惠国待遇的原则,最终实现服务贸易的全面自由化,要共同努力建立一个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的多边框架,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国际服务贸易,并以此为手段促进所有贸易伙伴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作为一种承诺服务,高等教育服务也有自身的个性,每种形式的贸易的承诺国家和每个国家的承诺都有不同。

2 GATS关于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新规则

作为WTO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GATS框架将高等教育视为一种服务贸易产品,也就相应地要求它同其他服务贸易一样,各国在进行贸易协商时应遵循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但由于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承诺性,允许各国依据本国立法实际情况对高等教育服务的开放做出一定的限制和保留。

2.1 市场准入规则

市场准入准则是指在服务贸易的四种提供方式下,缔约方开放市场给予其他缔约方不低于按照减让表中同意并明确规定的条款条件或限制所提供的优惠待遇,不允许采取任何其他限制措施妨碍市场进入。世贸体制所要求的市场准入是有保障的、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就是强调市场准入的信息必须是公开的、持续的和具有约束性的。世贸成员国通过降低关税提供市场准入的承诺以及减少非关税壁垒的承诺都必须按减让时间表兑现。市场准入原则对有关信息的公开性、持续性和约束性的要求是非常明确的。GATS要求各成员逐步开放服务市场,即在非歧视原则基础上,通过分阶段谈判,逐步开放本国服务市场,以促进服务及服务提供者间的竞争,减少服务贸易及投资的扭曲,其承诺涉及商业服务、金融、电讯、分销、旅游、教育、运输、医疗与保健、建筑、环境、娱乐等服务业。

2.2 国民待遇规则

国民待遇是指在已承诺的部门已承诺的条件和资格下,缔约一方给予缔约另一方不低于本国同类服务或服务提供者所得到的优惠待遇。服务贸易减让表是指一个国家用以表明它将履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义务以及它希望免除这些义务的文件。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与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与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

2.3 选择性开放规则

GATS允许各国依据本国立法实际情况对高等教育服务的开放做出一定的限制和保留。我国政府通过的开放服务贸易承诺一览表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就承诺与否做出了相应。我国对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市场采取了选择性开放的政策,包括对跨境交付方式下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均未做承诺,即对外国机构通过远程教育等向我国公民提供教育服务,我国可以完全自主地决定开放尺度,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约束。我国允许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可获得多数拥有权,但不承诺国民待遇、允许境外消费、允许自然人流动,有条件地承诺国民待遇。我国对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并规定教育没有过渡期。

3 GATS下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存在的问题

3.1 对教育服务的定位模糊

由于缺乏全面的认识,我国教育立法对高等教育服务的定位模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一方面,我国的法律将教育定位为公共事业,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兴办教育事业;另一方面,在某些法律条例中又默许营利性教育的存在,例如《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说明民办学校的投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并且未对“合理回报”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可以说,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中对教育的定位是模糊不清的,教育事业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均不周,这也是现实中公立学校营利化和民办教育功利化的现象的根源。

由于对教育服务的定位模糊,我国的教育政策也很难理清教育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境内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主要包括三类:公立机构、民办机构以及中外合作机构,其中公立机构是国家投资,而民办机构则是由民间资本投资。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政府一方面既是相关法规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另一方面又是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和教育资源的垄断者、使用者,这势必会导致三种办学机构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从而进一步导致高等教育服务的效率低下、质量不高和各类腐败现象。这也可以解释我国日益增长的海外留学趋势。

3.2 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制困境

我国在教育服务立法方面的进展缓慢,缺乏一个统筹全局的高等教育服务法律体系,使得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不能适应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我国现有的教育服务立法只具备雏形,主要涵盖的教育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对于发展迅速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涉及,除了对商业存在模式的教育服务贸易有较明确的规定外,对其他的三种服务提供模式基本没有系统的立法,而对于教育、教育质量督导、学历学位认可、高等教育机构、教育服务拨款等这些重要领域更是缺乏必要的立法。总体而言,我国并没有形成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统一、完整、协调的法律规范体系。一方面,我国的教育立法对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定位与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现实严重脱节;另一方面,现存的服务贸易立法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特殊性不足等痼疾。由于在过去的工作中,缺乏对目标和立法的重视,使得很多立法都流于形式,从而造成了高等教育立法工作存在目标模糊、权责不清、监督不到位、操作性差等各种问题。

3.3 我国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面临教育体制性困境

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低效僵化已经是由来已久的问题。虽然我国的经济体制在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建立,受教育的人群也大为增加,素质教育得到大力推崇,但我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原则上国家允许民间资本一定程度地投资教育事业,但实际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却垄断了一切教育资源,从人事调配、财政拨款到专业课程设置、招生计划,这无疑加强了对民办高校的控制,使高校丧失了独立的办学自,也使教育市场缺乏应有的生机。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服务市场的最大主体,公立学校沿袭了政府机构的等级体制,各校间的竞争不再是人才、教学质量的竞争,而是教育资源的竞争和行政关系的竞争,这严重影响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也正是如此,我国在国外独立开设的教育机构根本适应不了国外的市场化竞争。

3.4 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面临激烈的外部竞争

当今世界是知识的时代,教育服务贸易的重要地位也越来越被各国加以重视。而高等教育服务贸易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在不断迸发着生机的同时,也日益显现出激烈的竞争。由于经济实力、文化背景以及固有的教育体制问题,我国的对外高等教育服务贸易能力在国际市场上仍然较为薄弱,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竞争压力。在发达国家的对外服务贸易总量构成中,教育服务贸易的比重很高,显然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上日程,一些发达国家甚至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当作本国的支柱产业加以鼓励和扶持,以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在与这些教育实力较强的发达国家竞争教育市场时,我国缺乏明显的优势。而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都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目标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出口的目标一般多是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学生,要想获得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必须培育自身的教育服务特色和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的质量。在这方面,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中的新秀,表现得尤为突出,其在科技、农业等方面与中国相比存在着明显的优势。因此,我国发展对外高等教育贸易必须认真对待来自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积极寻求对策。

4 总结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类国际贸易在全球迅猛发展。作为WTO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达成一致协定,也给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带来新的规则和问题。一方面,巨大的国际高等教育服务市场为我国发展国际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提供了机遇;另一方面,我国教育体系固有的问题和GATS下新的世界教育服务贸易形式使我国不得不重新审视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显然,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于其他服务贸易部门,这既有教育服务法制上的困境,也有教育行政体制上的问题,还有激烈的外部竞争原因。我们只有全面解读GATS下新的规则,把握我国当前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问题,才能在新一轮的挑战中抢占先机,积极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促进机制,提升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金孝柏.我国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挑战与对策[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11).

[2]鲁昕.我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现状及发展研究[J].时代金融,2013,(6).

[3]熊庆年,王修娥.高等教育国际贸易市场的形成与分割[J].教育发展研究,2001,(9).

[4]周满生.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新趋向及对策思考[J].教育研究,2003,(1).

[5]张汉林.世贸组织成员教育服务贸易开放研究[J].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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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服务贸易不断发展,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名不断上涨,贸易额不断加大。随着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不断提升,中国越来越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之一。服务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看到,中国服务贸易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于当前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1.1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整体水平仍然偏低,缺乏整体竞争力

2007年,在世界15个经济体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与服务贸易进口额分列第7位和第5位,其规模较前几年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服务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为3.9%,位居世界第7位,与美国、英国和德国还存在较大差距;2007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商品与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9%,而我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9.44%,在15个经济体中居于末位。按照WTO国际贸易统计数据计算,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自1992年以来基本为负数,且变动幅度不大。

1.2中国服务贸易知识含量不高,结构缺乏合理性

2008年上半年,运输和旅游收入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27%和28%,支出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33%和23%,收支合计占服务贸易总规模的56%。而对于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专利、版税和许可证费用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占比重很低,呈现出贸易逆差。

1.3中国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

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城市化水平较低,导致现代服务业地区发展也不平衡,服务贸易的地区分布过于集中,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东部沿海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行业所占份额较大,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虽然有所发展,但规模较小,所占份额仍然很小。同时服务贸易收支也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广东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2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关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得中国服务贸易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2.1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调整

现阶段,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且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有影响的战略产业与行业。要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科技、会议等行业,从而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2积极稳妥地加大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

有研究表明,政府管制总体上是不利于竞争的,政府管制对竞争行业的影响更为显著,加大国内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力度,改革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不高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质量,逐步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有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可以吸引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强创新动力,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的现状,最终将有利于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2.3加快服务贸易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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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世界服务贸易;中国服务贸易;制约因素

1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服务贸易不断发展,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名不断上涨,贸易额不断加大。随着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不断提升,中国越来越成为全球服务贸易的重要国家之一。服务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看到,中国服务贸易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注意。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对于当前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1.1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整体水平仍然偏低,缺乏整体竞争力

2007年,在世界15个经济体中,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与服务贸易进口额分列第7位和第5位,其规模较前几年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服务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为3.9%,位居世界第7位,与美国、英国和德国还存在较大差距;2007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商品与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9%,而我国服务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9.44%,在15个经济体中居于末位。按照WTO国际贸易统计数据计算,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指数自1992年以来基本为负数,且变动幅度不大。

1.2中国服务贸易知识含量不高,结构缺乏合理性

2008年上半年,运输和旅游收入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收入的27%和28%,支出分别占服务贸易总支出的33%和23%,收支合计占服务贸易总规模的56%。而对于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专利、版税和许可证费用等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占比重很低,呈现出贸易逆差。

1.3中国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

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城市化水平较低,导致现代服务业地区发展也不平衡,服务贸易的地区分布过于集中,出现东强西弱的现象。东部沿海地区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在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行业所占份额较大,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虽然有所发展,但规模较小,所占份额仍然很小。同时服务贸易收支也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和广东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

2对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关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使得中国服务贸易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2.1加快我国服务贸易的产业结构调整

现阶段,中国服务贸易总体水平落后,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中国第三产业规模和比重较小,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且服务部门、种类和设施尚不健全。为此,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有影响的战略产业与行业。要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科技、会议等行业,从而带动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2积极稳妥地加大服务贸易的开放力度

有研究表明,政府管制总体上是不利于竞争的,政府管制对竞争行业的影响更为显著,加大国内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力度,改革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不高的状况,按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质量,逐步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有利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可以吸引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增强创新动力,改变我国服务业发展落后的现状,最终将有利于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2.3加快服务贸易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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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贸易的涵义

生产贸易是指所有生产业进出口的总称。从一定意义上来看,生产贸易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产品服务,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部门细化出来的新兴产业。生产贸易介于消费业与制造业之间。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参与世界分工的增多,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数量及金额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还没有体现出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生产贸易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生产贸易发展迅速,现已成为增长幅度最快、吸纳劳动就业最多的行业之一。

从总体上来讲,我国生产贸易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本身就具有良好的制造业基础,我国的制造业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再加上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现代科技的进步,这就为我国生产贸易增添了科技因素,这必将推动我国生产贸易的国际市场需求。未来,我国生产贸易的比重将会继续攀升。尽管我们对我国生产贸易的发展持乐观态度,但就现阶段而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实际还比较滞后,这与我国高速的经济发展态势还不相适应。

(二)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迅速,但是我们更应该注意到,当前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资金短缺问题。在实际的生产贸易中,融资渠道单一、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是其重要的制约因素,而且尽管我国政府大力支持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但是还没有真正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实际支持。

二是相关专业人才匮乏。生产业是建立在一定的技术和知识基础之上的产业,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健康长远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它需要的是既懂得生产贸易相关知识又懂得国际市场规则的全面人才,但我国国际生产业起步较晚,各大院校以及人才培训机构对这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也不多,导致我国国内生产贸易专业人才较为匮乏。

三是分散化发展影响综合竞争实力。我国国内生产贸易企业大多是各自为战,甚至彼此之间形成直接竞争关系,这实际上在无形之中削弱了整体对外竞争实力,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必将由分散化走向集群化。

三、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对策分析

积极发展国际生产贸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快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进步,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积极开辟服务贸易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难题

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此,我们必须积极开辟多种有效的服务贸易融资渠道,真正解决资金难题。

具体说来,一是要充分发挥股票、债券、项目融资等资金筹集的积极作用,积极扩宽融资渠道;二是要积极寻求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生产贸易企业要努力寻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入,金融机构也要积极开发与生产贸易企业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实现两者的互赢;三是要积极寻求各民间资本以及国外资本的支持。我们要尽快的打破行业垄断现象,鼓励民间资本、国外资本以独资、合资等形式进入到生产贸易行业中来,早日实现生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总之,只要是能够为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提供有效资金支持的,我们都应该合理利用起来。

(二)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为其发展提供保障

政府的支持是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的有效保障,政府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硬性规章来加强对生产业的引导、规划和管理,从而为国际生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此外,政府还可对具有市场潜力的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减免部分税收等政策优惠,吸引更多的经济实力强的相关企业进入到这个行业中来,进而推动我国生产业的健康快速稳步发展。

(三)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人才队伍的建设对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建立多层次的生产业人才培育体系,与各大高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联合起来,共同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之路。

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就是要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技术和管理型人才,尤其是具有生产贸易发展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同时建立起产学研相结合的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各高等院校以及社会性人才培养机构开设国际生产贸易方面的专业课程,高校为生产贸易企业提供可以应用的专业性人才,而生产贸易企业也解决了高校学生的就业问题。此外,生产企业还应积极加强对现有职工的培训学习,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活动,包括生产贸易的最新前沿动态、生产贸易的职业道德、生产贸易的专业理论知识等等,全面提升国际生产贸易企业职工的综合素质,为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四)大力发展集群贸易,以提高国际竞争力

当前,我国国际生产性贸易的发展还比较分散,从长远来看,过于分散化的企业布局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因此,集群性发展是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发展的必然趋势。

就我国现阶段而言,集聚性发展是生产贸易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我国国际生产贸易应依托现代化信息和交通枢纽,以农业和制造业为基础,将相关的专业服务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集中在一起,积极倡导集群式发展,以其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带动生产业的整体发展,提高生产业的整体实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快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发展是增强我国国际经济竞争实力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此,我国应科学制定生产贸易发展规划,积极开辟服务贸易融资渠道,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起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大力发展集群贸易,以促进我国国际生产贸易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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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1月11日

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产生贸易摩擦问题的原因有多种,总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国贸易保护凸显,虽然世界各国经济在不断发展,然而由于经济发展压力的增大,各国的经济发展趋势不容乐观,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经济利益,各国采取了一定的贸易保护手段,由于这些贸易保护条款的存在,导致了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贸易摩擦问题随之产生;二是一些利益集团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际贸易保护手段的产生,在各个国家中,都存在一些大的利益集团、行业协会等组织,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推动力国家贸易保护相关政策的产生,导致了各国之间所存在的贸易分歧不仅无法消除,反而越来越严重,贸易摩擦问题逐渐恶化;三是世界范围内各国经济发展失衡,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相差很大,在看似公平的交易中,实际上是某些国家获取了利益而其他国家利益受损,也使国际贸易问题进一步激化。

针对这些产生国际贸易问题的原因,我国政府必须发挥自身的职能,制定一定的政策来消除贸易摩擦,促进我国与国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并且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然而,由于我国政府职能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或者由于政府本身存在的问题而导致了国际贸易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必须认识到自身在处理国际贸易摩擦中存在的缺陷,并且及时制定相应的策略,才能够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合作,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

一、我国政府在国际贸易摩擦中行使职能时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际地位的提高,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就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对国际贸易问题进行管理,我国的国际贸易管理体制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在这种条件之下,我国的社会经济得以快速发展,国际贸易也能够更为顺利地进行,然而与世界上的国际贸易管理体制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未能建立完善的贸易促进体系。现如今,我国的贸易促进体系虽然已经建立起来,然而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因此该体系与一些发达国家还难以相提并论。发达国家的贸易促进体系,不仅包含了对于各种交易项目的阐述、规定,更是使国家与国外团体进行交易时能够灵活地选择合适的管理方案,国家能够为一些中小型企业的国际贸易提供一定的资金、政策上的支持,对企业的发展有极大的帮助,国际贸易安全得到更大的保障。然而,我国的贸易促进体系却依旧存在很多的漏洞,如贸易促进体系中的主体不够明确、管理体系中各个部门的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办事效率低下、不同部门各自为政而不肯相互配合、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等。贸易促进体系中的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政府职能难以很好地发挥,在解决国际贸易摩擦问题上难有令人满意的表现。

(二)信息服务不能满足贸易中的需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信息服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信息服务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职能,在国际贸易中起到更大的作用。我国政府为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没有统一的信息服务管理部门,企业从政府方面所得到的信息比较分散,不够集中也不够完整;二是政府为企业提供的信息一般都还未经过加工和整理,只是将一些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信息直接传达给企业,企业只能根据自身所需进行筛选,在信息的处理过程中,就浪费了大量的时间、资金和人力资源;三是政府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支持信息体系的建设,政府在信息服务方面未能实现电子化和数字化,降低了信息传递速度、真实度。政府信息服务质量低下,不利于企业向着有利于国际贸易的方向发展,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国际贸易摩擦问题。

(三)缺乏强有力的贸易支持手段。在一些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较为先进的贸易支持手段,并且能够根据不同的贸易采取灵活的管理手段,国家不仅仅能够为企业的国际贸易行为提供出口补贴等直接的支持方法,还能够针对一些中小型企业制定一些相关的扶持政策,从根本上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出口贸易。然而,我国对于国际贸易的支持手段还比较单一,并且支持力度较小,对于国际贸易的支持方式通常是出口贴息、补贴等,却依旧未能形成良好的国际贸易支持政策,企业虽然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一些直接的资金支持,但由于缺乏政策的保障,依旧是动力不足,与我国经济走向世界的要求不相符,在国际贸易中总是遇到各种问题,贸易摩擦不断。

二、我国政府在管理国际贸易摩擦中行使职能的策略

(一)建立有效的国际贸易摩擦预防机制。国际贸易摩擦预防机制,指的是政府、企业、各行业协会针对国际贸易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作出准备,采取一定的手段来预防国际贸易摩擦。一方面政府应当对国际贸易中所涉及到的进行监控,维持好国际贸易的节奏,并且对可能产生的贸易问题作出预测,将对国际贸易管理中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传达给行业相关协会与企业;另一方面相关行业协会则是要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地与政府进行配合,将贸易中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反馈;除此之外,政府应当及时了解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明晰国际贸易摩擦的动态,为行业相关协会和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建立有效的国际贸易摩擦快速反应机制。国际贸易摩擦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就是要在贸易摩擦发生时,针对其具体情况,由国家政府部门、相关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联合制定的一些贸易摩擦处理措施,将贸易摩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尽量地降低,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政府首先应当积极地退出反对倾销、反对补贴的应诉政策,通过与国外相关机构的沟通,利用自身的地位和优势,做好贸易摩擦问题的处理工作;其次,针对与其他国家贸易中遇到的技术性贸易摩擦,则要采取更为灵活的应对机制,既要能够制定一系列系统性的交易标准体系,防止其他国家挑起争端,还要能够制定相应的措施,推动国际贸易的继续进行。

(三)建立有效的国际贸易摩擦协商解决机制。国际贸易摩擦问题的最佳解决方式,就是能够通过双方的协商,来达成协议,以此来解决摩擦问题。有效国际贸易摩擦协商机制,不仅能够维护好我国的经济利益,更能够体现我国的良好外交手段,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地位和综合国力。贸易协商解决机制的标准之一就是要能够找到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使双方能够同时为了维护自己国家利益而做出正面回应;标准之二就是要将政府的职能进行相应的调整,使该机制符合国际统一的经济贸易标准,在协商中更具发言权;标准之三就是要能够利用利益集团的力量,在解决贸易摩擦的基础上,使其能够为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而做出努力。

(四)转变政府贸易管理理念,合理行使政府职能。在处理国际贸易摩擦问题中,我国政府的职能一方面是要保证国际贸易摩擦相关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则是要保证该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保证国际上各个国家及国内各个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的公平性,使国际贸易能够公平地进行、稳定地发展。这就要求我国的政府应当转变自身的贸易管理理念,从原本的管制转变向服务。政府需将一些贸易相关的权利赋予企业,让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涉作用,同时,还要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些必要的政策、资金、信息等各个方面的服务,为企业的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五)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依法处理国际贸易摩擦。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对于贸易的管理自然也离不开合理的法律法规的支撑。一方面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市场能够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获得更大的发展活力,使企业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做到执法的透明性、公正性,在对市场经济、贸易交流的管理中体现政府的职能。另外,政府还应当鼓励各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规律之下,发展得更为强大,从而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也就能够使我国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中,更好地处理国际贸易摩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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