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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结构的概念及传统产业分类
三次产业分类理论是新西兰经济学家费夏在20世纪40年代首次提出的,他根据不同的属性作为产业结构划分的依据。第一次产业是指农林渔等直接生产于自然资源的产业;第二次产业为加工取自于自然资源的生产物的加工业;第三次产业是于有形物质财富生产活动之上的无形财富的服务业。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了巨大变化,三次产业分类理论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在:首先,社会分工的多样化和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产业范围逐渐扩大,使产业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新形式和新内容。三产业划分法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其次,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制定适合经济增长的政策,三次产业分类理论难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要求。
二、层次产业结构的提出
产业结构理论的作用是分析和掌握国民经济各产业发展的状况,判断国民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趋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依据。所以,产业结构的划分,离不开国民经济的结构。
准确地把握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就要分析各产业的发展状况,按各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比重来划分产业,准确把握国民经济发展现状和全貌。不仅要考察各产业对国民经济中数量上的贡献,还要考察各产业增长的质量。为此,我们将产业在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和产业所创造产值中的附加值作为划分标准,来对民国经济各产业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法如下:
基础产业。指在GNP(GDP)中所占比重大,但产品的平均利润率较低的产业,归纳为基础产业,主要包括为居民提供生活保障和为厂商提供生产保障的产业。其特点是生活必需品和生产必需品,利润率低,为其他产业提供生产和服务支持。
支柱产业。指在GNP(GDP)中所占比重较大,产品的平均利润率相当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产业,为支柱产业。主要包括附加值较高的加工业和一些传统服务业。其特点是产值大,是国民经济主要组成部分。产品利润率相对较高,它决定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质量。
尖端产业。指在GDP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产品附加值高,引导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产业。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尖端产业的特点是,产值小附加值大、发展前景广阔,代表国民经济结构发展方向和趋势,引导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三、产业结构的优化
按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尖端产业来划分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可以清晰地显示国民经济结构。显然,基础产业是满足经济系统的基本消费需求和基本生产需求的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柱产业是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和生产不断发展需要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反映着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产业。尖端产业主要是新兴产业,规模较小,但发民迅速,其产业内部的变动,会引导和带动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结构的变化。
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依赖于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将产业结构调整到与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结构,我们称之为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主要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进行调整。
从产业结构数量方向来考察,三个层次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要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基础产业是主要的和基本的需求,发展基础产业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其次才是支柱产业和尖端产业。其产业结构呈逐渐减少的“金字塔”型。对于中等发达国家来说,国民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尖端产业作为辅助的两级支持主导产业的发展。产业结构呈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体”型。发达国家则以尖端产业为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支柱产业作为基础的产业结构。呈现逐渐增加的“倒金字塔”型的产业结构。图1、图2、图3显示这3种产业结构的形状。
从产业结构的质量上分析,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国民经济以劳动密集型生产为主,基础产业便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重点,并适当发展支柱产业,产业结构调整则是由基础产业逐渐向支柱产业过渡的方式,尖端产业则是完成这一结构调整的支持和辅助。对于中等发达国家来说,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国民经济以资金密集型生产为主,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就是产业结构内部的调整为主。支柱产业不断吸引尖端产业的新技术和产品,壮大支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发达国家来说,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则是在尖端产业的技术向支柱产业的扩散和转让方面,在开放经济系统中,则是完成技术输出和转让。
参考文献:
近几十年来,中国支持和鼓励境内企业通过境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发行上市,也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框架。作为新兴市场的中国想要深化改革金融市场,促进本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跨境证券发行与上市不能仅仅限于境内公司“走出去”,还应包括境外公司“走进来”。跨境上市活动双向化是中国进一步扩大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契机,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必然为之的举措。中国长期作为跨境上市资本输出国,其监管框架较为简单,较少涉及到境外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内容。若允许外国公司来华证券融资后,在利于我国提高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跨境上市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和监管方面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国家独立和独立行使监管权力使得各国资本市场法的割据状态,这些法律间的冲突或不协调已经成为制约企业跨境上市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才能促进资本市场开放有序、公平地进行。为此,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方式来解决资本市场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冲突问题。这不仅涉及到传统的国际私法规则方式,而且在确定准据法后涉及到实体法层面的调试。
一、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市场的关系分析
货币国际化需要一定规模的经济发展,需要建立有深度和开放性的金融市场同时要增大国际社会对该货币的信任。其中,金融市场的建设举足轻重。先前我国人民币国际化依赖于离岸金融重心建设的途径,离岸市场资金池规模局限导致人民币流动性不足,适时地开放境内金融市场,允许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为人民币创造回流途径,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重要的一步。
(一)人民币国际化为金融市场开放创造条件
2013年3月23日总理在瑞士发表的《携手迈向中瑞务实合作的新未来》的演讲中表示:“我们将坚持深化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稳步推进股票、债券、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促进人民币跨境适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市场可兑换,拓展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①自2009年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以来,人民币被广泛应用于外贸、旅游、投资和储蓄,我国与多个国家签订本币互换协议,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尼日利亚等国将之列为国家外汇储备之一,上海自贸区为允许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提供试验田也必将深化人民币国际化的程度。近十年来在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的成效为金融市场的开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扫清了一些技术障碍,符合我国金融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
(二)金融市场扩大开放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要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要依赖于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允许外国企业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可发展新的金融衍生品(如中国存托凭证)。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融资的单向性使得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规模受到限制,仅仅依靠发展人民币离岸中心的途径,没有建设人民币境内回流的渠道。亚洲开放银行(ADBI)研究院Barry Eichengreen 和Masahiro Kawai提出的人民币国际化较为稳妥的一条道路就是离岸金融市场只是作为人民币国际化开始的平台,并需要建立到岸金融中心②。允许外国公司来华融资正是此途径中重要的一步,可以实现我国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推动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深度。
(三)金融市场开放利于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国际化
目前,中国在促进资本项目自由化主要采取四管齐下的方法:放宽外国直接投资;扩大人民币贸易结算;发展离岸金融产品;推出人民币回笼在岸投资的新方法(如RQFII)。2014年10月份启动的“沪港通”也实现了在资本项目管制条件下跨境证券投资的双向开放。这些举措无疑都扩大了金融市场的开放,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然而在跨境证券发行上市方面我国只实现了单向开放,人民币国际化规模受到影响。开放境内资本市场允许外国企业来华融资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的需求。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对人民币国际化的深化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法律冲突
证券跨境发行与上市通常至少涉及到两个国家的法律:发行人属人法(发行人本国法)和公司上市地法(目标市场法),若跨境上市同时发生在多个国家时,则涉及到多个国家之间的法律,外国公司跨境上市就面临多个国家的证券法管辖,则会产生法律冲突。
(一)法律冲突的产生及表现
证券法的域外效力是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资本市场法强烈的属地性质要求其适用范围也应当包括对本国市场产生影响的外国交易参与者或者跨境证券交易活动③,针对本国资本市场上的证券发行或上市活动,各国立法机关均有权主张行使立法管辖权,在此情况下,执法管辖权虽然仍有地域性,但由于所涉主于境外或行为发生在境外,立法管辖权和司法管辖权就具有域外效力。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公司本国法及目标市场法的冲突,即属人法和属地法的冲突。具体而言,外国公司跨境上市所导致的法律管辖冲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外国公司在我国的证券行为,一种是外国公司在外国的证券行为。
外国公司在我国境内从事发行证券和上市交易时面临的是我国基于属地管辖权和外国基于属人管辖权两个国家的法律管辖。主体和行为不在一国时,对于证券行为行使属地管辖权依照“场地支配行为”而为,在外国公司的证券行为涉及到投资者个人时,对于熟人标准认定则是依据自然人的国籍或住所而定。这种情形则是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的冲突。另外一种情况,外国公司在外国从事的证券行为应当只由外国基于属地管辖权而管辖,但由于该行为可能给内国投资者或证券市场带来实质影响时,也会形成法律冲突的情形。此种情况可能存在多个属地管辖权的冲突以及多个属地管辖权与属人管辖权的冲突。而更多的是后者,美国Schoenbanum V.Firstbrook④一案可体现之。
(二)各国及国际上通常解决方法
欧盟及美国均采用单一立法的方式协调证券法律冲突。虽然欧盟在证券领域立法通过指令方式作出统一的规定,但各国之间的证券跨境上市所带来的法律冲突主要通过各个国国际私法予以解决。欧洲众多国家主要有单一法律适用原则和区别法律使用原则两种做法。单一法律适用原则主张整个涉外证券受单一实体法控制,如果将股票的问题割裂开来使用不同国家法律会带来很多麻烦,造成司法任务过重,使用这一做法的国家有前南斯拉夫;区别法律原则主张根据涉外证券的不同内容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如匈牙利。欧盟从法律适用及统一证券实体法方面着手解决影响欧盟市场一体化的法律冲突问题的努力从未停止过,但这些统一的实体法想要渗入到具有公法特性的证券法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现今国别冲突规则或统一冲突规则依然有其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美国一是通过单方面限制其证券域外适用来解决法律管辖冲突,二是通过国际私法规则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在实践中,美国采取合理原则来限制其司法管辖权的方式限制证券法的域外效力,外国发行人对美国投资者无实际损害,则不应行使管辖权。另外,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将涉外证券的法律适用分别列于第九章财产和第十三章商业公司中。把证券体现的权利、政权转让规定于财产篇章,把股票持有人的股东地位、义务规定于商业公司篇章中,分别详细地对证券性质、证券交易、证券服务合同、信息披露欺诈侵权等方面的法律适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目前解决外国公司跨境上市的法律冲突方面的国际立法十分有限,在实体法方面主要体现在IOSCO的一系列关于协调信息披露标准的规则,准据法方面的主要成果是国际海牙司法协会2006年的《关于间接持有证券的若干权益的法律适用公约》,该公约主张的法律适用首先通过意思自治来选择,但要受到营业地的限制。
反观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跨境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勉强涉及到证券方面的只有第39条关于有价证券的规定,对于证券性质、证券交易、证券服务合同、证券欺诈等基本内容不见踪影。在适用法上的缺失无疑给跨境证券发行与上市的法律适用增加了不确定性,不能为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提供一个稳健的法律环境。
三、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实体法问题
(一)《证券法》缺乏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2条第1款和《公司法》第2条的规定来看,在我国境内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公司,必须是根据公司法在境内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规定构成了外国公司来我国证券市场融资的根本法律障碍。且在《证券法》第238条规定的跨境发行或上市证券是单向性的,只有“走出去”,没有“引进来”,对于外国企业到境内发行上市的法律制度依然是个空白。《证券法》对于证券的定义规定过窄,使得证券市场双边开放后产生新的金融衍生产品时无相应法律调整的窘状。另外,在《公司法》上也没有关于外国公司法律地位的完善制度,这无疑造成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无法可依。证券市场的国际化须法制先行,对跨境证券持有结构、跨境股东权利行使机制和跨境证券争议解决机制等问题均要有所规定。
(二)双边监管合作中的法律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在证券市场开放方面,我国以往均属于跨境上市资源的输出国,所构建的监管法律框架也以此为主,未以保护境外投资者利益为宗旨,对于外国公司来华融资的监管前所未有,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且作为跨境上市资源输入国,应当以境内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为依归,这需要借鉴发达市场的先进经验,对现有的双边监管框架进行一定的拓展和修改,以适应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带来的监管新问题。我国《证券法》几次修改主要依然采取了分业监管的模式,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各司其职,但是一方面我国国内经营逐渐呈现混业经营格局,这对三大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混业经营也已成为全球化趋势,在跨国综合性金融集团进入我国证券市场时,在东道国监管与母国监管之间进行双边合作,对我国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对于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在进行双边监管合作过程中如何避免监管重叠和防范监管漏洞,避免出现相互制约的局面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监管重叠造成监管权限混乱并且加重了发行人的负担,而监管漏洞则导致市场套利行为易发,在双边监管合作中均应避免之。
另外,我国双边监管合作的主要方式――双边谅解备忘录也存在内容过于粗糙,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使之无法得到充分利用,而其他的监管方式在我国也有待深度发展,若证券市场进一步开放,现有的双边合作法律框架并不足以应对可能产生的新的法律问题,需完善之。
(三)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法律体制的基石,贯穿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整个过程,是保护投资者的一把利剑。目前欧美各国的首次信息披露制度上基本趋同,这是由于他们均基本采用了IOSCO的《外国发行人跨境发行与首次上市的国际披露标准》的十大原则的内容,其中各国国内规定有别的一般是关于会计准则的要求,而一些如财务信息、公司信息、关联交易等方面要求一般大同小异。我国关于境内企业发行上市阶段也制定了各种相应的信息披露准则,但对披露内容与欧美等发达证券市场的做法有较大的不同。例如,美国SEC的20-F表格详细规定了所需披露的内容,内容制作要参照S-K条例的规则。在涉及到外国公司跨境上市时,还特别要求披露在第一上市地国或其母国有关法律或监管机构规则的变化的信息。我国对于境内企业披露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化,对于外国公司的披露义务是实行双轨制,对其要求比国内公司更高,更为详尽,亦或是一体化,对国内外公司实行同样的信息披露制度?双轨制对国外公司披露制度要求过高会否影响其进入我国证券市场融资的积极性?若一体化时,外国公司在母国和东道国规定的披露义务大相庭径时应当如何协调?这对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要求。
四、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法律协调
(一)法律适用制度的选择
对于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活动,我国法律理所当然是基于属地原则对此进行规制,而证券交易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外,对我国境内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下,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则取决于我国证券法律是否具有域外效力。各国对于跨境证券监管的普遍做法是强化单边立法下的国际监管协调,我国也必须从立法层面强调我国证券法律的域外效力,才能为我国与他国的证券法律冲突寻求法律适用。而构建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相关法律制度时,对于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应当考虑在内,通过冲突规范,对股东权利、股份交易、信息披露责任和要约收购等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例如在因证券信息欺诈所带来的侵权问题上,可充分应用侵权自体法的基础上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外国企业的证券侵权行为发生在内国的适用中国法;其侵权行为发生在外国,但损害结果发生在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等。
(二)实体制度的安排
1. 《证券法》的修改
在实践中,我国可以采取从阶段性立法到全面立法发展的方式,首先在试点区域允许外国公司来华发行和上市证券,边实践边累积经验,发现问题,逐步推广到全面立法的阶段。在全面立法阶段,势必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使得外国公司来华融资有法可依。首先,对“证券”定义进行扩展,以适用未来产生更多的创新衍生证券产品时均可将之纳入到证券法的规制范围内。其次,可以在《证券法》第238条增加第二款:“境外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内发行证券或将其证券在境内上市交易的,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的规定批准。”这样一来,授权国务院对此进行规制,通过更为具体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对不同法律形态的跨境证券进行不同的规制和监管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法律制度。再次,对一些重要制度如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见下文。
2. 信息披露制度
IOSCO已经公布了一些列的最佳实践准则(Best Practice Standards)以促进跨境证券发行披露标准的统一,欧盟和美国大量采纳IOSCO提出的披露要求时也保有自己国内立法的不同。例如,欧盟对公司基本情况和治理情况披露的要求,但美国则对之没有要求。另外,一些国家出于竞争考虑,产生标准“竞相追底(race to bottom)”的现象,我国在证券市场开放时不能出于竞争的需要放松信息披露的的要求,可以在参考IOSCO的国际通行做法的同时,对外国公司制定较之国内公司更为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在《证券法》中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这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与国际接轨,同时也利于保护国内的投资者的利益。
3. 双边监管合作
从国内监管层面来看,我国要适应实践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协调好三大金融监管机构的权限及合作,克服因监管混乱而带来的金融环境的不稳定,同时要加强完善内部监管制度,提高自律机构的监管权力,使政府与自律机构相协调。在国际层面,要加强与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国际金融资质机构的合作,加强彼此间信息流动,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现有的双边证券合作达成的法律文件进行重新审视,完善该合作法律框架,对双边证券监管合作发展更深层次的内容,如应对危机的监管合作等。同时,要加强双边监管法律文件的可操作性,协调配置监管权力,促使监管有效性和合理性。
五、结语
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是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产生的事物,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国际化的必然要求,促进资本市场国际化需制度先行,外国公司来华证券融资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本文的研究只是冰山一角,只是对法律适用和主要的法律制度如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合作等方面进行研究,但这也正是外国公司来华上市所面临的基础性的法律问题。扫清外国公司来华上市的法律障碍,才能充分发挥这一活动对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积极作用,深化人民币国际化,迎合市场需要的同时,也保证金融市场的公平有序,保证投资者的信心。(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2014年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创新课题: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外国公司来华发行与上市证券的法律协调问题(项目编号:2014S0504)。本文系结项成果。
参考文献:
[1]Barry Eichengreen,Masahiro Kawai:Issues for Renminbi Internationalization:An Overview,ADBI working Paper Series,No.454,Jan.2014.
[2]Dr Jing Bian:The Develop of Offshore Renminbi,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and Regulation ,J.I.B.L.R.2015,30(1).
[3]韩龙:《试验区能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资本项目开放的有效试验吗》[J],《上海财经政大学学报》,2014年8月
[4]韩骏:《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我国股票市场对方开放的战略涉及》[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5]李永森:《资本市场开放路线图》[J],金融业对外开放,2014年第14期。
注解:
①
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18号《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和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由国家供应统销价口粮口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救济的优抚、救济对象,从1991年5月1日起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范围及金额见附表。因补偿而增加的经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分别负担。具体分担办法,市级单位增加的支出由市财政负担,区县级单位增加的支出如何负担由市财政局与区县财政局另行商定。
2010年第一季度,世界经济在复苏的轨道上加速运行。美国经济的各项总量、结构指标和先行指标都出现明显好转,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升,失业率也开始缓慢下降;欧元区经济则在主权债务危机的扰动下奋力前行,宏观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逐步提升,通货膨胀保持在低位运行;日本经济复苏的势头强劲,自2008年第2季度以来首现正增长,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态都出现明显改善,通货紧缩的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我国宏观经济进入高速恢复期,相较于2009年第一季度的“谷底”,经济增长出现了补偿性反弹,增速高达11.9%,但经济内部的结构性矛盾凸显,经济稳定增长、发展模式转变和通货膨胀预期控制的复合性困难增加。世界经济初步形成了以美国为顶端,以中、欧、日为支柱的“方锥体”格局,人民币汇率问题成为新格局下各方利益调整的纠结点。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稳定,财政政策需要从总量扩张、快速拉动的方向上回调,强调中长期调控,重视政策效益毕业论文怎么写,借助市场力量的战略性调控框架应得到重视和实践。
一、世界经济“方锥体”格局的形成与人民币汇率问题
随着国际经济的加速复苏,后危机时期的世界经济格局也逐步清晰。美国作为全球经济、技术和国际机制协调的第一大国仍然是新格局的主导国,中国、欧盟、日本成为新格局的重要支柱,世界经济由传统的美、欧、日“大三角”转化为4个相互联接、相互影响的“大三角”。新格局下,国际经济政策的角力由单纯的国与国互动转变为集团间利益的调整,由单纯的实力对决转化为国际机制与国家利益的协调,人民币汇率问题在这一格局下被放大和扭曲,成为国际金融危机恢复期各方利益的纠结点。
(一)世界经济“方锥体”格局的基本形态和内在机制
尽管国际金融危机对发达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带来了重大打击,但从经济规模、技术能力和国际经济规则和机制的控制能力看,美国、欧盟和日本仍然是全球经济最重要的驱动力量(见表1所示)。中国经济率先渡过危机的“拐点”,为国际经济形势的稳定和国际贸易秩序的有效恢复提供了重要支撑,并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快速上升,成为后危机时期世界经济新格局的重要一环。
表1 2009年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经济规模统计 单位:亿美元
国家
经济规模
国家
经济规模
国家
经济规模
美国
142587
日本
50730
中国
49093
德国
33576
法国
26798
英国
21980
意大利
20900
巴西
14820
西班牙
14661
加拿大
13190
印度
12430
俄罗斯
12282
澳大利亚
9200
墨西哥
8663
韩国
8003
荷兰
7942
土耳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逐步走向强盛,我们的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都保持在9%左右,我们国家现在的经济实力已经和解放初期不可同日而语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物质财富的增加,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实践证明,中国经济的逐步强盛,就是坚持正确的经济发展道路的结果。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来说,我们的经济还处在发展的过程之中,我们的国民经济还不够强大,我们国家还需要大力发展国民经济。
一、国民经济各产业和行业的协调发展
国民经济这个范畴,包括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如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第二产业中的工业、第三产业中的商业、交通运输业等。在不同的产业部门内部又分为许多行业,如农业中的饲养业、林业、种植业;工业部门的钢铁、机械制造工业等;商业中的批发、零售业等。各个行业之间相互联系,形成国民经济的有机统一体。
1.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的规律国民经济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如果国民经济的发展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那么它的发展就会遇到波动与障碍。国民经济运行的规律性,主要体现在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上。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就是各个产业、各个行业、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都能相互提供所需要的各种原料、材料,同时又能把生产出的大量产品顺利地销售出去,既要满足各生产企业对生产资料的需要,又要同时满足城乡居民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形成第一、二、三产业之间发展的合理结构,以及各产业内部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从而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优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国民经济协调发展问题。
农业的发展是保障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农业生产的产品除了农村居民自用部分外,还要提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需要,向部分工业企业提供充足的粮食、禽畜等产品作原料。另外,工业生产的产品,还要有一部分用来满足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需要,对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和发展速度起着重要作用。
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要能满足工业再生产和城乡居民对生活消费用品的需要。在工业内部各行业和各企业之间,生产的各种劳动资料和各种不同性能的零部件及各种原材料,要能相互满足需要,工业的各行业和各企业的生产才能协调地发展。除农业、工业之外的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商业等行业,也在国民经济的物质生产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交通运输业,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产品要经过运输,才能从生产地运到销售地,运输业如果发展不够,就会有一些产品运输不出去而无法销售,会制约生产的发展,所以运输业是和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联系在一起的,也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国民经济各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内部是相互联系的,需要相互的协调发展,才能促使国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所谓结构合理,就是它们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它们之间比例关系协调的具体表现,即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相互满足需要,形成资源的合理配置,如果某一种数量的商品不能满足购买者需要,它们的价格不仅会上涨,甚至购买不到,这就会影响购买者的生产;如果某一种类的产品生产过多,大量被积压,这又会造成物资和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力的大量浪费,这两种情况,都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损失。为了能使经济结构在发展过程中经常处于合比例的状态,国家还必须加强宏观调控,处理好各产业及其内部之间的比例关系。
2.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总量及其增长速度处于国际前列。然而,在这种高速增长的背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各产业之间的比例不尽合理,有些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落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只有对产业结构问题进行战略性调整,同时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集约型转变与全面发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并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持久性。
一、循环-低碳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析
我国在30多年改革开放的洗礼中,包括石化、电力、钢铁、建筑等在内的行业,消耗大量的能源和资源,并排放出大量的碳污染物,给环境和资源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逐渐进入人们的实现,属于当前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但这两种经济发展模式,目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尚不稳固,具体现状如下:
(1)亟待突破传统经济的桎梏。循环-低碳经济从理念到模式,除了致力于保持和提升国民经济的效益,而且要求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些指标与国民经济对资源、环境的保护要求可以说是如出一辙的。目前国家对循环-低碳经济的发展态度已基本趋向于积极明确,但由于这种经济发展模式,需要相关行业投入更为先进的发展技术,以及耗费更高的成本去治理行业生产可能带来的污染,使得习惯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企业颇为抵触,只能依靠逐渐增大的财政投入,但实际成效并不乐观。
(2)制度改革与完善势在必行。循环-低碳经济的实行,需要借助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和战略规划等,但实际上除了2009年1月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之外,以及零散的地方性发展战略外,其他政策性制度并不完善,譬如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未能进行环境污染在源头、事前、事中的统一规划,所设置的目标过于宽泛和笼统,同时没有建立起循环-低碳经济的财税体系和生产消费体系,甚至存在体系之间互相制约的情况,从侧面要求尽快改革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这也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3)要求提高经济主体的动力。经济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这些主体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刚刚跨过计划经济的羁绊,处于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很多行业并没有考虑到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意义,而国家在经济主体节能生产、技术改进、可再生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并不到位,高成本的循环-低碳经济技术,很多经济主体即便认同,面对技术的高成本,也会逐渐失去支持和认同的动力,使得循环-低碳经济仍然无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仅仅体现在少部分的高端行业中。
二、基于国民经济视角发展循环-低碳经济的发展建议
基于循环-低碳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为进一步提高循环-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平,我们需要分别从各个层面研讨相关的发展方法。笔者结合相关的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发展建议:
(一)制定相关国家战略
在我国的基本国策中,已经提出了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发展形式,因此可在这些国策的基础上,将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理念,融入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计划当中,罗列出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的资源问题和环境问题,并以任务的形式下达到地方,以促使地方重视各行业碳排放、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关系。
(二)调整相关行业结构
循环-低碳经济贯穿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产业链中,其中工业、现代服务业、农业的行业结构需要进行重新调整。首先是工业结构调整,主要原因是工业的能源消耗总量,在国民经济占有78%的比例,其中电力、建筑、冶金、化工、石油、石化所占比例就超过了一半以上,这种高强度的能耗,伴随着居高不下的碳排放量,因此出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目的,应对工业结构进行升级优化,引入高新技术和先进的装备,譬如产业的信息化发展,以及加快工业园区的统一规划建设,形成集中型的产业结构布局,便于循环-低碳技术的一次性到位。其次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的借鉴,该行业属于典型的低碳产业,包括物流、旅游、出版、科学研究、教育等行业,但在GDP所占比例却高达60%-70%,因此与其他产业的结构比例,应该将该行业作为重点来抓,并将相关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经验,融入到其他高耗能和高污染的行业当中。再次是低碳农业的发展,主要针对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问题,走有机生态农业的路线,譬如推广太阳能和物质能开发等。
(三)建设技术创新体系
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制定依据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2008年美国金融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都受到冲击,我国作为设界经济主体之一,制造业加工业领域和出口行业遭受的冲击最明显,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下行发展。在出口贸易额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我国急需要增加内部需求,防止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因此我国将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我国财政预算赤字,国家在社会分配中所占比重增加,国家利用财政支出调控国民经济稳健增长,为国民经济的运行注入新的活力。中央经济会议决定实施以“增支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国民经济各基础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国家财政支出作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金融政策走向适度宽松的目的也是防止经济下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金融政策的宽松主要表现在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将资本更多的引导向市场进行投资,充分激发资本的盈利能力,为国民经济创造更多的效益和价值。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的制造业和重工业,国家都给予税收政策照顾,作为行业度过暖冬期的保障。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金融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稳步提高,通货膨胀率逐渐下跌至2.53%,国民经济运行在正常区间内,为我国政治独立与民生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我国总体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就是依据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现状制定的,对国民经济运行不稳定的因素进行调整,提高国民经济抗风险的能力,在正常的经济运行轨道中平稳发展。
2.增发长期建设国愤,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国债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是收益最稳定的金融债券,国债高于同期定期储蓄的收益率是吸引资本投资的重点,国家通过增发长期建设国偾,将社会的流动资金收回财政重新社会分配,建设国债用于建设国家基础设施,例如建设桥梁,修建道路,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历金融危机时,提出了以工代赈的财政计划并取得巨大成功,我国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国债建设支出,振兴我国的建筑行业,以钢铁冶炼建筑原料为行业开端,到建筑承包个体,提供社会劳动岗位,最终工人可以获得劳动报酬,便利的交通能够促进E域经济协调发展,基础建设获得的经济收益用来支付国偾的利息支出,社会资本在国家调控下创造经济价值,提高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同时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事业,固定资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电力建设都会在不同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引导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增长。社会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是稳定资本流动的金融措施,有效防止我国资本向外流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能够起到稳定社会经济资本的作用,在经济萧条时期,适当降低资本的流动性,增加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对经济复苏和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
3调整税收政策,刺激需求增长
税收政策的调整重点放在降低中小企业所得税方面。税收是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再分配的主要途径,税收税率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但是国家社会流动资本减少,社会总需求降低,在出口贸易额持续走低的实际国情中,我国急需扩大内部需求,用国内的需求能力拉动经济发展,因此要扩大社会总需求,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来实现增大社会总需求。社会需求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
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中小企业的纳税支出,这一部分资本就可以作为社会需求计入国内总需求,有需求才会有市场,企业对外招聘可以解决国民经济中的就业问题,企业进行投资能够直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国家通过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税收政策做出不同的调整,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要求,对存在经济泡沫的行业提高税收税率,放缓行业发展,减少经济泡沫释放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性。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的总体目标是增加社会剩余资本,扩大社会总需求,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创建宽松的经济复苏环境。
4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改善居民消费心理预期
居民收入的调控是加大内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居民消费支出在社会总需求中所占比重较大,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较高的国家,居民进行储蓄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我国现在贫富差距较大,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有一定差距,其二是我国居民的储蓄心理,习惯为将来做准备储蓄,而居民消费对国民经济有重要的拉动作用,因此针对以上问题的两个形成原因,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差距缩小有利于提高居民的人均收入,收入提高的同时改善居民的消费心理预期,很明显可以增加消费需求,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意义重大。
居民消费心理预期由社会保障体制、消费习惯、生活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国民经济应当把社会保障计划纳入其中,医疗养老等社保水平提高,解决居民生活的后顾之忧,能够刺激当下消费,国外先进完善的信用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要培养民众适当的超前消费的观念,生活观念由温饱向享受转变,能够增加享受型资料的消费。以收入政策调整为基础和核心,辅助改善居民的消费心理预期,共同增加消费支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
5支持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利率市场化建设
利率政策是金融三大政策之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到关键阶段,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存款利率基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奉在规定范围内浮动,各大商业银行利率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银行利率的变化紧随市场利率的脚步。利率是经济的基本组成因素之一,能够影响经济生活的每个细节,利率直接反映市场经济中资本的供求关系,并通过自身的调整和运动反作用于资本供求关系,平衡资本供求矛盾。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之后,各大商业银行拥有利率定价权利,资本的流动性增强,商业银行的利率差收窄,储蓄利率收益走高,贷款利率更加优惠,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国民经济战略调整的重要内容,调整利率这一基础因素,能够影响到国民经济运行全局,利率市场化紧随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步骤调整,国民经济战略根据运行的实际问题阶段性做出调整,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能够有效调节和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仅仅是国民经济战略调整的开端,紧随其后汇率政策、金融衍生产品都会进行创新性改革,以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一、新时期下我国房地产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
首先,房地产经济是我国经济 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由于房地产业所提供的房地产品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是社会本文由收集整理经济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要素,因此可以说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房子,也即离不开房地产;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开展活动也离不开房地产。因而房地产业的发展总要超前于其他产业的发展。房地产的投资开发又会引发对其它许多行业的需求,对相关产业产生程度不同的带动作用。因此可以说,房地产业还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其次,房地产业应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的某个阶段能对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起着导向性和带动性作用,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产业,往往这些产业都会成为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最后,房地产业还应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是不相 同的,支柱产业是指少数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产业,主导产业着重强调的是产业的带动作用和扩散作用,而支柱产业强调的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和份额。
二、新时期下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现状
1.房地产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过去的几年,是房地产经济快速发展的几年,房地产行业在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房地产行业作为涉及范围广。关联性高的行业,在行业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带动了家电、装修、建筑、金融等行业的发展,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从而推动了经济的持续增长。
2.房地产经济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与质量。住房问题一直是关系着人们生存的重大问题,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行业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与水平方面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住房问题是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积极地推动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满足人们的生活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3.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健全。虽然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很快,但是,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很不健全,很多大型城市存在房产泡沫现象。房价大幅上涨,与人们的生活水平严重不符,不利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生活质量的改善。另一方面就是,房地产经济的巨额利润,使得大量的企业纷纷进入,冲击着并不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使得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健全、不合理。
4.房价上涨幅度大。近几年,房价大幅上涨,尤其是几个大城市,房价更是出现了不合理的增幅,还有就是房地产的供需存在很大的问题,高端住房供给较大,商品房出现供不应求额的现象,保障性住房却供应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利于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高,房价的大幅上涨,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使得房地产的发展很不合理。
三、新时期下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趋向
房地产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促进因素,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不仅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未来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是一大趋势。
1.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虽然现阶段,我国的房地产经济处于发展的瓶颈期,但是,总体上来说,我国的房地产经济还处于比较繁荣的发展阶段,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上升的时期,因此,未来的发展,市场的调节作用 一定会体现出来,再加上国家政策的调整与积极有效地引导房地产经济在改善人民生活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仍然起着巨大的作用。
2.房价将会日趋稳定。过去几年,房价增长很快,不仅对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影响,还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房价是与国民经济成正向发展的关系的,只要国民经济可以保持稳定的增长,政府的调控措施得当,那么,房价便不会出现加大的波动,近几个月的房价环比下降正是很好的印证了这一观点,因此,未来的房价必会日趋稳定。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2. 016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2- 0022- 02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市场对于金融改革的需求逐渐呈现出更多的需求。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已经逐渐进入了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内和国际的经济环境之中存在一定的不稳定以及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当前中国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应该要注重国民经济转型与相关的控制金融风险、稳定经济增长、防止严重的通胀等相互结合。所以,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要逐步对当前国家金融的宏观调控体系进行完善,并且全面深化金融的改革,为当前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出一个更好的信贷和货币的环境,从而将金融服务的水准以及经济资源的配置进行优化,促进中国的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1 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改革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当前,中国的金融机构组织已经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一化,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组织架构格局,不过中国诸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大型的国有控股银行,虽然进行了相对应的股份制改革,但是仍然是国有资本占据绝对优势,在市场的金融机构竞争当中,依然是中国金融格局里较大的权重。当前中国的农村信用社以及邮政储蓄银行的服务网点、服务的辐射面积,都相对超越了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当前中国的经济改革以及发展的状况不断深化,而且国民经济的内在结构以及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源头都在发生着格局的变化,所以,金融改革制定的目标当中,建立起具备多元化以及跟多层次的现代化金融机构的组织架构,就成为了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
加快对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建设,能够更好地对中型银行以及小型银行的配置分层,还有布局结构产生更为合理科学的调整。中型、小型的金融机构以及融资机构在中国的准入门槛降低了,从而促进了民间资本的活力,并且规范了民间资本的流动,促进民间资本的合法投资。并且发展得较快的城市和区域,已经渐渐形成了城市的银行,这种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城市地区的融资能力,降低社会各界的融资成本,从而更好地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建设的改革,能够更好地促进政策性银行的运营合法性,从而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畴予以划定。金融机构组织体系的建设和改革,能够更好地强化金融的细化,从而明确各类型金融机构对于各项金融业务的协作和分工,从而对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服务。而且在金融机构的改革过程当中,针对农业的借贷方式,能够更好地进行运转,从而为农民的金融需求提供一个更为完善的服务平台。
2 金融市场体系改革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中国的市场金融改革以及发展的目标,实际上就是对国民经济提供服务为核心,也就是通过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目标之中,非金融类的金融企业进行直接融资要占到社会整体融资规模的15%以上。因此,资本市场和中国的金融业态,要更趋于层次多元以及功能丰富,才能够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当前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股份转让也进一步信息化,并且对于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更多的“绿色通道”。
2013年中国的证券业监督协会,已经对资产多元化转让提出了新的鼓励思路,并且鼓励企业进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以及金融债券在市场上、交易所以及银行之间进行流转,从而促进企业的资产流转,激活市场资本的活力。而且要更进一步对资本市场进行多层次地构建,这一部分是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中的退市制度改革里产生影响的。而且创业板的退出,也可以进一步改革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融资规则。中国的证券业也开始主导相关的私募产品,这些也都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实质性的影响。
当前的金融市场体系改革是十分丰富的,对于市场的基础制度仍然要强化建设,而且对于金融市场中的主体货币市场和其他的子市场之间的联系要予以关注,这一方面的发展目标将会对货币市场的投资结构产生积极的影响。
3 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1)银行业在经营业务方面出现的升级转型。银行业内的金融机构要更注重对多层次信用贷款的投向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随着这一部分的改革,当前银行的信贷投资的资源,往往更注重民生大型工程以及城镇化的建设,从整体上对于国内市场内需是起到扩张和拉动等经济作用的。而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其信用贷款的投资方向逐渐趋向于三农部分和中国的中西部地区以及第三产业等,对于国民经济中的经济结构优化调整能够起到非常大的积极推动作用。银行业在经营业务上的改革目标,更多指向了绿色的经济领域,如生态的经济、循环式经济以及低碳类的产业,并且对高污染以及耗能类的行业,特别是当前国民经济之中,产能出现过剩行业的信用贷款进行严格把关。并且对于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从而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信贷结构进行深入的优化,调整当前银行金融客户的结构,并且对于企业以及个人金融业务的升级转型。而且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问题,要构建出一个更好的中小类型企业的信用评价系统,并且更为积极地推动多种层次的中小类型企业的担保系统,对于能够达到相关融资要求的中小类型的企业,可以透过创业板或者相关的银行债券市场进行直接性质的融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目标,更加降低资本上的消耗,能够推动当前金融资产的快速发展。当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目标,能够更快地促进企业的经营转型以及创新,从而对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能够对于产品的创新以及各种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进行扩大化。这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降低了资本的交易成本,从而出现了投资类、信用卡以及托管、离岸等新兴的金融业务。
(3)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改革方面,能够强化银行对于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的责任心态,从而促进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的水平。这一类的改革目标,会对当前金融风险的量化考量系统和计量的系统进行运用,并且对当前金融风险管理方式进行系统的整合。这一板块需要对于零售类的信用贷款风险的合理控制和管理,对于市场上以及资本流动风险进行管理控制,对于各种票据以及跨境、跨行业金融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而且这一个方面对于当前国民经济当中部分产业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能提供更合理的规避和解决的方法。
(4)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银行业改革,可以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当前国有控股的大型银行以及各个类型的商业银行,很多都已经通过多种渠道,对农村的金融业务开拓了不同层次的服务,而且能够更好地拓展农村的金融资本供应链条,对于当前国家的资本配置效率能够更好地提升。特别是对于农村的林权抵押、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以及相关宅基地的抵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此进行了探讨,并且也提出了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因此,对于农村的银行金融改革,是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路向。在这一个目标的指引下,农村的各项融资形式的办理流程应该进行简化,而且对于支援三农的相关融资项目,其担保的机制已经逐渐出现了创新的趋势。
4 金融业务的多元化改革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1)金融业务多元化改革中信托业的发展。信托业的改革和发展,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是被压制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初期,这种信托业的建设,逐渐给市场的金融业态带来更多新的力量。信托业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对于大型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的房地产投资提供更多的支持,在金融改革目标的指引下,信托业自身也会进行调整,对于其市场的定位进一步明确,而且加大了与银行之间的合作。
(2)相关的证券机构进行改革发展。证券机构的改革发展逐步加快,这种改革能够打破当前市场上证券产品的同质化,避免对于行情的过分依赖,而且提供更为细化的客户服务,避免市场中的客户流失等现象。这些方面都可以更好地促进证券行业进行结构优化和调整。而且证券机构的改革以及发展,能够创新自身的销售模式,提供具备行业差异化的服务,从而促进市场中各个证券商业机构的良性竞争,给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更为优质多元的证券金融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二、金融市场体系改革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中国的市场金融改革以及发展的目标,实际上就是对国民经济提供服务为核心,也就是通过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金融市场体系的改革目标之中,非金融类的金融企业进行直接融资要占到社会整体融资规模的15%以上。因此,资本市场和中国的金融业态,要更趋于层次多元以及功能丰富,才能够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当前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股份转让也进一步信息化,并且对于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更多的“绿色通道”。2013年中国的证券业监督协会,已经对资产多元化转让提出了新的鼓励思路,并且鼓励企业进行有价证券、公司债券以及金融债券在市场上、交易所以及银行之间进行流转,从而促进企业的资产流转,激活市场资本的活力。而且要更进一步对资本市场进行多层次地构建,这一部分是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中的退市制度改革里产生影响的。而且创业板的退出,也可以进一步改革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融资规则。中国的证券业也开始主导相关的私募产品,这些也都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实质性的影响。当前的金融市场体系改革是十分丰富的,对于市场的基础制度仍然要强化建设,而且对于金融市场中的主体货币市场和其他的子市场之间的联系要予以关注,这一方面的发展目标将会对货币市场的投资结构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对于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1)银行业在经营业务方面出现的升级转型。银行业内的金融机构要更注重对多层次信用贷款的投向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随着这一部分的改革,当前银行的信贷投资的资源,往往更注重民生大型工程以及城镇化的建设,从整体上对于国内市场内需是起到扩张和拉动等经济作用的。而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其信用贷款的投资方向逐渐趋向于三农部分和中国的中西部地区以及第三产业等,对于国民经济中的经济结构优化调整能够起到非常大的积极推动作用。银行业在经营业务上的改革目标,更多指向了绿色的经济领域,如生态的经济、循环式经济以及低碳类的产业,并且对高污染以及耗能类的行业,特别是当前国民经济之中,产能出现过剩行业的信用贷款进行严格把关。并且对于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流程进行优化,从而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于信贷结构进行深入的优化,调整当前银行金融客户的结构,并且对于企业以及个人金融业务的升级转型。而且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问题,要构建出一个更好的中小类型企业的信用评价系统,并且更为积极地推动多种层次的中小类型企业的担保系统,对于能够达到相关融资要求的中小类型的企业,可以透过创业板或者相关的银行债券市场进行直接性质的融资。
(2)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目标,更加降低资本上的消耗,能够推动当前金融资产的快速发展。当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目标,能够更快地促进企业的经营转型以及创新,从而对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能够对于产品的创新以及各种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进行扩大化。这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降低了资本的交易成本,从而出现了投资类、信用卡以及托管、离岸等新兴的金融业务。
(3)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改革方面,能够强化银行对于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的责任心态,从而促进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的水平。这一类的改革目标,会对当前金融风险的量化考量系统和计量的系统进行运用,并且对当前金融风险管理方式进行系统的整合。这一板块需要对于零售类的信用贷款风险的合理控制和管理,对于市场上以及资本流动风险进行管理控制,对于各种票据以及跨境、跨行业金融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而且这一个方面对于当前国民经济当中部分产业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能提供更合理的规避和解决的方法。
(4)对于农村金融服务的银行业改革,可以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当前国有控股的大型银行以及各个类型的商业银行,很多都已经通过多种渠道,对农村的金融业务开拓了不同层次的服务,而且能够更好地拓展农村的金融资本供应链条,对于当前国家的资本配置效率能够更好地提升。特别是对于农村的林权抵押、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以及相关宅基地的抵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此进行了探讨,并且也提出了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因此,对于农村的银行金融改革,是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路向。在这一个目标的指引下,农村的各项融资形式的办理流程应该进行简化,而且对于支援三农的相关融资项目,其担保的机制已经逐渐出现了创新的趋势。
四、金融业务的多元化改革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
(1)金融业务多元化改革中信托业的发展。
信托业的改革和发展,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是被压制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初期,这种信托业的建设,逐渐给市场的金融业态带来更多新的力量。信托业的发展能够更好地对于大型的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的房地产投资提供更多的支持,在金融改革目标的指引下,信托业自身也会进行调整,对于其市场的定位进一步明确,而且加大了与银行之间的合作。
2004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2004]20号),对投资体制改革提出如下要求: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按要求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和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其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章节除了包含可研的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还有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内容。因此项目申请报告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章节的撰写,离不开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
1 国民经济评价方法
国民经济评价一般采用“有项目”情况和“无项目”情况对比的方法进行。通过“有无对比”法识别项目的费用和效益,运用影子价格估算各项费用和效益, 根据现金流量分析法,采用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进行定量评价。
2 国民经济评价流程
国民经济评价的基础数据来源于项目可研的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因此要想完成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首先需要有项目可研的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的支持,其次需要从国民经济角度对可研的投资估算进行调整,最后利用调整后的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数据进行国民经济评价。项目可研的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做法本文不再说明,下文主要就投资估算的调整步骤和国民经济评价的操作过程展开叙述。
2.1调整项目的投资估算
可研投资估算的工程费由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三部分组成。国民经济评价需要将可研投资估算中的安装工程费划分为主材费和安装费,同时从建筑工程费中划分出主材费,即国民经济评价需要明确设备购置费、主材费(包括建筑工程费中的主材费)、安装费、剔除主材费的建筑工程费四部分各自的工程费用。将工程费按上述四部分进行划分,有利于从国民经济角度,剔除和调整工程费用。剔除和调整按上述要求重新汇总的工程费用的主要步骤:首先按影子价格对设备费和主材费进行调整,即完全按市场价格确定本项目的设备费、主材费;引进的设备材料,按引进国的市场价格和影子汇率调整人民币的价格。其次从调整过价格的设备费和主材费中剔除增值税,对于进口设备材料还应剔除进口关税,最后从经过上述调整和剔除后的工程费剔除营业税金。经过上述调整和剔除后的工程费用符合国民经济评价的要求。
其他费用中的土地费用,按照土地的影子价格进行调整。其他费用中除土地费用外的剩余费用,依据调整和剔除后的工程费用进行重新计取。
预备费按照文件规定以调整和剔除后的工程费和调整后的其他费作为基数重新计取。
建设期贷款利息是国民经济的内部转移,国民经济评价中的总投资应剔除建设期贷款利息。
由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现金并没有实际耗用国民经济资源,所以国民经济评价中的流动资金应从财务评价中的流动资金中剔除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现金,只保留存货。在调整后的流动资金基础上乘以30%作为铺地流动资金计入国民经济评价的总投资中。
2.2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
将财务评价中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中每年的营业收入按影子价格进行调整后放入国民经济评价中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项目直接效益估算调整表中。
将财务评价中总成本费用估算表中每年的总成本费用中剔除折旧、摊销和财务费用,其他成本费用按影子价格进行调整后放入经济费用效益分析经营费用估算调整表。
确定项目每年的间接费用放入经济费用效益分析项目间接费用估算表
确定项目每年的间接效益放入经济费用效益分析项目间接效益估算表。
将调整和剔除后的建设投资放入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投资费用估算调整表中的建设投资处,经济费用效益分析投资费用估算调整表中的建设期利息为零,流动资金为财务评价中的流动资金剔除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现金后的值。
通过上述表格中的数据计算出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并根据社会折现率计算出净现值。用国民经济评价计算出的内部收益率与社会折现率进行比较,大于社会折现率表明项目可行。
2.3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说明
社会和经济效果分析中包含投资估算、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等。根据可研投资估算编制社会和经济效果分析中的投资估算章节,根据可研的财务评价编制编制社会和经济效果分析中的财务评价章节,根据调整后的投资估算和国民经济评价编制社会和经济效果分析中的国民经济评价章节的内容。
3 结束语
国民经济评价是按照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从国家整体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对于具有较大的外部性或者市场价格不能反映真实的资源稀缺程度的项目,仅进行财务评价往往不能真实的反映资源的消耗和收益,或者从财务上看是不可行的,但从整个国民经济看是必要的,因此必选从全社会角度出发评价该类项目是否可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它继承了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公平性、竞争性、开放性,能够保证我国的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同时也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干预下,避免了市场经济所具备的风险性,保证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正确性。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的配置方式,相比起其它配置方式,市场经济具有以下特性: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开放性。市场经济的自主性体现在商品生产者上,它要求商品生产者必须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市场经济的平等性体现在商品交换上,它只认同等价交换,不接受特权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体现在商品价值上,它要求市场各主体通过激烈的竞争进行优胜劣汰,从而不断发展进步;市场经济的开放性体现在利益上,企业要想获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不断地开拓市场。
市场经济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资本主义对市场经济采取自由放任的管理方式,使得市场经济会发生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会导致市场的失灵,对国家的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根据国情,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即将市场经济基于社会主义制度之上进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性,同时也具备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性。在这种双重特性的规定下,既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又保证了社会主义的公平,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在所有制经济结构上,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资源分配方式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能够有效避免两极分化严重,逐渐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宏观调控上,利用雄厚的物质基础、牢固的政治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将多方利益结合,发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长处,促进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的和谐统一。
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一)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原则定位
政府在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能时,首先要遵循三个原则,即适度原则、科学原则、和谐发展原则。政府应当以适度性为基本准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终极目标,如此,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才有意义。
1.以适度性为基本准则
随着我国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换,政府职能也需要随之适应新的变化,一方面需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另一方面需要适应基于市场经济的社会事业发展的变化,两种变化存在一种递进关系,即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需要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变化,随之进行转变,才能去适应社会事业发展的变化,完成第二次转变。目前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尚处于第一阶段,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已经带来了较好地效应。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市场经济的基础比较薄弱,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效果不明显。所以就目前来说,在中西部相对落后的地区,政府还是应当以发展市场经济为主,继续强化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第一阶段转化;而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可以朝着第二阶段转变,即适应基于市场经济的社会事业发展变化,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朝着“公共服务型”的方向进行第二阶段转变。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且必然不会一帆风顺,在转变过程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问题,政府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将科学发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保证政府在经济管理职能转变中不走歪路、错路,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所以,政府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才能够始终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进行政府职能的转变,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政府职能进行准确定位,发挥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宏观调控的优势,避免出现垄断、恶意竞争、盲目建设、重复发展、经济危机等现象的发生,进而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事业建设缓慢的“头重脚轻”问题。
3.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终极目标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基于市场经济的社会事业发展,而发展经济与社会事业的最终目的,则是为了实现全民富裕,全面建设起小康社会与文明社会,只有国富民强,成功建设和谐社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这是中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的终极目标。所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在转变过程中,要时刻朝着这个终极目标坚定不移的前进,建设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核心理念,它的表现形式是社会全员各司其职、各有所得,并和谐相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活力、诚信友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所以,在未来经济发展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要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终极目标。
(二)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具体表现
政府在不同经济体制下,需要承担不同的管理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即指引导向、组织规划、调整调控、协调平衡、社会服务、监督管理等。
1.政府经济管理的指引导向职能
政府要站在国民经济总量的提高、国民经济总体素质的提升、市场经济变化的趋势等宏观立场上,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用以指引国民经济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政府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政府只有站在全局角度,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制定合理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才能够全面挖掘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潜力,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
2.政府经济管理的组织规划职能
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按照政府制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履行组织规划的经济管理职能,为发展战略制定合适、合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对于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规划,并关注、扶持国民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坚实后盾。
3.政府经济管理的调整调控职能
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避免出现通货膨胀、经济发展停滞等不良经济现象,政府需要履行调整调控的经济管理职能,利用政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来对发育不好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而调控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维持市场经济下的供需平衡。只有国民经济总量平衡,才能够保证市场经济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4.政府经济管理的协调平衡职能
公平性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履行经济管理的协调平衡职能,为市场经济提供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要实现市场经济的公平性,政府就需要利用法律等手段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资源向发展落后的地区倾斜,在协调市场经济高效发展的同时,平衡社会公平。
5.政府经济管理的社会服务职能
“公共服务型”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发展的方向,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履行社会服务的经济管理职能,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如必要的基础设施、公平的竞争环境、合理的法治条件等。
6.政府经济管理的监督管理职能
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履行好监督管理的经济管理职能,监督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维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出现的垄断、恶意竞争等行为进行制止,保证市场健康有序的进行。同时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避免国家财产的损失。
(三)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调控手段
为了弥补市场经济存在的缺陷,避免微观经济主体的盲目,政府实施经济管理职能时,需要采取必要的调控手段来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1.财政调控:财政调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资源配置、经济总量、收入分配。政府调控资源配置,能够有效避免市场的局限性,充分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政府调控经济总量,能够有效避免市场经济的波动性,稳定物价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政府调控收入分配,能够有效避免贫富两极分化的加剧,稳定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
2.货币调控:中国发行货币的机构是中央银行,政府要进行货币调控,首先要加大对中央银行的监管工作。市场经济是货币与实物的等价交换,然而实物的价值不会发生变化,货币的价值却会产生波动,政府进行货币调控,就是为了避免货币价值的波动,维持物价的稳定,避免通货膨胀等不良经济现象。另外,货币的汇率也会影响到国内市场的供需平衡,政府需要调控国家之间货币的汇率,来维持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仅仅是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而存在,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属品”,将市场经济置于社会主义制度下,依然能够利用市场经济来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不过市场经济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性,为了防止不良经济现象的发生,我国在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时,需要政府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航护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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