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县域发展思路范文

时间:2023-07-07 0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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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县域发展思路

篇1

我国金融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城市与农村的不平衡尤为突出。要推动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系,就需要弥补农村金融这块短板。本文结合黔南州实际,探讨在内陆不发达地区涉农信贷发展的有关问题。

一、涉农信贷发展面临的困境

1.从农业生产层面

(1)农业经营风险高,农业信贷风险大

农业生产的经营风险高,农业生产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差,导致农业信贷不敢轻易介入,农业信贷面临自然和市场风险导致的信贷损失机会很大。

(2)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承贷能力弱

我州农业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体系未能形成,龙头企业与经营农户的关系不紧密,专业化合作社运转低效。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实力有限,抗风险能力不足,在银行的信用评估中,很难获得高的评级,导致获得的授信额度小。

(3)农业收益率低,农业承担高利率能力弱

农业是技术进步比较缓慢的行业,农业的收益率比较低。但从国外比较成功的农业信贷的实施经验看,只有高利率,才能弥补农业信贷的高成本,才能维持从事农业信贷的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4)农民信用意识淡薄,涉农贷款不良率高

农业的商业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的商业意识不强。因此,导致信用意识比较淡薄,不能按时归还本息,不良贷款多,导致涉农银行不能大胆的发放贷款。

2.从农业服务体制层面

(1)农业要素流动性差,有效抵押物不足

要获得银行信贷就必须能提供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土地不能转让,不能成为农民的有效资产。农村房屋交易困难,流动性差,不能成为有效抵押物,这就限制了农业信贷的发放。

(2)农业担保缺失,农业信贷风险可控度差

有效抵押物不足,就需要农业担保的介入,来转移和承接银行的信贷风险,调动银行发放信贷的积极性。目前,我州没有专业的农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主要限于农产品的加工环节,且农户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3)农业保险薄弱,农业信贷风险转嫁能力差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没有农业保险的介入,农业的风险保障能力差,农业信贷就无法有效的转移风险,也极大的限制了农业信贷的发展。

3.从金融机构制度层面

(1)合作金融机构成空白,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

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金融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现阶段,我国由农民自身组织参与的合作金融机构尚处于空白,我州合作金融机构欠缺,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2)农业信贷成本高,涉农银行积极性不高

对于单笔小额的涉农贷款,商业银行从事同样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导致农业信贷成本高昂。因此,涉农银行在盈利的压力下,对于从事涉农信贷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涉农信贷发展思路1.农业产业化是基础

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实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的企业,才能承接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银行才能更好的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控,从而愿意加大涉农信贷的投放。

2.合作金融是关键

目前,我州的涉农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因多种因素,开展涉农金融业务困难重重。如果农民能够组建合作金融组织,将本地储蓄资金留在本地,农业资金短缺的状况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3.农业担保保险体系是保障

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的一环,它的重要作用不仅仅在于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和保障能力,更重要的作用是可以与涉农信贷进行合作,提高涉农信贷的风险控制能力。

4.抵押物创新是突破

一方面,目前我州仅有林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等少数抵押方式,抵押方式较为单一;另一方面,这些资源交易不易,也很难成为有效抵押物。因此,如何把这些资源转化成信贷的有效抵押物,是涉农信贷突破的关键。

三、加快涉农信贷发展的建议

一是扶持龙头企业成为信贷的主体。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带动种养殖大户,形成种养殖、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的农业产业链,提升我州农业的竞争力。

二是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农业市场。通过探索新的交易模式,真正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林权以及农村住房纳入其中,为这些产品能够充当有效抵押物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组建专业化的农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是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的一环,农业担保的缺失,是涉农信贷不能做大的一个制约性环节,应该尽快组建我州专业化的农业担保公司,为涉农信贷的发展解决担保不足的问题。

四是积极参与筹建农业保险公司。目前,必须由政府组建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贵州省政府从全局农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组建农业保险公司,我州要积极参与,寻求省农业保险公司对我州发展的支持,尽快在我州开展业务。

五是培育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引导,选择发展前景好、监管有力、具有高素质的管理者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的引导和培育,条件成熟时组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农民自己的“银行”。

参考文献:

[1]李强,简洁,梁锐锋. 基于信贷配给视角对金融支持涉农经济发展的思考[J]. 西南金融,2012,01:35-37.

[2]农业银行产险业务服务”三农”课题组,鲁蔚. 有效服务“三农”信贷业务 助推县域农行经营转型――加快农行产险业务发展的思考[J]. 农村金融研究,2008,02:72-77.

篇2

近年来,广西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各种大型金融机构扩展了涉农金融业务,同时成立一些新型农村金融结构。现有金融体系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层次的资金需要,但是依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广西农村金融现状,以探讨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覆盖全面、治理灵活、种类多样、服务高效的金融服务格局,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广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明显提高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三农”的能力。2011年,涉农新增贷款占全自治区新增贷款的40%,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达18%左右,高于全自治区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广西采取引导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等方式,着力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初步规范和创新了农户评级授信、涉农担保信用制度及担保资产评估、管理、处置的操作流程。同时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及商业保险,目前主要以甘蔗、香蕉、芒果、森林以及能繁母猪、奶牛和养鸡为标的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二、广西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初步形成了分工、合作又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广西农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农业贷款及农业投资比例及农村金融发展创新不足、资金外流的“虹吸现象”仍然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普遍存在问题。政策性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灵活性,难以发挥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功能以满足农产品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对金融创新的要求。近些年,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为防范金融风险及追逐利益,大面积抛弃了运营成本高、盈利较差的农村市场。一方面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对部分县域存款达不到经营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整合与撤销,营业网点数量逐年下降,以至于平均113个行政村才拥有一个网点。另一方面信贷收缩,信贷投入正在退出农村。2008年邮政储蓄银行开办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但贷款额度较小,同时存在转移农村资金的问题。相对而言,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金融主力军作用,但其经营管理、资金实力,服务及业务品种等方面尚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于强调商业化,无法实现服务三农的宗旨。从2008年开始广西先后在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但是由于在成立的初期,总体数量仍然有限,服务地域范围较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其金融服务的能力有限。

(二)农村存贷比例偏低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负债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2年~2010年,同期涉农金融机构存款由22.37%上升到37.3%,而同期广西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存款市场占有率由77.71%下降到57.7%,贷款市场占有率则由75.28%下降到50.3%。由此可见资金实力的增长,并没有带动农村信贷投放的增加,存贷比例偏低等农村资金运用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在流动性过剩、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市场定位上强调负债业务发展,其机构网点基本把农村存款资金转移到收益率较高,资本充足的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资金“虹吸现象”突出,对农村金融供给形成一个很大的缺口。

(三)农村金融创新不足,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

第一,没有规范和完善适合“三农”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过于繁琐的农业信贷申请程序不符合农村经济“点多、面广、小额、流动”的资金需求特点。第二,农村信贷资金投放范围较窄,大部分仍局限于经济发展

较好的地区或者一些龙头企业,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小规模资金需求;第三,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不足。目前以提供存、贷、汇业务为主的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期限、额度、品种等基本与目前广西农业周期性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第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农村企业、个人融资模式及融资工具急需开发与推广。第五,信贷、证券、保险的联动机制不完善,各个金融业务只是在业务范围内发展,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

三、广西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相对薄弱的农村经济基础,滞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不完善的金融配套政策等问题很难承载信贷资金的投入。

(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贷资金承载力不强

广西农村经济发展中既有总量问题,也有结构性问题,各地农业也存在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不和谐因素。广西农业人均耕地水平低于全国,而且发展相对分散,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再者中央惠农政策以及农产品价格上涨无法弥补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受农村经济薄弱的制约,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运作成本高、客户信用风险大等诸多问题,无法使资金有效地配置,从而制约农村资金回流以及农村金融发展。

(二)财政投入比例相对偏低,对商业金融的吸引力不足

广西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在投资理念以及农业对地方财税贡献度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农村的直接投入偏低、投入方向不对,扶持力度不够。而且国家对广西农业投资补助资金到位缓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低,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完善。与此同时广西财政对农村金融在税收、贴息等方面缺乏补偿机制,在政策上没有解决农村金融供给高成本、低收益的问题。

(三)农村担保机制不完善,金融发展受抵押担保瓶颈制约

一是农村资源担保的法律支持缺位,农村物权流转法规不健全,农村土地、沿海滩涂以及农作物收益权等资源的担保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农村信用手段缺失,使农民的资金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金融需求;二是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缺位,使银行信贷供给与农户、涉农企业间缺乏对接枢纽;三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由于农业投资风险大,因此农业保险业务单一,且服务领域窄,服务网点缺乏。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支持,农贷风险补偿机制及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广西尚处于起步阶段。

四、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路径探讨

针对广西农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下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金融体系

广西政府应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组成一个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应运用货币政策如放宽利率管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应主导为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信贷资金和服务,并且通过信贷活动,调节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方向,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农村资源配置。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对其提供优惠政策,为其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更好地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供给问题。同时广西政府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配合协作,引导和推动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如近些年成立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另外,广西政府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快农业保险经营体制的改革,配合信贷制度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方位的风险保障。

(二)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广西政府应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建立灵活高效,服务多样化、特色化的农村金融经营格局。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农村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例如扶贫贴息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农业科技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同时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完善担保流程,丰富贷款抵质押形式,探索实行农村集体用地、林地、宅基地以及多种动产抵押、质押形式。另一方面加快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转型,加大中间业务拓展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表外业务发展,有效增加农村社会信用总量,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同时,实现自身盈利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力

为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广西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完善农村财政投入机制,强化信贷政策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发放支农再贷款、减少存款准备金等手段,提升农村金融主体支农的实力。同时建立财政贴息、政策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制度,以补偿商业信贷成本高的不足,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在政府主导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政府可以出资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也可以进行财政扶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充分发挥农村经济主体间信息公开、监督便利的优势,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及行业协会担保或组织会员互保的方式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广西应加强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农业险种的创新,风险的掌控,向商业保险公司及信贷机构提供保险或再保险等,利用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商业性保险公司介入农业生产等高风险领域。

(四)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根本途径。一是发挥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巩固农村金融运行的制度基础。二是改进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方式,建立一个安全、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针对不同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特点,适当放宽注册资金和资产规模的大小,逐步放松业务及贷款利率限制。同时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四是建立农村金融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摊信贷机构产生的存款与财产损失。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政府加快出台征信资料开放的法律,积极倡导宣传诚信意识,完善信贷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培植“信用村”、“信用互助组”等信用主体,加强信贷政策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结合。

参考文献

[1]黄良波.西农村金融供给问题研究[j].广西金融研究,2008第1期.

[2]李梦茹.谈广西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成效及发展思路[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第12期.

[3]刘明显.于广西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6年12月.

[4]姜霞.西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探究[j].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

篇3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014-02

1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问题

1.1农村与农业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和深化

我国在历史上曾经长期执行严格的城乡分割制度,奉行“先城市后农村”、“先工业后农业”的发展思路,造成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于城市,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形成了农村资源向城市的单向流动。目前,许多地区农业生产仍停留在传统小农经济状态,市场化程度低,无法形成规模化优势。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之间不是孤立的,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村金融的发展程度。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使农村经济落后于城镇,资金实力有限;由于农业的投资回报率低,经济效益难以提高。农村与农业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农村金融的深化,而农村金融发展的滞后,又进一步制约了农村和农业的发展。

1.2 农业保险缺位,农业生产易受灾害影响

农业是一个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的高风险性基础产业,农业自然灾害严重威胁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威胁着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必须通过设置风险分散机制来降低农业风险,但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然非常滞后,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要求,绝大多数农民没有参加农业保险,遭受灾害的损失得不到保险赔偿,灾后复产非常困难。

目前我国农业仍然主要依靠两种传统的农业风险保障途径,即民政部门主管的灾害救济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商业方式推进的农业保险。由于承保面小、保障程度低,赔付条件苛刻,使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十分有限,远不能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为应付自然灾害对保险的需求,农业保险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很不平衡。

1.3农村合作金融制度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

现行的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在执行中没有真正符合合作制的精神要义。按照农村信用社章程,一是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这个合作制最基本的原则,变成了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效益好的信用社,不愿增加股金,担心既得利益受到影响;而那些亏损的信用社入股却得不到分红,也就难以吸纳新股。二是社员是信用社产权的主要所有者,但实际上,有些社员的入股并非自愿,只是为了取得贷款权,而不是为了得到股东的权益。

1.4民间金融有待规范

非正规民间金融组织是指在央行或银监会监管之外从事金融交易、贷款和存款行为的农村金融机构,即民间金融,目前在我国各地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有地下钱庄、亲友之间的个人借贷行为、个人和企业团体间的直接借款行为、高利贷、各种合会等。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借款往往比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数额更多,利率一般也比官方利率更高。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除部分小额信贷、不计息的亲友借款之外,其他非正规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均属于非法。

这种不被法律认可的非正规民间金融形式在我国农村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着。它们的产生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的地区民间金融所占的市场份额甚至远远地大于正规的金融机构,对活跃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趋利性,其资金流向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相符。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难以落实,而且缺乏法律约束很难对其进行金融监管,潜在的金融风险较大。

1.5 农民、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困难

贷款困难在农村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农村金融市场高度垄断,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的网点设置呈收缩的态势,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而农户、农业企业以及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对贷款的需求却非常旺盛,因此贷款困难。二是农村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和信用担保体制尚未建立,金融机构支农缺乏利益驱动,银行在办理涉农贷款时要承担较大的信用风险,因此缺乏支农贷款的积极性。

2 金融支持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2.1 充分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支农作用

(1)深化合作金融改革,发挥合作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财务良好、服务高效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

首先,要进一步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处理好省级联社与基层信用社的关系,尊重企业法人的自。理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体制,按照尊重和充分发挥基层法人社的经营管理自的原则,加快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第二,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在原有股权范围的基础上,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广泛吸引自然人、企业法人和经济组织入股农村信用社,建立有效内部制约机制和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关系。第三,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以打造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从以企业为中心转向以市场为中心,以产品为导向转向以客户为导向,确立人本观念,效益观念,引入科学管理理论和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效能。第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对农村信用社股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清理不合规股金,规范股金转让,做到科学、规范管理股金。

(2)增强商业银行服务和支持“三农”的积极性。

各商业银行要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加快创新,改善服务,在商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增强服务和支持“三农”的积极性。应逐步恢复和增加在县域的金融服务网点,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担保公司+银行+农户”的金融创新方式,利用龙头企业掌握农户信息、控制农户资金流的优势,由龙头企业成立专业担保公司,为其关系密切的农户向银行提供担保,解决农业企业和农户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通过加大对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城市企业和工商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他们发展壮大,间接带动农业和农村民营企业、乡镇中小企业的协调发展;应在农村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产品,逐步将目前在城市地区开发、开办的新金融产品尽快推广到广大农村地区,更好地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改进信贷管理机制,加大对县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2.2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1)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农业保险模式。

我国经济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东部

地区城镇化和工业化程度比较高,而中西部地区则相对落后,有的地区甚至还处在贫困状态。因此,在现阶段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对象以及抗风险能力的不同,采取政策和市场两种手段开展农业保险,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政策性和市场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在东部发达地区应以商业性保险为主,在中西部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应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对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和实力较强的农村经济组织应以商业性保险为主,对普通农户应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对贫困地区的农户应完全实行政策性保险。

(z)对重要涉农领域实行财政统保。

对于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中具有基础性或根本性的重要领域,比如粮食种植、生猪生产等,应实行统保,保费由省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全额支付。关于保费的分担比例,各地可以有所不同。东部发达地区的财政实力较强,可以由县、市级财政适当多分担;而对于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则可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分担更多比例。

(3)建立完备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西方国家农业保险的共同特征是利用行政手段建立多层次的再保险体系,而这正是制约我国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国应探索利用再保险体系支持农业保险发展,以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部分费用和经营亏损。农业再保险体系的建立,对农业保险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支持推动作用。在现阶段,农业再保险可以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兼营、鼓励外资再保险公司经营,也可待条件成熟时在各省市推行组建政策性农业再保险公司专门经营,政府根据农业再保险公司的类型和业务规模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2.3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困难的重要原因是缺少可供抵押的资产,或者找不到合适的信用担保者。因此,要解决支农信贷困难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完善金融机构支农放款的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业具有先天的弱质性等原因,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无法依靠市场力量完成,也不能通过农民自发地组织而实现,必须由政府主导。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地领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为兴办农村和农业担保机构创造条件。第一,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应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基础,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第二,规范政府行为,防止行政干预,为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扶持环境。按照《担保法》、《公司法》,规范政府作为出资人(股东)的行为,确保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开展担保业务。

篇4

1.地域优势。****市地域辽阔,土地资源丰富,全境面积2****71平方公里,下辖南关、宽城、二道、朝阳、绿园、双阳6个城区及农安、德惠、九台、榆树4个县(市)。****市公路、铁路、航空、交通运输四通八达,新建的现代化龙嘉国际机场已投入使用。优越的地域条件,使****市经济和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在全省其它城市中居于中心地位。

2.人口优势。20****年末,****市户籍人口72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315万人,同比增长0.64%,人均可支配收入8900元,同比增长12.6%;乡镇人口409万人,同比增长0.94%,人均纯收人3906元,同比增长14.5%。人口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使****市经济和财产保险市场发展在全省处于领先优势。

3.产业优势。****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具有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现代中药和生物药、光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五大基地。著名的第一汽车制造厂和一汽大众座落在****,20****年,汽车产业产值占****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8%,汽车产业的崛起,为****市经济和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支撑。

4.文化优势。20****年,****市共有普通全日制和各类成人高等院校37所,招收学生12.8万人,年底在校生34.2万人。****有独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97个,专业技术人员45.2万人。****电影制片厂是我国第一个电影制片厂,新建的“长影世纪城”被称为“中国的第一个世界级电影娱乐园”。得天独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人力资源,为****市经济和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依托。

(二)****市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年,****市国内生产总值1535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8亿元,同比增长8.0%;第二产业增加值742.9亿元,同比增长15.5%;第三产业增加值625亿元,同比增长13.0%。人均生产总值21285元,同比增长12.6%。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60亿元,同比增长18.0%,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1712.7亿元,同比增长13.9%。进出口总额53.2亿美元,同比增长2.4%。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市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中央做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给振兴****市经济提供了历史机遇。****市政府提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具体目标是:20****年,调整改造初见成效,老工业基地突出矛盾得到缓解;到2007年,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将取得显著成果;到2010年,将基本完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任务。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3000亿元以上,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38000元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400亿元左右。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左右,农村人均纯收入6000元左右,初步实现将****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未来15年内,为实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国家将在投资项目、资金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吉林省以倾斜,而受益最大的将是****市。****市财产保险市场理应发挥做大做强的领头羊作用。

(四)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大为****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蕴涵了巨大潜力

20****年末,****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10.4亿元,同比增长9.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791.5亿元,同比增长1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5.3亿元,同比增长13.0%;商品房销售建筑面积193.8万平方米;新增私人小汽车3.6万辆。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需求的扩大,增加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二、****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状况特点

(一)市场主体逐步多元化

****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初期,主体单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处于完全的垄断状态。1985年后,中国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增多,****市财产保险市场的主体也有所增加。截止20****年,有人保产险、平保产险、太保产险和天安产险4家;20****年,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挂牌营业;20****年,大地产险设立分支机构。至此,****市财产保险市场主体已达6家,初步形成了多家并存、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

(二)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市财产保险市场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保费收入持续增长。1980年保费收入315万元,1990年保费收入6673万元,2000年保费收入36574万元,20****年保费收入58072万元,保持了逐年增长的发展势头(见表1)。

(三)保险功能日益凸显

随着****市财产保险市场规模的扩大,保险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日益凸显。承保金额20****年比2000年增长175.27%;赔款支出20****年比2000年增长58.78%;5年平均赔付率60.47%。特别是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给予经济补偿,在灾后恢复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见表2)。

三、****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分析

(一)市场集中度偏高

****市财产保险市场虽然几年来经营主体有所增加,但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仍然偏少。尤其同经济发达城市的差距更大,外资公司没有进驻,仍是中资公司一统天下,市场集中度偏高。从****市财产保险市场份额分布看,人保产险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寡头垄断的市场特征较为明显(见表3)。

(二)经济水平欠发达

在吉林省区域内,****市作为省会城市,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经济增长速度比省内其他城市快,****市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应当快于其他8个地市级城市。但是,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从20****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平均排位看,****市居第13位,略领先于东北的哈尔滨、西部的西安,与东南的厦门、东北的沈阳接近,同排位居前的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国企改制不到位、改革开放步子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经济的发展。****市经济欠发达,****市财产保险市场也欠发达。

(三)保险覆盖面不广

20****年,****市财产保险密度为68.20元,保险深度为0.36%,与东北的沈阳、哈尔滨;西部的成都;中部的南京、济南;东南的广州相比,除保险密度一项指标略高于哈尔滨外,其余均低于这6个副省级城市。这说明****市财产保险市场的覆盖面不广,还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四)业务发展不均衡

20****年,****市财产保险市场保费总额58072万元,比20****年增长19.33%,但业务发展不均衡。从各险种发展速度看,货运、机动车险增幅较大,家财、企财、责任保险等业务呈下降趋势,降幅最大的家财险达30.74%。从各险种占比看,20****年,机动车辆险占62.33%,居市场主导地位;企财险占16.09%,居市场骨干地位;其它险种占比很小,家财险仅占1.98%。业务发展不均衡,一方面反映了市场供给不能满足消费者多元的保险需求,另一方面说明各家财产险公司的业务结构不合理,亟待调整(见表4)。

(五)保险产品创新不够

1.产品缺乏个性。各家财产险公司推出的产品数量不少,但多为传统性产品,设计单一,真正满足市场需求、适合客户购买、贴近群众生活的产品并不多。

2.费率缺乏灵活性。保险总公司设计产品多从全国的普遍性考虑,统一的费率很难适应各地千差万别的特殊情况,执行难度较大。

3.条款缺乏通俗性。保险条款专业性强,有些术语群众读不懂,理解不准,容易产生误解,导致索赔纠纷。

4.开发权缺乏地方性。省、市级公司开发地方性产品权限有限,不利于抢占市场。

(六)公众满意度较低

20****年,****市对15个服务行业进行了民主测评,社会各界反映保险行业的主要问题是:保险理赔时承诺不践诺、理赔时间长、办事程序繁琐、服务态度差、服务行为不规范、查勘定损欠科学、人员业务技能较低等。虽然这次测评涵盖的是产寿险多家主体,但不能否认,****市各家财产险公司在服务上仍存在诸多令公众不满意的现象。

(七)保险人才馈乏

1.国有公司人才断档。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后,国有保险公司人员以部队转业和社会调入为主,员工素质参差不齐,保险专业人员很少。机构体制改革前,受计划经济思想影响,公司进入以能否收保费为原则,使许多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被拒之门外,出现人才断档。几年来,公司通过业余、函授、培训等多种途径提高员工素质,但金融、保险、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很少。

2.新设公司人才短缺。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白手起家,急需各类人才。从人才市场招聘大学生,某些专业人才需求可以满足,但这些人缺乏保险从业经验,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据初步测算,目前保险公司要培养一名业务骨干,至少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为解决燃眉之急,新公司只好用高薪、高职、高待遇等承诺从老公司挖人,尤其有多年保险经历的人才更为抢手。

四、****市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保险公司的发展对策

1.做大规模。在业务发展思路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业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的增长幅度,防止大起大落。在业务领域拓展上,围绕为****社会经济服务这个中心,突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项目和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物质、文化消费需求,扩大业务的辐射面。在业务发展布局上,在巩固挖潜城区业务的同时,抓住****市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建立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体的县域工业体系的契机,以相对滞后的县域保险为侧重,探索服务“三农”,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提供配套保险服务的新途径。在展业渠道建设上,开拓高效率、低成本并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的多种销售模式。加强产险营销团队建设,扩大个人业务;在充分发挥经纪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作用的同时,大力开展银行、邮政等行业系统业务,内外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销售渠道创新。在保险宣传上,要立足公众,加强对外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增强群众的风险保障意识,树立保险消费观念,激活潜在的保险需求。

2.做强盈利。在经营指导思想上,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克服重规模、轻效益的倾向,又要防止重效益、轻规模的倾向,要追求有效益的规模和有规模的效益。在业务结构上,合理调整车险与非车险业务比例,在发展效益型车险业务的同时,加大企财、家财、责任、货运等非车险业务发展力度。在成本核算上,坚持全面预算管理,认真执行成本、费用、薪酬预算指标,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对盈利险种给予财务支持,允许超标准手续费列支,依法纳税;在风险管控上,严格执行承保权限管理,建立风险评估体系,认真执行核保质量考核标准,做好商业分保,加强应收保费管控,严格理赔质量管理,落实防灾防损工作。

3.做精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授权经营,自觉遵守《财产保险市场行业自律公约》,依法合规经营,做到不违法,合大规,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数据基础管理,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数据系统间的无缝连接。深化经营机制改革,冲破计划经济思想束缚。在用工上,面向市场,招聘各类专业人才;破除身份界限,业绩突出的非在编骨干可聘为在编员工;实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制,打开用工出口。在用人上,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在系统内打破公司、部门界限,不拘一格选人才。在分配上,完善以业绩管理为基础的分配机制,按岗定酬,按绩付酬,体现以业绩论英雄、效率优先、向一线倾斜原则。

4.做优服务。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作为保险工作的出发点,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帮客户之所需,为客户排忧解难,用真诚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在产品开发上,细分市场,改造传统险种,开发具有个性化、差异化的导向性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潜在保险需求。在销售渠道上,着力发展行业和个人营销业务。探索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电子保单,开办网上投保、核保和远程理赔等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在服务作风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文化,增强员工的诚信意识,开展员工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教育,践行服务承诺,杜绝误导销售,靠晶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保险中介机构的发展对策

1.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实施机构、经纪公司、公估机构管理规定,鼓励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发挥专业优势,形成规模。推广中介发票,严格从业人员资格认定,规范经营行为,惩处保险欺诈。

2.建立信用保证金制度。根据中介公司业务量大小,规定其缴纳相应的信用保证金,当出现失信行为时,以信用保证金承担责任,用经济手段制约中介人履行诚信原则。

3.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对那些不守信用,欺诈客户,哄抬手续费,扰乱市场秩序的人,不仅在经济上予以处罚,还应从声誉上予以制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保险业,确保信用体系的有效性。

(三)保险监管机构的发展对策

1.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吉林省保险业“十一五”规划。其中,对****市财产保险业的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步骤和发展措施进行统筹规划,解决政策性问题。

2.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完善保险市场准人机制,鼓励中资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外资保险公司,扩大保险市场开放程度。

3.加强偿付能力监管。逐步建立符合我国保险业实际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制定监管会计准则,统一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式,保证保险公司足额提取风险责任准备金。

4.强化市场行为管控。监督经营主体和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对市场反映强烈和投诉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检查,重点查处弄虚作假、欺诈误导和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竞争环境。

5.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范围,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建立中介机构和人“黑名单”档案,提高市场透明度。制定机动车辆、家庭财产等主要险种的《投保提示》,通过投保前向投保人提示收益和风险,规范从业人员的展业行为,提示投保人应履行的义务,共同构建保险信用体系。

6.完善产品审批制度。简化保险产品审批备案管理手续,鼓励保险公司建立贴近市场、效率高、反应快的产品开发机制。探索建立由政府扶持、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高风险行业雇主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积极推行保险条款的标准化和通俗化,条款更简明易懂,便于客户理解和购买。

(四)保险行业协会的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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