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法律法规范文

时间:2023-07-07 09: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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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法律法规

篇1

变电工程的作用不仅局限于工农业生产的供电和提供安全、优质、稳定可靠的电力能源给城乡居民这一方面,另一方面变电工程使供电企业完善电网结构,保证电网系统的安全经济地运行,扩大供电范围,优化整个电网系统,同时也是供电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当然,如此意义重大的变电工程必然是供电企业的一项复杂的生产活动,它关乎供电企业的计划、生产、技术、安监等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变电工程的实际电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科学、标准化地管理是提高电力工程施工效率、保证电力工程安全建设运行的基础;同时也是促进变电工程优化升级的必要之举。下面,笔者将着重阐述一下变电工程施工时的管理策略和相关的标准。

一、变电工程应严格执行法规标准。这是保证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保证。在变电站内进行任何一项施工首先必须保障的是安全第一。所谓安全第一,是指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这两个方面。变电站内的所有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法规和章程的保证,并依此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1、变电工程是一项安全性要求很强,专业理论性强,技术难度较高,施工现场条件局限性大,涉及专业面广的复杂工程。无论是在变电工程的前期准备还是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直到整个变电系统的竣工投运的整个过程中无不贯穿着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规程。任何一个步骤的失误和违背法律法规的操作都会给变电工程建设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2、不同的变电工程的性质和所需执行内容的不同,对实际变电施工的操作标准和规范的设定及要求也是不尽相同的。在我国,国家及各个部委已经颁发了各种不同的施工标准,电力工程应该以此为依据进行施工操作与管理。当没有完全符合标准的法律法规时应执行国家或电力行业相近标准。

二、变电工程应该进行科学的组织施工

随着变电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不断进步,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也因此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朝着标准化、专业化、机械化方向发展。而在整个变电工程中,各个专业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也日趋加深,参与施工的各单位及专业之间必须统一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要采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组织和管理变电工程的相关项目工作。近年来,施工组织设计这一方法在实践中逐渐得到专业人士的认可。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将技术与经济紧密相结合的一项综合性文件,它是变电工程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以此为依据,可以实现科学有效地组织施工, 可以保证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优化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那么,在施工组织设计这一环节中,电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又给怎样进行组织设计呢?在这里,笔者将重点探讨这一部分。

首先,在任何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法是设计环节的首要步骤。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一方面节约工期,减少施工上的人力和物理的浪费,另一方面,会使工程朝着简单科学的方向推进,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里,我将介绍以下施工方法。

顺序施工法:它是指将总工程分成若干段,每个段也许只包括一道工序,也许是包括若干工序,在这一情况下, 就可以按照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施工操作。在顺序上,后一段施工必须在前一段全部完工后才能开始进行施工。其优点是劳力损耗少, 使用范围的规模小,工期上并无严格要求,技术简单。但缺点是施工工期长,周期性起伏大,对劳力调配、 施工管理的服务性投资较大,不利于分工操作,易造成窝工造成资源的浪费。

平行施工法:将工程分段后各段同时进行施工的一种施工方法。优点:工期短,节约劳力物力,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缺点:劳力、机械集中且起伏不平衡,对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工程成本都有不利影响,规模小,突击性的安装工程,通常不宜使用.。

流水施工法:它是指将工程分段后分别由几个固定的专业班组依次在各段工程上完成同一内容或相近内容的安装工作。固定的某一专业班组按照一定的工艺方向循序渐进(简称流水)地作业。优缺点:所需劳力基本是随着各专业班组相继投入施工而逐渐增长的,直到所有专业组全面进入流水后劳力才趋于基本稳定,然后随着各专业工序的逐步完成,各专业班组也相继从中撤除,劳力也相继逐渐减少.。在这一作业方式中,工期虽然比平行施工要长,但它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专业班组安装工作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劳力使用合理有效, 克服了窝工和劳力过度集中不宜管理的缺点。另一方面专业班组施工从技术熟练程度、质量控制、原材料的使用、物资的供应、施工的安全度各方面而言,流水施工法都比前两种方法优越。尤其在大中型的变电工程中,是经常使用的施工方法。

上述三种方法各有特点,在组织施工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现场情况而定,特别要考虑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序安排一般按工程的工艺顺序,也可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施工现场管理:布置合理科学的施工现场可便于施工、减少施工混乱和窝工、减少二次搬运、减少临时设施的设置、节约财物资金和减少资源的浪费、加快工程进度。同时还可以体现文明施工,在实际施工中有很重要的意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是指:按照施工组织安排、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要求,对现场施工用的道路、临时设施、设备、材料、机械车辆的存放和加工现场等,进行合理规划的布置,以指导现场施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原则:

篇2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legal risks; precautions; legal awareness

1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作用

当前形势下,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电力企业产生巨大变革。为了对市场经济环境进行适应,明确社会发展需求,电力企业必须要不断完善和调整自身的经营和管理体制。近些年来,电力企业纷纷致力于提升职工素质和能力,但是却忽视了法律风险防范,很多电力企业均采取传统的工作内容和方法,没有获得改善,导致电力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因此,必须要充分意识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通过落实具体措施,对环境变化进行适应,对自身检验工作进行强化,进而为电力企业的发展创造可靠、稳定、积极的环境。在当今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下,电力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已经成为实现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渠道和内容,风险防范工作已经成为电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当今电力企业管理以及风险防范工作的对象均为人,电力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目标实现的渠道也是教育和组织防范人员,防范人员是电力企业风险防范工作的中心。电力企业风险防范人员通过实施具体的工作和任务,进而实现风险控制。

伴随着当前我国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电力企业若想要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要实施风险防范。在我国加入到世贸组织之后,电力企业加强风险防范便更加紧急和迫切,我国在逐渐走向国际市场以后,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样的形势和环境之下,电力企业不仅要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对自身自主创新意识进行强化,还要注重防范法律风险,增加自身市场份额。在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培养协作精神,提升全体职工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处于不败之地。加强对电力企业职工进行防范风险宣传,培养防范人员,加强塑造劳动人员以及防范人员责任意识。将电力企业职工观念陈旧、产品单一、技术落后等现状改变,从本质上提升电力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促使电力企业在市场竞争过程中,迎接挑战和困难,取得稳定、长远发展。

2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法律风险

2.1 设立和解散风险

电力企业设立风险是最为首要的法律风险,在电力企业设立的过程中,若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将会为电力企业日后健康运行埋下法律隐患。若此时电力企业无法正确防范法律风险,将会导致企业成立之后,电力企业内部频繁出现纠纷。如电力企业发起人出资不足、违反出资义务等纠纷。此外,在电力企业解散的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大量的纠纷,纠纷涉及债务承担、清算等诸多方面。

2.2 权益纠纷风险

在电力企业成立以后,企业管理和治理工作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内部纠纷问题。伴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新类型纠纷层出不穷,致使电力企业内部纠纷成为重要问题。比如电力企业股东和董事会、股东和股东等之间的股权转让、股权确认、股东权益诉讼等问题。又如股东请求撤销诉讼、企业对管理人员或股东提起诉讼等问题。

2.3 兼并、改制、融投资风险

电力企业改制安检中,改制双方纠纷十分常见,这也是电力企业主要的法律风险。如债权转股权纠纷、分立纠纷、合作制改造纠纷、兼并合同纠纷等。除此之外,在电力企业融资、投资过程中,也会存在很多纠纷,这些纠纷是电力企业法律风险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2.4 合同风险

在电力企业经营行为中,合同是最为基本和最为常见的法律文本,电力企业最为常见的纠纷就是合同纠纷。在电力企业法律风险中,合同风险是重要的内容。电力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方方面面均会涉及到合同风险,不管是电力企业成立,还是电力企业解散,亦或是电力企业对外经营,合同风险在每一个环节和阶段中均存在,并且合同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之间交叉存在。

2.5 知识产权风险

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在当前形势下,企业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就是知识。纵观我国诸多电力企业,不难发现,我国电力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观念和意识淡薄这一问题,电力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比较差,并且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措施并不完善。比如轻专利而重发明,轻保护而重运用等,这些问题从本质上对电力企业发展产生了制约。电力企业保护机制不完善、自有知识产权申请机制不完善等,均是主要的知识产权风险。

2.6 人力资源风险

在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从人员招聘,到人员面试、人员录用、人员使用、签订合同、待遇,一直到职工离职,均会存在劳动纠纷,人力资源风险会为电力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在当前电力企业管理和发展过程中,人力资源纠纷对企业产生了制约,不仅是电力企业构建和谐企业的难点和重点,也是电力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重点。常见的劳动争议有劳务派遣、工资、工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职工、辞退职工、保险等。

3 电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策略

3.1 建设防范队伍

企业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商业风险以及自然风险,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自然风险不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征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市场经济自身属于法制经济,电力企业属于市场经济的主体,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开展经营和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来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已经成为电力企业最为基本的前提和要求。所以,从电力企业成立,到电力企业解散,以至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均会存在法律风险。如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企业产销行为、企业契约合同等。因此,电力企业必须要注重建设防范风险的队伍,对法律风险防范人员实施培训,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均为电力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3.2 注重宣传教育

电力企业应注重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企业网站等形式来开展宣传工作,将法律知识宣传作为重要的内容。此外,电力企业还可以通过网络或者会议来实施宣传,为电力设备安全性提供保障,将职工施工风险有效降低,促使职工更加直观的意识到加强法律风险所具有的重要性。同时,电力企业还要在职工工作和培训过程中,加强法律风险的宣传,将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一项基本的工作任务,促使职工从本质上提升法律风险的意识。此外,电力企业还要进行对外宣传。加强居委会、公司、学校等场所的宣传力度,为居民普及安全用电相关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用电的意识。同时,电力企业加强对不安全用电、破坏电力设备等行为的惩罚力度。

3.3 聘用法律顾问

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能够从本质上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电力企业设置法律顾问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根本要求。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越来越深化,各个行业均在不断调整自身,目的在于与社会市场需求相适应。因此,电力企业聘用专业的法律顾问,能够为电力企业运营提供根本保障。聘用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电力企业节省法律方面的成本,更可以促使电力企业落实法律顾问责任,通过责任制度来实现所聘用的法律顾问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自身作用。

3.4 坚持定期回访

篇3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抽考。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坍塌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的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全施工合同范文2发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简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明确双方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2、 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发包方的责任

1、审查分包方入场人员,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及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

2、对分包方入场人员进行入场教育,传达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3、对分包方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随时纠正“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及工序纪律)

4、对屡次违章作业指挥或作业不服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停工处理或予以清场处理。

5、发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分包方责任和义务

1、分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建筑行业各项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及发包方安全管理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的其它安全施工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建立有效的安全保护体系,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100人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接收发包方、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参加项目上的各项安全活动。

5、分包方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统一合格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6、分包方不服从发包方管理,违章指挥、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由分包方承担责任。

7、分包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分包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的工艺、设备。

四、事故处理

本工程为工程分包,事故发生后,由分包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发包方应积极配合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及安全交底作为建筑分包合同的附件合同。

2、双方就合同文本内容发生争执,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全施工合同范文3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到B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B级配电箱以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篇4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管理的现状分析

1、安全施工意识有待加强。企业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差,甚至部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盲目上岗,不能认真执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安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电力工程行业虽已制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但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原有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及时完善。

3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虽然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个别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仅限于纸上谈兵。

二、电力工程施工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任何施工都不是绝对安全的,电力工程的施工尤其如此,假如一个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施工前无安全施工方案,将注定这个项目是不安全的。电力生产的最大效益是安全,而许多企业管理者往往认识不够深刻,认为安全工作需要大量的投入,却看不到做好安全工作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巨大效益,只是主观判断项目的安全性,从而导致对安全工作认识片面,具体到实际行动中必然是过分自信,盲目乐观,认为事情不一定会发生,结果酿成大错。

2、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在电力项目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安全责任不到位,管理手段落后;安全意识不强,说一套、做一套;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存在心理惰性及侥幸心理;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投入不到位。

3、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事故预防和事故控制机制,事故发生后不总结经验教训,主要原因是对安全不重视、态度不正确,平时不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方面入手,采取必要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4、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首先要控制机械设备的操作安全。任何电力机械设备都有寿命,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施工过程中只要掌握其规律,加强检查、维护、保养,就能有效避免其不安全状态。在电力生产中尽量使用自动保护装置,做到即使发生误操作也保证不发生事故、在设备有缺陷的情况下也要保证避免事故的发生。

5、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充分利用有利的施工环境。任何先进的施工技术都有其特殊的安全要求,选择先进技术的首要条件是安全可靠,要考虑作业的环境、作业的时间等因素对人心理的影响,保证操作者能够安全有效的劳动。

三、电力工程施工中应对的安全管理措施

1、借鉴国际对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视,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国内有关部门和企业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2、在国家和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公司有完善的三级安全监督网络,对安全监督实行标准化管理,按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改进三个环节的要求,完善各级安监人员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项目部加大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严格监督执行“两票”作业,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和规范安全防护设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事故的事前控制。

3、设置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设置安全专项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使安全工作朝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施工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电力操作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是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所在,健全和细化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奖惩措施。

4、提高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管理根本上是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是电力施工企业得以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了解发生事故的严重性,并把安全教育培训与思想教育、岗位专业培训有机结合,将提高安全意识和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同提高业务能力相结合,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对现场施工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安全检查,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细致了解到施工中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高安全管理与安全意识。

5、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各类人员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各单位和部门签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和奖惩。把治理安全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好,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要进行处罚;对因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必须严肃查处。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在企业内部选拔一批技术过硬、有责任感的员工或资深的管理人员担任培训员,并创造各种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通过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行业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来提高素质与技能,重点学习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明确项目经理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从源头上增强对安全生产的认知感,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认真细致查处,坚持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等原则,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意识。

四、结语

电力工程施工中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项目安全管理应进行全过程、全员管理,施工中更应做到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真正将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反思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施工企业应当建立积极有效的安全文化,使安全目标同其他管理目标一样得到全员的认可,通过管理者的自身行为和管理实践而逐步实现。只有重视了安全生产,才能保证企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使企业得以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广生.浅谈电力安全风险工作的重点[J].价值工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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