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贸易含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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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含义

篇1

中图分类号 F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8)03-0008-06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碳排放国。国际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在《世 界能源展望2006》一书中指出,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中国可能在2010年前超过美国 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而来自荷兰环境评估署(Netherlands EnvironmentalAssessment Agency)的一份报告则指出,如果只计算化石燃料燃烧和水泥生产所产生的二 氧化碳,中国2006年的排放量为62亿t,已经超过美国的58亿t而居全球第一位 。 尽管这 一数字的真实性还有待商榷,但中国的碳排放量基数大且在迅速增长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国 正受到越来越大的国际碳减排压力。长期以来,我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一直坚持三个论点,即不仅看排放总量,还要看人均 排放量;不仅看当前的排放量,还要看历史累积排放量;不仅看排放的数量,还要看国家发 展的阶段。在2007年6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新闻会上,国家发改委 主任马凯发表了第四个论点,即不仅看本土排放,还要看转移排放。“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 产业分工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一国生产的产品要在多国去消费,一个国家又要消费多个国 家的产品。所以,生产、出口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国家,要承担本应在进口国排放的二氧 化碳,而进口消费这些产品的国家,在他们的排放总量的计算中,却没有计算这部分产品的 排放量”。“拿中国来说,直接出口的,去年出口钢材2 500多万t,焦炭1 400万t左右。这 里面都包含了很多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这还不算,我们还出口了大量的机械产品, 里面也有能源消耗,这相应地增加了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减少了进口国的二氧化碳的 排放量”。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贸易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融入经 济全球化的 重要标志,中国外贸总额从2000年的4 700亿美元一路攀升,到2006年末,已达17 600亿美 元 ,在出口额和进口额高速增长的同时,出口增速高于进口,导致1994年以来贸易顺差持续增 长。近年来,更由2000年的241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1 775亿美元,2007年贸易顺差更达26 22亿美元。在目前的产业分工中,发达国家处在产业链的上端,出口产品以高技术和服务业 为主,碳排放量相对较低;而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则以低端产品为主,碳排放量较高。对 我国这样一个出口低端产品,却有巨大贸易顺差的国家来说,通过国际贸易,为其他国家转 移排放的二氧化碳量相当可观。如何定量估算这些转移排放?这些转移排放对我国及世界有 什么影响?本文将在这方面展开研究。

1 隐含碳

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都会直接或间接地产生碳排放。为了得到某种产品,而在整个生产链 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称之为“隐含碳”。从对外贸易的角度上来说,“隐含碳”和“转移 排放”的含义基本相同,但“隐含碳”更具有科学性。在国际上的相关学术研究中,隐含碳 被称之为“Embodied Carbon”。Embodied概念由来已久。早在1974年,国际高级研究机构 联合会(IFIAS)能源分析工作组的一次会议就曾指出,为了衡量某种产品或服务生产过程 中直接和间接消耗的某种资源的总量,可以使用“embodied”这一概念;原则上,“embodi ed”后可加任何资源的名称,如土地、水、劳动力等(Brown and Herendean,1996)。之后 ,为了衡量各种生态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和间接消耗的太阳能的量,以便衡量生态产品的价 值,Odum等人提出了“emergy”(国内译为“能值”)的概念(Odum,1983;1996;1998)。 20世纪90年代,Tony Ally 将embodied概念用到了水资源研究当中,提出了“虚拟水”(vi rtual water)的概念,其意义为某种产品或服务生产过程中直接和间接消耗的水资源的量 齐?晔等: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隐含碳估算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8年 第3期(Allan,1997)。同样在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Wiliam和其博士生Wackernage l提出了一种度量可持续发展程度的方法,它是一组基于土地面积的量化指标,他们将其命 名为“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其含义为人类生活直接和间接占用的各种生 态产品(如化石能源地,可耕地,牧草地,森林,建成地,海洋)的面积(杨开忠等,2000 )。本质上讲,从“能值”概念到“虚拟水”、“生态足迹”,都是embodied概念的发展。

Embodied核算和投入产出经济学极其相似,因此,投入产出经济学中的许多概念被应用到em bodied分析中(Brown and Herendean,1996)。20世纪90年代以来,利用投入产出表,结合 “embo died”概念,学者们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从研究区来看,涉及到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欧 盟(Reinders et al,2003;Ahmad and Wyckoff,2003)、日本(Ackerman et al,2007;Kond o et al, 1998)、巴西(Tolmasquim and Machado,2003;Schaeffer,1996;Machado et al, 2001)、挪威(Peters and Hertwich,2006)、意大利(Mongelli et al,2006)、芬兰(M aenpaa and Siikavirta,2007)、西班牙(Sanchez and Duarte,2004)、澳大利亚(Lenze n,1998)、维也纳(Thi and Ishihara,2006)、中国台湾地区(Chang and Lin,1998)、 中国 大陆(Li et al,2007;Shui and Harriss,2006; 周志田,杨多贵,2006;刘峰,2007)等。从 研究的对象来看,主要集中在贸易中的隐含能(周志田,杨多贵,2006;刘峰,2007;Tolmasqui m and Machado,2003;Machado et al,2001; Mongelli et al,2006; Thi and Ishihara,200 6; Li et al,2007)、隐含碳(Ahmad and Wyckoff,2003;Ackerman et al,2007; Tolmasqu im and Machado,2003;Schaeffer,1996;Machado et al,2001; Mongelli et al,2006;Maenp aa and Siikavirta,2007;Sanchez and Duarte,2004; Shui and Harriss,2006)、隐含污 染物(Peters and Hertwich,2006),也有一些文献研究国内最终消费中的隐含能(Reinde rs et al,2003;Ahmad and Wyckoff,2003)、隐含碳(Maenpaa and Siikavirta,2007;Len zen,1998),或隐含碳对国内碳排放的影响(Kondo et al, 1998)。

关于我国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国内外研究甚少。仅见于Shui and Harriss的工作(Shui a nd Harriss,2006)。他们利用Economic Input OutputLife Cycle Assessment软件中提 供 的美国对华出口货物的碳排放系数,以此为基准估计了中国对美出口货物的碳排放系数,进 而计算了1997-2003年中美贸易中的碳排放,指出,我国碳排放总量的7%~14%间接出口到美 国并最终被美国人所消费。该文仅研究了中美贸易间的隐含碳,揭示了一些重要问题,但对 于我国这样一个贸易大国来说,研究是不全面的。

2 方法和数据

2.1 计算方法理论上讲,进出口贸易中的隐含碳可以表示为:

其中,C为进口或出口贸易中的隐含碳总量,Mi为第i种进出口商品的价值量,该数据为海 关 统计量,θi为第i种进出口商品单位价值中包含的隐含碳,即碳耗系数。商品生产过程中 的隐 含碳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即燃料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和工农业生产过程所排放的二氧 化碳,如水泥生产等。对于大部分商品来说,燃料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因此,θi可用下式来近似计算:

θi=E固×α固+E液×α液+E气×α气(2)

其中,E固、E液、E气为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固体能源、液体能源和气体能源的量, 单位为焦耳;α固、α液、α气为固体、 液体和气体能源各自的碳排放系数,单位为千克碳当量/109焦耳。α固、α液、α 气分别取值为24.79,19.89,13.96(中国气候变化国别研究组,2000)。

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应用“投入产出法”来计算消耗系数。投入产出法涉及的概念较多, 与本文相关的主要有直接消耗系数和完全消耗系数。直接消耗系数反映了部门之间的直接经 济技术联系。第j部门生产单位产品直接消耗第i部门的产品数量,称为j部门对i部门的 直接消耗系数,记为aij,则

所有aij构成直接消耗系数矩阵A,A可由投入产出表直接计算得出。

完全消耗系数通常记为bij,它是指第j部门每提供一个单位最终产品时,对第i部门 产品和服务 的直接和全部间接消耗之和。所有的完全消耗系数bij构成完全消耗系数矩阵B。A和 B之间有如下关系:

根据上式,可求出各部门对一次能源部门的完全消耗系数,进而得出该部门每生产单位价值 的产品所需要的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的价值量。根据一次能源部门的产值―实物 转换系数,可求得该部门最终产品对固、液、气各燃料的实物消耗量。结合式2,可求出各 部门产品的碳耗系数,即θi。

2.2 相关技术处理

尽管理论上较为完备,但在应用上述方法计算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隐含碳的实际操作中,仍然 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本文作了如下处理:

(1)1992年以来,我国海关采用HS编码体系(The Harmonization Code System)来对进出口 商品进行编码、分类和统计。HS码共有22大类98章,每章包括几十甚至上百种商品类型。受 现有技术条件和资料水平的限制,不可能以具体商品为单位来计算隐含碳进出口。因此,本 文选择HS码二级分类作为本研究的基本商品分类,共98类。

(2)我国现有的最新且最为详细的投入产出表为《2002年中国投入产出表》(国家统计局国 民经济核算司,2006),该表包括122个部门。该表中的部门分类与海关进出口统计中的HS 码分类不一致,在对应上存在一定困难。本文以HS码二级分类为基本分类,根据投入产出表 中得出的122部门产品的碳耗系数,依照典型商品对应的原则,确定了98类商品的碳耗系数 。

(3)理论上讲,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商品,其碳耗系数应根据不同的投入产出表来计算。但是 ,我国的贸易国有近百个,一一根据投入产出表来确定其各类商品的碳耗系数难度较大。同 时,在获取我国和各贸易国之间的进出口数据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出于简化的目的,本 文选择日本作为进口国家的代表来计算进口货物的碳耗系数。选择日本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在各主要贸易国中,日本在节能方面的技术水平最为先进,日本的碳耗系数低于欧美 等发达国家,依据日本计算得出的隐含碳进口量可视为我国隐含碳进口量的下限(亦即我国 净出口隐含碳的上限),这对于正确认识我国贸易中的隐含碳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日本是 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是我国最大的进口国家。从日本进口的商品,主要为机械、电子类商 品,在我国进口商品中较为典型。

(4)依据《2002年中国投入产出表》计算得出的碳耗系数仅代表2002年水平。如果应用技术 方法将投入产出表调整到2002年之外各年,所需要的数据量和工作量都将十分庞大,短时间 内无法完成。为了简化计算,本文对基准年之外其他年份的碳耗系数,作了技术水平、价格 指数和汇率三个方面的修正(见表1)。

(5)对于涉及到二次能源的部门,如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炼焦业、石油和核燃料加工 业、电 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利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得出的碳耗系数,实质上包含两个部分,即 :这些部门产品本身所具有的能源可能排放的二氧化碳(尚未燃烧排放),和生产这些产品 过程中消耗的能源所排放的碳。其中,第二部分为该部门产品的隐含碳。

(6)以国内消耗系数计算出口,国外消耗系数计算进口的方法,适用于一般贸易,在加工贸 易方面会有较大偏差。 以中国和日本为例,日本生产的产品进入中国,中国加工后再销往他 国。为了简单起见,设中国加工过程中没有实现增加值,也没有消耗能源和排放温室气体。 以该方法计算的结果,出口产品的隐含碳高于进口产品。但事实上,二者 应该相等。由于缺 乏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的详细 资料,本文对加工贸易作了如下处理:采用中国消耗系数计算 加工贸易中的隐含碳净出口,以日本消耗系数计算加工贸易中隐含碳的进口量,以净出口和 进口的和来计算隐含碳总出口。加工贸易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3 结 果

3.1 中国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净出口估算上限如前所述,理论上讲,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商品,其碳耗系数应根据不同的投入产出表来确定 。但是受资料的限制,我们目前还不能对所有贸易国展开分析。在中国的诸多贸易国中,日 本的能源利用效率最高。选择日本产品的碳耗系数作为所有进口产品的碳耗系数,计算结果 可视为我国贸易中的隐含碳进口下限。同时,以中国的投入产出表和出口数据为基础,计算 了我国贸易中的隐含碳出口量(见图1)。图1中,隐含碳进口线为我国的隐含碳进口下限,实 际情况可能高于该线。隐含碳出口线则接近实际,但受加工贸易的影响,实际情况可能 比此线略高。灰影部分表示隐含碳净出口量,其值可视为我国的隐含碳净出口上限。为了方 便比较,列出了1997-2006年我国的碳排放情况(见图2)。可以看出,1997-2002年,我国的 碳排放是一个缓慢增长的过程,2003年之后增长加速。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1997-2006年,我国进出口产品中的隐含碳都在逐年增加,但出口 产品中的隐含碳总量大于进口产品中的隐含碳总量。通过隐含碳的形式,中国实际上为国外 排放了大量的碳,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1997-2002年隐含碳净出口量占当年碳排放总量的1 2%~14%,2002年之后迅速增加,到2006年,该数字已达29.28%。1997-2006年累计隐含 碳净 出口达1 821 Mt碳当量,超过2006年全国碳排放总量。与隐含能相比,隐含碳净出口占当年 碳 排放的比例,比同期隐含能净出口占当年能源使用总量的比例要略高,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 能源使用结构以煤为主,同能效情况下碳排放要略高。

3.2 中国国际贸易中的隐含碳净出口估算下限

中国的主要贸易国包括美国、日本、欧盟等,这些国家的能源效率都高于中国。用中国的技 术水平和能源使用结构计算出的隐含碳进口量,可视为我国的隐含碳进口上限(即假设进口 产品都在中国生产)。同时,该计算结果也 反映了进出口贸易对我国碳排放的影响。这是因 为:对于一件无差异商品来说,通过从发达国家进口,可以节约相当于我国同产品碳耗水平 的能源,从而减少了相当于我国同产品碳耗水平的碳排放。因此,用中国技术水平估算进口 产品中的隐含碳,除了可以估算隐含碳进口上限,对分析进出口贸易对我国碳排放的影响也 具有重要意义。

图3表示了中国贸易中的隐含碳净出口估算下限。图3中,隐含碳进口线为我国的隐含碳 进口 上限,实际情况低于该线。隐含碳出口线则接近实际,但受加工贸易的影响,实际情况可能 比此线略低。灰影部分表示隐含碳净出口量,其值可视为我国的隐含碳净出口下限。

从图3可以看出,即使保守估计,我国仍为隐含碳净出口国。1997-2004年,隐含碳净出口占 当年碳排放总量的比例在0.5%~2.7%之间,2004年之后迅速增加,2006年该数字达10%左右 。 保守估计和乐观估计表现出了相同的增长趋势。但保守估计和乐观估计之间差别较大,这从 侧面反映了我国能耗水平、碳耗水平达到日本时的节能潜力和减排潜力。

4 结论和讨论

4.1 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总量的飞速增长与日益扩大的贸易顺差密切相关1997-2006年,中国存在大量的隐含碳净出口,2003年以后增长明显。保守估计下,2006年 的隐含碳净出口量占到当年碳排放总量的10.32%;乐观估计下,这一数字达29.28%。中 国碳 排放总量的快速增长和贸易顺差的日益扩大是一致的。这些增长的碳排放所创造出的经济 成果,有很大一部分被外国人所占有和消费。中国承担了本应进口国承担的碳排放量。

4.2 受资料的限制,本文仅估算了隐含碳净出口的上限和下限 ,但这对于全面认识我国的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到隐含碳的准确计算,除了需要双边贸易的详细数据之外,还需要各贸易国当年的投入 产出表。一般来说,大部分国家的投入产出表每5年更新一次,要了解其他年份的投入产出 情况,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需要投入大量的工作。除此之外,本文还采取了许多近似 方法来简化计算过程,这也给计算结果带来了一定误差。尽管离准确计算还有一定差距,但 通过上限和下限,揭示了我国隐含碳净出口的一些基本情况。

4.3 以价格为基础的投入产出法,扭曲了各国技术方面的真实差异,这 是投入产出法的一个重要缺陷这种假设实际上以碳排放增加为代价掩盖了高额的增加值。以价格为基准的投入产出法,不 能反映各国能源效率方面的真实差异。如果对每一类产品均采用购买力加权(Purchasing P ower Parities,PPP)方法加以改进,该缺陷可能会有所改善。

4.4 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温室气体排放的受益者,都应该对气候变化 负责自1972年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提出“污染者负担原则(Polluter Pays Principle )”以来,污染者付费已成为国内外在治理环境问题上的一个基本原则。然而,在气候变化 问题上,这一原则并不适用。发达国家为了降低其碳排放和改善环境,往往将高能耗高排放 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将发展中国家装扮成“生产者”的模样。这种情况下,只要 求生产者付费是不合理的。作为受益者,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应该对气候变化负责。

4.5 发达国家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生产低能耗低排放产品;发展中国家 技术水平较低,却生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这种分工增加了全球碳排放 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表明,世界上劳动生产率不同的国家, 通过国际商品交换,都能给交换的双方在经济上带来利益。即使在各个生产领域生产率都比 较低的国家,通过生产和出口那些自己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仍然可以获得利益。遗憾的是 ,在双方都获得利益的情况下,环境受到了损害。既然不能由发达国家来生产全部产品,那 么,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必要的技术转让或援助,对于全球环境来说,就显得非常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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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ing Embodied Carbon in Import and Export in China

QI Ye1 LI Huimin2 XU Ming3

(1.School of Public Policy & Management, Tsinghua University, Beijing 100 084, China;

2.School of Environment,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篇2

中韩建交以来,两国的贸易量在不断增加,尤其农产品方面,由于两国的生活、生产方式相似,因此,农产品的品种和数量基本一致,但是我国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较韩国农产品生产成本要低很多,在韩国农产品贸易中占据很多优势,但由于韩国地方保护政策的存在,使得两国贸易的出现一定程度的影响,贸易摩擦与争端不断增加,因此,本文通过对中韩农产品贸易现状以及中韩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1中韩贸易现状

韩国是我国大米、小麦、豆粕、鸡肉制品、水竹笋、对虾等商品的主要出口市场,韩国在我以上商品出口市场中均居于前3位。2008年,我对韩国出口农产品31.7亿美元,同比减少12%,占我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9%。其中,我对韩国蔬菜出口数量为48万吨,同比下降1.5%,出口额为2.8亿美元,与2007年持平;对韩国水果出口1.9万吨,同比下降17.5%,出口额为1806.5万美元,同比下降6.9%; 2009年1-12月,我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为28.3亿美元,同比减少21.3%。其中,对韩国出口冻鱼及冻鱼片16.2万吨,同比减少1.6%;出口大豆16.9万吨,同比减少32.4%;出口大米17万吨,同比增长5.4%;出口冷冻蔬菜21.5万吨,同比增长13.7%;出口羊毛1.1万吨,同比增长10%;出口鲜蔬菜14.1万吨,同比减少20.5%。

韩国农产品价格属全世界最高水平档次,因此韩国一直注重对农业的保护,市场开放程度低。中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低,价格只有韩国的20%~30%,农产品的种类和质量与韩国差距不大,在中韩农产品贸易上中国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但是,中国大部分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被韩国纳入关税配额及调节关税制度管理,较高的配额外关税和调节关税严重阻碍了中国相关农产品对韩出口。韩国对农业实施高额补贴,农民收入63%来自政府支持,这使中国农产品与韩国农产品在竞争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2中国农产品对韩国出口存在的问题

2.1我国农产品自身质量与安全标准较低

我国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分散,并且没有相关的管理体系对于农产品质量进行把关,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经常导致整批产品的退货或索赔,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高,这也是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增长的原因,生产者们缺乏质量安全意识,盲目追求产量,而大量使用化学药剂,导致出口农产品中药剂含量超标,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农产品的质量提升不少,但是韩国的绿色壁垒也在不断提高,仍高于我国的质量标准,我国诸多农产品的技术标准仍不达标。

2.2韩国农业贸易政策壁垒

在亚洲韩国是的农产品进口量位居第二,仅次于日本,但为了保护本国内的农业生产,避免进口农产品的冲击,韩国经过了30多年的努力,支持和维护本国的农业生产力,尽量降低外国农产品对本国农产品的影响,维持国内农产品价格的稳定。并在进口量增加时,采用产业保护政策,给予农业生产者高额的补贴政策。按照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标准计算,韩国对主要农作物的国内生产者补贴(PSE)始终高于50 %,这一政策也导致了国内农产品产业的竞争力匮乏现象出现。

2.3 高额关税壁垒阻碍了中韩农产品贸易发展

韩国是农业的进口大国,因此,农业经济一直是韩国的一项常抓目标,并长期制定了高额的关税或关税配额政策,就目前来看,韩国对农产品及轻工业品等27中产品实行了高额关税限制,其中17种来自中国,如大蒜、食用糖等,但是关税仍是两国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2.4 非关税壁垒的影响

为了维护国内的农业市场平衡,韩国除了高额的关税外,还频频启用了一些非关税措施,诸如技术壁垒(TBT)、检验检疫标准(SPS),以及绿色壁垒等手段,限制弄过对韩的农产品输出量,并且这些非关税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严重阻碍两国之间的正常发展。

3我国对韩农产品贸易对策

虽然韩国制定了一些列相关的政策限制中国农产品的输入,维持国内农业的平衡发展,但两国的农业发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互补性,这成为了农产品业务开展的一个必然条件,因此双方应该不断推动双边合作,创造更多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机会。

3.1熟悉并善用WTO规则和争端解决问题

同样作为WTO成员国,那就应该遵循WTO的贸易规则,我们应该熟悉期规则,并合理利用,例如: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是WTO规则中最基本的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上。韩国政府在进口检疫和检验上就对中国农产品采取了歧视性政策,对我国农产品按照6 %的比率进行抽检,而对来自美国等国家的同类产品抽检率仅为3 %。因此,我们应该利用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对韩国的歧视予以抗议,并通过WTO贸易组需求解决的办法。

3.2农产品生产建立国际化技术标准,提高自身质量

韩国对我国制定了严格的农产品技术认定标准,经常因为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及检疫不过关而遭遇退货,面对这种形式,首先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将自身产品的质量提高作为首要的一个发展目标,提高自身农产品的质量,并建立国际化的认定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的标准相接轨,主动提升自身农产品的价值。

3.3及时关注韩国的农产品进口政策

对于韩国的农产品进口政策,我们应该实时关注,做到能够应变自如,近两年韩国提高了农产品及食品的进口标准,增加了中国企业对韩出口农产品的难度。例如,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厅提高对茶叶的农药残留成分和含量的规定,加强了对进口家禽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以及提高中药的二氧化硫残留标准等。

3.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产品的附加值

韩国市场农产品的吸收容量有限,而且壁垒较多,因此,我们应该多关注韩国消费者的一些饮食习惯,改进农产品的出口形式,并加大我国自身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力度,提高农产品的自身价值,实现农产品的多形式多渠道的发展,破除技术贸易壁垒,拓宽进口国群体,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的健康、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我国的农产品产业结构,扩大农产品服务体系,加大对农产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中韩两国的市场信息交流,尽可能避免贸易冲突和贸易摩擦,建立农产品国际化的技术标准要求,提高自身农产品的价值,积极推动中韩农产品贸易。

篇3

上世纪50年代日本开始发展本国汽车工业,迄今历史并不长,但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8年日本汽车产量为1156.4万辆,第三次位居世界首位,其中出口总量为672.7万辆,占国内汽车总量的58.2%。目前日本已拥有丰田、本田等国际知名汽车品牌,成为世界汽车市场上的有力竞争者。与日本相似,韩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历史也不长,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但目前韩国汽车却在世界汽车制造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拥有现代、起亚等世界知名汽车品牌。2006年韩国汽车行业全球销量581万辆,其中国内销量仅为115万辆,产品以外销为主,国外市场的增长已成为韩国汽车产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一环。

纵观日韩两国汽车出口发展的历程,出口的快速增长是与两国政府的贸易政策分不开的。积极有效的贸易政策为汽车产业出口创造良好的条件,并推动汽车出口的增长。日韩的经验对于我国汽车出口的发展弥足珍贵。

1.通过政府补助、优惠财税等多项激励政策促进汽车出口。日本政府对汽车产业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出口给予一定的奖励,以促进出口的增长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日本官方金融机构长期为汽车出口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在资金上给予支持。韩国也采取了类似的激励政策来推动汽车出口。在汽车产品出口初期,为了使本国汽车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韩国政府给予大汽车公司卖方贷款。另外,韩国政府还向整个汽车工业提供中长期出口工业设备贷款。此外,对于汽车出口企业,韩国政府还采取税收减免、优先分配外汇和进口限额、简化出口审批手续等政策给予支持。

2.注重汽车出口品牌的培育。日本政府非常注重汽车自主品牌的培育,一方面,积极推进汽车企业的规模调整,通过促进汽车出口企业的内部合并与外部联合来提高汽车行业集中度;另一方面鼓励汽车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拥有自身知识产权,最终培育国际知名汽车品牌。日本政府品牌战略的实施,使得日本目前拥有丰田、本田等多家知名汽车品牌。韩国政府也注重汽车品牌战略,企业依靠政府强有力的保护和支持,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通过兼并和快速扩张实现规模经济,并通过技术引进和坚持不懈的国产化,培育自主品牌,最终形成现代、起亚等国际知名品牌。

3.引导和鼓励汽车产业自主研发,提升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日本政府一直十分重视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联合开发、委托研究、技术咨询、人才培训、专利转让、项目资助等形式,加快汽车产品更新速度,提升产品的出口竞争力。2002年,日本大学的研发费用为100.5亿美元,占总研发费用的27%,政府所属的研究机构研发费用为242.62亿美元,占总研发经费的66%,产业界研发费用为23.9亿美元,占总研发经费的7%。日本政府大规模投入研发经费和研究人员,使得日本的汽车产品从理论设计到转化为新产品所需要的时间只相当于欧美的2/3,日本每隔4-5年就有一批新车上市。韩国政府一直注重汽车技术的引进与自主创新,鼓励本国企业在坚持掌握企业主导权的同时,与美、日等国家的企业合作以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最终形成自主开发新车型的能力。

4.大力推行海外投资战略,开拓国外市场。为避免同欧美国家在汽车产品上的贸易摩擦,日本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海外设厂,将一部分汽车出口能力转移到其他国家,再向欧美国家出口。同时日本政府还鼓励企业与欧美企业合作共同开发、生产和销售日本汽车,这就是日本近年来虽整车出口量受到限制,但实际其出口趋势有增无减的原因所在。目前,日本在亚洲、欧洲、北美、中南美、非洲、大洋洲等建立了生产装配基地,生产能力和出口网络遍及世界。韩国企业在推行海外投资计划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在国外广设销售点以扩大出口,例如,1988年韩国在美国建立了280个销售点,在1990年猛增到420个。

二、我国汽车出口贸易政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汽车出口增长迅速,汽车出口的目的地已涉足220多个国家和地区。就汽车整车出口而言,出口数量和金额持续大幅增长,2002年到2006年年均增长率都在90%以上,并从2005年开始实现汽车整车出口数量大于进口,2006年出口34.3万辆,2007年出口61.2万辆。对零部件出口来说,2005年起我国连续三年实现了汽车零部件产品出口金额大于进口,产品也从售后配件市场开始进入国际贴牌生产市场。尽管我国汽车出口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却存在陷入“贫困化增长”的风险。目前汽车出口企业普遍存在自主品牌缺乏、集中度低、技术空心化、海外投资扩张不足等问题,导致出口持续竞争力不足。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问题都与目前我国汽车出口政策存在的不足具有密切联系。

1.出口政策过于注重数量的提升,而非出口自主品牌的培育。我国汽车出口政策过于注重出口数量,出口的准入门槛不高,导致汽车出口企业集中度较低。这种状况必然不利于我国汽车尤其是自主品牌的成长和整个产业竞争力的提升。2006年我国有出口记录的汽车企业共计1465家,其中出口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236家,仅占总数的16.1%,还有500多家企业的出口记录是个位数。2006 年12月31日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后,从事汽车出口的国内企业数量大幅减少700 家左右,但相比发达国家汽车出口企业的集中度还存在较大差距。到2008年,我国汽车工业的CR3(规模最大的前3家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只有48.76%,日本、德国、意大利、法国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的CR3都在80%以上。汽车出口企业集中度不高不利于我国企业自主品牌的成长,使得我国汽车企业在国际市场难以与汽车跨国巨头相抗衡。由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来看,2007年我国汽车产品的RCA值为0.40,这表明我国汽车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依然较弱。

2.出口激励政策过于单一,融资支持政策不足。我国通常主要采取出口补贴来鼓励国内汽车的出口,这使得出口数量短期内得到快速提升。但在加入WTO后,该优惠政策发挥的作用必然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汽车出口品牌的培育日益成为拉动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但品牌培育过程是一个资金不断投入的过程,因而融资支持政策在各种出口激励政策中便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九五”以来,国家已不再给轿车企业投资,企业要开发生产新车型,所需资金的绝大部分只能从银行贷款或是从国内外资本市场筹措。近年来国内汽车厂商纷纷投资新的生产线,开发生产各种新车型,资金准备早已力不从心,国家有关汽车出口融资支持政策的不足严重抑制了出口数量的增长和产品质量的提升。

3.汽车产业政策与出口政策未能有效结合,导致出口产品竞争力不足。我国汽车产业政策长期遵循“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导致我国汽车产业未能形成强大的自主品牌,反而使得跨国公司通过合资企业在我国市场站稳了脚,这必然不利于我国汽车产品出口竞争力的提升。在国内市场汽车产品中,除长安、奇瑞等为数不多的本土自主品牌外,更多的是国外汽车品牌。截至2008年,国外主要汽车企业在我国累计申请的专利数量,约是国内汽车企业专利总数的5.6倍,我国汽车工业面临“技术空心化”的危险。

4.海外投资引导与支持政策不足。目前我国政府未能在汽车企业海外投资中充分发挥重要的引导与支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汽车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经常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在争取出口订单上竞相压价,在争取海外收购上竞相抬价,导致汽车企业难以有效开拓国外市场,实现跨国发展。这与日韩企业形成鲜明对照,日韩企业在国际化业务上形成了完善的协调机制,特别是政府在企业之间形成了灵活和有效的沟通机制,引导本土企业有序地参与海外竞争。

三、日、韩汽车出口贸易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汽车工业的贸易政策环境与日、韩当初所处的环境相比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不能也不可能完全照抄“日韩模式”。但日、韩汽车贸易政策对我国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考察日、韩两国汽车贸易政策,我们可以看到,日、韩汽车出口政策在汽车生产及出口贸易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借鉴日、韩汽车出口贸易政策,并结合当前我国汽车出口贸易政策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明确实施适当的保护和扶持不是最终目的,保护和扶持的目的是提升汽车出口竞争力。在当前我国汽车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的情况下,我国应积极采取促进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借鉴日、韩的做法,给予汽车生产企业必要的财税支持和税收减免,鼓励汽车产品生产与竞争力的提升,进而形成一定的出口优势进驻国际汽车市场。同时应该注意,日、韩的保护和扶持政策并不是全面的封闭式静态保护和扶持,而是适度的有限度的动态保护和扶持,即这种政策既要保护本国汽车企业在出口中不被其他国家汽车工业强大的竞争力压垮,又使其在面临外部的竞争压力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焕发企业自身潜能,达到迫使企业在竞争创新中生存壮大的目的。这就需要我国政府依据汽车产业的发展时期与环境及时调整汽车贸易政策,汽车产业所处的发展时期和环境不同,政府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应有所不同。

其次,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并购与重组,提升出口企业集中度,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国际汽车企业之间的兼并成为国际汽车工业的发展潮流,目前我国汽车企业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弱,因而政府更有必要引导企业并购与重组,以应对加入WTO后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由日韩模式来看,其汽车出口的崛起都与自身国际知名自主品牌的形成密切相关。日本拥有本田、丰田等知名品牌,而韩国则拥有现代、起亚等自主品牌,相比之下,我国的汽车出口自主品牌还较为匮乏,而且已有品牌国际竞争力不足。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同国际汽车企业相抗衡,政府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国内汽车企业并购与重组的资产规模和力度。

最后,重视汽车产业科技政策的实施,为汽车出口奠定良好的技术优势。汽车工业需要巨大的研究与开发投资,我国汽车业集中度不高,企业无力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因而需要政府扶持。对此,我国政府可以借鉴日韩模式,加大提供支持研究与开发的生产补贴力度,或直接设立研究机构进行情报收集和关键技术的开发,或大量投入基础性的科研资金,充分调动汽车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性,组成研究网络,以抢占新一代汽车技术的部分制高点,建立自主研发体系,掌握自主的知识产权。

参考文献:

[1]关洪涛,战后日本汽车产业的发展及政策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

[2]姜始沅,中韩汽车出口战略比较研究,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3]蒋再波,我国汽车出口贸易分析与对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4]刘洁,世界汽车产品贸易特点分析及中国汽车产品出口的对策建议[J],商场现代化,2008年9月.

[5]孙广皓,我国汽车产品出口的战略及策略研究,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篇4

一、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中韩两国都属于耕地资源较为贫乏的国家,中国在劳动力资源方面存在优势,韩国在农业生产技术上具有相当优势,这正是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持续较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一)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主要类别和基本属性

中韩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国,文化背景相似,合作领域广泛,有着悠久的交往历史。但二战结束后,东西两大敌对阵营形成,朝鲜半岛内部形式错综复杂,再加上冷战使朝鲜半岛充满了内忧外患的情况,中韩两国相互隔绝。但是,和快速增长的双边贸易相比,中韩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显得十分缓慢。一些贸易争端阻碍了中韩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二)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特点

中韩两国均属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国家,两国的地位随着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而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随着两国贸易的连续不断进行,两国贸易逆差的现象日益严重,而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却恰恰相反,中国一直以来都保持顺差。

伴随两国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农产品贸易关系也逐步加强。韩国在近年来已经成为我国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和进口市场相比之下,韩国农业的生产效率高于中国。韩国作为农业净进口国,其农业进口远远大于中国。在中韩农产品贸易开始算起,大的波动一共有三次,一是1995 年由于中国人民币贬值后升值的走势导致中韩农产品贸易的下滑;二是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韩国内经济的衰退,中韩农产品贸易降低:三是2001年以出口导向为主的韩国在日美欧三大经济体陷入困境后经济也处于低迷的状态,导致中韩农产品贸易停止不前。

二、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质量管理困难。我国的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方面处于过于分散的局面,也没有确立稳定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总体上看,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在质量管理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缺陷,产品质量没有保障,有时同一批产品也存在质量高低不一的情况,而这其中难免有些不合格产品,一旦被进口国的相关检验部门调查出问题来,就会导致整批产品遭到退货或索赔。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较低。质量问题是我国农产品出口滞后的首要障碍,同样,这也是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没有出现预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意识是我国农产品生产者普遍缺乏的意识,他们为了追求农产品产量的提高而盲目使用大量含有有害化学品的农药,导致出口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物含量超标,生产者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片面追求利益的增长,忽略了进口国及本国对产品的质量需求,导致出口困难。

3.农产品的标准化程度低。对于传统观念和我国计划经济的体制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中国在生产农产品方面一直注重大产量同时由于经济体质的原因把价格严重压低,由于价格问题也造成了农产品质量问题,本来价格低是我国农产品战略一大优点,但是现在许多国家因为此开始排斥中国农产品。

三、促进中韩农产品贸易发展建议

(一)积极开拓韩国市场份额。我国向韩国出口农产品的企业应准确提取韩国的目标市场, 同时承认中韩两国的文化差异,重视了解韩国国民的消费习惯,积极宣传我国相关的农产品,制定针对韩国市场准确的、可行的、详细的营销战略,目的在于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知名度,打造中国品牌,以至于更稳更好地立足于韩国市场。利用我国劳动密集型的比较优势,通过调查市场和开发新产品、营销策划等多方面来挖掘韩国市场潜力。

(二)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发展中的国家,我国在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过程中集中化、标准化程度不高,这使我国农产品出口受韩国的各种环保标准的影响,韩国专门针对我国农产品的贸易壁垒阻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中国必须对农业地区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对农业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对农产品结构进行合理分配,为农产品生产者提供完善的市场信息。

(三)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我国要确保在农产品质量基础上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利用我国的地域优势形成具有差异化的产品,鼓励并支持我国农产品企业到韩国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商品宣传和推广介绍,着力打造属于中国的民族品牌,并最终推广至韩国消费者,树立“中国产”的农产品正面形象。

(四)熟悉 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本国的利益。目前我国可以利用WTO规则有很多,中国应充分利用相关有效机制解决相应贸易争端,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另一方面,我国也要在世贸组织内部对韩国的贸易歧视性的相关做法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维护我国在贸易方面的合法权益。中韩两国应尽可能多的加强双边的谈判,签订有关贸易协议,保证双边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

(五)加强中韩两国农业合作非贸易领域的农业合作。中国要利用本国广袤的土地资源,生产在贸易中流动相对较大的农产品;另一方面,韩国应该发挥韩国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把优良的作物、先进的设备和资金应用到中国的市场。这样使两国在经济和贸易上达到互补。在经济发展的道路上,中国不断加大对农业和贸易的重视程度,同时不断研究新技术。而韩国虽然土地稀缺,但是技术十分发达,人才培养也比较先进。中韩两国应该加强非贸易方面的农业合作,多渠道的合作交流,尤其是在农业生物工程、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方面的合

参考文献:

[1]王飞. 韩美FTA对中韩农产品贸易影响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3.

[2]崔明旭. 关于中韩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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