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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少数民族文化是培养艺术人才的有效资源
少数民族文化,是当前文化学所关注的重要内容。在实际中,其不但是对文化学者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艺术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价值,是所有院校所重视的教学资源和文化背景。
文化背景,是指在艺术院校的艺术人才培养过程中,少数民族艺术文化是其构建少数民族艺术认知系统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入了解少数民族的历史社会、风俗民情、语言行为,才能成为自有的知识,才可以深刻体会少数民族艺术,并时刻保持创作的热情,才可以自觉的对其加以传承行为。
教学资源,主要是指讲过学者的整理、耙梳,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资源能够进行典型代表的总结,将具有一定规律性的东西引入课堂,使其成为现代教育教学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学校培养艺术人才的重要知识内容。
二、特色教材是少数民族文化变为人才培养资源的主要途径
在当前的社会中,少数民族文化是很多社会活动的主要资源。比如,宗教研究、文化研究、文化产业的研究、法学研究、社会文明研究、经济研究、生态研究等等。而作为艺术院校,特别是地方的艺术院校在教育资源研究方面的应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将少数民族文化进行艺术教育资源的有效转化。
(一)进行积极的跟踪,即确保采风的经常化
在艺术院校中采风是长期以来坚持的一个优良传统,不论是从生活艺术创作源泉方面,还是从民间学习的意义上来说,采风都是必要和需要的。但是问题在于,采风不是在社会生活基层中进行生活素材的简单感受以及吸收,而是经过整理以后进行一定的艺术创作;同时更应该从人民群众的生活中进行人们的愿望、情感、表达方式的切实体验。这些内容是文艺创作在生活中进行灵感汲取的最重要内容。
(二)认真进行培植,确保研究的项目化
艺术院校在进行学术研究时,除了对各种对接渠道项目进行研究以外,针对自己学校实际情况,如办学设想、专业设置、学科布局等,设计出整体推进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研究项目,作出发展和建设的理性分析、科学导引,这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是十分重要。把学校的研究项目和学生的个人爱好以及零星行为进行有效结合,将其引领到项目中去、引领到相关项目群体中去,还具有另外的意义,即通过项目研究进行精神的凝聚、队伍的锻炼、力量的整合、品牌的打造。
(三)积极加以支持,实现成果的课程化
成果课程化的研究,在本质上属于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研究中的办学行为加以焊接,是十分有效和有力的,其对于办学综合实力的提高也具有重要的作用。成果的课程化,需要有教材编写来进行有力的支撑。怎样才能把少数民族的艺术资源编写到现代教育行为中,使其成为教学传播的主要内容,是对教学团体和教师进行考验的关键所在。在教学的实践中,应在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提高的教师能力和水平,使其从一知半解的“知道者”成为真正的专家。
三、出版社应在艺术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自觉意识和积极作为
舞蹈可以说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因而每一种舞蹈在背后都具有文化建构,具有该文化的特点。云南花腰彝舞蹈也是如此,作为一种起源于彝族人民日常生活的舞蹈,其具有很强的地域文化特色。因此,对花腰彝舞蹈进行研究必须将其放在文化背景中。也只有这样,花腰彝舞蹈的艺术特色才能原原本本地展现出来。
1 具有美感的动作姿态
花腰彝舞蹈由于节奏明快,所以很有动感,在动作上既表现出朴实的生活场景,又极具艺术性。特别是花腰彝舞蹈的脚步动作,纷杂变化的同时还会以篝火、群舞等表现形式展现其丰富的姿态,极富美学价值。结合具体动作分析,花腰彝舞蹈动作中,最突出的就是“顿足踏地”以及“腹前击掌”。这两个动作是根据原始部落人们的动作加以演化而成,包含着原始的美感。“顿足踏地”就是用脚与地面接触以发出声音,并通过有韵律地接触创造节奏;“腹前击掌”则是人利用自己的身体发声,完全没有打击乐器的参与,原本地展现了原始的美感。在进行这种节奏的同时,伴随着呼喊使人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原始气息。
除此之外,“围篝火”也是极富有特色的元素,一方面,“火”具有象征意义。在原始社会和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低下,因而对火有很深的依赖。“围篝火”这样的一个动作,就是在表达对火的崇拜。而花腰彝舞蹈对这一元素的应用,实际上是对原始力量的一种崇拜,有一种肃穆的美感。“舞龙”则取材于花腰彝传统的祭祀仪式。由于在花腰彝的概念中,舞龙也有雌雄之别,因此在祭祀的时候需要两条龙一起舞动,生动却又不失严肃。这种舞龙的动作也是花腰彝祭祀仪式的美感展现,其深层次的含义就是人们对于龙的崇拜和认同,是在当时低下生产力的客观条件中脆弱、渴望庇护的一种体现,因而具有庄严的仪式美。
2 蕴含着乐感与痛感文化的母题
在花腰彝中,忧伤和欢快都表现得十分极端,这从文化根源上不难解释。花腰彝的文化具有痛感文化和乐感文化共同的母题,一方面是由于这些文化产生于花腰彝独特的生活方式和;另一方面是由于深受本民族文化影响的花腰彝族人在后期创作中提炼出来的。首先是“大地母题”,在许多少数民族的文化中,都有对这一主题的表现,这是因为对于大多数少数民族而言,大地十分重要,也十分熟悉。因此,在花腰彝舞蹈中就有对大地的深情,诸如“屈膝弓腰”这个动作,就展现了对大地的尊敬。这里的尊敬应当一分为二来看,一方面这是花腰彝人民对于大地的一种崇敬,向大地寻求庇护,表达感谢;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敬畏,由于生活生产过度依赖土地,对地震等自然灾害原理不明,导致了畏惧大地的心理。
花腰彝舞蹈中,还有对于生死主题的展现,对于这个母题,花腰彝同样有两种态度。在花腰彝的祭祀舞蹈中,大部分都会涉及舞龙,这表现的是对死者的敬畏。由此还引发了对于生命的思索,一方面,人们惧怕死亡,向死神表达着自己的畏惧与服从;另一方面,人们必须经历死亡,死亡也是人最终的归宿,自然而又具有皈依感。花腰彝舞蹈将这两种看似矛盾的生死感悟有机地融合在了舞蹈中,并通过看似激烈变幻莫测的舞蹈动作展现出这种纠结,有一种矛盾的美感。
此外,生殖崇拜也是花腰彝舞蹈表达的母题之一。随着文明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殖的崇拜会逐渐减弱,这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获得了有更多生存的机会,所以死亡率大大降低,而死亡率降低又意味着不需要扩大出生率来维持种族的繁衍。在一些相对闭塞的地区,其生产力水平仍然没有很大的提高,思想水平也与现代社会脱节,所以在花腰彝的舞蹈中还是存在着生殖崇拜的痕迹。在舞蹈服饰上,花腰彝舞蹈的服饰以大红色为基础色调,男性通常会上身,展现出活力。
3 花腰彝舞蹈的感官价值
舞蹈艺术本来就能调动观众的视觉与听觉,并通过视听的结合充分调动起观众的感官。花腰彝舞蹈在视觉方面,尤其是动作、色彩给人很深刻的印象。大部分花腰彝舞蹈的动作幅度都不算太大,但是有很强的节奏感。观众在欣赏花腰彝舞蹈时,会感受到自己的视野被净化了。因为动作的细小,所以会仔细关注那些细微的动作,不会被其他因素影响,有效地提升了视觉的灵敏度,从而摒除杂念,专注于舞蹈动作,更好地感受到舞蹈的美感。在听觉层面上,花腰彝舞蹈重视延长声音以及曲调的应用。花腰彝舞蹈要求舞蹈是四二拍,而歌曲却是四三拍,因此舞蹈的呈现常常是舞步声与歌唱声错乱,但是却又不紊乱。并由此展现出与视觉截然不同的体验,让人感到仿佛是视觉与听觉割裂了开来,因为眼前的景象的确与耳边的声响没有在一个节拍上。但是,这一切却又有一种纷乱的美感,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此外,具有花腰彝民族风情的唱词与音乐,同样丰富了人们的感官。
4 结束语
云南花腰彝舞蹈独具艺术特色,首先体现在其美学内涵上,通过原始美、庄严美、仪式美的内涵展现,让人们沉醉于美学的境界中。其次,体现在母题上,由于花腰彝舞蹈设计的内容与其文化背景密不可分,所以其母题中关于土地,关于生死的内容独具民族特色。最后,花腰彝舞蹈的艺术文化特色还体现在其展现的感官价值上。通过视觉与听觉的双重影响,花腰彝舞蹈让人们深切地体会到了民族舞蹈之美,并被花腰彝文化艺术深深折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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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6-0072-05
辽西,从人文地理学上的角度考察,是指“燕山山地以北,西拉木伦河以南,医巫闾山以西和七老图山以东的区域”[1]。从现有的行政区划考察,辽西地区是指辽河平原以西与河北省、接壤的辽宁省西部地区,共包括锦州、朝阳、阜新、盘锦、葫芦岛五市。因本文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区域文化特质,因此,这里的“辽西”采用的是人文地理学区域概念。
辽西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地域特色凸显,内涵丰富厚重等特征。这里有标志着物种发轫的“古生物化石群”①、具有人类非凡意义的鸽子洞古人类遗址、标志着万年文明起步的查海文化遗址、有中华文明曙光之称的红山文化遗址。同时,较之辽海文化的其他区域,这里有着更为鲜明的民族特色,有着数量大、品类多、高价值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辽西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漫长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是对区域文化、社会发展、人文精神产生重要影响的文化遗存,且有着鲜明的特征和独特价值。其主要特征如下:
一、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深远而厚重
在4000年至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西辽河、大辽河流域居住的原始人群是汉族的先民,他们创造的红山文化奠定了辽西地区汉文化的底色。在随后的漫长历史进程中,辽西成为少数民族异常活跃的舞台,他们在这里生存、争夺、迁徙,在创造本族文化的同时,也不断地改造着文化板块的结构和元素,使辽西成为民族融合特征明显、少数民族特质不断凸显的文化区域。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山戎、东胡是辽西最为活跃的少数民族。山戎包括多个大小不同的部落实体,史称“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史记》卷100,“匈奴列传”)。公元前7世纪,山戎被齐击败溃散,后返回原地,因这一部分山戎居住在匈奴东,被称为东胡,“山戎、东胡实为一族,时代不同,名称遂异”[2]。东汉、魏晋时期,乌桓、鲜卑两族自内蒙古草原东北部南下进入辽西地区。乌桓原为东胡的一部分,史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后汉书》卷120,“乌桓传”)它曾长期臣服于强大的匈奴,居住在大兴安岭南端。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三战击溃匈奴后,乌桓摆脱了沉重的奴役和控制,南迁至辽西的老哈河流域。公元1世纪,随着乌桓的入塞,鲜卑的一支――东部鲜卑也大批南迁至辽西地区。西晋末年,鲜卑族进入空前活跃和繁盛时期,慕容鲜卑以辽西为基地先后建立了前燕、后燕、北燕政权,三燕政权以龙城(今朝阳地区)为都城或留都经营辽西地区,前后共计80年,创造了厚重的“三燕文化”。契丹隶属于宇文鲜卑部,公元4世纪分布在西拉木伦河流域,公元5世纪进入辽西腹地,为避高句丽和活动在漠北的柔然人之扰,部分契丹人入居白狼水(今大凌河)以东地区。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壮大,耶律阿保机于公元916年在龙化州(今内蒙古赤峰地区)正式建立契丹政权。后以辽西为中心,以东北为基地,几度征伐,契丹统治者占领了北部中国,并创造了影响深远的契丹文化。女真族的先人,曾世代居住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和长白山麓一带,女真部落,长期为辽所控制。公元1114年,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举兵反辽,并于1117年至1120年间,攻占了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及其腹地,将辽西纳入了其统治区域。至1215年蒙古军队占领辽西,女真人统治辽西近100年,进一步改变了该区域地域文化的诸多要素。蒙古族原居额尔古纳河下游的大兴安岭山林地带。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落后,四处征伐。1214年,木华黎率蒙古军队南下,于次年基本控制了辽西地区。由于上述政治及地缘因素,辽西成为蒙古族的重要生活区域,蒙古族人长期与汉、满、朝鲜、锡伯等民族杂居,不但发展和丰富着自身的文化,也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为辽西地区留下了诸多高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具有丰富性和融合性特征
辽西地域文化有着“走廊”和“熔炉”两个鲜明的特性,它既是联接东北与中原地区的主要交通廊道,也是民族迁徙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诸多民族在此流转和共存,并且在文化交流中不断的得到融合。辽西走廊既是交通孔道,也是民族文化廊道,它不但是“历史形成的民族地区”[3],也是堪与藏彝走廊、西北走廊、南岭走廊相比的重要历史――民族走廊。起源于辽西的民族主要有古商族、孤竹、山戎、东胡、徒河、俞人、库莫奚、契丹等,在辽西迁徙流转或长期生存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匈奴、乌桓、鲜卑、吐谷浑、高句丽、粟末H、女真、蒙古、锡伯族等。且诸多民族长期同时并存,深度融合。隋唐时期,汉、高句丽、契丹、库莫奚、粟末H等民族在辽西混居。辽金元时期,在辽西杂居的民族有汉、契丹、库莫奚、女真、高句丽、蒙古等民族。辽西多民族文化的聚合,主要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第一个层面是少数民族之间的聚合。在历史上,这些民族最原始的碰撞状态是血腥的攻略和残酷的战争,只有他们被置于同一政权统治下时,才进入暂时的相对稳定期。这时,他们采取通好、通商、通婚等方式进行交流。暴力也好,温和也罢,无论何种方式,充盈其中的总是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第二个层面是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的聚合。在远古时期,辽西就有了汉文化的积淀,成为汉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开始了少数民族和汉文化的交融。自夏、商起,在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驱动下,辽西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碰撞中不断走向融合。在上述环境下产生并留存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数量多,品类丰富,具有承接历史和民族融合的文化内蕴。
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堪称丰富,主要有以下七类,一是古人类活动遗迹,包括山戎、东胡、徒河等游牧民族的徒河城、紫蒙城,乌桓、鲜卑民族的龙城、徒河新城、新昌黎、棘城等城址,契丹、女真、蒙古民族的宜州、懿州、显州、广宁府、乾州、辽上京、辽中京遗址等城址,朝阳西三家辽代村落、喀左南公营子王爷府、赤峰的喀喇沁蒙古亲王府等遗址。二是陵墓等建筑遗产,包括北票喇嘛洞鲜卑贵族墓、北票北燕宰相冯素弗夫妇墓、葫芦岛大卧铺辽金画像石墓、凌源石羊石虎辽代古墓遗址、建平辽墓、医巫闾山辽代皇陵墓群、阜新辽名将古墓群、辽代萧氏古墓群、喀喇沁蒙古右翼王陵、赤峰辽祖州、祖陵遗址等。三是寺庙,包括义县奉国寺、阜新瑞应寺、普安寺、阜蒙县佑安寺、德惠寺、彰武圣经寺、北票惠宁寺、凌源万祥寺、赤峰召庙、福慧寺、寺、龙泉寺等。四是摩崖造像,主要包括阜新海棠山摩崖造像、彰武千佛山摩崖造像等。五是古塔,主要包括朝阳北塔、南塔、锦州广济寺塔、广胜寺塔、阜新闾州辽塔、东塔山塔、凌峰塔、葫芦岛前卫斜塔、大塔、塔子沟塔、赤峰中京大明塔等。六是出土实物,主要有朝阳出土的慕容鲜卑族的金步摇、梯形棺、鸭型玻璃注、七宝塔、龙凤罐、阜新出土的绿釉鸡冠壶、滑石狮、鎏金铜牌饰、白釉黑彩童子灯、钧釉碗、青花玉壶春瓶、各代的墓志铭等。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阜新东蒙短调民歌、蒙古勒津乌力格尔、蒙古勒津婚礼、蒙古勒津安代、蒙古勒津好来宝、蒙古勒津刺绣、蒙古勒津马头琴音乐、瑞应寺庙会、喀左东蒙民间故事、吉祥寺扎布、兴城满族秧歌、赤峰阿日奔苏木婚礼、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图案、敖汉传说故事等。
由于多民族频繁流徙承继,民族间不断融合,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呈现出强烈的融合性特征。朝阳的北塔,在政权更替与历史传承中实现了佛教与各民族及各民族间的文化融合。北塔的修建,经历了三燕、北魏、隋、唐、辽五个历史时期。北塔所在的位置,是慕容鲜卑修建的和龙宫,北魏在和龙宫基础上创建了土木结构阁楼式塔――思燕佛图;隋代在思燕佛图的基础上修建了方形空洞式十五级密檐砖塔;唐代对此塔进行了装饰和修缮;辽代对北塔进行了两次重修,使其成为一座有着宽大台座、须弥座和塔身雕饰复杂的十三级叠涩密檐式密宗佛塔。今日的北塔,仅从结构上,就能领略到多重文化叠加的神韵,沿廊道可清晰地目睹雕有龙、虎、朱雀等图案的三燕时期的宫殿柱础石,北魏时期“思燕佛图”的夯土台基,隋塔遗迹,唐塔砖砌塔基和辽塔砖砌塔基,五朝遗迹并存一塔,堪称奇迹。朝阳周边隋唐时期的鲁善都墓等出土的“深目高鼻的胡商俑、满载行李的骆驼、昂首嘶鸣的战马、浓眉大眼面施粉彩的H俑”[4],体现了契丹、库莫奚、H、汉族文化及异域文化的相互渗透及融合。位于赤峰宁城县的辽中京遗址,是辽鼎盛时期的标志。城市的整体规划、街道布局、建筑风格,在吸收汉族城市营建模式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契丹族的传统居住习俗和草原生活特点,被誉为“契丹族创造性的吸收汉文化的典范之作”[5]。号称藏传佛教国庙之一的瑞应寺,具有蒙、汉、藏、满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阜新、朝阳、赤峰地区的辽代契丹族古墓众多,古墓中出土的画像石是以中国图案画为特点的石雕艺术品。这些画像石采用的是汉族人的雕刻方法,画像石具备了中国画的特点,以线条作为主要表现手法,是装饰画和线雕、浮雕相结合的产物。画像石的题材是反映契丹人的生活状态、思想意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容,整体构图既表达了契丹人的现实生活和精神生活,融进了其他民族的文化精髓,深刻体现出汉文化对契丹人的影响和浸润。海棠山摩崖造像,是辽传佛教文化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它是由活佛请来和当地的蒙古族能工巧匠,巧妙构思,精心雕刻而成的,是“藏传佛教美术与清代阜新地域蒙古民间艺术深刻融合的代表,充分显示出蒙古族工匠精湛高超的雕刻技艺及其强烈的民族审美取向”[6]。
三、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可辨识性特征
辽西诸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尽管是在文化传承、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中形成的,却丝毫无法遮蔽各民族文化遗产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气质,它们有着强烈的可辨识性特征。
这些文化遗产,都渗透着各民族所具有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气质,包括价值取向、情感表达、审美情趣等。
三燕鲜卑遗存相对于三燕文化,契丹遗存相对于辽文化,蒙古勒津及藏传佛教遗存相对于辽西蒙古族文化,都是重要的辨识体和核心价值承载体。创造了三燕文化的慕容鲜卑是一个有着开拓、创造精神和艺术特质的民族。他们在公元3-4世纪首创了双马镫,后来通过高句丽人,慕容鲜卑的马具系统应用到整个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使骑射文化发生了质的飞越,对骑兵的发展和战争的作用十分巨大。北票冯素弗墓出土的两件木芯包鎏金铜皮的马镫以及铁马甲等马具[7],北票房身北沟八号墓、朝阳袁台子壁画墓、朝阳十二台乡砖厂一号墓等出土的包括衔镳、鞍、镫等主要构件的马具[8],就是这一创造的明证。冯素弗墓出土的梯形棺,前大后小,前宽后窄,前高后低。梯形棺为慕容鲜卑人最先使用,并逐渐影响中原,到唐代,在全国流行。朝阳多处鲜卑墓出土的金步摇冠饰,“在双塔区他拉皋镇的木营子鲜卑墓、朝阳县柳城乡袁台子三号墓、王坟山一号墓、西营子乡田草沟一号墓、北票市章营子乡房身二号墓、八家子乡喇嘛洞三燕墓、西官营子北燕冯素弗墓中都出土金步摇冠饰”[9]。形制各异,设计精巧,结构繁复,纹饰美轮美奂。此外还有冠饰、金牌饰、金扣、金钗、银钗、金戒指、指环、手镯等饰品。三燕的马具同样制作精良,在工艺和装饰上流行铜鎏金、镂孔技术,鎏金包片正面多錾刻各种纹饰,如龟背纹、三肢纹、蟠龙纹、兴龙纹、舞龙纹、单凤纹、对凤纹、鹿首凤纹、羊首凤纹、人首凤纹等。这些华贵的饰品和马具体现了慕容鲜卑人的审美追求和艺术特质。鲜卑民族是草原文化的承继者,他们的艺术承接了匈奴人的造型风格,融入了自身的宗教观和艺术观,极力推崇外部自然力,崇拜神兽。同时,纹饰中龙纹的大量出现,也表明慕容鲜卑的审美观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
开放、流动、进取、兼容并蓄,是辽文化的基本特征,崇山自由、奔放,是契丹人的民族性格,粗犷豪放、稚拙朴素,是辽代的重要美学特征。上述种种,在辽西的契丹族文化遗存中都有着强烈的体现。鸡冠壶是契丹的特色器物,也是中国陶瓷史上的瑰丽奇葩,鸡冠壶的形制和纹样多次发生变化,由扁身单孔式,到扁身双孔式、扁身环梁式、圆身环梁式、矮身环梁式,壶身的纹饰、色彩等多次发生变化,鸡冠壶的产生和演变,是辽代陶瓷精美化的一部分,折射出契丹族因时而动,吸收时代精神与异质文化,充实本民族文化,发展新文化的进取、开放情怀。契丹人钟情于绿草、清水、蓝天、白云,喜爱各种来自大自然的纹饰,在以藏于阜新市博物馆的三彩摩羯壶为代表的三彩器上,以黄、绿、白三色为主流,多应用了水波、葵花、、牡丹、蝴蝶等来自大自然的纹饰,充分体现了契丹人崇尚自然和自由、奔放的民族性格。契丹人有着独特的审美情趣,如鸡冠壶压印的线条粗犷、跳脱,体现着游牧民族的艺术风格。赤峰、朝阳、阜新等地墓葬遗存的壁画,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鲜明的民族特点。早期的辽墓壁画,如赤峰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中的《放牧图》和《契丹住地生活小景》以及喀喇沁旗娄子店辽墓中的《游牧生活图》等[10]多以契丹游牧生活为题材,用笔简约,线条明快,色彩简单,格调清新,这是契丹文化青春期的主基调。中、晚期的辽墓壁画,如赤峰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中的《宴饮图》等[11],多以契丹贵族的宴饮、出行、归来为题材,在人物和动物造型上更趋写实和准确,构图略显繁复,色彩较之早期更显鲜艳和绚丽,这既有处于繁盛期及衰退期的契丹文化心态的反映,也有汉文化影响的印记。尽管早期和中、晚期题材、风格有异,但在辽墓壁画中,契丹民族豪放、质朴的美学追求却贯穿始终。
勇猛善战、刚毅劲健、崇尚自然、适度内敛,是蒙古族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蒙古族的性格特质。他们的审美观充满着杂糅性,即糅合着阳光崇高和宁静和谐的审美因子,阳光崇高是蒙古族传统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经过藏传佛教的改造,蒙古族的精神世界开始趋向宁静和谐。以蒙古勒津文化和藏传佛教遗址为核心的辽西地区蒙古族文化遗存群,是蒙古族文化精神的集中投射点。辽西的蒙古族,源自多个部落,尤以聚居阜新的蒙古勒津部发展最为强劲,他们在狩猎、游牧和农耕生活中,创造了东蒙短调民歌、胡仁乌力格尔、安代、好来宝、民间器乐曲等非物质文化。东蒙短调民歌利用四胡、马头琴、扬琴、管、竹笛、笙、九音锣等乐器伴奏,节拍鲜明,曲调流畅,旋律风格多样,或微风拂柳,或万马奔腾,或深沉委婉,或情趣横生。歌中常出现虎豹、骏马、雄鹰、羊羔、苍松翠柏等体现蒙古族精神的元素。安代是把歌、舞、踏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形式,音乐、装饰、造型均体现出热情奔放、朴实刚劲、节奏明快的特点。蒙古勒津民间器乐曲,既有蒙古族固有的高阔、辽远、粗犷、豪放的风格,也有着清邈、肃穆、庄重的宗教韵味。作为蒙古族聚居区,阜新又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内联东北各地,外通蒙古族其他聚居区,而被选为藏传佛教东传的基地。一时间,阜新庙宇林立,建于1699年的瑞应寺是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寺庙,民间有“喇嘛寺(即瑞应寺)有名喇嘛三千六,无名喇嘛赛牛毛”之说,“瑞应寺成为当时东蒙地区宗教、医学、文学、艺术的中心”[12]。瑞应寺所包含的文化体系博大精深,不仅包括习俗、礼仪、典章制度、建筑艺术、造型艺术、唐卡佛画等外部文化表现,还有语言文字、历史、哲学、医学、逻辑、美术、音乐舞蹈、天文历法等。如其中的“查玛舞”、“经箱乐”、“哲理论辩”等传承至今,成为融合了藏传佛教文化、蒙古族传统文化、汉民族文化的宝贵文化遗产。这个文化体系的最高价值理念是教育喇嘛实现人生慈悲利众精神,倡导破除自私欲望,为众生效劳、谋福,才能成就佛果。这种理念所寄寓的宗教情怀联通的是人们的精神世界。可以说,瑞应寺所承载的文化与理念,就是那个时代蒙古族民众的灵魂主宰和精神归宿,是蒙古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特色浓郁的辽西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今人及来者,均有着重要的价值,通过挖掘这些文化遗存,以及人们与文化遗存之间的主客体建构,会产生重要的历史文化认知、艺术濡染、精神提升及助推经济发展等作用,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能强化人们对辽西历史文化的认知
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断地强化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认为“文化遗产在让人们了解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3]。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遗迹、遗物和文化承载体,它必然会被打上时代的印记,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告诉人们,先人是在什么样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以什么样的方式面对生存的困境,应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他们是在什么样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环境中创造着历史,发展着自身,改变着世界。这些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信息,与各阶段的历史文献相互印证,不断强化人们对辽西历史文化的认知。
二是丰富时代的艺术世界,提升人们的精神世界
辽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着种类繁多、价值丰厚的艺术作品,主要有建筑、石窟、壁画、陶瓷艺术、摩崖造像、装饰、音乐、舞蹈等。通过对上述艺术品的发掘、保护、展示和艺术性阐释,会不断地丰富着时代的艺术世界。除了具有审美、愉悦、欣赏和史料价值外,历史文化遗产还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历史文化遗产体现了各个国家和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共同心理结构、意识形态、生活习俗等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14]。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民族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人们的精神世界有着重要价值。
三是参与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建构,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是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和景区游览服务是现代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与文化产业关联度较高的行业。因此,充分保护、整合和开发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在发挥它的游览、观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它的文化价值,联通图书出版、影视制作、文艺表演、旅游商品制销等产业,能够有效地参与地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建构。同时,上述产业的繁盛,还会带动餐饮、交通、旅店业、娱乐等相关行业的繁荣,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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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9-0125-02
一、引言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丰富多彩的艺术文化、民俗传统形成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表演艺术、传统手工具制作以及民俗活动等文化形式,不仅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更是我们传承和保护的艺术文化瑰宝。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一些传统的艺术文化在逐渐流失,因此,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艺术教育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保护中,艺术教育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它不仅能使学生从根本上树立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意识,还能实现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文化底蕴。在一些高校的艺术教育中,采用邀请民间艺人的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通过真人讲解传授,将传统艺术形式更加直观形象地展现在学生面前。这大大凸显了文化的艺术价值和潜在发展价值,促使学生形成深刻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大学生是我国的重要人才储备,是文化知识传播的中流砥柱,对民众的影响力较为深远,因此,在艺术教育中开展关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有助于提升整个民族的素质。
近年来,受到西方艺术文化的冲击和影响,在学生中间崇洋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课程设置方面也过分强调西方艺术流派和理念,而忽视了我国传统的艺术形式,以音乐教学为例,大部分学生对西方的贝多芬、舒伯特等音乐大师了解较为深入,然而对我国少数民族的经典音乐之作却知之甚少。这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艺术教育模式有关,云南地区不同民族的演奏乐器、演奏方法等都是传承千年的经典,在艺术教育中要有所体现。
三、在艺术教育中牢固树立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意识
1.要有危机意识。云南地区少数民族文化虽然丰富多样,历史悠久,但受到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一方面,有很大一部分文化遗产已经遭受了较为严重的损害,甚至濒临消失;另一方面,一些文化遗产不具可再生性。因此,要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意识在学生之中牢固树立,对外来文化和现代文明采取科学吸收的态度,从而传承好、保护好民族文化遗产。
2.形成产业意识。目前,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大多以自发形式存在,规模较小、影响力不足,改变这一现状较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将民族文化遗产作为品牌来经营,形成民族文化产业意识,将传统的民族文化与现代的宣传手段相结合。同时结合市场信息和社会需求,对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进行品牌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从而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度和知名度。
3.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随着文化旅游等服务性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逐渐作为产品进行开发和经营。依托于民族传统文化兴起的服务型产业只有本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才能达到保护和继承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现阶段,许多企业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文化破坏现象,因此,在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时要树立适度开发、重点保护的意识,不能单纯地将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
4.树立创新意识。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要保护好传统的民族文化免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而流失,更要在保护的同时,树立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文化遗产进行创新,将现代文明精神和传播手段应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例如,网络技术的应用相比传统的媒体设备优势更加明显,近年来,在民族文化传播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再如,云南的纳西古乐是比较典型的民族音乐,近年来,与古乐器结合所演奏出的悠久古曲就成为传唱的佳话。
四、如何将艺术教育应用到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
1.建立完善的艺术教育体系。相比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系统更加完善,在课程设置、教学理念以及培养目标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在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也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的高等教育中,上世纪50年代开始,部分大学就已经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课程,其中以民间文学课程和民俗学最具代表性,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思想意识的转变,但归根结底,由于受到灌输性教育理念的影响,学生并没有从根本上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刻的认识,只是简单民间艺术形式作为传统文化,这种思想是十分片面的。因此,新的教育理念要从根本上打破这种格局,倡导从本质上认清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同时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不能盲目崇拜和完全吸收。
2.在教学中注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貌。目前在对学生进行有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时,通常注重艺术概念、时代特征的阐释,对具体的艺术表现效果展现的并不深入。如此一来,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只是局限在理论层次,因此,在进行艺术教育时,要充分把握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将直观的传统艺术形式引入课堂,让学生在真实的学习氛围中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特别是云南地区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多样,受到不同民族文化的影响,其艺术内涵和表现形式也各不相同,具体表现在民族乐器、风俗习惯、寓意内涵等方面。只有通过直观的教学形式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民族文化内涵的真谛。
3.增设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要将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专业在高等院校中普及开设,将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形式、民间技能、科学技术等课程纳入教学范围。此外,在课程结构设置上也要多样化,在重点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还应该将课程广泛涉猎到汉族文化以及国外优秀传统文化中,文化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只有在不断的融合吸收中,才能实现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结束语:
在对云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继承中,艺术教育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实际教学中,要将树立保护意识与加大传承力度相结合,将传统艺术文化与现代艺术理念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艺术教育所肩负的不仅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责任,还是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与保护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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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在漫长的融合、迁徙、发展过程中,积淀了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必须受到重视与保护。由于古代各少数民族没有用来记录历史的民族文字,所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基本上是以口头与模仿方式传承,也就决定了少数民族文化中包含有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10月,“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法定用语,并被公约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而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
1.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重视申办却轻视保护。
自从2001年5月昆曲进入第一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逐渐壮大,在申报方面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就。但对起保护力度仍然较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问题仍然严重。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式单一,仅仅依靠行政规定这一种手段,但这种方式效力低下,而且各地对于相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不同的规定,保护方式的不同成了区域规章制度的摩擦甚至是冲突。
2.经费投入不够。
资金不足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是最大的困难。一方面,由于没有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经费,在工作过程中,深入村寨,聘请老艺人,摄影、摄像等所需费用无法保证,影响了申遗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由于经费的制约,影响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
3.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
一方面,部分人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认识存在误区,他们认为少数民族文化过于粗俗,并非中华文化的主流,仅仅是支流,缺乏值得保护的优秀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重视,不支持。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政府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过度开发,导致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破坏严重。但当地政府却对这一现象置之不理,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1.加强立法工作,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法律保护,最早国际上是在1989年l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或译为民间文化)建议案》,而日本、法国、韩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拥有十分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在在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快和深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一个现实课题,应当引起民族工作者和法学界的关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加快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进程,积极完善政策体系是当前立法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
2.增加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十分重要的。各级政府必须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用于保护工作。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巨大工程,必须要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要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工作当中。
在投入资金的使用中,必须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规律,将资金应用于以下项目。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调查,详细的记录、整理。第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抢救与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并且 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举办各种展览活动,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覆盖面。最后,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进行收集与收购。
3.完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措施,积极推进公众参与。
时代的进步以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造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量流失,许多依靠口头传承与传授的传统文化迅速遗失。但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开创了新的方式。
在新时期的教育中应当增加对传统文化的宣传与介绍,这样不仅能使在校学生对我国的少数民簇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充分的理解,更能增强他们承担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责任感。
4.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成为旅游开发的亮点。一些原生态的民族文化深受人们喜爱,尤其是音乐,舞蹈,服饰以及歌剧等。通过对这些原生态民族文化的开发与利用,不仅能够 扩大独特而丰富多彩少数民族文化,增强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更能增加当地少数民族居民的收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但在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一定要进行合理的规划与设计,避免过度开发所带来的破坏。否则就会给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毁灭性的灾难。
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不仅仅是一国的,更是世界的。我国应当加强同其他国家的国际合作,通过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的采访,以录音、录像等现代技术手段,把原来口耳相传的口述历史记录并保存下来,将动态的、个人的、私有的文化记录转变为静态的、公共的、集体的社会记忆。
四、结语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它关乎人类文化多样性以及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值得我们去探索、研究。本文针对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提出一些粗陋的构想,希望通过这些手段来解决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遏制文化资源流失、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同时这又是一个十分庞杂的问题,希望全体国民能够共同努力,保护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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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课程文化和课程知识教材等方面来说,没有一种教材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本土社会,即课程教材的种类和汉文课程教材的种类基本一致。民族课程内容与其使用者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习俗和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内容脱离了社会实际。
(三)从课程所体现的内容来看,课程知识体现的是城市文化,汉族文化,发达地区的文化,相应地少数民族文化,乡村文化落后地区文化等等没有得到体现。课程知识只是单一的体现了前者的需求。而很少体现后者的需求。
(四)在教学方面过于强调用汉语来讲课,利用本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趋势越来越少了。教育的功能是传递文化,这种文化是用某一种语言来传递下去的,语言作为文化载体,积存和蕴藏着丰富的文化现象,语言里保存的故事、神话、传说、寓言、诗歌、唱词、谜语、戏剧等各类文学作品都依靠语言来表达,而在民族地区学校中没有比用母语来进行文化传递更好的手段了。
二、加强民族地区学校课程中少数民族文化的几个建议
(一)改变过去国家文化一元化的倾向,将各个民族的古老智慧融入其中。应当考虑的是本民族哪些文化知识具有特别的教育价值和意义,比如美育、德育、智育、体育价值等。将这些文化知识以适当的方式融入民族民族教育课程体系之中,一定会对民族主体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这样,可以提升文化自信心,可以使其拥有文化的认同感和心理归属感。在文化保护方面,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国策上就应该实行多民族多文化的政策,在承认不同民族文化不同的价值的同时,像保护生物多样性一样保护文化的多样性。
(二)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其中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都可以融入少数民族的地域文化,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进入学校课程铺平道路。国家课程由于课程内容的限制不可能涉及个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同时由于文化选择的前提是对民族文化及其发展的深刻了解,国家课程在这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地方课程则具有一定选择优势,能够根据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趋势,以及地方人才培养的标准,对本土文化进行深刻分析,让学生了解更多家乡的社会风俗,生活方式,历史传统,增强适应环境和自我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成为承袭和弘扬本地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人,成为热爱家乡,服务家乡的一代新人。
检 索:.cn
中图分类号:J0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832(2015)01-02-0097-03
The?Application?and?Communication?of?Ethnic?Cultural?Elements?in?the?Animation?Art? Design, "Little-Known?Dongxiang", for?Example
XU Yuan-yuan, LI Wen-li, SHI Yi-ting, LEI Ting-ting, LU Zeng-lian, MA Xiu-lan(Nor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Lanzhou 730100,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ethnic minority culture is facing huge impact and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Accompanying the slowly disappearing of many characteristics of national culture, protecting and inheriting the national cultur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Animation industry as a fast-growing emerging industry, has huge development space and potential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Animation will be abstract and profound traditional culture into the simple and intuitive screen image by its unique form of expressi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each through lively activities attracts more and more consumer groups.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spread of minority cultural elements in the animation design, as well as the cultural elements in the innovation way in the process of animation creation.
Key words :minority cultural; animation; the dongxiang nationality
Internet :.cn
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所在,是先辈们遗留的精神瑰宝,是人们思想观念的集中体现,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精神气节。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有责任对传统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具有延续性的特征,形成了丰富的内容,多样化的内涵。只有找到人们喜欢的合适的传播形式才能将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生活化、大众化,为人们了解和接受。动漫作为传播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播形式,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动漫产业正以其自身强大的优势进入民族文化传播的行列之中。它以千变万化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的表现风格,在吸引观众兴趣、感染观众情绪以及传播动画内容和思想的真实情感。将民族文化元素融入到动画创作之中,不仅有助于丰富动画题材和内容,更对国家文化和国家形象的传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民族文化元素在动画设计中使用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文化的不断传播,中国本土民族文化正被不断地稀释,少数民族文化更是受到巨大的冲击。由于人们的关注点发生了转移,导致在动画创作中忽略了自身丰富的民族文化的运用,少数民族现行的生活习俗正随着世代更替而逐渐消亡。好莱坞动画以及日本动漫作品大量涌入中国文化市场,使得我国动画电影在内容题材、造型、艺术深度等各方面面临着挑战。很多外国动画作品灵活借鉴中国特色民族元素和题材,将中国神话传说、功夫等特色民族元素融入到动画创作中。把中国民族文化以动画的形式包装一新,推广全世界,获得巨额利润,赚取中国人票房,做到了我国动画工作者想做而没有做的事情。这种现象也给我们敲醒了警钟。
2008年梦工厂推出的《功夫熊猫》就是一个很好地例子,在这部影片中中国传统元素无处不在,从角色造型到场景设计,从道具的使用到背景音乐以及中国精神都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在影片中将中国功夫和大熊猫巧妙的结合是作为影片的一大亮点。功夫是中国独有的一门传统元素,在影片中却表现的具体可感,生动形象的呈现在观众眼前。熊猫作为中国的国宝,是中国文化符号的象征,本身具有笨拙、可爱、憨态的特点,动画制作者又赋予它馋嘴好吃的特点,为影片添加了很多笑点,大大增加了影片的趣味性。在中国文化中乌龟向来被看做长寿的象征,拥有者无穷的智慧,给人以超凡脱俗的感觉。影片中的乌龟大师正是迎合了中国的这种精神理念,他具有超人的智慧、豁达的胸襟、还能未卜先知,任何时候都表现出一幅泰若自然、高深莫测的神态。影片中的五大高手也是一大特色,虎、螳螂、鹤、蛇、猴等形象并不是制作者随意安排的而是结合中国传统武术虎拳、螳螂拳、鹤拳、蛇拳、猴拳特意塑造。这样就把抽象的“中国功夫”进行了高度概括和具象化。影片的开场进行了一场“龙斗士”的选拔,“五大高手”所暗含的中国传统武术就潜移默化的进入了观众的头脑,是一种娱乐而不是说教。
中国历史文化悠久,文化资源宝库丰富,对于动画创作有着不可估量的的发展潜力,但是动画创作者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对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并不是一味的对传统文化样式和表现形式进行照搬照抄,而是应该将传统精神融入现代创作的思维理念,在保持传统精髓的同时迎合大众的口味。动画传播不是教条式的说教而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让人们在轻松娱乐的状态下感受传统文化精神。
二、民族元素在动画中的运用对传统文化传播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欢。与此同时动画产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丰富多彩的、风格各样的动画片大量涌现。但是,无论如何发展,它都是一种传播媒介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动画越来越成为一种流行文化,特别是作为民族文化传播的载体,它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博大的文化精神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觉窗口。因此,在动画中运用传统文化元素就会使传统文化随着动画的传播而得到扩散。例如动漫作品《郑成功》,它的取材是中国明末福建沿海,民族英雄邓成功的故事。在整个作品中展现着大量的闽南沿海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将中国民族传统的优良品质发挥额淋漓尽致。
大家都知道日本动画越来越来受到人们的喜爱,而日本动画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立足传统进行创新,像《幽灵公主》《千与千寻》《红猪》等一系列优秀作品无不折射着日本传统文化。影片《幽灵公主》中男主人公阿西达卡生活的村落便是取材于日本真实存在的一个民族部落,其主人公的服装造型、生活风俗都体现了现实生活民族的原貌。在《千与千寻》中宫崎骏把日本民族元素抽象成了各种鬼怪造型,如无脸男、还有光顾油屋泡澡的各种神灵,体现了日本大和民族对神灵的信奉。《龙猫》里的龙猫和煤炭精灵,《幽灵公主》里的树灵精和山神兽,虽然没有太多的对白和复杂的情节却能吸引大量的观众,让世界人们在娱乐的同时更加了解日本文化。
中国是一个拥有多民族的文化大国,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才形成了如今我们灿烂的中华文明。我们拥有丰富的民族题材资源,但现阶段中国动画将少数民族元素运用到动画中创造出经典的较少。一方面很多动画创作者对少数民族文化不了解。各民族宗教、传统文化的不同,无法深入其中领悟文化内涵,盲目的追求形式化,过于刻板。另一方面欧美、日韩等流行元素的轮翻冲击,使年轻的一代人对传统文化已经产生了距离感。在进行动画创作时,提炼民族文化之精华,把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把少数民族元素,如:民族服饰、传统民间音乐、民族传说灵活运用到动画创作中,不仅可以丰富各民族地区的人民娱乐精神需要,而且能够传播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动画短片《你不知道的东乡族》创作过程
我们的动画短片名为《你不知道的东乡族》用一种简洁、轻松、幽默的方式来介绍东乡人们的风俗习惯、人文风貌。在动画短片中我们用一种诙谐的语言讲述了东乡族的发展历史、生活习俗、婚嫁礼节。让观众以一种清新愉快的心情走进东乡族,了解东乡族的风土人情。
在《你不知道的东乡族》人物造型制作中人物大多使用较为简练的线条,背景大多使用明度较高的纯色背景,给人以简洁明快的效果。人物造型在提炼少数民族元素方面主要参照了东乡族的外形特征。男人喜欢戴平顶软帽,有白的,也有黑的,但并没有太多讲究,只是花纹会不同。衣服为长袍、男性有腰带。东乡人民的衣服花纹多,但是颜色多为青、蓝色或藏青色。妇女的盖头分黑、绿、白三种颜色,颜色也随着年龄改变,七八岁戴绿盖头,婚后戴黑色盖头,老年戴白色盖头。所以盖头的颜色就是她们身份以及年龄的官方认证。在制作中把人物的五官抽象为点和线,这也是动画具有超越现实性的特征。
东乡族的婚嫁习俗还是具有较多讲究的,画面会以父母高堂而坐来表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之前男女青年是不得谋面相谈的,大多通过媒人中间传话。画面会用夸张的形式来表现传话过程的复杂和趣味性。结婚后新郎还要到厨房去“偷”一件炊具,象征掌握烹调技术,让新娘心灵手巧。画面将展示一个滑稽蒙面小偷的形象来表现这一习俗。接着画面会展示新娘哭着拉拉面的场景代表第二天晚饭,新娘要下厨擀长面,称“试刀面”。将复杂的传统习俗用简单的画面来表现增加了趣味性,更能吸引观众。
我们通过这些诙谐有趣的画面来表现东乡族的风俗习惯、人文风貌,让人们能更好地认识了解东乡族。最重要的一点是短片中出现的情节都是我们熟悉或经历的事物,有参照,并不是虚构的情节。我们采用的是一种有趣的方式,对东乡族进行科普解说,以简洁的画面给人以最直接的传达,动画中还融合了民族说唱,民族方言等元素。短片具有时间短、速度快、语言诙谐有趣等特点,符合现代年轻人的口味。让他们休闲娱乐的同时了解东乡族人们的传统文化。这也是《你不知道的东乡族》创作的鲜明特点,这个动画短片并不像传统的动画片一样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或者套用一个神话传说传达一种理念,而是采用一种现代人的思维观念、以现代人喜欢的流行文化方式来呈现东乡族人们热情好客,尊老爱幼,朴素醇厚的情深面貌。让更多的人了解东乡族,也为东乡族文化的传播起到一定作用。
四、结语
在经济信息一体化的今天,若要大力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只有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果,充分将本民族文化中的艺术精髓与时代精神相互融合,用创新的演绎方法,再加上巧妙的动画表现技巧,才能将优秀的中国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与弘扬下去。在制作动画时,要充分将文化的传统元素与要表达的主题思想进行对比,而且要结合时代特色,创作出全新的角色与故事,丰富文化产业。只有在继承和挖掘民族民间文化的同时,将创新性、民族性、世界性和时代性的高度统一,才能用传统文化创造新的时尚潮流。保留经典,给观众耳目一新的审美感觉,从而引发观众的兴趣,使文化、商业达到双赢。若要动画片适应现代这个高速发展的环境,时代特色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两者缺一不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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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着丰富多彩、美妙神奇的多民族文化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音乐文化被看成是各民族文化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民族的音乐所包涵的情感和精神往往就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和思想,是这个民族智慧的象征。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其目的就在于努力保持本民族音乐文化价值的同时,积极摄取其它民族音乐文化的长处,让我们民族地区的音乐教育以鲜明的个性融入到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体系氛围中,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
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的西北部,是一个以土家族、苗族居多,并有回、瑶、侗、白等多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域的封闭性和交际范围的限制,孕育了当地原始、纯朴的民族文化风情,可以说湘西自治州是我国民族民间文化极其丰富的地区之一。正是在这种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中,其音乐包含着十分丰富的文化内涵,它不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或是情感渲泄的方式,而是与当地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审美意识息息相关的,隐含着深刻的内在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的文化产物,是当地人们自身生命观、价值观的真实体现,具有极高的人文价值和思想价值,是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瑰宝。
然而,随着外来主流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音乐所赖以生存的文化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一些珍贵的音乐文化正处于濒临消亡的危险状态。湘西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面临着被冲击、渗透、同化的危险。面对这一现实,笔者认为,要尽快、有效的保护、传承这些富有特色的优秀的民间音乐文化艺术,其根本的出路在于“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有效载体,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成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民间传承的重要补充,通过实施其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为少数民族音乐在当代的弘扬、创造、发展拓宽思路。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无意识的音乐教育行为(如宗教活动、民俗节日活动等)承担了传承与发展音乐文化的主要任务。但是,专业化的民族音乐教育伴随着世界音乐教育的正规化而出现,是一个民族音乐文化得以继续生存并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因此,如何实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功能,是当前乃至今后民族音乐教育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积淀
现行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设置,主要是以西方音乐语言或音乐形态学的理论来进行建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思维方式、审美理想以及价值取向等构成了以“西方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而由于西方音乐与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所处的文化深沉背景上的不同,在这种音乐教育体系中,必然会使少数民族音乐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被掩盖,不仅得不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也会使少数民族学生原有的价值观丧失,最终带来的是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所生成的文化积淀仅是针对西方音乐文化的灾难性后果。
多元的文化使得各民族相互学习交融,也使人们更加强调各自文化的民族化特征。作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应将民族音乐纳入其中,给予其主体的地位,确立以民族音乐文化的积淀作为学校音乐教育根基的地位,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作为一种学科资源融入到课程教学中,形成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音乐课程结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对民族音乐保存、发展的目的。
二、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传递
由于少数民族音乐和它所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融为一体的结构特征和传承方式的口头特征,使我们无法从有很多文字记载的史料中去认识、熟悉它。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文化传递都是靠其独特环境和历史传统相适应的方式进行的。在湘西自治州,各民族中口传音乐的传递方式是非常普遍的,这种口传音乐通常是一种非正规的、即兴的文化信息表达,它没有明确的教育目的,而是自然生成的,通过在与长辈、同伴、环境等诸多交流形式中进行的,我们不能否认这种民族音乐传递方式是行之有效的,也与整个少数民族文化环境是相吻合的,但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少数民族音乐固有的生存环境和传承方式随之受到相当大的冲击,给少数民族音乐在民间的自然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因此,各少数民族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更多的与学校音乐教育结合在一起,借助学校教育这个平台,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递成为一种理性化、系统化的习得行为。
当然,实施学校音乐教育并不是以牺牲民族音乐文化的“原生态”为代价,恰恰相反,少数民族学校音乐教育应尽可能维护民族音乐的“正宗性”,将其文化中的精髓完整的传递下去,只不过传递方式可多样化,既可以是专业性的教学与研究,也可以深入到少数民族音乐的文化语境中,进行非专业性的文化实践活动等等。
三、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选择
进入21世纪以来,人类相互交往的空间进一步扩大,不同文化形态的相互渗透、融合使各民族文化内部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裂变和重新组合的过程,一次空前的全球化的文化整合正在悄然进行。正是在这种文化态势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却陷入了“自我中心论”的狭隘的价值观当中,“自我中心论”是一种以自我价值为最高价值,忽视、否定和排斥相关联事物价值,它与全球化的整体性、依存性相悖。这种缺乏世界眼光、排斥外来优秀的音乐文化、闭关自守、自我满足的文化价值观,必然会导致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停滞落后。
要解决上述存在的危机,唯有通过开放的、系统的当代音乐教育来完成,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既得天独厚的拥有当地民族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同时又能从当代音乐教育发展的高度俯瞰这些资源。因此它能根据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趋势对自身的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反思、审视,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一方面民族地区音乐教育不能简单采取“利用”和“发掘”的方式,而要把民族音乐已具有的独特个性和完整音乐素质的那部分音乐精华筛选出来,作为一种独立的、平等的音乐艺术来看待,才能使它们得到广泛的认同,比如:湘西苗族音乐的特点是在五声音阶的基础上加入一个“b3”音,“画龙点睛”的一个音恰恰展现了与其它民族音乐的不同之处。因此,教师要善于用敏锐的眼光捕捉到这一民族的音乐特色,然后在结合听的过程中指导学生获取音乐内在的节律和韵味,才能让学生理解这些“不准”或是“莫名其妙”的音响,达到一种心灵相通的境界。另一方面加强对异域音乐文化的交流、吸收。我们不得不承认以十二平均律为基础的西方音乐理论体系,无论从完整性、规范性上来看,都是值得我国音乐教育借鉴、学习的。所以,对少数民族音乐不断科学化、系统化的研究,实现本土音乐与异域音乐的多元共存,将是今后民族地区音乐教育长期奋斗的目标。
四、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文化创新
在当今社会,少数民族音乐独特的文化价值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人们对少数民族音乐的保存发展确实也倾注了很多心血。但笔者始终认为,少数民族音乐在我们学校音乐教育中还只是处于一个次要的地位,要改变这种现状,从根本上讲还是要强调少数民族音乐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及学校音乐教育对传统音乐进行创新的能力。在当前少数民族地区,我们看到其传统音乐文化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极为保守的“博物馆”式文化予以保存,这样其艺术价值不仅得不到有效的传承,也会让它落入“原始”、“落后”的境地。保护确实责任重大,但创新才是我们学校音乐教育的终极目标。比如:吉首大学舞蹈专业的教学正是不断的从当地少数民族中的风俗礼仪、传统节日、服饰特色中提取舞蹈元素,大胆地对民间音乐文化加以创新,创作出一大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舞蹈作品,如《猴儿鼓》、《扯、扯、扯》等,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所以,民间音乐文化对于前人是一种创造、一份承载,而对民族地区音乐教育则是一种资源、一种延续,这种延续不是简单“保留”、“维持”,而是一种不断赋予民族音乐文化新的内涵和时代精神的过程,也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不断改造更新的过程。总之,唯有利用民族音乐教育推动族音乐文化的创新,才能使之艺术长河生生不息,永远流淌。
如上所述,文化的传承主要依赖于学校教育,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音乐教育理应承担起传承地方音乐文化的重任,这既是它责无旁贷的义务和使命,也是它立足和发展的需要。正如著名的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所说:“通过生活本身,传统将缓慢地但不可避免地从人民生活中被抹去,企图阻止这一点,就等于阻拦历史发展的自然进程,是徒劳无功的。现在,接受传统、保持传统并使之成为他们生活中一个积极的部分,这是受过教育阶层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冯增俊.教育人类学.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2]王军.文化传承与教育选择.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中图分类号:F592.3.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5-0139-04
引言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
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例如,具有较高历史和艺术价值的传统戏剧、音乐、文学、艺术、工艺技艺及无形的文化载体,还有具有民族特色的衣食住行、生活风俗、信仰风俗、节日风俗、人生礼仪风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繁荣与创新,蕴含着民族的精神特质与文化沉淀。然而随着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文化一体化的加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和独特性正渐渐受到现代商业文化的冲击。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强调对观念层次的保护,强调活态的保护,展现文化生态环境,不只是用语言文字或者现代科技手段记录、保存,而是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动来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旅游开发是对民族智慧的结晶进行包装、展示和宣传。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它的介入又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趋于舞台化,商业化,难以呈现自己的原生态精华。如何认识并统筹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实现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对政府、文化教育机构、传承人、旅游企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群体、多文化共生态的省份,天然民族资源和地理环境的有机结合显示出该地区原生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厚重。在2006年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31项40处入选“国家级”,排名在浙江、福建之后位列全国第三脚。
1、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
贵州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按类型分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民间口头文学。二、民间歌舞和民族音乐。三、民族民间工艺。四、民族节日。具体如表1所示:
2、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以上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以丰富的文化底蕴与独特的民族风情展现了自己“博”而“精”的特点。博是民族文化渗透的范围广,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精是民族风情各不相同,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形态与技艺精华。例如同是侗族的歌曲,侗族大歌和侗族琵琶歌在伴奏乐器,演唱手法上就有诸多不同。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贵州民族文化的瑰宝,在丰富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和弘扬民族精神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社会现代化和城镇化建设的浪潮中,人口的迁徙,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担负着民间手工技艺的传承人日益减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政府想通过旅游开发走文化产业化之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将之形成文化品牌效应。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的过程中与现代文化的融合必然会造成原始文化形态的失真。因此处理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种双赢模式的构建将会大力推动全民打开文化的宝库,守望濒危的文明。
二、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辩证关系
1、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对立性
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开发对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区有着诸多消极的影响。
第一,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旅游开发中商业化的驱使歪曲了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为了迎合游客的审美偏好,许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背离了文化本身的涵义,趋向于商品性与演艺性。例如,传统活动、节日庆典和民间工艺通过“包装”变得舞台化和日常化,丧失了本身的圣洁感和文化价值。另外,通过对旅客猎奇心理的揣摩,一些民族风俗被改造,夸张,导向奇特、原始、神秘、甚至野蛮、低俗,导致许多优秀文化遗产变味、衰落和失真。旅游开发中商业价值的追逐同样也破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完整性与系统性,很多民间艺术都是只选择其中有商业价值的部分断章取义的进行开发与传承。
第二,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有性与丰富性遭到冲击。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比较好的地方大多是交通不便,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政府为了拉动当地经济增长,促进旅游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随意开发。由于旅游开发不当,很多地方出现民族活动,非物质文化商品雷同,节目安排粗制滥造。例如,苗族蜡染技艺,苗族银饰技艺在很多少数民族景区甚至是非少数民族景区都能见到,并且没有自己的特色跟主题。此外,旅游活动的开展打破了当地相对封闭的传统文明,当地民族比较容易接受游客带来的“现代文明”,原有的民族文化及民族审美情趣都在不知不觉的发生变异。现代文明挤压了传统文化与艺术的存在空间,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受到严重冲击。
2、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统一性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旅游开发为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营造了肥沃的土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绝迹很大程度是因为他们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脱离了现实中的经济性与实用性。而旅游开发所重新挖掘、复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明,迎合了游客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好奇与渴求心理,借助旅游业使不断衰落的传统得到复兴和光大,使日渐失去市场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重新赋予市场价值与社会文化价值,进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和繁衍营造了肥沃的土壤。
第二,旅游开发为贵州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市场支撑。旅游开发产生的市场导向使政府,旅游企业自觉的打造自主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以文化品牌注意力来唤起经济增长点。进而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在地形成集民族工艺品经营,民族歌舞表演,民俗民风展示及民间技艺宣传为一体的多层次综合性的文化产业链。这对提高当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知名度,加强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的增长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旅游开发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辟了新的保护途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有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才可能起到长足有效的保护作用。当前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大都采用摄影录音,整理记录等静态的方式,也有注重对传承人的培养。但这些都不足以展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并且缺乏保护的原动力。而引入旅游开发,让人们从旅途中提高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参与、感悟及体验,既能扩大文化传播度,又能提高民众的保护意识。如,结合抢救式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探索之旅”;结合数字化博物馆开展“穿梭时光寻找濒危的文明”;结合传承培训机构和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修学之旅”;结合民间活态保护,在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民间技艺、民俗民风的“武林大赛”。
(二)城市广场文化的特点
(1)城市广场文化与城市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城市文化广场与城市周围环境相互协调统一,是构成城市广场文化质量的重要因素。城市广场文化一般都是开放型的,组成城市广场文化环境的重要因素是城市周围的建筑,结合文化广场的主题,将其周围建筑科学合理地融入广场环境中。丰富广场空间的类型和层次,并完善其结构,有助于解决广场需求的多样性。
(2)城市广场文化共享城市空间
城市广场文化具有共享城市空间的特点,在共享空间里,人们扩大交流和合作,形成公共认识,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问题。例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圣马可广场,它不但是威尼斯的市中心,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广场文化的代表作,人们把它称为欧洲最美丽的客厅。
(3)城市广场文化的标志象征
城市广场特色是城市具有的地方性、时代性和民族性,是一个国家、民族在特定的城市和环境中的体现。广场的标志性建筑能带给人们文化休闲气息,广场特色体了当地人们的情趣和习俗。文化广场的设计要体现时代精神和风格,运用现代设计思想和方法,利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追求新创意,使文化广场更具现代特征。
(4)城市广场文化亲民
演员同台献艺,不但声势浩大,还可以产生强大共鸣。平民化的开放式广场拉近城市广场文化多来自于群众,为民众喜闻乐见,是群众最有兴趣参加的文娱活动;民众与了演员和观众的距离,推进了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5)城市广场文化形式多样、内容广泛
自娱自乐是城市广场文化的主要形式。随着物质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公民的自我保养、娱乐意识增强,多种自发的群众文艺活动应运而生。在居民小区等场所,早晚有许多民众健美、跳舞等。简言之,城市广场文化活动形式多样而且灵活,有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庆典、公益文艺演出,也有企业和商家组织的商业演出。有业余、通俗、普及文化艺术,又有专业、高雅、精品文化艺术;有传统和现代的舞蹈、戏剧和音乐,也有群众表演的民间艺术、乡风民俗、戏曲戏剧、书法,还可以是集邮、演讲、棋类、武术、广场交谊舞、广场民族舞、广场合唱等形式,可谓百花争艳。
(6)城市广场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企业及政府举办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广场文艺演出,融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为一体。极大地展现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文化和精神风貌,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传承城市广场文化的措施
(1)完善城市广场规划和建设。合理规划城市广场位置和广场用地,重视城市广场规划的科学性及建筑的合理性,统一规划和建设商业广场、城市中心广场、城市文化广场、绿化广场、观景广场、纪念性广场。
(2)举办高水平文艺演出,打造城市广场文化氛围。广场文化是城市艺术文化推广的必然之路,高水平的文艺演出,是重要的文化旅游推广活动,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以及文化、经济地位。
(3)利用城市广场开展文化教育和商业活动。广场不但是城市物质和精神文明交流、开展的舞台,也是进行现代化教育的课堂。同时,城市广场文化寓教于娱乐之中,是群众自娱自乐、自我教育的良好载体。
二、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艺术
中国是具有灿烂文化、悠久历史和五十六个民族的文明大国。每一个民族的音乐舞蹈有其独特价值,风格、特点各异的民族艺术构成了辉煌灿烂的民族文化艺术,民族文化艺术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富含各民族的民族情感和习俗习惯。比如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火把节和西双版纳的泼水节期间,都会在广场上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演出,这些传统的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不但增加了节日气氛、吸引了游客的参与,还增加了民族间的友谊和团结。
三、成都市广场文化是传承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成功模式
(一)成都市的地理与少数民族文化环境
(1)成都市的地理与文化环境
已有2300 多年历史的成都,是全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除云南外,四川是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最多的省份,其中拥有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成都经济的蓬勃发展,大量的少数民族不断迁居成都,各个民族的多元文化在成都加速交流融和,成都已经成为一个多民族集居的国际大都市。随着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频繁交往,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也随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对成都广场文化产生影响,并且逐渐成为成都市广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少数民族音乐舞蹈通过广场文化得到保护,并在成都得到推广与普及。
(2)成都市节庆性广场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传承成都市具有深厚文化底蕴,近年来节庆性的广场文化类型日益增多,尤以2007 年、2009 年和2011 年,成都举办的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最具代表性,它是成都最具影响力的节庆性广场文化活动之一。比如2007 年非遗节期间,在成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的广场,举行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展演,50 余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与成都市民亲密接触,普及了成都市民对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的了解,提高了人们的审美情趣,对提高成都市民的文化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笔者在非遗节期间全程观看了广场的演出,在四川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的演出的当天,现场座无虚席,成都市民更加熟悉藏族羌族和彝族的音乐舞蹈艺术,藏羌锅庄、彝族达体舞,羌族多声部组合演唱都成为了人们十分喜爱的节目,满足了群众的审美需求。在非遗节期间,公开出售首次发行的羌族多声部专辑《复音孤岛》,吸引许多群众的争相购买,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在广场文化的带动下,获得了新的展示平台和发展良机。在笔者的采访中,许多汉族群众十分欣赏和喜爱来自少数民族的歌舞,他们希望能够学习这些音乐和舞蹈,可见,成都广场文化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9 年和2011 年的两次非遗节延续了第一届时的空前盛况,成都非遗节已成为全国性的四大文化节庆活动之一,成都推出了世界上首个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大型文化节会。从2011 年第三届非遗节开始,这一国际文化品牌永久落户成都,成都成为非遗之都。第三届非遗节的各大活动更加充分调动了观众的参与性,来自国内外的7000 多名代表,1900 多个非遗项目参加了本届非遗节。直接参与节会活动的人数达570 余万人,拉动各类消费61.5 亿元。正是大众的积极参与,让非遗焕发了青春,少数民族音乐舞蹈在成都市和谐的民族氛围中广泛传播,众多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在这里交流互动,不仅扩大了其宣传,也促进了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发展。因此,成都市节庆性广场文化对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起到了积极的传承作用。
(3)成都社区性广场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传承成都市有不计其数的大大小小的社区性广场,社区性广场已经成为城市文化的主要载体。社区性广场文化对于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传承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在成都市调查了多个有代表性的社区性广场,如成都市人民公园广场、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广场、高升桥移动广场,此外还有一些居民小区的广场文化活动。在这些广场活动中,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所占的比重较大,虽然有众多不同的民族音乐舞蹈,但只要是形式喜闻乐见,易于传播,许多民众都愿意学习和表演。在笔者调查的社区性广场中,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藏羌锅庄是少数民族音乐舞蹈的代表作品之一。四川拥有中国第二大藏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成都的地理位置与藏区、羌区紧邻,在成都居住着大量散居的藏族、羌族同胞,在成都市武侯区西南民族大学周边形成了稳定的藏族居住区和文化圈,在这个文化圈附近的移动广场形成了藏族羌族音乐舞蹈文化的传播。藏羌锅庄是其中重要的传播内容,锅庄的表演自由灵活,凡喜庆佳节,广场文化多采用群众锅庄,藏羌锅庄的群众性和参与性很强,动作简单易学,音乐与舞蹈并举,具有藏羌文化的审美特点,气氛欢快热烈,符合广场文化大众性、公共性、平民化、审美性的需求,因此,锅庄成为了成都各社区和广场文化活动的宠儿。过去,仅在藏族羌族的农业生活中出现的藏羌锅庄,如今在成都市广场流行并扩大了其传播范围,在现代化的成都大都市焕发出蓬勃生机。
此外,成都市社区和各个广场都会定期开展老年民族健身舞、交谊舞、吉特巴、三步彩的培训活动,这些舞蹈中有很多少数民族伴奏音乐,如《天路》、《飞向苗乡侗寨》等少数民族歌曲常常作为舞蹈音乐伴奏,成都市广场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完美结合,扩大了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传承范围。
(二)成都市广场是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
从当代文化社会学的观点看,文化传播是需要以下四个必要条件。成都市的广场文化实现了这一传播过程,并具备文化传播的4 个必要条件。
(1)文化的共享性。藏羌锅庄是成都市民容易理解、喜爱的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品种,藏羌文化的传播代表着成都其他民族与藏族、羌族音乐舞蹈艺术的共享。
(2)文化的传播关系。成都市民在广场中欣赏和学习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了少数民族音乐舞蹈文化传播的渠道。
(3)文化的传播媒介。人类不但是文化传播者,又是最活跃的传播媒介。优秀的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通过成都市民的热情参与而得到广泛传播,成都市民是最为活跃的传播媒介之一,成都的各类广场文化就是今天这个物的载体,同时也是另一重要的传播媒介。
(4)文化的传播方式。文化传播的方式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模式,电视、广播、报纸都是其传播方式。文化广场这种传播方式是面对面,更加直接和真实的传播方式,成都市民在文化广场中欣赏和学习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艺术,亲身参与其中,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传播的真实性。
少数民族的节日传播我们大体上可以知道,就是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和传播。著名传播学者李彬认为,所谓人际传播(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一般是指人们相互之间面对面的亲身传播,所以又称面对面传播,人对人传播。下面我就举几个例子来分析少数民族节日所带来的一些文化意义。
一.泼水节
说到泼水节,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幕场景,就是人们穿着傣族的服装,欢声笑语的互相泼着水。傣族是我国55个少数民族之一,也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少数民族,一提到傣族,人们就会自然地想到泼水节。泼水节实际上就是傣族的新年,它是中国少数民族中最富魅力的民族节庆活动之一。傣族的新年在傣历六月,时间大体相当于公历四月。在这个辞旧迎新的节日里,傣族人民举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庆祝,其中人们相互泼水祝福是一项最富民族特色的活动。因此,“傣历新年常被称为泼水节”。
1. 泼水节的来源
傣族泼水节一般要过3-4天,第一天是除夕,中间的1-2天是“空日”,最后一天是元旦。除夕这天,澜沧江边的傣族村寨,成千上万的傣族群众从四面八方聚集到澜沧江边,观看赛龙船。在除夕和元旦之间的“空日”里,傣族群众更是身着盛装,在村头树下翩翩起舞,男女青年则到广场上兴致勃勃地玩“丢包”的游戏,寻找自己的意中人。元旦那天,男女老幼沐浴更衣,天刚亮人们就抬着供品到佛寺,每一户人家都在佛寺旁用沙子堆成四五尺高的沙塔,在上面插上鲜花和彩纸,并在沙塔旁聆听佛爷诵经。“人们尽情地泼水,互致祝福,共同祈求疾病不生,四季平安”。
关于泼水节的起源,傣族民间有着很多不同的传说。其中流传较广的一个传说是这样的:很久以前,在傣族人民生活的地方,有一个凶恶的魔王,他到处烧杀抢掠,人们对他恨之入骨。他抢了七个傣族姑娘作妻子,第七个妻子善良勇敢,决心要杀死魔王。在探知了国王的保身秘密后,她和六姐妹一起,在魔王熟睡之际,用魔王的头发拴住他的脖子,勒下了魔王的头。但魔王的头在地上滚到哪里,哪里就燃起了熊熊大火。姑娘们情急智生,她们把魔王的头抱起来,火就熄灭了。就这样,七个姑娘轮流抱着魔王的头,每人抱一年,一年一换,从此傣族人们才有了幸福的生活。为怀念这七位姐妹,傣族人民每年泼水,意为她们洗去身上的血迹,祝她们在新的一年里吉祥如意。所以每年都要泼一次水,世代相传,一直沿袭到现在。
2. 泼水节的文化意义
傣族群众认为水是吉祥之物,它能洗去烦恼、带走疾病灾祸、为人们带来吉祥幸福。在浴佛时,人们不仅把放了香水的水洒向缅寺的佛像,同时,还用小杯子从盛水的桶里舀水出来,每一杯水都先举过头顶,然后洒向缅寺里面及外走廊的每根柱子上。这是傣族村寨里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去做的,因为傣族群众相信:只有这样,吉祥的水才能把过去一年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愉快和不顺利的事全部带走,为自己在新的一年里带来吉祥如意。尽管当代泼水的形式已有所改变:从前泼水仅用青树枝点洒以示祝福,今天已发展到用盆或桶装满了水来泼;从前人们泼的是河边或沟边的水,而今天几乎家家户户都装上了自来水。但无论泼水的形式有何种改变, 泼水节的象征意义也没变,那就是:水是吉祥之物,水能冲走疾病灾难带来健康幸福。
二.火把节
彝族是火的民族,彝族传统火把节历史悠久。它具有彝族火崇拜的文化意蕴,反映了彝族丰富多彩的文化习俗,具有传承传统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还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彝族火把节时间一般在六月二十四日前后几天。
1. 火把节的起源
关于火把节的起源,有不同的观点,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点:一则是认为火把节习俗起源于彝族先民对火的原始崇拜(秋浦《火与火把节》);二则认为火把节实为彝族十月太阳历的小年节(杨和森:《楚雄彝族概况》),而十月年则是大年节;三则认为火把节与彝族星月历有关,是通过所观测到的星相的变化而定的过年日(李世忠、孟之仁,《彝族星回节源流考》)。实际上,这三种看法的本质都强调了火崇拜的因素及其与年节的关系,都不约而同地说明了火把节是通过火崇拜的一系列仪式活动来祭岁、除秽、祈年的。任何事物的出现都是有缘由的,楚雄彝族火把节也不例外,据说他是由一个故事引发的,那是一个美丽感人的爱情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楚雄州大姚县赵家店红山脚下彝族寨子有个聪明美丽贤惠善良的姑娘诺娜和英俊勇敢的彝族小伙阿查倾心相爱。可一个叫魔哈的阴险狠毒的山官头人一心妄想霸占山茶般秀美的诺娜为妾。在魔哈的下,英勇的阿查以弱胜强,以精湛的技艺战胜了险恶的魔哈老爷,魔哈恼羞成怒,便用巫术轰裂了土猪梁子,阿查不幸堕落深渊。后经众乡亲搭救才脱险。在阿查遇难的时候,诺娜为免遭贱踏,便越悬崖绝壁,离家逃走,寻找阿查,终因气力耗尽累死在红山悬崖之下,诺娜的身影永远显映在悬崖上,故有“白人崖”之称。阿查得知这一消息后,痛不欲生,找遍了丛山峻岭,最后才发现诺娜留在红崖上的白色身影。他想跳崖与诺娜同归。众乡亲前往劝阻,从崖边拉回了阿查,并和他一起商量复仇的办法。次日(六月二十五日),阿查和四山八里的乡亲们高举着上千火把直奔魔哈家,焚烧了魔哈宫殿,烧死了魔哈,为诺娜报了仇,为众乡亲解了恨。为了纪念这个难忘的日子,每年六月二十五日这天下午,彝族村寨的人们都要点燃松明火把,用这熊熊燃烧的火把去照耀四壁,烧死蚊虫,驱邪除恶,以示吉祥幸福、清洁平安。巡游之后,将火把插在田头地角,村前开阔地带,男女青年就围着火把跳起欢快的“左脚”,老人们围坐火塘,打开醇香的白酒,互相敬酒,互祝吉祥。这古老的习俗一直沿袭至今。
2.火把节的功能
火把节是彝族的传统节日,以祭神祭天、祈年丰收、送邪恶为主要风俗内容。在彝区的各家各户门前都竖一个火把,当夜幕降临时,全村男女老少便端着自己准备的瓜果、酿制的米酒汇集广场,点燃火把,并用松香粉扑撒火把,顿时光焰冲天。
彝族火把节具有传承传统文化的社会教育功能,具有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教育实践活动的意义。他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经济功能。在以民族文化为内涵,旅游业为依托的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进程中,火把节在楚雄以文化资源形态,积极进入旅游业市场。
通过上面两个节日的介绍,我们知道了火把节和泼水节这些民族节日,具有很多文化意义,泼水节能洗去烦恼、带走疾病灾祸、为人们带来吉祥幸福。火把节能够促进教育、经济的发展,还能很好的促进旅游事业,所以我们必须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参考文献:
黎族所吃稻米分为粳米和糯米,平时做饭用的多为粳米。粳米的质量甚佳,“其米粒大色白,味颇香美”。糯米多用于节日或喜庆时制作糯米团或包粽子,但更多的是用于酿制糯米甜酒。
特色的饭食是烤竹筒饭。其制法是:首先截取一节竹筒(用嫩竹,要直要粗,底部留节),然后放入精米(最佳的米是当地产的山兰香米),再加上适量的水,便放在火堆上慢烧细烤,待竹筒里的水烤沸之后,在竹筒的顶端加盖(塞以木塞或树叶),继续边烤边翻,直至闻到一股饭香味为止。饭熟后,稍候片刻用刀子把竹筒轻轻地破开,就可以用饭了。特点是:饭粒松软,味道特别,爽而不腻,老少皆宜,既有米香味又有竹香味,因而黎胞称之为“竹筒香饭”。烤饭时如果加点野味,如野猪肉、鹿肉之类,并拌入上等酱油、精盐,其味就更美,堪称黎家的佳肴,也是招待宾客的“高级餐”。平日,黎胞上山打猎或垦山,多不回家吃饭,往往就在山上以烤竹筒饭为餐。
黎族过去多采摘山蕨、草菇、竹笋及其他野茶佐餐。近年种植蔬菜已日渐增多,此外还种植花生、芝麻等油料作物。家家户户养牛、养猪、养狗,肉食以牛肉、猪肉为主,兼以取野猪、野禽、蛇、田鼠为食。牛大都在外野放,每户都有自己的木铎,挂在牛脖子上作记号。牛群是家中财富的象征,不易宰杀,只有遇到大喜事时才宰杀。杀猪也是如此。
黎族多居住在山林地带,老鼠很多。山上有山鼠,田中有田鼠,树上有松鼠,家里有家鼠。除认为家鼠不洁净不吃外,而将其他鼠都当作美味。黎胞上山下地,必定腰挂钩刀腰箩(用藤编织的小箩),看见老鼠要追捕。捉到之后,放在篝火里一烧,刮净毛,放在腰箩里带回家中,除去老鼠内脏,或烤,或煮,即可让孩子们美食一顿。
此外,黎胞家家都有腌制食物的习惯。例如将鱼和嫩玉米一起切细,加盐放入瓦罐中腌5~6天,就可以煮吃。罐里的咸水汁可长时间保留,再行腌制,认为此汁时间越久,腌的菜越咸香可口。腌泡成的酸菜,黎语称为“南沙”,一般多用野菜腌泡。采下能吃的野菜,剥去根须老叶,用清水洗干净,加上牛骨、猪骨或其他兽骨,放适量生盐,一起入增中密封发酵。经过长时间腌泡的野菜,酸味浓烈。俗语说:“一家吃‘南沙’,全村都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