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0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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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了解政府采购政策,增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觉性。
任何有效的预警防控,首先要在主观上对潜在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寻找对策。结合到政府采购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们首先应了解政府采购自身的属性、特征以及基本操作规范。要彻底弄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怎么做等基本要求。明白了这些才能明白我们工作中可能存在哪些风险需要防控。客观地讲,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目前已基本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但目前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就是我们下一步防控的重点。下面与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工作中通常面对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
(一)关于政府采购的属性。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它具有强制性、统一性、公开性、公平性等特点。既然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那么在政府采购的标准、方式以及操作过程等方面都应由政府说了算,而不应把个人的消费意愿和消费方式掺杂进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目录》以及相关的法规制度,就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准则。我们这次会上发给大家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中确定的45个风险点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机构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中确定的20个风险点,就是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提炼出来的,不是财政部门多管闲事,故意与大家过不去。事实上“应采尽采”、“规范采购”等一直是党委政府对财政部门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各界加强对财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工作监管不到位,就是财政部门的失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推行政府采购,并且越是廉洁的政府,政府采购行为越严格规范。
(二)关于采购时间。“应采尽采”是政府采购的基本要求,但时至今日,不进行政府采购的随意采购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单位一个共同的理由就是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时间来不及。其实这些借口是不存在的,因为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多种,特殊情况可以选用特殊的采购方式,请相信无论多么特殊的情况,财政部门都会为你提供相应的采购服务。2008年汶川地震,民政部购买的帐篷,就是通过财政部进行政府采购的,请问还有什么比这更突发、更急迫的项目不能进行政府采购。
(三)关于采购标准。从个人消费意愿的角度讲,每个人都希望买最贵最好的东西,但政府采购的标准是“物有所值”,不求最好,但求能满足基本需求,价格适中。所以我们要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标准进行论证、调控。目前,中央已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车购置标准进行了规范,不少地方还出台了党政机关办公设备的配置标准。政府采购发展的趋势就是建立一个完善的配置标准体系。那么随着采购标准越来越严格,监管者和采购单位之间的矛盾可能会加剧,只有采取完善的防控措施,才能确保采购过程操作的顺畅。
(四)关于采购效率。政府采购制度的设计就是通过规范的程序,来改变传统的一对一的“一见钟情”为一对多的“竞选”,制度本身追求的是规范,而不是效率,所以大家抱怨政府采购程序多、过程慢,这是正常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周密安排、协作配合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但不能人为提高法定工作效率,否则就是违法违规。解决政府采购效率低的有效途径,就是增强采购的计划性,编制好政府采购预算。提前完成政府采购程序,为预算的顺利执行作好充分准备,对此我们预警防控办法中已作出明确的规定。
(五)关于采购方式。采购单位一般都希望采用简便快捷的采购方式,但对此财政部门不能完全满足大家的要求,因为采购方式的选择取决于采购规模的大小、技术复杂程度、供应商响应的程度、商品的普及程度等方面因素,什么样情形适用什么样的采购方式,是制度说了算,而不是财政部门说了算,对此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六)关于采购质量。采购满意的商品是采购单位的要求,也是财政部门的愿望。现在有些人抱怨政府采购的东西质量不好。对此应辨证的看。客观上讲,一分价钱一分货,同价的东西才有质量上的可比性,即便同价的东西在品质上也千差万别,有的这方面好,有的那方面好,不能简单评价优劣。主观上讲,商品的质量取决于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以及交货验收的把关程度,质量保证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采购单位手中。对于这方面的风险,我们在防控方案中也作了规定。
(七)关于协议供货。为了方便各单位小额零星项目的采购,提高采购效率,自2003年来,我们在车辆维修、保险、加油、印刷、零星小额办公设备、空调等项目推行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得到了广大采购单位认可。绝大多数协议供应商执行协议较好,作出了很大让利。但在执行过程中,有少数单位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采购经办人没有进行货比三家,对自己关系好的协议供应商是否执行协议价不闻不问,甚至在供应商作出很大让利基础上搭买其他东西。2007年有两个单位的人员举报本单位在协议供应商处购买的一台计算机价格偏高,经我们查实,协议供应商执行了协议价,但采购经办人又分别搭买了摄像头、U盘等,供应商将这些都计入了计算机价格内,开出发票,反映出计算机价格偏高。我们希望各单位在执行协议供货采购方式时,一定要正确把握,要明白协议供货不是指定供货,采购人要货比三家,至少要知道自己是否享受到协议价的优惠,同时希望各单位对没有执行协议价的供应商进行举报,我们将按照协议严格处罚供应商。
关于政府采购的政策性问题还有很多,去年我们还为此专门组织了两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培训考试。希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学习、自觉运用,这样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有了根本保障,同时也有助于采购单位、监管部门、采购机构之间的配合协调,方便大家的采购。
二、认真剖析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增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
自政府采购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市直绝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采购机构都能自觉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政府采购行为越来越规范。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廉政建设风险防控的要求,我们对照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结合实际工作,并组织市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采购机构座谈,对在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总共归纳出65个廉政风险防控点。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风险点有45个,主要表现在:
1、采购预算、计划环节:不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意采购,或随意变更采购计划;在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时,提供项目采购方案或技术参数,是由某一供应商提供的,使其需求带有明显的倾向性,限制潜在投标人,倾向特定投标人;在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时,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使其达不到公开招标的标准,规避公开招标;在采购计划未实施前组织人员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考察。
2、采购执行环节:不按规定委托采购机构,采购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特别是在非公开招标方式和部门采购中,形成围标、串标;向评标委员会发表不当的倾向性意见以及向供应商透露评审专家名单,透露评标过程;在定标过程中,以种种理由不接受评标结果,不按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确认中标单位。
3、签订采购合同环节:拒签政府采购合同,串通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的规格、数量等内容签订合同,而是降低标准、更改条款。
4、履约环节:故意设置障碍或者不积极配合中标人完成项目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超出采购合同的产品和服务。
5、验收环节:串通供应商不按签定合同的规格、数量等条款完成验收,随意签发验收通知书。
6、付款环节:在项目没有竣工,没有完成项目验收就随意签发验收通知书,或者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和时间履行合同后,以种种理由拒签验收通知书,提前或恶意延缓资金支付。
(二)采购机构存在20个廉政风险防控点,主要表现在:
越权随意接受委托;不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随意变更采购方式;串通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指定品牌,或者使用某一品牌技术参数,变向指定品牌,排斥其他品牌参与竞争;不在指定媒体及时采购信息或者不信息;非公开招标项目只向少数供应商透露采购信息;设定与采购项目规模不相适应或者过高的企业资质,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倾向特定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实行差别对待;向供应商泄露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不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询价小组和谈判小组;制定评标办法带倾向性、如分值分配、技术方案设定、加分因素等倾向特定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向评委会发表不当的倾向性意见;不按定标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按推荐的中标候选排序确认中标人;与供应商、采购人串通,修改评标结果;中标结果不按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示;不按规定要求保存采购档案,串通采购人或者供应商修改档案资料;在质疑调查期间,拖延答疑时限或者使用虚假资料进行答疑;受委托参加验收项目时,有意为特定供应商降低标准。
以上这些风险点,我们在具体实施方案中都有相应具体的防控措施。这些风险点并非代表全部风险,大家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再进行更详尽的排查,并进行补充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把政府采购的风险防控工作做细、做扎实。
三、建章立制,认真整改,切实将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根据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文件要求,进行风险点排查和风险等级评估,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性强,法规性制度繁多,程序性规定比较严格具体。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二是要建立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年度政府采购目录,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将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部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即将启动,希望各单位在编好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好政府采购预算。从2012年开始,凡是没有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下达采购计划,也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按照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一般实施路径(供应链-价值链-作业链-成本动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整合并形成既紧密集成又体现专业化管理特点的模块化配置方案。需要指出的是财务供应链运营涉及供应链上下游的各种类型企业,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与外部资源协调存在运行基础、业务流程、管控手段、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的差异,限于篇幅所限,对财务供应链上外部资源整合及流程共享模块的搭建在本文中暂不涉及,下面主要以财务供应链所涉及的企业内部资源整合涉及的系统模块搭建事项,探讨分析如下:
一、综合管理模块
(一)客户(供应商)关系管理模块。该功能模块应根据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总体要求,在确保商业机密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客户信息采集”、“客户数据库”等子模块动态地收集、分析客户来源和客户结构;通过“客户资信及财务能力评价”、“客户信用额度管理”等子模块评价客户信用、确定信用销售规模及相关收账政策;通过“客户应收(预付)款预警”、“客户重大变故预警等子模块”,及时排查风险,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二)物流管理模块。该模块一般可设置“物流运输方式及节点设计”、“仓储合同管理”、“货权管理及库存核对”等子模块。通过“物流运输方式及节点设计”子模块,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物流节点、降低物流成本;通过“仓储合同管理”子模块,确保货物存放安全;通过“货权管理及库存核对”子模块,集中办理收货、移库、发货等手续,防范舞弊、保障货权、降低存货实物损失风险。
(三)财务供应链绩效评价模块。通过“绩效评价”模块对特定供应链的运作效果作出评价,为特定供应链的建立、运行和调整的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对供应链上下游的供应商、客户作出评价,以便优化客户结构,提升供应链运营质量;对企业内部供应链运营单元的运营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同时约束相关经营单元从事与企业战略导向不符的业务,控制企业运营风险。
二、业务管理模块
(一)采购管理模块。该功能模块应结合采购预算要求,通过建立“供应商选择”、“产品价格信息分析”、“采购合同管理”等子功能模块辅助采购决策。“供应商选择”子模块通过有效集成客户关系管理模块中供应商综合评价指标选择供应商;在“产品价格信息”子功能模块中,则应详细记录各供应商的产品价格,以便掌握各供应商的报价差异与变动趋势,挖掘降低采购成本的空间;通过“采购合同管理”子模块 ,及时、完整采集采购合同信息,以严格合同执行,减少预付款占用。
(二)销售管理模块。该功能模块应按照销售预算要求,提供销售合同、市场成交价格、销售收款情况以及自客户关系管理模块中提取客户的信用额度、付款期限及相关折扣信息。在该功能模块中可设置“需求采集”及“需求分析组合”、“销售预测”、“销售定价”等子模块。通过“需求采集”子模块及“需求分析组合”子模块及时收集组合客户有效需求信息(尽可能收集到更多最终用户信息,以减少需求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①),为企业向供应商订货及现有存货分销提供行为依据,减少营运资金占用;通过“销售预测”及“销售定价”子模块提升销售决策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同时便于预测现金回款,合理安排资金,控制销售风险。
(三)存货管理模块。存货作为贸易流通行业企业流动资金占用主要形式,对其规模的控制及结构的优化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该功能模块应能及时提供物料的入库、出库、盘点、库龄、报损、结存、预计市场价格等方面信息,并结合存货的销售计划、库存量、储存期等标准做好控制,以加速存货周转,节约运营成本。
三、财务资金管控模块
(一)财务管理模块。该模块一般可下设 “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三个子功能模块。“财务会计”子模块应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政策的规定,面向业务流程收集完整的财务信息,使得企业各项经营业务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完整地确认和计量;“成本会计”子模块应能实现动态获取成本中心信息,并配合业务管理模块中采购成本、存货成本及相关作业成本等标准实现成本的分析和控制;而“管理会计”子模块主要实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职能,以便采取适当措施降低企业财务风险、控制经营损失。
(二)资金管理模块。该模块可设置“资金筹集运用”子模块及“供应链金融服务”子模块。通过“资金筹集运用”子模块实现资金规划与预测、账户管理、结算管理、银企对接管理、资金存量和流量分析评价等功能,提高企业资金预测的准确性、资金安排的透明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总筹资成本;通过“供应链金融”子模块获取“客户关系管理”模块传递的供应商和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能力等信息,为管理层提供是否需要为供应商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决策支持信息。
四、一体化协同支持平台
一体化协同支持平台是上述各模块的基础平台。该平台承载着各模块数据标准统一、标准业务流程配置、数据存储与数据共享、协调各专业模块运行等功能。该协同支持平台应该实现以下功能:基础数据单点输入,各专业模块共享;系统数据标准统一、各专业模块数据口径衔接;同质业务标准流程统一;充分预留与外部企业信息系统接口,为核心企业整合供应链上下游的经济资源提供可能。
通过以上模块的搭建,可以基本建立以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系统为主的集财务供应链运营、流程管理、绩效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系统应用模块。当然,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业态的演进,财务供应链的应用模块应当是一个“柔性”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动态配置性,以便增强财务供应链信息系统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注释:
①根据“牛鞭效应”,供应链越往上游需求变动程度越大,中间商需求变动性明显大于终端客户。
参考文献:
1.采购方式传统,不能满足当今信息化及降本增效的要求。传统的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比价、建立长期合作方式等。但传统招标存在操作周期长,效率较低,动作成本高的缺点。
2.采购方式与综合成本存在矛盾。目前煤炭企业主要采用招标、比价两种方式进行采购,应该说这两种采购方式有着它的科学性和效益性。但这两种采购方式却都存在着过多关注短期收益的问题,即单笔价格看似较低,却使后期使用综合成本较高。
3.采购腐败现象难以杜绝。以我国某大型矿业集团为例,过去两年查处的48起经济案件中,仅物资采购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就达17起,占整个经济案件的35%。如收受供货商“回扣”一直是令企业头疼却又难以解决的采购腐败问题,其余采购腐败现象还有:故意泄露商业机密、倾向性采购、虚列采购、押金抵物(采购人员与财会人员勾结,向客户收回保证金抵作材料采购入账,最终将钱具为己有)、有单无货、涂改发票等,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4.采购计划编制不周详、不准确。一是基层单位对采购的物资未作具体说明,致使采购部门无法操作,影响采购质量,这类问题在电气设备、机电设备、专用工具等方面的采购尤为明显;二是未对采购项目及物资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致使采购预算偏离市场导向;三是临时安排采购的多,部分基层单位有意无意地推迟采购计划的上报,留给采购部门编制预算的时间少,有的甚至以生产受到影响相要挟要求自行采购,致使零星采购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
二、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1.学习台塑管理经验,推广电子商务采购。通过互联网中采购信息平台的建立,把企业采购的各项制度、物资需求信息、询报价信息、审批信息、合同信息都固化并保存在系统中,每个供应商只要进入这个平台,都可以看到当前企业的招标公告。如果要招投标,只要下载询价单和申购规范等数据,填上报价,通过网络上传,采购单位收到报价后,便会在截止日期统一开标、比价,这一切都是电脑自动完成的,一旦数据出现异常,电脑会自动报警。而采购单位各级经过授权的管理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查询、分析,并实现采购数据的永久追溯。这样不但能有效地避免招标过程中人为的因素作用,减少了腐败发生的可能性,提高采购效率,减少用人,也可以促进各项采购成本明显降低。
2.加快采购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采购”。 一是积极完善和创新采购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采购人员岗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仓库管理制度》等办法和细则;建立和完善供应、财务、监察、审计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和“采购、验收、付款”三权分离的制约机制、加大对重点岗位的负责人和采购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加快推行招标文件规范文本和合同示范文本等。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推行“阳光采购”。做到采购立项公开、招标程序公开、验收付款公开、监督部门职责监督电话公开等“四公开”,从程序上保证采购内容、采购环节、采购结果等采购全程公开透明的阳光机制。三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从采购计划制订开始,到采购物资的使用结束,包括计划、市场调查、询价、招标、验收、付款和发放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进行监督。确保采购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向发展,从而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俄罗斯某大型工贸集团,产品以平板电脑、手机等消费电子为主,采购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东莞地区有3家企业先后与该买家合作,高峰时东莞有近3000万美元的限额,是中国信保东莞办事处重点关注的买方。随着承保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信保东莞办事处自2013年开始与买方深圳采购办建立联系,定期了解买方财务信息,提供采购计划,协调限额分配,便利企业与买方交易。
然而,由于买方的销售区域主要在俄罗斯、中东欧地区,2014年受俄乌地区局势波动,卢布、格里夫纳等货币大幅贬值的影响,集团销售和利率双双出现下滑,经营情况恶化。东莞某企业2014年与买方的交易量明显下滑,至当年9月底出货金额1200万美元,同比下滑超过70%。
案件经过
为降低采购价格,买方将新订单更多分配给新引入、价格更低的中小供应商,使得原本配合紧密的供应商合作出现裂痕。东莞某企业不仅合作量变小,还接到买方提出质量问题的通知。该企业对买方退回样品进行检测,不合格率低于买方标准,且多数退货不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所致。企业将上述情况告知中国信保,我们提示保户保留好证据,并关注卢布贬值等对买方经营情况造成的影响,密切跟踪回款。企业邮件回复质量问题后,买方未予回应,但仍正常支付到期货款。
本以为买方不再提及,一切相安无事,9月底出完最后一批货、12月底收齐全部货款后,与买方合作画上句号,而就在10月初,该企业收到买家133万美元的质量扣款通知,此时应收款总额为480万美元。获悉此事后,中国信保广东分公司东莞办事处与总部及时沟通,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联系买家采购办搜集扣款依据,并要求在未明晰各方责任前,买方须按时支付已到期款项,否则会影响其他供应商额度。
2.赴企业了解案件详情,通知企业提供贸易单证,沟通包括和解在内的处理方向。
3.向东莞其他企业询问订单、出货和回款情况,关注俄乌事件、卢布汇率波动对买方造成的影响,提示风险。
4.请相关部门提前介入、审理单证,及时通报该事件,并了解全国其他供应商货款情况。
买方采购办收到中国信保询问后,随即向欧洲总部反馈情况,由于此时正为出货旺季,额度对买方至关重要,迫于压力买方表示会正常支付无争议的到期货款,但仍然对有争议的130万货款持扣款的态度。
同时,中国信保东莞办事处也了解到,除东莞保户有要求质量扣款外,华南地区另外2家出口商也有同样的遭遇,这3家供应商均为该买家2013年的核心供应商,其中1家已向中国信保正式报损,涉案金额超过百万美元。中国信保11月下旬发出风险通报,暂停新增申请和额度调剂,并要求做好风险提示、额度排查和额度清理工作。
因受到供应商停止发货和限额可能撤销的压力,买方高层一方面赴中国信保总部,与相关承保人进行会谈;另一方面积极与供应商磋商解决,很快以30万~50万美元的扣款为前提与其中两家供应商达成和解。但中国信保东莞办事处与企业综合分析当前情况后,得出结论认为:买方就是在找借口扣款以弥补其经营绩效不佳、填补利润,且买方所提扣款在出货时间(部分为2013年的出货)、不良率统计依据等都不充分,得出结论:对买方无理的扣款要求不予接受。
处理结果
和解无望,买卖双方各持己见,案件陷入僵局。中国信保经过调查分析后认为,深圳案件的和解,表明买方已感受到压力并有意愿解决。为此,中国信保决定再次联手行动:中国信保东莞办事处和买方采购办紧密沟通,告知不及时处理逾期货款,一旦报损,将会留下不良记录,对限额可能造成降低、甚至撤销的结果,影响其他供应商出货;总部相关部门向买方欧洲总部连发两封函件,向买方施压,表明关注并要求尽快做出回应;同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不放松对买方额度的管控。
在采取上述行动后2周,事情终于出现转机,买方开始支付剩余款项,至2015年1月底,该企业通知已收齐全部货款。在前后台处室的通力合作下,买方未扣任何款项支付了全部货款,企业的正常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中国信保追偿取得圆满成功。
事后,该企业高层致电中国信保表示感谢,并坚定了与中国信保继续全面合作的信心。
经验总结
本案获得了很好的处理结果,在处理过程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1.处理本案的重要基础是业务处提前介入买卖双方交易,熟悉和掌握交易全过程,案件发生后积极主动作为,不推诿,通过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减损方案,借助限额等有力武器向买方施压,使得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