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09 08:23:4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篇1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了很大的进步。但伴随着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不断增加,一些质量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为此,采取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策,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是每一个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1、质量安全的规范要求

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日常工作离不开建筑工程,也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适用性,是指建筑工程的实用价值,例如住宅公寓类别的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满足人们日常居住方面的标准要求,公共类别的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满足人们往来方面的标准要求;二是可靠性,其主要通过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工程设计质量能够得到保证来体现的;三是耐久性,建筑成品最终使用的寿命会受到外界化学侵蚀、外界自然灾害这些不利因素的影响,一个建筑物的耐久性越高,那么这个建筑物的价值就越高;四是经济性,建筑工程经济性需要基于耐久性、适用性、可靠性这些基础上,要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避免施工材料以及人工的浪费情况,积极地引用新型的设备机械、新式的施工材料,提高施工人员施工的工艺水平;五是建筑工程项目要保证人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并且在此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带来更多的效益。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时代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不够完善,而且已经出台的质量安全标准的科学性也不够严谨,标准之间的重复、互相之间出现矛盾时有发生,给标准规范带来执行的难度;另一方面,标准规范推广力度不大,有的标准规范出台几年内都未得到有效应用,只是为出规范而编写规范。

2.2、施工监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施工监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执行的层次差别大,甚至在有些施工现场是形同虚设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质(安)监站是委托执法单位,对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简易的处罚权,这样整个管理就缺乏落实整改的力度,工程质量安全整改停留在书面、表面,难以真正落实。

2.3、质量安全监督定位不准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习惯于现场检查、验收、评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做了大量本该是建设施工企业质量员、安全员应做的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性质不很明确,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的监督执法机构,应尽早纳入到公务员序列;另一种意见认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纳入到中介组织范围。由于性质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的自身建设。

2.4、建设工程市场不规范

在建设工程中,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部分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乡镇、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这些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往往是“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导致质量安全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

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

工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其质量安全是根本、是核心。针对目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缺陷,我们应该以改革为突破口,调整监督管理职能,转变监督管理方式,理顺管理体制,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

3.1、完善建设监督管理责任制

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确保把所有建设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真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推行“差别化”管理,加大巡查抽查力度,对低资质企业、重大项目、技术复杂工程和隐患较多的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对建设工程关键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3.2、加强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应始终做到:遵守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不搞“三边”工程;遵守合理的质量安全施工工期;不搞“献礼”工程;不抢工期;不肢解发包工程;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控制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协调各参建单位关系和各方相互和谐有机默切配合,督促各施工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向总承包单位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根据建设工程技术要求的特点、难点、亮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根据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确定一个合理的工程造价,不搞最低报价中标;积极应用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要求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参加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交付使用。

3.3、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为龙头,建构创优工程的技术基础;二是制定周密、完善、可行的计划;三是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制度,例如:工程例会(包括监理例会)和讲评制度、样板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施工质量挂牌制度、施工质量问题追究制度、奖励与惩罚制度、第三方质量检查制度;四是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管理,应采取有效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如防尘措施、控制噪音措施、废水处理措施、限制光污染措施、易燃、易爆等物品管理措施等。

与此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安全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应依法严肃处理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生产企业和供货商。各检测机构应加强建筑材料检测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人信息系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4、建立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策划、质量目标和管理、质量保证、质量过程控制和质量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工作。①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重大施工质量重点、难点、亮点监管,落实质量生产教育培训等制度;②设立质量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生产管理人员;确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总工、各专业工长和项目质量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③严格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与施工同步做好生产相关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

3.5、规范建设市场

对建筑市场的信息库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协作,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和查处,严厉打击一些劣质的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制止一些不良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协调各方进行共同监督,从而真正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结束语

总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时刻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因此,我们应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并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建立建设市场的监管制度,对其制度进行不断的创新。此外,还要将各项工作的管理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做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这样才能为开展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才能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董继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管理研究与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4,04:202.

[2]张林鹏,张屹泽.试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1:469.

[3]李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华建设,2014,01:122-123.

[4]陈兆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之我见[J].福建建材,2014,01:95-96.

篇2

随着我国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市场管理要求日趋严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卓越的成就。但是,在实际的安全管理中,还是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需要采取综合解决方案,才能切实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建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1.1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缺乏准确的定位

在长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大多只是完成现场检查、验收、评定等表面工作。部分工作人员认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的监督执法机构,部分意见认为应该在中介组织范围中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性质非常模糊,降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

1.2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比较讲究原则性,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质量安全标准不够健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无法真正实行在工程管理中。现行质量验收范围过广,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编制原则过于看重结果,忽视实际的过程。政府指示要求符合工艺标准,但是企业无法制定合理的企业标准,过程控制缺乏真正的约束。

1.3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化

由于市场不够规范,引发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部分建筑工程存在擅自施工的情况,尤其是各个偏远地区缺乏强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甚至一些工程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定,履行正确的建设程序,导致政府无法监管质量安全,引发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管理程序,出现违法分包、减少安全经费投入、随意压缩工程等问题,增加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1]。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对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具有重大意义,它直接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关系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多种多样,需要采取各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转变管理方式,才能从源头上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

2.1改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第一,拓展监管范围。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现在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过程中,应该全面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责任、施工企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履行情况等。第二,安全应用市场信誉杠杆管理。在改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中,可建立诚信档案信息库[2],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为企业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和承揽业务提供充分的依据。第三,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理。在管理过程中,全面整合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2.2采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对策

第一,完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本体与周围建筑物面临各种风险,应该提前识别各种工程风险,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深入分析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单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工程建设出现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科学指导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等。第三,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由工程建设的各个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揽子”的建设工程保险[3]。保险公司对风险评估结果实行费率浮动,将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模式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第三,推广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应该积极参与各方与保险公司订立建设工程保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转移各种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时,通过引入费率浮动机制,全面落实营造主体对工程安全质量责任。

2.3提高制度机制建设水平

第一,完善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推广程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在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内真正纳入所有建设工程,实现覆盖性管理。同时,实行“差别化”管理[41,强化巡查抽查,重点监查与控制低资质企业、重大项目、技术复杂工程以及安全隐患比较多的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针对建设工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各个环节,采取风险监控对策,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第二,健全动态监管机制。长期的在安全管理中,针对本地企业和从业人员,应该强化资质资格培训,实施动态化管理,提供合理科学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整齐有序施工现场管理,整改资质资格证书,针对不达标情况,应该清出建筑市场。同时,实施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对外埠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大力推广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及时清除业绩不良单位,及时向级主管部门反馈情况。

2.4优化教育培训、诚信体系

第一,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在长期的教育培训中,不断完善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教育培训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特别是需要加强对各级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原则[5]。落实政府支持政策,立足于实际的市场运行中,以企业作为中心,加强农民工培训力度,增强施工单位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的规范性,真正做到在上岗之前先培训。第二,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首先,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程度,定期公布工程履行法定制度具体情况,同时通报各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制约工程质量不安全行为,使合法管理、信息共享真正形成一体。

3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对共同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要坚持质量标准优先、安全预防以及安全管理理念,采取多样化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对策,健全与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水平,从而优化优化教育培训、诚信体系,以增强安全管理的时效性,维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管平,吴纪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J].建筑,2011,12(7):15-18.

[2]王恒玲.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华建设,2013,10(4):110-111.

篇3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一个最大难点,就是点多面广,工程大小不一,没有一套健全的体制和完善的管理机制。下面谈谈我对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想法

一、加强对乡镇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对建筑工程方面的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树立依法,依程序建设的法制观念。加大对乡镇领导、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感。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农民建房科学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建房的工程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节能、抗震、环保、防灾常识,提高广大农民的节能、抗震、环保、防灾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依法建房、科学建房、安全建房的观念

二、健全组织机构,建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各乡镇建立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 各乡镇长是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和强化工作职责明确村镇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责任制,落实专人做好事故信息的报告、跟踪、分析、统计、应急救援、事故信息举报投诉处理等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业务指导。

村镇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居民和农民自建房业主,村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与材料供应单位及个人等各责任主体,按各自职责对所承建的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将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延伸到村,建立起适应村镇建设量大、面广、点多的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体系。

三、坚持规划的龙头地位

各乡镇根据总体规划年限和发展情况,必须结合实际,及时进行总体规划修编。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批建,实行集中开发,集约建设的决策,节约用地,有利于城镇亮化美化,有利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城镇品味,有利于统一招投标和质量安全管理,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可起到重要作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并参与村镇规划中相关绿化、供水、排水、污水处理、抗震防灾等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对各村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的村镇建设专项规划技术性审查工作。

四、严格行政许可,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源头管理

规范项目审批,严格工程设计、施工条件的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镇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已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对30万元以上的乡镇建筑工程都要求由具备相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作为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使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得到较好落实。另外对30万元以下的工程加大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力度,采取免费提供勘察和通用图集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鼓励村民自建住宅工程使用国家、自治区、村镇住宅通用设计图纸。

四、大力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对必须监理的工程项目,如不按要求办理监理的工程,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不颁发施工许可证。规范监理行为,要求监理企业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严厉打击监理单位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监管力度,抓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

(一)对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的在建工程,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完善有关手续并确认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方能复工。

(二)对依法审批的在建房屋工程,要逐一认真检查,凡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立即停工整改。

(三)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工程,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加固等措施,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无质量安全问题后方可使用。

(四)加大对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等易引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重点抓好专项施工方案、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结束语

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方面。使建房者自己重视房屋建设质量,其才能对施工者有所选择并提出高标准质量要求与质量监督。

篇4

1、总体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富强*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服务指导为手段,明确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向村镇延伸,形成管理工作全覆盖,坚决遏制村镇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全力防范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目标。按照城乡统一、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消除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盲区;建立乡镇建设服务机构,完善服务职能,搞好乡镇建设工程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乡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村镇工程分类管理与办理程序

1、分类管理。村镇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两层(不含两层)以上,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简称“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由县建设局实施监督管理。

村镇范围内建设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不包括30万元)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不包括300平方米)的市政基础设施、生产性建筑和村庄建设规划区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的建设活动(简称“限额以下工程”),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北省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手续报县建设局审批后,交由各乡镇政府管理。

2、办理程序。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限额以下工程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还应办理县建设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限额以下工程由投资者向乡镇工程管理机构申请报建手续,乡镇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审批、跟踪管理、竣工验收。村镇范围内所有加层的扩建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免责声明:以上文章内容均来源于本站老师原创或网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学习和参考。本站不是任何杂志的官方网站,直投稿件和出版请联系出版社。
友情链接
发表咨询 加急咨询 范文咨询 杂志订阅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