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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任务
2012年,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整顿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三、具体举措
(一)积极协调,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积极协调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工商局、消防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燃气市场进行综合整治,由工商部门把好年检关,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不予工商年检,切实规范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联合消防、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燃气供应站点的监管力度,确保燃气安全运营。
(二)进一步加大对新建燃气设施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燃气工程质量。把好《施工许可证》办理关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关,真正做到燃气工程在专业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的基础上建设施工,从而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一、要组织经营燃气的企业、门店职工认真学习住建局下发的泾政建发(3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冬季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吸取西安“11.14”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惨痛教训,严格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全县燃气行业经营安全。
二、前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技术和安全隐患再排查。对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日燃气正常供应。要严格按照燃气经营管理制度和规程进行管理和操作,认真查漏补缺,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三、规范经营,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各燃气器具经营单位、安装门店,要遵守行业规范,不准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省燃气行业气配检测试验并予以注册登记公告的燃气器具,各门店一律不得销售。要认真做好燃气器具销售前后使用常识和服务宣传工作。石油液化气用户要做到“七不准”:不准使用提手用螺丝连接的钢瓶;不准将重瓶集中放在经营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不准将重瓶放在门店或人行道上。天然气公司要充分利用企业的服务平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教育,散发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单,确保用户正确、安全使用燃气器具,做到发展一户,跟踪服务一户,人人安全操作,户户正确使用。各天然气加气站要严格按规范要求充装加气,停放车辆不得超过加气柱位数,私改车辆不准充装加气,前后要加大对充气车辆的进站审查力度,确保安全。
四、做好前后燃气保障供应工作。节前各燃气企业要积极组织气源,保障供应。严格执行顺差供应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抬高供应价格,切实保障居(农)民正常的生活用气。
五、前后燃气经营企业三不准。
1、不准在站区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不准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站区。
11月23日,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城博大西街喜羊羊火锅店发生液化石油气罐爆炸燃烧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7人重伤,30人轻伤,影响恶劣,教训惨痛。年终岁尾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又正值冬季采暖期,是全年使用燃气最高峰,极易发生燃气爆炸、泄露等生产安全事故。当前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燃气的非法灌装、倒瓶现象十分严重,使用液化气罐的火锅店,在我区大量存在。由于火锅店等小微餐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燃气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缺少必备的排风和报警装置,业主安全意识淡薄,对员工缺少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不足,致使安全保障水平极低。因此,山西“11.23”液化石油气罐爆炸燃烧事故对我区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重视,必须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确保全区安全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研究部署,组织检查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此类事故在我区发生。
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
燃气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公用事业、质监、公安(交警、消防)、贸易、安监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对燃气生产、经营、储存、充装、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一)区市政公用事业局要严格燃气企业证照核查,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燃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掌握产品流向,定期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积极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严格禁止向无《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的充装零售小商贩提供气源。
(二)区公安(交警、消防)分局要强化燃气瓶、罐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宾馆、餐饮)用户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用户完善燃气安全措施,一律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加大对燃气瓶、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及时查处和清理无证、违规充装、已经报废或超期使用的液化气瓶。
(四)区贸易办要加强对涉及燃气商户的督促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气安全监管。
(五)各镇政府要加大对居民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方式宣传普及用气安全、应急救援等安全常识。对新增的燃气工业用户、商业(宾馆、餐饮)用户,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根据燃气安全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制定新的前置审批条件,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各镇政府及区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气充装、供应及运输企业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以使用液化气餐饮业的加气安全、设备安全、储存安全、使用安全、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关停取缔。
将哈燃气今年辖区内发生的燃气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从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其中的表现及因果关系,也总结出了一些规律,为何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提供了依据。
通过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七种类别:一是用户使用不当;二是用户利用煤气自杀;三是违章施工挖断管线;四是调压箱被损坏或根部钢塑接头漏气;五是进户管漏气;六是室外管或阀井漏气;七是室内管或煤气表漏气;
上述七种事故类别,从事故(事件)发生的部位和规律以及处置事故工作成效等方面我们重点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近年来使用不当类事故时有发生,此类事故发生多集中表现在:胶管老化或无卡具脱落、正在使用的燃气无人看护、热水器废气排放不净等原因,通过分析事故原因不难发现,个别燃气用户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缺乏正确使用燃气常识是诱发此类事故(事件)的主要原因。
二、自杀类事故(事件)在我辖区内也时有发生,此类事故直接威胁到其他用户的生命安全,也是我们安全工作上关注的重点。
三、违章施工挖断管线事故(事件),一股一旦发生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极坏,此类事故多为个别施工单位野蛮施工、私挖烂建,未及时与我公司会签造成的。
四、调压箱被人为损坏的事故较为突出,安全防范较为困难,由于调压箱靠近用户墙体,极易受到住房下沉的影响造成根部钢塑接头漏气,此类事故现场处理的要求也较高。
五、进户管漏气事故(事件),一旦发生极易造成大批人员中毒,由于地处北方昼夜温差大,进户管处地下多为浅埋,所以进户管经常发生腐蚀漏气。
六、室外管或阀门井漏气事故发在各类事故中占很大比重,由于我公司还有部分老管线未改造,北方两季交替时地壳变化大,所产生的剪切力极易对室外管线造成伤害,同时,受气温较低的影响阀门井的阀门也极易变形漏气。
七、室内燃气设施燃气泄漏,多因用户室内设施老化,对室内燃气设施保护不当造成,由于处于北方寒冷天气的原因,冬季关门关窗,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就易造成人员中毒。
我们针对上述七种事故(事件)类型查找其表现及因果关系,吸取各类事故的经验和教训,对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法进行进一步探讨总结,从中总结出了一些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具有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要把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始终,通过利用维修及收费的机会,面对面的向用户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把组织各级员工逐户发放安全用气宣传单,重点搞好痴、傻、嗫、呆、鳏、寡、孤、独等重点人群的安全宣传争得理解,最大可能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上门为用户胶管加装卡具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客户正确使用燃气常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才能有效控制使用不当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我们应针对燃气事故直接威胁到其他用户的生命安全,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作为安全宣传工作上关注的重点,减少特殊用户利用燃气自杀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工程会签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护,对重点防范部位制定专门的管理方案和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控,除日常的巡检以外,还加强重点部位跟踪检查力度,特别是把市政施工涉及的管线作为巡检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才能有效控制违章施工挖断管线事故(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巡调力量,采取主动排查的方式,对调压站、柜、箱以及易被人为破坏的重点部位进行分级巡检,通过修订和完善发生紧急情况现场工作的处置程序,充分细化抢险过程中的职责等措施,使事故现场处置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才能使调压箱被损坏或根部钢塑接头漏气类事故得到控制。
五、目前通过加强对巡检跟踪检查力度,及时完善进户管基础资料,强化室外燃气设施巡检管理规定的落实,实行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分级巡检,才能够有效的预防进户管漏气类事故(事件)。
深入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和省领导批示指示,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行业抽查的办法,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设施设备安全情况,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县冬季城乡燃气安全稳定供给。
二、排点
(一)排查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瓶储站、灌装站、小区燃气管网等重要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瓶储站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开展情况,安全风险防范规章制度分级管理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居民区内建筑物占压、与其他地下管网交叉、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处理情况,第三方施工管控措施落实和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等问题治理情况;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表等设备的检验检测,检查经常性检修维护情况。尤其要对容易产生冻涨、地质沉降等原因导致的燃气管线设施损害情况进行系统排查。
(二)排查燃气运输,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情况。严格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运输行为的排查,检查运输车辆证照审核、遵章运行情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排查,禁止报废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充装使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非居民用户进行排查,检查使用环境条件,操作人员必要的安全常识、基本技能及处置突发问题能力情况;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瓶”、“黑气”和游商小贩的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燃气流向农村市场。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利用主流媒体、发放宣传单、进小区广播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
(三)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商场、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排查工作。重点对居民小区内瓶储站、楼内和地下管网安全运行进行排查;集中开展一次城区内供气小区入户排查工作,主要检查阀门、软管及两端接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燃具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等情况。
(四)排查燃气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抢险力量等应急措施准备情况。主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是否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并组织经常性演习演练。检查燃气企业应急力量配备情况,保证有与企业性质相符的抢险队伍,配备有充足的物资器材,能够对事故险情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检查企业应急机制建立情况,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情况。
三、组织领导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全县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局安全科科长李刚、县燃气管理中心主任杨廷文担任,成员由县燃气管理中心副职领导组成。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燃气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廷文兼任。
四、职责与分工
局安全科负责此次排查治理行动的协调工作;县燃气管理中心负责按此方案执行监督排查、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中旬前,组织各燃气企业进行集中动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
1、重拳打击“黑气”。区整治办认真组织开展“黑气”点的摸排工作和打击“黑气”行动。上半年,联合执法查处群众举报“黑气”点两处,查扣钢瓶130瓶,其中15KG钢瓶120瓶,50KG钢瓶10瓶,行政拘留4人次,有效震慑了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现象。
2、加强餐饮企业用气安全。整治办对区内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上半年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96家次,查处用气安全隐患43起,要求企业对隐患立即整改到位。
3、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2月28日,整治办部署开展区燃气热水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对我区燃气热水器用户安全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共摸底不合格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用户114户,发出整改通知书114份,并做出暂时停气决定。
4、开展我区学校周边托管班用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共摸底托管班燃气用户30户,对其中6户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做出整改。
二、强化燃气企业监管工作
1、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上半年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隐患12处,整改12处,整改率达100%。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做好每批次购进液化气质量检测和资料留存,整治办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企业的燃气质量进行抽检,4月18日整治办委托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我区两家瓶装燃气企业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均未检出二甲醚含量。
3、组织燃气企业制定、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企业《燃气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度,检验员工应对应急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与操作水平。
三、开展用气安全宣传
1、区整治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制作《区中小餐饮场所安全用气专项整治监督服务卡》、《用气安全宣传》与《燃气热水器使用安全》宣传材料共计3200份,张贴至各小区并分发居民用户开展宣传;
2、利用区有线电视台、新闻网等多家新闻媒体播放《请广大市民注意燃气使用安全》、《燃气热水器用户用气安全知识》宣传知识;
3、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区整治办组织区住建局,区燃气企业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宣传活动。现场共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300多份,《燃气用户管理手册》100多份,《燃气用户须知》300多份,解答燃气用户燃气安全相关知识80多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广大用户对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的知晓率,学会辨识不合格气瓶、器具、气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随着现代城镇整体建设的规模化发展,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天然燃气以其热能高、污染少、使用方便、快捷等优点逐步取代了传统燃料,成为城镇居民及公共用户的主要燃料。同时,天然气源供气管网的不断拓展, 燃气用户的急剧膨胀, 燃气输配系统设施的陈旧老化, 导致了城镇居民燃气正常运行出现失调。由于燃气管道气源输送自身的特点,气源输送管道系统及用户的燃气设施易发生漏气、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给检修维护工作带来了很大隐患,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及危害。天然燃气的集约化利用程度日臻倍增,迫使人们对于燃气管道运输和安全输送建设有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燃气管道输送气源具有开放性(铺设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隐蔽性(埋设地下)、危险性(燃气泄漏后极易造成事故)和长期性(使用时间长)的特点。因此,针对城镇各燃气输送环节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确保供气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人结合多年的燃气管道输送设计管理工作经验,对城镇燃气气源管道输送涉及的安全问题因素总结如下:
1燃气管道输送气源的开放性和密集性,造成气源输送运行的管理带来安全隐患。
随着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集聚发展,居民对燃气的利用需求越来越广泛,导致了燃气管道输送工程建设的规划复杂。城镇道路和建筑改造工程的频繁施工,致使燃气输送管线设施被破坏挖断及损伤的现象时常发生,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如果气源供气企业和相关部门缺乏科学性的燃气发展宏观规划, 供气管道结构布局建设不合理,必然严重影响广大居民对天然燃气的方便使用。
2燃气管道安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燃气管道输送设备的质量问题及其自身缺陷给燃气运行留下了安全隐患。
在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质量监管人员对燃气管线安装施工的沟槽深度,防腐防蚀处理措施监管不到位,加上受客观技术条件的限制,在设计和制造燃气输送管道的过程中,管道输送材料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也给燃气输送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
3燃气管道输送气源的持久性,天然燃气的自身特性造成的安全隐患因素。
气源输送的各种燃气管道在露天或地面覆盖下,由于受天气、地理条件的影响,因风化,侵蚀等自然原因造成的质量老化问题,加上地质地形结构复杂多变的客观影响,也会造成燃气泄露,环境污染等相关问题。同时,天然燃气自身存在的可挥发性,易燃性,毒性,更给城镇居民带来火灾、爆炸、或中毒等安全隐患。
4燃气用户缺乏必要的燃气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致使燃气安全使用的可控性不高,盲目的改建私用燃气管道设施,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及用气安全造成潜在的危害。
随着城镇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居民对房屋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讲究,少数居民用户单纯追求装修效果美观,缺乏对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的了解,,擅自私改燃气供应管线设施,改变燃气使用性质,,不注意室内通风,将燃气管线密封在装饰墙内,有的甚至隐蔽在整体橱柜内,也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给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隐蔽的危害。一旦燃气泄漏,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后果。
另外,现代化城镇发展的迅猛,商业用气与民用气比例严重失调, 气源供气企业在追求利润的驱动下,盲目发展,一到用气高峰时期,造成严重的气源短缺和匮乏,有些用户则出现私自破坏燃气管线盗取盗用气源的不法现象,严重破坏了居民用户正常的燃气使用秩序。同时因停气或气压不稳等现象, 造成燃气供应管道设施损坏和燃气中毒等重大事故。
根据以往许多燃气运行安全事故的情况分析,结合现代化城镇建设的需要,特提出相关燃气运行对策如下:
1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城镇道路、建筑、地下管线施工的审批程序,必须充分认识到燃气管道上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加大对燃气管道输送气源设施的管控力度。严防外界人为因素损坏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燃气管道安装运行质量。完善监管程序,提高燃气管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熟悉燃气设计安装规范标准。对燃气管道的设计、材料选择,沟槽开挖,防腐处理,管线焊接,管道铺设及竣工验收等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要求,并且要责任到人,确保燃气管线达到国家燃气安装质量标准。
3做好燃气管道输送设施的定期检查维修和改建工作,城镇小区居民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检查和使用燃气设备,不论燃气管道供应企业还是燃气用户都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范的燃气输配设备和燃气器具, 并由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和安装资格的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同时还应对居民室内燃气设施及器具的安装质量进行定期检测,逐步对有隐患的燃气管线进行改造重建,这样既消除了燃气泄漏安全隐患,又能延长燃气管线的使用年限。
4专业监管人员和居民都要具备燃气安全使用基本常识,熟悉燃气管道输送设备周围的障碍物及地下各种设施的分布情况,明确局部范围内与燃气管道相连接的用户数量及用气量情况,根据现有用户情况及今后的发展规划,设置必要的阀门,安检设施,以便在发生紧急事故或维修时能够及时切断气源,避免带气操作,减少更大的安全事故。
5优化室内燃气输送管道,燃气管道的合理布置是燃气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在进行室内设计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布置燃气管道,并适当考虑位置安装布局的合理性。确保燃气管道输送的畅通、通风等问题,做到既安全美观,又方便检查维修.这对安全使用、保障气源供应是十分必要的。
认真贯彻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区住建局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该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由城建科、燃气站抽调。
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深化燃气储罐站、瓶装供应站瓶装气化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完善瓶装供应站、气化站设置,推进燃气行业服务规范管理,消除燃气企业安全和小型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燃气安全生产无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加强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排查储罐站、供应站、气化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综合治理瓶装供应站点,排查小型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查处液化气市场中的违法违禁行为。
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12日)
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全面摸排登记企业单位燃气用户,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工作。
2、全面开展专项整治阶段(2013年6月13日—8月15日)
组织力量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全区小型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以及液化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3、检查总结阶段(2013年8月16日—8月30日)
领导小组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整治要求
1、强化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消除事故安全隐患。
按照燃气行业管理的职责要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组织对液化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按照《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开展液化气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加大液化气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市场行为。
各企业应强化钢瓶管理,规范钢瓶充装检查纪录,完善钢瓶技术档案,逐步对钢瓶实施条形码管理。禁止向无证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流动使用非本企业钢瓶以及不合格钢瓶或者超期未检钢瓶。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为主、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企业储配站、供应站、气化站的充装、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规范供应站管理,逐步完善瓶装气零售市场安全网络。
根据区燃气专项规划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合理布设供应站,建立和完善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用户”等供气直销网络。
各企业要加强对供应站动态管理,落实燃气行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向用户供气前,须对燃气用途、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安全条件、燃气器具等方面进行现场核验,符合使用条件的,方可与用户签订、履行供、用气协议;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用气安全常识;设置公平秤、监督台;重量、价格应按质监、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液化气行业明码标价规范管理;向社会公布维修、服务电话,为用户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员工应持证上岗,做好换瓶业务记录,要加强配送气环节管理,送气作业实行“三联单”制,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想教育为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安全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生活安全常识,避免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发生,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宣传内容
(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防溺水、防雷电等知识。
(二)应急救助和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
(三)日常意外伤害事故警示教育。
四、责任分工
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活动,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乡级人民政府督促检查,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网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宣传网络。着力构建完善全社会安全宣传网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宣传专(兼)职队伍,充分利用村委会、社区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工会等组织构建安全宣传组织网络,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建立“专职与业余、行业与社会、政府监管与群众自发”的安全常识普及宣传队伍,将安全宣传渗透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切实提高安全知识普及面。
(二)建设阵地。一是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形式努力营造宣传氛围。县电视台要开辟宣传专栏和公益广告,广泛宣传生活安全常识。二是室外宣传。各村居、单位、企业、公共活动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LED显示屏等,宣传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同时通过设置安全横幅、标语、板报、安全宣传画,不定期宣传安全常识、公开安全工作要求、公布警示案例等。三是室内宣传。要在办公室、宿舍、食堂、体育场馆设置安全宣传栏、宣传海报、安全警示语,定期出刊主题板报,开展安全常识宣传。四是流动宣传。要通过组织宣讲团、学校家长会、家长学校、社区学校等多种形式,构建安全常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流动宣传平台。五是近距离宣传。充分利用企业内、学校网站、校讯通、手机短信等平台,将安全常识不定期地向农民、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普及,切实让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提高全民安全常识。
为了解被访居民的自救知识掌握情况,本次调查将地震、高楼火灾和燃气泄漏三种常见灾害事故设置为三道多项选择题,请被访者分别选出他认为正确的自救措施,每道题目都设置了三项正确的选项和两项错误的选项。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对基本应对措施的认知程度较高,例如对火灾和燃气泄漏,均有98%以上的被访者知道首先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和切断燃气总阀门。但同时,也有较高比例的被访者存在错误认识。例如当发生燃气泄漏时,87.4%的被访者认为首先做的应该是切断电源,54.6%的被访者认为首先做的应该是拨打报警电话,殊不知这些行为非常危险,有引燃泄漏气体发生爆炸的可能。
应急避难处知晓度不足四成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是一个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市已建成达到标准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33处,分布在7个城区,总面积510.24万平方米,可容纳159.6万市民应急避险之需。本次调查就这7个城区居民对离家最近的应急避难场所位置的知晓情况进行了了解。得出的结论是:石景山、海淀两区被访者知道具置的人数比例最高,但也不足本区被访人数的四成,具体为37.9%和36.6%;东城、西城、门头沟、朝阳四区被访者中知道具置的人数约占三成;昌平区被访者中知道具置的人数最低,为26.5%(详见图1)。可见,北京虽然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针对公众的宣传还明显不足。
政府辟谣公众最盼公开透明
普及自救防范知识、正确引导舆论,宣传工作无疑是主要的依托和手段。针对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民防法制宣传的最佳途径,调查发现75.3%的被访者倾向在媒体上播放公益宣传片,65.4%的被访者倾向发放宣传手册和张贴宣传画,65%的被访者倾向在学校或者单位举办宣传讲座,30.7%的被访者倾向在报刊杂志上开辟减灾知识专栏。
针对社会上一时讹传的谣言或引起的恐慌,被访者认为政府辟谣工作应首要注重宣传的真实性,要公开透明(76.3%的被访者持此观点);第二应注重宣传的及时性,要第一时间进行报道;第三应注重宣传应对措施,要突出政府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其后是宣传应注重权威性、科学性和与相似事件类比(详见图2)。
日常防灾减灾演练获市民支持
被访者对日常组织防灾减灾演练的必要性持肯定态度。当被问及“如果您所在的单位、学校或社区,组织各类减灾演练、模拟参与灾害应急救援等活动,您觉得有必要吗”,93.4%的被访者觉得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5.4%的访者觉得必要性一般,1.3%的被访者觉得没必要和非常没必要。
同时发现,北京市居民参与减灾演练的积极性也非常高。有92.6%的被访者表示愿意参加演练,其中64%的人表示有时间就参加,28.6%的人表示抽时间也要参加。此外,3.9%的人表示参加与否无所谓,1.8%的人表示不愿意参加,1.7%的人表态非强制性的就不参加。居民主动参与意识的提高,是做好民防工作的基础,也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同步提高的反映。
市民风险防范意识技能有待提高
一是利益的共同性。对XX集团来说,安全供气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对广大社区居民来说,也是他们安居乐业的共同愿望。这种共同的需要、共同的利益,构成了企业和社区开展文明共建活动的同向合力。
二是效应的互动性。企业与用户是供需关系,需要在相互交往中构建和谐。通过开展企街共建,使双方增进理解,沟通感情,共同提高文明素养,自觉调整自己的意识和行为,就会产生良性互动效应。
三是成果的共享性。安全供气、优质服务、文明用气,是企业和社区文明共建的共同成果,这种成果既需共建双方努力,又为双方共享。
目前xxxxxxx已经与辖区内130个社区签订了街企共建协议书,协议详细规定了双方共同遵循的共建原则、共建内容、共建目标、共建方式、共建机制以及双方的责任义务等,下一步要继续打造与社区的文明共建工作,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实现企业与社区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