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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1
《纲要》中明确要求:“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可以借助丰富多彩的教学手段,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幼儿掌握健康知识,树立科学的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更好地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和谐发展。因此,对学前儿童实施健康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学前期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期,实施健康教育非常必要
正如陈鹤琴先生所说:“幼稚园第一要注意的是儿童的健康”。由此可见,教育幼儿的首要目的就是如何增强幼儿的身心健康。这是由于学前儿童身体器官的发育、系统的发育以及功能的发育尚未完善,学前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以及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和抵御能力较弱,再加上学前儿童对环境的变化比较敏感,适应能力较弱,易于受到伤害。所以,学前儿童需要成人的精心养育和帮助,更需要鼓励学前儿童积极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健康活动,通过开展适宜的健康教育活动,促使学前儿童掌握健康知识,形成正确的健康态度,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二)学前儿童健康教育为幼儿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17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认为:“人生幸福有一个简短而充分的描述:健全的心智寓于健全的身体,凡身体和心智健全的人就不必再有什么别的奢望了;身体或心智如果有一方面不健全,那么即使得到了种种别的东西也是枉然。”[1]人处在生命历程的任何一个阶段都要关注健康问题,都要时时掌握健康信息和知识,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对健康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否则,健康就会远离我们。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是人一生健康教育的奠基阶段,关注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既能够提高学前期的生命质量,又能为人一生的健康赢取时间。因此,对学前儿童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学前儿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对于提升人一生的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三)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是儿童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
学前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儿童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儿童智力发展、品德发展和审美发展的物质基础。学前儿童健康既是儿童身心和谐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结果。一个人只有拥有健康的身心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和立足,才能更好地在这个社会上赢得一席之地,从而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多姿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不仅可以帮助幼儿拥有健康的身心,更有利于幼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此外,新颖有趣的健康教育活动还可以充分满足学前儿童活泼爱动的心理需求,帮助幼儿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在与同伴和谐相处的过程中充分体验和创造健康美。
二、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的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
教育学原理告诉我们,教育者对任何年龄阶段的儿童实施教育,只有通过受教育者的内化才能发挥作用。幼儿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主体,教师要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地位,幼儿在教师的引导下去感受、去体验周围的世界。教师在设计、组织和实施学前儿童健康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兴趣和需求。比如教师在选取活动内容时,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选取幼儿感兴趣的内容,充分让幼儿在参与的过程中去学习,让幼儿从“要我学”转变成“我要学”。
(二)科学性原则
教师设计、组织、实施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要遵循科学性原则,制定活动目标要科学,选取活动内容要科学,选择活动方法要科学。所谓遵循科学性原则就是要教师学会观察幼儿,研究幼儿,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帮助幼儿树立科学的健康知识,帮助幼儿形成科学、健康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习惯。
(三)发展性原则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要为幼儿一生的健康发展负责,既要考虑到幼儿的现实发展,又要考虑到幼儿的终身发展。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告诉我们,教师在实施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中既要充分考虑到幼儿的已有发展水平,又要考虑到幼儿将要达到的水平,要善于在两者之间形成最近发展区,让每一个幼儿都在已有水平上得到充分发展。教师绝不能只顾幼儿的眼前发展,而忽视了幼儿的终身发展,既要让幼儿充分自由发展,又不能让幼儿养成懒散的坏习惯,要为幼儿以后的生活和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差异性原则
教师在实施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中要遵循差异性原则,教师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到,每个幼儿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唯一的,每个幼儿都有着自身特有的兴趣爱好和需求,教师不能用同一标准去要求所有幼儿。教师要注重个别差异,在面向全体幼儿的同时,还要关注到个别幼儿的需求,在开展集体教学活动时,还要辅之于个别活动或区角活动,让每一个幼儿都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主动性,满足每个幼儿的兴趣和需求,让每个幼儿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和发展。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关系着幼儿一生的健康发展,对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前儿童健康发展既需要幼儿园的努力,还需要与家庭和社会密切合作,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三者紧密联系、相互补充,共同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全方位地促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麦少美.学前儿童健康教育活动指导[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
[2]庞建萍.学前儿童健康教育[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必须是自觉的主体,具有主体意识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前提。
1.学前儿童主体意识与学前儿童道德意识
人先天不同于动物,在基因中就获得主体性遗传,具备主体潜能。皮亚杰认为认知结构是人主动建构起来的;蒙特梭利认为幼儿具有人的完全意义,还具有自发的吸收性能力和创造性能力即吸收性心智,这是人类的一种自然性。儿童的认知是儿童作为实践主体,以自己的经验为基础,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教育实践中,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是不容置疑的。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实践,现代媒体和信息化交流方式更拓宽了其视野,尤其进入幼儿园,接触到伙伴、教师、集体、环境等社会实体后,以学习的方式经验、以直观的方式认识,初步理解自然与社会,开始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尽管不是自觉意义上的。他们以自己接受与否,选择对人对事的态度,用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要求自己、要求他人。学前儿童比其他任何时期,都更迫不及待地表现自己的存在、力量和价值。其实,学术界虽然没有明确承认学前儿童拥有主体意识,但是,在方法论和教育实践中却鲜明主张双主体理论、主体性教育思想,呼吁实现学前教育中儿童主体地位的回归。
道德意识潜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人的自然禀赋,人的生物性中包含着合作和自我牺牲的倾向,人在最原始的内心深处就有与人联系的迫切渴望。可以说,道德意识作为潜能存在于每个人的自然机体中,是人的社会性本能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原始的道德意识占道德意识的一小部分,而且只是一种潜能,必须经过社会实践才能实现。学前阶段是行为习惯养成的最佳时期,“教子当在幼,养正当于蒙”,应该及时让生物学意义的道德种子萌发、生芽,生成社会意义的道德之树。
2.学前儿童主体性在道德启蒙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第一,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构成了学前儿童参与道德启蒙活动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属性。思想政治教育以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为教育内容,以指导人们形成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为目标,也就是塑造思想,因此它的对象必须具有主体意识。否则,就丧失了实践根据和实践价值。
第二,学前儿童的主体性构成了道德启蒙教育的本质。道德启蒙教育是学前儿童道德意识的自我确立和自我完善。道德意识是主体意识与对象意识在道德世界的统一,它的确立与完善只能由主体自身完成,其他都是条件准备。
第三,学前儿童的主体性决定了道德启蒙教育的思维方式、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教育模式。道德启蒙教育必须以学前儿童为中心,以他们的主体性特点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在道德实践中,要尊重学前儿童的主体地位,强化其主体意识,发挥其主导作用,从而形成主动的、有责任的道德意识。
第四,学前儿童的主体性造就了道德启蒙教育的学科意义和社会价值。在主体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主体既有肯定,也有否定。前者表现为主动,即主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体会自由、快乐;后者表现为自制,即克制自己做他人否定的事情,体认责任、规则。道德启蒙教育就是帮助学前儿童模仿与学习寻找肯定与否定在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内在统一。
二、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养成
道德意识建构于主体的习惯,既是社会风俗习惯的普遍化和一般化,也是个体自身习惯的养成。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德育就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①
1.学前儿童的人格养成
人格是道德主体对自我的定义,以区别于其他的道德主体。它是道德启蒙教育的心理基础和内在根据,独立存在于精神文化维度里,从心理层面构筑个体的道德规定性。在道德实践中,主体根据自己的人格归纳、整理道德体验的表象材料,形成有序的道德意识。人格潜伏在思想最深处,是隐性的、原始的道德意识,而道德意识则是显性的、成熟的人格表现。人格以其稳定性主导着道德意识的倾向,养成学前儿童理想人格是道德启蒙教育的首要任务。人格养成首先在于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根据结构心理学理论,外在的言谈举止可以直接转化为内在的人格特征,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②。个人的生活习惯还会引起他人评价,反过来影响个人的人格。中国传统“小学教育”就是从洒扫、应对、进退开始,从劳动、接人待物、日常礼节方面培养儿童人格的自觉性。其次,在于生活方式的养成。正如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意识,生活方式决定人生观、价值观。“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③箕子认为商纣王有了象牙箸就会想犀玉杯,用牙箸玉杯当然不可能吃普通饭菜,必然追求豹胎美味,吃到豹胎的人当然不可能穿朴素的衣服、住简朴的房屋。为了锦衣珍馐、玉殿高台,必然要搜刮民脂民膏,为祸百姓。“故箕子见象箸以知天下之祸”。④再次,在于心理倾向的养成。良好的心理倾向,要求勤于主动学习,乐于接受新鲜事物,还要有独立意识和思考能力。同时,良好的心理倾向要与遵守社会规则、服从社会规范结合起来。最后,在于人际习惯的养成。人际习惯有天然性趋向,表露出一种内在自然力。但是,环境影响、后天矫正,一样会改变先天趋向。尤其要养成学前儿童和谐习性,消除对抗性心理习性。对抗心理成为人格习性,人际关系就会不可逆转地恶化,最终可能会仇视社会。
2.学前儿童的道德素质养成
相对于人格的混沌状态,道德素质则表现出清晰的理性特征。道德素质是道德主体对社会环境的根本承诺,是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的综合反映。学前儿童道德素质教育主要在于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养成。家庭美德是个人全部道德素质的基础,培养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必要条件。弘扬家庭美德是养成道德素质的关键,对社会安定团结也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私德”相对,人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还必须遵守社会公德,遵守人与人之间在公共生活领域交往的规则。只有遵守社会公德,才会被社会接纳。儿童的学习就是塑造“社会人”,社会公德的养成显然是学前儿童的必修课。
3.学前儿童的行为规范养成
社会出于稳定与秩序的需要,衍生出行为规范,调整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具体地体现和延伸着社会关系和社会价值。行为规范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约束,是人对社会规则的客观实践,在个人的现实性上就是主体对自己行为的选择。行为规范有成文的,以法的形式强制要求人们必须严格遵守;有不成文的,如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甚至部分法律规范和宗教规范,也要求人们遵照执行;还有的只反映了社会情绪的喜爱或厌恶,没有上升到道德、准则的高度,仅作为“应该”或“最好”的建议,并不给人以外在的压力或束缚。无论哪一种行为规范,人都不可能先天认知,只能后天养成。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主要是针对后两种不成文行为规范的养成。
三、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心理过程
1.认识过程
学前儿童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成长黄金期,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富有学习和创造能力。教育的责任就是协助儿童发挥自身潜能进行自我发展,这就是教育的真谛。学前儿童抽象思维尚不够健全,囿于感性认识。对于他们而言,词语与其说是逻辑概念,不如说是符号,而且是感性的、可经验的符号。启蒙教育不能成人化,抽象的道德和社会理念只会造成儿童思维混乱,灌输只能教会孩子撒谎。经验直观是学前儿童的主要认知手段,他们直接通过感知认识事物,通过实践把握世界。儿童是最积极的“实践者”。实践会帮助他们完成感觉、知觉、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识过程。同时,学前儿童的认识直接、孤立、静止、片面,反思仅停留于直接的、表面的因果。他们只能接受启蒙式教育,而且必须是直白的正面教育。学前儿童倾向于借助想象力把思维与存在统一起来,用简单的认知结构暂时应付复杂的外部世界。拟人性是幼儿认识过程最为有趣的特点,他们仿佛信仰万物有灵论,赋予万物思想和灵魂,想象一切事物都和自己一样有知觉、有意识,也赋予世界以人性的尊严与人性的光辉。学前儿童比成年人更加遵从自己的经验和理解,反而造就了丰富的想象力和自由创造性。
2.情感过程
在认识的过程中,客体一定会引起主体意识的波动和感染,出现情绪、态度等情感过程。学前儿童知觉与感情尚未完全分化,总是以情感的经验直观世界、把握世界,表现出无遮掩的人性。情感过程最能够激荡学前儿童的心灵,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在本体论上应该是一种情感存在和情感力量。学前儿童在认识过程中会用主体意识灌注对象意识,直接地让世界统一于自己,实现与世界的情感交流。针对学前儿童情感过程的教育应该是正面的教育、爱的教育,而不能让他们通过否定恨来反思爱。否则,我们就在不善于反思的儿童心中培育了恨的种子,儿童将来的情感走向会令我们大吃一惊,就像马克思感叹的:“我播下的是龙种,而收获的却是跳蚤。”
3.意志过程
意志是主体对自由的实现,反映了主体运用本质力量对客体施加作用,创造新的价值。自由是道德的基础。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被约束。自由是对享有权利的尊重,但不是放纵。自由必须被限制在义务里面,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换取他人尊重自己的自由。所以,真正的自由是有规则的自由。自由还是自我约束。自由意志在选择时,遇见了这样的二律背反:我是自由的,自由是无限的,所以我选择;可是选择的对象和结果都是有限的,所以选择不是自由的。选择是自由的也是痛苦的,意志侵犯了自己的自由,减少了自己的自由。所以,意志是自我意识,也是自我控制。道德启蒙教育的意志过程最关键的就是让学前儿童学习选择,并学习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4.审美过程
审美是人把握自然、把握社会尤其把握自己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知、情、意的统一,是一个评判的过程、主观的心理过程。在审美过程中,主体与客体形成一种超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在理智与情感、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上追求真理、追求发展。在这个主观的心理过程中,主体对客体不再强调客观的认识,而偏重于主观的理解。所以,审美过程同时也是一种预期、理想和超越,从而促使人生超脱世俗的平庸和鄙陋,“诗意般地栖居”①。学前儿童知、情、意等心理过程的特点,使其审美过程倾向于直观的优美,很难理解反思践踏生命的丑陋而获得的崇高。在儿童看来,战士英勇杀敌与恶狼吃羊,都是对生命的践踏,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四、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引导艺术
德育是主体的心理体验和意识生成,学前道德启蒙教育应该以引导为主要方法。
1.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传统理论与传统方法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视儿童为被动的教育对象,视儿童心灵是可以任意涂画的白板,灌输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手段。教师向儿童传达思想戒律,儿童则像机器一样录制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整个教育缺乏民生与科学精神,严重制约了儿童的自由发展,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形而上学的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割裂了自身与其他学科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把思想政治工作从生活中孤立出来,学校(幼儿园)独自承担起儿童的教育工作。教师的教育经常与家庭或社会的价值观相左,儿童迷惑于其间的矛盾,无法从中取舍,最终形成不正确的道德观。
2.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创新性思维
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应该既独立于其他教育学科,又与其他学科相互交融。因此,需要重建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用合理的内涵和相应的外延,指导我们探索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的新思维。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说,就是培养主体性道德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应该以有序地引导清理道德体验的无序性,以理性思维整理感性道德经验,以自觉的道德意识替代自发的道德表象。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协助孩子发挥自身生命潜能,健康地发展。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必须充分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尊重主体的自由意志。理性的、抽象的道德理念要让位给经由反省的生活经验以及人的自我建构。教育尤其要将个人转型为主体,觉醒其自我的自由和责任。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必须还原德育的学科本质,将其置于历史进程中,尊重自然、尊重社会,去除物化的非历史的概念,转换到批判、反思、自由等人性的历史的概念。恢复学前儿童主体地位,尊重其主体意识,使其自觉体认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学习社会批判、权利意识和公共参与,坚持自我价值和社会正义,朝着道德觉醒和人性尊严方向发展。学前儿童道德启蒙教育要统合思想与行动、理论与实践,让他们在道德实践中领悟道德力量和道德真谛。因此,要积极统筹各类主体,分析并批判压制学前儿童的社会结构,让学前儿童生活、生长在真实、统一、开放、公正的社会环境中,不会因为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的分歧而导致儿童思想的迷茫和人格的分裂。
一、大陆地区关于学前儿童家长教育的现状
自2001年9月1日颁布的《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实施以来,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其中学前儿童家长教育,无论是国家政策层面的支持,还是学前儿童家长接受教育的组织形式,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1、国家关于学前儿童家长教育的政策法规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要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幼儿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2003年教育部颁布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关工委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要组织老同志指导家庭教育、参与社区教育,协助举办家长学校和校外教育活动基地,编写家庭与校外教育的读本和资料,开展“读书征文”、“科技扶贫”、“老园丁联系户”、“家教一条街”、“校外学习辅导站”、“双拥教育”、“文明共建”等丰富多彩的育人活动。2004年全国妇联、教育部颁布《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中还对家长学校的性质和任务、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家长学校的组织与领导、家长学校的检查与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中,对家长教育也做出了具体的说明和要求。
2、学前儿童家长接受教育的形式
一是家长自我学习。家长出于自觉自愿,或想找到相关幼儿问题的答案,通过阅读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书籍、登陆育儿网站查阅资料、通过bbs交流育儿心得等方式,主动获取育儿教育的知识和经验。
二是幼儿园组织家长学校、家长学堂等活动。幼儿园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家长组织起来,由专人进行指导,向家长传授育儿知识及教育理念。目前大陆地区家长学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①专题讲座式。主要是聘请相关专家传授家庭教育的知识和理念、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及咨询。参加讲课的有专家、学者、学校的领导(校长或德育主任)、教师,也有家长本人、社会知名人士等。②家长会议式。教师通过家长会向家长传授家庭教育的知识,这实际上是一个学期1至2次的家长例会,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家长参与学校的形式,也是很多家长学校所采用的形式。③经验交流式。有些家长学校不定期地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家长们通过这种形式交流育子经验,一般选举家庭教育成绩突出的家长进行主要演讲,让家长用自己的成功经历及经验感染和教育其他的家长,给家长们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④授课教育式。通过编印教材和有关家长教育指导方面的资料组织家长接受教育。⑤“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深入课堂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使家庭与学校的教育保持一致性。
三是社会上举办的各种与教育相关的活动。目前社会上举办的与教育相关的活动形式有:①传媒教育式。一些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利用大众传媒的辐射优势,通过开辟栏目或发行资料等方式举办家长学校。②社区网点式。有的地方在城市街道、大型企业等建有“家长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家长会和有利于改善家庭教育方面的活动。③网上家长学校。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网上家长学校,也就是所谓的“家校e”,“家”代表家庭,“校”代表学校,而“e”具有教育(Education )、电子信息(Electronic Information )、容易(Easiness)三重含义。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家长们可以通过邮件、博客和一线通等形式相互取得联系。
3、学前儿童家长接受教育的内容
无论是通过家长学校,还是自学或网络学习,学前儿童家长接受的教育内容,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以纠正家长的教育观念为主,主要是通过授课的形式改变家长对幼儿教育的不正确理解,纠正家长心中固有的错误观念,向家长介绍先进的教育理念,端正家长关于学前儿童教育的态度,提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借此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家庭观、教育观,从而对家长的教育行为进行指导。另一类主要是向家长传达学前儿童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在某种教育理念的依托下,对孩子的正面、负面行为展开分析,帮助家长处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棘手问题,解答家长的疑惑,并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及实操性的技巧。
席勒曾说过,只有当人在充分意义上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人。这句话说明了游戏对人的重要意义,对成人是这样,对于学前儿童而言,游戏更是不可或缺的。游戏是学前儿童独特的主要元素,同是也是他们的权利。《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现在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在幼儿园游戏上,本文就在学前教育研究杂志上2009年以来发表的有关于幼儿园游戏的文献进行综述,在“游戏”为主题进行搜索,限定时间以及来源,共有74篇文献。
综合文献发现,目前对游戏领域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宏观层次的研究,即对游戏的本质、价值、哲学等方面的研究;第二层次为中观层面的研究,即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如理论层面的游戏思想在实践游戏中的运用,游戏治疗等;第三层面即为微观层面的研究,就是对幼儿园游戏实践的研究,如对游戏的具体组织与开展的研究。
一、对学前儿童游戏宏观层次的研究
1、游戏的本质
游戏具有自主性、假想性、内驱力、社会性等特点。刘慧(2010)认为在幼儿园教学中药充分体现游戏精神,必须确立“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论,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渗透游戏精神。杨宁(2010)认为把儿童游戏行为作为种系发生与个体发生之间的桥梁,即行为的种系发生影响其个体发生,同时,行为的个体发生通过游戏影响种系发生。杨晓萍、李传英(2009年)则从文化哲学的视角来阐述儿童游戏的本质,游戏不仅使儿童的身体文化超越了纯粹的肉身文化,赋予儿童有灵性的文化生活;更是儿童的一种创造性文化,儿童游戏的精神内核是自由与创造,美则是儿童游戏的终极追求。
2、游戏的价值
游戏可以促进儿童社会性发展,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等这些价值是毋庸置疑的。王小英(2013)阐述了游戏对于学前儿童的意义和价值,游戏建构了学前儿童的精神世界,对于学前儿童来说,游戏具有特殊的意义,游戏是学前儿童存在的的一种形式,是学前儿童生存的一种状态;游戏还促进了学前儿童的学习与发展;游戏培育了学前儿童良好的学习品质;毛曙阳(2009)关于游戏的哲学思考,从哲学层面而言,游戏是神圣的和具有超越性、严肃性,游戏的意义在于自我表现,具有不可替代的、内在的和发生性的价值。郑刚(2009)对余家菊儿童游戏教育思想进行了述评,她认为游戏是最好的教育机会;从身体、德育、社会生活、美育等五个方面全面的论述了游戏教育的价值。祁岩(2013)认为在游戏中可以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王、杨宁(2010)认为假装游戏能促进儿童理论能力的发展;但菲、冯璐、王琼(2009)认为表演游戏能有效促进4-6岁幼儿同伴交往能的发展。
3、乡村、本土游戏的相关研究
乡村、本土游戏近年来慢慢进入研究者的视角,也越来越多的研究聚集在乡村游戏的开发与利用上。杨慧敏、黄进(2012)采用人类学的田野研究方法,揭示了在乡村幼儿园高度活跃的自发游戏活动的背后是“小学化”的课堂教学,乡村幼儿园教育呈现出课堂与游戏、成年与童年二元区隔的现象;刘丽群、沈良(2012)认为当前乡村传统游戏正在流失,主要原因有学习与游戏的绝然对立、乡村文化对城市的盲目趋同、现代科技对传统游戏的挤压等;徐莉、彭海伦(2009)认为民间游戏是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毛南族的棋游戏对促进民族儿童心智发展和社会性发展有着积极地教育意义。
二、对学前儿童游戏中观层次的研究
在中观层次的学前儿童游戏中,学前教育研究杂志上近五年来已发表的文章中,有关于游戏课程的研究:如冯林林(2010)阐述了幼儿园民间游戏课程的建构,文中谈到了建构幼儿园民间有隙可乘的教育价值以及区域性、适宜性、家长参与性等三条原则,同时也在文中阐述了如何建构幼儿园民间游戏、戴宏才、郑志辉(2009)则谈到幼儿教师的课程取向对幼儿教育价值的实现具有直接和现实的意义,现在新的幼儿教育价值取向强调以儿童文本,然现在有许多教师的课程取向有违背了如今所倡导的儿童观,所以幼儿教师必须进行课程价值取向的转型;严仲连(2010)阐述了幼儿园课程实施适应取向的内涵、特点及影响因素。
三、对学前儿童游戏微观层次的研究
1、教师的角色定位
邱向琴、孙嫣红、姜雯(2012)认为教师常常早游戏中角色扮演出错,不自主的控制游戏,变成游戏的表演者,建议可以通过合理利用游戏材料、全面观察幼儿游戏、与幼儿互动重新回归游戏组织者、观察者和引导者的角。国内比较多的是借鉴瑞吉欧的教师角色定位,包括教师作为倾听者、观察者和记录者;教师作为活动的伙伴、参与者和指导者;教师是儿童学习的促进者、活动的组织者;教师是研究者、多种关系的联络者(曾莉,2008)。
2、游戏的组织与开展
朱翠平(2011)认为高质量的游戏是幼儿自由自主参与的,而开展高质量的游戏需要适当的时空条件、教师的合理指导以及高质量的环境支撑与教师观察的支持;韩莉(2013)为幼儿园开展区域游戏活动提出了一些策略,即科学的投放材料、开发活动区的公共价值,打破班级的界限、重视教师的积极引导作用,灵活运用各种语言指导策略。
3、教师的干预
万中、刘敏(2013)在文中阐述教师在介入幼儿游戏时,常常由于缺乏对幼儿及游戏的分析和解读,导致干预时机把握的不准、干预方式与方法运用不当,从而给幼儿带来干扰,建议教师应结合幼儿游戏的现实情境,正确把握介入和干预时机,并采取正确的方法来干预幼儿的游戏。
四、对未来的展望
通过分析上述文献,发现现在研究者对游戏的宏观层次研究较多,而对游戏心理层次的研究以及现代生活对游戏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