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10 09: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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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管理

篇1

1.1.1合同文本格式问题。

部分电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合同给以高度重视,致使合同出现内容不全、文字不严谨、条款格式不符等问题,使合同签订存在很大风险。在合同条款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得到明确,履约内容比较模糊,文本格式不标准等,使合同存在很多瑕疵,致使合同签订出现很多纠纷。

1.1.2合同签订不够慎重。

在签订合同时,电力企业的当事人没有对签约对方进行全面、仔细、深入的调查,没有按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处理,致使合同签约存在不够慎重的问题,合同内容不够真实、可靠,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1.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1合同管理认识不到位。

由于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致使电力企业对合同管理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合同管理只存在于表面形式化。在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得不到真正落实,合同管理根本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给企业长远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1.2.2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电力企业运行过程中,合同管理没有完善的机制,没有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致使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无法得到提高,导致各种合同管理问题出现。部分电路企业中,合同管理流程繁琐,致使合同会签无法快速完成,给企业正常运营带来严重影响,导致合同管理规范化和效率存在极大矛盾。

1.2.3合同管理模式不科学。

在进行合同管理时,电力企业采取的管理模式是根据合同编号进行,但没有对合同进行分类整理,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相应的系统编码规则,致使合同管理工作量非常大、难度较高,给合同管理规范化发展造成极大阻碍。

1.2.4管理人员素质不够高。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工作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等问题,致使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够高,从而导致电力企业合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策略

在实践过程中,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合同签订应注意的要点。

首先,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对资信和资格等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同时,双方当事人要明确了解合同内容,以及应注意的相关事项。例如:企业的信誉情况、签约人的真实法定代表人身份等。然后,合同的格式,一般采用书面格式合同,签订时遵循足迹清晰、语句通顺、词意清晰等,并确保时间、地点等准确无误,同时,对价格、企业公章等进行确认,严禁不合法、不具备法律效益的情况出现。最后,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同签订,以清楚知道双方的义务、权利和违约责任等,避免合同无效和上当受骗等情况发生。

2.2合同管理应采取的策略。

首先,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规范化,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以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然后,根据电力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健全合同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以不断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注重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他们不断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和技术,使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得到真正落实,实现合同的全方位、系统化、动态管理。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才能让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更加熟练、专业技能更强,为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提供有力支持。最后,加强合同签订过程的风险方法,明确合同签订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法律顾问的重视,避免合同纠纷问题出现,让合同管理贯穿到企业整个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以促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发展。另外,当违约情况出现时,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策略,及时进行处理,在保障双方权益的情况下,合理进行赔偿支付,以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

篇2

关键词: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措施

农业承包合同是指我国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当中,农村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关于发包、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协议。

1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

1.1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在我国部分农村当中,并没有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在很多情况下,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面合同,导致很多的纠纷。

1.2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经常出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在订立农业承包合同的过程中,有时签订的权利和义务都得不到履行。有时出现合同的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现象,甚至出现无期限合同。

1.3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手续不齐全,表达不清楚农业承包合同手续不全主要表现在公章不齐全或盖错公章。表达不清楚主要表现在字迹马马虎虎,模糊不清,缺字及语句有歧义,存在代签现象。

1.4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素质较差许多业务人员未经相关的正规业务培训,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白,理解较为片面。

2农业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议

2.1健全落实各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对于如何一个村来说,任何经营项目的发包,是一件直接关系全村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应该设立专门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防止在承包过程中出现意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虽然没有落实专门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但是村委会应该负起责任来,可以自己组织村委会相关人员,负责承包合同的管理。

2.2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合同双方都都应该遵循自愿然则,合同双方都不能违背对方的意愿或是强迫对方签订对方不愿意的合同。同时也应该明确双方的义务与权力。在我国,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时,承包方必须得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当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时,承包方必须经得发包方备案[1]。

2.3合同文本必须规范统一、签订合同的手续必须齐全农业承包合同周期都较长,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手续必须齐全,以防止后期出现意外时有据可依。项目发包时双方应提供的材料如下:合同双方相关法人的身份证明,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双方的经营资质及授权委托书,场地及经营能力证明[1]。项目登记管理应该注明项目的名称、位置、面积大小及经营期限等。此外,在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双方代表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的,还应加盖公章[2]。在合同的书写上面,不能字迹潦草,要字迹工整,使合同双方都能看清,同时相关的语句要通顺,不能有歧义。合同中不能漏字或出现错别字,以防止出现意外时合同里面的内容不是当初签订合同时想要表达的意思。在最后的签字上面,合同双方一定要按照双方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就行签字。

2.4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素质,培养综合型人才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应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作为领导管理者,要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不仅要进行制定合同的相关理论培训,更要进行承包合同案列的分析,既要有正面案例的分析,也要有反面案例的分析。要高度重视培训,培训不是走过程,更不是形式主义。同时,单位领导管理者要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道德素质教育及法律教育,提高业务人员的道德水平及法律水平。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在人才建设上面,要以目前单位内部业务人员为基础,大力培养综合型人才,使之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可以合理及时的应对。另外,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淘汰制度。单位领导管理者要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对优秀的业务人员要进行重点的培养,对专业技能及思想道德素养低下的要果断的进行淘汰。同时,部门要规范选拔制度,积极引进优秀的大学生人才。

3结论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业项目承包将会越来越多。规范化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可以促进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加快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我国农业及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限于管理理论、意识控制等方面的原因,部分企业合同的管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合理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加强对合同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1 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合同归口管理不到位,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实际运行中,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无任何部门或个人能掌握合同总体情况。②合同样式不符合要求,要素表述不清晰。在合同样式方面,有正式书面的格式合同,也有简单的传真件;在要素描述上有些条款缺少关键表述,有的对会签意见大而化之等等。③合同动态管理如会签、授权、履行监控程序缺失。许多企业在合同静态管理、谈判等前期阶段能够高度重视,但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则往往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④合同执行后验收、评价工作缺失。企业往往缺少对年度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 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与合同管理风险辨识

2.1 指引第16号指出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①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②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③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2.2 从企业合同管理环节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①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商业对象、要约、谈判及拟订合同文本等程序。②合同签署阶段,包括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按照权限分部门审核、会签,签署合同文本等。③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跟踪监督,变更或终止、纠纷的处理等程序。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实施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合同履行情况的最新进展,确保合同各方能够完全、全面的履行合同。④合同履约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履约情况总体评价、风险防控、归档保管等程序。建立合同履约后评价与考核评比奖惩制度,把履约效果与奖惩挂钩,把存在的问题不足与风险管控结合,推动合同管理PDCA机制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公司对外经营的竞争力与诚信度。

2.3 基于内部控制理论的合同管理风险辨识。①内控观念的局限性。受内部审计环境影响,部分企业一直将企业的内部控制过多的理解为企业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但对企业运营联系最密切的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缺少足够重视。②内控流程设计的局限性。部分企业或合同承办部门认为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的设计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经营效率,对于效益的改观没有太多帮助。③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目前很多企业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利制衡的效果。合同管理流程被架空,内部控制干扰因素过多,内控流于形式,甚至成为违规的遮羞布。

3 内部控制基本理论下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

3.1 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大致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等几个不同的阶段。20世纪,内部控制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制度的设计和审计方面。如美国相继成立了全国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和专门研究内部控制问题的委员会。

3.2 内部控制五要素与合同管理。①控制环境。任何企业管理的核心都是企业中的人及其活动,而人又是构成环境的最重要要素。明确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这种组织思想有利于将企业的所有员工团结一致,使其主动地维护及改善企业的内部控制。②风险评估。企业必须建立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相关风险的机制,对经济活动中各层级所面临的风险加以管控。③信息与沟通。围绕合同管理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与合同管理控制活动相关的信息与沟通系统。通过信息的交换与分析,对监督、控制进行调整,使企业内部控制越来越趋于完善。④内部监督。在成本与效益原则下,企业合同管理控制过程必须施以恰当的监督,通过监督考核机制对违规现象加以修正。

3.3 合同管理环节的风险防控。①合同准备。签约主体风险防控。签约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签约主体风险的结果是合同无效或被撤销。②合同谈判。合同谈判风险防控。谈判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下,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过程。③文本起草。合同形式风险防控。合同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应符合法律或有关部委审查备案的要求。如《合同法》规定,对借款合同、建设合同等应采用书面形式。④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前有关部门必须对文本进行审查会签。合同文本审核是合同签署的关键环节,其风险主要有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合同主要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审查人员的职业技能与操守,审查意见或建议是否被采纳。⑤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风险防控。经审核后的合同签订稿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内部授权委托制度不健全,签署权限不明确而造成越权签订;合同印章管理不当,随意加盖合同印章。合同签署后被篡改等。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签订授权制度、专用章使用与保管制度。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⑥合同履行。合同订立后,企业应诚实守信的履行合同约定,并按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⑦合同变更(解除)。合同变更(解除)风险。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变更双方意见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变更签证不规范,涉及合同变更协商的书面协议未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主要管控措施:合同变更程序上应参照新订立合同按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信息通报。⑧合同争议。合同争议是一方或双方对合同条款履行提出质疑并要求予以解决处理。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首先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争议,尽可能避免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⑨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以及以后合同义务的履行。值得关注的还有合同终止后有关质保金与售后服务的继续履行。⑩合同后评价。合同后评价是对合同管理各个过程一个整体的、综合性的评定,通过评价有助于分析、总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推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后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11}合同归档。合同归档保管是完善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合同资料的编号、统计、分类、归档和借阅进行管理,保证合同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合同文本、审查会签单、监控视频材料等)的完整性,避免合同资料缺失或被泄密、滥用。主要防控措施: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合同资料归档范围、借阅审批、归还手续等有关要求。

4 结束语

合同作为企业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履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对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与控制,并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当然,内部控制并不是要消除任何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内部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基于内控规范下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加强了对发包人要求的约束

1.约束了发包人复核招标工程量清单

在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承包方需要对因发包方的造成的清单不准确负责,影响了承包方的利益。在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这一条款被修订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本条作为强制条款,极易与合同条款冲突。

2.约束了招标文件的效力

基于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某些招标条款中业主会约定招标文件的效力,部分条款与清单计价规范及合同条款互相冲突。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合同的效力问题,即“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实质性的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极大的规范了合同的制定过程,限制了招标文件的效力。

3.约束了固定价格合同

在招、投标过程中,发包人往往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且不允许因为物价原因的调价。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约束,明确指出“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以上条款都对发包人的不合理利益进行了约束与控制,这些方面在合同管理时应当受到重视。

4.约束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措施费包干的条款

发包人可能会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措施费总价包干”,“措施费一律不得调整”等条款,针对上述情况,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关于措施费的约束条款还在第9.3.2条、第9.5.2条、第9.6.2条以及第9.6.3条中指出,这些条款的存在极大的约束了发包方的不合理的要求。

5.约束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条款

2013版清单对招标控制价依据第5.2.1条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条款下的八条依据进行编制与复核,招标控制价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若招标控制价编制低于成本价则违反了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第6.1.3条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2013新清单更加详细地规范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相比于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增加了“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这一项。

6.约束了赶工补偿不公平的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时会要求赶工补偿,在补偿中,往往费用不合理,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第9.12.2款有如下规定:“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

二.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在调整合同价款的变革

1.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强化了“合同价款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并规定了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清楚的注写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新清单体现出了对等的风险分担原则,并积极综合各方的意愿与能力,实现风险的分担。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规定了风险的划分。

2.根据风险将调价因素进行了划分,再通过细化,明确了可以调价的类目。法律法规的变化、人工费的调整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是发包人完全承担的风险。而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要求、工程量清单缺项是发包人有条件承担的风险项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工程量的偏差在合同管理中是需要承包双方共同约定承担的风险因素。

3.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还规定了其他调价的事项。

(1)索赔类

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应参照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

(2)签证类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签证主体,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签证的前提、签证的处理程序与支付时间(与进度款同期支付)、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规则、承包人承担签证费用的条件(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施工的)。

(3)计日工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与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相比,不同点为适用范围约定的不同,2008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约定的是施工图纸以外,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约定的是工程合同范围以外。

三.结语

2013年版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更需要我们做好新清单下的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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