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10 0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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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篇1

关键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前言

为满足人们基本住房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我国建设工程迎来了历史上最大建设规模,最快发展速度,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基于这一背景,现代建设工程普遍具有结构复杂、造型独特,设计与施工难度大等的特点,且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之以往有所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工程正常施工,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迫在眉睫。

1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根据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显示,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撞击等仍是建筑工程施工中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种主要形式,而随着现代建筑高层化发展趋势,起重事故发生概率大大增加,成为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诱发主要因素之一。根据住房城乡部近期公布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通报显示:2010年,全国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共发生657起,死亡人数721人;2013年全国共发生施工安全事故638起,死亡人数709人;2014年,全国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614起,死亡人数693人,同比分别下降3.73%和2.25%,见表1[1]。施工月份的不同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存在一定差异,安全事故发生起数及死亡人数较多的月份集中在5~7月,具体如图1。虽然在国家大力倡导安全生产的影响下,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制度不断落实的情况下,最近几年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有了一定下降,但部分地区工程安全事故及其所造成的死亡人数仍呈上升趋势,且上升幅度高达38%之多。可见,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依旧非常严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自2004年以来,我国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2]。每一项标准规范,法规条文都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与安全生产标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体系,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及目标的确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有力保障,提高了法律法规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权威性作用。随着这些法规文件落实的不断深入,相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2.1构建全面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全面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包括两方面,即全社会参与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全社会参与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以社会公众利益为核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广泛宣传、教育等手段鼓励全社会人民积极参与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当中,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力量与优势,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与控制,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评价[3]。国家建设部应为公众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参与提供一个便捷的通道和平台,引导公众将自身所观察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通过该平台反馈给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监管部门监管措施的制定提供相关信息,提高监督工作有效性与针对性。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企业内部而言的,即改变传统只有上级领导干部参与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让企业内部员工全面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人人参与的管理局面。以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仅由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负责,而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在原有基础上又多了一个员工管理队伍(如图2所示),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管理队伍力量,扩大了安全管理范围。实施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要以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管理部门为中心,以全体员工为触手,有组织、有顺序、有目的的进行,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施工各要素进行全面控制,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为建设工程生产创造良好安全环境[4]。同时,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是前提与关键。因此,企业需要加大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对国家出台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行深入学习,从人员切身利益出发,要求每一位员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原则,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2落实以人为本管理原则

从某种层面而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的不重视,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针对这一问题,落实以人为本管理原则是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实施管理工作的要素,只有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人是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主体。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关心关怀,尤其是基层员工,通过组织一些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在这方面企业领导干部应积极发挥组织带头作用,深入基层员工内部,与他们探讨工作上或生活上的问题,将员工意见或建议纳入到公司决策考虑范畴,让员工意识到和感受到公司对自身的关注与关心[5]。全面推行人本管理思想,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优化员工生产环境,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将以人为本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每一位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全体职员安全生产意识。

2.3建立动态风险管理体系

建设工程施工周期长,施工环境复杂,所面临的风险也各种各样,包括决策风险、安全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等等。建设工程施工不仅风险种类多,而且这些风险随着工程环境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的动态变化之中,具有时变性和动态性特征。全面控制好各种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可以显著提高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性。这就需要企业针对风险特征及风险类型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动态的风险管理机制,适用于各种风险的管控,适用于动态变化的风险规避。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建设工程实施全程跟踪与监控,利用科学评价体系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价,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类型及风险带来的影响,提前做好风险预防工作,全面强化风险控制。归纳起来,施工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建立动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如图3),实施安全生产预评价与建设过程安全风险再评价,监控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风险。

3总结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兴衰存亡和社会经济发展状态,排除建设工程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实现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对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企业稳健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总之,我国建筑企业要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性。

参考文献:

[1]方东平,席慧,杨钇,陈大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矩阵的构建及应用[J].土木工程学报,2012,09:167~174.

[2]赵挺生,王欣,唐菁菁,刘显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创新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10,S2:379~383.

[3]李超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3.

篇2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 A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9月14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根据《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鄂建办【2012】192号)的要求,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建设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建办[2012]198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委十分重视“9·13”事故教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标准,依法行政,全市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明显提升。现将我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整治工作情况探讨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9·13”事故发生后,市住建委迅速在安全站信息平台向各级领导和施工单位等发送事故信息,并责令我市在建工程立即停工施工。市住建委肖辉国主任连夜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鄂州市住建委关于全市在建工程立即停止施工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鄂州建设文【2012】94号),并于当晚把紧急通知在鄂州市住建委网站上。9月14日上午分管市长汪继明在住建委主任李国凡、肖辉国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巡查工地。市住建委安全站同时对城区120个施工工地下达了立即停工指令。同日下午住建委组织各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重点、内容等及时传达到各相关责任单位。【2】

二、“打非治违”

经过前段时间的企业自查自改,安全站、市场站督办后发现大部分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能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安全质量总体处于平稳和受控状态。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项目安全质量及市场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127份, 执法文书7份。针对检查中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市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较严重企业,市住建委安全站采取了约谈制度,进行约谈,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在鄂州日报、住建委网站、市安全站信息平台进行曝光。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9·13”事故我住建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作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并结合我市建筑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委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鄂州建办发[2012]40号),对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首先,要求各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随后检查组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打非治违”、对于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施工的项目,直接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顿,决不姑息。

(二)重新组织验收各类建筑起重机械。市安全站立即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清查。市住建委安全站积极与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进行协调和沟通,要求其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市安全站派专人对起重机械进行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进行督办。到目前为止共办理产权备案128台、使用登记102台。

(三)组织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检查、省市督察的原则,对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为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工程进行全方位、全数量的全面检查。方案编制审批手续不全的一律停工,未按方案执行的责令拆除重新按照方案实施。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市安全站亲自督办,跟踪落实。

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为搞好全市安全管理工作,我们组织了三期“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班,对全市60余家建筑施工企业的120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三类人员”的法律观念,充实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了安全管理能力。同时,加快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工作进度。

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人证相符上岗。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共培训特种工300人。

五、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基础管理不扎实,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部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一些责任主体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自查不全面、不深入,一些项目对非常直观、容易发现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抱有侥幸心理。

(三)是少数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认识不够,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口头重视,落实不到位,一旦需要投入财力、人力就抱有侥幸心理,推委搪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仍然不断。

(四)是部分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缺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主动性,政府监管部门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六、治理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要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厌战情绪,再动员。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起重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监管力度。针对一些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推动建筑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针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发现的个别部门和企业实施方案不完善、排查工作不深入、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问题,要作为今后整治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补课”,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要组织“回头看”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能现场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限期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要跟踪指导、督办,保证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五)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加强排查治理工作基础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们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要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依法行政,严格管理,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乡)、开发区、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各街道(乡)、开发区主要领导为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街道(乡)、开发区要明确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不断加强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设、安监等部门负责对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发改委、农经、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村镇建设工程要按规定要求如实上报,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确保工程的合法性。

2、村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类园区建设工程、农民集中居住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街道(乡)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建设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区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监督检查。

3、村级基础建设工程、农民自建住宅由所在街道(乡)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建设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区安监部门负责综合监督检查。

4、由各街道(乡)、开发区实施的拆除工程项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街道(乡)、开发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台帐内容严格审查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予以撤销或停止施工。

三、切实抓好建设施工各环节的管理

1、各街道(乡)、开发区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所有项目台帐,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规模、开竣工时间、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设计单位等有关内容。

2、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制。在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承诺,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必须到工程招投标市场进行,合理编制标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不得压减克扣。工程发包必须给持有相应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提倡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严禁建设单位把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企业或“包工头”施工。

4、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向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报监、质量报监。工程图纸都必须由正规设计单位设计,并通过市审图处的审查。

5、规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强化二次分包的监管。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进行专业发(分)包、劳务分包时,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发包给有相应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并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的规定,到有关部门备案。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严禁建筑企业转让、出借企业资质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挂靠承接工程。

四、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

篇4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整体安全形势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最为主要的原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不完善的建设安全法规;相对薄弱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设企业不扎实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健全的建设市场机制;建设从业者偏低的整体素质。要想使这些影响到建设安全生产的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必须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创新,对管理监督进行强化,从而能够保证建筑设备工程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的实现。

1.落实“以人为本”的全面关怀观

传统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生产基本上都是对项目本身的安全状况予以更多的关注,并且将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结果的层面做为安全工作的中心,这样就将参与项目的人员安全的管理忽视了,因此很难在建设细节中有效地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因此存在着缺乏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方式以及走过场的安全宣传教育等问题[1]。通过对人-机-环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保证人、机和环境协调工作是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关键。人-机交互界面是事故发生的最多的环节,而其中人的过失以及人的因素是导致事故的最为主要的原因。所以必须要积极地推进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以人为本展开一切的管理活动,在制定和实施项目安全管理活动的时候,必须要立足于项目建设者的角度进行考虑,紧紧地围绕着建设者的安全展开一切安全活动,使得安全管理的主角变成一线的建设者,将一切有利的条件创造出来,对建设者这些积极的引导,使其能够在建设和安全活动中做到自我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从而能够将主动型的安全管理氛围形成。同时也可以对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进行积极的组织,最终将建设者的安全管理意识激发出来。

2.全面的落实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观

由于建设项目的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隐患等都具有一定的局部性,但是如果其一旦酿成事故,除了会使整个企业受到严重的影响之外,甚至还会对整个行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除了会严重的伤害到事故工程建设企业人员,还可能严重的威胁到非事故工程建设企业的人员。现在建设工程生产和人们的生活环境以及生产环境具有越来越小的距离,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除了会对建设工程企业自身造成极大的危害之外,更会导致周边社会受到严重的威胁,所以必须要积极地落实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理念。从安全隐患的特点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具有复杂性以及隐蔽性的特点,往往只有立足于多角度对其进行观察,才能够将这些重大隐患发现。由于社会各成员处于不同的角度和位置,这样就会有助于企业发现各种隐藏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任何与安全事故场景有交叉的人和物都可能受到伤害,所以社会成员必须要积极的参与到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中。除此之外,作为建设生产过程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具有随机性的特点,只有动员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才能够充分地与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的特点相适应,及时的发现建设工程中的各种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2]。

3.积极的落实安全动态管理的观念

在建设工程环境以及活动的变化下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风险也在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风险因素除了性质、数量以及种类等会出现变化之外,同时其安全风险量也有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变化,比如施工技术风险的阶段变化特性就非常明显,这充分的表明了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存在着时变性的特点,因此必须要对建设工程的进展进行密切的跟踪,有效的落实安全风险评价,才可以真正的做到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控制[3]。必须要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全面地落实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积极的预测和评价建设过程的安全风险,并且在具体的建设过程中要做到安全风险在监控和评价,这样就能够充分地保证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和施工。因此,建设单位要想落实动态安全管理,就必须要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和充实,将一整套的与自身特点相符合的动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其主要包括安全风险监控制度、建设过程安全风险再评价制度以及安全生产预评价制度。总之,由于安全事故具有识别蔽性以及突发性的特征,其发生的过程存在着一定的动态性,这就决定了必须要保证安全管理属于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要想将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工作做好,并且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就必须要采取措施应对安全风险的时变性特点。

4.积极的推行安全管理的“第三方监管”

由于建设者往往已经习惯了建设项目环境,再加上安全风险因素就存在着较大的隐蔽性,所以如果单纯地依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很难将安全风险全面而准确地把握住,必须要将独立的第三方引入进来,能够立足于不同的角度以及全新的视野将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揭示出来,这样就能够将安全管理人员在建设工程中存在的盲区消除掉。现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属于我国主要的第三方监管,但是政府安全监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强制性,很容易与建设企业之间出现各种恐怖,使得企业往往只能采用被动安全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时候就可以将安全培训机构或者咨询机构引入进来,从而能够将安全管理的第三方力量形成。

5.结语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想使建设工程的人员安全得到保证,并且有效的促进企业生产效益的不断提升,建设企业就必须要充分的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不断的创新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落实“以人为本”的全面关怀观、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观以及安全动态管理的观念,并且对安全管理的“第三方监管”进行积极的推行,最终全面的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张中平.政府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科技视界.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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