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 0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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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培训;城镇残疾人;就业影响
1前言
一直以来,我国一直被视为劳动力资源最多的国家,但是在2013年初开始,国内16-59岁这一阶段的劳动人口比上一年要少345万人,这一数据是对国内劳动力进行统计时首次出现减少的情况,因此也有很多地方出现了工作人员短缺的现象,这种情况提示我们不仅仅需要增加劳动人员的工作以及保障等,帮助以及鼓励未就业人员进行就业,更需要注重在适合就业年龄人群当中最容易被忽视的人群———残疾人群。根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5年,我国每年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从16.22万人增加到39.1万人,增长了1.41倍。在2006年时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检测,结果表明,我们国家残疾人数共计8296万人,占据了当时全国人口数量的6%以上,已经遍布到了7050万个家庭中,且残疾人家属人口已达到3亿。增加残疾人的就业率,这样能够增加他们的尊严,减少由于残疾所带来的伤害,改善家庭的经济情况,对社会的劳动力给予补充,做一个对社会以及国家有用的人群。
在世界各个地区中,在对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研究时主要将其致力于生活保障上,就是将残疾人的生存能力作为基础,提高就业的培训能力,从而能够帮助残疾人士增加自身的技能,可以自主工作,并改善目前的经济条件。国内诸多的研究资料显示,残疾人士由于受到社会某些歧视,而这一原因也直接影响了残疾人士的就业率较低。残疾人士大部分的综合文化素质较低,专业能力较差,这也是影响其就业的第二大因素。近年来,与非残疾人相比,残疾人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尽管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和非残疾人相比,就业形势仍很严峻。根据相关的统计,在各个年龄段,残疾人的就业率都低于非残疾人。所以本文使用2010年残疾人生活情况调查数据以及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数据,对4000位残疾人士的就业情况以及进行教育、培训等对城镇残疾人就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对残疾人群的就业情况提出更多的建议。重视并且有效的开展残疾人教育以及就业培训,并增加培训的种类,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社会价值,增加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使用2010年残疾人生活情况调查数据以及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数据,对4000位残疾人士的就业情况以及进行教育、培训等对城镇残疾人就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将2009年-2010年期间内残疾人的具体情况依照抽样调查的数据编码进行匹配,对诸多因素展开分析。
2.2方法将研究对象“是否有工作”作为因变量,使用0作为无工作,1作为有工作,应选择使用因变量的模型,并应用二分类回归曲线进行研究。首先需要确立三个模型,使用的都是一般模型,自变量为研究对象的人口学变量。在第一个模型的基本条件下第二个模型增加了社会经济条件,这里包括了关于残疾的培训因素与条件,在第二个变量的基础上第三个变量增加了社会的帮助情况等相关因素。
2.3统计学方法将本研究所应用的所有数据结果输入到统计学软件SPSS16.00,经过统计学分析后,发现所有数据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用p<0.05表示。本实验主要对本地区劳动年龄残疾人口的样本信息以及其他地区劳动年龄残疾人口的样本信息进行对比,并分析对其他地区劳动年龄残疾人进行培训以及对再就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统计学分析使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即对计量数据使用方差检验,对计数数据使用t值检验,并对所有数据进行回归分析。
3统计结果
3.1变量解释通过对残疾人的工作情况展开调查,变量为“是否有工作”的设置当中,将其“有工作”编码成1,“无工作”编码成0,对其采用卡方检验并了解其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
3.2样本叙述以及卡方检验通过相关的数据结果表明,本文共选取了4000个样本,其中有工作的数量是1276位,占据总比例的31.9%;其中没有工作的数量是2724位,占据总比例的68.1%。因为绝大部分的变量为分类变量,所以针对其年龄等多个方面也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与分析,所以在此过程中应选用卡方检验对其进行判定。
3.3回归模型构建以及结果通过对其采用卡方检验我们能够了解到,每一个变量与工作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且在每一个变量之间都会产生一定的交互效果,所以,把“是否有工作”当作本文的主要因变量,之前所阐述的诸多变量为自变量,对其使用Logistic回归建模。
4讨论
通过对其进行调查研究之后,在实验结果中可明确的了解到以下几点内容,这就是:(1)残疾人的文化程度与其是有无工作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较之于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的残疾人来说,接受过教育的残疾人更加容易获得工作,并且其文化水平越高的话,所面临的就业机会也就随之而增多,其适当社会的生存能力也随之增强。(2)残疾人是否进行职业培训对其今后的工作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当残疾人在接受培训之后,其所面临的就业机会较之于没有接受训练的残疾人机会多。(3)男性残疾人以及已婚残疾人的就业率较之于女性残疾人以及未婚残疾人的几率更高。(4)没有得到过社会保障以及没有领取相应生活保障的残疾人较之于有保障的群体,其就业率更高一些。经调查结果显示,提升残疾人的文化水准以及加强其职业培训能够显著提升其就业率。研究结果还显示,教育与培训对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均有着一定的正相关联系,由此我们则可得出提升城镇残疾人的文化水平与培训可以促使其迅速找到工作这样的结论。在其他国家的诸多研究结果中均对本文的这一观点有所证实。在1990年,国际著名学者Benz与Yovanoff通过进行实验调查了解到残疾人群体的就业情况以及文化程度之间均有着一定的正相关,并且伴随着文化水平以及工作经验的提高其绩效也会随之而增加,并且对各种类型的残疾人的就业方面均有着重要的帮助。
对此,相关的政策提出应重点展开残疾人的文化教育以及职业培训工作。经过相关的调查结果我们可明确的了解到,在我们国家,可采用提升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以及工作培训的方式,使残疾人尽快找到工作。在为他们供应福利保障的过程中,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与要求去选择目标,在对其进行筛选之后予以最有需要的残疾人,防止使其产生一种懒惰心理,进而严重降低就业率。与此同时,也应加大残疾人的就业培训范畴。在对其实施教育培训工作的过程中,不但要极易接受培训的残疾群体提供帮助,例如肢体残疾以及言语障碍等,也要为情况比较严重且不能够进行沟通的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情况,能够维护他们的尊严,减少由于残疾所带来的伤害,并且能够改善家庭的经济情况,也能够对社会的劳动力给予补充,做一个对社会以及国家有用的人群,所以该人群一定要受到社会的重视。
综上所述,进行职业培训能够有效的增加城镇残疾人就业情况,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开展订单式培训。培训前联系好适合残疾人就业培训的企业,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的对接性,解决培训与就业脱节问题,解除广大残疾人的后顾之忧,所以,建议需要重视并且有效的开展残疾人教育以及就业培训并且增加培训的种类,帮助更多的残疾人实现社会价值,增加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胡仕勇,梅紫.公共服务状况对残疾人就业影响研究[J].调研世界,2015,04:20~25.
[2]杨宇,王灏晨.教育培训对城镇残疾人就业影响的实证研究[J].残疾人研究,2015,01:55~61.
[3]许巧仙.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综述[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3:34~38,91.
[4]杨伟国,代懋.中国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结构与扩展[J].学海,2007,04:48~55.
一、通过学习培训,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高业务知识最有效的手段。现代社会知识更新之快,一个企业到一位员工要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唯一的方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进步。通过培训班的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意识到面对不断更新的工作要求要靠学习,要靠培训,要接受新思维、新举措。通过学习培训要不断创新思维,让自己具备像猎人一样的三大本性:一是永不满足,像海绵一样获取知识、咨询以及创意,保持对外部世界足够的敏感度;二是充满好奇,不要以为一切理所当然,更不要躲在“职业安全区”里装睡,对看上去司空见惯的事情,不断追问“为什么”,以便发现机会或陷阱;三是勇于突破,不断打破路径依赖,不断创世新的想法和方法,愿意为此承担风险。如果一个目标实现了,不要躺在成绩上睡觉,马上开始迎击下一个“猎物”,或“下一个挑战”。
二、通过学习培训,使我清楚地体会到要不断加强沟通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实现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广大领导干部协调各个社会阶层、各个群体的关系,需要领导干部以正确的手段沟通与群众的关系,需要干部以高超的艺术协调各种人际关系,调和化解各种矛盾。因此能否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直接影响。在工作中,我们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
1.如何与上级领导做好沟通。上级领导永远比我们忙,所以,沟通前的预约与询问是很有必要的。在沟通前应事前理清确认,好过事后解释,尤其是重要的沟通,一定要用自己的语言再复述一次,以便取得准确共识,避免事后出现问题,浪费大家的时间来互相责备。有疑问一定要及时提出,以进一步确认,千万不要藏着掖着,或者干脆妄加揣测。凡是涉及重要的工作沟通,尽可能的白纸黑字,这是一种双方保护、并且解决问题的手段。具体工作中哪怕没有要求,也要主动向上级领导提前报告,让领导觉得“一切尽在掌控之中”,避免不必要的沟通障碍和重复解释。
2.如何与同事之间做好沟通。为同事节约时间,而不仅仅是强调自己的时间和难处,站在管理的角度,谁也没有资格让别人跟着自己的节奏走。与同事沟通主题要单一,内容要简洁,细节要准确,有来有往。尽可能使用多种方式、多个时间点来沟通,而且重点在于解决问题,要对同事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欣赏,要经常主动换位思考,问题从谁那里开始,应该到谁那里结束。
3.如何与下属做好沟通。与下属进行沟通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让下属敬你、畏你、爱你,即便是批评他,也能让他心服口服;同时要展现出冷静的头脑和清晰地思路,比如在出现问题时,先解决问题,再发泄情绪,再做出惩戒,而不是动辄发泄情绪,以惩戒相威胁;要有明确的计划性和方向感,分得轻重缓急,不会胡子眉毛一把抓,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干什么,更能指导别人什么时候该干什么;对下属要尊重事实、数据、细节,要透明化,尽可能给到下属清晰地目标和明确的指令;做事情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残疾人的教育工作。财政、计划、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残疾人教育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做好残疾人教育的宣传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经常开展残疾人教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五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
第六条 残疾人家庭应当维护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关心、支持并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供条件和帮助。
第七条 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按照下列要求实施:
(一)有条件的残疾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分别设立听力言语、智力和视力残疾幼儿教育班;
(二)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重听、弱视、轻度弱智的幼儿随班就读。有条件的,可以根据残疾幼儿的残疾状况,分别设立听力言语、智力和视力残疾幼儿特教班;
(三)残疾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根据残疾幼儿的类别设立特教班;
(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当结合康复训练,参照国家幼儿教学大纲实施教学;
(五)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根据残疾幼儿数量和残疾状况,开办学前班实施学前教育;
(六)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应当承担对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
第八条 卫生保健机构应当将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列入保健检查的内容,建立档案。对进入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幼儿,卫生保健机构应当向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其身体生长发育情况的有关资料。
卫生保健机构、实施学前教育的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早期发现、早期康复、早期教育为残疾幼儿家庭及其监护人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同当地实施的义务教育统一规划、统一评估、验收。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按照残疾儿童、少年的分布和数量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肢残、轻度弱智、弱视和重听等虽有残疾但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自理程度,其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和残疾状况鉴定,并根据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实施下列形式义务教育:
(一)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在附设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就读;
(二)在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三)对因身体状况不便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采取巡回教学及家庭课堂等形式进行义务教育。
第十四条 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教育,应当坚持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能教育与身心补偿相结合。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残疾状况实施分类或者个别教学。加强对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普通学校应当根据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的特殊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供帮助,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需要的教育和训练。
第十五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以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
第十六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以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适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中期、短期培训。
第十七条 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人入学。普通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积极招收残疾人入学,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当地产业特点和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合理设置专业。教学应当突出实践性,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残疾人的特长开办校办企业,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第十八条 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残疾人进行文化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本单位培训有困难的,应当有计划地送当地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 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
第二十条 本省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对同等分数的考生,不得将残疾作为限制录取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年满十五周岁以上未丧失学习能力的文盲、半文盲残疾人纳入当地扫盲教育规划,采取措施,实施扫盲教育。
第二十二条 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禁止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有残疾的学生。不得擅自停课、停学。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的培训纳入当地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其特殊教育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二十四条 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
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班)的教师和普通学校中承担视力、听力言语、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班主任教师,在残疾人教育岗位上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从该岗位上退休的,其加发的残疾人教育津贴纳入退休费计发基数。
第二十五条 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评定职称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可聘请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残疾人教育方面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招收的残疾人入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学校接收残疾人入学。
(一)扶持对象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合适经营项目和一定经营能力的城镇未就业、失业残疾人以及持有《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已经从事个体经营或已被扶持过的残疾人不再扶持。
(二)扶持形式和标准
对首次经营服务业、维修业、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的残疾人,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等提供一次性扶持金。工业项目不超过8000元;小商业、服务业、种植、养殖业等不超过4000元;三人以上组织起来经营较大项目不超过**0元。
(三)申请程序
1、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扶持资金申请程序:
城镇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
(6)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7)经营场所房屋证明。
农村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
(5)经营项目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申请人携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扶持金。街道、乡镇残联对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扶持条件,对扶持项目的可行性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导填写《青岛市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扶持资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连同其他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报区(市)残联。
二、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
(一)社区就业岗位的范围
社区就业岗位是指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岗位。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1、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
2、社区停车场管理;
3、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4、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托残服务;
5、其它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
(二)社区就业岗位从业残疾人认定条件
1、社区就业岗位安置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有本地常住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
2、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1年以上并为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
3、月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4、就业岗位为社区就业岗位的残疾人。
(三)社区就业岗位工资补贴、保险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工作,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50元工资补贴和200元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每安置1人且工作满1年,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岗位开发补贴。
(五)社区就业岗位补贴申报
1、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2),于申报当月报同级残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
(2)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4)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工资发放表);
(5)招用残疾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2、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从业残疾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发放和管理。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于人员安置满一年后核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于人员安置次月逐月申报。
3、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后,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资金补贴发放台账。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主要用于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费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纳入残疾人工资发放。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为从业人员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三、鼓励企业举办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举办以安排智力残疾人为主的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5人以上,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补贴用于购置方便残疾人生产的工具、设备和改善残疾人生产环境。另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工资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附件4、附件5)。一次性补贴在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次月发放;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核拨一次。
此类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样执行保障金的收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的残疾人计算在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内。
四、鼓励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聘请各行各业的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未就业、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并与师傅签订《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附件6)。残疾人经培训开业的,每培训一人,一次性给予师傅600元培训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金,需提供《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残疾人证、残疾人开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它证明。
五、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一)培训对象及补贴标准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在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指导下,参加初级职业培训,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培训费、鉴定费全额补贴。参加中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
对在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接受培训的残疾学生培训费,参照同期社会培训机构同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由市或区(市)分别承担。其中,由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与各区(市)残联联合开办的培训班,培训费按照区(市)残联与市残联各50%的比例承担。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办班,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由市级负担。
(二)残疾人培训费申领
培训机构申领残疾人培训费,需向本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残疾人的失业证复印件;
3、培训考核鉴定成绩单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每季末填报《青岛市残疾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汇总表》(附件7)。残疾人培训费补贴每季度核拨一次。
六、经费来源与拨付程序
上述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除残联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上述负担比例执行外,市内四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支付。其他五市三区由同级财政支付。
市内四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残联、财政审批盖章后,报市残联会同市财政核准。市财政负担的经费据实拨付区财政,由区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
其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市)残联、财政审批盖章,由本区(市)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扶持金、补贴等发放花名册汇总报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