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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农业局按照“五统一”的原则即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执法证件统一发放的原则,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执法工作。年4月经林区编委批准,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具体承担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应由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渔业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至此,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的逐渐完善,农业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农业违法案件得到严厉查处,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各级领导对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其自身的工作性质和重要意义正在为各级农业部门的领导所认识,农业法制化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一起,正在成为新世纪拉动农业发展的“三驾马车”。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扩大,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三)农业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我区自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以来,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至年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4182人次,组织配合相关执法检查1161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共计6538家(次),查处各类农业违法违规行为367起,调解农民和经营者纠纷154起,挽回农民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实践证明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主要表现为“五个有利”:一是有利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实行综合执法,有效地克服了政事不分的状况。二是有利于增强执法合力,加大执法力度。三是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行综合执法,使执法人员从兼职化变成专业化,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执法主体地位。通过专门的执法机构集中执法,有力打击了各类农业违法份子,树立起了农业部门依法护农、依法治农的形象。五是有利于加强与工商、质监、食品安全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业执法工作仍存在执法队伍薄弱、执法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投入等问题,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
(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现有农业执法人员大多是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非法律专业的农业技术人员,从原来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转化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岗位,属“半路出家”,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二)执法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开展举步为艰。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成本较高。执法经费虽依法纳入财政预算,但由于预算额度太低,每年仅2万元,无法满足现阶段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导致农业综合执法中市场检查、现场勘测、交通通讯等办公设施落后,执法手段弱化,日常监管面不能完全到位,严重制约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农业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然不够,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经费的限制,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与其它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相比,尚有较大差距,直接导致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同时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薄弱,保护意识差,往往在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四)管理机制尚需完善。多年来农业执法在农资监管上取得可喜成绩。法律、法规授权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行使种子、农药、渔政、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种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能。畜牧兽医局肩负对兽药、饲料的监管职责,执法队负责对兽药、饲料违法案件的处罚。在兽药、饲料的监管与兽药、饲料违法案件的处罚工作上畜牧兽医局、执法队两个单位尚需进一步密切,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形成农业大综合的行政执法,有效堵住日常监管上的漏洞,确保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目标的实现。
三、对农业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
(一)争取领导和各界支持,加大农业执法宣传力度。争取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解决机构设置、人员选调、执法经费等难点问题上给予大力支持,做到人员、编制、经费三落实。建议进一步加大执法经费投入力度,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手段。执法工作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到位。在队伍建设、人员装备等方面适当增加投入,提高必要的办公、办案条件,配备调查取证、交通、质量检查检测仪器和档案信息处理设备,逐步改善执法条件。在保障机制完备的条件下,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种子、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渔业监管等执法职能,形成名符其实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
(二)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推行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更好地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前提。结合农业执法工作特点,依照法律规定,对执法依据、职能职责、执法权限、法律责任、责任追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应做出明确规定,严格实行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一是强化领导,为推进依法行政、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执法人员日常执法活动考勤和记录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奖惩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岗定责,依法办事,树立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三是层层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各个环节的落实,形成农业局对执法队,执法队对执法人员的一整套责任管理体系,做到指标细化,责任到人,人人有岗,岗岗有责,不留执法空白。
(三)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如何,关系到农业执法的水平、力度、成效和形象。因此,要求农业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政治思想素质高;专业素质强;法律知识广;有一定的胆量和胆识。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在两个方面下工夫。一是在调选或录用执法人员上要严格标准,择优录用,把好进入关。二是对在岗和新上岗的执法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知识更新,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日常管理的范围,通过采取分层次逐级培训、专业法规对口培训和相关法律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促使其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严格依法行使农业执法职权奠定良好的基础,使每个执法人员都能切实履行职能,独挡一面。
按照市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农资打假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通过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维权办法等。印发《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3320份,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并及时汇总信息上报。 在全区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打假护农氛围。
二、市场排查。
我区严格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重点对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检查,对全区20个农资市场进行了80次农资市场检查,共排查154家农资经营商户,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未种子备案和未审定品种门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2份,避免群众经济损失共5万元;调解农资质量纠纷3起,已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挽回群众经济损失0.9万元;协助外地市调查农资案件1起。
截至2019年7月15日,全区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性农药除外)》178家;审核上报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证》5家。重点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经营门店(非限制性)是否存在销售限制性高中毒农药,对于存在限制性农药情况,责令下架停止销售。2019年上半年全区农药使用量近130吨,高毒农药占比5%,环比下降1%,切实落实了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
三、下半年工作部署
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小麦季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年初以来,大队按着局里召开的关于“全旗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安排布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全面开展种子、化肥、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牧业机械、农畜产品安全、植物检疫、种畜禽、农牧业转基因安全、动物卫生、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渔政等各种农(畜)资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以从农牧业生产的实际出发,狠抓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大案要案查办,率先打击各种各类违法行为、以进一步规范农牧业生产资料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农牧业生产投入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利益。保护农牧业生产的安全。对坑农害农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很好的保护了农资消费的合法权益。
1、结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的“春雷行动”为契机,开展百日护农打假保春耕“绿剑行动”。对全旗农资集贸市场和种子、肥料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的执法检查,重点对种子的标签标识、品种的真实性、未审先推等行为进行了查处。肥料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和微生物肥标签标识不清、包装说明不符合标准的肥料,责令限期改正。对经营无肥料登记证、含量标准与登记不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2、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以“放心农资进乡村,监管服务到基层”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围绕主题,通过广泛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把法律法规宣传到户,帮助农民树立正确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掀起春耕农资打假强大声势,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共发放宣传单18000份,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深受农牧业群众的欢迎。
3、进一步规范我旗种畜禽遗传资源市场秩序,促进种畜禽遗传资源市场更加法制化、秩序化发展,执法大队联合畜牧兽医股、畜牧改良站、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站的专业执法人员,自五月份开展了为期100天的“全旗种畜禽遗传资源(牛冻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深入到全旗187个嘎查村,对村级指定授精员、饲养户、专业牛养殖场、养殖合作社等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引进、推广、使用种畜禽遗传资源(牛精粒)的违法行为,提高牛改良繁育水平,加快纯正品种的更新换代,保障养殖户的权益,维护了我旗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4、加强对禁渔期的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了各类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的违法行为,通过发放禁渔告知书、讲解法律法规等形式,向群众、市场经营者、涉渔餐饮业主等进行宣传活动,并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开展执法巡查,共检查渔具销售店2家,检查辖区内大小水库25座,劝阻垂钓爱好者50多人次,积极推进我旗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旗渔业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
5、在我旗农药使用旺季,开展了农药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排查经营户是否存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农药情况;二是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禁用农药或“百草枯”水剂、销售过期农药等情况;三是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规范建立农药进、销货台账;四是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药科学使用知识。通过保持对农药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势,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增收、农产品提质保驾护航。
6、我大队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部门得到线索,库伦镇某饲料经营店,在经营未取得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我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目标经营店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在检查现场发现的无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80多箱,进行了就地保存,并得到我辖区内有非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线索。执法大队立即组织所有人员全部出动,组成四支执法小队,深入饲料添加剂生产厂家及经销门店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两家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厂家及12家经营无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的经营户进行了行政处罚。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让生产经营者进一步提高了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的认识,规范了市场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了养殖投入品质量安全。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013年,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为突破口,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入手,认真做好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备案登记、农药市场监管、植物检疫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
自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以来,州农委就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普法工作具体负责机构及人员职责,每年都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2013年由于领导分工变动和人员调整,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
(二)加大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根据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州法治【2013】1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州农委“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治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州农通[2013]50号),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12316” 三农服务热线、“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依法行政宣传周” “3.15”、“6.26国际禁毒日”、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发放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化肥简易识别、杂交水稻种子简易识别、失效农药简易识别、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假劣农资鉴别、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等质量安全知识。重点加强对《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全州累计发放法律法规资料、购种须知、农药安全使用要点、“明白纸”、“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765万份,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7场次,现场咨询2.84万人次,悬挂大小标语109幅。展销农资产品2000余公斤,销毁假冒伪劣农资1115.1公斤。
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了领导干部和职工普遍学法,执法人员强化学法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中心学习组与各执法部门层层学,个人自学、法律培训等方式进行学习。6月27日请州党校邓连引老师到委里对全体党员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和党课讲座。2013年11月8日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全委114人参考,考试成绩都在90分以上。2013年12月组织全委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和执法证的同志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狠抓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结合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要求,坚持常年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共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检查等行动。一是加大肥料市场监管,加强重点农时抽检。为保障我州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组织了全州八县市在重点农时开展肥料市场抽检工作,重点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为检查对象。共计春季抽样36个,送检31个,代表基数136.86吨,合格产品20个,合格率为64.5%,不合格产品11个;秋季抽样17个,送检15个,代表基数25.85吨,合格样品9个,合格率为60%,不合格样品6个。二是加大种子市场管理,确保生产用种安全。采用种子市场准入和备案登记制度,在种子销售两个关键季节,组织开展备案销售工作,共发放备案登记证1793个,杂交玉米及杂交水稻备案品种各100余个,杂交玉米备种数量1398吨,杂交水稻备种数量941吨。出动种子市场检查车辆1553车(次)、出动市场检查人员2331人(次),查获未审先推品种案件11个,销售假劣种子案件1个,未备案销售种子案件2起,立案查处违法种子案件14个,涉案种子数量328公斤,处罚金额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三是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确保流通环节安全。为整顿规范农药市场秩序,着力解决禁用农药违法使用、替代农药滥用,强化了农药源头监管、物流环节监管、经营环节监管等管理,开展了农药专项整治及假劣物资专项治理,将辖区内的609家经营门店100%纳入日常监管;对34家物流配送门店进行宣传和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到各物流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形成打击假劣农药的高压态势;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经营知识培训,参训人数达856人(次),要求农药经营备案,并签订不生产、经营违禁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承诺书,督促经营单位全部建立进销台帐,做到进货有来源,售货有去处,经营门店基本能按要求实行分类经营及仓储管理;推行“黑名单”跟踪监管制度,对售假的经营单位(人)实行“黑名单”通报淘汰制度,有效遏制违法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四是加强检验检测,把好质量安全关。对各县市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和茶叶等农产品进行例行抽样检测,截止11月30日,全州各县市抽取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9103个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速测,合格9068个,农残超标35个,超标率0.38%,合格率99.62%,完成目标任务数9600个样的114.55%;完成蔬菜229个样的定量抽检工作,其中生产环节58个(蔬菜50个,水果2个,茶叶6个),合格率100%;市场环节171个(蔬菜133个、水果22个、食用菌16个),合格率100%。未检出违禁农药。全州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点(含重点产业区12个)完成农产品检测5170个样,合格5101个,不合格69个,合格率98.67%,完成任务数(6000个样)的86.17%,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监控平台。全力配合省农委对我州农产品交叉抽检工作,受省农委委派,毕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我州进行了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在我州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抽取了140个检测样品(其中:蔬菜100个、水果20个、食用菌20个),经检测,合格率100%。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农业执法支队除平时开展日常监管外,还组织种子、植保、土肥等部门对全州农资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重点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有力地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截止到11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5205人次,检查市场2060场次,检查经营门市7225个次,检查企业172个次,受理举报2件,立案查处案件57起,结案41起,移交案件18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四份。没收违法所得2437.6元,罚款86534.6元。查获违规种子341公斤,农药316.2公斤,肥料107.875吨。六是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力量对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超市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了重要节日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10月组织执法、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开展了全州八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关文档、记录和资料进行查阅,对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检查,查阅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记录,实地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取样;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项目集中精力开展检查,深入到生产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督促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签订在生产过程中不购买、不使用有毒有害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与学校营养午餐对接的农产品配送中心进行重点监管,要求配送学校的农产品全部出具农药残留速测报告,并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供货协议,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不销售变质、发霉农产品。七是认证产品,专项检查。开展对市场上标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具备有效的产品证书,是否存在转让、买卖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期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证“三品”产品的质量。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2013]24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制发文件1025份文件,清理出2011年12月28日制定并经州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州第一批拟停止推广的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的公示》1份,并根据文件精神上报。201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认真做好农业系统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许可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和《贵州省农牧系统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规范评查表》的要求,从2013年9月1日起,对州农委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行政许可案件55件;对全州8县市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农业行政处罚案件61件,评选结果为:90以上案卷12件,85-90分16件,80-85分10件,80分以下23件。2013年比2012年优秀卷宗比例提高了4个百分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立案并查处办结案件比2012年增加了19件。通过案件评查,全州农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是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考核评议。按《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规定》要求,州农委组织开展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议。考核评议严格按照《***州农委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进行,要求执法人员对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评,所属科室、法规科和委领导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全委持有执法证人员46人,有45人参加评议,通过评议共有10人评为优秀,35 人评为合格。其中因1人停薪留职出去领办乡镇企业,未参与评议。
四是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定并下发了《***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维稳工作的通知》(州农通知[2013]7号),《***州农业委员会2013年群众来访领导接访工作方案》(州农通[2013]15号)文件,认真做好各重点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13年在全州农业系统内未出现各类上访事件,实现了“六个零”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偏低,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法制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农业行政执法装备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201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继续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二)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2、加强对新进农业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2014年举办农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及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自1999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以来,各地政府和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实行综合执法的规定和要求,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出发,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目前,全省17个市中有农(畜)业综合执法机构11个,占农(畜)业机构总数的57.9%;县(市、区)共成立农(畜)业综合执法机构93个,占农(畜)业机构总数的76%。全省综合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共1269人,其中公务员13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60人,事业编制人员1**7人。已经开展综合执法的地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按照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活动统一组织、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使用,政事政企分开的“五统一,一分开”原则,这些地方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业行政执法新体制,对原有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和职能等进行整合,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将分散在所辖事业单位中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统一行使,承担具体执法职能。改变了农业部门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状况,解决了执法力量薄弱和执法资源浪费的问题。宿州市农委原来是由种子、植保、土肥、兽药等事业站室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各类执法人员近70人,执法力量较为分散,20**年初成立了市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仅保留精干执法人员24人。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成本降低,减轻了经营户的负担,受到群众好评。
2、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在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中,试点单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先后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规范了行政执法、处罚、复议等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和承诺、备案、罚没物及档案管理等制度,实行了案件评查、人员考核等办法,基本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农资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由临时性、突击性检查走向经常性、规范化轨道。祁门县积极探索农资管理工作新思路,与工商部门合作,推行“诚信农资经营活动”,建立农资经营信誉档案和农资经营信用评价制度。对依法经营、诚实信用的农资经营户予以肯定,张榜公布其名单;对多次违法、违规农资经营户,则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宁国市农委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20**年农资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共同监制农资经营购销台账、种子经营档案,对种子销售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加大执法调处力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的同时,各地农业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开拓执法工作形式和内容,积极调解处理由于农民操作、使用不当或农资经营者指导、说明不当,导致减产、绝收等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今年以来,灵璧县农业执法大队就积极调解处理各类纠纷40余次,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避免了事态扩大或上访,减轻了政府压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有效地解决了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实行综合执法,克服了行政执法主体过多过滥的弊病,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果明显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明显加强。据统计,20**年,全省农业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00余件,案值10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重大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减少60%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调研中我们看到: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县与分散执法的县,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形成了鲜明对比,虽然两县相邻,但前者市场井然有序,农民维权投诉有门,后者往往是松散、临时性执法,很少立案查处。例如,20**年,祁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200多个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食用菌生产原料等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多次检查,调查处理各类案件66起,而相邻的休宁县由于没有综合执法机构,全年查处的农资案件只有13起,而且多是简易程序,罚款仅4000多元。再如,萧县自20**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后,至今未出现一起因农资问题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而与其毗邻的砀山县农民因反映假农药问题得不到解决,纷纷找县领导上访投诉,两县农资市场秩序大相径庭。
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阻滞因素亟待消除
虽然我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有所进展,但总体上还不理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阻滞因素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定为事业单位,存在很多弊端。农业综合执法属行政执法范畴,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是法定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理应是行政单位。但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90%以上的农(畜)综合执法机构是事业单位,其中还有20%左右是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虽然多数单位经过编办批准(约占60%),但很多是“只批牌子、不增编制、人员内部调剂”。由于县级农业部门行政编制少,因此,多数是从各事业站抽调人员组建而成,有些人员工资福利还在原单位发放,这种性质的执法机构对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不利。一是执法队伍不稳。从事业站抽调的执法人员由于不在原单位上班,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都会受到影响,再加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很多地方实行末位淘汰,因而抽调的执法人员人心不稳有后顾之忧,多存在临时思想,缺乏长期打算,导致执法人员变动频繁,执法机构建撤反复。二是难以保证公正执法。由于历史原因,农业部门的很多事业单位本身从事经营活动,而从事业站临时抽调的执法人员又无法摆脱与原单位的各种关系,因此在执法中难免出现内外有别,感情执法,难以服众。三是处罚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性质的“先天不足”制约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所以农业行政执法往往是声势大、效果差,从轻减轻处罚的多,起不到震慑作用,农资市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阻滞因素二: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制约了违法案件的查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地方执法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由于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缺乏基本的办案设备,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据统计,全省约有一半左右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没有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也严重不足,少数地方甚至连电脑也没有。我们调查的7个县(市)均无农业执法专项经费,日常办案经费要么是从罚没款中返还一部分,要么是挤占别的事业经费,办案过程中涉及到的检验检测费用普遍无法解决。现在有些农资经营户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违法作案的手段不断加强,而仍处在“小米加步枪”状况下的农业执法队伍,对一些大要案的查处往往力不从心。
阻滞因素三: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不全,影响了执法效能。目前,我省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尚未建立,市级农(畜)执法任务约有一半左右仍是委托事业站,各自为政,县级农(畜)部门中也有20%以上仍是松散型、应付型、临时性的执法,全省尚未形成一个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执法体系。不少县(市)反映,由于上级部门执法“婆婆”太多,县里的综合执法大队忙于接待,遇到“婆婆们”意见不统一,常常无所适从,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
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改革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国家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职能的法律法规有30多部(不含相关配套规章),涉及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诸多环节,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农业部门不仅承担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农业产出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没有一支过硬的综合执法队伍,必然严重制约农业领域可持续发现。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规定,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综合执法;国务院把“减少执法层次,推进综合执法”写进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20**〕52号文件、省委〔20**〕10号文件也对综合执法提出了要求,因此,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应当努力改革农业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构,规范执法行为,扩展执法领域,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手段,让农业综合执法覆盖全省。具体措施既需要农业系统内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得到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收到贵厅冀人常办函〔*〕45号文件后,省政府责成省农业厅会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等有关部门对《*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主要原因,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提高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改进农业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要求;也是集中执法力量,防止多头执法、执法扰民,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利益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4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执法合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理清有关事业单位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上下级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使依法开展的行业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在农业部门内部形成一个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整体,推动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的要求,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逐步探索把除法律法规授权的专业执法以外的涉农法律法规纳入综合执法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结合农口部门机构改革,整合现有执法机构、职责、编制和人员,切实做好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职责调整、编制落实和人员配置等工作,指导农业部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二、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将农业综合执法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争取用两年时间达到“五有”(有专门办公场所、专职执法人员、专门执法设备、高效的管理目标、严格的监督制度)建设目标,保障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法律学习培训、行政执法公示和承诺、人员廉洁从政文明执法等项制度,保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执法信息和监督热线,及时依法公布农资质量抽查结果和案件查处情况。建立农资市场巡查制度,加强与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建立案件联动机制,严惩制假售假、坑害农民的违法行为,维护守法经营者和农民的正当权益。
三、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严把执法队伍“入口关”,新进人员要根据农业执法机构单位性质,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录或招聘。认真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的要求,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从普法宣传和培训入手,以市、县(市、区)执法骨干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程序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抓好对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爱岗敬业、文明执法,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精良、高效廉洁的专职执法队伍。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对土地承包、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水产等法律法规在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一是整合职责任务,归并执法机构。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依托,整合农业行政执法、畜牧执法、农机监理综合执法等职能,组建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撤销了县动物疫病防治监控中心挂牌机构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不再承担畜牧综合执法职能;县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不再承担私屠乱宰违法行为查处等职能;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饶县分校、县种子管理站牌子)不再承担植物检疫的执法检查等职能;县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不再承担农机监理综合执法职能。二是加强编制配备,组建执法队伍。在划转原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和原县动物疫病防治监控中心人员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目前,编制总数已达到23人。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将两个单位17名执法人员整合到了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合理设置机构,科学配置职能。整合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县农业局直属单位,明确了其“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农业综合执法及监管职能”等职责任务,配备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3名,下设办公室、案件审理室和三个执法中队。
二、优势与成效
(一)执法力量有效整合,从源头上避免了执法交叉、推诿扯皮等现象。通过整合归并农业、畜牧、农机监理等执法职能,把本来分别由多个单位行使的农业行政执法权集中到一个单位,改变了以往农业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避免了相关单位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等情况,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保障和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执管分离”。在农业领域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后,把动物防疫行政执法、私屠乱宰违法行为查处、农业机械执法检查等职能从原单位分离出来,统一划归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行使,初步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强化了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改变了过去一些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管审批管理又管监督执法的体制机制,为推进其他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
(三)管理职能科学配置,有效保证了执法工作高效协调。在这次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科学合理地界定了县农业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大队的权限和职责,既调动了两方面的积极性,又避免了互相推诿或重复管理。同时,农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大队之间建立了共享信息资料和工作联系制度,管理机构在日常事务性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进行依法处理,有效保证了综合执法的效率。
(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着力改变以往分散执法、突击整治的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农业执法巡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严格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措施,加强执法管理,抓好行政执法责任落实,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使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巡查管理平台,建立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单位)的数据名录库,通过平台自动摇号确定执法巡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随机抽查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避免选择性执法和有针对性执法弊端,实行阳光执法、和谐执法。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后,按照职能职责要求,开展了以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办案技巧、执法文书制作、涉农处罚条款、农业投入品管理知识、假劣农资识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等为内容的系统培训,加强了岗位训练与执法实践,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法律知识与操作技能并重”的要求,培训执法人员快速发现问题、有效锁定证据、正确判断违法行为、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的能力,逐步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五)执法力度持续强化,有效整治了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业综合执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集市等交易市场40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份,立案查处案件21起。通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了假劣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生产中的使用,严厉打击了植物繁殖材料调运过程中无检疫手续行为及假冒受权品种(植物繁殖材料)行为,全面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了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问题与不足
今年,在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和州法制办、州法建办的指导关心下,全州农业部门认真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发〔20__〕2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意见》(甘委发〔2013〕24号)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依法治州建设“美丽生态甘孜、和谐幸福甘孜”的战略定位,以“推进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狠抓执法机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突出执法主体,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我州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州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概况
州、县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和州依法行政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体、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不断深化农业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服务制度。目前全州18个县和州局均已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州局为执法支队),综合执法实现了全覆盖,覆盖率达100%。2013年,全州拥有农业执法人员181人,其中编批148人,均办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全州累计出动农业执法人员1227人次,清理整顿农资经营单位520个(次),责令整改23个,取缔1户无证经营户,挽回经济损失88万元;检查农业机械6822台次,查处违章驾驶行为94起;对13个种子经营户销售的主推品种玉米、水稻进行了抽样,扦取样品34个,其中:玉米31个、青稞1个、水稻2个,对样品进行了净度、发芽率和水分三项指标的检测,样品合格率达97%;清理登记的无牌无证拖拉机14597台,完成购置拖拉机办证工本14000台套、下发农机安全宣传手册16000本、农机安全宣传挂图100套。办理拖拉机行驶证5904本,拖拉机驾驶证1697本,登记证书5904本。按照州审改办的要求,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第七次清理,将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州农业局驻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农业局”窗口办理,选派了首席代表,签订了委托授权书,授予了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印章使用权,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了执法规范年活动,清理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规范了委托行为,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了执法队伍,建立完善程序制度16个,规范了执法流程,改进执法方式,规范了执法行为。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全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路是:以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加强农业执法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抓手,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产业安全为重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走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路子,狠抓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逐步理顺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关系,为推进全州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州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州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全面实施全州“十二五”农业规划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2013年我局立足行业特点,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狠抓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每年的送农业科技下乡“三大行动”、科普宣传月活动、“3.15”宣传日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和农资打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各种宣传漫画、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咨询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大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选派1人参加了农业部在山东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加了省民委牵头组织的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上有奖竞赛活动、州法建办组织的“中国梦.法治路”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和州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活动,行政复议法知识竞赛活动获得三等奖。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以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主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坚持“每月一法”的学法普法方式,广泛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年度普法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二)加强领导,健全队伍
为切实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以 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普法学习和推进全州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在单位领导的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州成立了19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经过编办批准的10个,未经过编办批准自行成立的9个,编批率达52.63%。全州有农业综合执法人员181人,均办有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全州现有执法车辆3辆,占应配备数的15.79%;取证设备8件,速测设备20台;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1个。
(三)规范决策行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实行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须经法制机构就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拟制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影响的行政决策事项之前,坚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向有利害关系的群体公开征求意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负责人集体开会审议决定。单位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工作流程规范、高效、便捷、透明,便民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落实到位。实行了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范围、方式、时限明确,内容准确。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执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四川省行政执法“十不准”制度,并结合全州农业部门法制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完善了农业执法工作制度16个,规范工作流程图41个,落实完善了“一个窗口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行政审批运作方式,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改进农业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全州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和《农业部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认真执行《四川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暂行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不断结合我州行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目前全州农业系统执法主体明确,落实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亮证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现象发生。执法方式适当,在执法中坚持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度,积极推行说理式文明执法方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正确、适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明确,无“以罚代法”、“钓鱼执法”和“养鱼执法”等行为发生。认真做好单位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受理渠道畅通,今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完善农业行政纠纷调解制度14个,单位行政调解制度健全,行政调解流程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有专门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办公场所。行政投诉制度完善,投诉渠道畅通,受理、处理程序规范、责任落实,今年未发生行政调解和行政投诉案件。
(五)自觉接受监督,完善落实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州政府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专项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及批评、建议。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报送了法制工作相关总结和报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健全,落实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年初制定工作安排,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知识定期培训考试制度、依法行政工作表彰奖励制度。落实了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到位。
(六)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推进依法治农进程
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定范围内实施,全面建立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发生行政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促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州依法行政办《甘孜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方案》(甘依法行政办函〔2013〕1号)要求,一是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执法主体清理,规范委托行为,并在清理的基础上,及时向州依法行政办上报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所依据的7部法律、29部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目前除植物检疫一项由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直接授权给我单位下属的植物检疫站外,我单位没有委托授权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行为。二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规范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对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了全面清理,没有发现无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的情况,没有聘用合同工和临时工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并按时向州依法行政办及时上报了清理整顿情况。依托甘孜州农业局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等数据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向社会公示,实行动态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按时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培训的基础上实行45岁以下闭卷、45岁以上开卷的方式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结合全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参照农业部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关于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时效、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16个,对全州农业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了具体规范,做到了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严格执行证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农业部制定的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过“钓鱼执法”、“养鱼执法”等问题,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做到了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尽可能地调取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证据,做到证据确凿充分。将单位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步骤、具体时限及责任追究、监督形式等及时在州农业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无救济即无处罚等行政处罚原则,坚持实行罚缴分离制度,没有发生“以罚代法”和“以罚代刑”等行为。认真执行四川省农业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没有出现因执法的随意性而被投诉和举报的现象发生。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
(七)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以开展农资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农机安全、植物检疫为重点,切实开展打假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在春秋季节集中力量,针对全州的实际情况和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药、种子、肥料为重点,以生产企业和批发商为主要对象,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采用日常抽检监督管理,集中专项整治和根据举报重点调查以及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突击检查等方式,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及时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和销售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过期农药案件,力争从源头上堵住违规农资进入市场,将假冒伪劣农资消灭在农民购买之前,减少坑农、害农、损农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全面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了“两集中、两到位”,结合今年开展的第七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按照向州审改办报送相关材料。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率”达到100%,“即办率”达到95%以上,“限时办结率”达到100%,没有出现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和双头受理现象。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抓手,以完善高效便民服务体系为依托,以优化流程、缩减环节为重点,建立健全完善了《甘孜州农业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甘孜州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甘孜州农业局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甘组通〔20__〕55号)文件“配优、配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选派了思想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政策业务水平高、服务热情周到、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行政审批相应资格的正式工作人员4人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并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按州政务中心要求,坚持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主管科室每周五到窗口现场办公工作制度。加强窗口作风建设,要求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思想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洁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审批、快捷便民”,不断完善审批服务。努力做到想为办事群众所想、急为办事群众所急,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直接体现在工作态度和精神面貌上,表现在为办事群众的亲切服务上,自觉落实在具体的审批工作中,努力把农业行政审批窗口建设成为便民惠民、依法行政、亲切服务、展示形象的平台。今年,全州共计办理驾驶证1697本,行驶证5904本,登记证书5904本。
(九)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落实了人员分工,纳入局内部目标管理。二是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转变部门职能,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为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制作了“稳、固、显”的内容。日常工作中,充分运用会议文件、工作简报、便民资料、办事指南、新闻媒体等形式,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快捷的服务。
三、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法定职责得到了梳理规范
通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通过在执法实践工作中不断学习,逐步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检疫防疫监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标准制定、质量监测、风险评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指导等法定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
(二)推行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突出了执法主体
推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将原分散在各科、室和技术推广、经营服务机构中的行政处罚权剥离出来,有效地克服政、事、企不分的状况,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解决了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公平现象,体现了农业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也使农业系统的推广、经营机构能够专心致志抓好本职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同时,将过去的多头执法、分散执法改变为现在的综合执法,也有利于明确和突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较好地解决过去农民对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
(三)形成了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效力
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有效地克服过去执法机构分设过细带来的人、财、物分散和执法无力、资源浪费的状况,形成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的威慑力和办案效率。执法队伍实现了专职化,执法人员一心一意搞执法,认认真真学法律,不仅掌握实体法,而且熟悉程序法。便于规范学习制度,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还有利于对一些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并能够在短时间内形成快速反应能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树 立了执法权威,重塑了部门形象
过去农业执法职能分散,有些执法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农民有事难求,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推行综合执法规范化,便于加强内部管理,一个部门对外,有效地克服过去分散执法那种手段落后、力量分散、力度不大的状况。推行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农业部门在社会上的影响扩大,威信增强,地位提高,得到了领导的支持,社会的认可,重塑了农业部门新的执法形象。
四、执法车辆编制落实情况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核定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事项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76号),我们及时加强与州财政局衔接,配合州财政局及时下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农口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事项的通知》(甘财农〔2013〕37号),对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州的农业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及时作了安排。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编制落实情况的督促,目前全州已将省下达的7辆车辆编制全部落实到位,已购置执法车辆3辆。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川农业函〔2013〕169号)要求,加强对执法车辆的管理,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局行政的关心下,我州农业法制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执法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但与省内其他兄弟市州相比,我州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法规科人员严重不足。政府机构改革后,局内各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政策法规科承担局行政安排的职责外业务工作太多,人员严重不足;
(二)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农业行政审批信息管理涉及的信息种类多、数量大,而各县上报材料的格式又不符合要求,需要加强培训和规范;
(三)执法经费欠缺。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案件的增多,农业执法工作地位尤为重要,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必须加强,但由于各种原因,执法经费欠缺,执法装备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牌子无编制,没有专门的执法人员来开展综合执法,全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五)农业法制、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等进一步提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依法治州和法治甘孜建设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主线,以执法为民和保障民生为根本,以突出综合执法,强化专项整治,全面履职尽责为重点,不断开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切实推进全州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保驾护航。
(一)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全州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按照州法建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今年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一、培训目的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宗旨,加强对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综合法律,业务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全面增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精通法律法规知识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内容
1、综合法律知识。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专业法律知识。
《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肥料管理办法》、《海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海南省农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海南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回避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邀请省植保、种子、土肥站专家到我市讲授农药、种子、肥料产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办法及农资产品识假辩假知识。
5、部、省今年下半年有举办执法培训班的,争取选派执法人员参加;在条件具备时,选派执法骨干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
一、 ***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基本情况
1、 综合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方面
法制股成立于2004年,核定编制两人,2006年农业局内部调整两人到法制股,因本局人员紧张,没有真正到位.2007年9月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刘玉琼为法制股长后,人事局正式行文到岗工作。
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2004年,核定编制五人,通过考调,2005年4月五人全部到岗开展执法工作,至今人员未变动。
3、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和法制股现有办公室一间面积28平方米左右,合署办公,有微机一台,文件柜一个,办公桌椅五套,没有摄像机、照像机、传真机、检测仪器等办公设施。
4、执法用车状况:没有专用执法用车辆;执法用车大都由局临时调节使用,有时只能到外面租借车辆下乡执法。
5、执法经费是靠本局内部调剂,挤占其他工作经费,没有专项执法经费,据粗略统计,2004年执法经费支出16000元左右,2005年执法经费支出18000元左右,2006年执法经费支出25000元左右,2007年执法经费已支出30000余元。2008年执法经费支出40000元。2009年执法经费支出45000元。
一、 综合执法职能履行方面
综合执法机构宣传、执行农业系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2005年协助业务站开展执法工作,没有独立执法,2006年综合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每个乡场平均监管次数7次,查处简易程序案件11件,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0件,查获违法农资240公斤,货值3000元,罚款人民币15500元;2007年,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每个乡场平均检查次数6次,查处简易程序案件4件,一般程序案件4件,罚款人民币4800元,查获违法农资130公斤,货值2300元。2008年,(一)、2008年1月至6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了工作重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突出重点季节,1一4安排月开展以两杂良种为农资市场整治重点,3一6月开展农药和肥料登记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大队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门市450个次,其中种子门市235个次,农药门市及摊点160个次,肥料门市55个次。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查获甲敌粉10.0公斤,甲胺磷3.5公斤。2008年7一10月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农药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9一12月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违法者严厉打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外设立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窗口和举报投拆电话0859一6212236,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活动。2008年下半年执法大队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农资经营门市230个次,其中种子门市60个次,农药门市92个次,肥料门市78个次,整顿农资市场110个次,出动执法车辆5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查获禁止使用农药甲胺磷等12公斤。立案并结案***县盘兴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无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复混肥一案。(二)、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食安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宣传,农业局执法大队与食安委成员单位一道到百德、下山等乡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放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6种宣传资料,共发放2500份,出动宣传车辆4次,宣传人员26人次,制作横幅2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农业局执法大队单独或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在春节期间,对全县农资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贸市场22个场次,初级农产品经营户136户次,未发现危险食品。检查蔬菜基地两个,未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在2009年3月18日至26日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执法大队全部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发放宣传资料0.6万份,接待现场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在2009年年初,执法大队就明确了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县农业局2009 年农业执法工作意见》和《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安排,确定了城区和大型的集贸市场为重点地区,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为重点市场,农资需求旺季为重点季节。安排1—4月开展以两杂良种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3—6月开展农药和肥料登记为重点的农资市场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历打击。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外设立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活动。
2009年,(一)1—10月由农业局法制股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摆咨询台、悬挂布标、下乡进村入户等形式对全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户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并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及送法下乡等活动。(二)对种子站、土肥站、植保站、执法大队等站室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三)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咨询活动,对全县14个乡镇、4个办事处的所有集市和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宣传,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17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5幅。现场咨询人数达10000人次,为农民朋友解答疑问3000人次,整顿农资经营市场146场次;检查企业197个次;农资经营门市653个次.种子经营门市305户;农药经营门市213户;肥料经营门市135户;出动执法车辆120车次,受理案件6件,立案查处6件,结案6件。
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在分管领导李正龙和汤磊鑫副局长的带领下,农业局执法大队单独或者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工作。在春节、60年大庆、中秋期间,对全县的农资市场的初级农产品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农贸市场32场次,初级农产品经营户126户次,未发现危险食品。检查食品超市6家8次和全县的初级农产品集贸市场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检查蔬菜基地两个,未发现有食品安全隐患。
2009年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只有少量轻微变质的蔬菜、水果等,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者下柜销毁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2009年在‘3.15’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咨询服务,提高农民识别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识假辩假能力,与植保站、农广校、种子站等一起发放宣传资料1.2万份,接待咨询群众万余人次。
综合执法机构人员24人参加贵州农业部门组织的农业综合执法培训,7人参加农业部培训(获得双证),全部取得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案,规范执法行为。现已经建立了综合执法工作职责,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综合执法学习制度,保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追究制度等,做到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上墙。
法制工作机构目前履行的职能范围是组织农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学习、培训,负责解释有关法律法规,监督农业局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法律监督,法制救治与行政处罚相分离。
在执法监督方面建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参与了“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工作。
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2005年开展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份,接受宣传群众1600余人次,2006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人数8000余人次,2007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宣传群众10000余人次。2008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接受咨询群众12000余人次。2009年,开展法律宣传7次,印发宣传资料17000份,接受咨询群众13000余人次。
三、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
1、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从零星执法向整体执法靠拢,从边延执法向专业执法推进,从无专人执法到有专人执法,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不断向规范化迈进。通过农业综合执法,促进了农业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进了依法治农,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为保护农民的利益打下了基础。
2、农业综合执法,大大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使假劣农资失去生存空间,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好转,规范了农资的生产、经营行为,在我县范围内,通过几年的大力打击,使农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行为逐步减少,经营行为逐步规范,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
通过大力宣传和市场执法检查,前几年在我县农资市场上随处可见的禁止使用农药甲胺磷,假劣农药甲敌粉等,在近期市场执法检查中已经不见了踪影。把市场检查作为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重要环节来抓,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上控制,促进了生产出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下了基础。
通过毒鼠强专项治理工作,在我县范围内长时间没有发现毒鼠强踪迹,毒鼠强得到了有效控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其威胁。
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通过执法培训和不断的学习,增强了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规范了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形象。
四、取得的经验与体会
1、取得的经验
(1)、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农资市场检查是发现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联合执法检查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就能运用专业知识对相关农资进行检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
(2)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体会
农业综合执法实在是“难”,一难执法设施没有跟上,无金费,无车,无检测仪器,无调查取证设备,农业执法成了“四无产品”;二难外部阻力大,一是执法对象有的素质很低,公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试图殴打执法人员,二是来自上级的压力大,使有的违法案件无法查处。
五、存在问题及分析
在这几年的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这是通过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和多办案后可以得到提高 ,是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二是没有一个好的执法平台,无执法车辆,无专项工作经费,无检测仪器,无摄像机,照像机等调查取证设备等等。三是农业综合执法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大。有的执法对象公然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农资的生产经营者,多数都是农业系统人员,有着各种关系,不利于执法工作开展;有的违法者与上级有着各种关系,使违法行为无法查处 。四是由于有的法律法规滞后,不是很全面,不利于执法措施实施。第一个问题是执法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第二、三、四个问题是客观存在,是执法人员无法解决的问题。
六、建议
1、把农业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配备农业执法专用车,检验检测仪器,照像摄像器材等设备。
3、进一步创造农业执法的宽松环境,向工商、质监等专业执法部门靠齐,实行直管,这样才能有利于执法工作开展。
4、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完善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机制。
5、完善已经滞后,不利于开展农业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条款。
(一)保障农业执法经费。由于农业综合执法起步较晚,执法基础还很薄弱。建议将农业执法机构所需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必要的农业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聊城市本级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共34个,执法队伍60支,执法人员1517人,设多支执法队伍的部门有11个。各县(市区)执法主体共397个,执法队伍169支,执法人员共7481人。执法范围涵盖食药、质监、卫生、安监、文化、环境、国土、农业、水利、城管、卫计、交通等十几个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机构庞杂繁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存在一个领域多头执法、一个层级交叉执法、一个部门重复执法现象,损害了执法机关的执法权威,影响了政府形象。
二、摸底先行,确定改革
路线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后,聊城市委书记徐景颜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出批示,并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了“要真正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减少行政对经济社会的干预,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真正把权力和职责调整到位,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的工作要求。成立了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宋军继任组长,组织、人社、法制、财政等22个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强化改革统筹协调能力,并明确改革的推进路径、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级各部门执法队伍、执法机构情况,是科学决策、顺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聊城市编办制作了调查摸底表格,对部门行政执法权限、行使主体、法律依据、主要内容、执法对象、执法方式、执法范围、处罚频次、上下级权限边界等40多项执法和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了各部门执法机构、权限情况,为执法机构整合奠定坚实基础。确定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层面统筹推进改革。一是纵向推进重心下移。针对多层执法的问题,进一步厘清各级之间的权限边界和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根据不同领域执法的性质、范围、专业技术要求以及执法权限等,确定以市为主或以区为主执法。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就近管理的优势,完善基层执法体系,实行县级综合执法机构派驻执法队伍,建立综合执法平台,由乡镇(街道)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二是横向实行整合优化。聊城市执法队伍同一层级执法主体较多,导致执法交叉重叠、各自为政、分散执法的矛盾比较突出。对执法力量分散、具有多支执法队伍的11个市直部门,积极探索整合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确保“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实现“多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