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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预算体制、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会计、出纳,只设报账会计,由核算中心负责账户管理,统一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和会计档案管理的一种新型会计核算模式,是建立现代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重要步骤。会计集中核算作为新形势下的新事物,自2002年实施以来已在全国陆续开始运行,虽然各地建立会计结算中心的过程不尽相同,但都是按“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统一核算”的管理办法。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和优势。
1、会计业务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各地都是通过统一的考试、考核选拔会计人员,使得会计人员在业务和素质上有了保证。
2、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加强。属于结算中心的单位只设报账员不再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结算中心的财务人员的人事及工作关系脱离原工作单位,统一归结算中心管理。工作上接受结算中心领导的管理,工资及各项费用由结算中心统一支付。工作上不归被核算单位的领导,经济利益上不存在利害关系,便于对所核算的单位进行监督。
3、统一账户便于管理。原单位的账户被取消,取代的是在结算中心统一开户,每一笔财务收支必须通过结算中心办理。会计人员因为不归被核算单位领导,不怕打击报复敢于拒绝不合法、不合理的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小金库”的发生。
4、核算职能增强。会计集中核算后统一核算口径,便于对所属各单位进行同口径考核。会计人员加强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坚决退回;对无特殊原因超支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年初未核定的费用不予支付;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单据不予受理。不在账务和报表上造假。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针对具体业务上存在的问题互相探讨寻求比较好的业务处理方法。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会计集中核算是当前财政的一次重大财政理论与实践的突破,是一种科学、有效、成熟的复合型管理模式,是一种符合地方财政运作特别是符合县级财政的管理制度。它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意义就在于:
一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各单位财务自、资金使用权和领导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帐户上,其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二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效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是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备扎实的财会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时,主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二是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专项资金不按规定项目使用资金以及手续不全的用款拒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适时适量拨付款项,保证每一笔资金正常流入流出。
三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收支直达。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或国库指定的财政专户。资金支出做到直达:在公用经费管理上,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不存在非单一账户下出现的多个转账环节,干部职工工资直达个人帐户,政府采购支出直达中标供应商,零星开支通过结算中心结算;在专项支出管理上,实行直达开支项目和项目单位;在基建支出管理上,基建支出直达承建单位。
四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统管单位之一,核算中心同时也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的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是核算中心审核的重要依据,由于政府采购直接触动单位或个人利益,一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改革认识仍然不到位,采取消极甚至抵触的态度,不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办。核算中心对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统管单位违规的,予以拒付。对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
五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部门改变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由于单位的每项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审核支付,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数字准确、票据合规、手续齐备、合理有效。真实、准确地向各部门(单位)以及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表和临时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为各部门(单位)领导正确决策和资金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也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内部的集中核算,不仅有利于完善财政自身机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也有利于预算评价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保证了《会计法》的有效实施,同时也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新形势下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探讨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剧了中国自身的经济周期的变化幅度,政府受到了经济下滑的速度和力度的巨大冲力。在当前形势的影响下,会计结算中心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压力就是责任,压力就是动力,如何更好的将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如何更好的为政府开源节流、为领导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如何更好的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如何从微观的账务处理和流程操作跨越到宏观的分析与调控;则成为了重中之重的问题。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总结问题、不断解决问题,就是会计结算中心递进式、内外结合式的求生存、求发展的进程。
如何在新形势下将会计结算中心推向一个更高、更强、更快的层面,就需要正视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的谋求发展。综上所述,提出以下内外结合、共促发展的建议。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帐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能到支付完了事后才来明确。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三是逐步开通远程报帐系统和远程查帐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要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必须立足于电算化和网络化,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笔者提出实现远程报帐的工作思路,经过分析得出,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量花在凭证的整理和摘要的输入上,实现远程报帐后工作人员只需花审核和修改的时间,从而大大地减少工作量,这样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从事单位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对单位而言,报销和凭证的输入工作可以在几天的时间里分散进行,到中心报帐时可以减少报帐等候时间,另外还可以根据自己单位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一些明细科目,有利于对单位进行财务管理。整个管理流程完全自动化,单位、前台、后台之间数据资源完全共享,避免了重复劳动,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开通远程查帐系统,可以使单位及时了解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增进核算中心与单位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流。
四是明确经费开支标准、规范经费支出渠道。建议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在各个单位统一执行,从而在制度上遏制各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的现象。
五是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每一笔支出都应实行事前审核,核对金额,在保证凭证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后,才能通知银行付款。要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预算单位反馈资金支付的信息,与单位形成相互牵制的机制,接受财政内部监督部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
六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再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严格的规定。还要完善会计人员从业和专业资格。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
七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改善待遇。组织现有会计人员系统的学习会计知识和政策法规,选派好的会计人员采取轮流外出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另外根据工作量成倍增加的现实情况也可以说是调动会计工作积极性、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的一种有效途径。
八是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
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它是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对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权利都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税务会计是企业新兴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的专业性会计。
本世纪以来,税收会计理论体系已得到长足的发展,其财务管理功能也逐步被广大企业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已有独立成科的税收会计。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因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二、企业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现在世界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目前,在我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缺乏高素质的税务管理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知识的掌握比较肤浅,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随着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非常有必要专设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的税务会计。首先,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依法纳税的需要。 第二,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充分享受纳税人权利的需要。第三,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第四,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以税务会计核算为核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随着各国税法、税制的不断发展和健全,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以税收核算为中心来组织实施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下面,以我们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为例,结合实际,浅谈企业以税务会计核算为中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胜利油田分公司的生产、销售与税收现状
胜利油田分公司是国家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从1961年发现至今,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非常好的经营业绩。2012年营业收入1822.42亿元,实现利润385.1亿元,实现税费526.5亿元,实现经济增加值236亿元。成本利润率和吨油利润、人均利润都排在中石化油田板块前列。
胜利油田分公司是国家的纳税大户,根据油气田的生产性质,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我们油田销售产品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原油、天然气、炼化产品及有关劳务等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增值税额占石油企业税收总数的70%以上,分公司应纳增值税实行两级申报、集中缴纳的管理方式,由分公司按月在税法规定期限内缴纳。除增值税外,分公司涉及的税种还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石油特别收益金等。二级单位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结合油田实际,以税务会计核算为中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由于油田企业具有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工艺流程复杂,成本核算模式和税收缴纳方式不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也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对涉及税收问题的处理就会不同。鉴于以上这种情况,我认为,油田企业财务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经营情况,从多个角度和层次上对每个税种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并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合理运用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查缺找正,比较各个纳税方案的优劣效用,从中选优,才能避免和减少纳税成本。不断提高税务核算和税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的纳税能力。
四、协调税法与会计法规之间的矛盾,搞好企业财务管理
胜利油田所处的生产经营环境不同于围墙内的加工式工厂企业,因此油田发生的成本费用与其他企业又有所不同,在实际处理有关业务时,也很难找到规范对口的处理方法。我认为,正确协调两者的矛盾,其基本原则是在全面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做到以下几点:⑴、当税法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会计法规也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时,应先按会计法规的规定办法进行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时再按税法的规定调整纳税;⑵、当税法有明确的处理办法,而会计法规没有明确处理办法时,应严格按照税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以便于申报纳税;⑶、当税法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会计法规也没有明确处理办法时,应先按会计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再按照有利于纳税的原则进行调整,申报纳税。这是协调税法与会计法规行之有效的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6-159-02
会计信息在企业进行预测、控制、决策等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它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乃至整个宏观决策至关重要的一种媒介。真实性作为会计信息的本质属性,它是会计信息质量的核心内容。但在会计实践中,由于主客观会计环境的影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
1.单位领导受利益机制驱使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些单位的负责人法制观念不强,为追求个人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单位的局部利益,指使会计人员违心地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虽然制度规定会计人员要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但在实际工作中,当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往往受领导的指使,搞假账真做,真账假做。而守法的会计人员会遭到打击报复、被撤换,出现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结果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意识,往往屈服于单位领导,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2.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单一的国有经济结构比例不断下降,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有企业等非国有经济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会计基础工作不仅在国有经济实体内削弱,在非国有企业经济实体内更没有被重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成为企业的最大目标。有些单位无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数量少,岗位责任制不明晰,出现一人多岗、不相容职务未能有效分离的现象;会计交接手续不规范,存在着长期留存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现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了制约机制未能发挥作用。
3.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较低。会计人员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主体,所有会计信息最终都出自会计之手。有些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水平差、技术不过硬、责任心不强,在对会计规则、会计制度的理解和运用上存在着某些局限和偏差,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一直在低水平徘徊,这样在会计信息的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出现差错,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还有就是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等由企业领导决定,部分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主动迎合单位领导的不良心理,违反会计制度,歪曲会计人员的参谋作用;或直不起腰杆。另外,还有一些会计人员受经济利益驱动而进行违规操作,形成了会计信息失真。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
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资产不实。权属不明,账实不符,计量、确认随意性大,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二是盈亏不实。挤占虚列或漏计少列成本、费用,隐瞒转移或虚列收入。一些单位领导,有的追求政绩,“以数谋官”;有的无视国家规定,“以数谋私”,从本单位甚至小团体利益出发,人为扩大成本、费用,隐匿收入,擅自改变核算科目,致使一些收入应缴不交。
三是负债不实。为自身的利益考虑,虚增债权,虚减债务,手续不合法、不完备,确认不及时,名存实亡,有名无实,纠纷频繁。
四是资金不实。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往来账等资金账务时有空挂漏失。与银行不按期对账,与业务往来单位不及时核对应收应付款项,造成现金账与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账实不符。
五是会计信息披露不实。首先是由于信息编制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编制的数据不准确,项目不齐全,内容不完整;其次是出于对本单位的某种考虑,有意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隐瞒本单位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对会计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从而误导会计信息使用人。
六是财务分析指标不实。特别是在选用会计数据作综合性分析时,有的时点数据和时期数据计算口径不一致,缺乏可比性,导致所反映的会计信息失实。
七是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不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而是随心所欲乱设滥用会计科目,导致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令人费解,以致失真。
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不能单纯以会计治会计;同时,它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从而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法规是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准则,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首先,必须以新《会计法》为龙头,逐步制定较为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弥补法制缺位,使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会计法规时,应尽量克服或减少其本身不确定性,其涵义及释义要清晰明确,对会计的不确定事项要作出必要规定。同时,在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要对未来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合理预测。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的会计发展及建设的实际情况适时地修改有关会计法规,提高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其次,应制定各项法规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使会计法规具有可操作性。再次,在加强和完善会计法规建设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各项会计法规的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会计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最后,要维护《会计法》的权威性,加大执法力度。对那些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人员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提供法律保障。
2.应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会计规范化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根据有关法规制度,按照会计工作程序和方法,从会计基础、内控制度、资金管理和监督分析等方面对单位会计的组织、计划、控制等实施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活动。
实施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就会失去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就无法提高。同时,实施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可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是提供真实、准确会计信息的可靠保证。
实施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为依据,在遵循其基本原则和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对会计工作方面的要求和内容进行具体化.并在实施中不断充实和完善。一方面尽可能适应不同类型单位的会计要求,根据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对会计最基本要素作出规范,以增强适应性和操作性;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繁简兼顾,针对会计工作比较薄弱的环节,如填写凭证、登记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等,作出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3.要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会计监督职能是对经济行为的监察和督促,目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经济效益。
(1)应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明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设置会计账簿、审核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会计报表等整个会计核算过程和完整保存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中应负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建立严格的内部职责分工制度。如授权、审批、经办、财物保管、记账等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只有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加大监督力度。
(2)要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要加大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审计是代表一级组织依据审计法规对同级或下级财务部门的会计账目、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具有法律强制性。审计部门要针对会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仅对单位财经法规的落实情况和会计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而且更要侧重于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情况进行整个年度的评价和审核。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帮助单位对内控制度的缺陷和不足进行不断健全和更新,做好设计和完善单位内控制度的顾问,为内部会计监督营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财会职能部门和审计部门在实施外部监督过程中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注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检查,甚至出现互相推诿形成真空。
4.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会计管理活动中,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着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高低。只有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才能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会计法》的要求,严格落实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结合单位编制体制和人员素质的实际情况,明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完善用人制度,从源头上把好用人关。二是要建立一套统一的、法规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此来约束和规范会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同时,要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一、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企业利益,也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及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企业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会计人员为讨好企业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虽然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极为复杂,但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并非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因为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众所周知,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逐步成为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为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管理者也要求生产真实会计信息。这就足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的企业会设置真假两套账,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中,我们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如果不制定良好的制约机制,限制和杜绝企业通过会计信息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曾有报道反映某企业居然设置了七套不同的账簿,以分别应付各部门的检查,这一典型事例将利用会计信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点。
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中,有许多是在折旧的计算、费用的摊销、各项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方法舞弊造成的。这样形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非常隐蔽。
会计信息生产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我国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除了部分小企业采用记帐外,多数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样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企业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果企业负责人主观上想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获取相应的利益,就可以充分利用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也是虚假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原因。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一)法律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说,要想通过法律手段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虚假会计信息的非法性。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首先,是受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制约。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工作规律。会计法规的制定应符合会计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尤其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必须符合会计科学的一般规律。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有余地。其次,是受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制约。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便于执法部门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和管理。这就要求制定会计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要求,还要制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为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如果会计法规模棱两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虚假会计信息就会乘虚而入。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温床。比如,我国的个别地区或部门,由于某些领导功利思想严重,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上报夸大的工作业绩,迫使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些管理部门严重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也有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自然不可避免;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上的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严重,虚假会计信息泛滥成灾也就不足为怪了。若从反腐倡廉角度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腐败现象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根除腐败现象,虚假会计信息也就难以彻底治理。
(二)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完全依赖会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作后盾,会计人员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
(一)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人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消除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就是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来看,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有的国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允许企业按财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帐项调整,当有关管理部门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时,尽量不直接采用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门按一定的要求对企业的帐簿记录进行调整。这种做法相当于管理部门成为会计信息的部分生产者,并以此割断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能完全避免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虚假会计信息所造成的危害。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
(二)采取过硬的具体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
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如现在试行中的会计人员委派制,就是降低这种影响的尝试。在确认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责任者时,应将考虑重点集中在虚假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身上,从根源上防止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我国原《会计法》由于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会计人员,没有找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新《会计法》在这方面则有了很大改进,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此外,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由于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以形成恶劣影响的“琼民源”虚假会计信息案为例,虽然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但对有关人员的处罚却比其他犯罪活动轻得多,这就更使得会计信息的造假者有恃无恐。笔者认为,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使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2.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虚假会计信息现象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力,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检查,促进会计人员思想水平不断提高,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
4.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
一、目前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完善
所谓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会计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及会计人员职责、人事管理与会计运行机制的总称。[1]我国目前运行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在社会主义成立初期建立的,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原来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原则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投资主体复杂化、所有制结构多样化格局的变化要求,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有[2]:1、企业会计工作管理不到位,会计监督职能弱化,致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效益好的企业为了避税,在会计报表上通过虚增支出,少列收入,隐瞒利润,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效益不好的企业为了吸引投资也会进行会计信息造假,这必然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2、企业会计监督体制有缺陷,各种会计监督权力过小,而企业会计管理者权力比较大,过小的监督权力难以控制企业管理者。尽管会计人员发现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会计人员举报则可能遭受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由于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当他们在面对强权、个人利益的时候,只好对企业管理者言听计从;3、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低,缺乏责任意识,他们在会计计量时没有严格按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这些会计计量的属性要求确定其金额,对不同计量单位的会计要素直接进行运算,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和计量时也没有按照基本原则,导致会计记录的编制混乱不堪,严重扰乱企业的决策。
(二)控制企业核算的会计法规不健全
会计法规是指制约财务会计实务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等的总称,它是约束会计行为的标准,又是评价会计工作的依据。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为核心,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3]《会计法》作为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法律规范,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随着市场经济竞争越演越烈,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惜铤而走险,对会计信息进行造假,阻碍了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健全会计法规不仅适应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改革开放的需求,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因而对会计的立法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是大势所趋。从目前的会计职务犯罪等诸多问题来看,会计法规急需不断完善,如会计法中“情节严重”、“重大损失”、“打击报复”等如何衡量、如何界定、如何定罪还需进一步明确,再如《会计法》未明确规定具体执法部门,虽规定如果“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要依法追究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具体由谁执行未作明确规定。另外,对会计集中核算主体的确认也存在法律漏洞,会计的集中核算之后,一些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认为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主体会随着会计集中核算主体的改变而发生转移。目前我国现行会计管理法律对单位负责人、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会计业务经办人的责任、权利并不十分明确,还存在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导致一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人员对于自己在会计工作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界定认识不清,难以树立明确的责任意识。[4]
二、目前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不高
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职业中要按照内在的规范和要求工作,是会计人员在职业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综合品质,包含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过硬的职业技能、规范的职业行为、良好的职业作风和清晰的职业意识等方面。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却不高。一方面,由于会计岗位分工越来越细致,很多会计人员只熟悉自己负责的岗位工作流程,因此对其中一部分核算职能比较了解,但并不完全熟悉整个会计制度,他们有的只是经过短暂的会计培训上岗工作,有的只是通过了会计资格考试,并不具备系统的会计专业知识,就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由于缺少对相关知识的系统学习,因此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难以从整体上把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对一些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做更好地处理,加大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一些会计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但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职业作风不良,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受金钱的诱惑甚至凭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利用各种造假手段少列支出、虚增利润、夸大业绩以粉饰报表,想尽办法制作虚假的会计账簿,欺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可见,会计人员职业素养不高是导致我国目前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完善的根本原因,会计人员应当端正态度,用负责的、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素养可以减轻会计工作管理的压力。
(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为因素
一些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体现企业效益、拓宽融资渠道,维护企业盈利形象,在自己的经营管理期限内彰显“政绩”,指使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进行造假。很多企业同时制作两本账簿,对企业投资者虚报企业经营利润、隐瞒亏损;对国家税务局则多列支出少列收入,隐瞒利润,目的就是少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等。他们为了个人利益,胆大妄为、任意造假,甚至胁迫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进行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当然,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主要都是由企业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造成。这些缺陷的存在也主要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为因素,现在的企业主要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这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由于会计人员的任免、晋级、聘用、薪酬福利等切身利益均由经营管理者决定,因此,经营管理者往往借助手中的权利,要求会计人员按自己的意图对会计信息进行造假,[5]审计人员也只能按经营管理者的意思行事,会计监督流于形式。我们知道,企业会计监督可分为企业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会计监督的成效取决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形成合力,由于一些企业内部监督失效,在外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往往会降低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无形中为企业会计信息造假创造了可乘之机,因此,加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力度,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配合与督促,如果经营管理者是始作俑者,那么企业会计工作管理体制难以健全。
三、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二章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明确的规定: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才能正确发挥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其次,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只有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让企业根据会计报告信息及时调整经营方向,改善经营战略,避免库存积压严重、资产质量下降、运营资金紧张、盈利水平下降等突出问题的发生,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的能力;只有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管理水平,切实掌握企业的发展情况,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方向提供依据,才能有效地规避各种风险。[6]另外,为实现企业的科学管理,必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状况了如指掌,必须将分散的会计信息加工成系统的信息资料,形成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并以财务报告的形式传递给企业经营管理者,使企业各项管理职能的行使都能得到准确信息的支持。总之,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充分发挥企业会计信息的作用,便于企业经营管理者根据财务报告对现在的经营情况做出分析,对未来的发展作出科学预测,逐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社会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是完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需要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了会计工作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会计监督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隶属关系还没理顺及会计人员职责不清、人事管理与会计运行机制混乱等等。这将直接影响对会计工作的监管,由于会计内部监督职能弱化,外部监督又不到位,致使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比较严重。《会计法》第27条规定,“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第37条还将“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单独予以明确,说明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特别是要积极发挥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主动性,加强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他们的核算能力;培养他们高尚的职业道德,强化责任意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规范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反映企业运作的真实面貌;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敦促他们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规范》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逐渐完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和企业业绩评价体系,对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进行全方面考核,约束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领导会计工作的职权,保障会计人员的公正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三)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是健全会计法规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还不尽完善,特别是会计工作管理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单靠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仅仅依靠经营管理者遵守原则,发挥内部监督的主动性,弘扬自律精神是远远不够的。人是一个“复杂人”,很多人都想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因此,仅靠自我约束是不足的,需要有外在制度、法律的制约,才是最有效的解决当前会计工作管理问题的途径。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以前,我国由于缺乏了一套完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缺乏统一的会计理论指导,会计工作管理一片混乱,旧准则中没有明确的会计目标,导致会计中的许多基本概念不相一致,会计人员无所适从,旧准则中还存在着各项基本准则之间互相不协调、前后相互矛盾的现象,使企业有了会计信息造假的借口,而新准则的出现大大弥补了旧准则的缺陷,从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到报表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等多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比较接近,为指导会计工作的实践和具体准则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理论依据,为加强中小企业会计工作管理做出新贡献。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还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如新准则的法律层级及法律效力低下,对企业规范的溯及力问题没有做更加明确的界定等,这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新准则,最好能逐步提升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法律层级和法律效力。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工作管理有法可依,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起到强有力的约束与震慑,强化他们的法律责任意识,规范他们的经营行为,使加强中小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和健全会计法规相互促进,营造会计工作管理新局面。(作者单位:广西南宁人才智力交流开发中心)
参考文献:
[1] 吕红梅.谈新形势下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创新[J].会计之友2005年第1期.
[2] 何巧巧.关于会计管理体制方面的新见解[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年12月(下).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经济基础知识[M].中国人事出版社,2011年7月.
但会计现实却恰恰相反,会计信息失真令人触目惊心。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159家企业中,资产不实147户,虚增资产18.48亿元,虚减资产24.75亿元,利润不实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因而,—个先后在国企、私企和股份公司工作过的资深会计,竟然找不到一家不做假账的企业,于是发出了“社会需要假账”的感慨。由此可见,企业假账黑幕惊心。
调查结果显示,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主要是“人为操作”造成的,—些企业领导直接授意会计人员造假。造假的方法多种多样,表现也各不相同,主要有:
1.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1.2原始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使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地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
1.3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之间、账账之间、账表之间、账实之间严重不符。
1.4会计报表虚假。具体表现在撇开账簿,人为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的表现是该进专项资金的直接进了生产成本;资产不实主要表现为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拥有数额,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需要说明的是,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诚信缺失不仅仅是—般企业,更包括—些上市公司;不仅仅是国内企业,更包括众多的国外公司。如此看来,会计信息失真、会计诚信缺失是个普遍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
2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很多,如会计法规不健全、会计人员职业技能低下、惩罚过轻、打击不力、客观环境所迫、控制不全、监督不力等。其主要原因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现阶段,社会上种种不良的思想倾向,社会整体修养素质由于受文化水平、传统思想因素的影响还不能普遍达到—个较高的水准,思想觉悟千差万别,在这种状况下,部分会计人员不能建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必然的。既使会计人员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但会计工作的社会性,也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必将受到种种不良思想道德因素影响,如业务经办人提供无法核实的虚假原始凭证,领导在会计审批中带有倾向性等等。所有这些因素势必会影响会计工作的进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人员的金钱观、物质观发生了极大变化,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不断蔓延,在职业道德教育基本没有的情况下,其心理防线极其脆弱,必然会导致高高挂起的熟视无睹、你情我愿的被动参与、利令智昏的积极谋划。其结果是丧失原则,丧失诚信,丧失了会计的立身之本。
2.2企业(或领导者)利益所致
2.2.1借款动机。向银行贷款时,需要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考虑收益并确定贷款是否安全,而事实上,真正需要资金的恰恰是那些偿债能力弱、无还款保证的企业。因此,银行借款大多是锦上添花,而不愿雪中送炭,为了获得银行支持,有些企业不得不粉饰会计报告,表现虚假的繁荣。
2.2.2纳税动机。所得税费用是以应税所得(会计利润+调整项目)为计税依据来计算的,为了减少所得税费用,众多企业采取了隐瞒收入、虚列费用、该调整的项目不调整等手段降低应税所得,从而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2.3责任动机。很多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任务或体现业绩,在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获利、无法实现目标的情况下,求助于会计。会计则以与关联方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虚构收入;或单向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惜假收入、真纳税;或少转、不转有关的成本、费用,故意混淆不同成本项目、费用之间的分类等手段虚构利润,以完成或解除责任。除此之
外,还有安全动机、确保职位动机、政治动机、股票发行和上市动机等。
2.3内部控制制度不严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表现为:根本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或者有但只是摆设,从不执行;财务部门内部分工不清、权责不明;内部审计没有发挥作用、监督不力;无评价、无奖惩,不能激发积极性。
3采取相应对策,重塑会计诚信
诚信是会计的立身之本,只有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方能走出目前的困境,重获社会公众的信任。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 财会管理 基础工作 分析
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1.努力意识到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
建立和改善会计人员管理体系,提升会计人员能力素质,是健全内控体制的主要构成部分,是经济工作基础环节,是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要从建设社会主义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强化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自觉性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狠抓政策落实,保证会计人员管理落实到处,促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逐渐创立健全从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机制
逐渐将会计从业人员放入会计人员规范化再教育和业务培训系统。一是明确教育培训目标与原则;二是确定教育培训内容;三是明确教育培训重点;四是优化教育培训形式;五是提供教育培训保证。
3.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约束体制
强化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财会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认识,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增强财会人员使命感;要创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评估系统,对道德评估成果需采用奖罚办法、展示道德榜样、大众交流媒介等形式,使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群众督导之下;建立健全内部稽核体制、内部牵制体制、内部审计体制等比较完备的财务内控体系,预防会计诚信损失;要净化会计行为环境,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营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强化会计信息化建设
1.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提升优化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准,促进会计信息化基础工作,致使计算机和软件形成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手工生成会计资料富有同样效果,其会计处理原则、依据、方法、成效、档案保管一定要适合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的规定。采用计算机和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的单位,其岗位设置、业务处理过程、人员权限需适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制约的需要。
2.创建促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协作体制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会计信息化建设,要求实行责任制,强化协作,成为合力,一起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水准不断提升。要规定好计划,强化指导监管;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需积极研究采用信息化办法实行财务报告审计,并积极向财政部门反馈单位会计信息化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软件研发企业需恪守会计法规规定,接纳财政部门教导,依照规范标准创设高水准财务软件,以高技术含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获得用户和市场;各高等院校需把会计信息化人才培育纳入计划,探究人才共建体制,加强人才培育,为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出坚实人才保证。
三、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1.更一步完善会计法规,规范会计信息
作为经济治理主要构成部分,会计一定从满足国家、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各层面要求,提出有用可靠的会计信息。新《企业会计制度》努力表现统一性和可靠性原则,迎合会计标准国际化趋势。只有会计法规健全才可有法可依,才可更好地规范会计信息。
2.逐级完善会计治理体制,创建企业会计整治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
作为现代企业治理基础理论而出现的会计,又身为现代企业整治重要工具和根本方法而存有。采用和其它治理努力混合成为这种一般结构模式,努力地发扬会计职责的功能,使会计整治成为企业整治核心。
3.强化综合部门监督作用,规范会计社会督导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要互相调合,按财政法规行让整治、督导功能,严厉执行《会计法》,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同时,完备企业整治制度,从宏观上间接调控企业,主要监管企业上缴利税和执行财经体制状况,完全转变长期以产值、销售收入等规划指标考查企业的直接整治办法。
四、对会计职业道德实行督导检查
1.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综合
作为会计法执法主体的财政部门,可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状况和会计信息品质实行不同方式的检查或抽查。采取检查促进各单位严厉实行会计法律法规,也是对会计人员执行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检查和检验。
2.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综合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需要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循职业道德情况,并身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主要考核根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须由所在单位实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须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专业技术资源将考评共享、聘用和会计职业道德作为检查主体
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档次。会计职业道德身为会计专业体系考试中重要内容,在报名条件、评估阶段都作有需求。在聘用会计人员时,各单位除考察其专业胜任潜力外,还将遵循职业道德状况作为一项主要的审核内容。
会计信息化是指在会计中普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会计信息资源,优化会计工作过程,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以促进会计现代化的过程。
一、会计工作组织重构是会计信息化的必然要求
会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密性和细致性。会计工作组织就是在适应会计工作特征的前提下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会计法规执行等工作所作的统筹谋划。基于会计信息化的会计工作组织必须重新架构,这是会计信息化的必然要求。
(一)从会计信息化特征看会计工作组织的重构
会计信息化必须以计算机网络为运行平台而实现,计算机网络技术是会计信息化的手段。从计算机网络功能来看,Internet为会计信息化提供了无限的时间和空间。计算机网络技术告诉我们,Internet在使用效率和能量传递上显现出沟通、跨越时空、交流多向互动和资源共享海量的强大优势,这就很好地解决了会计信息的“孤岛”问题。从信息化的演进过程来看,Internet为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社会信息化演进过程经历了由数字化到网络化再到信息化的过程,会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样也要经历这个过程。从当前来看,我国的会计信息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了数字化过程,正在步入网络化。从会计信息化系统来看,Internet具有的开放性、实时性和智能性特征为实现会计信息化提供了技术支持。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种开放型的、具有实时性的智能化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账务处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网上银行、报表编报、预算管理等都可借助于网络操作系统和分布式数据库协同工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而多元化。将会计信息系统无缝链接到供应链管理系统、生产制造管理系统、连锁分销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决策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及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等,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企业信息系统体系。同时,会计信息的实时产生,使使用者由过去的被动接受变成现在的主动利用。开放型的会计信息系统的实时处理、披露,使得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随时查询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预测未来趋势,以便迅速、准确地作出决策。
会计信息化的核心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会计进行重构和优化,从而建立开放的、实时的、智能的会计信息化系统,使会计处理高度自动化、处理系统高度开放化和系统信息高度共享化。在企业内部横向方面,将会计信息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在企业内部纵向方面,以会计核算模块为基础,以会计分析模块、会计决策模块等为支撑的密切配合,可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开放;在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系统与政务系统、税务系统、银行系统、审计系统、其他社会相关系统等相连,可实现会计信息系统融入社会信息系统的目标。
在这种背景下,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机构将可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会计信息系统中心。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人员将可能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员和数据录入员,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也将发生很大变化,由更加严格执行会计法规的固化了的程序替代会计职业判断。因此,会计工作组织重构势在必行。
(二)从会计信息化目标看会计工作组织的重构
会计信息化目标是以会计数据处理的实时化、会计信息记载电子化、会计机构设置扁平化、会计工具使用网络化,向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包括终极目标和过程目标两个层面。从终极目标来看,就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无论是手工操作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乃至会计信息化,都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过程目标来看,就是在会计数据处理、会计信息记载、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工具使用等方面的目标,这对手工操作会计、电算化会计和会计信息化而言,则有着显著的区别:1.会计数据处理的时间不同。手工操作会计必须等到会计期末才能进行,平时所做的工作不过是为期末处理会计数据做准备,平时无法提供实时信息,因而手工操作会计提供的信息是期末信息、静态信息;电算化会计的实质是手工操作会计在核算手段上的变异,它对会计数据的处理也往往是需要等到期末才能完成(尤其是实施电算化会计的初期及单机版会计软件),即使平时能够提供一些实时的会计信息,因为它是单机版或独立的会计内网,只能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作动态化的反映;会计信息化以Internet为平台,Internet的强大功能使得会计数据的处理能够动态化和实时化。
2.会计信息载体的方式不同。手工操作会计的唯一载体是纸质的,包括证账表等;电算化会计载体有了重大变化,但“纸质+电子”双腿走路仍占主流,且会计信息传输仍然无法实现物理性的网络通讯;会计信息化对会计信息记载则可实现无纸化,会计信息(包括非会计信息)以物理性的网络通讯实现记载和传输,真正实现了电子化和数字化。3.会计机构设置要求不同。手工操作会计为保证记载会计信息纸质载体的安全,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是一个看得见而又摸得着的立体工作空间;电算化会计与手工操作会计非常相似,不管是单机版还是网络版会计软件,因为“孤岛”问题必须有一个现实的工作场所才能完成会计工作;而会计信息化有无工作场所对完成会计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在任何一个地方,只要联网即可进行会计数据的处理而完成会计工作,会计机构成了一个虚拟机构。
因此,会计信息化的过程目标预示着会计机构将精简,会计人员将减少,会计法规的执行将更趋标准。
二、基于会计信息化的会计工作组织重构的目标
会计工作组织重构的目标是扁平化管理,包括会计机构扁平化管理、会计人员扁平化管理和会计法规扁平化管理。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的内容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会计机构扁平化管理必定要在明确会计人员职责的基础上精简会计人员,精简会计人员肯定会带来会计工作岗位的调整,因而也就必定要调整会计工作流程,会计工作流程的变动又会影响到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经法规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因此,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既需要解决人事组织的问题,又要处理好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分工问题,还要体现内部控制制度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要把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的管理子系统统筹谋划。
会计机构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完成会计任务的必要条件。从单位组织机构建设的要求来看,会计机构的设置要在体现精简高效原则的前提下与单位管理体制和单位组织结构、单位业务性质和规模、单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相适应,要注意与单位其它管理机构的协调统一性。同时,会计人员的配备要与会计机构设置相应用,根据会计机构的设置情况,在确立会计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将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因此,在实现会计信息化的背景下,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设置什么性质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是分设还是合设、会计机构分几级设置、会计机构在单位组织机构中如何定位、会计机构与其它管理机构如何分工协调、会计人员怎样分工、各会计工作岗位应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等一系列问题,在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时都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会计机构设置是会计工作组织的基础和关键,它将决定会计人员的配备并影响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因此,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目标的确定,应从会计机构设置着手。
会计机构设置扁平化管理的趋势是虚拟化,即会计机构成为一个虚拟组织。但会计机构的虚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虚拟组织,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界限模糊
从一个单位来讲如一个生产企业,需要设置许多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如供应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其他一些部门,在传统的实体组织结构中,这些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责,可谓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而会计机构虚拟化后,传统的会计核算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会计人员)已经不再是会计机构的人员或不完全是会计机构的人员,他们将分散于包括会计机构在内的所有职能管理部门。比如往来结算,它将主要分布在供应部门和销售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往来结算。
(二)虚拟会计机构的日常工作具有实时在线性
正是由于具体会计工作分散于各个职能管理部门,其会计的日常工作也就由各个职能管理部门来完成,此时的日常会计工作具有实时在线性。如当销售部门销售商品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在开票时必须选择是现销还是赊销,否则无法进行发票的打印,假设选择了现销,则必须继续选择或录入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信息(结算凭证种类、编号、账号、金额等),直至最后一个步骤完成时才可打印发票。而此时整个日常会计工作(包括记账凭证的编制、总账及明细账的登记等工作)也已全部处理完毕。因此,从提供会计信息的角度看,它是动态的信息,凸显会计信息的实时在线性。
(三)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处在一个高度统一体内
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使实现会计信息与其他管理信息的共享成为了可能。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都可以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交流,从而真正实现协调便捷、步调一致、高度共享的目标,也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传统会计机构设置模式的信息封闭或交流困难的难题。
(四)虚拟会计机构具有地域的分散性和工作场地的无形性
从规模上看,单位有小、中、大之分,规模较小的单位,其各职能管理部门可能就在同一地区乃至同一楼宇,规模较大的单位,其各职能管理部门可能不在同一地区,有些集团单位特别是一些“恐龙式”集团,其公司成员或职能管理部门可能跨省和跨国。因此,虚拟的会计机构可能分布在同一地区,也可能不在同一地区,具有明显的分散性。同时,立体感的会计工作场地可能变小甚至无形。
会计人员配备扁平化管理的直接表现是精简化。会计机构设置虚拟化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而实现的,而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将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在会计工作量一定的情况下,必定会减少会计人员的需求。同时,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界限模糊,使得会计工作与其他管理工作也变得难以区分,许多会计工作已经不再是会计人员的事,而是由其他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时就已经完成了。会计法规制定和执行扁平化管理的最终结果是标准化。无论是会计法规的制定还是会计法规的执行,都已经固化在程序语言之中,而这些程序语言除授权外是无法修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屏蔽所有外在的主观因素,从而保证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更标准、更科学。
会计机构设置虚拟化、会计人员配备精简化和会计法规制定及执行标准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会计机构的变小、会计人员的减少和会计法规制定及执行的程序化,但它决非否定会计机构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决非削弱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恰恰相反,会计机构设置为虚拟组织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平台,把会计管理真正融入到了企业管理之中,提升了会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了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
三、重构后会计工作组织的特征
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的目标决定了会计工作组织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从会计机构内部层级关系上看,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将打破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为松散型模式
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表现为层级关系比较明显,职责分工比较清晰,而扁平化的松散型模式表现为层级关系比较模糊,职责分工仍比较清晰。比如一个企业的最高层为总经理,其下设置分管供应、生产、销售、会计、人力资源等工作的副总经理,其中,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经理直接领导其下的会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在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下,在会计部门按照职能分设若干组(部),直接受会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的管理,组(部)内再根据会计工作岗位进行分工,把会计工作落实到每个会计人员;在扁平化的松散型模式下,会计部门不再按照职能分设若干组(部),各会计工作岗位分散于其他分管工作副总经理所属的部门,同时接受该部门的领导和会计部门的指导。在垂直管理模式下,供应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会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都是独立的职能部门,许多会计工作的协调需要上一级领导协调后才能完成;在松散型模式中,供应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会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也都是独立的职能部门,但许多会计工作的协调在本部门内部即可完成,仅当涉及全局的工作时才需要上一级来协调完成。同时,松散型模式中财产物资核算、债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债权核算、工资核算等工作是在各部门完成业务或管理工作时就已经完成了核算工作,无需会计部门再单独设岗进行此项工作。如工资核算,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其他各部门提供的员工考勤考绩实时在线信息,直接编制工资结算表,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从会计工作职责范围上看,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将使其由核算为主管理为辅转向管理为主、核算为辅
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明确指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现阶段我国企事业单位开展一系列会计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制定并推广会计法的核心理念,而且新《会计法》也为国内会计核算行为设置了具体的条款,尤其是针对目前会计核算行为当中最为严重的造假行为制定出了禁止性的限制规定,并期望能够借此来有效缓解国内会计信息失真的紧张局面。新《会计法》 能否有效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且是否落实行之有效的对应措施,已逐渐成为社会大众共同关注与重视的事项之一,因此本文对现阶段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对应的应对措施,期望能对有效管窥国企会计信息工作有所裨益。
一、目前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分析
(一)国内现有的国有企业经理制度所存在的不足是造成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性原因。近几年国内不断进行着经理人员年薪的调整工作,其有效地提升了国有企业会计经理人员的收入水平,然而有关国有企业会计经理人员年薪制定的标准、确定制定流程、与企业经理人员工资的差距等仍未能够得到有效地处理,而年薪制的宣传与推广仅仅停留于表面,没有在根本上获取预期的实施效果。而且不少国有企业经理均为上级部门或者国家相关部门所委派或者直接任命的,其在性质上仍然保留着政府官员的身份特征,如此一来国有企业经理就不需要通过实时地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与采用必要的企业经营管理策略来获得经理一职,只要运用一定的交际手段和经理人员任命者打好良好的关系,就能够更进一步接近企业经理岗位,甚至不少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认为“利用公家资产、操办私人事项、构建联系网络”在很大程度上都远远比贯切企业经营方针更重要,也因此出现了“常跑组织部,年年有进步”的民间留言,这些在根本上均能够反映出目前国有企业会计经理人员行为不规范化与不标准化的事实。
(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生产者和会计信息利益相关者所存在的矛盾是造成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所谓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生产者,即是指可能影响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会计工作者、国企经理与其余工作人员,而会计信息所存在利益并不仅仅指企业正常运营而带来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能是会计信息生产者所获取的个人利益。实际上,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经济收益或者获取更高数额的投资资金,一些企业会选择虚报会计信息来欺骗项目投资人、债权人,甚至是博取国家有关机关部门的信任,也由此隐藏了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信息。再者,国有企业经理、会计人员等与会计信息存在密切利益联系的角色,是能够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或者直接虚报会计信息的关键人员,他们为了获得晋升机会、一定收益,选择造假的会计行为,不仅对自身的职业生涯造成严重的影响作用,而且还导致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出现严重失真问题。
(三)缺乏法制化、规范化的会计规范制度是造成国企信息失真的外部原因。正常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想利用法律工具来管窥国企信息失真问题,就务必要制定法制化、规范化的会计规范制度,通过强制性、法制性的形式来约束会计信息造假行为,从而逐步降低国企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概率。首先,如果国家有关会计管理的法规制度缺少必要的条理性与合理性,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增加了断定会计信息是否失真的难度系数,甚至会让不法人员存在能够钻会计法律漏洞的机会,最终给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管理质量造成影响。其次,会计法规制度需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不然会使得执法部门在贯切落实会计信息认定与管理工作时缺乏必要的、可循的详细依据,从而导致整个执行工作质量与效果大打折扣,使得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变为现实。再者,会计法规的有效制定与推广受到广大群众思维理念、法律认识的约束,换而言之如果人们积极主动地遵循国家所颁布的会计法规与法律制度,始终坚持着“实事求是、维护真实”的态度,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国有企业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概率。除此以外,国家对违法犯罪的会计行为所落实的惩治工作与处罚落实情况是直接关系到国企会计信息失真与否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会计法规与法律制度仅仅是在法律形式层面上对各人员作出的具体化规定,可是若国家相关部门在实际的处罚过程中处罚工作贯切不到位,或者没有实时地检查出会计信息造假行为,则其在本质上是对不良的会计行为所表现出的一种纵容,甚至会引发更加严重的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而且在反腐倡廉的视角而言,有效管窥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和抵制腐败行为存在着紧密联系,若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及时消除企业、部门内部的腐败问题,则难以在根本上应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
二、目前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应对策略探讨
(一)不断改革与完善现有的国有企业经理制度是管窥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基础条件。现阶段国有企业经理人员政企合一特殊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完全落实政企分离工作的不可能性特点,因此为了科学有效地解决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国家政府务必要对现有的国有企业经理制度落实具体、恰当的改革与完善工作,务必要从政企分离视角着手,构建完善合理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而让其在根本上保障与维护企业利益。与此同时,国家政府还应当消除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把所获取的企业经济效益当成为评价国有企业经理工作者绩效的基础性指标,并且配置具体化、创造化的环境氛围,逐步让国有企业经理人员从经理人行列逐步晋升为企业家行列,从而不断发展出蕴含职业企业家性质的职业阶层。除此以外,国家相关部门或者组织机构应当定期对国有企业经理人员进行具体化的绩效评价,且具体对其进行声誉评定,并将该结果记录在案,而对于声誉不好或者评定结果较差的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则应当将其逐出经理人行列,更严重时应当毁掉该经理人员的全部事业,从而借此来警示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长短期行为,有效减少违法犯罪、造假行为的出现,全面提升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二)制定规范化、标准化的会计法规制度是有效管窥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环境条件。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颁布会计法规制度时,务必要在最大限度上考虑和会计信息具备密切联系的工作人员在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上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并且根据具体的联系与影响结果,设置具体的行为规范或者工作制度来有效地约束该工作人员的实际行为,在根本上预防相关工作人员为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作出虚报会计信息的行为。而且对于违反会计法规或者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行为,给予严惩处罚是在最大限度上展现国家法律强制性、发挥法律制度规范化性能的重要途径,因为如果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过低,甚至远远少于违法行为给工作人员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则会使得会计法规难以真正展现其处罚的影响作用,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应当远远高于该行为可能获取的经济效益,从而使其明白一时的经济效益引发巨大代价的严重后果,逐步加深其对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了解与认识。与此同时,国家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必要的检查工作,提高自身的执法力度,尽可能地暴露国有企业会计信息造假事件,并且开展一系列规范会计行为的活动项目,积极提倡反腐倡廉的时代口号,从而逐步转变现代化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严峻局面。
(三)加强国有企业会计管理体制是有效管窥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途径。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现有的国有企业会计管理体制落实具体化的深化改革工作,持续性地改变与完善国企会计管理部门的工作内容与具体职责,在优化会计部门职责与国有企业实际发展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所颁布的具体规章制度开设与制定专门化的会计行业协会,而且该协会务必是具备纯粹的民间性质,其能够得到专门授予的组织开展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资格,并能够为考试过关的人员颁发合格证书。其次,国家有关会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会计行业管理制度,让整个会计专业工作充满制度化、合理化、规范化,并且对未获得会计专业资格证书或者会计专业道德水平较差的工作人员落实禁止入行的具体规定,如若出现未取得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而从事会计行业的人员,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对其进行严重的惩治处罚,为广大社会群众作出警示作用。再者,科学有效地宣传与推广会计委派制度,而所谓的会计委派制度其实是指委托人给具体的企事业单位派出专业化的会计工作者,从而努力转变原始仅由会计经理人员掌控整个会计财务项目的不良局面,从而让委派会计工作者实时地监督管理会计经理人员的具体行为,使其能够在最为客观公平的视角下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处理与评价,在根本上降低会计信息出现失真的可能性。
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着国企的可持续性发展,而且其能够规范社会会计行为,减少不良的腐败问题,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稳定地增长。总而言之,国有企业在管理会计信息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所颁布的会计法规,关注与重视违法会计行为对国企发展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管理与惩治工作,从而有效地促进国有企业逐步进入发展正规,不断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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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会计制度的缺陷集中表现对没有对新出现的会计业务做出规定,对某些经济业务和事项的核算不明确或不科学。正是由于应用会计科目不合理及使用上的串项等一系列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了房地产行业成本不实,会计信息失实,收入、支出和结余虚假。我国目前的《会计法》的规定尚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会计法》中只规定了违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没有规定民事责任,降低了违法人员承担巨大成本的风险。此外,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和保护的法规还不明确。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人员在违背单位、个人利益而遵守《会计法》要求时,国家要从法律上给予保护。如果缺少这方面的保护,很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两种。第一,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房地产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决策者,但是会计负责人又是由决策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薪酬也是由决策者直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工作某种程度上是在为企业的决策者服务,随着决策者的意志而变化。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没有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二,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外部监督还是由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实现的,而主管部门往往考虑到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对其下属的房地产行业采取保护的态度,不能够很好地监督。第三,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彼此间进行不正当的竞争,或者是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差,出具虚假的会计验证报告。这就使有些会计信息即使被确认了但仍缺乏真实性。
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1、税法: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基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2、会计法:是指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3、会计是权责发生制,税法是收付实现制。会计与税法制定的思想不统一,税法是为了国家利益,重点是税,而会计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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