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建议范文

时间:2023-07-11 09: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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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建议

篇1

1、提高认识,迅速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于1月4日和1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XX年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文件精神,布置春节两会期间和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使干部职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的xxx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各项工作。

3、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环保部门的职责,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各股、队、站检查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和检查时间次数,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4、签订责任书。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落实局各股、队、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我局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照县政府与环保局签订的XX年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各股、队、站与环保局签订了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要求各股、队、站长(负责人)向局交纳安全生产工作履职风险抵押金各200元。

二、狠抓落实,措施得力

1、安全大检查基本情况。

我局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1月26日至28日)和第一季度大检查行动(3月8日至15日),先后对使用放射源和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及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xxx人造板有限公司、xxx建材有限公司、xxx水泥厂、xxx医院、xx造纸厂、xxx农药厂等11家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容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县人民医院等县城4家医院、县城机动车修理、洗车业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以及本局执法人员到建筑施工场地监督检查配戴安全头盔情况、本局使用的机动车辆、电器设备、电线、开关、建筑物内外墙饰物的安全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共出动检查36人次,检查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各股、队、站提交检查总结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检查,重点检查的11家企事业,除个别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违法排污外,大部份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其中6家使用放射源的企事业,放射源辐射防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放射源安放在正常位置,闲置的放射源保管措施比较严密,未发现异常情况。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发现泄漏现象。非重点检查的企事业,大部份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其他有关安全检查的工作。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为防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事故,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审批、验收建设项目,对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求业主征得安监部门同意,对竣工验收环保不合格的建设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办环评报批手续擅自动工建设的,特别是对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二是积极配合县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我局出动30人次配合县国土、安监等有关部门对非法采矿、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综合执法行动。

三、主要存在问题

XX年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位xxx的xxx造纸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该厂属于《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件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年产5000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厂。1996年9月,县政府xxx号文件已取缔关停该厂化学制浆车间。XX年5月,该厂擅自将XX年6月被县政府组织的执法队强制关闭化学制浆车间时,已切割的两个蒸球(每个容量为14m3,割穿口径约50cm)重新焊接、安装后,并于XX年11月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将木片、烧碱加入经修补的蒸球蒸煮,进行化学制浆,制浆产生的黑液除部份回收利用外,大部份黑液和打浆、抄纸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绣江,对绣江水体造成明显的污染。xxx造纸厂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存在以下问题:

1、化学制浆车间生产时,排放含烧碱的黑液对绣江水体污染严重,在枯水季节,绣江流量较小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绣江下游发生死鱼污染事故。

2、由于蒸球属压力容器,xxx造纸厂擅自使用经修补的蒸球进行化学制浆,存在安全隐患。

四、处理情况

我局已对xx造纸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如下处理:

1、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于1月27日现场责成xx造纸厂立即自行关闭化学制浆车间生产,停止使用蒸球制浆。(1)

2、1月28日,我局研究决定,对违法恢复化学制浆车间生产的容县昌隆造纸厂进行立案查处。

    五、建议

篇2

今天召开安委会,对20__年工作进行总结,对20__年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本来谢总要参加今天的会议,因为有特殊情况,今天没到会,委托我就有些工作给大家讲讲。今天这会开得非常好,过去我们都是集中在一起开会,这次采用视频会议,既突出了安全工作的系统性、重要性和全面性,也体现了公司倡导节约的精神,有利于交通安全、节约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刚才孙李涛代表建设公司安委会对20__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是安委会研究通过的建设公司今年搞好安全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希望大家要认真落实。今天在会上表彰了先进,交流了经验,签订了责任书。在此,我代表建设公司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向重视安全工作的各级组织和领导表示感谢!对建设公司20__年取得的安全工作成绩表示祝贺!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总结经验

去年的今天,我们召开了20__年安全环保工作会议。会上,谢总代表建设公司向全公司吹响了做好安全工作的号角,指明了做好安全工作的方向,制定了做好安全工作的措施。20__年全公司上下狠抓落实,务实创新,实现了全年安全环保“五为零”的目标,受到了集团公司的表彰。

三年以来,建设公司在安全环保工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管理体系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管理网络;在管理制度上,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活动方式上,先后开展了安全演讲、安全教育、漫画、征文、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员工素质提高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开展了分对象、分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在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方面,也积累了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推行工程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工程节点危险源预知预控管理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总结的宝贵经验。刚才,有三个单位交流经验,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其他的单位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都值得我们总结。20__年、20__年我们的安全环保工作做得较好,20__年还要继续做好,要承前启后,把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要不仅有理论的指导,还要有工作经验的提升。通过总结,把有一些好的制度、好的做法,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去,同时又要针对于行业的发展,不断地去补充和完善,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不断进步。刚才,孙李涛所做的报告非常全面,分析透彻,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按照这些措施,加上经验的提升,20__年安全环保工作就能开创一个更好的局面。

二、研究工作

对于建设公司三大产业来讲,质量是根本,速度是关键,安全是保障,效益是目的。就建筑业特点来讲,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它的形成是由散到聚,由运动到静止,由动能到势能转变的过程,过程非常复杂,不安全因素多;

第二,建筑具有多样性,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设计,不同的结构,不同的地点;

第三,施工过程或者开发过程在不断变化,生产具有多样性,产品固定,作业场所不固定,有地面作业也有高空作业,风险很大;

第四,工程有多个建设责任主体和多个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有总包,有分包;有专业分包,有劳务分包,还有一些打零工的。多个队伍共同施工,增加了安全上的管理难度;

第五,露天作业多,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艰苦,为安全生产增添了不利因素;

第六,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分包队伍中素质低、意识差,是事故易发群体。

我们不仅要研究本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特点,还要认清当前宏观形势,即在全社会倡导科学发展观,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情况下,对建筑业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越来越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力度越来越大;二是培训先行,持证上岗,创标准化工地;三是政府直接干预,对达不到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的企业,轻的驱逐出区域市场,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针对当前形势,结合安全生产的六个特点,在认真贯彻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是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因此,在生产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发生事故和受到伤害的地方也在班组。要抓好安全工作就必须首先抓好班组安全管理,这是所有工作的基础。我们要重视班组建设,要配备好班组长,班组建制要健全,班组基础管理活动要规范,活动要扎实,如班组安全活动日、岗位危险源预知预控、班前五分钟、互保联保、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以及刚才孙李涛在报告里强调的“两个基础”,都要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

(六)抓好贯标工作。通过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贯标认证是今年安全环保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是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改制后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抓好这项工作。几年来,我们虽然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贯标认证,但我们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一直是在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和运行的,并且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因此,无论从经营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管理发展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加强安全管理这个角度出发,都要把贯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使建 设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更科学、更实用、更全面。

篇3

当前国际上对医疗不良事件没有统一的定义。Pmnovost[2]等认为,差错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导致或有可能导致患者伤害的错误,包括故意地或利用了错误的方法达到某种目的的计划行动失效。医疗差错是指医疗过程中的任何错误,无论是否造成伤害[3]。美国医学联盟(Institute of Medicine,IOM)将不良事件定义为:由医疗导致的伤害,与疾病的自然转归相反,延长了患者的住院时间,导致残疾的一切事件,包括可预防和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4]。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指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损伤;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指医疗中由于未能防范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损伤[5]。台湾医策会对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为:伤害事件并非导因于原有的疾病本身,而是由于医疗行为造成患者身体受到伤害、住院时间延长,或在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甚至死亡。

2 患者安全的定义

患者安全是指患者对医院医疗服务过程在客观心理上的认同与信赖。现阶段主要体现在避免和预防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任何损害。台湾医策会对患者安全的定义为:在医疗过程中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来避免或预防患者不良的结果或伤害,包括预防错误、偏误与意外。

3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现状

根据国际有关医疗错误大型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的结果显示,急诊住院患者约3.5%~16.6%曾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其中约有30%~50%的不良事件被研究者认为应通过全国统一报告系统的介入加以预防避免[6]。国内外很多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建立不良事件报表系统,对提高不良事件报告率以及控制不良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7-9]。世界卫生组织的《患者安全联盟》在其2005年的指南中就明确提出[10],每个医院都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并使之网络化。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好的报告系统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良事件,增加对医疗不良事件辨别能力,促进形成更为安全的医疗环境,有利于提高患者安全。

3.1国内现状 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明确规定,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制度。2008年,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提出了明确要求:医院要建立医疗不良事件修改报告制度,医务人员对医疗不良事件不能瞒报和漏报,但未针对瞒报和漏报规定处罚措施。

2007年,卫生部医政司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建立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试行)"。不良事件报告系统为自愿性和非自愿相结合的、非处罚性的、匿名,以保护报告方的利益,实现信息最大限度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7],增强医院识别、处理安全隐患和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的能力。建立医院内部健全的医院信息系统可以简化上报程序、减少报告文本的填写、节约医务人员上报花费时间,从而增加医务人员上报意愿。

3.2 国外发达国家现状 为了促进医疗安全,美国质量机构间协调特派组制定了《患者安全法案》,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就是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医疗差错报告制度,及时获取导致死亡和严重伤害的不良事件信息[7]。在加拿大,建立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后,仍然存在很多不良事件未上报的现象,有数据显示:在加拿大,大约有50%以上的医疗不良事件未上报,同时有70%的专家认为在加拿大不良事件不上报是个严峻的问题[11]。日本建立了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后,2004年10月1日~12月31日3个月中,有医院及医务人员通过各种渠道上报有效不良事件42869件。

4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影响因素

4.1 医务人员 影响医务人员报告的因素有以下:首先,医务人员的心理。国外学者Judge Herbert P.Wilkins提到人们对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缺乏热情,可能医务感到羞愧、害怕受到处罚,也可能是害怕损坏名誉以及和同伴之间的关系[12]。同时我国学者研究发现,害怕个人名誉损坏、同事关系破裂、被处罚等是影响报告主体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之一[13-14]。其次,医务人员的个人素质。美国医学学会、英国国家健康服务组织以及英国布里斯托尔皇家医院认为下列因素会阻碍医务人员上报:①上报者缺乏上报需要的意识,比如对上报内容或者上报原因不了解;②技术上过分自信导致其不容易意识差错的发生;③对上报程序缺乏理解;④工作太忙而没有时间上报等[15-16]。

4.2 管理者 管理者方面因素是指管理者对不良事件报告态度以及相关制度执行力。①管理者不够重视,导致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缺失。②管理者在辨别不良事件方面缺乏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③管理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监督不到位,影响报告系统正常运行。④管理人员处理报告信息不及时、分析不到位、反馈不及时,阻碍了不良事件信息的分享与借鉴[13-16]。

4.3 其他方面 其他方面因素是指除人以外的其它因素如报告系统性质、报告程序、相关规章制度等。美国医学学会、英国国家健康服务组织以及英国布里斯托尔皇家医院认为下列因素也会影响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①缺乏清晰的报告标准、工具;②上报的时候需要填写的文本太多或者上报程序复杂;③缺乏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15-16]。

5 对策

5.1明确非惩罚性原则 WHO建议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是建立安全医疗体系的第一步[17]。有调查[18]显示,去除惩罚机制,医疗缺陷的报告率显著上升,达到10倍甚至20倍。

5.2保密与政策支持主动报告 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管理者实施地方性的政策来保护上报者;对于引起事故的主观原因,予从轻或不予处罚。

5.3建立一个有效、畅通、无障碍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 有合理的报告流程是促进医务人员报告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人[5]研究认为,如果报告的途径的多元,如手写不良事件报告单、电脑报告或电子邮箱及电话报告等方式会增加医务人员的报告率。

5.4构建以人为本的不良事件管理模式 实行人性化管理,激发医务人员的自我管理意识,注重有效沟通,鼓励不良事件的报告。医院的管理者提高对安全问题的关注与参与,有研究表明[19],管理者每月3次下基层关注、询问安全的问题,可以促进患者的安全。

综上所述,记录不良事件报告,重在保障患者安全和提高原因的诊疗效率,因此,明确非惩罚性原则,保密与政策支持主动报告和构建以人为本的不良事件管理模式,是我国卫生部和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方向之一。

参考文献:

[1]Weingart SN, Wilson RM, Gibberd RW, et al. Epidemiology of medical error[J].BMJ,2000,320,(7237):774-777.

[2]Pmnovost PJ, Thompson DA, Christine G, et al. Defining and measuring patient safety[J]. Crit Clin,2005,21(1):1-19.

[3]李明子.建立医疗差错和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确保患者安全[J].中国护理管理,2007,7(3):44.

[4]Brennan TA, Sox M, Burstin HR. Relation between negligent adverse events and the outcomes of medical malpractice litigation[J].N Engl J Med,1996,335(26):1963-1967.

[5]罗丹,周立.明星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影响因素的国外研究现状[J].护理杂志,2009,26(6A):27-30.

[6]吴炫桢,张明吉,方鹏骞.深圳市医疗纠纷现状及其防范策略[J].医学与社会,2009,22(1):37-38.

[7]罗秀,蒲川.美国的医疗差错报告制度及借鉴意义[J].中国医院管理,2006,26(6):26-28.

[8] McFadden Kathleen L.七大策略降低医疗差错[J].中国医疗前沿,2007(7):47-50.

[9]罗小燕,廖勇彬,吴素贞.11例医疗事故安全管理调查分析[J].医学与社会,2007,20(7):40-41.

[10]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draft guidelines for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and learning systems[R]. Geneva: Switzerland,2005:3-7.

[11]Tim Outerbridge. Building Systemic Models for Medical Error Reporting[J].Health Law Joumal,2004,12:275-293.

[12]Judge Herbert P. Wilkins. Medical errorreporting:professional tensions between confidentiality & Liability[EB/OL].http:///publs/mass/errors2001.Bdf.

[13]李海燕,许增禄,张唐林.中美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系统对比分析[J].中华医学管理杂志,2005,21:353-354.

[14]徐军,蒋鹏程,王鑫扬.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体系研究[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9,1(1):23-25.

[15]Great Britain. Deparyment of Health,Building a Safer NHS for patients-Implementing An Organization with a Memory:40.

[16]Ian Kennedy. Learning from Bristol:the report of the public inquiry intochildren,s heart surgery at the Bristol Royal Infirmary 1984-1995,[hereafter Bristol Inquiry],Julysses2001,para,42.

篇4

    在诉讼中对于确定为精神病人,应当依据民法原理规定的采取个案审查确认制度。有的精神病人符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征:在意识反映能力上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法律上不知其行为后果,完全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有的精神病人符合限制民事行为人的特征:在认识反映能力上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法律上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不能完全辩认自己的行为,不能足够认识到行为的法律后果。而精神病人在诉讼中能否被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关系到精神病人在诉讼中的各项诉讼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经济帮助款额多少为适当的问题,即程序是否合法,实体处理是否正当。

    在审判实务对于精神病人的认定,人民法院一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具体认定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病情轻重程度,应以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为理论性、科学性的根据。即采用医学鉴定标准确定。诉讼中当事人为证明肯定或否定患有精神病必须向法院提供证据材料。人民法院以合法、真实的鉴定结论为定案根据,来认定涉案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民事诉讼活动需其法定人代为进行。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精神病人可通过间接诉讼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传唤精神病人的法定人到庭参加诉讼。

    二、精神病人离婚诉讼中的权益保护

    (一)离婚期间有关精神病人的给付请求权应予保护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仍系夫妻关系,在离婚期间的精神病人,要求对方支付因治疗精神病所支出的医疗费、生活费,对方又未履行扶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其给付请求权。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在离婚期间,因尚未依法解除夫妻关系,夫妻之间的互相抚养义务应当继续由双方互为履行。在此充分体现了精神病人所享有合法的基本民事权益。对精神病人未尽扶养义务的,精神病人因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生活费,精神病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行使给付请求权,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医疗费、生活费。对于其所要求的数额确定的,法院应予支持。而对于精神病人要求的是将来需要治疗费用的,因是待实际发生的费用,数额又不能确定,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

    (二)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离婚,是基于合法有效婚姻产生的夫妻关系而消灭。夫妻间的忠贞、扶助义务亦随之消失。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或者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符合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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