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范文

时间:2023-07-12 09: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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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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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iscussion on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Teaching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standard" in valuation of project volume detailed list activity, is the important basis for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of Liaoning Province, in Liaoning province, in 2008, should take "Liaoni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project valuation norm" as the national standard "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The preparation of BOQ in 2008, should b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 Liaoning province construction project valuation quota " project name, project code, units of measurement, engineering quantity calculation rules for the preparation. After completion of the valuation based on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documentation training, on the basis of engineering pricing software,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of teaching file.

Key words pricing norms; valuation fixed; pricing software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利用施工图计算工程数量并编制工程量明细表清单,投标人按照企业自身技术、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目标,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方法,也是我国目前广泛推行的先进计价方法,是造价员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教学的重要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必须遵照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两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文部分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部分以表格形式列出每个清单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依据。根据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在辽宁省应将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作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附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照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项目设置,是根据国家《计价规范》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进行设置,结合辽宁省工程量清单实际执行情况,对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项目的“工程内容”进行了细化,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定额子目。《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项目编码,前九位编码与国家《计价规范》清单规范一致,后三位编码按照顺序做了补充,每一个定额子目都有十二位编码,即一个清单项目对应一个编码。

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步骤为:列项、计算工程量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列项、计算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列出清单项目;根据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各清单项目工程量。(2)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常规施工方法,从计价定额中找到相对应的内容;按照给定的项目编码,填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2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分为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1.2.1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技术措施项目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内容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围堰、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等。

在编制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时,应根据常规施工方法进行项目设置,并按照计价定额规定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例如:“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安拆”的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现浇混凝土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 为单位计算。又如:“井字架”的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座”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1.2.2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组织措施项目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如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等。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相应数量为“1”。

2 工程量清单计价

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为:计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2.1.1 计算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辽宁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的清单项目与定额子目一一对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各清单项目所对应的定额子目及未计价材料市场价格,计算清单项目的人工费单价、材料费单价、机械费单价。

参考《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按照工程类别标准规定取费计算管理费和利润,计费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2.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根据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计算各清单项目费,汇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2.2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分为技术措施项目计价和组织措施项目计价两部分。

2.2.1 技术措施项目计价

技术措施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

2.2.2 组织措施项目计价

组织措施项目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价。参考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规定,按照工程类别取费计算各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3 利用计价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

在完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实训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计价软件编制清单计价文件的教学。

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工作量大,功效低,而且易出差错,因此往往不能赶上生产的需要。随着工程计价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工程计价文件得到广泛应用,成为造价技术人员的岗位基本技能。

目前,工程计价软件有多家专业公司的不同版本,这些软件虽然在功能方面有所区别,但运行操作的程序基本相同。计价软件页面包括工程概况、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人才机汇总、主要材料、费用汇总、报表七项,在完成列项计算工程量的基础上,快速准确地完成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

参考文献

[1] 张玲.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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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发展

我国90年代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实行定额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时的消耗量和相应的价格相分离,形成了改良的定额计价模式。即建筑安装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时消耗量仍以定额为标准,而相应的价格以市场为依据,使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从2003年起,我国正式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计价模式是对我国原有定额计价模式的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量价分离”,以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确定招投标价格的一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施工招投标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从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等方面体现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与项目编码、统一的工程量计量单位与计算规则,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提供基础,这也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的必要前提。

2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及其相应工程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指在工程施工招标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而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范围的风险。

3工程量清单计价与预算定额计价比较研究

3.1价格形成指导思想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价格形成的指导思想不同,是两者的最根本的区别。定额计价的两个基本特征是:首先,从本质内容上看,是以定额子目构成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础,乘以各种费用项目的费率,得到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其次,预算定额计价模式的实质上依然是量价合一,是指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三要素的消耗量水平是统一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的消耗水平,没有区分工程实体消耗与施工措施手段消耗,将两者合二为一,将技术设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本属于竞争机制的因素固定;同时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单价是定额规定的静态的计划性价格,各种费用的费率是由定额规定的指令性取费标准。因此,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实际上是一种政府规定的计划价格。

工程量计价清单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这种计价模式也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计价依据上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二是在计价处理方式上,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价格因素构成是将施工中实体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分开,既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四统一”的原则,又实现了政府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是一种由市场竞争而形成的市场价格。

3.2造价编制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依据是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按照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和管理水平统一编制的概预算定额,或当地定额管理部门编制的地区统一的单位估价表和费用定额。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是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依据是施工企业定额,施工企业定额是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是施工企业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时消耗量,以及配备的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

3.3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不同

采用定额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构成。编制造价时先计算单位工程的直接费再以单位工程的直接费(或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单位工程的其他各项费用、利润和税金等,然后汇总得到单位工程的造价,汇总单位工程的造价得出单项工程的造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零星项目清单费用和规费、税金等五部分构成。清单计价的价格因素构成是将施工中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和其他项目费用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3.4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则是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规则执行的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两种计算规则的实质是有区别的,定额项目是以工序为划分项目的原则,因此定额中已经综合考虑了施工中的各种消耗;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项目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

3.5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

预算定额计价合同价调整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等三种方式。采用预算定额经常有解释和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文件调整,程序比较多。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综合单价确定后不能再变,价格风险由承包商承担。

3.6工程风险承担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下,招标文件中只有比较粗略的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一般采取总价合同中标,投标人既要承担工程量上的风险,同时也要承担价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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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223-02

一、引言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和发展,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我国于近年来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3年开始推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使用。之后又不断地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于2008年制定了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目前,已在积极推行之中。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通行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我国长期以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以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这种计价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这种计价体系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改革,推进建设市场化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建设市场的有序竞争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式是:招标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以此为依据并根据自身的技术、财务、管理能力进行投标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招标人根据具体的投标规则进行优选评标。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它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款价、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在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中,工程量清单有其特定的含义,它表示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数量明细。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五种清单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的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同时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填报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和下浮。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也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它工程项目也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统一。

(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采用统一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每一个项目的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2)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有明确的规定,使得计算规则得到统一。

(3)制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使计价方法统一。对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均有明确地规定,且执行国家、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以上规则的统一,规范了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行为。

2.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负责编制,且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此清单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的依据。

3.工程量清单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

4.开放价格,企业自主报价,引入竞争机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价格以及管理费和利润放开,由市场确定价格。报价时,由企业自主报价。可根据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费自主报价。投标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

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单位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量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统一计算和编制清单,该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据此工程量清单再编制报价单。

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时间不同。传统的计价方法是在招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拟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由投标单位编制,或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其工程量清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编制,以便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还有一种情况,为了缩短建设周期,有时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后就开始招标。因此,招标文件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初步设计中的概算工程量,这就使得工程量的计算时间前置。

3.编制依据不同。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办法是依据图纸做预算,其中人工、机械、材料台班消耗量依据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计算;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标底的编制是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再结合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而编制。企业的招标、投标报价则是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4.建设工程造价表现形式和费用组成不同。采用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办法一般是总价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做调整。

传统的定额预算计价办法的工程造价费用组成由工程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以及利润、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费用、规费和税金等。

5.项目编码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合同统一的规范,实行统一编码。采用12位数字编码表示,其中1―9位为统一编码,10―12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9位码不能改变,其中1、2位为附录顺序码,第3、4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第5、6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第7、8、9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后3位码(第10―12位)由清单编制人员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6.评标采用的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时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又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使用传统的方法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于投标方各单位都是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计算口径统一。传统的预算定额方法,由于投标单位各自计算工程量,其计算的工程量各不一样。

7.合同价调整方式的区别。传统的定额计价合同的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预算定额多有定额解释和定额规定,结算时还有政策性文件调整等。

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报价的形式体现。一旦中标则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减少了调整。

另外,针对建设方不按清单内容施工的,或者要求修改清单的,均会产生施工索赔。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结算时会增加索赔的情况。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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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2.1体现了不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念定额计价方法可以说是一种政府直接微观管理工程造价的工程计价方法。因为工程造价最基本的两个过程即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均由国家决定:工程量计算由建设工程定额确定,工程计价按建设工程定额、费用定额和有关文件确定,所有费用均不允许竞争或有限竞争。清单计价方法则是一种国家宏观管理工程造价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由《清单计价规范》确定,这反映了国家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而工程计价则由企业自主确定,此时的工程造价是企业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通过竞争形成工程价格。2.2子目划分的标准不同定额计价方法的子目划分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划分的,计价时根据施工工序、工艺计算工程量、套定额计价。每条子目反映的是一个施工工序、工艺的单价。而清单计价方法子目划分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实体”一般包括多个施工工序、工艺内容,计价时需把多个施工工序、工艺内容单价相加,反映的是完成一个综合实体的综合单价。2.3计价依据不同定额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定额和有关部门的费用定额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依据是企业定额和市场上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2.4单价和报价组成内容不同1)在单价上定额计价单价反映的是定额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清单计价单价则反映的是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是一种综合单价。2)在报价上定额计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税金,而清单计价不但包括以上内容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2.5工程量计算主体不同定额计价中招标方和投标方均需按图计算工程量,而清单计价中招标方需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计算工程量,并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成工程量清单提供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而投标方则无须计算工程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即可。2.6施工措施费纳入竞争定额计价不区别工程实体消耗和工程施工措施消耗,两者是混在一起的,而清单计价对两者进行了分离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2.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定额计价的工程量按工程的实际发生量计算,包括净用量、损耗量及采用技术措施的增加量。而清单工程量只计算净用量,不包括损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2.8工程量计算繁琐程度不同定额计价方法仅需计算定额量即可,而清单计价方法既要计算清单量,还要计算定额量。同时这种繁琐也反映在计价表格上,定额计价通常只需显示定额号即可,而清单计价不仅需要定额号还需要清单号。

3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联系

2013清单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定额”仍然是清单计价的依据,这是由于在中国清单计价是在学习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定额计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计价方法。在《企业定额》没有能够被业主普遍认同,政府《建设工程定额》仍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清单计价实质上是定额计价的翻版。而二者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点:1)两种计价方法都是建立在“定额”的平台上。不能理解为实行清单计价就不要定额了。定额不能淡化,而应加强。2)定额与两种计价方法的关系可比拟为:定额是“词典”,计价方法是“文体”,不同的人使用词典和文体,可以写出不同风格的文章。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存在的问题

4.1清单项目划分存在不足同一个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在不同的专业中反复出现,但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却不相同,给使用清单带来很大不便,建议编制通用清单项目,适用所有专业。4.2使用阶段比较单一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仅适用于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招投标过程中)。而在工程建设其他阶段仍需使用定额计价方法,如工程概算的编制仍需使用概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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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1、何谓工程量清单计价 1)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它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作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照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计算拟招标工程的工程数量的表格。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 2)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4)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工程置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工程建设各方面都应该遵守。

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之间各有不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建设工程工程量情单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报价权给了企业。

二、现代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分析

1、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以实体消耗费用为主,工程计价时,消耗量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定额执行。属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方面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补贴、土方放坡系数、临时设施费、材料二次运输费、优质优价增加费、赶工措施等非实体消耗费用。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以“宗”或“项”形式出现,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一般不允许调整。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招标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具有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后修正的效力。

2、合同价格的管理 长期以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局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合法、真实性的鉴证,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实际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甚少,缺乏有效管理,致使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程”,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拨款形式与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结算价格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暂定金额”、“暂定工程量”的子项,由工程承包单位依据项目监理的指令,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项目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证,可以调整该项的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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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及优点

1.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1.2我国加入WTO后,将有些国外大的投资商进入中国来争占我国巨大的投资市场,我们也同时利用入世的机遇到国外去投资和经营项目,入世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动作,我们过去习惯的与国际不通用方法必须做出重大调整。纵观世界各国的招标计价办法,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最具竞争性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国内利用国际货款项目的招投标也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推广采用工程量清单即实物工程量计价模式。为此,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方式,建立工程造价市场形成和有效监督管理机制。这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的一项改革性措施,也是我国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项具体举措,我国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报价也是大势所趋。

1.3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实物工程量和相应的技术措施。“固定量,活动价”的方式避免了因投标人编制预算水平差异而造成的对同一图纸理解上的差异,而引起的计算差异,有利于公平竞争。

1.4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更好的展现施工水平。定额计价模式是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对应定额子目,按规定费率取费,执行文件政策调整来确定工程造价,这种“量价合一,固定费率”的模式不足以体现施工企业的实力,只是政府宏观调控的结果,是社会平均水平的反应。而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以自身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材料采购渠道、对风险的抵抗能力、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的情况为参考进行自主报价,报价更加灵活,更加贴近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性更强。

1.5工程量清单计价更为严格、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照“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得因情况不同而变动。

1.6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招标人提供工程量并承担工程量计算错误及设计变更的风险;投标人只需要对自己所报价格负责,承担报价风险。招标人承担量的风险,投标人承担价的风险。避免定额计价模式中量价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的弊端。合理的进行风险均摊,有利于双方进行风险管理。

1.7在形式上清单计价模式清晰明了、直观,更有利于评标及审核。清单计价模式根据实物编制,每一个清单及其子目都可以理解为一个单价合同,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1.8有利于工程结算及造价的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结算方法:执行投标时综合单价,结合实际发生工程量,取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简化了施工过程中进度款的拨付和竣工后的结算工作。此外,当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可根据综合单价及变更内容提前计算变更费用,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成本控制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1.9工程量清单是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提高国内建设各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

2.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存在的问题

2.1煤炭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还处于起步阶段,《矿山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颁布后煤炭行业相应的规范或解释还未颁布,现阶段还是使用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由于《煤炭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所规定的“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的出入,特别是在实际施工中,暴露出部分问题还未有效解决,阻碍了煤炭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施行,。

2.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根本在于企业自主报价,企业自主报价就要求企业需要有自己的内部定额,通过制定内部定额来切实反应自己企业的管理水平、施工水平以及对风险的预测和承受能力。施工企业只有在报价中采用自己的内部定额,才能真正反映自己的实力,有效的参与市场竞争。但是,现阶段由于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受其规模、技术力量和人员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制约,未能制定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实际编制时,依然沿用定额计价模式来计算综合单价,最终导致清单计价只是一个表面形式,失去了清单计价的实际意义。

2.3煤炭建设行业相对于其它建筑行业,有其一些自身的特点,一是煤炭建设行业工期相对较长,地域跨度性较大,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二是煤炭建设行业受地质、水文因素影响较大,地质灾害、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多,施工情况难以预测。三是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窝工、隐蔽工程费用的计算除与发生的实体工程量有关外,还与施工人员机械配备、影响及处理时间等有关,较难准确确定单价。

2.4辅助费用的处理。辅助系统的存在于从工程开工直至投产的全过程,辅助费用处理问题是在煤炭定额计价模式下最繁琐复杂的问题。停窝工,隐蔽工程下的辅助费的补偿、涌水量变化的调整、共用辅助系统辅助费的划分等问题,这些在定额计价模式下较难处理的问题,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就更显得突出,难以处理。

2.5在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签订的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多以投标时招标时提供的项目特征做为组价依据,招标时提供的项目特征多是根据地质资料预估的,与实际施工中的地质条件难免存在差异,使后期对单价的调整幅度较大,导致签订的合同难以完全表达招投标双方的真实意图。另外,对于清单中不包含的工作内容的价格或其他需要调整的价格等问题在合同签订中难以尽数约定,成为合同签订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3.建议

3.1行业清单计价规范的完善。《矿山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相对于03规范和08规范,更加全面、完善、合理、可操作性更强,有效地弥补了03规范和08规范的不足,解决了03规范和08规范在施行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和说明。但是对于煤炭行业相应的规范文件还未出台,相关部门应根据计算规范和行业特点尽快出台相应的规范文件。

3.2企业定额的编制。施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变化与发展制定适用的企业内部定额,并根据市场行情,企业的发展,新技术的应用等不断完善内部定额,使之适应行业发展和企业管理的需要。现阶段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短期内实现企业独立编制内部定额可能不太现实,现阶段企业可以在现有煤炭07基价的基础上,针对自身情况,对07基价消耗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对可竞争费用指数进行测算,编制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临时企业定额。从长期角度来看,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已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在资料收集完备经详细测算来编制与自己单位相匹配的内部定额。企业应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能完成定额的编制和分析能力。另外,企业应加强市场信息管理,时时掌握市场供求、人工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等信息,及时对内部定额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3.3造价管理单位职能的转变。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更要突出造价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针对行业特点尽快颁布计算规范,及时宏观造价指数、市场供求、人工及材料价格等信息,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参考。

3.4信息共享。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主管部门也要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利用各种平台及时公布做到信息共享,使煤炭清单计价规范更完善和合理。

4.结语

对于煤炭行业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施行还属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在所难免的,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还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地摸索前进,总结经验,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煤炭建设行业得到进一步推广。

【参考文献】

[1]GB 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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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review installation project under the mode of valuation fixed to some of the problems met in the process, how to correctly implement the state standard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rules "(GB50500-2008), us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valuation basis" regulation, reasonable and control installation project cos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ersonal view, the author expectations, and everybody said.

Keywords: reasonable, control, engineering cos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为适应工程招投标市场深入发展、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计价行为和合同意识,建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业主控制投资、建筑业加强治理,有利于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2008年7月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批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号为GB50500-2008,以下称《规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以粤建市 [2010]15号颁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粤建市 [2011]550号关于广东省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规定凡在2011年9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广东省实施(GB50500-2008)若干意见》。因此,我市在今后较长时间内,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安装工程的工程造价,是财政投资审核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面的造价专业人员所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浅谈在财政投资审核机构审核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套用定额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看法,期望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为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二、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

强制规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次提出“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了合同类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强调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分为前期: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后期: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规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不充许竞价,在物价波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上,较为公平的提出发、承包双方共担风险的规定。强调专业性: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三、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运用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

(一)、面对新《规范》的实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主动适应新《规范》的这种变化,采取切实步骤,结合工作实际,运用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探索通过对建设项目实施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进行评估和审查的有效方式,以适应实施政府财政投资的监督、治理和控制的需要,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基础,实现评审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转换。

(二)、严格执行新《规范》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是指国有资金占工程总投资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事实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据此,凡是实行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论招标主体是什么性质,只要资金来源符合上述国有资金的界定,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前期: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后期: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都应按照新规范的要求进行严格评审。

全过程管理前期是重点,必须加强工程前期投资控制,财政评审尤其要严格慎重审定送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控制价,评审人员应严格依照新《规范》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遵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各地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对送审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

(三)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方法:

(1)对未具备审核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以审核:未按规范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或编制质量差明显漏掉某些较大的建设内容而存潜在的超投资总额的;送审勘察、设计施工图资料不全,图纸的结构形式、装饰标准、材料设备选型名称、型号、质量等深度未能满足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进行准确详细和全面的描述,影响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确定;项目未经过市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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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由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组织业内专家在08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03规范”、“08规范”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编而成。“13规范”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计价方式、计价风险开始到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规范,与“08规范”相比涉及范围更广、界定更全面、准确、操作性更强。接下来笔者拟将GB50500―2013规范与GB50500―2008规范作一比较,对GB50500―2013修订的内容作一阐述。

第一,理顺工作分类,体现专业特点,把一本变成了十本。

“08规范”是一本规范,其中包括正文和附录(A-F)而 “13规范”是一本计价规范和十本计量规范,含16章54节,共有条文330条(见表1)。首先把一本变成了十本结构更合理,条理更清楚,其次,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有些特殊专业出现频繁、工艺成熟,所以“13规范”在计量规则上有原先的6个专业附录(A-F)调整为9个专业,其中建筑与装饰合并,增加了仿古工程,把构筑物工程、爆破工程、城市轨道工程专门划分出来,专业特点更明显,实际操作更方便,体现了规范与实际施工工艺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了“13规范”在建筑市场上的重要作用。

第二,把不方便操作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强了可实施性。

新规范将措施项目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其中单价措施项目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计算综合单价,规范中列出了措施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这样使单价组成更清晰明了,有利于措施费的确定和调整,同时也方便了招投标工作,为投标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更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新规范将与国家现行法规、标准保持一致,如关于土壤和岩石的分类取消了“普氏”土壤分类,与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土分级标准》保持一致,与地质勘察报告的结论相符合,且各专业中关于土壤类别的划分规定保持统一,避免了招投标工作中产生分歧,减少了混淆;在项目设置上也进行了大的调整,如砌筑工程章节取消了砖构筑物将砖烟囱、水塔、烟道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增加了垫层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砖明沟、地沟、砖检查井并入砖砌体小节,这样调整,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上也更加明确,如,对平整场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了明确定义,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更清晰、准确,减少了争议;对于挖基槽土方、挖基坑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土方工程量中,根据各省的习惯及相关规定实施,这样处理更切合实际情况,方面了投标人报价,减少了后续工程结算的工作。

第三 , 增加了规范内容,使条文规定更全面、细致、准确。

“13规范”设置了16章,54节。330条比“08规范”分别增加了11章,37节、193条,表格增加了8种,内容上涵盖面更广,增加了许多有关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约定、调整、中期支付、结算、争议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

例如,从章节上讲,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章节,再如,在术语章节,把原规范中的工程量清单术语,细化为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还增加了风险费用、工程成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签约合同价等概念;在条文的用词上也更准确、细致,例如1.0.2本条将原规范中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避免了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3.1.1条把原规范中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改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即只要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不分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4条把原规范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改为“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因为不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还是以单价或总价表示的项目,其都应以综合单价表示,其综合单价的组成都应是除规费、税金以外的所有金额。

第四,加强了业主责任,提高业主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一直以来,在中国建筑市场上业主与施工方的关系大多是施工方求着业主,业主说了算,所以一旦出现工程量清单不完整或不准确引起的后果往往由投标人承担,而新规范中针对这种全责不对等的现象,对业主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4.1.2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在7.1.1中规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等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偏差,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另外,新清单在合同约定内容上如风险问题、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支付与结算规定等都进行了详细、全面的约定避免业主方的霸王条款,使每一个计价阶段都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提高业主方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第五,重视过程管理,体现了工程造价实质上是以工程成本为核心的一系列项目管理活动的组合。

“13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的调整都有详细的规定,给参与方在前期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计价活动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另外,在支付与结算方式的规定上改变了发包人往往以竣工图纸作为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的依据,重视过程管理,详细规定了支付与结算的程序,将历次计量结果记入结算的规定,增加了关于最终结清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过程管理的重要性,凸显了工程造价的实质意义。

总之,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我国建筑市场迅猛发展的需要,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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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attern of project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project cost control methods. From the artificial cost management, cost of materials management, mechanical cost management and other aspects of cost management, discussed i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project cost control, puts forward the new ideas.

Key words: project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cost control;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

前言

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件下,造价控制人员必须在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手段,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这一规范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同国际惯例接轨。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谈谈该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控制。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述 

1.1 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它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单价是有别于现行定额工料计价单价的另一种单价,即综合单价,它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2 工程置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工程建设各方面都应该遵守。 

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之间各有不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建设工程工程量情单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报价权给了企业。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分析 

2.1 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以实体消耗费用为主,工程计价时,消耗量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定额执行。属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方面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补贴、土方放坡系数、临时设施费、材料二次运输费、优质优价增加费、赶工措施等非实体消耗费用。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以“宗”或“项”形式出现,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一般不允许调整。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招标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具有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后修正的效力。 

2.2 合同价格的管理 

长期以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局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合法、真实性的鉴证,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实际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甚少,缺乏有效管理,致使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程”,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拨款形式与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2.3 结算价格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暂定金额”、“暂定工程量”的子项,由工程承包单位依据项目监理的指令,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项目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证,可以调整该项的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3、结束语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为适应市场需求,必须不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学习国外造价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自己锻炼成适应时代需求的造价工作者。

参考文献: 

[1]陈凤兰,郭辉,试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的工程造价控制[J],长江大学学报,2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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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它表示的是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清单计价及其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与以往的计价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竞争性、通用性和实用性。强制性主要表现在:①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②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是必须遵守的规则。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具体内容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要明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具体操作要点

2.1工程量清单应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得到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使清单的准确性有相应的保证。

2.2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应由具备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一定实际计算经验的人员来担任。

2.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应按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工程子项划分、工程计算单位等规定,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投标文件等要求进行计算。

2.4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工程量清单中包括土建、立杆、敷设电缆等多种工程项目。在计算时应将人员分成不同的计算小组,对多套不同方面的设计图纸有序地分层、分部进行计算,需要同时注明必要的主材设备价格,输入计算机进行编排分项打印,达到字迹整齐清楚、无涂改、计算正确的要求,因各分部的图纸会有大量重复部分,如果分开会影响工作的进度,因而各小组应集合在同一地点进行工作。

2.5工程量清单的发放时间应与标书、设计图纸的发放时间一致。招标单位应在设计单位出图前的几天核签晒图时间,提前准备和计算,尽量提早发放时间,发放之前应严格保密。

2.6工程量清单的审批:工程量清单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后,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核批定,经审定后,交由招标单位发给投标单位。

2.7工程量清单的答疑会议:投标单位在接到标书、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后要进行研究,提出不明的地方,在三天内召开答疑会议,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做为统一调整的依据,该会议应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参加,并在开会时请所有单位的到场人员签名记录。

2.8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排列顺序,逐项填写综合单价,并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算得综合造价,再将综合造价合计得到该单位工程的投标报价。

2.9 工程量清单的标底价格。标底价格的编制应采用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a.将定额直接费汇总.b做工料分析,调整价差.c.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d.在施工图预算造价基础上乘以上、下浮动系数得出标底价格。

2.10 工程量清单标底价格的审批。招标单位将有资质编制的标底价格报送招投标管理部门复核审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作为评标的标底价格。

2.11 在工程量清单中计算出的工程量为不完整工程量,由于图纸上的误差没有经过详细的会审,仅靠答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该明确中标价中的综合单价为不变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可以按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单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有误,可以在投标书中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

2.12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最好不包括精装修部分的工程量部分,因为材料的档次、工艺、价格的差异,实际报价会差异很大,难以掌握,从而使各投标单位的价格悬殊很大,影响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3.1要正确处理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引导与有效监管问题

(1)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法规建设,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正确引导各承发包方“减信计价,理性竞争”。

(2)要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及概预算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执业监管,为清单计价工作创造优质的专业服务环境。

(3)要建立完善以国有投资为丰要对象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备案监管机制,通过实施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结算调整价、竣工结算价等的备案工作,实施对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3.2 要加快构建实施企业定额的步伐,为在清单计价中实现科学有据的成本竞价创造条件

采用清单计价编制的企业投标报价代表的是各施工企业的个别生产成本,是各施工企业通过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所以清单计价从本质上要求以企业定额为基础,实现个别成本计价。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们的施工企业还不具备自己的企业定额,这就要求我们在清单计价开始实施的初期阶段,要科学利用现行通用定额来指导计价,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3.3 工程量清单报价大大增加了投标人的报价难度

报价低了失去了利润,报价高了失去了中标的机会,这样就要求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有很高的业务素质, 并及时了解市场行情,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快速、准确、合理地组价,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造价资料,最后形成企业自己的定额,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即政府没有统一的计价标准,价格通过市场确定。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促进了企业不断创新、使企业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和壮大,实现了优胜劣汰,从而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可以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企业利用自身的特点,使企业在投标中处于优势的位置。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O500―2008 .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篇11

根据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我国现有清单计价模式并非与国外清单计价模式完全一样,在现在实施的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方做好结算审核工作,实现建设工程计价模式分析与比较对节约成本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清单计价模式概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行业壁垒下降,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外企业及投资项目越来越多地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建设市场的形势,就必须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此背景下,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开始使用,并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算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

(二)清单计价模式基本原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理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计算规则(计价范围)提供工程数量,即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可以描述为: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

二、定额计价模式

(一)定额计价模式概述

定额计价方式是我国使用了几十年的一种计价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十文件价格,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标底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标底价和投标报价〔2-.。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

(二)定额计价模式基本原理

定额计价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以及概算、预算定额,来对建筑产品价格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国家以单位合格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确定以后,就可以套用相应定额及单位估计表,其工程量乘以各项工程单价,计算出直接费,然后按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就是量与价相结合,将竞争报价中最活跃的价格因素固定化。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比较分析

(一)计价原理不同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是由市场形成建筑产品价格,而定额计价原理是一种。量价合一。国家控制建筑产品价格的计价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国家做为商品价格的主导者是不适应与生产力发展规律要求的。只有充分发挥各企业的个体因素,提高自身生产力水平,通过竞争使企业获得生存,使产品价格形成,这样才能使建筑业科学的、稳步的向前发展。由此,可以得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原理相比定额计价原理更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二)费用组成划分不同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大部分组成,而定额计价模式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大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措施费。间接费包括规费和企业管理费。

(三)计价程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在计价程序上也有所不同。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采用的是工料单价法,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项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利润及风险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出的。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结语: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方向发展己成大势所趋,过去的定额计价模式由于不能体现出各企业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所以,定额计价模式被清单计价模式所取代,将成为必然。如今,我国已基本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计价。在此情况下,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将采用低价竞冷,在中标完成施工后,往往利用结算文件使其利益最大化,从而超支情况时发生,作为建设方做好结算审核是一种有效的造价控制。

参考文献:

[1]韦秋杰,攀伟清.节水型建筑建设的讨论与研究[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

[2]黄晓兰,韦秋杰.综合评价法在设计方案优选中的应用[J].内江科技,2013,9(9)

[3]陈果,韦秋杰,黄晓兰.清单计价模式下提高甲方造价工作的探讨[J].山西建筑,2010,1(4)

[4]王振强.英国工程造价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2

篇12

我国加入WTO后建设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工程造价按照预算定额计算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GBS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这一规范的出台,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已同国际惯例接轨。本文通过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谈谈该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基本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它体现了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相应工程数量,全面反映了投标报价要求,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也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32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采用的单价是有别于现行定额工料计价单价的另一种单价,即综合单价,它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二)工程置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工程建设各方面都应该遵守。

主要体现在,一是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国家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统一。并且要用规定的标准格式来表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如模板、脚手架、临时设施、施工排水等详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因为这些项目在各个企业之间各有不同,是企业竞争项目,是留给企业竞争的空间;《建设工程工程量情单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投标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以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报价权给了企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必须要有统一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其组成包括下列几个方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等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下情况的有关资料;省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消耗量标准、说明、工程项目划分及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以实体消耗费用为主,工程计价时,消耗量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定额执行。属于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方面的脚手架、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补贴、土方放坡系数、临时设施费、材料二次运输费、优质优价增加费、赶工措施等非实体消耗费用。在工程招标文件中,以“宗”或“项”形式出现,由投标单位自报费用,除合同约定以外,一般不允许调整。 转贴于

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地列明定额的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量和工程计量单位。需换算、参照的子项,应在定额编号后注明“换”、“参”字,并在工程项目内容中说明。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而采取“暂定金额”和“暂定工程量”者,应当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工程量清单发出后。若发现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应通过招标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予以更正。招标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具有对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后修正的效力。

(二)合同价格的管理

长期以来。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局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对其合法、真实性的鉴证,而对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合理性、实际履行中的监督检查甚少,缺乏有效管理,致使施工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严重干扰着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近期出台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暂行规定》中指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负责按规定范围的工程合同价的认证或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证工程”,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中标是施工单位对造价与施工条件选择的一个阶段,要使造价及施工条件落实,合同签证至关重要。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的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否附加不合理的条款,拨款形式与时间是否合理等等。以保证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维护合同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三)结算价格的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采取“暂定金额”、“暂定工程量”的子项,由工程承包单位依据项目监理的指令,计算并提出书面意见,经造价工程师或项目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证,可以调整该项的工程价格。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三、结 语

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为适应市场需求,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学习国外造价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和技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自己锻炼成适应时代需求的造价工作者。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条件下,造价控制人员必须在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手段,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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