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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分包施工已经普遍存在并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国家建设和民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工程分包施工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程分包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更为详尽的规定,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引起分包各方的法律纠纷,而且这种纠纷也常常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解决起来当对困难,结果就会造成工程分包结算无法正常进行。
本文将从工程分包的不同角度,通过审计独立客观的审查活动,真实评价工程分包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以及分包结算控制效果是否合理展开论述。
1.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目的
开展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审查工程分包管理的各个环节,查找其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帮助工程分包单位总结经验,提高工程分包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通过审计,从经济监督的角度,真实而客观地反映工程分包结算管理执行情况。
2.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内容与关注重点
工程分包施工内容丰富,这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二条规定中可以了解。但工程分包形式只有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两种,审计工作可以从这两种分包形式展开。审计内容不能只局限于分包结算审查,同时需要审查工程分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准入许可;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分包机构设置;分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文件;材料、设备管理;现场变更签证;分包施工资料;财务挂账及付款情况等。这些与工程结算息息相关的不同方面,构成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内容,当然,具体实施审计过程中,受人力、物力、时间等的限制,审计工作需要突出关注重点。
2.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是否合规合法,取决于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许多违规工程分包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发包方不严格执行规定造成的。
审计对工程分包招投(议)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查,需要不断拓宽视角,深入细化审查内容:招标是否经过授权,投标单位是否办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人条件、评标方法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过程是否合规,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招标;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合同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工期目标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是否清晰、明确;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存在签订补充合同规避招标的情况;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违约后有无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2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一般不存在,它主要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对于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发包方、分包方对于这种管理如果不到位,容易出现工程设备、材料丢失或过度浪费,往往直接抵消分包施工费用,造成工程分包方财务亏损,发方包管理被动。
审计工作需要审查发包方与分包方设备、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领用、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料单是否齐全;分包方自购料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指导价中未包含的自购料是否及时报上级部门进行批价并按程序组织采购;工程分包结算中发方包是否按分包方实际领用设备、材料抵扣其分包施工费;发方包设备租赁是否执行相关规定等。
需要特别注意审查发包方的概预算管理部、物资供应站、财务科、现场施工项目部等各方所持领用设备、材料清单是否完整一致,避免出现分包结算费用未扣、少扣或者多扣设备、材料费的情况。
2.3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分包的实际情况,发包方应该就工程分包制订专门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制度,严格工程分包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这里所指不是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而是指总承包方作为发包方,它对分包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实际上,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均缺少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管理与控制措施,总承包方常把建设方、监理方的管理与控制,等同于它对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这种做法欠妥。工程分包在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既有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分包方层面的,又有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二者相辅相承,不能混淆。对于工程分包结算审计,要侧重关注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和管理。
审计审查主要方面有:是否成立专门机构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施工单位、材料机具进场、关键工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出现不合格项等质量问题是否按要求返修;是否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应急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分包方进度控制情况,出现进度拖延情况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有无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等。
2.4分包结算管理
分包结算作为审计核心内容,其审查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效果。工程分包结算审计也与一般的工程造价审计,存在不同。一般工程造价审计,关注的是整个工程的造价;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关注的重点则是整个工程的分包结算,以及与它相关的其它方面。审计过程中,区别二者的不同,随时调整审查内容。
审计在工程分包结算审查过程中需要侧重的方面有: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分包结算是否执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分包结算中工程量计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价格及取费等是否合理;分包方上报的资料是否及时、完整、准确,重大变更是否按程序进行,相关记录是否齐全;分包工程结算金额是否超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并分析超出原因等。
2.5财务挂帐与付款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分包进度,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起劳资或者法律纠纷。在审计过程中,对财务挂帐与付款情况的审查自然相当严格。需要审核对外分包工程款项是否按工程项目列帐,挂帐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支付进度款是否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支付结算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手续是否完备,甲供料是否按规定在结算时全部扣回,有无存在超付款情况;质量保证金是否按规定预留,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等。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增加。为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工程造价,教育部文件要求高校审计部门加强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未经过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财务部门不予支付工程尾款。因此,许多高校在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明确写明“该工程的结算价款以学校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财务部门以此为依据支付工程款。”这就意味着,学校审计部门乃至其委托的具有造价资质中介机构参与到了由学校基建处为管理主体的建设工程相关管理中,那么,基建处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充当什么角色,具有什么职责?配合审计工作把控的重点是什么?
一、基建处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缺位或不到位,导致结算审计工作战线漫长,效率低下、质量不高
通常,基建处是高校负责校舍扩建、基础设施改造的主责部门。目前,大多高校基建处采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即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从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到造价控制进行综合管理。而结算审核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负责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但许多基建处管理人员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结算审计是审计部门的工作,不是基建处负责的内容。认识决定行动,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必然使得基建人员管理不到位或缺位,导致总包单位递交的结算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现问题。
(一)结算书内容不全面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总包单位牵头,分包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工程结算,最终由总包单位编制一套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结算书应该包含建设项目所有的建设内容。如果总包单位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或没有相应的授权,总包单位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只完成自己承包范围的工程结算。对于有专业分包部分的结算不予理睬,或者是总包一份结算书,分包一份结算书,总包没能及时将分包结算整合进项目的总体造价中。这样一份工程结算书递交到审计部门,待审计初审不过关再退回,再要求总包单位改进或者重新编制,如果依旧没有基建管理负责人统筹,确定结算范围和内容,单凭总包一方的力量,很难把结算编制工作做好。
(二)工程变更等资料不够真实、全面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是编制、审定工程结算的重要支撑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有严格的变更审批程序。工程变更文件应该有标准的格式文本。实际工作中,基建管理人员忙于协调项目进度等事情,对工程变更停留于讨论或在施工现场决定后,立刻执行,没有及时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结算时才发现有的变更单,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建设单位没有签署。为什么建设单位没签署,要几方人员共同回忆确定。如果主要负责人或经办人发生变动,变更事件无从回忆,容易演变成扯皮事件。另外,基建管理人员不重视变更资料的保存和保管,出现丢失。结算时,审计人员只能审核施工单位手中的变更材料。在这种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施工单位手里的情况下,算的只有是良心账啦。
(三)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针对竣工图编制格式和精细度,专门有一套建设标准。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受利益最大化的意识驱动往往对施工图只稍加修改,或者仅编制增加工程量部分的图纸,对减少工程量部分不予标注。如果监理单位未能将图纸与现场实际核对,草草签字,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不认真审核,只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就会造成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被审计审核后再返工的现象。
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以积极的姿态协调参建单位,配合审计部门高质量完成结算审计
高校的建设工程由基建处负责项目管理,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这种管理模式从本质上讲是加强投资控制,保证建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是防范高校基建领域发生腐败和的内控手段。从实践看,结算审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造价控制中的结算审核,没有很大区别。但其效力远比结算审核大,因为它上升到了审计的高度。所以,基建部门要把控好以下工作重点,以积极的姿态全力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结算审计。
(一)明确职责,规范竣工结算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基建处应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开展竣工结算编制工作。为保证竣工结算全面、真实、准确,避免随意性,基建处应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其职责。最好是项目负责人担当,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全面了解项目情况,二是具备协调各方关系、推进结算编制工作的能力。除明确专人负责外,基建处还要规范工作流程,具体包括:纳入结算的工程范围、具体要求、工作计划、负责人等。工作计划非常重要,结算编制工作计划中要特别明确总的完成时间以及重要节点工作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以便随时检查落实情况。以计划为抓手推进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做好结算初步审核
按照结算工作流程,通常由总包单位依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各分包结算书编制出工程结算报告。这份初始的结算报告不能由基建处管理人员转手递交给审计部门,而是要由基建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工作主要是两项,其一是初步审核结算包含的内容是否全面,其二是初步审核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果基建处中有专职的造价管理人员,这个人不管是否在这个项目小组中,一定要参加。造价人员可以从计价组成的角度,初步核查是否存在漏项或计价严重失实。通过初审且总包单位已经作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后,基建处负责人审定,形成正式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由基建处报送审计部门。
(三)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工作
目前,许多高校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此项工作。社会专业机构技术力量强,业务数量多,大都希望在比较短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这种思路对学校来说也是好事情,但给基建处的配合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基建处要派专人、以积极的姿态全力配合,及时按照审计要求完善、补充各项结算资料。最好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处理审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的争议问题,对每一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未能及时拍板的,约定一定的时间内答复和确定。配合审计的同时,基建管理人员的协调能力也会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建设项目开工前签订的合同、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暂估价材料设备认价、工程量确认等文件是编制和审计工程结算的重要支撑材料和依据。上述过程文件签订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直接影响结算审计工作的难度和质量。所以,基建处要采取如下措施,做好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各项管理工作。
(1)规范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要把握好两方面:一是严格规范工程变更流程,尤其是涉及资金增加的变更,更要履行一定的工作程序。如要经过专家和相关参加单位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施工单位编制预算或估算价、相关材料齐全后,经过基建处或学校领导层决策,才能签订工程变更。二是每一份变更单,都要有相对应的一份预算,基建处留存一套完整的变更单及预算资料。所有的变更单要按照专业分类编号整理,专人保管或者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has the stipulation, the practicability and competitive characteristics, how to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standard "correctly reac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 This paper first summarizes the meaning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valuation,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with the settlement book bidding document check,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engineering change unit price adjustment and engineering visa and other project fee are the key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treatment methods and realize the settlement audit, to ensure that the accuracy of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quality.
Key words; Quantities; List valuation; Audit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计价方式。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及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二、审查工程结算符合招投标文件准确性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对投标活动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影响,工程一旦中标,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对其主要内容逐项仔细核对、研究,重点审查结算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相一致,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清单报价规定。例如公司开发的淮南阳光城项目EFG#楼地下室工程,在该项目工程结算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土方的分部分项清单量是31341m3,中标单位投标书中的数量是35348m3,综合单价为13.56元/m3,合价是479318元,施工单位报审的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量为35348m3,结算价为479318元,审计中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原则,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增减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数量,投标人如工程量计算有误,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澄清,投标文件中少报或漏报的工程量费用视为已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竣工结算不予调整,仅这一项核减了54334元。因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工程竣工结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审查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核,对于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降低工程造价,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公平合理的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以后的开发项目积累和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及提供较准确的经验数据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鉴别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施工承包合同的审计是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审计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施工承包合同普遍采用国家工商部和建设部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有三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除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外,协议书仅是确定项目价款、工期等主要内容,专用条款则是对通用条款中未注明事项、而又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内容所做的补充约定。审计时发现有的施工承包合同虽然采用了示范文本合同,但在协议书中工程造价与中标价不相一致,在专用条款中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甚至提出与招标文件内容相互矛盾的款项,这些都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内容。
如单位开发的办公楼工程的审计过程中,合同及双方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但是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人工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强制性调整而调整,与招标文件中的人工单价由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相关因素,企业自主投标人在报价后竣工结算时均不做调整相违背,工程定额中定额用工计35500个工日,人工单价中标价为39元/工日,由于国家政策性定额工日基价调整为57元/工日,人工费调整了63.9万元不应计取,由此可以看出对合同审计的重要性。
由于建筑工程一般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工期都较长,在签订合同的稍有不慎,都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鉴于此,在拟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应交付给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审查,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减少诉累,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审查工程变更价格的计算正确、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设计施工内容变更涉及到的单价调整情况有两种:一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的技术水平、问题考虑的全面性、责任心等各种因素,造成清单编制较粗糙,是清单内容和图纸内容不一致引起单价调整,对因工程量清单编制上的错误引起单价调整。处理方法是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避免编制上的错误引起单价调整,或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不提疑义的,则认为投标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即便工程量清单中有漏算或少算的内容,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对于由于招标方实际施工中,对原设计图纸的内容进行变更,造成结算单价同投标综合单价不符引起的调整,处理办法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审计时应注意设计变更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及管理费和利润计取标准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单价标准确定,规费按定额标准确定。
工程签证的虚实一直是审计中遇到的最难以把握的问题,一般从事工程结算审计的审计人员不到施工现场,工程签证的虚实审计人员都不是很详细明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行事前、事中审计,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对工程签证进行随时确认,确保工程签证的真实、及时、准确性。如不具备条件,在审计时,一是对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的审查,主要审查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经原设计人员确认变更,有没有自主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如扩大规模是否经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是对监理变更签证资料的审查,重点审查签证手续是否与实际一致,有无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签证的工程量有无图纸尺寸,计算公式、隐蔽工程有无记录,所有工程量是否经过三方现场实际测量确认。三是如对工程签证或隐蔽工程记录有疑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做局部破坏性检测,通过局部破坏性计量、取样检测,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例如小区道路1850m2的砼路面,厚度签证为25cm,经多点取样测量实际厚度为19cm,就这一项核减了2.5万元。因此,在工程施工中会有一些设计变更、监理签证、价格协议,因工程变更签证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长,所引起的增减价款已成为工程造价的动态可变的主要部分,往往也是承包商“低进高出、先亏后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有效的控制好工程造价,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规范和提高。今后要提搞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建设工程“工程签证”审核工作,合理的控制开发商的成本。
五、审查其他项目费用计取的合理性
一是暂列金额,所谓暂列金额是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将可能出现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如特种材料设备采购或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发生的费用,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价格列入投标报价。实际中暂列金额的内容和项目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如不发生审计时从工程结算总价中剔除这笔费用,如发生按实际发生费用办理结算,审点是特种材料设备采购是否进行供货商招投标或市场询价,是否符合同期信息价及市场行情。
二是暂估价,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对于材料暂估价审计,首先应明确列为材料暂估价的材料是甲方提供的材料还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若是甲供材料,则该部分材料的费用属于招标人费用,结算审计重点是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材料采购保管所发生的费用。若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对此部分材料提供的是暂定价,投标人按给定的单价计入了综合单价结算时材料单价由招标人确定标准后双方协商确认单单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价格差额部分作调整材料差价处理。实际中材料暂估单价处理的材料常常发生在装饰工程中的面层饰材、安装工程中的个别灯具、绿化工程中的盆景等。专业工程暂估价属于招标人费用,结算审计时注意其费用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三是计日工费用,计日工费用是指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作,按投标人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的费用。由于零星项目一般没有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不全,这样的话有些施工单位开始虚报、瞒报现象严重,审计重点是工程量的确定,以工程结算书中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进行丈量、盘点、核对,去伪存真,严格把关,确保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计量的准确性。
四是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工程机械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审计时应注意三点:一是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二是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如甲方分包的工程造价或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总额;三是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 、结 语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工作中,对竣工结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并分析,并通过对在工程实际中所产生的一些能解决此类问题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以上是本人结合实际工作中分析了当前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中重点存在的问题及所采取的相应处理方法,希望有助于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及时纠正竣工结算中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切实为企业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为工程结算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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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时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为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竣工图、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相关的各类资料进行审计。
(一)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现状及相关动态是关键
结算审计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认真细致的进行核对,确保工程结算审计的质量。审计人员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项目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存在有的工程项目洽谈协商好了没有进行施工,有的已经拿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存在变更的基础上又进行变更等现象,如发现相关问题要做进一步的核实。
(二)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怎样进行审计工程量是关键,工程量审核的准确与否直接涉及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因此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
在实施审核时,应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依据,还要特别熟悉相关的各类图纸等,要全面了解工程变更部位与签证,对什么地方出现变更、什么地方没有出现变更,变更的范围有多大,在审核工程量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应审查有无存在多计或重复计算的情况,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多报工程量、价款等现象,是否严格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等都是审核的重点与难点。从实际工作来看工程量的计算是很复杂、很繁琐的工作。因此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要重点审计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项目,这些都是审核的重点、难点,在此要细心的核实每一项工程明细内容。如混凝土结构、梁、板、柱、楼板;钢结构的制作与安装;高级装饰项目等都是重点内容,这部分审核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高低。
2.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这些项目是较难审的,原因是对有些项目和问题界限很难确定,有些施工单位想办法钻漏洞,在结算方面故意混淆概念,找漏调进行多报工程量来进行提高工程价款,如:建筑工程中的内外墙体面积应以实砌体积计算,要扣除梁、柱、门、窗体积,在实际工作计算时施工单位往往不扣或少扣梁、柱的体积,有些就不进行扣除相关项目等情况,要严格、细心的按要求进行审核。
3.要防止仪表、卫生器具、管道的阀门等附属项目已计入定额,施工单位又计入安装工程量,进行重复计算,在审核过程中要细心的进行核实看其是否进行重复计算、重复报送。
4.要防止钢筋混凝土基础T型交接处重复计算,以及各类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重复计算等现象,这是施工单位编制结算资料惯用的手段,形成该减的不减,不该增加的增加。
(三)材料的审核
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的情况,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进行明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要直接审查施工企业购进的相关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严格按定额标准进行审核。对施工期限较长的,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计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进行结算,有没有存在多报材料价格现象。在材料用量审核时,要审核材料的耗用量及价差;审核土建工程三大主材;钢结构的钢材耗用量及装饰工程、水、电、暖等材料耗用量。审核材料耗用量也是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环节。
(四)定额套用的审核
1.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法、合规、合理。在选择时是否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别,套用定额要按有关法规进行选用。
2.审计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存在错套、乱套、高套、漏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间接(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定额的,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间接(换算)套用定额的,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等。定额套用审核要注意由于存在定额缺项或定额使用条件不符而发生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的问题。要审核结算中所列工程项目、规格、计算单位是否与所套用的定额相符,是否有错套现象。应重点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这是出问题的重点部位,保证工程结算审核的准确性。
3.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定额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应用定额乱套现象的存在。
(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