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前景范文

时间:2023-07-13 09: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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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前景

篇1

我国作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能源利用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1/4,要完成节能降耗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十分艰巨。在分析我国节能减排的差距时,有专家认为:一方面,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是依靠行政命令来加以推进,不能适应市场需要,难以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企业从自身的短期经济利益考虑,对节能不够重视,缺乏足够的动力。因此,作为市场化节能新模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于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

一、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1.合同能源管理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是节能服务公司开展节能项目的一种商业手段。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的综合服务,同时提供服务所需资金,并从设备运行节省下来的费用中回收投资,获得利润。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节能效果好

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是节能服务公司要在节能项目中创造经济效益才能发展,如上海市首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240万,由上海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过调研、测试、可行性方案论证、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后,取得节电61%,9个月就回收50%投资的好效益。

(2)企业零投资与零风险

支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需要的资金来自于企业通过节能改造降低能耗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企业不用支出任何费用(特定项目除外),便可以得到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和先进的节能设备及系统。这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可以大大降低企业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企业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回收期不宜太长

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大多不具备庞大的资金实力,从已实施的项目来看回收期平均为2年左右。只有采用快进快出的模式,才能为后期项目提供足够的启动资金和后续资金。

2.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

(2)节能量保证型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实施节能项目,保证节能量,从节能收益中获得合理的收益;如果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赔付全部未达到的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型

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源系统,其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收益来自能源费用的减少。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却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企业对节能降耗的渴求,使中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在市场空间巨大,并成为国内外生产制造企业全力争夺的焦点。

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在中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介绍,合同能源管理在“十一五”期间的目标是节能投资500亿元,年产值320亿元。但是,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三、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前景光明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年6月3日和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两次下发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有关通知,从财政补贴上推进EPC项目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出台,带动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纷纷成立节能服务公司,大举进军节能服务市场,这其中甚至包括南方电网、神华集团这样的“巨无霸”企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副主任谌树忠分析,财政扶持政策的频频出台将推动更多用能企业从“要我节能”变为“我要节能”。现在由政府牵头大规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让各方都尝到市场化节能服务的甜头,节能减排的春天真的到了。

目前,我国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理念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在社会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共识。但是,随着政府政策的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前景将变得格外诱人。

参考文献:

[1]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M].2006

[2] 成志刚,李卫,曹成.浅谈“合同能源管理”在火力发电厂中的应用前景[J].新疆电力技术.2007.94(3):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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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P3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2-0056-1

该系统实现可大致分为界面设计、数据库编程开发、网络通信编程开发等三个主要部分。其中,客户端和服务器端的界面设计在风格上保持了一致性,均采用了VS2005的标准控件,主菜单根据数据查询、参数设置、显示方式等功能实现划分。客户端程序将串口发送的数据进行处理后,在存储到本地数据库的同时使用TCP/IP协议向服务器端实时地传输数据,服务器端接收到数据后存入其数据库,两端均能执行数据查询操作。

通过本信息系统实现了环境污染物的远程监测和管理,为检测部门的监控和产品厂商的产品维护提供了便利。

一、综述

为了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仅需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加以治理,同时还需要对这些参数进行连续在线测量。实际上,监测设备数量众多,配置分散,宜采用多个直接数字控制并通过通信控制器进行互联组成多域网。这样既满足了监测部门的远程监控,也便于生产厂家的远程维护。经过研究发现,采用互联网是目前比较方便并且经济的解决方案。

本系统运行于WinXP环境,采用Visual 2005平台,选择C#语言作为开发工具,使用SQL Server 2005数据库,实现了以下三个模块的程序:1.远程通讯类的编写。它必须允许客户端和服务器端访问使用,以实现基于Internet的数据传送和信息共享。2.客户端程序。用于接收服务器端报送的数据报文并将数据存入网络数据库,可以对数据信息进行各种统计和查询,并对服务器端进行参数设置。3.服务器端程序。用于对现场端的监测信息进行数据处理、存储,并将其报送至服务器端,以及接收用户端的控制信息并做出相应动作和反应。

二、功能分析

(一)服务器端功能分析

服务器端需要对烟尘参数进行数据检测、处理和存储,把处理后的监测结果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和通信协议发送给客户端,并能够实时地响应客户端发出的指令。要完成该功能并能实现传输的安全可靠性,首先要考虑网络通讯方式的选择,如TCP和UDP、C/S和B/S的选择,在比较后,本系统选择了TCP/IP协议和C/S架构;其次要有自己的通讯协议,方便双方安全通讯和数据的正确;最后,在客户端发出指令(包括监测指令和其他指令),服务器端要实时无条件地响应客户端的指令,快速地将数据传输到客户端,并准确地完成客户端发出的指令。

接收客户端的控制信息并做出相应动作和反应。这个功能的实现,也是基于远程控制技术,相当于服务器端的后台程序,后台中有客户端发送的指令具体实现方法和程序,这些程序在服务器端应用一个类,很好地封装起来。需要完成的动作和反应,主要包括客户端对检测仪器的选择、参数设置以及光路控制等。

(二)客户端功能分析

客户端需要接收服务器端报送的数据报文并将数据存入数据库,并能对数据信息进行查询;对于数据的存储、查询和显示方式,类似于客户端一样,需要借用数据库处理模块和显示模块。

不同的部分在于远程控制模块,它主要是包含了客户端内所有能实现的控制功能,通过发送指令,来让服务器端执行相应指令的程序来完成参数设置和检测仪器的选择等功能。实现方法是在客户端的一个类中将包含服务器端所有能执行的指令,然后经过控件的操作,通过远程通信将控制指令传输给服务器端,来执行命令,从而实现远程控制功能。

三、设计开发

(一)界面设计

主界面设计采用父窗体方式,使用MenuStrip 控件来做菜单栏,按照文件、用户信息、实时监控、历史数据、污染物校正参数、系统参数等主题进行分组,将功能公开给用户。

文件的下拉菜单中包含了数据删除、数据备份、数据恢复以及退出;用户信息下拉菜单中包含了对用户信息的设置;实时监控的下拉菜单中包含了选择监测点(该项中包括全部、01、02、03、04几个选项)、选择多个监测点、多图形查看以及监测方式(该项主要包括采样间隔、数据、曲线和堆积图);历史数据的下拉菜单中主要包括按时间查询、显示、关闭显示、按窗口全部打开、历史数据导出;污染物校正参数的下拉菜单包含了设置;在系统参数的下拉菜单中包括参数设置、光路控制、基本参数设置、串口参数设置、选项、历史记录导出、口令无效。

(二)服务器端设计

在收到监测仪器的数据后,调用数据处理模块转化成直观的数值形式,通过TCP/IP通讯协议将数据发送给服务器端,实现远程数据传输。在数据传输中,首先要创建套接字Socket,所创建的套接字与本地的IPEndPoint绑定,设置套接字的模式为侦听模式,在套接字上接受接入的连接并在套接字上接受介入连接。

客户端程序除了远程通信模块外,软件定义了其他相关模块类和对象,主要有:Communication类,负责与单片机的数据通讯;Viewexport类,负责图形曲线和图表的显示及图表的Excel方式导出;Alarm类,负责报警功能;DataProcess类,负责数据的处理;TableLog类,负责日志记录及数据库操作。

程序采用事件驱动工作方式,各功能模块互相协作,自动触发相应的消息事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Alarm类和TableLog类与后台数据库MS SQL Server2005使用技术相结合,实现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和复杂的查询任务。

(三)客户端设计

客户端登陆并选择好服务器IP地址后,服务器实时将处理好的数据传给客户端。一般情况下发送过来的数据是字节形式的,通过和客户端相同的字节转化,将数据转换并存入本地数据库,同时将数据显示在监视界面中DataGridView控件中的表格中。在以后需要访问的时候直接查询本地数据库。此时的访问主要通过DataRead方法从数据库中读出。

由于客户端不需要进行数据的处理,只是显示监测仪器传送的数据并存储到数据库,所以相对来说数据量会比服务器端缩减很多,处理速度也会增加,能够满足多个服务器同时监测的条件。

四、总结

借助于环境污染物因子远程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将工厂监测部门的监控和政府监督部门的管理有效连接起来,方便了远程监测和产品厂商的产品维护,实现对环境污染物因子排放情况的随时掌握,实现现场运行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快速集中,获得现场监控数据,为远程监测故障诊断技术提供了物质基础。

【参考文献】

[1]余成波,陶红艳,万文略.设备远程监控技术的研究[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02(8).

[2]王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浅议[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5(10).

篇3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分析

1.合同能源管理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MCo)与自愿进行节能的企业签订合同,然后对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分享节能收益,到期后,节能设备归客户企业所有。EMC这种模式最新颖的特点是:被改造的企业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也不需要担心技术和资金问题,节能方案、节能设备和项目资金全都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并且双方都能获得节能收益,是一种双赢模式[1]。具体流程如表1

2.国内外发展情况

2.1 国外发展状况。20世纪70年代, EMC这种新型节能模式起源于美国,伴随着当时的“世界能源危机”迅速在其他国家发展起来,比如加拿大、日本。

20世纪90年代,美国EMC得到快速发展,能源管理整个产业以每年百分之二十几的速度递增,这主要得益于当时联邦政府的扶持和推动。首先,当时联邦政府和各个州政府制定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EMC的指导性文件,并通过了关于所有联邦政府办公楼建筑至2005年达到30%的目标议案;其次,DOE通过先进的技术和网络服务,促进各个州政府、联邦政府和国家实验室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吸取经验教训,从而促进了EMC在美国的发展[2]。

加拿大在合同能源管理运用方面也非常成熟,这主要是由于银行和政府在资金方面的支持。联邦政府、各个地区政府和六家大型银行都大力支持开展EMC项目。政府要求市政楼宇率先接受节能改造,而银行方面则主动对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同时给予资金支持。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初步测算,加拿大在节能方面的潜在市场需求达到约200 亿加元,约合180亿美元。

日本政府方面想来对“节能减排”非常重视。自1997年以来,EMC模式得到广泛发展和运用。根据新能源和工业技术开发机构测算,目前日本年均节能服务项目大约存在13亿美元的市场容量。日本政府结合自己国家的国情主要采从事业资金、金融支持、税制改革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

2.2 国内发展状况。我国在20世界90年代末开始引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随后产生了一些节能服务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各个领域,服务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照明节能、变频器改造升级、废热回收利用。近几年,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逐渐从设备设备节能方向向全方位节能管理方向发展,服务范围扩展到热电系统、空调系统、蓄能系统等工程。通过能源方案的设计,可以降低用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充分利用可再利用的能源,真正达到节能减排。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今天在北京的2012年节能服务公司百强榜及研究报告显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百强企业数量占全部节能服务公司数量的2.86%,年度节能量占该行业节能总量的17.51%。这凸显了节能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集中度逐步提升的发展趋势。据悉,从2010年到2012年的3年间,我国节能服务公司数量从502家猛增到3500家,节能服务项目投资额从195.32亿元增加到412.13亿元。

EMC节能服务模式引入我过已经多年了,经过了政府、企业家和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和探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的来说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加速发展的趋势还没有形成,在推进EMC模式过程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种主要障碍:

1.融资困难。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通过券商、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为EMC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首先,我国EMC刚刚起步,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都是规模较小的公司,现金流不足,无法保证其能按规定时间偿还贷款。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从前期投入到产出周期较长,大型项目大概需要几年时间才有回报,后续的资金投入面临很大压力,由于缺乏资金,后期大量的项目无法开工。很难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制约了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其次,银行等相关机构缺少对这种新机制的了解,这也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难度。

2.节能公司缺乏专业性。我国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缺乏专业性,营运能力不强。现阶段,EMC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在正在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监测能力,财务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方面的不足,降低了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3]。

3.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前景

3.1节能减排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30 年以来,我国缔造了一个经济发展的“神话”。但是,在经济飞速速发展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大量资源。从表2可以看出,在这期间,我国能源每年耗费量迅速增长。这无论从经济还是环保方面,都是我们所无法承受的,不符合我们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实施节能减排已迫在眉睫。

3.2政策激励

1.“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出炉。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存在广阔发展前景。《规划》中还提出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保持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该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包括装备产业化与重大节能技术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等[4]。

2.税收优惠。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节能服务产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意见》将EMC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的投资和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相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免征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对节能服务公司转到让给客户企业的相关资产,免征增值税[5]。

因此,从国家出台的政策上看,对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减排的态度,国家是明确的,积极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减轻节能服务公司的负担。

3.3 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前景。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国际先进水平10个百分点。从单位产品耗能看,有部分行业的主要产品平均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近40%,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在节能市场方面有极大的需求空间。

1.建筑业。我国现价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楼宇能耗最严重。据相关机构调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为20-60kwh,是城镇普通住宅的两倍;大型公共楼宇的平均耗能为70-300kwh,是城镇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楼宇能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减少用户单位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支持,从而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6]。

2.工业。据统计,我国工业能源耗费量占全国总量的71%,发达国家工业能源耗费只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工业方面节能改造方面,我们存在大量市场空间。有研究表明,我国在2000-2020年期间,如果通过节能改造等节能措施,可实现的节能潜力达3.1亿-3.9亿吨标准煤,建材工业节能潜力为13%-22%,有色金属节能潜力为4%-10%,石化工业节能潜力为10%-24%[7]。

4.结论及建议

4.1结论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我们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国的丰富经验。

2.工业和建筑也领域,进行节能改造的潜力相当大。

3.随着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采取EMC模式的节能服务企业将会从中受益,这些企业不仅有充足的现金流,而且还可以带动节能设备的需求。

4.虽然EMC模式在我国前途一片光明,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虽然市场上有大量节能服务公司,但大多承接的项目规模较小,而且技术水平难以跟上世界先进水平,在对信用、技术要求极高的EMC模式下,必然会淘汰大批的竞争者。最终,那些在管理、资金、风险控制和技术方面都具有实力的企业才可能发展起来。

4.2 建议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大奖励力度,对项目达到和超过预期目标的企业,明确用户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可分享奖励,从而促进节能公司和用户企业的合作,加强双方的积极性;这对我国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小,起步晚的特点,政府应在节能公司发展初期给予保护。

2.扩宽融资渠道。虽然我们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做了多方面的努力,如放开银行信贷规模,但是仍无法满足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需求。不要把融资目光仅限于银行贷款,我们可以设立专业化的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融资。

3.建立行业规范。为提升整个节能环保行业的专业化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公众形象,避免没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扰乱市场秩序,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审查节能服务公司资质。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 王婷,胡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评估[J].电力需求侧管理, 2007(5):24-26.

[2] 李岩 沙瑞丽.美国的ESPC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J].环境保护.2012:80-81

[3] 常燕.节能投资新机制[J].能源技术经济.2011(23):40-44

[4] 《“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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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裕(1983-),男,湖南邵阳人,贵州电网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工程师。(贵州 贵阳 550002)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9-0152-02

“十二五”期间,电源性缺点的紧张局面日益严重,并且国家对“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提出更高要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为电力用户提供节能服务,是缓解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与常规能源越来越短缺之间矛盾的有效办法之一,也是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和满足国家技术节能与结构节能要求的战略措施。合同能源管理给电网公司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从而提供节能服务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电网公司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减排工作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它的出台是节能服务行业的福音,为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空间。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纳入《“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被列为五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并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协会协调、用户参与、金融支持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大格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已经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机制。

一、合同能源管理应用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概念、经营方式和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在国内简称EMCO-Energy Management Corporation)。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带动和促进了这些国家的能效投资和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经营方式就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节能管理机制,对于推进整个社会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有以下3种基本类型。

(1)节能效益分享型。ESCo/EMCo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节能效益保证型。客户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ESCo/EMCo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客户向ESCo/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ESCo/EMCo按照合同约定赔付未达到节能量的经济损失。

(3)能源费用托管型。客户委托ESCo/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承包能源费用。如果ESCo/EMCo不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能源服务质量,应按合同给予赔偿。ESCo/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2.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由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世界银行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在1996年,国内建立了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6月,三家公司已为400余家用能单位提供了相应的475个节能项目,总投资额约13.3亿元,获得净收入总共约4.8亿元,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

我国政府从 2000年开始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节能新机制。2004年4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 EMCA)成立大会。EMCA是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 EMCo服务子项目的执行机构,它建立专项担保资金,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担保计划。

据EMCA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4175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达到43.5万人。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节能服务公司2339家。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1年的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从2011年的412.43亿元增长到557.65亿元,增长35.21%,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828.36万吨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4570.9万吨。

二、贵州电网合同能源管理SWOT分析

1.贵州能源消费现状

贵州煤矿资源丰富,地下矿物质储量大,拥有全国磷化工基地、煤化工、铝化工、火电厂、大中型水泥厂、冶金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工业比重占70%以上,既是耗能大省,也是全国节能减排滞后的省份。从表1可知,2011年贵州省生产总值能耗在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省份的排名为27位,仅高于山西、青海、宁夏。相对于全国能耗最少的北京,贵州省能耗约为北京的3.73倍。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贵州省仍旧有很大的节能减排的潜力可以挖掘。

据统计,贵州省2012年贵州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046.72亿kWh,第一产业用电总量约为3.95亿kWh;第二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96.29亿kWh,其中,工业用电总量约为782.96亿kWh;第三产业用电总量约为76.50亿kWh;居民生活用电量约为169.98亿kWh。可知,贵州省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其中高耗能用户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0%左右,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

因此,贵州作为落后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高,工业用电与高能耗产业占总用电比重大,节能潜力巨大,节能服务行业将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适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2.贵州电网节能工程试点情况

针对贵州省高耗能企业大多为感性负荷且功率因数偏低的问题,贵州电网公司选择中国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龙里龙腾铁合金公司等6家高耗能企业开展“大容量集中感性负荷无功补偿试点工程”的节能新技术示范项目。在示范工程中,采取“一厂一策”的策略进行实际调研、现场数据实测,邀请专家对6家高耗能企业的补偿方案进行逐一研究、论证,确定了低压测动态补偿、低压侧消谐型无功补偿、SVG+FC低压侧动态无功补偿3种就地无功补偿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6家企业无功补偿设备的安装,并有2家进入了试运行。从这2家实际运行的效果来看,功率因数可从0.72~0.75提高到0.92~0.95,功率因数约提高了0.2%;产品单耗约降低了170千瓦时/吨,日产量约提高了6吨,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每吨约100元。预计项目完成后,6家高耗能企业每月将减少耗电254万千瓦时,一年将减少耗电3000万千瓦时,折合成标准煤1.1万吨。

3.SWOT分析

对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进行SWOT分析,分析情况如表2所示。

从SWOT分析中可知,贵州电网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优势和机会,但风险和挑战并存。尽管经济效益具有风险,但社会效益是很显著的。贵州电网公司可成立节能服务公司,一是能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二是加强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三是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2011年几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加强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电网企业可通过自行组织实施或购买服务实现,通过实施有序用电减少的电力电量不予计入。电网企业要实现节能指标,合同能源管理是重要途径。参考国外的成功案例,集合行业优势、资金充足、电网企业的优质信誉、电网企业的长期发展,贵州电网公司逐步建立附属的节能服务公司,并且首先开展针对高能耗企业和政府机构的节能服务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节能措施。

三、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省的运作分析及发展建议

1.运作分析

从贵州地理位置和经济状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广应用必须以贵州省政府为主导,贵州电网公司和其他电力企业为主体,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逐步进入,用户积极参与。

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贵州省政府提出具体强制性能耗标准,为能源企业参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激励机制,对节能服务公司、生产和制造节能节电设备和产品的企业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能源价格体系,主导合同能源管理的开展、推广。

凭着自身的资源和融资能力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十二五”节能减排的具体要求,贵州电网公司积极开展节能服务,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先试点后推广应用。贵州电网公司利用在需求侧管理上的经验,提升节电服务技能和合同能源项目管理技能;通过比较技术优势、客户节电潜力、节电项目可操作性等因素,选取优势项目进行合同能源管理试点。贵州电网公司加强沟通,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合作、客户的响应,利用供电服务平台资源,搭建节能服务平台,逐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发展。

贵州发电企业与电力辅业公司组建节能服务公司,是在贵州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生力军。中央发电集团大都有自己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运营,这些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实力、经济实力雄厚,发挥着重要的节能减排作用,如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贵州发电企业可借助所属发电集团的资源优势,在贵州开展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只要省政府创建良好的行业市场环境,面对贵州巨大节能潜力,中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将会逐步进入到贵州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共同促进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争取到2015年,贵州省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2.发展建议

合同能源管理在贵州的推行和发展,需要政府、电网企业、能源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客户共同努力。前景光明,但任重道远。为了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必须加大能源审计力度,建立能源利用和节能经济效益评价机制;率先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搞好高能耗企业、重点用能单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鼓励电网企业、大型能源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推动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公司,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孙攀.合同能源管理的探索与分析[J].贵州电力技术,2009,(7).

[2]张晓宇.合同能源管理(EPC)在中国各行业的发展前景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8).

[3]雷鸣.合同能源管理在电网企业开展节能服务中的实践应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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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前景

2.1节能减排的重要性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缔造了一个经济发展的“神话”。但是,在经济飞速速发展的同时,也为此付出了大量资源。从表2可以看出,在这期间,我国能源每年耗费量迅速增长。这无论从经济还是环保方面,都是我们所无法承受的,不符合我们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实施节能减排已迫在眉睫。

2.2政策激励1.“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出炉。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存在广阔发展前景。《规划》中还提出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保持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率在15%以上,至2015年,该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包括装备产业化与重大节能技术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等[4]。2.税收优惠。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节能服务产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意见》将EMC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的投资和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相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免征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节能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对节能服务公司转到让给客户企业的相关资产,免征增值税[5]。因此,从国家出台的政策上看,对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减排的态度,国家是明确的,积极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减轻节能服务公司的负担。

2.3合同能源管理应用前景。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低于国际先进水平10个百分点。从单位产品耗能看,有部分行业的主要产品平均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出近40%,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在节能市场方面有极大的需求空间。1.建筑业。我国现价段95%的建筑是高耗能建筑,其中,大型公共楼宇能耗最严重。据相关机构调查,一般公共建平均能耗为20-60kwh,是城镇普通住宅的两倍;大型公共楼宇的平均耗能为70-300kwh,是城镇普通住宅的10-20倍。因此,如果这些高耗能的大型公共楼宇能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大幅度降低能耗,减少用户单位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支持,从而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6]。2.工业。据统计,我国工业能源耗费量占全国总量的71%,发达国家工业能源耗费只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在工业方面节能改造方面,我们存在大量市场空间。有研究表明,我国在2000-2020年期间,如果通过节能改造等节能措施,可实现的节能潜力达3.1亿-3.9亿吨标准煤,建材工业节能潜力为13%-22%,有色金属节能潜力为4%-10%,石化工业节能潜力为10%-24%[7]。

3.结论及建议

3.1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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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关键。每一个高耗能用电企业,能源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开源节流,已成为各企业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节能减排是一项战略政策,也是发展低碳经济、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的节能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供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电企业进行节能合作与沟通的纽带。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是能源管理公司的一种经营方式, 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风险的节能新机制。

2.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

2.1 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ESCO)。合同能源管理过程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包括能效审计、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系列的综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

江门供电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电服务的内涵就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以促进用电客户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把节能服务融入优质服务体系。由2007 年开始,江门局加强宣传,深入厂企,挖掘客户节电潜力,节电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政府的指导下,形成与节能服务公司、科研机构的战略联盟;通过加强宣传,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完善营销手段,以合同能源管理引导客户节约用电,丰富和拓展供电服务的内涵,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向电力能源方案综合服务商发展;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江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图1 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图

目前,江门用电客户存在大量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电项目,如客户使用的专用变压器中还有不少S7型及以下型号的高损变压器。但与巨大的节电潜力相比,实际取得的效果却十分有限。经过细致调查分析,江门局认识到客户节能意识薄弱、资金和技术匮乏是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节能降耗最大的瓶颈。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给供电企业进行节电服务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合同能源管理为江门局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拓展服务内涵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2.2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

(1)选择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客户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电局在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参谋和向导,帮助客户实施节电改造,配合客户进行调研,跟踪分析节电改造效果。供电局要做用电企业的技术指导,帮助选择信用好、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资金和发展规模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本地区节能服务平台。

(2)通过整合供电企业内部在节能服务方面的技术、设备和人才资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为重点客户提供节能咨询、培训、诊断、改造、评估、维护等一体化服务。

(3)选择具备节能潜力的企业客户,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

(4)确定节能工作内容。以无功补偿、变压器经济运行、更换节能设备、使用节能技术、提高功率因数、负载率、负荷管理技术、谐波治理为主。有条件的供电企业,可扩展业务规模,将服务范围延伸至交流电机变频调速、热泵改造、电动机系统节能、分布式供电技术等领域。一般情况下,江门市功率因数不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占大多数,变压器经济运行、负载率的改造也为数不少。但这些改造工期短、投入少、见效快,供电局根据客户的需求很快就可以提供帮助完成改造,一般情况不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图2 供电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3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江门某纸箱厂是一家生产瓦楞纸箱、彩色印刷制品的企业。该公司10kV配电房安装一台420kVA SJ3型的高耗能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处于轻载状态,并且现场电容补偿盘已损坏,每月功率因数电费达到七千多元、变压器损耗电费一千多元。该公司有较强的节能改造意愿,但因缺少资金一直未进行节电改造。

根据企业的用电特点,江门局提出了减容变压器和安装自动无功补偿装置的节能技改方案。建议将变压器更换为S11型250kVA的并安装100kVar无功补偿装置。为打消客户对节电效果和投资回报的疑虑,江门局有关人员多次上门服务,加强了客户的信心。最终,该公司和江门局共同选择了新会大光明城区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节能服务公司,并根据江门局的节电建议书,签订了能源节能服务合同,完成了节电改造。

该项目工程造价55000元,预计项目改造后,功率因数能够达标,每月减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约8800元。合同约定:改造工程完工后,企业分期从节能收益中支付工程款项,每月支付5500元,期限为10个月。预计扣除每月支付的工程改造款后企业还能分享约37%的节电效益,10个月后全部效益归企业所有。

2007年12月,项目改造完成后,实际效果好于预期(如表1所示)。客户每月节省电费合计10877元,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内实际分享节电效益51%,客户分享49%,10个月后全部效益归企业所有。

表1 客户节能改造前后用电对比表 单位:kWh,元

月均用电量(基准电量) 月均到户电价 月均电费 备注

改造前12个月

17779 1.6198 28798 基准电量采用改造前12个月的平均用电量

改造后8个月 1.0080 17921

对比 0.6118 10877

注:1.客户的节电效益主要体现在节省功率因数电费、变损电费和基本电费,使到户电价降低。

项目采用分期支付固定额度工程款项的方法,不但克服了一般节能改造项目“先投资后回收”支付方式的瓶颈,而且在目前缺少公认的节能效果度量方法和权威验证机构的情况下,避免了合同各方对节能效果度量方面的争议。对于用户来说,改造前后电费明显的下降使其能够了解节能项目产生的效益,有利于减少其与节能服务公司的纠纷。

图3 用电客户节电效益分享图

2.4 供电局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中的角色

引入节能服务公司,利用社会上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客户节电改造是合同能源管理具体实施的模式。在实施过程中, 供电局起到技术指导、检测、监督的作用,做好参谋和向导,帮助客户实施节电改造,配合客户进行调研,跟踪分析节电改造效果,促成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3.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存在的问题

(1)一些用电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推广积极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

(3)很多地区目前还没有正规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较为麻烦。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操作中,如节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现行税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涉及客户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导和宣传, 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节能减排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场培育步伐。

4.对电网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建议

4.1 实施主体

电网企业应以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模式,成立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电网企业内部在节能服务方面的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资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为广大用电客户提供节能咨询、培训、诊断、投资、改造、评估、维护等一体化服务。在组建节能服务公司的方式上,有2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新设立节能服务公司;二是收购社会上已有的节能服务公司。但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电网企业都应充分吸收社会节能服务组织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力争成为节能服务市场的龙头企业。

4.2 服务领域

在服务对象上,电网企业应重点选择节电潜力大且有节电改造意愿,但是缺乏专业技术指导或是缺乏项目资金的用电客户。从业务范围上讲,在业务开展初期,电网企业应以无功自动补偿、变压器经济运行、电力系统经济运行、负荷管理技术为主,不断积累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扩展业务规模。随着业务的深入开展,再逐步把业务范围延伸到交流电动机变频调速、电动机系统节能、分布式供电技术等其他领域,最终形成涵盖各个专业、各种节能技术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

4.3 运营方式

电网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能源服务合同的开发,第二阶段是能源服务合同的实施。在这些步骤中,最重要的有3个环节。

(1)节能诊断和分析计算。电网企业对客户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测评,将测试数据记录下来,通过对预改造设备能耗情况的调研,分析其改造后可能达到的节能效果,从节能潜力上判断项目的可行性。

(2)节能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设计一定要针对具体的客户而定,尽可能通盘综合考虑,从可行性分析到拟采用的技术和拟选用的设备等,都要经过谨慎设计,这样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节能量监测及确认。电网企业与客户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节能量监测的设备和计算方法,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监测的执行应由电网企业和客户双方共同主持,也可请第三方执行。

4.4 风险管理

电网企业必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合同能源管理始终,有效控制各种风险。

(1)投资风险。电网企业在实施节能项目前,要对客户的资信、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评价,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客户历史上的电费回收记录可以作为决策时的重要辅助信息。

(2)技术风险。电网企业应认真编写和认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保守”预计节能效果,尽量选择自己已经熟练掌握、比较成熟的节能技术,选择可靠的设备供应商和施工队伍,保证项目质量。

(3)财务风险。电网企业应在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生命周期内的现金流,准确计算项目的内部报酬率(IRR),确保项目成本得到完全的补偿,并取得合理的收益。

5.结束语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已尝试10年,充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对节能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节能改造技术将有很大的市场推广空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国家节能政策的贯彻,新能源、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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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声波液位监测原理

次声发声装置产生的次声波沿油套环空向井内传播,在节箍、音标、液面等处形成反射后被微音器接收,接收的微音信号经过多级滤波放大和信号矢量叠加合成处理,利用液面波自动识别技术得到液面深度。

3油田合同能源管理配套措施

为确保油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低油价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油田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积极引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创新模式,解决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资金不足和节能减排目标等问题,从完善企业内部配套管理制度入手,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制度在油田企业的应用。主要采取以下几项配套管理措施。制定油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积极鼓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进入油田节能技术服务市场。设立油田节能人才专家库,通过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积极培育油田内部节能市场,不断挖掘油田企业节能减排空间,对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节能效果评估,组织对节能专业公司资质和技术服务能力的审核和评估,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立油田节能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信息储备库,将具备专业节能技术服务资质的节能公司纳入油田节能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信息库,建立油田开发企业与节能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平台。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建立有序的合同能源管理市场,规范标准化的合同文本内容。制定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技术标准,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能源管理合同。做好项目运行管理,完善能源计量手段,切实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量统计、节能效益核算和项目资金结算等工作,为节能专业公司创造规范有序的良好运行环境。积极推进油田能源体系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步推进、逐步建成的原则,建立实施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管理体系,注重建立和实施过程的控制,使能源管理活动、过程及其要素不断优化。通过例行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内部审核、组织能耗计量与测试、组织能量平衡统计、管理评审、自我评价、节能技改、节能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承诺并达到预期的能源消耗或企业用能设备“能效倍增”目标。通过建立更加规范、科学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油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行为节能,更有效地开展能源管理。利用国家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企业多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发挥企业节能减排主体作用。对符合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奖励标准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积极配合节能专业公司做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后财政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

4项目现场应用实施情况

2013年,大庆油田某采油厂与某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签订油田供液不足井节能降耗技术服务合同,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对该厂20口供液不足油井应用油井液面连续监测及间开控制技术。项目实施前后20口油井生产数据对比见表1。项目实施后,在油井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产液量略有提升),油井电动机功率因数平均提高了0.399,平均单井日节电量达48kWh,平均单井有功功率下降了2kW,平均单井无功功率下降了18.99kvar,百米吨液耗电量下降了2.37kWh,综合节电率达到34.1%,油井平均系统效率提升5.61%。实现了油井动液面实时监测、工况诊断、生产参数自动调节,使油井处于高效、安全的生产状态,达到了节能降耗、增产高效和提高油井开采效益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项目实施效果。

5综合效益评价

1)项目实施后,百米吨液耗电量下降了2.37kWh,综合节电率达到34.1%,平均单井日节电量达48kWh。20口油井日节电量达960kWh,累计年节电量达到350400kWh。按照工业电价0.631元/kWh计算,则年节电费达221102.4元。2)油井系统效率由项目实施前9.68%提升到项目实施后的15.29%,油井平均系统效率提升5.61%,有利于“能效倍增”计划目标的实现。3)按照节约1kWh电能减排0.997kg二氧化碳,即减少0.272kg碳排放计算,则该技术系统实施后每年可减少碳排放95308.8kg。4)油井液面监测及自动排采系统根据动液面的实时状况自动调节抽油机工作参数,实现节能降耗,提高吨油效益。5)动液面的在线监测和数据远传,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节省了管理成本及费用。6)项目实施后,减少了检泵作业时间和费用,提高了管理和技术水平。合理优化抽油机工作参数、确保抽油机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给油田生产管理和节能工作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7)自投入现场应用以来,该系统运行正常,极少发生运行机制故障,现场维护简单,安全可靠。8)井下数据采集模块实时采集井下数据,为自动排采系统提供准确的液位数据;自动排采控制模块通过RS485或其他接口,自动控制变频器的输出频率,适时调整抽油机冲速,对地层供液能力极差的油井实现间歇式抽取方式,实现油井自动化控制和智能化生产,实现系统整体节能降耗。9)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中双方的相关约定,项目实施后节能回报期为6年以及油田与专业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成果分享的合同投资管理方式,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每年可按比例获得相当可观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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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3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同的利润。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在合同期内,EMC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效益。

图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的模式

我国目前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其特点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二、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一)节能服务的市场环境分析

1.我国的能源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费调控不力,可能约束经济正常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能源过程中如何打破这种瓶颈,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经济重心偏东偏南,能源资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山西、陕西和贵州等省区,这五个地区共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0%以上,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不到5%。常规能源(特别是煤)需经过三、四千公里的长途运输才可抵达用能中心,这给交通运输及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压力。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超过70%。同石油、天然气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重得多,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面临严重的环境挑战

我国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众多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烧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70%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烟煤。面临许多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温室气体减排等压力。因此,通过节能达到减排目的是我国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3)我国能源效率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国8个行业(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机动车每100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

2.节能政策形势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减排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鼓励与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台。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节能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财政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地陆续公布。

综合政策形势看,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层级体系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奖励到技术规范,节能扶持政策渐成体系;二是优惠政策种类繁多,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三是有些优惠政策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及项目实施难度。如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规定能取得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节能效益分享型,有些节能服务公司为申请取得相关优惠政策,可能通过改变节能服务业务模式等方法迎合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由于现阶段优惠政策申请时审批标准不一,可操作空间较大,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较大政策风险。

(二)中国节能市场发展潜力估计

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据分析,我国的综合节能潜力约为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1.49%。有关机构预测,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当前我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重点行业存在着巨大节能市场,改造潜力相当大。而仅在节电行业中,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全社会耗电总量的60%。未来五年,我国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至3个百分点,年节电能力将达800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系统的变频调速改造就可贡献节电300亿千瓦时/年。若以每千瓦时0.6元计,其年节电效益可达180至48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知,节能服务公司在初创时,尚未建立商业信誉,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因此,措资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

2.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3.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还存在不系统、调节范围和力度有限等问题。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节能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法律体系,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

除以上困难外,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也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要完成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要经历包括与客户接触、初步审计、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初步的项目建议、客户承诺及签署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合同准备、项目被接受或拒绝、签订合同、监测、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监测节能量项目维护/培训等。节能服务公司尚不具备完成上述全部服务的能力,但可以通过整合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银行等各类外部资源来完成整个项目。

图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参与主体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标市场

1.重点行业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按照规划的内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八个行业将成为节能的重点领域。

2.十大重点工程

与行业提出的同时,国家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发改委还通过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点行业和建筑行业中。

3.节能重点企业

节能重点企业应根据重点行业中,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户企业中去寻找。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配合适当的市场调查和具体的项目信息,来重点开发和寻访,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市场。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产品设计灵活,资金渠道广泛,因此探讨信托如何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节能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资源纽带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

信托公司具有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产业市场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资源,提供针对性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尚不具备提供全过程节能服务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融资方等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优势充当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信托产品资金成本的市场化存在契合可能

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除了项目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其运行的关键是项目将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的效益。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也与政府或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不同,是一种市场化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度市场化为信托产品设计时资金成本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信托顺利发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寻找和发现客户,并运用已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的和没有风险的技术解决客户的难题。与传统的节能公司有很大区别,EMC主要在客户的现有设施中寻找、开发节能减排项目,而不是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信托公司作为融资方,往往不具有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认定能力,对技术风险的认识、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势。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部收益都来自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带来的节能效益,因此,对节能减排技术的风险控制是信托产品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1.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极少数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还未形成明确的信托服务模式。信托公司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等不同形式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担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别,成熟的可复制的信托服务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支持的依赖性较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府推动特性及专业技术特征,导致信托公司参与其中时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依赖性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一方面说明了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将存在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以项目融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重点行业、十大重点工程及节能重点企业为目标市场,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讨通过以下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资服务:

(1)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

(2)收益买断

收益买断,是指信托公司从节能服务公司手中收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分享期内的收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转让其开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实现未来收入的贴现。收益买断后节能服务公司仍需根据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维护、培训等义务。同时,需要根据收益买断所签署的合同,在未来节能收益未达到买断约定值时进行赔偿。

(3)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以项目投资设备、节能技术等作为抵押向信托公司进行融资,取得信托贷款。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抵押品范畴有所创新,将节能收益作为抵押品。贷款到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如数还本付息,否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投资设备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赁的形式订购,节能服务期内由节能收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当节能服务期内支付完设备全部价款后,由信托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时节省项目投资所需的设备资金部分。

(5)项目组合信托融资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合为未来收益来源,面向信托计划委托人群体发行信托产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资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项目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信托公司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客观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特点、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及公司实力,避免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导致信托风险或丧失市场机遇。

二是要根据信托公司熟悉、专注的相关行业来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专业优势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项目的长期规划,使其系列化、品牌化,从而增强其与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对信托公司品牌及专业化形象的树立形成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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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燕.合同能源管理渐入佳境[J].金融博览,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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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康,程丹明,胡洁.国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J].建筑经济,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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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世纪七十年代世界石油危机爆发后,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节能机制在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企业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节能量跟踪等一整套的系统化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按合同约定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和商业运作模式。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20世纪九十年代初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正式引入我国。当时,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的专家进行了多次讨论,就在我国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达成了共识,并决定共同实施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推动我国广泛开展节能工作。中国节能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已经超过了100家。然而,面对国内庞大的节能市场需求和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的成功实施,节能服务公司却远没有像预期那样的快速发展,相反,这些节能服务公司目前的处境相当被动,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原国家经贸委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和全球环境保护基金的增款实施了“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并于1997年成立了3家示范性的能源服务公司,包括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1997年到2006年底,北京、辽宁、山东3家示范企业的能效投资逐年稳步增加,累计为405家客户实施了475个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1亿元人民币,通过实施这些项目,能源服务公司获得净收益4.2亿元人民币,而客户的净收益是能源服务公司的8~10倍。这些项目产生的节能能力每年达151亿吨标准煤,形成的二氧化碳减排能力每年达145万吨。这充分说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是可行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目前,我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已经启动项目二期,并将继续得到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其目标是在我国进一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这一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推动我国新兴节能服务公司产业化发展,以此帮助我国扩大能效项目的国内投资,提高我国的能源效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预计在项目二期实施期间,累计节能量约为3,533万吨标准煤,相应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为2,342万吨。

虽然项目已取得一定成就,但是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诸如技术力量薄弱、项目融资困难、社会认知度不够等。

1、政策方面。(1)企业缺乏实施节能项目的动力。现行节能法律约束力较弱,缺乏强制性的规定以及经济激励手段促使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对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或行为没有明显的惩罚措施。对节能行为缺乏明显的激励政策,特别是没有与节能的环保效益挂钩。除部分高耗能企业从节省成本出发对节能有一定认识外,大多数企业因为能源占产品成本不是太高,没有节能的积极性;(2)节能服务产业的市场不规范,缺乏评价标准。能源服务公司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没有成熟的行业规范,诸如服务标准、节能量检测和认定办法、合同规范及其履约道德准则等。同时也缺乏评价节能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好坏的标准,节能服务市场比较混乱。

2、融资方面。(1)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困难。现阶段,我国的能源服务公司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多数运营的节能服务公司经济实力较弱,无力提供保证其贷款安全性的担保或抵押。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产出周期长,大项目一般在投入几年以后才会有回报,企业要进行后续投入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而作为中小企业,又是新生的企业,商业资信度相对较低,很难从银行获得商业贷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资金不足,大量好的节能技改项目无法实施;(2)缺乏信用评价机制,银行授予信用额度低。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的节能服务公司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强,常常无力向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和足额的抵押。因此,银行对这些公司的信用度水平存在质疑,授信额度很低。此外,目前中国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前景不是很明朗,银行缺少对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机制的深入了解,这更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

3、能源服务公司方面。(1)能源服务公司专业化不强,缺乏运营能力。节能服务公司的运营机制是全新的,又比较复杂,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基本都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大多数缺乏综合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商务计划制定能力、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后期管理能力等,降低了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水平;(2)缺乏权威的节能量核准手段。节能效果的评测问题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问题,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收益实质上都来自于节能收益。但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量的核准和评估上,经常难以与企业达成一致,缺少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节能量的核准和评估。

三、促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建议

基于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现状,对推进能源服务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信息传播方面。以能源服务清单为载体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终端消费者在资金和技术的双重限制下,对节能方面的知识十分匮乏,特别是在公共建筑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为此,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应该制定一个全面的能源服务清单,清单具体包括项目描述、功能描述以及示范性案例研究。通过对服务清单的传播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扫清信息障碍和认识障碍。

(二)政策方面。规范能源服务市场。为了保护顾客,提升能源服务公司的公众形象,避免不规范的能源服务公司混乱市场,必须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审查能源服务公司的资质。在欧洲,欧盟各国正在努力为能源服务公司的资质建立一个征信系统,以避免有些公司为了牟取暴利进入节能服务行业,对整个行业的信誉和能力造成负面影响。对于申请加入节能服务行业的公司要从技术水平、融资能力、规模大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提高节能服务行业的门槛;对于运作中的节能服务公司要建立起信用档案,对这些公司已承担节能项目的实施水平与效果、盈利能力和还贷能力等进行实时的跟踪调查,对于节能项目实施效果不佳、技术水平落后、盈利能力差、按期还款水平低的企业进行通报整改,多次整改仍没有改善的,吊销其营运资格。

(三)融资方面。在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担保计划取得成功的同时,我们也发现,面对我国目前巨大的节能服务市场,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应设立专业化的节能项目担保基金和相应的运作机构,建立并完善以担保基金启动银行贷款的节能融资中介机制。要对EMC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金的专款专用。这种模式类似于世行、全球环境基金的运作模式,唯一的不同点是资金提供主体的差异,这里的节能专项担保基金主要由财政支出负责。财政支出突出了政府对节能事业的重视,同时财政支出的金额大,作为担保基金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提供保证。

节能项目担保基金应该分为国家和地方两级,国家节能项目担保基金由国家财政出资,并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地方节能项目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出资,并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这两级节能项目担保基金有不同的职责,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国家大型EMC节能项目的担保,同时可以作为地方一级节能担保基金的后援支持;而地方节能担保基金主要用于本地区EMC项目的支持,负责培育地方节能服务市场。这样的分工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各个地区的EMC发展水平,避免发展不均的现象出现。

四、结论

本文阐述了我国现阶段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继续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需要采取的措施。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国际上新兴的节能新机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EMC产业的发展,有助于节约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也有助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战略的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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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背景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一)合同能源管理产生的背景

着人类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能源消耗日益增加,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点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在能源需求量同供给量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大的过程中,能源成本费用逐渐提升,这就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要求企业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在能源方面的消耗,研究出能源高效利用的对策。在此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的引入势在必行。通过新型的能源利用途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企业能够将能源的效用和价值发挥到最大限度,以此来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全球环境基金在合同能源的推广应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也逐渐实现了对环境问题的有效控制,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些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中国拥有相对先进的技术,具备了实施节能项目的条件,这些项目预期对环境及经济效益的改善均有极大的帮助。然而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际落实状况不佳,我国也致力于解决阻碍节能项目推进问题的处理工作中。经讨论认为原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节能管理体系,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需要引进和推广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于是,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于1998年12月开始实施。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作为一个能源大国,但人均占有量和不合理利用问题严峻,如何最大限度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是我国的一项首要任务。合同能源管理备受我国的关注,政府部门也纷纷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范围和规模。二十一世纪初期,国家就正式将合同能源管理列入重要议程,之后出台了新的能源法、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方案,规范了能源的利用状况,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于2010年实施,由此我国逐渐加大了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面的投资,对该项目有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所得税予以减免,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都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运用奠定了基础。作为一种高效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在 “十三五”期间也发挥很大的节能作用。

二、合同能源管理定义及商务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义

就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进行分析,可以将其解释为:能源利用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二者之间通过一种契约合作的途径,设置节能目的来开展相关节能项目。其中节能服务公司必须要向能源利用企业提供有效的节能管理服务,实现契约中规定的节能目的,同时后者也需要向前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管理模式本质上属于一种节能服务机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该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商务模式主要指的是节能服务公司应承担融资的职责,其同使用能源的公司要根据契约中的比例对最终的节能效益进行共享。

2、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服务公司保证客户在能源使用方面的消耗(包括资金、消耗量等形式)要达到一定的节约程度,在节约程度需要通过百分比体现出来。在这种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商务模式中,能源使用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结合实际状况选取融资方。

3、能源费用托管型

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三种商务模式就是能源费用托管型,能源使用公司的能源系统的运维都需要节能服务公司来实施,并承包能源费用。如合同实施后,如果实际能源使用状况达到契约规定,公司要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能源节约余额,若超出规定,则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费用支出。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风险分析

(一)项目、风险、风险管理的概念

项目:组织资源的整合,以创造前所未有的某项事务,而该项事务将在组织策略的设计上提供性能能力,项目有明显的生命周期,它开始于一个想法,通过设计、工程、制造或构建,并通过项目所有的人使用而产生。广义而言,“项目”指一个特殊而有一定限度的任务,由一群相互关连性的工作所共同组合起来的任务,而该任务是以获得特殊结果或圆满达成某种成就为目标。

风险:指某一危险事件发生的机率,它是已经存在的危险情况,虽然可通过防范措施来降低其发生率,但未必能完全消除可能带来的损失。然而,大多数的风险是可以预测的,例如台风和地震等天然灾祸,积极而有效的防范至少可减轻其损害。

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对风险的分析,包括发现潜在的危险、风险评估、了解显现的意义、以及沟通危机信息的方法。如果一种实体或行动会导致伤害,那么就存在着危机;万一危险已经发生,其严重性如何,就需要事先估量;在各种防范措施下,这种危险可接受的程度如何,值得关切的程度怎样等等。另外,危险信息的传播与沟通,常常有助于增进认知和达成共识。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项目风险

1、客户风险

一些客户的信用度较低,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来履行合同义务或付款,国内的信用监管体制不完善。

来自客户的运营风险,部分客户如果存在运营不合理的问题,经营效益较差,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范围,这就导致节能改造设备负荷较低,节能效果会大打折扣。如客户有其他重大问题停业或关闭,会使节能服务公司遭受损失。

客户卷入法律纠纷而发生的风险,致使节能服务公司遭受损失。

合同风险,合同订得不完善,对一些细节规定得不够详尽有纠纷风险。

2、项目自身风险

金融和财务风险,能否如期获得银行贷款、利率变化、财务风险、考虑不周使测算项目节能效益有误。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选择节能技术成熟、具先进性的技术。

设备原材料采购风险,所安装的设备能否正常运行,不出问题。

工程施工风险也是项目自身风险之一,主要指的是分包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高效完成任务,或存在质量问题、或拖延期限。

节能量风险,节能服务公司也存在未详细计算项目节能量的问题,导致实际节能量比预期低,节能服务公司无法收回成本。

能源价格风险,利益分成也会因为能源成本的变动而出现改变。

投资回报风险,确定分成比例、回报期、政策变化、客户支付能力等。

3、降低风险的方法

首先要对客户进行详尽了解客观评价,包括客户信用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一般来说,公司注册资本较大、经营时间长的公司,说明其实力较强;客户的股东是很有实力的大公司,客户风险会小。同时,还要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企业重视其主营业务,风险会小;了解客户的财务情况,获利能力分析,银行负债及偿债能力等。客户重大事项,如有无法律官司纠纷等。

我们要多渠道收集客户信息,选择有信用、资金链良好的客户,尽可能签一份完善的合同,用成熟的技术降低设备和技术风险、降低财务风险。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例分析

北辰时代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是我所在的单位于2013年实施完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2014年获评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评选的“优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于2015年5月通过了节能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助金的考核评定。

北辰时代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为北京格林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总投资为11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合同期限为七年六个月,自2012年11月开始,至2019年9月止;项目的建设期为自2012年11月5日至2013年1月6日止;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2013年5月1日,效益分享期为35个月(自2013年5月1日始,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的7个制冷期)。

效益分享的比例和方式:

效益分享期物业管理公司分享比例% 节能服务公司分享比例%

2013-5至2013-9 10% 90%

2014-5至2014-9 20% 80%

2015-5至2015-9 30% 70%

2016-5至2016-9 40% 60%

2017-5至2017-9 50% 50%

2018-5至2018-9 60% 40%

2019-5至2019-9 70% 30%

合计 40% 60%

本项目的技术原理是增加CC能效控制中央站及冷源能效控制设备,加载节能控制程序,通过新增传感器采集实时运行数据反馈至能效控制设备,能效控制设备根据内置专利程序对相应负载设备实施启停控制及连续调节控制,使冷源系统跟踪整体负荷变化进行实时、动态调节,确保制冷系统效率最高、能量损耗最低。

本项目改造设备为:开利离心制冷主机4台、低区一级冷冻水泵3台、冷却水塔3台、冷却塔3组。

项目的年节能量计算:节能收益 = 节电量 × 电价

电价的确定:电价 = 核算年度5-10月北辰时代大厦支付供电部门电费合计

核算年度5-10月北辰时代大厦用电量合计

节电量确定:节电量 = 节能改造后用电量 ×节能率

1-节能率

本项目“改后用电量”每年通过抄表记录,三方共同确认。节能量的折标准煤系数:1万kWh = 3.3吨标煤,经计算该项目年节能量约为51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为170万吨标煤。年节能收益,商业用电为1-1.3元/kWh,一年节能效益为50万元左右。

项目(设备)所有权归属/转移,本合同到期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北辰时代大厦,节能服务公司应保证该项目财产的正常运行。

篇11

银行大力推进“绿色信贷”

实际上,当下有关节能减排的项目正是政府所支持的重点,也正因此,与之有关的资金需求更能有所保障,这也就是大家常常听到的“绿色信贷”。

自从上海银监局引导 上海银行 新闻业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绿色信贷指引》后,重大项目在节能减排中的资金需求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截至2011年末,上海19家主要中资银行绿色低碳行业表内授信余额为330.21亿元,比年初增加20.56亿元,增长6.64%;表外业务余额278.26亿元,比年初增加52.67亿元,增长23.35%。其中,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贷款在绿色低碳行业贷款占比最高,达16.33%;电池制造业贷款占绿色低碳行业贷款的9.31%,比年初增加4.26个百分点,增长最快,较好地支持了新能源行业和电车行业的增长。

信贷产品为“绿色项目”铺路

为了更好地服务“绿色”项目,适应企业、项目的特殊性,不少银行设计了“专属”产品,其中,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就颇受欢迎。

立净公司(化名)是一家大型回收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算是节能减排行业余热回收领域的领先企业,近几年来承接了多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过,因为采购工程设备及原材料时需要全额支付货款,投入很大,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而已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回收期较长,由此出现了资金缺口。由于公司的核心资源为高新技术,无法提供传统的厂房、办公楼等抵押物,融资实属不易。

就在企业几乎失去信心时, 浦发银行 新闻伸出援手。“我们发现,尽管这家中小科技企业尚处初创期,固定资产又少,不过作为我国节能减排行业的领先企业,多项产品已获得国际认证,市场前景颇为广阔。”浦发银行工作人员介绍,立净公司恰属浦发银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也正因为如此,在进过深入沟通后,为公司量身定做了合同能源管理专项产品授信方案,给予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840万元,以解企业燃眉之急。

据浦发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是浦发银行以“未来实现的收益”作为质押,向企业提供的专项贷款。即按照该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将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一次或分次发放给企业。贷款期限视项目的收款期限而定,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无须提供不动产抵押,无须担保公司担保,尤其适合无大量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的节能环保型新兴产业。

无独有偶,北京银行 “节能贷”产品亦能以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提供贷款。据了解,“节能贷”是专门为以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或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产品销售的生产商所设计的。凭借其合同能源项目项下的收益权作为质押,同时结合灵活化的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

作为一家立足于服务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一直是北京银行努力打造的三大名片之一。2007年,北京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能效融资合作协议,成为全国首家与国际金融公司共同推出节能减排融资项目贷款的城市商业银行。上海分行也于2010年发放了首笔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走出了支持上海绿色低碳、节能减排行业的第一步。2011年,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更加强了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参与了徐汇区政府《徐汇区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工作试点方案》的制定,并顺利成为四家节能减排试点银行之一。目前,上海分行已经与多家节能减排公司开展了合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总量接近2亿元人民币。

不久前,上海中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化名)就在北京银行上海分行“节能贷”的帮助下获得了3年期8000万元的长期项目贷款,用于公司对东乡正大焦电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

自从2008年10月招商银行总行成立“绿色金融工作小组”以来,招行致力于积极开展全行绿色金融业务。至今,已经陆续推出了法国开发署(AFD)绿色转贷款、绿色设备买方信贷、节能收益抵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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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的的欧美发达国家,这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而存在的新型的节能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通过转嫁项目建设风险,可促使用能单位以零投资费用开展项目建设,从而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与法律风险,所以深受用能单位喜爱。然而,对于节能服务公司而言,合同能源管理中的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包括技术法律风险、信用法律风险、涉税法律风险、投资环境法律风险,这些法律风险将影响合同能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如何帮助节能服务公司规避这些法律风险,是本文开展研究的重点。

一、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该目标而向用能单位提供相应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EPC核心在于通过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EPC的国家标准是《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享受国家财政奖励、营业税免征、增值税免征和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三优惠政策。2.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状况。2.1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崛起。1992-1194年,在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完成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及战略研究》;997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自此,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开始在我国内运用。该机制目前已在中国行业为客户成功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既促使企业节能降耗成为可能,又促进了节能服务企业在国内的稳定发展。2.2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逐年增长。我国矿产资源的日益枯竭,国内和国际能源价格的迅速上涨,较低的能源利用效率都大大增加了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运营成本,而我国能源利用技术、能源产品与管理及使用模式的落后,在另一程度上更是加剧了中国用能单位的国民生产总值的能耗水平,也加剧了我国用能企业的能源与成本消耗,与发达国家的能耗水平相比甚至差距几十倍。也正因如此,节能降耗成为我国当前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直接带动了节能服务企业的发展,使得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从最初的3家节能服务公司跃升为2010年的782家,到2011年则迅速发展到3900家,增长了398.72%,成为增长最迅猛的一年。尽管后几年的增长速度很慢,但仍保持每年正增长的趋势。截止2015年年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达到5426家。具体从2011年到2015年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及增长情况如图1-1所示。图1-12011-2015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及增长情况。2.3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在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总数逐年增长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也不断扩大。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得知:从2011年-2015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产值规模持续增长,从2011年的412亿元投资额增长至2015年的1040亿元,增幅高达152.43%。尽管增长比率持续下降,但仍保持节能服务产业企业数逐年增加的趋势。具体如图1.2所示。2.4节能降耗成绩显著。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措施力度的加大,我国节能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根据公开的数据显示,2006-2015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了34%,节约能源高达15.7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排放二氧化碳35.8亿吨。2016年10月13日,由中国国家发改委、美国能源部主办的第七届中美能效论坛在北京顺利举行,会上,中美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签署了第二批6个能效合作项目,9个中美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获颁证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和两个最大的排放国,中美两国的碳排放占全世界的40%,故而此次中美能效论坛对深化中美两国能效合作和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但从我国当前的能源现状分析,以化石能源为主导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改变,故而未来的化石能源节能、低碳技术以及如何帮助用能企业节能仍是国家及节能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

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

1.技术法律风险。1.1技术使用不合法。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所使用的许多技术都涉及到专利技术或秘密技术,而这一旦涉及有这类型技术时,倘若合同能源管理投资人没有权利使用该项专利技术或者秘密技术,抑或是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方没有转让此种技术的权利,但为了完成节能任务,不得不让第三方用能单位或企业使用该项技术。这两种情况都会给合同能源服务机构的投资带去技术使用不合法的法律风险。1.2节能保证性、高效性欠缺。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用能单位或企业节能,所以对应的节能服务机构需要向用能单位和且有许诺帮助其投资项目达到节能目的,以降低投资项目的成本,并取得节能高效性,即获得一定的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时也可达到50%以上,区间跨越较大,一般较为容易实现。然而,一旦技术判断失误,所投入使用的技术难以企及最初定下的节能效益,即无法实现节能高效性承诺,那么也就意味着节能项目的失败,失败则意味着必然要承受赔偿等法律风险。2.信用法律风险。2.1用能单位或企业信用缺失。节能服务企业或机构作为项目投资方的投资判断,一部分依赖于用能单位或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作出投资判断,然而一些用能单位或企业为自身利益而隐瞒对项目投资方不利的材料。待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并实施之后,这些用能单位或企业可能因其它节能服务公司给予更优惠的待遇或者其他的因素而故意违约,并以所签订的节能服务公司无法帮其完成节能降耗任务为由而提出终止协议,并以此为由不支持给签订投资方投资费;抑或待项目完成后,用能单位或企业通过其他的手段转移项目节能效益,或者以其他的借口迟迟不支付给投资方应得的节能效益。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项目的失败,最终无法收回其预期投资收益。2.2第三方机构信用缺失。节能服务公司要收回投资收益,就需要依靠节能量测量和确认结果,而这些测量和结果的认定,则需要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证明。倘若第三方机构信用缺失,那么同样也会造成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收回或者所收回的投资收益与预期的节能效益相差甚大。3.涉税法律风险。3.1流转税免税政策不合理致实际税负增加。根据国家相关财政扶持的规定,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收入,免征税增值税。但由此可能产生的问题在于投资方无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取得专用发票,也无法抵扣进项税。同时,用能单位或企业也无法抵扣进项税。由于用能单位或企业可能会将税收损失的金额转嫁给节能服务公司,从而可能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收益减少,最后导致投资方无法真正享受国家所提供的税收优惠。3.2发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之下,节能服务单位或公司投资方实际承担的包括项目设计、融资、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工作内容,但投资方并不具备独立承担所有工作的能力,所以这些内容必然有一部分需要外包给其他专业的单位实施。然而,伴随着“营改增”在国内的全面实施和推进,原本从外包供应商所取得的发票类将从营业税发票转为增值税发票。所以,能否在第一时间从供应商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以及在爱的增值税发票后能否及时进行认证,都使其投资方伴随一定法律风险。4.投资环境法律风险。4.1政策变动。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中第66条规定,国家运用财税、价格等侦测,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由此可知,从立法层面而言,国家已然确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扶持,并在财税和价格等财政上给予优待。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模式的发展,但政策局限性和不稳定性,政策会在任何时候因形势和一些因素而发生改变,尤其是试行的政策更带有很大的变动性。政策的变动将会给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方在投资项目中带去不可预测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4.2环境变动。融资环境变动也是另一个会给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带去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原因在于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项目,需要以较大的投资资金作为支撑,而这些投资资金必然来源于融资,提供资金的银行等融资渠道对节能服务公司资金的支持程度,决定了其投资项目能否顺利运营。当融资环境发生变动时,项目投资方将难以维持后面的投资成本,面临法律风险。此外,用能单位或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或者能源价格的大幅变化等市场环境因素的变动,同样会影响节能服务公司这个项目投资方的效益回收,严重时将会导致其投资项目难以正常实施,从而给其带去较大的法律风险。

三、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项目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1.技术法律风险防范。1.1对投资项目技术的合法性进行确认。技术的合法性与否对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规避法律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而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者应从技术标的来源、技术专有权人进行了解和确认。通过对技术标的来源和技术专有权人的确认,能够更进一步确认技术的合法性。对于这方面的确定,需要将使用的技术的所有权限、所有权归属及是否能转让第三方用能单位或企业等信息进行确认。1.2对技术成果实用价值进行确认。对技术成果实用价值的确认,是维护用能单位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保证节能服务公司能否规避技术方面带来法律风险的技术层面保障。此项内容在于鉴定技术的成熟与否,以及确认技术是否足够开展大规模的工业生产。通过全面的调查和确认,能够对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该技术的可行性做出正确、公正的评估,最终保证节能保证性与高效性的实现。2.信用法律风险防范。2.1对接受项目投资的用能单位或企业开展资信调查。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的被投资方用能单位或企业的资信情况,直接决定着合同签订后节能服务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高低。故而,节能服务公司在于被投资方合作时,最好能对其资信情况开展调查,从用能单位或企业的履约能力、诚信状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可能出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决策程序是否合法、资金使用是否违法等有关其信用情况的所有内容开展全面调查。调查方式包括:利用工商、税务、质监检疫、卫生、环保、劳动保障、司法等政府管理部门公布或存档的所有相关信息,不过这方面需要地方政府的协助,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应为节能服务公司的调查或者委托的第三方资信调查公司打开方便之门;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协会组织的信息对相关企业进行资信了解;利用媒体报道对相关被投资的用能单位或企业的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利用用能单位或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核实;利用用能单位或企业与其他单位、客户、供应商所进行的经营活动的履约情况和守信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并核实。将所有收集并核实过的信息合到一起,并做最后的资信评分,可以10分的总分进行评分,每个分类各占2分。只有评分达到8分以上的用能单位或企业,节能服务公司才能与之合作。2.2对第三方审核机构资质和公正性开展尽职调查。合同能源管理的特殊性在于其所对应的节能服务机构在向用能单位或企业提供节能服务之后,用能单位或企业需要以节能效益支付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的投入及合适的利润,而服务机构则分享项目节能效益以帮其实现目的。在此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资质和权威性、公正性的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加入,才能帮助双方鉴定节能效果,益规避节能量受动态变化因素影响。所以,第三方审核机构在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用能单位或企业之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个角色必然要求资质达标,并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尤其是公正性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更为重要。所以,节能服务公司有必要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和公正性开展尽职调查,只有确定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资质和公正性都能达标,才能由该机构担任节能效果鉴定的重任。3.涉税法律风险防范。3.1对不同计税方式税务作精准测算。考虑到节能服务公司放弃免税权,用能单位或企业可地沟6%的进项税,采购节能设备和其他货物所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可用于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再从整个交易而言,节能税务可能比放弃免税更低。所以,节能服务公司应对这两种不同计税方式的税负作精准的测算,再结合单位或企业自身业务情况及用能单位相应的税负状况等其他相关的因素。测算后再最终决定是否选择放弃免税权。3.2慎重选择供应商身份。在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增值税的抵扣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投资方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慎重对纳税人的身份进行选择,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不选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而尽可能地选择信誉良好的大型供应商和分包商合作。如此可降低增值税税负,而且也能够藉此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减少各项节能经营管理成本的支出。4.投资环境法律风险防范。4.1了解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的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制经济和政策经济,与其他企业一样,节能服务公司的所有经营活动同样离不开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然而不同的投资项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所有全面了解并掌握与合同能源管理投资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熟悉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操作规程及密切关注国家宏观、围观调控变动方向,以加强对自我的保护,合法有效地开展投资经营活动。这是避免政策和法律变动给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投资带去法律风险的必要措施。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国家政策规定则包括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税收调整、支持程度变动及其他的规则和政策更改动向。4.2起草《投资条款清单》。《条款投资清单》是为了保障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方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和被投资方用能单位或企业双方利益不受侵犯,同时也是为了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或机构因融资环境变动、被投资方业务发生变化、能源价格大幅变动而需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投资条款清单》应包含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的前提条件、充分稀释后的股权价格和股权形式、反稀释条款、回购条款、保护性条款等,但该投资条款清单中除了一些特定条款之后,其它条款不具有确定投资的法律效力。所以,对于投资方而言,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条款以避免被投资方与第三方洽谈相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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