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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当今的市场经济可以说是合同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合同在企业的经济行为中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在房地产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西方谚语说: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合同是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开发过程中产生一系列纠纷的根源,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充分了解工程合同管理特点及存在的合同风险为前提,有效防控合同风险,理顺与之相关的“法律线”、“利益线”、“管理线”,堵住合同管理漏洞,优化合同风险管理,达到降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1 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主体的多元性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从开发报建到最终完成实体项目涉及的合同类型众多,合同主体也是多元性的,房地产项目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租赁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广告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洽谈。
(2)合同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过了专业化的运作后,模式已经比较成熟了,所以项目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大多数合同都有通用(固定)条款或者直接以格式合同来体现。例如在合同条款中对业主及承包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地规定,且还规定了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师处理问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由停工、变更、延误、索赔、争议、违约等原因造成的问题。
(3)合同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通常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一般工程合同履行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可以横跨整个项目开发周期,比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
(4)合同履行的复杂性
由于合同期限比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项目所处地域规划或地理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这样就会导致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虽说可以依据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解决,但是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合同标的额通常都比较大,一旦有利益冲突的发生,就会出现各方因维护自身权利而展开尖锐谈判的局面,合同履行的难度大。
2 合同风险构成要素
在合同的缔结、签订及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的长期性及复杂性,造成建设环境及各种外部条件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事先难以在合同中完全规定,可能使已固定的合同条款发生变更,已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出现偏移,合同风险由此产生。构成合同风险的要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都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市场变化、战争等,比如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延误项目审批;工程项目与建设环境发生冲突,必须停工进行处理等。
(2)工程设计不当。主要有:由于设计错误或者设计水平不高,导致施工图纸出现较大纰漏;结构设计太保守,导致桩基础、配筋设计较浪费;各专业设计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导致总体设计方案“筛子当水桶”――漏洞百出;设计太粗略,标注不细致,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失误等等。
(3)地质勘察报告失实,造成基础设计存在偏差,施工工期的拖延。
(4)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化。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通常比较长,建设过程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时有发生,比如商品房预售的要求由正负零变为封顶,住宅的消防验收标准发生改变、地下人防工程标准发生变动等。
(5)合同文件的错误、含糊。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忽视或工作中失误造成合同文件本身存在很多错误和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合同工期的约定太粗略;工程量清单不详实,缺项漏项;合同条款漏洞百出,用词不严谨;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程序和时间约定不完善;对于物价上涨在合同文件中没有约定相应的调整条款等等。
(6)承包商选择不当。由于实际的承包商与投标时所报的不是同一个人,房地产公司又容易被承包商“忽悠”,如果实际承包商的资质不够、信誉不好、施工能力不强、对资金不善管理、抗风险能力较差,工程变更频繁,那么必定会给房地产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
(7)监理工程师选择不当。所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工作上如果出现失误或者不作为,势必给承包商钻管理空子的机会,必定会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也很难保证工程质量。
3 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3.1 建立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
合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可以说是整个合同风险管理的良好开端,也是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前提。而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于合同综合管理体系中,所以开发商可以从建立和完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入手,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合同风险管理,达到杜绝合同失误、避免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图1为企业合同综合管理体系示意图。
3.2 理顺法律、利益、管理三条“线”
对于合同风险管理一般的做法是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驾驭风险监控,而从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合同风险构成要素可以看出,除了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外,还必须理顺法律、利益、管理这三条“线”,对合同风险进行有效防控,最终达到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
(1)理顺“法律线”
少了法律的保障,企业的经济活动将面临着合同纠纷与管理失控的局面,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严重的甚至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所以,是否合法成为了合同风险防控的重要前提。首先要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按照法律的正常轨道运行,合同条款必须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他单行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严格约定。其次,清楚地了解合同风险防控的主要节点,完善必需的条款,明确重要的条款;必须健全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规范整个操作流程;以“合法、平等、公平”为基本原则,设定双方权利及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和救济渠道等。
(2)理顺“利益线”
可以说,与合同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都受利益的驱使,并以利益为最终目标。因此,利益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双方合同缔结的内在驱动力。理顺“利益线”,必须对以下问题有清醒地认识:①我方的利益目标是什么?②权利义务在合同相关条款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③合同内容中是否隐藏着利益的“漏洞”或者“定时炸弹”?事实证明,利益诉求的实现必须要以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为基础――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地进行谈判商洽,修改并完善合同,将各方利益诉求落实于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款中,使合同遵循约定步骤有序进行。
(3)理顺“管理线”。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立项审批、签订、履行按程序进行,是风险防控的第三道关口。理顺“管理线”,要充分发挥相关法规部门的作用,切合实际地完善合同内部审批流程,严格把关合同的授权签订规则并加强合同的文本管理。坚决杜绝“先签订后审查”以及“先履约后补约”的“风险裸奔”行为。把管理线延伸至合同行为的每一个过程,一方面,要确保合同的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规定,另一方面,也要使合同的后续履约处于持续监控之中。当然,这种管理绝不是一个企业的单个部门所能实现的,而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体系架构以及相关部门协力配合的监督机制作为支撑。
4 结语
总而言之,优化房地产公司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对降低公司成本、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在国家调控政策不松懈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一定要重视合同风险管理,并建立起一整套切实有效可行的合同综合管理体系;法律为先、立足利益、管理保障,有效防控合同行为的风险,才能保证房地产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 叶安华.房地产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在成本管控中的思考,价值工程,2012年 第10期.
[2] 何宏.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当代经济》,2009 年7 月(下).
[3] 宋尧熙.优化房地产公司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建材与装饰,2008 年5月.
“合同评审”并没有出现在相关法律条文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和企业日常管理中,它是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环。大部分企业都会制定各自的合同管理规定,来规范合同评审。从目前能够检索到的相关论文来看,没有直接关于合同评审内容的论文,其中与合同评审内容相关者,大部分以“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审查的要点和风险防范”等为题目,内容涉及合同的法律审查和合同签约的风险防范,其中合同的法律审查包括合同形式和实质的审查,如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签约主体的审查,合同重要条款的审查等,通过上述审查防范法律风险。个人认为相关论文内容不够全面,分析不够深入,仅涉及问题的表层。其实在一个企业中合同的签订,需要牵头部门(有法人授权的主体),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各方协调一致,上述主体均负有合同审查的义务,各司其职;合同的风险不是法律风险一个方面,也不是法务部门能够独自解决的,因此需要建立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风险管理。
一、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是各市场主体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交换过程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里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行为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的最基本的行为,合同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运行和竞争的起点和终点。只要有合同,必有合同利益,有合同利益,必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则必然会有合同风险。另一方面,经济合同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企业在进行经营和产品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及赔偿责任问题,合同签订后还应密切注视其执行情况,要有远见地处理随时发生的变化,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其中制度运行的表现形式就是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企业相关部门对于合同各项条款进行评议和审查的一项制度,对相关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
(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合同管理,各个企业都建立完善的制度规定,其中包括管理合同的订立、审查及履行审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合同的会审等。例如在有些企业中,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外部合同管理规定》,其与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规范强化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关于合同会审,就规定如下:“2.4 除合同管理部门外,与合同项目有关的业务部门为合同的会审部门。2.4.1企业管理部门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会审部门。2.4.2技术中心为技术合同的会审部门。2.4.3生产制造部为机械和电气设备购进、大修合同的会审部门。2.4.4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为各类合同的综合会审部门。国际贸易公司为国际贸易出口合同的会审部门。”
(三)合同评审的管理形式
上述关于合同评审的管理规定,在企业的日常工作运行中,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是重大合同的评审会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合同评审会为上述各方针对合同的立项和经济、技术内容负责讨论和审核,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则通过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审批来实行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生效的方式为签字盖章,不盖章则不生效,从而有效管理合同。在一个合同签订、生效、履行等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协调统一,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实现经济效益。
二、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
(一)合同分类管理模式
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法人授权委托主体的不同,签约主体包括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生产制造部、国际贸易公司和其他签约主体,上述主体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每个部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合同类型分为涉外国际出口贸易合同、国内对外合同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在对外合同中,根据提供合同模本的主体不同,合同类型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本企业提供模本的合同、他方提供模本的合同,双方协商修改合同文本的合同,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提供合同模本是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途径。合同模本的提供方一般在双方合同主体占据较为强势的地位,大部分为在行业内具有垄断地位或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企业,一般不允许相对方更改合同模本的条款内容,合同相对方只能选择签订或不签订合同。
针对不同的合同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在企业中,物资供应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以本企业提供的合同模本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事务室不参与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仅根据合同范本进行书面审查。销售服务总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不对该类合同进行审查。生产制造部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仅书面审查合同用印审批,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国际贸易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多以他方提供的合同范本或双方协商修改的合同文本上签订合同,一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评审,重大合同需要各方进行面对面的评审。集团内部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不进行评审。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对于较为复杂的合同,需要进行评审,可以进行评审。上述合同,除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均需加盖法律事务室的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风险分析
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合同类型及其对应的管理模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拥有独立授权,采用本企业合同模本签订的合同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合同签订前的形式审查和合同签订后的实质审查,以及合同履行的各个节点监督管理。第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合同多为标准文本,合同双方没有利益冲突,一般风险较小,但如需注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合法性、完备性、规范性等特征。第三,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合同为标准文本,且己方处于优势地位,一般风险较小,但仍需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第四,以国际贸易公司为签约主体的合同,一般涉及合同标的金额较大,多为涉外国际贸易合同,且合同文本一般为外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风险较大,因此需要重点关注,也是合同评审的重点。
三、合同风险处理
(一)合同风险原因分析
根据合同的风险级别来看,国际贸易公司牵头的涉外合同风险较大。具体而言,出现风险的原因如下:首先,合同文本形式不采用中外文对照格式,一般为外文,这一方面,由于语言差异,造成合同条文解释的不一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合同评审的困难;其次,签约人员对于合同主要条款初审不严,主要表现为支付条款关于宽松,交货期短,违约条款不详尽等等,这造成后期评审后协商修改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再次,由于涉外合同是在国内和国外分别签字盖章的,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竞争激烈,为了保住合同,一些合同在未进行评审之前已经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评审流于形式;最后,由于一些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一些合同的重要附加条件,己方仅通过邮件和电话协商确定,而这些重要的约定未写入合同内,也没有说明双方往来函件和邮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就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系列问题,而诉讼成本过高,合同价款不能收回,企业的利益受损。
(二)合同风险处理路径
要解决上述问题,从风险存在和主要原因来看,根源在于相关的合同签约主体过分关注合同签约,极少关注合同的履行;过分关注合同签订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合同签订、生效、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这其实是价值定位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责任主体认识到合同评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企业相关主体构建一个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各种途径,防范合同风险,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论,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防范企业经济合同风险。
首先,建立一个企业风险管理(ERM)框架。进入21世纪,企业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已形成了特定的概念,它来自于美国全美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人机构(简称COSO委员会)于2004年9月的《企业风险整合框架》,它系统地为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管理层、执行部门和其他员工)提供了一个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逻辑框架,运用于企业战略的多层面、流程化的风险管理过程。它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了有效的保证。除此之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ISO 31000标准,即《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导方针》,也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流程。ERM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个框架是一个过程管理,贯穿于企业,在各个层级和单元应用,还包括采取主体层级的风险组合观,较为全面,特定。其实在企业运行中,风险始终存在,相关管理者也有风险管理意识,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规定,但始终没有形成风险管理的文化,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框架,可以有效推动风险管理意识和文化的形成。
1体系总体目标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工程建造服务、提供劳务服务等业务,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它是伴随着企业赊销行为而形成的一项债权。企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指因客户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支付款项责任而造成的风险,本质上是一种损失的可能性。具体体现为资金周转风险和坏账风险。资金周转风险是指由于客户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货款或者拒绝付款,导致企业的资金不能按时回笼,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坏账风险是指由于客户拒绝付款或无力还款,而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对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其账面金额,还会拖慢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增加融资成本,减少利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据资料显示:我国小型企业应收款平均回款期为90天左右,坏账发生率平均是5%~10%,而作为西方商业信用发达的国家应收账款的回收期仅为7天,坏账发生率仅为0.25%~0.5%。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应收款管理存在巨大问题,信用管理不完善[2]。为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债权保障措施和预警机制,年底将应收账款控制在3000万以内。在某企业实施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工作。
2实施过程
2.1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为防范风险、规范生产和销售运营方式、有效监管企业运行情况,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2017年7月开始组织筹备,8月正式成立了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风险管理工作组,明确了组成成员、职责及风险管理职能机构。企业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日常工作,明确风险管理人员和职责。
2.2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公司的管理基础薄弱,为抓住重点解决主要问题,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在集团公司整体规划、集中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产成品发货管理试行规定》、《应收预付账款管理暂行规定》、《客户和供应商债权保障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审批、发货流程。(2)建立起多职能部门协同共管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是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议事和决策机构,负责把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策略,确定信用风险资产分配、组合,并审议各项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评估模型、评级标准等重大事项。企业管理部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在集团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指导下,制定本企业发展需求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负责客户、供应商的年度信用评估,对客户、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统一收集管理;对所有授信客户、供应商使用模型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授信申请,复核客户、供应商信用评估结果和信用等级,依据额度测算规则,提出测算额度、建议额度与账期天数;组织编制年度信用预算,建立和维护客户、供应商信用档案;负责监管公司发货等工作,实现并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理”全流程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能。根据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管理职责和流程中涉及信用风险部分的管理工作。(3)制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中台机制,加强信用风险管理过程管控。公司的管理基础薄弱,为抓住重点解决主要问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产成品发货管理试行规定》、《应收预付账款管理暂行规定》、《债权保障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审批、发货流程。由于公司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多、客户较多、生产周期长、交货期长、发货频繁等特点,为确保业务不受影响,又能有效的防范风险,建立业务中台管理,通过业务合同和发货审批对合同签订和发货进行控制。发货必须由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部对客户的合同签订、授信额度、应收账款及逾期情况等审核后,仓库见审批后的发货通知单发货。严格以销定产,按合同进行发货,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要求,禁止无授信发货、超授信发货、逾期发货、无合同发货、发货量与合同不符等情况。(4)建立信用信息搜集与管理、信用评级与授信的事前防范管理流程。依据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业务部门的职责,对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评估、授信申请审批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进行规定。通过内部和外部信用信息逐步完善客户供应商信用信息,把信用信息分为定性信息、定量信息和交易信息三大类,加强客户信用信息收集与管理。结合公司客户类型,制定了国内客户信用评估模型,将客户分为A、B、C、D四级。根据客户往年的合作金额、回款情况、产品类型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客户进行分类,分为战略性客户、优质客户、潜力客户和一般客户。通过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分等级管理,将信用政策细化落实到每个客户,逐步实现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差异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授信总额,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集团公司的年度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梳理出确实需要临时授信额度,核减不需年度授信额度客户的额度,在集团下发的额度内进行调剂,并向集团公司备案。经过梳理,核减了17家客户的授信额度191万;临时授信客户12户,授信额度1027万元;2017年公司共对58家客户授信3112万年度授信。9月后公司共审批五家客户的17笔临时授信,共计108.55万元。共有39家授信客户通过信用交易产生2394.02万元应收账款,占总授信的80.63%。加大债权保障措施的宣传和实施。通过业务员对客户的解释和介绍,对授信额度较大,注册资本少的客户,希望客户尽量通过提供债务保障措施的方式取得授信额度,减小公司信用风险。(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事中监控。除了从赊销交易中的资金和货物流转进行严格控制外,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集团公司风险预警机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把合同签订、发货情况、客户和供应商信用敞口、应收/预付账款逾期敞口及期限列入预警指标,将所有产生应收款与预付款的客户和供应商都列为监控对象,并特别关注通过特例信用额度审核流程交易的业务和曾经发生过合同违约的客户和供应商,通过风险预警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做到信用风险“早发现,早处理”。(6)建立应收账款应收/预付款例会机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进行事后处理。制定了《应收预付账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业务部门(销售、采购、物资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主管法律事务部的职责。建立了应收账款例会机制和报告体系。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在每月月初定期召集应收/预付账款例会,对上月销售、上月应收款与预付款情况、逾期账款与坏账情况,新增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客户/供应商结构情况、客户/供应商信息收集、账务处理规范性、对账工作和企业管理部的配合等信用风险管理基础工作方面的总体评价等工作进行汇报。除按月召开应收/预付账款会议以外,还按每季度召开季度应收/预付账款工作例会,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工作成果,及上报需由公司领导决策的疑难问题。根据每月的应收预付账款例会按月撰写应收预付账款综合分析报告,每季度撰写季度分析报告。加强对账、催收工作,确保债权清晰,加大力度催收逾期应收账款,对于超出合同回款期限的逾期货款,严格按照“四定”、“四督办”、“三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切实催收,催收应收账款落实到具体业务人员,制定回款计划,明确责任,将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列入考核中。根据客户往年的合作金额、回款情况、产品类型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战略客户和优质客户逐步收回应收账款,在9月底将应收账款敞口控制在授信额度内;其他客户在8月底收回应收账款。通过发出集团和公司催款函的方式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发出逾期一年以上客户77家,总金额838.53万元。对逾期应收账款的客户进行了梳理,目前根据客户情况及可收回的可能性分析,已经请律师对4家客户进行催款。截止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敞口2474.06万元。
2.3整改销售模式,通过中台加强过程管控,实现“四流”合一
通过建立合同签订、发货等中台监控体系,每月财务审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管理部、仓库进行四方对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实现货物、现金、合同可追溯。严禁合同签订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发货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货款回笼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等情况。梳理财务和销售账目,财务和市场营销部门进行逐一对账,将往年不清楚的账目向客户发送对账函等进行对账和处理,清理了带拖斗客户10家,清除拖斗109家。通过梳理客户、规范合同签订和发货流程,实现了现金流、货物流、票据流、合同签订一致。
2.4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规范合同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和内控管理要求,对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了完善,设定了业务合同审批权限,即合同金额300万以内的总经理审批、300万以上的上总经理办公会、2000万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业务合同对外签订之前必须经过生产安环部、财务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审核后提交法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分管风险管理)、分管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制定了销售合同标准合同文本。根据业务形式、客户回款、发货方式的不同,共拟定了5个版本。
2.5建立经销商选聘和准入机制,明确经销商权利和义务,做到有章可循
我代表风险管理部汇报年第3季度工作总结。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部门职责与目标,第二部分汇报第二季度工作总结,第三部分分享经验教训,第四部分提出下季度工作计划。
一、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是推行制度、提供法务支持、开展内部审计审查。目标是及时完成重点工作计划和日常合同审核任务,保证公司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尽量为公司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等。
二、年3季度,风险管理部重点工作和日常合同审核均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
三、工作总结
1、质量管理体系推行方面:风险管理部对A分公司开展了合同管理培训,对B分公司开展了制度管理、风险管理、反腐倡廉、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培训,对总部档案管理培训。对A分公司进行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检查,对总部职能部门和项目部进行了档案管理检查。
2、合同审核方面:风险管理部审核各部门初次送审的合同共232份,其中总部78份,A子公司89份,B子公司25份,C分公司14份,物业公司共25份。
3、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方面:
1)风险管理部拟制并了《对经济类文件授权审批和签字盖章事宜的特别要求》,要求各部门与对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同时向对方书面明确仅有指定的授权人才是代表本公司对外签署经济文件的合法有效人,合作方与其他人员签署的经济文件对本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2)针对商铺带租约销售的策略,风险管理部建议公司设立运营公司以规避《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返租销售的禁止性规定,在托管合同中设计对租回商铺经营管理的基本思路,界定管理内容与责权利等,并协调解决运营公司与客户的租期和与租赁户租期不一致的问题。
3)商务宿舍蓄客阶段,所有资料是按超高一层销售。办预售证时,因房管局限价,只能由一层改为两层卖。风险管理出具法律意见书和相关文书,指导营销策划部公告取消前期宣传广告内容,并进行公证。请认购客户签订知悉取消前期宣传广告内容的确认书,并出具不修二层楼板的申请。
4)风险管理部根据C公司咨询,向其提供意外伤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指导其完成赔偿并防范负面影响。
4、诉讼仲裁方面:年第3季度风险管理部顺利推进奥的斯电梯仲裁案,圆满完成园林仲裁案,受理并有序推进商铺客户要求双倍返还定金50万元的诉讼案等。对A子公司与总包单位的经济纠纷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调查,秉承尊重客观事实、诚实守信、合情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向公司提交专题报告,并强烈建议A子公司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给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专项调查和危机应对方面:针对物业公司匿名举报信进行专项调查,发现举报内容均与被举报人无直接关系,但同时发现被举报人存在其他不当行为。公司其后对被举报人换岗处理。参与广告公司举报事宜调查,发现举报事宜的确存在,但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误解。协助公司处理总部总包单位工人闹事危机事件,并准备相关往来函件和公关报告。
6、员工培训方面:根据师徒协议,指导新员工学习公司制度和文化、风险管理部职责和法律专员岗位职责,带领两人前往各子公司开展审计审查等,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开展培训。带领新入职风险管理部的资深专家学习风险管理部职责和内审专员岗位职责,带领她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检查,在工作中学习审核技能技巧。
二、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