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 09: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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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有的审计方式审核范围小、时间短、查看数据信息面狭窄。以为的只是以财务报表为参考依据,审计单位通过审核财务报表从而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但如果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具有虚假性,那么财务报告不可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审计者也无法得出有效的结论。现代的审计活动,不仅仅从财务报表中获取会计信息,还从大量的凭证、账目、实体业务等会计资料中查看、分析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减少企业虚假信息的提报。现代审计方式更加合理和客观,对于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具有客观现实意义,在顺应市场发展的形势下,有效控制要求经济活动的运营。
(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盲目性。利润是企业所追求的,企业更加追求利益的绝对化,减少支出,某些单位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通过在账目上虚构会计信息,隐藏其真实的市场行为,减少税收的支出或者避免税收的支出,也是导致财务报告失实的原因之一。个别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例收受回扣、套现等违法行为,使的财务会计信息呈现的非事实性,违背了客观有效的原则。
二、审计活动怎样提高市场主体会计行为的真实性
(一)审查信息更加全面。不再单一的审核企业财务报表,通过更加细化的财务数据查询。通过原始凭证、明细账目、发票等入手,查看企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虚构会计活动、篡改账目、虚开发票,是否通过修改账目达到是财务信息合法化的目的。
(二)审计人员加强学习,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总结审计经验,把握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完备的财务知识体系和审计方法的架构,强大的业务分析能力。可以在审计活动中发现问题、深入挖掘业务、通过定性、定量分析,了解经济活动的实质,得出?Y论。建立一支具备高素质的专业的审计人才队伍,是我国目前审计工作的需要和市场发展的要求。
1.查看发票的来源,检查发票的有效性,通过收入、发票、销售货物三方印证发票是否与经济行为相一致,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避税的行为。检验发票的真实性,是否是伪造发票。从业务角度着实分析业务流程,查看发票的有效性,是否违背了客观事实,是否填开正确。
2.查看利润表是否存在虚构现象。通过分析各会计因素间的联系,根据企业现阶段运营状况分析企业利润表的真实性,横向与同行业其他单位相比,纵向与这一单位以往经营活动相比较,是够存在利润过高的行为。查看利润与收入水平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认为减少利润,隐藏经济事实的问题。通过其他会计要素分析凭证、账目的真实有效性,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分析提供数据的真实性。
3.通过各项财务指标,综合分析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采取更多的财务指标,从多个角度分析这一单位的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看各项财务指标间是否对应,分析企事业单位的盈利情况,检验审计报告是否真实。
4.有重点的盘查账目调整的地方。着重查看账目中修改、更正了的地方,核对这些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存在,为什么进行调账,其调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加以分析。
(三)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审计过程是一个庞大、任务艰巨的活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秉承严谨端正的工作态度,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审计法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有效性。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村级组织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一)落实村级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村级组织要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探索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含报账员,以下统称村级财会人员)、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严肃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组织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审计。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指定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要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招录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证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
四、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地方,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
(二)切实加强乡镇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统称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6-0073-02
自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来,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内部审计作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监管机制上具有重要意义。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源自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尤其是立足医疗日常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现状,从合规、合法性审核评价中来促进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来提升医院管理综合效率。然而,在维护医院良好经济管理秩序实践中,由于缺失对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两者的关系协同,使得职责分工产生一定对立性。因此,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现状,从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梳理上来正确辨析两者的概念及内涵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差异分析
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都是基于医院自身经济活动来展开的,其总体目标在于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但从概念及内涵划分上,两者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第一,概念上的差异。财务管理是一个单位的基本工作,基于单位财务活动实施综合性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其内涵主要有两点:一是体现为管理性,与医院其他部门一样,诸如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医疗管理等,都作为一个子系统而存在;二是体现为专业性,即财务管理的对象为资金,而物资管理的对象是物,人事管理的对象是人,对于医院财务管理,其主体是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从而又表现出综合性管理职能。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工作是基于医院财务管理现状及财务资料,从合法、合规、有效性、准确性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评价活动,其职能在于发现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足或缺陷,在于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降低医院财务管理风险[1]。所以说,内部审计的实施,旨在通过对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各项业务进行独立评价,是否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第二,依据上的差异。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来看,其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据必然遵循医院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遵循相应的财务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工作则需要在审计准则指引下来收集和整理审计依据,依照审计程序来做出审计结论,并遵循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由于两者所遵循的标准具有差异性,从而决定了财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不同限定与约束。
第三,工作方法上的差异。从两者的工作内容及方法上来看,财务管理主要有财务分析、会计核算、成本核算、预算管理、会计报表及管理会计等,其流程主要由财务部门来对各项会计活动进行监督、核算与管理,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的采集、数据加工、存储与归类输出等[2]。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在工作内容上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在工作方法上以审阅、复核、核算、函证、观察、检查、询问、调查等方式,围绕审计程序来进行,即审计计划、审计准备、计实施、审计终结、整改落实等。
第四,工作重点上的差异。从工作重点来看,医院财务管理主要是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侧重于理财,并从资金的全程化管理来量化考核财务约束机制,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财务参考依据。相比而言,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在于对各类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尤其是对财务信息合规性、合法性检查与监督。另外,内部审计并非局限于财务活动,还要关注医院内部控制、资源、环境等其他方面的监督与评价。
第五,监督方式上的差异。财务监督主要通过价值形式,结合医院具体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调节与控制,是贯穿于整个医院具体业务过程中,并受到各项经济业务的制约,缺乏独立性。相反,审计监督一方面从财务信息资料评价中,来监督财务资金的运营状况是否合规;另一方面,通过审计证据,借助于不同的审计分析方法来得出审计报告,以评价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可见,财务监督其职责在于对日常会计业务的监管,处于较低层级,而审计监督不仅要监督会计资料,还要监督与医院财务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具有较高层级。
二、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关联分析
尽管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具有不同的概念及工作要求,但两者也具有一定关联性。
第一,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财务收支数据反映了医院日常经营状况,而财务管理是基于具体会计业务来展开合理、合法性核对工作,对医院的经营目标、资金运作等活动是否符合医院内控制度。内部审计依据审计法律法规及医院内控制度,以医院会计资料为基础来检查各项会计信息的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其实质也是对医院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财务信息进行再认定。
第二,着力提升经营效益。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实施中,结合财务制度、内控要求,对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收支状况进行核算和监督,并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内审人员同样是基于医院具体经济业务数据,遵循审计制度及内控要求来对各项财务信息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管理缺陷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提出建设性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医院管理者进行改进,提升医院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在于监督经济活动,而内部审计是再监督过程,两者都是围绕具体经济活动来展开监管工作,承担着促进医院各项经济管理工作健康、合法、有序发展的监督使命。
第三,两者都涉及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院财务管理贯穿于医院日常经济活动中,并与医院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定相关联,来促进各项财务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防范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保障医院资金的完整与安全。内部审计管理贯穿于医院审计程序中,特别是在维护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上,参照医院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强化医院审计质量管理,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所以,两者都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息息相关。
第四,财务管理为内部审计提供凭证基础。会计信息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基础,根据会计准则来构建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如各项会计核算帐表,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发生、结果进行完整记录,生成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收支、权益、结余等会计信息,这些会计资料都是对医院经营管理状况的直接反映[3]。同样,内部审计从职能上是对医院财务信息数据的评价,需要结合医院财务数据、凭证资料等进行核算、审查,而如果缺少了财务信息资料,则内部审计工作就无从谈起。因此,医院财务数据资料是实现内部审计的基础凭证信息。
第五,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具有相辅性。基于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异同性分析,无论是财务管理还是内部审计,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辅佐,共同实现对医院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督。在财务管理中,通过会计核算来完善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通过财务制度来规范经济活动的执行。在内部审计中,通过审计监督来提升财务审计工作质量,来发现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并从审计结论及整改建议中来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医院内控制度。
三、内部审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价值体现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依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来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重视医院内审工作,保障内审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的独立性,来发挥内部审计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一,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管理者水平。内部审计是医院财务管理战略性体现,将直接影响医院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从内部审计具体工作及审计结论、整改建议中,管理者可以认识到内部审计的现实价值与意义,并从完善医院决策,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等方面,明确改进方向和具体工作任务。因此,内部审计的实施,从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为医院管理者提供了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审查报告,有助于促进管理者发现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内部审计有助于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与财务制度执行偏差中,为优化财务管理思路,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也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从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认真对待财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方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上,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第三,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财务执行效率。内部审计的目标在于查找问题的根源,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方案,实现对问题源头的控制。如结合医院财务报表中的薄弱环节,从完善医院资金安全性上,引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制度,降低和减少财务风险。因此,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从根本上解决财务管理问题,提升财务执行效率。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辨析,两者既存在区别又具有内在关联性。在战略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两者分别从不同的管理内容及职责分工上,来强化医院管理服务能力,优化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紧密配合与互相支撑,进而改善医院财务效率。另外,在认识与理顺两者关系上,一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注重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职业操守;另一方面,完善医院财务、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如引入岗位轮转制度,从业务知识、技能、岗位互换中,增进理解,共同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自审计署颁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来,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内部审计作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医疗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内部监管机制上具有重要意义。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源自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尤其是立足医疗日常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现状,从合规、合法性审核评价中来促进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来提升医院管理综合效率。然而,在维护医院良好经济管理秩序实践中,由于缺失对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两者的关系协同,使得职责分工产生一定对立性。因此,结合医院财务管理现状,从内部审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梳理上来正确辨析两者的概念及内涵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差异分析
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都是基于医院自身经济活动来展开的,其总体目标在于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但从概念及内涵划分上,两者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第一,概念上的差异。财务管理是一个单位的基本工作,基于单位财务活动实施综合性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其内涵主要有两点:一是体现为管理性,与医院其他部门一样,诸如物资管理、人事管理、医疗管理等,都作为一个子系统而存在;二是体现为专业性,即财务管理的对象为资金,而物资管理的对象是物,人事管理的对象是人,对于医院财务管理,其主体是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从而又表现出综合性管理职能。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工作是基于医院财务管理现状及财务资料,从合法、合规、有效性、准确性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评价活动,其职能在于发现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足或缺陷,在于提出优化和改进建议,降低医院财务管理风险[1]。所以说,内部审计的实施,旨在通过对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各项业务进行独立评价,是否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标准。第二,依据上的差异。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来看,其各项业务的开展依据必然遵循医院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遵循相应的财务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工作则需要在审计准则指引下来收集和整理审计依据,依照审计程序来做出审计结论,并遵循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由于两者所遵循的标准具有差异性,从而决定了财务工作与审计工作的不同限定与约束。第三,工作方法上的差异。从两者的工作内容及方法上来看,财务管理主要有财务分析、会计核算、成本核算、预算管理、会计报表及管理会计等,其流程主要由财务部门来对各项会计活动进行监督、核算与管理,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的采集、数据加工、存储与归类输出等[2]。相对而言,内部审计在工作内容上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在工作方法上以审阅、复核、核算、函证、观察、检查、询问、调查等方式,围绕审计程序来进行,即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整改落实等。第四,工作重点上的差异。从工作重点来看,医院财务管理主要是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资金进行管理,侧重于理财,并从资金的全程化管理来量化考核财务约束机制,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财务参考依据。相比而言,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在于对各类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尤其是对财务信息合规性、合法性检查与监督。另外,内部审计并非局限于财务活动,还要关注医院内部控制、资源、环境等其他方面的监督与评价。第五,监督方式上的差异。财务监督主要通过价值形式,结合医院具体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调节与控制,是贯穿于整个医院具体业务过程中,并受到各项经济业务的制约,缺乏独立性。相反,审计监督一方面从财务信息资料评价中,来监督财务资金的运营状况是否合规;另一方面,通过审计证据,借助于不同的审计分析方法来得出审计报告,以评价医院各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可见,财务监督其职责在于对日常会计业务的监管,处于较低层级,而审计监督不仅要监督会计资料,还要监督与医院财务相关的其他经济活动,具有较高层级。
二、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关联分析
尽管医院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具有不同的概念及工作要求,但两者也具有一定关联性。第一,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财务收支数据反映了医院日常经营状况,而财务管理是基于具体会计业务来展开合理、合法性核对工作,对医院的经营目标、资金运作等活动是否符合医院内控制度。内部审计依据审计法律法规及医院内控制度,以医院会计资料为基础来检查各项会计信息的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其实质也是对医院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对财务信息进行再认定。第二,着力提升经营效益。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实施中,结合财务制度、内控要求,对医院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收支状况进行核算和监督,并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内审人员同样是基于医院具体经济业务数据,遵循审计制度及内控要求来对各项财务信息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管理缺陷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提出建设性审计意见和建议,督促医院管理者进行改进,提升医院经济效益。也就是说,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在于监督经济活动,而内部审计是再监督过程,两者都是围绕具体经济活动来展开监管工作,承担着促进医院各项经济管理工作健康、合法、有序发展的监督使命。第三,两者都涉及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医院财务管理贯穿于医院日常经济活动中,并与医院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定相关联,来促进各项财务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防范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进而保障医院资金的完整与安全。内部审计管理贯穿于医院审计程序中,特别是在维护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上,参照医院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着力提升审计监督水平,强化医院审计质量管理,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所以,两者都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息息相关。第四,财务管理为内部审计提供凭证基础。会计信息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基础,根据会计准则来构建医院财务管理体系,如各项会计核算帐表,对各项经济活动的发生、结果进行完整记录,生成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反映医院资产、负债、收支、权益、结余等会计信息,这些会计资料都是对医院经营管理状况的直接反映[3]。同样,内部审计从职能上是对医院财务信息数据的评价,需要结合医院财务数据、凭证资料等进行核算、审查,而如果缺少了财务信息资料,则内部审计工作就无从谈起。因此,医院财务数据资料是实现内部审计的基础凭证信息。第五,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具有相辅性。基于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的异同性分析,无论是财务管理还是内部审计,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辅佐,共同实现对医院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督。在财务管理中,通过会计核算来完善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通过财务制度来规范经济活动的执行。在内部审计中,通过审计监督来提升财务审计工作质量,来发现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不足,并从审计结论及整改建议中来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医院内控制度。
三、内部审计在医院财务管理中的价值体现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依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来提升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重视医院内审工作,保障内审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的独立性,来发挥内部审计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第一,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管理者水平。内部审计是医院财务管理战略性体现,将直接影响医院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从内部审计具体工作及审计结论、整改建议中,管理者可以认识到内部审计的现实价值与意义,并从完善医院决策,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等方面,明确改进方向和具体工作任务。因此,内部审计的实施,从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为医院管理者提供了全面、真实、可靠的财务审查报告,有助于促进管理者发现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第二,内部审计有助于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从发现财务管理漏洞与财务制度执行偏差中,为优化财务管理思路,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也让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从自身工作实际,全面认真对待财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从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方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上,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第三,内部审计有助于提升财务执行效率。内部审计的目标在于查找问题的根源,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方案,实现对问题源头的控制。如结合医院财务报表中的薄弱环节,从完善医院资金安全性上,引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制度,降低和减少财务风险。因此,积极推进内部审计,从根本上解决财务管理问题,提升财务执行效率。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财务管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辨析,两者既存在区别又具有内在关联性。在战略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两者分别从不同的管理内容及职责分工上,来强化医院管理服务能力,优化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实现紧密配合与互相支撑,进而改善医院财务效率。另外,在认识与理顺两者关系上,一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注重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职业操守;另一方面,完善医院财务、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如引入岗位轮转制度,从业务知识、技能、岗位互换中,增进理解,共同促进医院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面对经济全球化、科技信息化和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企业在发展战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创新能力、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着重力研究。随着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颁布实施,企业的财务审计管理逐渐完善,财务审计管理向精细化、向流程化创新发展。在新的形式下,如何作好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实现内部审计价值,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笔者以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多年财务审计工作经验,谈谈如何提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内部审计职责,是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以审计服务的形式提供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职责包括检查、评价和监督内部控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等,内部审计目标已经从传统的“查错防弊”提升为“内部管理效益审计”,如审计委派制就是为实现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益,内部审计定位已有所提升。那么,如何让企业内部审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定位内部审计原则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
1、内部审计与生产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审计相结合;
2、内部审计与风险导向审计、风险管理控制相结合;
3、内部审计与促进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及自我评估相结合;
4、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和审计所需的证据选择不同的方法,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
二、定位内部审计目标
企业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差异很大,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的,发表独立、客观、审计意见。内部审是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监督和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目标应包括:
1、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包括评价控制、监督控制的运行以及对内部控制提出的改进建议;
2、对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检查和评价,包括生产经营业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进行评价,对确认、计量、分类和报告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方法进行评价,对个别重要事项进行的专门询问,以及交易、余额及程序实施细节测试;
3、对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包括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管理理层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况;
4、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应有助于企业识别和评估面临的重大风险,并提出改进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建议;
5、其他管理效益服务,内部审计有助于企业道德和价值观的建立完善,实现业绩管理和经营管理,向企业其他部门传达风险和控制信息,向管理层、注册会计师等这间有效的沟通。
三、定位内部审计职责
1、监督职责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内部审计明确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因此,内部审计首先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监督,随着内部审计的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对企业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从而督促企业各部门、经营管理者遵守财经法纪,改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2、审查、评价职责
内部审计对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行事前、事中的跟踪常态化审查,对是对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了解,掌握了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对相关部门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作出相应评价,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规章制度是否建全完善,生产经营活动中漏洞不足,是否正常运行提供评定和建议,不断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以提升企业内部管理。
3、咨询、服务职责
随着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升的需求,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从传统的“查错防弊”提升为“内部管理效益审计”发展,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能也从监督、评价向咨询方面延伸,从审计派驻的身份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错误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内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咨询服务作用。
四、目前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
1、审计理论及审计方法掌握不深
要成为作为合格全面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首先熟悉各种审计准则和制度,如《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其次要熟练掌握各种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目前,审计已向风险导向审计发展,从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的风险审计把握整体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运用统计、经济分析、信息化手段作为审计的辅助,审计人员在审计法规体系和审计方法手段上有待提高。
2、审计团队能力亟待提升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业务活动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审计是按照独立的审计原则,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进行的一种监督评价。
一、财务管理和审计的不同
1.定义不同。财务管理针对的是企业的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等活动,进行详细的规划,制定合理的预算,采取一系列控制等手段,从财务的角度进行的综合性管理。审计则是检查企业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的经济合同是否真实、合规及有效。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为实现企业的最终目标服务。
2.工作重心不同,工作程序不同。财务管理的重点是资金管理。涉及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售后及其账务处理等一切经营活动,注重资金管理,量化经营指标,为企业领导层提供经营决策服务。审计侧重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不仅是查错纠弊,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进行监督,更注重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有效的审计程序,找出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客观的评价企业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3.监督的内容不同,独立性不一样。财务管理方面的监督是指以价值为表现形式,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控制,是财务部门日常业务中的一部分,不具有独立性。审计监督则是检查企业的资金运营情况,根据财务部门的会计资料和其他部门的相关资料,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以此来评价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不管是外部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均独立于企业的其他部门。所以说,财务管理是日常的财务监督,层次较低。审计针对的是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监督层次较高。
二、财务与审计的关联度
1.监督的内容都是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的基本会计资料是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的载体,财务管理还要监督这些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及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偏离了企业的预算、计划和经营目标。审计是按照财务会计法的要求,对企业的资金运营进行审核,使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确认的业务进行再确认,是凌驾于财务监督之上的再监督。
2.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财务人员通过审核经济活动产生的各种会计资料,发现管理中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审计通过规范的审计程序,从企业的会计账簿中,找出企业管理层未曾发现的问题或潜在的风险,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3.过程都是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企业的财务管理的基础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有效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且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的产生,保证企业资金资产的完整安全。审计人员运用符合性测试程序,针对企业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财务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财务和审计的衔接
财务和审计作为有效的监督管理工具,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两者之间的衔接尤其重要。
1.提高对财务管理和审计的重视程度。一个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财务,好的财务人员能够充分运用其管理职能,再加上审计人员的监督检查,才能保证企业健康良好的运转。企业领导层应重视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保证足够的管理权限,做好其他部门的思想工作,支持财务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财务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支持审计工作,强化审计功能。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根本,是审计的前提,会计资料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审计离不开财务,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计程序的繁简。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同样,审计反过来又能促进财务工作的开展。主观上,审计的震慑性使得很多财务人员持排斥态度,不愿主动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造成两者之间关系的紧张,不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企业领导层应创造有利条件,做好宣传工作,搞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使之相互配合,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3.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其专业能力。财务人员应加强财经法规的培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财务分析,注重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适应新形势下财务管理的需求。审计人员也应注重理论学习,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协助财务人员做好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
总之,一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衔接的好,企业财务风险就会越来越低,有利于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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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调查工作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对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持,为规范政府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相关行为作了有力的协调。审计调查工作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作为两种不同的审计形式,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于政府部门的监督工作。
一、专项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基本理论概述
专项审计调查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特定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对象在经济、行政、司法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实施专门审计的审计工作,是审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财务收支审计则是常规性地对被审计单位(一般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侧重于收入支出、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审计工作,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制度的规定,以及国有资产是否保全等的合法性、合规性的问题。
二、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优势
(一)专项审计调查是科学审计的内涵
专项审计调查具有中国特色。一方面,通过专项审计调查,借助个别单位和部门的调查解剖,能够及时发现某事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及时了解和掌握事项的总体概况并及时处理,避免审计滞后。另一方面,经济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不能一概以对错评论,常规的审计方法有时难以适应,定性处理也不好掌握。
(二)专项审计调查有利于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专项审计调查具有温和、无偏见的天然内涵,容易得到被审计方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取得真实可靠的调查材料。由于审计调查通过分析、总结并与各有关调查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能够帮助被审计单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困难,而不仅仅是处理、处罚;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单位的欢迎和接受,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的服务建设。
与一般审计项目相比,专项审计调查更多的是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找问题、提建议,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这种为决策和管理部门提供高水准的管理信息的审计活动,服务建设更强,远比一般的审计能产生更大的审计影响力。
三、有关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探讨
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调查分析,查阅大量有关审计调查工作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文献资料并进行分析,将二者的关系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之间的区别
根据上文对审计调查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分别概述,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有着较大的区别,笔者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概述:
第一,覆盖范围不同。覆盖范围不同是审计调查和财务收支审计之间首要的也是最为根本的区别。对于审计调查来说,其是一种政府性质的行为,是针对某一经济问题而进行审核和调查的行为,覆盖范围更为广泛,除了经济方面外,还涉及政治和法律范畴。对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来说,其主要针对的是在某一会计就职期间企事业单位内部相关财务活动的审核工作,只能局限在经济领域之内进行。
第二,目标不同。τ谏蠹频鞑槔此担主要是相关政府审计部门为了保证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而对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进行经济审核工作,目的性较为宏观,能够进一步发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制定合理的对策进行解决。对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来说,主要目的是为了尽量规避财务风险,确保企事业单位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经济问题,使企事业单位内部资金的使用率达到最大化,目的性相对来说比较微观。
第三,方法不同。对于审计调查工作来说,其运行方式多种多样,涉及法律、经济以及统计技术等方面。对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来说,其运行方式通常采用传统的专业审计技术,运用统一的模式进行运作。
(二)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之间的相同点
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虽然在工作方法、涵盖范围及目的性上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最终归宿点都是为了确保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因此其内在具有相应的一致性。首先,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在法律程序上具有一致性,二者在运行过程中所依循的法律法规都是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其次,审计调查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之间相辅相成,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审计工作。
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调查方案
针对审计调查事项,要认真学习研究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走访、座谈、调查表等形式,掌握审计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从而确定审计的重点。要围绕调查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人员分工等制定审计调查方案,其中调查步骤和调查方法应详细制定,从而使调查方案真正做到切实可行,真正作为专项审计调查的工作指南。
(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和技术
要做好审计调查,必须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手段,既可以通过检查、监盘、观察、查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有关的审计调查证据,也可以运用座谈、调查问卷、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手段多渠道、多途径地收集审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在审计调查过程中要强调重点调查与延伸调查相结合、全面调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相结合,以保证审计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多方位做好综合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综合分析是做好专项审计调查的关键,是专项审计调查的本质要求,也是专项审计调查区别于一般审计项目的重要特征。审计人员要在把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从更高的角度对所获取的资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取舍、归纳和提炼,从主客观、内外部、历史与现实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从而提供全面、客观、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和决策部门当好参谋。
总之,专项审计调查能够对财务收支审计进行有效补充,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比性的具体的问题总结和经济数据、行政管理数据等信息。财务收支审计能够对专项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的改进效果加以监督审核。两者在实际工作中紧密结合,能够有效提高我国政府的财务管理和施政绩效水平。
(作者单位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
参考文献
1.检查会计凭证管理内控制度。所有会计业务是否都取得或填制了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复核、稽核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上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合规、合理、合法,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凭证的传递、交接有无漏洞,是否及时有效;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责任是否明确有效。
2.检查货币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钱、账是否由不同人员分管,是否符合相互制约的原则;银行账户的设置、使用及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结算票据、印鉴的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漏洞,执行是否有效;货币资金收支有无审批制度,控制是否有效;货币资金有无定期盘点制度,出现差错或出现长、短款时处理是否及时并符合规定。
3.检查往来账目管理内控制度。往来账目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资金借入、借出有无审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财务处理是否附有批件;债权、债务是否定期核对、清理、清偿,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呆账、死账的清查、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4.检查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出租、出借、投资、闲置、报废、定期检测、盘点等财务处理是否附有主管机关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器材物资的采购、入库、发出、盘盈、盘亏、处理积压和报废等的财务处理是否都附有主管业务部门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在产品、产成品入库、发出、盘点、定期检测、处理积压和报废等财务处理,是否附有主管部门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固定资产、材料、产成品等管理部门是否有账目,是否与财务部门的账目定期核对并及时调整处理,调整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5.检查成本管理内控制度。成本费用的收集、分配是否合规、合法;产品成本的收集、计算、分配、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专项费用(如折旧、养老保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的计提和分配是否合规、合法。
6.检查销售及利润管理内控制度。产品销售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税金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归集、核算是否合规、合法;利润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但有相当一部分制度得不到落实,执行效果不佳。
(一)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记账凭证上填制、审核、记账、主管人员印鉴不全;原始凭证要素不全,如购货发票缺少品种、数量、单价,住宿费、餐费发票缺少日期等。凭证传递不及时,由于部分管理人员不及时将有关凭证向相关岗位交接,当期的生产成本(费用)和销售收入跨期入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不相容岗位职责划分不清。《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有的单位以精简人员为理由,让出纳人员兼管报销,单位的财务专用印鉴也由出纳一人保管,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但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差错,而且为职业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往来账目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将往来科目当作万能科目,实行经营责任制后,部分经营责任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将潜盈、潜亏以各种名目长期挂入往来科目不作处理;外投外借资金挂往来科目,有的外投资金由于对方倒闭、破产,已完全不可能收回,但仍然挂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债权债务中有的明细科目几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也不作相应调整和处理。以上做法导致债权债务严重不实。
4.物资采购、管理不善,账账、账实不符。有的单位物资采购管理不严,不管生产实际用量而大批采购、重复采购,造成了物资的积压浪费,加重了管理成本、资金成本;有的单位材料入库、出库手续不全,材料管理部门长期不与财务部门对账。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油田的一个二级厂处材料出库已达一年之久,总金额500多万元,但该单位领导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纵容财务人员长期不作账务处理,不但造成了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而且造成了该单位业绩良好的假象。
5.成本费用管理不严。乱挤乱摊成本现象比较严重,如将应列入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各种赞助款、捐赠款列入生产成本,应由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承担的费用也列入生产成本;费用分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分配方法不合理,有的单位机构发生了变化,但仍延用以前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配方法,有的单位分配方法前后不一致,甚至不是同一个会计人员做账,就运用不同的分配方法。
(二)财务内部控制本身具有局限性。
不论内控制度设想多么周到,执行多彻底,也只能对管理者提供合理的担保,不能提供绝对担保。
1.财务内部控制不能避免串通作弊的行为。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避免单独个人作弊的行为,但不能防止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合伙作弊的行为。
2.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人为差错。因为内部控制不能防止工作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理解错误、判断错误,歪曲、曲解指令等。
3.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管理越权行为及滥用职权。
4.财务内部控制更新跟不上经营管理变化,过去的控制措施对新出现的业务无能为力。
(一)接受委托后的初步工作
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形成调查记录,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以及存在重大??题的可能性。
(二)取得决算资料并审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项文件、可研报告、初设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批复、造价审核报告、审价定案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各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各种合同协议、财产移交清单等。
(三)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审计
一是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应该进行招投标的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投标。
三是工程变更是否具备合理的依据、程序是否规范。
(四)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
一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核算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单独核算,且将核算情况纳入建设单位的会计账簿体系和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账外账、多套账等违反会计法的情况。
三是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项目是否合规,核算管理及进度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执行。
四是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严格,如建立物资档案、定期清查、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申报处理等。
五是工程价款结算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是否办理。
(五)对会计资料的审计
1.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如,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分别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进行核算;
2.审查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各种支付凭证能否作为入账依据。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点关注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审查待摊投资支出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审查其它投资支出的列支情况。
3.审查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有无变相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规范。
5.审查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工程款结算流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照约定预留,且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
6.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如:资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筹集资金,使用贷款融资的,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支出。审计人员应考虑执行分析性程序。
7.审查尾工工程。依据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审查资产交付情况。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移交资产、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是否按照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账务进行调整。
(2)对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分为待核销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的移交是否真实、合法,是否账实相符,根据所交付资产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逐项核实;需要安装的设备,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关注其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9.审查结余资金。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归还贷款后,及时上缴财政,可执行以下审计程序:盘点核实各项货币资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库;审核库存材料盘亏情况,查明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挪用;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是否通过往来挂账转移结余资金。
二、重点关注对新法规的变化内容的审计
2016年,财政部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已实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建[2002]394号)同时废止。
本次财政部颁布的新法规对基建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定有较大的变化,审计人员应了解新旧规定的适用和衔接,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正确执行了新法规定,包括:
(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程序和编制依据是否合规
审计内容包括:编制时间是否是在项目完工或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决算未经审计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是否仍然在岗;决算编制前,是否已进行了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各项账务处理已全部完成;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完整,包括可研报告、初设和概预算文件、相关合同协议、财务会计资料等;决算内容是否完整,包含了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二)建设成本中是否包含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明确规定了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七项支出,包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的支出;非法摊派与收费;无合同协议依据支持的支出;没有取得合规发票、没有责任人和审批签字的支出;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及未经批准的损失;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的支出;不应当由项目负担的支出。
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建设成本的入账依据必须具备合规发票这一新的规定。在以往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设计费等支出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支付和结算,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的情况下,依据工程结算书、合同等文件确认建设成本和应付款的现象。按照这一新的规定,在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对此类没有开具发票的支出,不能确认为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开支。《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一般最迟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严格对支出时间的审计,有利于预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拖欠等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的有序和平稳运行。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比例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项目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不能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而已废止的财建[2002]394号文规定的比例是10%。显然,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败的举措更加细致和严密,审计人员应掌握相关国家法规与政策,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采用检查支付依据和审批手续、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核实业务招待费支出。
审计人员还应关注财建[2016]504号文对建设管理费(原“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限制性规定,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标准审核建设管理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应注意的是,财建[2016]504号文修改了建设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费率,从原来的七级费率改为六级,并提高了各级费率,如工程总概算1000万元以下级的建管费费率,从原来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费的列支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原则上不能同时列支,如果确实需要列支的,则两项之和不能高于按照总额控制数费率计算的建设管理费总额。
会计师事务所常常会接受政府委托,审计政府招标的代建制项目,审计人员应关注基建项目成本核算的新规定,审核代建制项目是否同时列支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是否超过了允许列支的控制限额。
(五)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尾工工程作出了规定,并修改了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规定。对尾工工程,审计人员应关注尾工工程预留的必要性,以及预留投资比例是否在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以内;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在归还贷款后的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缴回财政,是否擅自截留结余资金。
三、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完成,往往长达数年,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杂,审计周期也比较长,为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业务承接时的风险评估
在承接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从自身和客户两个方面评估承接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应了解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另一方面应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如,委派的审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知识等。
(二)做好审计工作计划
中图分类号: E232.6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开展农村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是杜绝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一项重要措施。农村财务审计是对农村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正确、合法、合理和有效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农村财务审计的对象,包括农村村、社合作经济组织,乡村集体企业和经济联合体等,农村财务审计属于政府授权的内部审计。目前,农村财务审计和村干部换届离任审计则成为规范村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农村财务审计要点
(一)审计工作总体规划
1.审计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可以在本乡镇挑选熟悉会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如果干部队伍中人员不足,也可以挑选会计业务精熟的原村会计参加,审前必须做好他们的培训领证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2.设置表格。审计准备工作中,应多设计一些村财收支重点项目统计表格,在使用中按需要随机补充,有利于有关问题的收集统计。
3.审计法律法规运用。审计人员要学好用活有关村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对违章违纪和违法的条例,能切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灵活运用和引用,正确提出审计建议做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组织工作组成员
1.审计安排。审计组应3人以上组成。在年度村财审计或村干部换届离任审计时,因面广量大,乡镇可以对辖区村按时间段安排各审计组成员专人负责主审,统分结合,必要时进行集中审议、分析,防止因为人员少难以对各村全面审计的问题。
2.专人负责。每个审计小组可指定一位审计人员负责对所审村全程审计,负责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的撰写,同时做好复审复议,审计反馈等工作。
(三)审计收入项目重点
1.查合同。可以通过查看村委会发包的经济合同,逐笔登记发包及上交收入,再逐笔核对账目和收据,检查有无据实入账。
2.查账表。从总账收入账户和资金收支科目余额表中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收入情况,掌握被审计村各年度收入的基本信息。
3.查收据。以上两个环节了解后,对出纳使用的收款收据存根进行逐笔核查,特别对大额的收入应查看会计作账联,核对账等。如果发现收款收据有断号,不同版本,涂改或整本存根丢失等现象,则应重点集中精力审计。
(四)支出方面的审计重点
1.审凭证。支出方面的审计主要查看记账凭证中的原始凭证,对各种账簿凭证要总体查看一遍,认真分析、注意四查,一查票据是否真假;二查票据是否开支合情合理合法合财务制度;三查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是否齐全,民主理财是否到位;四查大笔开支有无疑点。再认真细致地把有疑点和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开支票据。按记账凭证的年月、凭证号(第几册)票据开支的项目内容、金额、票据号码、出处等,逐笔记录好审计底稿。
2.取证据。对查出有疑点的票据,经确认后,复印件要盖被审单位公章,主管签名,再组织审计组成员合议并重点进行复查,力求证据充分、确凿。审计底稿和调查取证等文书必须由被审单位盖公章、负责人、当事人签名。审计人员应有两人以上当场签名。
(五)选择专项审计
1.管理费用审计。首先查看总账、明细账和记账凭证是否账账、账据相符。查村干部的误工天数、月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保险、差旅费、节假日费用等是否按规定和制度开支,是否经过有关会议通过,有无超计划,超标准、超限额。可将这些内容按各项指标列表统计,看各个不同职务的村主干和成员月报酬、年报酬多少,从中寻找问题。
2.其他开支审计。看有无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的开支,特别对月月天天有吃请,年开支数额大的要认真核查,查虚假列支以少报多,重复报销等问题。对有节假月份,查是否存在送礼物的开支在伙食费票据上报销。
3.库存现金审计。目的是审核村集体资金是否安全使用。入村或调账审计时,审计人员应首先突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做到安排稳妥行动快,不出缺漏不走过场。
(六)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
1.审查基建项目的确定是否经过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会议纪录或决议为凭。
2.审查发包过程中,是否实行工程预决算,以书面预决算书为凭。
3.审查工程发包前,是否在15天前在公开场合张贴招投标公告,公告内容是否公正、公平,有无故意设置限制公平的条件。
4.审查招标过程是否透明,程序是否合理合规合法,有无弄虚作假,串标、悔标、压价承包等现象。
5.审查中标工程是否按期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条款是否客观公正,有无违反会议通过的内容,认真审核工程的每个相关环节是否合理合乎逻辑。
6.审查工程资金和物资是否按工程进度支付,有无违反合同条款多付,超付款问题。
(七)审计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是否正常
村集体资源资产,有山场、果场、林木、厂房、场地、鱼塘、苗圃、养猪场、电站等。这些发包过程中,要做重点审计。
(八)严把审计质量关,做好取证工作
1.取证要依法,证据要确凿,事实要清楚真实,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疑似又不是,是是非非,真真假假不清楚。
2.审计工作底稿要真实记录,认真编写不出差错,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查证的事实依据,也是依法依规处理意见的必要依据,处理意见要做到一事一稿,记录清楚程序合法。
3.审计组组长要严格认真审核审计工作实施程序的合法性,对取得的证据和编制的底稿全面认真地查缺纠错,审核签名。
(九)提质的必要措施
1.审计要以组长负责制,审计成员对查出的问题要向组长详细汇报,审计组长对审计的内容、过程和质量负主要责任,对草拟审计报告负责审核并上报。
2.审计组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要严肃纪律,遵纪守法,做到不贪不占不参加吃请,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服从审计工作安排,保证审计质量。
3.审计人员要对分工负责的审计质量负责,做到分工到位、审计到位、复查到位、考核到位、严把审计质量关。
(二)内部审计在财务内部控制中的优势 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虽然有着一定的自我调剂和自我约束功能,但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片面性和主观性,而内部审计的职能决定其能够在财务内部控制中发挥优势,弥补不足。(1)能够从客观性、全局性的角度反映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水平。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不从事信托公司的财务经营活动,因而能以客观、不带任何偏见的视角看待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人员一般具备资深的从业经历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背景,对信托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目标、市场环境、全业务流程有深刻的洞悉和理解,能够从公司的全局出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历史背景,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把握潜在关键风险环节,并给出中肯的建议。(2)有助于提升信托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维护公司的平稳运行。财务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风险,贯穿于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不仅制约着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效用,也影响着信托公司的稳健发展,因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以预防、应对与规避风险,成为加强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当务之急。而针对财务内部控制活动的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关注和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点,加强流程管理与控制,减少和杜绝财务风险的发生,促进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3)有助于完善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化。目前,我国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受到信托业务风险性和经营特殊性影响,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规范、自我评价缺位等问题,亟待解决。而内部审计通过对财务内部控制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与评价,重点考查已经确立的控制标准是否合适、既定的目标是否能达到、相关的制度是否存在一定的漏洞等,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检测和监控使整个财务内部控制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并促进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4)有助于推动信托公司财务战略的实现,保障公司整体战略全面实现。财务战略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财务因素与风险,内部审计通常能够更好的充当企业长期风险和短期风险的权衡者和协调者,为高层管理人员的战略决策提供建议;财务战略的实施,依托于各个财务内控环节分解战略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能够通过对这些战略目标执行、完成情况的评价,查找影响战略推进的关键节点;信托公司因市场变化和自身发展阶段,会采取不同的财务战略,内部审计通过对企业财务乃至全部业务的持续监督,可以为合理调整财务战略和资源配置提供参考意见。
二、内部审计在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中的运用范围与内容
(一)内部审计在监管法规类控制中的运用 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监管部门法规要求是信托公司存续的先决条件,信托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必须以监管法规类控制为首要任务。监管法规类控制环节主要包括净资本管理、风险资本管理、信托赔偿准备金管理等。净资本管理是信托公司依据监管部门规定、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固有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固有业务项下各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指标的管理。信托公司对净资本管理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由计划财务部门将有限的风险资本分解到固有业务部门和各个信托业务部门,并对风险资本的整体执行情况进行调控。内部审计在净资本管理环节的运用主要是通过检查净资本、风险资本的计量与分解是否合理、净资本有无暂时性低于最低限额、风险资本有无偏离控制目标等缺陷,评价净资本管理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规避政策风险和监管风险。
(二)内部审计在运营效率类控制中的运用 提升运营效率是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目标,运营效率类财务内部控制在整个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有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会计核算、费用管理等环节。(1)预算管理环节。预算管理是财务内控的骨架和精髓。信托公司对预算管理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采用系统的方法,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各业务部门以至各岗位的具体行为目标,监控目标的实施进度,约束各责任单位控制开支,预测企业的现金流量与利润。内部审计在预算管理环节的运用,主要是通过检查年度全面预算编制因素是否全面均衡、预算审批程序是否完整合规、预算指标是否细化分解为阶段性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结果有无纳入综合绩效评价等缺陷,评价全面预算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规避预算失真引发的系统风险。(2)绩效考核环节。信托公司对绩效考核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运用科学方法,对各业务部门一定经营期间(考核期)内的业务经营状况、资金运营效益、业绩达标情况等进行定量与定性的考核、分析,做出尽可能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内部审计在绩效考核环节的运用主要是通过检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是否具备科学性和全面性、指标标准有无随意调整变更现象、绩效考核流程是否合规等缺陷,评价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效能,查找偏离目标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范因片面追求考核业绩而引发的道德风险和舞弊行为。(3)会计核算环节。信托公司对会计核算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建立账务处理体系,正确使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复核等手段,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会计核算的复杂性和重复性,极易动摇各核算节点的相互制约性,发生各类以简化工作量或相互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动机的舞弊行为。内部审计在会计核算环节的运用主要是通过检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兼容岗位兼岗、核算方法不合规、核算内容不齐全、伪造编造原始凭证、会计资料缺失等现象,发现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建议,促使会计工作达到内控的要求和目标,预防因会计人员诚信缺失引发的道德风险和因会计信息失真导致的信誉风险。(4)费用管理环节。信托公司对费用管理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对于因日常运行和组织经营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行为的管理。由于费用额度的稀缺性和报销内容的限定性,极易产生费用超限额超范围、伪造报销单据的行为。内部审计在费用管理环节的运用主要是通过检查成本费用预算是否经管理层审批、费用列支审批是否在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规、费用执行是否与预算一致等活动,评价费用监控的执行情况,尽可能杜绝因不符合流程和限定所引发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三)内部审计在资产安全类控制中的运用 资产安全类控制是财务内部控制的保障部分,信托公司对资产安全类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固定资产管理、固有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主要是采取编制预算、规范购置程序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公司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内部审计通过查验信托公司固定资产预算审批是否经授权、登录是否正确齐全、计量是否真实有效、采购验收是否合规以及盘点清查是否及时准确等缺陷,评价固定资产保全控制水平,防止资产流失所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固有资金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固有资金运转的监控,内部审计通过核验固有资金的用途与流向,防范因违规使用资金导致的损失和监管处罚风险。
(四)内部审计在财务战略类控制中的运用 财务战略类控制是财务内部控制的终极目标,在其他三类财务内部控制基础上,对于财务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起着质变作用,主要有战略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组织架构管理等环节。(1)战略财务管理环节。信托公司对战略财务管理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从战略高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导入战略财务分析体系,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战略财务分析,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分析结果,使财务分析成为财务战略甚至是公司战略管理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内部审计在战略财务管理环节的运用,主要是通过检查财务战略是否与企业战略保持一致性、战略财务分析是否全面客观等缺陷,查找战略财务管理有别于常规财务管理的优势所在,评价信托公司的预测、决策能力,修正财务管理的短效性和局限性,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有分量的判断依据。(2)制度体系建设环节。信托公司对制度体系建设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是通过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补充、完善的系统性过程管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应符合适用性、及时性、完整性的原则,渗透于财务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内部审计在制度体系建设环节的运用,主要是站在全局的高度,梳理现有财务管理制度是否覆盖财务内部控制的子系统和环节、是否存在明显有悖于国家法令法规的现象、有无与公司其他信托业务制度相冲突等缺陷,评价控制制度的严密性与协调性,有效杜绝因制度缺失、过时所诱发的操作风险、监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3)组织架构管理环节。组织架构管理环节的财务内部控制主要对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定位的管理,内部审计主要通过检查信托公司内部财务机构是否健全、固有资产业务和信托资产业务是否有效分离、财务人员配置是否齐全等缺陷,评价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的合规性和有效型,避免产生治理机制混乱的现象。
三、内部审计在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中运用的案例分析
(一)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专项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在信托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中运用主要采取日常持续监督和专项检查两种方式,本文以专项检查方式为例。
2011年2月,某信托公司审计部对该公司2010年度财务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缺陷:(1)监管法规类控制。一是公司计划财务部将测算的总风险资本于年初平均分配给各信托业务部门后,未根据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余额变动情况进行综合动态管理,部分业务部门的风险成本长期高于控制目标;二是净资本存在暂时超过风险指标的现象,如2010年10月15日,公司的净资本达到7.98亿元,超过净资产18.18亿的40%,2010年11月5-9日也存在超指标的现象。(2)运营效率类控制。一是预算调整未经有权人审批,如2010年9月25日,计划财务部申请追加年度预算89万元,审批单上仅有部门经理审核字样,未有经公司总经理签批的记录;二是公司指标考核体系设定不科学,2010年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和执行都只考虑业务余额、利息收入等主要财务指标,忽略风险控制状况等非财务指标;三是不相容岗位兼岗现象,如2010年4月15日至22日,公司计划财务部出纳休假,直接将工作交接给会计处理;四是部分费用列支不真实,如2010年5月29日,列支4.5万元物业管理费,报销经费划付人员为信托业务三部员工刘某,刘某非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员工。(3)资产安全类控制。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如2011年2月19日,现场抽查财富中心固定资产,实物为99件,而财务系统记录为104件;二是运用少量固有财产进行实业投资,如2010年3月28日,向一家生物制药企业投资500万元。(4)财务战略类控制。一是财务战略未有效细化分解,公司中长期财务战略自2009年初确立后,仅在形式上将管理层和计划财务部纳入实施责任主体,并未把财务战略细化到各个时期,也没有将各项战略目标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二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完善,调阅公司制度汇编,未建立关于预算编制执行、授权管理方面的制度。
(二)根据审计发现提出管理建议 审计部结合访谈、现场查验了解情况,对上述缺陷进行了成因分析与风险分析,形成审计报告反映审计发现,并提出管理建议:(1)建议强化财务部门在财务内部控制活动中的组织地位,赋予财务人员掌握公司经营方针、市场环境、行业排名、业务发展情况的职权,畅通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为科学制定财务战略、动态管理净资本、合理编制全面预算、实行公证考核积累第一手基础资料。(2)建议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各环节之间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作用,将人员管理、授权管理和绩效考核贯穿于费用、资金、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活动始终,发挥财务内部控制环节协同效应,提升整体财务内部控制水平。(3)建议加强案件防范和风险排查工作,计划财务部应将监管检查、内外部审计检查以及自查发现问题进行归集入库,积极整改,同时,组织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举一反三排查工作,防止差错重犯。财务风险防范还应扩展至公司各个业务部门,充分考虑财务内部控制运行的外部风险因素,建立全方位财务风险防范体系。
(三)采纳审计建议改善财务内部控制 计划财务部在审计报告后,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并根据内审管理建议,在2011年度的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中开展了如下改进措施:(1)全方位凸显部门的重要性,对内修炼能力、对外提升形象,改变传统记账员的定位,积极参与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主动发挥对公司发展的综合分析、决策参谋作用。(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使财务内部控制各个环节的管理都做到有章可循,切实规范财务内部控制行为。(3)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和能力提升。合理配置财务人员职位与职数,避免兼岗、混岗现象;通过内外部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胜任能力。(4)重视对业务的案防和风险排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针对财务内部控制某一环节或整体的自查;全面梳理近两年各类审计检查指出问题,在自查过程中注重核对整改结果,防止同质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加强与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一方面,通过与业务部门的业务研讨与交流,扩展财务视野,缩短财务信息搜集、传递流程;另一方面,将与业务相关的财务风险表现形式和危险性传导到业务部门,协助业务部门提高财务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水平。
四、结论
1.绩效审计法律。审计法第一条在立法宗旨里提到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法第二条规定“对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绩效审计行政法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3.绩效审计部门规章。1999年以来财政部等中央部门先后就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审计以及国有企业绩效评价等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9年8月出台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5号――经济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6号――效果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7号――效率性审计。
一、我国绩效审计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之处
总体来讲,我国绩效审计法规体系属初建时期,内容较少,监督体系、审计范围、审计程序等尚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绩效审计专门法和操作性强的规范意见以及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发展。
1.缺乏绩效审计专门法律、准则和指南。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绩效审计法律、准则和指南,有关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基本上还只是在审计法中有所表述和体现,其余能起到补充作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又都比较分散,且涉及绩效审计的内容也较少。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主要是针对合规性审计,虽然有的准则强调了要关注效益性审计,却又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没有涵盖绩效审计的全部工作范围,其实质仍然是对合规性审计的要求,不能给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有意义的指导,迫切需要一套关于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实践。
2.缺乏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虽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就中央部门预算支出、政府投资、国有企业绩效制定了绩效评价标准和操作细则,为规范评价行为、增强评价效果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是,对于政府公共部门、宏观政策、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即便已有的评价准则也是基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制定的,如《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标准》第八条,“效益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评价”。此规定将绩效审计评价囿于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不涉及管理政策和管理活动,导致评价不全面。
3.对绩效审计内容规定不全面。审计内容上,审计法仅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其重点是财政资金,对管理政策、管理活动以及其他资源利用情况的绩效审计没有说明。世界审计组织审计准则将绩效审计定义为:“对被审计单位在履行职责时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审计”,强调的是“履行职责时利用资源”,不仅包括资金的使用效益,还包括有关责任方的职责履行情况、公共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的评价。审计实践中我国绩效审计已覆盖宏观政策、公共资源、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投资等,远远超出了审计法所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范围。
二、完善我国绩效审计法规体系设想建议
1.完善绩效审计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尚缺少高层次的专门之法,现有的绩效审计法律也只是原则上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应当适应绩效审计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绩效审计专门法律,进一步提高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为绩效审计的深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