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9 04: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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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导对象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规范办学行为、校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以及“创城”工作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
三、督导方式
学校自查,县级排查,市级督查。
四、督导人员组成
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局机关相关科室院馆抽调人员组成4个市级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各区县、xx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学校对开学工作进行市级督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时间:2月14日-17日。内容: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自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逐项自我纠正解决。二是各区县排查。重点检查基础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农村偏远学校、民办学校等,了解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各区县、xx经济开发区自查报告请于2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督导办。
(二)市级督查。2月16日-17日,督查组对市直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2月21日以后对区县、xx经济开发区进行抽查。抽查区县学校应涵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学段和公、民办等不同类型学校,以及农村学校(含教学点)。
六、几点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1对无证从事酒类月饼生产和私屠滥宰生猪窝点要依法取缔。对组织生产不规范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检验能力低下的企业,要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吊销有关证照。
3对加工注水肉经营未经检疫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切实提高肉品质量。
2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伪造厂名厂址伪造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二)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门店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经营手续,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措施。不经营来路不明,商品无标志质量无保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的不法商贩要给予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卷烟的生产经销窝点。
凡1966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世的(35岁—45岁)我区乡村户籍妇女(以下简称“适龄妇女”),可自愿在指定的“两癌”免费检查施行机构承受1次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机构
依照《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印发〈乡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治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61号),结合我区实践,确定检查项目如下:
(一)宫颈癌检查
宫颈癌检查内容为盆腔检查及宫颈零落细胞巴氏检查以及宫颈零落细胞DNA定量细胞学检测。宫颈细胞学检查阳性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乳腺癌检查内容为乳腺视诊、触诊及乳腺B超检查。
检查机构由区卫生局确定具有天资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专业检测机构承当。
三、施行步调
(一)宣传发起阶段(2012年6月初)
1.制定“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发起方案、检查施行方案。
2.召开全区乡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部署会。
3.印发“两癌”免费检查知情赞同书、检查服务卡以及“两癌”常识宣传手册等相关材料。
4.开展项目治理人员和医疗技能人员培训。
(二)施行检查阶段(2012年6月5日—11月30日)
1.2012年6月5日—6月30日完成项目进度的20%。
2.2012年7月1日—9月30日完成项目进度的60%。
3.2012年10月1日—11月30日具体完成项目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1日—12月31日)
区妇联、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财务局及各街、办事处(园区)依照项目施行进度及“两癌”检查技能规范要求,对已完成检查的街、办事处(园区)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区“两癌”检查项目施行状况进行总结,由区乡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指导小组传递“两癌”检查项目施行状况,召开总结表扬会。
四、组织指导
成立区乡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指导小且(以下简称区指导小组),区人民县政府副区长赵琴芳任组长,区人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江红梅及区妇联、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财务局的首要指导同志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财务局、区公安分局及各街、办事处(园区)分担指导为成员(详细构成人员名单附后)。区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公室下设宣传与组织组、检查与质控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日常工作。宣传与组织组由区妇联牵头,检查与质控组由区卫生局牵头。
(一)各街、办事处(园区)负责组织辖区乡村适龄妇女到检查施行机构参与检查,要成立指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好宣传发起和组织施行,落实区级“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二)区妇联负责订定“两癌”检查组织工作方案,做好检查项目标宣传发起和组织工作,指导各街、办事处(园区)组织乡村适龄妇女到检查施行机构参与检查,将检查后果反应给受检对象;负责检查数据汇总、信息传递等工作,发放“两癌”免费检查相关材料,开展各类宣布道育活动。协调有关部分汇总、传递“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发展状况。
(三)区卫生局负责订定“两癌”检查施行方案,组织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对乡村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施行质量节制,做好数据汇总和检查后果反应工作。按月向区指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检查人数和状况。共同财务部分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
(四)区人口和计生委要发扬方案生育服务组织收集效果,共同区妇联做好“两癌”免费检查的相关组织工作。
(五)区财务局负责将区级“两癌”免费检查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做好“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经费的审核拨付和监督治理。
(六)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两癌”免费检查的宣传工作,协调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两癌”预防常识,实时“两癌”检查相关信息。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供应本辖区符合前提的乡村妇女数据和信息,共同做好检查项目标组织工作。
五、经费保证
依据武政办〔2012〕91号文件规则,“两癌”免费检查专项经费由市、区财务按7:3担负,依检查发展状况逐月结算拨付。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注重
做好“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是落实区人民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主要工作。因而,各街、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分和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本、在朝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主要意义,把做好“两癌”检查工作摆上主要议事日程,做到指导到位、办法到位、责任到位。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两癌”免费检查触及的妇女性数多,检查对象分布广,检查工作量大,是直接关系到广大妇女身心健康的民生工程。各街、办事处(园区)、各有关部分和单位要精心经营,各司其职,协分配合,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统筹推进“两癌”检查工作顺利施行。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各类资源,采取切实有用办法,落实检查工作任务。要坚持自愿准则,做好宣传发起,组织好适龄妇女参与检查。
(三)增强督导,保证质量
(一)地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和有效运行;二是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落实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有效展开;三是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组织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四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是否及时完成等。
(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中央财政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切实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各组成单位作用发挥如何,县级财政安排落实工作经费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三是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是否畅通,2012年度补贴资金额度和享受补贴的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是否公开,县域内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农民群众选择经销商、购置机具的自主决定权是否真正实现;四是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省级规定是否一致;五是试点县实行全价购机后对农民群众筹资是否采取必要的支持措施,以及购机户补贴款兑付是否及时等;六是补贴管理软件应用条件是否具备,操作人员对系统流程是否熟悉;七是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重点关注已被取消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是否采取不法方式重新进入补贴产品经营领域,必要情况下督导检查小组可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进行沟通。
(三)补贴产品经销情况。主要检查:一是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二是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是否在显要位置公开,以方便购机农民获知;三是补贴管理软件使用是否规范熟练,特别要关注补贴机具编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传输工作规定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上传数据错漏情况等;四是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五是抽查经销商的历史沿革情况,以及近年是否被县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惩处、有关人员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处等。必要情况下可查阅补贴产品销售财务往来凭证和账目。
(四)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主要对去年以来已被调查过的举报投诉进行回访式复查,对正在调查中的举报投诉进行现场督查。
二、督导检查安排
(一)省农委农机局组成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分两个组进行检查。第一组成洪局长任组长。成员有孔祥秋、闫成林。第二组翟延华副局长任组长,成员有王延伸、曹纯华。
(二)检查安排。第一组检查通化、辽源、白山、吉林、延边五个地区;第二组检查长春、四平、白城、松原四个地区。
(三)检查方法。榆树、长岭和东辽三个试点县(市)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除此之外一个地区抽取一个县(榆树、长岭和东辽县必检单位),一个县(市)抽取二个乡(镇),每个乡抽取10户以上补贴用户进行检查。主要采取面上检查与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查阅档案;二是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对2012年以来的购机户(含合作社)10户以上入户调查,核对购买的补贴机具,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三是检查乡镇农机站农机补贴申报程序及公示宣传情况;四是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核查。随机抽取补贴机具经销企业1~2家,进行实地核查。五是举报投诉调查。根据督导检查小组携带的举报投诉材料进行复查和现场督查。
(四)督导检查时间。督导检查时间为6月1日~6月15日,由各督导检查组自主安排。统一听取汇报时间初步定于6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