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最基本的权利范文

时间:2023-07-17 09: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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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最基本的权利

篇1

2.认识公民珍惜民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

3.理解正确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基本要求。

4.能根据上述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公民行使民主政治权利的一些实例。

学生有无明确的学习目标,注意力集中程度大不相同,学习效果大相径庭。以上设计,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有的放矢,知道应该掌握什么,掌握到什么深度。在听课过程中,学生会认识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国家保障公民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同时会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正确行使民利的理解和分析。

这一环节是在上一个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教材知识,深化和拓展教材。

1.探究题应根据教材的重点、难点来设计。

2.这一环节由师生共同完成,先由学生探究,若达不到目标,师生再共同探究。在这一环节中老师要做好点评、总结。

例如,这一环节设计了探究题:

“晚饭后,初三学生杨杨翻开报纸,看到这样一则材料:近日,由于日方在历史教科书等一系列问题上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错误态度和行为,引发了我国一些地方的涉日游行示威活动。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提醒广大群众依法行事,维护稳定大局。她思索着,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怎么还受限制呢?”

这个探究题,形式新颖,学生通过自主地思考、分析、主动探究、合作交流,不仅获得了新知,理解了作为公民必须珍惜和正确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政治权利,同时培养了学生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这一环节来检验所学知识,巩固知识。

独立完成达标检测题,对于做错的问题要力争弄懂及时订正,典型问题加以收集整理。教师可以让每位学生准备了一本“纠错本”,用来收集整理易错题。

例如,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是: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人身自由权利

C生命健康权利

篇2

“保岗”是我杜撰的一个名词。在编教师,任何情况下,都有一个教师岗位的保证,除非是犯罪被抓起来了。理论上来说,一所学校,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和教师能否胜任来聘任或不聘任一位教师。如果不聘任,只是意味着这个教师的岗位会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他失去这个岗位,因为教育行政部门会保证他有另一个岗位。也就是说,任何一所学校,不聘任一位教师,也就是为他的上级部门增加了一个岗位的负担。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敢、也不愿给上级部门增添这样的麻烦。这样一来,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个具体的教师而言,他一旦在编,就不但有了永不下岗的权利,还有了永远在一个岗位上做下去的实际保证。

教师编制管理的另一个功能是“保薪”。据我了解,有些地方在编教师与不在编的教师待遇大相径庭。干同样的活,有的在编的教师工资比不在编的教师的多一倍以上。此外,在编教师还有种种福利。大家都知道,教师的晋级、提薪等都要看工龄,只是工龄的算法,往往是从该教师获得在编资格开始算起的,也就是说,所谓工龄,其实就是指在编年限。

作为一位专业人员,教师的晋级提薪应该由该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量决定,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而在编时间长短与是否“多劳”、是否“能”并无直接关联。凭资历决定是否提薪,是一种典型的特权表征。

“保岗”、“保薪”是教师编制管理的两大功能。可以肯定地说,每一位在编教师,确实都从目前这种编制管理中获利,都应该是这种管理体制的拥护者。但是对一种职业来说,这种编制管理制度,却有害无益。

第一,任何一个职业总是有一部分人最终也无法胜任该职业;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的“保岗”性质让这一部分最终也无法适应教师职业的人可以“赖岗”。这一点几乎不需要论证。走进任何一所学校,不适应而仍在岗的教师到底有多少,恐怕不管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还是老师自己,心里都非常清楚。我认为,这是目前教师队伍在专业发展上整体弱于医生、工程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这些职业的原因所在。所有专业性的职业都没有或者弱化了编制管理,不适应这些专业工作要求而“赖岗”的人大大减少。

第二,教师是一个专业行业,专业是一个持续发展的东西,它不可能是达到一个水平,就可以永远胜任。同样的水平,时过境迁,可能就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这就是所谓专业的特质。但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的“保岗”性质让相当多的老师没有了发展的动力。现在大家都在说教师的职业倦怠,但医生怎么没有职业倦怠?工程师怎么没有职业倦怠?一个职业,几乎所有人到了一定年段,就定时定量的成群结队地出现所谓“职业倦怠”,那一定与个人无关,而是某种制度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编制管理制度其实是在保护“劣岗”。

第三,多劳动多收入,有能力的人多收入,现在几乎是全社会都认同的理念。但这个理念在学校里行不通。现在学校里晋级、定岗,最容易被大家接受的标准就是工龄。如果哪一所学校搞点创新,加进来一些诸如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之类的内容,则必定引起普遍的反对。不能怪老师们思想觉悟不高,也不能怪学校校长没有先进的理念,我们对教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编制管理,在编不在编,在编时间长还是短,本身就是政府对教师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校长们只不过是把这个标准具体运用罢了。

篇3

1.2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内涵“人文”一词最早见于《易经》中的贲卦的彖辞: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在这里,人文与天文相对,天文是指天道自然,人文是指社会文化,以“文”化“人”,能够帮助社会形成和谐、文明的秩序。在西方,人文是用humanism一词来表达的,是指人道主义、人本主义。拓展开来就是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对人正当权利与自由予以尊重,维护做人的尊严。医学首先是一门科学,它治疗的是疾病,但因为其诊断和治疗皆以人为对象,所以又是一门人文学科,医学的本质是科学与人文。医生是应该具备人文素质的,从生命的角度来讲,医生应该是善良的。善良是最重要的品质,最基本的品格。医生都应该是人道主义者。医生是以生命为对象,他与生命的关系是最密切的[5]。所谓医学生人文素质是指医学生通过人文课程的学习和实践,通过以“文”化“人”的潜移默化,形成尊重人权、人道主义、善良、诚实、正直、严谨、行为合乎秩序等人文素质,从而在未来医者的职业生涯中对患者实施充分的人文关怀。

2制度法文化对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作用

法律规范将一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或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形态用法律的形式反映和表现出来,规定和制约着全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成为一种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模式和准则[4]。具体到医疗卫生领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当中着重规定了医护人员具有治疗的义务、解释说明的义务、保密的义务,为患者着想、尊重其权利的义务。这些义务也是1969年修订的《日内瓦宣言》、1977年的《夏威夷宣言》、2000年的《赫尔辛基宣言》等规定医务工作者的职业伦理规范的国际医学准则的体现。换言之,制度法文化把医务工作者需具备的义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下来,成为具有强制约束力、必须予以履行的法律规范。不仅如此,我国还相继颁布了与医学生未来执业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其他的卫生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等,初步形成了一个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医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法律规范,明白卫生法方面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违反其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对规范将来的行为有预测、指引、教育、强制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我们会针对典型案例,设计如下问题引导医学生思考。①医学生在实习期是否具备独立的行医资格。②病历的法律意义何在。③医学生在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前提下,擅自脱离带教老师的指导与认可,是否构成非法行医;如果非法行医的罪名成立,没有执业资格的医学生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通过这些问题引导学生认识到医学生在实习期是没有独立行医资格的,需要在带教老师或指导医生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医疗任务;在医疗过程中实习生的病历书写材料要得到带教老师或指导医生审核签名后才能成为正式有效的病历,才是法律所认可的医疗文件;如果医学生非法行医成立的话,将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责任等。通过案例分析,学生不仅认识到医疗行业确实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行业,在行医的过程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与严谨的科学态度,并且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相关法律规范内容。因此,制度法文化是以明文规定的方式告诉医务工作者在法律预设的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从而明确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准则与法律责任。当然,制度法文化是从外部对医者从业行为进行规制,仅仅依靠外在规范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把蕴含于观念法文化当中的人权理念、公平正义、秩序的法律意识渗透到医者的行为习惯当中去。从某种角度来说,观念法文化的浸润比制度法文化的外部规制更为重要,因为它能完成医务工作者从制度法文化的他律到观念法文化自律的升华,把医者的行为纳入到法文化预设的轨道当中,从而养成依法行医的法律意识与行为习惯。

3观念法文化对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作用

3.1人权理念教育是建构医学生人文素质的核心《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提出,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牛津法律大辞典》对人权的定义是:人权就是人要求维护或者有时要求阐明的那些应在法律上受到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以使每一个人在个性、精神、道德和其他方面的独立获得最充分与最自由的发展。人权是与生俱来的,它可以由实在法授予,但不能被实在法所剥夺或取消。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与发展。而自由、平等、生存、发展的基石是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因此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权[6]。人权既是一项法律权利,也是一项道德权利,它的伦理学基础是生命神圣论。生命权是神圣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处分的、不可克减的,生命权是人的尊严的基础和一切权利的出发点,个体的生命权同时具有社会共同体价值秩序的性质,对个体生命权的侵害,同时也是对宪法秩序价值的侵害[7]。医务人员所从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始至终都是在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权,即生命权与健康权。人权既是利己的,又是利人的。人权的本质就是“善”,拥有人权理念的人,会以善意之心来体验和感受他人的痛苦并希望能够尽一己之力来减轻和消除这种痛苦,以善良之意来体会和感受他人的幸福并愿意促进这种幸福。因此,我们要教育医学生尊重人权,秉承人权理念,使其在将来的执业活动中自觉做到对生命心存敬畏,以人为本,善意地对待他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普及,将来会有相当一部分医学生进入城市社区和乡村,从事社区基层医疗保健服务,面对的服务对象更多的是基层人民。在服务基层的过程中,需要医学生秉承以善为本的人权理念来进行医疗服务,从敬畏、善待、成就生命的情怀出发,去创造医患和谐,建立公平正义的秩序,从根本上消除医患暴力,从而为社会的和谐创造条件。

篇4

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建立的“幸福”守则:“幸福是人生重大的快乐,是长久或巨大的快乐,是对人生具有重要意义的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心理体验。”[1]留守儿童成为“幸福的人”,也就是使生活中幸福大于不幸,净余额是幸福的人,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幸福,就要建立能够创造“幸福”家庭氛围的学校,所以在追求幸福的前提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就不仅是一所学校,还是一所幸福规则下的“在家的学校”。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可采取以下两个措施给留守儿童带来幸福:其一,在专门学校接受学习的学生都是留守儿童,而为了保障每位儿童幸福的实现,人数应该保持适中。其二,专门学校应采取住宿制,多名教师轮班住宿查寝,保障儿童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成人的规劝教育。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教师负责制的教育性学校,它是利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建立的和谐生活学习氛围来督促儿童利用资源正常地学习、生活及健全人格,使他们成为拥有幸福生活的人。

二、公正:建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的社会诉求

建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的社会公正的根本守则:实现平等,也就是保障留守儿童基本权利的完全平等与非基本权利的比例(权利/贡献)平等,“所谓基本权利,也就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起码的、最低的权利,是满足人们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基本的起码的、最低的需要的权利。”[2]

一方面,留守儿童一出生就有缔结社会使社会存在的贡献,所以他们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即保障他们生存、发展,能够和其他儿童一样获得关爱和成长的环境,但是他们来自家庭的关爱的基本权利却无奈地被剥夺了,所以建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就是家庭教育的高级模仿,是对留守儿童长期隔离父母而获得的额外的、无差别的关爱,因此,留守儿童专门学校的每位老师都要充满爱心、耐心与必不可少的责任心。

另一方面,留守儿童父母为了社会的城市化建设而忽视了对其子女关键时期的教育,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是巨大的,他们有权利要求社会对其子女进行相应的补偿教育,社会有义务消除他们这方面的顾虑,实现留守儿童的更好发展。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就是一所“在家式的学校”,就是力保在可能的情况下,如怀特海说的那样:“教育的成就取决于对诸多可变因素的精妙的调整,因为我们是在与人的思想打交道,而不是与没有生命的物质打交道。”

三、人道:建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的终极诉求

人道,是社会治理的最高道德,是应该如何善待他人的最高道德原则。社会有必要采取特别手段保证留守儿童自我潜能的最大发挥,而从人道主义的意义出发,建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就是一种良好的选择。留守儿童与普通家庭的儿童相比是有缺陷的,这一缺陷就有可能阻碍留守儿童的自我实现和发展。而留守儿童本身的自我创造潜能的实现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及更多人的需要。至今,留守儿童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为了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最终满足更多人的需要,就有必要对留守儿童进行特殊的教育,建立留守和中小学专门学校,以期造福每个社会人。

建立留守儿童专门学校的“人道”守则――使人成人,这是人道主义内在的、本质的内容。我们必须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积极关注,看到其未来的可能价值,而留守儿童专门学校集结了社会对其发展的高度期盼,是社会对留守儿童的特殊“善待”。

篇5

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是对学生计算机素养和信息观念的培养,对他们将来进行科学的探索和总结,利用网络资源等都有好处。而且从世界大的发展方向来看,掌握基本的信息寻求和整理的方式是现代人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利用“微课程”对小学生进行教学,整合了更多的精神资源,也灵活了教学方式,让学生学习可以自得其乐。

一、将基本概念用“微课程”展示

小学信息技术虽然在难度上没有那么深奥,但毕

竟是学生未曾接触过的知识,因此其预习难度还是存在的。特别是在一些定义的解释上面,有一些较为晦涩的专业用语。面对这样的一种矛盾,“微课程”教学法能给予很好的解决。老师可以让学生在课前观看“微课程”,除了将概念知识用生动形象的话来叙述,甚至可以用信息的操作来表明。这样学生在课前就可以对概念有充分理解,节约课上老师讲解的时间,也让学生在学习信息操作方面更有信心。

二、难点重点用“微课程”巩固复习

基本的操作很简单,也很复杂,因为需要记忆一些操作步骤,而学习和熟记这些步骤的最好方法就是不断重复。学生走出课堂,再根据课本指导操作,时间耗费比较多,有时也看不明白。老师将这部分教学内容做成“微课程”的形式,这样学生想要什么时间去学习,就可以自主掌握。或者在不明白的时候也不会感觉到迷茫和无助,学习一遍“微课程”,内容的掌握就会更加顺畅,有效率。比如教学《编辑过程》《带参数的课程》,将具体的操作步骤做成小视频形式,学生可以在电脑上

观看或者信息技术老师可以将制作的“微视频”内容都放到自己的博客或是论坛里面,然后家长可以帮学生下载,让他们自主选择学习的内容,可以补充自己不足的学习点,完善各方面的知识。

篇6

在认真学习、与同行共同探讨的基础上,我们对高效课堂达成以下认识:1、“271”的内涵有1)学习内容方面:20%的知识――自学能会,70%的知识――合作学会,10%的知识――老师教会。2)学生组成方面: 20%学生――特优生,70%学生――优秀生,10%学生――待优生。3)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因素:20% 的因素――智商,70% 的因素――情商,10%的因素 ――行商。4)271课堂模式的时间分配:20%(约10分钟)――(老师)诠释学习目标,组织课堂教学,课堂引领、激励、点拨。70%(约30分钟)――(学生)分组合作,展示点评,质疑拓展。10% (约5分钟)――(学生)总结反刍,当堂检测。2.高效学习分三个阶段:预习自学,高效课堂(完成学案,分组讨论,总结归纳等),训练拓展3、五个基本步骤:读书自学、自主探究;完成学案、训练应用;分组合作、讨论解疑;展示点评、总结升华;总结反刍、当堂检测。

常言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要落实课堂改革的目标和组织好教学,编写适当的导学案就显得非常重要。我与同事共同探讨,反复修改,经过一年时间的摸索,我们确定了“学习目标”、“学法指导”、“重点难点”、“课前预习”、“合作探究”、“我的收获”、“当堂检测”七个板块的导学案模式,现展示出来,与大家共同研讨。

第六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时

班级: 组号: 姓名: 评价:_________

【学习目标】

1、知识与技能:知道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生命健康权利的含义、内容和地位;知道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表现。

2、过程与方法:通过独立思考与小组合作,知道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表现。

3、情感态度价值观:积极投入、阳光展示,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的意识。

【学法指导】

1、依据学习目标阅读课本P30―31页,查找、勾划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内容,并写上提示语,梳理基础知识并记忆。

2、将预习过程中的疑点,用红笔标识出来以备课上小组探究、突破。

3、限时、独立完成,规范书写,及时上交。

【重点、难点】

学习重点: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学习难点: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逮捕和拘禁。

【课前预习】

(全体学生)(认真阅读,填空并在书上勾画,写上提示语)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的权利。

2、地位:________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前提条件,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 的重要内容。

3、生命健康权由________和________两部分组成。

4、生命健康权包括________和 ________ 。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1、我国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和住宅进行________,搜查必须由________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________和________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________批准或者决定或者________决定,并由 ________ 执行,不受________。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________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________受法律特殊保护。

【合作探究】(独立思考后讨论,其他小组展示时做好学案的完善和补充)

探究点一p29小剧场《当被强行搜身的时候》【能力目标:通过设想体验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请你设想事件可能发展的几种结局。

2、商场经理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探究点二 【能力目标:通过辨析理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逮捕和拘禁】

辨析题:公民不受非法搜查、逮捕和拘禁,就是说任何人也无权搜查、逮捕和拘禁公民。

【我的收获】(学生归纳总结)

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

2、公民的和身自由权利的地位:是人们一切行动和生活的________,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的重要内容。

3、生命健康权的组成:

4、生命健康权的内容: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________和________进行非法搜查。

2、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________和________ 。

3、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________。

【当堂检测】(学生独立完成任务)

一、选择题(1―4题为单选)

1、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的假药导致病人死亡。我市药监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紧急查封、扣押、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厂生产的所有药品。这是为了保护公民的( )

A、生命健康权 B、人格尊严权 C、自主选择权 D、人身自由权

2、下列基本权利中,属于我国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也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的权利是 ( )

A.人身自由权 B.生命健康权 C.受教育权 D.政治权利

3、下列行为中,不属于非法搜查的是 ( )

A.张民怀疑同桌李生偷了他心爱的钢笔,对李生进行搜身检查

B.企业老板怕产品失窃,保安人员对下班出厂的工人都要进行搜身检查

C.侦查人员出示搜查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

D.商场怀疑某顾客有偷窃行为,对其身体进行搜查

4、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 批准、决定或者经 决定,并由 执行,不受逮捕。( )

A.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D.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

5、(多选)我国公民的身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受( )

A.逮捕 B.拘禁 C.侵犯 D.搜查

二、探究活动题

当前,校园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万人以上。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创建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重庆二外德育处要求各班出一期黑板报,现请你参与:

①请你为本期板报拟定一个主题。

篇7

2.用学案说话。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是传统教学中最基本的教学方式。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我逐渐体会到:最痛苦的学习是听别人讲,课堂上很多跟不上节奏的学生昏昏欲睡,都是因为教师“多嘴”。高效课堂是以学生为主的课堂,教师要坚持用“学案”来代替自己的多讲多问,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型课堂才能形成。什么是“让学案说话”呢?就是使学案更具启发性和指导性;怎样才能“让学案说话”呢?就是让学生明确“学什么”和“怎样学”。我觉得比教材更精细的学习材料就是学案,教师要对教材进行深加工,使学习内容更加直观形象,并适度提示学生学习方法或学习技巧。

3.用小组学习。小组合作学习被视为近十几年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教学改革。我的体会是:要实现课堂的高效,首先要建设高效的学习小组。学习小组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教师要用科学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在小组建设中,即使是细微的小问题,我都把它看作是大课题,如,小组组建、学生座位的安排、组规的形成、小组长的选用和培养、小组捆绑式评价、小组文化建设等,我都会认真研究。

二、“三亲”

1.教师要有亲和力。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我们要像对待荷尖上的露珠一样,小心翼翼地保护学生幼小的心灵。”亲和力的关键语素是“亲”“和”两个字:“亲”为亲切、亲密、亲爱;“和”为和好、和谐、和睦,二者是因果关系。有教师的“亲”,有师生关系的“和”,才能形成强大的“力”。如何提升教师的亲和力呢?笔者总结出以下几点:教师要爱学生,并用尊重和博爱来赢得学生的爱;教师要用微笑面对学生,善待不同层次的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善于倾听学生的不同意见,让学生有自主、自由的权利等。这样,教师才能成为值得学生信赖的良师益友,提高教学效益。

2.资源有亲切感。教学资源的范围非常广阔,我所提及的教学资源是指教学内容的选取、辅助材料的运用和教学形式的优化。亲切感即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变抽象为直观、变静态为动态、化复杂为简单。如,我校四年级的一名数学老师在教学“数对”时,将学生的座位专门从“餐桌式”改为“插秧式”,课堂上教师运用学生的座位巧妙引导学生学习,学生兴趣盎然,效果甚好。再如,在数学探究过程中,探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规律,可以用最简单的例子探究最基本的规律,变大数为小数,变小数为整数,多设计坡度,这样可以为学生探究规律减少不必要的损耗。

3.教学要亲近学生。传统教学中的讲台就是教师表演的舞台,讲解追问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形式。高效课堂上,教师要转变角色,从演员变为导演,让学生成为真正的演员。人们常用“教师走下台,学生动起来,课堂活起来,效果好起来”来描述高效课堂的理想境界。走下讲台,走近学生、走进小组,为走错路和迷了路的学生排忧解难,和学习小组的孩子们一起交流。变面向集体讲授为分散指导,积极构建“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高效课堂。

三、“三动”

1.让学生动手。喜欢动手是儿童的天性,教学时,教师要尽可能地为学生创造动手操作的机会。如,小学语文教学中,让学生在田字格里进行描红,不少教师着急赶进度,认为这项作业学生可以在课下完成,殊不知,这样做不仅会使学生感到厌倦,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高效课堂是学生探究的课堂,动手操作本身就是一种探究活动,如,在数学课堂上让学生动手数一数、画一画、拼一拼、摆一摆、量一量,学生就能在动手中发现规律,得出结论,体验快乐。

篇8

如:丰富学生实践经验,在实践中找理论,逐步实现从具体到抽象。在教学中教师要加强学生的实际锻炼,并运用学生已有的社会生活经验,丰富学生的抽象思维。采用归纳法,由具体到抽象,教材中虽然列举了事例案件,但由于课文篇幅有限,不可能举出更多的例子,这就要求老师挖掘出更多的不同事例进行比较分析,或让学生用自己身边的事例来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教材的理解,使教材内容化难为易,顿然领悟。

注意知识的内在联系,相互连接,形成系统。如八年级思想品德教材从学习宪法入手,让学生认清宪法制定的国家性质,从而懂得我们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而后所说明的诸多的权力都是在宪法的指导下才会有的,而权利得到保证后,公民也应履行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有必然联系的。因此这之间的内在联系就一目了然,让学生能明确将二者联系在一起,形成完整知识体系。

各个击破,化整为零。任何复杂事物,都是在简单事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认识简单事物是进一步认识复杂事物的桥梁。从简单的问题到复杂的问题过度时,先要化整为零,然后各个击破,一步步加深,由浅入深,让前面的问题作为解决后面问题的基础。最后集零为整,进行归纳,攻克难关。

总之,突破难点的教学方法很多,这里只是对自己教学实践中采用的一些具体方法和一点肤浅体会,真正要上好思想品德课,解决难点的渗透,还有待于更深的探讨和总结。

此外,在思想品德教育中更应该要抓住教学重点。在教材中最重要的,最基本的理论知识或者最关键、最有现实意义的部分,是教学体系中的核心和基础,也就是教学重点。七年级教材中的家庭社会部分,八年级的道德法制部分,九年级的国情教育的理论部分都是各年级思想品德教育的主线,并且都是当学年教学的重点。举例说明:八年级思想品德教材下册中的权利与义务这两个概念及其辨证关系的原理,不管是在第一课还是在全书中都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最基本的理论知识,是贯穿于法制教育的主线,是理解宪法和法律的理论和知识基础,也是理论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最重要最有意义的部分。因此它是思想品德教育的重点。

现代教学思想把突出重点视为重要的教学原则,并把它列入系统和系统方法的最优化理论之中,说明突出重点乃是教学极其重要的部分,教学如能轻重有序,把握有度,就会契领以顿,融会贯通。对重点部分的讲解要深刻、通透,学生则一点则清,次要部分自然就容易理解了。总之,突出重点是高效果,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是符合思想品德教学规律、教学原则的教学思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如何突出思想品德教学中的重点,这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是对教师很大考验。我总结出如下三点体会:

第一,要准确地研究何为教学重点。确定教学重点的依据可概括为三点:①教材体系中带有基础和核心性质的概念和原理,其它概念和原理都是在它的基础上展开和发展的。②带有总结概括性的观点,在教学内容上有统领作用。用我们提炼之后得语言,给学生更简单明了的思想精髓,用总结性的语段大致概括每篇章节所阐述的要点,有利于学生理解和记忆。③合作范围较广的概念和原理,并能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对青少年来说,他们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的倾向,强调自我价值,只要权利而不履行义务。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他们不懂得法律知识是密切相关的,教学中把权利与义务作为重点教学就能很自然地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达到教材所要求的目地。

第二,突出重点与照顾前面相结合。突出重点是思品教学的精髓思想之一,但不能把它理解为只弹一根弦。因为重点与非重点是相辅相成的,没有非重点的补充、衬托,重点也难以发挥功效。例如讲宪法时,而忽视其他普通法律的作用,是不准确的,大家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普通法律是子法,一定要让学生懂得母法与子法之间依附的关系。宪法只是非曲直从宏观方面来确定国家的本质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而子法是对宪法进行较全面的详细具体的补充说明。如果没有子法相关配套实施,那么宪法就束之高阁一纸空文了。因此在讲解法律时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全面,做到点面结合,相得益彰。

篇9

尊敬的班主任:

您好!

对于4月25号晚自习没上,并冒充您签名,欺骗了班级同学的事件,在此我深深地向您表达歉意。这次事件中我不仅认识到旷课是不对的。还了解随意冒充他人签名是不对的,是侵权的,这样会让我以后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不良印象。在三检讨后,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想您表示我对这件事件的不良行为的深深地认识以及在也不会类似的违纪行为的决心。

在我刚刚踏入这个学校到马上面临毕业的这段期间,你以三申五令、一再调全班同学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但是我还是触犯了无故旷课的现象。关于旷课的事件我觉得有必要说一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应为我姐那天从上海回来,带了很多东西,让我去接她,当是我一口就答应了,但当我写假条让您批时,您说让我家人打电话给您,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我不上课去接姐姐,否则他们会不让我去,那样就会有失信于他人了,所以我就自己批了张假条出去了。虽然我知道这种行为和想法是不对的,但是我还是做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想老师作出这份书面检讨,让我自己深深地反省一下自己所犯的错误。

对不起,李老师。我犯下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问题。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无故旷课感到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保证每堂课按时上课,不早退、不旷课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作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得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以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后我人为在本人的思想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对于他人的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过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老师您能够相信学生我能够真正认识错误,保证不在重犯,我将自己所犯的错误归结如下;

思想上的错误:对于自己不是很感兴趣的晚自习不够重视,对于这一点,我开始反省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但是,经过深刻的反省,我终于认识到了,这个错误才是导致我旷课的重要原因。试问:如果我能够早点了解到晚自习三节课的重要性。我会无故旷课吗?这种行为虽然没有扰乱同学们的学习气氛,但是这对与我来说,却是一个严重的损失,是我放弃了这美好的黄金时段没有去复习功课,完成作业。我感到很痛心与内疚。对于学校开设的每一节课都有学校的理由,我们作为学生的就更应该去遵守,去认真学习,这样才不会辜负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

在后面的一个月里,我将会作到不迟到、不旷课,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来弥补我的现在所犯的错误与以往的过失。

在此我希望李老师能相信我改过自新,重新对我赋予期望,让我感到动力,使我前进。谢谢!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16年xx月xx日

大学生旷课检讨书500字范文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您们好!

我是李斯,在这里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表示我对旷课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以后也不旷课的决心。

我不想写那些虚伪的检讨,检讨只是一份死物,改正错误不是靠写检讨,而是靠实际行动!只有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彻彻底底地改正错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改正错误也有一个过程,而这份检讨将是我的一个监督,一个警钟,帮助我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改正所犯的错误!

我一直天真地以为创造美好人生,从南博开始,总希望在学校可以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我交钱来上大学,我就是学校的主人,我应该拥有我应该有的权利。可惜的是如今才明白创造美好人生,从离开南博开始,这个本应该向着学生的组织已经完全被扭曲了,因为是非对错是由老师说了算的,你对,他说你不对,你就不对。学生就只能像一叶浮萍,随波逐流,过着浑浑沌沌的日子,不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不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所在的学校是南博,是因为我们的辅导员是某某某。而我们就得是他们眼中定位的不求上进不懂努力不会学习的注定是平平庸庸碌碌无为的学生。在坚持保守陈旧的、循规蹈矩的、墨守成规的准则之下,我们连与时俱进调整自己的权利都被剥夺;在制造庸人的主流话语压迫之下,顺应者便被视为正常,而那反抗者便成为叛逆。所以我只能将斗志在自己的内心深深沉寂,等离开南博后再激发了。

对不起,老师!我知道,老师对于学生旷课是非常生气的。因为教师的重心很多都不在教学上面的,他们要忙着点名,忙着比考勤率,忙着评职称。我也知道,对于学生,应该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管老师的教学质量如何,不管有没有学到知识,不管能不能学到本事,不管是否学无所用,不管跟就业有没有关系,不管是否浪费了时间我知道逃课是错的,就算是生病了;逃课是错的,就算是在宿舍学习;逃课是错的,就算是在图书馆看书...总之,逃课是错的!不管有任何理由。学生主要任务是上课,就像老师的任务是点名一样。

事后,我冷静地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将要为自己的努力学习付出代价了。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就算是睡觉也要去课室,即使是在课室制造炸弹也不管,反正你就是要去,就是必须得去。老师也只是在其位谋其职而已。那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怎么能不震撼呢?我们的老师为了谋职位,竟然披着如此厚实体面的外衣大言不惭地说出这翻话,足见对我们是如此如此地负责!这就是老师,这就是为人师表!这就是南博,这就是大学!如今,大错既成,我只能装作深深懊悔不已了。老师语重心长的教导怎么能当作耳边风呢?我必须要深刻检讨,某某某老师要我写检讨的,他说不写检讨就要处分,他说处分后就很可能延迟毕业。他说得我好害怕啊,害怕得直冒冷汗,冒冷汗后胆颤,胆颤后心惊,心惊后写检讨。

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老师你能够相信学生我能够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我将自己所犯的错误归结如下:

1、思想觉悟不高,应该认识到老师说的话就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真理,他说我有错我就有错,即使没错也是一种错。

2、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对老师的教导重视不足:应该听老师的教导,就算是睡觉也要去课室。

据上,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按照老师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制定学习计划,努力改正好学上进的缺点,尽量去课室睡觉。

3、和同学们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敬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小的进步!

此致

篇10

尊敬的班主任:

您好!

对于4月25号晚自习没上,并冒充您签名,欺骗了班级同学的事件,在此我深深地向您表达歉意。这次事件中我不仅认识到旷课是不对的。还了解随意冒充他人签名是不对的,是侵权的,这样会让我以后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不良印象。在三检讨后,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想您表示我对这件事件的不良行为的深深地认识以及在也不会类似的违纪行为的决心。

在我刚刚踏入这个学校到马上面临毕业的这段期间,你以三申五令、一再调全班同学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但是我还是触犯了无故旷课的现象。关于旷课的事件我觉得有必要说一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应为我姐那天从上海回来,带了很多东西,让我去接她,当是我一口就答应了,但当我写假条让您批时,您说让我家人打电话给您,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我不上课去接姐姐,否则他们会不让我去,那样就会有失信于他人了,所以我就自己批了张假条出去了。虽然我知道这种行为和想法是不对的,但是我还是做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想老师作出这份书面检讨,让我自己深深地反省一下自己所犯的错误。

对不起,李老师。我犯下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问题。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无故旷课感到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学生保证每堂课按时上课,不早退、不旷课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作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渐渐得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了。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的认识到事以至此的重要性。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后我人为在本人的思想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对于他人的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过懒散也不至于如此。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老师您能够相信学生我能够真正认识错误,保证不在重犯,我将自己所犯的错误归结如下;

思想上的错误:对于自己不是很感兴趣的晚自习不够重视,对于这一点,我开始反省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但是,经过深刻的反省,我终于认识到了,这个错误才是导致我旷课的重要原因。试问:如果我能够早点了解到晚自习三节课的重要性。我会无故旷课吗?这种行为虽然没有扰乱同学们的学习气氛,但是这对与我来说,却是一个严重的损失,是我放弃了这美好的黄金时段没有去复习功课,完成作业。我感到很痛心与内疚。对于学校开设的每一节课都有学校的理由,我们作为学生的就更应该去遵守,去认真学习,这样才不会辜负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

在后面的一个月里,我将会作到不迟到、不旷课,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来弥补我的现在所犯的错误与以往的过失。

在此我希望李老师能相信我改过自新,重新对我赋予期望,让我感到动力,使我前进。谢谢!

检讨人:

大学生逃课检讨书500字范文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您们好!

我是xx,在这里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表示我对旷课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以后也不旷课的决心。

我不想写那些虚伪的检讨,检讨只是一份死物,改正错误不是靠写检讨,而是靠实际行动!只有真真切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彻彻底底地改正错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改正错误也有一个过程,而这份检讨将是我的一个监督,一个警钟,帮助我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改正所犯的错误!

我一直天真地以为创造美好人生,从南博开始,总希望在学校可以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我交钱来上大学,我就是学校的主人,我应该拥有我应该有的权利。可惜的是如今才明白创造美好人生,从离开南博开始,这个本应该向着学生的组织已经完全被扭曲了,因为是非对错是由老师说了算的,你对,他说你不对,你就不对。学生就只能像一叶浮萍,随波逐流,过着浑浑沌沌的日子,不应该有自己的主见不应该有自己的目标不应该有自己的理想。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所在的学校是南博,是因为我们的辅导员是某某某。而我们就得是他们眼中定位的不求上进不懂努力不会学习的注定是平平庸庸碌碌无为的学生。在坚持保守陈旧的、循规蹈矩的、墨守成规的准则之下,我们连与时俱进调整自己的权利都被剥夺;在制造庸人的主流话语压迫之下,顺应者便被视为正常,而那反抗者便成为叛逆。所以我只能将斗志在自己的内心深深沉寂,等离开南博后再激发了。

对不起,老师!我知道,老师对于学生旷课是非常生气的。因为教师的重心很多都不在教学上面的,他们要忙着点名,忙着比考勤率,忙着评职称。我也知道,对于学生,应该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管老师的教学质量如何,不管有没有学到知识,不管能不能学到本事,不管是否学无所用,不管跟就业有没有关系,不管是否浪费了时间我知道逃课是错的,就算是生病了;逃课是错的,就算是在宿舍学习;逃课是错的,就算是在图书馆看书...总之,逃课是错的!不管有任何理由。学生主要任务是上课,就像老师的任务是点名一样。

事后,我冷静地想了很久,我渐渐的认识到将要为自己的努力学习付出代价了。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就算是睡觉也要去课室,即使是在课室制造炸弹也不管,反正你就是要去,就是必须得去。老师也只是在其位谋其职而已。那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怎么能不震撼呢?我们的老师为了谋职位,竟然披着如此厚实体面的外衣大言不惭地说出这翻话,足见对我们是如此如此地负责!这就是老师,这就是为人师表!这就是南博,这就是大学!如今,大错既成,我只能装作深深懊悔不已了。老师语重心长的教导怎么能当作耳边风呢?我必须要深刻检讨,某某某老师要我写检讨的,他说不写检讨就要处分,他说处分后就很可能延迟毕业。他说得我好害怕啊,害怕得直冒冷汗,冒冷汗后胆颤,胆颤后心惊,心惊后写检讨。

为了更好的认识错误,也是为了让老师你能够相信学生我能够真正的改正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我将自己所犯的错误归结如下:

1、思想觉悟不高,应该认识到老师说的话就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真理,他说我有错我就有错,即使没错也是一种错。

2、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对老师的教导重视不足:应该听老师的教导,就算是睡觉也要去课室。

据上,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按照老师要求缴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2、制定学习计划,努力改正好学上进的缺点,尽量去课室睡觉。

篇11

一年前的大年夜,两只瘦弱的鸽子飞到楼上的角落里,那里是一个人所不能到达的地方,在那里,它们本以为找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没有外敌的侵入,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却怎么也没想到这是一个比以往更糟的深渊,这里虽然没有可怕的入侵者,没有电闪雷鸣,但却是一个有进无出的无底洞,在这里,它们失去了翱翔的自由,失去了身为鸟类最基本的权利,在这里,它们失去了令人羡慕的翅膀,失去了原有的快乐,从此,它们不断尖叫,希望有一天能得到解放,终于,它倒下了,抱着遗憾离开了这个残酷的世界,留下了无尽的哀怨.

当同龄人在高空自由飞翔时,它们在哭泣,在幻想,幻想它那双早已失去意义的翅膀,每当看到鸟儿飞过头顶的天空时,它们让幻想装上隐形的翅膀,飞到那蔚蓝的天空,飞到同伴的身边,飞到久违了的家里.

篇12

近期,自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报道以来,连续多起校园内猥亵案被曝光,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除此之外,拐卖儿童犯罪,儿童被迫,儿童受虐等事件也频频发生,这一部分是社会道德的问题,但归根究底是法律的问题,法律作为一种社会保障机制,立法者理应发挥它的作用去制止这种对儿童成长不利的社会现象。

一、儿童权益的内容及保护中存在问题

儿童权益可以简单概括为儿童的权利和利益,只有充分保护其权利,才能对其利益起到保障作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而上述所有以儿童为对象的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极高,农村留守儿童作为特殊群体,也享有上述所有权利。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现有相关法律仍存在相关漏洞,不能让儿童很好地通过法律来保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我国也没有对针对儿童的犯罪出台专门的法律,在这些方面,亟待完善。

1、适用法律需完善

在现实中,处理向儿童实施的犯罪案件适用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而根据显示情况来看,以儿童为犯罪对象的犯罪类型十分多样,诸如拐卖儿童,猥亵儿童,逼迫儿童抢劫等等,我国对保护儿童的权益散见于这些法律之中,当碰到具体的一种案件类型时,该如何预防,救济与处理却成了难题,如对“虐童罪”到底该如何对该。我国也很少有与某一种针对儿童犯罪的类型案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由此看来,我国缺乏对与儿童有关的特殊案件的法律规定,这难免让部分针对儿童的犯罪停留在不少法律触及不到的空白地带。[1]

2、儿童的受教育权得不到充分保护

由最近多发的“案”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卑鄙的犯罪人往往喜欢将魔爪伸向女童,因为这些女童不懂得保护自己,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于缺乏最基本的人身保护常识教育。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义务教育法》中的内容,虽有对适龄儿童九年制义务教育做出了相关规定,但却没有明确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基本的人身保护常识教育的重要性,一些偏远地区的女性儿童因为没有受到过相关人身常识的正当教育,在碰到相关危险时,让他们如何产生保护自我的意识呢?

一些儿童在平时生活中缺乏监护人的良好监护,而在学校虽享有基本的受教育权,却没有获得当面临危险时如何自救的相关知识,这是令人可悲的。我国现有法律中虽对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有了基本法律保障,但对教育内容,偏远地方的教育保障机制还存在较大空白。

二、《刑法》中某些涉及针对儿童条款的完善措施

1、儿童案的缺陷与完善

现行《刑法》第360条规定了宿罪这一罪名,所谓宿罪,是指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其处罚严重程度远轻于少女罪。可是《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以论,从重处罚。宿罪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被单列出来,但一直存在争议。自宿罪出台以来,并没有遏制犯罪行为,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团伙引诱和强制未成年女童,也让那些之徒将侵害的对象转移到了儿童身上。近期法学界以及社会各界主张废除宿罪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是我们所愿意看到的。

完善建议:一种解决办法是选择二者中刑罚重的那一个适用。适用宿罪刑罚重的,就定宿;如果屡次出现或情节恶劣的,则定罪,相应刑罚更重。另一种解决办法则是废除该罪。除此之外,对受侵害的儿童也应当加强保护。相关法律明确提出了对未成年人采取“特别、优先、全面”保护的原则。为了更好的贯彻该原则,我们相关的司法解释应该修改与这一原则不相符的规定,允许这类对儿童造成巨大伤害的犯罪中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以便充分、全面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虐待儿童罪立法缺陷与完善

近期多起教师虐待儿童的案件被报道出来,从浙江温岭某幼儿园教师使用封口、拎耳、蒙盖垃圾桶等恶意方法虐待儿童到郑州某男童被逼互吻等等事例都说明了“儿童遭虐”这一现象已经不局限于家庭,在校园中也随处可见。此外,虐待儿童的行为也从身体拓展到了精神方面,使得儿童无法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那些虐待儿童的教师丧失了起码的师德,根本不配教师这个岗位,受到了社会的极大谴责。但根据现有刑法规定,虐待罪只适用于家庭关系,而对上述多起发生于校园中的案件不能以虐待罪论处,这样一来就使那些老师无法无天,甚至以虐待儿童为乐,在极大程度上恶化了社会风气。

完善建议:我国刑法立法上应当尽快增加“虐待儿童罪”这一罪名,在犯罪主体上扩大到家庭以外的社会关系。在具体犯罪行为认定上,也不应局限于体罚,应当将对儿童“精神上”的虐待也纳入这一犯罪行为。定罪量刑也应从重处置,最大限度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此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情节严重行为。现在社会下,存在大量非法收买,拐骗儿童来从事危险工作的行为。这一行为迫使儿童长期处于有损健康,风险极大的环境下,他们的人身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成长也会因此受到阻碍。但此时儿童并非是处于“雇佣”关系,而是处于一种被收买拐骗后“被迫劳动”的关系,相当于是生产作业者的“奴隶”,这就使此罪无法适用。

完善建议:应对原罪法条进行修改,不局限于“雇佣”关系,而应将其修改为“利用或强迫”,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只要使儿童在危险有害的环境下从事非法作业就以该罪论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现今社会朝着法制化不断发展,对当下针对儿童的犯罪越来越多的现象,加大法律对儿童的保护势在必行。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借鉴国外立法,尽快完善我国立法体系,真正保障儿童权益,使其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注 释】

[1] 郝卫江.尊重儿童的权利[J].天津教育出版社,1999.

【参考文献】

[1] 侯国云.也谈刑法典应力求垂范久远[J].刑法问题与争鸣.中国方正出版社.

[2] 周念军,郭晓彤著.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M].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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