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7 09:51:44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出口企业税收管理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进出口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策略
(一)利用汇率的走势实现关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来看,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除以人民币结算外,大多都以美元或是欧元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进出口贸易中所涉货物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这样就产生了汇率折算问题。而从关税的计算方式来看,分为从价、从量、复合税及滑准税等四种,而这四种计算方式都与关税完税价格有关,关税的完税价格是需要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可以看出,进出口企业缴纳关税的多少同完税价格与汇率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法律对于企业报关所依据的汇率有着如下的规定,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1个月第3个星期三(第3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4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汇率都在实时的发生变化,但是企业报关所征收关税的汇率是相对较为稳定,且对于企业来说是可控的。因为,所进出口的货物缴纳关税所采用征税汇率与实际汇率存在着时间差,使得上月末与下月初报关缴纳关税时的完税价格也同样存在着价差的问题。并且相关法律规定,进口货物在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如为转关货物其申报递延时间会更长)不征收滞报金,这为节税筹划也提供了时间上的可操作性。
(二)改变采购来源方式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我国对于货物出口的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分为“免抵退”、“免、退”两种方式,前一种方式适用于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后一种方式则是针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是其他企业而言的。以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其选择的采购来源方式如果不同,其退税金额及出口货物的成本就会不同。原因在于,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其税率为3%,那么退税率也是3%,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退税率一般都低于其税率,从而使得两税率的差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
现以某进出口贸易公司为例进行分析:
某外贸公司需要采购价值为1000万元的货物进行出口,其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为15%,现对从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进行比较:
方案一: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可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1030万元。退税金额=普通发票所列金额÷(1+征收率)x征收率=1030÷(1+3%)x3%=30万元,其出口货物成本为1000万元;
方案二: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170万元;退税额=采购价x退税率=1000x15%=150万元;出口货物成本:1170-150=1020万元。
从上述两方案中可以看出,方案一可比方案二的出口货物成本降低20万元,两个方案的差额就是不予退税的金额。
因此,外贸进出口企业应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货物进行出口。需要注意的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型适用“免抵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还是应该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
二、税收筹划中应注意的风险
(一)避开出口退税的陷阱
据统计,税收收入占我国财政收入的90%以上,可以说是国家的命脉。由于国内鼓励出口,对于进出口企业对外贸易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对其税收的征收管理还是较为严格的,因而对于出口退税的手续办理方面审查较为仔细。而相关企业的?务人员由于对出口退税业务不是十分精通,对一些退税政策的把握不是十分到位,很容易踏入“税收陷阱”。比如,进出口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业务,但由于不及时办理造成不但本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享受到,还有可能遭受税收征管部门处以滞纳金、罚款的处理。再比如进出口企业应该按税法规定的时限取得相关的单证,但由于其财务人员的疏忽没有按期取得,税务机关则将会对其采取追缴税款方式,这样会使得企业得不偿失。
(二)企业要提高对于税法的遵从度
一、征、退税管理现状及其存在不足
在 “先征后退”方式下,征归征,退归退,征退归属两条线。在实际操作中,征税部门和退税部门往往各管一块,而且多年以来,出口退税工作一直由省辖市国税局直接负责管理,约定俗成地造成征税机关管理内销、退税机关管理外销的模式,容易形成管理漏洞。20xx年初,我市在征退税衔接方面做了初步的尝试,逐步将原集中管理模式下的职能下放到管理部门,对各县(市、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对市直的生产企业也将人工审核环节、疑点调查环节下放至市直管理分局。具体到各县(市、区)又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由税政科接受申报人工审核微机对审科长复核领导审批办理退调库;另一种是由各基层分局接受申报人工审核税政科微机对审科长复核领导审批办理退调库。
在以上两种模式下,对出口企业退税业务实行集中管理,有利于各项政策的掌握和执行,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县(市)局税政科负责辖区内生产型出口企业认定、征免税申报管理、单证办理、疑点处理、退免税审批、退调库办理,即出口退税具体事务由原省辖市局集中管理变为县(市)局集中管理。实行县市局集中管理,并未形成全面有效的征退税管理合力,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1、工作量大,客观上束缚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以**市为例,20xx年,全市有出口退税登记企业402户,办理出口退税4.22亿元,专职人员11人;截至20xx年底,全市已有出口退税认定企业1343户,增长2.34倍,办理出口退税24.2亿元,增长4.73倍,专职人员19人,仅增长72.7%。随着出口企业的户数增多,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的工作量不断加大,大量的单证、发票审核工作占用了审核人员的主要工作时间,而对一些深层次的、动态的退税管理信息却限于时间、精力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致使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疲于应付,审核人员对退税的审核主要就单审单,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够熟悉,对企业的出口增长情况、货源变动情况以及生产能力的分析,还有出口价格的变动情况、企业实际税负等信息了解都远远不够,甚至对有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还从未实地查看过,大大增加了出口退税管理风险。
2、基层税务干部出口退税业务不精,主动性还不够。因为出口退税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操作程序复杂,基层的大多数同志以前接触较少,因而对征退税衔接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对出口业务重视不够,缺少必须的管理和严格的审核,客观上还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造成征、管、查脱节,存在征管漏洞。
3、征税和退税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不畅。目前应用的税收征管软件与出口退税管理软件之间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客观上造成信息交换渠道不通畅,管理部门无法利用退税部门的信息,退税部门也不清楚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的异常信息,导致对企业税务管理不协调,征、退税管理不联动,管理信息利用效率很低。
4、征退税衔接的具体内容、环节有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还不科学,仍未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尚未明确征退税管理各环节、各岗位的具体职责;税收管理员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承担的具体事项不够明确,征、退一体化、“一岗两责”的双向功能角色未到位。
二、我市加强征退税衔接的具体做法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这一条主线,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基础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能。年初,我市在一个县(市)局开展了试点,为进一步加强征退税衔接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从实践中摸索经验,在工作中解决问题。
1、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征退税衔接试点工作。今年年初,我市就将征退税衔接、征退税联合评估作为市局的两项重点工作,分管局长及进出口处领导多次到基层实地调研摸底,深入了解出口企业类型、行业结构及当前出口退税工作出现的问题,督促试点单位扎实推进征退税衔接试点工作,切实做到“便于操作、真正衔接”。
2、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模式,强化征退税衔接。为确保征退税衔接管理模式的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征管模式、退税程序等,从制度建设着手,明确出口企业基础管理是税务责任区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优化征退税衔接的具体流程,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管理制度,依托责任区,由责任区管理员负责辖区内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资料受理、人工审核、疑点调查、退税评估、日常管理等。
3、围绕税源管理联动机制,整合职能配置, 优化数据应用。将出口退税纳入管理员制度,管理员通过静态管理与退税评估、实地调查等动态管理相结合,及时发现管理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将打击和防范骗税的管理触角延伸至征税一线,有效改变目前出口退税“重审核、轻管理”的现状,实现对出口企业直接有效的管理。
4、健全岗责体系,合理设置流程,保证征退税管理高效运行。加强与流转税、所得税、征管等部门的协作,明确各部门在各衔接环节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实现征退税信息的交换,建立征、退税日常协同管理机制,结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深入实施,明确、细化税收管理员在征退税衔接中的具体内容,实现征退税衔接在税收管理第一线的贯彻落实。
5、加强沟通联系,实现征退税信息资源共享。为解决目前出口退税“重审核、轻管理”与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充分运用防伪税控系统、征管信息系统和出口退税信息系统的现有功能,对出口企业相关涉税信息实行“一户式”管理,切实加强征退税信息的双向传输与共享,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能,基本实现了出口企业基础信息(税务登记、退税认定)、发票信息、免税申报信息、退税审核审批数据、出口退调库情况等信息的“一户”式查询,有效促进了征退税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
通过推行征退税衔接,既发挥了出口退税部门专业化管理的特长,又发挥了基层一线征管部门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优势,实现了征税管理和退税管理的良性互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管理合力,从退(免)税认定管理到申报审核、疑点处理等环节的配合,规范了出口企业有关纳税和退(免)税数据在征、退税部门之间的传递和反馈,促进了退(免)税管理更好地融合到日管活动中;另一方面,通过征退税信息共享、日常管理的结合、纳税评估和退税评估的结合,堵塞了因征退分离存在的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了整个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征退税衔接的几点认识
我们感到要真正做到征退税衔接,对出口退税工作做到“无缝隙”管理,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充分应用现有的信息数据平台,建立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三大主体应用系统间的功能衔接和跨系统的数据访问,消除重复操作,实现关键环节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换,加强征退税数据之间的衔接,并逐步形成协同运作的税务信息化应用格局。
2、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各部门在各衔接环节中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实现征退税信息的交换,建立征、退税日常协同管理的机制。正确处理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关系,将出口退税工作由退税部门单独管理转向征退税部门共同管理,注重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与日管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结合,实施税收综合管理。
3、出口退税管理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前移后,承担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任务的基层分局内设机构职责应相应调整、充实或完善。对征退税衔接的具体内容、环节进一步细化。认真查找征退税衔接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明确征、退税衔接的具体工作流程。
一、以效能考核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出口退(免)税管理水平。为把省局、市局的各项目标、各项任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08年继续以效能考核为切入点,一是建立高效、科学的审核流程,想尽一切办法,排除一切困难,加快出口退(免)税审核进度,在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实现“严审快退”,确保完成全年退(免)税计划,力争进出口税收管理在不被扣分的基础上取得好成绩。二是抓好对各征收部门的效能考核,总结2007年的工作经验,细化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内容,使全系统的内部管理在2008年更加规范;三是在出口退(免)税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的基础上,按月上报统计分析数据资料,力争全年无差错,切实通过效能考核来检验工作成果、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二、以预警分析为着力点,进一步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协调联动机制为重点,深化细化管理制度,在逐步建立健全出口退(免)税预警分析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数据、综合征管数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数据,对预警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提高出口退(免)税的监管水平,每季度进行一次退(免)税分析测算,每半年对出口退税总体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增强防范骗税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评估,设置出口增长幅度、出口货物单位成本等评估指标,对重点品种、重点货源进行函调,对疑点问题进行评估分析。通过退税评估、行业管理等手段规范出口业务,实现对出口企业的有效监控,及时发现骗税嫌疑,防范于未然,维护正常的出口退(免)税秩序。
何谓征退税一体化管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从广义来看,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与涉及出口退税管理有关的海关、外管、商检、那* 穿越小说网 言情小说网 免费小说网外贸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增强管理合力的一种管理模式。从狭义来看,征退税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指国税机关内部通过改革现行的征税、退税部门各管一头、相互疏离的运行体制,形成优化机构配置、整合管理职责、消减信息封闭、提升服务效能的新型管理模式。
实现“征退一体化”是适应国内外客观环境发展变化的要求。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出口退税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经济政策,需结合新形势与时俱进地予以发展。征税是退税的基础,而退税工作中也会遇到需要征税的情况。实现征退税的一体化管理,是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实现“征退一体化”是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要求。长期以来,出口企业的征税、退税是双轨运行,两者机构、职能相对独立、征退税信息不能充分共享,基本处于“征归征、退归退”的状态。它们之间的脱节,一方面给各自工作带来不便,影响税收管理质量;另一方面造成征收管理与退税管理方面的漏洞,带来较大的风险和隐患。因此,形成齐抓共管和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对有效解决出口税收管理中各环节之间相互衔接不够问题,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打击出口骗税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实现“征退一体化”也是提升纳税服务效能的要求。“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是总局提出的出口退税的目标要求,也是税源管理的指导方针。建立健全征退一体化管理模式,不仅能够放大管理的整体效应、降低管理成本,而且可以减少或避免多头管理,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纳税服务效能,有效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推动纳税人形成全面、健康的税收意识。
实现“征退一体化”也是服务出口经济发展的要求。连云港市是我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外向型经济得到迅猛发展,2008年出口额113亿元,在苏北几个城市中位次和增幅靠前。国税局作为重要经济调控的职能部门要责无旁贷地做好征退税衔接工作,主动地、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二、优化征退税衔接工作的着力点
由于实现征退税一体化工作面广量大,不仅涉及到税务机关内部的人员、业务重组,还涉及到对纳税人的政策辅导、舆论宣传,面广量大。本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做好征退税的衔接工作,为征退税一体化工作做好铺垫,积累经验,探索道路,待主客观条件成熟时顺势而为,积极推进征退一体化工作。
1、构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将出口退税纳入管理员制度,管理员通过静态管理并与退税评估、实地调查等动态管理相结合,及时发现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将防范骗税的触角延伸至征税一线,有效改变出口退税“重审核、轻管理”的现状,实现对出口企业直接管理。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托责任区,由责任区管理员负责辖区内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新设认定、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资料受理、单证办理、退税评估等日常管理事项。
三是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由退税部门的管理人员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和业务管理,履行宏观数据分析,定期出口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率,出口退税执法督查等职能。
2、细化衔接内容,把握衔接内涵
一是日常管理要衔接。主要包括出口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货物的调查、非正常户企业的调查等11项管理内容的衔接。
二是出口企业基本信息要共享。主要包括出口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变化信息共享、税务登记及退(免)税认定信息共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变更的信息共享等。
三是出口企业的纳税、退税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或通过联动平台传递企业的纳税、退税信息,消除信息梗阻,提高管理质效,进一步增强对纳税人税法遵从的监督合力。
四是纳税和退(免)税评估工作要联动。主要包括纳税和退(免)税评估工作的联动等。
3、明确衔接重点,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工作方式逐步实现“两个转移”。即出口退税部门的工作重点由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向强化指导、管理、监督职能转移;审核工作重点由审核表证单书为主,向表证单书审核和出口退税申报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性审核并重转移。
二是不断加强对出口补征税、出口货物税收复函、出口异常信息调查、国产设备退税实地调查及监管、退税评估调查核实、备案单证调查核实等方面的衔接工作。
三、优化征退税衔接工作的探索
1、抓好出口补征税管理衔接,堵塞 2、设立《退税账那* 穿越小说网 言情小说网 免费小说网户证明》,顺畅连接征退税衔接初始环节。连云港市国税局要求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时须附报征税部门出具的《退税账户证明》,将防范骗税管理关口前移,也将退税款与征税款有效衔接,确保企业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3、建立健全各类台账,规范出口退税基础管理。目前,连云港市国税局已实现征退税部门间征免、退免税申报、机审疑点等电子信息的双向传输。并从夯实管理基础入手,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由管理员负责台账内容的记载、调查和传递,退税部门负责核实、备案及后续管理工作,通过人机结合确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