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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合同管理职能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工程项目合同中确定了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的责任与权利,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其它专业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合同管理在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中、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可见,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和合同管理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国外许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当然工程项目单位的建设管理流程与承包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流程有一定的区别。因为承包商的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范围更为广泛,更为细致和具体,而且该流程中尚没有包括招标投标,即合同形成阶段的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本身所具有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它由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组成。它们构成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3)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如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看作是工作流,即工作处理顺序关系,又可以看作是信息流,即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
二、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1、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提高项目合同签约的成功率,促进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同时也提高了工程项目成果的转化率,在增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践也表明,在一些单位的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加强合同管理,采取口头协议或不规范的协议等方式往往不能保证合同按时履行,使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蒙受损失。而加强合同管理,落实有关合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促进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得以提高。
2、避免工程项目不应有的损失。加强合同管理,能够避免工程项目不应有的损失。合同是确定当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一旦合同生效,双方都必须按照约定的事项认真履行,不得违反,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能够避免上当受骗和盲目签订合同;能够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善和齐全;保证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证合同用语精确、无歧义;保证合同资料的完善,避免资产的流失;保证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不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在实践中,由于合同某一条款的不严谨,甚至由于几个词语的使用不当,往往会给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带来巨大的损失。如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忽视合同管理,在合同条款中出现诸如“工程项目完成后付款”样的条款,这样的约定很不严谨,语言不精确,没有约定准确的付款时间。如果合同一方在另一方完成工程项目后迟迟不付款,另一方也很难用合同的这一条款约束对方,请求对方付款。因为工程项目完成后的任意时间都是付款时间,一方当事人可以以此为依据拖延付款,另一方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这样一来不可避免地会给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加强合同管理,能够避免工程项目不应有的损失,从而也就相应地提高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提升工程项目信誉和形象,增加经济效益。工程项目信誉和形象是一笔不可估量的财富,要想提高经济效益,不能忽视工程项目的信誉和形象的建设工作。不重视合同管理,造成合同条款不能依约定而得以实现,定会影响工程项目自身的信誉和形象。而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提升工程项目的信誉和形象。工程项目的信誉和形象提升了,其经济规模也会相应的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也会增加,其经济效益也会相应的增加。从上面可以看出,加强合同管理能够增加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不仅要抓工程项目管理,还要抓合同管理,在抓工程项目管理的同时,也绝对不能忽略合同管理。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途径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来讲,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是实施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前提。通过制定和履行工程项目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调控项目的实施状况。将合同管理的目标责任分解后,可以明确项目管理组织内部各部门的职能,围绕合同条款实施项目管理。
1.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起着核心作用
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时间跨度从合同谈判开始直到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随着工程项目的大型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变得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显得日益重要,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组成部分,其中合同管理是核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目标。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目标、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工期和工程标价等条款,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成本管理等要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其次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有效,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就依合同条款为限,双方通过利用合同,限制和制约对方,保护自身的利益。一旦出现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要受到经济或法律的制裁。
再次合同管理具有解决双方争执的作用。工程施工中难免发生争执和纠纷,合同管理在解决争执时主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合同是判定争执的律依据,另一方面解决争执的方案和程序由合同来规定。
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职能
2.1合同管理职能概述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都应该围绕这个核心开展。
当前,我国许多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因此,它们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放在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期、组织和成本等管理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合同管理要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首先要融合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个环节以及所有的工程活动都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合同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因此在进入项目时必须要深入了解和分析合同。
第二,合同管理本身也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合同管理子系统由合同实施控制、合同资料、合同分析、索赔管理和合同网络等组成。
第三,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其它管理职能,如成本管理、计划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相互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既体现为工作流程,即工作处理顺序方面的联系,又体现为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方面的联系。
2.2合同管理组织的设置
为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实现专业化和专门化,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的组织来设置,常见的设置形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工程项目的承包商设置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涉及: 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分析和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总体策划工程合同;参与投标报价、参与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工程报价和合同谈判与签订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必要时还可以提出警告;承包商应向工程项目选派合同管理人员;。及时行汇总和分析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总体设计和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对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实施进行统筹和协调,处理与业主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合同相关关系;具体组织索赔事宜。
第二,在实施大型的工程项目时,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在实施一般项目和较小项目时,虽然不必要设立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但必须要设立合同管理员。安排他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进行合同管理。
第四,在实施特大型,且风险大、合同关系复杂、争执多的项目时,尤其是在一些国际工程时,项目管理单位可以聘请合同管理专家对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的经济效益,缺点是花费较高。
2.3重合同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业主通常通过招投标这种形式来选择技术水平较高,报价合理的合作伙伴,随后经过谈判,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随后在施工过程中,双方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产生分歧和矛盾,就应当积极与对方协调,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力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协调失败,只能通过索赔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双方都必须在固守“合同管理”的理念,弄清“怎样重合同”,“重什么样的合同”等问题。
2.4合同管理的价值是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
合同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因此,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双方都应该恪守“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理念,建立起相应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完善企业的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合同双方核心能力即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2.5监理工程师是合同管理的主体
由项目业主分别与项目承包商以及其他建筑才来和配套设施的供应商等分别签订独立的书面合同,并按照“FIDIC合同条款”确立的模式,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合同管理。换而言之,就是在签订一个公正和严密的合同的前提下,邀请第三方,即如监理工程师来进行合同管理。“FIDIC合同条款”中的大多数条款都是描述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管理的主导地位,承担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和责任,项目业主则将主要精力投放到商务和社会活动上。
2.6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
合同管理中的所有问题都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索赔可以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及费用工期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参考文献:
1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在签订合同时要字字斟酌,力争合同条款细致严密,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作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1.2 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在招标阶段合同条款已经写入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就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投标单位处以弱势地位,这也就造成了合同条款大都仅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 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组织、评审机构
一些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4 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尤其是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2 抓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2.1 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清楚,付款方式以及结算价款的确定是否明确、罚则等。
2.2 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2.3 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发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 管理人员专业化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项目谈判签订的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项目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的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的阶段,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的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的良好的建设协作关系。
2.1 合同管理对建筑项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
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而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的,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项目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标相一致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5]。
2.2 合同管理对建筑索赔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的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的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TE4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对于企业而言,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审查、监督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属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和监督等则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动态性、系统性的管理。从企业发展角度看,合同管理的质量与企业的经营成败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处于关键的核心地位,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需要项目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知道施工方进行操作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的各项标准都是由该文件来规定。合同一旦订立,相应的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标准也就随之确立,失去了施工合同企业的生产敬业活动就难以维持。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的质量指标、施工工期、工程整体造价等都是由双方在协商后在工程合同中达成共识,同时双方的在施工中的责任与权利义务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这种形式下,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其他的企业产生较大的差异,从而形成了一个系统完整、自成一体的管理体系。
二、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具体的作用以及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的三个方面:
1、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即合同管理
任何工程的施工建设都必须通过对各类合同的签订进行完成。通过对合同管理的利用,能够通过合同管理分解工程施工中的各项目标和责任,以此来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完成。也就是说,合同管理不仅作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内容,而且也是施工企业开展内部管理的核心。
2、合同所具备的法律作用
在任何一项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要想实现工程建设如期开展,则必须在工程建设的各个单位的相关职责、权利及义务的科学划分中参与进来,合理分摊各方的责任风险。在该过程中,合同不仅能够将上述各项工作得以完成,而且对于参与方的权利及义务产生法律保障力和约束力。
3、各类施工纠纷处理的作用
由于工程施工存在复杂的项目衔接、繁多的参与单位、较大的合同金额以及较长的施工周期等特点,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各类纠纷和争议产生。在该问题解决的过程中,通常应与各方施工前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有效解决。总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对处理各类问题产生着主要法律依据的作用。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来看,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认识层面的缺陷
从目前来看,我国大部分施工企业仍处于转型时期,无法有效适应依靠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利益的市场竞争方式,不习惯按照合同管理组织经济活动,也不会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依法对问题进行解决,很容易造成项目管理的失控。
2、内容方面的不足
合同内容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不够严谨。首先,在遣词用字方面不够讲究,缺乏专业准确的合同用语,很容易引发误解,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引发争议。只有依靠准确清晰的合同文字,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其次,主合同缺失,仅以次合同为主,这种合同缺乏根据,无法独立存在,在法律上也缺乏合同应有的效益。然后,合同条款不够完善,存在相应的漏洞和隐患,没有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一旦出现违约情况,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处理,很容易引发双方的矛盾纠纷。
3、缺乏合同交底过程
许多施工企业往往都是重视合同的签订,但是却忽视合同的分析和交底工作,造成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重脱节,合同文件被放置在一边,工程施工人员对于合同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同样会给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4、忽视合同变更管理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很容易遇到合同变更的情况,这种变更不仅包括了合同内容的变更,也包括了合同主体的变更。通过合同变更,可以确保合同能够更好地得到履行,保证工程施工的有效进行。但是,当前许多合同管理人员并没有重视合同变更管理,没有及时对合同进行变更,很容易出现合同与实际施工项目脱节的情况,引发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1、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否完善是建筑市场能否正常运行的前提,也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最根本依据。围绕工程建设各个程序(即从项目可行性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市场主体的行为形成规范化,增强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其他部门定期报送的情况,合同管理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及时对发生的各种情况作出分析、判断和决策。合同管理人员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人,使负责人、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基层作业人员明确自身需要完成的工作范围和应尽的责任,共同实施合同管理。对工程重大变更事件,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谈判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如项目的范围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质量标准的调整等,必须签订书面的补充条款,就其对成本、工期等方面的影响达成一致。
3、规范合同文本
结合国际合同管理的经验,将适合国情的合同条款引入到我国的示范合同文本中。重视合同的签订,合同签约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示范文本。加强合同管理,管理人员要不断熟悉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对合同中的条款要仔细阅读并进行分析,对合同中理解模糊的词语要字斟句酌,考虑周全、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要严密制定。如有疑问,可以和当事人另一方进行协商确认,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将问题解决在签约前。
4、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通过专职部门、专职人员的合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想合同管理人员熟悉各种法律、熟悉合同履行和索赔管理等工作,企业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从企业内部遴选人员进行培训和定期深造;另一方面,直接引进专职合同管理人才,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5、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加强合同索赔管理,体现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制造索赔机会;加强合同风险预测,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制定最有效索赔策略;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法律法规合理履行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信息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共享有利于实现合同的动态管理,使得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快速。有效开展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结束语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背景下,合同管理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贯穿于整个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起着统一的控制作用。通过合同管理,不仅可以明确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和质量目标,还可以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关系,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企业管理人员的充分重视。
参考文献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 施工合同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合同签订质量的优劣和履行的效果已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兴衰。施工合同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进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了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大力加强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一、工程合同管理内容
施工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商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约束双方行为而签订的法律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遵照施工合同,承包商应完成业主交给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任务,同时业主应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且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法》为依据,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变更、解除、转让、履行、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称。
完善的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完善的合同管理需要施工许多的资源,如何简化合同的管理而不失其完整、科学是许多施工企业头痛的问题。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的管理、合同执行进展和项目结款情况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基础,建设工程的合同体系、总承包合同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勘察合同管理、设计合同管理等丰富的内容。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表现在合同确定了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即质量标准、工期和工程价格;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同时也是双方解决争执的依据。
二、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专业多、施工单位多,施工现场复杂,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控制难度大,因而风险较大。承包商如何依据合同条款,转化各种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项较复杂、多学科的综合技能。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合同,片面地重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而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致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处于被动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的全面接轨,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合同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合同管理已成为施工企业的迫切需要。在具体的合同管理中,则要求建筑企业将事前预防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即施工企业对于合同前期的管理、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注意,以及后期若发生问题后,应如何管理等,都应贯穿于整个合同管理过程中。
三、我国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重视工程前期合同管理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标的物特性,执行周期一般较长,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一次性投资大等特点。施工企业在获得工程信息和接到招标文件后,企业投标小组应组织专题会议对涉及到合同内容方面要进行预审,与建设方进行合同谈判与签订。合同谈判一环非常重要,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需要认真审阅、核查、分析招标文件,审查合同文本,并做出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及企业可得利润作出综合性评估。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及审查,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注意合同风险的传递和转移。此外,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等,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配合企业制定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
2.努力做好施工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在工程建设中是占有重要地位,工程进度失控,必然会导致人力、物力的浪费,甚至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拖延工期后赶进度,建设的直接费用必然会增加,在关键时刻赶不上工期,错过有利时机,将造成重大损失。工程建设各部位的施工进度应统一步调,同时应与资金投入、设备供应,还要适应当地的气象气候等自然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经济效率。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成本控制是工程管理中的控制目标之一,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盈亏。质量控制也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投资收益。施工企业的竞争是通过承建的工程质量来体现的。
3.积极做好工程后回访工作
合同签订后建立合同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话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企业对合同依法履行的反馈和监督检查,应该作为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求合同经办人员对所经办合同的履行进程,随时收集信息,做相应的信息处理,并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诊断,从而对合同的实际实施提出意见,并且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还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加强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
建立企业内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合同管理专业化。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合同履约管理办法,比如发函催告,对证据的收缴、人员的固定都要研究,建立合约管理层,即法律顾问下的管理层,负责合约履行,成立人才库。施工企业应该在组织机构中设立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定义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确立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入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此外需要明确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制定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程签证。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有机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和财务核算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为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各施工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开发相应的合同管理软件,对每份合同进行分类、归档、登记,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修改、补充等均在合同管理中做好记录和整理,让每一份合同自始至终处于规范有序的受控状态。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计量和支付的过程中使用该软件,实时输入工程结算和资金拨付的数据。这样,合同管理软件的数据和会计软件的数据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输入,每月将两者的数据自动进行对比稽核,保证往来结算准确和清晰。将合同管理和会计核算两个环节有机联系,构筑了又一层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施工企业会计风险,发挥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会计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进行管理,才能保证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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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亚再: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之浅见.经济师[J],2005(4)
建设工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唯一性、单件性、建设周期长、施工生产和技术复杂、工程认证多、价款支付繁杂,以及施工期间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此,也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自身的特征,即合同的“标的物”数额较大,内容条款较多,履行期间较长,合同的涉及面较广等.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指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签订、履行、变更、终止以及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和.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
2.1积极开拓市场,做好工程项目投标工作
目前,我国已经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转为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获得施工任务也从靠政府计划安排变成了通过招投标去获得.市场竞争的体制逐步完善,必将引来企业竞争的加剧,所以,施工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投标来获取施工任务.
2.1.1组建强有力的投标团队
聘请业务精练、经验丰富、知识面广、了解市场的业务骨干,带领工程技术、经营、财务、人事、企业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投标团队,针对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还应成立攻关队伍.
2.1.2熟悉招标文件并编制高质量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仅要求科学、合理,而且要能节约费用.在施工方案的确定中应优先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方案和较低的工程造价.
2.1.3合理报价
投标团队应认真理解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实事求是地做好工程报价,以适合于本企业的实际定额来确定投标报价.
2.2推行项目经理管理模式
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科学合理地明确责、权、利,充分调动项目经理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3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制体系不完善.在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因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一些条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
(2)主体地位不对等.发包人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迫使承包人不得不接受.
(3)合同意识淡薄,内容不严谨.不少承包、发包主体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做,进行逐条分析和认真的订立合同.
(4)缺乏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部分企业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紧缺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5)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发包双方往往忽视合同的严肃性,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单方面以自身利益出发,随意违背契约精神[1].
4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签订合同和加强合同管理
在工程中标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将签订工程合同,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处于平等的地位,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本身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合同的严肃性.因此在签约阶段,施工企业应据理力争保证合同的公平合理,做到条款周密、详实.在合同中明确其享有工程预付款、按期收回工程款、逾期利息,以及遇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业主要求赶工时增加造价和索赔、业主违约时停止履行合同等权益.同时,应依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4.1树立合同观念,增强合同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造价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处处以法律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充实人员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将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队伍之中,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造价等相关法规、知识进行学习和培训.
4.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签订以及履行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这些环节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出具、合同的草拟、谈判、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程序规范,减少失误.
4.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为了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合同管理,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系统、数据库、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5合理规避、转移风险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But, from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the point of the effect of enterprise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largely restricted the project whole management level. Therefor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should performance analysis, so as to make a building engineering enterprise managers to evaluate the situ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tract have enough clear understanding of, and find out the defects existing in contract management, explore the way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level. So, this paper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analysis and research.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相对较强的经济活动,并且合同管理涉及到多个学科,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而且还能提高建筑工程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绩效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能力。
一、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作用和地位
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是对建筑工程企业权利的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企业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交往的重要手段,双方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能够有效的维护建筑工程企业的合法权益,双方也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了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所以,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是对建筑工程企业权利的管理。其次,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是对企业风险的有效管理。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合同具有特殊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合同履行的长期性特点,从而决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业主资信风险,外部环境的风险以及工程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对每项工作都能够稳妥安排,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风险。所以,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对企业风险的管理。第三,建筑工程企业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对企业经济效益的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纽带,并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建筑工程项目的始终,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定,对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目标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标制主要是实现多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该达到的最终目标。由于建筑工程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因此对建筑工施工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首先,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应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例如,做好市场预测工作、资信调查与资信决策工作以及合同签订之前的行为管理。其次,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表明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建立起了合同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阶段,双方当事人应该认真、严谨的拟定合同内容,从而做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第三,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订立之后,双方当事人应该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应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第四,重视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该从整体利益出发,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根据合同中具体条款,通过有效的法律依据合理的解决纠纷。
三、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绩效评定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绩效评定主要是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结果和行为绩效进行科学的评定,从而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结果绩效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形成阶段建筑工程企业应该编制全面的详细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不断的优化工程项目的评标方法,能够合理的选择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与此同时,建筑工程企业还要对外部环境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建筑工程企业应该严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确保计划的可行性,能够及时审批和支付建筑工项目进度款,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且,建筑工程企业还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的进行沟通和交流,处理好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行为绩效主要包括组织结构、组织制度、组织文化以及信息管理。首先组织结构主要是合理的划分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权限,能够使工作人员的能力与工作岗位相适应,便于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从而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能够组织好各项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查以及报批等。其次,组织制度。组织制度主要是组织的基本规范,能够明确各个岗位工作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从而实现组织目标。建筑工程企业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责任制度,能够促进部门间的配合和交流,调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第三,组织文化。建筑工程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企业特色的价值观,并且以此为中心形成了企业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以及风险意识等。建筑工程企业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应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履行施工合同赋予权利和义务。第四,信息管理。建筑工程企业应该重视对重要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准确信息,从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顺利的开展工作,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总结:
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绩效评定的分析和研究,从中深刻的认识到建筑工程企业加强对合同管理的作用,了解合同管理的地位,明确了合同管理目标制,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进行科学的绩效评定,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达到对整个工程项目有效的管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赵彪,陈志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研究.[J].基建优化.2006.
(05).
[2]王燕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应用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8.(10).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important rol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project management, clarify the core position in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analysis of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performance period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而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 合同管理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企业形象。
合同管理是一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如何对一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有一个好的控制,应该是合同管理的延伸。换句话说,项目管理的内涵是合同管理,外延才是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管理。所以不仅需要项目经理部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它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
2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3 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3.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特别应提高是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组织好在职学习。抓好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合同法律实务培训。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中、期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注册建造师、经济师以及司法考试,提高职工拥有执业(职业)资格的比例,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3.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施工企业一般比较重视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过程,但对合同的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等往往重视不够。每一个建筑企业都应该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周工作报送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周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运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即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 加强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1)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往往只注重费用索赔,忽视工期索赔。由于变更或索赔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对总工期造成影响,如果承包商不重视工期的索赔,最终往往导致业主催工期,逼进度。如果没有工期索赔,承包商只能加速施工(赶工),从而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如果加速施工仍没有按期完工,既落了个逾期完工的罪名,还增加了施工成本,形成“名利双丢”的局面。如果重视工期索赔,即使业主要求加速施工按期完工,承包商还可以主张加速施工的费用补偿和提前完工奖励,结果则是“名利双收”。工期索赔其效果最终会反映在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上。
(2)充分认识索赔时效的效力,及时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的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这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可拒绝权利人的索赔主张。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未就此丧失。因此,一方面如果被索赔方即请求权义务人主动放弃索赔时效的抗辩权,其仍可自愿履行该债务,给权利人以补偿,索赔方有权接受该赔款,不构成不当得利。即使被索赔方不知道时效届满的事实,也不能以不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另一方面,被索赔方也可以在时效届满,提出索赔时效抗辩的同时,仍可基于道义或公平原则,给予索赔方适当补偿,即所谓的道义索赔,索赔方也有权接受该赔款,不构成不当得利。
(3)充分认识收集索赔证据的重要性。索赔证据是关系到索赔成败的重要文件之一,工程实践中,承包人即使抓住施工合同履行中索赔机会,但如果拿不出索赔证据或证据不充分,其索赔要求往往难以成功或被大打折扣。如果承包人拿出的索赔证据漏洞百出,前后自相矛盾,经不起对方的推敲和质疑,不仅不能促进索赔的成功,反而会被对方作为反索赔的证据,使自己索赔问题上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因此,收集有效的索赔证据是搞好索赔管理不可忽视的。
4.结束语
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是避免不了的,只有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提炼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对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增进企业效益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评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06,01.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合同管理中造价问题是核心闷题,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资源配置来收到预计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1、合同流于形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从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看,大型施工企业大多都挂靠着众多的中小企业,造成实际上的超越资质承包。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3、发包方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期办理竣工结算
4、承包商恶意索赔有的承包商针对低价中标的原则,利用我国目前索赔法规不完善和发包方不甚懂得索赔业务的特点,采取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谋略,投标时低报价,设下暗井,得标后,在执行时恶意索赔。受建筑市场主体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施工企业恶意索赔和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合同管理问题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执行纠纷,合同纠纷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
1、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柬之高阁,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合同签订方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水平远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的约定粗糙,合同条款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乃至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本次调研的问卷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但对合同条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常常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执法机构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渠道,失去执法者的公正,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5、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近年来,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已由过去局部的单一层面向综合型和大型层面扩展,涉及的工程量大,关乎的问题层面也随之扩大。
三、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关文件已经实施十年了,对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交易行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示范文本应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更好地体现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为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1、尽快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好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制定工作。应吸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适应我国国情的内容,女H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补充条款”,让签约双方确认其中的解决办法,以便承、发包双方有所遵循,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增加和细化索赔条款。把双方索赔作为合同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调整总价的正常手段。
2、建立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的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应根据合同缔约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一工程师;总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3、建立适合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越来越多,这样做,既有利于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能够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使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如国际上实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国地域广大,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方面影响因素很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加速建立各种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合同文本,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权威性,才能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价值。
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管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6( 5) : 29-32.
一、引言
广州大学城建设规模庞大,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业主单位贯彻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地位的指导思想,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克服了前期准备不足,施工条件恶劣的困难,以超常规的工作思路、高强度的工作投入、多层次的管理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了工程目标如期实现。
二、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基本简况
广州大学城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岛,规划面积17.9平方公里,人驻10所高校,规划总人口为25万人。以资源分级共享的原则,其空间结构层次为城市一组团一校区。广州大学城不单单是一个个老校区的扩充或者聚集,而是城市、高校功能有机复合城市新区。
广州大学城建设共分两期建设:第一期为确保2004年9月首批4万学生入驻开学必需的校园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总投资约150亿元(含征地),包括约225万平方米的139幢校区建筑,总长约66公里的城市级市政道路,以及公共配套建筑;第二期为290万平方米校区建筑和其余配套公共设施。广州大学城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分别于2003年7月、2004年7月开始动工及建设,2004年9月第一期竣工投入使用,2005年9月第二期投入使用,2006年底基本建设完成。
三、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合同文件编制、谈判、会签等)、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文本的归档等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为实现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总体目标,必须对总体目标进行合理的分解,可以按照项目的组成内容进行分解,为每一个单项工程制定明确的目标。从合同管理的角度来春,可以认为是按合同进行分解,通过对一个个合同的控制来实现大学城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对合同的分解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来进行。合同结构图是反映合同结构最简单、明了的方式,它显示了项目所有合同的概况,有一定的综合性。
1.合同结构的基本框架
由于广州大学城项目规模巨大,已经不再是一个单体的建设项目,而是一个城镇的概念,其中涉及到的合同关系也是错综复杂,既有“大市政”又有“小市政”,既有组团内房屋建筑教学楼、宿舍楼,又有公共配套措施如医院、博物馆等,再加上共同沟、分布式能源站、分质供水系统、区域供冷系统等重点专项技术项目,使得合同结构更加复杂。广州大学城合同结构的具体框架如图1。
采用的原则和标准不同,合同结构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同。在图1中,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都是按照专业内容分解。当然,施工合同也可以考虑按照工程内容进行分解即第一组团、第二组团等,下一层就可按专业内容分解如按房建、市政、绿化进行分解;按照现有的分解方式,其下一层次就按组团和标段分解。总之,合同结构的分解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关键是要能清晰的表现出合同的基本框架,能为合同管理服务。
2.合同条款的制定
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实施,业主单位编写的《合同专用条款*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全面而具体,制定针对性的处罚条款,监理施工责任共担的“连带制”,加强了对监理的监督,业益性条款,作为“四项基本原则”,充分保障业主的监管优势地位;开展“创一流”劳动竞赛综合考评,做到奖优罚劣,末位淘汰。并有以下特点:
(1)违约责任、针对性强
违约责任条款是《合同专用条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订立目的在于促使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业主单位在编写专用条款时,尽量使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详细具体,重点突出,从而引导乙方企业树立“重合同,讲信用”的观念。
(2)监理施工、责任共担
为了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职能,防止监理与承包商串通一气,在《监理合同的专用条款》中设定了专门的条款,使监理单位与承包商共同承担责任,但监理的处罚比承包商的违约要轻一个等级。
在对监理的综合考评中,被监理的对象的考评成绩与监理的业绩挂钩;施工单位的考评成绩直接影响到监理的考评结果。为了在考评中取得好成绩,监理必须重视被监理者综合考评的各个方面。
(3)业益、条款保证
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投资额巨大,风险大,社会影响大,与大众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在美国,政府在政府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有权对违约的承包商中止合同外,政府还可以在认为“符合政府利益而中止合同”。没有其他特别的规定要求政府证明为什么中止合同,政府只有表示做出这个决定为善意即可。
在我国政府投资的项目合同广泛适用于民事合同法,双方必须诚实守信,等价有偿以及不违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共同遵守和履行合同。为此,在合同专用的制定思路中处处体现了以政府利益为重,确保业主方的监管优势地位,如在专用条款的总则中规定,只要满足以下原则,则各合同单位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①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对项目管理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④综合考评、奖优罚劣。
为了充分调动建设者的积极性,广州大学城建设项目积极开展以“一流规划、一流设计、一流建设、一流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争获鲁班奖为目标的劳动竞赛,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配以奖优罚劣的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本着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厉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评委对市政、建筑、设备安装等施工单位所施工项目(标段或组团)的资源投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资料、综合治理等七项管理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
3.合同管理的组织
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合理、有效的组织。通过成立职责分工明确的机构,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健全的基本制度建立起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如图2。
(1)合同管理的机构
业主单位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并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多次举办合同管理的培训。合同管理的任务由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进行交叉的协同管理,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积极性,发挥各个岗位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
(2)合同管理的程序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性事务工作千头万绪,极易引起管理的混乱,为了避免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必须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对
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标准化的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对非经常性的合同,也设置了相应的程序,防止一些非经常性的事件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损失。通过各种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的建立,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避免了一些人为的因素,强化了按程序办事的思想。
四、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
由于合同种类多、数量多、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都与合同管理有不同程度的相关性。因此,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基本制度是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有效利用合同管理过程的信息所不可缺少的措施。
1.合同实施的管理――标后合同管理
针对现在施工企业“重投标,轻履行”的现状,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了标后管理。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交底,并对合同采取全过程动态的跟踪和监督,根据收集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对偏差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纠偏,严格工程变更程序,尽量减少设计变更,保证了合同总目标的实现。
2.合同交底
在传统的施工项目管理体系中,人们十分重视“图纸交底”工作。但却没有“合同交底”工作,各项目组和各工程小组对项目的合同体系、合同基本内容不是很了解。业主单位的工作人员结合工程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按图施工的观念的情况,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强调“按合同施工”,要求各项目组认真学习合同条款,熟悉合同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和管理程序,了解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相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3.合同监督
合同责任是通过具体的合同实施工作完成的,合同监督可以保证合同实施按照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检查监督各类合同的执行情况,是合同履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业主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勘察、设计、监理、承包商了解各单位落实各自任务的履约情况。对设计单位,检查人员到位情况、设计阶段、出图情况等;对承包商,检查人员、材料、机具的落实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各部分工程质量情况等;对材料设备供应商,检查货品品种、规格与数量与货物清单是否相符,到货时间地点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条件,重点检查货物质量是否达到使用要求等;对监理,检查监理单位的资源投入,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场,是否更换监理工程师等。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将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规定各阶段的任务,协商解决设计、施工等过程遇到的外部和内部阻力,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4.合同跟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的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常常从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的影响,而合同跟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及时准确的收集有关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数据,并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是合同的偏差分析和处理的基础和依据。
通过对标后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使项目管理人员一直清楚的了解到合同的实施情况,对合同实施现状、趋向和结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且及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以及合同有关条款予以解决,确保合同有效履行。
5.合同偏差分析和处理
合同实施情况偏差分析,指在合同实施情况追踪的基础上,评价合同实施情况及其偏差,预铡偏差的影响及发展的趋势,并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以便对该偏差产生调整措施。合同跟踪的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实际情况之后,与计划值相比较,若发现偏差,就应当对偏差进行分析,可以从偏差产生的原因、责任等角度,预测合同实施的趋向。从而能有效的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落实相关的责任人,避免合同索赔,达到合同的总目标。
6.合同变更的管理
由于本项目工程复杂,标的大,涉及大量的人、财、物等问题,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应的情况,所以合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一、 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
(一) 法律意识淡薄。
具体表现在:
1、 合同文本不规范。近年来,北京市建筑市场先后出台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设备供货合同》等示范文本,以体现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但仍然有很多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过去的、不规范的文本。通过含糊的文本条件,转嫁相关风险,导致在合同执行时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2、 部分合同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一方面表现在建设单位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处于强势地位,利用“发包人”的地位将由于自身违约的责任和风险从合同文本中删除,并对工程款支付等一些条款提出一些不平等的条件,从而转嫁风险,而承包人为了能够长期合作,也只好接受。有的承包人为了让自己不吃亏,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弥补自身的损失。另一方面,部分处于垄断行内地位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也存在上述现象,不但条款不让修改,甚至连合同价款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建设单位为了尽快推进工程,逼不得已而签订对自身不利的合同。
3、 违法转包、分包时有发生。个别承包人以低价中标,而在中标后又将工程以更低价格转包给其他没有任何资质的施工队伍,由于这些小的施工队伍一无管理能力,二无施工技术,其施工进度和质量必然存在问题。
4、 相关条款不严谨或操作性不强。合同当事人在签约时并没有认真修订合同,一些可能发生的条款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的条款太苛刻而无法执行时,双方当事人都将受到损害,一方面承包人拿不到工程款,另一方面发包人工程无法推进。
5、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对违约如何处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描述,比如对不按时交货、拖延工期如何来进行惩罚,对质量出现问题如何来进行补救等。因为没有相关的描述,导致问题出现双方扯皮或直接违约,对工程造成影响。
(二) 疏于合同管理。
一个工程项目从开始直至结束,往往签订的合同有上百份之多,如何去管理好这些合同是每一个建设单位都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经常看到,有些单位疏于合同的签订,不经过审批,谁都可以签订合同的现象。有些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未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有些单位安排相应的人员了,但合同签完之后就束之高阁了,合同执行仅仅靠自觉,至于进度执行到哪一些了,工程款付到哪个节点了,完全不知道,导致在合同执行的关键环节出现重大失误。
二、 做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针对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一) 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所在,疏于合同管理将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造价有效控制,只有紧抓合同管理,才能充分调动和协调各参建方,高效实现建设目标。因此,首先要提高工作人员对合同管理的意识。
(二) 明确审核责任,完善审批程序。
要建立一整套机制和程序,强化在合同管理,特别是合同签约前的审核管理。以高校为例,合同审核人员由基建部分的商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造价人员,基建负责人、审计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律师组成。
其中,商务人员负责审核合同主体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是法人及授权代表人签署合同。审核合同形式、标的、数量,各种违约处罚,售后服务及保修,保证担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是否约定清楚。
技术人员负责审核现场工作面(包含现场现有条件的描述,与其他工程的交叉等),成品保护约定及赔偿方式,竣工后要求对方提交的工程资料,材料及设备检验(包括学校抽检),进度计划的要求。工期及质量标准,付款节点及比例是否约定清楚。
造价人员审核以下内容是否约定清楚:合同结算方式、支付比例是否存在风险,变更计价的原则,材料及人工费的约定风险范围,工程竣工结算及结算条件、周期是否约定清楚。
律师负责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的规定,对合同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审计部门根据工程全过程审计办法,提出综合性审核意见。
最后,合同起草部门再根据大家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合同还需合同审核各方再次审核,并在审核意见书上签署意见,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三) 以动态管理的思想强化合同执行力度。
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督促合同签约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详细分解合同任务,实施合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和收集当前合同任务分解执行情况,着重了解合同执行进度、付款情况、存在哪些问题等,汇总后作为项目报表的一项内容,定期通报相关人员及部门。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还要学习和研究合同,找漏洞。不管合同制订的多么完善,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漏洞。一旦发现合同有漏洞或存在对单位不利的条款,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研究补救措施,通过变更等方式规避或降低风险。
(四) 采取奖惩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失职、渎职或,致使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每次处予一定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合同执行效率高、效果好的人员及部门,应给予相适当奖励。
总之,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较为繁琐和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保障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以及造价产生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