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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自2013年起,国务院和银监会多条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一方面可规范民间资本运作,并部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
1.民间资本的界定与发展
我国学术界对民间资本的界定,有两派观点:一是所有权论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体为“民间”的资本都属于民间资本,二是经营权论的观点,主张民间资本专职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并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目前国内大部分学者按照所有权论界定民间资本,本文也遵从这种界定方法。除总量逐步增加外,我国民间资本具有逐利性强和高流动性的特点。
自1978年以来民营企业开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我国经济的各个领域。2004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GDP的比重为74.78%,截至2014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经达到50.97万亿元,占到当年GDP(64.48万亿元)的79.05%。这表明我国民间资本总量不断增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各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差异大,民间资本则表现为分布不均,并随着人口流动呈现出高度的分散性。
2.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路径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银行业改革逐渐拉开序幕――主要是进行股份制改革。当前,机构介入和资本介入是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两种主要路径。
2.1资本介入
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实行成员的民主管理。虽然信用社发展早期仅有少部分资金来自民间,不过可看出,私人资本还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入信用社。目前,民间资本通过入股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也可间接进入银行业。
民间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入股农村信用社,不仅作为客户,还将作为股东,因此民间资本可将自身利益和农村信用社利益密切结合,更看重并关注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这对城市中小银行带来严重影响。在城市业务中,由于存在规模劣势,中小型银行很难与大型银行、私人银行抢占新兴市场,再加上网络金融的影响,会遇到许多挑战影响未来发展。现在我国银行业的城市业务主要面向政府或政府控股企业,这必然带来业务单一、资本金不足等问题。在未来发展中为应对各种挑战,应大量引入私人资本,一些城市中小银行可加强资本和股权结构优化。
2.2机构介入
机构介入方式是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另一种方式。这一方式又分为两种途径:第一是由一些资金较雄厚的大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民营银行,或建立由民营控股的村镇银行;第二是基于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进行的改革。
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截止2015年底,中国村镇银行在全国的31个省市中,已覆盖1483个县(市),强有力的解决了许多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棘手问题。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股东总计拥有超过5300家企业和5600多名自然人股东,而且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已超过80%。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在村镇银行建立和后续业务中私人资本发挥着巨大作用。
根据我国银监会文件,一家新成立的民营银行有三种运行方式:一是常见的“小存小贷”,可吸收小额存款或发放小额贷款,这种方式主要通过设定存款的上限和贷款的上限来实现;二是‘公存公贷’,强调针对法人(不是个人)服务,这种方式可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三是“特定区域存贷款”,在一个特定区域或地点深入挖掘客户。
3.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建议
3.1改善已有银行的股权结构,促进民间资本入股银行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将使银行原本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尽管国家一直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但民间资本的进入并不是一定能保证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效率。毋庸置疑的是,银行发展关键还是取决于自身的管理经验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另一方面,不可否认一些民间资本投资银行的动机并不单纯,因此银行应在可控的范围内合理引入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的另一个特点是分散化,即向商业银行投资的私人资本持有人不止一个。我国《经济法》又规定,只有单一或组合投资人占超过3%份额时才有权在股东大会提建议。在银行这样的大企业中,若民间资本持有人之间不能有效沟通并合作,3%是很难实现的,那么只能被动接受银行自身创造的价值。
3.2引导民间资本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促进村镇银行设立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6)-0058-03
一、引言
随着监管部门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人政策,逐步将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从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区),全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陕西省村镇银行也得以快速发展。2007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宝鸡、渭南、商洛、延安、榆林6个地区相继成立了村镇银行。截至2013年末,陕西省共发起成立村镇银行10家,占陕西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3年末119家)总数的8.4%。从成立时间及发起人看,陕西省村镇银行基本上是2010年以后成立的,主发起人是国有商业银行的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3家,外资银行1家。
从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村镇银行作为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但同时,从村镇银行在地方法人金融市场的业务和利润份额看,陕西省村镇银行存贷款业务量小,对农村金融格局的影响微弱,涉农资金市场份额少,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还需要大幅度提升。本文以陕西省8家村镇银行2010-2013年资产负债等数据为研究基础,分析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及配置情况、经营特征及制约发展因素,以期为陕西省村镇银行提升经营能力、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发展策略。
二、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实践
历经七年多的实践,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经验逐步成熟。陕西省8家村镇银行2010-2013年的资产负债数据分析显示,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总体表现为资产负债变化的统一性,不同形式机构之间略有差异。
(一)贷款规模增长拉动总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从资产总额看,村镇银行资产总额快速增长,四年内资产总额实现倍增,无论是资产绝对额还是增速均实现了较大的增长。从资金结构看,资产结构中的贷款总额规模不断增加,占资产总额比重经历先扬后抑的小波动后趋于稳定。8家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贷款总额最小增长1.15倍,最大增长2.7倍。从统计数据看,村镇银行在成立1-3年内,由于业务开展和推进,各类贷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会逐步增加,之后又因资产规模扩张或其他资产投资等因素的影响略有下降。2012、2013年7家村镇银行的各类贷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在30%-60%之间。数据表明各类贷款规模的快速攀升带动了村镇银行总资产的快速增长。
(二)存款规模增长拉动了负债规模快速增长
从负债总额看,总负债规模与总资产保持了同步扩张的态势。8家村镇银行负债总额呈现了成倍增长,增速略低于资产总额的增速。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负债总额均实现了1.19倍以上的增长,最高增长倍数达到2.45。从负债结构看,各类存款是总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0-2013年8家村镇银行各类存款规模不断增加,各类存款占总负债比重在60%以上,这说明各类存款是村镇银行总负债的主要资金来源。另外,委托及负债业务、向中央银行借款等是村镇银行的相对重要资金来源。
(三)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资产负债率高
从资本增长和资产负债结构看,村镇银行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存贷结构总体稳定,资产负债率相对高。具体表现是,从所有者权益规模看,2010-2013年8家村镇银行的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个别村镇银行在成立两年内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了10倍左右增长。从存贷结构看,存贷比有所上升,但总体上存贷比变动区间不大,4家以上村镇银行存贷比在66%以上。从资产负债结构看,资产负债率超过50%。
分析表明:从规模上看,近几年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及所有者权益实现了快速增长,总体上资产增速快于负债增速。资金配置上看,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增速快于吸收存款的增速,存贷比逐渐升高,存贷结构总体稳定;从资金结构管理上看,资产负债结构需要优化。
需要关注的是,无论在融资渠道、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内部自身发展,还是政策扶持、竞争优势等外部发展环境方面,陕西省村镇银行都有着制约其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第一,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受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陕西省村镇银行主要成立于2010年以后,设立时间短,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受成本费用制约,服务网点少。同时,缺乏品牌号召力,存款增长缓慢。二是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第二,交易成本高、流动性不足。村镇银行业务范围相对单一,缺乏规模效应,工作成本高,盈利空间小;存贷比偏高,流动性不足会抑制贷款业务的开展。第三,财务状况不尽人意。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远远高于农合行、农信社水平。第四,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村镇银行竞争优势不强。村镇银行税率高于农商行、农合行以及农信社的营业税,又缺少贴息贷款、财政性存款等优惠政策,导致在与农信社等当地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进一步劣势的地位。
三、政策建议
为解决陕西省村镇银行现存发展问题,改善村镇银行金融环境,提升小微金融经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文认为,应在明确市场定位、强化内部机制建设等夯实内部管理的基础上,从内部创新发展和改善外部环境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发展。
(一)自身创新发展
一是拓展资金来源。从支农信贷为突破口,村镇银行依据再贷款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壮大资金实力;利用村镇银行经营灵活及融入农村的优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拨的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等由村镇银行来办理业务,优化负债结构。
二是创新信贷模式。利用经营灵活和政策宽松的优势,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错位竞争。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建议对村镇银行在税率征收上给予一定幅度优惠,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3-5年内减免营业税、所得税或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对农村地区的支农补贴等,可以通过村镇银行来发放,给予村镇银行必须的政策性支持。
(三)监管部门推动发展
一是实行差别监管。根据发展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网络系统,提高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效率和服务能力;对发放支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在再贷款和利息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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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 and Small Finance from the
Assets and Liabilities of Rural Banks
LIU Yajun
央行、银监会决定对灾区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5月19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灾区各金融机构要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点就近获得银行服务。
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从5月20日起,经央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
四川地震发生后,在各方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各保险公司也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到目前为止已赔付1000多万元。
央行:经济内生动力决定中国不会出现恶性通胀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第二届中印金融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外需放缓和自然灾害不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决定性影响。他称,尽管面临全球通胀压力普遍上升的不利局面,但我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决定了中国不会出现恶性的通货膨胀,不过需对未来的通胀压力给予密切关注。
他指出,今年年初南方发生的冰雪灾害以及最近在四川地区发生的严重地震灾害,都给当期的工农业生产以及交易造成一定破坏,增大了当前中国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宏观调控压力。但苏宁同时表示,中国是一个大型经济体,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十分强劲,潜在增长能力大大增强。因此。外需放缓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只是局部和暂时的。
苏宁指出,从国际经济和货币环境看,受美元持续贬值和新兴经济体强劲增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能源、原材料、农产品的大宗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全球通胀水平和压力明显上升。但中国经济经过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政状况良好,企业效益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增长较快,防范通胀风险的能力已大大增强,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十分强劲。中国不会出现恶性的通货膨胀。
中国国资体系面临大洗牌百家央企5年内将出局
目前已列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国企名录的中央级国企共有159家。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透露:“不出5年。现在的国资体系会发生结构性变革。中央级的国企可能会缩减至30~50家,地方国企的总数也不会超过1000家。”
王忠明指出。国家资本大量投放是中国国企运行的最大特点,“不愁资金来源”的优势令很多国企陷入了“拿得多、给得少”的尴尬局面,不少高能耗、低效益的国企单位更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后进生”,国企也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公共效应。
“在现代化的经济环境里,个体、个私企业都不是主体,1500多个上市公司才是经济主体。”对于国企未来的出路,王忠明认为应发掘新的战略性企业。据了解,为数众多的巨额资产国资企业未能充分发挥其潜力。应抛开传统观念,对其全方位地进行整合与重新分配。
汇丰加速进军农村金融至少6家村镇银行今年开设
自去年在湖北曾都设立首家外资村镇银行之后,汇丰正加快进军农村金融市场的步伐。
汇丰已经于2007年11月份成立村镇银行部,以全面推动村镇银行发展。另外,继今年3月汇丰第二家村镇银行重庆大足村镇银行获批筹建后,目前第三家村镇银行也已经获得银监会批准。
此前,汇丰控股有限公司负责香港和内地业务的执行董事王冬胜曾表示,汇丰控股今年将在中国开设6到10家村镇银行,而未来两三年内大约将设30家。
5年新增就业人口超过5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