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未来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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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未来发展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篇2

自2013年起,国务院和银监会多条政策措施,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一方面可规范民间资本运作,并部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

1.民间资本的界定与发展

我国学术界对民间资本的界定,有两派观点:一是所有权论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体为“民间”的资本都属于民间资本,二是经营权论的观点,主张民间资本专职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并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目前国内大部分学者按照所有权论界定民间资本,本文也遵从这种界定方法。除总量逐步增加外,我国民间资本具有逐利性强和高流动性的特点。

自1978年以来民营企业开始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到我国经济的各个领域。2004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占GDP的比重为74.78%,截至2014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经达到50.97万亿元,占到当年GDP(64.48万亿元)的79.05%。这表明我国民间资本总量不断增大,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各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差异大,民间资本则表现为分布不均,并随着人口流动呈现出高度的分散性。

2.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路径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银行业改革逐渐拉开序幕――主要是进行股份制改革。当前,机构介入和资本介入是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两种主要路径。

2.1资本介入

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实行成员的民主管理。虽然信用社发展早期仅有少部分资金来自民间,不过可看出,私人资本还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入信用社。目前,民间资本通过入股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也可间接进入银行业。

民间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入股农村信用社,不仅作为客户,还将作为股东,因此民间资本可将自身利益和农村信用社利益密切结合,更看重并关注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这对城市中小银行带来严重影响。在城市业务中,由于存在规模劣势,中小型银行很难与大型银行、私人银行抢占新兴市场,再加上网络金融的影响,会遇到许多挑战影响未来发展。现在我国银行业的城市业务主要面向政府或政府控股企业,这必然带来业务单一、资本金不足等问题。在未来发展中为应对各种挑战,应大量引入私人资本,一些城市中小银行可加强资本和股权结构优化。

2.2机构介入

机构介入方式是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另一种方式。这一方式又分为两种途径:第一是由一些资金较雄厚的大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民营银行,或建立由民营控股的村镇银行;第二是基于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进行的改革。

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截止2015年底,中国村镇银行在全国的31个省市中,已覆盖1483个县(市),强有力的解决了许多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棘手问题。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股东总计拥有超过5300家企业和5600多名自然人股东,而且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已超过80%。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在村镇银行建立和后续业务中私人资本发挥着巨大作用。

根据我国银监会文件,一家新成立的民营银行有三种运行方式:一是常见的“小存小贷”,可吸收小额存款或发放小额贷款,这种方式主要通过设定存款的上限和贷款的上限来实现;二是‘公存公贷’,强调针对法人(不是个人)服务,这种方式可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三是“特定区域存贷款”,在一个特定区域或地点深入挖掘客户。

3.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建议

3.1改善已有银行的股权结构,促进民间资本入股银行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将使银行原本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尽管国家一直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但民间资本的进入并不是一定能保证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效率。毋庸置疑的是,银行发展关键还是取决于自身的管理经验和服务质量等因素。另一方面,不可否认一些民间资本投资银行的动机并不单纯,因此银行应在可控的范围内合理引入民间资本。

民间资本的另一个特点是分散化,即向商业银行投资的私人资本持有人不止一个。我国《经济法》又规定,只有单一或组合投资人占超过3%份额时才有权在股东大会提建议。在银行这样的大企业中,若民间资本持有人之间不能有效沟通并合作,3%是很难实现的,那么只能被动接受银行自身创造的价值。

3.2引导民间资本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促进村镇银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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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6)-0058-03

一、引言

随着监管部门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人政策,逐步将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从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区),全国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陕西省村镇银行也得以快速发展。2007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宝鸡、渭南、商洛、延安、榆林6个地区相继成立了村镇银行。截至2013年末,陕西省共发起成立村镇银行10家,占陕西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13年末119家)总数的8.4%。从成立时间及发起人看,陕西省村镇银行基本上是2010年以后成立的,主发起人是国有商业银行的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3家,外资银行1家。

从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看,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村镇银行作为陕西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但同时,从村镇银行在地方法人金融市场的业务和利润份额看,陕西省村镇银行存贷款业务量小,对农村金融格局的影响微弱,涉农资金市场份额少,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还需要大幅度提升。本文以陕西省8家村镇银行2010-2013年资产负债等数据为研究基础,分析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及配置情况、经营特征及制约发展因素,以期为陕西省村镇银行提升经营能力、进一步发挥作用提供发展策略。

二、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实践

历经七年多的实践,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经验逐步成熟。陕西省8家村镇银行2010-2013年的资产负债数据分析显示,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化总体表现为资产负债变化的统一性,不同形式机构之间略有差异。

(一)贷款规模增长拉动总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从资产总额看,村镇银行资产总额快速增长,四年内资产总额实现倍增,无论是资产绝对额还是增速均实现了较大的增长。从资金结构看,资产结构中的贷款总额规模不断增加,占资产总额比重经历先扬后抑的小波动后趋于稳定。8家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贷款总额最小增长1.15倍,最大增长2.7倍。从统计数据看,村镇银行在成立1-3年内,由于业务开展和推进,各类贷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会逐步增加,之后又因资产规模扩张或其他资产投资等因素的影响略有下降。2012、2013年7家村镇银行的各类贷款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在30%-60%之间。数据表明各类贷款规模的快速攀升带动了村镇银行总资产的快速增长。

(二)存款规模增长拉动了负债规模快速增长

从负债总额看,总负债规模与总资产保持了同步扩张的态势。8家村镇银行负债总额呈现了成倍增长,增速略低于资产总额的增速。大部分村镇银行的负债总额均实现了1.19倍以上的增长,最高增长倍数达到2.45。从负债结构看,各类存款是总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0-2013年8家村镇银行各类存款规模不断增加,各类存款占总负债比重在60%以上,这说明各类存款是村镇银行总负债的主要资金来源。另外,委托及负债业务、向中央银行借款等是村镇银行的相对重要资金来源。

(三)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资产负债率高

从资本增长和资产负债结构看,村镇银行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存贷结构总体稳定,资产负债率相对高。具体表现是,从所有者权益规模看,2010-2013年8家村镇银行的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年快速增长,个别村镇银行在成立两年内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了10倍左右增长。从存贷结构看,存贷比有所上升,但总体上存贷比变动区间不大,4家以上村镇银行存贷比在66%以上。从资产负债结构看,资产负债率超过50%。

分析表明:从规模上看,近几年陕西省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及所有者权益实现了快速增长,总体上资产增速快于负债增速。资金配置上看,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增速快于吸收存款的增速,存贷比逐渐升高,存贷结构总体稳定;从资金结构管理上看,资产负债结构需要优化。

需要关注的是,无论在融资渠道、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内部自身发展,还是政策扶持、竞争优势等外部发展环境方面,陕西省村镇银行都有着制约其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第一,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受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陕西省村镇银行主要成立于2010年以后,设立时间短,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受成本费用制约,服务网点少。同时,缺乏品牌号召力,存款增长缓慢。二是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第二,交易成本高、流动性不足。村镇银行业务范围相对单一,缺乏规模效应,工作成本高,盈利空间小;存贷比偏高,流动性不足会抑制贷款业务的开展。第三,财务状况不尽人意。村镇银行成本收入比远远高于农合行、农信社水平。第四,缺乏相应的政策扶持,村镇银行竞争优势不强。村镇银行税率高于农商行、农合行以及农信社的营业税,又缺少贴息贷款、财政性存款等优惠政策,导致在与农信社等当地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进一步劣势的地位。

三、政策建议

为解决陕西省村镇银行现存发展问题,改善村镇银行金融环境,提升小微金融经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文认为,应在明确市场定位、强化内部机制建设等夯实内部管理的基础上,从内部创新发展和改善外部环境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发展。

(一)自身创新发展

一是拓展资金来源。从支农信贷为突破口,村镇银行依据再贷款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壮大资金实力;利用村镇银行经营灵活及融入农村的优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拨的政策性补贴、涉农资金等由村镇银行来办理业务,优化负债结构。

二是创新信贷模式。利用经营灵活和政策宽松的优势,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错位竞争。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建议对村镇银行在税率征收上给予一定幅度优惠,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对初创阶段的村镇银行3-5年内减免营业税、所得税或延长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二是建议地方政府对农村地区的支农补贴等,可以通过村镇银行来发放,给予村镇银行必须的政策性支持。

(三)监管部门推动发展

一是实行差别监管。根据发展情况,将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网络系统,提高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效率和服务能力;对发放支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在再贷款和利息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参考文献

[1]蒲蓉.基于SWOT分析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J].改革与开放,2009,(10):146-147。

[2]曲小刚.村镇银行双重目标的困境[J].银行家,2013,(7):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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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Micro and Small Finance from the

Assets and Liabilities of Rural Banks

LIU 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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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监会决定对灾区实施特殊金融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5月19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灾区各金融机构要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点就近获得银行服务。

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从5月20日起,经央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

四川地震发生后,在各方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各保险公司也积极做好理赔服务,到目前为止已赔付1000多万元。

央行:经济内生动力决定中国不会出现恶性通胀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第二届中印金融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外需放缓和自然灾害不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决定性影响。他称,尽管面临全球通胀压力普遍上升的不利局面,但我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决定了中国不会出现恶性的通货膨胀,不过需对未来的通胀压力给予密切关注。

他指出,今年年初南方发生的冰雪灾害以及最近在四川地区发生的严重地震灾害,都给当期的工农业生产以及交易造成一定破坏,增大了当前中国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宏观调控压力。但苏宁同时表示,中国是一个大型经济体,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十分强劲,潜在增长能力大大增强。因此。外需放缓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只是局部和暂时的。

苏宁指出,从国际经济和货币环境看,受美元持续贬值和新兴经济体强劲增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际能源、原材料、农产品的大宗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全球通胀水平和压力明显上升。但中国经济经过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家财政状况良好,企业效益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增长较快,防范通胀风险的能力已大大增强,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十分强劲。中国不会出现恶性的通货膨胀。

中国国资体系面临大洗牌百家央企5年内将出局

目前已列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国企名录的中央级国企共有159家。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透露:“不出5年。现在的国资体系会发生结构性变革。中央级的国企可能会缩减至30~50家,地方国企的总数也不会超过1000家。”

王忠明指出。国家资本大量投放是中国国企运行的最大特点,“不愁资金来源”的优势令很多国企陷入了“拿得多、给得少”的尴尬局面,不少高能耗、低效益的国企单位更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后进生”,国企也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公共效应。

“在现代化的经济环境里,个体、个私企业都不是主体,1500多个上市公司才是经济主体。”对于国企未来的出路,王忠明认为应发掘新的战略性企业。据了解,为数众多的巨额资产国资企业未能充分发挥其潜力。应抛开传统观念,对其全方位地进行整合与重新分配。

汇丰加速进军农村金融至少6家村镇银行今年开设

自去年在湖北曾都设立首家外资村镇银行之后,汇丰正加快进军农村金融市场的步伐。

汇丰已经于2007年11月份成立村镇银行部,以全面推动村镇银行发展。另外,继今年3月汇丰第二家村镇银行重庆大足村镇银行获批筹建后,目前第三家村镇银行也已经获得银监会批准。

此前,汇丰控股有限公司负责香港和内地业务的执行董事王冬胜曾表示,汇丰控股今年将在中国开设6到10家村镇银行,而未来两三年内大约将设30家。

5年新增就业人口超过5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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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根据昆明市财政局通知,富滇银行在昆明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昆明市级工资统发业务银行招标中顺利中标,正式成为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市级工资统发业务6家银行之一,这标志着富滇银行在继2012年度省财政厅省本级国库现金管理业务中标之后,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财政工资统发业务上再次取得重大突破。

富滇银行召开专题集中学习会

根据中央及省委的安排部署,富滇银行于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题集中学习会,认真学习和讨论了在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精神。会议由党委书记、董事长夏蜀主持。会议学习了《讲话》全文,并组织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关于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新闻报道和专题节目。夏蜀书记结合实际对富滇银行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就开好全行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六点要求。

富滇银行召开董事会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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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始终是资本的“高地”,而资本是流动的水,在这里难以存留。如何把资本留在农村,为农村经济服务,这是我们长期以来始终面临的困局。

2006年12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宽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

3个多月后,全国第一批村镇银行应运而生。但直到2008年10月,村镇银行的总数也仅仅达到20多家。

村镇银行实现“井喷”是在2010年和2011年,其中,2010年全国批准设立277家,2011年是454家,总计731家,仅2011年批准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就达到2007年的25倍之多。

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村镇银行已达到799家。2012年5月,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大张旗鼓地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

尽管民间资本并不能因此成为村镇银行真正掌控者,但是,10月底,《证券时报》报道,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对入股村镇银行的热情却没有因此而高涨起来,一边是政策的“火焰”,一边是现实的“海水”。不由我们产生疑问,村镇银行未来是光明的吗?他们能为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带来渴望已久的资金,能够帮助农村金融走出低迷吗?重新审视思考村镇银行的过去、当下和未来时候已经到来。

崛起之谜

村镇银行从诞生之初,正是农村金融全面走向衰败之时。2005年开始,国有大型银行、全国股份制银行等纷纷把主战场转移到城市,甚至撤销了一些县和县级市的营业网点,而根植于农村的农信社也纷纷离开根据地,向着城市奋勇进发。留在农村的因为长期以来在经营机制上失序、紊乱和不规范,在很多地区也已经陷入难以自顾的境地。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和农业经济失血极为严重,村镇银行带着惠农和振作农村金融市场的使命进入农村。

村镇银行在最初的几年中,并没有得到最有实力的大型国有银行的青睐。直到今日,在已组建的村镇银行中,全国股份制银行和农商行、城商行才是主力军,大型国有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仅占5.92%。“冰火两重天”局面非常明显,大型国有银行态度冷淡并非无缘无故。村镇银行被推出时,国家把它们的服务对象限定在农户和农村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但为这些经济体服务,必然面临着收入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坏账风险高和抵押品不足等实际困难。克服这样的困难,要付出极大的成本和努力。

大型国有银行的资本金雄厚、社会资源广泛,能够很容易地抢占规模大、风险低的优质项目,而大型国有银行另一个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这些服务要依托于发达的信息网络,对象也一般是大企业、大项目和分布比较集中、同质化程度高、风险相对低的群体。显然在网络资源匮乏、以小微企业和农户为经济主体的农村地区,大型国有银行在这方面的优势很难得到发挥。

与大型国有银行的思路和看法一样,全国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也都是因为这些原因,在村镇银行诞生的最初两年里,对村镇银行也并不看好,远远地避开了这块地域。

但是,2008年国家抛出4万亿投资计划之后,大量货币流入市场,各家银行纷纷投入角逐。大型国有银行不可撼动的江湖地位从此变得更加清晰,中小银行也更加清楚认识到,想从战略上最终与大型国有银行比肩,在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

更何况,进入2010年后,金融危机带来的恶果现实地摆在面前,中小银行在城市发展的空间日益局促。因此,从2010年起,中小银行不得不重新审视农村地区的战略意义,并把目光转向农村,至此村镇银行在这个时期开始“加急”崛起。

2011年4月,银监会限制城商行异地经营,各地城商行在城市地区扩张空间更加狭小,更加推动这个群体加入村镇银行的阵营,并很快成为设立村镇银行最主要的支柱。我们看到,中小银行加入村镇银行阵营的真实推动力来自于市场竞争的推力和来自政府的引导力,但决定性的力量还是在于市场,这正是村镇银行瞬间崛起的根源所在。

成长的烦恼

村镇银行的到来得到银监会和地方政府的热情欢迎。银监会在上浮利率、存款准备金提取和股权结构等方面放松了管制标准,尽量给予它们更宽松的发展环境。地方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鼓励村镇银行的发展。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希望他们快速适应乡下的生活环境,度过最初的艰难时刻,并能安下心最终扎根在这里。

不过,即使村镇银行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援助之手”,但这些援助一般是软性的,各地千差万别,而来自“顶层设计”的硬性支持缺失却很多。

首先是银监会在2007年降低农村金融准入门槛,推出村镇银行这个金融实体,但有专家指出,当时缺乏村镇银行科学发展的论证,推出之时显得过于仓促,准备不足。比如,对村镇银行的资金结算至今没有进入人民银行系统,更没有能力发行银联卡。

其次是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并不清晰,这导致群众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类似担保公司,随时可能倒闭,对村镇银行产生误解和缺乏信任。

再次是行政推动色彩过于浓厚。从2009年开始,银监会制定了村镇银行发展3年规划,设定各地区的指标,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以行政之力推动村镇银行的发展。一些村镇银行正是在这种被动的推动之下应景而生,在进入农村之前,缺乏科学的经营设计和发展思路,很快即陷入困境,甚至成为政府的一块心病。

最后是,《意见》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但单个和相关联方的民间资本控股比例仍然不得超过10%,主发起行的控股地位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当然,如果我们仅把村镇银行作为一家可以吸存储蓄的小额贷款公司看待,村镇银行依然面临无法摆脱的困境。一个是缺乏网络支持,陷于孤军奋战的境地。另一个是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经营复杂多变。最后关键因素是村镇银行的发起行缺乏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经营理念。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村镇银行要么悄悄把经营领域转移到城市,有些村镇银行直接开在地级市市区内;要么大量地购买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票据,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要么贷款给当地政府,用于市政建设项目;要么与其他银行争夺农村地区的大中型企业,诸如此类。

当然,一些村镇银行也把经营重点放在了对农户和当地中小微企业上,但从目前的经营状况看,这些银行鲜有盈利,即使盈利也与其他银行难以比拟,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在村镇银行组建之初,银监会曾规定,设置村镇银行的地区是指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但根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统计,2012年国家级贫困县的名单显示,各贫困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在所有省份中,贫困县最多的是云南,有73个,其次是陕西和贵州,有50个,但是从相应省份的村镇银行网点分布看,云南有25个,贵州有18个,陕西有11个。“现实是,村镇银行的区域布局与贫困县的重叠度太低。其实,这样分布不对等的情形在其他地区也同样可见”。目前,村镇银行并没有扮演扶农、支农的角色,而更像是到农村淘金发财。

路在何方

现在是到了我们重新审视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的时候了,是继续在既有的框架下让村镇银行实现自我突围,为农村金融带来生机和活力。还是另辟蹊径,在其他道路上发现为农村金融解困的康庄大道?我们必须做出明确的选择。在我们看来,有效缓解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先行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环境。

当务之急是要做很多事情,但我们认为,最起码要做好以下三项:一方面,要从大战略上改善农村的经济形态,彻底消灭城乡分割带来的农村经济衰落之势。在改革土地制度、城市化路径等方面,出台为农村经济松绑的系统性经济政策,搞活农村经济是发展农村金融的根基。毕竟,金融的发展要依托于经济的繁荣,特别是经济总量和规模必须达到一定水平,金融才能自然发生,茁壮发展。简单地把金融产业生拉硬拽到农村地区,既不会对农村经济有真正的促进,更可能会毁掉农村金融。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放开金融市场,充分实现利率市场化,关键是放松银行准入的行政管制,鼓励发展民资实际控股的民营的金融机构(不仅仅是指银行业),尽快在高、中端的金融市场形成充分竞争局面,通过市场竞争压力将金融资源挤压到低端的农村金融市场。从而通过市场之手,真正形成为不同层次的实体经济提供与之相匹配的金融产业,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农村金融资源回流城市,更能使在农村地区发展的金融机构俯下身去,真心实意为农村经济提供融资服务。

篇7

【关键词】

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乡镇银行

一、小贷公司的现状及问题

小贷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在近几年的时间内,小贷公司发展迅速,为三农、小微企业融资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5267家,贷款余额4893亿元。

虽然小贷公司数量发展迅速,但是在实际经营中也遇到一些困难。作为贷款公司,资金最为重要。现阶段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注册资本金、捐赠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小贷公司能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不超过资本净值的50%。捐赠资金又及其有限,因此大部分贷款资金是公司自身的注册资金。

为解决小贷公司资金来源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是小贷公司应该转制为村镇银行,二是应该成为金融公司。

如果小贷公司能够转制成为村镇银行,那么资金压力就会减轻很多。转制村镇银行之后,就能够吸收存款,进行放贷,而不是仅仅依靠注册资金。同时,转制以后,就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享受到一些政策优惠,目前小贷公司是工商企业,没有类似优惠政策。

虽然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有着许多好处,但是并不是唯一选择,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果只是成为一般的乡镇银行,小贷公司很难避免会走农村信用社等一些金融机构的老路,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宗旨,而成为以营利为目的的银行机构。我国不缺少全国性的银行,缺少的是踏踏实实在社区为群众、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一旦转制为乡镇银行,很难确保其不走资本、规模扩张之路。为获得更多回报,单笔小额贷款的规模也会逐步扩大。偏离小额贷款的宗旨不可避免。

此外,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面临着存款公信力、贷款的掌控能力和产品的创新能力三个方面的挑战。国有大银行是国家的信誉,股份制银行有实力,农信社有几十年在农村的积累,如果没有银行入股的背景,让一个农民到新设立的村镇银行存款困难可想而知。另外,小贷公司能够分析财务不规范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测算它的现金流量,但却未必能够测算好一个财务规范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再次是产品的创新能力,让小贷公司与全国范围的银行之间竞争,并非易事。

因此,有人认为村镇银行并非小贷公司出路所在,而应该发展为金融公司。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包括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小贷公司借贷市场;吸收大额存款的金融公司;吸收小额存款、且能够办理结算的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应定位为非公众金融机构,其次应定位为非金融机构。然而,这虽然有利于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但资金来源问题仍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二、格莱珉式的小贷公司

格莱珉银行也即乡村银行,是尤努斯教授创立的致力于向穷苦人民提供小额贷款的银行。该银行与一般银行一样有存贷款业务,待偿贷款全部由自有资金与存款储蓄提供,大部分存款来自银行的贷款者。仅存款储蓄就达到代偿贷款的97%,如果加上自有资金,则达到代偿贷款的130%。并且自从成立以来,除有三年国家发生较严重的自然灾害外,每年都盈利。

虽然我国的小贷公司与格莱珉银行有众多不同之处,但仍有许多地方值得借鉴。

(一)吸收存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小额贷款机构如果要自负盈亏,首要条件是可以接受存款。对于格莱珉存款人来说,他们定期偿还小额贷款,同时存入金额更小的存款,这是改善其财政状况的重要环节。贷款还清时,他们可以借更多,同时又有一笔存款可以动用,进一步改善信用状况。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吸收存款。客户可以分多次定期小额偿还贷款,每次偿还贷款时存入一定的小额存款。既不会对贷款者造成资金压力,又可以帮助小贷公司有充足的现金流。并且对于贷款者和一般存款者的存款利率可以区别对待。贷款者可以有较高的存款利率,鼓励贷款者同时成为存款者。这就产生一种相对制衡关系,有利于促进贷款者积极偿还贷款。

(二)贷款者可以成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

格莱珉银行鼓励贷款者成为持股者――他们可以购买格莱珉银行的股份,成为一名股东。每一股的价格大概是1.5美元,只要他们有这笔钱,就可以购买一股――每个人限买一股。

作为股东,他们可以投票选董事会,也有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这会使贷款者觉得银行是属于自己的。如今,格莱珉的贷款者拥有银行94%的股权,另外6%为政府所拥有。

这有利于解决小贷公司转制为乡镇银行出现的股权争夺问题,即原有股东与大型商行谁做大股东的问题。地方政府及民间资本希望小贷公司的股东做主发起人和大股东,银监会则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做主发起人及大股东。如果银行机构做大股东容易使转型后的小贷公司成为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从而使其转型变得毫无意义。

借鉴格莱珉银行的作法具有一系列好处。首先,避免银行机构成为大股东从而小贷公司转型为一般商业银行。其次,相对分散的股权可以限制小贷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有利于小贷公司专注于地区服务而不是致力于规模的扩张。此外,贷款者大部分持股,对贷款者到期还款是一种有效激励。最后,有自有资金在里面,小贷公司会更谨慎更小心地去规避风险。

(三)减少对抵押品的依赖程度

格莱珉银行充分信任穷人的信用,认为银行界可以不借助抵押品、法律手段、团体担保或连带责任而借款给穷人;建立银行的基础应该是对人类的信任而不是毫无意义的纸上合同。这样,省略了抵押品这一环节就大大缩短了贷款时间。

虽然格莱珉的这种思想有些极端,但小贷公司可以相应减少对抵押品的依赖程度。做好小额信贷,不能与正规金融的程序一样。抵押品机制并不是万无一失的,而且操作起来复杂繁琐,大大降低了贷款效率。此外,对于农民和小微企业而言,找到合适的抵押品是阻碍其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小贷公司可以指定较灵活的贷款策略,减小抵押品在贷款中的重要程度。就会更加便于农民和小微企业进行小额贷款。

(四)人性化的不良贷款的处理方式

若贷款者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或遇到自然灾害,格莱珉银行不会划销旧的坏账,而是把它们转为长期贷款。以便贷款者能够更缓慢地以更小额的分期付款来偿还。这样既不会给贷款者带来过大的压力,又有利于不良贷款的归还。小贷公司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不要因为一时不能归还贷款就不给贷款者任何机会。人性化的贷款规定会大大提高还款率。

(五)建立小组基金

格莱珉的贷款者在贷款时会拿出一定比例组建小组基金,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农业来说,天灾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小贷公司可以成立类似的农业基金,农民在贷款时拿出一定比例组建基金,遇到自然灾害时基金可以用来经济重建,并且规定如果贷款者信用出现问题会取消其运用基金的权力。这相当于农民自己建立了灾难保险,有了遇到灾难时的必要重建资金,对其还款也是一种有力的约束。

三、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

除了上述小贷公司自身的改变之外,政府也应加大对小贷公司的扶持力度,规范运作方式,使其更好地发展。

(一)减轻纳税负担

格莱珉银行有低于政府利率的贷款利率和极富吸引力的存款利率,并且大量无偿援助贫困人群,最后仍然能够营利。原因之一就是政府免除所得税,有较轻的纳税负担。现阶段我国的小贷公司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经营税负比较高,既不能享受一般企业的税收优惠,也不能像金融机构一样享受利率优惠。应改变其高税负的现状,以增加留存收益,提高内部融资的速度。

(二)控制小贷公司的规模及数量

虽然格莱珉银行是全国范围的银行,但对于我国的小贷公司并不适合。因为我国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小贷公司,但应控制单一的公司规模。小贷公司应该在一定区域内服务,这有利于与当地的农民和小微企业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一旦规模和数量增加,就会降低与小客户的接触力度,而倾向于大额贷款,发展为格莱珉式的村镇银行也就不再符合实际。因此,有必要统一规定小贷公司的规模数量以及单笔贷款的额度上限,使其不会偏离小额贷款的宗旨。

小贷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健全了我国的金融体系,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格莱珉模式虽然对现在存在的问题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根据我国国情,对原有模式进行改良,不能照搬照抄,使其更好的与现阶段的小贷公司模式相结合,促进其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尤努斯.穷人的银行家[M]

[2]彭丛丛.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及解决方案[J].企业管理,2011(07):8081

[3]陈传红.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与思考[J].青海金融,2010(11):3638

篇8

2007年12月13日,由汇丰(香港)银行全额出资设立的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正式开业,标志着全国首家外资村镇银行在随州落户。汇丰在随州曾都的第一次“试水”,刮起了外资行下乡的浪潮,花旗、渣打、格莱岷信托等外资金融机构也纷纷效仿,通过设立村镇银行、入股农信社等方式,进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据北京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曙光副教授研究,截至2010年底,外资银行设立的村镇银行已经达到了40家左右,可能要占到全国村镇银行总数的10%以上。常州工学院谢金楼的研究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看法。他认为目前村镇银行中,80%以上的主发起人为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工、农、建、交四大行发起设立的只有寥寥数家,只有缺乏基层网点的国开行态度积极,目前设立了十余家。其余的近20%,则基本是以外资银行为主导设立的。

一、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原因

1.农村金融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至2009年底,我国农村人口为7128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53.41%,如此庞大的农村人口蕴藏的消费潜力和商机是不可限量的。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一直存在着供求失衡的现象。造成这种“供小于求”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国内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态度冷淡和资金非农化倾向严重带来的农村金融服务不足。截至2009 年6 月末,我国仍有2945个乡镇没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其中有2367个金融空白乡镇地处西部地区;二是“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衍生出了巨大的金融服务需求。据权威部门预计,未来10年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在1.53万亿元到4.41万亿元,其中贷款需求在4000亿元到1.1万亿元之间。

除此之外,农村未来发展对金融服务的潜在需求也是促使农村金融市场成为众人眼中“香饽饽”的主要原因。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入非农产业,这将有利于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也为商业银行拓展信贷、贸易融资、电子银行、银行卡等对公对私金融业务,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空间。

2.国家政策的支持引导

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使我国进入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建立,各个方面对“三农”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金融的支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将“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作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和目标。相关部门也在此背景下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

准入政策上,农村金融机构在最低注册资本、存款准备金及资本充足率等方面有着比商业银行更低的要求;在监管政策上,给予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容忍度;货币政策上,协调出台向农村金融机构倾斜的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财政政策上,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享受优惠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定向费用补贴;另外,在股权结构、利率和经营范围等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也享有一些有别于商业银行的特殊待遇。

最让外资银行乐见的是,为了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银监会还适当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限制,逐步消除其进入壁垒,鼓励和允许条件成熟的地方通过社会资本、外资,以及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开展金融服务。2006年12月,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就为外资银行入驻农村金融市场扫清了最后的障碍。

3.外资银行错位发展战略

最近几年,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的投资环境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份外资银行在华业绩报告显示,汇丰控股中国子公司去年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7.18亿元(合1.065亿美元),较2008年下降60%。渣打银行的中国子公司报告利润4.23亿元,下降34%,摩根大通公司利润为6600万元,下降21%。外资行在华的发展困境一方面是由于中资银行的快速发展使其拓展受到掣肘;另一方面,美国次贷危机演化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也促使外资银行的处境雪上加霜。

由于无法在城市金融市场中尝到甜头,外资银行开始转变经营策略,涉足农村金融市场,企图通过与中资银行的错位发展获得新的机遇。在中资银行看来,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利润薄;加之国有大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时,需要改善报表,剥离不盈利的业务,因而纷纷撤离农村市场。与中资银行相比,外资资银行进驻农村市场的决策显然有着长远的考虑。广袤的农村市场不可能永远落后下去,虽然单笔业务利润不高,但农村金融的总体利润却不可小觑。

二、外资银行在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选择

1.外资银行涉足农村的地域选择

外资银行开展农村金融机构的地域选择,大的方面是受国家政策即银监会批准的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地区的限制,而具体落户地点却有其特殊的考虑。分析上表,外资行的选址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特色产业突出

汇丰和花旗两大著名的外资银行都将其首家农村金融机构设立在湖北省,这决不是单纯的巧合。湖北的农业以耕作业为主,其农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湖北随州素有“鄂北粮仓”之称,也是大蒜和名贵中药的重要产区;天门市以蒸菜之乡和棉花之乡闻名全国;公安县的棉花产量居全国产棉县第七位。赤壁是全国最大的猕猴桃生产基地之一。由此可见,天然的农业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农业产业发展,是外资行落户湖北的重要原因。

在村镇银行的地域选择上,重庆也是外资银行竞相进驻的目的地。这不仅得益于其大城市与大农村相结合的城市特征,更与其“黄连之乡”和“柑橘之乡”的美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此外,东亚富平村镇银行、澳洲联邦济源村镇银行的选址也是基于农业大市(县)的考虑。农业人口众多,涉农中小企业发展良好,未来农村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2)具有资源优势,经济增长潜力大

外资银行在对农村金融机构落脚点的选择上,除了看重其农业发展状况外,当地的经济增长潜力也是重要的考察因素。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如果外资行只是简单地选择面对农民、农村和农业,我相信他们是没有机会的。”将农村金融机构开设在具有资源优势的地方,随着这些地方产业的发展,会给外资行带来收益,这将使得他们的业务有所突破。

(3)金融服务不足

广东省恩平市自1996年发生金融风险后,当地商业银行大幅收缩服务网点,由风险发生前的266个锐减至43个,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严重不足。截止2008年底,恩平市是全国唯一没有农村信用社的县级地区,10个镇中有6个镇只有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金融机构覆盖极不平衡,村委会一级的金融服务基本空白。有资料显示,2008年,恩平市存款总额将达100亿元,而其上一年的贷款余额却不足7亿元,农业贷款余额仅48万元,占江门地区农业贷款0.03%,存贷比不足10%。这一存贷严重失衡的现状,成为汇丰眼中最实际的市场机会。

2.外资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策略

汇丰银行经营农村金融的理念是重点支持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农村微小企业和农业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其经营策略是广涉网点,不惜牺牲短期利益以换取其在未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公司+农户”的价值链融资模式是汇丰村镇银行极力推崇的贷款方式。该模式通过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合作向农业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即在农业龙头企业的推荐和担保下,为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收购、加工等农业生产的农户和收购、销售农产品的中间商提供贷款。农户可根据项目生产周期,灵活选择不同期限的贷款,之后,汇丰村镇银行根据农户和中间商的生产经营规模确定贷款额度,并根据农户生产周期确定合理的还款方式。2009年10月中旬,汇丰银行又成功推出了其与世界妇女银行合作研发的个人无抵押小额贷款产品――“贷得乐”。该产品被认为是为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户与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制。为方便客户交易,2010年9月汇丰湖北曾都村镇银行发行了借记卡,它也成为内地第一张外资村镇银行借记卡。

渣打银行在华的农村金融战略由三大部分组成,农产品业务、通过中介参与、以及直接参与。在农产品业务中,渣打银行在北京和上海设有专门的团队,与其在其他国家的农产品业务专家共同合作,为分布在中国18个省的农产品业务企业提供最佳的金融方案。在中介参与的模式中,渣打银行通过与本地有经验的中介合作,为农民提供小额信贷。例如,渣打银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贷款及合作协议,为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农村小额信贷项目提供贷款。设立村镇银行是直接参与模式,也是渣打农村金融战略中最重要的部分。尽管到目前为止,渣打村镇银行只成立了一家,但渣打方面表示中期将加大拓展村镇银行步伐。

花旗则与汇丰、渣打采取了不一样的模式,选择开设“只贷不存”的贷款公司,主要面向当地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微型企业发放贷款。花旗的贷款公司有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种类型,一般信用贷款额度较低,抵押贷款信用额度稍高,每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170万元。

东亚(中国)常务副行长、富平东亚村镇银行董事张伟恩指出,该村镇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和中小企业。吸收存款、提供农业相关贷款以及资金结算是其初期发展的重点。日后东亚村镇银行计划陆续拓展不同的银行产品,以符合该县客户的需要。发行村镇银行卡也是其未来业务发展的方向。

三、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

外资银行此番大举进驻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逐现端倪,对这种影响的客观认识,有利于中资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1.正面影响

第一,外资行“示范效应”明显,农村金融覆盖率提高。面对外资银行“抢滩”农村市场,注册村镇银行的举动,国内金融业开始重新审视农村市场,审视各自的发展战略。截至2010年末,由大型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500多家,其中大部分为村镇银行。毫无疑问,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提升了农村金融覆盖率,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二,增加竞争效应,提高中资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外资银行实力雄厚且没有历史包袱,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金融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相对领先。随着外资银行在农村市场的逐步深入,其针对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将会不断推出,成为其竞争力和利润的重要来源。中资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金融市场与外资村镇银行进行竞争,应努力提高管理和经营水平,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在经营上,中资银行应逐步实现混业经营,强调经营效益,努力将金融服务产品化、标准化,以高效的工作效率和良好的服务水平为“三农”服务。

第三,有利于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体制。

外资银行设立村镇银行,本身就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一次制度创新。随着外资村镇银行的运营,其所面临的难题也愈加具体。例如发行银行卡、与中国银联的对接、征信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和金宏工程的加入等。为了使外资村镇银行更好的融入我国本土市场,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采取各种相关措施积极推动制度创新,这也将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结构,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

2.负面影响

第一,外资村镇银行削弱了中资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外资村镇银行背靠具有国际声誉的大银行,资本实力雄厚,其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模式、风险控制模式等,都是本土银行所无法匹敌的。以农信社为例,其做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这些年来主要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然而,受到资金运用渠道的限制,农信社一直存在资金富余,营运效益水平低的状况。外资银行的进入可能会弱化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和运用。另外,外资银行进入农村市场将瞄准县域市场的优质项目,与农村信用社争夺市场和优质客户,这对处于弱势竞争群体的农村信用社来讲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第二,抢夺优秀人才资源。

比起中资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显然更具吸引力。其品牌效应、薪酬待遇、激励措施及良好的职业前景都是网罗人才的致命武器。因此,外资村镇银行的设立势必会引起其与中资金融机构的人才抢夺。一方面外资银行需要对农村金融比较熟悉的人来带领其开展业务,这将导致本土银行多年培养的业务骨干流失;另一方面,在新晋人才的招聘上,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也往往将外资银行作为其职业生涯的首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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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以某地市为例,11家村镇银行中10家为发起行与当地企业和自然人合资设立,一家为银行独资设立。大部分村镇银行均设立了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大部分村镇银行未单独设立监事长。

内控制度建设。为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各村镇银行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不断完善新业务的操作规程和流程,同时不断加强考核,以考核促提高,以提高促发展。

经营理念和发展规划。各村镇银行立足于本辖区经济发展实际,以立足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为金融服务对象,稳步推进经营发展,严密内部控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稳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内部管理严格、金融服务水平较高、业务经营快速发展、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加大、盈利水平稳步提升、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影响力的新型金融机构。

业务经营与拓展。村镇银行主要经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发展缓慢,业务品种相对单一,业务发展较早的村镇银行办理了银行卡、企业和个人网银业务,在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有利于业务的开展和竞争力的提升。在贷款支持方面,各村镇银行立足于当地“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状况、资金周转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拓展信贷品种。

创新信贷产品,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创新信贷产品,以适应“三农”和小微企业不同的资金需求,进而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与地方县(乡镇)政府的沟通与联系,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二是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村镇银行经营发展优势

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需求较大。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市场定位,奠定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基础,“三农”、小微企业就是村镇银行服务的主要群体。目前正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随着土地流转加速,农业生产集约化、规模化趋势明显,一大批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不断涌现,他们的资金需求呈几何级数增长,同时信贷需求主体也从以往的农户扩展到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经济组织。

准入门槛低,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村镇银行贷款准入门槛低,结合本地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方式,满足企业和个人贷款需求。针对小企业及农户缺乏抵押物、抵押资产不足等问题,着重开展中小企业联保、个体工商户联保等创新方式的贷款;采用房产抵押、个人担保、担保公司、同行业和跨行业企业担保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解决农村企业和个人担保难问题。

信贷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扁平化,开辟了资金绿色通道。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信贷审批环节都在本行完成,相比于国有银行简化了信贷审批流程,为客户节省了时间。对每一笔贷款申请,同意受理的根据申请的贷款类别,从受理申请、贷前调查到贷中审查、审批、发放的每个环节均要求合理确定办结时间,及时告知客户,提高办贷效率。为方便客户信贷需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上门服务,优化信贷资料,减轻客户负担,缩短审贷时间。

科学定价贷款利率,能够较快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村镇银行设立时间较短,资产规模较小,运行机制灵活,建立了较为科学、灵活的贷款定价机制,能够较快地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根据信用程度、贷款用途、经济实力、行业、偿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价,合理确定利率浮动幅度,对优秀客户实行差别扶持,享受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等各种让利于客户的政策。

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资本金较少,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影响业务发展。村镇银行注册资金普遍较少,存款业务发展缓慢,资金来源不稳定。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短,客户基础相对薄弱,在农户中还没有形成较高的知名度,普遍缺乏农户的认可和信任,加之信贷业务之外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及其他银行机构,农户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因此,村镇银行吸收储蓄存款的难度很大。

员工队伍新,专业人才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目前,大多数村镇银行因成立时间短、社会知名度小、同业认同度低,严重缺乏对有一定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员工队伍除高管人员为发起行派驻外,基本上都是面向社会招聘的新毕业大学生,经过发起行短暂培训后上岗,专业化程度较低。

业务种类单一,金融产品和服务缺失,阻滞业务拓展。目前,村镇银行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种类单一,金融产品不全,难以为行政、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和大额度的信贷支持,阻碍着业务的经营和发展。村镇银行只开办了传统的定期、活期存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支票、电汇为主,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票据业务尚未开办,只有少数个别村镇银行开办了银行卡、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业务,而目前颇受欢迎的银行理财业务、黄金市场、外汇市场等业务短期内很难办理,使得其经营发展受到制约。

存贷比例失调,流动性风险突出。由于村镇银行成立时间短,社会认知度较低,业务品种单一,吸引社会资金的能力较差,为尽快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扭转竞争能力弱的局面,各村镇银行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致使其存贷款业务发展不均衡。

对村镇银行未来发展的建议

努力拓展资金来源,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除国家应给予村镇银行信贷支持,努力降低村镇银行操作成本,减轻风险损失等政策支持外,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宣传设立村镇银行的意义和目的,介绍村镇银行开展的相关业务,正面引导公众充分了解并认可村镇银行;二是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半径;三是村镇银行职工应深入“三农”的各个触角,及时了解农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引导他们将闲置资金存到村镇银行;四是加快村镇银行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的手段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的加盟。通过增加资金来源,实现银行长期可持续的增长。

坚持审慎经营原则,练内功、提素质,努力实现村镇银行的自我稳步健康良性发展。一是要按照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简约、高效”的原则,建立起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主发起行行为;二是建立和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增强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树立合规经营理念,主动接受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杜绝各类违规业务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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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的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据统计,2007年县以下的存款有10.12万亿,但是贷款额度仅有5.72万亿,存贷之间相差4万多亿。显然,区域金融服务的缺失以及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完善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这一背景下,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允许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在农村地区建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又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缓解农村金融抑制、增加金融供给、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村镇银行凭借其机制灵活的特点得以蓬勃发展,近年来在机构数量、覆盖范围和盈利水平上均有较大突破。但仍存在吸储困难,业务单一,社会认知度低等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通过研究江苏省溧阳市浦发村镇银行的经营状况,结合对于其他类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走访,剖析村镇银行自身的优势与劣势,力图解决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定位问题,并将如何提升村镇银行的竞争力作为研究的重点。

一、调研地区的经济金融环境分析

江苏省溧阳市位于江苏省南部,苏浙皖三省交界处,属常州市管辖。溧阳市地处长江三角州,属于上海经济区,总面积15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12.4万亩,山林32.8万亩;总人口78.15万,其中农业人口49万。2011年,溧阳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03.7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3%;人均GDP达到66935元,比上年增长17.9%,农民人均纯收入13505元,增长18.8%,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1.96。2010年,溧阳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普示范市”、“江苏省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荣膺江苏省综合实力十强县(市),2011年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54位。

在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金融机构护航发展功不可没。全市金融机构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41.8亿元,贷款余额367.1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8.8%和22.5%;实际新增贷款72.6亿元,其中工业贷款44.6亿元。新组建7家农村小贷公司,新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6家。联合举办中小企业银企对接12次,签约7.4亿元,全年新增实质性信贷投资超120亿元。可见金融对溧阳市经济的明显的支持作用。溧阳市的金融生态环境优良,信用环境日益改善。江苏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已授予溧阳市“金融生态达标县”称号,3个镇被常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命名为“金融生态镇”。

可见,在江苏省常州市范围内,溧阳的地理位置优越、农业建设发展快、经济发展状况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在省内具有相当优势。从而为村镇银行的成立和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外部条件。

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为顺应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要求,增加县域金融供给,2009年6月28日,溧阳浦发村镇银行在江苏溧阳正式成立。该行是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发起并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其他参与发起的股东有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镇江佳升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晨远纺织品有限公司、江苏苏浙皖边界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溧阳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天目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溧阳市扬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

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自成立起就积极适应溧阳经济发展的要求,践行“立足县域、支持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经营理念,以“小、特、优”为方向提升自身竞争力。在服务三农的同时,着重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力度,将业务聚焦在小微企业单户500万元以下的贷款需求上,并以此作为自身的市场定位。在大力拓展存款业务的同时,该行不断增加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投入。2009年总计发放贷款20961万元,2010年发放63156万元,2011年1到11月发放81692万元,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达到381户,占全市借有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总数的15%。至今年6月末,溧阳浦发村镇银行贷款客户已超过400个,而平均贷款数额也在200余万。

凭借着准确明晰的市场定位,至2011年9月,溧阳浦发村镇银行总资产达到107722万元,各项存款余额10084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67604万元,其中投向农业的贷款56000万元。2011年上半年总收入2184万元,实现账面利润680万元。与创业当年比,存款增长150.77%;贷款增长229.65%;存款、贷款市场份额分别增长83.02%和156.25%。而根据走访得到数据,截至今年6月,溧阳浦发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约12.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月9.6亿元,实现账面利润高达1880万元,注册资本金经过融资也达到1亿5千万元。无论从资产规模还是盈利水平上,溧阳浦发村镇银行在全省50余家村镇银行中都位居前列。

三、溧阳地区村镇银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迎来的机遇

1.农村经济增长前景乐观。宏观来看,新世纪以来国家加强了对于农村经济的扶持力度,相继取消了农业税、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预见未来农村经济仍然会获得政策上的大力扶助和支持,农村经济环境会得到进一步改善。微观来看,2011年溧阳地区人均GDP达到66935元,比上年增长17.9%,而农民人均纯收入13505元,增长18.8%,增速略高于人均GDP增速,城乡居民收入比也缩小到1:1.96。这些都说明溧阳农村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后劲十足。农村经济增长将会为村镇银行提供更大的盈利空间。

2.县以下存贷差短时间难以消化。受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实际收入与消费水平增长的不匹配,传统理财习惯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农村积累起数额巨大的存贷差。然而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形成了供给不足,需求受抑制的状况。而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县以下巨大的存贷差还难以得到有效调节配置。村镇银行未来在金融资源配置上,势必会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

3.正规金融难以满足需要,农村资金需求缺口大。据估算,我国2.2亿农户中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大约1.2亿户,而正规金融仅仅能满足50%左右农户的信贷需求。而至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资金在15~20万亿元,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和民间资金显然不够,农村地区迫切需要有效的融资途径。小贷公司和资金互助社在规模上都受到较大制约,而村镇银行将会在弥补农村资金缺口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挑战

1.风险管控存在困难。风险管控是农村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的难题,也是正规金融始终不愿深入农村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同样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控股的溧阳金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相当一部分客户来自于水泥产业下游产业或是处于相关产业链的某一环节,如此一来便可以通过行业内的信息优势充分了解客户信贷状况,实现风险有效评估和控制。而就溧阳浦发村镇银行,由于面对的客户都是小微企业,一般工商个体以及农户。彻底调查每个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难度较大,往往只能借助不规范的财务数据,社会评价以及走访来了解客户信贷状况。这无形中增大了村镇银行经营中的风险。

2.“吸储难”问题难以解决。创立至今,溧阳浦发商业银行实现了规模上的快速扩张,不过揽储困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普遍较短,很多农户甚至企业并不了解。在溧阳地区,凭借着浦发银行作为牵头行,溧阳浦发村镇银行在创立初期在当地建立起较高的知名度。然而在与国有银行的竞争中则完全没有优势。同样,尽管与另两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相比,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较好,但远无法与资产规模达到数百亿的国有银行相比。总的来说,可以归结为村镇银行的储户认可度、社会认知度不够。

目前溧阳浦发村镇银行仍属稳健经营,资金压力不大。然而一旦需要增加贷款,扩大资产规模,村镇银行的流动性将要承受巨大压力。

3.利润最大化引发的市场定位偏离。溧阳浦发村镇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并不以追逐利润为首要目的,坚持贷款利率平均上浮幅度低于其他中小金融机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10%。村镇银行的最主要作用是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如果村镇银行片面追求高利润,不可避免会带来市场定位上的错误,违背服务“三农”的初衷,加剧金融业的同质化竞争,进而影响区域金融生态。

四、对于溧阳地区村镇银行竞争力提高的建议与意见

(一)建立区域信息对称平台,完善地方征信系统

可以模仿温州金融改革实验区的民间借贷信息平台——“温州贷”,由政府或独立第三方机构在区域内建立信息对称平台,以实现区域企业借贷信息公开化、阳光化为目标,为银行与普通借贷者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民间借贷信息平台。从而加强区域内的信用管理、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减少村镇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

(二)发展关系型贷款,贷款审批结构扁平化

小微企业的经营信息往往都是些难以量化,极难传递,为避免在向上传达的过程中会出现信息流失和失真。可以将审批贷款的责任和权利下放到客户经理身上,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这一情况。与此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来控制贷款审批权下放引发的道德风险。通过过长期积累村镇银行可以与企业建立起私有的信息档案,真正意义上解决小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也能提升村镇银行的盈利水平。

(三)扩大存款来源的渠道,实现差异化竞争

对储户群体的定位要与国有银行有所区别,有所差异。在江部农村地区,农民进城务工较多,收入也较高。要重视农村闲散资金潜力,尽可能把这方面的资金动员吸收进来,同时多方面寻求和开辟其他资金来源,尽可能多地引流城镇资金用于三农需求。由于在农村广泛开设网点的运营成本较高,缺少完善的支付系统和理想的吸储品种。因此着重要从两个方面寻求突破:

1.加强金融创新,适应农户的金融需求。以溧阳地区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惠民通”工程为例:“惠民通”工程,将小额存取终端放置到地方各村的便利商店,既吸纳了农村地区可观的分散资金,更加提高了主要业务的服务效率。因而,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是村镇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部分。

2.尽快开通信用卡,发展中间业务。为了丰富面向农户的业务种类,村镇银行应该积极申请,尽快开通信用卡业务。同时,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四)政府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扶持力度,加快制度改革

为了保持村镇银行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政府在政策上需要给予更多的的扶持。在补贴和优惠政策外,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自,令村镇银行充分发挥其机制灵活的特点。另外,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适当放宽经营区域上的限制,通过资产规模的扩大和资产结构的调整同时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关于村镇银行安全性的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做好应急措施。首先,银行本身要有风险意识,做好应对风险的对策,以溧阳浦发村镇银行为例,不仅在每一会计期间都提足拨备,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牵头行将按资本金的200%进行救助。另一方面,政府要做的除了加强监管,也可以尝试引入存款保险制度,致力于保障储户和中小企业存款者的利益。这对于建立健全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升中小企业和农户对于村镇银行的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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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018-03

一、引言

担保是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一个据点、翘板和桥梁。担保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就是中小企业。中国拥有大量的民营中小企业,全国民营经济单位总数1000多万个,近年来民营经济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5%以上,生产总值占大多数省份的比重已经超过50%。但是,资金短缺、融资难一直制约着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据调查,全国中小企业每年资金缺口达50多万亿元,而全国所有的专业担保机构年担保总规模也不足1万亿元,相差非常悬殊。银行对企业间的贷款互保变得越来越谨慎,这就为专业担保机构创造了巨大市场空间。国内担保机构经过20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发展壮大。根据广东担保协会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担保机构8402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9311亿元,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但是,国内担保机构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围绕这些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担保机构当前发展的“瓶颈”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探讨。

二、担保机构目前发展“瓶颈”

近几年来,担保行业快速发展。虽然实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制度,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规范调整,但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依旧存在。

1.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民营担保机构生存的整体环境。我国信用担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约束不健全、不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担保行业整体良好形象和行业应有作用的正常发挥。如担保公司在设定反担保措施时,对债务人的房地产、车辆、股权等作抵押登记时,发现债务人已经重复抵押了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重复抵押做了禁止性规定,但对一些债务人和担保机构明知故犯的行为,却没有明文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抵押权的实现,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使担保机构在操作上遇到困难,担保风险相应增大,担保成本随之提高。

虽然2010年3月8日国家七部委联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准入门槛如资金条件、人员素质以及资本金运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以便各级政府部门操作和加强管理,也有助于杜绝个别担保机构的不规范现象,但担保机构存在的关联交易、地下金融等问题依然没能杜绝;管理部门不专一,有的省是由金融办管理、有的省是银监局或中小企业局管理,导致政策把握程度不一致,管控力度也不一致,对担保机构是管还是促的问题上看法也不一致。

2.银行的强势地位挤压担保机构的生存空间。在国际市场上,对于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和担保企业之间的合作,一般采取风险按照2:8比例承担,担保费率按规定可以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5%。但在国内,担保机构要承担全部担保风险,而实际上担保机构却只能收取2%-3%的担保费。这使得担保机构自身经营风险大大提高而利润大大降低。这种高风险低利润的经营模式,迫使一些担保企业只能通过自有资金和保证金的非正常运作获取高额回报,以弥补经营中的低利润。这种做法不仅给担保机构的运作带来了高风险,同时阻碍了担保机构的正常和健康的发展。

3.担保机构实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担保机构较小的规模限制了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个别担保机构一旦出现担保企业贷款逾期和代偿等情况,立即形成担保风险,加上担保资金规模过小,放大倍数不高,导致资金成本过高,影响到担保公司职能的正常发挥,制约了担保机构的业务拓展。现在一般担保资金只放大5倍,是担保机构与银行协议中5-10倍的底线,这也导致了担保资金过多闲置,增加了资金成本。从各省担保协会调查情况看,担保机构总体盈利能力弱,一半以上处于亏损边缘,总体运行相对困难。

担保机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担保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并具有较大风险性,需要符合现代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但目前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具备较强的金融、法律、管理、担保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经验和判断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

三、担保机构未来发展方向

20世纪初,英国议员麦克米伦在国会演说中讲到“金融缺口”,他指出,当企业需要的外援性资金少于25万英镑(相当于今天的250万英镑)时,很难获得融资。麦克米伦的观点得到普遍认同,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问题遂被称为“麦克米伦缺口”。一个世纪以来,欧美国家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在为中小企业疏通融资渠道方面有很多建树。虽然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其合理的融资要求亦不能完全满足,但可以说中小企业的外部环境包括融资环境基本上得到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比较健康的。这些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1.加快担保行业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尽快开展担保行业评级制度。欧美各国普遍加强了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建设,各国普遍采取的存款保险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以财政资金弥补社会存款保险基金和贷款担保公司财力和公信力之不足,以此减少储户、银行风险,保障社会安定,扩大担保机构资金来源,鼓励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担保机构不可以吸收存款,财政支持资金有限。在担保管理办法没有正式出台的情况下,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各家银行普遍认可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办法是现实可行的,是快速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捷径。

2.大力发展中小银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必然之路。德国目前拥有3000多家银行,其中60%以上是总资产不超过5亿马克的中型银行,它们与中小企业保持紧密联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美国在拥有数家全世界最大银行的同时,还拥有数量最为庞大的小银行。本世纪初,总资产少于5亿美元的银行有8000余家,占美国银行总数的92%;总资产少于一亿美元的5300余家,占美国银行总数的61%。此外,美国还有一万多家信用社。美国数量庞大的小银行、信用社促进了所在地的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而根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可以提供贷款的银行(含信用社)600家。与美国银行(含信用社)近20000家、德国银行3400多家相比较,数量远远低于应有的正常水平,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总量不相适应,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原因所在。

近几年政府一直重视中小企业信贷难题,并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村镇银行等措施。据调查全国截至2011年末,已组建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但贷款余额仅3914.74亿元;新组建的村镇银行726家,由于设立条件“必须有金融机构参股”限制,不能大范围设立,而且已经设立的也是由参股的金融机构(银行)管控,但由于不允许吸收存款、由政府掌控等弊端,导致资金抽血现象越演越烈。

借鉴外国经验,在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规范调整、加强监管的同时,应大力支持担保行业内的整合力度,培育龙头企业,选取已经经营多年、具有一定经验和经营记录的优秀担保企业,使其向中小银行方向发展,是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加快担保机构发展的必然选择。从我国的金融业发展经验教训看,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民营化或股份制是一种必然选择,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因此,允许设立民营或股份制中小型银行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必然之路。

3.尽快立法与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若让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向中小型银行方向发展,必须有一定政策和法律支持,最为重要的就是存款保险制度立法与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当银行面临危机或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国家货币当局或有关政府部门在金融体系内设立存款保险机构,各成员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成员金融机构面临经营危机或破产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或代替破产机构在约定的限度内对存款人给予偿付。存款保险制度可分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完全由一国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向银行提供的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则是指以专门从事存款保险的机构为主、以中央银行为辅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保护银行及整个经济体系,使它们不致遭受现实的、和可能发生的因银行体系崩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改进对银行监督的质量。

从国外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可以有效维护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在本质上来说非常适合独立经营的、自负盈亏的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因此,我国必须从自身具体情况出发,借鉴其他国家的实践经验,建立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促进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四、结语

不可否认,我国担保机构发展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自己的国情,加快担保行业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开展担保行业评级制度,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尽快立法与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振兴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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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LLEN N.BERGER, G. F.UDELL. Relationship Lending and Lines of Credit in Small Firm Finance [J ], The Journal of Business, Vol. 68, No. 3, 1995, p351 -381

篇12

1.农业生产自身风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更加显现。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以其独特的经营机制、高效率的贷款审批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地区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但囿于农副产品的生产周期长,农民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加之农业生产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等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因素,以及农民对农业市场运行机制缺乏了解,跟风现象比较严重,一旦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则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等外部因素,直接影响到农村金融贷款的归还风险较大。农民风险意识的欠缺以及农村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金融环境,必然决定村镇银行较之城市银行体系而言要面临更高的信用风险。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潜力无疑是巨大的,然而发展相对滞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使得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金融债权保护不力,市场风险自然很大。

2.农村信用监管薄弱的风险。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不真实。银行和企业、个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无法避免,使得贷前调查难、贷时审查难、贷后跟踪难。这样不但增加了存在银行的运营风险且易产生贷款资金无法收回的危险为银行埋下了不良贷款风险隐患。另一方面。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征信体系。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但覆盖范围只局限于银行、企业的金融信用信息,没有形成统一全面的覆盖众多农村企业和农户的征信体系,以致于村镇银行很难了解和掌握中小型企业及农户的资讯状况,为村镇银行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带来了困难。

3.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的风险。目前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行业集中问题,村镇经济往往集中发展一、两个优势产业,而村镇银行的业务也高度集中于这些客户;中国农民多数还是以种植业为主,平均收入较低,没有城镇职工的稳定收入;同时农村融资缺乏可担保的财产,抵押客体不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农户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不能拥有贷款抵押。农村不动产的流通性也受到一定限制;另外在农户联保业务中,即使联保小组成员自己按时还款,也可能由于某个组员的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联保贷款的缺陷也随之暴露出来。

(二)村镇银行自身建设中所面临的风险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城镇化建设还款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和土地出让收入。受到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但政府支出刚性增加,地方政府过度负债,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过程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不容忽视。

1.地方政府融资风险。由于各地城镇化建设融资的主体主要是类融资平台的政府背景公司,随着地方政府负债全面审计的深入推进,此类平台公司的表外融资行为必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由此而产生的监管风险应当高度重视。同时,地方政府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在当前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环境下,二三线城市的土地收益后继乏力,存在有土地无市场、抵押物变现能力不强等现实问题都可能影响还款来源。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城镇化建设贷款主体多为县(区)级和更低层级乡镇平台,可支配的财权相对较少,财政实力和协调能力较弱。

2.银行自身建设风险。《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村镇银行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决定了村镇银行人员进入渠道较为复杂,靠人情关系进入村镇银行的较多;村镇银行为了便于开展业务,一般在当地招聘,尤其是在村镇银行刚成立时,对其工作人员的要求不高。而真正的金融专业人才较少,因此人员素质不高,合规操作意识差,业务操作流程相互制衡的规章形同虚设,极易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对村镇银行日后业务发展埋下风险隐患。

3.银行经营风险。商业银行在支持城镇化建设中,还会面临诸如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见效慢,目前缺乏必要的风险分担机制,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入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中国大部分农村土地为完成土地确权,即使完成确权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抵押也与物权法相冲突。商业银行在开展与集体所有土地相关的业务时存在一定的法律政策风险。而地方政府在城镇化建设中,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加快特色园区建设,导致在部分地区出现了重复建设问题,园区利用率不高或是园区企业盲目扩张导致产能过剩,这些都为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带来了较大风险。

二、对村镇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

城镇化发展所带来的基础设施、居民住房、社会保障、工业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等诸多领域的金融需求,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而言具有无限潜力可以挖掘。村镇银行要紧紧围绕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所亟需的经济、社会和人口三大领域来对城镇化的建设提供综合型的金融服务,要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自身发展定位把握好重点支持领域,制定差异化的资源配置方案,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资源配置以及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来对城镇化的发展提供系统的支持。

(一)加强政府宏观政策研究

建立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一是密切关注政府宏观政策,以此为导向调整创新村镇银行信贷政策。政府宏观政策往往关系到城镇化进程的重大发展战略,村镇银行要着力在宏观政策研究层面下功夫,结合城镇化过程中的信贷需求特点,及时调整原有信贷政策和信贷投放结构。要牢牢把握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区域性信贷政策,把握好贷款投放时机。强化对城镇化建设重点领域特别是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产业升级与转移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主动跟进各区域城镇化发展规划,抢占发展先机。重点支持国家级城市群区域城镇化,适度调整对重点区域的业务授权,扩大其业务自,提升其市场竞争的主动性。三是紧紧围绕城镇化进程和各级政府城镇化规划与决策,以经济发达、产业支撑有力、绿色环保的城镇化区域为重点目标,系统分析城镇化进程中不同主体、不同环节、不同主题的金融需求及内在联系,通过产品、流程、制度和营销方式的创新,构建起全方位一揽子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更好地充当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者、政策导向参谋者角色的同时,也要注意构建金融风险的防范体系。

(二)迎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建立综合型的城镇化金融服务体系一是要把握城镇化经济发展方向,对各类物流园区、产业园区以及大型的商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全面规划消费金融、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融资等方面的金融产品,以完善城镇化建设的产业支撑。二是结合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口分布特点,从个人助业贷款方面来对进城创业的农民进行重点的支持,对网点的布局进行调整优化,要研发适合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等多样化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优化对城镇的资源配置,调整区域布局,将营业机构和服务链条延伸至新型城镇化区域,并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投入。通过加强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如村镇银行、信托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通过不同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渗透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三是结合城镇化的社会发展层次,要对普通商品房的开发、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新型农村集中社区的建设项目提供支持。四是充分发挥移动金融的优势。通过移动终端提供账户管理、转账结算、投资理财、代收代缴等多种金融服务,通过手机银行提供现金管理、消费金融等便捷服务。以电子渠道弥补商业银行在中小城镇网点不足的劣势,优化渠道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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