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市场范文

时间:2023-07-17 09: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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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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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因金融衍生品交易而亏损14亿美元至今,接二连三地又爆出很多世界知名大公司因此项交易发生巨亏的事件。近日,美国摩根大通又报出旗下20亿美元的巨亏案件再次震撼全球金融界。

纵观这些巨亏案件所涉及的公司大都是国际知名公司,他们的风控制度表面上都很完善,也很科学。但对场内交易员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导致其违规进行大规模的投机活动,同时与衍生工具交易相关的各项政策、程序、系统和沟通都不适当也是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的衍生工具业务也有了快速的发展,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地运用衍生产品来管理资产、负债,规避风险及增加收入,我国衍生金融市场风险监管问题就愈发显得重要了。

一、衍生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市场的定义和特性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基础金融工具派生出来为交易者转移风险和互换现金流量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给付对方的价款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及上述工具的复合物。衍生金融工具有两个基本特性:首先,衍生金融工具必须依存于基础性金融工具。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支撑着衍生工具价格的变化。其次,就是杠杆效应。也就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大额交易,这就使得这项交易更具投机性。创建衍生工具的目的最初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它的出现代表着风险管理手段的更新,但由于衍生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市场价格走势作出预测的基础上,而预测的结果是否准确不得而知,这就使得衍生金融交易本身具有更高的风险。有资料表明,推动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发展的主要动力是投机而非避险。为此,对衍生金融市场实施监管的问题不可避免的突显出来。

从广义上说,衍生金融市场是指衍生金融工具供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场所,也包括交易主体,还包括由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而形成的借贷关系、信用关系、保险关系、交换关系及其变种。它具有两个特性:首先,它是财富和风险的再分配的场所。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遵循“有输必有赢,输赢必相等”的“零和游戏”规则。它既不能增加财富也不能减少财富,它只能实现财富的再分配。通过财富的再分配,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也在进行风险的再分配。如果交易者大多是投机者,那么衍生金融工具就为社会凭空增加了风险;如果交易者大多是保值者,那么衍生金融工具就可以减少社会总风险。这种区分对于衍生金融市场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

二、我国衍生金融市场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尽管有一些企业利用衍生工具实现套期保值等目的,但从整体来看,衍生工具业务的主要参与者仍为商业银行。衍生工具的品种主要有外汇与利率衍生品、权证、可转换债券、股票期权等。近几年来我国的衍生金融交易增长速度比较快,但从全局来看,我们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制规模还很小,并且流动性也非常不充足。即便是交易比较活跃的利率互换业务,每天平均的成交量也不到10亿元。按照这种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还是处在相当低级的阶段。市场规模太小,流动性不足也说明了与此有关的交易主体流动性风险的增加。从我国企业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目的来看,套期保值、套利、投机目的都存在。2007年和2008年,在我国境内有一些大型企业为了能降低基础交易中的风险,也开始参与国内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但最终由于没有严格按照套期保值的操作程序去做,导致重大亏损。另有一些公司因为没有选择透明度较好、杠杆性较低的基础性衍生工具,而是选择了那些复杂的创新性结构性金融衍生品进行交易,最后也导致了重大的损失。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衍生工具业务品种过于单一,参与的主体也很少,缺乏活跃的交易者,更缺乏正规的场内交易,同时也缺乏相关基础制度来支撑,这些无疑大大提高了我国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所以加强对我国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已经势在必行 。

三、对衍生金融市场的监管

衍生金融市场的风险来自于许多人为的因素,主要是市场监管不给力。目前我们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才能强化对市场的监管。首先,一定要加强对创新产品的金融监管力度。金融衍生创新产品宁缺毋滥,特别是对各类金融机构新研发的衍生品的跟踪检查监管要到位。中国期货市场每项新产品的开发,都要从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根本需要出发,多利用它的避险优势,降低投机盈利的动机。其次,进行衍生品场内交易,尽量减少场外交易,使期货交易所可以实施有效监控,也可以使违规交易无处遁形。另外还应建立健全有效管理衍生工具各种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交易员的监督和控制。然而,由于发展的高速性和衍生技术的复杂性,风险管理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却又略显滞后的状态,风险管理将成为衍生金融市场的一个永恒的话题。

参考文献

[1]中国会计学会.衍生工具内部控制操作指引与典型案例研究[M].大连出版社,2010.

[2]郑振龙,张雯.各国衍生金融市场监管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篇2

目前,国际性的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蔓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成为了金融危机扩散的直接途径。金融衍生品具有不确定性、虚拟性、杠杆性和复杂性,结合金融衍生品的特征不难看出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很容造成金融危机。而我国金融危机的频发爆发,说明我国的金融衍生市场的监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深刻的认识到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成为了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关键。

一、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1.不确定性

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结合目前基础工具,分析未来可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结果所产生的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是对未来预测的交易,交易可能产生的结果只有在未来才能得到准确的结果。

2.虚拟性

金融衍生品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性,由于它本身没有实际的价值,因此还有一定的虚拟性,独立存在于资产运作以外的范围,虽然能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收入,但是在虚拟的交易环境中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规模不易控制,很可能超出或脱离基础工具市场范围。

3.杠杆性

金融衍生品的保证金交易,只需要持有者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能快速实现全额的交易,根本不用进行本金的实际转移。除了以实物进行交割的方式需要交足货款之外,合约的结算方式通常采用补交现金差价。因此,交易双方的信誉度成为了杠杆式交易的前提和基础,也由于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效应,导致了金融衍生品的高风险性。

4.复杂性

金融工程师通常将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当作基本工具,通过对其进行指数化、证券化、组合、分解和剥离等,衍生出不同的金融产品,并且具有独特的风险收益。金融衍生品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由于缺乏深入的特性了解,导致金融衍生品具有很高的操作风险。除此之外,金融衍生品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合约风险级别、金额、杠杆比率等参数设计,充分发挥保值避险的作用。

二、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理论依据

1.保护公众的信心

我国的金融体系主要的建立基础就是保护公众的信心,设立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品进行监管才能保证公众的信息,一旦公众对金融衍生品失去信心,金融体系就会面临崩溃,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的破产。因此,维护公众信心才能确保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从而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金融监管成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也是构成金融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2.金融权力的制衡

金融监管对金融权力具有很强的制衡作用,由于保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具有调节和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因此会存在一些金融权力因素。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同样存在金融权力,强化对金融权力的监管,能够有效的防止金融权力的滥用,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够制衡金融的权力,避免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垄断,使金融市场能够稳定的发展。

3.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

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逐渐成为现代化市场经济的核心。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需要通过政府的审批,才能获得特许权,使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对金融机构进行金融监管,主要为了避免获取特许权的金融机构滥用权力垄断市场,保护相对不占优势的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金融衍生市场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金融衍生品的分业监管模式不够完善

目前,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中,种类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很少有业务往来,监管部门通过分业监管模式进行金融机构的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分业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金融机构的混业发展趋势,我国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经无法发挥出监管的作用,致使不同的监管机构之间存在不同的监管原则,监管主体存在差异性等问题。除此之外,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不够完善还体现在监管体制的管理上,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衍生品的创新,部分金融机构采用业务审批的模式进行金融衍生品的管理,具有交叉特性的创新型金融衍生品推出时,协调工作需要经过多个监管部分的审批才能通过,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使金融衍生品失去了优势性,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监管依靠的法律法规为《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法律法规不够系统的背景下,金融机构进行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方式和方法,来源于金融监管的管理规定,比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金融衍生品管理方法等。由于的管理规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导致的法律法规不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和严密性,与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相比而言,的管理规定对于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还过于简单,缺乏系统的法律监管条例以及相关的细则。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实践过程中,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和完善,就会导致金融监管缺乏理论依据和操作依据,造成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的随意性,不仅不利于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还不利于金融监管部门进行金融衍生品的市场监管,造成国家经济的损失。

3.金融的监管理念没有重视监管的效率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是降低、防范以及化解金融衍生品交易带来的金融风险。从目前的形势上看,金融监管的主要指导思想是“限制竞争,保障安全”,控制金融风险的手段为“控制业务资金的价格、范围以及市场准入标准”,虽然确保了金融机构能够稳定的运行,但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机构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发展,导致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的效率明显下降。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造成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发展规模。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外的金融竞争越来越激烈,不提高金融的效率和竞争力不利于维持金融机构的长久发展。

4.金融监管在方式方法方面存在缺陷

传统的金融监管重视金融机构的合规性,通常实施现场监管,随着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增多,金融市场的风险不可控性也在增长,依赖于传统的监管方法进行金融风险的防范,很难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以及正常运行。因此,金融监管需要创新监管的方式,使金融监管具备合规性、风险可控性,利用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现代化的金融监管。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金融的监管手段应该适应金融网络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5.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缺乏协调性的问题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三会”协调明显有所欠缺,其中“三会”主要通过联席会议进行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然而目前出现的问题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会议的时间间隔较长,没有充分发挥协调的作用。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缺乏会议的主导者,对于问题的解决策略等问题,存在监管上的分歧,缺乏执行和相关的操作依据和理论依据,导致协调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另一方面,金融领域的企业债券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私人股权投资等业务服务的管理涉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委员会、财政部门等,并不属于“三会”的监管范围。因此,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否则难以解决实际的金融监管问题。

6.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需要加强

根据国际监管的经验能够表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化解金融危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完善性、系统性、科学性是维护金融机构稳定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实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监管效果不够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出监管的作用。除此之外,金融机构行业的自我管理意识需要加强,结合官方的金融监管制度共同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已经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无论是官方金融监管制度还是行业自律方面都有待加强和完善。

7.金融监管相关的人才培养需要加强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不足以承担金融监管的严峻任务,缺乏对金融机构各项指标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致使金融监管的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距离监管的目标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符合金融监管需求的综合性创新人才非常匮乏,通常金融监管需要监管人员具备经济、金融、英语、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技能,面对金融市场多变、复杂的环境,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性很大,具有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管人员才能有效的降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

四、完善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策略

1.创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

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改革也逐步深入,面对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金融业经营模式。我国金融的监管理念应该不断的创新,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金融监管应该改变传统的事后处置监管模式,将被动监管变为主动监管,做好金融的风险预警防范措施,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防患于未然。同时,金融监管应该符合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强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强化金融行业的自律性、强化政府监管的力度、强化社会的舆论监督效力,树立正确的金融风险管理理念,明确金融风险的控制思路,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竞争力。

2.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规

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如果不够完善,就会影响我国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发展,因此,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使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交易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方面,通常跟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应该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国情,制定出合理、科学、有效的法律法规,维护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3.完善监管的方式,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式应该具备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结合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方法,定期进行随机检查,通过动、静态相结合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效果,有效的控制、预防和化解金融的风险。首先,结合金融衍生品的特点,改革金融机构的会计制度,披露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产负债情况。结合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非现场监管系统,通过计算机先进技术,将金融机构的衍生品信息输送到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实现金融监管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同步,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4.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

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的飞速发展,尤其是当跨国银行的进入,加快了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传统的分业式管理已经无法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变化,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成为了发展的主要趋势。金融监管的模式首先应该考虑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划分,增加监管机构彼此之间的联系,定期进行协商,指定某个金融机构作为牵头机构,落实协调个机构之间的金融监管行为,组织成立联席会议,统一监管的目标,逐步实施统一监管模式。随着监管范围的不断扩大,监管部门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加强金融行业的自律。我国金融监管机构职权的划分情况如下表:

表 我国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权划分情况

5.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金融监管一方面是政府的外部金融监管,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监管。依据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首先,改革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将金融机构发展成为金融风险的主体承担者;其次,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完善金融机构的监管治理结构,促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使金融机构能够有效的控制风险,并且提高管理能力;最后,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力度,由于金融机构政府的外部监管无法替代内部管理的监管,因此金融监管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的形成能够强化金融的监管力度,稳定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6.加强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定发展,高素质的综合型监管人才是必不可少的。强化高素质监管人才队伍的建设,需要不断加强金融监管者的金融知识结构的建立,培养专业监管人才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能力。定期进行金融专业知识的培训,使专业人才掌握金融监管的最新经验、理论和技术,适应金融业的发展的变化。在培训的基础上,监管部门需要完善培训的管理机制,组合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到先进的监管机构进行进修,使高素质的监管人员能够具备先进的国际金融知识、法律、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建立科学的用人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培养复合型的专业监管人才。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品是金融业创新的成果,发展的空间很大,对于国家的市场经济同样有促进作用。结合金融衍生产品的特征以及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金融衍生市场的风险性很强,政府对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教育,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成为了重要的任务,然而金融衍生的监管仍然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创新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不断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的法规法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管的方式,规范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采用统一监管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并且加强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的培养,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金融衍生市场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晶晶.中国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2]肖夏冰.我国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监管研究[D].中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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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概念

(一)金融衍生品含义

金融衍生品是以基础金融工具的存在为前提,并以这些金融工具为买卖对象,其价格亦由这些金融工具决定的金融合约或支付互换协议。基础金融工具是货币和资金的直接收付工具,金融衍生品所涵盖的基础金融工具包括货币、利率、汇率、股票指数等。

(二)金融衍生品经济特征

(1)杠杆性。在金融理论中,杠杆性是指以较少的资金成本获得较多的投资,以小搏大,以提高投资收益与资金效率的操作方式。典型的金融衍生交易方式是以原生工具的价格为基础,交易时不必交纳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而只要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便可得到相关资产的管理权。

(2)虚拟性。虚拟性是指证券所具有的独立于现实资产运动之外,却能给证券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特征。当金融衍生品的原生资产是股票、债券之类的虚拟资本时,金融衍生品具有双重虚拟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模大大超过原生市场的规模,甚至远远地脱离原生市场。

(3)未来性。衍生品是给予交易的一方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对某种基本的资产(或者是对某项资本资产的现金值)拥有一定债权和相应义务的合约。对于所有的金融衍生交易而言,都具有一种“未来性”,即是在从事交易时,订约与履约的时间存在相当程度的分离。

(4)高风险性。由于杠杆性、虚拟性、未来性等因素使得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程度,相对于传统金融品,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与交易有关的资产或权益在未来的损益结果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发生未预期损失的可能性也很大。

(三)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理论

立法管制派赞成加强立法和行政执法,主张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必要限制,理由如下:

首先,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机制容易引发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一旦交易链条当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对其他金融机构产生连锁反应,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将影响整个金融系统。其次,当前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规模急剧扩大,业务类型复杂多样,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而政府监管当局对他们的监管要求各不相同,也没有掌握其交易全貌,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有效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再次,当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和会计制度还不够完善,不能及时准确披露衍生品交易的盈亏状况,已不适应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最后,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使金融衍生品事故不断,从巴林银行倒闭,到法国兴业银行、中信泰富等企业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上爆出巨亏,以及次贷危机,使得公众对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能力产生了疑问。

金融衍生品事故反映出的监管问题如下:

(1)多头监管制度的弊端。

(2)监管机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

(3)监管目标互相冲突。

(4)场外交易市场成为监管重灾区。

(5)对危机的发生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应对措施作用有限。

(6)国际监管协作远远不足。

三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及政策建议

(一)树立全新的监管理念

要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转变控制金融风险。监管活动应从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预警防范转变,一变事后监管、被动监管为超前监管、主动监管,防患于未然。金融监管也应由合规性、机构性监管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及功能性监管转变。从注重金融机构外部监管向注重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二)完善“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

主要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加强“一行三会”的自身建设,二是加强“一行三会”之间的协作。具体而言:一是健全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尽快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三)完善金融衍生品监管法规体系

金融衍生产品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在相当程度上成了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瓶颈,法律法规的滞后制约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因此,要借鉴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制定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专门法律和法规,对旧的法律法规进行适时修改,以法律形式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四)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控制度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动力,应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首先,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参与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其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根本上促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保障单个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稳定;再次,加强内控机制。

(五)改进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

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应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转变,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静态监管与动态监管相结合的多种监管手段。改革现行的会计制度,使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在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有效披露,并尽快开发一套非现场监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对金融业的同步监管和对金融数据的积累。还要重视其它金融机构的监管,构筑规范合理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六)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不断增加的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和国内金融机构跨出国门的背景下,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和境外中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其稳健经营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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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配置功能。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机制的核心,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信号配置资源。“看不见的手”能促使社会实现帕累托最优。但现实世界主要是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造成的市场失灵。

通常所说的价格信号是指即期价格,在理性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经济会出现周期性的供求失衡。在“蛛网模型”机制作用下,经过多次反复才会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这一缺陷。一方面,近似完全竞争市场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形成的价格接近于供求均衡价格,这一价格信号用于配置资源的效果要优于用即期信号,所以许多期货交易所成为大宗商品的定价中心。另一方面,金融衍生品价格是基础市场价格的预期。当基础市场的未来预期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资金收益率时,社会资金就会从低收益领域流向高收益领域。

(二)提高经济效率功能。1937年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降低交易成本是促进社会分工和提高经济效率的重要途径。交易成本,可以将其看作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主要包括信息费用、经济制度的费用及各种摩擦费用。衍生品市场发展有助于降低经济运行的社会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实现风险的优化配置,促使实体经济的风险向虚拟经济转移;完善市场体系,降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产品定价效率;推动金融深化,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三)降低国家风险功能。国家风险包括国家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而经济风险是其中最重要的风险。莫顿米勒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风险系数较高,因而更需要衍生品市场来降低投资风险。”衍生品市场发展可以从多方面降低国家的经济风险。

首先,通过衍生品交易可以有效为国内外资本提供投资渠道,减缓资本流动对经济体系的冲击,更主要的是防止“羊群效应”。其次,衍生品市场有助于使进出口企业对冲汇率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防止国际收支中的经常项目出现大量逆差及其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再次,衍生品交易可以对外汇储备进行套期保值,增强对储备的调控能力。最后,衍生品市场交易可以使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对冲系统性风险,有助于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四)引导社会资金功能。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引导社会资金方面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有利于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由于居民信息搜索能力和投资分析能力有限,发展投资基金等有利于居民通过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发展衍生品市场能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场所,因而可以推动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二是为社会游资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既可以推动一部分预防性货币需求转化为投资性货币需求,又能使不断增加的社会游资有了容身之处,并使其通过参与金融衍生品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健康的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配置国民经济资源、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引导社会投融资方面具有很强的提升功能,因此,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可以推动国民经济实现优化增长。

二、实证分析

美国的衍生品市场发展最为成功,对其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最大,本部分以美国为例,分析说明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实证证明,美国经济增长(以GDP为代表)和其金融衍生品的增长有着密切的关系。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对数变化后的GDP值和衍生品年成交量进行检验后,发现GDP的增长是衍生品年成交量增长的格兰杰成因。经对美国经济增长数据分析后认为,首先是经济增长需要且推动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反过来衍生品的增长又推动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1.数据准备。选取美国自1977年至2007年的GDP数据和美国交易所交易衍生品的成交总量。并对GDP和衍生品成交量取自然对数以消除量纲的影响。

2.因果检验。为了清楚地表现出GDP和金融衍生品成交量之间关系,我们对两个变量进行了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说明,GDP是成交量的格兰杰成因,GDP引起成交量变化的概率为98.5%,成交量引起GDP变化的概率为75.8%。结论证明GDP的增长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衍生品成交量的增长。

3.回归关系。上述过程说明了GDP和衍生品之间关系密切,具体关系需要以回归拟合的方式来确认。通过最小二乘法加以检验。

回归方程式:

计量结果显示,其值为0.95,该值是衡量拟合程度的数值,最大为1,这一取值说明拟合较好。值为670,值越大说明拟合程度越好。方程通过检验。

三、中国衍生品市场发展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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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8-0044-03

一、金融衍生品OTC市场的理论探析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衍生交易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协议,它们的价值是从基本的资产或某种基础性的利率或指数上衍生出来的。衍生交易所依赖的基础包括利率、汇率、商品、股票及其他指数。”Claude Brown,How to Recognize a Derivative,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May 1995。转引自徐明棋《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近期的发展与监管趋势》,《世界经济政治》,1997年第1期,第51页。衍生金融工具国际互换和衍生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SDA)将金融衍生工具描述为:“旨在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所欠缺对方的金额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

金融衍生品市场既包括标准化的交易所交易,也包括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柜台交易),即OTC交易。金融衍生品OTC市场是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之一,是一种有效率、并且效率不断提高的制度。

(一)从国外金融衍生产品发展顺序看OTC衍生市场的形成

从发达国家的基础资产标的看,美国最先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是外汇类合约,随后是国债类、利率类、股票类、互换类,最后是信用衍生产品。而其他发达国家,除法国最先推出的是国债类衍生合约外,英国、加拿大、荷兰、澳大利亚等国首先推出的也是外汇类衍生产品合约。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前,国际外汇市场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累积了巨大的风险。国际固定汇率制度解体后,国际金融市场受到了剧烈的冲击。因此,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以及金融市场在新的体系中对外汇市场风险管理、有效控制手段的需求,外汇类衍生产品率先出现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衍生产品紧随其后产生。

根据凯恩斯的利率平价理论及艾因齐格的利率、汇率“互动效应”,汇率的剧烈波动,在资本市场开放条件下,必然导致大量的投机性资金在不同货币间寻找套利机会,引起主要货币资金市场供求大幅变动,进而引发市场利率的剧烈波动,加大利率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利率衍生产品应运而生,同时,也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全球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国家和地区,包括新兴工业化国家纷纷加入建立衍生产品市场的大潮中。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区别的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纷纷以股指期货作为首选的衍生产品上市。这是由于外汇衍生市场、利率衍生市场等市场一体化程度非常高,新兴工业化国家再建立此类市场,是缺乏竞争力的。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有价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与国际证券市场有一定分离,其股价的运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新兴市场国家衍生产品的发展从股指类衍生合约开始。

(二)从制度角度分析OTC衍生市场的形成

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OTC)产生、发展的动因从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创新、变迁的理论与模型中可以得到科学的解释。20世纪70年代,世界金融业纷纷放松管制,走向金融创新和自由化进程的时期。正如哈佛大学的罗伯特・默顿教授所言,以衍生工具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正改变着未来的全球金融系统。

通常,金融创新分为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两大类。市场创新主要包括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组织创新、经营手段的创新。制度创新是金融制度的变革,既包括解除管制的措施,也包括加强管制的制度安排。制度学派认为金融市场的创新是与社会制度紧密相连的,是一种与经济制度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制度变革。金融体系的任何制度变革引起的变动都可以视为金融创新。

希克斯(J.R.Hicks)和尼汉斯(J.Nichans)1976年提出了金融创新的交易成本理论,它的基本命题是“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就会刺激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可以说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的过程。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创新动力则主要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规避风险。

(三)从“金融深化”角度看OTC衍生市场的形成

“金融深化”是美国经济学家E・S・肖和麦金农提出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政府应放弃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过分干预,放开对利率和汇率的控制,使它们能充分反映外汇和资金的使用情况,从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金融深化是金融创新最根本的原因,每一种创新都与市场规模、结构和机制的深化有密切关系。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扩大产生了巨大的融资和金融服务需求,导致了原有金融手段和金融服务的相对落后,使得能够适应大规模融资需求的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问世;市场结构的延伸导致市场交易对象和交易过程发生变化,使得灵活多样的创新工具和新型市场出现;市场机制的深化要求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分散风险和管理风险手段多元化、现代化,使得各种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工具的创新层出不穷。

因此,金融深化既产生了金融创新的需求,也使金融创新的供给能够实现。OTC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创新,在国际金融深化的进程中必将产生强烈的需求,并使供给的条件日益完善。

(四)从融资手段多样化需要分析OTC衍生市场形成

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理论的职责就在于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明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而促成金融发展雷蒙德・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第44页,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从存量方面观察,金融结构的主要统计特征之一便是金融资产(金融工具)总额在各个组成部分中的分布,尤其是在短期、长期债券和股票之间的分布。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国际贷款规模。这种变化是市场机制深化的结果。

市场机制有两大功能:资源配置和风险的分散与转移。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和社会经济的按比例发展都是通过市场来实现的。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创造出一种机制,使风险转嫁出去,让市场体系中最有能力、最愿意承担风险的实体来承担。这种机制主要是通过金融市场来实现的,因此,金融市场不但具有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而且还承担着转移和分散市场经济体系中经济风险的功能。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深化,社会对金融市场分散和转移风险功能的要求就越高,融资方式多样化的本身就是这种需求的结果,并成为新的分散和转移风险的市场机制产生的动力,即OTC市场形成、发展的动力。

二、OTC衍生产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金融市场在上个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中期,发生了一些最重要的金融创新(Allen和Gale,1994),其中大多数成功的金融创新是这一时期引入的各种各样的衍生证券,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期货期权以及场外交易工具如互换。在1972年国际货币市场(IMM)引入外汇期货和期权、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引入第一个标准化的期权、1976年IMM引入91天国库券(Treasure-Bill)以及1977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引入国债(Treasure Bond)合约并取得成功后,产生了金融期货的标准化市场。与此同时,场外衍生工具也大量增加,特别是互换。第一个货币互换是作为英国公司绕过外汇控制的一种手段,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它涉及一种货币的支付流和另一种货币的支付流之间的互换。这种技术也被运用到其他方面,最重要的是用固定利率贷款来互换浮动利率贷款。以场内交易为主、场外交易作为补充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形态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确立起来。

从上世纪90年代起,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发展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其中场外衍生市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交易所,这反映在产品品种、未平仓合约量以及交易量等方面。特别是在1998年第三季度之后(当时,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引发了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流动性的恐慌,导致场内衍生市场达到创历史新高的交易量),交易所至今已经无力与场外衍生市场竞争。

尽管与交易所交易的标准衍生工具相比,场外衍生交易没有很高的流动性,但场外衍生交易产品所具有的高度灵活性使其更有竞争优势,特别是在风险管理业务中,特殊定制的风险管理产品往往有更大的需求,因此两个市场之间分化的趋势日益加剧。此外,一些原生金融产品交易的变化也导致了一些衍生品交易从交易所转移到场外市场,比如一些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英国)政府债券发行量的减少或者是其回购活动都将减少场内品种的交易量,然而这样的变化对场外交易的需求基本没有影响。

根据BIS的统计数据,以银行为主的交易商和其他金融机构是OTC衍生工具的主要使用者,两者共占据所有名义交易额的85%,而非金融交易者只有15%。这些说明金融中介主要从事OTC衍生工具的交易,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正在日益专注于风险转移和管理的业务,利用OTC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金融部门主要或是最重要的业务。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早在清朝中后期就出现了市场的萌芽及其初级形态,民国时期还出现过由政府正式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如:1919年6月北洋政府农商部批准设立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不过那时的衍生品市场仅仅是一种市场的萌芽。在中国,真正意义上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设大体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理论研究阶段(1987―1990年)、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阶段(1990―1993年)、清理整顿、制度调整阶段(1994―1999年)、恢复性发展阶段(2000―至今),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的制度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恢复性发展,期货市场制度不断完善,交易量不断增加,已经逐渐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三、总结

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是一种为市场经济高效运转提供的制度安排,它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利用金融工程的各类原生金融产品、衍生产品等,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风险管理方面的需要。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金融创新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必然,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

参考文献:

[1]默顿・米勒.金融衍生工具[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3

[2]理查德・J・特维莱斯,弗兰克・J・琼斯(美)著.周刚,王化斌译.Futures Game(名期货交易实用指南)[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8

篇6

【关键词】

金融衍生品;问题;对策

0 引言

金融衍生品是在基础产品或变量上建立的派生金融产品,它的价格随着基础金融产品的价格而变动。基础产品既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及银行存款单等,还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础变量有汇率、利率、各种价格指数等。金融衍生工具是创新金融的产物,金融机构的管理者可以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以进行更好的风险控制。当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金融期货、远期合同、期权和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在我国才刚开始,尽管曾经的尝试受挫,但这几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证券市场逐步迈向成熟,人们又开始关注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问题。

1 金融衍生品具有的特点

1.1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集中性

虽然金融衍生品发展迅速,但其在交易所的交易依然呈现较高的集中性,金融衍生品绝大部分都是集中在少数市场交易。例如95%以上的短期利率期货都在五个最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相对来说股指期货的市场集中度要低些,但60%多的份额集中在五种最活跃的合约上。

1.2 引人关注的信用和指数衍生品的发展

因进一步加剧的全球股市波动,指数衍生品的交易量大涨。由于指数产品具有高流动性、低成本性的优点,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偏向于通过指数产品来调整其权益头寸。韩国已仅次于美国之后成为指数衍生品交易第二大市场,指数产品在韩国的发展更为迅速。与此同时,因金融危机的影响信用衍生品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其交易量也是持续增长。

2 我国市场中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问题

2.1 金融衍生品的法规体系不完善

当前金融衍生品在我国的立法相对落后。其一,当前有关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都是由监管机构依据不同的金融衍生品而制定的,缺乏统一完善的监管法规。金融衍生品具有的跨领域性风险造成了一旦出现具体问题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来提供保障。其二,在当前的法规条款中,鼓励性条款较少,限制性条款居多,尽管在金融风险的蔓延扩大上这些限制性条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使衍生品在扩大和发展市场时受到限制。

2.2 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

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价格与股票、汇率、利率等基础金融产品价格密不可分。我国是一个严格管制金融价格的国家,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价格没有完全市场化,在很大程度上金融产品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同时与财经政策公布、重大信息披露有密切联系。在市场经济发达程度高的国家,相关政策公布和重大信息披露有着严格的程序,一旦泄漏必将严惩相关人员,以保障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在我国在证券法规中对谣传的澄清只是局限于发行人对出现在公共传播媒介上的谣传,这明显太狭隘了;对界定重大问题的标准不清晰,概念有很大的外延空间;过低的信息披露频率。

2.3 金融衍生品的设计问题

由于金融衍生品不合理的设计,造成了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产品,不仅没有将风险转移还扩大了风险,这是因金融衍生品具有的特点而定的。在全国金融市场上正是由于不合理的产品设计造成了金融衍生品的同质性较高。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相比,为客户定做时设计衍生品的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而各金融机构拥有的产品的同质性同样也高。这正是由于我国金融缺乏创新和自主研发的能力才导致了不合理的产品设计。

3 有效促进我国市场中金融衍生品发展的对策

3.1 完善金融衍生品的法规和监管体系

从建设立法体系来看,一是尽快制定出完善统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以保障金融监管体系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一致性;二是根据金融衍生品的不同制定出相应的法规,加强各种规范的操作性和协调性。从建设监管体系来看,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熟监管经验,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集中监管证券、银行、保险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使监管效率提高;二要构建行业自律监管体系,注重对金融衍生品的行业自律、非官方监管;三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有效监管。

3.2 加强信息的披露,使市场的透明度提高

为了使市场的透明度提高,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及时准确的披露信息。金融衍生品的真实价值和风险水平能够被投资者、监管者全面了解才是最理想的金融衍生品的信息披露,这样才能保证判断的正确性。因此需要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不断的加强和完善,要对胡编造谣信息的相关人员予以严惩,实现市场环境的透明化和秩序化。

3.3 完善金融衍生品的设计

我国市场中的金融衍生品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符合我国国情,不断的创新是金融衍生品的生命力得以延续的关键。因此,当前我国强化创新能力是发展金融衍生品的一项任务,金融衍生品必须从设计上要得到完善,使其符合我国国情。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技术及资金,与我国金融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尽心尽力为客户设计出满足其需求的金融衍生品。

3.4 培养符合要求的综合型人才

金融衍生品交易与银行传统业务相比有本质区别,它具备高复杂性和技术性,从事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的相关人员需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金融衍生品进行风险管理的相关人才必须要能识别、计量及控制衍生品的风险,所以也需要具备综合性知识结构和高素质。在本世纪最大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同样专业人才对金融市场的发展也是关键因素。坚持引进和自主培养人才相结合,培养一批既了解国际市场运作模式,又熟知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性,还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综合型人才,为金融衍生品在我国市场中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持。

4 结论

综上所述,从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历程来看,它作为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工具不但帮助了个体控制风险,也可以通过有效的配置全社会范围内的经济资源和风险,增加了社会福利。相信金融衍生品在我国市场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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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市场随着金融创新而日益活跃。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交易,被越来越多的人用来防范风险或进行投机。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发生后,当天下午,光大证券卖出7000多手空单,利用了股指期货对上午的现货头寸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控制了风险。然而,金融衍生产品具有高杠杆性,它虽然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动性,但同时也大幅增加了交易的风险性,甚至引发系统性的金融违约风险。

目前,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仅处于起步阶段,对国内的大多数金融机构和企业来说,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将如何健康发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所以,分析探讨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金融衍生工具概述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在金融原生工具(如现金、外汇、股票、债券等)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金融创新工具。不仅在防范投资风险上起到明显的作用,也为资金筹集提供了更广泛的渠道,同时降低了融资成本。目前,我国已有远期、期货、互换或期权合约等主要金融衍生工具。

二、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现状概述

自20世纪90年代地下期货交易的出现,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逐渐发展壮大,很多新产品依次推出。1992年12月28日推出国债期货;1997年4月1日推出人民币远期结算售汇业务;2004年5月20日推出买断式回购;2005年6月3日推出银行间债券远期交易;2005年12月28日推出人民币远期产品;2007年8月8日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2008年1月9日推出黄金期货(上期所);2010年4月16日推出股指期货;2010年11月5日推出信用违约掉期(CDS);2011年4月1日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欧式期权);2011年4月15日推出焦炭期货;2011年10月28日推出甲醇期货;2012年5月10日推出白银期货(上期所);2012年12月3日推出玻璃期货(郑商所)。

三、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现存问题

(一)国内金融机构定价能力亟待提高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式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因为我国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不足。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是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很多情况下仍由行政管理来调整。这就导致大多数金融产品价格不是完全的市场价格。另外,由于我国的市场容量和规模仍然较小,容易形成人为操纵价格。

(二)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健全

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原生金融产品的价格变化存在协同关系。而原生金融产品的价格波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如国家的财政、货币政策及一些重大信息的披露等。但是,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投资者不能及时得知相关的信息。结果,导致投资者在不能及时获得信息的情况下遭受损失,使得投资者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失去兴趣与信心。

(三)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不够完善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涉及面大,且因为运用的是先进的通讯电子技术,导致其影响迅速,故对其应加大监管力度。而现行的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模式是一线多头,即金融监管权集中在中央政府一级,由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等多个中央级的金融监管结构,来负责对衍生金融市场实施监管。从长远看,这种分散管理的模式不利于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和创新,也不能有效地进行风险监控。

(四)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行业自律组织作用不明显

由于缺乏经验和人才,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品种的设计也未尽完美,使得金融衍生工具不能充分发挥其转移风险的功能。因此,提高金融衍生工具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是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此外,由于行业自律组织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以及管理部门的有效授权,其行业自律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促进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改革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实现完全市场化,尤其是存款利率和部分贷款利率。这直接影响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形成机制。因此,我们应该深化金融市场改革,促进利率的完全市场化,使得金融衍生工具能够真正体现市场规律,形成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的外部监管体系

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进行监管,应该由金融企业内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构的外部监管两部分组成,形成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来防止风险扩大,最终酿成金融危机。因此,尽快出台一部针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法律,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三)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

提高从业人员的进入门槛,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自律组织进行适当的授权,使行业自律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王国治.后危机时代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现状与对策[J].商业时代,2012(28)

[2]史文冲.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对策[J].中国外资,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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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是指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金融创新的产物。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发展和完善一国资本市场体系,推进金融深化,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提升金融竞争力。近年来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较快,但由于起步晚,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人民币外汇衍生品

我国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虽然起步于1997年,但发展一直很缓慢。2003年我国人民币远期的成交额不足90亿元,仅为贸易总额的1.06%,2004、2005 年不足贸易总额1.15万亿和1.42万亿美元的1.3%,而国际上的相应比例则高达150%。而场外交易方面,2005年以后外汇交易中心推出的人民币远期交易的起色也不大,2006年前两季度成交金额分别相当于4.3、9亿美元,皆低于境外离岸市场的日均成交额。我国现有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交易、人民币远期外汇交易、人民币与外币的掉期交易等交易品种。这些都是非常初级的简单的产品,我国人民币外汇衍生品才刚刚起步。

(二)利率类衍生品

我国的利率衍生品主要包括债券远期和人民币利率互换协议。我国债券远期交易只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其他投资者无法参与,但由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份额巨大,债券远期交易发展前景仍十分广阔,自2005年推出以来,发展非常迅速。随着我国市场利率化的不断提高,人民币利率互换逐渐兴起,这一衍生品自2006年2月正式推出,至2007年3月,总成交名义本金达到约733.33 亿元人民币,互换市场备案机构达到55家。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已成为我国主要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三)股票类衍生品

我国股票类衍生品起步更晚,2010年4月,中金所才在国务院的批准下正式推出股指期货,适应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但目前,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者较少,投机气氛较严重,其股票指数的价格发现和引导投资者规避风险的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处于混乱状态

由于我国证监会、银监会、央行、发改委、财政部、地方政府等都对沪深证券交易所享有一定的管理权,往往有些时候会导致政出多门,相互冲突,管理混乱。此外,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制度和交易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某些问题。

(二)金融衍生品缺乏创新,同质性高,产品设计不合理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主要是模仿和借鉴欧美国家的基础上推出的,缺乏创新性,没有突出自己的特色。同时,各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衍生品也具有高度的同质性。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产品设计能力差,同时各商业银行却只关注盈利,而忽视衍生品的转移风险等基本功能。

(三)金融市场信息披露不健全

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对金融产品的价格干预和管制较严,导致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决定,金融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被国家财政政策或重大信息的披露所影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披露的不健全,我国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有时候难以做到公平、公开和公正。

(四)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

金融衍生品具有多样性、创新性、远期性和虚拟性等特点,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监管难度更大。而我国虽然形成了较为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同时,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健全,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

(五)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较大的投机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面临日趋激烈的国内外竞争,国内一些金融机构推出过度创新的金融衍生品,以高利润吸引客户。同时,我国金融市场不成熟,整个市场上缺乏理性的投资者。过度投机成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最为突出的问题。过度投机会使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巨大,失去连续性,不能反映正确的资金供求关系,甚至造成金融衍生品市场价格操纵、垄断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相关建议

(一)采取谨慎态度,立足我国实际,防范风险

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较大的风险,西方国家因金融衍生品引发的金融风险屡见不鲜,对于正处于金融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应引以为戒,在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时候,不能一味求速度和规模,而应该采取谨慎态度,更加重视其潜在的风险。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必须具备较好的宏观经济基础和基础证券市场基础,如果脱离了这一实际,就会产生很大的潜在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机制

有效的监管能促进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国应建立和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机制,主要应立足于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统一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品实行集中监管,提高监管效率;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界定市场参与主体;③完善市场交易和清算制度,防止过度投机;④完善法规与监管体系,增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透明度。

(三)大力培养投资主体

在我国,各类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机构投资者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最大需求者。因此需要重点培育多种投资主体,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完善住房公积金、地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资金信托计划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措施,允许其参与投资金融创新产品,扩大投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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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它是一种金融合约,是以一种或多种基础标的资产或指数衍生出来的各种合约的总称。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范围广泛,既包括贵金属、大宗商品、股票债权等基础金融资产,也包括在期货、期权等基础衍生品上再衍生出的各种复杂的衍生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基础标的资产本身,而是要在现在交易取得能够在未来某个约定时点处置某项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交易者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2.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根据产品形态分,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分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四大类。

根据原生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

根据交易方法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

另外在金融市场还有大量已存在或尚待发掘的复杂的衍生工具。

3.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

(1)跨期性

金融衍生产品是在现在交易取得未来某个约定时点处置标的资产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是现在与未来时间的跨期。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走势随着标的资产价格的变动会受到人们在不同时间不同时点各种心理预期和各种其他事件或因素的影响。

(2)联动性

因为金融衍生产品是从基础金融产品或指数衍生而来,以基础产品的走势为主要变量,与其变动紧密联系。通常,金融衍生工具与基础变量相联系的支付特征由衍生工具合约所规定,其联动关系既可以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也可以表达为非线性函数或者分段函数。

(3)保证金交易和高杠杆性

金融衍生产品通常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只需付出一定百分比的保证金(保证金相对于标的资产本身价值低很多)和少许交易手续费就可以拥有在未来交易(可买入或卖出)该项标的资产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诸如到期交割、风险损失等相应义务。这就是所谓的以小资金撬动起大资金,金融衍生工具就像是发挥撬动作用的这根杠杆。因此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也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

金融衍生产品的高风险性来源于标的资产未来价格的波动性和人们对标的资产价格走势预测的不确定性。而金融衍生工具的高杠杆性又强化了这一特点,使风险较基础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剧。金融衍生产品中交易的?说淖什?价值往往金额较大,跨期的不确定性易诱发违约风险,与保证金制度配套的强行平仓等机制虽然目的是保障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却又使得交易者很容易遭遇损失,因此具有高风险性。

(5)零和博弈

指合约交易的双方盈亏完全负相关,并且净损益为零,因此称“零和”。以买卖双方为主体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具有零和博弈的特点,即一方的的盈利或亏损以另一方的损失或盈利为代价,二者盈亏相反,互为补偿。因此整个市场没有绝对的价值净增长,净损益为零,利益只存在于市场内部交易者之间的博弈,可谓“几家欢喜就有几家愁”。

二、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经济功能

尽管金融衍生工具给人们留下了诸多负面影响,但是在短短几十年间仍然得到了迅速发展,各种金融衍生品创新层出不穷,这主要是在于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两大基本功能:对冲风险和价格发现。

1.对冲风险功能

一般来讲,风险管理有两个思路:一个是风险分散,一个是风险转移。风险分散就是我们常说的“不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即通过构建证券资产组合将风险-收益有效分散,避免出现“鸡飞蛋打一场空”的重大损失的结果。而风险转移则是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经济功能之一。在整个市场中存在风险厌恶者和风险偏好者,风险厌恶者就是市场中的套期保值者,这些人希望通过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掉自己在另一资产市场中的风险,于是将风险转移给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中的有意愿和能力承担风险的风险偏好者,而这些风险偏好者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场中的投机者,他们希望仅凭自己对产品未来价格走势的预测和判断利用价差赚取风险利润。

以期货为例,对于同一种商品,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保持着相同或相近的变动趋势,且由于套利机制的作用,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日期的临近,现货和期货市场的价格也趋于一致。套期保值就是分别在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对同一商品进行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到期时以一个市场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使得盈利额和亏损额大致相等,二者相抵,将风险对冲转移。套期保值者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他们大多是现货市场的经营者和供货商。这种有效低廉的对冲风险功能使得金融衍生工具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

2.价格发现功能

所谓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市场参与者根据自己了解的市场信息和对价格走势的预测,对衍生产品进行反复交易的结果,能够形成真实反映供求关系,具有竞争性、预期性和世界性特点的价格体系。

与现货市场通过个别交易、分散谈判、间断成交订价的方式不同,衍生品市场特别是场内市场集中了大量的交易者和交易信息,交易者基于现货市场对未来供求量和价格趋势进行客观谨慎的预测,进行公开集中竞价,保证了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供求关系连续不断的变化也不断修正形成统一的衍生品市场价格。同时,由于衍生品市场价格的超前性和套利机制的存在,使得在衍生品市场价格发现的信息传递到现货市场,使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逐渐趋同,最终的现货市场价格就反映了衍生品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形成的比较权威公正的价格信息。

除了以上两大基本功能外,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还具有投机功能、资产配置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功能等经济功能。

三、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作用

1.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发展对完善国家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运作效率,维护金融安全有重要意义。金融衍生品的产生源自于规避逐渐放大的金融风险。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特有的功能与其提供的金融衍生品是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的基础和手段,对国内金融机构分散金融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减缓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衍生品交易是现代金融市场的内容之一,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提供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及平台,推动了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同时,衍生品市场价格发现具有权威性,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依据。金融衍生工具不断深入的运用推广和改进设计,将有利于中国金融创新的发展,也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

2.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价值发现和风险转移的功能。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变动取决于标的变量的价格变动,而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发现功能有利于标的价格更加符合价值规律,有利于对现货市场的价格进行合理的调节。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价格是密切相关且一定程度上是正相关的,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供需状况往往可以帮助现货市场建立起均衡价格,形成能够反映真实供求关系和商品价值的合理价格体系。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将现货市场上的交易风险进行打包创造出新的衍生金融?Y产和衍生金融工具,最后将金融衍生品和风险重新分配转移到其他持有金融衍生品的经济体中。金融衍生品的出现只是减少了某部分经济行为的风险,而将风险以新的方式重新转移到其他经济部分去,经济体系的总风险并未因此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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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衍生品的定义与功能概述

1.金融衍生品的定义

所谓金融衍生品,又称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其价值派生于标的资产价格的金融工具。即由金融基础工具(如股票和债券)衍生出来的各种金融合约及其各种组合形式的总称,但是与其他金融资产不同的是,其本身并没有货币价值,其价格是从可以运用衍生工具进行买卖的货币、汇率、证券等的价值衍生出来的。从金融衍生品的种类上来看,它主要由期权、期货、远期合约和互换交易构成。目前,在世界主要的金融市场上,金融衍生品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交易的主要工具。

从金融衍生品的合约类型来看,可以分为标准化合约和非标准化合约两类。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物(基础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资产特征,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因此,此类合约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并且由交易所保证合约的履行。非标准化合约是指以上各项由交易的双方自行约定,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比如远期协议,同意以协议价格卖出标的资产的一方称为空头,同意以协议价格买入标的资产的一方称为多头,它能够比较有效地防止汇率波动的风险。此外,还有介于这两种合约的其他金融衍生品类型,如期权和掉期两大类。期权既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合同,也有在柜台交易的非标准化合同。合约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种类、数量、质量原生资产的权利。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讨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 Flow)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掉期合约有利率掉期合约和货币掉期合约。利率掉期合约中规定的交换货币是同种货币;是异种货币,则为货币掉期。

2.金融衍生品的功能

从金融衍生品的主要类型及其产生背景和发展历程来看,其产生和壮大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能满足企业、机构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需求。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演化,金融衍生产品的种类及其交易数额不断增加,其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当前国际资本市场上主要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对经济和金融最主要的促进作用表现为风险管理。具体说来,金融衍生品能够帮助企业或机构投资者规避和管理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整个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提高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拓宽金融服务的范围等等,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的功能对于国家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风险防范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现状

1.与国际衍生品市场相比尚不够活跃

随着金融衍生品种类的增多和发展日趋成熟,我国银行业衍生产品近年来也步入到高速发展时期。以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为例,截至2006年6月底,人民币外汇掉期成交金额为24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利率互换名义本金余额约为171亿元人民币。但是与国际市场相比,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活跃程度尚嫌不足。2000年以来,国际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较为迅猛,全球场内衍生产品年总成交额从2000年的384.4万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408.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9.7%。全球场外衍生产品本金余额从2000年95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6月底的338.6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8.9%。与此同时,境外离岸市场中的人民币衍生产品交易较为活跃,出现了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人民币无本金交割期权(NDO)、人民币无本金交割互换(NDS)和人民币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 Notes)等产品,其中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交易从1996年就开始在香港为主的境外离岸市场上进行,2005年日均成交金额在10亿美元左右。我国已经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市场经济下的各行业特别是银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面临的风险种类与其对行业的影响程度也在不断加大。在这种宏观背景下,商业银行必须通过不断扩大衍生产品的交易种类和客户范围,改变赢利模式与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2.产品同质性较高,无法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的衍生产品设计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产品种类明显偏少,主要是在借鉴外资银行的金融衍生产品基础上推出自己的相关产品,模仿度较高而独创性不足,难以满足中国企业或投资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多元化需求。此外,我国金融衍生品还是以外汇类型为主,其次是利率类型的衍生品,而其他产品做得相对较少,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发行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而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具有高度的同质性,缺少对产品差异化的发展,也就无法争取到较为固定的客户需求。

3.交易方式单一,复杂程度较高

受到我国金融机构定价能力不足的限制,我国衍生品交易方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是中资银行与国内企业完成交易后再与外资银行进行平盘,或者国内企业与外资移行谈好交易的细节,然后再进行中资银行与国内企业的交易,最后由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完成整个交易。交易方式过于单一一方面限制了交易对象的范围,且过程较为复杂,降低了投资主体的投资兴趣;另一方面,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定价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使得金融机构丧失了在金融衍生品方面发展的主动性。

4.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员工素质亟待提高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设计和监管等环节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从投资主体的角度来说,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拥有深厚知识功底的专业人才对其进行具体操作;从商业银行等金融衍生品的业务主体的角度来说,不仅需要金融衍生品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还需要对业务实际操作的经验丰富的交易员、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的专门负责人等;从金融衍生品监管主体的角度来看,政府同样需要有金融衍生品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金融市场的监管队伍。但是由于我国金融衍生品发展时间较短,衍生品的种类少,涉及的交易范围窄,该领域的人才储备尚嫌不足。

三、未来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战略分析

金融衍生品是企业、投资机构、商业银行等参与主体管理金融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稳定金融和经济市场的重要工具,因此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势在必行。结合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现状,本文认为,未来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种类较少,交易总量也相对较低,尚不足以满足投资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的需求。因而应当加大对金融衍生品引入及创新的力度,发展出适合中国投资主体需求的产品。但是同时也应当看到,金融衍生品虽然对整体的国民经济有着积极的效应,但不能因为急于发展,而忽视其负面的经济效应。金融衍生品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使得它在吸引套期保值者、套利者的同时,也吸引了大批的投机者,这些投机者的投资行为是难以预测和控制的,他们可能行使的消极的投机行为,将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剧烈的波动,甚至导致市场风险的积累,而最终可能造成金融危机的发生。因此在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同时,不应当直接放松对衍生产品交易和种类的限制,还应当考虑到中国金融市场的具体情况,控制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方向与速度,规范投资者行为,防止过度投机现象的发生。

2.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

商业银行是衍生产品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衍生品交易的方式及自主性。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均引进了战略投资者,而这些战略投资者的定价能力很强,定价技术也非常先进。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妥善利用发挥这一资源,我国通过加强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提高自己的市场定价能力,从而达到转变经营模式、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目的。

3.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复杂性,赌气进行风险控制和交易管理需要大量专家型人才进行具体运作。我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应当是一方面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特别是对国内外有丰富经验的衍生品交易与管理人才的引进;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对现有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素质的提高,尤其是银行员工素质建设,以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吴玉贞: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思考[J].工会论坛,2007(3)

[2]方 琼 周 昂: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浅析[J].时代经贸,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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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风险防范

近年来,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交易品种迅速增加。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降低了金融基础产品的市场风险,增强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但由于其自身的特点,金融衍生产品也创造了新的风险。一些触目惊心的金融事件往往与金融衍生产品密切相关。如2008年9月爆发的次贷危机被认为是美国自二战以来所经历的最严重的危机。目前,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如何正确认识风险,加强风险控制,对于促进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类别

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从货币、利率、股票等传统的基础金融产品衍生发展而来的,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金融合约。作为—种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同样具有一般金融产品所具有的风险,但是由于风险结构的复杂性以及交易的高杠杆性,使得其蕴含着更大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金融衍生交易相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市场风险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是由基础产品派生而来,其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相应的基础金融产品,因此所谓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基础产品价格波动所可能导致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人亏损的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衍生产品价格的变动更为敏感,多采用杠杆交易方式,跨期交易又使未来的产品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市场风险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经常面对的一种风险,相对其标的资产,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更为突出。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违约或无力履行合约的风险,是场外衍生产品交易的一种主要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手风险,指衍生合约交易的一方可能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另一类是发行者风险,指标的资产的发行方出现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三)流动性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涉及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市场流动性风险与资金流动性风险。其中,市场流动性风险与特定的产品或市场有关,是由于缺乏合约交易对手而无法变现或平仓的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衍生产品市场中;而资金流动性风险与交易的资金有关,是交易一方因为流动资金的不足,造成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从而被迫平仓,造成巨额亏损的风险。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当或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由于操作风险是由主观因素所引发,所以本质上属于管理问题。此类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由于操作风险导致一些具有悠久历史和相当资金实力的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的例子屡屡发生,巴林银行破产事件就堪称金融衍生产品操作失败的经典案例。

(五)法律风险

在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活动中,由于交易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是法律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导致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有相当部分是源于法律风险。

二、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状况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迫切需要通过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回避各类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20世纪90年代初,金融衍生产品开始在中国市场出现。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我国第一个金融衍生产品国债期货,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和相应的风险控制经验,爆发了“327”事件,最终于1995年被取消;海南证券交易报价中心在1993年推出深股指数期货,则由于市场规模太小在当年即被叫停;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允许中国银行首家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正式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制定了专门的办法;2005年股市权证和债券远期交易正式推出,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建立;2006年我国首家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了《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有关事宜的通知》,正式启动利率互换业务;2009年《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出台,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总体而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呈现出稳步快速发展的局面,但与国际发达市场相比,还尚有距离。从产品类型看,虽然基本涵盖了远期、期货、掉期、期权这四类衍生产品的基础形式,但仍没有在国际市场交易活跃的利率期权、权益类与商品类等场外衍生产品;从交易量看,我国金融衍生产品交易量还很低,以利率互换为例,据《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交易名义本金分别为4121.5亿元,同比增长90.07%,但其所占全球市场余额的比例还很小;从市场的发展来看,尚处于初级阶段,场内市场还未正式交易,场外市场规模有限,尚不能满足金融市场参与者的风险防范和投资需求。

三、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成因分析

作为一把“双刃剑”,金融衍生产品能够规避金融市场的风险,但由于其杠杆性以及定价复杂的特点,也有可能将会带来更大的风险。我国金融衍生产品起步较晚,由于各种外部条件制约及金融衍生产品的自身特性,可能引发风险,出现一系列问题。

(一)监管体系尚待完善

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主要由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和外汇管理局来实施,监管主体过于分散,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如果监管缺位,将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就暴露了场外衍生产品由于监管缺失而产生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及雷曼清盘等一连串事件的严重后果。虽然2007年中金所与上证所、深证所等机构签署了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在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联合监管迈出了重要一步,但银证期保的联合监管依然任重道远,如何加强协调,既要防止监管真空,又要减少重复监管,还需要不断探索。

(二)法律制度还不健全

要保障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有序运行,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银监会于2004年颁布实施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法规。之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系列文本等制度的陆续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降低了法律风险。但总体看来,我国现行的与金融衍生产品有关的法规,基本上为部门规章,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各监管机构针对具体的衍生产品制定的,缺少统一的有关金融衍生产品的国家法律。以期货市场为例,中国的期货行业正在迅速崛起,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商品期货交易市场,而《期货法》至今还未出台。因此,与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相比,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略有滞后,由于缺乏衍生产品交易和风险管理的相关指引,不能适应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需要。

(三)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各类机构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但我国企业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认识和管理存在严重不足。2008年下半年以来,连续爆出中信泰富155亿元港元巨亏、国航亏损人民币68亿元等事件。作为独立交易主体,这些中央企业在参与海外衍生产品交易中,由于自身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漏洞,贸然使用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违规建仓,导致了风险失控,在股权、商品、外汇市场出现投资亏损。

四、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金融体系日益国际化和市场化的趋势下,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我国快速发展。金融危机的爆发也给我国金融衍生产品风险的防范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建立健全高度协同的市场监管体系

由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的特点,需要有关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建立一个较完善的监管体系。首先,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有必要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建立监管协调机制,通过信息的共享,协调监管职责,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其次,加强交易所和行业自律组织之间的联合监管,针对不同种类的金融衍生产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使交易者的市场行为受到有效的约束和规范。此外,还应加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国际监管与合作统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总之,通过政府统一监管,确保在市场管理、交易法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一致性,保证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

为了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我国有必要加强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的建设。第一,在立法方面,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和复杂性,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衍生产品设立专门性法律,出台统一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法》,以保证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规范、稳定发展。第二,制定和完善有关金融衍生产品创新的法律。创新赋予了金融衍生产品旺盛的生命力,也带来了风险。因此,对于创新应该在方案上充分论证,有法律依据,并具有严密的监控措施。第三,制定有关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的法律,使风险管理主体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规则的制定都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和指引,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三)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为防范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避免出现重大风险和过失,交易主体应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一方面,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明确奖惩制度,将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另一方面,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合理高效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交易程序严格控制,实行前台交易与后台管理相脱离,对交易员的权限进行明确的限定,建立高效独立的信息通道。

2.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首先,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监控部门。由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与投机性,参与交易者应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风险。其次,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全面准确度量与评估风险,限定风险承担水平,并适时监控,对风险管理流程定期检查,以便有效地管理风险。比如对于市场风险可用风险价值方法来度量,利用分散化降低信用风险,借助完善的内部管理并健全交易程序减少操作风险;通过深入地研究和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管理和降低法律风险。此外,估计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下的风险状况,建立预警机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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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爆发后,有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功效产生了怀疑。通常大家认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具有投机和价格发现功能,这是侧重于微观层面的功能解释,由于微观层面的功能具有独立性和特殊性,容易使人产生衍生品市场可有可无的感觉,使人对其功能产生怀疑。本文从宏观层面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功效进行分析,并对其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进行实证检验,以求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功效的认识更加全面。

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宏观功效

(一)资源配置功能。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价格机制是市场经济机制的核心,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信号配置资源。“看不见的手”能促使社会实现帕累托最优。但现实世界主要是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公共物品造成的市场失灵。

通常所说的价格信号是指即期价格,在理性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经济会出现周期性的供求失衡。在“蛛网模型”机制 作用下,经过多次反复才会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克服这一缺陷。一方面,近似完全竞争市场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形成的价格接近于供求均衡价格,这一价格信号用于配置资源的效果要优于用即期信号,所以许多期货交易所成为大宗商品的定价中心。另一方面,金融衍生品价格是基础市场价格的预期。当基础市场的未来预期收益率高于社会平均资金收益率时,社会资金就会从低收益领域流向高收益领域。

(二)提高经济效率功能。1937年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降低交易成本是促进社会分工和提高经济效率的重要途径。交易成本,可以将其看作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主要包括信息费用、经济制度的费用及各种摩擦费用。衍生品市场发展有助于降低经济运行的社会交易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实现风险的优化配置,促使实体经济的风险向虚拟经济转移;完善市场体系,降低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提高产品定价效率;推动金融深化,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三)降低国家风险功能。国家风险包括国家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而经济风险是其中最重要的风险。莫顿米勒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风险系数较高,因而更需要衍生品市场来降低投资风险。”衍生品市场发展可以从多方面降低国家的经济风险。

首先,通过衍生品交易可以有效为国内外资本提供投资渠道,减缓资本流动对经济体系的冲击,更主要的是防止“羊群效应” 。其次,衍生品市场有助于使进出口企业对冲汇率波动造成的经营风险,防止国际收支中的经常项目出现大量逆差及其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再次,衍生品交易可以对外汇储备进行套期保值,增强对储备的调控能力。最后,衍生品市场交易可以使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对冲系统性风险,有助于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四)引导社会资金功能。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引导社会资金方面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有利于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由于居民信息搜索能力和投资分析能力有限,发展投资基金等有利于居民通过机构投资者进行投资,发展衍生品市场能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场所,因而可以推动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二是为社会游资提供新的投资渠道。既可以推动一部分预防性货币需求转化为投资性货币需求,又能使不断增加的社会游资有了容身之处,并使其通过参与金融衍生品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健康的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配置国民经济资源、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引导社会投融资方面具有很强的提升功能,因此,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可以推动国民经济实现优化增长。

二、实证分析

美国的衍生品市场发展最为成功,对其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最大,本部分以美国为例,分析说明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实证证明,美国经济增长(以GDP为代表)和其金融衍生品的增长有着密切的关系。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对数变化后的GDP值和衍生品年成交量进行检验后,发现GDP的增长是衍生品年成交量增长的格兰杰成因。经对美国经济增长数据分析后认为,首先是经济增长需要且推动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反过来衍生品的增长又推动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1. 数据准备。选取美国自1977年至2007年的GDP数据和美国交易所交易衍生品的成交总量。并对GDP和衍生品成交量取自然对数以消除量纲的影响。

2.因果检验。为了清楚地表现出GDP和金融衍生品成交量之间关系,我们对两个变量进行了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说明,GDP是成交量的格兰杰成因,GDP引起成交量变化的概率为98.5%,成交量引起GDP变化的概率为75.8%。结论证明GDP的增长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衍生品成交量的增长。

3.回归关系。上述过程说明了GDP和衍生品之间关系密切,具体关系需要以回归拟合的方式来确认。通过最小二乘法加以检验。

回归方程式:

计量结果显示,其值为0.95,该值是衡量拟合程度的数值,最大为1,这一取值说明拟合较好。值为670,值越大说明拟合程度越好。方程通过检验。

三、中国衍生品市场发展滞后

按上式的标准,对与我国GDP相适应的衍生品交易量进行测算。2008年中国GDP为300670亿元人民币(约合44000亿美元)计算出的成交量大约为13651744527手,而实际成交量为152762220手,相差近90倍。

四、结论

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下,中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重用,中国金融市场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正确认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产生的环境,辩证地看待金融衍生品市场利弊,发展地看待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前景,抓住机遇,研究发展适应国民经济全局需要的中国衍生品市场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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