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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实施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从宏观蓝图走向实施管理的必经之路,是调控和引导城市近期建设的重要依据。长久以来,城市总体规划被认为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根本大法,城市规划的编制者和执行者以它的综合性、科学性、先导性和完整性引为自豪。然而在整个规划的实践过程中,这种对城市用地空间的终极蓝图式的设计却总难以适应以项目建设为主体的城市建设的需要,经常使规划管理者处于被动的局面,使不少新出现的项目很难在总体规划这部“大法”中找到适用的条款。城市总体规划的宏伟蓝图也不可能在近期建设中简单照搬照套,而全社会都要求规划工作者必须在每个时期都要拿出能解决现实问题的分阶段措施,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突出强调了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性,国务院贯彻落实《通知》文件也都出台,对制定和实施近期建设规划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指出近期建设规划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其实,“近期建设”从来就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必要内容。只不过在以往的总体规划编制中往往将它置于总体内容的最后章节,城市总体规划是在宏观层面上对整个城市及其各个系统的发展进行整体的把握和调控,时间较长,因此,缺乏对当前城市建设的具体指导内容。在市场经济主导下,城市建设环境不定因素较多,对“近期建设规划”进行检讨、更新和滚动修编应该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城市问题的一个好举措。
1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因素
1.1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内容
由于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内容组成并没有明确规定,各编制主体都结合城市自身的特点进行不同的改进,目前对于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内容组成并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近期建设规划内容的适应性是决定规划实施效果的关键所在,倘若规划内容本身适应性不强,又何以冀望规划得以实施。即便规划依靠强制手段得以实施,也达不到其良好地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作用,反而会给城市发展带来障碍,甚至是难以弥补的过失。就目前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内容来看,有以项目规划侧重为主和以结构生长侧重为主两种方式。以项目规划为侧重的编制方式主要通过滚动实施项目库的方式实现重点地区的建设,从而带动其他地区的建设。以结构生长为侧重的近期建设规划方式主要从结构实施的方面考虑,通过重点地区的实施朝着总体规划的目标方向前进。不管偏重哪种方式的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在规划内容部分都有一定程度上的不足。在城市结构方面,对于城市结构的引导作用不够有力,使得城市结构的增长距规划设想目标较远。在重点地区判断方面,规划判断的区位基本正确,但对于重点地区何时展开建设的时机把握存在偏差。在重点地区土地利用布局方面,两种侧重的规划方式没有充分地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致使重点地区土地布局建设效果较差。实施措施,按理应该成为近期建设实施的有力保障,但很多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中的实施措施有些缺失,有些又过于原则化,没有发挥作用。
1.2近期建设规划所处的地位
近期建设规划所处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内容的组成,也影响着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出台,其中将近期建设规划单独作为一个章节来说明,并将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然而对于近期建设规划如何定位并没有明确说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第三章城乡规划实施章节中也突出了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从2002年国家颁布一系列关于实施近期建设规划政策到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各编制主体对于近期建设规划定位及编制内容并无采取同一方式进行。如广州、深圳编制时采取以项目规划为侧重的近期建设规划,而渭南、肇庆采取以结构生长为侧重的近期建设规划。不同城市编制主体对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工作方法、技术路线、编制成果和保障措施等都有着不同的认识,在审批及实施管理方面也有不同的操作方式,使得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1.3发展模式的惯性
每个城市的发展都是逐步累积的过程,存在着旧城区与新城区同时存在的现象。在漫长的城市建设过程中,旧城区由于发展时间较长容易存在一些问题,近期建设规划考虑到旧城区解决问题的同时,还要与新区良好衔接,并充分发挥近期建设规划的协调作用,即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中都考虑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进行。但就实施情况来看,旧区改造的力度却没有新区建设的强度那么大,究其原因是受到发展惯性模式影响,城市地方特色得不到延续发展,城市的生成环境得不到真正的改善,形成城市空间松散性的发展,造成城市空间的发展连续性、完整性和时序性受到影响。
2 城市近期建设的策略实施
在城市近期建设策略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应该有条不紊,实实在在的依据总体规划,积极解决城市近期建设时的重点、发展方向与建设时序。
2. 1 明确技术路线
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实施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从宏观蓝图走向实施管理的必经之路,是调控和引导城市近期建设的重要依据。从传统编制方法来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仅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专项,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进行编制,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并对城市近期内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 2 动态修正总体规划
在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检讨的基础上,结合新的变化因素、现状城市建设状况及近期建设规划,修正与完善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真正使城市总体规划由规划期末的终极蓝图转变为适应城市发展的动态战略,真正体现城市规划的编制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连续的过程,使规划更富有实际操作意义。
2. 3 突出规划重点
根据要求,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是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提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安排的意见。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城市建设规模和速度出现前所未有的景象,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需要,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一个重要原则。针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与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和城市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等实际情况,规划重点解决城市发展空间不足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问题,突出对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的具体安排。
2. 4 注重规划实施
由于传统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内容过粗,过于注重规划布局,没有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不能满足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的要求,因而近期建设规划失去了指导意义,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决策的随意性。根据城市发展策略和功能安排,规划从“城市经营”的角度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策划安排,以项目和项目建设的时序带动城市不同地区的发展。同时根据建设重点,通过列表分区域对重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安排,分析建设项目的投资渠道,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在图纸上进行布点落实,为政府制定年度计划提供参考,有效指导城市建设。
2. 5 倡导阳光规划
城市建设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最大限度的提高公众参与范围,为增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团体利益之间的冲突,实现公共利益与各私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规划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目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近期建设项目计划基础上加以编制,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等多种途经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对公众意见的及时整理、吸纳,充分反映了广大市民的意愿,因而,得到市民的支持,将有利于规划建设的进一步实施。
增强近期建设规划的思考
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效性,并不是意味着城市建设必须与规划设想完全吻合,部分内容的改动并不意味着近期建设规划的失败。在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过程中,规划应对市场做出积极的反应以减少市场带来的外部效应,并积极地推动城市的建设。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是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的,同时它也是推动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工具,因此,应该巩固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实施总体规划的工具。考虑到改进后的近期建设规划是作为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工具,且具有动态性、连续性及其本身统筹性的特点,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由城市结构、重点地区及其土地利用布局和实施措施组成。在规划内容方面,为了增强近期建设规划编制的适应性,增强使其能更好地适应近期年限内城市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的需要,应加强城市结构的引导;加强重点地区设的控制和引导;促使实施政策向空间政策的转化,加强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结合;从而提高其实施的效率。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从城乡分割的现实出发,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要求着重发展小城镇,把大城市的工业向县城或者小城市扩散,以从根本上改变工业布局和城市人口的分布。
201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文件。为此,山东省开展了“百镇建设示范行动”,首先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00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城镇进行规划编制。本文从山东省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体系与主体内容演变过程出发,剖析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而阐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的创新探索,以期对未来小城镇编制的方向与路径提出有益技术支持。
2、案例与数据
2.1 案例概况
桃村镇地理位置是胶东半岛中部、栖霞市域的东南部、牙山山脉东麓。桃村镇东临牟平区,南靠海阳市,北接福山区,西与栖霞市的庙后、唐家泊两镇接壤,该地属三县(市)交界处(图2-1)。
桃村镇域东西长23公里,南北宽15公里,镇域面积276.22平方公里,辖113个行政村,2012年总人口11.5万人,是烟台市区域面积最大、辖村数量和人口数量第二的中心镇。
2012年全镇社会生产总值32亿元,财政收入673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0元。
2.2 案例综合发展条件分析
对桃村镇发展条件,采取SWOT分析(表2-1)。在规划编制中,考虑抓住政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其区位交通、产业发展及资源禀赋优势,改善并提升其产业现状弱点,迎接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的挑战。
表2-1 桃村镇SWOT分析
优势(S) 劣势(W) 机遇(O) 挑战(T)
区位条件优越 企业规模小,
抗风险能力差 区域发展环境改善 城市发展与土地供给矛盾大
交通条件便利 产品科技含量低 “百镇示范行动”政策机遇 生态环境压力大
多元化产业集群出具雏形 产业链条不完善 区域产业流转机遇 行政空间管理制约
资源禀赋良好 -- -- --
政策优势 -- -- --
3、山东省小城镇规划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3.1 山东省小城镇规划发展历程及编制特点
山东省一直持续对小城镇总体规划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探索和实践,随着上位法的变更,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内涵、侧重点发生了一定变化。原有的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基于城镇用地布局、空间形态和设施配置等进行统一规划布局,是一种偏向于物质空间形态、缺乏人文关怀的“碎片式”规划编制。而新一轮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呈现出以城乡统筹来带动城镇化的“体系式、全覆盖”的编制特征。相比之前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其规划内容呈现出由“单一式”的物质空间规划转向“多元化”规划的特征。
3.2 山东省原有小城镇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以往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实施效果上,通过分析若干小城镇总体规划实例,可以看出,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总体规划的落地实施问题
小城镇总体规划存在不同程度上的与上位规划(主要是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脱节的情况,出现了规划“落地难”问题。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缺乏城镇总体规划实施“落地”的统筹机构和实施机制。这一机制包括统筹资金、政策和管理等方面。
(2)总体规划的用地集约问题
小城镇总体规划与用地集约节约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普遍存在用地指标超标、用地指标缺口大等问题,且缺乏鼓励小城镇土地整理、集约节约利用的配套政策、周转地块机制等。原有规划普遍已不能适应集约化经营发展战略对城镇用地空间布局整体性的要求。
(3)总体规划的公众参与问题
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缺乏公众参与机制,从而导致民众意愿与政府规划不能够协调统一。小城镇规划的组织主体为政府,编制主体为设计单位,而是实施主体为民众,与民众切身利益关系不紧密。以往小城镇规划通常是设计单位按照规范编制,未能充分考虑民众意愿,使得规划实施缺乏动力,造成发展诉求超出规划预期。
(4)总体规划的经济发展问题
传统小城镇总体规划往往是对上位规划政策的落实或者是被动解决问题,关注的问题集中在设施、环境等方面问题,缺乏对经济发展项目的有效引导。虽然对城镇环境改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发展模式来看,缺乏对“内生型”经济发展项目的挖掘。
(5)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规划问题
通常来说,在小城镇总体规划的近远期建设规划中,远期规划内容较全,近期规划相对粗线条,而实际工作中受到政府任期制度的制约,近期规划不能很好的指导当前建设,甚至产生了近期建设与总体规划相违背的现象。这一情况已成为当前小城镇总体规划实施中的冲突问题。
4、山东省“百镇示范建设行动”规划编制的创新探索
4.1 规划落地问题――以“三规合一”统筹小城镇总体规划
“规划落地难”是传统小城镇总体规划的一大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小城镇自身发展远远超出了规划预期。城镇总体规划通过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可以解决传统城镇规划的“落地难”问题。
(1)城镇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
具体来说,保证桃村镇总体规划与上位规划(主要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确定的重点问题(道路、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功能区规划)相协调。而针对部分上位规划与现实矛盾突出的问题,本轮规划建议近期做相应整治规划,并予以远期微调,实现城镇总体规划与上位规划协调。
(2)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
通常来说,城镇总体规划需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用地范围来进行编制。但这一常规做法,不能满足城镇总体规划的长远发展要求。本次桃村镇总体规划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变且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斑块,以期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同时,适时调整近远期用地规划,即近期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而远期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变且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用地斑块和用地指标方式,实现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和谐统一。
4.2 集约用地问题――逐步实现“三个集中”
小城镇总体规划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推动“三个集中”,即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努力把城镇培育成为县城成长的新载体,创业发展的新平台、人才聚集的新高地。以桃村镇总体规划为例,“三个集中”具体表现为:一是产业向园区集中,将桃村较为突出的优势产业(包括机械制造业、生物医药业、食品加工业、针织服装业)集中在六个特色业园区中(图4-1);二是人口向镇区集中,由人口稀疏的山地丘陵地居民点向镇区平原地区集中(图4-2);三是居住向社区集中,即加大旧村改造和合村并点力度(图4-3),全面推进住房质量的提升和住宅产业化,同时住宅开发建设集约化,在规划期内城镇建设鼓励以二类居住用地成片开发、集中建设,在社区内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4.3 公众参与问题――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小城镇总体规划应先强调“以人为本”、“民主参与”,满足人的需求、生存的需求、发展的需求。基于以上认知,本轮小城镇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建立起了包括问卷调查、入户走访、民众座谈的“三位一体”的公众参与机制,力图大力拓展民众参与广度、调动其参与积极性,最广泛地听取意见和建议。
(1)前期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在这一过程中,重点听取桃村镇民众代表对于本次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桃村的产业发展、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公共空间、环境卫生、绿化景观等现状以及使用情况、使用评价等,充分感受通过本次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征询民众对于本次规划涉及的各个方面的规划需求和意愿。
(2)编制过程中的民众座谈及意见征询。在编制过程中,民众座谈分为规划解读、规划讨论、规划答疑三个环节。规划解读环节,主要由编制单位的规划技术人员针对总体规划的初步成果,向民众代表进行介绍;规划讨论环节,由民众代表分组讨论,规划技术人员详细记录民众意见;规划答疑环节,由技术人员对民众问题进行汇总,集中答疑。
4.4 小城镇发展问题――经济发展项目实现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
原有小城镇总体规划大多需要依靠政府“输血”,即将规划侧重点放在经济发展项目引进、完善设施、美化环境等方面,需要依靠政府的大量资金投入。“百镇示范建设行动”根据小城镇的区域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条件,提出了利用其独特的资源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大力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以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经济发展模式,并通过制定小城镇近期建设项目库,实现小城镇的“造血式”发展。
(1)利用小城镇独特资源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如桃村镇可发挥独特的区位、交通和产业基础优势,以烟台港口、青荣城际铁路的建设为契机,以产业升级和产业聚集为着力点,以招商引资和自主创业为新动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体现桃村镇的产业特色,体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整体思想,达到“高效、环保、节能、新型”的发展目标。具体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桃村镇可依托现有资源以及产业基础,发展以汽车配件为主的制造业,并延长产业链条;二是依托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三是依托现有产业品牌,打造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品牌。
(2)通过土地流转大力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小城镇将部分农户手中的土地集中出租给农业企业,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果蔬、渔业、畜牧业等特色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转变。如在桃村镇大力发展以大樱桃、无公害苹果、香椿种植以及特色畜禽养殖为主的城郊型特色农业,使农民既能得到收入,又有就业机会,收入大幅提高。
(3)依托镇驻地设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如桃村镇依托现有镇驻地设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支持大中城市的工商企业到桃村镇区开展产业开发、信息咨询、金融保险、商业连锁物资配送、农产品批发等经营活动,提高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约占总产值的30%左右,其中商贸物流占总产值的20%),促进城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加快农用物资交易中心、商贸中心、建材装饰材料市场和百佳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设、运营和整合步伐;二是利用烟凤疏港公路优势,着力培育五大物流企业,强化引导扶持,使其膨胀规模、滚动发展。
4.5 近期建设规划问题――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
以桃村镇总体规划为例,针对近期建设规划实施中出现的若干问题,本轮规划制定了近期建设项目库(图4-4),内容涵盖居住片区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工业和仓储项目、道路与交通设施项目、公用设施项目、绿地与广场设施项目七大类34项。同时,按照规划战略性、空间聚集性、问题导向性、实施带动性原则,确定了各类近期建设项目分别对规模、建设方式、投资估算、投资方式和实施时间,以引领近期建设实施。
5、对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建议
(1)实施分类引导的差别化规划方法
在规划方法上,根据各类小城镇在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下的发展目标,科学构建发展路径,引导分类规划建设,实施差别化小城镇规划技术模式。改变传统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一刀切”模式,综合考虑重点功能区发展、产业发展规划、镇村体系发展布局规划、镇区规划、公用设施及专项规划、城市建设控制标准等因素,从而形成多样化、适应性的城镇格局。
(2)出台编制技术等技术标准
在规划技术上,针对现有国内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方法、方式及技术标准不完善的情况,应尽快出台有关系列补充文件。同时,针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小城镇总体规划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在编制方法和技术标准上给予相应的指导性文件。
(3)实施村庄规划的创新机制
在公众参与上,建议逐步建立镇政府、规划设计单位与民众的沟通桥梁,保证规划编制的现状调研、规划编制、征询意见、方案审议等环节有效衔接。建议实施“四位一体”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问卷调查和民众访谈、规划工作征询、规划公示、民众审议四个环节。通过加强各群体的沟通协调,实现对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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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曾德水. 小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山西建筑. 2010(2).
中图分类号:TU984.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城市总体规划是通过确定城市未来发展目标,制定实现这些目标的途径、步骤和行动纲领,并引导和控制社会实践来干预城市发展。具体方式是提供城市空间发展的战略,控制土地使用及其变化。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运用规划手段通过市场来有效配置城市各类资源,取得较好的城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是当前非常值得思考的课题之一。
一、城市制定与落实总体规划的现状
(一)各个城市在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普遍重视通过总体规划,抓住机遇,以规划土地的价格信号来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的配置;形成城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和都市型工业的合理分工,实施跨越式发展。主要表现:
1.从城市产业空间调整入手来带动产业结构调整。
2.通过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市能及的提升。
3.通过总体规划,使直接利用外资、土地批租、金融市场三者形成合力,建立起城市经济增长新的动力机制。为了追求低的交易成本,引起了要素土地、资本、劳动的空间聚集,表现为城市的兴起及城市的扩张。
(二)各个城市在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普遍重视了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进行了比较准确的定位
在城市经济发展中,只有准确地进行城市定位,才能给整个城市带来良好广阔的发展机遇与空间。区域或城市定位突出的特征是它的科学性、动态性。在实践中,我们关注更多的是定位时的科学性,而往往忽略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内外环境变化,定位所客观存在着的动态性。在此次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各个城市在既重视历史现状,又着眼于未来发展,对城市功能和发展方向进行了恰当地定位。
(三)各个城市在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普遍重视生态城市总体空间的设计
各个城市在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都突出强调,要从根本上避免以往国内城市项目开发建设中所谓“三通一平”做法中的“一平”。所谓“一平”损害了城市中原有自然环境的融洽和平衡,现在则要尽力补偿以往对自然资源“大破坏”所造成的损失,重新建立城市的人工生态系统。从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现状看,作为人居环境主要部分的城市环境,最大的不足是人工化、商业化痕迹太强而自然化不足。
(四)各个城市在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都高度重视和严格规定保护城市历史文化
城市由文化领跑,文化在深层本质上是指向人的。从城市文化出发,一个城市的历史就是一个城市的文脉;城市是不同时代的建筑、历史街区的集合,每栋建筑都是独特的文化记忆,它是城市历史与形象的载体。可以说,历史建筑是不可复制的,再精美的复制品也不可能有原有建筑的历史感。因此,各城市在重新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中,都高度重视和严格规定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
二、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效常常与城市发展存在偏差
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往往滞后于城市的发展,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对用地的要求。有的城市总体规划刚刚审批下来,城市实际人口和用地规模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城市规划的目标。这种情况在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小城市更为常见:也有的城市总体规划过于超前,使得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的总体设施、文化社会设施等处于闲置状态。这种情况在我国内陆经济落后地区较为常见。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常常与实际存在偏差
城市实际发展的空间形态、空间结构与城市总体规划并不一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结构难以形成。企业和市民的用地选择、对城市工作和生活的环境爱好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造成城市规划的工业区、商业住宅区、商业网点等难以满足要求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三)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发展力方向常常与实际并不一致
为城市规定性质及发展方向是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现行的城市总体规划由于城市领导者追求政绩,往往存在着偏好规模、求全贪大的情况,主观性强,高估较多。如有许多省、市城市将发展目标定位为国家性大城市,许多县级小城市将发展目标定位中等发达城市,实际上只有其中少部分能够实现。
(四)城市总体规划应激性不强,缺乏灵活性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是二十年,在如此长的时间里,很难对其中发生的种种变化作出准确、详尽的预测。特别是当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区域竞争日趋激烈,不确定因素大大增加,这给城市的未来发展增加了许多变数。一旦其中一些大的因素发生变化,就不得不修改规划。最近几年,许多地方的城市总体规划就因此作了多轮的修编。
三、改革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议
(一)正确把握远期规划和近期规划的关系
在城市发展和建设中,政府始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利用有限的资源做有限的事情。基于这种情况,应正确把握“务虚”和“务实”的关系。一方面,应强化远景规划,落实好城市结构,布局形态,土地利用等问题,使城市决策者看清自己现在的决策对未来发展的影响,从更长远的角度更广阔的视野把握城市的发展;另一方面夯实近期规划(即“务实”)。滚动编制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将城市具体的建设项目于政府“五年”计划、年度计划和城市远期规划有机结合,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并进行投资与财务分析。解决总体规划实施时序的问题,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内容,帮助政府决定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采取最恰当的行动。
(二)注重与城市其他部门的协调与衔接
城市外部环境的复杂多边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内容的综合性,城市规划的社会性,城市各阶层目标价值取向的多元性特征,以及城市规划向导与各级团体和市民利益的密切相关性等等,决定了一个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不可能是依靠个别技术精英闭门造车所能及,必然是多方参与、协作式规划的产物。城市规划的实施将依赖于城市中的各类组织和个人,规划师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从根本上讲,规划的实施并不是由规划师或者规划部门来进行的,而是由整个社会来运作的。要保障规划的实施,较为务实的做法就是寻求总体规划与“计划”之间的结合。一方面,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以“计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方针为依据,“计划”强调的建设项目,其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另一方面,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当分期分批地落实到“计划”中,才能保障城市规划意图得到实现。
(三)增强规划内容的强制性与灵活性
新时期的城市总体规划要从指导功能布局、用地安排,转向以资源环境为出发点,指导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从确定性质、规模、指标,转向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从确定发展什么,转向保护什么,即从以开发建设为重点转向以资源利用和空间管制为重点。具体的编制工作中,要淡化规划年限,强化规划阶段;淡化用地性质,突出市场经济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淡化具体用地布局规划,突出空间结构规划在总体规划中的主导地位。以有效引导和调控城市发展为目标,合理确定总体规划阶段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强化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指导性内容的适应性,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
(四)注重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公共政策的特征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绝非仅仅是城市规划部门开展的一项技术工作。而是政府部门实际运作的一个政治过程,是政府行政和制定政策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只有与城市政策的各个方面相结合,将规划确立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原则、准则、布局以及规划所确定的行动步骤转化为这些政策的一部分,通过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策支持才能最终落实,才能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实现所期望达到的城市空间关系,规划的目标才能更好实现。而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城市未来空间发展的指引,也应当成为整个城市及其各部门制定政策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发挥着“规划先导”的作用。在加快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制定一个科学的城市总体规划,更要落实好城市总体规划,才能使城市总体规划发挥它应有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总结评价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中土地利用的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分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开发利用潜力,核定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开展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原则,按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全县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划分土地利用区域,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的产业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修编以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本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
二、资料收集
收集具有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的资料,是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前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资料应采用政府统计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的资料,以确保资料的可靠性。
2.资料数据统一采用国际标准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3.收集从年至今能满足近10年有关分析评价所需资料。
(二)主要内容
1.经济社会基础资料
在县发改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规划局、计生委、旅游局等相关部门收集经济社会发展资料。
2.现状资料
收集各有关部门行业土地利用、区域划分、产业空间布局的现状资料及现状图。
3.规划及专项调查资料
收集人口发展预测、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年各部门中长期规划及行业用地、区域划分、空间布局的规划资料,尤其注意收集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规划资料和相关的规划图件。
三、分析与预测
(一)资料整理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资料的真实性、现实性和权威性,对主要的综合性数据,要形成电子版本,便于参与专项规划编制的各单位互通信息、数据共享。
(二)用地现状分析评价
1.分析评价自年以来土地利用的总规模、结构布局、重点项目建设与实施和用地总量增减变化情况。分析效益增量与用地增量之间关系,年均用地增加量等。
2.分析土地利用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单位面积产量、产能、产值与税收效益,以及各类型用地单位产值占地面积,并与国内外进行横向对比分析,对建国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分析。
3.从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全面分析土地利用在投资强度、利用率、利用效益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三)指标预测
1.分析趋势
根据规划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预测规划期内用地的规模及远景发展趋势。
2.预测依据
指标预测的依据包括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上级相关规划目标、相关行业“十一五”规划、各部门专业性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等。
3.预测原则
规划指标的预测要依据定额标准进行。采用标准要充分考虑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在同一取值范围内尽可能取下限值。
行业用地指标预测应充分与其他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相协调,避免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对多部门共同利用、可能产生重复统计的面积,要提出协调的意见和建议。
4.预测方法
(1)人口预测。人口规模的预测主要有自然增长法和回归分析法;城镇人口预测主要有劳动力平衡法和单因素分析法。
(2)用地预测。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预测主要有总体平衡法、人均定额指标控制法和回归分析法;独立工矿用地预测主要有用地定额法;交通、水利用地预测根据其行业标准,采用用地定额指标法;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6号)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
(3)其他预测方法。指标预测还应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分析。纵向为对本行业用地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找出用地变化趋势规律,测算规划期间的用地需求;横向与国内相似县份进行比较,分析在同等经济水平下的用地需求量。
5.预测结果可行性分析
要对规划指标预测结果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资金保障、区位条件、资源容量、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四、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
(一)专题研究
1.专题设置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本次总体规划共设置4个重大问题专题研究:
(1)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实施评价;
(2)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3)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研究;
(4)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研究。
以上专题均由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承担。
2.专题研究内容
专题研究内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确定。
3.专题研究成果
专题研究成果由专题研究报告、图件、附表组成。
(二)专项规划
1.专项规划及承担单位
根据县实际情况,共设置12个专项规划:
(1)县开发园区用地规划,由县发改局、工业园负责;
(2)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
(3)县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由县规划局、新村办负责;
(4)县交通用地规划,由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
(5)县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由县水利局负责;
(6)县电力行业用地规划,由水电责任公司和郴电国际分公司负责;
(7)县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8)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9)县农业用地规划,由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
(10)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1)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12)县旅游用地规划,由县旅游局负责。
2.专项规划的内容要求
(1)基本要求
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①明确规划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规划原则;②对用地数量和结构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分解;③结合部门“十一五”规划的相关内容,确定土地利用区域及空间布局,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要求;④提出行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目标和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措施;⑤明确本行业用地生态保护及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措施和办法;⑥明确重点项目的数量、各项目的用地面积、结构和空间布局;⑦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其他要求
①县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应分析全县城镇体系发展历史、布局和区域基础,剖析全县城镇用地现状及存在问题;按照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要求,确定全县城镇体系的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分布,预测确定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提出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主要途径,制定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②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应把握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要点,明确城镇村各级用地总规模,以大比例尺图件明确县城及其他建制镇和重点集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空间布局,提出建设新农村用地调整的原则、方针、步骤和优化村庄布局方案。③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应对全县水土流失现状和演变的趋势进行分析,对预防整治水土流失的任务做出安排,明确水土保持监管和保护的地区和项目。④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对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取得的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耕地后备资源及开发整理潜力进行分析;对各地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能力和异地补充平衡提出方案。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应提出全县在规划期内的生态退耕目标与地区分布,划分林业用地功能区,提出林业用地各功能区的管制规则;⑥农业用地规划应提出规划期内畜牧、水产、园地的用地总规模与地区分布,提出园地、养殖水面、牧草地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区域布局,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专项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集。
专项规划文本一般采用章节格式,要求语言精练,表述清楚,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资料准确,数据齐全,方案可行;各专项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当有准确的现状分析,明确的指导思想,合理的规划目标和指标,有切实可行的结构调整方案、用地布局方案及切实的保障措施。
专项规划说明一般采用章节格式,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工作过程、规划采用基础数据的来源、规划中重大问题的解决办法、规划用地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上级规划落实情况、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确定的原则与依据和与其他规划协调的情况等内容。
规划图件一般应包括行业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和行业土地利用规划图,必要时可补充相关专题图件。规划图件编制应达到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并符合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图件的要求。
规划数据集主要由行业发展现状数据、相关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等构成。
五、总体规划大纲编制
(一)编制要求
1.综合专题研究的成果。将前期工作阶段中重大问题的研究结论进行汇总和综合,作为编制规划大纲的基础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形成全县土地利用战略的总体思路。
2.汇总专项规划的初步成果。主要是对各行业、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进行协调平衡,形成土地利用规划初步方案。
3.初步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根据郴州市规划要求,对分配到我县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并具体落实。
4.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特别是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实施的约束性、预期性目标。
5.初步划分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区域。以各专项规划的要求为基础,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为原则,开展区域划分工作。
规划大纲初步方案要采用多方案筛选和比较,按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进行取舍。
乡镇规划大纲在县级规划大纲和控制指标指导下,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参照以上方法编制。
(二)大纲文本内容
规划大纲格式要求为篇章式结构。要求用词精炼,重点突出,文字规范,措辞准确,有理有据。内容应包括:1.引言,主要介绍规划大纲的内容;2.总则,主要包括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期限和范围;3.对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价结论;4.土地利用现状及潜力分析;5.土地利用战略;6.规划方针、主要目标、主要控制指标和本轮规划与上轮规划的衔接等;7.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重点简述规划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对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8.规划分区和空间管制;9.规划方案的可行性、效益和环境影响评价;10.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机制创新。
(三)大纲说明编制要求
规划大纲说明应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重点;总结规划大纲编制的流程;说明规划大纲编制的技术路线;对基础数据的采用进行说明;列出主要规划指标的预测方法和依据;说明规划分区的方法和依据;分析规划大纲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法;说明规划大纲编制阶段完成的主要规划成果。
(四)规划大纲成果
包括规划大纲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规划大纲图件中要有专题研究与专项规划的现状图、分析预测图,专项规划的规划设想及示意图,总体规划图。
六、规划协调与平衡
(一)协调的原则
1.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用地需求为准则;
2.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分配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
3.坚持《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二)协调的内容
1.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采用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土地利用分类、总面积、结构等标准。
2.人口与经济发展主要指标。现状数据应采用统计部门的法定数据,规划数据应主要采用发改委确定的各项指标,其他有关数据应采用专业部门的权威数据。
3.专项规划用地指标。专项用地规划指标的协调以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我县的约束性指标及有关用地定额标准为基础进行协调。
4.空间布局的协调。依据我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发展战略,对全县范围的用地空间布局进行协调。
(三)综合平衡
以全县国土总面积和上级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的约束性规划指标为依据,以确保我县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准则进行综合平衡。
各项规划指标应分解落实到乡镇,并作为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四)协调平衡的方法
主要是召开专家、领导、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咨询会议,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规划出现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规划领导小组审定。
七、用地布局与重点项目
(一)产业用地布局与用地分区相结合。各专项规划根据本行业用地分区的要求,凡涉及“分区”和“区域保护”等方面内容的,应编制分区规划图,并在规划中对不同区域用地提出相应的管制规则和用地措施。
(二)用地空间布局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各专项规划进行产业用地分区时,应考虑相关规划的分区,避免造成冲突。如在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中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域不能再设置为建设用地区。
(三)应突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各专项规划应以重点项目表的形式进行汇总,表中应体现重点项目的投资额度、用地规模(特别是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的数量)、用地选址、用地时序和占用耕地的补充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等内容。
重点项目安排应符合“十一五”规划,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应达到一定的额度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相关限制性规划的要求,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是在城镇规划圈内的重点项目用地,不列入重点项目表,主要统计独立选址的重点用地项目,以避免与城镇规划用地相冲突,造成用地的重复计算。总体规划应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筛选各专项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合理安排重点项目用地。
八、总体规划成果
(一)总体规划成果组成
县级总体规划成果由主件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主件包括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编制说明、数据集和规划图件;附件包括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
乡级规划成果由总体规划文本、总体规划说明、规划图件构成。
(二)总体规划文本
总体规划文本应采用条文格式,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正确、结构严谨、语言精炼、措辞规范。文本内容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最大限度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在指标控制下,确保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对不同条件下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指标进行分类控制,提出与之相应的用地要求。
2.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明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现状指标和规划指标,明确规划期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和规划目标。
3.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明确对耕地的保护,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制定合理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4.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用途管理规划政策。实行用地区域性重点控制,建制镇建设用地规模逐个控制,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对基本农田、各类园区、各类保护区等要按区域进行用地规划控制。
5.实行用地指标控制。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指标要分解落实到乡镇。
6.落实用地项目。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布局、用地规模及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三)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说明”是针对总体规划文本的说明,一般采用章节式结构。在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规划修编的必要性、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基础资料的来源、指标分析、方案的形成、规划方案论证修改、协调与平衡、公示与听证的过程、成果图件的编制方法等进行说明的同时,应着重对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人口分析预测;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和指标落实的情况、反馈协调情况;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指标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管制用途确定的方法和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的依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的依据;规划供选方案的论证和评价;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协调情况;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
(四)总体规划图件
包括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县及各乡镇土地利用分区图(2006—2020)。
1.土地利用现状图
现状图应准确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面积和分布范围,其它内容应适当综合,各地类的现状面积应为经过核定的年10月31日止的数据。成图制作中,按比例尺调整的技术要求进行各要素的综合处理。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规划类图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土地利用分区图等。应主要反映各类土地利用区,重点项目,城镇、集镇、交通、水域、水利工程等用地规划的位置、面积及范围。要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反映规划期内不同时段的土地利用信息。要以核定后的现状图为工作底图,将土地利用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等主要规划内容准确地标示在图面上。成图制作中,以保证定位准确为原则,增、减底图地物信息,同时按图面信息负载能力,附以标准详细的文字注记。
(五)总体规划成果的公示
总体规划成果形成后应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审查,对主要规划指标的方案实行听证、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技术单位根据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经过筛选整理后,选择合理的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九、规划数据库建设
规划数据库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之一,是实现规划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成果内容。本轮规划要求建立覆盖全县的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一)成果内容
1.图件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县、乡图及国际标准分幅图)、城镇规模控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及其它专题图件。
2.数据成果:含数据库体、标准分幅数据、指标数据。
3.表格成果:各类指标表及通过数据库输出的成果表格。
4.文字成果:技术设计书、技术报告、工作报告、自检报告。
5.部分建库中间成果:作业情况记录等。
(二)数据库建设成果要求
数据成果:文件命名、属性结构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关键字段值不为空且字段数据正确、内容齐全;要素采集误差和接边误差符合精度要求,无图形错误和矢量化丢漏现象;要素分层正确;图形拓朴关系正确;数据库运行正常,查询、统计、分析结果正确;图形、属性不重不漏,数量齐全。
图件成果:符合国家及省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图内要素描述正确,图外整饰规范。
1.已列入省人民政府扩大内需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耕地和基本农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新一轮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符合已通过部审查验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符合规划是指规划文本中包含其项目名称,或规划图件中可标识项目用地已纳入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内);
3.项目占用地类情况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取得的地块现状图件审核真实。
二、进一步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各地要加快市级及以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市级规划大纲未经审核通过的,各市应抓紧修改完善,尽快上报审核,争取在9月底完成大纲阶段任务。市、县级规划大纲已经审核通过的地区,应按照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和《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的要求,加快市、县、乡级规划方案的编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加快各乡镇规划基数转换与确认、乡(镇)规划控制指标分解、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要将扩大内需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明确具体项目名称,优先予以保障,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作用。
三、扩大内需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的报批程序和上报材料
(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扩大内需项目
按照法律规定应报国务院审批的扩大内需项目用地,符合上述规划调整条件的,有关县(市、区)可按照省厅规定的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组织用地报件上报审批,其中与规划大纲衔接的说明可以纳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说明材料,在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说明材料中增加一节内容以说明是否列入省人民政府扩大内需项目清单、是否符合新一轮省级、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规划大纲批准时间和批准部门、“二调”地块现状图件审核情况等。
(二)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的扩大内需项目
对符合上述规划调整条件的报省政府批准用地的扩大内需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规划调整和用地报批:
1.各县(市、区)应认真按照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核实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填写2009年扩大内需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并上报市级人民政府,各市人民政府应于9月15日前统一汇总上报至省政府。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下发扩大内需项目的批准文件,并由省国土资源厅将项目有关资料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并同时抄送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2.对于部审查通过的扩大内需项目,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31号)要求,依法组织上报扩大内需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用地报件上报省政府审批。省政府批准用地后,省国土资源厅将批准文件报部备案,同时抄送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一)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省县(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全面开展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的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今年9月底前完成了规划纲要,12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按照《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要求,依据县城市总体规划,开展覆盖县城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规划范围内的基础资料调研与收集工作,并组织编制完成了控规草案。
(三)专项规划编制已修改
结合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县城市总体规划,启动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或修改工作,目前,已经确定北京北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并完成了基础资料调研与收集工作。围绕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各类市政设施(包括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等)及工程管线综合、公共设施综合布局及商业网点布局、防灾减灾(包括防洪、消防、抗震、人防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认真进行梳理,对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的做出了及时修改、调整,补充编制缺项内容,形成与城乡总体规划配套齐全的专项规划体系。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组织编制完成了2013年度县城建设实施计划。具体落实分年度建设目标和重点,分类列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安排、进度计划和责任单位。
(二)规划审批管理
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制发《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县城市容貌整治导则》、《县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技术导则》、《县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县村庄整治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导则。严格审批管理。按照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进行项目选址,凡与规划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加强对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许可环节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规划设计落实。对与规划条件不符、擅自修改已审定的规划方案、违反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以及未按要求配建配套设施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改正。加强实施监管。建立2年1次的城乡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完成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自查报告。建立城乡规划实施统计分析年度报告制度。严格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三区”、“五线”管理。20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了市规划局会同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对我县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执法工作进行本年度专项检查。
(三)数字规划建设
为加快数字规划建设,以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按照全省统一的数字规划标准,完成了数字规划系统框架的搭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管理、监督管理、统计评价和综合服务五大系统建设初见成效。测绘完成县城周边100余平方公里的1:500现状地形图,购买了覆盖全县域卫星遥感影像图1200平方公里。
(四)规划展馆建设
县规划展馆新馆建筑面积1万平米,建筑主体已封顶,正在进行布馆招标。
(五)绿道绿廊建设。
完成了中华大街绿道绿廊规划,县城重要绿化节点规划方案、南部新城大街、大道、东外环绿道绿廊规划,并获得县政府批复,目前正在由住建局负责实施。
(六)城市设计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 课程改革 案例教学 教学组织与环节 模拟评审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培养城市规划人才必不可少的教学内容。我校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已讲授至2007级,共计5届,授课学时共计320学时。从教学实践过程看,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和改进。
一、课程问题分析
(一)课程理论基础
“总规抓战略[1]”,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层次中属于宏观层次内容,要求相关的理论准备呈现完整、体系化的支撑。对于总体规划课程而言,相关基础课程的开设时序与内容衔接缺乏协调,相关教材对于规划思维、分析方法等重视不足,学生相关知识储备结构分散,缺少全面理解和把握城市各要素的能力。
(二)课程案例准备
总体规划课程的展开依赖一定数量和结构的案例群来进行支撑,以达到贴近工程实践,强化教学效果的目的。然而课程案例来源、类型以及入库标准等问题仅凭一人之力,依靠项目积累难以实现,同时个人偏好也一定程度影响案例库的建设质量。从前期运作来看,案例数量不足,结构上没有细分,部分案例陈旧,更新速度慢,相应地对于案例教学的支撑相对单薄,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课程效果。
(三)规划题目选择
在总体规划教学中,有限的教学时间、严格的教学进度,同逐步完善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程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导致城市总体规划“真题真做”的理想模式陷入困境,因此一般规划题目选择都是“真题假做”。然而由于各种因素限制,导致规划调研不够充分,学生对于现状理解不够深入,以至于无法充分把握某方面的城市要素。同时缺少方案评审环节的“真题假做”,容易导致学生对总体规划的整体程序认识不够全面。
(四)教学组织模式
总体规划课程教学一般将学生分为若干设计小组,由教师进行设计开题,布置总体规划题目和要求,各学生设计小组独立负责整体方案的构思、设计以及成果展现。教师负责相关理论讲解,在课程过程中按照既定的阶段和思路对于学生进行纠正,导引和评价。此种“师徒相授”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课程开放性不足,多元化不强,对于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有所欠缺,并且相关的评价机制无法建全,容易导致评价结果偏差,产生误导。
(五)课程环节设置
一般城市规划专业设计课程的环节设置为:开题—收集资料—方案一草—方案二草—方案三草—方案确定—成果表现。此种环节设置的问题集中在必要的规划程序环节与教学周期的矛盾上面。按照既定的节奏完成必要的环节,不利于学生深入理解城市诸要素的复杂关系及其影响,其思维偏重于空间安排,对规划本质认识不足,规划方案流于表面。
二、课程改革思路
(一)按照城市规划行业发展的实际,参考培养规划师的实践要求与能力标准,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过程中,突出实践锻炼和能力培养,在课程中引入规划行业相关机制,促成学校教育与行业标准的对接。
(二)研究教学规律,关注学生主体地位,探索开放式、多元化的课堂教学,按照理性方法建设课程理论体系、完善案例教学,组织教学模式,设计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培养目标的全面落实。
三、课程改革措施
(一)课程理论体系重组
按照《城乡规划法》(2008)以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中关于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和内容,对于总体规划相关理论课程体系进行重组,划分为3个子系统:关于城市理论的课程,主要讲授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内在机制;关于规划理论的课程,主要讲授城市规划基本原理,促进对于规划本质的理解和认识;关于规划技术与方法的课程,主要在于促进多种技术与方法的规划应用。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课程系统应立足于“土地利用与空间组织”,将总体规划编制的新理念、新方法融入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对城乡统筹、资源保护和公共利益等内容的关注和理解,形成正确的城市总体规划认知体系[2]。
(二)课程案例库建设
案例库的开发与建设是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参考其他院校的做法,总体规划课程应该在案例来源、类型、选择及应用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1. 案例来源与类型,课程案例主要来自教师主持或参与的总体规划项目、研究成果以及优秀规划案例。并且根据总体规划展开的层次,课程案例库细分为:战略规划与研究、总体布局、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等。
2. 案例选择及质量保证,案例质量是案例库建设的关键环节,案例选择应该体现如下原则:一致性原则,案例应与教学大纲保持一致,内容上应涵盖相应知识点,功能上突出培养知识应用能力;实用性原则,应对入选案例进行点评分析,明确其优点和特色,缺点和不足,方便教师、学生的使用;实施优先原则,应优先选用规划实施的设计项目,教学上做到形象直观,形成前后比对,强化教学效果;模块化原则,根据教学需要,将案例分解组合成不同模块化集合,与课程知识点协调对应,提高实效性。
(三)合理选择规划题目
总体规划课程题目的选择对于学生从微观空间设计到城市空间的多要素组织协调的过渡至关重要。根据多年的调查和教学实践,既要保证总规内容的完整性,又要考虑教学认知与能力培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学校附近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应优先考虑作为总体规划课程的题目,在基础资料以及调研等条件较为充分时,可以考虑将规划对象扩大为附近城市(县城)总体规划[3]。将镇总体规划作为规划题目,在内容框架、方法上与城市总体规划具有一致性,起步设计不复杂,空间组织上能够延续学生在处理微观空间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同时有利于促进强化城乡统筹的知识学习,为后续更大规模、更为复杂的城市规划打下基础。
(四)改革教学组织模式
按照总体规划编制实际工作特点,应打破教师专业界限,依托各专业教师和外聘规划师组成教学指导小组,改个人指导为小组集体指导,形成开放式、多元化的教学环境。小组设主讲教师1名,负责本教学组的总体工作,对总体规划的教学进度和具体环节进行统筹协调,其角色类似于总体规划编制中的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2~3名,负责教学组日常教学工作,如组织和落实教学计划及教学环节,其角色类似于总体规划编制中各专项内容负责人;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还可吸纳外聘教授、职业规划师参与部分教学环节,为学生讲授学科前沿热点问题、新理念和规划新方法等内容,其角色类似于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特聘顾问。建设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实施开放式教学的目的即在于更贴近总体规划实践,确保多元化的知识来源,从而有利于学生建立正确的规划理念和价值,拓宽思维空间,同时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
(五)改进教学环节内容
根据总体规划编制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设计教学流程,重点把握现场调研、方案编制、阶段成果汇报及评审等4个环节。现场调研环节引导学生掌握搜集数据和分析数据的方法;方案编制、阶段成果汇报环节则采取课堂表述的形式,教学组成员扮演委托方的角色,进行方案点评并引导讨论;评审环节采取“讲评结合”与“教评分离”的形式,邀请组外教师或同行专家参与,由学生进行汇报,组内与组外教师(专家)现场点评,各评审教师与专家现场独立给分,努力贴近工程实践。
(六)建立模拟评审制度
在总体规划课程教学实践中,应针对性地发展“课题模拟评审制度[4]”,即规定学生在完成课题初步方案后,按要求参加课题模拟评审。评委会由专业教师组成,可以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家等参加评审。评审时,学生向评委会和全体同学讲解设计方案及构思过程,评委会针对设计方案提出问题,综合大家的建议,提出修改意见,并且采用现场打分制,评审成绩计入课程总成绩。“课题模拟评审”并非正式评审,教学组织应注重学生主体地位,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和自由发挥,促进学生、教师、评审专家之间的交流互动,使学生在了解评审常识的同时,丰富设计思路,提高规划能力。
参考文献:
[1]陈秉钊.当代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0-0161-02
一、主题描述
对于隶属于工科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三个规划设计类专业,其间专业分工的区别与理论背景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并存的。对专业知识整体框架的明确、对每一门专业课的理论或应用目标的明确是学生“明白地学,学得明白”的重要前提。帮助学生构建“专业知识框架体系”和抓住“每一门专业课任务”的重要性,源于笔者多年的学习经历和教学工作实践中的教学反馈。笔者在大学二年级开始大量的“园林”专业课程的学习,但苦于缺乏对“园林”专业整体知识框架以及全面的工作任务的认识,便片面地认为“园林”是“认识植物和种植植物”或是“公园设计”等。直到大学三年级,经过不断摸索,不断求证与不断思考后,才得以形成较为全面和整体的认识。而在后来的教学反馈中,绝大多数的大三学生竟然将城市学院所开设的“城市规划”、“园林”、“环境艺术”、“园艺”等专业混淆,不能区分,也不能把学生自己所学专业的“那棵大树”看清楚,以至于其毕业之际也不能很好地定位工作目标,甚至不知道要找什么类型的工作。著名的景观设计大师彼得・沃克在《看不见的花园》[1]一书写道:献给我们学科,始于兴趣,终于崇拜与热爱。各领域的大师对他们的专业的热爱毋庸置疑,那么大学教师要思考的是:如何帮助学生找到专业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从哪开始?如果学生对所学专业没有整体认识,那么兴趣又从何而来?“专业知识框架的构建”要从专业课涉足之处就要认识,要从每一门专业课第一次课堂内容开始明确。“课程导入”不仅是总结前堂课的内容,引出当堂课主要内容,更重要的是该门课开课之初就有“专业知识框架的构建”这样的“整体课程导入”。
二、案例描述
城乡规划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城市总体规划”共分为8个专题,本次教学案例为专题一“从城市规划到景观设计概述”,4课时共180分钟,使用的教材是《城市总体规划设计课程指导》[2],学生对象是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城市学院城市规划专业2010级AB班学生。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1)了解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专业分工;(2)掌握城市规划中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各自任务;(3)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
教材仅对上述第2点的局部和第3点做了文字讲述,这对于需要以规划设计图纸为重要成果的专业学习还相距甚远。基于此,开展三个教学内容和目的均需补充大量的规划设计案例。通过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规划设计现实案例,让学生直观地认识到“从城市规划到景观设计”属于不同专业不同分工,促使专业课学习的“知己知彼”;更让学生直观地认识到“城市规划”的框架及其成果,明确“框架”就能“明白地学”,用目标成果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
教学过程如下:教师用一组工程项目图纸进行课程导入:对项目基地区位分析、现状分析、规划、设计,甚至施工工艺及流程,竣工状况等都是用图纸表达出来的,可见“图纸”是规划设计师最为重要的表达成果。“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一次课,请同学们基于已学过的相关知识,辨认所浏览的所有图纸,这些图纸的内容及其图名是什么?其中哪些可能是“城市总体规划”所含图纸?在5分钟左右图纸浏览的过程中,学生们说得最多的是“总平面图”以及更多的不确定。教师此时就可以给出本次课主要解决的问题:(1)了解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专业分工;(2)掌握城市规划中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各自任务;(3)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通过对浏览的几十张图纸一一分类和确定图纸名称,进而解释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的专业分工和专业知识体系之间的差异与联系。接下来,教师就可以引入三套完整的工程实践案例,详细讲解方案之后,分别总结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内容与图纸文本要求,并提出问题:这些规划项目应该由哪些单位承接?经过短暂思考后,有学生回答是“规划局”。教师随之讲解了“规划局”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立项和审批,进而扩充“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各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市级城市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是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般被委托单位,建O单位则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主要承担者,以及各种规划设计工作现行的收益标准。教师留下三个问题,给学生10分钟时间阅读教材第一章,之后与学生一起对问题展开讨论。以“曲靖市总体规划”案例的讲解使学生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以“昆明总体规划用地类型布局”为案例,凸显总体规划中最为重要的内容。最后,教师带着学生回顾并总结本次课的三项主要内容及扩展,布置了一套规划临摹作业,并给出了该门课所有作业要求和完成时间,并对作业训练的目的给以明确的说明。
三、案例分析
1.案例贴切且丰富。贯穿该课程的案例主要有昆明市总体规划、曲靖市总体规划、济南长清大学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温州市泊岙山庄建筑与景观设计等,这些案例覆盖了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能比较清楚地说明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专业分工,能让学生直观地理解自己专业的目标,理解本门课程的学习和应用目标。
2.巧妙设问激发学生探知兴趣。在学生模棱两可、似懂非懂之处进行提问,可以使学生增强注意力;对实践工作相关事宜提问,激发学生对专业工作的好奇和向往,如做昆明呈贡新区总体规划如何收费、做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新校区景观设计收费标准、做高档居住小区景观设计收费等;或是各种项目承接单位是哪些等。从教学反馈看,这些问题能有效激发学生对专业工作的向往,从而能大大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同时,教师的这些提问和解答也有利于学生了解本行业,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方向。
3.善用教材又不拘泥于教材。教材是教学的辅助工具,是学生对该门专业课入门的一个工具。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基于教材且高于教材。教师通过设问,让学生阅读教材,再通过引入丰富的案例,让学生在教材的基础上得以更好地拓展知识面,课堂不仅凸显了教材的辅助作用,而且也可以引导学生活学活用。
4.重视实践经历融入教学。工科的大学教师应该是理论的研究者和传道者,更应该是实践的践行者。该课的教学中,教师穿引的例子还有昆明新机场规划与景观设计、住区规划等项目,这些项目都是教师的实践之作,其真实的感受和专业思考逻辑是很有感染力的。
5.重视严明课堂纪律和作业梯度。教师在课堂时间即将结束之际,提出了课堂纪律要求,如考勤纪律为:每次上课铃响起不点名,而是清点上课人数,缺席的学生由班长在下课之前提交名单;课堂提问:每次上课对上一次课的内容进行提问,促使学生经常温故知新,培养好的学习习惯。考勤和课堂提问占综合成绩评定的20%,方案实践作业占40%,理论考试占40%。给出了方案实践作业要求,包括规划套图临摹、用地类型规划、某城市某新区总体规划共三次规划实践作业,难度与培养的专业能力均呈梯度上升,教师针对每次作业的训练目的也给出了明确说明。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012-0038-03
一、引言
城市总体规划是专业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专业课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法定规划中居于核心层面的规划,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在城市规划专业教学体系中处于整体集成和综合检验的地位。由于能够将多门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知识融会贯通到该课程的教学中,因此内蒙古工业大学教研组申请《城市总体规划》为精品课程。获批后以该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内蒙古工业大学通过调整课程体系设置、改革教学方法等手段,将区域规划、城市经济运行、行政管理等相关知识融入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中,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与构架,实现该课程与前置和后续课程的有效衔接,广泛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对学生基本技能的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城市规划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
二、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与特征
(一)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工业大学的城市规划专业设立于2002年,现行教学体系建立在建筑学大平台之上,课程设置采取2+3的培养模式。城市规划专业一、二年级专业课程设置与建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较为接近,进入三年级之后逐渐开设城市规划专业课程,形成以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发展史等理论课和城市规划设计课程为核心的教学体系。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开设于第七学期,共108学时,采取真题真作和真题假作的方式,完成一个小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学生通过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搜集整理、分析预测、方案设计、图文表达、方案汇报等学习过程,将前期有关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和城市经济学等课程的知识应用于规划实践,培养学生熟练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综合知识进行方案设计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对学生基本技能的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如表1所示,城市规划理论课程开设时间与教学内容均与规划设计课程相配合,注重与规划设计课程的前期调研环节、基础资料整理分析、规划预测等内容的有效衔接。城市总体规划的前置课程有:城市规划初步、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发展与规划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地理学等,分别开设于1~3年级;与总体规划课程同时开设于第七学期的课程有:城市经济学、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等;后续课程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师业务实践和毕业设计等。
(二)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的特点
1.系统性
城市规划课程设置采取“2+3”的培养模式,前两年的课程设置与建筑学专业基本相同,从第五学期开始开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发展史等城市规划专业理论基础课,为后续城市规划设计课程奠定先期理论学习基础;第六学期开始开设规划设计课程,转入城市规划设计学习阶段。这种从“建筑初步”、“城市规划初步”到“建筑设计”再到“规划设计”的课程设置方式,遵循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规律,符合学生学习知识的基本规律,系统性较强。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经过两年多的建筑学专业训练后,具有一定的空间把握和形体塑造能力。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学习居住小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间穿插城市设计及景观设计内容,课程设置也是由简及繁的渐进式、系统性教育方式。
2.综合性
内蒙古工业大学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也可以称之为一种“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以复合型人才培养为核心,是基于其建筑学院学科特征和城市规划专业办学特点而产生的具有专业禀赋的一种教学模式。学生在学习城市规划专业知识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学习建筑学、城市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市政工程等领域的知识。
按照这个培养方案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一定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和景观设计能力,动手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较强,毕业生可从事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建筑设计、建筑咨询等工作,就业面较为宽泛。
3.实践性
城乡规划学科是一个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城乡规划教育也是围绕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以专业课为核心,学科基础课和实践教学为辅助,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
包括总体规划在内的规划设计类课程教学中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课程题目的选择、教学过程安排和作业成果制作,均模拟实际项目运行过程,让学生尽早在实战中融汇专业知识,增长实践技能。
三、总体规划教学方法探索
(一)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学科基础课高度关联,所学相关内容易于在城市总体规划教学中得到综合应用,改善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效果,对于提高城市规划专业教学水平、提升专业影响力、锻炼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倡导选择合适题目 “真题真作”或“真题假作”,以学生为主体,变被动式学习为主动性、自主性学习,鼓励学生在学习中发现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参加专题研究,将学习成果作为实践项目的组成部分,实现课堂教学与社会服务的有效衔接。
真题性题目选择,能够将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科研活动有机结合,依托实践项目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解决相关理论课程相互独立、缺乏实践支撑的问题,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真实的训练,运用多学科相关知识解决城市问题提高了对城市综合性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做到对其他相关课程的有效衔接和专业知识领域的拓展。
教学过程中确立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扩大学生的课程参与度,大胆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开放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等方法,建立师生互动、学生互动、多项交流的教学平台。
城市总体规划教学中,突出实践与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发现问题,养成以问题为导向,运用所学习的相关知识进行专题研究,主动查找文献、解析案例、探索解决方法的良好学习习惯,全面锻炼学生的调查、分析、研究、规划和表达能力。
将教学成果作为实践项目成果的组成部分,鼓励学生参加实践项目,成为实践项目的组织者和设计者。从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现状分析、方案设计、成果汇报等各环节均由学生作为主要完成者,全面锻炼学生的基础调研、方案设计、组织协调和图文表达能力。实践环节的参与大大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对专业特征的认知程度,加深了对城市的理解和对城乡规划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多学科融合的教学方法
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经济、社会、文化、交通、等许多领域,综合性较强。与此相适应,目前开设的其他学科类课程有城市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等课程,作为总体规划课程学习的辅助。课程开设时间与教学内容均与规划设计课程相配合,注重与规划设计课程的前期调研环节、基础资料整理分析、规划预测等内容的关联衔接。
通过《城市地理学》的学习,培养学生宏观区域分析能力,为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提供区域和城镇体系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城市经济学》课程教学中注重城市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城市规划分析预测方法的讲授。通过《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掌握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制度、城市规划管理的内容和方法。通过《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等课程的学习,有助于学生了解总体规划中城市市政方面的知识,并为总规课程的学习提供技术支撑。
通过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实现专业知识的衔接与拓展,引导学生分析研究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现象和城市问题,为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专业调研》中的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提供理论支撑及方法,并与《社会综合实践调查研究》等实践环节相配合,让学生了解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人口、城市化、经济分析预测等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论基础。
(三)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方法
传统的“满堂灌”授课方式难以应对信息化时代对课堂教学方式的冲击,城市规划教学中的理论课程讲授需要具有灵活性和启发性,要引导学生学习相关学科的已有理论成果,关注城市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现象,不断开拓思维,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在本次精品课程建设中,为达到更加良好的教学效果,内蒙古工业大学对课堂教学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的思考以及改革。
第一,引入实践案例的教学方式方法。以经典案例评析为依托,讲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编制程序,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以直观、便于理解的实际案例分析深化理论知识学习。
第二,丰富课堂教学形式,多种教学手段相结合。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和便捷化,学生对知识的获取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传统讲授式的课堂方式很难满足学生获取知识多样化的需求,教师需及时改革教学模式,如利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更直观地通过图片、视频介绍规划案例。
第三,课堂中引用并推荐恰当的阅读书目和资料也是增强学生兴趣的有效方式之一。设置热点问题讨论环节,教师引导并鼓励学生自主完成资料查阅和问题分析,以课堂分组讨论或小论文的形式完成。学生在分析问题时,从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地理背景等多个方面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扩宽了知识面、培养了逻辑分析能力,不同学科视角和研究方法对城市要素的分析成为学生完善规划设计构思的基础。
第四,开展专题研究教学。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需求,增加有关区域分析、人口、城镇化和产业分析预测、环境生态保护建设等专题讲座,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根据城镇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分析手段和方法。
(四)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
由于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多重目标模式和多重行为主体利益关系的协调,一个合格的规划师应具有正确的价值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扎实的基本功和广博的知识,并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持续的规划创新能力,因此城市规划教育中应更加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总体规划教学中,通过现状调查、现场踏勘、资料分析、方案讨论、成果制作等途径,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综合性较强,教学中将多学科知识贯穿其中,引导学生熟悉现状、认真进行现场踏勘、方案构思和多方案比较,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功和知识获取能力。工作中不断更新观念,迅速吸收新知识,获得新信息,冲破传统物质空间形态规划的束缚,从城乡的空间布局、经济功能、生态环境、社区结构、文化氛围、可持续发展等多方面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其次,应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一个好的规划一定是设计团队集体创作的成果,创作过程中经常要协调各种关系,因此协调沟通能力成为规划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城市总体规划课程中,应通过各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综合沟通、团队协作能力。
再次,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总体规划主要是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图文表达能力。教学过程中,现状调查、初步方案构思和最后方案都要求学生汇报,汇报过程锻炼了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准确、熟练地表达出规划意图。由于总规编制中的文本和说明书撰写要求较高,这也锻炼了学生的文字处理能力;而草图和最终成果制作,也锻炼了学生的图文处理能力和表达能力。
四、结语
城市总体规划是综合性极强的课程,在城市规划专业教学体系中处于整体集成和综合检验的地位。借助城市总体规划精品课程建设的契机,通过课程体系的完善、教学方法的改革,及时转变教学思路,将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社会经济类课程与城市总体规划课程实现更好的衔接,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可以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做到产、学、研、用相结合,增强城市规划的专业特色。
[ 参 考 文 献 ]
[1] 杨光杰.城市规划设计类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探索[J].规划师,2011,10(27):111-114.
[2] 顾凤霞.城市总体规划课程教学方法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4):59-62.
37号文件提出了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具体包括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年限、规划内容、公布时间、审批方式、主管部门责任等方面内容,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37号文件赋予了住房建设规划内容的法定地位,即住房建设目标要纳入到当地“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成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
从住房政策演变的角度看,住房政策的具体落实由原来中央调控管理的具有较强计划性的“住房建设投资计划”转为地方调控管理的具有较强市场性的“住房建设规划”,这标志着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在逐步系统、逐步完善的过程中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住房建设规划的现实意义(1)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已经成为住房、教育、医疗“新三座大山”之首;(2)住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住房问题涉及到土地供给、金融信贷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住房政策无法落实,土地、信贷等宏观调控的手段也就无法发挥作用;(3)住房建设规划是体现住房政策的重要手段。
2.城市规划及衔接手段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在一定时期内(15~20年)的全局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则反映了城市总体规划在空间上的局部实施,一般是城市中的某片地块(新区或中心区等);近期建设规划则反映了城市总体规划在时序上的局部实施,通常是5年内的阶段实施内容。城市规划的各个类型相互衔接逐步深入、细化,将城市空间布局推向实施。城市规划的各个类型尽管都是以用地为对象,但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在用地的规模、比例和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在用地的建设强度,近期建设规划的重点在于用地的项目实施计划。各类型的重点不同就决定了三者之间的衔接机制可能存在隐患。与此成为鲜明对照的是,各个部门的专项规划实际上不只是对应于城市规划的某个阶段或某个类型,而往往是贯穿城市规划的各阶段、各类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通过一些重要的专项规划来将城市规划各阶段、各类型中的专项内容自上而下地衔接起来。住房建设规划有助于推动城市规划各阶段、各类型在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方面规划内容的衔接与落实。
3.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各类型的衔接方法
3.1城市总体规划———目标上的衔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这与住房建设规划中三类住房的建设目标、建设总量、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城市旧区改造等几方面密切相关,尤其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内容中“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是二者衔接的重点。城市总体规划作为较长一段时间内(15年~20年)的综合性规划,必然跨越3版~4版住房建设规划,因此城市总体规划应充分预见到未来城市发展中的住房需求,确定各类居住用地较为合理的建设标准和空间布局,为住房建设规划的滚动修编提供明确连贯的目标、科学合理的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的空间布局。因此,城市总体规划与住房建设规划在建设目标上应充分衔接。
3.2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上的衔接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具体地块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提出控制要求。37号文件要求在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中“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就对侧重于指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了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通过规定居住用地的住宅建筑套密度和住宅面积净密度等强制性指标,保证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各类套型(特别是中小套型)住房的数量和建设标准,推动住房建设规划的实施。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住房建设非常重视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房屋建设面积总量的指标,将其作为我国住房建设发展水平的衡量标准,而这些总量指标实际上却无法反映住房套数这个反映社会总体居住水平的实际情况。作为37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建设部建住房[2006]165号文件指出“应当对拟新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在总体规划确定了各类住房的建设标准和空间分布以后,在具体指标上与住房建设规划进一步衔接落实。
3.3近期建设规划———时序上的衔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指出,近期建设规划要“确定近期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在编制中我们通常设立项目库与年度实施计划与“十一五”规划对接。住房建设规划在纳入“十一五”规划后,其内容将与“十一五”规划的内容一起,通过近期建设规划的项目库与年度实施计划予以落实,因此住房建设规划与近期建设规划的衔接重点在于建设时序的安排,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在近期建设规划中的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4.结语
目前我国各类住房建设(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都是通过房地产市场来进行,建设用地也都是通过招拍挂的市场途径来出让,37号文件推出之后,对各地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大,有的地方出现了普通商品住房居住用地流拍的情况,这就很难保证住房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因此,各地方城市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税收等市场经济杠杆,来调动房地产市场开发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积极性。住房建设规划的政策出发点是通过提供各种类型的住房,特别是政策性住房,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城市规划领域在规划编制中应积极衔接,保证各类住房特别是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不再“居者忧其屋”,而是“居者有其屋”,再逐步过渡到“居者优其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06]37号).
我国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电力需求十分迫切,必须加快电网建设以满足城市用电需求。而土地征用、建设拆迁、青苗补偿而引发社会矛盾甚至是民事冲突问题,严重制约了电网建设,导致电网建设项目不能如期投产,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也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还存在项目审批核准周期长,电网规划项目难于实施的问题。
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是解决以上矛盾的有效方法。实现城市电网专项规划与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相互协调、有机结合,解决电网建设用地、占用空间问题,是加快电网建设、推进电网快速发展的首要任务。
1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区别
1.1电网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出发点不同。电网规划以负荷预测和电源规划为基础,确定电网建设规模和实施建设时间,以达到在规划周期内所满足供电能力;电网规划从城市用电需求为出发点,目的在于解决城市供电和电网网架优化布局,以满足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带来用电需求为原则。城乡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和实体发展进行的预先考虑。其对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质形态部分,涉及城市中产业的区域布局、建筑物的区域布局、道路及运输设施的设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规划的目的是促进城市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的素质,取得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综合效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空间走廊。
1.2规划编审程序不同。电网规划的编制、审批原则上说是电网企业行为,具有“行业性”特点。地市级电网规划编制主要由地市电网企业负责,经专家评审后报省电网公司审批。而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都是政府行为,经专家评审后报上级政府审批,在评审报批前,城市规划要有方案论证、政府会议研究、人大审议等环节。同时,地市级城市总体规划还需报省政府审批。
2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工作步骤
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按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两步开展工作。一是城市电网专项规划工作,二是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工作。电网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分别由供电企业和城市规划部门分别完成,因此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需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政府规划部门、供电企业、电网规划编制单位、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单位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工作进度管理,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协作完成电网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2.1城市电网专项规划
2.1城市电网专项规划任务
电网规划根据规划目标不同按时间分类为短期规划、中期规划和长期规划。短期规划分为1-5年,规划的内容具体,用来指导规划期间建设,一般与国民经济5年规划同步,中期规划为5-10年,长期规划为6-30年。本次规划目的是为了满足规划区长期用电需求,因此选择长期规划,负荷预测方式采用适用远景负荷预测的方法。
电力专项规划任务是根据规划区电网现状和规划区远景总体规划目标为基础资料,开展电力专项规划,做到各电压等级电网经济运行、布局合理、调度灵活、安全可靠,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优先采用先进技术及设备,加强电网技术改造,减少占地面积、减少空间占用;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工作。并且确保规划项目的可行性,按规划负荷水平年实施项目建设。
2.1.1开展城市电网专项规划前提条件
初步完成城乡总体规划是开展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的前提条件。城乡总体规划规定了城市用地,拟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电网专项规划以此为依据进行城市远景饱和负荷预测,并进行变电站预布点及初定项目建设规模,最终把变电站及线航坐标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地,因此电力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必须同期开展。
2.1.2现状调查
现状调查包括社会现状调查和电力现状调查。社会现状调查工作内容包括规划区内自然条件、历史资料、技术经济资料、建筑物、工程设施、园林绿地、名胜古迹、环境等资料;工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金融、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资料。
电力现状调查内容包括规划区内电源布点、装机容量、电力负荷历史资料、用电量历史资料、电网现状调查。
2.1.3电力需求预测
电力需求预测是城市电网专项规划的重点工作。电力需求预测方法必须根据电网规划任务进行选择。负荷预测是统计学学科内容,属于预测学的范畴。其预测方法有多种,可分为单耗法、弹性系数法、回归分析法、时间序列法、横向指标比较法、负荷密度法等。根据电网规划任务选取相应适用的预测方法。前面四种方法在预测中短期负荷时较为准确。规划水平年按远景饱和负荷水平年考虑,城乡总体规划完成初稿后已基本明确了区内的用地性质,因此选择负荷密度法作为本次电力需求预测方法,选择横向指标比较法作为预测结果的校核方法。
负荷密度法根据土地规划利用性质进行电力需求预测,运用时空地理分布模型预测负荷的量和负荷增长区,及负荷空间分布。 把规划区内按土地规划利用性质划分为N个片区,则X区(X∈(1,N))负荷计算公式:
公式1:A=SD,其中A是X区用电负荷,S是X区土地面积,D是X区用电密度;
公式2:W==SD,式中W为规划区内的总负荷。
采用横向指标比较法进行校核修正误差。所谓横向指标比较法,是以规划区远景规划的用地性质与现有的可比性的地区作对比分析,并参照其相关资料确定规划区的电力需求,然后进行比较分析和校核。
2.1.4远景规划电网规模
根据规划区内远景用电总负荷确定主网各电压等级变电容量,主网电压一般是指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考虑变压器经济运行负荷率,则主变变电容量按变压器的效率最高时的负荷率βM来计算容量当计算负荷确定后,变压器的总装机容量为:
公式3:S=Pjs/βb×cosφ2(KVA) 式中Pjs是有功计算负荷KW,Pjs等于规划区内总负荷W-N,N为规划区内电源出力;cosφ2是补偿后的平均功率因数,不小于0.9;βb是变压器的负荷率。因此,变压器容量的最终确定就在于选定变压器的负荷率βb。
当变压器的负荷率为:
公式4:βb=βM=Po/PKH时效率最高,式中Po是变压器的空载损耗; PKH是变压器的短路损耗。
根据变压器的总装机容量S分片区进行变电站合理布点,确定变电站供电范围及初步确定变电站站址,同时还应考虑变电站N-1及企业相关规定(如广东电网公司创先工作指标要求)。完成布点后拟定输电线路规模及走向,主要工作是确定变电站出线及其回路数。在规划区内变电站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如采用南网标准化设计;输电线路采用同塔多回输电技术,选取紧凑型铁塔,节约线路走廊,减少占地面积。
一、强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一)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应根据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原则,组织编制或修编矿区总体规划。在编制或修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煤炭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矿区建设规模、生产能力和开发顺序,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矿区总体规划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对策措施。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煤炭开发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矿区总体规划时,应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附送规划审批部门,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和审查意见是批准矿区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三)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的范围、井田划分、建设规模等主要内容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规划编制机关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矿区总体规划,应当在报批前举行论证会或听证会,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二、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准入条件
(一)煤矿建设项目必须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二)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区总体规划所包含的煤矿建设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和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以下和国家规划矿区外的煤矿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四)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内,禁止建设煤矿项目。依法需要征得有关机关同意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该机关同意。
(五)新建煤矿项目必须与周边煤矿资源的整合、改造相结合。关闭违法违规建设、布局不合理、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小煤矿,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防止和减缓地表沉陷、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土地复垦率、植被恢复系数等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指标要求。
改扩建项目要按照“以新带老”原则,对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区和废弃物进行治理。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煤矿项目,环保部门不予受理和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格限制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防止矿井疏干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水干枯、地面植被破坏或严重退化。矿井水复用率应达到70%以上,晋、陕、蒙、宁等严重干旱缺水地区应达到90%以上,煤矿、洗煤厂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等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集中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厂,洗煤水全部闭路循环。
(七)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应达到70%以上。在平原地区严禁设立永久性煤矸石堆场,有条件的矿区应实施矸石井下充填,减少矸石占用土地、减轻地表沉陷和环境污染。高瓦斯矿井应对煤层气进行综合利用。
(八)建设单位在报批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收集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