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范文

时间:2023-01-03 0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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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篇1

    选择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篇2

1、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 企业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3、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 诚信守法经营 优化消费环境

5、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6、 学习消费知识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7、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8、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9、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10、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2】

1、 贯彻xx大精神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2、 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3、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5、 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6、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8、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9、 改善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1、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3、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4、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5、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7、 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8、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9、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 积极关注民生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口号【3】

1、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2、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4、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5、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6、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7、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8、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9、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0、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 贯彻xx大精神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12、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3、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4、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5、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6、 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7、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8、 改善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9、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20、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2、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3、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4、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5、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26、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7、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篇3

2、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6、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7、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8、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9、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0、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1、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2、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5、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6、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17、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8、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2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3、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篇4

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3、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5、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6、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3、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4、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5、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17、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9、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0、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3、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篇5

2.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4.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6.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7.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8.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9. 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10.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11.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3. 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14.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6.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7.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8.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19.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1.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2.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3.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4.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5.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6.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7.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8.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29.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0.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1.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2.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3.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34. 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5. 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6.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37.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8.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39. 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40.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1.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42.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3. 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44.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高业欺诈行为!

45. 化解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社会!

46.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47.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篇6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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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及中消协“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和省、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以“放心消费在杭州 服务城市国际化”为主题,宣传我区消费维权举措和成果,积极关注和及时回应消费者需求,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文明、理性、科学消费。切实优化我区消费环境,服务城市国际化。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开展座谈活动

区消保委将以“围绕年消费主题,放心消费在浙江”为内容,组织邀请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开展座谈活动;把“放心消费在浙江”作为目标要求,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购物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互联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举办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消保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开设国民消费教育大讲堂,开展系列消费维权教育“六进”系列活动

充分利用国民消费教育中心这一服务平台,开设国民教育大讲堂,结合消费维权教育“六进”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月开设一堂消费知识讲座,为社(村)区、校区、商(厂)区及营区的消费者送去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以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的理念。区消保委将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区消保委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区网络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开展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积极参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我执法,你参与”、“你点题,我检测”、“我宣传,你传递”、“你举报,我查处”等四个“你我”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开展系列消费体验活动,通过到食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景区、商品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组织开展商品比较实验活动

2017年,区消保委将组织开展“xx区春节前海水产品消费比较试验”和“夏季面制品消费比较试验”,通过商品比较试验向社会公布比较试验分析结果,以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促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为市场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创造良好条件。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以13个市场监管所和消保分会为主,在各自的辖区内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强化“xx区消费维权网”、“xx区消协315”微信公众平台、“xx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及腾讯微博的运行管理,通过网络平台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运用 “xx消协315”公众微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有奖知识竞答”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评选活动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更加扎实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区消保委将延续“诚信经营树形象、放心消费迎峰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基本条件指向,对全区的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五类消费环节经营者积极开展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同时为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消保委组织的法定职能,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八届“杭州市xx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17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16年xx区产品质量报告,2016年xx区网络订餐整治工作报告,2016年xx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以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篇8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 科学 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 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 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 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 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 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 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篇9

一、活动主题

纪念活动以弘扬315精神为主线,以引领消费升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深化供给侧改革为核心,突出宣传中消协“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引导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网络消费等热点,推动网络诚信经营;突出活动的社会功能,通过高效维权、专项整治、社会监督及消费教育等方式,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突出“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加强职责建设,主动服务消费转型升级;强化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格局。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日常消费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做好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点解读。围绕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既要以法律培训、知识竞赛、专题专栏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又要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促进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营造良好的维权氛围。

2、举办315广场纪念暨“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我县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纪念活动主会场设在白田广场,时间定于3月15日上午8点半,为期半天,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赠送消费知识手册,展示侵权打假成果,讲解识假辩假知识。各镇区要设立分会场,结合各自实际举办纪念、咨询和便民服务活动。

3、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各镇区要结合实际,在315期间进基地、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开展有特色、多元化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活动要坚持普及与分类相结合,动员行业协会、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新消费宣传力度,突出老年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切实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树立科学、理性、绿色消费理念;要把农村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宣传消费常识和消费信息,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推动农村消费结构升级,提高消费维权城乡均等化水平。

4、加强消费市场秩序监管。县市场监管、物价、商务、旅游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围绕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在315期间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消协组织要建立完善维权服务网络,针对消费热点和突出问题,有效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及“青少年消费文化考察”等社会监督活动,消费警示,为消费购物提供参考。

5、开展“诚信单位”创建和满意度评议活动。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动员我县重点企业、较高知名度生产经营单位和服务单位,申报县十佳诚信单位、创建优胜单位;要加强诚信宣传、抵制“霸王条款”,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要利用组织平台、网络平台,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推介消费者满意服务单位、信得过产品,健全不良信息披露制度,适时举办地方名优企业(产品)展示活动。

6、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处置。315期间,县有关部门(单位)要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置各类消费投诉举报;特别是对重大的、群体性投诉案件,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调解处理,有效化解矛盾。要做好央视315晚会相关工作,安排好值班和执法备勤,及时处置晚会现场转办的投诉举报。

7、加强新闻舆论宣传报道。315期间,县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形成舆论声势,营造宣传效果。县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披露投诉热点和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开辟315专题专栏,集中展示我县消费维权成果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的良好风貌,注重挖掘和宣传一线消费维权典型经验。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弘扬315精神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镇区、县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各项纪念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动员,务求活动实效。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镇区、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鼓励各类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整合消费维权资源,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同时,要突出活动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将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篇10

男:XX年是奋力打造“实力辽阳、平安辽阳、诚信辽阳”战略目标的开局之年,引导消费者、服务经营者、构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信用平台,也是今年3.15的内容之一。

女: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于3.15都给预了充分的重视,今天到场的主要领导有:

男:还有:

女:下面请 讲话

男:现在我们提倡和协社会,它是靠法制、靠机制、靠协调进行理性维权的新思维,它表达了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相互携手、打造安全、健康、和协的新生活的愿望!经营者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请主办单位代表讲话。

演出部分:

女:愿我们的生活质量更高、愿我们的日子开门红。: 《开门红》歌伴舞。

男:把娱乐和实用结合在一起,做聪明的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的消费,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女:在今年辽阳市工商局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百题万人有奖竞赛活动。它分别评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下面有请宣布获奖名单!

男:下面有请观众抽出今天的特等奖

女:有请 歌手献歌!

男: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是每个消费者都应具有的常识。下面我要向大家提出几道问题, 请您来回答!

女:下面请市消委会宣布获得XX-XX年维权十佳先进个人名单。

男:当你需要的时候,他们在你身后;当你无助的时候,他们在你左右,他们是旁人,但他们也是朋友!让我们将下面的歌献给这些维权的战士! 英子的歌!

女:辽阳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假维权氛围的工作中,付出了他们艰辛的劳动!下面请工商局有关领导宣布XX-XX十大侵权案件!

男:每到3.15,我们都翘首以待,虽然有些沉重,但它毕竟是我们的希望!也许此时的歌会让我们轻快起来!! 歌手献歌!

女:下面继续现场问答,请观众做好准备,有纪念品相送!

结束部分:

男:让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联合起来,把3.15活动不断的引向深入

篇11

在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县工商局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坚持早安排、早策划、早部署,积极筹备2018年“3.15”系列活动。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围绕中消协确定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度主题,先后召开县消委会理事会及消费维权专题会,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深入讨论活动细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整合力量,成立宣传报道、现场活动等五个工作小组,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调纪律,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传达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梳理当前消费投诉热重点,结合年度活动主题,通过公益短信、宣传栏、LED等载体加强活动宣传。同时,制作活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及维权要点等资料,利用忠县电视台、忠州日报、忠州之家等媒体动态年度活动主题、重庆市“3·15”消费维权网络晚会,并做好活动现场及后续跟踪报道准备,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倡依法积极维权,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是突出检查,规范市场。联合消委会理事单位加强对辖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等重点区域和涉农物资、服装、家电等重点日用品开展检查,严格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自觉落实经营者义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是举办活动,现场维权。以北山广场为活动主场,以各乡镇人流集中点为分场,积极开展消费维权“五进”(进社区、校园、农村、企业、景区)活动,现场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典型侵权行为,消费警示,受理处置咨询、投诉。同时,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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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2012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

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20 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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