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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9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7-0010-02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当前,高层建筑一方面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缩影,是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高层建筑有助于缓解城市土地压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却显得尤为重要。高层建筑具有特殊性,对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有严格的要求,但防火设计不规范、建筑结构消防性能不完善、报警系统不健全等问题,强调提高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笔者来,提高现代建筑消防设计,关键在于建筑结构消防性能的有效构建、消防报警体系的建立健全、防火设计的规范化,这些都是提高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有效之举。本文立足于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就如何提高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以更好地推进新时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构建的发展。
1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重要性
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寸土寸金的城市用地,在建筑结构上,更加追求高层建筑的建设,既缓解了城市用地的紧张,也是现代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标志。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是高层建筑安全构建的重要内容,强调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完备性,以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使用。因此,对于现代高层建筑而言,消防设计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消防安设计是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部分
相比于传统建筑结构而言,现代高层建筑结构更加复杂,混合结构型的建筑形态,强调建筑设计的完备性,以确保建筑设计、建造的科学合理。消防设计是现代建筑机构设计的重要部分,消防安全系统、消防安全通道等的设计,都是建筑结构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切实做好建筑消防设计,是实现完整性建筑结构设计的重要基础,对于提高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消防设计是建筑安全构建的重要内容
高层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强调消防设计在建筑安全构建中的重要性。高层建筑复杂的建筑结构,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消防设计应作为安全构建的重要内容,从建筑耐火材料的选择,到建筑消防安全系统的构建,都要全面而有效落实。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消防安全设计行为,都是建筑安全构建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地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建筑结构在消防安全设计中,消防安全系统不完善、消防设施不完备、建筑材料不达标所致,这就说明,消防安全设计应狠抓落实,作为建筑安全的重要因素对待,切实提高高层建筑结构的安全系数。
2 高层建筑的消防特点
高层建筑已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缩影。相比于传统建筑结构而言,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上,表现出较大的特殊性。
①高层建筑结构大型化,不仅楼层数量多,而且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人员密集、流动量大是高层建筑的特点,也是消防安全的难点;
②高层建筑结构复杂,多样化的建筑功能构建,为消防安全带来较大挑战。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难度大,消防安全隐患多;
③火灾蔓延迅速,救灾难度大。由于高层建筑有大量的管道、风道,一旦火灾发生,火势就会沿着管道、风道迅速蔓延开来,给火灾救援带来极大的挑战;
④消防登高十分困难,且消防用水量很大。很多情况之下,高层建筑消防所需要的消防用水较大,且高层建筑的特点,对消防登高有较高要求,地面消防救援行动难以形成有效的救援效果。
因此,在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中,要全面了解到高层建筑的消防特点,也认识到消防设计对高层建筑安全构建的重要性。当前,我国在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出台了一系列的安全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但在实际中,由于消防设计不到位、建材不达标等问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构建造成较大影响,这也强调抓好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3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从实际来看,现代高层建筑在消防设计方面,提高了消防的安全构建,以更好地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但在诸多方面,仍存在较多的问题。特别是消防设计不规范、建材使用不当、消防报警系统不完善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带给建筑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具体而言,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防火设计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现如今,高层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因为空间利用率高、功能完善等优点已经成为了城市中的主流建筑。高层建筑不可避免会产生更多用电量的同时,大量装修装饰物的可燃易燃性也为建筑埋下了诸多火灾隐患。因此,在进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研究、认真分析,这样才能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办公环境或居住环境。
一、现代高层建筑的消防特性
高层建筑物与多、单层建筑物的火灾具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发生火灾时,热气会不断向上攀升,因此,往往火源上方的建筑会最先受到波及,越往上火势越凶猛,而且建筑中的各种材料、装饰物、电线等物质也成为火灾蔓延的重要推手,从而导致火灾一旦发生后,便是蔓延速度快、安全威胁大。另外,高层建筑一般外墙结构比较小,这在无形中为灭火救援工作带来了困扰。高层建筑的层数较多,安全出口设计一般又较少,这也导致了建筑内人员无法尽快撤离。除此之外,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大,排烟也比较困难而且地面扑救缺乏必要的场地,因此扑救难度甚大。
二、现代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高层建筑缺乏应用的“避难层”
相关专家曾指出,如果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位置超过了消防云梯的最高高度,那么从楼外进行施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一般来说,在此情况下,楼内人员只能依靠自救。在高层建筑中,最有效的自救方式就是设置避难层。但是因为《高规》中只规定了公共建筑避难层的设计,而没有对住宅建筑作出具体要求。这就给一些建筑单位可趁之机,其往往为了保证住宅的容积率、减少建筑成本、增加住宅美观性等而选择忽略高层住宅避难层的设计。
(二)消防车道的设计存在缺陷
因为高层建筑的建筑密度过大,从而导致空地较少,这使得应该设置的消防车道没有位置设置。另外,有些开发商为了追求经济利润而故意减小防火间距,一旦发生火灾,则会严重影响到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的展开。有些住宅建筑虽然设置了消防车道,但是却缺少回车道,缺乏环形消防车道或者是可供消防车通行的车道。
(三)建筑墙体上消防箱设计存在的问题
在很多高层建筑消防箱的设计中,都选择将其直接嵌入墙体内,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墙体的耐火极限。建筑隔墙以及防火墙都有一定的防火极限要求,但是在很多的高层建筑设计当中,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三、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缺陷的解决措施
(一)一定要重视“避难层”在高层建筑火灾自救中的作用
现在我国高层建筑尤其是住宅高层建筑中缺乏避难层的设计。笔者认为应当重视对高层建筑避难层的设计,考虑到建筑避难层的必要性,同时也要在此基础上思考如何将自动化控制技术应用到避难层的设计当中,尤其是要优化避难层的防烟系统,解决火灾浓烟从风口涌入避难层的问题。
(二)合理设计功能分区布局
在设计功能分区的时候,应当将火灾危险性相仿的场所安置在一个区域内或者是相邻的区域内,将性质不同且火灾危险性相差较大的场所布置在不同的区域内。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火灾对于建筑物的伤害程度。
(三)设定好防火、防烟的分区,着重注意建筑的排烟设计
高层建筑中因空间较大,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的蔓延速度会很快,烟气流动也会相对较大。尤其是有玻璃幕墙或者是竖向管道的建筑,火势常常会因为这两者而加速蔓延,造成火势跳跃、扩大火灾损失的不良后果。因此,在进行建筑消防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划分好防火、防烟的分区;除了要按照功能区进行划分之外,在功能区内也要按照楼层的不同再进行细致划分。同时也要增加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比如说:在疏散通道处增加正压送风系统。除此之外,为了防止建筑物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出现“烟囱效应”,应该在设计楼梯间的时候一定要预留出足够的开窗面积,而且这个排烟窗一定要设在墙体的上方,窗户开启也要方便。
(四)合理规划建筑内的消防设施
现如今,很多高层建筑中的消防栓还镶嵌在墙体内,且灭火器的摆放毫无章法。建筑物顶层的消防水箱也没有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使得储水量严重不足。而且有很多高层建筑中的消防水箱是设计在了建筑物的底层或者是周边。
建筑平面设计图因为要表达的内容十分繁杂,因此,许多消防设计中的一些安全设施简单标记一下,或者是在其他的图纸上另行说明。由于这样,往往在后期的设计图上,这些小标记就会被忽略,从而使得消防器材的安放位置毫无章法。而且消防栓的设计一定要放在墙壁外侧,以此来保证墙壁的耐火极限。对于高层建筑物消防水箱的设计有严格的规定:一类公共建筑消防水箱的储水量不应小于18m3以上,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 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 m3。如若消防水箱的位置过低,则一定要设计稳压水泵,这样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消防栓可以正常使用。
(五)消防设计要符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
在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当中,不但要考虑到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同时也要考虑到在设计建筑物中应用的可行性。比如说,高层建筑物会要求布置环状管网式的消防结构,但是对于条形建筑物来说,将管网竖向成环状即可,不必刻意追求立体管网的设计。有时候过于注重规格而忽略了建筑物本身的实际情况,反而会造成消防设计效果的事倍功半。因此,设计师们在进行消防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权衡利弊,结合建筑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适应型、标准化的设计。
总结:
高层建筑的建筑形式多样,且使用性质不一,因而具有不同的消防特性。建筑消防设计工作者要针对不同的消防特性而做出不同的消防设计,争取将建筑的火灾隐患消除在设计阶段。除此之外,精良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规范化的施工管理,以及严格的监督都是消防系统可以发挥最大效用的必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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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国建.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探讨[J].学术论丛,2013(18).
[3]王娇阳.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J].科技咨讯,2008(12).
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技术的发展,体现城市时代特征的高层建筑亦进入繁荣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矗立于现代都市之中。随之而来的高层建筑火灾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高层建筑火灾,立足于自救,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到火灾的扑救效果。而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的重要设施。因此,对于如何经济、合理、科学地设计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储水量,以及什么条件、什么情况的补水才算作火灾延续时间摧消防水池的补水量等的设计变得相当敏感且责任重大。如何把好这个尺度,这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一个焦点。本文中,笔者将以规范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工程的设计及消防建审工作实践,就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问题进行探讨,有些想法仍不很成熟,提出来供大家研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和7.3.3条对消防水池的设置及设计储水量作出了如下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对以上规范的规定,各个地区在理解及执行上有不同的作法。在福州市,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必须储存在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这显然增大了消防水池的容积;在厦门市,当室外给水管网能够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只须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设计的通常做法是:从不同进水方向的两根市政给水管上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的安全性,地下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则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的补水量;而在上海则允许部分在室外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火灾时消防用水的流量与压力的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自来水管网上吸水,而不需要再设置消防水池了。在我国其他一些地区,在室外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情况下,也有仍然坚持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并储存足够的消防用水量。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和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作法,每一幢高层建筑都应设有一个消防贮水池。目前许多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比较全,火灾时设计消防用水量也相当大,如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每幢建筑都要设不小于864m3的消防水池(这里还不包括其它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如再加上水幕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发电机房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则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将大于1000 m3),消防水池一般设在地下室,也有设在室外的,贮存着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如消防水池与生活水池合用,则水池的储水量还要加上整幢大楼的生活调节水量)。城市高层建筑大部分为宾馆、饭店及公用设施等综合性建筑,水池容积的大小和位置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建筑总体布局和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也是设计中的关键问题。针对城市用地相对紧张的情况,大部分高层建筑都是利用地下箱式基础作为贮水池,这样可以节约地上部分,也充分利用了地下室也可使用的面积。水池及水泵房设于地下室也可满足水泵自灌,有利于消防水泵及时启泵,满足消防要求。
以我省福州市在建的某幢大厦为例(建筑高度99.8米,地下三层,地上二十七层,建筑内部设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幕保护系统等),设计在报审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的同时也报上了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计算书,消防水池的设计储水量由以下计算得来,共1629.6m3。
1、室外消火栓:30L/S*3h(灭火延续时间)=324m3
2、室内消火栓:40L/S*3h(灭火延续时间)=432 m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1h(灭火延续时间)=108 m3
4、代替防火墙的防火卷帘两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3h=324 m3
5、水喷雾灭火火系统:20L/min.m2*20m2(保护面积)*0.4h(灭火延续时间)—9.6 m3
6、水幕保护系统: 2L/Sm*3h*20m=432m3
对于目前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笔者以为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一、投资不经济。以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工程为例,其地下室储存了2600吨的消防用水(这里边还不包括生活用水),水池占地890平方米,光造价就增加上百万元;
二、用水不卫生。消防、生活水池在设计中常采用合建水池,在理论讲有利于水质经常保持新鲜。但在实际上,由于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量相差太大,如一幢高层或超高层的办公楼,它的消防用水(包括室内消火柱系统、自动喷洒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贮存的专用水量是生活用水量的几十倍。而一般水在贮水池中要停留好几天或更多的时间,水中的余氯已经衰竭,细菌开始繁殖。这样的水质根本无法满足钦用水的要求;
三、管理不方便。每一幢高层建筑的地下都有一个这么大的消防水池,定期的水池、管道清洗将是物业管理人员的一大负担;
四、资源太浪费。消防水池的定期换水,无意中造成水源的浪费;
五、由于设计时已将高层建筑火灾时所有的消防及水量全部考虑并储存在消防水池中,导致设计人员往往把对如何将高层建筑内部设置的熟练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与室外其它消防水源连接的问题忽视了,导致火灾时消防水池的水一量无法供给,室外消防水源也无法及时补充进来。
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一、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十条规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因此,做为城市的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就应当考虑到整个城市的消防水源的规划及建设,大到整个城市,小到街区、高层建筑群等的消防给水均应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为城市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提供的完备的消防水源,而不应将城市的消防水源零碎地分摊给城市中的每一幢高层建筑。尤其是室外消防用水量。相反,熟练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如专用消防用水管道等才是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最应当解决的问题。
二、政府应加大消防投入,加强自来水公司的责任度,保证城市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目前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一样拔地而起,如果每一幢高层建筑都因为市政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而来增大消防水池的容积,建造一个贮水将近1000m3的消防水池来储存火灾时的消防水量,这显然是不科学、不经济的。现代化的城市,就应具有完善的城市供水设备来保障城市的安全,如我国的香港,市政供水管就可提供充足的消防水源。又如在我国个别地区对室外消防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自来水管网上吸水,它只须做好回流污染的措施,就能减去了消防水池构筑物,既节省了投资,又能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产生,还可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剩余水压。因此,当高层建筑的室外市政管网的流量能满足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时,应当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室外的市政管网中抽水,因为发生火灾时,前来灭火的消防车也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抽水。既然市政管网可以让消防车直接抽水,那么,也应该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何况,当城市内的某一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自来水公司应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市政供水的调度来保证着火建筑室外市政供水管的流量和压力的。当然,这关键还是需要政府加大消防投入,通过自来水公司来落实、完善市政供水管网,最终达到保证消防用水的要求。换句话说,取消每幢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池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三、相邻建筑、高层建筑群可以考虑合用消防贮水池。
这种作法应该说对建设方有利,为什么执行不下去,主要还是在规划以及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的一些具体规定上,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很不好协调。因此,在高层建筑规划建设时应加强规划功能,有关市政、自来水、消防等就应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合理地规划控制,对邻近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群共用消防水池,并对共用水池进行合理地管理。比如,同一街区上的几十幢高层、超高层建筑,每一幢都在地下层设有一个1000m3左右的消防水池,如果在旧城改造时早作规划,在街区内规划出一个或两个大型喷泉(当然这类喷泉在水量、水质及火灾时的取水均应能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既节省了投资,又保证消防水源,同时在城市中增添了一道亮丽的生活景观。又如对邻近的两幢高层建筑则可分别设500 m3消防水池,将两个水池连通,中间用阀门分隔,平时便于管理,互不干扰,消防时打开阀门,合并使用。
四、设计单位应科学、合理地进行消防水量的设计计算。
高层建筑投资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我国如今经济还不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因此,设计人员在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上应进一步明确的一点是高层建筑内部最大可能同时动作的消防灭火系统并不一定是大楼内所有的灭火系统全部动作。退一步说,因为系统功能不同,即使全部动作。也还是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所以设计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应结合概率进行科学的测算评估。而目前许多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基本上是高层建筑内所配置的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之和,这明显是不科学的。另外,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火灾时消防水池正常补水的几种可能,如正常的市政供水管网的补水,屋顶高位水箱游泳池及甚至空调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池内的水(在能保证不被动用的前提下)均可在利用之列。
五、增设高层建筑的进水旁通管,从市政给水管引入旁通管加大火灾时消防用水的补水量。
当城市内的某一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该允许周围建筑物的水压降低。这种作法便是在高层建筑从市政给水管接入的进水管上另外加设旁通阀,使得火灾时,打开旁通阀,市政给水管就能最大可能地给高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管补充消防水量。目前,这种作法已经在福州地区推广,但因其高昂的费用问题仍使开发商望而却步。
六、消防水池储水量的大小,与高层建筑所处位置、周围的消防水源分布情况及消防中队的位置有关。
对高层建筑而言,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应立足于自救,且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为主,因此,消防水池应保证的是室内消防用水,室外消防用水除城市边缘市政管网不足的外,在市区中心的高层建筑建议可以不储存室外消防水。加之离消防中队比较近,火灾能得到及时控制,因而储水量可适当减少。相反,对于位于城市边缘的高层建筑,如其四周的市政给水管尚未成环状的情况下,消防水量就应严格按规范设计。
七、建议《高规》根据高层建筑的不同类别及实际情况对高层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给予修改。
因为消防用水量是根据火场用水量统计资料、消防供水能力和保证高层建筑的基本安全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消防装备先进程度、灭火作战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加上建筑设计人员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经验也不断丰富,因此,是否需要将每幢高层建筑的灭火延续时间都确定为3个小时,笔者以为值得探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3条中对火灾延续时间的分类应只是一种参考,更重要的是应从实际建筑物内部燃烧物的种类、火灾荷载及发生火灾、火灾蔓延的可能性、火灾扑救的难易程度、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完备及先进、自动化程度,加上使用人员的素质、熟悉程度及建筑功能、性质、物业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权衡考虑。有些场所虽然重要,比如高规一类的科研楼,如果只是对一些非燃的丁类物品戍类物品进行研究,建筑内燃烧物数量不多,火灾的机率不大,即使火灾,也不可能发生大面积蔓延,这种情况下,笔者以为可以将火灾延续时间减小,而不是3个小时,建议规范对此作出修改。
以上观点,纯属抛砖引玉。希望能从保证城市消防供水安全,降低高层建筑工程造价及方便管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最终达到经济、合理地设计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储水量为同行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D75+1 文献标识码:A
1 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不仅楼层多,使用设备诸多,而且内部设有楼梯间、送排风管道、垃圾道等竖向管井等,其建筑结构使高层火灾呈现出以下特点:
1.1 高层建筑的危险性
随着近年来高层建筑发展。建筑内部在装修时也多采用可燃有机材料和复合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火灾都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蔓延到整栋楼。
1.2 人员疏散困难
由于高层建筑人员密集,所以当发生火灾时,人员在疏散困难,因为当人类生命受到威胁时求生欲望就也强烈,出于本性都想往通道寻找出口逃生,往往会造成恐慌,出口拥堵,出现人踩人的情况,甚至有伤亡现象发生。
1.3 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困难
由于楼层较高,消防人员在火灾扑救的同时也要兼顾到人员疏散的责任,但是,消防人员难以接近火点和体力消耗较大,还有停电、大量浓烟、猛烈的火势等等因素,所以消防人员的扑救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 高层建筑中的消防审核重点
针对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消防审核工作应把握以下重点:
2.1 高层建筑的登高面与登高车操作场地
消防人员在到达火灾现场开展救援时,必须具备登高面和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的支持。所谓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在靠近高层建筑主体,进行消防车登高操作使消防人员实施灭火的建筑立面。登高车操作场地则是指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空间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审核首先要重视登高面和操作场地问题,它是火灾救援最基本的建筑条件。但是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是对高层建筑登高面提出了要求,对登高操作场地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楼宇建筑特点不同,消防队购置的消防车型号不同,现场救援的需求也会有所区别。作为消防审核部门必须确保登高操作场地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匹配,防止建筑方因规范内容存有余地而在设计和施工中能减就减,给日后救援带来阻碍。
2.2 高层建筑的应急避难层设置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高层应急避难层的设计做出了规定,要求高层建筑从首层开始,第一个避难层和第二个避难层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5层。当火灾发生时,在第一个避难层的人员不能再由楼梯层疏散时,可以由消防人员借助登高车将人员疏散下来。从各地区建筑的实际来看,多数楼宇设计都将15层作为避难层间的分界点。但是作为消防审核部门,务必要以地区实际为参照,因为应急避难层决定着消防人员需要直接进行疏散的位置,如果消防装备不能完成这一高度范围的救援,仅仅在建筑中将15层设置为避难层分界点是有失实践意义的。消防审核部门应综合分析地区救援实际对本地区高层建筑设计加以指导。
2.3 高层建筑的耐火能力
考虑到高层建筑施救的困难,耐火性能的审核不可忽视。高层建筑首先需要降低火灾发生率,其次当火灾确实发生后,还必须保证人员撤离的足够时间,以及建筑楼体能继续保持完整。因此,高层建筑达到耐火极限不仅可以防止楼体本身的坍塌毁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而且也为消防人员的营救争取了时间。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对高层建筑不同部位的耐火性能和极限提出了要求,如墙柱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应为3小时。但是高层建筑的结构有其自身特点,一般以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主。钢结构耐火性能差,混凝土结构虽耐火能力强,却容易发生变形。所以消防审核部门应着重对高层建筑的保护措施进行审核,如使用耐火材料将钢结构包裹起来,喷涂防火材料等,都可以起到抑制火灾的作用。
3 高层建筑实施消防审核的举措
按照以上审核重点,消防审核部门应着力推进指标体系、审核队伍、审核制度的建设,以达到理想的审核效果,维护高层建筑的安全。
3.1 确立高层建筑消防审核指标体系
我国目前涉及高层消防设计的规范较多,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且每部具体规范中的内容又需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落实。消防审核部门应综合现有的规范指导,确立符合地区消防需求的高层建筑审核指标体系,将需要审核的内容分层设置,层层细化,以达到全面审核、抑制风险的目标。消防审核部门在制定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和建筑部门、施工部门展开沟通,详细讲解国家规范在本地区内的执行要求,使高层建筑的设计能够充分体现宏观规范与微观实际的紧密结合,既降低火灾发生概率,又为可能发生的现场救援创造便捷的条件。
3.2 塑造高层建筑消防审核专业队伍
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审核不仅是国家赋予地方消防机构的行政许可权力,更是充满技术含量和责任使命的检查工作。承担消防审核任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综合型、复合型能力,既要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各项要求、技术标准,同时还要熟悉高层建筑技术、材料的最新应用进展,能够从实践角度分析可能产生火灾的隐患,以及现场施救的条件。为此,消防部门应打造专业审核队伍,用专业水准完善对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的防范。
3.3 创建高层建筑消防审核执行制度
高层建筑的消防审核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设计期间、施工期间、使用期间都会存在火灾风险控制的不同需求。消防审核部门应创建系统的审核制度,除规定审核指标体系的应用、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外,还应对高层建筑不同时期的审核任务予以明确规定,使设计期间的宣传指导、施工期间的建筑构造审核、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有机贯穿起来。
结语
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审核需要以国家规范为指导,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审核指标,从而有效降低高层火灾的发生概率,提高现场施救能力。相信伴随审核工作与消防技术的发展,城市高层建筑的安全性能将会继续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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