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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1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的监理主要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
1.1施工前期准备阶段
(1)施工前对工程涉及的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进行认真审阅,与设计院及建设单位工程师就工程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以达到充分理解设计思想和建设单位意图。(2)在招投标阶段监理方应积极参与,为建设单位择优选取施工单位。(3)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保证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及总承包商能够对工程设计要求有较为全面的了解。(4)认真进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技术等进行严格审查,保证施工方各项指标达到完成该工程所必须达到的标准。(5)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认真审核,仔细检查劳动人员的安排、施工现场的布置。
1.2施工阶段
监理工程师对各分系统及专项系统的重要部位要重点检查。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在巡视中,若问题较轻,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施工方并督促整改;若问题较严重,则以监理工程联系单的形式告知业主方和施工方,并协助施工方做好问题的整改。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的隐蔽单、报验单进行审查的过程中,都要以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及施工图纸和规范为标准认真开展工作,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必须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
1.3竣工验收阶段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评估已完工程的工程质量,并提供监理日记、相关的监理工作总结及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2)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已经完工的工程的实物,根据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后,将竣工验收的建议提供给建设方,并协助建设方组织竣工验收。
1.4质量维护阶段
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组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期间,如果在回访中本监理公司发现存在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或对工程质量建设方提出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以消除隐患,不影响工程项目的使用。
2工程监理程序
(1)施工单位在进入现场后向工程项目监理部门提供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特殊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并申请开关报告。(2)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操作前必须向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每道工序都进行现场巡视,安排旁站监理旁站并进行相关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确认签字。(3)隐蔽工程在一般情况下,由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并将相应的检查资料、记录及检测报告提交给监理方,由监理方根据情况采取抽查或其他方式检验。(4)在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该工程监理方提交检验内容、结果及整改措施,监理方必须严格审查。(5)工程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在2h内报告监理工程师。(6)施工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应按合同约定要求及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进行申报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不再受理。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在7天内完成工程量的核算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后,报给业主并支付工程款。(7)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方应先自检再报送监理方。监理方在收到施工方的竣工验收要求及自检资料后,认真审查,合格后报建设方,由建设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8)在竣工验收前7天,施工方应将验收所需提供的技术资料交给监理工程师,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结算资料进行复核并备份。
3工程监理方法
在监理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对于不同的试验检测内容,可以采取不同的监理方法。监理方法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3.1见证取样
当结构安全受到影响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国家相关规定对相应试件、试块以及相关的材料的检测程序、数量、范围都做了具体的要求。根据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于送检和见证取样的比例必须等于或高于应取样数量的30%。
3.2平行检验
对涉及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检验批,根据当前建设监理的要求,采用百分之百平行检验的方式,即该检验内容应与施工单位的自检内容一一对应。在建筑装饰工程等的检验方面,采用按规范要求的比例对其进行平行检验。
3.3旁站监督施工检验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同步检验或施工检验进行旁站监督可部分进行或者全过程进行。检测房建工程的使用功能性的,应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在旁站监督过程中,由施工方质检员采用施工检验记录表进行检验记录,旁站监理进行审核签字,作为有效记录。
3.4委任第三方检测
砂、石、水泥、砖、砌块等基础材料、单桩的部分和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检测、外墙保温施工,膨胀固定锚栓、抗裂砂浆以及装饰材料里相关放射性检测等,一般委任第三方检测。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做的工作是做好第三方检测的质保体系的检查,同时对其检测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4结论
随着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工程监理的产生成为了必然。工程监理是工程建设的协助者和监督管理者。他们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尤其是在当前的建筑市场逐步的走向规范化、社会化和国际接轨的阶段,其作用和重要性就显得尤为突出。但同时也让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担起了艰巨的重担。一个好的工程监理,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是必不可少的,要在工作中实践经验,要学习先进的技术,要实践中积累知识,以应对层出不穷的实际状况,推动监理这一职业更好的发展。
作者:倪佩涛 单位: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靳忠财.开展监理工作的程序和步骤[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3,(1):63-67.
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但与此同时,建筑工程监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分析研究
1、监理市场不规范
1) 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当前监理业务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监理工作不到位
1)人员不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基础建设项目的迅猛增长,使得现有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各业主单位在招标时要求的人员资质都偏高,有的监理企业为了中标不得不在多个项目上报同一批人员,因此一旦中标,换人以及很多项目的总监只挂帅不出征和空挂监理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
2)管理不到位。受利益驱动以及为了企业生存的需要,有的监理企业把承揽的项目承包给个人或转包到某个较低资质的企业,而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势必会造成企业对项目直接的管理不到位,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3)监理权利不到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两管、一协调。而实际上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仅局限在质量控制上,如果没有其他的权利作保障(特别是计量支付权、设计变更审查权),承包人不会接受或不听监理工作指令,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也会大打折扣。
3、监理收费低,
还没有完全做到市场化事实上,监理单位的收费是有国家明文规定的,但由于目前监理行业竞争激烈,而且监理单位逐渐增多,所以收费不规范,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我国监理取费是根据[ 1992 ]价费字479号所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业主无根据地压价和监理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使得不少项目无法达到应有的取费标准,资金不足使得各监理单位只能勉强维持监理工作的运转,这势必影响监理事业的发展。
4、监理人员自身较低的素质状况阻碍了全过程监理的实施
目前,许多建设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这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地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由于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员只懂工程技术,却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而这几方面都是国际监理工程师所必需的。
二、预防对策分析研究
虽然我国工程监理目前存在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是我国建设体制改革和监理制度发展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建设监理的发展前景还是宽阔的。我们应抓住新一轮改革的机遇,勇敢迎接挑战。
1、法规制度的完善。要想解决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关注建筑法修改的机遇信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迫切需要行业代言人,将监理行业的呼声传达到立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讨论阶段,建筑法的修改势必引起一系列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调整。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对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资质等级标准 (如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人数和其他注册造价师、咨询工程师的要求等) 重新界定。又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目前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中取得工程师证三年的条件是所有工程建设体系资格考试中条件最苛刻的),而应加强继续教育。再如招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要求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时必须进行招标等规定。
2、监理企业应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抓好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法规制度上完善后,就应该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坚持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从事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是较高的,应具有技术、经济、法规和管理的综合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企业应具备两类工程咨询人员:一类是技术型咨询人员,他们主要提供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以及在实施中协调和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另一类是管理型咨询人员,他们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虽然监理企业不可能同时具备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招投标、采购、造价咨询、前期工程咨询等资质,但必须储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监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3、人员素质的培养。监理企业由于利润较大,所以对人员素质的培养是很重要的,其中包括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从提高道德素质方面来说,要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不能,随意向承包商索取物质需求,同时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从提高技术素质方面来说,包括三个方面: a.平时加强经验的积累,注意对工程中易出现的通病总结、汇总。每一道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针对该工序施工中常出现的质量通病和施工特点,事先提醒施工管理方注意及要求他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检查其落实情况。b.在监理单位成立时,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这包括审查监理单位中监理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能力、监理技术装备、监理经历和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开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资质水平常因人员变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因此对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应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在规定期限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查,以确保监理单位有承担相应监理业务的能力。c.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在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
三、结语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
参考文:
[1]黄春华.当前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J ] .经济管理论坛,2005 (2) :9.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1.水利工程监理现状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转型升级,监理工作制度也得到了较大的完善;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管理模式正向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转变。但是,目前存在着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实施工程监理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清晰;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关系混乱以及监理单位自身建设问题等等。下面笔者就诸如此类问题作个分析:
1.1认识问题
目前发包人、承包人和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理各有不同的理解。发包方认为,监理机构是代表自己行使建设管理权的,自己花了钱就要为自己办事,把监理当成自己的雇员,为其利益服务,按其要求办;承包人认为,监理是发包人利益的代表,是为发包人服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同时监理说话不管事,都是发包人说了算,因而对监理意见不理不睬。质量监督机构则认为,监理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工程质量问题由监理负责,出了质量问题是监理的事,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
因此,出现发包方任行其事、承包方见风使舵、监理方无所适从、质量监督机构无所事事的怪现象。以至于监理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效果不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
1.2“借鸡抱窝”名不符实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对监理人员实践经验、管理知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国家的有关政策、经济方面的知识有较高的要求。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考试制度,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学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工程项目除个别副总监相对稳定外,其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随时更换。有的项目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甲级水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但现场监理人员都是当地人士,这种“借鸡抱窝”的情况在当今水利工程监理中十分普遍。
1.3“吃了原告吃被告”
监理的公正、客观、科学性问题 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经理或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或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而在承包商处,有的监理人员索贿情况时有发生,吃了原告吃被告。
1.4最低价招标的“恶果”
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以致有的工程监理取费标准仅为3.5‰。这样的低价承揽业务,很难保证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率。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也是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
1.5人员素质低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2、对策
2.1加强宏观管理
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2.2合理取费,公平竞争
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合理取费是规范监理的基础,也是实际监理的物质基础。
2.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2.4落实制度,规范监理
前言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已被广大工程建设者所认识和接受,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工作内容也越来越明确和科学,由单一的技术监督向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伴随着我国土木建筑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深,工程监理制度的有效实行,在促进提高建筑建设管理水平,增加社会和经济效益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制度正逐渐成为建筑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引入、推广、竞争三个阶段。引入阶段,处于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本阶段的特点为从建筑行业或是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单位抽调相应的人员组成监理工程师,这段时期的工作多在国外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摸索着、小心翼翼的开展监理工作。推广阶段的特点是监理工程师人员素质逐渐专业化。与此同时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也建立了起来,进一步规范并且推广了工程监理制度。竞争阶段的特点是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相关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逐渐建立,对于工程监理制度有了成熟的方案,并且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同时一大批工程监理人员工作的监理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工程监理也逐渐转换为社会中介服务业的分支行业,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公开招标制度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和提高质量成为每个施工监理企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历史作用分析
以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是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建立的起源。监理制度的建立适合了市场经济的需要,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相对优于我国的传统做法,这个制度的优势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分配更加合理、明确,进一步增强了建设各方的合同意识,从而对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积极意义;其次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突破了建设单位原先小生产管理模式的局限,在这种经验体制下能有效积累经验,提高工程建设的专业化水平。建筑工程中的施工监理工作在多方不断努力下,初步的成效正在逐步展现。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在制度上为工程建设过程建立了一种科学的制约机制,并且促进了工程管理工作向守程序、讲科学等为特点的管理方式的过渡。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渐融合了来自各方面、各领域的技术专家和人才,而且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在工程建设中开始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的作用。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性分析
建设监理工作在监督、协调工程管理,保护有关各方利益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建筑工程监理在整个建筑建设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建筑工程监理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建筑工程的质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他的行为会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功能和价值的实现,这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监理工程师要严格遵守建筑工程中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规程,熟练掌握相关的合同文件,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在严格审查进场原材料以及检验施工工艺、对施工产品的严格、全面的监控和管理等工作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整个建筑建设的质量。
2、建筑工程监理的相关工作影响着工程进度的实现。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不仅是时间计划的控制以及现场施工管理的问题,在进度工作控制中还要从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等各个阶段综合考虑,对整个工程进行持续、全面、严格的管理,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并且能减短工程投入使用的时间,进而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在设计初级阶段,监理单位要设计制定高质量的任务书,才能保证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开工时,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实施总进度计划和网络图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总进度计划时,要将总进度目标进一步分解并确定工程计划的关键线路,以及控制工程节点的进度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监理进度控制计划。
3、建筑监理影响工程费用的节约。要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实现对工程费用的有效控制。实际投资不能超过相应的计划投资。工程设计在监理的建设项目费用控制工作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外,计量和支付是监理过程中费用控制工作的核心,在工作中,监理工程师依照相应的合同文件,在认真审核工程清单中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深入施工工地现场,充分核实现场状况,进而实现对清单以外的各类计量的严格控制工作,从而有效的减少了工程中的各类附加费用。
4、建筑监理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只有做好安全工作,才能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在相对安全舒适的环境下开展各项工程的作业,能够顺利地生产出优质的工程产品。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工程质量水平的前提条件,工程质量的好坏同样也是工程安全的保障。施工全过程中都要充分重视对安全工作的管理,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或者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各种不同施工情况和环境特点,要有针对的在施工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求在最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综上,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目的是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相关人员必须在开展工作时充分了解施工安全的意义,明确安全监理所包含的内容。
5、建筑监理存在的问题。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建筑监理行业正在逐渐发展和壮大并且在某些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和贡献。然而这些工作还不能有效满足我国快速发展的建筑建设事业对于建筑施工质量工作的要求。我们可以从监理制度实行时间短和旧体制的深刻影响等方面找到相应的原因。我们应该注意到我国目前的监理市场不太规范,相关不利因素都或多或少的制约了工程监理工作在我国的有效推行工作,工程监理要实现社会化运作方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结语
面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我国的国情及依据相应的企业的实力,培育成熟的监理企业。增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配套能力的培养工作。(2)建立和设置有效的监理规范,充分明确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权益和责任。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逐渐营造一种开放的,公平竞争的行业环境。(3)界定监理责任范围,进而建立监理企业相应的责任保险体制。同时组织成立相应的责任调查认证机构,对工程各方的责任进行有效的鉴定。(4)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相关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而促进监理水平的提高,促进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杜秀娟.浅谈加强国内建筑工程监理意识的创新途径[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