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09: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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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通三防”方面:**煤矿暗斜井通风系统未完善,通风线路布局不合理,工作面有串联通风现象;**煤矿井下局扇风机位置安装不合理,送风不到位,微风作业;**煤矿一工区整个风量不足,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档头作业,二工区存在串联通风;大部煤矿违规使用尼龙风筒;多数矿井防尘措施未完善,未配置洒水降尘设施,其中**煤矿煤尘较重,17刨巷溜煤斗与进风口未分开,致使工作面环境极差;瓦斯检查制度和“一炮三检”制度普遍执行不严格,存在空班漏检现象,井下废弃巷道未及时打好永久性密闭等。
二、煤矿防探水方面:通过检查发现所有煤矿均未对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没有绘制水文地质图,防探水措施不完善,探放水设备配置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探水原则,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煤矿未吸取去年血的教育,进入隔离防水煤柱内进行采掘活动,留下重大事故隐患,我办就该情况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下达了停产通知单,责令撤出井下现场作业人员,消除事故隐患。
三、机电设备方面:**、**、**、**等四家煤矿井下瓦斯断电仪使用不规范,瓦斯探头位置安放不到位,对瓦斯起不到监测监控的作用;南风煤矿井下电器还存在失爆现象;部分煤矿“一坡三档”设置不齐全,钢丝绳无强检记录等。
一、深入贯彻全市煤炭安全生产座谈会精神
最近,市黄矿办联合市救护队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利用4天时间对我县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于6月29日在我县召开了全市煤炭安全生产座谈会。会上,市黄矿办副主任尤正锋同志通报了本次检查结果,并提出了需要我们整改的28条安全隐患,市黄矿办主任李卫毅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市工信局副局长韩维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根据市上通报的检查结果和我们掌握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我们一定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按照讲话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县经贸局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组织人员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矿井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努力做到“管理零缺陷、事故零容忍、生产零伤亡”,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防范。近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和基础管理,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但是,我县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监管措施不力,工作责任不实;二是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忧患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高,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摒弃麻痹、侥幸和松懈思想,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重点落实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持从人抓、从头管、从根治,做到超前预防,防患于未然。三要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一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业务干部要全力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经贸局和兑煤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煤矿地面和井下现场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经贸局要加强煤矿隐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根据隐患等级,及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要强化对重点矿井、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是煤矿“一通三防”、提升运输系统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管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四是严肃惩处煤矿生产违规行为。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责令停产整顿;对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也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对虽未发生事故,但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按照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处理。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兑煤公司要按照充实、加强的原则,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能“四落实”,同时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廉政建设,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设备,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要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企业安全运转;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需要;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和维修人员不足、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的,不得生产。二是强化煤炭企业技术管理。要着力改进安全生产技术,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着力提高安全系数。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宣传。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坚持班前警示教育和岗前安全培训,要采取各种形式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矿井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县经贸局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督查考核是重点,责任追究是保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落实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一是加强督查工作。经贸局要会同公司组织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掌握、上报、通报各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经贸局和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整顿整改工作。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县政府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经贸局和兑煤公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执行不力的,将取消其评选先进的资格。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造成事故的矿井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正视成绩与问题,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20*年以来,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各煤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思想重视,领导加强,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共同努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一)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20*年,全县煤矿发生各类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下降1人,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下降幅度均超过往年同期水平,居全市前列。
(二)安全监管体制日趋完善。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的煤矿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全市18个产煤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安全生产办公室,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8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经费被纳入县财政预算,并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监管设备。
(三)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煤矿安全管理逐渐规范,所有煤矿均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全县煤矿都建立了监控系统,各煤矿瓦斯监测监控数据上传率达到*%以上。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初具成效。煤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省上确定的*户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中*户通过验收,达到了不同质级的标准化矿井标准。其中,*煤矿达到二级标准;*等*户煤矿达到三级标准。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看到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长期性、事故的危害性,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措施,创新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与其它产煤区市县相比,任务更重,困难更多,压力更大。一是安全隐患较多。主要存在瓦斯煤尘、顶板、水患、煤与瓦斯突出等“五大”安全隐患,二是煤矿地质结构不稳定。一些煤炭赋存条件差,开采状况极不理想,随着矿井向深部延伸,自然开采条件将更趋恶劣,灾害程度将会进一步加剧,这些无疑在客观上为我市煤矿安全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难度和压力。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不够。据调查统计,全县发生的安全事故90%以上属于责任事故。四是安全生产压力较大。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中、省、市对安全生产要求更加严格,对事故责任追究更加严厉。当前,电煤生产及调运紧张、企业产销旺季、客货运输繁忙、不稳定的天气等因素又给安全生产增添了新的压力。
(二)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的多变性和突发性,决定了我们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务必不断地检查、发现和治理隐患,不断地改造、更新和提升安全技术,不断地强化、规范安全管理。目前,个别煤矿企业、监管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认识不足,安全警惕性不够。一是存在一劳永逸思想。认为一次性投入建设和整治了就可以保永安,可以睡安稳觉了,在后期管理、维护和更新方面不再注重,不再关心,致使有的标准化建设出现了倒退现象。二是存在懈怠思想。有些煤矿在较长时间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了麻痹思想,放松了警惕,日常监管也不够到位。三是存在厌战情绪。有些煤矿对经常性的排查整治感到厌烦、疲倦,时冷时热,心存侥幸,不能持续保持抓安全生产的热情。四是存在短期行为。个别煤矿企业、监管人员没有牢树安全生产意识,不作长远安全规划,见子打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三)要清醒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性。煤矿安全生产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异常敏感。安全事故牵涉面广、影响大、危害重,可以说是事故猛于虎,出不得,也出不起。一是企业出不起事。各位业主请你们算算帐,安全投入与事故损失比较谁多谁少,孰轻孰重?首先是经济损失大。按新规定直接赔偿死亡者每人不少于20万元,加上抢险施救和处罚等费用,动辄上百万元,至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就更是无法估量。其次是法律责任重。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业主及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地方出不起事。一次事故,不仅耗费地方党委、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打乱地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对外开放形象,而且一批干部也将受到责任追究,可以说是“老板进圈,政府买单,干部掉帽”。三是工人出不起事。很多工人都是青壮年,上有老,下有小,是家庭的顶梁柱,一旦出事,无疑将给其家庭带来灾难。
二、狠抓整治和建设,确保持续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科技兴安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前不久,县政府办已下发文件,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出了安排部署。从近期工作实际看,个别地方进展缓慢,效果不太理想。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必须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产煤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立即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对煤矿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留盲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查找隐患;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二是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治。排查是前提,整治是手段,安全生产是目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相关企业要制定整治方案,做到资金、时限、人员和措施四到位,确保整治实效。凡存在安全隐患又没有整治或整治没到位的煤炭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长期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一律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二)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几项专题工作。一是重点抓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县上确定的*户煤矿务必于2009年2月底前完成地面瓦斯固定抽放系统建设;二是2009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煤矿井下“三线建设”,即煤矿通讯系统、压风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建设;三是防止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此项工作由煤管局、安监局负责。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2009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巩固年,各煤矿企业务必加大投入,合理规划;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分类指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确保标准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凡标准化建设不能按期达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三、落实责任和措施,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临近,这是全国人民的大事、喜事。中、省、市相继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两个确保”目标,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措施,实现“四个到位”。
(一)责任到位。各单位要赓即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布置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带队检查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亲自督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煤炭企业,必须周密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二)措施到位。各单位围绕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要逐一分析,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同时,实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每天要将安全情况报县安办。
新《规程》与《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的专业规章及制修订的200多部煤炭行业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明确了什么必须干、什么不能干:提高了准入门槛,进一步严格了办矿标准;严格控制新建、改扩建矿井开采强度;严格矿井通风要求;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限制;吸取事故教训,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
新《规程》加快推动科技兴安。一方面,适应煤矿生产工艺进步、科技装备创新、管理水平提升需要,对近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工艺和技术,进一步予以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对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技术、工艺、装备作了删除。
新《规程》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将应急救援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中企业的主体责任。
新《规程》强化职业健康,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同步推进,坚持了职业健康的基本标准,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增加了井下热害防治、作业场所噪声、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
新《规程》修订历时两年半,集中了全国煤炭行业200余名专家,先后进行40余次煤矿现场调研,召开了近百场专题会议,凝聚了全行业和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
但是,修订得再完善,没有落实也是一纸空文。要让纸上规章成为行为准则,首先要广泛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深入解读,充分利用会议、检查、培训、教育、班前会等机会进行讲解解读,使《规程》真正进矿区、进班组、进家庭。把新《规程》纳入各类业务培训、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突出技术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两个重点,分层级开展专题培训。
1.抓好问题整改。成立了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回头看”各项规定动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5个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按照“销号整改”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公示。目前,5条意见建议均得到有效解决,整改率100%,满意率100%。
2.促进作风转变。针对少数干职工存在的问题,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下发了《xx县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切实解决少数干职工存在的“庸、懒、散”
、对工作消极怠慢、目无组织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创新工作特色。我局通过创造性地在6个基层煤检站开展“创一流、争红旗”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干职工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今年1至8月,在全球经济疲软、煤炭滞销的形势下,完成煤炭销量xx万吨,实现煤炭税费入库xx万元。
4.做好结合文章。我局坚持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与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使集中整治活动与xx振兴发展、“三送”全覆盖常态化、煤矿安全监管、煤炭税费征管、招商引资等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一是抓好“两个永远”活动宣传工作。
将《若干意见》及《学习贯彻宣传提纲》精心排版,编印成了600册彩色封面的40页精装版宣传手册,分发到每位干职工及“三送”挂点村、各煤矿和跟踪服务企业。
二是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苏区项目的挖掘工作。
成立了专门的调查摸底和项目包装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县发改委完成《争取xx列为国家资源枯竭型试点城市试点县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申报书,争取项目成功立项。
三是抓好煤矿安全稳定工作。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787户(规模以上企业101户)。其中煤矿45对,非煤矿山企业60户,化工生产企业3户,加油站31户,民爆经营单位1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12户,消防重点单位155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3405户。
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全县共有煤矿45对,其中有9对生产矿井,8对建设矿井,20对整顿矿井,6对停产矿井,2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8个主体整合保留26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9户砖厂恢复生产,1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7起,死亡2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26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40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14277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9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21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564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 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2276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1091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22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68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9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煤矿对,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其中有对生产矿井,对建设矿井,对整顿矿井,对停产矿井,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个主体整合保留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户砖厂恢复生产,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户(规模以上企业户)其中煤矿对,目前。非煤矿山企业户,化工生产企业户,加油站户,民爆经营单位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户,消防重点单位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户。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死亡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年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年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稳中求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统揽全局,认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今年监察工作要点和“三个务必”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监察执法工作呈现如下特点:
(一)监察计划导向更加强化。一是监察计划逐步趋向合理。省局多次组织调研、讨论,初步确定了“两个全覆盖”的原则,即在一个许可周期内,实现监察执法对辖区所有矿井的全覆盖;把现场核查、验收和事故调查等执法工作纳入机动监察计划,实现计划对所有执法工作的全覆盖。这样,每年保持略高于矿井总量1/3的监察矿井数,大致按7:3的比例确定固定计划和机动计划,基本符合煤矿和我们监察能力的实际。同时,考虑产煤市州及县市区比较多,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矿多的实际,确立了“两个突破”的思路,即:改国有煤矿监察次数“4、2、1”为“2、1、1”,改监督检查次数“4、2”为“2、1”。实践证明,这也是符合实际的。二是针对性逐步增强。把事故多发矿井、存在重大隐患矿井、灾害严重矿井列入当年监察计划,同时,侧重重点矿区,使计划更具针对性,对遏制事故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监察后的矿井99.3%没有发生事故。三是计划的执行力加强。1-6月,全局共完成314矿次监察执法,100%完成进度计划,各分局做到了按月编制月度计划,根据实际及时调整监察计划,有分析总结,备案公示。
(二)规范执法要求更加细化。一是规范行为更加细化。省局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规范》,要求监察人员在现场监察时严格执行。郴州分局也制定了《郴州监察分局文明执法规范》,规范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违法行为描述更加细化。为了更好地规范隐患描述,规定了13类378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用语。三是处罚细则更加细化。省局相继印发了《煤矿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巩固战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及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煤矿违反<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处理处罚指导意见》等细则,监察员普遍认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今年以来,共实施行政处罚99矿次,监察罚款639.3万元,监察罚款金额同比提高22.9万元,单矿次罚款6.46万元,环比高出全国平均数0.72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06个,责令停产整顿47矿次。郴州分局、常德分局通过加大执法力度,经济处罚同比增加。
(三)监察执法抓手更加有力。一是扎实做好《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宣贯。配合总局在衡阳、邵阳和长沙开展了三场大规模的《七条规定》宣贯大会,全省共990名矿长签定了宣贯承诺书。及时组织开展《七条规定》属地专项监察,积极参加国家煤监局组织的异地交叉监察。对云南开展的异地监察执法,抽查矿井7矿次,巡查6矿次,查处事故隐患15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0条,建议弥渡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所有井工矿停产整顿,除此外,责令停产整顿2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矿次,暂扣矿长安全资格证1矿次,下达经济罚款86.5万元,得到了国家煤监局领导的认可。同时,配合四川局在开展交叉专项监察执法,及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向有关市、县下达了监察建议,督促有关煤矿整改到位,并将异地监察的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告,茂林副省长批示要督促两市搞好整改,并举一反三,防范事故。这为我们下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二是认真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省局下发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对全省煤矿“打非治违”工作作出部署。今年以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涟源、嘉禾、耒阳、辰溪、攸县等15个产煤县市区开展了明查暗访,重点查处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多井筒出煤、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运行不正常仍然组织生产、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停产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擅自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参加省政府驻耒阳煤矿综合整治工作。潭分局对东矿业有限公司整合井(设计为风井)非法生产立案查处,给予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罚款20万的行政处罚,对涟邵矿区安监局下达了监察意见,对长沙矿业公司及矿井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导嘉禾、辰溪两个驻点县制定了“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和机制。3至6月,开展8次明察暗访,及时提出了“打非治违”工作建议。特别是结合实际,指导辰溪县明确了“树立一个典型、完善一批制度、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建设一批正规化开采工作面、查处一批典型案例”等“五个一”驻点督导工作目标,制定了“一月一调度、两月一督查、三月一小结、半年一座谈、一年一考核”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四)安全准入把关更加严格。一是严格受理审查。凡是要件不全的,一律不予受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凡是9万吨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暂停受理一切行政许可申请;同时,废止了《省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和证照变更暂行规定》(煤行〔2009〕253号),省局下发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监监察函〔2013〕101号),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煤矿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实行受理、审查、决定“三分离”工作机制。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严格集体会审,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权责分解、分项负责、相互监督、共同把关,今年来,共有6个矿次的资料未经审查被退回,并对1个矿做出了不予行政许可。三是对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实行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确保提供的资料与实际相符。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执法文书,由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书,现场核查(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四是对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的煤矿及时进行清理和告知,对长期未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的依法注销其许可证,今年已对11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注销。
(五)执法机制更加灵活。一是大力推进集中监察执法机制。针对邵阳市属国有煤矿基础差,省局会同娄底分局及时对4个煤矿开展了集中监察执法。上半年,省局和各分局突出查大系统、点部位、大灾害防治措施等,共开展集中监察执法行动13次,监察矿井77矿次,面上巡查172矿次,责令停产整顿20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矿次,实施经济处罚40矿次,罚款294.5万元。同时加大了与地方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上半年,各监察分局与市级煤炭局联合执法4次,与县级煤炭局联合执法13次,建立了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二是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5月8日,《中国煤炭报》以《“说理式”执法,让人心悦诚服》为题,报道了煤监局开展交叉集中“说理式”执法行动。衡阳分局下达执法文书后,召集煤矿实际控制人、技术管理人员、乡镇煤管站负责人及煤炭管理部门参加的执法文书“解读会”,向矿方逐条解释说明文书内容,并对如何整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开展交叉执法。为有力推动《七条规定》落实,组织娄底、常德分局开展异地交叉专项监察,共监察矿井49处,发现隐患1170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15条,立案查处32矿次,责令停产整顿10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3矿次,经济罚款200.3万元,较好地推动了《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同时,锻炼了队伍,树立了形象。四是初步探索联合监督检查。与省煤炭局召开2次协调会议,商议两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起草了两局对地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文件。娄底分局将对县(市区)一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延伸至乡镇,今年来,分别对涟源市六亩塘镇等三个乡镇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商议计划8月联合娄底煤炭局对涟源市、新化两县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省局和分局共开展监督检查27次,下达监察意见和建议34份,比往年明显增加。
(六)执法监督更加务实。一是定期进行考核。4月上旬,省局组织对各分局一季度监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提出了强化计划监察的导向作用,下发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13年第一季度监察执法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要求。二是适时开展专项监察。5月份,执法监督处对局务会布置的工作进行重点督办。衡阳分局针对落实省局局务会布置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局长书记亲自督办,及时整改到位,特别是认真执行省局执法规范“八条规定”,监察执法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认清形势,分析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清醒的分析、认识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要认和国家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的大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近段时间以来,针对全国接连多起重特大事故,、总理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求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同时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安全生产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须臾不可松懈,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坚持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家安监总局杨栋梁局长指出“我们必须深刻的认识到,的重要指示,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为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的、难得的契机。我们必须以这次大检查为新起点,以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坚决整改问题。”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也十分重视。省委书记徐守盛对《焦点访谈》曝光煤矿的问题,专门批示,要充分认识省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重申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坚决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生命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省长杜家毫也多次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副省长盛茂林对煤矿安全更加重视,今年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关闭问题,他还多次亲自深入煤矿暗查《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以上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及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这是我们搞好监察执法工作的根本动力和良好契机,我们一定要把握这一大局,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贡献力量。
(二)要认清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1.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事故总量多。今年1-6月,全省共发生事故32起,死亡51人。其中较大、重大事故各1起,分别死亡7人和10人。这组数据与过去比,成绩很大。但与全国比,差距甚大。特别是,6月2日邵阳市邵东县司马冲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0人死亡,进一步引起了有关方面对的关注,也使形势进一步严峻起来。二是部分地区事故上升。上半年,郴州分局、潭分局辖区各超控制进度指标1人;邵阳超控制指标2人,郴州、长沙、株洲、永州四市各超控制指标1人。三是煤矿重大隐患普遍存在。6月9日至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暗访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形式对我省潭县的长岭煤矿、邵阳县七里山煤矿立山井等四个煤矿贯彻落实《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瓦斯监控系统失效、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等八类突出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2.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煤矿企业落实《七条规定》不到位的现象还很突出。煤矿职工《七条规定》培训考试未实现全覆盖,未实现班组长以上层层签订承诺书。部分煤矿企业没有按照“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未建立隐患台账和逐级上报。部分煤矿在瓦斯抽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正规开采等方面与《七条规定》要求存在差距。二是部分煤矿违法开采的现象还很突出。如株洲市攸县黄兰矿区,部分煤矿超深越界违法开采。今年以来,国土部门查处了26处煤矿超深越界开采行为,但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煤矿井下仍有不合理临时密闭和栅栏,存在超深越界开采的现象。部分停产整顿矿井,停而不整,甚至违法组织生产。
3.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整改效果不明显。一是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特别是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滞后的现象还很突出。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长期运行不正常,全省大部分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尚未完成论证、设计等基础工作,没有按规定在6月30日前完成。二是煤炭市场受经济环境影响持续低迷,煤价下跌,煤矿企业效益急剧下滑,多数亏损,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如,永兴县高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1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县政府责令所有煤矿停产整顿,5月下旬暗访3处煤矿发现均未启动整改工作,只有地面留守人员。矿井隐患在停产期间未得到及时整治,停而不整、等待观望的现象比较突出。三是关闭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难度大,安全监管监察面临新的挑战与考验。国家对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施关闭的决心很大,已成定局。我省涉及到253处,当前这部分矿井是否能真正停产到位直至平稳关闭,是我省煤矿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难事。
(三)要认清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严格规范执法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在现场检查中,没有查深查透,检查地点存在盲区、死角,存在漏检少检现象。有的没有认真识别重大隐患,重大隐患的认定也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对大系统存在的问题没有查出来。在隐患描述方面,没有使用省局制定的规范用语,随意性较大,且该定量的没有定量。在处置方面,没有按“720”和“55条”的要求执行,执法力度不大,刀子不快,处罚到位率低。文书制作方面“两现”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分局仍不能熟练使用“金安工程”软件制作文书。执法监督跟踪督办也没有完全到位等。
2.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公正执法方面,存在同一违法行为或隐患处罚不同的问题,仍然有先定处罚档次再找隐患的问题。对大矿小矿没有真正一视同仁,有的不敢对大矿下手。在文明执法方面,主要是省局“八条规定”执行有差距,无论是着装,下井装备,还是准备、纪律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
3.自身素质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吉林煤监局在八宝煤矿事故后反思的六个方面问题,在我局也不同程度存在,在执法中避重就轻,不敢碰硬的思想比较普遍,过多的考虑如何规避责任,过多的强调有些工作不是国家监察该做的事,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激情,甚至怨声载道,牢骚满腹。二是工作方法有差距。面对煤炭经济运行困难,停产矿井多,企业效益滑坡,罚款收缴难等新问题,办法不多,思路不宽,坐等形势好转。三是工作能力有差距。总的监察能力与矿井数量不匹配的问题仍很突出,分局监察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明显。有的监察员业务素质跟不上,不注重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不熟悉。不会查隐患,提意见下建议只能泛泛而谈,没有深度和高度。
面对形势和问题我们要有“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要有“一事未办完,寝食不安,一事尚未了,夙夜忧叹,一事有闪失,如芒刺背”的责任心,提高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做好下半年监察执法工作
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认真落实、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批示,全力推进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继续围绕“三个务必”和“五个执法”要求,全面完成全年监察执法工作任务,努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继续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以“打非治违”和“七条规定”为抓手,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
1.积极参与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认真学习。认真学习好国务院办公厅(明电〔2013〕16号)、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13〕2号)、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煤办〔2013〕71号)、国家煤监局(煤安监司办〔2013〕17号),省政府办公厅(政办明电〔2013〕80号),省安委会(安明电〔2013〕6号)、煤监局(煤监监察〔2013〕55号)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提出的“红线”“首位”和“彻底”的要求,准确把握大检查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特别把握好“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握好“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原则。二是明确任务。做到“两个全覆盖”。省局对13个产煤地市州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进行全覆盖;分局对产煤县市区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进行全覆盖。按照省安委会安全大检查暗访分组情况,做好对娄底市、邵阳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暗访抽查工作。三是敢于亮剑。要严格落实“依法关闭一批、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公布一批黑名单、曝光一批案例、宣传一批典型”的“六个一批”的要求,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大检查期间可适当增加监察计划,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覆盖。四是切实做好调度统计。各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的调度统计工作,按时报送两个报表和典型案例及好的做法。
2.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将“打非治违”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突出瓦斯治理与防治水两个重点,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和《防治水规定》落实到位。二是关注重点。要加强对南方石墨所属煤矿的的监察,防治非法违法生产酿成事故。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加强对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日常监管,防止国家相关政策下发之前突击生产酿成事故。三是积极做好驻点督导工作。做好对辰溪、嘉禾两个县“打非治违”的驻点督导,按照“五个一”工作目标和“五个一”工作机制做好驻点督导日常工作。
3.进一步推进《七条规定》的落实。按照我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从正规开采、六大系统建设和矿领导带班下井等方面认真抓好《七条规定》的落实。凡是违反《七条规定》的,要根据《煤矿违反<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处理处罚指导意见》,处罚整改到位。
(二)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准则,进一步搞好监察执法工作
1.严格规范执法。在继续做好去年韶山监察执法座谈会上提出的“六个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一要坚持计划执法。科学编制月度执法计划和监察预案。继续坚持监察计划的导向性,用监察计划统揽各项执法工作。二要规范现场检查。要查深查透,不留盲区,不漏系统,不缺项目。三要规范行政处理处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试行)》和“720”和“55条”的要求,认真分析煤矿企业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四要规范执法文书。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客观事实清楚,格式要求统一,语言文字规范,适用法律准确。要全面使用“金安工程”软件制作文书。
2.公正文明执法。一要坚持原则。克服“人情风”和“关系网”的干扰,该处罚的必须处罚。二要严格标准。对违法行为都要平等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得畸轻畸重;对同样的情形,都要作出大致相同的处理,做到不偏不倚;对大矿小矿包括央企一视同仁,不得厚此薄彼。三要推行“阳光执法”。做到执法依据要公开,执法标准要公开,执法程序要公开,执法结果要公开,要上网进行公开,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四要落实“八项规定”。监察执法做到准备充分、装备常用、言行文明、工作认真、程序严谨、处理公正、服务耐心、纪律笃行。
3.创新执法机制。一是完善监察与处罚相对分离的机制。建立健全监察与处罚相对分离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使之成为相对成熟的执法机制。二是完善交叉执法机制。在前期交叉执法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形成交叉执法工作机制。三是探索全程说理式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处罚的同时,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新颁布法规标准的解读,注重现场讲解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要通过说理式执法,营造和谐执法局面,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受罚者口服心服,让地方政府和部门满意。
(三)以“三同时”审查、验收及颁证核查为重点,进一步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一是不再执行253号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监监察〔2013〕101号)的具体要求实施三同时验收及颁证核查。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煤炭产业政策,严把行政许可关,停止办理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一切行政许可手续,及时依法注销关闭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按照五厅局《关于全面清理煤矿“五证一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行管〔2013〕89号)要求,积极开展无证、过期矿井名单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对不具备持证条件或长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的煤矿,坚决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是拟在全省试行交叉竣工验收和许可证颁发交叉现场核查。分局受理验收申请或许可证申请后,省局委派异地分局进行现场验收、核查。五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回头看”行动,对不具备持证条件的企业,暂扣或吊(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强许可证数据库的维护与数据更新工作。
(四)以促进七大攻坚措施落实为目标,进一步深化监督检查工作
下半年,特别是安全大检查期间,要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要给每个产煤市州和县市区下达监察建议或意见。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片负责,抓好落实。要按照重点抽查、面上巡查、召开座谈会、反馈情况、下达意见或建议、重大问题向上级报告的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煤矿七大攻坚举措的落实。
(五)以完善评议考核和过程控制为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执法考评、文书点评、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处罚审查备案等工作机制。二是积极探索执法全过程监督。在执法的同时,开展监督,把监督贯彻于执法的全过程,做到监察执法与执法监督同步。三是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八条行为规范和“720”及“55条”的执行情况,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分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强化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近期以来,我省接连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3月28日,又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28日日下午,地区召开了紧急会议,通报了“3.28”事故,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尽管目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血的教训又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今年以来,我县也先后四次召开了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整体上感觉我们对一些重点问题的整改检查还是不到位,隐患未得到彻底根除。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放松,安全责任制一定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一定要严防死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相关工作措施,促进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理清思路,立即行动,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我们决定从今天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天已经印发了大检查的通知,成立了7个专项检查组和5个综合督查组。希望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不讲条件,按照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检查中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突出瓦斯治理及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一是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体系,建立完善瓦斯治理机构,保障瓦斯治理所需的人、财、物到位;健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煤矿瓦斯防治技术体系,配齐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凡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不健全的一律停止井下采掘作业。二是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瓦斯治理规定。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实施工作面预抽的防突措施,凡采掘工作面未实施打钻预抽煤层瓦斯的,一律停止采掘作业;采掘工作面经预抽后,煤层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达不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的,一律停止采掘作业。三是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确保消除危险,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凡未按《防突规定》要求开展防突工作、防突工程、设施不完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煤矿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未按要求实施区域和局部防突措施和措施不到位的矿井,一律停止井下采掘作业。四是未配备瓦斯治理及防突相关仪器或虽配备有仪器但未正常使用以及检验数据虚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五是未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探头安装数量不足以及未按规定对监控系统探头进行校检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六是未安装瓦斯抽放系统或抽放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矿井,一律不得组织揭煤作业。七是要规范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严格按规定安设防突风门,严格实行远距离放炮。八是加强防突培训工作。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打钻工和防突员必须按防突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二)突出探掘作业管理。督促煤矿必须按照《毕节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禁令》的规定配备钻机,严格做到“逢掘必探、先探后掘”。对现场无钻机、无钻杆、无钻孔的,一律停产停建整顿;对探掘作业无记录或记录虚假的,一律停产停建整改;严禁用物探代替钻探。
(三)突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的各项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煤矿防治水措施。凡水文地质情况不清、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的矿井,一律停止井下采掘作业。
(四)突出建设矿井安全管理。所有建设矿井必须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凡未按设计和专篇进行建设的矿井,一律责令停建整顿。联合试运转矿井必须按照批准的范围进行试运转,凡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的范围进行联合试转的矿井,一律责令停止试运转。
(五)突出安全基层基础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规定,制定领导带班计划并进行公示,确保班班有矿级领导带班。二是严格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做到班前会、出入井检身及矿灯发放记录三对口,准确掌握入井人数,严禁超员入井作业。三是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四是严格执行瓦检员、安全员跟班作业的规定。
三、进一步振奋精神,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气候异常,森林火险等级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相关制度加大巡、排查力度,强管、严管野外用火,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县公安、公路、交通、农机等部门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从重处罚,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要立即开展“雨季三防”工作,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地质灾害防治、职业卫生等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深入生产经营场所,整治查处存在隐患,落实各项检查措施,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随着煤矿机电设备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煤矿机电产品融“微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人工智能、传感产品”等各项高新技术于一体,机电一体化在煤矿中的全方位应用,对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出了较高和严格的要求。因此,加强煤矿机电技术的管理,对煤矿安全生产很有必要。
一、 健全和完善各项机电管理制度
井下的电气设备大体上可分为设备、电缆、安全保护装置、小型电器四大类。首先,应设立设备、电缆、安全保护装置、小型电器7个专业化管理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其次,应组建由技术员、技师、拔尖技术工人组成机电技术管理队伍,逐级分解技术管理任务,使技术管理更贴近生产;最后,为规范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应每月召开由各管理小组及各单位主管技术员参加的技术管理专题会议,布置当月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二、加强基础管理,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1.严把设备、配件入矿质量检验关
选用设备和配件时,应优先选择大厂或行业定点生产厂家,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合格证等;对进入煤矿现场的机电设备,应检查其质量合格证等,以把住机电安全关口。
2.基础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树立“机电为生产服务”的观念,保证机电设备按时到矿和各工作面的设备正常衔接,从而实现机电系统能力的最大化和设备配置的最优化;针对每个工作面的设备准备,拟定工程网络图,并在地面进行配套安装和调试,从而保证每一工作面做到一次安装试产成功;在每一工作面组织安装移交后,应有专人对工作面所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特性等进行汇总,并编写《综采工作面手册》。
三、加强设备质量管理,实现设备安全生产
1.严把设备安装质量关
较高的现场安装质量,是实现机电安全的关键。安装每台设备时,应要求安装单位提前制定出完整的设备安装作业规程,并经主管工程师进行严格审批,把设备安装质量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装综采工作面时,安装单位要提前编制出安装网络图,制订出工作面设备安装规程、安全措施,以保证了整个工作面的安装质量。
2.严把机电设备运行质量关
一是煤矿企业应开展有效的设备点检制度,坚持实施设备在线与离线的点检工作;二是煤矿企业应坚持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对振动、温度等数据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点检标准;三是技术人员应利用EAM系统,将EAM设备管理模块和工单模块有机结合在一起,以确保设备的点检管理科学、有效;四是利用EAM系统,可方便地将点检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使EAM系统的使用者可通过网络方便地查找点检数据。
3.严把设备检修质量关
首先,要狠抓设备停产检修。在每次停产检修前,应制订严格、细致的停产检修计划,编写每个项目的检修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经机电、安全等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停产检修;待检修结束后,相关管理人员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转,不合格的不能进行验收、签字,保证了每一项目的检修质量;其次,应增强检修人员的责任心。应完善设备检修质量时限责任制,以确保每一台设备的检修质量,促进机电设备完好、安全运转,以有效降低机电设备的故障率。
四、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机电安全管理
1. 对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
落实机电设备各级领导的包片、包机责任制,实行定期上岗巡回检查制度;加大下井、查隐患、现场解决问题的考核力度,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
制订和完善机电设备检测管理制度,坚持每月定期检查和试验各种机械保护、联结件、部位等;加强对现场机电设备的检查;对电气设备实行双测双绘、开盖检查管理;定期测定机电设备的运转温度、测定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绝缘值等,做到超前防范、超前检修,确保设备开机率在95%以上;定期测试综采工作面及变电所得电气保护和接地保护;开展大型设备的故障诊断和预测预报工作,确保大型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调拨进矿的电气插件等配件进行检验和测试;利用一些节假日对大型设备进行预防性停产检修,以及时消除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无法处理的设备缺陷。
五、加强培训,提高机电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作为企业为说,只有以人为本,实性人性化管理,才能挖掘员工的潜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因此,应加强机电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首先,可采取请相关专家到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其次,奖惩结合,严格考核。
机电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煤矿效益,煤矿企业应挖掘内部潜力,制定各项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从而大力提高机电技术管理水平,提升煤矿企业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王光武.煤矿机电技术管理的创新与实践[J].中小企业
二、 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 活动时间
20__年5月30至6月30日。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5月30日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6日至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3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第四周是“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考试周”(6月20至26日)。
四、 活动组织
为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以由__同志为组长,由安全监察部、生产发展部、监察室、劳动人事部、政治工作部、工会、共青团组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五、 活动具体安排
活动分四个阶段。即准备阶段(5月20日至25日)、宣传发动阶段(5月26日至31日)、活动阶段(6月1日至30日)、总结阶段(7月1日至10日)。
㈠准备阶段
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成立由党政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策划,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准备,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
⒉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努力贴近生产和生活,动员职工广泛参与,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㈡宣传发动阶段
⒈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组织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强化全员的安全观念和意识。
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让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入户、入脑。
㈢活动阶段
1、“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都要安排一个主题进行重点宣传。以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工区、进现场、进家庭为活动主要形式,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细化活动任务,确定活动的责任单位,切开展好好各项活动。
2、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安全誓词、签名、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3、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企业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参与要广泛,讲究实际效果。要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深入基层、贴近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要注重发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企业宣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
4、举办好应急预案演 练周活动。修改完善矿井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集团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5、组织好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考试周活动。根据集团《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与规范专项培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的培训内容和国家总局第19号、28号令、《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集团瓦斯管理规定内容,组织好培训考试,集团劳动人事部、安全监察部、生产发展部、工会组织对矿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试,并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抽考,并实施奖惩;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参加的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知识竞赛;按照“安康杯”竞赛活动要求,组织《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教材》学习和考试。集团开展的考试和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6、充分利用宣教阵地,通过广播、板报、观看录像等多种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在企业相关地点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条幅,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在橱窗、画廊组织“安全生产月”专题内容宣传。大力营造“干标准活、干放心活,遵章作业为荣、违章作业为耻”的氛围,集团公司在安全生产专栏,集中宣>!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各类事故隐患和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曝光。
7、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__),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各单位通过创建,对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区队评价标准(试行)》,力争创建2-3个各具特色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区队,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8、加强企业班组建设,开展好争创“三优”活动。贯彻落实好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班组长、安全网员、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减少和杜绝“三违”,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重要保障。
一、抓理念提升转观念,强化煤矿企业基础管理
健全的危机管理理念是危机管理体系的基本前提,是衡量危机管理水平的关键要素。危机管理6C理念包括:全面化(comprehensive)、一致化(consistent)、关联化(correlative)、集权化(centralized)、互通化(communlicating)、创新化(creative)。在危机预防中,坚持“安全一号工程,”即把危机预防、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作为“政治上、组织上、管理上、责任上、投入上、技术上”的一号工程落实。在践行危机理念上,着重抓理念建立、理念提升与理念引领三个环节。
1.深入灌输理念。通过专题会议、图书、办公信息平台、网络、电视、报刊、牌版等媒介进行理念传播,借助身边工作事件进行手指口述,把危机理念灌入工作中的每个细节,灌入人心。
2.理念提升与拓延。煤矿企业存在工作环境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技术装备差,安全投入少等特。从实际工作出发,总结提炼出“潜藏的危机=暗含的契机”、“危机=转机”等具有实际意思的危机理念及管理思路。制定标准的目的就是“获得最佳秩序”和“促进最佳共同效益”,如在瓦斯治理中,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可知、可控、可治、可防”的理念,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抓意识培养提素质,加强煤矿企业职工培训
建立先进的危机预防体系是煤炭行业危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煤炭行业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危机意识的培养是危机管理建设重要的部分,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反映这个企业最本质的精神,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发展动劲甚至兴盛衰败。一是强化危机培训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先进的、科学的安全观;二是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职工安全素养,培育公共危机意识;三是从班组抓起,创新务实危机理念建设,提高煤矿企业危机理念建设的整体水平。
1.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坚决执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安全没有把握的矿井、采掘头面,要坚决停产,严格系统隐患排查,要重点对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进行排查。加大对现场隐患的检查,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重大隐患,严格追究责任人。煤矿企业各项检查要执行到位、提高检查质量。通过现场检查出的问题来反查制度是否完善、管理和执行力是否到位。
2.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高突矿井,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文件中规定,突出矿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都必须经过二级及以上培训机构的专项培训,对防突工每年要进行一次专项培训,对井下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防突方面的培训,并且规定什么人员该培训什么知识。所以高突矿井要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及职工的培训。
3.推行员工岗位身份识别,这是企业的自主管理不可少的一项,特别是对员工的自我约束方面起很大的作用。
三、抓体制完善重提升,创新煤矿企业危机管理模式
完善的制度,合理的机构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也是企业危机预防最有利的平台。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落实“三个零容忍”工作要求,强化“安全60分、其他40分”的政绩观,持续转变领导方式,督促主动超前防范,促进安全自主管理。煤矿企业要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煤矿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煤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局),定期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等等。
1.加大安全投入,建立高自能高效能的本安型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多上设备少上人,无人则安”的新安全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明确要求限制矿井和采区入井人数,人海战术是低技术含量、高安全风险的战略方式。现代化企业必须追求高度自动化,多上设备少上人。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安全、品牌、效率的竞争,多上设备少上人,还可以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工效,提高经济效益。所以,无论是从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角度,还是从调整结构、提升效率的角度出发,都应加快提升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避免人海战术,做到“多上设备少上人,无人则安”。
2.是创新管理模式,建危机管理系统。煤矿危机管理系统有四个部分组成,包括组织指挥系统、危机预案系统,资源保障系统,决策辅助系统,四个子系统环环相扣、互相支持、全面联动,以统一、系统性为原则,有效降低危机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和灾害。危机管理系统以组织管理系统为核心,组织管理系统负责组织整合整个系统,对其它系统进行组织和指挥,而危机预案系统、资源保障系统则对应为组织指挥系统提供“软”、“硬”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