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 0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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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 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 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 用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_____ 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人提交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计 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 %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 9.1.2、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年。
9.2.3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9.2.5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处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 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 裁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__份,发包人 __份,设计人 __份。
12.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分包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
(2)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3)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
(4)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有权要求乙
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6)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7)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批准施工技术方案,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
(8)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9)按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洽商单、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返工、整改,乙方不得有异议;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落实,有权对进度进行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
(11)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2)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提交每月的施工计划,有阶段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期计划以及相关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6)按时提交有关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7)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条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同时做好工地周边建筑群、地下管线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10)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四条、承包价款的确定、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价款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2、价格调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内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招标工程甲方或建设单位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
3、工程质量按建设单位方规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迟误致使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经济责任。
第六条、材料、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安排无资质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_____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2、因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等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因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窝工,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准备相应索赔资料向建设单位索赔,索赔费用分配双方另行协商。
4、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小时。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分包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4、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保密资料依法定途径公开前,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工程转包与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项目或劳务作业转包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
第十一条、合同的担保
1、__________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包括违约金、罚款)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或无效,________仍应依担保约定继续承担担保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
2、保证人_______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乙方因本合同及乙方承包的每一个工程项下的与履行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的税款;拖欠的人工工资;拖欠的材料∕设备款;拖欠的施工机械∕模板、钢管租赁费;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期违约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甲方为乙方垫付的款项、违约责任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_________保证期间自签订本合同起至乙方承包的工程全部竣工、保修金收清后满两年时止(质量安全终身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____%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以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或者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住所: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全过程监督、管理、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暖通专业的监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即施工内容需要依据土建专业的进程分阶段进行,工作内容密集性强,但工序时间段长,因此监理容易忽视一些内容,为后期的工作埋下隐患,需要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对施工图纸的会审,暖通监理和施工方的暖通技术人员都重视不够,认为主体施工阶段暖通专业就是一些预留孔洞问题,主要工作量都在装修阶段,总认为到后期统一考虑也来得及,因此审图不够积极,发现的问题也比较少,其实这是错误的。暖通专业的各种管道不像电气专业的管道埋设于结构层,而是以明装居多,尤其是建筑的地下室,各种管道系统的主管道都敷设在此,设备也一般在地下室,设备进出口管管道管径大,占位明显,像通风空调管道,有的宽度达到1--2米,采暖管管径也有的口径400mm--500mm,甚至更大,这些管道在地下室有时互相交叉、有时并行,有时还与桥架、喷头等错位行走,如果排列不合理,极易造成管道安装过低,影响地下室使用空间和使用高度不够等问题。而各种管道的合理布局最好是在审图时与其它专业(尤其是电气专业)协调,把各种管道的位置、标高、交叉点、互相避让点都排好,按照排好的位置预留预埋套管等,这样在施工前就把问题解决了,后期安装时速度快,不窝工,能提高效率,节省开支,还能达到美观效果。所以,施工图会审是暖通监理必须重视的环节。
其次, 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暖通专业主要是预留预埋。而预留预埋的内容,一部分会表现在建筑图或结构图上,一部分会表现在水暖图纸上,这样就容易造成暖通专业的安装人员以为其他专业人员按照图纸预留了,各个专业的工作内容又疏忽交叉检查。比如工程中的风洞、风口,人防管道的预留洞,空调凝结水管的预留洞大多在建筑图纸上画有预留位置,如果暖通人员不看建筑图就疏忽检查风口风洞。所以此项工作要求监理必须现场核对各专业的预留,预埋的位置、标高、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不能敷衍孔洞预留,不要因孔洞小而随意留,结果位置不准,造成后期补开洞,即造成前期工作的浪费,又破坏主体结构,这是我们在监理工作中要避免的错误,监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不能造成二次破坏主体。预留预埋工作的实施要求监理必须全过程跟随工程的进度,不管是哪个专业预留的孔洞,均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有预留准确、无遗漏、实用,严禁后期开凿孔洞;还要求监理不仅要识读本专业的图纸,还要浏览建筑、结构专业的图纸,保证管道安装畅通。我们目前有些监理总是认为其他专业的内容不归自己管,这是错误的,所有和管道安装有关的内容以及管道安装对其他专业的影响问题都要监理,要保证总体施工质量。另外,预留孔洞的大小问题也应引起监理注意,我们要求预留是不许后期开凿破坏结构,因此预留孔洞的大小以管道能穿过,安装比较方便为准,不要为省事,过渡放大预留洞,造成安装完管道,孔洞的封堵 工作量又会大大增加,孔洞过大也会造成封堵不平整、不实、不易堵等情况,影响建筑美感,更易造成费人工、费时间、得不偿失,监理应提前要求。
第三,照图施工的问题,按照图纸施工是我们安装的依据,但是要注意现场的突变因素,诸如一些设备的安装基础,有时会因为结构的变动造成基础的变动,这时应及时与设备厂家联系,协商如何变动比较合理,比较适合设备的安装运行,这样的问题就要求监理事先要了解设备,知道结构的变动情况,合理调整现场情况。我们目前的暖通监理不重视设备安装,认为与自己无关,是厂家或甲方的事,这是错误的,监理要全方位监理,要保证项目竣工后的正常运行。
第四,半成品的入场检查,像风管、风口及配件都是配套预制好成品,进场安装的,这样有时进场的配料有不合规、不配套情况,不能以为成套的就是合格的,就是不能更改的,像大管径的风管其吊架底托用镀锌板材其强度就不够,但厂家大多会和风管选用同种材料即不镀锌钢板型材做底托架, 强度不满足要求,应更换为角铁或其他强度够的型材。
第五,交叉工序检验的监理,暖通专业的安装有时会和土建专业有交叉,像地热管道的敷设,需要在管道敷设后进行打压试验,合格后管道带压回填豆石混凝土。在这种环节,两个专业需进行验收交接手续,管道打压合格验收签字才允许进行回填,回填时管道要保证带压工作;还有像管道井中的管道应待管道井内抹灰完成合格签字后再进行管道安装,管道安装不得破坏内抹灰及楼板。
第六,管理资料的报审和审核,暖通专业的工作量在装修阶段才全面展开,因此有些监理认为在安装阶段报审企业资质、分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其实这是错误的。企业是按施工组织设计来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一入场,监理项目部开始工作,就应报审施工方案等,在施工方案的指导下,企业必须有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才允许企业入场施工,否则不予进场,监理必须审核其方案的针对性、时效性,避免照搬照套其他工程的方案;另外,企业的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时的人员相符,不得未经许可进行更换,更不得虚设,违背工程的招标投标;这也是监理的一个重点,人们不重视管理资料,极易忽视。
(二)申报专业:建筑材料、建筑学、城乡规划、结构、暖通、电气、给水排水、燃气、岩土、风景园林、建筑智能化、材料检测、桩基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城市照明、道路与桥梁、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建设工程管理、测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4.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参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或答辩成绩合格。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本专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在企业工作,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资格的,可由本人申请、单位或人事机构核实后直接申报。
4.非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非本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参加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或答辩成绩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区)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市(区)级以上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市人社部门2012-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4门公需科目合格证;未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人员,可登录“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学习、考试。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取得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必须完成三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为必考科目(模块),其他科目(模块)可任选的合格证(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截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试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
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或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2)参与承担完成市(区)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3项以上,或主持(组织)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与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以相关部门确认、颁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2.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材料检测、建筑材料等)设计(设计审查)、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的单体设计(总图设计或同类项目的审核与设计交底工作);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并完成2项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项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的单体设计(总图设计或同类项目的审核与设计交底工作)。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4项以上。
(4)独立解决了本专业范围内1个以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作为参与人,参与解决了本专业范围内2个以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5)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完成人,独立完成5个类别以上的专项检测项目(除见证取样类检测外的)和备案类检测项目检测工作,或2项大型、5项中型、10项小型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方案(含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的制定并全过程实施。
3.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维护维修或技术改造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或2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并完成2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项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或3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作为参与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
(4)参与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参与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关部门确认、颁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4.建设投资管理、施工、中介咨询(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全鉴定、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等)及建设管理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有职业(岗位或职业水平认证)资格要求的,必须具有该职业(岗位或职业水平认证)资格,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局)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承担其中1项二级课题(专题或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编写,并通过鉴定;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完成县(局)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参与其中2项二级课题(专题或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编写,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丙级岩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的科技管理;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完成2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项以上小型工程、丙级岩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科技管理。
(3)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并完成1项以上的危险房屋鉴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或火灾鉴定项目;参与完成2项以上的危险房屋鉴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或火灾鉴定项目。
(4)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设计或建设管理工作,或独立完成1个中心地震避难场所或2个固定地震避难场所的设计或建设管理工作。
(5)解决了建设工程管理中疑难问题,提出了2条以上创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议。
(6)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7.参与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二)业绩、成果要求
符合规定学习、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区)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优秀科技工作者。
3.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取得显著成绩,2次以上受到市(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者。
4.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和勘探方案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参与完成人。
6.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参与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7.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复杂的疑难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或提出了2条以上创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或推广。
8.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参与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本条(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须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三)论文、著作要求
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2.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2.“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一式2份。
3.“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人填写1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退休人员的单位聘用合同。
6.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
7.2014年、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经历、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证明材料
10.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填写的内容应与一览表、简介表的“专业类别”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的专业(学科)一致。表格用A3纸正反面打印,用骑马钉式从中间装订。
2.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术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要求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情况。
4.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反映专业能力和业绩的项目建议书、设计图的图签(含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反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材料、项目(课题)鉴定报告、竣工验收资料、预决算书及审计报告、监理实施细则、分项或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招投标文件、房屋鉴定资料、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报告等。
5.论文、论著。在季刊杂志发表的论文、论著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申报人撰写的文章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
6.报送的纸质材料除本文第三条1、2、3项外,均须按档案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胶装),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有反映材料内容及页码序号的目录。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报送材料要认真把关,审核人必须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
7.申报材料须经公示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机构要将申报者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8.申报材料全部打印,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报送程序、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后报市建管局综合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报送材料地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5室。
联系人: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 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负责人
编制人
教研室
系
教务处
签字
《建筑施工组织》实训指导书
一、 实训目标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的综合性较强,实习过程中很难深入接触项目中各个岗位,针对目前各建筑单位出于经费和安全考虑不愿接收大量实习生的现状,我们通过调研考察,结合我院建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突出实践动手能力,探索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引进先进的实训软件,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组织的实训实践,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与理论,熟悉相关专业软件,拓展其知识面,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能力,更好地适应建筑业市场化,国际化的需求。
1、知识目标
1) 通过实训掌握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原理、编制方法以及网络计划的优化方式;
2) 掌握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布置图的绘制原则、相关规范中的具体要求;
3) 熟悉专项施工方案的分类和要求,具体掌握模板脚手架专项方案的基本概念和设计原理;
2、能力目标
1) 能够用斑马•梦龙网络计划绘制单位工程的双代号时标网络图;
2) 能够用广联达施工现场布置软件绘制施工各阶段的施工现场三维布置图;
3) 能够用广联达BIM模板脚手架软件编制模板或脚手架的安全计算书;
3、素质目标
1) 锻炼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及动手操作能力。
2) 培养学生运用施工组织专业课程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锻炼学生具有团队意识和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 通过实训,使学生熟悉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的主要工作内容,培养“争创一流”的企业管理理念。
5) 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实训方案设计
(一)实训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实训
(二)实训时间:26课时
实训时间安排
时间
学时
实训内容
注意事项
2
布置网络进度计划实训任务、熟悉实训工程资料、讲解课程的特色、价值、学生了解软件
发放任务书、主要以学生提问为主、教师解答、满足其对软件的好奇心
2
老师带领学生学习广联达斑马梦龙软件如何操作
课后让学生进一步熟悉软件操作规则,复习操作演练
2
发放实训操作作业 、学生自行上机操作
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要求彩色打印
2
老师督促指导,学生自行上机操作斑马梦龙网络进度计划的编制
每人交一份网络进度计划实训作业(要求彩色打印)
2
布置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训任务、熟悉实训工程资料、讲解课程的特色、价值、学生了解软件,并发放操作作业任务
发放任务书、主要以学生提问为主、教师解答、满足其对软件的好奇心
2
老师带领学生学习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如何编制
课后让学生进一步熟悉软件操作规则,复习操作演练
2
发放实训操作作业
要求学生独立完成
2
学生自行上机操作编写
每人交一份实训作业(打印纸质作业)
2
布置三维施工平面设计任务、熟悉实训工程资料、讲解课程的特色、价值、学生了解软件
发放任务书、主要以学生提问为主、教师解答、满足其对软件的好奇心
2
老师带领学生学习广联达三维施工平面设计如何操作
课后让学生进一步熟悉软件操作规则,复习操作演练
2
发放实训操作作业、学生自行上机操作
要求学生独立完成
2
学生自行上机操作,教师督促指导
每人交一份实训作业,要求彩色打印
2
撰写施工组织实训报告2000字左右
每人交一份施工组织实训报告
(三)实训内容:网络进度计划,三维施工平面设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软件介绍:1)梦龙网络计划编制软件:一款专业编制进度计划的软件,拟人化操作,支持 project导入进度计划,并自动生成网络图(快以秒计),可以和BM5D进行对接,计划导入BM,在BM中实现施工过程模拟,而且BM中的资源数据可以返回到梦龙,在梦龙中做资源分析。梦龙标书快速制作软件:-款标书编制与管理的软件,全面兼容ofce系统,可进行标书管理,模板库、知识库、样
2)BM施工现场布置软件:BIM施工现场布置软件基于致力于为建筑工程行业技术人员打這施工现场三维仿真和施工模拟的专业轻量的BM产品。它以广联达自主知识产权的3D工业图形引擎技术为基础,内嵌数百种构件库采用积木式布模的交互方式为广大技术人员提供极为简单高效的全新BM产品。
3)施工方案是工程施工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核,编制时应认真、周密地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工程现场条件,各种客观情况,设计资料中的建筑工程特征和工期,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和本工程的施工合同以及公司施工能力、经济状况、保障能力等因素。在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中规定,针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求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包括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重点对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实训编制 。
本实训的前导课程有《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实务》,本实训的后续课程有《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顶岗实习》《毕业答辩》。
(四)实训过程
1、实训流程
本实训共分三个实训软件,下面一一介绍实训流程
1.1广联达斑马梦龙网络进度计划实训
1.1.1介绍软件应用场景
a) 应用在投标阶段:甲方要求出双代号网络图,以便于清晰检查任务逻辑关系和关键路径;即使没有要求,投标方也一般会提交,是一个加分项
b) 公司投标部门技术标人员使用或从项目抽调的技术人员使用
c) 应用在施工阶段:技术部或者工程部,技术总工或技术员、生产经理等,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或分级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等,总进度计划一般会贴在项目部办公室里,方便随时明确进度目标,进度跟踪、管控
1.1.2 画网络图
v 新建网络计划
v 添加实工作(新建任务、添加紧后工作、紧前工作、并行工作)
v 添加其他类型工作(添加虚工作、挂起工作、辅助工作、里程碑)
v 添加组件
v 修改工作名称、修改工期
v 删除工作
v 快速建立/断开工作间的连接关系
v 添加分区
v 设置休息日
v 插入批注(文字批注)
v 添加里程碑——结构封顶
v 快速建立、断开两个工作的连接
v 快速移动单个工作位置
v 添加辅助工作
v 添加、移动分区
1.1.3调整网络图
调整网络图纵向高度(统一调整:纵向撑长/压缩网络图;局部调整:空层)
调整网络图横向宽度(统一调整:横向撑长/压缩网络图;局部调整:局部压缩)
调整字体、线宽及颜色(统一调整:网络图属性设置;局部调整:工作信息卡)
网图标题调整(字体、线框、高度)
时间标尺调整(字体、步长等)
网络图绘制区域调整
网络分区栏调整
图注属性栏调整
调整显示不全的工作名称
1.1.4打印
v 要求纸张:网络图采用A3纸;
v 纸的页面边距:上、下、左侧页边距宜为15mm,右侧页边距宜为10mm;
v 字体:字体宜采用小四宋体常规字形。
1.1.5案例分析
由于新版斑马·梦龙网络计划软件打印出图非常方便,所以江苏武进的一个项目利用新版在打印时按高度自适应纸张,然后用卷纸打印出28m长的网络计划放在会议室里用于计划管控。本计划利用斑马梦龙网络计划软件,逻辑关系缜密,任务编排细致,关键线路清晰,充分发挥了双代号网络图逻辑关系清晰且完整(一个开始节点一个结束节点,拎起两个节点没有漏下来的任务)、关键路径清晰正确的优点,可谓是现场指导施工的清明上河图!!!黄才良,作为“精益建造”才良模式的主导者,正引领团队走在质量强国、标准先行的大道上!值得同行学习!
1.2三维施工平面设计
运用广联达施工现场三维布置软件绘制一完整的施工平面图
1、导入CAD底图;
2、分析CAD底图;
3、了解施工平面图设计的总体要求;
布置内容
① 单位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已建的和拟建的地上的、地下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 、层数等;另需标注出河流、湖泊等的位置和尺寸以及指北针、风向玫瑰图等。
② 拟建工程所需的起重机械、垂直运输设备、搅拌机械及其他机械的布置位置,起重机械开行的线路及方向等。
③ 各种预制构件堆放及预制场地所需面积、布置位置;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工业设备等的仓库和堆场的面积、位置;装配式结构构件的就位位置等。
④ 为施工服务的一切临时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棚、仓库、办公室等)的面积、位置等。
⑤ 临时供电、供水、供热等管线的布置;水源、电源、变压器位置确定;现场排水沟渠及排水方向等。
⑥ 测量放线标桩、地形等高线、土方取弃场地等。
⑦ 劳动保护、安全、防火及防洪设施布置以及其他需要的布置。
4、设计步骤;按学习视频上的要求去设计
5、调整优化;
6、补充绘制;
7、提交成果文件;
1.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训
1.3.1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先熟悉模板施工方案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主要包括工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用途、主要建筑和结构特点、模板工程的施工难点等。
(3)模板的选型及设计
①根据基础、主体的不同结构形式,选用适用的模板形式;
②绘制模板设计施工图、支撑系统布置图、细部构造大样图;
③按照模板荷载组合效应,对模板和支撑系统进行验算。
(4)制定模板工程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案
区分不同部位的梁、板、柱、墙,制定其相应构件模板的安装和拆除顺序、质量验收标准等
(5)混凝土的浇捣方法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6)季节性施工措施及其管理
包括雨期、冬期施工措施以及恶劣气候下施工措施等
(7)按照现场作业条件编写模板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类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防护、洞
口防护及施工用电的安全要求。
7.3.1.2模板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写步骤
(1)首先进行现场踏勘,熟悉现场及周边地理环境。
(2)熟悉工程图纸
模板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写步骤
(1)首先编写任务 ,进行模拟场踏勘,熟悉模拟现场及周边地理环境。
(2)教学用图纸,由学生模拟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图纸,核对不同构件具体尺寸、标高,做到心中有数。
(3)熟悉本单位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
对施工部署要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模板的堆放、运输,施工流水段的划分,工期要求等
(4)进行方案比选
根据工程结构特点确定多种模板选择方案,然后依据技术、经济、安全、工期、现场条件、市场供应条件等指标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优选,选择出最佳模板方案。
(5)方案编制
由学生模拟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方案编制,并附必要的计算过程和简图。
2、实训方法:任务驱动法,理实一体化法,案例分析法,上机操作法
(五)实训设备及教学环境
一、硬件准备
(1)多媒体设备投影仪一台、教师电脑一台、 彩色打印机一台
(2)实训电脑教师及学生用实训电脑配置要求如下:
①IE浏览器8及以上
②安装 Office办公软件2007版或2010版。
③电脑操作系统: Windows7
(3)网络环境机房内网或校园网内网环境。
(4)施工组织教材、施工组织实训教案、PPT及广联达施工组织软件的加密锁。
二、软件准备
①能够运行广联达斑马梦龙网络进度计划
②广联达施工现场三维场布软件
(六)实训教师任职资格
1.专业教师要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双师型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教学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实训软件的使用,具有企业一线项目的实施经验。
2.根据我院建筑工程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 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课程标准以及授课计划和课程教案进行实训课教学。
3.教师要具备开放的教学思路,能够系统地讲解施工组织过程。
4.教师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启发能力,实训中,当好裁判,不做运动员。
5.教师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操作软件,充分利用校企合作与企业人员联合开发课程,利用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等方式参与实践性操作,提升学生实践技能。
6.教师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七)实训成果
根据技能项目确定成果形式或资格证书或成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三个软件分别有电子版实训作业网络进度计划图,三维场布图以及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彩色打印成纸质的图纸。
(八)实训信息化教学资源条件
实训教学过程中,利用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BIM建模的开发与利用,充分利用丰富的校园网络教学资源,“超星学习通”等电子图书系统,供学生学习、巩固与提高。
三、实训教学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实训课程采用理论与实践同步结合的教学模式,使课堂中所教授的内容在实践中得到巩固。
2、本指导书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实训任务及要求。
四、实训考核与评价标准
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通过布置实训任务,以考核专业能力,完成任务为主线
本实训为课内实训科目,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并制定具体的成绩评定办法,考核方式注重学生职业能力考核,采用项目评价和阶段评价相结合 。成绩应由平时表现、出勤、实践操作成果组成,每项所占比重视具体情况确定,最后将每项成绩加权记入实训成绩。实训成绩在期末总评里占10%。
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考核项目
实训考核
(10%)
出勤
(10%)
课堂表现
(10%)
实训成果
(80% )
考核方式、考核依据、考核点
次数
课堂学习积极性以及回答问题的准确性。
实训作业、实训报告成绩
通过以上考核方式,实现能力与技能标准均满足毕业后的上岗要求
排版格式要求
编写课程标准时,参照制定的模板格式,进行排版。 具体的格式要求如下:
1、页面设置: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10厘米;
2、标题:宋体,三号,加粗,居中排。
3、第一级标题: 一、 宋体,四号,加粗;
4、第二级标题:(一) 宋体,小四号,加粗;
5、第三级标题: 1、宋体,小四号;
1 送电线路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管理人员及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投资效益观念淡薄、缺乏施工合同意识,缺少控制造价方面的基础知识,从而造成设备订货时价格假象控制在概算内,而许多随主机供应的附属设备没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最后则要重新订货采购,结果往往大大突破控制价。但是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往往就存在着问题与违规操作。
1.2当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因素及对策
1.2.1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占地问题。在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补偿问题以及后来的维护临时占地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然而在土地经家庭经营承包制改革、分田到户之后,线路占地与农民的利益发生了明显的冲突,特别是对老旧化线路进行维护、改造、改铁塔、移位等工程时,村民往往趁机以必须予以补偿为理由,阻挠、拖延施工,给电力企业造成了阻碍。
1.2.2输电线路被盗窃、破坏等问题。近年来,因盗窃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案件逐年增多,其中农网设施被盗突出,而且,电力设施盗窃现象已从个人作案到团伙作案,甚至形成了偷窃、窝赃、运输、销赃一条龙。近年来,各类工业园区大规模地开发建设,城区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相继破土动工,于是因施工过程中的种种疏漏,造成外力破坏电网停电事故不断发生。
1.2.3输电线路下种植树木。树线矛盾也一直是困扰供电部门的头痛问题。近年来,各乡镇政府鼓励农民发展林业种植创收,不考虑线下安全通道问题,大面积的线下违章种树逐年递增,由于树木造成接地跳闸停电,影响了正常的供电秩序。当电力高压线和树木之间的距离超过规定的安全距离,高压线就会对树木放电。如果雨天或空气湿度过大,在高压作用下,树木就会成为导电体,对树木周围的建筑、设备、人员和地下管线都会构成危害,并可能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2送电线路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2.1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2.1.1严格审查施工队伍的技术资质是否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工程分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分包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审查劳务分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基础工程、立塔工程、架线工程有不同的劳务分包商应多次审查。
2.1.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监控系统,是否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施工方案、工艺操作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对于本工程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特殊作业的施工技术方案等。
2.1.3审查施工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如测量工、压接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等。
2.1.4审查施工工器具是否合格,必须有书面的检测合格证明。如经纬仪、机动绞磨、接地摇表等。不合格工器具及测量仪表坚决不允许在现场使用。审查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开工前在监理见证下进行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对进场的材料每批都要进行检查验收,按规定每批量的材料都要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水泥、砂、石、钢筋、导线、地线、光缆、金具等各种原材料要做到出厂合格证,材料复试报告齐全;钢筋的焊接、导地线的压接必须有拉力试验报告,并有现场监理的见证,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对线路的复测现场监理必须进行审核和检查。
2.2施工过程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不能在现场仅是转一转、看一看,要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2.1施工过程控制中监理人员应做到“五勤”输电线路工程特点是施工作业点多,施工范围分散,所以要求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傲到“五勤”:即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如基础浇制、导地线的压接等必须跟班进行100%的旁站,停工待检点如基础验坑、基础拆模、钢筋绑扎、接地网敷设等必须100%检查到位,并签字确认;眼勤,到现场要多看,多了解施工情况,多熟悉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做好详细的纪录,问题的处理也要有记录,必须做到闭环处理;口勤,对于施工易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并督促其落实,对施工中重要的问题要及时向总监进行汇报;脑勤,熟悉图纸、规范,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工作上做到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好质量关,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工作中要认真细心,亲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2实行。三检”制度。在工程或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施工员的质量会议。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度,且有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站、随机抽查的方法,随时检查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2.2.3实行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查,应该有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基础基坑的坑深、根开;钢筋规格、绑扎搭接和焊接长度;底盘、立柱支模尺寸;基础浇筑后的根开、高差,袭面有无蜂窝麻面;接地沟的深度、长度;铁塔的整体倾斜、主材弯曲;导地线的弧垂、引流线的外观等等。检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并附上所测的结果通知施工单位,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马虎,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对于出现超差的质量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发送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进行整改,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给予确认。
2.2.4制作施工工艺操作流程图针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工艺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如基础浇制的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
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监理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并配合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
2.3事后验收控制
严格把好每遭工序的验收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在进行每道工序验收时,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专职质检员签字,并填写好报验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要求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去检查验收,再由现场监理检查。监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给予书面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再进行复检,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基础分部工程不合格不得进入铁塔分部工程的施工,铁塔分部工程不合格不得进入架线工程的施工,架线工程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层层把关,从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抓起,确保工程整体的质量。
通过验收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甚至返工处理。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彻底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结束语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门科学,不时地探究管理的新思绪,探寻更为先进科学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是每个电力工程企业共同追求的目的。我们必需锲而不舍地学习、探究,自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完善企业管理及技术规范,保证施工优质,在剧烈竞争的电建市场中,使企业能更好地生存、开展、壮大。
参与文献:
[1]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2.
在我国,建设行业实行执业资格证书制度已经十几年了,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及考试获取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职业标准作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统一标准,是高职高专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设必须参考的重要依据。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要与建设行业的职业标准进行对接,才能为建设行业输送合格的专业人才。
一、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原则
建设行业岗位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以下简称《职业标准》),于2012年1月开始实施,该标准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做了职业能力标准的规定。实际上建筑项目的人员分类不只“员”,职业标准设置分类主要是根据量大面广、技术性强、通用要求高的原则来设定,同时也考虑前瞻性的因素,如劳务员和标准员目前各地普遍未设置,但管理上需要加强,希望通过《职业标准》引导设置岗位。监理员、测量员和造价员也属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中的重要的岗位,但是已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因此未将其纳入《职业标准》的编制中,其培训、考核、发证仍沿用现行做法。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标准(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是通过行业背景及人才需求调研,确定专业定位,从而明确就业核心岗位及岗位群,参照建设行业专业岗位职业标准中的岗位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要求,并兼顾学生的人文素养、可持续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从而制订出紧跟建设行业一线岗位需求的专业人才教学标准(培养方案)。
二、人才培养目标以《职业标准》为参照
经调研,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的初始就业核心岗位是建筑施工生产一线的施工员岗位,就业的岗位群及晋升岗位见表1。从初始岗位到晋升岗位需要3-5年的工程现场实际工作经验及考取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培养人才初始岗位与《职业标准》中的岗位相吻合,因此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以《职业标准》为参照并考虑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面向建筑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具有较强的岗位工作能力,从事技术、管理等职业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如图1)。其中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严谨务实;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3.具有良好的协作和沟通表达能力,人文素质好;4.具有正确的安全质量观,坚持“安全至上、质量第一”;5.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创新能力和持续学习的理念。
三、构建与《职业标准》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在《职业标准》“员”岗位中,施工员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要求相对比较全面,所以以施工员岗位为核心岗位,兼顾其他岗位要求为切入点构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专业课程体系的逻辑路线是:施工员岗位岗位职责职业能力(包括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基于工作过程整合、梳理、延展专业课程体系。《职业标准》中对施工员的岗位职责划分了5大类: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和施工信息资料管理。根据这5大类职责又细分为14条具体职责,对履行这14条职责需要的专业技能归纳为13项,掌握13项专业技能需要的专业知识归纳为17条。将《职业标准》中施工员岗位所罗列的13项专业技能和17条专业知识进行细化、梳理、整合并兼顾其他延展岗位的职业能力及可持续学习能力进行分析,从而形成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分析表。课程体系的构建模式主要采用“工作过程系统化导向”,即以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为主线,按照建筑企业施工工作过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认真细化施工员的职业能力要求,找出能形成职业能力的支撑课程,从而构建出能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专业课程体系。
四、课程标准有效衔接《职业标准》
课程标准有效衔接《职业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
1.课程定位及目标的确立应以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为准绳,并应与《职业标准》中岗位规定具备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相契合,特别是与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与职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完成某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应具备的核心能力相对应。
2.教学内容的选取可围绕职业功能展开,根据施工员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按职业活动顺序,以项目为载体选取并重构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选取也要正确处理职业教育“必需、够用”原则和学科教育知识体系形成及继续深造学习的问题。
3.教学组织可依据典型工作流程,通过任务驱动方式,以行动导向组织教学,使学生获取相关的技术知识,能完成操作技能训练,使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有机整合,实现理实一体化。
4.课程的考核评价,要参照《职业标准》相配套的“员”考核评价大纲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要涵盖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所需要的知识内容。根据课程特点采取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理实一体化课程注重对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素质等进行多方面的考核,采取注重知识和能力的形成性考核方式(如图2);双证书课程的考核直接采用其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考核方式和内容,通过考核即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基础课程侧重对知识的考核,采用传统的笔试闭卷的形式。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根据以上几点,仔细梳理选取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将典型的工程项目作为专业实训课的载体,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结构实训、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训、施工技术实训、施工组织实训、建筑设备等课程围绕同一工程项目展开教学,学生通过对同一工程项目整套图纸的反复训练,能够很好地达到“擅识图”,“懂技术”的人才标准。
五、建设符合职业标准要求的实训基地
《职业标准》中专业技能的形成,主要依赖实践教学,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完成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主要按照校内模拟实验实训群和专项技能实训群中的实训项目来进行规划建设
(1)专项技能实训室,以课程本身基础训练为目的设立。如:建筑力学实验室、建筑材料与检测实验室、土工基础实验室、建筑测量实训室等。(2)仿真模拟实训室,通过仿真模拟软件,真实再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施工工艺和管理流程为主线,构建典型专项实训功能模块。如:建筑施工工艺仿真、BIM仿真综合系统、施工管理实训系统等。(3)以实际工程为背景,建造真实的构件实体和施工工艺展示模型实训室,使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深对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如:各类基础实体模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实体模型、砖混结构实体模型等。
2.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面,主要按照职业技能岗位
实训群和毕业顶岗实习的具体岗位情况,遴选稳定的校企合作企业(1)加强和地区政府部门、建筑行业企业主管部门的密切联系和合作。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特点,使到工地现场教学存在高危险、高成本、难观察、难操作等问题,因此,企业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2012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教育部共同颁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学校对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企业对实习学生的教育培养,充分发挥政府推进学生企业实习的作用”三个部分内容,该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建设类学生的校外实践学习提供了很好的政策支持。(2)创新合作模式,遴选稳定的校企合作企业。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按照“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的模式,专业核心课程都要对口建立校企紧密合作、具有较好实践教学功能的校外实习基地,以此建立“共享”、“共建”、“双赢”的长期互动机制。
六、结语
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人才需求,高职高专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唯有紧贴建设行业一线岗位要求,根据职业标准要求合理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在教学实践中对专业课程体系进一步探索,进一步深化,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才能够培养出符合企业需求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2]薛叙明,曹红英,赵昊昱.高职人才培养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对接研究与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2014(2):75-78.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本科院校和专业院校的一个重要的教育环节就是毕业设计的改革。在工程监理专业设计的改革过程中,训练和检验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设计建筑工程的能力是各大院校需要加强关注和重视的。现阶段我国很多高职院校的工程监理专业的毕业设计都在沿用这个模式。随着教育事业的逐渐发展,对高职教育目标的培养具有深刻的认识的,对于工程监理专业的学生需要加强专业知识和实操能力的培养,有利于该专业学生日后在社会上的更好发展。
1毕业设计改革背景
该专业主要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培养施工技术员和监理员,学生应重点掌握建筑施工技术、施工管理及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能力和技能。而传统的毕业设计是进行房屋建筑及结构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主要是训练学生建筑设计和结构计算能力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与预算能力,这与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业务规格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基于以上认识,在最后一学期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综合训练,取消传统的毕业设计,并以职业技能综合测评取代毕业设计答辩。改革效果较好,学生动手能力逐年明显提高,受到了建筑企业的普遍好评。
2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工程监理专业的毕业设计的改革对该专业学生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作用,其主要是将毕业论文答辩的方式取消了,只是对该专业的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的检验和训练,这样一来,该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难度降低了很多,对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有利于实现该专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理念的有效落实,还有就是通过毕业设计的改革,有效的统一了人才培养方面实现了培养目标与教学内容,同时也完善了该专业的毕业考核,科学合理的统一了专业规格和考核内容。最后能够促使该专业的学生在学校期间就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为学生日后在社会上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这样一来,对于专业能力掌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能够被学生充分的认识到,在一定程度上,高职的教育特色能够完美的体现,同时教师的教学质量也能够得到较大的提高,促进学生更好的就业和择业。
3职业能力(技能)实训
根据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和人次业务培养的要求,工程监理专业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实训分为三个阶段,一共具有17周的时间。首先第一个阶段,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实训阶段,其的时间共需要5周,这个阶段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培养该专业学生的建筑工程的设计能力、建筑制图能力和识别建筑施工图纸的能力。第二个阶段是建筑工程监理规划的设计实训阶段,共有2周的实践,这个阶段主要的目的是培养该专业学生立足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的设计能力。这两个阶段的职业能力的实训工作主要表现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设计成绩和工程项目的规化设计成绩的评定。最后一个阶段是建筑施工和建筑工程监理的实训,这个过程共有10周的时间,主要的内容主要是训练毕业生的现场技术和现场监理工作,这个阶段有利于毕业生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和施工监理等基本工作能力的培养。在这个阶段的实训完成之后,毕业生的职业技能的综合测评需要及时的进行,然后将第三阶段实训的测评成绩与前两个阶段实训的测评成绩进行相加处理,最后形成毕业生的最终成绩。
4职业技能综合测评
4.1测评组织。由建筑设计院工程师、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站工程师、建筑工程公司技术员及我系建工教研室专业教师组成A、B两个工作组。A组为建筑工程施工测评组,B组为建筑工程监理测评组。
4.2测评试题。试题侧重技能操作和能力测试,由专业教师及施工、监理企业的专家共同编写。试题分为A、B两类。A类一建筑施工能力(技能)试题:包括技术员实务、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施工方案、建筑工程测量、建筑材料使用及检测等。B类一建设工程监理能力(技能),包括监理员实务、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筑工程进度控制、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等,题型为案例分析。
4.3测评程序。由工作组秘书组织学生依次到A、B测评组参加测评。被测试学生随机抽取试题,需抽取A类试题建筑测量仪器的使用和施工实务或管理各一题,抽取B类试题一道。抽取试题后(试题原则上不得更换),准备10~15分钟。然后学生对测评试题进行分析回答或现场操作,答题和操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各组评委根据学生答题情况,现场打分,平均分作为学生该项成绩。
5成绩评定
最后综合成绩由建筑施工图设计、监理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和工程监理实训、综合测评等四部分成绩构成。
5.1建筑施工图设计成绩(15分)。根据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表现、施工图质量、运用理论知识的准确程度、设计说明书等综合评定。
5.2监理规划设计成绩(15分)。根据监理规划设计阶段的实训表现,以及监理规划设计的质量、规划的合理性等综合评定。
5.3施工技术和工程监理实训成绩(10分)。包括施工表现、实训日记、实训报告(总结)、答辩成绩。
5.4综合测评成绩(60分)。其中建筑工程测量20分,建筑施工内、外业管理实务20分,由学生抽取A类试题现场测评;建设工程监理能力(20分),由学生抽取B类试题现场测评。
6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专业的毕业设计改革是顺应时代的发展,其是大势所趋,对工程监理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具有良好的发展机会,通过毕业设计的改革,学校和社会能够很好的检验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有效的增加学生的综合素质。近年来经过调查显示,各个建筑企业和公司对毕业生的专业素养和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可以通过完善和健全工程监理专业的毕业设计,可以有效的满足社会和企业对学生的专业要求,不仅能够促进学生的更好发展,还能够促进我国教育行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朝升.对工程监理人才问题的思考[J].建设监理,2015(8).
[2]黄云龙,刘大成.工程监理为农发项目保驾护航[J].当代农村财经,2014(9).
[3]韩玉英.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出路之我见[J].建设监理,1998(4).
一、工程监理专业设置的必要性
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凡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设置监理机构,每个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均应有总监理工程师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若干名。且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国家注册的,必须是符合很多资格条件的要求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后才能成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这些严格的限制条件使得目前有执业上岗证并拥有签字权的监理工程师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的监理工程量,引起工程监理现场无证且实际管理能力未经有关机构确认的监理人员上岗的现象大量存在,造成监理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的局面。
同时,目前全国设有建设类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有290余所,其中绝大部分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而工程监理类专业由于是新型专业,为数很少,其毕业生数量远不能满足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建设监理制度在我国实行时间还不长,监理人才的专业化教育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工程监理人才是我国目前乃至以后相当时期的紧缺人才,这就要求我们高职院校在近期内必须要培养出大量集技术及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以满足目前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
二、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以能力为本位设置学生的课程体系,就是要使课程结构和教学环节贴近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教企业之所需,学岗位之所用,基本实现工程监理专业的学生走入岗位的“零适用期”。根据对嘉兴五县二区及周边城市的调研,首先明确建筑市场监理行业岗位的基本能力,将这些能力设置为学生必须要掌握的核心技能;然后为了实现这些核心技能必须有一定的基本技能为依托;最后,根据确定的核心技能和基本技能,构建培养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课程体系:
1.培养学生工程技术能力
工程监理是对工程进行科学管理的技术活动,学生必须熟知建设工程状况才能进行管理。因此需开设建筑制图与识图、建筑测量、建筑材料、建筑力学、房屋建筑构造、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地基基础、建筑工程概预算等课程,使学生掌握建筑工程的基础知识为以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2.培养学生初步工程建设监理能力
在掌握工程技术能力的基础上,更应加强学生对监理专业课程的学习,主要是三大目
标控制的学习。因此需开设工程建设监理概论与案例分析、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等有特色的专业课程。另外监理人员为了更好地搞好合同管理,还必须熟悉各种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故还应开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3.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工程监理专业最重要的特色在于它的技术性与实践性――能够在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基础上,对工程进行控制、监督、管理。这也就要求实践教学环节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而需开设:建筑制图与识图实训、建筑测量实习、房屋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实验、混凝土结构设计、砌体结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沙盘模拟、工程施工实训(钢筋工、砌筑抹灰工等工种)、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使学生得到较为系统的技能训练。
三、我院工程监理专业设置的可行性
自05年我院已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装饰施工技术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尚未开设工程监理专业。这些专业都属于土木工程大类,既各有专业特色又有共同之处。以已开设专业的良好发展背景为依托,我院已具备了开设工程监理专业的必备条件:
1.师资条件
只有高水平的老师,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学生。工程监理专业不同于其它的专业,它的实践性、操作性要求较高,要求讲授工程监理课程的教师首先必须是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这样才符合监理人才培养的要求,学生也才能够将课堂上的知识学以致用。
目前学校已有的专业教师都是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良好的工程背景,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其中部分教师正向“双师型”发展;另外学校注重教师的继续深造,鼓励教师下企业进行锻炼,同时正加大力度引进资深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优化组合师资结构。
2.实训基地
目前已建有材料检测实验室、建筑工程概预算实训室、建筑制图实训室、拟建的土木工程施工实训室以及校企深度合作办学的“职教集团”,如嘉兴禾城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平湖振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良好的师资条件再加上正发展壮大的校内外实训基地,有理由相信能够培养出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强的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工程监理人才,这类学生毕业后势必会受到建筑单位的欢迎。
参考文献:
一、绪论
随着中国城市化率的提高,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较为迅速,建筑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于是,在这一背景下,与之相关的专业也逐步成了各个高校争相建立的热门专业,例如土木工程、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尤其是独立院校,在为了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的同时,也为了提高本校的招生率,越来越倾向于设立工程类的专业,众多的独立学院也开始开设工程管理专业。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院校。在众多高校中,独立学院属于起步较晚、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类院校。然而,在过快的发展过程中,此类院校暴露出过于追求热门专业建设、专业定位模糊、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力量较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对比其他高校的学生就业情况,独立院校相对其他高校,就业率普遍偏低,然而其招生情况却较好。如何解决招生火热而就业率低下的矛盾,解决专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众多独立院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专业定位
独立院校在建校之初,其专业建设大多依附于母体学校,然而,相比于母体学校,独立学院的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不够齐全,学生总体成绩相对较差。往往会导致专业定位没有切合学生实际,定位较高的现象。工程管理专业作为一个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专业,独立学院在进行专业定位的时候应该有自己学院的侧重点,突出自己的专业优势,而不应该理论应用同时抓。由于社会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较大,对学生动手能力的要求较高,独立学院可以考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类型由复合型向应用型转变。同时,专业定位要切合学生实际,定位明确,有自己的专业特色,例如明晰“工程管理”的工程对象,究竟是偏向于哪一类的工程管理。或者是倾向于工程管理主体中的哪一方的管理,明确业主方或者是施工方的管理。
三、课程设置
上文提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即专业设置重在“应用”。如何体现专业的应用性,除了专业定位,还需要在专业课程设置上进行改革。在原来的理论教学居多的课程结构上,减少理论课所占的比例,加大实践课、技术类的课程设置。尤其是跟本专业联系不紧密的公共课程,可以进行大力删减,专业性较强的、跟实践课结合紧密的课程予以保留或者增加学分及课时比例。工程管理方向的取证较多,课程设置上可以结合社会对执业资格证的需求,开设一些跟建造师、工程监理师、造价师等考试相关的课程,为学生毕业后考证打下一定的理论基础。
四、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应顺应课程设置进行改革,改进以往以课堂教学为主、课外及实践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不拘泥于某一种教学方式,采用多方式结合的教学手段,例如课件、影视资料、图片、网络等。重视实践课的教学,将工程现场及工程企业常用的仪器、工具、软件等带入课堂,增加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另外,带领学生走出教室,走进企业,走进工地,增强学生对专业工作有更直观的认知。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实际工程案例进行专业课的讲解。
五、师资力量
师资力量薄弱是广大独立院校存在的普遍问题,在独立学院,青年教师的比重较老教师高。青年教师面临的最大不足就是工程实践经验少,教学经验较缺乏,理论多过实践。独立学院在青年教师的培养上应加大投入,增强青年教师去企业实训的机会,增加其实践经验;多开展一些青年教师与外界、与老教师们的交流活动,增长其见识;鼓励青年教师深造,在就职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加青年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可以考虑实行“一带一”的模式,即一名老教师带一名青年教师,从教学、实践等方面利用老教师的优势对青年教师予以指导。
六、实验室及实验基地建设
实践课的教学离不开实验室及实验基地的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的实验课类别较多,例如测量、造价、招投标、项目管理等实践课程。针对实践课程的设置,加大实验室的投入,比如建设工程测量实验室,购置较先进的测量仪器;建设工程造价实验室,增加造价软件的配置,尤其是建筑市场上应用较多的造价软件;建设建设项目管理和招投标沙盘实验室,让学生通过模拟建设项目管理流程,模拟招投标的过程来认知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及工作内容。在加大实验室的投入的同时,加强与建设企业的合作,尤其是独立学院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咨询企业等,增强校企合作,利用企业平台建立工程管理专业实践基地。学生在课余或者节假日可以去这些合作企业参加实习、实训,从职业需求的角度增加对专业的认知。
七、结束语
独立学院现在正处于成长期,在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或多或少的问题,只有逐渐脱离对母体学校的依附,大力发掘本校的专业特色,结合社会需求,结合本区域行业发展,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办学、建专业,才能将专业建设成为符合社会发展、符合学生需求的学校,才能在社会的发展潮流中取得本校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沈蕾.我国独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现代经济,2009